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報告的作用是幫助讀者了解特定問題或情況,并提供解決方案或建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報告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律師執業工作報告 律師執業申請書篇一
本人路佳偉,20xx年7月取得律師資格,20xx年7月在天津昭元律師事務所參加實習,現實習期已滿1年,符合相關規定的申請執業條件,現申請執業。
本人一定嚴格遵守《律師法》等法律法規,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學理論水平和律師實務能力,遵從法律賦予律師的權利與義務,做好律師各種業務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為維護國家的法治統一和法制建設,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做出自己的積極努力,爭取成為一名合格的優秀律師。
請予以審核批準為盼!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律師執業工作報告 律師執業申請書篇二
非常感謝所里能給我機會,讓我開始自己理想的第一步;非常感謝主任和同事們幫助教導,讓我認識、理解律師行業、也正慢慢的融入進律師行業;非常慶幸有這么好的實習環境和學習氛圍,使自己的知識和能力正逐步的提高。這是自我轉變的兩個月,態度由消極變積極,學習做事由被動變主動,對世對人對事由悲觀變樂觀……進所前面試中一個勁的追問主任所里對實習人員有怎樣的培養計劃,也在短短的兩個月里變成了自己踏上律師行業前的一步一步正在實現的目標。這是一個集體、一個團隊對一名新人的影響,也是一個力求上進的人正主觀能動的不斷學習、充實自己,使自己盡快成長。與其說是寫一下工作總結,不如說是寫一下自己的收獲和體會,和大家談一下自己的感想。
“要做事先做人”“從小事做起”當面試中主任又一次講到這些話時,我被深深的觸動了,曾幾何時,懷著遠大的理想和滿腔的熱情,卻碌碌無為的走到今天;茫茫碌碌的.工作卻不曾抬頭思索一下人生的哲理。所里的同事給我樹立了良好的榜樣,大家樂觀積極的心態、歡樂融洽的氛圍、勤懇務實的工作作風、專業上精益求精的學習鉆研精神……無處不深深的感染這我,感化著我,使我自己漸漸地、不斷地在各方面提高自己。自己更要把握住機會和時間使自己盡快的學習和成長,能分擔所里的事務,不能總是作為一名“消費者”,要盡快成為一名“創造者”。
當然,通過這段時間的實習,也使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壓力,認識了律師也是競爭激烈的行業,從思想更加深刻得體會到了不斷自我學習的重要性。我們是一個積極上進的團隊,是一個不斷學習提高的團隊,每次的周學習會議,個人一個周的收獲體會讓大家分享吸收,每個人在業務上都得到了提高,尤其是我這樣的的一名入門者,更是得到了充實,增長了見識。每次自己低級幼稚的問題得到大家耐心的解答,自己既有收獲的快樂,也有耽誤大家時間的慚愧。
這段時間的收獲除了為人做事方面要真誠踏實外,專業上主要是學習建設工程過程服務,對現場服務要注意的問題、應對的措施自己都記在本子上,時常翻閱,并不斷的記錄補充新的問題。通過整理會議錄音和周六討論,體會律師們現場的解答問題的方法和技巧,吸收掌握。通過幾個人整理施工簽證的文章,使自己對簽證的相關知識有了深刻的認識和把握。通過整理案卷,學習相關法律文書的寫法,了解訴訟流程學習訴訟技巧。
今后半年的實習學習主要放在一下幾個方面:
過程服務方面,全程跟從主任xxx項目,多學多問,到12月份達到或超過主任的要求,能獨立進行過程服務,解決過程問題。
訴訟業務方面,實踐上跟從學習律師手頭的案件(一件一件進行),自己主動參與代理,進行案件訴訟材料的整理和起草,主動協助辦案律師進行工作。理論上還是抓緊時間學習法律和司法解釋,結合所里的案卷學習法院判案的法律適用傾向,做到解答咨詢時準確。在半年后能夠做到能獨立執業。結合過程服務的學習和周例會律師交流的經驗,將律師們過程服務的經驗結合法律整理成文章,既能作為所里的經驗積累,以便交流學習,還可以作為開展給施工企業培訓的材料。
律師執業工作報告 律師執業申請書篇三
(2004年3月20日五屆全國律協第九次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試行;2009年12月27日七屆二次理事會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律師執業行為,保障律師執業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章程》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是律師規范執業行為的指引,是評判律師執業行為的行業標準,是律師自我約束的行為準則。
第三條 律師執業行為違反本規范中強制性規范的,將依據相關規范性文件給予處分或懲戒。本規范中的任意性規范,律師應當自律遵守。
第四條 本規范適用于作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其他從業人員參照本規范執行。
第二章 律師執業基本行為規范
第五條 律師應當忠于憲法、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第六條 律師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依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第七條 律師應當注重職業修養,自覺維護律師行業聲譽。
第八條 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律師對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況和信息,應當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除外。
第九條 律師應當尊重同行,公平競爭,同業互助。
第十條 律師協會倡導律師關注、支持、積極參加社會公益事業。
第十一條 律師在執業期間不得以非律師身份從事法律服務。
