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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一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使學生有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訂本條例。
每個寢室推選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寢室的各項管理工作。
(一)行為準則。
2.管理辦公室排定寢室后,個人不準擅自調動,床鋪、桌柜等必須按指定編號使用;。
3.愛護公共財物,維護公共衛生,節約水電,不將飯菜帶入宿舍樓;。
4.保證安全,嚴禁在寢室內外私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毯等電熱器具,嚴禁使用蠟燭、焚燒廢紙。
5.不準在寢室和走廊內進行球類和棋牌類活動;。
7.男女生之間不能進入對方寢室,寢室不得留宿外來人員和非住宿生;。
8.周日晚12:00前必須按時返校。
10.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燈后不喧嘩,不做其他有礙他人就寢的事情。
(三)衛生要求。
1.每個寢室應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負責寢室內外環境衛生;。
(2)地面和桌面干凈、整潔,無雜物、無水漬;。
(3)箱柜整潔,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擺放均做到一條線;。
(4)門框、窗框無積灰、無臟印,門上氣窗玻璃明亮;。
(5)室內不亂拉繩索,不亂掛毛巾、衣物。
1.周一如不能按時返校,需持家長書面請假條;。
2.在校期間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說明去向,得到書面同意方可離校。
如有違反以上規則者,依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二
第一條為保護住宿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創立秩序良好、安全衛生、禮貌健康的學生住宿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學〔20xx〕5號)及《山東大學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成立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對學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指導,由學校分管領導任主任,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處、興隆山校區管理辦公室、齊魯醫學院學生處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第三條學校建立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同志―輔導員―班長、團支書―宿舍長組成的五級教育管理職責體系,負責住宿學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所轄住宿學生的行為進行檢查和整改,逐級落實崗位職責制。
第四條學校向住宿學生統一供給學習和生活的基本設施,并配備管理服務人員,做好公寓門衛值班、公共區域的日常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按照以學生為本的原則,為學生供給必要的、合理的個性化服務。
第五條學生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相關部門、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工作,切實加強對住宿學生的思想教育、素質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學生校內住宿的安排調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校內住宿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衛生堅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學校成立學生自律組織――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委員會,協助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完成公寓內住宿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工作。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成立本單位的學生公寓自律組織協助開展本單位公寓內住宿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條開展公寓文化建設,提升公寓文化品位,構成積極、健康、禮貌的公寓文化對學生成長、成才有著重要作用。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文化建設,以學生公寓為平臺開展相關系列學校文化活動,深入開展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過程育人活動,不斷提升學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條在山東大學理解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并在學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須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規定,同時有權利對學校的管理和服務進行監督,并提出批評及改善意見。
第二章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住宿學生以適當方式參與學生公寓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對公寓工作與學生權益相關事務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對學校給予的與宿舍有關的處理或者處分有異議的,或因學生公寓管理部門有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行為的,學生有向山東大學學生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
(三)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自覺遵守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規范,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創造和維護禮貌、整潔、優美、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樹立安全風險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保障自身合法權益,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三)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學生公寓安全管理事關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學生公寓安全狀況關系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關系到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住宿學生須嚴格遵守《山東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學習消防知識,增強防火意識,主動舉報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作為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主體,其相關負責人是本單位學生在宿舍內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職責人,須定期組織檢查本單位學生宿舍安全,查處違反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情景。
第十二條公寓內嚴禁違規用電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或存有破壞學生公寓智能控電設備的插座、熱得快、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及公寓管理部門認為其他有可能影響學生宿舍安全的電器;在公寓樓生活服務室(或公寓樓指定區域)嚴禁不按操作規程使用電吹風、洗衣機、微波爐、熨燙機等設施;不得在公寓內存放電動(瓶)車等大容量電池,更不能在宿舍內為電動(瓶)車等大容量電池充電;嚴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爐、卡式爐、蠟燭等能產生明火的物品;嚴禁在公寓內自炊、吸煙、燃燒紙張雜物。
第十三條嚴禁個人物品影響消防通道暢通。未出現火情火警時,嚴禁動用和損壞一切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發生火情時,學生應及時報警,并同時報告本樓值班室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槍械、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入公寓,嚴禁在公寓樓內從事非法活動。
