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規章制度的指導下,組織的管理更加科學、高效,并能有效避免紛爭和沖突。以下是大型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模板,供大家借鑒使用。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一
一、嚴格電教器材的保養、維護、維修制度,確保電教器材的完好率達到95%以上。
二、電教設備出現故障要及時維修,同時填寫維修記錄手冊,以便于保管和使用人員掌握設備的完好情況。
三、投影機、幻燈機應從防污染、防霉變、防震動、防腐蝕、防高溫五個方面保養、維護。
四、錄音機、錄像機應從經常清洗、及時注油、注意消磁三個方面保養維護。經常使用的錄音機、錄像機磁頭應堅持每月清洗一次。
五、攝像機、電視機要注意防塵、防潮、防震、防腐蝕。不用時均要加防塵罩,電視機應堅持定期清除內部積垢。
六、為保證設備的完好、延長使用壽命,除塵、清洗、注油、消磁等工作要經常進行。
七、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損壞,應及時維修。維修時購件所需費用及來回車票均由使用者承擔。
八、分管校長、分管主任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電教器材保養、維修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向上。
一、所有電教器材、教材原則上只供本校教師在開展電化教學、電教研究、電教第二課堂中使用。
二、使用前,要仔細閱讀各項使用說明書,了解設備性質,熟悉操作方法。
三、使用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并填寫使用記錄。
四、使用后要及時歸還,并堅持與管理人員一起對歸還設備進行檢查驗收。
五、嚴格借用和歸還手續,堅持對發放和歸還設備的.檢驗制度。
六、電教器材原則上當天借、當天還,隨借隨還。如借用一天以上。三天以內,應由分管主任簽字批準;借用三天以上,一周以內,應由分管校長簽字批準;借用一周以上,應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批準。
七、通用電教教材原則上當天借、當天還。專用電教教材可由教研組向電教處辦理長期借用手續,但學期末必須歸還。
八、凡在借用過程中,因使用不當、保管不當而造成的損壞、丟失均按《電教器材損壞賠償制度》執行。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二
為加強設備的維護與保養,堅持“預防為主”和“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的原則,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設備常處于良好狀態,保證設備的長周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別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專機專責制度或包機制度,做到臺臺設備、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二、所有設備都要有維護保養規程,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人員要達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實行操作合格證制度,無證者不準上崗操作。
三、認真執行設備潤滑制度,堅持五定(定質、定量、定時、定點、定期對潤滑部位清洗換油)和三級過濾(向固定油桶經過濾、由油桶向油壺裝油經過過濾,由油壺加入到加油點經過過濾),保證油質、工具清潔好用,潤滑效果良好。
四、操作工人對本崗位范圍內的設備管道、儀表盤、支架、地面等應保持整潔、油漆、保溫完整,加強靜密封點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搞好環境衛生,做到文明生產。
五、備用設備應處于良好狀態,停用、閑置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加強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的管理,對于傳動設備要定期進行盤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六、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嚴格按操作程序與規定步驟進行設備的啟動與停車,做到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復檢查,停車后妥善處理。
2.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執行五字操作法(聽、摸、查、看、聞),定時定點按巡回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
3.認真填寫運行記錄,發現設備缺陷能處理的應主動進行消除,臟、松、缺、亂、漏等舉手之勞可以解決的問題,應隨時在檢查中進行解決。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實行十交五不接。十交即:交任務、交指標、交原料、交操作指標、交質量、交問題、交經驗、交工具、交安全衛生、交記錄;五不接即:設備潤滑不好不接、工具不全不接、操作情況交待不清不接、記錄不全不接、衛生不好不接。交接雙方要在現場逐項交接,在操作日記上正式簽字。
七、生產操作人員發現設備有不正常情況,要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發現特殊響聲、振動、漏氣、火花等緊急情況,應采取果斷措施立即停車,并上報和通知值班長及有關崗位,不弄清原因不得盲目開車。已處理和未處理的缺陷記錄運行記錄本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八、廠房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處管道及支架,應有專人經常維護,保持完整,定期檢測。采取防潮、防汛、防凍、防塵、防腐蝕措施。設備管道的儀表和安全裝置要齊全好用,定期進行檢查和調整。
九、維修工人(機、電)對包機的設備負有維修好的責任,對包機的設備需定時上崗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人們解決設備運行情況,發現易處理的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解決的缺陷要詳細記錄,結合中小修或停車機會處理。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三
1、電氣維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按照國家頒布的《電氣安裝工作規程》標準作業。
2、電氣維修過程中維修人員應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同時配備絕緣良好的電工工具。
3、維修和保養電氣設備時,應按要求做好保證的組織和技術措施,維修班班長應在分配工作的同時向維修人員說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并在工作中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4、在配電干線、變壓器、低壓配電箱上作業時,至少設二人進行專人監護。
5、一般情況下,盡量避免帶電專業,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須帶電作業時,應采取必要隔離措施,并有專人進行監護。
6、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作業'的標記牌。
7、維修或保養后的電氣設備或線路,在經檢查無誤,拆除所有安全隔離,全體維修人員撤離現場后,方可送電。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市局機關車輛維修管理,節約車輛費用,根據《萍鄉市工商局財務體制改革方案》和《萍鄉市工商局機關機動車輛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維修按照確保運行安全和厲行節約的原則,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
二、為確保車輛維修質量,指定2家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并由市局辦公室每年年初與其簽定當年維修合同,按合同規定維修車輛。
三、凡有車輛的科(室、局、事業單位),駕駛員要經常加強對車輛的保養與維護,確保車輛完好。
四、各單位的車輛維修費用根據品牌、購買年限及往年修理費情況實行年度包干(不含車輛保險、養路費),超額經費不補,節余部分5%予以獎勵,5%即留轉下年度使用。包干維修費每年核定一次。
食品檢驗車的維修費單列,修理費根據實際情況按程序報批,并從嚴把握。
五、車輛報修程序:
1、凡機關各單位的車輛進廠維修保養、購置零配件和車輛輔助用品,不管金額大小必須由本科(室、局、事業單位)負責人(駕駛員)向辦公室提出具體項目清單;由辦公室根據提出的項目及實際情況開具《車輛派修單》,辦公室主任簽字確認;分管領導簽署維修保養等意見;報局長審批同意后,方可進廠維修保養、購置零配件和車輛輔助用品。
2、駕駛員持《車輛派修單》到定點的修理廠修理,凡未按指定的修理廠維修保養、購置零配件和車輛輔助用品,所產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修理完畢,車主驗收合格后,應對修理所用材料進行核對,查驗是否更換配件,必要時,還應將調換的配件交辦公室核對。并在所用材料、工時費等驗車單上簽字確認。
