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易地搬遷扶貧協議書篇一
尊敬的扶困助學委員會:
我是xx大學201x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的一名學生。我來自于化德公臘挺進村,家里主要經濟來源依靠幾畝薄田。我村處于草原邊界丘陵地區,耕地少而貧瘠。加之今年嚴重的氣候干旱,致使農業受到了致命的打擊。莊稼幾乎顆粒無收。所以,主要的收入來源也徹底的中斷了。
我的家庭生活原本就比較貧困,更有去年的學費支付,不但花光了所有積蓄還舉債一部分。接下來的三年學費實在是無處去找。但是來之不易的大學生活中我不想失去學習的機會,更不想因為學費無法交齊而半途而廢,所以在此特申請扶困助學基金。
本人在校期間品行良好,成績優良,在工作方面擔任團支部書記一直是盡職盡責,參加過入黨積極分子培訓并考核優秀通過,接受過深刻的馬列主義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熏陶。在此懇望有關部門給予考慮,并批準我的助學申請,以便我能夠獲得助學基金繳上學費使我在今后的學習生活中投入更多精力完成學業。本人不勝感激!
特此申請,批準為盼!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易地搬遷扶貧協議書篇二
乙方: (戶主),身份證號: 現居住 鄉(鎮) 村 組,家庭現有人口 人,其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人。
根據《臨澤縣20xx-20xx年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甲方和乙方就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具體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2.負責安置點土地征用、規劃設計、房屋建設質量監管等工作,確保達到驗收標準;
3.負責安置點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基本實現綠化、亮化和美化;
4.負責及時與有關部門對接,程序合法到位,符合條件的按標準發放補助資金;
6.確保 年 月底前房屋達到搬遷入住條件,并有序組織搬遷入住。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3.在縣城和集鎮購買商品房范圍,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自愿按建房協議要求支付建房資金;
5.乙方在搬遷入住前必須足額繳齊個人應承擔的房屋建設費用,方可領取房屋鑰匙;
7.乙方自愿在搬遷后 年 月 日內主動拆除所有原老宅并達到復墾條件。
三、相關條款
1.統建房屋單價原則上為土建成本價和土地征收費用;
2.乙方享受的各項政策補助按有關文件執行;
3.甲方對統建安置房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
4.貧困戶貧困人口人數按照臨澤縣在冊建檔立卡信息系統確定;
5.購買商品房截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鎮)人民政府、縣易地搬遷辦各備案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必須攜戶口本、戶主身份證交甲方審核后方可簽訂本協議)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手印)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易地搬遷扶貧協議書篇三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農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縮小城鄉教育差距,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加強對薄弱學校的支持和幫助。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結對幫扶時間三年。自20____年3月-20____年12月。
二、雙方通過加強學校管理優勢互補、教師定期交流培訓、聯合舉辦教學研討活動、教育教學信息交流,充分開發、利用、共享兩校的教育資源,推動兩校共同發展。
三、甲方責任:
1、不定期舉辦教學研討活動,課題雙方共同確定,地點輪流設定。
2、每學期組織處室負責同志及圖書、閱覽、電教、儀器、檔案等崗位管理人員到乙方學校進行對口指導不少于一次。
3、協助乙方制訂學校發展的規劃。
4、確定一名副校級領導作為結對幫扶工作的聯系人。
四、乙方責任:
1.積極、主動配合甲方做好結對幫扶工作。
2.每學期組織處室負責同志及圖書、閱覽、電教、儀器、檔案等崗位管理人員到甲方學校進行學習不少于一次。
3.配合甲方舉辦培訓講座等。
4.制訂本校的發展規劃。
5.確定一名副校級領導作為結對幫扶工作的聯系人。
五、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及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乙方:
易地搬遷扶貧協議書篇四
xxx易地扶貧搬遷領導小組:
我叫,是
村
組農民,全家現有
口人,承包耕地
畝,由于我村地處偏遠,生態環境惡劣,生產生活條件艱苦,經濟條件低下,在最近鄉上、村上和組上的干部到戶宣傳易地扶貧搬遷政策時,我認為這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好事、大實事,既保護了生態環境,又給我們提供很多好的政策和很高的補助,實現了我們幾輩人都不能實現的夢想。因此,本人申請享受扶貧搬遷政策。
特此申請,請批準。
申請人:
年月日
易地搬遷扶貧協議書篇五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特困青少年是青少年中的特殊成員,向他們伸出溫暖之手,獻出一片愛心,援助他們完成學業,為他們的健康成長提供必要的條件是社會每名成員應盡的職責。為此,__花公益聯盟牽頭組織“一對一幫扶貧困學生”愛心活動,為了更好的將該活動堅持下去,并保護幫扶雙方的權益,特簽訂此幫扶協議書,望幫扶雙方共同遵守:
幫扶人的責任和權利:
1、懷有一顆不圖回報的愛心,自愿付出!
