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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方案簡短一
ok3w_ads("s005");作者:王鋒;鐘文彬;萬珊;王靜;朱武
作者機構:江西中醫藥大學,江西南昌330004;江西中醫藥大學,江西南昌330004;江西中醫藥大學,江西南昌330004;江西中醫藥大學,江西南昌330004;江西中醫藥大學,江西南昌330004
來源:科技視界
issn:2095-2457
年:2016
卷:000
期:026
頁碼:356
頁數:1
正文語種:chi
關鍵詞:積分制;黨員發展;入口關;新模式
摘要:多數高校都把大學生黨員的“具體標準”定位在較為模糊的制度建設上,在發展黨員的工作中出現標準不一,要求不同、隨意性大的狀況.本文著重探討一個問題——如何使黨員組織發展工作,逐漸規范化、制度化,改變在學生黨員發展工作中標準不一、隨意性大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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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方案簡短二
工委機關各支部、黨校機關黨委: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激勵工委機關全體黨員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道德、有品行,講奉獻、有作為的合格黨員,根據省委組織部《關于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的通知》(云組通〔20xx〕28號),結合工委實際,現將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立足崗位、重在日常,結合實際、分類管理,量化考評、動態調整,簡便易行、民主公開的原則。
二、積分內容
黨員積分由基礎分、履職分、扣分構成(即黨員積分=基礎分+履職分-扣分)。
(一)基礎分。一般為每年度60分。主要考核黨員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工作,參加黨內活動的情況。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基本義務和黨組織對黨員的基本要求,圍繞政治信念、紀律規矩、道德品行等內容,設定積分項目和分值。基礎分由黨支部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合理區間分值。基礎分項目是對一名合格黨員的基本要求,黨員積分以基礎分滿分作為初始積分。
(二)履職分。一般為每年度40分。主要考核黨員履行崗位職責、履諾踐諾和在工作中積極奉獻、主動作為,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對在職黨員,按照黨員個人崗位職責,根據崗位目標任務設定積分項目和分值。履職分由黨支部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合理區間分值。履職分項目是對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具體量化標準,履職分實行計分制,完成崗位職責賦予的任務,計一定的分值。
(三)扣分。實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據黨員不落實和未完成基礎分、履職分相應的項目,在工作中出現錯漏、失誤、不到位、不盡責、不作為等情況,由黨支部核實認定并據實扣分。
黨員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實行一票否決,積分為零。
三、積分流程
黨員積分以黨支部為單位按照年度具體組織實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驟。
(一)黨員申報。黨員每月如實向所在黨支部申報積分事項和積分。黨員在申報個人積分事項時,也可向黨支部報告其他黨員積分事項。
(二)支委初評。每月召開支委會或黨支部會,根據黨員履行義務、履職情況,按照基礎分、履職分積分項目以及計分和扣分標準,核實和初評每名黨員的積分事項和積分。
(三)黨員大會評定。每季度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向全體黨員通報支委會或黨支部初評的黨員積分情況,由參會黨員進行評議,確定黨員積分,并由積分記錄員嚴格填寫《黨員積分登記表》。
(四)公示并報送積分。黨支部將黨員積分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群眾監督。黨員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向黨支部反映或向上級黨組織申訴,黨支部或上級黨組織應調查核實,核實情況及時向黨員反饋。并在下一次黨支部黨員大會上通報。經公示黨員無異議后,《黨員積分登記表》每季度隨同支部開展“評星授旗”相關材料一并報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
(五)計算年度積分。年末,黨支部計算黨員年度積分(年度積分=基礎分+履職得分-累計扣分),報上級黨組織審核備案。此項工作要在黨支部年度組織生活會前完成。
(六)積分審核。直屬機關黨委結合每季度開展“評星授旗”工作,由直屬機關黨委對各級黨組織上報的黨員積分進行審核,對黨員存在扣分情況而黨支部未進行扣分的,將按照標準給予扣分,并將扣分情況反饋各基層黨組織,由各基層黨組織分別反饋黨員本人。黨員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向直屬機關黨委申訴,直屬機關黨委應調查核實,核實情況及時向黨員本人反饋,并以適當方式進行通報。
四、積分運用
(一)黨員每季度積分,作為工委機關每季度評選“黨員之星”的主要依據。黨支部在推薦“黨員之星”工作中,應當把黨員積分排名前列的作為“黨員之星”按照名額進行推薦。
(二)黨員年度積分,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等次的重要依據。在開展民主評議前,黨支部向黨員公布積分情況。年度積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黨員,可評定為“好”等次;年度積分在80—70分(含70分)的黨員,原則上評定為“一般”等次;年度積分在70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黨員,原則上評定為“差”等次。年度積分低于基礎分60分的黨員,可列為不合格黨員。
年度積分分值與評定等次的相對關系,由黨支部根據本支部設定的基礎分、履職分具體確定。
(三)對積分排名靠前的黨員,以及年度內被評為“黨員之星”的,應優先作為評先評優的推薦對象,并在政治待遇、學習培訓、物質獎勵等方面給予激勵關懷。
