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作總結是對過去一個月在工作方面的成果和不足進行總結和概括的一份報告材料。在接下來的內容中,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月工作總結的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一
一、完善企業用工管理,規范用工關系,依法進行管理。
為保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兩者之間的勞動關系、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我科截止到20xx年3月28日共為40多家用人單位的1082名職工鑒證了勞動合同。
二、受理案件,作好登記。
為作好全市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工作,我科嚴格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等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審查前來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各種資料,對不屬于勞動爭議的申訴,我科均耐心細致地對當事人進行了政策解釋,并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告知當事人解決問題的渠道,請當事人向有關部門進行反映。此外,為清楚地了解案件的基本情況,我科分別制作了《案件登記表》與《不予受理登記表》,從中可清楚地看出案件雙方當事人的姓名字號、案件的起因、案件受理與處理的時間、案件的承辦人等基本情況。
三、依法辦理勞動爭議案件。
20xx年一季度共收案7件,經審查立案處理的勞動爭議案4件,已結案3件,結案的3件案件均為調解;剩余的'1件正按程序進行辦理,時限內案件結案率為100%。勞動爭議仲裁檔案已按相關規定進行了整理。
四、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對市屬國有企業的改革改制工作,做好各企業改革改制中有關勞動政策方面的解釋工作。
在市屬國有企業改革改制工作中,我科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改革改制工作中有關勞動政策方面的問題,認真細致地對各方進行解釋,切實維護好企業與勞動者雙方的合法勞動權益,盡量避免不穩定因素的出現。
五、組建區域性、行業性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按照上級部門的安排,我科積極開展我市區域性、行業性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組建工作。經過前期大量的準備工作以及紅楓湖鎮、站街鎮的努力,本季度已完成上述兩個鄉鎮區域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組建。
六、完成信息報送任務5條。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二
7.承辦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授權或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建立首問首接服務制度;
2、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
3、立案審查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應當按照有利于勞動者的原則從寬掌握;
5、實行勞動爭議仲裁風險告知制度;
7、加大“陽光仲裁”力度。
1、加強管理,增強素質,大力提高勞動仲裁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加強勞動仲裁工作的管理,增強仲裁員的自身素質,是做好勞動仲裁工作的關鍵。我們在工作中一是加強學習。我們按照講政治、講正氣、講學習的要求來做好仲裁員的學習教育工作。
三是初步實行兼職仲裁員辦案制度,提高辦案數量,縮短辦案時間;四是進一步完善內部制度建設,加大政務公開力度,真正樹立為企業服務,為職工服務的思想。因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為具有“準司法”性質的執法機構,必須要以嚴謹、規范、完善的制度作為基礎,貫穿勞動爭議仲裁的始終,才能保證執法行為的合法、公正。我們首先完善各項內部工作制度,并落實到人,規范辦案程序,統一告知用語,強化證據質證程序,嚴格依法辦案。在仲裁活動中實行“陽光工程”,制作了政務公開欄掛上墻,將各項辦案程序、收費標準、辦案紀律、開庭時間、開庭場所、仲裁庭組成人員,既方便群眾,又接受監督,進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三
從20xx年5月進入仲裁委,我跟著陳老師負責受理兼辦案工作。從5月份至今,跟著師傅接待、受理、送達案件150件。辦案方面也是和師傅一起,跟著參與辦理了件,其中20xx年完整的案件,從立案開始完整的學習的案件15件。
從5月份至今,接觸的仲裁員共24個,總體評價和陳老師的`評價一致。
1、開庭時有些作為邊裁的仲裁員大部分時間不在狀態,不關心庭審活動,沒有充分發揮仲裁庭的作用。
2、完善仲裁委網站,及時更新,把仲裁動態、仲裁信息、仲裁知識通過網絡形式向社會傳播。很多當事人去查詢時想要的一些格式文書找不到,相關仲裁員信息未及時更新,沒有發揮網站應有的'宣傳作用。
1、繼續做好仲裁法律的宣傳普及工作。在本市各媒體上的仲裁宣傳推薦工作。積極向報刊雜志投稿宣傳仲裁制度,在各類報紙上發表宣傳仲裁機構和仲裁制度的文章多篇。通過典型案例介紹、知識講座等形式,宣傳推廣仲裁法律制度,擴大仲裁機構的知名度。借助各類大型活動,積極組織對外宣傳。參加“3.15”大型咨詢活動和商品房展示交易大會等,設立咨詢臺,發放宣傳資料,耐心解答法律知識。
2、建立異地仲裁委兄弟關系。加強與異地仲裁委聯系,做好重要案件異地仲裁文書送達、仲裁保全等方面的協助工作。
3、將視為送達編入仲裁規則。中約定“按該地址送達即視為送達”,按該地址送達即為有效送達方式。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四
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和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下。xx縣人力資原和社會保障局為適應勞動人事仲裁事業的新發展,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改善工作環境,完善服務功能,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辦案質量,扎實推進勞動人事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使仲裁機構成為優質、高效、文明的服務窗口,圓滿完成上級工作部署,為建設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頒實施是我國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法律體系建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標志著我國勞動人事爭議法律體系日臻完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對仲裁機構、仲裁庭、仲裁管轄、仲裁程序、開庭裁決等。做了實體和程序性定,是進行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處理的法定依據。我們利用局周五學習日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學習培訓,印制了宣傳材料xxxxx多份,利用宣傳車、廣播電視媒體、進企入戶進行宣傳,提高全社會對勞動人事仲裁法律法規政策認知水平。積極安排工作人員參加省廳、市局組織的各類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兼職仲裁員的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
我縣勞動爭議仲裁院是全市首家成立的,為了適應新形勢,實現新發展,根據機構改革和人事變動情況,及時調整、整合、建立健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實行定期例會制度,及時研究分析我縣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工作存在的突問題,加強對仲裁辦案工作的業務監督和指導。全面落實仲裁機構辦公場所、設施、設備等硬件建設標準化。積極爭取縣主要領導的`支持,籌劃成立正科級勞動人事仲裁院。
仲裁機構克服人員少、任務重等困難,在立案受理、調查取證、仲裁庭審、調解、裁決、送達、結案歸檔等各個環節都嚴格按法律規定進行,宜調則調、宜裁則裁、側重調解,不推不拖,公平、公正、及時、合法的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維護勞資雙方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四是嚴格辦案程序,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確保程序合法,實體合法;
六是進一步關心照顧弱勢群體,開辟維權綠色通道,打造陽光仲裁品牌。
七是加強與上級業務部門、工會、經貿部門、法院等機構的溝通協調,強化業務監督,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樹立良好社會形象。xxxx年共受理勞動爭議xx件,處理xx件,結案xxx%,案外調解xx件,調解率xx。x%。共鑒證勞動合同xxxx份,解除備案xxxx人,接待來訪咨詢xxxx人次。
堅持“預防為主,重在基層”的方針,充分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第一道防線作用,建立勞動爭議預測、預警、預防、預報機制,力爭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健立健全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是預防糾紛加強調解工作的關鍵,我們立足xx實際,積極籌劃,在原來規模以上企業已全覆蓋的基礎上,推動新建單位、中小企業調解組織建設。指導已建立的調解組織運行規范化,工作常態化、作用明顯化。共建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xxx個,調解員xxxx人,鄉鎮(街道)勞動爭議調解組織xx個,調解員xxx人。xxxx年基層調解組織共預防化解糾紛xx件。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調解員主要是由工會、勞資等管理人員組成,文化程度一般為高中以上;鄉鎮(街道)調解組織調解員主要是由勞動保障所、經貿辦、司法辦工作人員組成,文化程度一般為中專以上。縣局分兩批對他們進行勞動人事法律法規政策集中學培訓,提高基層調解員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為規范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調解工作,提高基層調解組織調解行為社會公信力和調解文書可執行性。縣政法委、縣人民法院出臺了《xx縣非訴訟調解司法確認機制資料匯編》,規范了基層調解機構調解活動與非訴訟銜接程序等事項,從制度上支持了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開展工作。
總之,我縣的勞動人事仲裁工作開展的扎扎實實,富有成效,這與市局關心支持是分不開的。下一步我們將在市局、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下,開拓創新,奮發進取,爭取工作上新臺階,勞動人事仲裁事業實現新突破,大發展。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五
截止20xx年11月底,我股共接到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案件9件,作出不予受理案件3件,受理勞動爭議仲裁案件6件,現已結案5件,1件審理中止,1件正在處理過程中,實際涉及金額193880.8元,其中為勞動者追償工傷待遇金額167961.4元,為勞動者補繳養老保險金25919元。
共處理來信來訪案件25起,來訪人員36人,其中涉及養老保險投訴8起,涉及職工12人,工傷投訴7起,涉及職工10人,其他投訴案件10起,涉及職工14人,均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截止20xx年11月底,新簽、補簽勞動合同271份,解除勞動合同132份。
(四))落實工作職責、優化辦案程序、規范辦案行為,改進辦案方式、強化責任意識、創新工作體制。加強仲裁中心內部管理和隊伍建設著手,不斷借鑒學習經驗,提高勞動仲裁服務水平,培養高素質的仲裁員隊伍。以“快立、快審、快調、快結”為原則,深入創建勞動爭議“陽光仲裁”品牌。
(五)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的信訪工作原則,從規范化管理入手,進一步完善信訪維穩工作制度,建立信訪維穩長效機制。
