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代理工作需要專業知識和技能,我們要不斷學習和提升自己。了解不同國家和地區的代理法律和法規對于跨國代理業務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一些相關的信息和參考資料。
2023年代理記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一
歲月如梭,轉眼之間一年過去了!回顧20xx年,雖沒有轟轟烈烈的戰果,但也算經歷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驗和磨礪。這也是我來公司的第三個年頭了。在這里,我也可以自豪地說是公司的一名老員工!這一年里,本人能夠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熱情飽滿的服務態度對待企業的每一個客戶,迎來了眾多企業客戶的好評,同時在代理記賬的崗位上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一年以來,本人盡職盡責的工作,工作上踏實肯干。因工作的需要,根據領導的安排,今年上半年很榮幸的做了幾家進出口退稅的企業,從申請批一般納稅企業到建賬至退稅申報整個流程,剛開始的時候因自身業務不熟,心里沒個底,導致工作上處處碰釘子,困難重重。后來經過自己虛心的向有經驗的領導及朋友們學習再學習,認真探索,總結方法,理論結合實踐,很快就熟悉了退稅業務的流程。
本人主要負責企業的原始憑證收集、整理,進行記賬及納稅申報等。在實際工作中本著客觀,細致,嚴謹的原則,對企業客戶送來的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敢于指出,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
下面就完成公司記賬部工作匯報情況如下:
1、按照工作流程,每月準時完成了:整理資料,記賬,納稅申報,通知稅款,打印稅票。
2、對每個代理企業遇到的疑難問題都及時電話或書面向上級匯報。
2023年代理記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二
公司代理記賬的業務規范體系如下:
當客戶委托公司進行賬簿記賬時,應基于相互協商。,簽了書面合同。除法律規定的基本規定外,委托合同還應包括以下內容:
1.受托人和受托人應對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2.會計憑證的轉移手續和收據程序;。
3.編制和提供會計報表的要求;。
4.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
5.受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由會計轉讓處理。
(2)雙方的責任和權力。
委托方委托公司核算賬戶的,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完成或編制單位的經濟業務,以滿足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原始憑據。
2.應配備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的專業人員;。
3.及時向公司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
4.退回公司,要求遵守國家統一核算原始憑證的糾正和補充制度應及時予以糾正和補充。委托公司對合同范圍內的`行為負責。
公司的代理簿記從業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則:
1.遵守會計法,會計制度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履行職責;。
2.對業務執行中已知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4.與會計相關的原始會計問題有責任解釋。
(3)處理會計業務。
根據合同協議,公司定期派人到委托地點辦理會計業務。根據客戶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會計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寫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報表。會計報表。
(4)編制和提交會計報表。
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向有關政府部門和其他用戶提交會計報表。
(5)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信息。
(六)承擔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2023年代理記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三
第一條為了加強代理記賬機構的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業務,促進代理記賬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機構是指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
本辦法所稱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的單位。
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是指代理記賬機構接受委托辦理會計業務。
理記賬許可證書。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財政部門確定。
第四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二)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第五條申請代理記賬資格,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機構的協議或者章程;。
(四)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五)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
第六條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七條審批機關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自作出批準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下達批準文件、頒發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審批機關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向申請人下達書面決定,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省級以下政府財政部門作出批準決定的,審批機關應當將批準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級政府財政部門。
第八條申請人經批準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后,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
第九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的顯著位置放置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第十條代理記賬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辦公地點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依法應當設置會計賬簿但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應當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
第十二條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的下列業務:。
(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第十三條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
(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
(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責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第十四條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四)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第十六條代理記賬機構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代理記賬機構負責人和委托人簽名并蓋章后,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第十七條委托人對代理記賬機構在委托合同約定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
代理記賬機構對其專職從業人員和兼職從業人員的業務活動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政府財政部門對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材料:。
(一)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附表);。