2、愿意資助被幫扶人就學,期限至少一年。如一年后不愿再幫扶該學生,應提前三個月向公益聯盟提出書面申請,并說明原因.
3、資助項目為每學期的學雜費。
4、每年以現金方式資助被幫扶人學雜費1000元/年(九年義務教育期間),高中1202380元/年,款項委托__花公益聯盟代管理,并開具收款收據。
5、與幫扶對象保持聯系,關心其生活、學習情況。
6、可適時邀請被幫扶人參加各種公益聯盟活動。
被幫扶人在接受資助期間遵守以下八條要求:
1、要有一顆感激的心,把捐助者的愛心化作學習的動力,珍惜機會,刻苦學習,用優異的成績來向捐助者匯報。
2、自立自強,不能被動接受捐助,積極參加勤工儉學和熱愛勞動。
3、勤儉節約,不亂花來之不易的捐助款,要把每一分錢用在關于學習和生活上。不攀比,不驕傲,學習和生活上都要多幫助其他同學。
4、如實向幫扶者匯報自己的學習、生活情況。
5、不準直接或者暗示向幫扶者索要金錢和其它物品,如果確實是特殊困難或者學習必須品的,而且捐助的款項不夠解決的,要通過學校校長匯報,通過學校落實后與__花公益聯盟或者幫扶者協商后解決。
6、能夠理解幫扶者的困難,如果幫扶者無法繼續資助,不能懷疑和誤解捐助者的愛心。
7、有一顆報恩的心,捐助者并不要求任何回報,但是要有這種報恩的思想,在今后自己長大有能力后,用這種知恩圖報的思想再去幫助這個世界上仍然需要幫助的人。
8、堅持這樣一種信念:首先自助,然后才能受助和助人。
__花公益聯盟對該協議保留解釋權。
幫扶者(簽名):年月日
被幫扶者(簽名):年月日
被幫扶者學校(蓋章):
_花公益聯盟(蓋章
易地搬遷扶貧協議書篇六
學習目標:
學會讀寫與易地扶貧搬遷相關的字詞,了解 易地扶貧搬遷的對象,建設標準、補助標準。
學習內容:
讀與寫
搬遷 自然 水土 地方 村莊 整體 同步 安置 舊房
新家 協議 按期
學與用
一、易地扶貧搬遷的對象
1居住地自然條件惡劣
2需要整村搬遷的村莊
二、易地扶貧搬遷建設標準
1城鎮安置:
城鎮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
2農村安置:
農村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23平方米。
三易地扶貧搬遷補助標準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人均住房補助20000元,整村寨同步搬遷的非貧困人均住房補助12000元。
簽訂搬遷及舊房拆除協議并按期拆除舊房的,每日獎勵15000元
易地搬遷扶貧協議書篇七
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包括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以下簡稱易地搬遷)、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生態移民搬遷(以下簡稱生態搬遷)、財政專項扶貧搬遷(以下簡稱扶貧搬遷)和農村d級危房改造。
為認真實施好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工作,根據《奉節縣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實施辦法(試行)》(奉節府發〔20**〕42號)文件精神,結合永樂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愿原則。
在堅持群眾自愿的前提下,政府通過統籌規劃、政策扶持、基礎配套,有效組織和引導群眾自力更生、主動搬遷。
搬遷對象原有承包地、林地使用權不變,鼓勵其自愿流轉或參股專業合作組織。
鼓勵龍頭企業參與高山生態扶貧安置區特色產業開發。
(二)堅持整戶搬遷、原居住房屋及附屬設施拆除的原則。
整戶搬遷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屬設施拆除是高山生態扶貧搬遷的前提條件,對拆除后的宅基地及附屬設施用地優先安排復墾。
搬遷戶原居住房屋及附屬設施用地扣除新建房屋用地面積后,節約的面積可作為地票交易或增減掛鉤建設用地指標使用。
(三)堅持因地制宜、因戶施策原則。
綜合考慮搬遷群眾的生存環境、經濟能力、勞動技能和生產生活習慣,合理確定搬遷對象和安置方式。
(四)堅持統籌兼顧、合力推進原則。
加強組織協調,整合相關站所室力量,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協調推進高山生態扶貧搬遷。