律師不得在受到停止執業處罰期間繼續執業,或者在律師事務所被停業整頓期間、注銷后繼續以原所名義執業。
第十二條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不得代理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
第十三條律師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任職期間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
第十四條律師不得為以下行為:
(一)產生不良社會影響,有損律師行業聲譽的行為;
(二)妨礙國家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行為;
(三)參加法律所禁止的機構、組織或者社會團體;
(四)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協會行業規范及職業道德的行為。
(五)其他違反社會公德,嚴重損害律師職業形象的行為。
【法條精講】1.律師的保密義務。包括:在執業活動中知悉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當事人的隱私及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況和信息。
保密義務的例外:委托人或者其他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
2.律師不能雙方代理。
3.律師的回避。律師不得代理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
4.注意識記:律師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任職期間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
第三章 律師業務推廣行為規范
第一節 業務推廣原則
第十五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推廣律師業務,應當遵守平等、誠信原則,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律師行業公認的行業準則,公平競爭。
第十六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應當通過提高自身綜合素質、提高法律服務質量、加強自身業務競爭能力的途徑,開展、推廣律師業務。
第十七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可以依法以廣告方式宣傳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以及自己的業務領域和專業特長。
第十八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可以通過發表學術論文、案例分析、專題解答、授課、普及法律等活動,宣傳自己的專業領域。
第十九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可以通過舉辦或者參加各種形式的專題、專業研討會,宣傳自己的專業特長。
第二十條 律師可以以自己或者其任職的律師事務所名義參加各種社會公益活動。
第二十一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在業務推廣中不得為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二十二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為推廣業務,可以發布使社會公眾了解律師個人和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業務信息的廣告。
第二十三條 律師發布廣告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規范。
第二十四條 律師發布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應當能夠使社會公眾辨明是律師廣告。
第二十五條 律師廣告可以以律師個人名義發布,也可以以律師事務所名義發布。以律師個人名義發布的律師廣告應當注明律師個人所任職的執業機構名稱,應當載明律師執業證號。
第二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得發布律師廣告:
(一)沒有通過考核的;
(二)處于停止執業或停業整頓處罰期間的;
(三)受到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未滿一年的。
第二十七條 律師個人廣告的內容,應當限于律師的姓名、肖像、年齡、性別,學歷、學位、專業、律師執業許可日期、所任職律師事務所名稱、在所任職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期限;收費標準、聯系方法;依法能夠向社會提供的法律服務業務范圍;執業業績。
第二十八條 律師事務所廣告的內容應當限于律師事務所名稱、住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郵政編碼、電子信箱、網址;所屬律師協會;所內執業律師及依法能夠向社會提供的法律服務業務范圍簡介;執業業績。
第二十九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得以有悖律師使命、有損律師形象的方式制作廣告,不得采用一般商業廣告的藝術夸張手段制作廣告。
第三十條 律師廣告中不得出現違反所屬律師協會有關律師廣告管理規定的內容。
第三節 律師宣傳
第三十一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得進行歪曲事實和法律,或者可能使公眾對律師產生不合理期望的宣傳。
第三十二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可以宣傳所從事的某一專業法律服務領域,但不得自我聲明或者暗示其被公認或者證明為某一專業領域的權威或專家。