(二)營業執照、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三)專職及兼職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第二十條代理記賬機構采取欺騙手段獲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的,由審批機關撤銷其代理記賬資格。
代理記賬機構在經營期間達不到本辦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縣級以上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在不超過2個月的期限內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由審批機關撤回代理記賬資格。
第二十一條代理記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辦理注銷手續,并收回批準證書或予以公告:。
(一)代理記賬機構依法終止的;。
(二)代理記賬機構的行政許可被依法撤銷或撤回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代理記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一)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十九條規定又不向審批機關說明原因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處理。
機構共同提供不真實會計資料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對于未經批準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由縣級以上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政府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管理過程中,濫用權利、玩忽職守、假公濟私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規定的審批期限均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七條省級政府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十八條外商投資代理記賬機構的申請按照本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203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1994年6月23日發布的《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94)財會字第24號]同時廢止。
2023年代理記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四
甲方:
乙方:
茲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下列涉稅服務業務。促進相互了解,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二)、甲方選擇上述第()種服務、可選項目為:
(三)、賬務傳遞方式:
1、甲方每月送達;
2、乙方上門收取。
(四)、合同期限:從年月日―年月日。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上述委托事項的代理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元/年。
(二)所有費用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首次代理費及賬本費于簽定合同時支付,后期費用由甲方于合同生效后每月收到會計報表時,支付當期的費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國家的財經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在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稅法規定范圍內從事財務工作活動。
2、甲方必須向乙方及時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原始憑證、銀行票證、存貨收發憑證及其他涉稅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采用甲方送達方式的,甲方應在每月日前將上月所有涉稅資料送達乙方。
3、甲方須按協議書之規定按時足額支付代理記賬費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延期支付代理服務費以及墊付的工本費,若連續兩個月未能按時支付上述費用,乙方有權停止服務,并于三個月后有權處理乙方所保管的甲方資料(屬于甲方專有的資料原件在甲方足額支付所有代理費及違約金后乙方應當退回甲方),本協議同時作廢,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還甲方。
5、甲方負責配合乙方的相關稅務、財務工作,及時提供憑據、配合乙方做好新戶報到、稅種核定等事宜工作。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財稅法規的要求,根據甲方提供的`公司會計資料及相關信息,為甲方處理正常的會計、稅務事宜。
2、乙方作為甲方會計代理人參加稅務局的各種會議。
3、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員必須對執業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保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委托乙方保管和使用的資料,由乙方代理人員辦理資料簽收手續,并保證資料的安全和完整。乙方在與甲方辦理會計資料移交手續后,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工作或核算不實,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對造成的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5、甲方在違背會計稅務法律、法規時,乙方應先提出意議,仍未改進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五、甲乙雙方責任。
1、協議簽訂后,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須另支付一個月代理費作為違約金。
2、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超出本協議約定以外的服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勞務費。
3、若甲乙雙方合同到期沒有疑義,在沒有續簽合同的情況下,本合同自動順延;若合同期滿終止,甲方在結清所有費用后,屬甲方的專有資料原件隨即交回甲方。
4、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調解:
(1)提交聊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乙機構所在地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協議份數。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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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代理記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五
(一)管理原則根據國家對全民所有制單位及企、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有關規定,結合實行統一資產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使財會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相互配合,相互制約。
(二)內部牽制管理內容。
1.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人員的任免,由中心按有關規定程序任免。
2.按照錢、財、物分管原則,出納人員負責保管現金和有價證券,且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登記工作。
其他財會人員不得兼管現金、有價證券和票據,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工作。
3.各類支票與印鑒分地保管。
支票與印章分別由兩人以上財會人員單獨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將支票與印章同時保管。
4.出納員、程序編程人員,不得兼任微機錄入工作,不得進行系統操作。
5.材料購入、發出應由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購入或發出的物料應辦理出入庫手續。
6.經辦采購、入庫、出庫事宜,一般需兩人以上共同辦理,并按規定辦理財務手續。
(三)不兼容職務分離控制。
1.管理員不能同時兼任采購員職務。
2.填寫票據及收據的人員不能同時兼任審計人員。
3.銷貨人員不能同時兼任會計記賬工作。
4.財務部門的出納人員與記賬人員要分離,不能兼任。
5.保管財產物資和核對實存數要與掌管賬面存數的職務分離。
1.參加輪崗的財務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專業技術職稱及其他必備條件,能夠勝任崗位要求。
2.在保證崗位相對穩定的前提下,不定期進行小范圍輪崗。
根據人員情況及工作需要適當安排輪換時間及崗位。
3.調整到新崗位的人員,要努力鉆研業務,盡快熟悉工作,需在兩個月內達到獨立完成任務的水平。
1.中心主管人員辦理交接工作時,應由中心主管財務領導監交。
2.中心一般人員辦理交接工作,可由財務主管或會計主管人員進行監交。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對于已受理的經濟業務,除特殊情況外,必須填制登記完畢。
