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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救助報告書 冬春救助方案篇一
為扎實做好我鄉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阜南縣冬春救助工作會議和南應急〔20xx〕5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要優先做好受災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
對于群眾有異議的,要認真組織復核,確實不符合救助條件或救助標準不適當的,要及時更正并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對特殊群體要給予適當傾斜,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愉快過節。
各村要站在保民生、解民憂、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高度,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一是包村鄉干部親自抓,村干部抓落實的工作格局。二是嚴格工作程序,強化公開透明。在核查確定救助對象時,分類登記造冊,嚴格工作紀律,落實工作職責,確保冬春救助工作能如期落實到位。各村要廣泛宣傳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政策,提高冬春救助工作的公開透明度,廣泛接受全社會監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同時,要及時研究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為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三是加大督查力度,確保工作實效。冬春救助是一項民生工程,是黨和政府對受災困難群眾關心的一項制度性工作。鄉黨委政府將對各村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重視不夠,工作不力,未按程序操作,優親厚友、搞平均分配、損害群眾利益或構成瀆職失職的,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冬春救助標準
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鄉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戶不低于2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嚴禁按地畝、人口和戶數平均分配,不允許救災金額出現小數點有幾角幾分現象。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戶600-1000元/戶,一般困難戶200-500元/戶。
(二)嚴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xx〕948號)規定要求,嚴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嚴禁擠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使用范圍,冬春救助款物必須于20xx年1月20日前一次性全部發放到戶,確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規范、透明、安全、有效。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各村要迅速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戶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鄉村干部入戶核查要有照片,認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村到鄉逐級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1.抓緊時間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縣級下撥款物后,段郢鄉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安排督促各村委會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20xx年1月20日前將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戶。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數額。鄉村兩級須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的工作規程,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各村冬春擬救助對象和救助數額,要在村組進行公示不少于10日,村級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舉報電話(鄉和村兩級的舉報電話)等。鄉級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鄉政府舉報電話等。
3.及時發放款物,注重救助實效。縣應急管理局接到我鄉上報冬春救助人員審定后,將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與“救災”有關字樣。資金發放工作完成后,縣應急管理局會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縣政務公開網上進行公開。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安全過節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要立即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全鄉各村至鄉政府均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臺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臺賬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評議、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裝訂成冊,存檔備查。段郢鄉將積極配合本縣財政、監委、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冬春救助報告書 冬春救助方案篇二
3、加大對貧困鄉鎮的支持力度。
(一)因災作物絕收或嚴重減產造成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困難的。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糧,救助4至6個月。衣被、取暖可酌情安排。
(二)因災房屋倒損。因災住房倒塌或嚴重損壞造成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困難的,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糧,救助3至8個月;衣被救助按照每戶2至4床棉被,每人1套棉衣褲;取暖救助按照每戶每月100元,救助3至5個月。
(三)因災其他困難戶。其他因災困難戶,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糧,救助2至5個月。受災戶屬兩種以上受災類型的,按照單一類型的最高救助標準救助,不能疊加計算。