(四)對積分排名靠后、且低于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黨員,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由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五)對符合相關規定、被認定為不合格黨員的,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慎重穩妥做出組織處置。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工委機關各支部、黨校機關黨委要把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內容,作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要載體,作為加強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為落實“三會一課”制度的重要措施,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取得實效。工委機關各支部、黨校機關黨委要在直屬機關黨委制定的《工委機關黨員積分項目、積分及扣分標準》(詳見附件)的基礎上,結合工作實際、特點和黨員崗位等情況,細化評分標準,科學合理設置基礎分、履職分、扣分項目,以及評分、計分、扣分標準,并扎實認真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各支部的積分評分標準于6月10日前報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審核,黨校各支部的積分評分標準由黨校機關黨委審核把關后,統一報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
(二)建立管理檔案。機關各支部、黨校機關黨委要動態記錄黨員積分變化情況以及得分項目、扣分原因等,形成黨員積分檔案。同時,要按照黨組織隸屬關系,完善黨員基礎信息、建立黨員名冊,確保積分管理工作對象精準。各支部要明確積分記錄員,積分記錄員由各支部組織、紀檢委員擔任,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支部,積分記錄工作由支部副書記或紀檢員負責,各支部積分記錄員名單于6月10日前報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備案。
(三)堅持陽光操作。黨支部要定期公開黨員積分管理情況,接受黨員、群眾查詢,讓黨員全過程參與積分管理,清楚個人考核評議結果,確實保障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確保積分制管理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統籌協調。黨員積分管理要與年度考核、民主評議黨員等緊密結合起來,在考核內容上融合起來,在工作環節上銜接起來、在時間安排上結合起來,避免“兩張皮”。
(五)強化督促檢查。結合工委機關每季度開展“評星授旗”,直屬機關黨委將定期檢查支部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情況;直屬機關紀委要采取專項檢查、隨機抽查、適時督查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并解決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一些好的做法和經驗,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年度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基層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考核內容。
原則上工委機關在職全體黨員均納入黨員積分制管理。因年老體弱、長期臥病在床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發揮作用的黨員,可不納入積分管理范圍,具體情況由工委機關各支部、黨校機關黨委結合實際情況研究確定后報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備案。
如何寫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方案簡短三
各教工黨員、學生黨員:
根據學校黨委關于加強黨員理論學習的要求,近期重點學習三方面內容:一是學習xx屆五中全會會議精神;二是學習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三是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
現將學習內容以附件形式上傳至學院網站,請各教工黨員、學生黨員及時下載學習。
附件1:黨的xx屆五中全會會議要點
附件2::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附件3::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
旅游與環境學院黨委辦公室
20xx年11月3日
如何寫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方案簡短四
為深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堅持從嚴管理與有效激勵相結合,根據xxx精神,針對區的實際情況,將黨員義務明晰化、先鋒評價公開化、考核管理痕跡化,運用日常工作積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誤減分制、關鍵工作“一票否決”制的動態管理辦法進行百分量化考評,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具體管理評定辦法如下:
全局所屬在職在崗黨員和預備黨員。(除年老體弱、長期生病、行動不便的黨員,經本人申請、支部大會通過,并經機關工委批準后,可以不參加“黨員積分管理”)。
黨員年度積分分為:“日常行為積分”、“年度評議積分”、“貢獻積分”等三部分構成。其中,“日常行為積分”與“年度評議積分”按照4:1的權重構成100分,“貢獻積分”為加分項目。
(一)積分辦法
1、日常行為積分(80分)。主要根據黨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黨員義務、發揮黨員作用、推動工作開展等表現情況,給予相應積分。主要內容包括:帶頭學習提高(15分),帶頭爭創佳績(15分),帶頭服務群眾(15),帶頭遵紀守法(20分),帶頭弘楊正氣(15分)。
2.民主評議積分(20分)。
民主測評在年終黨員大會上進行,測評黨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綜合表現,分為“好”、“一般”、“差”三個等次。測評分值按百分制計算,并將測評分按所占比例20%計入黨員積分。計算方法為:民主測評得分=(“好”的票數×1+“一般”的票數×0.8+“差”的票數×0.6)÷總票數×100。
(二)獎、扣分辦法
1.獎分
(1)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調研文章、學術報告、專題消息、通訊等,每篇獎2分;在區級刊物發表調研文章、學術報告、專題消息、通訊等,每篇獎1分(同一項內容累計計分不能超過3分)。