六、在城外執行公務或異地出差的過程中遇特殊情況必須修車的,經隨車或分管領導同意,并電話向市局主要領導報批同意后,方可就近維修,但僅以恢復車輛運行為限,同時上報辦公室備案。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五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采購物資入庫、貯存、包裝、防護及發放等管理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物資倉庫管理現場的全部過程。
2???????引用文件
3?倉庫管-理-員職責
3.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質量體系文件和規章制度,確保生產所需倉貯物資的各項管理工作。
3.2樹立優質服務意識,端正服務態度,遵守制度,接受配件經理的領導。
3.3負責經驗證合格的配件及附件按區號、位號、層號合理擺放,清楚標識,擺放順序是從后到前,從下到上,從右到左,出庫順序是從前到后,從上到下,從左到右,確保配件先進先出。
3.4嚴格按規定辦理配件的出入庫手續,記錄準確,做到帳物一致。
3.5加強貯存配件管理,定期檢查庫存配件質量,包括包裝質量、防護質量貯存期限等。發現問題應及時記錄、及時處理,并報告配件經理。
3.6創造和維護良好的倉貯環境,做到庫內通風、整潔,安全設施齊全、通道暢通,環境衛生達到“5s”標準;安全措施符合消防要求。
4??配件入庫管理
4.1配件的入庫
a倉庫管-理-員按照《配件訂單》,核查《到貨清單》與實物品種、數量、包裝及供貨單位,按照《配件進貨檢驗標準》進行檢驗,并作好檢驗記錄。
b配件計劃員對配件實施全檢。
c超出《配件訂單》的`配件不予入庫。發現不合格品應填寫《不合格配件處置記錄》,做好標識,及時隔離,并立即向配件經理報告。
4.2其他車型配件的入庫
a倉庫管-理-員按照《零星采購單》,核查《到貨清單》與實物品種、數量、包裝及供貨單位,按照《配件進貨檢驗標準》進行全數檢驗,并作好檢驗記錄。
b配件計劃員對該類配件進行全檢。
c超出《零星采購單》的配件不予入庫。發現入庫清單與實物不符的應作不合格品處理,并馬上向配件經理報告。
4.3對入庫配件做好標識。
4.4關鍵件和安全件的標識內容必須包括進貨批次、進貨日期。
5??配件倉庫管理
5.1按配件、附件類別建立電腦臺賬。根據《到貨清單》認真核對,防止錯、漏、缺、銹蝕品入庫。倉庫管-理-員對入庫配件的數量和質量負責。配件、附件的帳面數任何人不得涂改,更不得銷毀,保證任何時候帳物相符。
5.2配件、附件入庫必須經倉管員驗證,做好記錄,并分別將其放置在合格品區。倉庫應設置不合格品區和待檢區。
5.3倉庫內所有配件應有配件標識,并置于明顯位置,易于識別,配件標識應牢固、可靠。
5.4倉管員應依據《入庫單》、《領料單》等有效憑證記錄配件出入庫和庫存情況,做好日報、月報表報配件經理和財務室。
5.5配件按總成分列分設貨架,原則上分發動機系、底盤系、變速箱系、車身系、電器系等若干分列。另散配件按五五堆放原則。
5.6倉庫重地禁止無關人員擅自進入,更不允許無關人員私自提取配件附件。
5.7倉管員應對配件進行日常巡檢,配件計劃員每季抽檢配件質量情況,填寫《定期庫存檢查記錄》,發現有不合格品應馬上隔離并及時向配件經理匯報處理。發現帳物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調整,確保帳物相符。
5.8倉庫內嚴禁煙火,按消防規定配置消防器材,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5.9配件實行“先進先出”原則。對將要或已超過貯存期的配件應由倉管員及時出具清單向配件經理匯報,配件經理及時與質量總監進行驗證、評審和處理。
5.9做好倉庫的貯存環境、衛生工作,做好文明、清潔、整齊、標志明顯、過道暢通,達到“5s”標準。
5.10每年底進行一次清倉盤點工作,將盤點報告及時上報財務室和總經理核批。
5.11塑料件、橡膠件、油漆等有質保期的配件應規定儲存期限,規定橡膠件保存期為5年,塑料件保存期為3年,油漆原料保存期為2年。
6配件發放管理
6.1配件發貨交付:倉庫管-理-員憑《領料單》,按“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發貨。
6.2所有的配件發貨都必須與領料員核對名稱的規格、型號、包裝、數量、質量狀況,由領料員簽字確認后方可出庫。
6.3倉庫管-理-員都必須妥善保管所有《領料單》,不得丟失,《領料單》的保存期限為一年。
7舊件回收管理
7.1維修舊件由配件部負責回收和報廢處理。
7.2配件部對維修舊件(不包括易損件、覆蓋件)進行標識,并放置在規定區域,防止非預期使用。
8本標準由公司配件部制定,解釋權屬配件經理。
為加強物業公司成本管理,提高基礎管理水平,規范維修設備、維修材料、維修工具、勞保用品、辦公用品及日常運營設備的保管和控制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倉庫保管員必須做好保管工作及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品的安全保管,杜絕事故發生;
4、做好各類物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如有誤差、立即查明原因迅速上報;
8、所有庫存物品均由物業公司辦公室組織,進行一年一度的物品盤點,以確保賬物的準確性。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六
在生產礦長、分管副總工程師的組織領導下,全面搞好礦井巷道維修管理工作。生產技術科負責修復方案的制定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巷修單位按標準與要求搞好井巷工程的施工。
在分管副總工程師的具體領導下,生產技術科、調度室等部門必須準確及時了解井下巷道變形情況,對需要維修的巷道及時安排維修計劃,消除安全隱患。
巷道維修工作要嚴格執行一工程一措施,嚴禁無措施施工。要強化對巷道維修作業規程以及補充措施的編制、審批、貫徹、執行程序的管理,巷道維修作業規程應納入采掘作業規程管理程序。
對于時間緊、工程量小的零星巷道維修工程,需編制臨時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隊組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傳達貫徹,隊組跟班領導當班必須跟班作業,確保施工安全。
分管領導和業務部門要調整好采掘關系,防止因接續緊張等原因惡化巷道維修作業環境。在采煤工作面回采動壓進入穩定階段之前,避免任何巷道維修施工隊伍進入動壓峰值影響區進行巷道修復工作。
巷道維修工作面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巷道維修替棚要堅持先支后回、由外向里的原則逐架進行,采用機械回棚或人工回棚必須分別制定施工措施,除加強頂板管理外,必須有切實有效的防倒棚措施。
巷道維修工作面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執行文明施工,巷道質量符合標準要求。巷道經修復后,其有效斷面在行車安全間隙、管線吊掛、通風斷面等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
施工單位要強化對巷道維修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嚴格貫徹執行現場工人自主保安的“六項權利”,不斷提高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和能力。當現場不具備施工安全技術條件時,工人有權拒絕進入施工現場,干部違章指揮時,工人有權拒絕作業。
由于巷道施工作業地點分散,因此要求隊組跟班領導在當班必須對巷修施工地點至少巡視一次,安監員要對主要巷修施工地點加強安全檢查,確保施工安全。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七
為健全我司物業管理制度,規范日常維修行為,提高維修工作效率和質量。
物業部全體員工。
1、物業部主任負責日常維修的統籌、指導工作。
2、物業部主管負責日常維修工作的執行、跟進、檢查、監督、考核,及維修管理制度的落實。
3、物業部員工負責進行日常維修工作。
4、物業部內勤負責每月日常維修記錄資料分類、歸檔工作。
(一)接報修部門維修任務處理流程(見附件1)。
1、報修部門物品、設施、設備損壞(故障),填寫《維修單》一式兩聯,報送物業部主任。
2、物業部主任接到《維修單》后,轉交當班主管。3、物業部當班主管收到《維修單》后,根據維修任務情況及時安排人員維修。
4、維修分類:一、簡單小修:物業部員工接到維修任務后,準備維修工具、材料,并填寫《領物本》,無材料匯報分管主管,非緊急維修項目在2日內修復,緊急項目接到維修任務后15分鐘內趕到現場,當日內進行修復。二、復雜、專業維修項目:接到維修任務后,由分管主管匯報部門領導,并及時聯系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并對報修部門做出合理解釋,做出限時承諾。
5、維修完畢后維修人員應在《維修單》上填寫維修時間、維修人、維修解結果,并請報修部門人員在《維修單》上簽字驗收。
6、驗收不合格的,應在《維修單》上注明原因,應及時安排人員再次維修。
7、報修部門對維修結果驗收合格,簽字確認后,維修單a交保修部門保留存檔,維修單b交物業部辦公室存檔。同時,登記《維修記錄表》及《物料消耗本》。
(二)巡視發現維修任務處理流程(見附件2)。
1、在巡視過程中發現有需要維修的設施設備,匯報當班主管。
2、根據維修任務情況,當班主管安排人員及時進行修復。
二、復雜、專業維修項目,由分管主管匯報部門領導,并及時聯系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5、維修完畢后,應讓分管主管或部門主任進行驗收。
6、驗收不合格的,闡明原因,應及時安排人員再次維修。
7、驗收合格后,及時登記《維修記錄表》及《物料消耗本》。
1、物業部原則上定于每周二、四,針對各部門報送的非緊急維修任務進行集中維修,(可以靈活處理,不限于該時間),如無特殊情況在2日內修復。