第十五條為保證財產安全,學生須妥善保管貴重物品和現金,不得轉借、私配房間和消防窗鑰匙,不得私換門鎖。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交費后入住學生公寓,由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學生簽訂住宿公約或住宿承諾書。住宿房間和床位確定后,學生不得擅自調換,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學生須服從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統一管理,理解相關工作人員的巡視檢查。學生因專業調整、學籍變化、交流訪學等原因需進行住宿調整的,須持學校相關部門、轉出或轉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開具的證明(或經過線上申請)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進行統一調整(跨校區住宿調整的,原住宿校區床位必須要辦理退宿手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如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景對本單位的住宿學生進行房間內部調整的,須向學公寓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后才能進行調整;同時將調整后的學生住宿情景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七條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臉”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記制度,有理解公寓管理人員檢查詢問的義務。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公寓樓,如遇特殊情景,來訪者須持有效證件登記,由被訪者當面確認后方可進入公寓,且須在當日21:00前離開。
第十八條住宿學生要堅持良好的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預防傳染病發生。房間空氣應暢通,物品擺放有序,地面干凈,個人床鋪潔凈,桌面整潔。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自律組織配合學校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公布檢查結果。
第十九條學生在公寓樓內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及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參與進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不得留宿異性;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二十條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公寓作息時間制度。因特殊原因晚歸者須出示學生有效證件并登記后方可進入公寓;不歸者須向所在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請假。
第二十一條住宿學生離開房間時應關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電源,關好門窗,鎖好房門。
第二十二條畢業生應按照學校相關規定按時離校、禮貌離校。
第五章公共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住宿學生須愛護公共設施,節儉水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二十四條住宿學生不得丟失、破壞學校統一配備的公共設備。損壞公共設備要及時報修,丟失或破壞的由當事人賠償。
第二十五條學生公寓內的電路、燈具、插座、風扇、洗衣機、淋浴器、開水器、空調等設備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人員負責,學生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條住宿學生因疾病、結婚、實習等原因需要辦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請,本科生須家長知情同意,研究生須家長或配偶知情同意,經指導教師、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二十七條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紀,加強個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因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相關職責由學生本人承擔。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八條學校將學生在公寓內的表現納入綜合評價并將之作為學生參與各類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學校對在學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二十九條對于違反以下有關規定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一)未經同意夜不歸宿或經常晚歸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七)在宿舍樓內違規飼養動物,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八)在宿舍樓內吸煙,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
(九)其他違反學校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三十條學校將學生公寓內的衛生、安全、學生行為禮貌狀況、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輔導員進宿舍走訪次數、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參與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設活動等方面的工作情景納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工作評價和輔導員年終考評之中;對因疏于學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追究職責。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山東大學非全日制學生、來訪學生及其他需要在學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青島校區和威海校區學生公寓管理可根據本校區實際情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由山東大學學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東大學學生住宿管理規定》(山大學字〔20xx〕16號)同時廢止。
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三
寢室是學生休息的重要場所,創造安全、清潔、衛生、文明的寢室環境,既有利于陶冶學生的高尚情操,又能充分反映學生的集體主義觀點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層次,為促進人人參予,人人明確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1.自己的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必須自己管理好,多余的零用錢必須存入銀行,衣服、挎包等不要掛在窗口附近。
2.寢室無人時必須加鎖,晚上就寢后必須閂好門睡覺。
3.不得在寢室內用電、用火取暖或燒飯等,無電時若點蠟燭照明或點蚊香時必須遠離易燃品。(熄燈時間后不準點蠟燭)。
4.發現其他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報告給管理員或學校行政機構。
1.每個寢室必須建立堅持每天輪流的值日制度。
2.每個同學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不亂丟雜物,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倒污水,值日時不亂倒垃圾等。
3.勤搞個人衛生,勤換臟衣服,睡前勤洗腳,利用晴天勤曬棉被。
4.勤監督,幫助習慣不好的同學共同搞好寢室衛生。
1.按時就寢、起床,就寢時做到靜、齊、快。
2.不得就寢后再起床看小說、打撲克或其他違紀活動。
3.不得在寢室內抽煙、喝酒,利用撲克進行賭博活動,不看淫穢書刊。
4.不得偷盜他人物品。
5.不得隨意進入他人寢室玩耍,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寢室玩耍,女生不要進入男生寢室玩耍(包括周末在內)。
6.不得把非本寢室人員和校外人員帶入寢室內玩耍或留宿。
7.上課和早晚自修時間不得單獨一人回到寢室。
8.必須服從管理員或值周教師的監督指導,必須配合值日學生的檢查。
9.寢室長全面領導、指導寢室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解決或及時報告給班主任、學校行政機構。
1.人人必須愛護電燈、電話、水龍頭、門、床等公用設施。
2.人人必須做到節約用水,隨手關閉水龍頭。
3.遇特殊事件,如發現有人得急病,有人打架,有人行竊,有人故意破壞公物或制造不安全因素等應迅速報告給管理員或學校行政機構。
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四
第一條:為加強學生住宿管理,優化學校育人環境,維護學生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體現良好的道德精神風貌。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在我校三牌樓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內住宿的所有學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計劃統招的全日制學生和在我校短期進修培訓、訪學交流等其他學員和我校來華留學生。
第四條: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學生宿舍的總體規劃和床位測算;負責學生宿舍的整體調整分配,推進學生宿舍管理規范化、科學化;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統籌管理;負責三牌樓校區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管理物業的招標和監管、指導宿舍物業履行對學生宿舍的檢查、保潔、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務的職能,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關職能部門和學院通報需要其處理的相關情形。相關具體事務由學生工作處下設的學生宿舍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學管辦”)處理執行。
第五條:學校教務處、招生就業處、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國際合作交流處負責供給年度招生、畢業、學籍變動等涉及學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為學生宿舍分配和調整的依據。