第三十三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得進行律師之間或者律師事務所之間的比較宣傳。
【法條精講】本部分內容了解即可,很有可能以選擇題的形式考查。
第一節 委托代理關系
第三十四條 律師應當與委托人就委托事項范圍、內容、權限、費用、期限等進行協商,經協商達成一致后,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署委托協議。
第三十五條 律師應當充分運用專業知識,依照法律和委托協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委托人或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六條 律師與所任職律師事務所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公平正義及律師執業道德標準,選擇實現委托人或者當事人目的的方案。
第三十七條 律師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間、時效以及與委托人約定的時間辦理委托事項。對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項辦理情況的要求,應當及時給予答復。
第三十八條 律師應當建立律師業務檔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
第三十九條 律師應謹慎保管委托人或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原件、原物、音像資料底版以及其他材料。
第四十條 律師接受委托后,應當在委托人委托的權限內開展執業活動,不得超越委托權限。
第四十一條 律師接受委托后,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辯護或者代理、或以其他方式終止委托。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告知委托人并要求其整改,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或以其他方式終止委托,并有權就已經履行事務取得律師費。
第四十二條 律師在承辦受托業務時,對已經出現的和可能出現的不可克服的困難、風險,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并向律師事務所報告。
第二節 禁止虛假承諾
第四十三條 律師根據委托人提供的事實和證據,依據法律規定進行分析,向委托人提出分析性意見。
第四十四條 律師的辯護、代理意見未被采納,不屬于虛假承諾。
【法條精講】《律師執業行為規范》明確規定了律師不得虛假承諾。根據委托人提出的事實和證據,依據法律規定,向委托人提出分析性意見,不管此意見是否為法院采納,均不屬于虛假承諾。
第三節 禁止非法牟取委托人權益
第四十五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
第四十六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得違法與委托人就爭議的權益產生經濟上的聯系,不得與委托人約定將爭議標的物出售給自己;不得委托他人為自己或為自己的近親屬收購、租賃委托人與他人發生爭議的標的物。
第四十七條 律師事務所可以依法與當事人或委托人簽訂以回收款項或標的物為前提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貨幣或實物作為律師費用的協議。
第四節 利益沖突審查
第四十八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建立利益沖突審查制度。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委托之前,應當進行利益沖突審查并作出是否接受委托決定。
第四十九條 辦理委托事務的律師與委托人之間存在利害關系或利益沖突的,不得承辦該業務并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八)其他與本條第(一)至第(七)項情形相似,且依據律師執業經驗和行業常識能夠判斷為應當主動回避且不得辦理的利益沖突情形。
(六)其他與本條第(一)至第(五)項情況相似,且依據律師執業經驗和行業常識能夠判斷的其他情形。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發現存在上述情形的,應當告知委托人利益沖突的事實和可能產生的后果,由委托人決定是否建立或維持委托關系。委托人決定建立或維持委托關系的,應當簽署知情同意書,表明當事人已經知悉存在利益沖突的基本事實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以及當事人明確同意與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建立或維持委托關系。
第五十二條 委托人知情并簽署知情同意書以示豁免的,承辦律師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應對各自委托人的案件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將與案件有關的信息披露給相對人的承辦律師。
【法條精講】1.利益沖突審查。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委托之前,應當進行利益沖突審查并作出是否接受委托決定。
2.律師回避義務。辦理委托事務的律師與委托人之間存在利害關系或利益沖突的,不得承辦該業務并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3.重點識記第50條及第51條規定的律師需要回避的幾種情形。
第五節 保管委托人財產
第五十三條 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簽訂書面保管協議,妥善保管委托人財產,嚴格履行保管協議。
第五十四條律師事務所受委托保管委托人財產時,應當將委托人財產與律師事務所的財產、律師個人財產嚴格分離。
第六節 轉委托