2、對于緊急維修任務,在接到《維修單》當日內進行修復;對不能及時修復的,對報修人做出合理解釋,并做出限時承諾。
1、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制度及本制度規定,不準違反公司規定,私自行動。
2、維修人員在物業日常檢查、維修、保養時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在和保修部門人員接觸時言行舉止要得當。
3、維修人員在維修電器、電路或高空作業等特種作業時,必須穿戴好相關防護設備、嚴格按相關作業規程操作,嚴違規、違章操作。
4、接到急維修任務時,維修人員無特殊情況下在15分鐘內必須到達現場,單日進行維修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時間,不準刁難相關部門人員。
5、日常檢查維修時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修復,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時間或故意推脫延誤,維修設備設施時潦草了事等。
6、維修人員必須做好維修驗收之后,及時在《維修記錄表》上登記。
7、物業部員工平時要對所轄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多了解、多研究,熟練掌握設備設施的原理和運行狀況,以防發生故障時能快速解決處理。
8、物業部員工要主動學習各方面技術知識和業務知識,多學習、多掌握,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能力和業務水平。
9、在維修期間不得與報修部門員工長時間私聊,不得長時間打私人電話,更不得借維修之名外出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部門領導不定期查看《維修記錄表》的相關記錄情況;不定期抽查我司閣內、周邊及報修部門設施設備的維修情況。
2、當班主管在所值班中,可以不定時抽查相關維修情況。
3、報修部門可對維修工作的各類情況向物業部領導直接反應。
4、本部門同事間對相關維修情況有相互提醒告知義務,有直接向部門領導反映相關維修狀況的權利。
1、無特殊情況,對維修不及時、故意拖延的,扣6分;維修設備設施時潦草了事的,扣6分;故意刁難報修部門人員的,扣7分;。
2、對不服從當班主管或部門領導安排的維修任務的,扣10分。
3、對維修驗收之后,不及、如實在《維修記錄表》上登記的,扣5分。
4、對在巡視過程中發現有需維修的設施設備,故意隱瞞不匯報的,扣8分。
5、不積極配合協助同事做好相關維修工作的,扣5分。6、在維修過程中,出現不穿戴必要防護設備,違規、違章操作的`,扣10分;違規私自行動的,扣20分。
7、在維修過程中出現不雅現象,不當行為的,扣10分。8、在維修過程中與報修部門人員長時間私聊,長時間打私人電話的,扣8分;借維修之名外出干與工作無關事情的,扣10分。
9、維修完后工具未歸位者每次扣2分。工具遺失的照價賠償。
10、維修當班主管監督不到位的,扣5分。
接報修部門維修任務處理流程。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八
為健全我司物業管理制度,規范日常維修行為,提高維修工作效率和質量。
二、適用范圍物業部全體員工。
三、職責。
1.物業部主任負責日常維修的統籌、指導工作。
2.物業部主管負責日常維修工作的執行、跟進、檢查、監督、考核,及維修管理制度的落實。
3.物業部員工負責進行日常維修工作。
4.物業部內勤負責每月日常維修記錄資料分類、歸檔工作。
四、維修流程。
(一)接報修部門維修任務處理流程(見附件1)。
1、報修部門物品、設施、設備損壞(故障),填寫《維修單》一式兩聯,報送物業部主任。
2、物業部主任接到《維修單》后,轉交當班主管。3、物業部當班主管收到《維修單》后,根據維修任務情況及時安排人員維修。
4、維修分類:一、簡單小修:物業部員工接到維修任務后,準備維修工具、材料,并填寫《領物本》,無材料匯報分管主管,非緊急維修項目在2日內修復,緊急項目接到維修任務后15分鐘內趕到現場,當日內進行修復。二、復雜、專業維修項目:接到維修任務后,由分管主管匯報部門領導,并及時聯系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并對報修部門做出合理解釋,做出限時承諾。
5、維修完畢后維修人員應在《維修單》上填寫維修時間、維修人、維修解結果,并請報修部門人員在《維修單》上簽字驗收。
6、驗收不合格的,應在《維修單》上注明原因,應及時安排人員再次維修。
7、報修部門對維修結果驗收合格,簽字確認后,維修單a交保修部門保留存檔,維修單b交物業部辦公室存檔。同時,登記《維修記錄表》及《物料消耗本》。
(二)巡視發現維修任務處理流程(見附件2)。
1、在巡視過程中發現有需要維修的設施設備,匯報當班主管。
2、根據維修任務情況,當班主管安排人員及時進行修復。
二、復雜、專業維修項目,由分管主管匯報部門領導,并及時聯系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5、維修完畢后,應讓分管主管或部門主任進行驗收。
6、驗收不合格的,闡明原因,應及時安排人員再次維修。
7、驗收合格后,及時登記《維修記錄表》及《物料消耗本》。
五、維修時間安排。
1、物業部原則上定于每周二、四,針對各部門報送的非緊急維修任務進行集中維修,(可以靈活處理,不限于該時間),如無特殊情況在2日內修復。
2、對于緊急維修任務,在接到《維修單》當日內進行修復;對不能及時修復的,對報修人做出合理解釋,并做出限時承諾。
六、維修工作要求。
1、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制度及本制度規定,不準違反公司規定,私自行動。
2、維修人員在物業日常檢查、維修、保養時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在和保修部門人員接觸時言行舉止要得當。
3、維修人員在維修電器、電路或高空作業等特種作業時,必須穿戴好相關防護設備、嚴格按相關作業規程操作,嚴違規、違章操作。
4、接到急維修任務時,維修人員無特殊情況下在15分鐘內必須到達現場,單日進行維修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時間,不準刁難相關部門人員。
5、日常檢查維修時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修復,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時間或故意推脫延誤,維修設備設施時潦草了事等。
6、維修人員必須做好維修驗收之后,及時在《維修記錄表》上登記。
7、物業部員工平時要對所轄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多了解、多研究,熟練掌握設備設施的原理和運行狀況,以防發生故障時能快速解決處理。
8、物業部員工要主動學習各方面技術知識和業務知識,多學習、多掌握,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能力和業務水平。
9、在維修期間不得與報修部門員工長時間私聊,不得長時間打私人電話,更不得借維修之名外出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部門領導不定期查看《維修記錄表》的相關記錄情況;不定期抽查我司閣內、周邊及報修部門設施設備的維修情況。
2、當班主管在所值班中,可以不定時抽查相關維修情況。
3、報修部門可對維修工作的各類情況向物業部領導直接反應。
4、本部門同事間對相關維修情況有相互提醒告知義務,有直接向部門領導反映相關維修狀況的權利。
八、處罰規定。
1.無特殊情況,對維修不及時、故意拖延的,扣6分;維修設備設施時潦草了事的,扣6分;故意刁難報修部門人員的,扣7分;。
2、對不服從當班主管或部門領導安排的維修任務的,扣10分。
3、對維修驗收之后,不及、如實在《維修記錄表》上登記的,扣5分。
4、對在巡視過程中發現有需維修的設施設備,故意隱瞞不匯報的,扣8分。
5、不積極配合協助同事做好相關維修工作的,扣5分。6、在維修過程中,出現不穿戴必要防護設備,違規、違章操作的,扣10分;違規私自行動的,扣20分。
7、在維修過程中出現不雅現象,不當行為的,扣10分。8、在維修過程中與報修部門人員長時間私聊,長時間打私人電話的,扣8分;借維修之名外出干與工作無關事情的,扣10分。
9、維修完后工具未歸位者每次扣2分。工具遺失的照價賠償。
10、維修當班主管監督不到位的,扣5分。
接報修部門維修任務處理流程。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九
第一條:計劃檢修分為大、中、小修,由廠(車間)、部門編制大、中檢修計劃,報生產部匯總,平?后,請公司主管生產領導批準,由生產部下達檢修任務書給負責檢修的機修車間或動力車間等,同時將交檢修任務書抄給財務部及供應物流部。
第二條:小修任務書,由生產部下達。
第三條:計劃外的檢查項目,原則上與計劃檢修同樣處理。
第四條:經批準的檢修計劃,應該項目齊全,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第五條:負責檢修的機修車間負責人等,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并對參加檢修的人員交好任務,交好安全措施。
第六條: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器具準備,做到器具齊全、安全可靠。
第七條: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槽罐、罐車、裝置、塔釜、管道、溝道);清洗置換、分析檢驗、辦理動火證手續等,由設備所屬廠(車間)、部門負責進行,具體工作程序、標準、審批等,按第八章“防火、防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生產車間大、中修,必須將所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原料、中間體、成品清除并轉移到安全的地方存放。
第九條:設備必須由設備所屬車間負責進行清洗、置換,直到達到動火要求為上。
