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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調解工作心得體會(匯總15篇)篇一
人民調解制度是我國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民間糾紛的法律制度。接下來就跟本站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關于人民調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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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新都區人民調解工作根據市司法局突出一個主題(化解社會矛盾主題)、強化兩大功能(強化大力開展重大矛盾糾紛化解,為黨委政府排憂解難的功能;深入開展基層社會民間糾紛的預防和調解,發揮群眾自治功能)、夯實三塊基礎(夯實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工作機制建設三項基礎性工作)工作目標,全面推進基層化解社會矛盾、創新社會管理、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積極服務世界生態田園城市示范區建設、統籌城鄉發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鎮(街道)黨委政府換屆選舉等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為全區的社會政治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在改革不斷深入的今天,各種利益沖突不斷加劇,矛盾糾紛日益尖銳和復雜,為社會和諧穩定埋下了諸多隱患。人民調解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受到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司法局黨組年初就把人民調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點,多方努力,多策并舉,強化人民調解工作。一是借“三定”方案之機,設立專門的人民調解工作科,指導、管理全區的人民調解工作。二是由區政府副區長馮靜任組長的區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和區人民調解工作指導中心作用進一步發揮。今年是鎮(街道)黨委政府換屆之年,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攻堅之年,城鄉統籌發展進一步深化,各種不穩定因素不斷增加,矛盾糾紛呈現群體性、多元化態勢,人民調解工作任務繁重,責任重大,為有效排查、預防各種矛盾糾紛,妥善調處涌現出來的矛盾糾紛案件,區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區人民調解工作指導中心周密部署,精心指導,確保了人民調解各項工作的有效落實。三是領導督辦,局長親自參與調解。新繁、軍屯等鎮一些影響重大的案件在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的具體指導和關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長張玉霖多次親自主持調解羅某與郭某房屋買賣糾紛一案,給全區廣大人民調解員樹立了榜樣。四是廣泛調研,全方位加強調解組織和網絡建設。7月,局長張玉霖親自率領局黨組一班人赴廣漢考察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建設情況,并多次協調召開區“大調解”辦、區公安分局和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參加的協調會,籌建區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并多次深入木蘭、石板灘、大豐等鎮(街道)調研區域性人民調解組織、社區法律服務工作站建設工作,反復與相關鎮(街道)黨委書記、鎮長溝通協調,確保區社會辦指定的一些涉及司法行政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重點項目得以順利落實。
二、廣泛開展《人民調解法》宣傳。
《人民調解法》的頒布實施,提升了人民調解工作法律地位,是人民調解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標志著昔日的“東方經驗”上升為今天的法律規范,標志著人民調解工作從此全面步入法制化、規范化的發展軌道,為更好地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區司法局專門下發《關于組織開展〈人民調解法〉宣傳活動的通知》(新法建辦1號)。一年中,各司法所按照通知要求持續不斷地廣泛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1月14日,區法建辦、區司法局協調組織區大調解辦、區法院、區檢察院等20余個相關部門以及律師事務所、企(事)業單位、專(行)業人民調解組織在新都城區黃桷樹廣場舉行了一次大型的《人民調解法》宣傳活動,參與群眾萬余人,制作展板50余個,發放人民調解宣傳資料20xx0余份。市局吳小兵副局長,新都區委、政法委書記曾剛強,區政府副區長馮靜等領導親臨活動現場指導。全區13個鎮(街道)也同時在轄區內繁華地段開展了相應的宣傳活動。四川電視臺新聞頻道對我區《人民調解法》宣傳活動進行了報道。5月12日,區人大會一行21人在主任歐陽誠帶領下對我區《人民調解法》的貫徹實施進行專題調研,視察了新繁司法所、三河街道二臺子社區人民調解工作,對《人民調解法》的順利實施給予充分肯定。
三、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和制度建設特色鮮明,亮點突出。
人民調解組織健全;調解員隊伍穩定,預防和調處矛盾糾紛能力強;調委會制度完善是開展好人民調解工作的前提。
(一)依照《人民調解法》重新對全區人民調解組織進行了統計,并積極探索和扎實推進“星級”調委會評定工作。共評出馬家鎮石壩社區、斑竹園鎮忠義社區等“三星”級人民調解委員會12個;大豐街道崇義社區、泰興鎮張庵社區等“二星”級人民調解委員會8個。全區13個鎮(街道),253個村(社區),26個企業、行業(專業)人民調解組織制度健全,運行規范。同時,根據區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及時下發了《關于開展人民調解“六進六入”專項活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的實施意見》(新都司發〔27號)和《關于分組指導人民調解組織“六進六入”專項活動的安排意見》(新都人調組1號),在全區廣泛掀起了“調解組織進園區入公司企業、進企業入車間班組、進小區入樓幢院落、進車站入客運專線、進景區入名勝景點、進市場入攤點柜臺”的活動,進一步加強了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的有效銜接。至10月底,在區司法局人民調解指導中心的具體指導下,區工商局在消費者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基礎上建立了中國人壽新都支公司、蘇寧電器商場人民調解委員會;區商貿旅游局在桂湖公園、寶光寺分別建立了旅游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區交通局在新都汽車站、石板灘汽車站建立了客運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區房管局成立了區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并在新都鎮新城花園、東竣湖,大豐街道方營小區、泰興鎮普河小區、木蘭鎮農和片區等多個大型居民聚居區建立了小區調委會,實現了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的有效銜接。與此同時,我區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的良性互動也在不斷磨合和探索中前行,并取得了成效,截止目前,僅檢察院委托檢調對接調解案件就達17件,調解成功15件,調解成功率達88.2%。基本實現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調解組織,哪里有矛盾糾紛,哪里就有調解工作”的人民調解網絡體系。