二、搬遷范圍及對象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貧困農戶,列入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對象:
1.居住邊遠地區,生產生活不便、生存環境惡劣的。
2.居住地水、電、路、通訊等基礎條件難以完善,扶貧成本高、就地脫貧難的。
3.建卡貧困戶、低保戶、轉戶進城集鎮安置、納入宅基地復墾的優先納入搬遷。
4.原居住地房屋有房產證或宅基證,新建住房有房地產權證或建房、土地許可證,購房有房地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契稅繳納憑證等合法手續。
月1日以后實施整戶搬遷的。
6.原居住房屋及附屬設施應拆除。
其中轉戶進縣內城集鎮或縣外購房,已簽訂拆房復墾協議但未拆房的;以及符合拆房復墾條件且搬遷戶承諾拆房復墾的,經縣國土部門審查同意后,可以作為搬遷對象,其安置補助完善手續轉為拆房履約保證金,待原居住房屋及附屬設施拆除后無息退還。
不符合拆房復墾條件的搬遷戶必須自拆后才能兌現安置補助。
對梯度轉移和其他自主建房搬遷的,必須拆除原居住房屋及附屬設施后才能兌現安置補助。
(二)下列人員不得列入搬遷安置補助對象:
1.居住在三峽庫區生態屏障區規劃范圍內的人口(按照三峽庫區后續規劃實施搬遷)。
2.已享受易地搬遷、生態搬遷、扶貧搬遷、農村d級危房改造補助的。
3.“空掛戶”及搬遷戶中非家庭成員的掛靠人員。
三、安置方式及補助標準
易地搬遷、生態搬遷、扶貧搬遷和農村d級危房改造,對不同安置方式的搬遷對象給予差異化補助。
安置方式分為自主分散安置和政府統建集中安置兩種方式。
(一)自主分散安置方式包括轉戶進城鎮、梯度轉移及其它安置。
轉戶進城集鎮安置的搬遷戶,按80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助。
安置對象在本縣行政區域內自行購買建筑面積低于90平方米、交易價格低于當地市場均價的首套住房的,憑鎮政府出具的高山生態扶貧搬遷身份認定證明和購房手續免交房屋交易契稅。
轉戶到縣外安置的,按8000元/人的補助標準執行。
對繼續從事農業生產的搬遷戶,包括在本鎮、村內實行由高轉低、由遠轉近、相對集中進行梯度轉移安置的和其他分散自主安置的,均按70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助(含基礎設施建設補助)。
梯度轉移安置不得進入三峽庫區生態屏障區(城集鎮除外)。
(二)政府統建集中安置是指遷入經縣政府批準統一建設的集中安置點進行的安置,按7000元/人的標準補助到搬遷戶。
高山生態移民集中安置點居住對象為本鎮范圍內放棄原宅基地并實施復墾的農村居民,地災避讓搬遷、扶貧移民、退耕還林生態移民、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土地整治、巴渝新居、庫區居民點搬遷戶、危舊房改建戶、連體房戶、無房戶、戶改退地的連心房等符合農村宅基地批準條件的農村居民。
本細則施行前各年度已下達尚未實施完畢的易地搬遷、生態搬遷、扶貧搬遷、d級危房改造的.補助資金仍按原標準執行。
四、工作步驟及要求
(一)報批實施方案。
鎮政府根據縣搬遷辦下達的年度搬遷計劃,按照群眾自愿申請、村初評、鎮審核公示的程序確定年度安置對象,編制年度實施方案(附安置對象花名冊)報縣搬遷辦審批。
(二)組織搬遷實施。
鎮政府根據審批的實施方案,逐戶簽訂搬遷協議,督促落實安置住房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屬設施拆除等工作。
(三)兌現補助資金。
項目實施完畢后,鎮政府組織自查驗收,形成驗收報告,報送縣搬遷辦,縣搬遷辦組織相關主管部門進行綜合驗收。
待綜合驗收合格,縣上撥付補助資金,鎮政府按照規定標準與搬遷戶結算。
(四)加強檔案管理。
按照以下要求分類整理高山生態扶貧搬遷檔案資料,并送縣搬遷辦、發改委、扶貧辦、城鄉建委備案。
1.文書檔案。
包括實施項目的上報文件、實施方案及批復文件、計劃下達文件、公示資料及圖片證明等材料。
2.戶檔案。
包括農戶信息卡、搬遷申請表、新舊房屋照片、戶主身份證和家庭戶口復印件、戶口遷移手續、補助資金兌付證明、舊房拆除證明、建房審批及購房手續等原始資料。
3.項目檔案。
包括規劃方案、工程設計、決算報告、審計報告及竣工驗收備案的相關資料。
五、工作措施
堅持“統分結合、整合職責、分線落實”原則。
鎮搬遷辦:負責鎮搬遷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編制全鎮年度實施方案,統籌年度搬遷計劃,跟蹤掌握項目實施進度,收集、匯總、上報向縣搬遷辦的各種報表、信息,負責與縣搬遷辦的工作銜接,承辦高山生態扶貧搬遷方面的會議、年度績效考核等工作。