第十條:上述(八、九)條任務完成后,由生產單位負責人,將設備交給檢修人員,并派熟悉情況的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監護。
第十一條:檢修完畢,負責檢修的部門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要清點人員,檢查檢修工具、器材有否遺留在設備、管道內,有沒漏掉的檢修項目、設備上的安全附件,防護裝置以及蓋板、柵欄、欄桿等是否按要求復原,場地是否已清理等。
第十二條:在具備試車的條件下,由生產部組織生產車間及檢修部門有關人員進行試車和驗收。根據生產要求,分別進行耐壓試驗、氣密性試驗、試運轉、負荷試車等。如情況正常、合格,由生產車間接收,轉入正常生產。
第十三條:焊接動火,必須按本制度第八章“防火、防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焊接動火,看火人由設備所屬車間指派。在槽罐內、潮濕的地溝內,金屬構架天車上焊接作業,由檢修單位指派監護人。
第十五條:在焊接作業中,焊接工具要合乎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壓力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mpa(20大氣壓),乙炔軟管需耐壓0。5mpa(5大氣壓)。
第十六條:使用溶解乙炔鋼瓶,應按安全生產基本規程“溶解乙炔鋼瓶安全管理規程”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設備要符合標準。
(1)電焊機電源要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接零),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善,并易辨認,絕緣要良好;
(4)焊夾絕緣要好,必要時要有護手擋板。
第十八條: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第十九條:電焊作業,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在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
第二十條: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防護用具,必要時應備好防毒面具或口罩。
第二十一條: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從事電焊作業,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第二十二條:進入容器(槽罐、罐車、反應釜、塔釜、溝道等)內作業,必須辦理入罐作業許可證,不通風處作業,要報請安技處檢查同意。
第二十三條:在進入罐內作業三十分鐘前,要取樣分析,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
第二十四條:檢修人員在進入罐內檢修前,要全面進行一次檢查,做到以下四不進:
(1)清洗、置換分析不合格,不進;
(2)電源及物料管道不切斷,不進;
(3)安全設施、工具、行燈不合格,不進;
(4)沒有監護人,不進。
第二十五條:對一般罐內檢修,必須由檢修單位指派專人監護,重要危險性作業,安技處要派人到現場檢查、監護。
第二十六條:罐內作業要根據設備深度,搭設安全梯及架臺,配備救護繩索,以保證應急撤離。在作業中,嚴禁內外投擲材料、工具,以保安全作業。
第二十七條:罐內作業中,可視具體作業條件,采取通風措施。對通風不良的以及容口較小的設備,作業人員應采取間歇作業,不得強行連續作業,禁止向罐內輸灌純氧氣。
第二十八條:一般情況下,禁止進入罐內清理有毒及有腐蝕性殘留物,如確有必要,需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罐外必須有人監護。
第二十九條:作業因故中斷,安全條件業已改變,需繼續入罐作業,應重新補辦“入罐作業證。
第三十一條:作業竣工時,檢修人員及監護人員共同檢查罐內外,在確認無疑時,方可封閉各入孔。
第三十二條:在不通風處及較深的池、坑、溝、井內作業,必須防止人員中毒及窒息,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通風或排毒措施,確保作業人員安全。
第三十三條:電器檢修,要按電力部《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第三十四條:凡電氣檢修,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
(1)供電單位供電設備,線路檢修,工作票由指定簽定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后,方可進行作業。
(2)廠(車間)所屬電氣檢修,工作票由車間電工辦理,廠委會審查批準。
第三十五條:凡是在導電設備、線路工作(不論高、低壓),必須停電作業,并在電源開關把上掛有“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志牌,除專責掛牌人外,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或送電。
第三十六條: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驗明線路確認無電方可接線。
第三十七條:線路經過驗明確實無電壓后,應在工作地段兩端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第三十八條: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作業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第三十九條:禁止帶電檢修作業。
第四十條:外線、桿、塔電纜檢修,作業前必須全面檢查,確認無疑方可進行作業。
(1)變電所出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線路鄰近平行時,應驗明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面作好標志,設專人監護,以防誤登桿、塔。
(2)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點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可靠措施,防止誤送電。
(3)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同桿、塔多回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
(5)在立、撤桿和修正桿坑及在桿、塔上作業時,必須認真檢查并防止倒桿和滑梯事故。接地線拆除后,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攀登桿、塔,并按工作終結辦理匯報手續。
第四十一條:下述作業屬于高處作業均應執行高處作業制度。
(1)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兩米(含兩米)以上的高處作業。
(2)在兩米以下作業,但有下述情況者,應視為高處作業。作業地段附近有洞、坑、井、升降口、溝的;作業地段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受風雪襲擊,機械震動或設備、管道易泄漏即有可能排放有害氣體、液體、溶融物的場所。在有轉動機械及其它易傷人的物體。
(3)凡框架結構化工生產裝置,雖有護欄,但工作人員進行非經常性作業時,有可能發生意外的場所的作業。
(4)在無平臺,護欄的塔、釜、爐、罐等化工設備,架空管道上的作業。
第四十二條:對高處作業人員的要求。
(1)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以及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不準登高作業。
(2)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按要求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作業時應按規定栓好安全帶,嚴禁使用不合格或未定期檢驗的安全帶。
(3)嚴禁酒后登高作業,嚴禁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乘吊籠上下。需在吊籠內作業時,應事先對吊籠拉繩進行檢查,吊籠所承受的負荷,應有一定的安全系數,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并要有人監護。
第四十三條:對高處作業場所的安全規定。
(1)高處作業場所的洞、坑、井、孔、池等危險地段,都必須有欄桿欄護,或堅固和蓋板蓋嚴,并要懸掛明顯標志。
(2)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輕型材料),塑料屋項作業前,必須戴好安全帽,設置安全網,護防柵或其它安全防護措施。
(3)在化工危險品生產區內或化工危險部位作業時,應設置突然發生異常現象所帶來危害的防護用品,建立聯系信號,并有專人監護。
(4)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代,上下時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須從指定的路線上下,不準上下拋丟物件,需要時應使用繩索捆扎牢吊運。上下大型物件,必須采取可靠的起吊措施。
(5)不得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工作完畢,應及時將工具、零件、零星材料等一切易墜落物件清理干凈。