第五十五條 未經委托人同意,律師事務所不得將委托人委托的法律事務轉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辦理。但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轉委托,但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
第五十六條 受委托律師遇有突患疾病、工作調動等緊急情況不能履行委托協議時,應當及時報告律師事務所,由律師事務所另行指定其他律師繼續承辦,并及時告知委托人。
第五十七條 非經委托人的同意,不能因轉委托而增加委托人的費用支出。
第七節 委托關系的解除與終止
第五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師事務所應當終止委托關系:
(一)委托人提出終止委托協議的;
(三)當發現有本規范第五十條規定的利益沖突情形的;
(五)繼續履行委托協議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本規范的。
(一)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二)委托人要求律師完成無法實現或者不合理的目標的;
(三)委托人沒有履行委托合同義務的;
(五)其他合法的理由的。
第六十條 律師事務所依照本規范第五十八條、五十九條的規定終止代理或者解除委托的,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協商解除協議的,委托人單方終止委托代理協議的,律師事務所有權收取已提供服務部分的費用。
第六十一條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解除委托關系后,應當退還當事人提供的資料原件、物證原物、視聽資料底版等證據,并可以保留復印件存檔。
第五章 律師參與訴訟或仲裁規范
第一節 調查取證
第六十三條 律師不得向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構提交明知是虛假的證據。
第六十四條 律師作為證人出庭作證的,不得再接受委托擔任該案的辯護人或者代理人出庭。
【法條精講】證人身份的不可替代性:律師一旦作為證人出庭作證,不得再接受委托擔任該案的辯護人或代理人出庭。
第二節 尊重法庭與規范接觸司法人員
第六十五條 律師應當遵守法庭、仲裁庭紀律,遵守出庭時間、舉證時限、提交法律文書期限及其他程序性規定。
第六十六條 在開庭審理過程中,律師應當尊重法庭、仲裁庭。
第六十七條 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因對事實真假、證據真偽及法律適用是否正確而與訴訟相對方意見不一致的,或者為了向案件承辦人提交新證據的,與案件承辦人接觸和交換意見應當在司法機關內指定場所。
第六十八條 律師在辦案過程中,不得與所承辦案件有關的司法、仲裁人員私下接觸。
第六十九條 律師不得賄賂司法機關和仲裁機構人員,不得以許諾回報或者提供其他利益(包括物質利益和非物質形態的利益)等方式,與承辦案件的司法、仲裁人員進行交易。
律師不得介紹賄賂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
【法條精講】本法明確規定律師不得賄賂司法機關和仲裁機構人員。
第三節 庭審儀表和語態 第七十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代理人參加法庭、仲裁庭審理,應當按照規定穿著律師出庭服裝,佩戴律師出庭徽章,注重律師職業形象。
第七十一條 律師在法庭或仲裁庭發言時應當舉止莊重、大方,用詞文明、得體。
第一節 尊重與合作
第七十二條 律師與其他律師之間應當相互幫助、相互尊重。
第七十三條 在庭審或者談判過程中各方律師應當互相尊重,不得使用挖苦、諷刺或者侮辱性的語言。第七十四條 律師或律師事務所不得在公眾場合及媒體上發表惡意貶低、詆毀、損害同行聲譽的言論。第七十五條 律師變更執業機構時應當維護委托人及原律師事務所的利益;律師事務所在接受轉入律師時,不得損害原律師事務所的利益。
第七十六條 律師與委托人發生糾紛的,律師事務所的解決方案應當充分尊重律師本人的意見,律師應當服從律師事務所解決糾紛的決議。
第二節 禁止不正當競爭
第七十七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得采用不正當手段進行業務競爭,損害其他律師及律師事務所的聲譽或者其他合法權益。
第七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律師執業不正當競爭行為:
(一)詆毀、誹謗其他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信譽、聲譽;
(三)故意在委托人與其代理律師之間制造糾紛;
(五)就法律服務結果或者訴訟結果作出虛假承諾;
(六)明示或者暗示可以幫助委托人達到不正當目的,或者以不正當的方式、手段達到委托人的目的。
(二)限定委托人接受其指定的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提供法律服務,限制其他律師或律師事務所正當的業務競爭。
第八十條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在與司法機關及司法人員接觸中,不得采用利用律師兼有的其他身份影響所承辦業務正常處理和審理的手段進行業務競爭。
(二)強制委托人接受其提供的或者由其指定的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
(一)串通抬高或者壓低收費;
(三)泄露收費報價或者其他提供法律服務的條件等暫未公開的信息,損害相關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
(一)有關政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行業協會名稱;
(二)具有較高社會知名度的高等法學院校或者科研機構的名稱;
(三)為社會公眾共知、具有較高知名度的非律師公眾人物名稱;