第六條:學校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學院負責住宿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指導和督促住宿學生遵守校紀校規,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和安全防范意識。各學院根據學校學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學生宿舍的各項具體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負責確認研究生住宿許可條件。
第七條:學校保衛處負責學生宿舍區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關案件的查辦;負責學生宿舍樓宇安防設施的維護和更換;負責督導物業管理部門做好學生宿舍防火防盜的宣傳和管理工作。
第八條:學校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處負責學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調配和學生宿舍家具購買配備、空調維修等工作。
第九條:學校財務處負責確定學生住宿收費標準,并按照“學管辦”供給的學生住宿信息按收費標準收取學生住宿費。
第十條:學校基建處負責新學生宿舍的規劃和建設。學校后勤管理處負責現有學生宿舍的修繕、綠化與景觀工程、水電氣設施維保、道路維修、生活服務類設施設備建設與維保以及裝修改造的具體落實等。
第十一條:學校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負責學生宿舍的有線網絡和無線網絡的建設和維護、一卡通業務、網絡故障維修等工作。
第十二條:海外教育學院負責參照本規定制訂留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并協調留學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導宿舍物業進行留學生宿舍管理。
第十三條:入住須知。
(一)入住學生需遵守《南京郵電大學學生手冊》及《南京郵電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的各項規定。
(二)已辦理好開學報到手續,具有本校學籍的全日制學生,按規定繳納住宿費,即獲得本校學生宿舍的住宿資格。
(三)學生必須按學院指定的房間和床位就宿,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換門鎖。確需調整者,應填寫《學生調整宿舍申請表》經學院審核同意后,報學管辦備案,學管辦及時更改學生住宿名冊。
(四)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未經學生工作處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學生宿舍或在學生宿舍區范圍內從事其他活動。學校因工作需要對宿舍及床位進行調整,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的調整工作,及時自覺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絕調整。
(五)延期畢業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條: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種原因不能入住學生宿舍的學生請按有關規定辦理校外住宿手續(含在校內學生宿舍區外住宿)。對未辦校外住宿登記手續擅自在外住宿的學生,學院將給予批評教育,并按《南京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退宿須知。
(一)入住學生因各種原因退宿,應在學管辦批準后辦理退宿手續。
(二)畢業生離校時須按規定辦理退宿手續。
(三)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退學、開除學籍、休學的學生持學校決定或通知辦理退宿手續。
(四)學生出現上述情景,應在三天內到學管辦辦理退宿手續,無正當理由過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退宿,學生應在退宿手續完成后三日內將所有個人物品搬離宿舍。對遺留的個人物品,學校不負責保存。
(五)學生退宿時應保證使用的住宿設備完好,如有缺損,應照價賠償。
(六)學生休學期間,應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條:假期留校須知。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宿舍實行封樓管理,學生應離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學生,應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請表》,經所在學院審核批準后,交學管辦備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學生應服從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以學院為單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單獨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學生憑學生證和假期住宿證刷卡進入宿舍。
第十七條:住讀學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家住本市的學生,除節假日外,未經請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學生,一律不得外宿,節假日如需外宿,亦須請假;
(三)外出者,至遲必須在23:30前返校;如逾時回到,須在苑區值班室登記,申明原因備查。
第十八條:校外住宿。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本事的學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確系解決學習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難,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須按規定申請退宿并辦理有關手續。
2、能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辦理程序。
1、申請在校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學校提出申請下一學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辦理完相關手續。逾期將不再受理學生申請和辦理退宿手續。
2、學生提出申請,由各學院輔導員對學生申請進行初審。初審經過的學生填寫《南京郵電大學校外住宿申請表》并經家長簽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辦理流程由各學院自行確定)。
3、經學生所在學院核實情景并簽署意見后,學生方可到校外辦理租房事宜。
4、辦妥租房事宜后,將《南京郵電大學申請校外住宿審批表》原件、租房協議書復印件交學管辦留存備案。
5、申請表一式三份,學院、學管辦、學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學生校外住宿地點發生變更后應及時報學院和學管辦登記備案。
7、申請表審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應重新申請。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加強防范意識,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學生按照有關部門租房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學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學生應按時參加學校的教學、教育等各項活動。
5、校外住宿學生應定期向輔導員匯報溝通,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
6、對未經批準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將嚴格按校紀校規處理。
7、對已退宿的床位,學校有權予以處理。
8、凡經批準在校外住宿者,學校原則上不再為其供給住宿場所,確因特殊情景需再回校住宿者,應在學校有條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和學管辦批準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十九條:作息制度。
宿舍內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和禮貌優雅的儀表。全體住宿學生都必須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員、服務人員的勞動,愛護公物,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學生宿舍6:00開門,23:30關門。學生宿舍關門后晚歸者,應持有效證件登記并說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員許可后方可進入宿舍。嚴禁未經請假批準夜不歸宿,違反者依照《南京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安全保衛制度。
(一)學生宿舍每一天24小時有專職人員值班,為了學生的安全,學生應按規定在值班室進行各種登記,并配合值班員的詢問。宿舍樓實行查房制,管理員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要求查驗學生證件時,學生應積極配合。
(二)學生進出本棟宿舍時應持本人的學校卡,經門禁系統確認允許經過后方可進出,不得尾隨他人進出,不得將本人學校卡借與他人或借他人的學校卡進出。無卡闖關者送保衛處處理,卡遺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輔導員開具的住宿證明并作登記。如因故需借用本寢室鑰匙必須憑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
(三)學生宿舍實行會客制度。會客時間段為8:00-21:00,學生應在一樓公共區域會客。學生直系親屬如需進入寢室內探訪學生,在被訪學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員同意的前提下,來訪者應出示并交驗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并經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進入學生寢室內探訪;探訪時間段為8:30~12︰00,14︰00~17︰00,探訪時長不得超過0.5小時,原則上異性親屬不得入室探訪。來訪者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