(六)加大宣傳力度,增加勞動合同意識。繼續廣泛深入地開展《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增強用人單位經營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的法制觀念,樹立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的'意識,避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違法違約行為,為勞動合同制的運行奠定扎實的思想基礎。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六
上半年,我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六個著眼、六個著力”為抓手,全面推進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
(一)著眼于基層維穩,著力推進人民調解工作。
一是開展全市《人民調解法》宣傳。在市級層面,開展了兩次大的活動,一次是放在黨校舉辦了二期村級新當選的治保、調解干部培訓班,楊周才副局長就《人民調解法》的貫徹實施及如何做好人民調解工作進行了全面培訓。另一次放在桃渚鎮,召開了全市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推進會。在鎮(街道)層面,大多數鎮(街道)對新任調解員都進行了分批培訓,為全面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營造了氛圍;二是部署“舒心解結”專項活動。制定了“舒心解結”實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廣河頭鎮“周報月結”制度;三是進一步健全了組織網絡。結合村級換屆,及時調整了全市各行政村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明確了調解員。設立了市社會矛盾調處中心東部分中心,在行業方面,成立了全市職工工會調委會,區域性調委會的建設有了新的拓展。如古城街道在兩水工業園區新建村企聯合調解委員會,著力調解村企、村村、企企之間的矛盾;桃渚、小芝二鎮積極貫徹臺州市司法行政會議精神,創先與相鄰縣聯系,建立了桃渚與三門的泗淋、小雄,小芝與三門的花橋、泗淋等4個跨區域調解機構,填補了我市縣際邊界調委會組織的空白。四是進一步豐富了“五調聯動”機制。在原有的基礎上,人民調解在與行政調解聯動方面,上半年,推開了與公安110的聯動。如大洋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派出所聯合設立110聯動調解室,街道派駐2名調解員負責日常調解工作。與司法調解聯動方面,新建了檢調聯動機制,同時訴調聯動向基層法庭延伸。與信訪聯動方面,更加緊密,如大洋街道在大樓入口處,設置綜治、信訪聯合接待室,作為調委會的前沿陣地,做好來訪接待、起到樞紐作用。群眾來訪,聯合接待室能解決的,當場解決,不能解決的,移交街道調委會,由調委會批轉相關單位或相關責任區調處。涉及政策性問題的,移交分管領導解釋答復。綜治信訪接待室做好“統一受理、歸口分流、催辦督辦、跟蹤回訪”。在上下聯動方面,我們市調處中心的龍頭地位越來越凸顯,與各鎮街道調委會的關系越來越密切。五是調解專家人才庫和等級建設在摸索中不斷推進。如桃渚設立了漁業糾紛人才庫,大洋設立專家門診,將每個調解員的等級和特長公示上墻,由當事人選擇,杜橋實行了人民調解員等級制等。有力地推進了調解員的專業化、職業化發展。
1――6月,全市共受理案件1885件,調處成功1834件,調處率100%、成功率97%。
(二)著眼于社會管理創新,著力提高社區矯正監管質量。
1.管理轉向,監管與服務并重,推進“三四”管理模式。即:一是創建“四聯”管理機制。即:“兩書”聯保、“定位”聯動、“巡走”聯防、“應急”聯勤,重點是“兩書”聯保和“巡走聯防”。如:沿江司法所結合村級綜治建設,把社區矯正工作向村級延伸,建立村級監管ab崗,深化鎮、村兩級聯防。二是創建社區矯正“四位一體”基地建設模式,即:司法行政主抓基地運作日常管理、政法機關為基地建設提供法律保護、企業在基地設立“陽光就業崗位”,村干部和社會志愿者到基地開展組團服務,充分發揮“一基一品”教育、勞動、改造和服務功能。如4――5月,全市開展集中點驗點專項行動。對古城、沿江6名嚴重違反監管紀律的對象被處以治安處罰;古城司法所組織社區矯正對象開展防火值班,沿江司法所組織治安巡邏,每逢集市日,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參與治安巡邏,不但減少了轄區集市偷盜等犯罪現象的發生,而且增強了社區服刑人員的社會責任感和自我改造意識,真正達到了改造思想、回歸社會的目的,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三是創新社區矯正“四個服務”。即:社會救濟服務、技能培訓服務、勞動就業服務、干部志愿者結對服務。如:古城街道創建街道統一領導、司法所牽頭、街道各職能部門聯辦的“聯辦直通車”機制,開展社會救濟服務;開辟“職校培訓”陣地,以市職業技校為主陣地,推進矯正對象技能培訓服務;建設企業“過渡性安置”基地,安置社區服刑人員,推進勞動就業服務;實行社區矯正親情化幫扶,推進干部結對服務,有效提高了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改造水平。5月29日,臺州日報頭版以《社區服刑人員邀請“恩”聚會》為題作了宣傳報導。杜橋司法所,根據社區矯正對象的就業意向和實際需要,以市場為導向,免費提供了機械、眼鏡、電腦應用等技能培訓3場次,共有21人參加了培訓,并全部落實就業安置,無一人再犯罪,有力推進了“三防建設”。
1――6月,全市累計新接收社區服刑人員455人,期滿解除矯正340人,目前在冊1255人,違法違規情況:再犯罪2人,低于臺州市0.3%的控制目標。
2.推進安置幫教協會建設。6月,建立“臨海市社矯安幫協會”,并在杜橋、小芝、河頭等鎮設立了10個分支機構。目前,協會已安置社區服刑人員5人,歸正人員20人。
(三)著眼于“六五”普法啟動,著力推進全社會法治進程。
一是開展“六五”普法前期調研。通過召開座談會、上門征詢等方式,傾聽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為制定“六五”普法規劃做好前期的準備;二是爭取市委市政府將普法考核列入市政府對鎮(街道)和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這為進一步推進大普法格局奠定了堅實基礎;三是起草“六五”普法工作規劃,并積極籌備“六五”普法啟動暨“五五”普法表彰大會;四是開展了臺州市級“民主法治村(社區)”“回頭看”,并對全市9家預申報浙江省級“民主法治村(社區)”單位的創建進行指導;五是組織“流動法律服務站”深入鎮(街道)、企業、軍營等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各鎮街道也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活動。如江南街道舉辦“慶三八”促和諧婆媳學校普法大講堂活動,尤溪司法所發揮大學生村官開展普法宣傳工作,永豐司法所與鎮團委聯合在臺州市戒毒所建立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動基地。深入開展禁毒法制宣傳,通過狠抓特色普法,擴大了普法的宣傳渠道,提高了普法的影響力。
(四)著眼于法律服務,著力推進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1.創建法律援助“12345”工作機制。一是建立“1+7”中心值班機制。全市7家律師事務所以市法律援助中心為平臺,認真執行義務值班制度。二是完善“2+x”工作組織網絡。建立市、鎮(街道)兩級法律援助機構為主干,工會、婦聯、殘聯、關工委、共青團,及國防、軍隊等專業援助站為補充的社會化大援助格局;三是實施“三三”流動服務形式。組織法律援助志愿者,通過“普法大講堂”、“流動法律服務站”、“法律夜市”平臺,以“送一本法律援助指南、一套法律宣傳資料、一張法律援助聯心卡”為內容,開展街頭法律咨詢活動。四是創建“四聯”工作銜接機制。分別建立法律援助與人民調解、信訪、未成年人訴前調查和仲裁對接聯動,擴展援助渠道。五是把握統一指派,援助督導、援助陪同、質量反饋投訴、以獎代補等環節五個質量評估環節,切實提高援助質量。江南街道與市法律援助中心聯合為74名員工辦理仲裁、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法律援助,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1――6月,全市共辦理援助案件439件,超過去年全年辦案總量。案件辦結率100%,群眾滿意度100%。
2.深入開展企業法律服務保障工作。一是繼續推進法律“雙服務”工作。建立律師聯系鎮(街道),積極參與聯系村換屆選舉的監督、法律服務咨詢等。浙江昶日律師事務所和全力律師事務所建立健全“誠信服務先鋒”活動長效機制,各黨員律師充分發揮“黨員先鋒崗”模范帶頭作用,認真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積極參與全市各類大型廣場法律咨詢服務活動、深入聯系鎮、村開展法律服務,印發法律援助聯系卡,得到社會的好評。昶日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榮獲臨海市優秀基層黨支部稱號。二是繼續推進企業“法律體檢”活動。浙江時空律師事務所總結去年“法律體檢”的做法,進一步充實調整“法律體檢”服務團隊,設計出根據不同企業類型分階段、可量化體檢方案,重點對建筑業、衛生服務業、房地產業等顧問單位進行了“法律體檢”,從法律的角度對企業的運營、投資以及如何規避風險提出應對措施,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全市各律師事務所共擔任120家企業法律顧問,為47家企業出具“法律風險提示函”,22份“法律意見書”,草擬、審查163份合同,開展非訴業務74起,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2780萬元。三是構建網上法律服務平臺,及時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1――6月,全市各律師事務所共辦理各類案件1014件。其中,刑事案件85件、民事案件797件,非訴等其它案件95件;公證處辦理各類公證2451件,其中國內1916件,涉外535件。
(六)著眼于主題教育,著力加強基層隊伍建設。
一是全面啟動主題教育。3月3日,全局召開干部大會,對“解放思想、創業創新”和政法系統“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進行了專題部署。二是開展崗位培訓。4月6日,我局將對全體司法協理員和新入崗的公務員進行為期1天的培訓。切實提高基層干部隊伍群眾工作和司法業務技能。三是強化司法文化建設。組織“流動法律服務站”送法下鄉、開展“法律夜市”、演講比賽等系列活動,進一步激發干部隊伍的整體活力。四是落實量化考核。對基層司法所實行“2+3”分類考核,對基層隊伍實施“2+4”雙軌考核。并相應出臺了《司法所崗位目標考核辦法》和《司法協理員考核細則》,有效提高了基層的創業創新和爭先創優的活力。
總之,上半年,我局積極響應市委解放思想、創業創新的總要求,致力于優化資源,強化隊伍競爭力,樹立司法行政新形象。特別是在全市上下組織開展村級換屆選舉工作中,全市司法所干警嚴把兩委候選人(自薦人)的資格審查,全程參與村黨支部、村民委的選舉過程。其中、各律師事務所也通過“一村一顧問”紐帶,積極參與選舉法律咨詢、宣傳,為基層民主選舉的貫徹落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圓滿完成了司法行政服務基層民主選舉的法律服務和保障任務。與此同時,我市還積極探索創新社區矯正“三四”模式和法律援助“12345”工作機制,其經驗和作法分別被省政務信息上刊登。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葛慧君還專門批示:“臨海市創建法律援助‘12345’工作機制,拓寬了法律援助網絡,方便了群眾。”這是省領導對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今后我們進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極大鞭策和鼓勵。人民調解工作在外界具有一定的影響力,上半年就有4個縣市到我市開展了學習交流。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對照臺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半年來的工作進度,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全市司法行政還存在許多困難、不足和差距,突出地表現在:
一是預防社區矯正對象再犯罪形勢嚴峻。()上半年,我市社區矯正對象再犯罪情況形勢嚴峻,“脫、漏管”現象不容樂觀,尤其是在6月全市社區矯正工作督查中,發現有些鎮(街道)社區矯正工作還存在一此突出問題,亟待整改。對此,我們每個司法所都應當認真反思,按照“三防”的目標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整改。
二是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今年內是建黨90周年,穩定的壓力一點也不輕于上海世博。境內外的敵對勢力會趁機插手社會各類矛盾,再加上,生產領域的安全事故,后金融危機所帶來的企業轉型、勞資糾紛,企業金融領域的糾紛會大量產生,從而導致社會不穩定因素疊加,沖擊和影響社會的穩定大局。因此,要圓滿完成臺州市局部署的人民調解“舒心解結”工作,任務仍然十分艱巨。