為更好地服務群眾,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區司法局積極探索將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工作向基層一線,向村(社區)延伸,在大豐街道北延新居建立了融人民調解、法律援助、法制宣傳、安置幫教等司法行政業務于一體的“法律服務工作站”,為社區群眾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各類法律服務。
(二)在調解員隊伍建設上,我們注重提高調解員素質和隊伍的規范化管理,積極完善和探索調解員“等級”評定和資格認證、持證上崗制度。并按市局等級調解員評定標準評定出鐘瑜、韓博懷、黃貴長、邱文昌、劉迎松等一級、二級人民調解員17名;周小麗、黃成福等三級、四級人民調解員136名。并聯合區人民法院下發《關于開展人民調解員、法律援助聯絡員培訓的通知》(新司發38號),于7月19日至8月12日,采取各鎮(街道)分片集中,由調解科長和區法院立案庭、基層法庭庭長統一授課的方式,對全區13個鎮(街道)1530余名調解員進行了一次全面、系統的人民調解法知識培訓;10月,利用村(社區)兩委干部培訓之機對缺課調解員進行了補訓,使調解員全年參訓率達100%,幫助廣大人民調解員正確理解和準確把握人民調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項規定,更好地實施《人民調解法》,開展好人民調解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同時,還積極參與省、市組織的調解骨干培訓,先后組織四批28名司法所長、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調解骨干、調解能手參加省、市人民調解法律知識培訓,有效地提高了我區調解員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在調解員隊伍建設上,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面向全區公開招錄了26名專職法律服務社工充實到基層司法所協助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為調解員專業化建設探索出一條新路。
(三)按照“六統一”、“六落實”要求在每個鎮(街道)分別建設了2—5個高標準的村(社區)標準化人民調解委員會,計劃再用2—3年時間使全區有條件的村(社區)、企業、行業(專業)調解組織均達到標準化調委會建設要求,形成鎮鎮有特色、處處有亮點的人民調解新格局。同時,對調解文書按照司法部最新標準重新進行了規范,統一印制了《人民調解員調解案件登記單》1500本75000余份,人民調解卷宗5000余套,利用調解員培訓之機,發放到各調解組織和調解員手中。
四、廣泛開展化矛盾、促和諧專項活動,維護全區社會政治穩定。
今年,區司法局先后下發《關于集中開展“兩會”期間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專項維穩活動的通知》(新都司發〔20xx〕6號)、《關于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的通知》(新都司發〔20xx〕16號)、《關于開展20xx年春耕大忙期間民間糾紛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新都司發〔20xx〕21號)、《關于在全區深入開展“四無村(社區)”創建活動完善基層治理機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通知》(新都司發〔20xx〕24號)、《關于深入開展“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攻堅克難活動”的通知》(新都司發〔20xx〕26號)、《關于開展“十一”國慶期間矛盾糾紛專項調處活動的通知》(新都司發〔20xx〕59號)以及爭當調解能手等活動,把人民調解與“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和“警民親”活動緊密結合,以活動為抓手,在全區廣泛掀起了化矛盾、保平安、促和諧的群眾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熱潮。軍屯鎮、馬家鎮成功調處了社會影響大、持續時間長的患者家屬與區人民醫院、鎮衛生院的醫療事故糾紛;木蘭鎮、新都鎮、斑竹園鎮成功調處了多起工傷事故糾紛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新繁鎮調處了危及多人的重大食品安全糾紛;石板灘鎮、新民鎮把“警民親”活動落實到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中去,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成功調解了多起贍養、勞動務工糾紛。通過活動的開展,一大批影響社會穩定的“積案、老案、難案”得到及時有效化解,切實為當地黨委政府分了憂、解了難。而且,各種活動有安排、有督查、的小結,確保了活動不走過場,取得實效。1—10月,全區各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復雜疑難矛盾糾紛1489件,調解成功1437件,調解率和調解成功率分別達100%和96.5%。一至三季度申報個案833件,個案補貼金額91000元。
同時,區司法局還充分發揮省、市調解能手的積極作用,多次在新繁、斑竹園等鎮召開省、市調解能手和部分村(社區)調解主任座談會,交流調解經驗和心得,對一些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展開會診,引入律師參與檢調對接,有效地提高了我區人民調解化解復雜疑難矛盾糾紛的能力。
五、塑造典型,加強宣傳,擴大我區人民調解社會影響力。