(四)全體住宿同學應共同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物品,主要是貴重物品及現金。宿舍人員全部外出或離校時應關好門窗,關掉電源和水電開關。發現形跡可疑者,應及時報告值班員;發現盜案,應保護好現場,并報告保衛處。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貴重物品。攜帶大件物品出門時,應持本人有效證件并進行登記。
(五)學習消防知識,愛護消防設備,遵守消防規定。嚴禁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炒菜、煲湯、做飯;嚴禁一切在學生宿舍點蠟燭、點煤油燈、焚燒紙張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為。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鎮定疏散。
第二十一條:宿舍水電。
(一)嚴禁將違章電器帶入宿舍和使用。學生宿舍違章電器是指在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明確禁止使用的電器,電水壺、電飯煲、電熱杯、電磁爐、微波爐、熱得快、蒸煮器、電爐、電熨斗、電炒鍋、電暖器、電熱毯、電曖寶、電吹風、電卷發器、電暖鞋器、帶電加熱功能的飲水機、電冰箱等不論功率大小,均屬于學生宿舍嚴禁使用的違章電器;凡是無3c認證,不貼合質量規范的電器產品,不論其功率大小也屬于違章電器。嚴禁在學生宿舍給各類電動車電池充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網線;嚴禁將臺燈、筆記本電腦直接放在床鋪上使用;嚴禁無人值守時充電。違反以上安全規定者,除暫扣違章器具外,依照《南京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二)節儉用水,隨手關好水龍頭,出現漏水或設施損壞現象,及時報修。
(三)在供給公共電熱開水器的樓棟,住宿學生應節儉使用開水,勿浪費水電資源。
(一)學生宿舍內設備、設施如需維修,學生在宿舍管理員處填寫報修單,屬于物業維修的,由物業維修部門每一天安排人員負責及時修復;不屬于物業直接維修的,由物業幫忙聯系維修。宿舍樓內走道、門廳等公共場所的設備、設施,由物業負責專人聯系報修。
(二)學生在使用宿舍內供給的`公用設施時應愛護公物,按章布置、裝飾。
(三)宿舍內的家具等設備按規定配給,編號使用,職責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為損壞,不得挪用別處家具。
(四)不得將宿舍鑰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調換門鎖或另加掛鎖。
(五)宿舍設備如有損壞,應及時報修;如屬于自然損壞,免費修理;如屬于人為損壞,按價收取維修費用和材料費。
第二十三條:宿舍禮貌衛生管理規定。
(一)愛護宿舍區的花草樹木,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綠化,不得踐踏、挖掘、刻劃、攀折花草樹木或在樹枝上晾曬物品。禁止攀爬門窗、頂樓、欄桿等危險行為。
(二)宿舍樓內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由專職清潔員負責打掃,每一天清掃2次。學生應將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內,不得在走廊、樓道堆放垃圾。
(三)學生按照要求,搞好寢室內衛生。堅持每日清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住宿學生必須堅持每一天做好宿舍內部個人衛生,堅持床鋪、桌面及書架等處的整齊潔凈。值日生應當每一天清掃客廳、衛生間、洗漱間、浴室、陽臺的地面,清潔水池、門窗、蹲坑及墻面等公用部位,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四)遵守宿舍公德,堅持樓道暢通、整潔。禁止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污水、污損墻面、高空拋物、或在走廊、樓道堆放雜物。禁止在家具、門窗、墻壁上亂涂寫、亂刻劃、亂張貼。一經發現,當事人必須承擔恢復原樣的費用。禁止將家具任意挪位。
(五)為避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應堅持宿舍安靜。嚴禁在樓道內進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貝音響、大聲喧嘩或高聲唱歌等喧鬧行為。
(六)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違者將對所飼養或種植的動植物予以清出宿舍處理。
(七)未經學校允許,嚴禁在宿舍區集會、游行或從事宗教活動。
(八)為維護宿舍區內的秩序與安全,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不允許任何個人、單位、團體在宿舍區內從事經營性活動、收費服務活動或者中介代理活動。
(九)嚴禁在宿舍區內隨意張貼廣告。在宿舍區內信息欄張貼海報,應經學管辦批準。
(十)未經允許,不得在宿舍區內停放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等各種電池驅動的車輛;嚴禁將自購的家具及磚石、木板等雜物帶入宿舍。未經許可,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學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嚴禁在宿舍內吸煙、亂扔煙蒂。
(十二)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麻將、賭博或觀看、傳播非法的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絡信息。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四條:為了更好地培養學生良好的禮貌生活習慣,樹立完美的精神風貌,建立學生宿舍個人積分評估制度,作為學生宿舍表現的獎懲依據,每學年進行一次“示范宿舍”、“禮貌宿舍”、“百佳小寢”、“宿舍禮貌標兵”評審獎勵,評選出“示范宿舍”、“禮貌宿舍”的宿舍長可參評優秀學生干部。
第二十五條:參照《南京郵電大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評辦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給予通報表揚,頒發榮譽證書并酌情給予物質獎勵。有異常貢獻者將上報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獎勵。
(一)預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發生表現突出的;
(二)檢舉、揭發違法犯罪人員,保護國家、團體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有功的;
(三)疏導、調解民間糾紛,防止矛盾糾紛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發生的;
(四)對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提出提議,被采納后社會效果顯著的;
(五)其他為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參照《南京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在學生宿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其中受到警告處分(含警告處分)以上的學生不得參評“宿舍禮貌標兵”等個人獎項,所在宿舍不得參評“示范宿舍”、“禮貌宿舍”、“百佳小寢”。
(一)經商,違章派發或粘貼傳單、廣告;
(二)故意損壞公物;
(四)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
(五)盜竊他人財物,敲詐勒索錢財等違紀違法行為;
(六)高空拋物等危險行為;
(七)酗酒;
(八)阻礙工作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侮辱、辱罵工作人員;
(九)賭博;
(十)觀看、傳播非法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絡信息,傳播迷信思想及偽科學。
(十一)打架斗毆,尋釁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誣陷他人;
(十二)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和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五
為了規范學生的日常行為,保持學生寢室安全、整潔、衛生,營造和諧的生活環境,老鼠窩特制訂本制度。
一、聽從住寢教師和生活老師的管理,遵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二、寢室長協助住寢教師管理寢室,按時就寢,落實衛生制度,對學生做出勸說,口頭警告或交給老師處理。
三、各寢室學生不準互換寢室,如需調換,需經老師批準。
四、男生不準進女生寢室,女生不準進男生寢室,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需經老師批準。
五、嚴禁亂竄寢室,如有事需經老師或寢室長批準。
六、中午、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寢室,就寢后不允許私自離開寢室。
七、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寢室,若有特殊情況,需報告生活老師方可進入。
八、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臟水。
九、不私自拿別人的物品,室內不準存放貴重物品和現金,不準自帶火種,私自接電,點蠟燭看書等。
十、嚴禁在寢室內吸煙、喝酒、打牌、下棋、打鬧、攀爬樓梯護欄、時刻注意安全。
十一、按時就寢,做到就寢時不隨便說話、不吃東西、不看書、玩手機等,確保休息時間和質量。
十二、起床后,認真整理內務、床單平展、直,被子疊放要四棱上線成豆腐塊。床上不亂放衣物,床下、地面要干凈;物品擺放到指定位置,把鞋放在鞋架上。
十三、遇到突發事件或突發疾病,及時報告住寢老師和生活老師。本制度從20xx年11月17日執行。學校根據以上條例,對表現不好的寢室和個人通報批評;對文明寢室和表現好的個人進行表揚。
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六
一、住宿生入住前應簽定《住宿承諾書》,做到講禮貌、講禮貌,爭創優秀宿舍,爭當先進個人,自覺服從生活指導教師和宿舍自管會的管理,不得影響學生宿舍正常管理秩序。
二、學生進校后必須按規定辦理住宿手續,到統一劃分的樓層房號住宿。未經生活指導教師許可,不得擅自調換或占用房間。如遇宿舍調整,學生必須按學院規定按時間調房或搬遷。