記賬人員辦理交接時,應在重要賬冊所記數字最末一筆處蓋章,并在賬冊“經管人員一覽表”中注明移交日期并簽章。
4.在會計交接中對于尚未辦完的事項,應盡可能由移交人員處理完了后移交,如確不能在移交前辦完的會計事務,由移交人向接替人交待清楚,由接替人辦理,接替人不得借故推托。
5.會計人員交接時,應交接以下主要事項:
(1)有關財務方面的各種印鑒。
(2)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及各種會計的檔案資料。
(3)各種財務文件、規章制度等。
(一)內部稽核管理原則。
1.由中心負責人指派專人對本中心日常會計工作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會計資料進行審核監督。
2.內部稽核人員應選派政治思想好,具有較高的業務水平,敢于堅持原則、事業心強的會計人員擔任。
(二)稽核人員職責。
1.審查財務收支計劃,稽核人員要按照中心下達的各項指標及上級規定要求審查各項收支計劃指標。
審核其計算是否正確;各項指標之間是否銜接平衡;計劃是否切實可行、發現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2.審核各項財務收支,稽核人員要根據財務收支計劃和財務會計制度逐筆審核各項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
對不符合財務制度的經濟活動內容應提出意見向領導匯報,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明知不報給工作造成損失的由稽核人員負責,并按財務人員考核制度進行處理。
(三)稽核管理內容。
1.復核審查原始憑證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正確。
2.對于記賬憑證要復核其會計分錄是否正確。
3.對賬簿記錄要進行復核或抽查賬簿記錄是否符合會計制度,賬證、賬實、賬賬、賬表是否相符。
4.復核各種會計報表是否符合會計制度及上級的編報要求,報表種類是否齊全,格式、手續是否完備,報送是否及時,報表中反映的各項指標是否真實。
復核中如發現問題及差錯應通知有關人員查明原因作出更正和處理。
按照會計報表編制的要求,審核各類報表的項目填寫是否完整,數字及有關銜接關系是否正確,發現問題及時更正。
5.稽核人員要對審核簽署的會計憑證、賬簿和報表負責。
(四)稽核管理要求。
1.審核人員有無弄虛作假、貪污受賄等現象,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領導,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審核各種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對有隱瞞收入形成的偷稅漏稅現象:一是補交應稅數;二是要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對因計算上的失誤造成的欠交數,應在下月補交齊。
五、財務人員獎懲辦法為維護經濟秩序,促進財務工作水平,激發會計人員鉆研業務的積極性,明確對財務人員的獎勵。
(一)凡在下列工作中有突出成績的,均給予獎勵。
1.在加強財務管理、應用現代化會計方法和技術手段,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2.在組織經濟核算,挖掘增產節約、增收節支潛力,加速資金周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3.在維護國家財經紀律、抵制違法行為,避免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方面有突出貢獻的。
(二)凡在下列工作中有重大失誤的,均給予懲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違反國家經濟政策及有關規定,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偷稅漏稅、截留收入、揮霍國有資財,致使國家利益遭受損失的。
3.由于玩忽職守、拘私舞弊,造成惡劣影響的。
(一)外審上級主管單位通知,外審機構下達審計通知書,根據外審機構的要求,財務人員配合工作。
(二)內審內部審計是實施內部監督,依法檢查會計賬目及相關資產,監督和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的'活動。
內部審計人員接受中心主任的直接領導,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業務指導。
1.內審范圍。
(1)本中心預算、決算;。
(2)本中心財政、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
(3)本中心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風險管理;。
(4)本中心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5)本中心固定資產;。
(6)本中心財產物資;。
(7)其他審計事項。
2.內審程序。
(1)根據本中心的具體情況,擬訂審計計劃,報中心負責人批準;。
(2)實施審計前應向被審計方下發審計通知書,書面告知被審計部門;。
(3)審計過程中對審計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過程應記錄于工作底稿;。
(4)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依據審計規定的底稿格式對情況詳細記錄;。
(6)審計報告送達被審計部門一周內不答復,視為無意見;。
(7)征求意見結束后,將正式審計報告報送本中心領導審批;。
(8)經批準的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被審計部門;。
(9)檢查審計意見書落實改正情況或復審。
公司代理記賬的業務規范體系如下:
當客戶委托公司進行賬簿記賬時,應基于相互協商。,簽了書面合同。除法律規定的基本規定外,委托合同還應包括以下內容:
1.受托人和受托人應對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2.會計憑證的轉移手續和收據程序;。
3.編制和提供會計報表的要求;。
4.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
5.受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由會計轉讓處理。
(2)雙方的責任和權力。
委托方委托公司核算賬戶的,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完成或編制單位的經濟業務,以滿足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原始憑據。
2.應配備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的專業人員;。
3.及時向公司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
4.退回公司,要求遵守國家統一核算原始憑證的糾正和補充制度應及時予以糾正和補充。委托公司對合同范圍內的行為負責。
公司的代理簿記從業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則:
1.遵守會計法,會計制度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履行職責;。
2.對業務執行中已知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4.與會計相關的原始會計問題有責任解釋。
(3)處理會計業務。
根據合同協議,公司定期派人到委托地點辦理會計業務。根據客戶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會計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寫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報表。會計報表。
(4)編制和提交會計報表。
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向有關政府部門和其他用戶提交會計報表。
(5)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信息。
(六)承擔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2023年代理記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六
第一條為了加強代理記賬資格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活動,促進代理記賬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代理記賬資格的申請、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機構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記賬資格,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機構。
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是指代理記賬機構接受委托辦理會計業務。
第三條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領取由財政部統一規定樣式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確定。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從事代理記賬業務。
第四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機構可以申請代理記賬資格:
(一)為依法設立的企業;。
(二)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第五條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的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專職從業人員在本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