今年以來,我區大力塑造人民調解先進典型,激勵全區各人民調解組織和廣大人民調解員投身人民調解工作,努力為全區社會和諧穩定服務,涌現出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1月,新都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石板灘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三河街道二臺子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獲成都市“大調解”工作先進集體稱號;斑竹園司法所司法助理員、“首席”人民調解員韓博懷,龍橋司法所所長胡先明,木蘭司法所司法助理員、“首席”人民調解員羅長林,新民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劉清泉,新繁鎮南街社區調解主任鄧小云獲成都市“大調解”工作先進個人稱號。同時韓博懷還獲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成都市“十大調解能手”稱號。7—8月,借對全區人民調解員進行《人民調解法》培訓之機,對20xx年表現突出的45個指導、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單位和集體,49名調解先進個人以區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的名義進行表彰(新都人調組〔20xx〕2號《關于20xx年度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報》)。近期,軍屯司法所所長余茂云由于指導、開展人民調解工作成績突出,成功調解多起重大群體性事件,轄區調解組織、標準化調委會建設成效顯著,經局黨組推薦到市司法局表彰。
今年,省市及其他傳媒也多次對我區人民調解工作進行廣泛報道。1月,四川電視新聞頻道對我區的《人民調解法》大型宣傳活動進行了專題報道;5月,四川電視2臺“名星茶館”欄目對我區成功調處大豐華美社區兩個外來務工人員家庭因小孩早戀導致輟學離家出走的鄰里糾紛進行了專題點評報道。8月,《成都日報》、《四川法制報》分別對我區的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進行了報道。10月,“省十大調解能手”新繁司法所所長鐘瑜的“鐘式調解法”先后被《成都日報》、新浪網、易網轉載。1—10月,編印人民調解月報10期,撰寫簡報30余篇,適時反映了我區人民調解工作動態,多篇被市司法局采用并向全市轉發,對宣傳我區人民調解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隊伍良好形象起到了積極作用。
六、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表現在調解組織建設上,一些有條件的園區、企業不愿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二)部分企業、村(社區)標準化調委會建設投入不足,無調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開展缺乏力度,有名無實,形同虛設。
(三)統計數據不及時、不全面。一些調解組織不善于統計,以致統計數據失真,不能準確反映全區矛盾糾紛現狀和調解工作開展情況。
(四)鎮(街道)、村(社區)調委會調解員流動性強,在調解員隊伍規范化管理,推行調解員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上存在較大難度,還需進一步探索。
七、20xx年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調解法》要求進一步健全調解組織,尤其是行業性、專業性、區域性調解組織建設,使人民調解網絡更加完善,力爭覆蓋面達100%。
(二)加強標準調委會建設力度,使全區符合條件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85%以上達到“六統一”、“六落實”建設標準。
(三)加強調解員隊伍和調解員素質建設。一是充分發揮專職法律服務社工隊伍的作用,使之成為基層一線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中間力量;二是加強對村(社區)、企(事)業單位調解員的專業技能培訓,提高調解員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和正確使用人民調解文書的能力,進一步規范人民調解工作。
(四)廣泛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專項活動,以活動解民憂,以活動促穩定,進一步深化矛盾糾紛化解、創新社會管理、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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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調解工作心得體會(匯總15篇)篇二
民事調解工作作為解決民事糾紛的重要方式,對于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與總結,我對于民事調解工作有了深刻的認識,并從中獲得了一些寶貴的經驗與體會。在本文中,我將分享這些心得體會,以期對民事調解工作的推動與優化有所助益。
第二段:提高業務能力的重要性。
作為一名民事調解工作人員,提高業務能力是至關重要的。在調解工作中,必須具備良好的調解技巧、深入的法律知識以及豐富的實踐經驗。只有通過不斷學習與磨煉,我們才能夠更好地解決各類民事糾紛,滿足當事人的合法需求。因此,我一直將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作為工作的重要目標,并不斷努力學習,以提供更加專業、準確的調解服務。
第三段:耐心與溝通的重要性。
在民事調解工作中,與當事人的溝通至關重要。只有主動傾聽、耐心溝通,才能夠真正了解雙方的訴求與意愿,有助于尋找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在此過程中,我們必須保持積極的心態,做到公正、中立、善意,切忌偏袒一方。同時,我們還要注重言行舉止,以示尊重和理解。只有通過良好的溝通與耐心,我們才能成功地推動民事調解工作的進行。
第四段:實事求是與創新思維的結合。
民事調解工作必須建立在實事求是的基礎上。我們不能夸大、虛構事實,也不能隨意變通法律規定。只有基于真實的情況,我們在調解中才能找到最合適的解決方案,并取得當事人的認同與滿意。同時,我們還要鼓勵創新思維,尋找解決問題的新途徑。有時候,傳統的方式可能無法解決問題,需要我們積極思考,采取創新的方法。只有實事求是與創新思維相結合,我們才能更好地推進民事調解工作。
第五段:公正與誠信的原則。
作為民事調解工作人員,我們必須始終堅持公正與誠信的原則。在調解過程中,我們不能被任何個人或外部利益所左右,只有以公正的態度對待每個案件,才能為當事人提供公正的調解服務。同時,我們還要堅守誠信,確保言行一致,不隱瞞、不夸大事實,不越權操作。只有如此,我們才能取得當事人的信任,增強民事調解工作的效力與公信力。
結語:
民事調解工作是一項綜合性較強的工作,要求我們具備廣泛的知識和較高的素質。通過實踐與總結,我認識到提高業務能力、善于溝通、實事求是與創新思維相結合以及堅持公正與誠信的原則是我在民事調解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希望通過我的努力與付出,能為公眾提供更精準、高效的民事調解服務,為社會和諧做出自己的貢獻。
最新調解工作心得體會(匯總15篇)篇三
實踐中,婚姻家庭糾紛中,40%的糾紛能調解和好,有超過60%的案件通過協議離婚解決,因此調解離婚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有什么技巧,是許多當事人很關心的問題。我們。
總結。
大量實踐經驗,認為調解離婚時至少得注意以下幾點:
1、調解環境。一般情況下,我們調解員在代理離婚案件中,調解通常會在訴訟的各個階段采用。在調解階段,我們一般會邀請對方或對方代理人調解商議離婚事宜。一般我們會約定周末在茶館進行。這個場所一般環境優雅,具有親和力的環境,比嚴肅的辦公室環境更容易促成雙方交流。調解時,切忌單方到對方委托人住所,否則,產生糾紛或誤會雙方很難說清楚。