經發辦:負責易地搬遷、生態搬遷、扶貧搬遷的年度搬遷計劃編制、計劃下達、對象資格審查、組織實施、資金申報、文書和戶檔案資料收集管理等具體工作,協助鎮搬遷辦工作。
規建辦:負責d級危房改造的年度搬遷計劃編制、計劃下達、對象資格審查、組織實施、資金申報、文書和戶檔案資料收集管理等具體工作;負責集中安置點建設管理,協助指導按相關程序辦理用地規劃、建設等行政許可手續;優先落實搬遷戶宅基地復墾。
財政辦:負責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專項資金管理和兌現,協助資金撥付工作。
鎮紀委加強對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工作的監督,杜絕違規違紀現象發生。
鎮搬遷辦、相關站所室要明確責任,細化措施,認真組織實施好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工作。
對政策落實不到位、項目推進不力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對濫用職位權、徇私、弄虛作假、截留挪用、騙取套取專項資金的,要嚴肅查處。
易地搬遷扶貧協議書篇八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河南省易地搬遷脫貧實施方案》(豫辦【2016】27號)、《河南省財政專項扶貧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豫扶貧組【2015】4號)、《河南省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豫辦【2016】28號)、《河南省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若干意見》(豫政辦【2016】177號)《信陽市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辦法(暫行)》(信發改代賑【2016】299號)等有關規定,為了扎實有效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確保搬遷對象盡快脫貧,從根本上解決生計問題,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群眾自愿;
(二)堅持量力而行,保障基本;
(三)堅持因地制宜,科學規劃;
(四)堅持瞄準精準,穩定脫貧;
(五)堅持縣負總責, 鄉鎮落實。第二章 適用范圍和對象
第四條 搬遷范圍。主要適用于居住在深山荒蕪區、地質災害區、生態保護(脆弱)區 和河灘受淹區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的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的地方。第五條 搬遷對象。住房條件相對較差,愿意參加易地扶貧搬遷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產資源相對較少,靠就地就近從事勞動生產難以脫貧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活在地質災害多發區、隱患區,愿意通過易地搬遷避險和脫貧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第六條 搬遷條件
1、同時滿足遷出區域條件和搬遷農戶個體條件;
2、貧困戶自愿申請;
3、有后續扶持產業。
第七條 同步搬遷。對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居住農戶20戶以下、貧困發生率50%以上的自然村,原則上實行整村搬遷。
第三章 項目資金補助標準 第八條 補助標準
(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補助標準。根據易地搬遷資金省對縣市包干使用,我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房建設人均補助3萬元,易地搬遷制定的補助標準必須確保貧困戶搬進去可以入住;集中安置的資金標準由鄉鎮實行包干使用,鄉鎮政府根據安置區的規模大小、地理位置等情況,統籌考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根據我縣建設安置實際成本確定補助標準如下:
政府團購:原則上在本鄉鎮安置,房源為合法房源,用于安置家庭人口較多的貧困戶,在集鎮、社區安置考慮已有部分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安成本增加,人均補助標準可適當調整,貧困戶人均購房面積原則上不超過25平方米。確因戶型原因突破標準的,應按標準控制在安置住房總面積的10%以內,超出范圍的由鄉鎮兜底解決。
2、分散安置包括自主建(購)房、代建房、投親靠友、梯次搬遷安置,人均住房補助3萬元。
(二)同步搬遷人口補助標準。確需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步搬遷群眾的建房資金,縣政府從整合資源中予以支持,按人均5000元補助,其余資金由農戶自籌解決,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一并統籌規劃。
無論何種安置方式,首先,搬遷戶必須有產業支撐,能夠實現就近就業;其次,搬遷戶原有住房收回,舊宅基地由當地政府組織復墾、生態修復、規模養殖等多種形式的開發利用,形成的資產和收益歸集體所有。只有在產業考核、新房入住、舊宅拆除等程序全部驗收合格后,搬遷補助資金才能予以全額下發。
第四章 項目實施程序
第九條 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程序主要分為搬遷規劃、實施方案、圖紙設計和組織實施等。
(一)搬遷規劃。縣發改委、扶貧開發局等部門組織編制縣“十三五”易地搬遷脫貧規劃,由縣政府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實施。
(二)實施方案。縣建設投資公司委托相應資質的機構(資質要求按照住建部門的規定執行)編制易地搬遷脫貧實施方案,實施方案需明確搬遷對象、安置地點、安置方式、住房和配套設施規劃布局、投資規模及來源、產業扶持政策、建設工期等內容。各鄉鎮人民政府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牽頭辦理土地、規劃、環保等相關手續,相關單位要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方案編制完成后,由縣發改委、扶貧開發局、國土資源局、住建局、環保局聯合提出審查意見,報縣政府審批。經縣政府批準后,各鄉鎮人民政府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方案建設內容,應按照方案建設內容要求按時保質完成。如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應及時向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報批,經同意后應在10個工作日完善相關變更手續,報縣扶貧開發局備案。
(三)圖紙設計。依據審批的實施方案,項目法人完成施工圖設計等工作,報縣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四)組織實施
1、集中安置
村內、集鎮集中安置。根據批復的方案和施工圖,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圍繞易地搬遷年度目標,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實行“掛圖作戰”。按照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項目公示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強組織協調,嚴格項目建設程序,建立科學的工程建設機制,確定每項工程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采取強有力措施,在保證工程質量基礎上,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確保按規定要求保質保量完工。
政府團購安置。搬遷戶要填寫購買房屋申請書,并經鄉鎮政府審核后,由鄉鎮政府統一購買社區或城區的存量房用于安置家庭人口較多的貧困戶。購買房屋前要確認房屋權屬,要由第三方對房屋面積進行測量,價格進行評估,出具證明材料,鄉鎮政府根據評估價格同房地產企業協商購買價,簽訂購房協議,并進行司法公證。
2、分散安置