(2)年內個人受到市級及以上表彰加5分、區級表彰加4分、所在黨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黨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項目不同級別表彰的不能累計加分,一般以最高級別表彰計分)。
(3)在工作中有所創新,成效顯著的,每項獎3分,特別突出的,每項獎5分。
(4)黨員承諾之外的事項,按奉獻大小,經支部會議研究酌情獎分(同一項內容累計計分不能超過2分)。
2.扣分
(1)個人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影響單位形象的,或在上級檢查、暗訪中受到處理的,每例扣3分。
(2)堅持原則,遵章守紀,不參加黃、賭、毒和一切迷信活動以及違規上訪行為,每違反一項扣3分。
(3)受到群眾有效投訴,對單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現一次扣3分。
(4)發生其他事件,經所屬黨支部研究,酌情扣分(每項扣分不超過3分)。
3.一票否決
黨員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實行一票否決(積分為零)。
黨員積分制管理以年終民主評議黨員為界,以一年為一個積分周期,以黨支部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黨支部要結合單位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定《積分管理評定細則》。
(一)黨員據實申報。黨員如實填寫《黨員積分申請表》,及時向所在黨支部申請積分,黨支部安排專人做好記錄,其他黨員群眾也可向支部反映黨員積分事項。
(二)支委進行初評。黨支部每季度召開支委會,根據支部掌握的黨員履行義務、完成工作、承諾踐諾等情況,按照支部確定的積分事項、積分標準、扣分辦法、加分條件,核實和初評每名黨員的季度積分。
(三)半年審核匯總。原則上,黨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黨員大會,向全體黨員通報黨員申報、支委初評的積分情況,由參會黨員評議通過,確定黨員季度積分,并由專人負責填寫《黨員年度積分管理登記表》。
(四)公示季度積分。半年審核匯總后,黨支部及時將黨員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干部群眾及服務對象監督。黨員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向黨支部反映,黨支部應調查核實,核實情況向黨員通報。
(五)年終綜合評定。結合黨員民主評議工作,計算出黨員年度綜合積分,計算方法為:黨員年度綜合積分=(基礎分+年度累計履職分+年度累計獎分-年度累計扣分)+民主測評分×20%。
年度綜合積分結果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等次的重要依據。年老體弱、長期病臥、身體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黨員經本人申請、支部核實、報上級黨(工)委審批同意可不納入積分制管理,由所在黨組織根據平時表現評定年度綜合得分,但原則上不參加評先評優。單位派出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第一書記)原則上參加所駐村積分管理,積分情況由村按季度反饋派出單位,考核結果共用,但只能參加一邊評先評優。年度綜合積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黨員,按一定比例評為“優秀”等次,優先作為各級表彰的推薦對象。年度綜合積分在60-80分的黨員,評為“合格”等次。年度綜合積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黨員,評定為“不合格”等次,由黨組織進行誡勉談話,責令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作出組織處理。
如何寫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方案簡短五
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最基礎、最核心的部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集中反映了我國和諧社會所追求的價值尺度和文化觀念。價值觀是人生觀和世界觀的核心與基礎,在當今價值觀多樣化、文化多元化的社會轉型期間,在青年大學生中旗幟鮮明地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能夠更深層次地影響青年大學生的思想認識與行為方式,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實效。
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涵
愛國主義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礎。愛國主義作為一種社會意識,也是調節公民和國家關系的基本政治規范和道德規范。在中華民族五千多年的發展歷程中,愛國主義始終是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的精神紐帶,集中反映了中華民族的獨特性格、價值取向和共同信念。所以,盡管不同的時代,愛國主義具有不同的時代特征,但作為一種正義的力量始終一脈相承。從陸游的“位卑未敢忘憂國”到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從范仲淹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到林則徐的“茍利國家生死已,豈因禍福趨避之”,都是古代知識分子愛國情懷的生動寫照。
近年來,我國制定的公民道德規范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都把“愛國”放在首位。作為一脈相承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絕不能切斷歷史文化的血脈和傳統,只能在繼承的基礎上結合新的社會發展和時代要求予以創造性地發展。
二、以人為本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體。
以人為本是時代發展和社會發展的迫切要求,是人的全面發展的必然要求。價值觀是人們在實踐中形成的,對價值的性質、構成、標準和評價的根本看法和態度,是處理各種價值問題時所持的比較穩定的立場和觀點的總和。以人為本之所以能成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體,就是社會發展再也不能把人當做客體、手段和工具,而要當做起點和歸宿,切實保障人的生存權、自由權和發展權,切實尊重人的尊嚴、人的勞動和人的創造,為人的全面發展、社會的持續發展創造條件。
三、和諧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靈魂。