三是普法依法治理的特色、品牌建設需要進一步創新。從臺州普法的工作來看,溫嶺拿了全國普法先進縣稱號,可以說,面對標桿,我們的差距是拉大了。面對即將到來的“六五”普法,我市“四五”、“五五”普法所創建的特色優勢已不再明顯,因此,我們要更加清醒地認識到,我們所面臨的“六五”普法的創特色、創品牌建設的任務更加艱巨、挑戰更加激烈。
四是基層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的困難仍需要進一步攻堅。根據“十二五”司法行政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信息化建設的要求,面對新一輪的省級規范化司法所創建任務,我們感到基層司法所的創建基礎還十分薄弱。從面上講,真正能達到規范化要求的不是很多,這與我市創建規范化、樣板化司法所的目標還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如何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仍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大課題。
總之,這些困難與挑戰,差距和不足,都要引起我們高度注意,關鍵還是要靠我們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業創新,通過不懈的努力和扎實的工作,切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進。
二、著力抓好下半年工作。
(一)全面深化社區矯正“三四”模式,切實提高社區矯正“三防”能力。
要堅持“監管從嚴、服務從優、服務與管理并重”工作思路,全面推進社區矯正“三四”管理模式,進一步打響我市社區矯正工作品牌。一是要進一步樹立大矯正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整合社會資源,提高社區矯正工作的社會化水平;二是要進一步將社區監管工作向村(社區)延伸。各鎮(街道)要充分利用村級綜治工作站平臺,將監管責任、權利和義務向基層延伸,切實把社區矯正對象置于村(社區)的日常管理之中,切實提高社區矯正的監管效能。三是要繼續狠抓“四個服務”工作。要象古城、杜橋那樣,善于向政府、部門、村(社區)、企業和社會各界借力,利用好社會資源,提高司法行政的核心組織作用。四是要繼續開展專項督查。由市社矯委組織公、檢、法、司等單位,聯合開展對全市各鎮(街道)社區矯正工作督查。進一步推進基層健全監管制度,完善防范環節。全面推進社區矯正“三防”工程。
同時,還要繼續加強對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要繼續摸清底數,落實幫教措施,強化安置基地等建設。
(二)繼續扎實推進人民調解工作。
一是完善組織。各地在村級換屆后,要與鎮綜治辦一起,進一步落實好村級調委會建設。切實做到基層組織建設100%。二是強化培訓。下半年,對還沒有組織培訓的鎮(街道)要進一步安排落實,要以貫徹學習《人民調解法》為重點,樹立調解也是執法的理念,從更規范、更嚴格的要求,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確保每位調解員受訓率100%。切實推進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下半年,在尤溪鎮還要舉辦好第五屆人民調解員“擂臺賽”。三是集中化解。要結合敏感時期,認真做好社會矛盾大排查、大調解,全市各級調解組織要形成調解合力,切實打好重大復雜社會矛盾“攻堅戰”,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四是建立人民調解等級制。要進一步貫徹桃渚人民調解現場會精神,在全市全面推行人民調解員等級制。五是建立人民調解員協會。要通過發揮協會的力量,進一步推進人民調解的等級制、職業化、專業化發展。六是要進一完善“五調聯動”機制。要在大洋街道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全市各中心鎮,要全面推廣人民調解與“110”聯動,切實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治安調解案件上的能力和作用。其次,要進一步深化交通調委會建設,要爭取把調委會建到交警大隊、中隊。讓老百姓第一時間接受人民調解化解交通糾紛。要進一步推進跨區、邊界調解組織建設。要推廣古城街道“兩水”工業園區建立調解委員會的做法,各鎮、街道都要積極爭取在工業園區建立調解委員會,切實推進人民調解服務經濟發展的能力和水平。繼續推進白水洋與仙居下各,杜橋與前所、章安,尤溪與黃巖寧溪的跨區域調解組織建設,進一步維護邊界社會穩定,發揮人民調解社會“穩定器”作用。
(三)做好法制宣傳工作。
一是做好全市“五五”普法總結表彰暨“六五”普法啟動。要以倒計時的工作方式,認真籌備召開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總結“五五”普法成績和經驗,表彰先進,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要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再掀起全市新一輪普法的`熱潮。二是出臺部門“六五”普法考核辦法。要抓住普法工作列入部門考核的契機,進一步動員、整合部門力量,推進大普法格局,努力在大普法框架下,進一步突出普法教育的針對性、有效性,不斷創新我市的特色普法品牌。三是繼續加強基層“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要按照考核驗收的標準,組織對創建單位的抽檢,抽檢率不低于20%,以進一步推進基層民主創建的品質。四是繼續深化“法律六進”。按照“六五”規劃對普法重點對象的新調整、新標準、新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深化“法律六進”的新內涵,新舉措,新亮點,為打造“法治臨海”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四)繼續加強規范化司法所建設。
一方面,要更加突出地狠抓司法所軟件建設。要堅持一手硬一手軟的方法,在前幾年大力推進司法所硬件建設的基礎上,要以隊伍建設為著力,更加突出地加強司法所軟件建設。一是繼續堅持“瘦身強基”工程,今年9月,新錄用3名公務員將繼續充實到基層一線。二是全面貫徹《司法所崗位目標考核辦法》和《司法協理員考核細則》,要以考核為抓手,進一步提高司法所的自我激勵、自我創新、自我發展的能力。三是繼續加強崗位技能培訓,提高業務能力,進一步提高基層的群眾工作能力、創新發展能力和廉潔執政能力。四是要繼續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盡力做到硬件做硬、軟件創優,有條件的,還要大力培育樣板司法所。切實把我市的司法所建設成為基層司法行政的堅強堡壘。
(五)繼續加強法律服務保障建設。
一是要做大做強法律援助“12345”工作品牌。要以葛省長批示為新契機,進一步完善中心有關配套制度,各律師事務所要進一步貫徹好每周值班工作,辦好每個法律援助案件,解答好每個法律援助咨詢。以優異的成績向省委省政府、省廳領導匯報。二是要進一步推進網上法律服務四位一體建設。用法律的“聲音”去引導和占領“虛擬網絡世界”,拓展網上法律服務的深度和廣度,努力實現全市法律服務創新發展的新契機和新增長點。三是要繼續推進“雙服務”。要繼續深化企業“法律體檢”工作。切實把法律服務向企業完善企業法治,健全法律風險防范上轉變。通過律師企業體檢的常態化機制,進一步拓展律師在非訴領域的法律服務。要繼續推進基層農村“一村一顧問”工作,要面向基層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不斷創新機制,努力做好律師事務所與法律服務所幫扶結對,創新機制,為基層法治做出貢獻。各基層法律服務所也要發揮扎根基層、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積極爭取在服務群眾中發展法律服務、在法律服務中樹立信譽。市公證處要積極拓展“三農”公證,開展上門服務,努力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更加優秀高效的法律服務。
下半年,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時,我們還要繼續狠抓“解放思想、創業創新”、“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把教育活動與隊伍建設、執業紀律和效能建設、職業道德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崗位目標責任等相結合,全力做好爭創省檔案一級達標和迎接各級考核等工作。努力以更優異的業績,把我市司法行政各項工作再推一個新臺階。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七
20**年,在局黨組的正確領導和市局相關科室的業務指導下,仲裁信訪股以維護勞資雙方權益、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在加大勞動保障政策宣傳的同時,一方面以各鄉鎮勞動保障所為依托,加強基層調解組織建設,切實把勞動爭議預防調解工作網絡延伸到鄉鎮(街道)、社區和企業;另一方面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各方面的信訪工作。較好地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為推進全縣勞動保障事業實現科學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具體做法是:
一、加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
20**年,我局一是通過舉辦《信訪條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宣傳咨詢活動,現場散發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資料,解答政策咨詢,受理舉報投訴,使更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了解了勞動保障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增強了廣大職工群眾的勞動保障政策法規意識,切實有效地保障了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二是結合“法制宣傳日”活動,抓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知識和維權知識培訓,同時利用電視、廣播等宣傳陣地,及時有效地開展宣傳,把宣傳工作與平時工作相結合,與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相結合,以宣傳促進工作的開展,進一步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今年以來,先后接受群眾現場咨詢近6000人(次),發放宣傳資料5300多份。
二、發揮勞動監察和勞動爭議仲裁的維權作用。
近年來,我縣勞動糾紛呈上升趨勢,不僅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影響了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而且危及了社會的和諧穩定。為此,我們將強化勞動監察和勞動爭議仲裁作為解決問題的工作舉措,一方面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通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專項檢查、打擊非法用工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結合我縣用工形式、區域分布特點,開展各類行業專項檢查。切實加大排查化解力度,重點監控可能發生惡意欠薪、拖欠社會保險費、大量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動態掌握用工信息和生產經營狀況,早發現、早介入、早處置,及時有效地處置群體**件。另一方面根據形勢的發展要求,逐步健全和完善勞動爭議仲裁制度,切實加強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目前,我縣依托各鄉鎮勞動保障所,在全縣各鄉鎮(街道)、社區建立了24個基層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確定調解員20余名,并開始運作,基本形成了基層企業調解、行業系統調解和仲裁立案調解的多層級勞動爭議調解平臺,有力地促進了縣域經濟的科學發展和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三、發揮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調節作用。
今年以來,縣勞動保障局正確把握服務發展大局、增進勞資和諧、注重柔性調解的基本原則,進一步加大調解力度,把調解工作貫穿到勞動爭議處理的整個過程中,不斷提高調解成功率。同時,為推動企業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我們嚴格按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從維護全縣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健全完善了以工會、勞動保障和用人單位為主體的三方調解機制,進一步完善三方協商的議題、程序、形式、落實監督等運作辦法,切實提高三方協商的效果,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加強工資支付等問題進行協商,切實發揮三方機制的功能。