2、調解語言。調解時,盡量給對方當事人中立的感覺,調解員也要抱著調解的誠意,不要一味站在自己的角度談觀點,講道理。在與對方當事人商議時,盡量要用親和的語言交流,避免用威嚴、傲慢、冷淡的口氣與對方溝通。同時,在調解中,不要對于雙方的是非多過發表意見,而圍繞爭議分歧和縮小爭議努力。
3、調解技巧。調解時,先找出分歧,篩選爭議焦點。找出雙方分歧的原因,以及減少差距的方案。觀察當事人的表情,運用各種方法和技巧,走進調解人的思路。調解步驟要不留痕跡,最終保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抓住雙方爭議焦點后,再找到雙方的共同點以及解決爭議的途徑。適度公開自己的和解想法,示明相關的法律規定,以及雙方共同探討調解思路與方案。在調解時,要注意營造調解氛圍,注意抓住調解時機,把握調解的原則,以及注意個案時雙方當事人的性格特點。在調解時,一定要注意離婚案件當事人的情緒,使當事人盡量保持冷靜和理性,這樣,調解才更容易達成。若當事人情緒激動時,注意運用以下幾種方法調解當事人的情緒:
(1)冷卻法。當一方當事人情緒過于激動時,設法冷卻其怒火,比如,讓雙方當事人分開,走到公共場合,轉移話題等。
(2)宣泄法。對于明顯受到壓抑的當事人,有極強傾訴欲望的當事人,不妨讓其發表其意見,讓其宣泄其內心的憤怒和不滿。這一點,對于婚姻調解員,把握是十分重要的。有時候,自己的當事人或對方當事人在發牢騷,或訴苦,即使言語內容與案件處理無關,甚至有些難聽,也不要立即打斷,讓其宣泄一下,對于案件處理不一定是件壞事。對于確屬弱者或無過錯一方,要耐心傾聽,要表示同情,要給予安慰。當事人宣泄后,心靜會歸于平靜,對于調解成功會有積極作用。
(3)陪伴法。有些當事人自己陷入感情旋渦難以自恃,情緒激動,但其家人或親朋可能看待事實清楚。因此,調解時,選擇當事人所在單位的人、居委的人、親朋、父母陪伴,可以增加成功的機率。但是,對于明顯不辯是非地站在自己家人角度的親屬,對于明顯可能引起雙方爭吵或可能挑起沖突的親屬朋友,應盡量排除調解時在場,以防止矛盾擴大和沖突發生。總之,調解員在離婚訴訟中,應極為重視調解方法,及時把握調解時機,學習調解技巧,影響委托人,影響對方當事人,影響承辦法官;調解結案,是保護自己當事人的需要,是雙贏的需要,同時,也是調解員保護自己利益的需要。
總之,不論是法院訴訟離婚或是協議離婚,都不應盲目去做,最好能先調解,有調解員調解和好,不能調解和好的再調解協議離婚,才能更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才能沒有隱患、更徹底的解決問題。
最新調解工作心得體會(匯總15篇)篇四
作為一名人民調解員,要充分發揮自身的工作優勢,有效地化解各類糾紛矛盾,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共同創建和諧社會”為宗旨,以“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在基層”為具體目標在工作中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民間糾紛的調解是一件最棘手的工作,處理得不好,就會使糾紛激化、惡化,甚至會導致群體性械斗,造成群死群傷。當好一名人民調解員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熱愛本職工作,樂于當和事老。
首先要具備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品德和作風,樂于奉獻,甘當鄰里糾紛社會矛盾的化解員、和事老,建立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上,面對困難不怕,面對邪惡不怕,無怨無悔。
二、學習政策法律,依法依規調解。
首先自己要學懂弄通法律和政策,使自己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夠駕馭糾紛的本身,調解人員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會講法律和政策的基本道理,在矛盾糾紛的調解過程中要始終貫穿和體現法律的精神,遵循社會公德,依法依規調解糾紛。
三、調查研究,掌握調解糾紛的切入點。
深入實地調查研究,及時了解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發現糾紛苗頭,控制事態的擴大發展,杜絕和防止群體上訪事件、聚眾械斗事件、民間糾紛轉刑案件及惡性案件的發生,掌握糾紛的起因、特征、實質,以及糾紛雙方當事人的性格,以此為依據,才能分清糾紛的是非,才能按照法律、法規、政策,對癥下藥,解決好糾紛。掌握糾紛的發生全過程,用事實說話,用證據說話,要善于動老筋,善于思考問題,找準解決問題的切入點。
四、運用方法和技巧化解矛盾。
在調解不同類型的糾紛時,除了要運用不同的調解方法,還要根據糾紛的具體情況采用不同的調解技巧,包括語言技巧、方法技巧等,掌握糾紛當事人的心里特征,對癥下藥,對糾紛當事人以誠相待,做耐心細致的工作。只要我們對群眾的每一件求助都做到真心對待,為群眾著想,并以誠心換取群眾的知心和真心,群眾就會相信我們的調解組織,相信我們的調解人員,就能提高糾紛的調解成功率,同時也能防止糾紛激化和轉化,增強社會的穩定。把調解方法和調解技巧有機結合起來,有助于達到事半功倍,順利完成調解工作的目的。
人民調解員是為人民群眾排隱患、解憂難、化干戈、息訴訟的,沒有名,沒有利,甚至也沒有人懂得它的涵義,但我們的人民調解人員還是在為著這一光榮的任務默默地奉獻著,他們只是希望為人民的平安、社會的穩定做一些工作,這就是人民調解員的心里最真實的心愿。但是,在調解工作中我們仍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
人民調解員,在做調解工作時,常常會遇到種種壓力,有時還會有威脅性的語言發生,也會有來自家人的埋怨,其艱辛可想而知。而這些因素在調解糾紛中發生,也會使糾紛調解工作受到一定的影響。但是只要我們在調解工作中堅持公正、公平、公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辦事不徇私情,一心為人民服務,人民調解工作會在人民群眾中樹立很好的調解威望,人民調解組織在基層就會更好地解決糾紛和預防糾紛的發生,確實為保一方平安做出自己的貢獻。
最新調解工作心得體會(匯總15篇)篇五
調解是一項關系和解的工作,調解員作為第三方中立人,通過與各方對話、溝通、協商等方式,幫助糾紛雙方找到共同利益點,達成一致,化解矛盾,實現和諧。近日,我參加了一次關于調解工作的培訓,從中學到了許多有關溝通技巧、解決問題的方法和糾紛調解的具體步驟,感受良多。以下是我對此次培訓的心得體會。
首先,在培訓中,我明白了作為調解員,應注重觀察和傾聽。在與當事人接觸的過程中,我們需要仔細觀察和傾聽,了解他們的意圖、需求和情緒變化。只有通過深入觀察和仔細傾聽,我們才能準確把握問題的核心,并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培訓中,我們進行了多種角色扮演,從而感受到在糾紛調解中,觀察和傾聽是如此重要。只有用心去觀察和傾聽,我們才能真正理解當事人的需求,從而更好地提供幫助。
其次,培訓中我明白了溝通是減少矛盾和解決問題的關鍵。在調解工作中,調解員需要與當事人進行有效的溝通,理解雙方的意見和訴求,幫助他們了解對方的立場,并嘗試找到彼此妥協的空間。培訓中,我們學習了一些有效的溝通技巧,例如主動傾聽、表達共鳴等。通過這些技巧,我們可以更好地與當事人進行溝通,促進他們之間的理解和合作。這樣,我們就能夠更好地引導雙方走向和解,最終實現糾紛調解的目標。
此外,培訓中我還學到了一些解決問題的方法。作為調解員,我們需要學會從多個角度思考問題,不偏袒任何一方,并提供中肯的建議。同時,我們需要幫助當事人找到問題的根本原因,從而尋找解決問題的途徑。培訓中,我們通過案例分析和小組討論,了解了許多實際案例中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技巧。這些經驗和方法對我在調解工作中的發揮起到了很大的幫助。