自主建房的搬遷戶必須經鄉鎮城建所、土地所、扶貧辦同意,利用統一設計的戶型圖紙建設,由鄉鎮政府組織實施監督,確保房屋建設質量,確保易地扶貧搬遷政策落實到位。對于自身無能力建設選擇自主建房的貧困戶,可以委托鄉鎮政府找有資質的施工企業根據設計圖紙、預算進行建設,由鄉鎮實施監督,竣工后決算,經審計后按審計金額撥付施工隊,結余資金由鄉鎮政府按照到戶增收項目管理模式用于補貼貧困戶發展生產。
對于自己購房的搬遷貧困戶,要對原房屋的所有權進行公示,并通過村委會及四鄰進行確認,房屋面積及價格需要由第三方評估,出具有關評估資料,簽訂購買協議并進行司法公證。
對于投親靠友安置,原則上不得跨縣安置。首先具備有安置的房舍條件和生活條件;其次,投靠的親友愿意接納,雙方必須簽訂安置協議,并經司法公證;若跨鄉鎮安置的,所安置鄉鎮村必須出具接納意見書。以上搬遷安置方式中產生的評估費用、公證費用應在易地搬遷總體費用中列支,舊宅拆遷費用由鄉鎮先行墊付,待土地復墾指標出讓后償還。
第五章 項目驗收及報賬 第十條工程驗收
1、項目建設竣工后,施工單位對鄉鎮提出書面驗收申請,并提交項目建設自驗報告。
2、鄉鎮收到驗收申請后,組織有關人員,對項目進行初驗并提出整改意見,監督施工單位認真整改。
3、鄉鎮初驗后寫出驗收報告提交縣發改委、扶貧開發局、財政局、住建局組織人員復驗。如有問題的,參與復驗單位提出書面整改意見,直至工程驗收合格。
第十一條資金撥付
1、集中安置
村內、集鎮集中安置。項目驗收合格后,由項目實施單位提出報賬申請并附相關憑證,經縣建投、鄉鎮對相關憑據審查后,報縣財政局審核后方可撥付資金。
團購安置。項目驗收合格后,由鄉鎮提出報賬申請并附相關憑證,經縣財政局、建投公司對相關憑據審查后,報縣財政局審核后方可撥付資金。
2、其他安置方式。項目驗收合格后,由搬遷戶提出報賬申請并附相關憑證,經鄉鎮扶貧辦對相關憑據審查后,報鄉鎮財政所審核后方可撥付資金。
對于集中安置,縣財政局、建投公司要將財政資金直接撥付到項目實施單位賬戶;對于團購安置,縣財政局、建投公司要將財政資金直接撥付到鄉鎮財政所賬戶;對于其他安置方式,需補貼給搬遷戶個人的資金,要通過“一卡通”系統直接發給搬遷戶,嚴禁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十二條 資金報賬。報賬時要按照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賬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提供以下憑證(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簡化報賬程序):
1、集中安置。
村內、集鎮集中安置。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賬提款申請單、項目建設合同書、項目施工單位稅務發票、施工單位資質證件復印件、工程預算表、工程竣工決算表、工程驗收單、竣工工程移交表、竣工工程管護責任書、中標通知書、工程監理合同和監理報告。
團購安置。鄉鎮統一報賬。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賬提款申請單、購房手續、稅務發票、評估報告、驗收單等有關手續。
2、分散安置。鄉鎮統一報賬。
自主建房。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賬提款申請單、附搬遷戶自建項目申請驗收單、公告公示、項目驗收現場照片及拆舊照片等資料。
自己購房。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賬提款申請單、購房手續、稅務發票、評估報告、公告公示、驗收現場照片、拆舊照片、驗收單等資料。
代建房。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賬提款申請單、附搬遷戶代建項目申請驗收單、施工合同、預算決算資料、公告公示、項目驗收現場照片及拆舊照片等資料。
第十三條 報賬憑證管理。鄉鎮要加強對報賬憑證的管理,嚴格審核報賬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財政部門在撥付資金時,要嚴格審核,確保報賬資料齊全后再撥付資金。相關報賬資料原件經審核確認加蓋專用章后作為報賬原始憑證留存。
第十四條 鄉鎮要加強文檔管理,建立項目臺賬,將項目建成前、建成后及建設過程中相關資料收集、整理、存檔。
第十五條 對截留、挪用、騙取扶貧搬遷投資的個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細則由縣發改委、扶貧開發局、財政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