一是認真抓好勞動合同管理目標責任制,完善管理機制,把勞動合同培訓與指導、管理落到實處;二是大力開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通過宣傳有關政策和規定,引導用人單位和職工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三是督促企業全員簽訂勞動合同,分類指導,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規范用工行為;四是積極與企業溝通交流,及時了解企業勞動信息,切實把勞動關系三方機制落實到實際工作中,進一步實現了勞動合同管理的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依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發展,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為全縣經濟社會實現科學發展創造和諧環境。
四、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各方面的信訪工作。
主要內容,定期進行分析排查調研;對職工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調查解決,做好思想工作,認真化解矛盾,切實將矛盾消化在萌芽狀態。
截止20**年12月底,共受理仲裁案件23件,已結案件21件,還有2件正在辦理當中,結案率為91%;接待來信來訪咨詢360人(次),受理上級交辦件信訪件10起,結案10起,結案率達100%,為勞動者挽回經濟賠償20余萬元。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八
從20xx年5月進入仲裁委,我跟著陳老師負責受理兼辦案工作。從5月份至今,跟著師傅接待、受理、送達案件150件。辦案方面也是和師傅一起,跟著參與辦理了件,其中20xx年完整的案件,從立案開始完整的學習的案件15件。
(一)從5月份至今,接觸的仲裁員共24個,總體評價和陳老師的評價一致。
(一)開庭時有些作為邊裁的仲裁員大部分時間不在狀態,不關心庭審活動,沒有充分發揮仲裁庭的作用。
(二)完善仲裁委網站,及時更新,把仲裁動態、仲裁信息、仲裁知識通過網絡形式向社會傳播。很多當事人去查詢時想要的一些格式文書找不到,相關仲裁員信息未及時更新,沒有發揮網站應有的宣傳作用。
(一)繼續做好仲裁法律制度的宣傳普及工作。在本市各媒體上的仲裁宣傳推薦工作。積極向報刊雜志投稿宣傳仲裁制度,在各類報紙上發表宣傳仲裁機構和仲裁制度的文章多篇。通過典型案例介紹、知識講座等形式,宣傳推廣仲裁法律制度,擴大仲裁機構的知名度。借助各類大型活動,積極組織對外宣傳。參加“3〃15”大型咨詢活動和商品房展示交易大會等,設立咨詢臺,發放宣傳資料,耐心解答法律知識。
(二)建立異地仲裁委兄弟關系。加強與異地仲裁委聯系,做好重要案件異地仲裁文書送達、仲裁保全等方面的協助工作。
(三)將視為送達編入仲裁規則。合同中約定“按該地址送達即視為送達”,按該地址送達即為有效送達方式。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九
仲裁員:
鄭××訴海馬(鄭州)房地產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爭議一案,河南方邦律師事務所接受申請人鄭××的委托,指派王冰光律師擔任其仲裁代理人。本案業經11月30日仲裁庭前調解(未果)和1月16日開庭審理。現就本案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能夠確認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和事實如下:
6、在201月16日的庭審當中,被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曾當庭表示“愿意承擔申請人離職后的經濟補償金1966元”,這就表明被申請人積極承認其與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7、申請人提供的“購房客戶詳細情況”也證明了申請人曾經代表被申請人為客戶提供一系列購房服務的事實,而這些工作,如果沒有公司授權,很難想象非公司工作人員能夠勝任。
另:被申請人要求每個置業顧問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核單和購房人簽名,都可證明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但因此審核單有被申請人保管,申請人無法提交。
8、申請人至今能夠清楚表述其在職期間所售樓盤的戶型、價格及坐落位置等詳細信息及對于其所在公司內部辦公環境情況,相信這也是非專業和內部人士難以辦到。
9、在年2月16日的開庭中被申請人在當庭以通過不同的方式承認了事實的勞動關系,如“關于五險一金繳納的辯解為,流動性大,申請人同意不繳納”,“同意經濟補償金”;“業務提成已發放完畢”,等等都已說明被申請人承認與申請人之間的事實勞動關系。
對于以上相關證據及事實,請求貴委依據勞社部12號文件《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39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被上訴人應當對此承擔不利后果。依據所上闡述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二、被申請人應該支付申請人自9月8日至2011年6月20日在職期間工資18866.27元。
關于工資,第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0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關于申請人在職時間,有以下證據可予以證明:
對于以上相關證據,請求貴委依據勞社部【2005】12號文件《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39條之規定予以支持。
三、被申請人應該支付申請人離職后未結清的業務提成金26132.8元。
2、申請人提供的“提成明細”上所有客戶資料,可以印證該“提成明細”得有效性和真實性;在客戶購房時,按照公司要求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批表,審批表內容有申請人填寫,并有申請人名字及客戶簽名。
3、業務提成比例是有公司開會宣讀告知申請人的業務提成比例,此提成比例并有公司文件和會議記錄為證,但因此證據在被申請人保管和記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被上訴人應當對此承擔不利后果。
4、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賬戶歷史交易明細表”,能夠充分顯示出申請人每個月的工資收入,也能夠推算出被申請人是按購房款1‰的標準為申請人發放業務提成金的。
對于以上事實,請求貴委依據勞社部【**】12號文件《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39條之規定予以調查確認。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被上訴人應當對此承擔不利后果。
四、被申請人應該為申請人補辦社會保險登記和補繳其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本單位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在職期間,被申請人既未與之簽訂相關勞動合同,也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嚴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侵害申請人合法權益,應對其進行處罰和糾正。
五、被申請人應該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6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46條、第47條和勞部發【1994】481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相關規定,申請人有權要求被申請人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六、被申請人應該支付申請人在職期間在節假日的加班費5563.2元。
房地產銷售行業由于其特殊性,工作人員經常日平均工作十個小時以上,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得不到休息,根據《勞動法》第40條和第44條的規定,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在職期間的加班費合理合法。根據申請人提供線索,申請人在職期間,上下班時間需要通過“指紋打卡機”確認,而且現在該“指紋打卡機”仍舊存在公司,請求貴委依法調取并確認相關事實。
綜上所述,對于以上請求,請求貴委依據勞社部【2005】12號文件《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第6條、第39條等規定以及勞部發【1995】309號《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2條予以支持。
此致
委托代理人:王冰光。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十
一年來,在局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下,本人嚴格按照黨員標準要求自己,積極工作,奮力作為,較好的完成了各項工作。現將三年來履職情況報告如下:
一、注重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理論水平。
三年來,本人能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時刻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較強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在大是大非面前能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能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來觀察、分析和處理問題。在平時工作中,始終以一個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自覺維護單位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敢于堅持原則,顧全大局,作風正派,嚴守紀律,團結同志,尊重領導,樂于助人,無私奉獻,做到始終牢記黨的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在同志們的真誠支持和幫助下,取得了干部職工對我的高度信任,使我的工作能一步一個臺階地前進,使我的思想也更加成熟了,也使我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得到了鍛煉。
二、工作踏實,不斷開拓工作局面。
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起,由于大隊長到齡退居二線,本人臨時領頭從事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為應對經濟下行帶來的勞資糾紛,本人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開拓:一是強化了法制宣傳。本著勞動監察、預防先行的原則,大隊在工業園區開展了勞動系列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活動采取了送法入企、掛點幫扶、問診用工等多種形式,通過開展一系列的宣傳活動提高了企業主的法律意識,規范了企業的用工行為。活動后,園區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已達95.2%,比三年前提高了10.3%;勞資糾紛發生率同比下降了7.4%。二是開展了兩網化建設。針對勞動監察工作點多面廣的特點,大隊推行了勞動監察網格化管理和網絡化服務的模式。將勞動監察的范圍按區域劃分管理,明確各區域的責任人,大隊再統籌監管。這樣,既節省了人力,又提高了舉報的反應速度。在網絡化服務上,根據省市主管部門的要求,大隊辦公系統與金保工程整合,實行了辦案的網絡化。三年來,網絡辦案共47起,涉案金額218萬余元。三是強化了建筑領域欠薪的`制度建設。為做好農民工工資的清欠工資,我根據幾年來我縣欠薪的實際情況并結合兄弟縣市的做法,主動與局領導溝通說服縣政府出臺了農民工工資保障辦法。該辦法明確建筑領域施工方、業主在中標后均需向政府繳交工資保證金。三年來,共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多萬元,其中遠夢地產、富景地產項目啟用保證金達1500多萬元,有效地緩解了欠薪的壓力。四是加強了內部管理。為落實工作責任,提高工作效率,大隊推行了監察員值日工作制。要求值日監察員全程負責大隊的一切事務。