在培訓的最后,我們還學習了糾紛調解的具體步驟。糾紛調解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如開場白、問診式調研等。在培訓中,我們通過模擬案例的角色扮演和實際情境的模仿,學習了糾紛調解的操作流程。這些具體步驟的學習和實踐,使我對調解工作的過程和目標有了更清晰的認識。在未來的調解工作中,我會按照這些步驟一步一步進行,確保調解過程的規范和效果。
通過這次關于調解工作的培訓,我對調解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認識。作為調解員,我們需要注重觀察和傾聽,善于溝通,學會解決問題,并熟悉糾紛調解的具體步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地履行調解員的職責,幫助當事人化解糾紛,實現社會和諧。當代社會各種矛盾糾紛層出不窮,作為調解員,我們的責任重大,需要不斷學習和錘煉自己的技能,以便更好地服務于社會,為社會和諧作出貢獻。
最新調解工作心得體會(匯總15篇)篇六
建立調解網絡,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的基礎,自村調委會成立以來,就配備了較強的力量,隨著機構和人員變化不斷進行調整充實。村調委會下設調解辦公室,配備了兩名專職調解干部負責日常工作,形成了發生糾紛有人管,有人問,信息反饋快,調解及時,有力度的調解格局。
為了使調解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我們根據《人民調解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確了調委會工作職責、主要任務、工作范圍、工作程序、工作紀律以及學習、會議制度。
多年來,我村調委會在鎮黨委、政府和村支部村委會的領導下,在廣大調解人員的努力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要求相比,還存在不少差距,為適應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需要,我們要解放思想,抓住機遇,勇于開拓,求真務實,扎扎實實地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維護我村的全面穩定,發揮出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
最新調解工作心得體會(匯總15篇)篇七
在很多司法所,調解員都是一道重要的橋梁,他們在法官和當事人之間起到了調節和協調的作用,是司法機關的重要力量之一。我的工作經驗告訴我,在司法調解員的崗位,需要有良好的法律素養和過硬的調解技巧,同時也對事實和申請人加以深入分析和研判,下面就具體分五個方面談談我的一些心得體會。
第一,調解員需要明確自己的角色——調停者和協調者。
調解員在處理調解案件時經常面臨著當事人的矛盾,需要采取平衡各自權益的角度看待問題,化解雙方的分歧,并在保護法律的前提下協助雙方達成共識。調解員要在裁判員的指導下,依據法律原則,合理地運用法律文書,化解法律糾紛,不斷提高其業務水平,同時在工作中,要注意區分自己的角色和法官的角色,避免決策方面發生由于交叉干預所或而導致的問題。
第二,調解員需要注重調解技巧——避免冷場,增加調解成功率。
在調解中,調解員應該傾聽雙方的訴求,逐步引導雙方從爭論中認識基本問題,并通過創設各種條件,善于運用技巧將雙方觀點匯集在一起以尋求共識。調解員不應該逐一說教雙方,而應該以平等的姿態促使雙方達成協議,樹立起雙方信心,從而讓雙方都能夠得到較滿意的調解結果。
第三,調解員需要仔細聽取事實——因事實斷案。
調解員在調解案件時,要善于分析依法解決問題,同時要仔細了解雙方訴求,聽取雙方真實陳述,并推理,以使調解更為合理。在聽取雙方陳述后,調解員要深入分析事實并深入了解某些關鍵問題,以便作出正確的決策。
第四,調解員需要善于思考——理性分析各種情況,排除干擾因素。
調解員要善于思考,分析和判斷,以全面掌握案情,準確把握客觀情況,包括判決要求何時表述、法律意義和效力等方面的問題。在調解案件時,調解員要理性分析各種情況,不僅要考慮雙方起訴和定個案后的程序和方案,同時也要考慮到維護司法所形象的問題,并且在調解過程中排除干擾因素,讓案件已很好地的公平、正義和合法性等方面好發展。
第五,調解員需要保持良好的心態——始終堅持穩定和諧的方法,以促進方案的實施和執行。
調解員在法律事務處理中,要時刻保持良好心態,努力提高職業素養,增強服務意識和責任感,在工作中認真負責,認真審查相關資料,穩定和諧處理矛盾,讓實現調解、舉行判決等預定方案的實施和執行的結果得以順利實現。在此基礎上,調解員還需要關注到重要的問題,維護良好的調解與判決關系,并不斷改善司法所的工作環境,以提高司法所的形象和工作效率。
最后,我的這些心得體會并不是規定良好的選擇或不可挑戰的方程術語,而是對從頭至尾的司法所調解員工作崗位一份到力的見解朋友到分享。司法調解員的工作不僅需要專業知識,以及最新的實踐能力和法律技巧火力深入法律制道方面的素養,同時也要時刻保持理性與樓天性的心態,注重細節和精神方面的敏銳性,保證客戶透明性和最佳法律溝通,努力促進社會和諧。希望能在未來的工作中,用更加嚴謹、周密和科學的方法工作,不斷提高自身素養,為保護客戶權利和維護司法健康作出應有的貢獻。
最新調解工作心得體會(匯總15篇)篇八
調解工作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社會工作,它能夠幫助人們解決矛盾和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了提高自己的調解能力和水平,最近參加了一次調解工作培訓。通過這次培訓,我深刻體會到了調解工作的復雜性和挑戰性,同時也積累了一些寶貴的經驗和體會。以下是我從培訓中所獲得的心得體會。
首先,了解法律法規和政策是調解工作的基礎。在培訓中,我們學習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包括民事訴訟法、婚姻法等。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對我們深化理論學習和實踐工作非常有幫助。只有了解了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原則,我們才能夠正確地處理矛盾和糾紛,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在以后的調解工作中,我將更加注重學習和研究法律法規,不斷提升自己的法律素養,為調解工作提供更加法律準確的支持。
其次,培養自己的溝通能力和談判技巧是非常重要的。調解過程中,我們需要與當事人進行充分的溝通,了解他們的實際需求和利益訴求。同時,我們還需要運用一定的談判技巧,協助當事人達成互利共贏的解決方案。在培訓中,我們通過模擬調解和角色扮演等方式,訓練了自己的溝通能力和談判技巧。這些實踐訓練讓我對調解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也讓我更加自信地面對調解工作的挑戰。通過不斷地實踐和積累經驗,我相信我的溝通能力和談判技巧會不斷提高,為調解工作做出更大的貢獻。
第三,調解工作需要具備客觀公正的態度和推動解決問題的能力。作為調解員,我們需要保持中立的立場,客觀公正地對待矛盾和糾紛的各方。在培訓中,我們學習了如何處理情緒化的當事人,如何疏導矛盾和糾紛,以及如何推動當事人達成一致。通過培訓,我認識到調解工作并不簡單,我們需要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專業的能力,才能夠順利完成調解任務。因此,我將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加強自己的心理調適能力,為當事人提供更加貼心和專業的服務。