第八十四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得偽造或者冒用法律服務榮譽稱號。使用已獲得的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榮譽稱號的,應當注明獲得時間和期限。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得變造已獲得的榮譽稱號用于廣告宣傳。律師事務所已撤銷的,其原取得的榮譽稱號不得繼續使用。
【法條精講】重點識記第78、79、82條的有關規定,比較容易以選擇題的形式進行考查。
第七章
第八十五條 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律師事務所對本所執業律師負有教育、管理和監督的職責。
第八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建立健全執業管理、利益沖突審查、收費與財務管理、投訴查處、考核、檔案管理、勞動合同管理等制度,對律師在執業活動中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八十七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依法保障律師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為律師執業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八十八條 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
第九十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定期組織律師開展時事政治、業務學習,總結交流執業經驗,提高律師執業水平。
第九十一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認真指導申請律師執業實習人員實習,如實出具實習鑒定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
第九十二條 律師事務所不得從事法律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第九十三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務,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
第九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不得指派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或者處于停止執業處罰期間的律師以律師名義提供法律服務。
第九十五條 律師事務所對受其指派辦理事務的律師輔助人員出現的錯誤,應當采取制止或者補救措施,并承擔責任。
第九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有義務對律師、申請律師執業實習人員在業務及職業道德等方面進行管理。
第九十七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應當遵守律師協會制定的律師行業規范和規則。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享有律師協會章程規定的權利,承擔律師協會章程規定的義務。
第九十八條 律師應當參加、完成律師協會組織的律師業務學習及考核。
第九十九條 律師參加國際性律師組織并成為其會員的,以及以中國律師身份參加境外會議等活動的,應當報律師協會備案。
第一百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因執業行為成為刑、民事被告,或者受到行政機關調查、處罰的,應當向律師協會書面報告。
第一百零一條 律師應當積極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律師業務研究活動,完成律師協會布置的業務研究任務,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公益活動。
第一百零二條 律師應當妥善處理律師執業中發生的糾紛,履行經律師協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第一百零三條 律師應當執行律師協會就律師執業糾紛作出的處理決定。
律師應當履行律師協會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律師協會章程、規則作出的處分決定。第一百零四條 律師應當按時繳納會費。
第九章 附則
第一百零五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反本《規范》的,律師協會應當依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懲戒規則》和相關行業規范性文件實施處分。
第一百零六條 地方律師協會可以依據本規范,結合本地區情況制定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與本規范不得沖突,并報全國律師協會備案后實施。
第一百零七條 本規范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本規范以修正案的方式進行修改,修正案由常務理事會通過后試行,理事會通過后正式實施。
4——4 律師職業道德的基本準則
【考點精講】
律師執業工作報告 律師執業申請書篇四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律師資格證書);
3.品行良好,無不宜從事律師職業的不良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未受過刑事處罰(過失犯罪除外);
6.無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記錄。
同時本人承諾:認真遵守實習律師管理要求,服從司法xxx的管理,服從律師事務所的管理,按時參加全部實習活動。
xxx
20xx年xx月xx日
