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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別人冤枉別人的篇一
大家都覺得只有吃東西的時候才有滋味:酸溜溜的檸檬,甜滋滋的蜂蜜,苦澀澀的咖啡,麻辣辣的火鍋……有些滋味會讓你“口水直流‘三千’尺”。今天,我又領會到一種不同的滋味。
事情還得從上次說起—
“姐姐,你回來啦。你怎么了?干嘛發脾氣?”弟弟天真地說。
“你問我干嘛發脾氣?哎喲喲,還裝蒜,說,這書誰讓你拿的?”
“這書是我的,我沒拿你書。”弟弟見我生氣了,怯法法的說。
“沒拿?你的?別騙人了!那為什么我的書沒了卻在你手上?快還我!”
“就是我的,嗚嗚嗚嗚嗚,你的書沒了怎么能怪我呢?嗚嗚嗚嗚——”弟弟被我嚇得嚎嚎大哭。
“哼”我見他哭了,便搶下他手里的書,揚長而去。整整一個下午,我一句話都沒跟弟弟說。直到弟弟走了,我才解氣。
晚上,我正要上床睡覺,便發現被子鼓鼓的,翻開一看,被窩里也躺著一本《淘氣包馬小跳》,這是我才想起,我昨天晚上在床上看書,第二天忘記放到書架上了,那弟弟的那本書……我猛然抬頭一看,頓時明白了,書架上的書是弟弟的,今天,我冤枉了他。
每當我看到書架上有那兩本《淘氣包馬小跳》時,我心中的悔恨不禁油然而生,如果當初我先弄清原委的話,我也不會讓弟弟傷心了,唉,都怪我,都怪我太心急。
看來,冤枉別人的`滋味不但讓他人不好受,在自己也開心不起來啊!
冤枉別人冤枉別人的篇二
在成長路上,時不時會出現被人誤會或是冤枉。我也有,回想起第一次被人冤枉,我就來氣。
說:“你這孩子,怎么這么調皮!看我怎么收拾你!”這下好了,我就算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于是,我又去了姑姑家,向姑姑說明事因,姑姑聽后就說:“對嘛!亞玲怎么會那么調皮呢?原來是我冤枉了你呀!”姑姑說完,我肚子里的氣才消。
唉!原來被別人冤枉的滋味也不好受呀!
冤枉別人冤枉別人的篇三
“哇……哇……我的錢……給媽媽治病的錢……”我豎起耳朵一聽,連忙聞聲跑往。哦!原來是一位七八歲的小女孩在哭泣,只見她扎著小馬辮,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早已變得紅通通,小小的嘴巴一張一合,似乎正在訴說著她的無奈與悲傷,原來是她的錢被搶了。
正在這時,幾個大人拿著“武器”來幫助小女孩,見我便抓,還大叫:“是不是你偷的錢!”我掙開大人的手,向后退了幾步,用力搖頭說:“不是……不是我……”大人們似乎發現了什么,指著我手中的錢問:“那是什么?”我心中忐忑不安,就象有十幾只兔子在開舞會似的,生怕他們把我買書的錢拿走,支支吾吾地說:“這是媽媽給讓我買書的錢!”只見大人們的臉色由生氣變成了疑問,他們轉身問小女孩:“偷你錢的小偷什么打扮?”小女孩回憶說:“我只記得那人穿紫色的`衣服,后來還把我推倒,搶了我的錢……哇……那是給媽媽治病的錢……哇……”說著說著,小女孩又開始大哭起來。
固然最后證實了我的清白,可這被人冤枉的滋味可真是不好受。
冤枉別人冤枉別人的篇四
我最不想被冤枉了,可有一次我不幸跌入了很大的冤枉“坑”。事情是這樣的,我的作業太難做了,一下子到了九點還沒有做完,于是“坑”里的刺刺了我的屁股。媽媽吼了我一頓,說時遲那時快,我的眼睛似水龍頭開了開關一樣,眼淚一下子就流了出來,可媽媽還沒看作業,又把我打了一頓,我的眼睛則像破了的水管發水出來。不知我哭了多久,媽媽才滿臉愧意地走來像我道歉。