(6)冬天及雪雨天登高作業,要有防滑措施,六級以上大風暴雨、雷電、大霧等惡劣氣候,應停止室外高空作業,如搶修搶險需要時,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公司主管領導或總工程師親監現場指揮。
(7)登高作業嚴禁接電線。作業范圍應距離低壓線一米以上,距離高壓線二點五米以上。
第四十四條:審批程序。
(1)由各生產單位,根據作業要求,制定并落實安全作業防護措施,然后向生產部部申請高處作業許可證。
(2)高處作業及監護人員,對有關防護措施業已確認,并經廠委會檢查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3)十米以上的高處作業,由生產部審批,十米以上的高處作業,由生產部檢查,主管副總長審批。
第四十五條:以下作業屬動土作業,應遵守動土制度。
(1)挖土、打樁,埋設接地極或浪風樁等,入地一定深度,有可能觸及地下電纜,管道設施安全的作業。
(2)綠化植樹,設置大型標準牌,宣傳畫廊,以及其它可能影響地下設施安全的作業。
(3)除正規道路以外的廠內地上,堆放物料荷重在5噸/米2以上,或包括運輸工具在內物件運載總重在3噸以上的作業。
第四十六條:審批程序。
(1)動土作業負責人,在動土前要辦理動土作業許可證手續,寫明作業地點、時間、內容、范圍、施工方法、挖土堆放場所和參加作業的人員,安全負責人及安全措施。
(2)動力設備部負責審批一般動土作業許可證,應會同基建部門,仔細審核,并提出補充的安全措施。
(3)重大動土作業,由生產部提出意見,主管副總批準。
(4)動土作業中如要超出審批范圍,或延長作業期限,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第四十七條:動土作業安全規定。
(1)動土作業中接近地下電纜、管道及埋設物的地方施工時,不準用鐵鎬鐵撬棍、鐵楔子等工具進行作業,也不準使用機械挖土。
(2)在挖掘地區內發現事先未預料到的地下設備、管道或其它不可辨別物體時,應即停止工作,報告生產部處理,嚴禁隨意敲擊或玩弄。
(3)開挖沒有邊坡的溝、坑、池等,必須根據挖掘深度裝設支撐,防止坍塌傷人。
(4)人工挖土的各種工具必須堅實,把柄應用堅硬的木料制成,外表要刨光,鍬、鎬、鋤等應有倒楔子,使其安裝牢固,在挖土的工作面上,工作人員應保持適當的間隔距離,避免工具、機械傷人。
(5)挖掘的溝、坑、池等,應在其周圍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夜間設經燈警,工人下溝、坑、溝等,應鋪設釘有防滑的跳板。挖土坑中留作人行道的土堤,應保持有足夠穩定的邊坡,或加適當支撐,頂寬至少大于70厘米。
(6)在有可能出現有毒有害氣體的地點作業時,應預先通知工作人員,作好防毒準備,遇有可疑情況,應立即停止工作,撤離全部人員,并報告生產部處理。
(7)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
(8)如需進行動火作業,應按第八章“防火、防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本廠暫時尚無起重班及專職起重工,對于一般起重作業,由生產部請廠外起重隊進行。
第四十九條:對于廠內零星物件的起吊,應遵守以下安全規定:
(1)工作前,必須帶好安全帽,嚴格檢查各種設備、工具、索具是否安全可靠,不準超負荷使用,麻繩不準用于機械轉動。
(2)起吊工作物,應先檢查捆繩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棱角快口處,應設墊襯,然后試吊0。5米,經檢查確認穩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3)使用起重扒桿,定位要正確,封底要牢靠,不許在受力后產生扭、曲、沉、斜等現象。
(4)使用千斤頂時,底基要堅實,安放要平穩,頂蓋與重物間,應墊木塊,緩速頂開,隨頂隨墊。多臺頂開時,要動作一致。
(5)使用纜風繩應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準系結在電線桿,機電設備和管道支架等處。纜風繩拉緊后與地面夾角應少于45度。需要固定在現場建構件上,須經有關部門批準。
(6)臥式滾移重物時,地面必須平整,枕木墊要硬,鋼管要圓、需要用手扳動鋼管時,手指應放在管內,物件前后不準站人。
(7)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懸空情況下中斷工作。
(8)吊物懸空時,禁止在吊臂或吊物下停留或通過。在卷揚機、滑輪前及索引鋼絲邊不準站人。
(9)高處吊裝作業,應遵守高處作業有關安全規定。
(10)在化工裝置間進行吊裝,應防止損傷其它設備、管道。
第五十條:檢修后的現場清理工作,原則上由負責檢修的部門進單位行,應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生產車間協助進行清掃工作。
第五十一條: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零星材料、工具、管道、閥門、保溫材料等。保確有必要,必須設置圍欄,布置警戒線,有專人負責警戒,防止墜物傷人。
第五十二條:在清理現場時,應特別注意防止鐵器(工具、管道、鋼材等)觸及帶電體(裸露電線等)發生觸電事故。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十
為了加強備品配件的集中統一管理,做好備品配件的儲備、供應工作、抓好用、管、修、供四個環節,以保證設備正常維修和檢修計劃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基礎管理各企業應根據本企業情況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如備品配件加工訂貨管理制度、備品配件質量檢驗制度、備件圖紙修改審批制度以及備件管理工作程序等。
2.定額管理生產車間根據設備運轉部件磨損、腐蝕規律,合理編制備品配件的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設備動力管理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和同行業先進消耗水平,編制企業備品配件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并每2至3年修改補充一次。新增設備的備品配件消耗、儲備定額也要在調整定額時補充進去(儲備定額計算公式附后)。
3.計劃管理及加工訂貨生產車間按檢修計劃和儲備定額訂出年、季、月備品配件需要計劃(非定額備件需同時提供圖紙和留有一定的加工周期)。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匯總,經平衡庫存后,分自制、訂貨、外協、修舊和從國外進口等不同渠道申請解決。備品配件的加工訂貨要嚴格按《經濟合同法》執行,同時又要保證生產需要,防止積壓。對已積壓過剩的備品配件,應及時采取措施調劑處理。備品配件必須專用,不得組機。
凡使用期限在60個月上以的配件列為事故配件,事故配件要列出明細表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按國務院國發〔1977〕51號文件規定,事故配件不包括在庫存周轉定額內。儲備定額資金不應超過本企業設備固定資產原值的2~4%。
4.生產車間管理生產車間應做好備品配件管理工作,防止只要備件、不管備件的現象。各企業應根據情況在生產車間設立專職或兼職備件員,搞好備件管理和供應工作。
5.備件圖紙管理圖紙是進行設備維修、備件加工的技術依據,是取基本的基礎資料。應加強對備件圖紙的管理。設備動力管理部門應設立專職測繪人員,負責備件圖紙的測繪、整理、修改和歸檔工作。做到有物有圖,圖物相符,并掌握一套完整的制造圖紙,備件底圖修改要有嚴格的審批手續。車間設備員要掌握設備零部件結構、尺寸、材質的變更情況,并及時報設備動力管理部門審批后修改底圖。設備停用或零件已做很大改動,要及時修改底圖和藍圖。
6.修舊利廢在保證設備技術性能和滿足生產需要的前提下,開展修舊利廢、節約代用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各企業要建立修舊利廢管理辦法,切實抓好修復品的管理、使用,并嚴格控制修理質量。
7.國外訂貨申請國外訂貨的配件、儀表、特殊材料應由廠(礦)設備動力科(或備件科)會同有關單位審查匯總,經主管廠(礦)長審批后上報。各企業要在消化吸收國外經驗的基礎上,逐步開展備件的國產化工作,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8.倉庫管理備件倉庫由廠(礦)一級統一管理,車間不設庫房。備件倉庫要按照部頒一類庫標準管理,倉庫管理要科學化,備件收發要做到帳、卡、物、線四對口。每月初統計出前一月備件儲備情況,由設備動力管理部門匯總上報。自制或外訂備件均應辦理檢驗、放庫手續,入庫備件要符合質量要求,并有合格證。重要備件要加強重點管理,所有備件入庫后應采取防銹、反腐措施,對存放年久、無合格證的備件,經檢驗、鑒定后方可發出。
9.各企業要結合工業普查和清倉查庫工作認真清理整頓倉庫的備件,對已淘汰設備的備件、質量低劣以及年久銹蝕嚴重的配件應認真處理。需要處理或報廢的備件須經技術鑒定,報主管部門批準。削價備件應按質論價,削價后損失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如一次報廢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配件要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10.備件財務管理要加強備件的資金和財務管理,各企業要建立備件明細帳冊和嚴格備件訂貨合同及付款手續,合理使用流動資金,加快流動資金周轉速度。
11.要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逐步在備件管理中運用現代化手段進行管理,逐步推廣abc分類法、量本利分析以及備件的微機管理等。各企業還應結合推廣設備綜合管理開展備件管理標準化工作,盡量采用應用范圍廣的標準,減少備件儲備品種,提高備件資金利用率。
附:儲備定額計算公式。
n=akat/p。
式中n——儲備定額(件);。
a——同類設備臺數(臺);。
k——每臺設備同種備件數(件);。
a——不平均系數,由a、k的乘積而定:。
