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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一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劉__________與申請人勞動合同糾紛一案(合勞仲案字【20__】第某號),業經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在答辯與舉證期間,經申請人查證,20__年4月底劉__________已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20__年5月初劉__________與滁州_____________勞務有限公司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滁州_____________勞務有限公司將劉__________派遣至申請人處工作。無論申請人作為用人單位,還是作為用工單位,劉__________一直在安徽_____________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請人從未將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辦公地為高檔寫字樓,均為業務營銷人員,也無劉__________所述工作崗位)。申請人所在地與勞動合同履行地均為某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因此,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本案無管轄權,本案應當由某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請貴委予以審查,依法移送。
此致
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二
住所地:____工業園____路____號。
法定代表人:楊____。
職務:公司經理。
申請人因詹____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上海南匯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詹____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請人所在地,且申請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____訴申請人買賣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為申請人所在地,即____市____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本案的管轄地應該是申請人住所地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請貴院依法移送。
此致
____市人民法院。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三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總經理。
被異議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住江蘇省。
申請事項:
請求確認仲裁委員會對異議人與被異議人增資擴股合同爭議案沒有管轄權。
事實及理由:
根據異議人與被異議人雙方簽訂的《增資擴股協議》第十條10.1款約定:“任何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而產生的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加以解決。如協商未果,則任何一方有權在該等爭議發生后六十(60)天內,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依據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該約定確定了仲裁管轄的時間是在爭議發生后六十天內,排除了爭議發生六十日以后通過仲裁解決爭議的方式。
根據被異議人在其仲裁申請書“交易合同的履行及糾紛的產生”中陳述,“申請人自支付全部增資價款至今,被申請人未按照《增資擴股協議》2.1.4、4.2條款的約定完成xx科技的工商變更登記(協議約定在不晚于_________年12月31日完成),亦未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股東名冊或向申請人簽發出資證明書”。可見,被異議人認為的爭議發生的時間為20__________年12月31日。
綜上事實,按照協議約定,被異議人提起仲裁的`時間,應當在其認為糾紛發生后六十日內的20__________年3月1日之前,而被異議人提起仲裁的時間卻是在爭議發生后近兩年的20__________年12月22日,而仲裁機構在雙方發生爭議六十日后對本案無管轄權。為此,特提出以上管轄異議,請求確認仲裁委員會對異議人與被異議人增資擴股合同爭議案沒有管轄權。
此致
敬禮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四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______。
申請人因______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將本案移送至____市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____年9月6日收到貴院已受理________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的應訴通知書?,F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____市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首先,______有限公司向貴院起訴的依據是一份簽訂時間為20____年11月1日的所謂《合同書》,該合同書約定: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______有限公司向貴院提供的這份《合同書》,實際上是申請人于20____年6月17日交給______有限公司,用于《鋼材供應合同書》內部結算用的協議草案。該《合同書》不僅被______有限公司篡改了時間,而且并未經過買賣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實際上并未生效。
因此對于上述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的條款因合同未生效而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對于申請人與______有限公司的糾紛應當適用雙方于20____年11月18日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中爭端解決的條款。
其次,申請人與______有限公司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第8條約定: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上述約定可以看出,雙方只是約定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未對具體的管轄法院做出約定。
再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p>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規定:“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托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本案中,雙方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第3條約定:賣方負責辦理運輸,將貨物運抵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該條實際上確定了雙方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采用的是送貨方式,依據法律規定合同履行地應當是貨物送達地,也即申請人工程現場所在地,而非原告______有限公司所在地。因此,______人民法院對該案并無管轄權。
綜上,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____人民法院。請予準許。
此致