冬春救助報告書 冬春救助方案篇三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切實安排好我縣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解決好困難群眾在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溫暖、安全過冬過節,防止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冬春救助資金用于幫助因遭受干旱、洪澇、風雹、低溫冷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雪災、地震、森林草原火災、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導致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解決其冬令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不得用于與自然災害無關的救助和節日慰問等。冬令救助時段為當年12月至下年2月,春荒救助時段為下年3-5月。
1、因災住房倒塌或嚴重損壞需要重建或維修的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2、因災農作物絕收或減產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3、因災家庭成員死亡失蹤、致傷致殘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4、因災造成家庭財產嚴重損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5、因災造成經濟作物嚴重損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6、其它因災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家庭成員死亡失蹤、致傷致殘,家庭財產嚴重損失,致貧返貧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
通過“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四個步驟確定救助對象。具體步驟如下:
(一)、受災戶提出申請。受災人員本人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因災需要解決的困難等。本環節需要留存申請書。
(二)、村級民主評議。由支村兩委成員、村民代表共同組成民主評議小組,召開會議進行民主評議。經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務公開欄或人員聚集地顯要位置至少公示七天。公示期結束后,將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名單報鄉鎮審核。審核時需要提交的資料有受災戶救助申請書、民主評議會議記錄、公示資料、近景和遠景公示圖片,最終上報的救助名單等。近景公示圖片要看清公示內容,遠景公示圖片要有圍觀群眾。
(三)、鄉鎮審核。接到村委會上報的救助對象名單后,鄉鎮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完成核定工作。根據核查結果,確定救助范圍和對象。并在審核無誤后將需救助戶名單,以紅頭文件形式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
(四)、縣級審批。縣應急管理局接到鄉鎮上報后,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抽查核實,并根據評估分析結果進行審批。
第一階段:2022年1月5日至1月15日,為排查摸底、確定救助對象階段。鄉、村兩級要深入受災農戶家中,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通過對冬春救助需求的排查摸底工作,準確掌握需救助人員數量、救助資金和物資需求數量等,建立以村為單位、名冊到戶的《中陽縣2021-2022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臺賬》,填報《中陽縣2021-2022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各鄉鎮要對各村上報的救助對象名單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將需救助對象名單,以紅頭文件形式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
第二階段:2022年1月16日至20日,為縣級審查復核和確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階段。縣應急管理局對各鄉鎮上報的需救助對象名單進行復核,確定最終的救助對象。同時根據中央、省、市下撥的冬春救災資金和各鄉鎮受災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確定救災款物數量,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各鄉鎮根據所轄各村受災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制定本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村級根據所能分配到的救助資金數額并參照省級救助標準召開民主評議會議,開會研究具體救助金額。
第三階段:2022年1月20日至2019年1月30日為救助實施階段。冬春救助采用實物救助和折合現金救助兩種方式。需采用實物救助的,縣應急管理局會同縣財政局按照招投標和采購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采購。待救災款物到位后,及時下撥各鄉鎮。鄉、村兩級要在10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災款物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救災款物發放前應在村務公開欄或人員聚集地顯要位置公示不少于5天。救助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采用社會化方式發放,并注明“救災”標記,發放完畢后要保留銀行流水憑證。采用實物救助的,發放時救助對象要在相關表冊簽字確認,建立管理臺賬。各鄉鎮必須將救災款物在春節前發放到位,確保救助對象溫暖安全過冬過節。
第四階段:總結上報階段。各村要在救災款物發放完畢以后,將相關會議記錄、發放臺賬報上級鄉政府備案。各鄉鎮在救助實施完畢后,要做好救助資料的歸檔、匯總工作,對冬春救助工作績效進行總結評估,并將相關資料報縣應急管理局。
(一)加強組織實施。各鄉鎮要高度重視救災專項款物發放工作,要把這項工作當做對困難群眾高度負責的政治任務加以落實。要組織鄉、村兩級力量,深入開展入戶調查和冬春救助需求評估工作,全面掌握需救助底數,做到底數清、對象準、情況明,確保不漏一戶、不缺一人。要嚴格按照程序和時限開展工作,主動公開信息,自覺接受監督,主動回應輿論監督和社會關切,切實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二)強化資金監管。冬春救災資金用于幫助受災人員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是救命錢,是高壓線,動不得,摸不得。要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災資金,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等。縣應急管理局將會同監察、財政等部門適時開展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專項檢查,對違反救災款物使用相關規定的,要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問責。
(三)做好檔案留存與上報。鄉村兩級要完整保存能夠反映災情管理的基礎資料,特別是救災款物使用過程的下撥文件、會議記錄、分配方案、救助申請、賬目憑證、公示圖片等,建立完整的救災款物發放檔案,做到災民救助全程留痕,確保款物發放賬目清楚、資料完整、手續齊全。