三、學生必須遵守學院的作息時間,按時起床、熄燈、就寢,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打鬧、高聲播放音響設備等。晚上無特殊原因不得晚歸。夜間晚歸的學生,應持身份證或學生證在宿舍值班室登記,經生活指導教師批準后,方可進入宿舍。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進入宿舍。嚴禁住宿生夜不歸宿。
四、學生必須遵守公共道德,愛護公物。不得損壞或私自拆裝宿舍各種設施設備,凡是人為損壞公用設施者,必須照價賠償,視情節輕重給予1-2倍罰款。學生要愛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消防設施或擅自使用消防用水,損壞消防設施者學院將報請上級主管部門追究其法律職責。
五、嚴禁在學生宿舍區域吸煙、酗酒、賭博、斗毆、吸毒等。在學生宿舍區域,不得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動,在宿舍使用體育器械嚴重影響他人休息者,將對該體育器械予以沒收。學生不得在宿舍進行封建迷信活動。嚴禁觀看、傳播觀看淫穢書刊和聲像制品。
六、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等危險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及器具進入宿舍。
七、學生必須注意用電安全,學生宿舍內禁止私拉電線或私自使用電熱器、電爐、電熨斗、電飯煲、熱得快等電熱器具。凡因學生不遵守相關用制度引起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由職責人承擔所有職責并負責賠償學院或第三方的所有損失。
八、學生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大筆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保管好自我宿舍的鑰匙,不得借與他人,一旦丟失應立即向宿舍長或生活指導教師報告。
九、市內學生周末原則上不得在學院留宿,寒暑假所有學生必須準時離校。特殊原因節假日確需留校住宿者,應向系部領導提出申請,宿舍生活指導教師簽字同意后才能留宿,留宿期間嚴格遵守宿舍管理規定。
十、學生宿舍不準留宿客人,更不準留宿異性或男女生同宿。特殊情景需留宿客人,必須報請宿舍生活指導教師同意。未經許可,任何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宿舍。確有必要到異性宿舍會客者,必須征得宿舍生活指導教師同意并到值班室登記。
十一、物業管理公司相關人員進入宿舍進行維修、衛生等工作,應經宿舍生活指導教師允許,并做好進舍離舍的時間、事項等相關登記,不得做一切有損學生利益的事情。
十二、嚴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販進入學生宿舍,如有發現應立即向學生宿舍值班室舉報。走讀生原則上不能進入學生宿舍。
十三、學生必須愛護環境衛生,宿舍內嚴禁飼養寵物;嚴禁在墻壁上亂貼、亂寫、亂畫;嚴禁向走廊、窗外潑水、丟雜物;垃圾和廢物實行袋裝化處理后倒到指定的地點;禁止攜帶一次性飯盒進入宿舍樓及在宿舍內用餐。
十四、講究個人和公共衛生,按要求做好宿舍衛生和內務整理,每一天輪流打掃宿舍,個人用品應放置整齊,隨時堅持宿舍的整潔與美觀。
十五、堅持宿舍用水衛生,按要求節儉使用純凈水,不得用純凈水洗各種杯具,時刻堅持飲水機及其周邊環境干凈無污染。
十六、學生休學、退學、畢業時,應在接到離校通知后二日以內內辦理退宿手續,將私人物品搬出宿舍,否則不予簽發學生離校清單。
十七、以上制度適用于全體住宿學生,凡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者,根據我院《學生違紀處分實施辦法》以及相關學生管理規定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職責。
十八、本規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七
為了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須堅持衛生清潔,預防各種疾病的發生。
二、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盜、防電,愛護燈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竊、火災等事故發生,要及時報告學校處理。
三、遵紀守法,禁止在宿舍內玩撲克、下棋等活動,如有發現,嚴肅處理。
四、注意節儉用水、用電,按時熄燈。
五、不準私拉亂接用電線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種用電器具(如電爐、電烙鐵、電熱器、音響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時要注意安全,人離開宿舍時,必須把電燈關停。
七、學校宿舍實行每一天查鋪制度,各學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對無故不按時作息的人員,宿舍管理員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學校有關部門并進行登記,過后要查明原委。
八、不準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請,經班主任和學校領導批準。
九、不準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員住宿,遇有特殊情景要報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員。
十、上課時間,未辦理有關手續,一律不得逗留宿舍。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嚴禁攀登窗臺,不準把頭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八
為了加強和規范員工宿舍的管理,根據宿舍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員工宿舍內大部分設施屬公司所有,愛護宿舍內一切公物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損壞須照價賠償,未經公司行政部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把東西搬離宿舍。
2、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室內整潔干凈,進入室內要穿拖鞋,不準往窗外丟雜物,衛生間要經常沖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員必須是本公司在職員工,離職員工和外來人員拒絕入住,未經行政部允許擅自帶人入住,當事人樂捐100元。
4、嚴禁在宿舍內賭博,嫖娼、酗酒、偷竊及有傷風化的其它行為。
5、注意節約水電,出門或離開宿舍務必關門、關水、關電,以免影響他人生活起居和財產安全,避免浪費水電。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不準私自接拉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不受損失。
6、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吵鬧、大聲播放收(錄)音機、手機彩鈴和電視,所有娛樂活動應文明、小聲,以不影響他人休息為前提。
7、房間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衛生清掃,輪流值日。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8、嚴禁在宿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毆事件的發生。
9、員工宿舍的水管、電燈壞了,必須及時報告行政部管理人員請人維修,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員工負責。
10、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被褥員工自行準備,員工必須按公司分配規定使用各自的床及用品等,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員工個人財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11、員工退出宿舍時,必須到行政部辦理退出手續,由行政部管理人員清點宿舍物品,遺失、損壞則按價賠償。
12、行政部管理人員有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對于違反本制度的員工,應主動進行勸止、批評、教育,對于不聽勸阻的員工,或明知故犯的行為有權視其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分的初步意見,其中罰款樂捐處理的幅度為10—200元,報公司行政部審批后執行。
13、宿舍的`防盜門鑰匙有專人負責,并在行政部登記,若擅自配鑰匙將持鑰匙人和擅自配鑰匙的人每人樂捐100元,入職未滿三個月的員工不得單獨持鑰匙,未按此規定執行原持鑰匙的人樂捐100元/次。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凡住宿員工均應自覺遵守,不得違反。
行政部
2011年11月7日
為了統一規范宿舍分配管理,完善公司福利待遇,促使公司管理工作順暢進行,特制定以下宿舍分配管理制度。
1、原則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正式(含試用期內或公司臨時聘用的)員工,非xx籍、距離工作地xx公里以外的員工。由本人申請并經辦公室主任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安排宿舍。
2、宿舍分配標準
2.1公司高級管理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高層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宿舍作為宿舍,配備空調、電視、洗衣機、冰箱、配套廚衛、網絡、桌椅、衣柜、雙人床,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2 部門經理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經理級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精裝一居室(或一間房)作為宿舍,配備空調、電視、洗衣機、冰箱、配套廚衛、網絡、桌椅、衣柜、雙人床,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3 部門主管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主管級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或三居室宿舍進行合租(每人一間房),配備相關家電(視租賃情況而定),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4 員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員工,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或三居室宿舍進行合租(每人一個床位),配備相關家電(視租賃情況而定),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5倒班員工