(四)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第六條審批機關審批代理記賬資格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視為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申請。
(二)受理申請后應當按照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三)作出批準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發放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并向社會公示。
(四)作出不予批準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書面通知應當說明不予批準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七條申請人應當自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之日起20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第八條代理記賬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發生變更,設立或撤銷分支機構,跨原審批機關管轄地遷移辦公地點的,應當自作出變更決定或變更之日起30日內依法向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并應當自變更登記完成之日起20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代理記賬機構變更名稱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領取新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并同時交回原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代理記賬機構跨原審批機關管轄地遷移辦公地點的,遷出地審批機關應當及時將代理記賬機構的相關信息及材料移交遷入地審批機關。
第九條代理記賬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應當及時向其所在地的審批機關辦理備案登記。
分支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發生變更的,分支機構應當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在人事、財務、業務、技術標準、信息管理等方面對其設立的分支機構進行實質性的統一管理,并對分支機構的業務活動、執業質量和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未設置會計機構或配備會計人員的單位,應當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
(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第十二條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雙方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各自應當承擔的責任;。
(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
(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的責任;。
(五)終止委托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業務交接事宜。
第十三條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四)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相關問題予以解釋。
第十五條代理記賬機構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代理記賬機構負責人和委托人負責人簽名并蓋章后,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對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材料:
(一)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附表);。
(二)專職從業人員變動情況。
代理記賬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應當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其所在地的審批機關報送上述材料。
第十八條代理記賬機構采取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由審批機關撤銷其資格。
第十九條代理記賬機構在經營期間達不到本辦法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審批機關發現后,應當責令其在60日內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由審批機關撤銷其代理記賬資格。
第二十條代理記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辦理注銷手續,收回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并予以公告:
(一)代理記賬機構依法終止的;。
(二)代理記賬資格被依法撤銷或撤回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代理記賬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規定,以及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作出不實承諾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列入重點關注名單,并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有關義務;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并向社會公示。
第二十二條代理記賬機構從業人員在辦理業務中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造成委托人會計核算混亂、損害國家和委托人利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代理記賬機構有前款行為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記賬機構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委托人會同代理記賬機構共同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未經批準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代理記賬資格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代理記賬機構依法成立的行業組織,應當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建立會員誠信檔案,規范會員代理記賬行為,推動代理記賬信息化建設。
代理記賬行業組織應當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規定的“5日”、“10日”、“20日”、“30日”均指工作日。
第二十八條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外商投資企業申請代理記賬資格,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按照本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1月22日發布的《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7號)同時廢止。
2023年代理記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七
公司代理記賬的業務規范體系如下:
當客戶委托公司進行賬簿記賬時,應基于相互協商。,簽了書面合同。除法律規定的基本規定外,委托合同還應包括以下內容:
1.受托人和受托人應對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2.會計憑證的轉移手續和收據程序;。
3.編制和提供會計報表的要求;。
4.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
5.受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由會計轉讓處理。
(2)雙方的責任和權力。
委托方委托公司核算賬戶的,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完成或編制單位的經濟業務,以滿足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原始憑據。
2.應配備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的專業人員;。
3.及時向公司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
4.退回公司,要求遵守國家統一核算原始憑證的糾正和補充制度應及時予以糾正和補充。委托公司對合同范圍內的行為負責。
公司的代理簿記從業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則:
1.遵守會計法,會計制度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履行職責;。
2.對業務執行中已知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4.與會計相關的.原始會計問題有責任解釋。
(3)處理會計業務。