第四,調解工作需要團隊合作和學習的精神。在培訓中,我們組成了小組進行了一系列的討論和案例分析。這些小組活動讓我對團隊合作有了更深刻的認識。調解工作是一個需要團隊合作的工作,每個人的貢獻都非常重要。只有通過團隊合作,我們才能夠互相學習,共同進步。在今后的調解工作中,我將積極參與團隊合作,與同事們共同學習和交流,不斷提高自己和團隊的綜合能力。
最后,關愛當事人是調解工作的初心和目標。通過這次培訓,我深刻認識到調解工作的優勢和價值所在。我們不僅僅是處理矛盾和糾紛,更重要的是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化解矛盾,重構和諧的關系。為了更好地關愛當事人,我將始終保持謙遜和禮貌的態度,用心傾聽他們的心聲,努力尋找最佳的解決方案,為當事人帶來滿意和幸福。
通過這次調解工作培訓,我深刻體會到了調解工作的復雜性和挑戰性,同時也積累了一些寶貴的經驗和體會。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不斷提高自己的調解能力和水平,為社會的和諧穩定做出積極的貢獻。
最新調解工作心得體會(匯總15篇)篇九
第一段:引言(200字)。
調解工作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在社會和諧穩定中扮演著不可忽視的角色。作為一名調解員,我深知調解工作的重要性,也明白其中的難度和挑戰。在實踐中,通過不斷總結和積累,我逐漸形成了一些心法和體會,這些心法和體會在調解過程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使得我能夠更好地推動矛盾糾紛的解決,達成雙贏的目標。本文將分享我在調解工作中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平等協商是基礎(200字)。
調解工作的核心是解決矛盾糾紛,而解決矛盾糾紛需要調解員在一方面保持客觀中立,另一方面又要積極主動地推動各方達成協議。在這個過程中,平等協商是非常重要的基礎。作為調解員,我要堅持在調解中堅持平等待人的原則,不偏袒任何一方,在調解過程中,提供平等的機會和空間讓各方表達自己的訴求和期望,確保每個人都能夠被尊重,獲得公正的待遇。
第三段:善于傾聽和引導(200字)。
在調解工作中,善于傾聽和引導是非常關鍵的。調解員要善于傾聽各方的情感和訴求,耐心地傾聽他們的故事和觀點。通過傾聽,我可以更好地了解各方的需求和利益,從而找到解決矛盾的方法和路徑。同時,我也要善于引導,通過合理的勸說和互動,引導各方以合作的方式解決問題。借助溝通的技巧和方法,我可以幫助各方更好地理解彼此,緩解矛盾,最終達成協議。
第四段:審慎思考和合理把握(200字)。
調解工作需要調解員具備較高的思維能力。我要善于審慎思考和合理把握矛盾糾紛的復雜性和實際情況,在調解過程中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合理的調解策略。我要從多個方面考慮問題,分析各方利益和訴求,在制定調解方案時盡量做到公平合理。同時,我也要善于調節處理自己的情緒,確保自己在調解過程中保持冷靜、理性和客觀。
第五段:強調積極教育和預防(200字)。
調解工作不僅僅是對糾紛的解決,更是對社會和諧穩定建設和維護的積極貢獻。通過調解,我要強調積極教育和預防。在調解過程中,我會幫助各方認識到糾紛的根源和解決的重要性,并提供相關的知識和技能,引導各方改變不良行為和思維模式。同時,我也會在調解結束后,繼續跟進和輔導各方,批評性接著一上協調到指導性,幫助他們理清問題和關系,預防糾紛的再次發生。
總結(100字):
調解工作既充滿挑戰又有意義。通過總結和積累心得體會,我逐漸形成了一些調解工作的心法。在實踐中,我發現平等協商、傾聽和引導、審慎思考和合理把握以及強調積極教育和預防是成功推動矛盾糾紛解決的關鍵。通過遵循這些心法,我相信我在調解工作中的能力和經驗將不斷提升,為社會和諧穩定做出更大的貢獻。
最新調解工作心得體會(匯總15篇)篇十
調解是一種非常重要的解決糾紛的方法,它可以使得雙方當事人在談判的過程中,盡量避免情緒化的決策,保持理性而審慎地進行協商,以達到一個公平對等的結果。作為調解員,我在參加不同糾紛調解時所獲得的心得與體會對我的職業發展至關重要。
第二段:調解的技巧與策略。
我從調解員的角度出發認為,在調解中最重要的技巧之一是溝通。溝通技巧包括傾聽,確認,表達,提問和對話等方面。優秀的調解員需要具備良好的溝通技巧,使得雙方當事人可以理解彼此的立場和需求,以避免進一步激化糾紛。在實際的調解過程中,優秀的調解員應該采取一系列的談判技巧和策略,例如利用各種表情符號來引導雙方產生共鳴,掌握信息以加強自己論點的合理性。
第三段:溝通的有效性與調解的結果。
作為調解員,我可以自豪地說,在不同的調解會議當中,已經成功達成了許多令人滿意的結果,這些都與我的溝通技巧和策略的有效性有關,并且體現了我的職業判斷力和經驗。總的來說,當我使用我所學到的調解技術,并且把這些技術靈活運用到現實生活中的時候,調解的結果常常會是令人滿意和持久的。
第四段:培養職業素質。
在這個職業中,調解員也需要培養一定的職業素養,在進行調解會議的過程中尊重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和需求,不偏袒任何一方當事人。這不僅僅需要我們精湛的技巧,更需要我們積極的心態,去傾聽別人的需求和意見。在處理分歧和爭議的時候,我們要維護公道和公正,我們要做的是從中間找到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第五段:結論。
總之,調解的關鍵在于盡可能有效地溝通,發揮自己的職業判斷力和技術,在處理分歧和沖突的同時保持公平和公正。在工作中,我們不僅需要不斷學習和提高我們的調解技能,還需要不斷培養我們的職業素養和心態,不論是在專業和個人發展上都是至關重要的。最后,調解解決糾紛的成功,一方面取決于調解員的決策和技巧,另一方面還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合理合法和合作態度。
最新調解工作心得體會(匯總15篇)篇十一
調解是一種非訴訟解決爭議的方法,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保護當事人隱私等優點,得到了廣泛應用。作為一名調解員,我深刻體會到了調解的意義和力量。以下將結合我個人的經歷和體會,從調解的意義、調解的技巧、調解的優勢、調解的挑戰以及我對調解的展望五個方面進行分析和總結。
首先,調解的意義非常重大。調解以其高效的特點,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解決爭議,從而使當事人盡快恢復正常的生活。在我參與的一起家庭糾紛案件中,雙方情緒激動,相互之間缺乏溝通和理解,導致爭端的不斷升級。通過調解,我與當事人們進行了多輪溝通,幫助他們找到了爭議的焦點,明確了彼此的訴求,并最終達成了一致。這不僅使雙方得到了滿意的解決結果,也使他們重建了親情關系,恢復了家庭和睦。可見,調解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次,調解的過程離不開正確的技巧。在調解中,調解員需要根據當事人的情況和背景,靈活運用各種技巧,使雙方能夠主動參與并積極合作。在我與一對鄰居之間的糾紛調解中,我意識到雙方對問題的認知存在很大差異,他們各自堅持自己的觀點,難以找到共同的解決方案。通過引導雙方進行權益平衡的理性分析,幫助他們從對立的角度轉向共同解決問題的角度,最終成功達成了和解協議。要想成為一名優秀的調解員,不僅需要熟悉相關法律知識,更需要具備良好的談判、溝通和引導能力。