律師執業工作報告 律師執業申請書篇五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地人員需要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畢業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實習人員集中培訓結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七)《實習鑒定書》原件,正反打印;
(九)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檔案存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無業和無違法犯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十一)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無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十二)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十三)個人承諾原件;
(十四)律師事務所接收證明原件。
注意事項:
1、簡歷中無業的,填無業,不要填寫其它。
2、有過工作的,簡歷中不填寫,按承諾不真實處理。
3、個人簡歷具有特殊情況的,除上述材料外,還要有其他證明(原來有工作單位的要有辭職證明;原來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要出紅頭文件證明其已辭職;在律師所辦理實習證前時間較長的,所里應開證明,證明做什么和表現;無業期間(含培訓、不在校學習、在家待業、務農等),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另開具無業期間的政治表現和無違法違紀證明;有失業的,加失業證;原來在律師事務所執業或法律服務所工作的,出具工作表現和辭職證明;曾在部隊服役,加退伍證或自主擇業證;退休的要加退休證和單位證明其退休現無業和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以上證明放在人才發票后(至少一份原件)。
4、所有表用原件,正反面打印。
5、實習鑒定書意見用手寫,并且日期填寫到考核前,所參與辦理案件在五個以上的,必須有指導律師的指導案件三個以上,三份原件。
6、簡歷從高中填起,日期填到月,要連續,間隔不得超過三個月。
7、提供的三份辦證材料其中一份的證明需全部為原件,律師所出證明全用原件。
8、藍色二寸照片(著深色西裝或律師袍)留一張。
9、以上一式三份(一份原件,申請表、實習鑒定書和實習人員登記表三份全用原件)。
10、未連續執業律師,在《律師執業申請登記表》后加未連續執業表原件,貼藍色二寸照片(著深色西裝或律師袍);停止執業超過二年的,要參加實習律師培訓和考核,材料中不粘貼《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實習鑒定書》;停止執業不超過二年的,參加當年網上律師培訓,將成績單打印,加蓋所印章,材料中不粘貼《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聽課證》《實習鑒定書》,將成績單粘貼在材料最后。不在原所執業的,原所出三清證明原件。
11、專職律師改兼職律師、兼職律師改專職律師、公職律師改專兼職律師,不粘貼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聽課證》《實習鑒定書》,其他材料相同。
12、外省轉入的律師,不粘貼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聽課證》《實習鑒定書》,需要原所所在地省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三清(檔案交清、案件移交完畢、財務結清)、無投訴、無處罰、執業經歷、執業證已注銷以及律師不具有本規程第四條規定的情形的證明。
律師執業工作報告 律師執業申請書篇六
關于律師執業情況的總結 大家了解過多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是小編分享的 律師執業情況總結范文,一起來看一下吧。
執業一年半,感觸良多,我本來就是個十分敏感的人,在這樣復雜的環境里更是感慨良多了,只是,這些都隱藏在了我水不揚波的職業形象與泰山崩于前而色不變的職業要求下,在骨子里,早已波濤洶涌,暗流涌動。
想說什么不知從何說起,先想到哪說到哪吧,沒有什么主題。
首先說說收入,我覺得這個問題很現實,也很實際,很多人雖然擺出一副清高的嘴臉,但說白了,你缺少不了,理想和信念都是在吃飽之后的事情。
執業一年半,我月入超過了一萬,有大小月之分,但是低的時候也沒低過8000,多的時候還有一萬七八的時候,我在北國的一個中等發達城市,當地的房價在4000-6000之間,所以這個數字還是不錯的,如果你在北京上海賺了那么多的錢,那么,不能說你賺的和我一樣多,在不同地區,人民幣有著不同的使用概念。
很多人抱怨自己沒有案源,沒有案子,吃不上飯,我也不知道你們有什么原因造成了這個局面,但是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原因無非兩種,一是你方法不對,需要調整。二是你根本不適合,需要調動。希望那些朋友琢磨自己屬于哪種情況,賺錢其實很容易,我身邊很多和我一起執業一年半的人,都已經賺的和我差不多了,我現在一個月三兩個案子,平均收費在3000-4000元,這是比較喜歡的方式,案子不多也不少。不多者,我可以有充分時間做好。不少者,這些錢足以讓我過得比較體面。我對我現在的生活狀態和工作狀態都十分滿意,不怕不謙虛的說,我很優秀,我配得到當事人的信任和當事人的律師費。
我到現在做過二十四個案子,二十一個當事人都對我十分滿意,二十四個對方律師都在當時和以后的場合表達過對我的敬意,至于審理案件的二十四個法官,大半都當著我當事人的面,告訴他們,就該找這樣的律師,的確,我個性很強,用我們東北人的話來說,我不慣著我看不上的人,所以也會遭到一些人嫉恨,但是我更本不怕,法官認可我,對方律師敬畏我,我的當事人信任我,這就是我的資本,有了這些,我就是個壓不垮,打不倒,錘不扁的人物,我以上的這些小成就,很多人看了都會說我吹牛,但是你們愛信不信,這些成就,很多律師一輩子遇見三兩次就夠炫耀的了,我卻已經盲目了,但是那感覺很享受,我對每個案子都足夠努力,我配的得到這些!