____市人民法院。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五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女,漢族,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解除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6個月經濟補償金10467.4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訴人補繳20__年1月至20__年10月社會保險費.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申請人經錄用進入廣州白云服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上班,工作內容主要為操作平車、特種車等。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__公司提出勞動合同由其關聯公司廣州用品有限公司(即被申請人)繼續履行,除用人單位名稱變更外,其余勞動合同內容包括勞動崗位、勞動報酬、勞動地點等一切照舊不變。勞動合同履行期間,被申請人曾數次侵犯申請人勞動權益,其中_____________年_____月,因被申請人扣克申請人底薪工資數千元,申請人等人提出強烈反對,被申請人因此補發申請人人民幣1000元草草解決此事。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簽訂期限為1年勞動合同。入廠至今,申請人勤勤懇懇、加班加點,奉獻青春,被申請人卻從未理會申請人今后的社會保障,逃避法律法規不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金,嚴重損害申請人勞動權益。_____________年_____月份以來,被申訴人單方面擅自變更工作地點,將主要生產設備從廣州市搬到往河源市,至今已基本搬遷完畢并要求申訴人跟隨前往,申訴人則多次要求被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但遭拒絕。為維持自身權益,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相應經濟的'補償金及補繳社會保險金,以上請求,請仲裁委支持。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六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人因原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駁回原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起訴。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月#日收到貴院受理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案應訴通知書,現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貴院應依法駁回原告起訴,理由如下:
在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中第十一條第一款明確約定:“雙方在合同執行中,應本著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合同中發生的糾紛,若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對方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庇纱丝梢?,雙方對糾紛的解決機關已達成仲裁協議,原告對發生的糾紛應當向西安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而向貴院提起訴訟違反雙方約定且與法相悖。仲裁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雖然雙方只約定了由對方的仲裁機構仲裁,但首先雙方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為仲裁,解決機構為仲裁委員會,而西安市只有一個西安仲裁委員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仲裁協議約定由某地的`仲裁機構仲裁且該地僅有一個仲裁機構的,該仲裁機構視為約定的仲裁機構。因此該仲裁協議對仲裁機構的約定是明確的。本案應由西安仲裁委員會受理,貴院依法不擁有對本案的管轄權。
綜上所述,雙方簽訂的仲裁協議是真實有效符合法律規定的,貴院應依法駁回原告起訴。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七
申請人:安徽xxxx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住滁州市定遠路x號。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總經理。
請求事項:將該案移送至滁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
事實與理由:
劉xx與申請人勞動合同糾紛一案(合勞仲案字【2012】第522號),業經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在答辯與舉證期間,經申請人查證,2009年4月底劉xx已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2009年5月初劉xx與滁州xxxx勞務有限公司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滁州xxxx勞務有限公司將劉xx派遣至申請人處工作。無論申請人作為用人單位,還是作為用工單位,劉xx一直在安徽xxxx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請人從未將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辦公地為高檔寫字樓,均為業務營銷人員,也無劉xx所述工作崗位)。申請人所在地與勞動合同履行地均為滁州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因此,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本案無管轄權,本案應當由滁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請貴委予以審查,依法移送。
此致
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安徽xxxx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相關知識。
單位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單位的注冊地或者是經常營業地。這就對實踐中用人單位注冊地和營業地不一致時的情況,作出了明確規定。
因此,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應先明確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根據實際情況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避免不必要的損失,使勞動爭議及時、有效地得以解決。
來源:http:///。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八
法定代表人xx,職務總經理。
請求事項:xx將該案移送至某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
事實與理由:xx。
劉xx與申請人勞動合同糾紛一案(合勞仲案字【20xx年】第某號),業經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在答辯與舉證期間,經申請人查證,20xx年4月底劉xx已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20xx年5月初劉xx與滁州xx勞務有限公司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滁州xx勞務有限公司將劉xx派遣至申請人處工作。無論申請人作為用人單位,還是作為用工單位,劉xx一直在安徽xx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請人從未將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辦公地為高檔寫字樓,均為業務營銷人員,也無劉xx所述工作崗位)。申請人所在地與勞動合同履行地均為某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因此,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本案無管轄權,本案應當由某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請貴委予以審查,依法移送。
此致
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
20xx年x月x日。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九
請求事項:
準予延期舉證。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_______________之間勞動合同糾紛一案,業經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在答辯與舉證期間,申請人發現本案勞動關系十分復雜涉及多方主體,有些事實和證據仍需調查核實。因時間倉促,申請人無法在舉證期限內完成舉證。為保障申請人的'仲裁權利,現依《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三十七條、《安徽省勞動爭議處理證據規則》第二十七條之規定,特請貴委準予延期(望延期日)舉證。
此致
______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十
申請人:羅xx,男,xxx年9月10日出生,住址:xx省xx縣城關鎮------,經常居住地:xx省xx市龍昆南-----小區a棟---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