第三,調解作為一種非訴訟解決爭議的方法具有明顯的優勢。相較于訴訟程序,調解具有快速、省時、廉價等特點。在法院排期擁堵的情況下,當事人選擇調解可以更快地解決爭議,不僅能節省時間和費用,還可以減少對當事人的心理壓力。與此同時,調解由于具有保密性,可以有效維護當事人的隱私權,保證雙方的個人信息不被泄露。這一點在商業糾紛的調解中尤為重要,商業機密的保護不僅有利于當事人的商業利益,也有助于維護市場經濟的平穩有序。
第四,調解也面臨一些挑戰。首先是案件的多樣性。涉及到民間糾紛、家庭矛盾、鄰里紛爭等各種類型的案件,每一種案件都有其特定的背景和特點。調解員需要具備廣泛的知識儲備,能夠靈活應對各種情況。另外,調解員的專業素養也是調解工作的關鍵。只有具備高尚的道德品質和職業操守,才能冷靜公正地處理案件,得到當事人的信任和尊重。此外,社會的認可和推廣也是調解工作的挑戰之一。盡管調解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在一些地區或領域仍然存在對調解的認知不足和體制機制不完善的問題。
最后,對調解的展望。我堅信調解作為一種非訴訟解決爭議的方式,將會越來越得到重視和應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提升,人們更加注重維護自身的權益和和諧的社會關系。調解作為一種解決爭議的利器,將不斷完善和發展。同時,調解員也需要不斷提升自己的素養和能力,不斷學習和研究,以更好地服務當事人。在這個社會中,和解與合作是可貴的品質,在調解中只有以和為貴、以合作為目標,才能推動社會的和諧發展。
綜上所述,調解是一項充滿意義和挑戰的工作。通過正確的技巧和方法,調解員可以幫助當事人解決爭議,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調解作為一種非訴訟解決爭議的方法具有明顯的優勢,但也要面對各種挑戰。展望未來,我相信調解將會在社會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而調解員也將不斷提升自身的素質和能力,為當事人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最新調解工作心得體會(匯總15篇)篇十二
引言:
調解是一種解決糾紛的方法,它著重于化解矛盾、保護當事人權益、促進和諧發展。在參與調解課程的過程中,我深刻地體會到了調解的重要性和優勢,認識到調解不僅僅是法律工作者的責任,也是每個人應該具備的一項技能。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分享我在調解課上的體會。
第一段:了解調解的背景與意義。
調解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法律解決爭議的方式。在很多情況下,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可以通過和解的方式解決,這不僅能夠緩解緊張的法律程序,還可以減少社會資源的浪費。調解達成的協議通常能夠更好地滿足當事人的利益,而且雙方對協議的達成也更為滿意,這是訴訟程序所不能比擬的。了解調解的背景和意義對于參與調解課程有著重要的意義,這為我們后續的學習和實踐提供了基礎。
第二段:學習調解技巧。
在調解課程中,我們系統地學習了調解的基本原則和技巧。首先,作為調解員,我們需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了解當事人的利益和需求,熟悉相關的法律背景。其次,我們需要保持公正和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調解的本質是解決問題,我們應該聚焦于解決糾紛,而不是陷入爭吵之中。此外,我們還學習了有效的溝通和傾聽技巧,這對于理解和化解當事人的情緒和關切至關重要。通過這些學習,我深刻地意識到調解遠非簡單的協調,而是需要一定的心理和溝通技巧。
第三段:實踐調解技術。
不僅僅是理論學習,我們在調解課上還進行了大量的實踐演練。在模擬案例中,我們扮演調解員的角色,體驗了真實調解的過程。通過角色扮演,我們能夠更好地理解調解的具體操作步驟和技巧。例如,在實踐中,我意識到只有真誠地傾聽當事人的訴求,才能夠更好地為他們找到解決糾紛的方法。我發現在矛盾較為激烈的情況下,冷靜和冷靜的態度能夠起到意想不到的化解作用。通過這些實踐,我充分認識到實際操作比理論學習更加具有挑戰性,但也更有意義。
第四段:調解課的啟發和收獲。
參與調解課程不僅增加了我的法律知識,也培養了我的思維和溝通能力。通過分析案例和進行角色扮演,我學會了從不同角度思考問題,并且更加重視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過程。我也認識到調解不僅僅是法律工作者的責任,而是每個人都應該具備的一項能力。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爭議和矛盾,掌握調解的技巧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處理這些問題,維護自身權益,促進社會和諧。
結尾:
綜上所述,參與調解課程讓我對調解有了全新的認識和體會。調解不僅僅是一種法律手段,更是一種思維方式和溝通技巧。通過調解,我們可以化解糾紛,保護當事人的權益,促進社會和諧。通過學習調解技巧和參與實踐,我不僅提高了自己的能力,也感受到了成為一位合格調解員的責任和使命。我相信,在將來的工作和生活中,這些所學的知識和技巧將能夠派上用場,并產生積極的影響。調解課程是一次寶貴的學習經歷,我會將所學運用于實踐,以推動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最新調解工作心得體會(匯總15篇)篇十三
尊敬的領導:
感謝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來看我這份年終總結,深感榮幸。
不知不覺,20xx年度即將過去。經過這一年度的工作實踐,使我深刻地認識到把工作做好的`艱辛與不易。其間,我有過困惑、有過疑問、有過自我否定、有過茫然,但在責任的推動及同事們的幫助下,一步一步的走了過來。問題與感慨同在。
20xx年度我主要從事了四部分工作。這四部分工作分布在兩個時間段,分別是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20xx年5月至20xx年18月。
第一部分工作主要是從事湖北華夏勞動爭議預防調劑中心管理制度的制訂、調解員聘用流程、調解員培訓資料的修訂等,期間為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在白總、張主任的指導、鄧律師、金律師及各位同事的幫助下完成。
第二部分工作是協助鄧律師、金律師進行日常工作中問題的解答、資料的收集整理。包括武煙”虹之彩“湯大輝工亡事件的后續處理。期間是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
第三部分工作**區勞動爭議預防調解中心調解員。主要從事調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業務技能的學習、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調解案件案卷的制作。期間為20xx年4月至20xx年18月。截止20xx年18月共計調解勞動爭議案件20件,其中調解結案案件或撤回結案案件13件、轉仲裁結案案件7件。在戴律師、付華等各位同事的幫助下,我完成對調解工作的一無所知到日漸嫻熟的蛻變。同時,也逐步接手湖北華夏勞動爭議預防調解中心電子雜志勞動爭議案件案例的編寫及勞動爭議問題解答的選編。
第四部分工作為接受公司指派到**區總工會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從事調解工作。只要從事勞動爭議案件咨詢、接待當事人、工會勞動爭議案件調解。工作期間為20xx年5月至20xx年18月。
本年度還參加了勞動關系管理師的培訓、**區”國建電子商務示范基地電子商務創業項目暨人才選拔大賽的開幕工作、華夏才藝寶寶選拔的接待工作。