印象最深的一次,我到某小法庭辦理一個案子,結果本來四五萬的賠償,我一萬就調解了,法官和我握了三四次手,把我從四樓送到一樓大門口,對我的當事人說:我就喜歡這種律師,既有業務,又能維護當事人的權益,還能辦成事!那個當事人從此打官司沒找過別人!
當我說這些話的時候,我的確志得意滿,十分囂張,我從不掩飾,我不喜歡無聊的謙虛,我該有的評價,就應該有,別人不夸我,我都會自己夸自己,但是我不行的地方,我不介意任何人知道,我活的就是那么簡單直接而有效率。
我說這些的時候,是想告訴所有的后來者,請你們在聽慣了失敗者的抱怨后,聽聽我們這些不算太失敗人的話,律師這個行業沒有錯,這是個十分好的行業,好到無可比擬,但是,沒有金剛鉆別攬瓷器活,你是不是那塊料,得有實踐檢驗,但是,你不行,那僅僅是你個人的能力問題。
我一個月只需要工作七八天,其他時間都在會友和享受生活,讀書,這七八天,我就賺了四五個國企工人的工資,而且我時間自由,無拘無束,還有比這更好的工作嗎?我想不到了,而且,工作中我與人方便,廣結善緣,各行各業都有我的朋友,因為我在他們危難時幫過他們,我幫他們的時候不遺余力,他們幫我的時候也好不推脫,我幫朋友辦了很多事,都是利用其他朋友的資源,可是在整合的過程中,我就幫了各種各樣的朋友,我幫一個醫生朋友的孩子讀重點小學,是通過一個小學老師,我幫助那個小學老師的父親住院,是找了那個醫生朋友,但是他們都領我的情,這種事我做了無數,沒要過一分錢,但是這都是資源。
做律師就是做人,你做人得到了認可,案子就會上門,趕都趕不走。我現在,已經可以說,我就是坐在家里,什么都不干,都會被當事人推著走了。
有個當事人,我根本不想做他的案子,嫌麻煩,他就把錢塞在我手里跑了,他說別人律師要三千他不干,非要給我五千,我還不接,他說雖然初次見面,但是我條理清楚,一看就是好律師,他信任我。我能做到這些,我又憑什么不賺錢,不成功?憑什么?我捫心自問,一年半,幾十個案子,我敢拍著胸脯說,我沒對不起過任何一個當事人,或者極個別人對我不滿意,但是我敢說,如果連我都不能讓他們滿意,就沒有幾個律師能讓他們滿意,而且那些能讓他們滿意的律師,一定業務精湛到令我嘆為觀止,估計不會屈伸賺他那幾個錢,我不是說我多優秀,我是說,在只收五千以下律師費的律師里,我提供的業務是優質的,我的態度是認真的,我的人品是可信的。
把這里的律師比成車,兄弟我就是捷達,我是沒有奔馳體面,沒有奧迪高檔,沒有寶馬性能好,但是我皮實,耐用,油耗低,值得信賴,畢竟是德國品質,關鍵是我保養也比他們低得多我能做到這些,我又憑什么不成功那?只因為個別人的嫉恨和懷疑,我就得配合他們的自卑和嫉妒而失敗嗎?不,我會成功的,而且,會更大的成功。
一、20xx律師執業期間,在工作中我始終保持嚴謹認真的工作態度和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認真遵守執業紀律和行業規范,遵守職業道德,認真履行法定職責。能夠依法、誠信、盡責地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忠實地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沒有任何執業違法違規行為。能夠模范遵守社會公德,珍惜和維護職業聲譽,保證自己的行為無損于律師職業形象。
二、20xx我一共辦理各類案件36起,其中刑事辯護及刑附民案件4起,民事訴訟案件30起,法律援助案件2起。今年的每起案件基本上都做了接待筆錄,主要記錄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反映的事實及當事人的期望值,更重要的是明確告知當事人律師對案件的分析,案件可能遇到或面臨的問題,以及案件的訴訟風險,都非常清楚地告知當事人,不對案件做任何承諾。這樣在接案之前就讓當事人了解到律師雖不承諾任何結果,但會盡心盡責依據事實和法律真正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認真做接待筆錄的初衷是讓自己的工作細致起來,把接待的每一位當事人的情況記錄下來,一方面是為了告知當事人訴訟風險,另一方面也作為接待當事人經驗的積累。讓我沒想到的是我真誠的告知反而獲得了當事人的信任,接案率非常高。今后我還會繼續不斷探索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使自己的工作更加細致有序。