和諧是人類社會共同的理想目標,也是社會主義社會的本質屬性。它最集中、最鮮明地體現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訴求,是指導社會成員價值選擇、行為取向的基本標尺。資本主義所倡導的核心價值觀是效益,這是一切邏輯中的首要邏輯。這種價值觀雖然能促進經濟發展,物質財富增加,但也導致人際關系的冷漠和人與自然關系的惡化。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和諧,既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和而不同”、“和實生物”的繼承,也是關注民生、注重公平的和諧,是發展中的和諧,是動態中的和諧,是有序中的和諧,更是民主法制保障下的和諧。
四、責任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底線。
責任作為一種可貴的品質,是個人或組織應該秉持的價值觀念和道德準則,能對文明進化和社會發展作出質量上的規定,現在日益受到世界各國的普遍關注。中國幾千年來的文明和道德傳統,已形成了獨具魅力的東方人格——社會型人格,例如,“以天下為己任”、“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等等。作為我們大力倡導的核心價值觀,就應將大寫的“責任”作為共同的價值目標和理想追求。
作為一名黨員,應該按照共產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以實際行動爭取踐行入黨的錚錚誓言。
第一、作為一名黨員要正確地了解黨,就是要充分了解黨的歷史。了解我們黨從小到大、從弱到強,從建黨時的幾十名地下黨員,發展到現在擁有的7000多萬名執政黨員。了解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取得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了解黨實行改革開放,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一系列方針、政策,了解黨與時俱進,發展創新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了解黨提出的“”發展規劃的宏偉目標。通過了解這些,你會發現我們黨過去現在乃至將來依然保持了旺盛和強大的生命力,你就會更加熱愛它。
第二、作為一名黨員要對黨的有深深的摯愛。無數革命先烈為黨的事業拋頭顱,灑熱血寫下了一篇又一篇可歌可泣而又催人淚下的英雄史章。方志敏烈士的《清貧》、《可愛的祖國》現在讀來至今還在鼓舞和激勵著我們每一個黨員。一個黨有這么多為之奮斗的黨員,它能不偉大嗎?黨之所以有這么強的凝聚力,是因為它除了代表廣大人民群眾最根本的利益外,沒有其他任何私利。作為黨的一分子我感到很是自豪,熱愛黨、擁護黨,在黨的領導下,繼承和完成先烈們未竟的事業,是新時期黨員努力追求的目標。
第三、作為一名黨員要對黨有著堅定不稱地信念。就是要堅定共產主義信念,如果理想信念動搖,信仰失落或者缺失,就會被金錢、權色、名利所誘惑,甚至走向沉淪。因此,堅定理想信念,不忘黨的宗旨和入黨誓言,就要認真學習,打牢馬克思主義理論功底,提高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自覺經受住改革開放和各種風浪的考驗。
第四、作為一名黨員要努力為黨工作。也就是為黨努力工作。作為老師,要立足于本職工作,愛崗敬業,恪盡職守,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要有良好的工作態度和積極向上的精神,時刻用新時期黨員先進性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忠實履行黨員的義務,創造性、有效性地開展工作,增強黨員和服務意識,提高工作能力、業務能力和辦事效率,盡心盡力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而努力,為做一個讓人民滿意的教師而努力。
如何寫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方案簡短六
1.搬遷入住情況。2017年搬遷戶,入住時間在2017年末之前的,積10分;入住時間在2018年末之前的,積5分;截止2019年6月末還未入住的,積0分。2018年搬遷戶,入住時間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積10分;入住時間在2019年7月20日之前的,積5分,截止7月20日還未入住的,積0分。
2.舊房拆除情況。2017年搬遷戶,舊房拆除時間在2017年末之前的,積10分;舊房拆除時間在2018年末之前的,積5分;截止2019年6月末還未拆除舊房的,積0分。2018年搬遷戶舊房拆除時間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積10分;舊房拆除時間在2019年7月20日的,積5分;截止7月20日仍未拆除舊房的,積0分。無房戶積2分。
3.針對有勞動能力戶,鼓勵自主就業,提供就業單位出具的在崗證明或工資單,獎勵該戶積分10分(按月累計)。
4.針對弱勞動能力戶,能夠及時到社區進行登記,安排公益崗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服從安排,較好的完成各項工作,社區及群眾對其工作滿意的,獎勵積分10分(按月累計)。
5.針對無勞動能力戶且家里有臥床、大病的人員。子女能夠盡到贍養義務,照顧起居,提供生活保障,室內物品擺放整齊,衛生干凈,經社區和相關工作人員核實后,獎勵子女5分,子女若非本社區搬遷戶,不獎勵,同時也獎勵該無勞動能力戶5分(按月累計)。
6.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學期考試成績排在年級組前10名的,一次性獎勵其家庭10分,排在前10-50名的,一次性獎勵其家庭5分。高中階段在校生,學期考試成績排在年級組前50名的,一次性獎勵其家庭10分,排在前50-100名的,一次性獎勵其家庭5分(以學校成績榜或老師出具的證明為準)。參加高考,被二本、一本院校錄取的一次性獎勵其家庭5分,被985、211等重點大學錄取的,一次性獎勵其家庭10分(不重復累加);學生在校受到表彰、獎勵的,戶主提供證書原件或復印件,獎勵該戶5分。
7.積極協助社區組織開展或參與各項活動的,每人獎勵2分,在活動表現突出的個人,獎勵5分(每月上限10分)。
8.社區和脫貧攻堅工作組會根據安排,組織脫貧攻堅應知應會、掃黑除惡應知應會等知識競賽,對于積極參與活動的獎勵積分2分,在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獎勵10分。
9.社區和脫貧攻堅工作組會組織開展文體活動,例如農民運動會、打對調比賽、象棋比賽等,對于積極參與活動的獎勵積分2分,在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獎勵10分。
10.主動宣講扶貧政策、掃黑除惡等知識的以及主動學習脫貧攻堅知識、掃黑除惡等知識的,在各級檢查督查以及入戶走訪時,能夠準確了解和掌握各知識的,獎勵積分5分。
11.提倡人人主動維護社區公共衛生環境,對于主動打掃樓道衛生、路邊衛生的積極作為,獎勵積分5分;主動幫助老弱病殘戶打掃室內衛生的,核實后,獎勵積分5分(每月上限10分)。
12.能夠主動拾撿路邊垃圾,垃圾裝袋,留有影像資料,戶主主動申報,核實后獎勵該戶積分2分(每月上限6分)。