根據合同協議,公司定期派人到委托地點辦理會計業務。根據客戶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會計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寫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報表。會計報表。
(4)編制和提交會計報表。
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向有關政府部門和其他用戶提交會計報表。
(5)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信息。
(六)承擔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一、一般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布的“財務總規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經濟效益該系統專門配制了該系統。本系統適用于湘鄉公司。處理會計事務時,公司所有部門和員工都必須遵守該制度。
二、會計機構的設立和會計人員的職責。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制定財務計劃,加強會計管理,反映和分析財務計劃的實施情況,檢查和監督財務紀律的實施。
(3)積極服務于管理,促進公司實現更好的經濟效益。
(4)經濟合理地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支付的稅費和管理費。
(6)了解和檢查有關機構,財政,稅務和銀行部門的財務工作,主動提供相關信息,真實反映情況。
(7)完成公司指定的其他任務。公司的財務部門由總會計師,會計師,出納員和審計人員組成。
2023年代理記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八
(一)管理原則根據國家對全民所有制單位及企、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有關規定,結合實行統一資產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使財會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相互配合,相互制約。
(二)內部牽制管理內容。
1.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人員的任免,由中心按有關規定程序任免。
2.按照錢、財、物分管原則,出納人員負責保管現金和有價證券,且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登記工作。
其他財會人員不得兼管現金、有價證券和票據,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工作。
3.各類支票與印鑒分地保管。
支票與印章分別由兩人以上財會人員單獨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將支票與印章同時保管。
4.出納員、程序編程人員,不得兼任微機錄入工作,不得進行系統操作。
5.材料購入、發出應由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購入或發出的物料應辦理出入庫手續。
6.經辦采購、入庫、出庫事宜,一般需兩人以上共同辦理,并按規定辦理財務手續。
(三)不兼容職務分離控制。
1.管理員不能同時兼任采購員職務。
2.填寫票據及收據的人員不能同時兼任審計人員。
3.銷貨人員不能同時兼任會計記賬工作。
4.財務部門的出納人員與記賬人員要分離,不能兼任。
5.保管財產物資和核對實存數要與掌管賬面存數的職務分離。
二、財務人員輪崗管理財務人員輪崗是為了建立有效的財務約束監督機制,保證財務工作正常運轉,促使財務人員業務水平不斷提高。
1.參加輪崗的財務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專業技術職稱及其他必備條件,能夠勝任崗位要求。
2.在保證崗位相對穩定的前提下,不定期進行小范圍輪崗。
根據人員情況及工作需要適當安排輪換時間及崗位。
3.調整到新崗位的.人員,要努力鉆研業務,盡快熟悉工作,需在兩個月內達到獨立完成任務的水平。
1.中心主管人員辦理交接工作時,應由中心主管財務領導監交。
2.中心一般人員辦理交接工作,可由財務主管或會計主管人員進行監交。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對于已受理的經濟業務,除特殊情況外,必須填制登記完畢。
記賬人員辦理交接時,應在重要賬冊所記數字最末一筆處蓋章,并在賬冊“經管人員一覽表”中注明移交日期并簽章。
4.在會計交接中對于尚未辦完的事項,應盡可能由移交人員處理完了后移交,如確不能在移交前辦完的會計事務,由移交人向接替人交待清楚,由接替人辦理,接替人不得借故推托。
5.會計人員交接時,應交接以下主要事項:
(1)有關財務方面的各種印鑒。
(2)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及各種會計的檔案資料。
(3)各種財務文件、規章制度等。
(一)內部稽核管理原則。
1.由中心負責人指派專人對本中心日常會計工作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會計資料進行審核監督。
2.內部稽核人員應選派政治思想好,具有較高的業務水平,敢于堅持原則、事業心強的會計人員擔任。
(二)稽核人員職責。
1.審查財務收支計劃,稽核人員要按照中心下達的各項指標及上級規定要求審查各項收支計劃指標。
審核其計算是否正確;各項指標之間是否銜接平衡;計劃是否切實可行、發現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2.審核各項財務收支,稽核人員要根據財務收支計劃和財務會計制度逐筆審核各項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
對不符合財務制度的經濟活動內容應提出意見向領導匯報,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明知不報給工作造成損失的由稽核人員負責,并按財務人員考核制度進行處理。
(三)稽核管理內容。
1.復核審查原始憑證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正確。
2.對于記賬憑證要復核其會計分錄是否正確。
3.對賬簿記錄要進行復核或抽查賬簿記錄是否符合會計制度,賬證、賬實、賬賬、賬表是否相符。
4.復核各種會計報表是否符合會計制度及上級的編報要求,報表種類是否齊全,格式、手續是否完備,報送是否及時,報表中反映的各項指標是否真實。
復核中如發現問題及差錯應通知有關人員查明原因作出更正和處理。
按照會計報表編制的要求,審核各類報表的項目填寫是否完整,數字及有關銜接關系是否正確,發現問題及時更正。
5.稽核人員要對審核簽署的會計憑證、賬簿和報表負責。
(四)稽核管理要求。
1.審核人員有無弄虛作假、貪污受賄等現象,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領導,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審核各種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對有隱瞞收入形成的偷稅漏稅現象:一是補交應稅數;二是要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對因計算上的失誤造成的欠交數,應在下月補交齊。
五、財務人員獎懲辦法為維護經濟秩序,促進財務工作水平,激發會計人員鉆研業務的積極性,明確對財務人員的獎勵。
(一)凡在下列工作中有突出成績的,均給予獎勵。
1.在加強財務管理、應用現代化會計方法和技術手段,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2.在組織經濟核算,挖掘增產節約、增收節支潛力,加速資金周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3.在維護國家財經紀律、抵制違法行為,避免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方面有突出貢獻的。
(二)凡在下列工作中有重大失誤的,均給予懲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違反國家經濟政策及有關規定,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偷稅漏稅、截留收入、揮霍國有資財,致使國家利益遭受損失的。
3.由于玩忽職守、拘私舞弊,造成惡劣影響的。
(一)外審上級主管單位通知,外審機構下達審計通知書,根據外審機構的要求,財務人員配合工作。
(二)內審內部審計是實施內部監督,依法檢查會計賬目及相關資產,監督和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的活動。
內部審計人員接受中心主任的直接領導,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業務指導。
1.內審范圍。
(1)本中心預算、決算;。
(2)本中心財政、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
(3)本中心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風險管理;。
(4)本中心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5)本中心固定資產;。
(6)本中心財產物資;。
(7)其他審計事項。
2.內審程序。
(1)根據本中心的具體情況,擬訂審計計劃,報中心負責人批準;。
(2)實施審計前應向被審計方下發審計通知書,書面告知被審計部門;。
(3)審計過程中對審計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過程應記錄于工作底稿;。
(4)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依據審計規定的底稿格式對情況詳細記錄;。
(6)審計報告送達被審計部門一周內不答復,視為無意見;。
(7)征求意見結束后,將正式審計報告報送本中心領導審批;。
(8)經批準的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被審計部門;。
(9)檢查審計意見書落實改正情況或復審。
2023年代理記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九