t——備件制造或訂貨周期(月)(本廠加工為6個月,外購為12個月;。
p——備件使用期限(月)。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十一
1.自覺遵守廠部各項管理制度,倉庫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2.及時
3.做好供方的選擇、評審工作。根據生產需要及時編制采購計劃單,計劃單經廠領導簽字同意后即按單就近采購。
3.材料及零配件進庫前要驗收,末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準進庫,不準使用。
3.材料入庫后要立卡、入帳,做到帳、卡、實物三符合。
4.材料應分類、分規格堆放,堆放應按“五五”法保持整潔。
5.保持倉庫整潔,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銹、反腐、防失竊工作,做好倉庫的消防工作。
6.修理工憑派工單領料,由庫管員填寫材料單,領料人簽名,領用大總成件要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
領新料必須交舊料,嚴格執行領新交舊制度。
7.加強對舊料的管理工作,上交舊料貼好標簽,出廠時交還車主。
8.材料及零配件的領用應執行先進先出的規定,嚴格執行價格制度,不得隨便加價。
倉庫每個月進行一次清倉盤點,消除差錯,壓縮庫存。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十二
(1)庫房內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2米。
(2)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碼放,垛與燈距、垛與墻距不應小于0.5米。
(3)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應穿管保護,電源開關應設在庫房外,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4)庫房內不準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
(5)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熨斗,電烙鐵等表面熾熱的電器。
(6)庫房內禁止存放化學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置在專用的獨立庫房內,嚴禁帶火種進入庫房。
(7)庫房內不準設置辦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庫房內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8)庫房內整潔無其它雜物。
(9)配備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10)庫房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進行檢查,下班前進行檢查,確認無任何隱患時才能下班。
(11)庫房管理應賬、物相符。
(12)對易碎物品,應輕拿輕放,和不可倒置等。
(13)物品不宜碼放過高,以免倒塌傷人。
(14)使用梯子時,應放穩防滑。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十三
本標準規定了生產部電檢班物資管理的職責、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生產部電氣檢修班備品備件管理工作人員。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定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1-20xx、標準化工作導則。
電力工業發供電設備事故備品管理辦法。
物資管理辦法(試行)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
備品配件管理辦法(試行)、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
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標準、管理標準(第一分冊)。
為保證發電機組的穩定運行,當設備發生事故時,能在極短的時間更換配件,使設備能恢復正常運行,設備所需的配件即是我們要儲存的備品備件。以保證發供電生產。
4.1、班組要搞好備品配件的管理工作,是保證安全生產、設備檢修及縮短事故搶修時間,提高機組經濟效益的一項重要工作。
4.2、班組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責任制。把備品配件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4.3、班組要設有備品配件專責人。
4.4、負責備品備件、圖紙的相關管理工作。
4.5、協助物資部門做好備品備件的加工訂貨工作。
5.1、物資定額管理:
5.1.1、班組技術員要依照電力部《電力生產設備事故備品配件管理辦法》結合本專業所管轄的設備運行狀況及檢修經驗,編制班組備品配件儲備定額(定額中包括事故備品配件定額及常用易損件定額)。班組要建立事故備品配件儲備定額及臺帳。
5.1.2、根據備品配件定額的標準進行備品配件的儲備工作。同時建立本班組備品配件臺帳。將本班組物資庫儲備的備品配件分門別類的一一登記入帳。
5.1.3、備品配件的儲備要經班組技術員進行質量驗收。主要備品配件的儲備要經專業主管驗收后進行儲備。對不合格產品應及時返廠,備品配件要根據出廠合格證和試驗報告做好交接試驗,同時做好記錄。
5.1.4、已儲備的備品配件要有卡片。卡片包括:設備標志、技術規范、檢修記錄、試驗記錄。做到隨時好用。
5.1.5、備品配件的保管采取集中與分散的原則來進行儲備。大型備品配件集中存放在物資公司庫或分場倉庫。小型備品配件放在班組倉庫。
5.1.6、班組應設有備品配件臺帳、消耗統計臺帳,要標明物資名稱、型號、規格、儲備定額、入庫時間、數量、存放地點、驗收人、出庫時間、消耗部位、數量及備品配件出廠合格證。
5.2.1、每月20日前班組技術員根據設備運行及檢修狀況,提出配件加工計劃,并經專業主管專工審核后報物資部。
5.3、電機的修理管理。
5.3.1、電機修理,由于技術、設備條件等原因,分場內部不能承擔時,送外單位修理,要在分場進行登記。送電機廠修理也要在分場登記。電機修理后取回要有電機修理報告。包括檢修及試驗報告。同時分場要登記驗收。
5.3.2、電機部件外單位修理完畢,驗收合格后,在條件允許情況下2天內必須組裝、試轉完畢,達到備用條件。
5.3.3、建立健全備用電機臺帳,及時進行檢查試驗,備用時間、試驗時間、試驗人、檢查時間、檢查人、出庫時間,對備用電機應進行編號管理。
5.4、物資使用管理。
5.4.1、根據儲備定額的標準,班組技術員要適時的提出備品配件計劃,逐級上報,保證有充足的備品備件儲備。
5.4.2、由班組技術員負責備品、配件的統計和登記工作,以便及時提出計劃購買或加工。對已儲備的備品配件技術人員要經常檢查,防止銹蝕、損壞、丟失。
5.4.3、由班組材料保管員負責材料消耗統計臺帳的填寫,要求及時、準確。對消耗的材料要及時通知班組技術員或班長提出計劃購買。
5.4.4、檢修、安裝、開工前,工作負責人負責、材料保管員配合,將工作所需用的備品、配件準備齊全,并認真檢查是否好用。
5.4.5、備品、配件應按定置管理圖擺放,做到整齊、美觀。
5.4.6、對備品、配件應按規程規定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保證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好用。
5.4.7、備品、配件專責人應熟悉有關備品、備件的用處和保管常識(如:備品、配件的存放環境、防震、放置方法,防止陽光直射、干燥、通風良好等)。
6.1、對備品備件管理因人員過失,沒有達到備用條件而影響設備正常運行,考核當事人50―2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按廠部考核標準嚴格考核。
6.7、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由經營計劃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十四
(1)、庫房內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2米。
(2)、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碼放,垛與燈距、垛與墻距不應小于0.5米。
(3)、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應穿管保護,電源開關應設在庫房外,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4)、庫房內不準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
(5)、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熨斗,電烙鐵等表面熾熱的電器。
(6)、庫房內禁止存放化學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置在專用的獨立庫房內,嚴禁帶火種進入庫房。
(7)、庫房內不準設置辦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庫房內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8)、庫房內整潔無其它雜物。
(9)、配備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10)、庫房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進行檢查,下班前進行檢查,確認無任何隱患時才能下班。