13.積極配合上級各類檢查、入戶指導等工作活動,說話做事公允負責,不傳謠、不造謠,獎勵積分2分;協助做好檢查中其他各項工作的,獎勵積分2分。
14.主動履行公民義務,自覺參加社會志愿活動和各種公益活動的,如植樹、環境衛生大掃除、愛心捐贈、義務獻血等,戶主主動申報,提供相應資料,核實后獎勵積分5分。
15.家庭成員中有參軍的,享有“光榮之家”榮譽的,獎勵該戶5積分;在部隊有立功表現的,獎勵積分10分。
16.享有或被評為“精神明文明戶”、“五好家庭”等精神文明類榮譽的,提供佐證材料,每戶獎勵積分5分。
17.社區居住的黨員、團員同志,能夠積極發揮模范作用,按時參加組織生活,發揚黨的優良傳統,獎勵積分2分(按月累計)。
18.主動申請看護樓門文化的,且樓門文化不受損,每月獎勵積分5分(樓門文化建設完成后,可以申請)。
19.廳堂懸掛家訓家風、書法、榮譽墻等作品等,通過戶主主動申報、入戶核實等程序,核實后獎勵該戶2積分。
20.拾到財務或是物品,能夠主動上交社區、工作組,經調查取證后,獎勵積分5分,如果故意偽造虛假信息,取消該戶一年享受“愛心超市”幫扶政策權利。
21.故意損壞社區內的公共設施的,扣減積分10分;對于能夠主動舉揭發故意損害公共設施的,獎勵積分5分;主動維修社區內已經損壞的設施,獎勵維修者10分。
22.居民門外樓梯內應保持干凈整潔,如發現樓道堆放雜物、擺放鞋架,每次扣減5分,每月不定期對各樓層進行抽查,減完為止。
23.積極主動制止外來人員到本社區貼小廣告的,并將貼廣告者送至社區或工作組,獎勵制止人5分;能夠清理社區內各類小廣告的,通過戶主主動申請,要留有痕跡,核實后,獎勵積分5分。
24..設立舉報電話,本社區居民可以舉報居民的違法行為、不文明行為,針對舉報者提供的信息,一經核實,舉報人獎勵積分10分,違法、不文明等行為人扣減10分。
25.?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子女輟學、有意破壞社區及工作組組織的活動以及其他不配合脫貧攻堅、妨礙社區管理的情況,一次性減40分,賬內積分余額不足扣減的,掛賬處理,減完為止。
26.不注重鄰里關系,矛盾糾紛嚴重,拉幫結派,污言穢語,有挑唆、欺壓行為的一次性扣除積分30分,賬內積分余額不足扣減的,掛賬處理,減完為止。
27.不主動履行贍養義務的,打罵老人的,有虐待行為的,婆媳關系不融洽的,一次性扣除積分30分,賬內積分余額不足扣減的,掛賬處理,減完為止。
28.社區居民如存在曲解國家政策決定、妄議中央決策、參與邪教組織、參與封建迷信活動等行為,取消該戶一年享受“愛心超市”幫扶政策的權利;對于邪教組織舉行的活動能夠及時舉報,獎勵舉報者5積分;對于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的邪教組織能夠做出重大貢獻的,獎勵積分10分。
29.虛假報告其入住信息、就業信息等虛假內容的,一經查實,取消該戶一年享受“愛心超市”幫扶政策的權利。
30.社區居民要嚴格遵守社區規劃和相關規定,不能占公用面積,不能私搭亂建,如出現上述行為,一次性扣除積分30分,拒不整改的,取消該戶一年享受“愛心超市”幫扶政策的權利。
31.家庭成員中出現直接參與賭博或變相賭博的,取消該戶一年享受“愛心超市”幫扶政策的權利。
32.家庭成員中有長期酗酒的,或是酒后鬧事,影響不好的,取消該戶一年享受“愛心超市”幫扶政策的權利。
33.家庭成員中有非法上訪的,被村級、鎮級等確定為不穩定人員的,取消該戶一年享受“愛心超市”幫扶政策的權利;針對上訪者能夠進行勸阻的、能夠消除不穩定因素,獎勵勸阻者10積分。
34.家庭成員中參與打架斗毆的,聚眾鬧事的,取消該戶一年享受“愛心超市”幫扶政策的權利;針對打架事件能夠積極勸架的,獎勵勸架者5積分。
35.其他未盡事項由富興社區愛心超市理事會認定后,可即時進行加減分。
如何寫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方案簡短七
上海居住證積分細則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評分規則
基礎指標包含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指標。
(一)年齡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持證人年齡在56-60周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2.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3.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4.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三)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
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
2.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30分。
3.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60分。
4.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于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
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注冊的,注冊后給予加分。
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目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向社會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計算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的依據。
第七條(加分指標及分值)
加分指標包括緊缺急需專業、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遠郊重點區域、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表彰獎勵、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等指標。
(一)緊缺急需專業
持證人所學專業屬于本市緊缺急需專業目錄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的,積30分。 本市緊缺急需專業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后向社會公布。
(二)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
持證人在本市投資創辦的企業,按照個人的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3年平均每年納稅額在1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在10人及以上,每納稅10萬元人民幣或每聘用本市戶籍人員10人積10分,最高100分。