1.愛崗敬業。要求會計人員熱愛會計工作,安心本職崗位,忠于職守,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2.誠實守信。要求會計人員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執業謹慎,信譽至上,不為利益所誘惑,不弄虛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潔自律。要求會計人員公私分明、不貪不占、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4.客觀公正。要求會計人員端正態度,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應有的獨立性。
5.堅持準則。要求會計人員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始終堅持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
6.提高技能。要求會計人員增強提高專業技能的自覺性和緊迫感,勤學苦練,刻苦鉆研,不斷進取,提高業務水平。
7.參與管理。要求會計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努力鉆研相關業務,全面熟悉本單位經營活動和業務流程,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協助領導決策,積極參與管理。
8.強化服務。要求會計人員樹立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維護和提升會計職業的良好社會形象。
1.接受客戶的委托。
(1)了解客戶的基本情況,評估此次業務的風險。
(2)決定是否接受客戶的委托,若接受客戶的委托,則與客戶商討具體操作事宜,簽定約定書。
2.與公司財務會計人員辦理有關資料的交接手續。
(1)雙方經辦人員應列明資料清單,資料編號,交接日期,交接雙方簽字蓋章。
(3)了解企業的經營方式和生產流程,幫助企業建立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3.審核原始憑證。
審核原始憑證是會計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是國家賦予財會人員的監督權限,只有經審核無誤后的原始憑證,才能作為編制記賬憑證和登記明細分類帳的依據。會計人員主要應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
(1)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計劃合同等為依據,審核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合理合法,有無違反財經制度規定,是否貫徹專款專項原則,有無貪污盜竊虛報冒領偽造憑證等違紀行為。
(2)審查原始憑證的完整性正確性。即審查原始憑證的內容和填制手續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首先應審核原始憑證是否具備作為合法憑證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內容,其次審核原始憑證上有關數量、單價、金額是否正確無誤。對原始憑證內容記載含糊不清,單位抬頭不是本單位,無收款單位簽章,涂改原始憑證上的時間數量、單價、金額,或添加內容和金額等情況,應及時與客戶聯系,了解清楚原始憑證的真實情況。
4.對各種有問題的原始憑證的處理。
在審核原始憑證過程中,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所賦予的職責權限堅持制度、堅持原則。對違反國家規定的收支,超過計劃預算或者超過規定標準的各項支出,違反制度規定的預付款項,非法出售材料物資任意出借、變賣、報廢和處理財產物資,以及不按國家關于成本開支范圍和費用劃分的規定亂擠亂攤生產成本的憑證,會計人員應拒絕辦理,對于內容不完全手續不完備數字有差錯的憑證,會計人員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補辦手續或進行更正。對于偽造或涂改等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在拒絕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并及時向單位主管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填制記賬憑證。
會計人員填制記賬憑證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進行,除必須做到記錄真實,內容完整,填制及時,書寫清楚之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摘要”欄是對經濟業務內容的簡要說明,要求文字說明要簡煉概括以滿足登記賬簿的要求。
(2)應當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確定應借應貸的賬戶,賬戶使用必須正確,不得任意簡化會計賬戶的名稱,有關的二級或明細賬戶要填寫齊全。
(3)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的賬戶必須保持清晰的對應關系。
(4)一張記賬憑證填制完畢,應按所使用的記賬方法,加計合計數,以檢查對應賬戶的平衡關系。
(5)記賬憑證必須連續編號,以便考查且避免憑證散失。
(6)每張記賬憑證都要注明附件張數,以便于日后查對。
6.對記賬憑證進行編號。
所有記賬憑證必須分類順序編號,并填寫在編號欄內。若遇較為復雜的經濟業務需編兩張以上記賬憑證時,可用編號的方式表示。
7.審核記賬憑證。
所有填制好的記賬憑證,都必須經過認真的審核。在審核記賬憑證的過程中,如發現記賬憑證填制有誤,應當按照規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只有經過審核無誤后的記賬憑證,才能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記賬憑證的審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的經濟內容是否與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相同。
(2)應借應貸的會計賬戶對應關系是否清晰,金額是否正確。
(3)記賬憑證的項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關人員的簽章是否齊全。
8.記賬憑證中容易出現的錯誤與舞弊。
記賬憑證中容易出現的錯誤與舞弊主要有:
(1)會計賬戶運用錯誤。
(2)合計金額計算錯誤。
(3)記賬憑證與所附原始憑證單據不符。
(4)在匯總憑證中進行作弊。
(5)記賬憑證中的“摘要”失真,編造虛假記賬憑證。
9.憑證的傳遞與傳遞過程應注意的事項。
會計憑證的傳遞,是指會計憑證從填制或取得時起,經審核記賬到裝訂保管的全過程。交接包括與客戶傳遞交接、內部傳遞交接、與監管部門傳遞交接:
(1)與客戶傳遞交接:
a雙方經辦人員應列明資料清單,資料編號,交接日期。
b交接雙方經核對無誤,雙方簽字蓋章,注明交接日期。
(2)內部傳遞交接:
a記賬人員收到客戶資料時,核對經辦人員與客戶傳遞交接清單,核對無誤后簽字注明傳遞日期,資料由記賬人員負責保管。
b賬務處理完畢后需返還資料給客戶,由記賬人員列明清單,資料編號。由經辦人員核對無誤后雙方簽字,注明交接日期。
(3)與監管部門的交接:
a本代理記賬公司統一規定,凡是政府監管部分需要查閱客戶資料的.,如客戶資料尚在本代理記賬公司,由本代理記賬公司的經辦人員與客戶傳遞交接,再由客戶提供相關資料給政府監管部門。
10.會計憑證對數字的書寫。
填制會計憑證,字跡必須清晰工整并符合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
11.關于根據會計業務的特點書寫“摘要”代理記賬公司的業務規范和財務管理制度。
會計計憑證中有關經濟業務的內容摘要必須真實。在填寫寫“摘要”時,既要簡明,又要全面,清楚,應以說明問題為主。
12.啟用賬簿的基本要求。
為了保證會計賬薄記錄的合法性和資料的完整性,明確記賬責任,在啟用賬簿前必須與客戶溝通,以便設置具體賬簿。啟用賬薄一律由負責該客戶的記賬人員完成,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監督,記賬人員要填寫賬薄啟用表。賬薄啟用表的填寫要求是:
(1)填寫啟用日期和啟用賬薄的起止頁數。如啟用的是訂本式賬薄,起止頁數已經印好不需再填寫;啟用活頁式賬薄,起止頁數可等到裝訂成冊時再填。
(2)填寫記賬人員姓名和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員姓名并加蓋印章,以示慎重和負責。
(3)加蓋單位賬務公章,以示嚴肅。
(4)當記賬人員或客戶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時,應辦好賬薄移交手續,并在啟用上明確記錄交接日期及接辦人監交人的姓名,并加蓋公章。
13.登記賬薄的基本要求。
為了保證賬薄記錄,成本計算和會計報表不出現差錯,登記賬薄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進行。
登記賬薄的基本要求是:
(1)內容準確完整。登記會計賬薄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計入賬內,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對于每項會計事項,一方面要計入有關的總賬,另一方面要計入該總賬所屬的明細賬。賬薄記錄中的日期,應該填寫記賬憑證的日期;以自制的原始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等)作為記賬依據的,賬薄記錄中的日期應按有關自制憑證上的日期填寫列。此外,負責登記賬薄的記賬人員,在登記賬薄前,應對已經專門復核人員審查過的記賬憑證再復核一遍,這是崗位責任制和內部牽扯制度的要求。如果登賬人員對記賬憑證中的某些問題弄不明白,可以向填制記賬憑證的人員或其他人員請教;如果認為記賬憑證的處理有錯誤,可暫停登記,及時向記賬業務負責人反映,由其做出更改或照登的決定。在任何情況下,凡不兼任填制記賬憑證工作的計賬人員都不得自行更改記賬憑證。
(2)登記賬薄要及時。登記賬薄的間隔時間應該多長,沒有統一的規定,這要看本單位所采用的具體會計核算形式而定。本記賬單位針對賬目的不同分別采取不同的時間登記賬簿,如現金日記賬與銀行日記賬每十五天登記一次,月底結出余額,與客戶核對。其余賬簿每月初開始登記上月的記賬憑證,每月20日前登記完畢。