三、認真履行法律援助義務,20xx年我踏踏實實完成了法律援助工作,積極參加公益活動,還參加司法局組織的各項普法活動,參加法院組織的調研活動、多次為鋼城區婦聯接訪的當事人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服務。
四、參加繼續教育、撰寫理論研討文章情況。認認真真完成了點睛網律師業務培訓任務,也利用其它培訓學習機會來不斷充實自己的業務知識。另外我還根據司法局《關于征集婚姻家庭專業優秀案例的通知》要求撰寫了兩篇自己辦理的比較典型的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例,由于自己能力水平有限,也僅是膚淺的談了談自己的一些觀點和見解,不可能作為典型案例來推廣,但我還是非常認真的寫了兩篇,主要目的是鍛煉自己,也希望能不斷提升自己在婚姻家庭領域的專業水平。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律師這個行業中,執業經驗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是提高自身執業能力的基礎,但由于自己對法律知識系統學習不夠,工作中常有一些急躁情緒,不細致、浮躁。加上身體原因,學習時間總是不足,個人修養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這些情況的存在導致我在業務發展方面一直沒有大的起色。希望自己能夠盡快進行知識更新,積極參加律師協會舉辦的業務技能學習,學習更多點睛網絡業務培訓課程,努力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能和專業素養,同時要求自己在思想上嚴于律己,在工作上勤勤懇懇,務真求實。
六、下步工作打算。自己的執業規劃與職業目標越來越清晰,進律所之前我對自己的定位就是要做一名出色的刑辯律師,那時覺得律師不做刑事辯護體現不出律師的價值,但真正開始執業了,在主任的幫助和引導下我辦理了大量的婚姻家庭案件,反而覺得自己更適合做一些與大眾息息相關的民事維權案件,案件雖小,收費不高,但我把別人的事當成自己的事一樣真誠盡責去辦,很多當事人是非常感激和信任的,也充分體現出一名律師的社會價值。通過這幾年辦理婚姻家庭方面案件的積累,對每個家庭的矛盾起因、夫妻之間、婆媳之間,孩子教育方面都有了很深的感悟,我正在參加心理咨詢師的培訓與學習,希望多年之后我不能再干律師訴訟業務的時侯,能把這些工作積累延伸開,使自己真正能夠成為一名家庭經營咨詢師。我今年還代理了幾起工傷賠償的案件,依據法律,啟動程序,運用調解手段,在沒有任何證據,一分錢不給的情況下,一步步走到單位能夠跟我們協商處理,今年有四起工傷賠償的案件都是調解結案的,都達到了當事人的期望值,也減少了漫長的工傷待遇賠償程序,既減輕當事人的訟累,又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及時息訟解紛,促進了對立雙方的和解,也增進了社會和諧。我不僅要求自己在婚姻家庭糾紛及勞動法相關的勞動爭議案件領域做精做細,做出成績,我也會積極拓展一些與民眾相關的民事訴訟案件代理,真正成為一名為百姓維權的律師。
今天的總結既是對自己執業經歷的階段性總結,也是對自己以后律師執業的一種激勵和鞭策!感謝三位主任對我工作的引導和支持,感謝全所人員對我的幫助!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