(11)、庫房管理應賬、物相符。
(12)、對易碎物品,應輕拿輕放,和不可倒置等。
(13)、物品不宜碼放過高,以免倒塌傷人。
(14)、使用梯子時,應放穩防滑。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十五
為規范我廠生產設備備品備件的時效性管理,確保備品備件既滿足安全生產需要,又經濟合理地儲備,減少積壓和浪費,提高備品備件利用率,結合本廠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大化電廠生產設備事故備品備件以及機組年度檢修備品備件管理工作。
《電力工業生產設備事故備品管理辦法》。
《電力工業生產設備事故備品參考定額》。
總廠《物資管理標準》。
《大化水力發電總廠物資采購驗收制度》。
3.1生產設備事故備品備件以及機組年度檢修備品備件管理工作,由生技部、檢修公司、供應部門等生產管理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生技部為歸口管理部門。
3.2生產副廠長或總工程師負責備品備件計劃采購的審批,負責事故備品備件領用的審批,負責淘汰失效事故備品備件處置的審批。
3.3生技部負責備品備件儲備定額的組織和審核工作,負責定期開展備品備件過程管理的檢查與考核。
3.4供應部負責備品備件的采購、訂貨和加工,負責事故備品備件的科學儲備、保管及發放工作。
3.5檢修公司負責備品備件儲備定額的計劃及到貨驗收工作,負責機組年度檢修備品備件的領用及科學保管工作。
4.1.1事故備品備件是指在事故搶修和臨時發現事故性缺陷,需緊急處理所使用的配備性備品、設備性備品以及材料備品。
4.2.1供應部每年4月30日前,根據年度事故備品備件領用情況、補充情況以及倉庫庫存情況,向生技部提交年度事故備品備件使用報告。報告中附帶《當前倉庫備品備件庫存清單》(見附表1)。
4.2.2生技部收到供應部提交的報告后,在5月10日前,組織各生產管理部門的有關人員,對倉庫庫存備品備件進行一次專項核實檢查,在淘汰和失效事故備品備件處置的基礎上,以正式通知形式公布《當前倉庫備品備件庫存清單》。
4.2.3庫存清單公布后,檢修公司及班組應根據事故備品備件庫存情況、機組檢修遺留問題、設備運行潛在問題、設備安全狀況、設備易損程度、歷年設備維護經驗等,在5月20日前按附表2格式,完成年度事故備品備件定額計劃的填報及部門匯總審核工作,報送生技部。
4.2.4生技部一周時間內,完成年度事故備品備件儲備定額的審核修訂,與庫存事故備品備件進行對比,形成《年度事故備品備件采購計劃》(見附表3),報總工程師審定,主管生產副廠長批準,5月30日前提交供應部按計劃采購補充。
4.2.5事故備品備件原則上每年按照上述程序進行定期的年度計劃及采購補充管理工作。當某一類型事故備品備件最后一件庫存領用或庫存量少于10%之時,供應部應及時報告生技部,按上述流程辦理事故備品備件動態補充采購工作。
4.2.6對事故搶修和臨時發現事故性缺陷急需的而定額中沒有儲存的事故備品備件,由相應的維護班(隊)及時匯報和計劃,經生產副廠長或總工程師或生技部主任確認,報供應部立即采購。如生技部正、副主任確認采購的,事后應向生產副廠長和總工程師作口頭匯報。對應急事故備品備件的采購,可視具體情況安排生技部相應專責或班組專業工程師前往協助采購,確保應急事故備品備件采購的時效性和采購質量。
4.3.1供應部接到備品備件采購計劃,應本著及時、節約、擇優、就近和高效的原則,按照總廠《物資管理標準》進行備品備件的采購、合同訂貨和加工。
4.3.2備品備件的采購、訂貨和加工,必須嚴格按照備品備件采購計劃中所列的規格型號和技術參數進行,不得隨意變更技術要求和型號。如需變更時必須經生技部主任或相應專責的同意。
4.3.3對具有通用規范標準和區內可以直接采購的備品備件,原則上在接到計劃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采購任務。
4.3.4對特殊的備品備件或采購周期比較長的備品備件,生技部應在報批的備品備件采購計劃的備注欄中注明“特殊”字樣。供應部接到采購計劃后,應對標有“特殊”字樣的備品備件,及時行動,組織采購訂貨,必要時與生技部相關專責溝通,加快特殊備品備件的訂貨采購步伐,原則上控制在30天至45天內完成采購任務。
4.3.5每年7月20日前,由生技部組織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對計劃采購補充的事故備品備件進庫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確保事故備品備件按時購置到位。
4.4.1備品備件一旦到貨,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進庫驗收工作。
4.4.2備品備件到貨驗收,嚴格執行《大化水力發電總廠物資采購驗收制度》。
4.4.3驗收不合格的事故備品備件不準入庫,并原則予以退貨。
4.5.1供應部應建立生產設備事故備品備件儲存專用庫。
4.5.2計劃采購的所有事故備品備件,經驗收合格后,應先分門別類地辦理入庫手續,由供應部統一儲存和保管。
4.5.3事故備品備件的入庫應填寫入庫驗收卡,由驗收人簽字后連同實物及加工圖紙、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一起存放。
4.5.4保管人員應根據備品備件入庫情況,及時建立完善的入庫及保管臺帳。對入庫的備品備件的型號、數量應與計劃采購清單核對無誤,做到帳、卡、物相符,隨時掌握備品備件庫存數量,隨時做好動態補充購置工作。
4.5.5備品備件應保持通風干燥,物品應分門別類有序擺放,做到整齊美觀。
4.5.6精密零件和電氣設備的備品備件,要注意溫度、濕度和陽光照射影響;金屬制品必須定期做好防銹蝕工作;化學制品應做好防腐蝕工作;對需要用特殊方式保管的事故備品,由供應部、生技部及檢修公司相應專業班組共同提出保管措施。
4.5.7保管人員應定期開展備品備件的清點、保養和測試工作,對一些機電設備或貴重精密儀器儀表,應定期進行常規性檢測試驗,檢測其測試范圍、功能、精度、性能指標等是否滿足要求,確保備品備件質量合格,無變質,無性能指標下降,無丟失。
4.5.8對保管員沒有專業檢測資格的備品定期檢測項目,保管員應提前一周時間和生技部相應專責聯系,確保定期檢測項目按時有序安排和組織開展。
4.6.1事故備品備件的領用,實行“何時急需使用隨時領用”制度。事故備品備件的領用,倉庫保管員應做到隨叫隨到,確保事故備品備件領用渠道暢通無阻。
4.6.2事故備品備件領用程序。
4.6.2.1使用部門或班組填寫《事故備品備件領料單》(見附表4);
4.6.2.2使用部門或使用班組所在部門領導審核;
4.6.2.3生技部(正、副)主任審定;
4.6.2.4生產副廠長或總工程師批準。
4.6.3事故備品備件非正常領用程序。
4.6.3.1生產應急事故處理需立即領用事故備品備件,只要是生產副廠長或總工程師口頭通知的,經供應部主任和保管員確認,即可提取相應的事故備品備件,但事后必須補全相關手續。
4.6.3.2如生產副廠長和總工程師均不在廠內,由生技部(正、副)主任與他們之中一人聯系溝通,并獲得口頭同意,然后經供應部主任確認,即可辦理事故備品的領用,但事后必須補全相關手續。
4.6.3.3如生技部正副主任、總工程師和生產副廠長均不在廠內,由生技部相應專責與生產副廠長或總工程師聯系溝通,并獲得口頭同意,然后經供應部主任確認,即可辦理事故備品的領用,同樣但事后必須補全相關手續。
4.6.4事故備品備件每次領用,保管員都應及時做好臺帳記錄,確保帳、卡、物相符,隨時跟蹤掌握備品備件庫存數量。
4.7.1生技部每年5月10日前,組織各生產管理有關人員,對倉庫事故備品備件庫存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核實檢查,目的是認真核對事故備品備件使用情況及庫存情況,對庫存備品進行認真求實地評估,對變質、霉爛、失去原有性能以及淘汰的事故備品備件予以報廢處理。
4.7.2對評估組確認予以報廢的事故備品備件,供應部及時提取出來或隔離,保管員應根據提取的備品備件數量、規格型號等及時填寫好臺帳記錄和《事故備品備件報廢清單》(見附表5)。
4.7.3供應部根據評估組予以報廢的事故備品備件形成報告,報生技部審核,總工程師審定,生產副廠長批準,及時予以公布,并辦理資產報廢手續。
4.7.4對報廢的事故備品備件,應收集到物供倉庫大院或指定地點,按《事故備品備件報廢清單》逐一清點數量,在地面擺放整齊,在生技部、安監部、檢修公司、發電部、供應部、工會、財務部、審計室、紀檢室等部門的監督下,由生產副廠長或總工程師主持,用壓路機進行碾壓后,再用汽油等明火進行焚燒,避免淘汰、失效事故備品備件重新流入市場或進入生產線。焚燒現場要注意做好防火防爆安全隔離及保衛工作。
5.1生技部每年9月15日前,根據機組年度運行健康狀況、重大技改修理項目計劃安排等因素,科學合理地制定下一年度(今冬明春)機組檢修計劃,報上級管理單位。機組年度檢修計劃應包含機組檢修性質、檢修天數及主要檢修項目等內容,詳見附表6。
5.2生技部每年10月10日前,根據機組年度運行健康狀況、重大技改修理項目計劃安排、設備評級狀況、設備缺陷、技術監控監督檢查項目等,完成機組(含主變)年度檢修項目表的編制工作,并以文件形式予以下達。
5.3機組檢修項目表公布后,檢修公司及班組應根據當前設備檢修備品備件庫存情況、機組檢修計劃及主要檢修項目、設備缺陷、設備評級、運行潛在問題、設備安全狀況、設備易損程度、歷年設備檢修經驗等,在10月25日前,完成年度機組檢修備品備件定額計劃的填報及部門匯總工作,報送生技部。
5.4生技部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年度機組檢修備品備件采購計劃的審核修訂,報總工程師審定,主管生產副廠長批準,11月份的第2個工作日前提交供應部按計劃采購。
5.5機組年度檢修期間,考慮到機組運行健康狀況改變、計劃與實際的差異、機組檢修當中發現的重大缺陷等,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補充機組年度檢修備品備件的數量及品種類型。報批手續仍為生技部審核,總工程師審定,主管生產副廠長批準。
5.6檢修備品備件的采購、訂貨、加工以及到貨驗收等管理環節,參照4.3條款和4.4條款組織實施。
5.7檢修備品備件到貨驗收后,由檢修公司合理調度,原則上按“誰計劃誰領用”的辦法直接辦理領用手續,提取相應的檢修備品備件。