最新調解工作心得體會(匯總15篇)篇十四
**,是一位退休老人,同時也是**街道綜治中心的一位專職調解員。成為專職調解員的6年時間里,**消解糾紛551件,凡是經老劉之手的糾紛事件,沒有一個回頭上訴,調解成功率達100%,是名副其實的“金牌調解”。
當專職調解員,**是全市第一人。尚未上任,三個子女苦口勸說,調解是件苦差事,做不盡的瑣事、難事和麻煩事,“年紀大了,您老就別再摻和這些事了”。但是從1981年開始便在司法部門干調解的**,卻在xx年退休后的第二天,就接受返聘。
在**街道,有本地人口6.9萬人,外來務工人員7萬余人,調解工作往往“上邊千條線,下邊一根針”,很多矛盾糾紛都落到基層。**不遺余力地發揮所能,努力讓“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
6年來,**騎著自行車,幾乎跑遍了轄區的每個角落。哪里有糾紛,哪里有案情,哪里需要法律咨詢,他的身影就會出現在哪里。**說:“看著大家皺著眉頭來,帶著微笑走,心情總是特別舒坦。”
一天清晨,龍灣濱海大道,一聲巨響劃破了清晨的寧靜。駕駛無牌摩托車的重慶務工者黃某,與汽車相撞身受重傷,經搶救后診斷,可能會成為植物人。一家老小哭著嚷著,找到了**。**心生憐憫,然而依照法律,黃某在車禍中得負一定責任。花了兩天時間,**慢慢安撫黃某家屬情緒,詳細解說法律,終讓他們接受了事實。隨后,**開始替這一家子一筆筆算賠償費,傷殘補償金、精神撫慰金……經**調解,黃某家人依法拿到52萬元賠償金。
**街道綜治工作中心專職副主任王曉林算了一筆賬:“老劉每年都要調處大量的勞資糾紛、工傷糾紛等,6年下來,為調解對象爭取的賠償金至少有3000多萬元。”
有外來務工者得了職業病,想得到企業醫療補助卻求助無門,最后走進了“老劉調解室”。老劉對照法律條款,一按計算器,算出了最高的補助金后,又磨破嘴皮、耐心說服企業給予賠償。企業老板指著脊梁罵他“胳膊肘往外拐”,**聽到了,只是一笑而過。
幾年前,一工廠3名務工者因矽肺病去世,其他57位務工者也紛紛查出患有矽肺病,由此引發的糾紛一旦擴大升級,將成為影響穩定的重大隱患。放棄“五一”休假,**馬不停蹄忙開了,一方面替工人向企業索賠,一方面勸工人去做醫療鑒定。在老劉的努力下,這些矽肺患者,領到了少至2萬元多至10萬元的賠償金,一場沖突也隨之化解。隨后的半年,在**的參與下,龍灣區共調解了因職業病引發的糾紛共110起,共賠償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等270多萬元。
**有一個習慣,每回調解,他都會把要點、訣竅寫進卷宗。日積月累,400多份20萬字的卷宗,濃縮“調解藝術”,成了綜治中心的“寶貝”。
**司法所所長黃建鋒,喊了**多年的“師傅”。他替師傅總結出四字秘訣:“公心”與“攻心”。
在剛上任的時候,**就遇到一件棘手的經濟糾紛。糾紛兩頭,一邊是某村村干部,一邊是閥門廠的股東。這場糾紛從市中院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7場官司,依然沒有了結。事情到了**手上,自然有人來說情,一些熟人也會有意無意間來打聲招呼。“法律面前沒得商量,誰來說情都一樣。”**堅定地拿公正當“擋箭牌”。最終,在“鐵天平”上,**給當事人雙方連續開了5天會,把這場糾紛悄然化解。一時間,“一張嘴能頂7場官司”的佳話在當地傳開。“法律就像鋼針,任何人不可逾越,情就像手中的線,調解員需用它們縫縫連連,化解矛盾。”**比喻說,干調解,就得會“攻心”。
正是因為會“攻心”,那些猶如“死結”的難案,到了**手里,也終會松動打開。
今年春節前,龍灣某村的兩大宗族,因為一座牌坊僵持不下。此事涉及幾百人,一旦處理不慎,將釀成群體性事件。試過種種辦法,雙方都不愿妥協。最后,**想出了一出“攻心計”。最后一次調解中,**與調解雙方打起了持久戰,“達不成一致意見,今天的調解就不結束,大家都別休息。”這一天,**不吃中晚飯,時刻陪著雙方,連餓兩頓,苦口婆心相勸。看著這位六旬老人的認真勁,雙方代表深受感動,最終達成了和解。春節過后,村里的老人協會敲鑼打鼓,把錦旗送到了**街道綜治中心。錦旗上上書八大大字:“和諧使者、調解能手”。這是群眾對**最高的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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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調解工作心得體會(匯總15篇)篇十五
調解是一種解決紛爭的方式,通過中立第三方的引導和協調,幫助各方達成共識,實現和解。調解發揮著獨特的優勢,不僅能夠減輕司法資源壓力,提高效率,更能夠保護當事人的權益,增強社會和諧。在實踐中,我積累了一些調解發心得體會,下面將結合我的經歷,從主動溝通、客觀公正、以人為本、智慧調解以及創新機制五個方面進行論述。
調解的本質是溝通,而主動溝通是調解成功的關鍵。在調解過程中,我發現當事人往往因為誤解、偏見、情緒等原因,存在溝通障礙。因此,作為調解員,我們要勇于主動出擊,積極地與當事人進行溝通,了解各方的需求和期望。在與當事人交談中,我會表達我的理解和觀點,并傾聽對方的意見,盡可能地緩解緊張氛圍,提高雙方之間的信任和共識。通過主動溝通,我成功地解決過很多紛爭,讓當事人得到了滿意的結果。
調解的另一個重要原則是客觀公正。作為調解員,我們應該保持中立立場,不偏袒任何一方。我在實踐中發現,要做到客觀公正并不容易。很多當事人會試圖向我傾訴自己的苦衷,希望我能夠在調解中偏袒他們的利益。但是作為調解員,我們必須冷靜客觀地看待問題,不被情緒所左右。我會盡量避免表達個人觀點,完全以公正的標準來評估和解決問題。只有客觀公正,才能讓當事人相信調解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以人為本是調解的核心理念之一。調解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紛爭,保護當事人的權益和利益。在我進行調解時,我會盡量關注當事人的真實需求,并從他們的利益出發,尋求最佳解決方案。我會與當事人積極合作,共同制定調解計劃,為他們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有時候,調解并不僅僅只是解決法律問題,更是為當事人提供心理上的安慰和支持。通過以人為本的調解方式,我甚至見證了很多當事人從怨氣重重轉變為和解友好的過程。
智慧調解是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在信息高度發達的時代,調解已經走出了傳統的辦公室,采用了更加智慧的方式。我曾經利用社交媒體、網絡平臺等技術手段進行在線調解,幫助在不同地域的當事人解決了紛爭。這種智慧調解的方式,不僅提高了效率,節約了時間和資源,還能夠更好地與年輕人群體進行溝通和交流。智慧調解的推廣和應用是未來的發展方向,我們應該不斷學習和適應新技術,提高調解的可操作性。
最后,創新機制是調解不斷發展的動力。紛爭是社會不可避免的現象,調解作為解決紛爭的手段之一,必須緊跟時代的步伐,不斷創新機制。我曾經參與了一個法院和社會機構合作開展的調解項目,該項目將社區資源和司法資源進行整合,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糾紛解決服務。通過這種創新的機制,我們不僅為當事人提供多元化的解決方式,還提高了司法效率,達到了雙贏的結果。
總結起來,調解發心得體會是通過實踐經驗積累而得。從主動溝通、客觀公正、以人為本、智慧調解以及創新機制等方面,我深刻體會到了調解工作的艱辛和樂趣。通過不斷學習和實踐,我相信我會在今后的調解工作中不斷進步,為更多的當事人提供優質的糾紛解決服務。同時,我也呼吁廣大社會各界對調解工作給予更多的關注和支持,共同促進社會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