申請人因xxxx印刷包裝科技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勞動糾紛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至xx省xx市瓊山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xxxx印刷包裝科技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勞動糾紛一案,因勞動合同的履行地(侵權行為地)在申請人所在地,申請人又是本案的被告,且本案業經xx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即仲裁行為已經明確了該案管轄權(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因此,xxxx印刷包裝科技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勞動糾紛一案的被告住所地、勞動合同履行地(侵權行為地)及勞動仲裁所在地均為申請人所在地,即xx省xx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奔暗诙藯l“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因勞動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侵權行為地)人民法院管轄,故本案的管轄地應該是申請人住所地xx省xx市瓊山區人民法院。請貴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x年三月三日。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十一
地址:**市吳中區橫涇街天鵝蕩路2880號,法定代表人:姚群成,該公司總經理。
異議請求:
事實與理由:
根據申請人與**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簽訂的《模具加工制作合同》第9條的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事后又未達成書面協議的可向甲方當地法院起訴?!边@應該屬于約定不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18條的規定“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綜上,申請人認為,**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與申請人之間約定管轄不明,仲裁協議,**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無權向貴委申請仲裁。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富寧成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特別授權代理人:
20xx年9月9日。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十二
申請人:李xx,男,白族,1976年2月15日生,云南省大理xxxxx職工,住大理市經濟開發區xx職工宿舍402室,身份證號碼532901xxxxxxx,聯系電話138872xxxx.
申請事項:請求確定由宜昌仲裁委員會仲裁,駁回原告的起訴。
事實與理由:
一、本案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第八條明確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p>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于月日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并對爭議的處理方式作了約定,符合法律規定,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條規定的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屬于仲裁的受案范圍,認定雙方當事人選定的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為仲裁,仲裁委員會對案件有管轄權。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6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即排除法院的訴訟管轄。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基于真實的意思表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并在合同中約定了第八條仲裁條款作為解決雙方爭議的方式,該仲裁條款對仲裁事項及仲裁機構均作了明確具體的約定,已經具備仲裁條款的構成要件,根據9月8日起施行的《仲裁法司法解釋》第十一條“合同約定解決爭議適用其他合同、文件中的有效仲裁條款的,發生合同爭議時,當事人應當按照該仲裁條款提請仲裁”,依法應當認定雙方訂立有仲裁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6條之規定,雙方訂立有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應該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處理,排除法院的訴訟管轄。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告知雙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雙方當事人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并對爭議的處理方式作了約定,符合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6條之規定,雙方訂立有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應該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處理。故請求貴院依法審查雙方的仲裁條款,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附:合同復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此呈。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xx。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十三
地址:**市吳中區橫涇街天鵝蕩路2880號,法定代表人:姚群成,該公司總經理。
異議請求:
申請人認為貴委對本仲裁案件沒有管轄權,請求貴委駁回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請。
事實與理由:
根據申請人與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簽訂的《模具加工制作合同》第9條的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事后又未達成書面協議的可向甲方當地法院起訴?!边@應該屬于約定不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18條的規定“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綜上,申請人認為,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與申請人之間約定管轄不明,仲裁協議,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無權向貴委申請仲裁。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富寧成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特別授權代理人:
20xx年9月9日。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十四
申請人:上海軒世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東空港工業園金聞路60號。
法定代表人:楊xx,該公司經理。
申請人因詹必躍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上海南匯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詹必躍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請人所在地,且申請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躍訴申請人買賣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為申請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匯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本案的管轄地應該是申請人住所地上海市南匯區人民法院。請貴院依法移送。
此致:
興義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上海軒世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xx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十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因原告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起的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
請求貴院依法駁回原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起訴。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在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中第十一條第一款明確約定:_________________“雙方在合同執行中,應本著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合同中發生的糾紛,若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對方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庇纱丝梢?,雙方對糾紛的解決機關已達成仲裁協議,原告對發生的糾紛應當向西安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而向貴院提起訴訟違反雙方約定且與法相悖。