冬春救助報告書 冬春救助方案篇四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此項工作,得到了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高度重視,黨工委書記召開相關部門專題會議,落實專人負責,確保工作環節不出紕漏。主要領導召開全街干部動員部署會議提高了全體干部對“雨露計劃”救助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了責任感。使“雨露計劃”救助工作在全街形成了上下互動、齊抓共管的局面。
1、村,女,現年17歲,2018年9月就讀于市職業教育學校,學制三年。
2、村,女,現年16歲,2019年9月就讀于市職業教育學校,學制三年。
經逐戶逐人走訪排查、查驗畢業證書及有關證件(入學通知書)等確保無漏發錯發情況發生。
三、嚴格程序,公開透明 一是召開會議層層貫徹落實,安排落實好“雨露計劃”工作要求。二是在發放工作前,堅持村、街、市三級公示制度,讓群眾知曉和監督。三是在發放工作中,審核好學生證件、領取人證件及銀行卡賬號,確保各項信息數據準確、真實。
雨露計劃工作匯報
鄉鎮雨露計劃開展情況總結
雨露申請書
年鄉鎮雨露計劃開展情況總結
秋季學期雨露計劃政策落實工作實施方案
冬春救助報告書 冬春救助方案篇五
20xx年以來,我鎮各村相繼發生了低溫冷凍、風雹、自然災害,我鎮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多措并舉、扎實有效開展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有效維護了受災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受災地區社會安定。為進一步保障好受災群眾今冬明春基本生活,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結合當前鞏固脫貧成果、鄉村振興建設的政策要求,最大限度減少因災致貧、因災返貧現象,把安排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作為救災工作的首要任務,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群眾自救”的工作方針,遵循以“人民為中心,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的工作原則,采取生產自救、社會互助、政府救濟三位一體的救助方式,促使受災群眾的生活困難通過受災群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和互助互濟,以及各級政府幫扶等方式加以解決。
各村要嚴格落實國家、省、市、縣、鎮有關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要求,切實做到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切實幫助群眾渡過難關,維護社會穩定。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要以無自救能力和自救能力弱的受災群眾為救助重點,關注因災返貧致貧戶,加強對受災防貧監測對象的救助,解決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分類別、保重點、分時段實施救助,確保全縣冬春救助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據各村災情報告統計,截至目前,20xx年我鎮共有918人次受災,各村、組要嚴格按照已上報的需救助人口名冊進行救助,實現已上報的需救助人口全覆蓋救助。另各行政村不得自行擴大救助范圍,嚴禁平均分配冬春救助款物。不在已上報的需救助人口的群眾,各村根據近期受災實際情況,須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后進行救助。
20xx年12月1日-20xx年7月31日。
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嚴格按照《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務院令第577號),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應急管理廳《河北省自然災害救災救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冀財規〔20xx〕13號),《河北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加強全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規范管理使用的.通知》(冀應急救災〔20xx〕110號),河北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規范20xx年度受災群眾應急生活救助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承德市應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規范管理的通知》(承市應急救災〔20xx〕7號)等文件要求,加強救助款物規范管理、發放。各受災鄉鎮要結合本地受災狀況,參照本實施方案制定的指導標準,制定本地區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標準,確保各項救助措施落實到人、各項救助款物落實到人。對受自然災害返貧致貧及防貧監測對象的救助,要根據實際情況精準確定救助類別,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村要根據受災群眾因災損失情況和家庭自救能力,對已經申請救助的受災戶按照每戶600元、450元、3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生活救助,對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受災戶可以按照一戶一評議原則,按照更高標準給予生活救助。
自治縣應急管理局根據我鎮受災情況,分配到我鎮救助資金38.5萬元,救助物資米、面、糧油各170份。經鎮黨委會議研究決定,按照全鎮十個行政村戶數及20xx年以來各村上報的因低溫冷凍、風雹、洪澇、等自然災害受災群眾戶數制定救助資金及物資分配計劃表(附件一)。
(一)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是救災工作的重要環節,關系到救災工作的成效。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視,嚴格執行有關文件規定,規范工作程序、明確紀律要求、建立責任制度,從核準救助對象、合理確定救助標準、制定科學救助方案入手,扎實有效開展工作。
(二)嚴格程序、規范透明。各行政村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物資要進行公示,切實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要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要精準統計受災人數,掌握不同人員在口糧、飲水、衣被、取暖以及醫療方面存在的困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要做到有救助臺賬、救助花名冊、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
(三)加強監管、注重實效。在冬春生活救助資金發放過程中要始終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冬春救助資金和糧油衣被等物資必須于春節前發放到戶。
(四)完善檔案、及時反饋。各行政村要將冬春救助工《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人口一覽表》于1月24日前報送鄉應急辦公室,同時各行政村要將各戶救助申請表、“村評、鄉審”等材料組卷歸檔,并上報鄉應急辦一份,以備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