勞動仲裁工作。初,本人兼任仲裁院副院長。由于該機構剛升格,各項工作剛處起步階段。本人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一是加強業務建設。辦案質量是仲裁工作的生命,因此,我主導仲裁院實行了三個制度:集體講學制、庭審合議制、責任追究制。目的是仲裁員的業務能力,三年來,我縣共受理仲裁案件267起,終局裁決78起,法院維持246起,維持率達92.1%。20,我縣代表省接受了人社部仲裁辦案質量的檢查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延伸了調解網絡。為提高仲裁案件的調解率,構建和諧的拉動關系,我充分里用基層勞動保障所點多面廣的優勢,延伸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的辦案網絡至鄉鎮、縣直單位、園區企業。三年來,共在園區企業、鄉鎮、縣直單位建立調解機構403戶,通過網絡調解辦案246起,爭議案件調解率提高了21%,涉案金額300多萬元。幾年來,仲裁院共受理258起(不含基層調解案件),本人辦理127起,調解78起,涉案結案200多萬元。
三、清正廉潔、始終做一名合格黨員。
作為一名基層的黨員,我始終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生活上,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從不以權謀私,自覺抵制不良習氣,始終做到手腳干凈,清正廉潔。不該拿的堅決不拿,不能做的堅決不做。踏踏實實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工作上,率先垂范,身先士卒。平時努力專研業務,虛心向同事學習、向領導學習。
幾年來的工作也得到了領導、同事們的肯定。本人被評為單位先進工作者、20被單位考評為年度優秀。誠然,人無完人、金無足赤,我在勞動監察、仲裁崗位上取得些許成績是微不足道的,在實際工作中也存在工作經驗還不夠豐富、工作作風還不夠大膽等問題。這些問題還需在大家的幫助下解決。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十一
今年上半年,勞動監察、仲裁工作在局黨總支正確領導下,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社會保障工作會議精神,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為主線,圍繞大局、銳意進取、扎實工作,積極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圓滿完成了上半年工作目標任務,為促進平安、和諧作出了積極貢獻。現將上半年工作作如下匯報:
1、開展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行動。累計發放宣傳材料500余份,接受咨詢130余人次,辦結15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成功處理一起重大集體上訪欠薪事件,累計追討被拖欠工資360萬余元,最大限度地維護了農民工們的合法權益。
2、開展了“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對轄區內33所職業介紹機構、人力資源管理公司進行了排查、登記,對1家未申領職業介紹許可證的中介所下達了限期責令改正通知書;收繳非法中介廣告牌3塊,刮除張貼在門窗上的非法招工信息2處;發放“致廣大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300余份。有效遏制職業中介領域的違法活動,使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改善。
3、開展了“《勞動合同法》執行情況”專項檢查行動。累計檢查用人單位51戶,涉及勞動者1100余人,下達詢問通知書11份、責令改正決定書8份;督促用人單位補簽勞動合同126份,糾正無效勞動合同78份;修改公司規章制度40余條;補發勞動者工資3.7萬元,清退抵押金0.3萬元,補繳社會保險費6.5萬元。
4、開展了“勞動保障監察書面審查工作”。截止目前,共檢查用人單位285家,涉及職工人數5000余人,其中對7家用人單位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補簽勞動合同700余份,補發工資10萬余元,補繳社會保險費十萬余元。此項工作目前正在進行中。
5、開展了為期2個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對轄區內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城鄉結合部的小磚窯、小作坊、餐飲服務業等用工場所進行了檢查,共檢查企業57家,下達行政文書13份。
6、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和“網絡化”建設取得了新的進展。截止目前,“網格化”建設已實現全覆蓋,區級既二級網格軟、硬件設施已全部建設完成,70名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已全部到位。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系統數據庫正在逐步錄入,監察各項業務數據都在隨時更新。
上半年,勞動監察科共受理投訴案件83件,已辦結72件,在法定時間內結案率為100%;共下達了詢問通知書24份、責令改正通知書19份,下達行政處罰兩家、行政處理一家,處理職工集體上訪案件3起,處理突發案件1起,處理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交辦件5起。
一是針對我區勞動爭議逐年上升的趨勢,我們把加大《勞動合同法》的宣傳力度擺在各項工作的首位,積極向企業和職工進行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使用人單位和企業職工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覺依法辦事,使矛盾解決在企業。
二是立足調解優先,處理各類勞動爭議。針對集體性質勞動爭議多的特點,我們在處理勞動爭議過程中,著重突出“三個”結合:有關勞動爭議的法規宣傳與企業發展結合起來;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與職工合法權益結合起來;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與貫徹改革、發展、穩定的方針結合起來。在依照法律程序及時處理各類勞動爭議時,嚴格把好政策關,對符合勞動爭議受理范圍的案件,決不推諉,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對存在爭議的當事人提出調解方案,加大調解力度,努力促成雙方和解,使爭議在雙方平等的基礎上得到解決,使當事人之間的勞動關系趨于緩和。
上半年,勞動爭議仲裁院嚴格執行辦案規程,認真開展申訴接待,審查立案,調解仲裁工作。堅持貫徹“預防為主、調解為主、基層為主”的方針,及時把爭議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不斷強化服務意識,為企業和職工宣講勞動保障法規,提供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咨詢,對上訪群眾耐心接待,對其反映的各類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及時掌握爭議苗頭,提前介入,化解矛盾。同時,堅持“合法、公正、及時”的原則,積極穩妥地處理勞動爭議。上半年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134件,已結案129件,結案率96%,時效內結案率100%,對全區的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
為體現人性化服務,我們樹立了“細微之處見真情,服務之中樹形象”的理念。工作中全部實行掛牌上崗。并將科室的案件辦理流程、辦理條件、辦理程序、服務標準公開上墻,使來訪的群眾能夠一目了然,我們在接訪過程中實行“五個一”服務,把“真情、盡責、務實、高效”的服務理念貫穿到勞動保障監察、仲裁工作的方方面面,融入到每個崗位中去,從思想上做到“民找我辦事”向“我為民辦事”的轉變,力爭做到真情接待零距離,真心辦事零差錯,真誠服務零投訴。上半年,勞動監察、仲裁工作人員累計接待和處理群眾來電、來訪2400余次,根據不同情況,我們都堅持詳細登記,認真回復,耐心解答,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確保服務對象滿意率均為95%以上。針對上級機關交辦的信訪事項和12345市民服務熱線交辦件,我們都能做到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期辦結,并及時上報處理結果,結案率達到100%。
(一)勞動監察科的工作計劃。
1、加強執法監察力度,進一步促進我區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切實把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2、積極開展專項執法監察工作。根據全年勞動保障的重點工作適時開展專項執法監察,特別是要開展好勞動欠薪清償和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的專項執法檢查活動。
3、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在受理和查處投訴舉報案件中,及時為勞動者排憂解難,對涉及嚴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案件,做到及時立案,快速查處。同時,嚴格實行首問責任制,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4、扎實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工作,確保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試點的各項具體工作要求及時落實到位。
2、進一步加強勞動仲裁機構和企業調解網絡建設,促進勞動爭議處理工作健康發展。進一步完善勞動仲裁委三方機制,健全各企業仲裁調解委員會并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形成完整的勞動爭議仲裁網絡。
3、加強仲裁監督,提高仲裁員素質。要不斷完善自身監督,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勞動爭議案件仲裁處理評查和抽查工作,切實糾正在勞動爭議案件受理、審理和裁決等環節中存在的不嚴格依法辦案問題。加強仲裁員的業務學習和培訓,積極進行仲裁員業務交流,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
社會保障工作任重而道遠。下半年,我們將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努力提高創新意識、服務意識、大局意識,做到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難,我們相信在局領導的帶領下,通過我們工作人員的不懈努力,勞動監察、仲裁工作將躍上一個新的臺階。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十二
青島仲裁辦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李群書記關于“打造國際知名仲裁機構”的批示精神,充分發揮仲裁職能作用,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為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案件受理工作。
上半年共受理各類案件390起,同比增長72%;涉案標的額30.4億元,同比增長237%,爭議標的額24.6億元,同比增長233%;協助當事人辦理證據和財產保全28起。
(二)案件審理工作。
上半年審結案件379起,其中:調解和解結案282起,快速結案(30天內)260起,結案率97.9%,調解和解率72.8%;快結率67.1%。召開21次主任辦公會,審議案件130件次,無被法院撤銷仲裁裁決和不予執行案件。
在受理的390起案件中,仲裁中心推薦194起,涉案標的額10多億元;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調解糾紛10多件。積極開展仲裁“兩化”試點工作,各仲裁中心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仲裁案件174起,其中:市北中心調解交通事故糾紛案件121起,調成率100%。
聯合市商務局、市企業聯合會、市企業家協會等單位成功舉辦“助力一帶一路戰略--國際商事法則講座”;會同市中級法院、中德生態園管委共同舉辦入駐園區企業“知識產權創新與保護座談會”;與山東島城律師事務所在黃島區海洋經濟產業園聯合舉辦“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研討沙龍暨20xx年度法律大講堂開講儀式”;與省法學會保險法學研究會共同主辦20xx年度學術年會;舉辦由部分機關、企事業和駐青高校參加的“內控管理中的法律風險與防范”研討會,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應。