(三)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指標最高分值10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80%低于1倍的,積25分。
2.持證人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倍低于2倍的,積50分。
3.持證人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積100分。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費基數不能合理對應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本項的積分依據。
(四)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
持證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每滿1年積4分,滿5年后開始計入總積分。
(五)遠郊重點區域
持證人在本市重點發展的遠郊區域工作并居住,每滿1年積2分,滿5年后開始計入總積分,最高分值20分。
(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持證人為全日制應屆高校大學畢業生,積10分。
(七)表彰獎勵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獎勵可積分,最高分值11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專項性表彰獎勵,積30分。
2.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綜合性表彰獎勵,積60分。
3.持證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積110分。
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政府表彰獎勵項目目錄,按照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的表彰獎勵目錄執行。
(八)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
持證人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結婚每滿1年積4分,最高分值40分。
上海市引進人才居住證積分
ⅰ、評價計分體系
本試行辦法的評價計分體系由一般分和附加分兩大部分、共14項要素組成,滿分為120分。 一般分部分由基本分、專業能力分、導向分三小部分、共10項要素組成,滿分為120分。 附加分由4項要素組成,滿分為30分。
申領《居住證》者的得分,為兩大部分、14項要素得分的累計分值;累計分值如超過120分,計為120分。
ⅱ、一般分
一般分部分由基本分、專業能力分和導向分三小部分組成。
一、基本分部分滿分為55分,由年齡、受教育程度、受聘情況、親屬關系、住房情況等5項要素組成。
(一)年齡
年齡項最高分為10分。
本項具體計分標準如下:
1、35周歲以下 10分
2、36~50周歲 5分
3、51周歲以上 0分
(二)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項最高分為25分,只計最高學歷(學位);碩士、博士要求同時取得學歷和學位。 本項具體計分標準如下:
1、博士 25分
2、碩士 23分
3、學士 21分
4、大學本科 20分
5、大專(高職) 10分
6、高中(含職校、技校、中專)及以下 0分
(三)受聘情況
受聘情況項最高分為10分,根據受聘于本市用人單位的`情況計分。
本項具體計分標準如下:
1、以項目、任務等方式聘用 10分
2、聘用(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及以上 10分
3、聘用(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一年 5分
4、未受聘 0分
(四)親屬關系
親屬關系項最高分為5分。
本項具體計分標準如下:
1、父母、配偶中有一人為本市戶籍 5分
或配偶已取得3年及以上有效期《居住證》
或配偶要素累計分(不含本項分值)達到3年及以上有效期《居住證》標準分
2、其它 0分
(五)住房情況
住房情況項最高分為5分,“在本市有產權住房”是指本人為產權人或共有產權人。
本項具體計分標準如下:
1、在本市有產權住房 5分
2、其它 0分
ⅲ、專業能力分
專業能力分部分滿分為35分,由專業能力和專業培訓等2項要素組成。
“特殊才能”的人才,專業能力的計分標準另行制定。
(一)專業能力
專業能力項最高分為30分,同時符合兩個及以上標準只計最高分值。“獲得執業(職業)資格”根據不同的執業(職業)資格,給予5?15分。“擁有發明專利”是指由申請人發明創造的專利,經同行專家認定后根據專利水平給予5~10分。
本項具體計分標準如下:
1、兩院院士 30分
2、博士生導師 25分
或獲得國家級獎勵
3、獲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0分
或受聘于事業單位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
或受聘于機關擔任局級以上職務
或受聘于企業高級管理或專業技術崗位,繳稅月收入在10000元及以上
4、獲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8分
或受聘于事業單位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
或受聘于機關擔任處級以上職務
或受聘于企業中級管理或專業技術崗位、繳稅月收入在5000元及以上
或獲得省部級獎勵
5、獲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5分
或受聘于事業單位中級專業技術崗位
或受聘于機關擔任科級以上職務
或受聘于企業一般管理或專業技術崗位,繳稅月收入在2000元及以上
6、獲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5分
或受聘于事業單位初級專業技術崗位
或受聘于機關擔任一般職務
或受聘于企業初級專業技術崗位、繳稅月收入在1000元及以上
7、獲得執業(職業)資格 5~15分
8、擁有發明專利 5~10分
9、其它 0分
(二)專業培訓
專業培訓項最高分為5分。對于國家、本市和境外的專業培訓證書,經認定給予1~5分。有多種證書分值可累計,但總分不超過5分。各類開展專業培訓、發放專業培訓證書的合法機構,可向市人事局申報專業培訓證書認定,經認定后納入本評價計分體系并予以公布。
本項具體計分標準如下:
1、取得經認定的專業培訓證書 1~5分
2、未取得經認定的專業培訓證書 0分
ⅳ、導向分
導向分部分滿分為30分,由專業類別導向、產業(行業)導向、地區導向等3項要素組成。
(一)專業類別導向
專業類別導向項最高分為10分,根據年度人才開發目錄劃分緊缺、需要、控制。
本項具體計分標準如下:
1、緊缺 10分
2、需要 5分
3、控制 0分
(二)產業(行業)導向
產業(行業)導向項最高分為10分,“高新技術、軟件、集成電路行業”指經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的上述行業的企業引進相關的人才;“本市重點發展產業(行業)”根據年度人才開發目錄確定。