仲裁法第二十六條規定:_________________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雖然雙方只約定了由對方的仲裁機構仲裁,但首先雙方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為仲裁,解決機構為仲裁委員會,而西安市只有一個西安仲裁委員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_________________仲裁協議約定由某地的仲裁機構仲裁且該地僅有一個仲裁機構的,該仲裁機構視為約定的仲裁機構。因此該仲裁協議對仲裁機構的約定是明確的。本案應由西安仲裁委員會受理,貴院依法不擁有對本案的管轄權。
綜上所述,雙方簽訂的'仲裁協議是真實有效符合法律規定的,貴院應依法駁回原告起訴。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十六
各年級、各班級:
一元復始,萬象更新,20xx年的新年鐘聲即將敲響,為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活躍校園文化氛圍,創建和諧校園,展示一初學子的風采,擬定于20xx年元旦前夕舉行元旦聯歡會。為保證全校師生度過一個祥和幸福的元旦晚會,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文明愛校、修身律己、勵志成才
20xx年12月31日下午三四節
各班級教室
以新穎的題材,健康的內容,經典的節目,集舞蹈、小品、獨唱、合唱等多種舞臺表演形式,融同學情、師生情、親情于一體,展示班級集體團結、校園尊師愛生的靚麗風采,迎接新年新氣象。
1、倡導節約,忌鋪張浪費;教室可做適當布置,辦板報、貼窗花等;在布置教室時,請注意用電、財物等方面的安全。
2、時間要求:5:10準時結束,5:30學校鎖樓門。
3、演出過程中注意安全,各班主任要從始至終參加本班晚會,年級要做好巡視檢查,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4、晚會結束后,班主任督促學生將教室打掃干凈,迅速離開學校,不在校門口逗留,按時回家。
5、任何班級都不得邀約校外人員參加晚會,不得竄年級,竄班參加晚會。
第一初級中學政教處
20xx年x月x日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十七
請求貴院依法將xx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雙方在《采購合同》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的條款中,明確約定:“有關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庇纱丝梢姡绨l生糾紛,只有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才有管轄權,即申請人這一方,而申請人注冊地為北京市朝陽區,故本案有管轄權的法院應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綜上所述,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請予準許。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十八
申請人: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省____市____鎮____路___號。
被申請人: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市____區____路___號___室。
法定代表人:____,董事長。
上海合林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被告”)、上海哲浦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第三人”)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一案,現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如下:
貴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應將案件移送____省____市人民法院管轄。
本案的案由為“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依照民訴法及司法解釋,本案應該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原則”,被告所在地____市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理解與適用》(20____年修訂版)第八部分規定了“與公司有關的糾紛”的25個案由。其中,《民事訴訟法》第26條及《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22條只對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及“股東名冊記載”、“請求變更公司登記”、“股東知情權”、“公司決議”、“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減資”、“公司增資”產生的糾紛規定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認為,除上述法律明確規定應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的糾紛之外,其他案由的公司案件應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1條“一般地域管轄”原則,即: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所以,本案被告所在地____市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____市人民法院有管轄權,請求貴院將案件移送給____省____市人民法院管轄,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有限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十九
申請人:xx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空港工業園金聞路60號。
法定代表人:xxxx,該公司經理。
申請人因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上海南匯區人民法院審理。
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請人所在地,且申請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訴申請人買賣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為申請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匯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本案的管轄地應該是申請人住所地上海市南匯區人民法院。請貴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
日期:xxxx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二十
電話:____。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離婚糾紛一案業經貴院立案審理。訴訟中,申請人曾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現申請人請求撤回該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申請,請求撤回管轄權異議申請書,請予以準許。
此致
____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二十一
北京市勞動局:
你局《關于勞動爭議案件管轄范圍的請示》(京勞仲文〔1995〕38號)收悉。經研究,并征得國務院法制局同意,現函復如下:
《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的企業與職工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的,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處理”,主要是為了方便職工向仲裁委員會申訴。你局請示中所述職工系北京市居民,其工資關系在上海市,爭議雙方當事人是在北京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根據方便職工的原則,對該類爭議的管轄問題,可以比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按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合同簽訂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的原則,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也可以由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有關仲裁條款中約定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發布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含勞動部)