考慮倒班員工深夜下班回家的安全問題,公司提供暫時住宿。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有線電視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3、住宿申請流程
本人填寫《員工住宿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其真實性,副總經理審擬,總經理審批,由行政專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住宿。
4、宿舍管理
4.1 入住時,所有住宿人員必須交納房屋保障金。退宿時,宿舍及宿舍的配套設施完好無損的情況下,公司全額退還保障金。
4.2宿舍配套設施不得隨意搬遷、拆改和變賣,不得損壞和丟缺。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責任由所住宿舍的員工承擔。宿舍配套設施損壞由所住宿舍人員自行修理,宿舍配套設施丟失由所住宿舍人員自行賠償。
4.3個人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住宿人員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如有糾紛,自行處理。視情節輕重可上報辦公室或交由公安機關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取消住宿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4.4安全用電、節約用水、合理利用資源、愛護房屋、保持原狀、注意防火防盜。所有住宿人員必須注意用電安全、用水安全、人身安全,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宿舍及宿舍配套設施的損壞、損毀,人身傷害、傷亡,由員工本人承擔。與公司無關,如不能接受此條款,可以放棄公司安排的住宿。
4.5 所有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小區物業管理規定,保護環境,愛護公共設施。
4.6 公司宿舍必須是公司員工本人入住,不得租借給他人。各宿舍入住人員一經確定,不得私自更換。對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及出差除外)的員工,公司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
4.7針對員工宿舍的水電氣費用,由員工先行墊付。每個宿舍指定專人與辦公室對接,于每月20日提交符合報銷要求的發票,實報實銷,每套房子不能超出100元/月的標準,超出金額由員工自行承擔。
4.8對于合租的宿舍,房間的分配及房屋配套設施的使用,由員工自行協商解決。
4.9所有住宿人員保持衛生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無雜物。
4.10宿舍內一律禁止飼養寵物及家禽,不得隨意張貼字畫及釘物品,一經發現,取消住宿資格。
4.11 員工不得于宿舍內有打架、斗毆、賭博、嫖娼、偷盜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取消住宿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4.12 暫時住宿的倒班員工,需提前半天提交住宿申請,部門經理核實真實性后,辦公室發放臨時住宿鑰匙。住宿時,保持室內衛生;住宿后,保持宿舍原狀。
4.13員工離職 (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于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并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并于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4.14 處罰規定。違反以上條款,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取消住宿資格、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
5、附則
(一)根據xxx實際情況,經公司同意xxx辦公室可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完善。
(二)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解釋權歸xxx辦公室。
1:住集體宿舍的員工應服從管理、團結友愛、互相幫助、講究衛生、文明禮貌、注意安全。
2: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安靜,在中午、晚上的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喧鬧,不得進行有噪聲的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3:保持宿舍環境衛生整潔,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不得弄臟和亂劃墻壁。
衛生檢查及獎罰制度
1:各宿舍設立宿舍長、制訂宿舍成員值日表。負責房間的清理打掃。 2:垃圾胡亂堆放、未放入公司制定的垃圾桶內,每發現一次扣除本房間值日人員100元。
住宿人員應注意以下事項:
1:禁止使用超負荷的危險用電器。
2:煙頭不得隨地丟在地上,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3:嚴禁在墻上門上、門窗隨便張貼字畫及釘掛物品。
4:嚴禁在宿舍內賭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為了使住宿員工在上班之余有個舒適、安全、安靜的休息環境,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迎接工作,特制訂以下宿舍規章制度,請各位住宿員工仔細閱讀,認真遵守。
1、 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2、 每間宿舍選一位宿舍長,負責宿舍內衛生安排情況。
3、 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宿舍相關制度,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4、 住宿員工必須要愛護宿舍內的設施、設備,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者、除賠償外扣20-150元。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及時報部門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5、 住宿員工要節約用水、用電、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罰5-10元。
8、 住宿員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公司綜合部。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罰款100元,造成一定后果的除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外還給予一定的罰款,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
9、 公司將安排人員不定期檢查各宿舍衛生、紀律情況,并給予打分。 根據每月評分總和評選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兩名,被評為最佳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200元的獎勵并予以通報表揚,如被評為最差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元的處罰并予以通報批評,以上獎罰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10、 住宿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編制: 審核: 批準:
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九
一、每個同學的洗腳帕、襪子、衣褲統一用晾衣架按指定的位置放于晾衣繩上。
二、床面鋪墊平整,棕墊、棉墊、涼席邊緣與床緣對齊,不得相互超越,整個室內兩側的床緣應成一條線。上鋪棕墊下要求墊一層塑料布或紙殼。
三、被子應統一將被里折外按軍訓時的要求折疊成有輪廓的方塊或近似方塊,放于房間后窗一側的床頭鋪面外側與床緣對齊,被子口面朝進門方向,枕頭放于內側與被子底緣成一條線。干凈衣褲可折疊放于枕頭上面與枕緣對齊。
四、床下兩頭各放學生的鞋子,上鋪同學的放于左,下鋪同學的放于右,拖鞋球鞋一律對扣,鞋跟與床腳面成一條線,皮鞋水鞋等可接放于拖鞋球鞋處向床底里部延伸。
五、臉盆一律放于下鋪床下地板上,上鋪同學的放左,下鋪同學的放右,位置對稱,盆緣與床腳、鞋跟成一條線,盆內放進香皂(盒)。若超員的臉盆可靈活放于內陽臺適當位置。
六、蚊帳要求帳頂拉平,白天將帳圍部分折疊到頂上。
七、若存放勞動工具橫放于床下最里部隱蔽處,掃帚鐵撮等清潔工具統一放于門后床下最里部。垃圾箱放于內陽臺窗壁正中處。
八、箱子提(掛)包統一放于兩側存櫥的一、三、四、五層,按從上鋪到下鋪的順序安放,箱子放左,提(掛)包放右,箱底、包底要與櫥緣一條線,超員的箱子可靈活豎放于床下兩頭。
九、瀨口盅杯把斜45度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刷與杯把相對放于盅內,毛刷向上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膏倒放于瀨口盅右旁,牙膏底部與瀨口盅底部對齊成一條線。與瀨口盅相對應的第二路放洗頭膏,洗頭膏右旁放梳子或小鏡,要相互對齊成一條線。與洗頭膏相對應的第三路放開水杯或碗筷,碗緣前面對齊成一條線,筷子、湯勺一頭放入碗中,另一頭露出碗緣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
十、門后掛一個寢室流水記錄簿,門后設一個專欄,貼三表(寢室規則、內務標準細則、床鋪定位表)。室長為內務衛生管理員,負責統一管理內務衛生,做到兩根繩子七條線,清潔工具看不見,垃圾箱桶巧安放,一簿三表上門欄。