積極參加《行風在線》節目,組織3期網絡在線問政,答復滿意率均為100%;聯合青島經濟廣播電臺“法治青島”欄目,制作了16期由仲裁員參與錄制的仲裁專題宣傳節目;制作了“行風在線”專欄整點報時宣傳語、固定電話宣傳彩鈴;外網網站改版準備工作就緒,案件信息系統調試基本完成;編輯印制“親和仲裁宣傳冊”等,均起到了良好的宣傳推行效果。
協調市中級法院將仲裁保全由各基層法院不同庭室管轄提級至中院民三庭歸口管理;與市中級法院民三庭聯合推進中德生態園知識產權仲裁院和知識產權巡回法庭日常工作開展;會同市中級法院研究室、民一庭、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聯合申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研究課題。通過溝通與合作,理順了與人民法院的工作關系,加大了法院對仲裁工作的支持力度。
(五)隊伍建設工作。
加強班子建設,制定《20xx年黨組中心組學習意見》并抓好落實,上半年組織開展4次集中學習,組織實施黨組中心組成員理論學習考試;做好市委組織部對市直單位領導班子經常性考察工作;上半年組織召開10次黨政聯席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和班子決策議事規則;組織召開20xx年度黨組民主生活會并按規定上報會議各項情況。
制定并實施20xx年度干部教育培訓計劃,選派人員參加市委黨校、行政學院等各級各類培訓,通過網絡干部學院開展網上教育培訓;做好從嚴監督管理干部相關工作上報自查情況;做好處以上干部個人重大事項申報工作,對全體干部檔案進行規范化的管理;完成正處級非領導職位民主推薦工作;開設“周五法治講堂”,安排6名處長完成授課,提高黨員干部政策理論水平。
與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合作,開展仲裁員遴選培訓工作,170多名通過資格初審的擬聘仲裁員和70多名現聘仲裁員參加了為期三天的培訓,提高了仲裁員整體管理水平,擴大我會知名度;啟用了《仲裁員個案考評表》,每月對組庭情況進行兩次匯總分析,為仲裁員使用和管理提供依據。
(七)黨風廉政建設、黨建工作。
認真落實“兩個責任”,制定《青島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落實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實施方案》、《20xx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層層分解廉政責任,上半年沒有出現違反辦案工作紀律被當事人投訴、因工作不當致使矛盾激化,導致越級上訪等情況。
深入推進“三嚴三實”、“雙學雙講”專題教育活動;制定我辦創建省級精神文明單位意見;組織黨員領導干部上黨課3次,召開支委會6次,支部黨員大會2次,小組會6次;組織開展向市勞模學習座談會;深入開展扶貧濟困活動,對家庭困難、個人患病的職工進行了救助。
(九)政務工作和服務保障。
搞好對外協調工作,爭取政策和資金支持。完成了20xx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工作,起草《關于做好20xx年度科學考核工作意見》,分解目標,明確責任;每月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上報工作完成情況和重點工作計劃;編纂6期《青島仲裁工作簡報》,上報2期《督查專報》;積極推行金宏網上辦公,組織做好公文網上擬辦審批流轉傳閱,提高工作效率;完成上報第一輪2名第一書記工作總結考核,協助第二輪第一書記開展各項工作;配合完成市審計局“三公”經費及會議費專項審計工作;完成財務決算、三公經費決算公開工作;做好保密日常自查,無泄密事件發生;做好老干部工作,結合走訪慰問,通報工作情況,解釋工資政策,定期組織查體;起草《關于提高辦公辦案場所服務水平的意見》,對19樓辦案大廳進行亮化改造,9樓安裝同步音視頻設備,不斷改善仲裁辦案環境。
雖然上半年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市委提出的“打造青島國際知名仲裁機構”、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增強仲裁公信力”的目標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具體表現在:仲裁調解與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的大調解機制還未完全建立;在金融、知識產權等領域推行仲裁制度不夠深入;仲裁“兩化”案件受理范圍還不明確;對當前互聯網+仲裁的理念缺乏認識和了解,仲裁辦案信息系統和網絡建設還需加強;對新類型案件、特殊類型案件、復雜疑難案件缺乏深入細致的研究;庭審效率不高,存在超審限案件;裁決書中存在實體、程序、文字錯誤較多;服務保障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待提高等。
(一)按照《落實市委主要領導同志交辦事項的通知》要求,深入推進青島仲裁體制改革各項工作,細化打造國際知名仲裁機構各項措施,按時報送改革項目進展工作情況,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和處置相關工作。
(二)制定《青島仲裁辦關于貫徹落實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意見》,深入研究互聯網+仲裁理論與實務,抓住發展機遇,盡快出臺工作方案,建立青島仲裁共享信息數據庫,提升科學化、規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確保發展水平位列全國同行前列。
(三)落實全省仲裁工作座談會議精神,按照《關于開展仲裁法實施二十周年活動的方案》、《關于轉發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通知》要求做好向市領導請示匯報,與省法制辦法制監督協調處對接有關會議承辦事宜,做好會務組織保障;我會牽頭調研匯總全國各地法院對仲裁工作支持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省法制辦。
(四)按照《關于做好20xx年度科學發展綜合考核工作的意見》,將考核指標分解到各處,每月對業務職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確保11月底前完成各項業務職能目標;制定并組織實施《青島仲裁辦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學法考法述法工作方案》;做好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的年終考核。
(五)繼續開發優化升級辦案系統,在探索加入互聯網+仲裁模式基礎上,使調解案件入案件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充分利用現有多方通話的技術支持,做實庭前證據交換、仲裁員庭前閱卷,以減少開庭次數,提高辦案效率,減少超審限案件的發生,提高案件調解和解率、快速結案率和當事人滿意率。
(六)加強對仲裁中心的管理與業務指導,研究確定仲裁“兩化”案件的受案范圍,規范“兩化”案件的審理程序,嚴格仲裁中心的辦案經費管理,加強對仲裁中心的管理;籌備組織召開青島仲裁委五屆二次會議,通報上半年工作情況,確定擬增聘仲裁員人選,通過修改仲裁規則和調解規則。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十三
根據市人事局《關于做好20xx年度人事爭議仲裁統計和總結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我區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目前,我區人事爭議仲裁機構1個,仲裁員共有9名,其中專職3名,兼職6名。我區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成立以來,嚴格要求,秉公執法,積極開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一年來,我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受理人事爭議案件為0件,調解結案0件,裁決結案0件。全年無人事爭議方面的來信、來訪。
1.注意抓仲裁辦事機構工作人員隊伍的自身建設。
一年來,在認真抓好各項業務工作同時,我們還注意抓了人事仲裁辦事機構和人員隊伍尤其是兼職人員的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作風及廉政建設,確保了人事仲裁工作機構內部兩個文明建設的整體協調推進。一是堅持了政治理論學習和民主生活會制度。保持了每月一次的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時間,保證了組織生活會的按期開展。二是認真按照紀檢、監察部門的要求及人事仲裁工作紀律的有關規定,注意抓了人事仲裁辦事機構和有關人員的黨紀黨風教育和廉潔勤政建設。如及時組織仲裁工作人員學習黨紀黨風教育和廉潔勤政建設文件,觀看黨紀黨風教育和廉潔勤政建設錄相,學習人事仲裁工作紀律規定;要求仲裁工作人員廉潔自律、自覺遵守黨紀政紀和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堅持公道正派、依法辦案原則,做到了對仲裁工作人員的嚴格要求、嚴格監督和嚴格管理。
2.加大了人事爭議仲裁的宣傳和調研檢查力度。
目前,雖然我區建立了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配備了相應的專、兼職仲裁工作人員,但至今仍未受理和處理過人事爭議案件。針對上述情況,我們先后到轄區內相關單位開展仲裁調研工作。與此同時,為了增進人們對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糾正一些同志對人事爭議仲裁制度在認識上的偏差,我們還采取措施加強了對人事爭議仲裁的宣傳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年來,我區的人事爭議仲裁雖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如對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理論的研究未夠深入,人事爭議仲裁專職人員和兼職人員素質有待提高,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業務指導力度不夠,上述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在今后一個時期下大力氣加以解決。
針對存在的'主要問題,結合我區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的實際,20xx年我區人事爭議仲裁工作要點是:
1.重點抓好《人事爭議仲裁規定》和《勞動合同法》的培訓。
2.抓好重點調研課題的落實,使調研工作上新臺階。
3.進一步加強對人事爭議仲裁專職人員和兼職人員的培訓。
4.加強對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業務的指導。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十四
市勞動監察支隊:
我與經雙方協商調解,公司已經全額付清所拖欠的農民工工資,雙方就勞動爭議已達成調解協議。現本人向貴支隊提出撤訴申請,請貴支隊依法予以準許。
申請人:
20xx年1月20日。
【精選勞動仲裁申請書范文錦集十篇】。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十五
半年來,在局黨委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勞動仲裁與勞動監察工作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勞動保障工作政策和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穩步推進勞動監察向預防延伸,勞動仲裁向標準化建設、向規范化開展的工作方法,團結一心,苦干實干,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項工作任務,現總結如下:
(一)勞動監察工作扎實有效。20xx年上半年,勞動監察局對照市局工作目標并結合我區工作實際,扎實開展了各項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1、為引導區內各用工單位合法用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于20xx年3月1日至6月25日開展了20xx年度勞動保障年度書面審查工作。通過該項工作的開展,加強了對區內各用人單位、尤其是用工量大的各企業的監督力度。
2、按照省、市統一部署,開展了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根據省、市文件要求,我局聯合公安、工商、人力資源市場等部門,認真開展了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在3月15日的全省專項行動日,還專門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再次對轄區內人力資源市場進行核查、宣傳。完成了全區3個職業中介機構和10個用工量較大企業的檢查、審核工作。通過這次專項檢查行動,加強了對全區人力資源市場和各工業園區企業依法用工的監督管理。