本項具體計分標準如下:
1、高新技術、軟件、集成電路行業 10分
2、本市重點發展產業(行業) 10分
3、其它 0分
(三)地區導向
地區導向項最高分為10分,重點發展地區根據年度人才開發目錄確定,要求居住地、工作地同時在重點發展地區。
本項具體計分標準如下:
1、重點發展地區 10分
2、一般地區 0分
ⅴ、附加分
附加分部分最高分為30分,包括同行專家推薦附加分、人才在滬投資創業附加分、境外工作或學習經歷附加分以及根據國家和本市法規規定經核定給予的附加分等4項要素,4項要素的得分可累計,但最高不超過30分。
(一)同行專家、行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推薦附加分
同行專家、行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推薦附加分項最高分為20分,如有多名專家和行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同時推薦只計最高分。行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請,經市人事局備案同意后具備推薦本行業“特殊才能”人才的資格
本項具體計分標準如下:
1、兩院院士推薦 20分
2、行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特別推薦 15分
3、博士生導師推薦 15分
4、其它 0分
(二)人才在滬投資創業附加分
人才在滬投資創業附加分項最高分為20分。在滬投資額可累計;如創辦多個企業及機構,繳稅額可累計,聘用本市員工人數可累計。
本項具體計分標準如下:
1、投資額在1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20分
或投資創辦的企業連續三年繳稅額在100萬元及以上
或投資創辦的單位聘用本市員工100人及以上
2、投資額在5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15分
或投資創辦的企業連續三年繳稅額在50萬元及以上
或投資創辦的單位聘用本市員工50人及以上
3、投資額在3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10分
或投資創辦的企業連續三年繳稅額在30萬元及以上
或投資創辦的單位聘用本市員工30人及以上
或在本市投資創辦民辦非企業機構
4、投資額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5分
或投資創辦的企業連續三年繳稅額在10萬元及以上
或投資創辦的單位聘用本市員工10人及以上
5、其它 0分
(三)境外工作或學習經歷附加分
境外工作或學習經歷附加分最高分為10分,經歷應當連續,不得累計;有多次經歷只計最高分。 本項具體計分辦法如下:
1、有一年及以上境外工作或留學經歷 10分
2、有三個月及以上境外學習或工作經歷 5分
3、其它 0分
(四)根據國家和本市法規規定經核定給予的附加分
根據國家和本市法規規定給予的附加分項最高分為20分,是指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有相應規定,經市人事局核定后可給予5~20分。
本項具體計分辦法如下:
1、法規有相應規定 5~20分
2、其它 0分
ⅵ、標準分
一、暫未被本市用人單位聘用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要素累計分值在50分及以上者,可辦理有效期為6個月的《居住證》。
二、已被本市用人單位聘用或在本市投資創業的人員,可按要素累計分值分別辦理1年、3年、5年有效期的《居住證》:
1、分值在90分及以上者,可由申請人任選辦理三種有效期的《居住證》;
2、分值在89分以下、70分及以上者,可由申請人選擇辦理3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居住證》;
3、分值在69分以下、60分及以上者,可辦理1年有效期的《居住證》。
注:該打分標準自2002年起實施,到發文時仍然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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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機關各支部、黨校機關黨委: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激勵工委機關全體黨員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道德、有品行,講奉獻、有作為的合格黨員,根據省委組織部《關于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的通知》(云組通〔20xx〕28號),結合工委實際,現將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立足崗位、重在日常,結合實際、分類管理,量化考評、動態調整,簡便易行、民主公開的原則。
二、積分內容
黨員積分由基礎分、履職分、扣分構成(即黨員積分=基礎分+履職分-扣分)。
(一)基礎分。一般為每年度60分。主要考核黨員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工作,參加黨內活動的情況。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基本義務和黨組織對黨員的基本要求,圍繞政治信念、紀律規矩、道德品行等內容,設定積分項目和分值。基礎分由黨支部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合理區間分值。基礎分項目是對一名合格黨員的基本要求,黨員積分以基礎分滿分作為初始積分。
(二)履職分。一般為每年度40分。主要考核黨員履行崗位職責、履諾踐諾和在工作中積極奉獻、主動作為,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對在職黨員,按照黨員個人崗位職責,根據崗位目標任務設定積分項目和分值。履職分由黨支部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合理區間分值。履職分項目是對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具體量化標準,履職分實行計分制,完成崗位職責賦予的任務,計一定的分值。
(三)扣分。實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據黨員不落實和未完成基礎分、履職分相應的項目,在工作中出現錯漏、失誤、不到位、不盡責、不作為等情況,由黨支部核實認定并據實扣分。
黨員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實行一票否決,積分為零。
三、積分流程
黨員積分以黨支部為單位按照年度具體組織實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驟。
(一)黨員申報。黨員每月如實向所在黨支部申報積分事項和積分。黨員在申報個人積分事項時,也可向黨支部報告其他黨員積分事項。
