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社會,接觸并使用報告的人越來越多,不同的報告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優秀的報告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司法救助工作報告法院 司法救助申請書篇一
請求事項:免交訴訟費用
理 由:
申請人已向貴院提起遺產繼承訴訟,但是由于申請人目前屬城市低保人員且生活非常困難,無力支付訴訟費用,特申請貴院依法提供司法救助,予以免交訴訟費用。
請予準許為盼。
此致
某某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某某某
xxxx年x月x日
附:街道低保及經濟困難證明一份。
司法救助工作報告法院 司法救助申請書篇二
申請人劉保民、男。
73歲、漢族、原北海市寶美有限公司董事長,現無業無居所。戶藉所在地:湖北省鄂洲市鄂城區。暫寄住祖藉:江西省宜豐縣棠浦鎮南坪村。唐必鳳、女、44歲、漢族、原北海市寶美有限公司股東、總經理助理,現無業無居所。戶藉所在地:廣西北海市海城區。暫寄住江西省宜豐縣棠浦鎮南坪村。
1994年北海市寶美有限公司被北海市檢察院違法扣押查封滅失400余萬元商品財產,被北海市公安人員呂維澄等包庇犯罪、挾持會計出納、縱容刀刺、槍擊、侵占、綁架等嚴重刑事侵害。全體股東員工被光身逐出北海、為維護法人公民合法權益,申清人長期纏于舉債訴訟上訪。十八年了,早己債臺高筑,告債無門,生存危機重重。
20xx年北海市寶美有限公司涉法上訪群案,中央向廣西交辦。申請人知其寶美冤假錯案處理,追責阻力大。為維持生存和規避債務矛盾激化等生存危機及社會穩定事故的發生。申請人首要訴求北海市公安機關對寶美公司報案上訪十數年的公安人員挾持會計出納包庇侵占罪犯、打搶盜綁架等嚴重刑事犯罪立案追贓,以解生存債務危困急需。然北海市公安機關等只見雷聲沒有作為。無奈向廣西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50萬元。以解生存、高額債務利息、聽證訴訟律師費等費用急需。
xxx
20xx年xx月xx日
司法救助工作報告法院 司法救助申請書篇三
請求事項:免交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已向貴院提起離婚訴訟,但是由于申請人被婆家暴力趕出家門,患病加沒有生活來源,目前生活非常困難,無力支付訴訟費用,特申請貴院依法提供司法救助,予以免交訴訟費用。
請予準許為盼。
申請人:
年 月 日
司法救助工作報告法院 司法救助申請書篇四
身份證:4525xxxxxxx 電話:130xxxx
申請救助理由:
是負債累累。為了幫助本人治病,本人的妻子外出打工,本人的小兒子輟學在家,本人的長子陳柏志在北海衛生學校就讀,本人的女兒陳秋利在北海七中讀高中。
簽于上述情況,為早日奏足醫藥費進行手術,延續生命。因此,本人特向案發地有關部門提出申請補助貳萬壹仟元,為解決本人的醫藥費,子女讀書和家庭實際生活困難問題。直到至今仍未見結果,因此懇請上級職能部門,深情關注本案,檢查督辦,衷心地感謝你們。
此致
各級職能部門
申請人:陳xx
20xx年x月x日
司法救助工作報告法院 司法救助申請書篇五
按照專項治理工作要求,我局加強組織領導,深入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全面抓好專項治理工作,副局長任副組長具體分管專項治理工作,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在行政辦公室,由高影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我局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扎實推進正風肅紀工作,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切實解決亂發錢物問題,經清理自查我局無違規現象發生。我局重點督查20xx年以來開支情況,無違規、違紀現象發生。
我局一直嚴格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按照預算綜合管理,無超預算支出。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政策,無自行新設津貼補貼項目,嚴格按照預算批復執行,無挪用公用經費發放獎勵性補貼。我局規范使用公務接待室費、會議費、培訓費等資金,無虛列支出、虛報冒領會議費、培訓費及亂發錢物問題發生,也沒有私設小金庫等違規問題發生。
我局將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各項財經制度,加強內部監督審查,切實解決亂發錢物問題。
司法救助工作報告法院 司法救助申請書篇六
一是司法救助體系不完善。在實施司法救助過程中,主要是t通過社會救助基金向被害人家屬發放救助金。而在實踐中,很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面臨的動輒幾十萬的費用,這無疑是杯水車薪,解決不了太多的問題,如無錢請律師等甚至生活極度困難,實踐中難以獲得便捷的司法救濟。
二是司法救助范圍狹窄。司法救助的案件類型以涉重大道路交通案件為主,在救助對象上基本是被害人家屬、生活極度貧困的案件原告、執行申請人。而對相當一部分經濟較為困難的案件當事人不可能考慮給予司法救助,一定程度上可能導致當事人因無法受到賠償致貧。
三是司法救助標準難把握。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當
事人,平時可能經濟狀況較好,但在訴訟前陷入困境,對這類人如何確定為經濟確有困難,標準難以把握。部分需要救助的當事人來自農村,到相關部門開具經濟困難的證明存在障礙,只能由村委會開具證明,但此類證明公信力不足。
四是司法救助經費不足。當事人需要救助的案件近幾年來呈上升趨勢,但因經費有限,大量的司法救助無法保障。上報的救助金額難以全部被批準,且每年申請救助的金額逐年上升,經費存在較大缺口,只能對少數案件當事人進行救助,難以滿足大量困難當事人的救助需求。
五是司法救助效果不明顯,目前司法救助已經是簡單地以發放救助金來息訴罷訪,會造成一種錯誤導向,讓當事人只要到處鬧就能獲得司法救助金,這樣不僅不能從根本上化解涉訴信訪,還有可能違背司法救助的初衷。
三、下一步工作建議:
1(一)提高司法救助重要性的認識。司法救助是交警大隊一項重要職責,大隊有義務、有責任通過司法救助,對經濟困難的群眾進行幫助,切實解決困難群眾的經濟問題。只有真正讓社會困難群體通過司法救助渠道及時得到法律幫助,方能調動社會困難群體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糾紛的積極性,因此,必須進一步提高對司法救助重要性的認識,不斷加強宣傳工作力度,使人民群眾,特別是貧困群體享有充分的知情權,進而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促進司法救助工作開展。
(二)規定司法救助的告知程序。辦案民警應當把司法救助作為一項訴訟權利告知當事人,以保證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在知情的前提下決定是否申請司法救助,保障自身合法權利的實現。
三是完善司法救助操作程序。應根據相關規定和當地實際,對司法救助的申請條件、經濟困難的標準以及審批制度作出明確的規定,增加救助的透明度,減少隨意性。在實際操作中,應分清案件的輕重緩急,簡化必要的手續,盡量解決困難當事人燃眉之急。同時要形成正確的救助導向,只對確實有需要的當事人進行救助,最大限度的發揮司法救助的作用。
四是保障司法救助金的來源和途徑。除積極向各級黨委、人大、政府匯報司法救助工作,爭取更多的財政資金支持以外,還應不斷尋求社會各界的協助,拓寬救助資金來源渠道,切實提升救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