這件事讓我體會到了被冤枉的感覺,想說也說不清楚,就想哭,想發泄,一種莫名其妙的感覺。而在此不久我又被妹妹拉進了一個陷阱。
妹妹把許多玩具向我們扔來,手比流星還快。最后一箱“連具帶箱”一齊扔過來,我們三兄弟都被砸得哭,想去報復妹妹,沒想到陷阱里的彈掉機把我們扔到了萬丈深淵。妹妹大叫家長,哇哇地哭,家長們就部分青紅皂白批評我們,別說眼淚,鼻涕蝸牛都滿地爬。
跌進“坑”的感覺想哭,想鬧,想讓整個家都繞我轉,或者使勁把人打一頓,最后讓家長讓步,我才甘心。而這種想法是不對的,于是我只能在晚上哭。這樣小事情會被我的情緒演變成大事情,不就是被冤枉了一下嗎,大的事情也不該斤斤計較呀,后來我學會了用沙袋來排遣。
雖然我有了許多的方法來發泄,但我的心靈像一面墻,當有一個鐵釘刺到上面時,無論是否拔出,都會留下一個永恒的傷痕,無論用什么方法都不會消除,而繼續擴大卻很容易。如果你孩子莫名其妙哭,請坐下和他談談心,了解情況。
我希望再也不要掉進冤枉“坑”,再也不要被家長打。
冤枉別人冤枉別人的篇五
有一次,媽媽到外地辦事,回來時給我買了一支很漂亮的油筆。這支筆外觀很漂亮,結構設計和圖案也很特別。筆帽上裝有一個小燈泡,安上電池可以照明;筆桿上印有米老圖案,很可愛,下部設有固定的握筆處,可以糾正錯誤的握筆姿勢;筆尖比普通的略長,寫字時眼睛可以輕易看到筆尖的位置,不用歪脖子或低頭。我非常喜愛這支筆。
第二天,我就把這支心愛的筆帶到了班級炫耀。小伙伴們看了都說漂亮,都想擁有這樣一支筆。看到小伙伴們都很羨慕的表情,別提我的心里有多高興和自豪了。第二節下課了,我把筆隨便地放到了書桌上,就高高興興地和幾個小伙們出去活動了。
可是,當上課鈴響回到座位時,我發現那支筆不見了。那可是媽媽給我買的我最心愛的筆,怎么能把它弄丟啊!我焦急萬分,翻東找西的也沒有找到。這時,我開始懷疑我的鄰桌了。因為下課時他沒有出去活動。他家又很貧窮,平時使用的筆都是很破舊的,甚至是別人扔掉的。想到此,我認定就是他偷了我的筆。這堂課我心不在焉,雖然老師講得很精彩,但我沒有心情聽進去。
下課了,我問了鄰桌。他的回答很肯定:“我沒有拿你的筆。你還是好好找找吧。”他的話我根本就聽不進去,因為我認為他在說謊。于是,我氣哄哄地到辦公室找班主任老師告他狀。老師聽了我的“狀告”,笑了笑說:“你怎么這么肯定是他拿了你的筆呢?”“他家窮!”我很生氣地說。“窮就是小偷嗎?可不要這樣冤枉人哦!你別著急,先回去上自習,一會兒,我到班級給你問一問。”老師心平氣和地勸慰我。我很委屈地回到了班級。
我剛剛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學校的廣播就響了起來:“現在播報一則失物招領啟事。學校政教處收到四年2班張明同學在走廊拾到的一支筆。有丟失者請到學校政教處認領。”聽后我也沒有在意,我認為那不可能是我的筆,因為我的筆明明放到書桌上了,不可能掉到走廊。
后來,我才知道,我的衣兜和衣角處都有細毛毛繩,有可能是我不在意穿衣服時把筆刮帶了出去。
雖然鄰桌原諒了我,但是這件事卻永遠都是我的心結。沒有搞清楚就下結論冤枉人家,給人家帶來心理傷害,真的好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