(3)注明記賬符號。登記完畢后,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字或蓋章,并注明已經登賬的符號,表示已經記賬。在記賬憑證上設有專門的欄目應注明記賬的符號,以免發生重記或漏記。
(4)書寫留空。賬薄中書寫的文字的,數字上面要留有適當空格,不要寫滿格,一般應占格距的1/2。這樣,在一旦發生登記錯誤時,能比較容易地進行更正,同時也方便工作。
(5)正常記賬使用藍黑墨水。登記賬薄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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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乙方:x有限公司(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記帳,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簽定以下協議:
一、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二、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四)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予以解釋。
三、業務范圍: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
5)在每月月度結束后15天內,向甲方報告核算結果和會計報表;。
7)如委托方需要變更工商營業執照的有關內容,并相應變更國稅和地稅登記內容的,按市場價格的70%收費。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帳收費標準為人民幣每月元,按月支付。
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150元帳簿費。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并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終止:
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甲方:乙方:x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2023年代理記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一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放)。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記賬,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簽訂以下協議: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賬收費標準為人民幣每月元,按季預付,次月十日前付清。另外,乙方為甲方提供財務代帳服務的同時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市內交通費、記賬報表、辦公文具費等由甲方支付。經協商一次性支付一年的賬本報表費用元,一次性支付一年的市內交通費用元。
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時應當辦理會計交接事宜。
甲方(公章):_____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2023年代理記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二
甲方:上海_______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簽定時間:
乙方:上海歐斯商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簽定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記帳事宜:
1、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乙方代理甲方進行一般的建帳,建制和記帳、算帳、報帳、辦理客戶各項納稅事宜。做好各類納稅報表,憑證及帳冊,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類綜合報表,年鑒報表等各種財務所需帳目憑證,保證甲方正常營業,并順利通過稅務審計。
2、乙方在每月2號之前派專人到甲方所在地收取作帳資料,辦理會計核算業務,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真實的作帳資料,以便乙方能及時作帳。乙方每月8日前為甲方作完納稅報表及帳冊憑證并到稅務部門報稅,同時通知甲方立即交納足額的稅款到納稅帳戶,若甲方沒有及時交納稅款所引發的損失乙方不負責任。乙方有義務提供給甲方財務方面咨詢及合理化建議并對代理甲方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保密。
3、由于甲方提供的作帳材料不完整、不真實等導致乙方作帳的錯誤引發的損失,乙方不負責任。
4、對于甲方以前的帳務(非乙方所作),乙方不負責任。
5、乙方在申報期及時為甲方申報,因乙方作帳出現問題和誤時申報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6、在代理期間如甲方遇到查帳或審計,乙方應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會計政策等作出解釋。
1、乙方派專人收取甲方記帳資料,每次收取記帳資料履行相應的交接手續;
2、本協議終止后乙方必須向甲方指定的帳冊接續人辦理交接手續以保*帳務的延續、完整。
1、乙方在作帳過程中造成的作帳錯誤、作帳資料丟失等原因,為甲方帶來損失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終止本協議的權利并不視為違約。
2、甲乙雙方在協議簽定之日起,甲方隨時可終止合同,甲方不提出終止合同,本合同長期有效。
1、甲方每月按人民幣 元支付給乙方作帳費用:(包括:報稅、作帳)。
2、結算方法:一季度一付,預付。
3、每年1月另需支付100元帳本材料費。
4、甲方需乙方代買**等其他事項所產生的費用實報實銷。
1、本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對本協議內容需變更或解除,須提前用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甲方有權派指定人員對代理甲方的帳務查帳。對甲方指派人員提出的疑問作出解釋。
3、本協議雙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23年代理記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三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記帳,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簽定以下協議:
一、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二、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三)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予以解釋。
三、業務范圍: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
5)在每月月度結束后15天內,向甲方報告核算結果和會計報表;。
7)如委托方需要變更工商營業執照的有關內容,并相應變更國稅和地稅登記內容的,按市場價格的70%收費。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帳收費標準為人民幣每月元,按月支付。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元帳簿費。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二年,并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終止:
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代理記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四
本公司為了完成各項業務和完善內部管理,經公司股東會議研究一致決定設置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內部財務管理。
1、本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認真執行國家財政政策和法紀,加強核算,改善經營管理,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財務管理,支持業務人員工作,認真執行國家政策、法規、遵守財經法律。嚴格執行財經法律,加強財務監督必須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充分運用各項業務活動數據,分析和評估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并預測財務前景,從而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措施,改善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必須按照規定要求,如實填制財務報表,并按規定及時間向有關部門報送月報、季報和年報。
2、代理記賬、納稅申報、辦證、亂賬整理等各項服務費一律簽訂服務合同協議、若有特殊情況不能簽訂服務協議的,應寫明服務內容、服務時間、服務費收取的標準及服務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3、公司內部任何人員收取的各項服務費,應交到財務負責人處開取收據后及時入賬,收取的服務費由威寧縣金鼎財務公司專門負責人在5個工作日內匯入公司賬戶,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存入公司賬戶,經股東商量同意方可順延15個工作日。