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十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 (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于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并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并于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員工不得于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并裝接額定功率大于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并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 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并應遵守:
11.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衛生值日人員并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墻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1.4 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墻面:墻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墻面墻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 衛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 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開始實行。
一 衛生標準:
1) 全寢室的值日生安排全權由寢室長負責安排。
2) 床單平鋪,不可有皺褶,被子每次起床后,必須折成方塊狀,且每個小寢室放被子的方位須一致。床上除了在枕頭,被子及枕邊的毛絨玩具外,一律不允許擺放其他任何物品。
3) 個人的衣服床單,被子當次起床未按要求拆放好散亂者,當天的.值日生請記錄下名字交與值班老師,由值班老師作相應處罰。但當天的值日生在發現某室友被子床單等未疊放整齊時,必須幫其收拾,否則也按衛生不達標作相應扣分。
4) 每個小寢室的鞋子、毛巾、行李包、洗漱用具、衣架、書、碗、洗衣粉、洗衣刷必須歸類統一擺放整齊。
5) 地板必須拖干凈,做到不留任何殘渣,腳印痕跡等,當次垃圾必須當次倒掉,掃除工具必須統一擺放整齊。
6) 廁所衛生由各寢室成員輪流來負責,輪流的順序由各寢室長負責安排。每個寢室輪流完后,由寢室長提前一天(即如果第二天是下個寢室沖廁所,則當天晚上10:30以前告知下一間的寢室長,再由下一間的寢室長負責安排室友輪流沖廁所(女生宿舍走廊也按此方法執行)。注意:如果各寢室長未在當天規定時間通知到位,其后果由各寢室長負責,罰第二天繼續負責走廊和女廁所衛生,。
每天早、中、晚必須打掃寢室,平時也要注意保持整潔,并保管好衛生用具。做到除就寢外,其它任何時候任何老師到寢室檢查,都保持衛生整潔!
值日生每次搞完衛生后,必須將全寢室的燈熄掉,水龍頭關好(特別是早上和晚自習之前)。
寢室值日采用評分制,當天分數在8分以下者,罰全寢室成員搞衛生一天(走廊和廁所衛生)。如繼續不合格,則繼續罰,直到合格為止。(具體評分標準,詳見“寢室值日衛生評分標準”)
女生廁所、澡堂、走廊、晾衣間跟走廊一樣,實行輪流制。特別是廁所和寢室垃圾必須做到當日當次清理干凈。廁所里不能有積糞。 7) 8) 9) 10)
二 就寢原則:
1) 晚上,中午午覺必須按時就寢,即晚10:30、午睡:12:30。熄燈鈴響后,請寢室長負責熄燈,不得拖延,并維持寢室就寢紀律,保持安靜。起床鈴響之前提前起床。
2) 每晚超過10:30未進宿舍休息仍在教室學習的同學,最晚不能超過23:30.且回宿舍就初始的全過程中,不允許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3) 每天中行12:00、早上6:00之前及晚上10:30之后,各寢室的同學不能在各個寢室間相互亂串,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4) 每晚10:30之后,除了就寢及暫留在教室學習外,不允許以任何理由到處閑逛。
5) 超過晚上10:30,不能以任何理由在寢室開燈學習,以免影響他人休息,超過晚上10:30要繼續學習的同學可在教室里學習,不能超過晚上11:30。
6) 當晚未按時到寢室休息者,請各寢室長負責告知當天的值班老師或寢室管理老師處,由老師根據各情況處理。
7) 保證做到晚上10:30熄燈鈴一響,各寢室燈滅;早上6:10分起床鈴一響,各寢室燈亮。
三 安全原則:
1) 不允許在寢室里私自使用任何電器。
2) 不允許在墻壁上釘水泥釘。
3) 電燈泡、開關斷電或損壞時,不允許私自檢查線路,發現此情況,一律及時告知值班老師。
4) 夏天用蚊香應遠離易燃物,如被子,床單等。
5) 不允許攀爬宿舍走廊圍墻。
四 其他相關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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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嚴禁在寢室洗衣服、洗頭、洗澡,一經發現,必定嚴懲!(歡迎各位同學舉報) 中午或晚自習后不允許洗頭,洗衣服。洗頭洗衣服或洗澡一律安排在下午放學以后進行。 不能隨意在墻壁上粘貼各種圖片及紙片不得在墻壁上亂涂亂畫,及留下腳印等。 節約水電,及時水龍頭,電燈。 不得向窗外拋灑污水、垃圾或其他物品。 不得以床頭或床邊吊掛任何飾品。 床單、枕套、枕套、換洗衣服必須及時清洗干凈。 洗干凈的衣服一律疊好放在行李包里,不允許掛在床頭。 各人的行李包等一律統一整齊擺放在各寢室的空床位上,不允許放在各自的床頭床尾等處。 各寢室洗滌方面的一切事由一律在操場邊的洗碗池完成。 一律不允許帶零食,米飯等食物到寢室里去食用,一經發現,必定嚴懲不怠!(水果與牛奶除外) 早上當值班老師組織早練時,各寢室長負責清查寢室成員人數,發現遲到或無故缺席者,將名字記下交與寢室管理老師處,由老師一并處理。另:如遇身體不適不能正常參加早練者,需到值班老師處請假,說明緣由。
不允許私自調換寢室或上下床鋪,以及移動寢室床位。 13)
大學,我們有更充分的時間來合理安排我們的課外活動。傳統的班級概念趨于淡化,以班級作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組織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況正在發生改變,寢室的教育功能越來越突出,寢室的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商丘師范學院物理與電氣信息學院12級各班根據本班班情,特推選出每班一名的宿舍長管理委員,其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一)紀律管理方面
1、根據學生管理手冊內容,督促學生遵守學校宿舍規章制度;
2、監督學生不得隨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課期間,未經學院許可不得擅自在外過夜;
4、要求學生不得在寢室內點蠟燭及其它可燃燒物;
6、要求宿舍內禁止喝酒、賭博或傳閱不健康書刊;
(二)衛生及文化氛圍方面
1、配合學院及學校每周五的衛生檢查,督促各宿舍成員保持地面、
3、督促各宿舍成員注重集體生活,講究個人衛生,做到每晚洗腳,每早洗臉、刷牙,鞋、襪及時洗刷。
4、要求每個宿舍室內裝飾美觀大方,內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2、監督各宿舍內不得擅自點蠟燭,焚燒廢紙,確保每位成員的安全;
4、提醒各宿舍人員離開宿舍時,都應自覺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關閉;
5、宿舍如發生失竊,應及時通過輔導員向學校報告;
6、以宿舍為單位,按要求統計每次節假日學生去向;
(四)獎懲方面
1、根據本班實際情況,可以班級為單位,評選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費購買獎品作為鼓勵;(該事由宿舍長管理委員主要負責)
2、被評為最佳宿舍的宿舍長,可在本學期額外獲加2分平時積分,
并計入期末綜合成績內。(獲獎名單需由宿舍長管理委員交于班長,以便算得綜合成績時保證可計入在內)
附 宿舍長職責
1、在輔導員及宿舍長管理委員指導下全面負責宿舍事務,及時匯報宿舍有關情況;
2、在就寢前應檢查宿舍有無人員未到就寢,維持就寢紀律;
3、負責鎖好宿舍門,監督檢查本宿舍的衛生、物品擺放;
4、應認真負責落實宿舍管理制度。
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十一
第一條宿舍應使用永久、半永久建筑房屋或活動板房,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建造,檐口高度不得低于2.8米,門和主要通道寬不少于1.2米,應適當分區間隔為數間房間,且必須明亮通風,門窗應齊全、牢固,窗戶面積不少宿舍面積的1/5。
第二條宿舍室內地面要求澆筑厚度不小于10厘米厚,強度不低于c10的混凝土地面,四周應設置排水溝,排水溝坡度不少于0.5%,并嚴禁有積水。
第三條宿舍的入住人數按人均居住面積不得小于2平方米,每房間不得超過25人。
第四條工人入住宿舍,必須由班組長申請,經項目經理簽字同意,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并做好登記,不得更改。退宿時,必須到登記處注銷床號。非本工地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住在本生活區。
第五條每間宿舍門口應掛牌標明入住班組、入住人姓名。
第六條宿舍內若使用大于36v電壓須做好漏電開關保護。電線拉設應符合防火要求和低壓線路架設規范,嚴禁隨意牽拉電線、接燈頭、插座;嚴禁在電線上掛曬毛巾、衣服等違章行為。
第七條宿舍必須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實行室長負責制,規定一周內每天衛生值日名單并張貼上墻,做到宿舍內外天天有人打掃,室內窗明地凈,通風良好。
第八條宿舍必須按入住人數設置適當的男女淋浴間、廁所,每25人至少設置1個淋浴位和1個廁所蹲位。
第九條宿舍內應設垃圾桶,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工人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擺放整齊,不到處亂放,做到整齊美觀。
第十條未經許可,一律禁止使用電爐及其他用電加熱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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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十二
寢室內務管理要做到“四整齊”、“五清潔”。具體要求為:。
1、床位整齊,被子疊成方塊形,統一按“朝門口”的位置排放,枕頭放在被子上方,被子和枕頭擺放整齊;疊起的被子、毯子及墊被要拉平整,不能起皺;床上不準堆放書籍、衣服及其它雜物。
2、床位整齊,床下不得堆入雜物。
3、廚內物品要統一擺放整齊,廚門平時關閉。
1、地面潔:寢室由值日生每天打掃兩次(早上起床后及午睡后)特別是床下容易忽視的地方要打掃干凈,無積垢,打掃后(上課期間)紙簍里不能留有垃圾,地面須經常保持整潔,禁止出現瓜皮果殼,值日生負責宿舍全天保潔。
2、壁廚潔:經常擦洗,保持清潔。