(二)支委初評。每月召開支委會或黨支部會,根據黨員履行義務、履職情況,按照基礎分、履職分積分項目以及計分和扣分標準,核實和初評每名黨員的積分事項和積分。
(三)黨員大會評定。每季度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向全體黨員通報支委會或黨支部初評的黨員積分情況,由參會黨員進行評議,確定黨員積分,并由積分記錄員嚴格填寫《黨員積分登記表》。
(四)公示并報送積分。黨支部將黨員積分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群眾監督。黨員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向黨支部反映或向上級黨組織申訴,黨支部或上級黨組織應調查核實,核實情況及時向黨員反饋。并在下一次黨支部黨員大會上通報。經公示黨員無異議后,《黨員積分登記表》每季度隨同支部開展“評星授旗”相關材料一并報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
(五)計算年度積分。年末,黨支部計算黨員年度積分(年度積分=基礎分+履職得分-累計扣分),報上級黨組織審核備案。此項工作要在黨支部年度組織生活會前完成。
(六)積分審核。直屬機關黨委結合每季度開展“評星授旗”工作,由直屬機關黨委對各級黨組織上報的黨員積分進行審核,對黨員存在扣分情況而黨支部未進行扣分的,將按照標準給予扣分,并將扣分情況反饋各基層黨組織,由各基層黨組織分別反饋黨員本人。黨員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向直屬機關黨委申訴,直屬機關黨委應調查核實,核實情況及時向黨員本人反饋,并以適當方式進行通報。
四、積分運用
(一)黨員每季度積分,作為工委機關每季度評選“黨員之星”的主要依據。黨支部在推薦“黨員之星”工作中,應當把黨員積分排名前列的作為“黨員之星”按照名額進行推薦。
(二)黨員年度積分,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等次的重要依據。在開展民主評議前,黨支部向黨員公布積分情況。年度積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黨員,可評定為“好”等次;年度積分在80—70分(含70分)的黨員,原則上評定為“一般”等次;年度積分在70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黨員,原則上評定為“差”等次。年度積分低于基礎分60分的黨員,可列為不合格黨員。
年度積分分值與評定等次的相對關系,由黨支部根據本支部設定的基礎分、履職分具體確定。
(三)對積分排名靠前的黨員,以及年度內被評為“黨員之星”的,應優先作為評先評優的推薦對象,并在政治待遇、學習培訓、物質獎勵等方面給予激勵關懷。
(四)對積分排名靠后、且低于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黨員,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由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五)對符合相關規定、被認定為不合格黨員的,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慎重穩妥做出組織處置。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工委機關各支部、黨校機關黨委要把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內容,作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要載體,作為加強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為落實“三會一課”制度的重要措施,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取得實效。工委機關各支部、黨校機關黨委要在直屬機關黨委制定的《工委機關黨員積分項目、積分及扣分標準》(詳見附件)的基礎上,結合工作實際、特點和黨員崗位等情況,細化評分標準,科學合理設置基礎分、履職分、扣分項目,以及評分、計分、扣分標準,并扎實認真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各支部的積分評分標準于6月10日前報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審核,黨校各支部的積分評分標準由黨校機關黨委審核把關后,統一報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
(二)建立管理檔案。機關各支部、黨校機關黨委要動態記錄黨員積分變化情況以及得分項目、扣分原因等,形成黨員積分檔案。同時,要按照黨組織隸屬關系,完善黨員基礎信息、建立黨員名冊,確保積分管理工作對象精準。各支部要明確積分記錄員,積分記錄員由各支部組織、紀檢委員擔任,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支部,積分記錄工作由支部副書記或紀檢員負責,各支部積分記錄員名單于6月10日前報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備案。
(三)堅持陽光操作。黨支部要定期公開黨員積分管理情況,接受黨員、群眾查詢,讓黨員全過程參與積分管理,清楚個人考核評議結果,確實保障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確保積分制管理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統籌協調。黨員積分管理要與年度考核、民主評議黨員等緊密結合起來,在考核內容上融合起來,在工作環節上銜接起來、在時間安排上結合起來,避免“兩張皮”。
(五)強化督促檢查。結合工委機關每季度開展“評星授旗”,直屬機關黨委將定期檢查支部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情況;直屬機關紀委要采取專項檢查、隨機抽查、適時督查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并解決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一些好的做法和經驗,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年度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基層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考核內容。
原則上工委機關在職全體黨員均納入黨員積分制管理。因年老體弱、長期臥病在床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發揮作用的黨員,可不納入積分管理范圍,具體情況由工委機關各支部、黨校機關黨委結合實際情況研究確定后報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