3、開展了以勞動合同簽訂情況、農民工參保情況等為主要內容的“春暖行動”專項檢查。專項行動中,我局創新工作方法,整合勞動保障監察力量,組織協調各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深入用人單位開展專項檢查活動。此次行動共檢查用人單位30余戶,糾正了部份用人單位在用工方面的不當之處,也為企業負責人在依法用工方面上了一堂“普法課”。
4、完善了舉報投訴制度,及時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通過公布舉報投訴電話、設立舉報投訴箱、制定限期辦結制度等方式,對受理的舉報投訴案件做到了“及時調查處理、件件有回復”。上半年,我局共接到舉報投訴案件42件,立案42件,結案42件。為農民工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資等待遇224萬余元,切實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5、參與處理突發事件,做好“保穩定”工作。在上級領導的統一指揮下,參與了鑫旺金屬公司員工集體糾紛事件的調解工作,為事件的成功處置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二)勞動仲裁工作規范有序,步入正軌。在勞動仲裁院的基礎上,我局勞動仲裁工作由弱到強,并力爭創優;通過加強作風建設和完善各項制度,我局勞動仲裁工作也規范有序地發展。
1、加強了仲裁院的隊伍建設和仲裁文化建設。20xx年12月份,仲裁院通過公開招考,選拔錄用了2名具有本科學歷的法律專業畢業生從事專門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并且,采取以老帶新的有效途徑,讓新進的工作人員不斷充實業務知識和辦案經驗,也促進了老仲裁員知識結構的更新和完善,切實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員自身素質和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能力。為適應不斷涌現的新的勞資糾紛,仲裁院還針對典型案件實行全體仲裁員評議制,在評議中學習,不斷提高仲裁員業務水平。上半年,仲裁院共受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19件,立案19件,結案8件,參與市局受理的案件審理1件。
2、開展了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建設和“仲裁大練兵、素質大提高、作風大轉變”為主題的教育活動。活動的開展,強化了調解仲裁隊伍、會議制度、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建設工作,確立了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制度;形成了周會議制度,使仲裁調解工作開展“事前有計劃、事中有步驟、事后有總結”。
3、仲裁工作規范化、標準化。上半年,仲裁院制作了一批體現仲裁工作指導思想、工作主題的標語,并對照市局《xx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優質服務窗口建設標準(試行)》的要求,完善了各開庭注意事項,公開了工作人員信息等,爭創優質服務窗口。仲裁院嚴格按照《調解仲裁法》及其它關于仲裁工作規范化建設的文件要求開展仲裁工作,堅持依法辦案、依程序辦案,堅持“以程序的公正保證實體裁決的公正”。歷年以來經過仲裁院辦理的仲裁裁決案件,沒有出現被法院撤消的情況。
1、勞動監察工作中,法律關系的不明導致部份案件的處理于法無據。由于廣大民工的法律意識不強,而部份用工主體都是自然人,雙方關系在本質上屬于個人雇傭關系。因此,在處理此類案件的投訴時面臨于法無據的尷尬。
2、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尤其是確定勞動關系、工傷賠付實施辦法等方面的法律空白,導致仲裁業務中經常出現于法無據等情況。
1、繼續加強勞動政策及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通過宣傳,讓用工方負責人與勞動者了解勞動保障政策,增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意識。
2、進一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力度。完善舉報投訴“綠色通道”,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的作用,為廣大勞動者維權提供便利,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區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
3、按照《xx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優質服務窗口建設標準(試行)》的要求,積極做好仲裁院的軟、硬件建設,爭創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優質服務窗口。
4、加強與市局及其它兄弟縣市區仲裁院的學習交流,吸取他們的先進工作經驗和工作方法,切實推進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的規范化、正規化建設進程。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十六
今年,我院勞動爭議處理工作在市勞動爭議仲裁院及局領導的正確領導下,堅持“預防為主、調解為主、深入為主”的原則,結合我縣的具體實際情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有利地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今年度,我院共受理勞動爭議530件,已處理結案的518件,結案率為97.7%,有效預防和化解了企業和職工之間的糾紛,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協調,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樹立了良好的政策效益、政治效益和社會效益,現將上一年度工作總結如下:
1、堅持預防為主,注重輿論宣傳。深入貫徹“兩法一條例”的實施,多方配合、合力組織開展大型勞動普法宣傳活動。開展勞資培訓,與廣大企業和職工面對面,進行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強大的輿論宣傳,不僅使企業領導提高了認識,積極支持工作,廣大職工和普通市民也增強了法制觀念,增加了自我保護意識。
2、本著深入為主的態度,關注基層民生。仲裁辦公室每天來訪人員眾多,但仲裁員對每一位來訪群眾和前來咨詢的企業勞資人員進行熱心、細心、耐心的解答,截至目前,共接待來訪人員達幾千余人。不僅對來訪人員的問題進行解答,也對個別存在疑慮的問題進行請示和溝通,較好的為基層百姓解答了心中的疑惑,宣傳了相應的法律政策,使得帶有怨氣來訪的群眾滿意而歸,懷有疑問的企業通曉而走,雙方均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覺依法辦事,使更多的勞資矛盾解決在萌芽、消化在萌芽。
3、立足調解為主,保證仲裁公平。在依照法律程序及時處理各類勞動爭議時,嚴格把好政策關,對符合勞動爭議受理范圍的案件,絕不推諉扯皮。在查明事實、分辨是非的基礎上,針對雙方存在分歧較大的爭議進行前探調解,加大調解力度,努力促成雙方和解,盡可能將矛盾化解在開庭前,使爭議在平等的基礎上得到解決,使當事人之間的勞動關系趨于緩和。在已辦結的案件當中,調解及撤訴共計430件,調解結案率為83%。
4、堅持依法辦案,確保案件質量。公開辦案程序,杜絕暗箱操作。遵守辦案制度,確保公平公正。在案件處理中,弱化仲裁員的個人作用,強化案件集體研究、集體決定,以程序公正來保證案件處理結果的公正。對重大疑難案件、集體爭議需裁決的案件和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及時向上級仲裁院請示匯報,以便更準確、快捷的處理爭議。
5、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綜合素質。為努力提高辦案能力,我院經常組織仲裁員進行業務學習和交流,尤其是針對網絡上爭議比較大的案件進行理論分析及模擬判決。苦練內功,盡快適應當事人各種勞動爭議的需要。
的協調人員參加仲裁員培訓,提高其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充分發揮鄉鎮協調組織的調處作用,讓其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更好的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構建仲裁文書上網制度。一直以來,我仲裁委的仲裁文書除發給當事人之外,其他均保存在我委的卷宗檔案里,一般情況下第三人很難看到,就算是那些對外公開的仲裁文書,也是有所限制,如果第三人要想查詢,則需要持有有關單位的介紹信,而且只允許翻閱,抄錄,不允許外帶翻印和拍照,公眾不能及時對我委審理的案件結果和裁判文書質量進行跟蹤監督,仲裁的透明性、公開性大打折扣。實行仲裁裁決文書上網制度,有利于減少輿論壓力,提高公眾信服力;另外,實行仲裁裁決文書上網制度不僅在市內甚至在省內都是首創。對此,我院將實行仲裁文書上網制度,即在網上系統仲裁中開辟專門仲裁裁決文書一欄,上傳除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案件的裁決文書,以此加強公眾對仲裁工作的監督,提高仲裁公信力。
3、加強與xx縣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的業務溝通、聯動自xx縣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建立以來,它在協調企業與職工勞動爭議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使相當部分的勞動爭議案件在爭議發生之初即得到妥善的解決,今后我們將更加注重加強與勞動爭議爭議調解委員會的銜接和聯動,形成勞動爭議糾紛化解合力,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糾紛解決渠道。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十七
20xx年,新野縣仲裁院在縣人社局及市縣兩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20xx年勞動爭議仲裁中心工作,立足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大局,積極穩妥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有力地維護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現將20xx年勞動爭議仲裁工作作如下總結,并制定20xx年工作計劃:
20xx年共受理案件211件(其中集體案件3件,涉及勞動者61人),在規定期限內應結案件211件,實際結案211件,結案率為100%。其中,調解結案82件;裁決結案104件;經審查不符合受理條件,依法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的案件11件;申請人撤訴25件。為200余位勞動者挽回經濟損失400余萬元;接待來訪群眾600余人次。
20xx年度中心工作圍繞基層調解組織建設開展。按照20xx年初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全縣15個鄉鎮(街道)中,已有9個鄉鎮(街道)完成了基層調解組織建設,并已發揮職能,全年共受理調解勞動爭議案件16件。基層調解組織組建率已完成60%的既定目標。
(一)、嚴把立案受理關.在立案工作中,嚴格執行案件的管轄規定,充分尊重和保障當事人的訴權,做到了立、審分開,有效的避免了申訴人重復咨詢、重復申訴、仲裁人員重復接待的現象發生。
(二)、始終注重調解。無論在立案前、庭審前、還是在庭審中、庭審后、都始終把“調解”作為一條主線貫穿其中,千方百計加大調解力度,提高調解成功率,使“重調解、慎裁決”落到實處。
(三)、確保辦案質量,提高辦案效率。對于案情簡單,事實清楚的案件,采取簡易處理程序,爭取多辦案、辦好案;對于案情較復雜、涉及面廣的案件,采取合議庭合議處理方式。在此基礎上,重事實、講證據,嚴格按照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勞動爭議案件。
(一)按照省市人社部門要求,繼續推進鄉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20xx年已按照原定計劃完成了9個鄉鎮(街道)的基層調解組織建設,另有6個鄉鎮計劃在20xx年完成建設,在20xx年底做到基層調解組織在我縣鄉鎮全覆蓋。
(二)強化服務意識,著力構建人性化維權理念。一是熱情接待來訪群眾。熱情傾聽群眾合理訴求,耐心細致做好當事人的宣傳解釋工作,及時疏導關系、協調利益、理順情緒,有效化解當事人心中的積怨。二是優化程序。追求簡便、快捷、靈活的處理方法,為及時化解勞動爭議提供便利。三是開通維權綠色通道。針涉及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在查明事實的情況下,快立、快審、快裁,設立接待咨詢機構、公開辦公電話及辦案程序,做到有訪必接、有問必答、有理必訴、有訴必理,讓廣大人民群眾申訴有門,維權有路。