3、墻上潔:墻上無亂涂亂畫、亂刻亂貼、無蜘蛛網,無腳印。
4、門窗潔:門窗要經常擦洗,做到無灰塵、無蜘蛛網、無腳印;窗臺無雜物。
5、門口、走廊潔:無果皮、紙屑。
敲打、拉繩、粘貼。
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十三
為了規范學生的日常行為,保持學生寢室安全、整潔、衛生,營造和諧的生活環境,老鼠窩特制訂本制度。
一、聽從住寢教師和生活老師的管理,遵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二、寢室長協助住寢教師管理寢室,按時就寢,落實衛生制度,對學生做出勸說,口頭警告或交給老師處理。
三、各寢室學生不準互換寢室,如需調換,需經老師批準。
四、男生不準進女生寢室,女生不準進男生寢室,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需經老師批準。
五、嚴禁亂竄寢室,如有事需經老師或寢室長批準。
六、中午、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寢室,就寢后不允許私自離開寢室。
七、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寢室,若有特殊情況,需報告生活老師方可進入。
八、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臟水。
九、不私自拿別人的物品,室內不準存放貴重物品和現金,不準自帶火種,私自接電,點蠟燭看書等。
十、嚴禁在寢室內吸煙、喝酒、打牌、下棋、打鬧、攀爬樓梯護欄、時刻注意安全。
十一、按時就寢,做到就寢時不隨便說話、不吃東西、不看書、玩手機等,確保休息時間和質量。
十二、起床后,認真整理內務、床單平展、直,被子疊放要四棱上線成豆腐塊。床上不亂放衣物,床下、地面要干凈;物品擺放到指定位置,把鞋放在鞋架上。
十三、遇到突發事件或突發疾病,及時報告住寢老師和生活老師。本制度從20xx年11月17日執行。學校根據以上條例,對表現不好的寢室和個人通報批評;對文明寢室和表現好的個人進行表揚。
延津縣誠信學校。
20xx年11月17號。
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十四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簽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工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匯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柜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衛生檢查規定:
1.每周一14:00各部門派一名由后勤部主管統一安排衛生檢查相關事宜;
2.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4.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原則進行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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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十五
第一條宿舍應使用永久、半永久建筑房屋或活動板房,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建造,檐口高度不得低于2.8米,門和主要通道寬不少于1.2米,應適當分區間隔為數間房間,且必須明亮通風,門窗應齊全、牢固,窗戶面積不少宿舍面積的1/5。
第二條宿舍室內地面要求澆筑厚度不小于10厘米厚,強度不低于c10的混凝土地面,四周應設置排水溝,排水溝坡度不少于0.5%,并嚴禁有積水。
第三條宿舍的入住人數按人均居住面積不得小于2平方米,每房間不得超過25人。
第四條工人入住宿舍,必須由班組長申請,經項目經理簽字同意,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并做好登記,不得更改。退宿時,必須到登記處注銷床號。非本工地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住在本生活區。
第五條每間宿舍門口應掛牌標明入住班組、入住人姓名。
第六條宿舍內若使用大于36v電壓須做好漏電開關保護。電線拉設應符合防火要求和低壓線路架設規范,嚴禁隨意牽拉電線、接燈頭、插座;嚴禁在電線上掛曬毛巾、衣服等違章行為。
第七條宿舍必須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實行室長負責制,規定一周內每天衛生值日名單并張貼上墻,做到宿舍內外天天有人打掃,室內窗明地凈,通風良好。
第八條宿舍必須按入住人數設置適當的男女淋浴間、廁所,每25人至少設置1個淋浴位和1個廁所蹲位。
第九條宿舍內應設垃圾桶,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工人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擺放整齊,不到處亂放,做到整齊美觀。
第十條未經許可,一律禁止使用電爐及其他用電加熱器具。
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十六
2、寢室物品擺放要求整齊統一,整潔。
3、講究衛生,保持衛生間清潔。
4、不亂丟垃圾,果殼,亂倒剩菜剩飯,污水等。
3、值日生亂倒垃圾或不倒垃圾的扣0.5分,嚴重的扣1分。
4、亂丟果殼、剩菜飯等扣0.5分,嚴重的扣1分。
5、衛生間衛生亂、臟、差的扣1分。
6、其他特殊情況,酢情加減分。
1、本寢室人員未掃的而其他班級學生幫助打掃的加1——2分。
2、不滿監督員監督無故頂撞扣分行為的扣1——3分。
3、扣分扣到值日人員所在的班級及個人衛生分。
4、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公布。
5、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并擁有解釋權。
6、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實施。
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十七
(一)寢室是學生生活學習的地方,一個兩個的生活環境才給讓學生形成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為了給大家營造一個文明、安全、舒適、便利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寢室文化、內務整理制度,各寢室學生嚴格按照標準整理內務。
(二)本制度適用于文秘11-1班的所有成員。
二,管理辦法。
一值日生安排:
(一)在開學第一天由各宿舍自行排定,從開學初到期末由全宿舍成員輪流值日。
(二)宿舍衛生檢查不合格時,值日生是第一責任人。
(三)如宿舍人員發生變化,寢室長負責調整值周安排。
(一)值日生必須每天生兩次以上,將室內公共用品,熱水瓶、衛生工具等統一定點擺放。
(二)周生必須在每天上午8::0、下午21:00之前打掃完衛生。
(三)日宿舍衛生大掃除由寢室長和值日生共同組織。
(四)熄燈、報修等宿舍日常管理工作。協助寢室長做好宿舍安全、紀律等工作。
寢室長是學生宿舍文明建設的核心,寢室長由宿舍成員民主選舉產生。
(一)保證和組織宿舍值日、清掃衛生以及公益勞動等的順利進行。
(二)組織好活動,開展豐富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動。
(三)維護安全、紀律和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
(四)積極參與宿舍管理、教育、服務等活動。
(五)及時反映同學的.意見和建議。
(六)積極配合宿管做好宿舍管理工作,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七)現本宿舍同學擅自離校外出逾期未歸,及時向輔導員和學校有關部門匯報。
(一)各宿舍每月自行一次寢室文化娛樂活動(活動內容積極向上)。
(二)寢室布置積極樂觀。
(一)上全院學生宿舍按規定時間關大門和熄燈,宿者成員必須按時回宿舍休息,因特殊情況遲歸者需向宿舍長說明情況并向輔導員說明。
(二)生應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以及現金、存折等要妥善保管,發現失竊等情況,及時報告保衛處(學生處、宿管中心)。
(三)舍內不得酗酒、躺臥吸煙、打球、賭博、不得從事或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一)本制度的解釋權屬班委會。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十八
3、所有人員住進和遷出,均需向綜合管理部申請,并在后勤管理員處辦理鑰匙、用具交接手續。
4、室內設施用具統一規劃,損壞公物需按價賠償;
5、宿舍擺放的物品以及個人生活用具擺放要整齊,不得私拉亂接電線,打鐵釘、貼畫等;
6、個人棉被起床后須疊齊,保持床鋪整潔干凈,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家禽等動物;
7、禁止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寢室內;
9、衛生間內要清潔,便入池并及時沖走洗,便紙入簍,不能丟到便池內;
10、嚴禁在宿舍內吸毒、賭博、酗酒、打架及其他不良行為;
11、嚴禁在室友睡覺后大聲喧嘩,吵鬧;
12、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電燈、水龍頭等設施,要做到人走隨手關閉一切設備,并維護好公共財物。
13、嚴禁偷盜他人財物,被發現者將處以重罰。
1、保持門內外的清潔,干凈,不得有灰塵和蜘蛛網;
2、窗臺、窗戶框、玻璃干凈,無灰塵,無雜物堆放的現象,定期清掃房間;
3、墻壁上除了項目部統一發放的東西外,不得隨意張貼其它墻報,做到無破損、無灰塵;
6.鞋子必須分類擺放整齊,除了晚上睡覺休息時可將拖鞋放于床邊以外,其它時間不得隨意將鞋子放于床邊,更不能放在過道上。
7.整個室內環境應該保持干凈,注意室內的通風換氣,空氣新鮮,無異味,無堆放臟衣物的現象,衣物擺放整齊,及時清洗。
寢室管理制度與細則(精選19篇)篇十九
1、寢室每天三次打掃,一是下早自習后的早餐時間,二是中午放學后午休時間,三是下晚自習后的晚就寢時間。
2、各寢室門外地面衛生由所在寢室負責打掃。
3、寢室內外地面要求干凈,無積水、無垃圾、無雜物。
4、床上床單干凈,平整,被子成方塊狀統一放到靠窗戶一側。
5、室內物品放置有序,床下放鞋,鞋頭朝里,鞋跟與床邊平行成一條直線。
6、室內不允許晾曬衣服,衣物要整齊擺放。
7、空床上的物品歸類整齊擺放。
8、洗漱間內毛巾、牙刷、牙缸擺放整齊一致。
9、保持衛生間下水道的暢通,不準往下水道倒剩飯剩菜、果殼、塑料袋等雜物,廢紙、便紙應丟入衛生間紙簍內倒入指定地點。
10、宿舍內的垃圾應及時清理、倒掉。
11、保持窗臺、門窗及玻璃干凈,室內無灰塵、蜘蛛網。
12、水池、便池、墻壁無污垢。
13、衛生工具擺放整齊。
14、保持寢室空氣清新自然,無異味。
15、離開寢室及時關水關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