發布日期:1995年04月26日
實施日期:1995年04月26日
(中央法規)
申請人中國xxxxxx浙江省分公司,住所地杭州市xxxx坊xxx棟xxx樓。
負責人:xxxx峰,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請求撤回對黃山市xxx區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xxxx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業由貴院依法進行審理。訴訟中,申請人曾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現申請人請求撤回該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有關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申請,請求撤回管轄權異議申請書,請予以準許。
此致
黃山市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中國xxxx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二十二
級別管轄權異議申請書以下文檔由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李宏偉律師傾情奉獻!李宏偉律師專業法律顧問,合同法專家為你服務,聯系電話:申請人:
申請人因訴申請人借貸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依法裁定將該案移至申請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一、本案的訴訟標的尚未達到我國關于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管轄的標準。
根據我國《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準》關于湖北省其他中級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訴訟標的額在500萬以上的案件,本案原告起訴的訴訟標的額尚未達到上述標準,故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立案管轄。
二、本案原告的起訴系基于兩個不同的借款協議發生的兩筆借貸糾紛,借貸的時間不同、金額不同、利息不同,還款期限不同,系兩個獨立的借貸合同法律關系和訴訟請求,依法應當作為兩個單獨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不應當在一個案件中合并受理。
三、貴院對本案的管轄,違反了我國民事訴訟級別管轄的規定,依法應當裁定移送至咸安區法院審理。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級別管轄異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規定“被告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受訴人民法院違反級別管轄規定,案件應當由上級人民法院或者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受訴人民法院應當審查,并在受理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請貴院依據上述規定依法書面裁定將本案移送至咸安區法院審理。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二十三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xxxx。
申請人因xxxx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將本案移送至xx市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07年9月6日收到貴院已受理xxxx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的應訴通知書。現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xx市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首先,xxxx有限公司向貴院起訴的依據是一份簽訂時間為2006年11月1日的所謂《合同書》,該合同書約定: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xxxx有限公司向貴院供給的這份《合同書》,實際上是申請人于2007年6月17日交給xxxx有限公司,用于《鋼材供應合同書》內部結算用的協議草案。該《合同書》不僅僅被xxxx有限公司篡改了時間,并且并未經過買賣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實際上并未生效。
所以對于上述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的條款因合同未生效而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對于申請人與xxxx有限公司的糾紛應當適用雙方于2006年11月18日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中爭端解決的條款。
其次,申請人與xxxx有限公司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第8條約定: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經過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上述約定能夠看出,雙方只是約定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未對具體的管轄法院做出約定。
再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p>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規定:“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托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
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p>
本案中,雙方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第3條約定:賣方負責辦理運輸,將貨物運抵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該條實際上確定了雙方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采用的是送貨方式,依據法律規定合同履行地應當是貨物送達地,也即申請人工程現場所在地,而非原告xxxx有限公司所在地。
所以,xxxx人民法院對該案并無管轄權。
綜上,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請予準許。
此致
xx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xx。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優質24篇)篇二十四
被申請人:××××(某外國公司)。
申請事項:在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紅酒買賣合同爭議案中,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現申請人特提出管轄權異議。
事實及理由:
被申請人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所依據的是兩份所謂《合同》(合同編號分別為:rs/s-001-20xx和rs/s-002-20xx)。但是,申請人在這兩份合同上既沒有簽名,也沒有蓋章。也就是說,被申請人向“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所依據的合同是不存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及“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均規定,仲裁委員會應當根據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在爭議發生之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受理案件。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書面協議。
本爭議中被申請人申請仲裁所依據的兩份《合同》上雖然有仲裁條款,但由于申請人并未在這兩份《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因此,載有仲裁條款的《合同》并不存在;除此之外,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也從未以其他書面方式單獨達成過請求仲裁的協議。
綜上,被申請人提起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是不存在的,“仲裁機構”受理被申請人的仲裁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仲裁機構”對本爭議沒有管轄權。
此致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代理人:北京廉峰律師事務所律師陸巖。
xxxx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