(三)切實加大勞動爭議預防力度。始終把勞動爭議仲裁庭作為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重要陣地,通過公開開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大力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勞動者依法維權意識和用人單位勞動管理水平,督促和指導用人單位加強民主管理,完善各項制度,促進企業勞動管理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為我縣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及經濟穩定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十八
5.負責全區勞動爭議處理案件的統計和分析工作,及時向上級提供相關信息。
6.負責對勞動合同的審核及鑒證工作;
7.承辦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授權或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建立首問首接服務制度;
2、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
3、立案審查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應當按照有利于勞動者的原則從寬掌握;
5、實行勞動爭議仲裁風險告知制度;
7、加大"陽光仲裁"力度。
1、加強管理,增強素質,大力提高勞動仲裁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加強勞動仲裁工作的管理,增強仲裁員的自身素質,是做好勞動仲裁工作的關鍵。我們在工作中一是加強學習。我們按照講政治、講正氣、講學習的要求來做好仲裁員的學習教育工作。
三是初步實行兼職仲裁員辦案制度,提高辦案數量,縮短辦案時間;四是進一步完善內部制度建設,加大政務公開力度,真正樹立為企業服務,為職工服務的思想。因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為具有"準司法"性質的執法機構,必須要以嚴謹、規范、完善的制度作為基礎,貫穿勞動爭議仲裁的始終,才能保證執法行為的合法、公正。我們首先完善各項內部工作制度,并落實到人,規范辦案程序,統一告知用語,強化證據質證程序,嚴格依法辦案。在仲裁活動中實行"陽光工程",制作了政務公開欄掛上墻,將各項辦案程序、收費標準、辦案紀律、開庭時間、開庭場所、仲裁庭組成人員,既方便群眾,又接受監督,進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十九
20xx年第一季度我市共處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378宗,涉及勞動者人數601人。其中仲裁機構立案處理214宗,當季審結案件165宗,仲裁結案率77.10%;仲裁調解共164件,當季調解結案159宗,仲裁調解結案率96.95%。全市共處理10人以上集體爭議案件5宗,涉及勞動者316人。經過認真審查,共有30宗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案件不屬于勞動人事爭議的受案范圍,已依法開具了不予受理通知書。
(一)開展我市非公有制企業、商會(協會)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示范工作。
司、廣東新亞光電纜有限公司、清遠市金屬協會作為勞動爭議預防示范單位,今后將以這三家企業(商會)為基礎,以點帶面續步推進。
(二)做好20xx年度仲裁案件統計和仲裁員業務培訓工作。
一是按省廳辦《關于做好20xx年調解仲裁統計工作的通知》(粵人社辦〔20xx〕40號)精神,已要求各地從今年第一季度開始按照新的統計方法統計錄入,并做好有關臺帳工作。
二是按省廳辦《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任職培訓大綱(試行)的通知》(粵人社辦〔20xx〕61號)精神,要求各地仲裁院做好20xx年當地擬聘仲裁員聘前培訓工作和當地仲裁員和已聘仲裁員不少于40學時的脫產業務培訓工作。
(一)繼續完善協調機制,仲裁部門經常與法院溝通協調工作,共同研究和解決在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并達成共識,有效地保障勞資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繼續推進各地勞動事務所調解組織和各類企業調解組織的建立,通過基層調解組織和企業內部做好勞資糾紛爭議預防和調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企業基層和萌芽狀態,減輕仲裁機構辦案壓力,促進和諧勞動關系。
(三)組織工作人員加強學習,不斷總結經驗。積極開展調研工作,及時解決仲裁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通過相互交流學習,舉辦研討班,探討研究調解仲裁工作中的深層次問題;做好典型案例的經驗推廣,不斷提高辦案質量。
(四)加大市本級仲裁庭創建星級仲裁庭工作力度。按照人社部、中央編辦和財政部《關于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建設意見》(人社部發[20xx]13號)文件精神,加快市本級仲裁庭創建星級仲裁庭工作,確保實現市本級仲裁庭星級達標。
仲裁院工作總結(精選20篇)篇二十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局黨委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濰坊和我市關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和信訪工作一系列法律法規政策,恪盡職守,以市委、市政府工作重點為出發點,以維護全市社會穩定和諧為落腳點,以為困難企業和職工排憂解難為重點,立足發展、穩定的大局,始終圍繞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及信訪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工作,積極穩妥處理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及職工來信來訪,大力建立健全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有力維護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事業有序發展,較好地完成了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將我院20xx年上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20xx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70起,其中確立勞動關系爭議21起、工傷待遇類爭議27起、勞動報酬類爭議2起,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類爭議13起、拖欠農民工工資類爭議1起、非因工死亡待遇類爭議5起,其他類爭議1起;結案57起,其中調解44起,裁決13起,調解率為77.2 %,共為勞動者挽回經濟損失422.52萬元,另有13起案件正在處理中。
今年上半年受理的案件以確立勞動關系類和工傷待遇類爭議案件居多,達到48起,解除勞動關系類爭議有增多趨勢。職工受傷引起的勞動爭議數量居高不下,一是反映出這類爭議案件涉及勞動者的基本人身權益,勞動者維權意識較強,迫切需要通過有效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對仲裁委的要求較高,需要不斷提高辦案質量;二是反映出還有不少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不夠強,參加社會保險意識不強,在勞動者工作中提供的勞動保護措施和安全教育培訓不夠,發生事故后不能勇于承擔責任,下一步需要努力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進一步規范企業用工行為。我院在處理各類案件時正確處理調解與裁決的關系,加大調解力度,從爭議的根本矛盾入手,有效化解矛盾,同時,對于確實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案件及時裁決,不斷提高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的效率。
今年上半年我院按照上級業務部門的要求,建立了調解仲裁建議制度等一批新制度,將之前建立的裁審銜接制度、仲裁員職責、案件合議審理制度、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制度等進一步修改完善,并制作新的看板,使制度上墻,充分發揮作用,切實將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納入規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軌道。今年我院全面使用新的仲裁文書,借此大力完善了仲裁辦案程序,將一些以前未啟用的程序逐步啟用,特別是大力改進了庭審程序,使仲裁庭審更加規范高效,使各項仲裁程序更加完善嚴謹,使仲裁服務更加全面周到。我院在今年有效進行了細化分工,明確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了檔案管理工作,制作新的檔案封面,由專人管理檔案,按照上級的指示和要求,規范條理地對案卷進行歸檔整理。完善了仲裁院的辦公職能,設置專人管理全院的接待、辦文、信息、上下協調等工作,使每位仲裁工作人員各司其職,提升了仲裁工作的效率。
在專業化上下功夫,新增工作人員全部參加了省人社廳舉辦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培訓班,提升了人員專業知識水平,加強了工作人員的業務知識學習,采取以老帶新的有效途徑,讓新進的工作人員不斷充實業務知識和辦案經驗,也促進了老仲裁員知識結構的更新和完善,切實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員自身素質和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能力。按照上級要求,我院也進行了仲裁員證的申領工作,讓仲裁員持有合法的任職證件,規范仲裁員的行為。
統一的庭徽,切實通過提高仲裁硬件建設水平加強仲裁機構規范化、標準化建設。
我院今年上半年在以往成立的215家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的基礎上,著重加強對成立的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基本情況的摸排工作,對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的變動情況進行調查修改,確保聯系暢通,并督促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切實承擔起應有的職責。
我院結合各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運作情況,采取雙向溝通的形式,對各企業兼職調解員進行了單項和多項培訓指導,構建起仲裁機構與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互聯、互通、互動的工作格局。以案舉法,針對部分企業的裁決、結合案例,引導和幫助其改進人力資源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問題,促進了企業用工行為的規范化,減少了因企業管理不規范,管理失誤引發的爭議。我院逐步探索實施在各鎮(街道)司法所或法律服務所建立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賦予司法所或法律服務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職能,利用司法所或法律服務所干部們的專業法律知識和充足的司法資源,提高基層調解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的水平。
我院上半年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在今年6月份舉辦一期全市基層調解組織調解員培訓班,首先,積極籌備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培訓班的相關事宜,整理企業的聯系方式,制定詳細計劃,擬定實施方案,篩選培訓材料,并深入舉辦過調解員培訓班的兄弟縣市仲裁院學習先進經驗,向濰坊市仲裁院的領導進行請教,積極做好培訓班的前期準備工作;其次,及時印發培訓班的報名通知,以信件的方式為全市200多家企事業單位發放了報名通知,并不斷電話聯系相關事宜,多次到企業宣傳并了解報名情況,到報名日期結束時有100多家企事業單位122人報名參加;再次,全力做好培訓班的前期準備工作,制定詳細的實施計劃,制作好培訓教程和學員通訊錄,聯系師資,確定場地,制定培訓班課程安排,全面做好準備;最后,按計劃有條不紊地舉行培訓班,處理好培訓中出現的突發問題,切實保證培訓班的質量和效果,全面提升我市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