4、代理記賬、納稅申報收取的服務費每季度進行一次清算在公司工作的業務人員按照收取代理記賬、納稅申報的服務費總和扣除公司各項支出后的凈利潤提取5﹪的業務提成,提成每一會計年度進行一次核算兌現到業務人員手中。
5、代理辦證、亂賬整理、其他各項服務費每季度進行一次清算在公司工作的業務人員按照每一項代理收取的服務費提取10﹪的業務提成,該項提成業務人員在辦理完成把資料交到客戶手中收取服務費開據收據后可以立即提取業務提成,扣除提成后剩余資金交到財務開具收據后(收據備注應寫明提成及收取費用分別是多少)限3個工作日內匯入公司賬戶,提取的提成可不經公司任何一個人同意方可自行提取。
6、根據公司法規定為了便于公司財務管理及公司股東及時有效的掌握公司內部情況,明確公司的一位股東負責公司的資金收入、支出、印鑒的管理,由另一位股東在開戶銀行預留電子銀行轉賬提示信息。
7、為了加強公司順利的向前發展,公司明確一位負責人管理公司的一切事物,在管理期間內計提公司凈利潤的20%作為管理費用,在管理期間內若存在應收或未付的款項待該項資金結算清楚后在給予計提(管理期限必須滿一個會計年度后在另行商議是否在進行以后的會計年度的管理權)。
8、若公司任何一位股東不同意負責管理公司平常業務,那么在每月1-15內股東之間股東提前聯系商定時間共同到公司進行報稅處理,盡量在每月的10日之間把公司一切報稅事物處理完畢,若在報稅期間內任何一位股東推諉不到公司處進行報稅業務,每次給予50-100元的罰金作為公司平時支出(在商定時間內若有特殊情況可提前半個小時內通知對方在另行商定時間),股東之間任何一個人接到業務可以通知公司任何一個人員到客戶所在地進行一切談判業務,所談業務一次性就完成的按照客戶所繳納的服務費提取10%的傭金,所談業務是長期進行的就按照每月客戶所繳納的服務費提取15%的傭金(只能提取一個月的傭金),所談業務需要外出的按照路途的遠近及談判業務的難易程度給予一定的勞務補助,在威寧縣城內每次給予30元的油料補助,在30-60公里以內給予100元的油料費補助,在60-100公里范圍內給予150油料費補助,超出100公里以外給予200元的油料費補助,每次在談判過程中所產生的接待費、油料補助到公司寫明出差事由及出差地點給予報銷,公司股東出差其中一個股東出差必須另一位股東簽字方可報銷。
1、在代理記賬業務執行中有關客戶向本公司提出的有關咨詢,本公司應當按照具體咨詢業務的工作量和價值量決定免費服務或簽約收費服務后,及時予以答復。
2、在代理記賬業務操作過程中,本公司根據需要向有關學者、專家咨詢,增強公司實力,拓展服務能力。
3、根據地理記賬業務實際情況,將有關新政策、新方法,以書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及時向委托人進行宣傳和解釋。
本公司應當加強業務人員的保密教育,對委托人的資料嚴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利用或方便他人利用有關委托人的所有資料。
2023年代理記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二.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對提供的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責任。
2、甲方要購買代理記賬所需的憑證、賬簿、納稅申報表、會計報表等必須的財務用品,費用由委托方支付,該費用不屬于支付的代理記賬的報酬中。
6、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基本報酬___元。不屬于代理記賬的范圍的事項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報酬。
(二)乙方義務
1.遵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會計準則,依法履行會計代理的職責。
2.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
3.經委托代理記賬單位簽名后,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向稅務部門定期提供申報的納稅資料以及其他稅務資料。
4.對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5.對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國家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的要求可以拒絕。
6.對不符合會計做賬要求的憑證票據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說明原因。
三.代理記賬的報酬在每___的申報工作完成后支付,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經合同雙方簽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暫為 __年,從合同簽字之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續簽合同。合同條款如果有變更由合同雙方協商。
五.簽約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移交保管銷毀財務資料和檔案。
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責任,其他事項可以經合同
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代理記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會計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乙方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
(二)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在履行會計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4.工作范圍:編制憑證、登記賬薄,填制會計報表,網上報稅。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監督檢查甲方的工作情況;。
(二)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甲方及時獲取服務報酬;。
2.為甲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3.依法維護甲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及憑證交接:
(一)乙方每年付給甲方基本報酬元,按預付。
(二)乙方按約定時間支付給甲方報酬,乙方逾期一個月不支付報酬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工作,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1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2023年代理記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七
本公司為了完成各項業務和完善內部管理,設置以下部門:業務部、咨詢部、財務部。
本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認真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和法紀,加強核算,改善經營管理,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財務管理,支持財會人員工作,認真執行國家政策、法規、遵守財經紀律。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監督必須按照經濟核算的原則,充分運用各項業務活動數據,分析和評估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并預測財務前景,從而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措施,改善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必須按規定要求,如實填制財務報表,并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送月報、季報和年報。
本公司應當在代理記帳具體業務操作時由項目負責人進行必要的復核、審閱,在代理記帳業務合同執行期間,本公司應當安排由不執行該項業務的其他業務人員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質量抽查,以保證每一項業務均符合公司內部質量要求。
本公司涉及的咨詢有以下三部分組成:
1.在代理記帳業務執行中有關客戶向本公司提出的有關咨詢,本公司應當按照具體咨詢業務的.工作量和價值量決定免費服務或簽約收費服務后,及時予以答復。
2.在代理記帳業務操作過程中,本公司根據需要向有關學者、專家咨詢,增強公司實力,拓展服務能力。
3.根據代理記帳業務實際情況,將有關新政策、新方法,以書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及時向委托人進行宣傳和解釋。
本公司代理記帳業務應當有效管理,應當根據客戶具體情況,合理劃分,按“abc”三級管理方法進行管理,業務負責人按照不同等級,合理確定相隔一定時間通過電話和上門等形式訪問委托人,平時積極做好委托人來訪接待,確保雙方交流暢通。
本公司應當加強對業務人員的保密教育,對委托人的資料嚴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或方便他人利用有關委托人的所有資料。
本公司應當重視代理記帳業務檔案管理,以確保對代理記帳業務不至于給委托人造成任何損害。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本公司應當明確代理記帳業務所需保留歸檔的具體內容。
2.本公司應當加強管理,對歸檔資料如遇國家工作需要、委托人自身需要,經本公司負責人同意后可以翻閱,其他非本公司有關業務人員一律不得翻閱。
3.本公司應當對代理記帳業務檔案及時整理,及時更新,及時裝訂。
4.本公司業務人員需要查閱代理記帳業務檔案,應按照規定辦理借閱手續,明確歸還日期后方可借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