5.8檢修公司所提取出來的檢修備品備件,公司及班組都有責任做好妥善儲存及保管的職責和義務,要求參照4.5條款的相關內容,認真做好儲存及保管工作,做到檢修備品備件使用的可追溯性。
5.9機組年度檢修結束,即每年4月30日前,檢修公司根據去冬今春機組檢修備品備件領用及實際使用消耗情況,形成總結報告,提交生技部。
5.10對年度機組檢修剩余的備品備件,檢修公司及班組應參照4.5條款的相關內容,建立臺帳,認真做好儲存及保管工作。
5.11每年5月20日前,生技部、總廠安監部聯合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檢修公司及班組各工器具房及備品備件倉庫進行一次專項檢查,進一步核實檢修備品備件領用、使用及匯報情況。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十六
為了加強配件采購、儲存、發放的管理,保障汽車維修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管理措施:
1.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質量體系文件和規章制度,確保生產所需倉貯物資的各項管理工作。
1.2樹立優質服務意識,端正服務態度,遵守制度,接受配件主管的領導。
1.3負責經驗證合格的配件進行合理擺放,做好清楚標識。
1.4嚴格按規定辦理配件的出入庫手續,記錄準確,做到賬物一致。
1.5加強貯存配件管理,定期檢查庫存配件質量,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并報告配件主管。
1.6創造和維護良好的倉貯環境,做到庫內通風、整潔,安全設施齊全、通道暢通,環境衛生達到“5s”標準;安全措施符合消防要求。
2.1配件的入庫
倉庫管理員按照《配件訂單》,核查《到貨清單》與實物品種、 數量、包裝及供貨單位,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并報告配件主管。
2.2 對入庫配件做好標識。
2.3關鍵件和安全件的標識內容必須包括進貨批次、進貨日期。
附件的賬面數任何人不得涂改,更不得銷毀,保證任何時候賬物相符。
3.2配件、附件入庫必須經倉管員驗證,做好記錄,并分別將其放置在合理位置。
3.3 倉庫內所有配件應有配件標識,并置于明顯位置,易于識別,配件標識應牢固、可靠。
3.4 倉管員應依據《入庫單》、《領料單》等有效憑證記錄配件出入庫和庫存情況,做好登記、每月做好月報表報配件主管和財務室。
3.5倉庫重地禁止無關人員擅自進入,更不允許無關人員私自提取配件附件。
3.6倉管員應對配件進行日常巡檢,每季抽檢配件質量情況,發現有不合格品應及時向配件主管匯報處理。發現賬物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調整,確保帳物相符。
3.7倉庫內嚴禁煙火,按消防規定配置消防器材,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3.8配件實行“先進先出”原則。對將要或已超過貯存期的配件應由倉管員及時出具清單向配件主管匯報,配件主管應及時進行驗證、評審和處理。
3.9做好倉庫的貯存環境、衛生工作,做好文明、清潔、整齊、標志明顯、過道暢通,達到“5s”標準。
3.10每年底進行一次清倉盤點工作,將盤點報告及時上報財務室和總經理核批。
3.11塑料件、橡膠件、油漆等有質保期的配件應規定儲存期限,規定橡膠件保存期為5年,塑料件保存期為3年,油漆原料保存期為2年。
4.1配件發貨交付:倉庫管理員憑《領料單》,按“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
發貨。
4.2所有的配件發貨都必須與領料員核對名稱的規格、型號、包裝、數量、質量狀況,由領料員簽字確認后方可出庫。
4.3倉庫管理員都必須妥善保管所有《領料單》,不得丟失,《領料單》的保存期限為一年。
5.1 維修舊件由配件部負責回收和報廢處理。
5.2 配件部對維修舊件(不包括易損件、覆蓋件)進行標識,并放置在規定區域,防止非預期使用。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十七
為規范公司各類物資的倉儲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各類物資及成品的入庫、存放、發放,及倉儲管理部門與人員。
三、驗收。
物資到貨后,倉庫管理員須檢查物料的外包裝情況并協助公司有關部門進行質量等方面驗收:。
(二)一般材料無質量異議的要在當日內驗收完畢并及時填寫相關記錄和憑證;。
(三)在遇特殊情況時視具體情況確定驗收時間。
四、入庫。
(二)對于有包裝的到貨物資,要將包裝物拆除后清點,成套機電設備(包括附件)要按件進行認真、準確的清點。
(三)對于有毒物品的入庫驗收,必須由兩人以上同時進行。
(四)質量不合格物資嚴禁入庫,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
(五)倉管員在物資入庫時,對物資名稱、型號等必須保證齊全正確,同種物資不同型號分入不同帳。
(六)實物與送貨單不相符的物資一律不得辦理入庫手續,倉庫管理員要及時反饋進貨相關人員,并報上級主管。
五、存儲。
(一)存。
1、存放應遵循三項基本原則。
a、防火、防水、防壓;。
b、定點、定容、定量;。
c、先進先出。
2、為方便存取物料,將倉庫分區、分道、分架、分層、定點管理,并根據劃分情況作出倉庫平面示意圖、物料存放分布示意圖等。發生調整時,應及時修正相關示意圖。
3、物料存放要分門別類,按“先進先出”原則堆放物料,做好相應標識,并有相應帳、卡以供查詢。
4、對可疑物品等須分開擺放。
5、物料存放要盡量做到“上小下大,上輕下重,不超安全高度”,同規格物料要放一起,物料標識一律朝外。
6、物料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必要時加墊板或置于容器內,予以保護存放。
7、任何物料不得堆放倉庫通道上,以免影響物料的收發。
8、不良品與良品必須分開存放、管理,并做好相應標識。
9、存放場地須適當保持通風、通氣、通光,以保證物料品質不發生變異。
10、對于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物料應考慮適當的防護措施,如危險品、貴重物品、易變質物料、有保存期限的物料,以保證物料的安全性與品質不受到影響。
11、倉庫管理員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物料散亂等情況,必須及時按整包裝數量整理。
12、物料登記卡必須填寫開卡時間,如數量有修改必須由責任倉管員簽名。
13、物料登記卡填寫完畢后必須收回并存檔,新老卡交接數據必須銜接。
(二)盤點。
1.按盤點發生的'頻次將盤點分為:。
1.1日常盤點:日常盤點不僅是物資管理的需要,同時也是倉管員開展自檢自查的過程。
1.2月度盤點:每月月底進行盤點,逢法定節假日順延。
1.3年中。
年
末盤點:根據財務年度的要求對庫存的各類物資作定期盤點。
1.4其他事項盤點:根據特殊情況的需要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如倉庫相關人員離職或工作調動時組織盤點。
1.5按需要對倉庫的抽盤。
2.核對。
2.1盤點后按實際盤點數量填寫“盤點表”,并進行存檔。
2.2將“物資盤點表”的盤點數量與賬面數量核對,若有差異即出具盤點異常報告單,并計算其盤點盈虧數量,提出整改措施呈上級領導審批。
2.3由財務部主導的盤點時,盤點差異須按財務部要求調整系統庫存。
六、出庫。
(一)物資出庫均以正式領料單為準,領料單據必須有部門有效負責人簽字,手續必須齊備,缺一不可,如有不符,倉管員有權拒絕發放。
(二)倉管員按單據實際寫明的名稱、規格、數量發放物資,不允許多發或欠發,嚴禁先發貨后補手續。
(三)嚴禁發生無手續出庫現象。
(四)嚴格按照先進先出原則發放物資。
七、倉庫安全、防火、衛生管理。
倉庫管理員需要做好安全、防火、衛生工作,樹立“安全防范、常備不患”的思想。
(二)倉庫安全管理。
1、倉庫系物資保管重地,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2、出入庫物資有關手續的辦理須在倉庫辦公區域辦理,不得在倉庫內進行。
3、因業務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時必須要有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倉。
4、一切進倉庫人員不得攜帶火種、背包、手提袋等物進倉。
5、倉庫范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職工更不準圍聚閑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范圍參觀。
6、倉庫不準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7、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要,不準把倉庫商品物資試用試看。
8、下班后關閉門窗、電源、水源。
9、倉儲物資保管要達到“十不”,即不丟、不腐、不銹、不凍、不潮、不霉、不變、不壞、不漏、不爆。
10、倉庫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倉庫設備,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處理。
(三)倉庫防火安全管理。
1、倉庫管理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樹立防火觀念,學習安全防火技術,熟悉防火工具。
2、倉庫人員一律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動用明火,倉庫電源使用后及時關閉。
3、各倉庫要嚴格按標準配備防火器材,并設有專人負責,保證防火器材狀態良好,所有防火工具、器材不準隨意動用。
4、倉庫應定期每月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并接受安全員的檢查監督。
5、倉儲易燃、易爆物資必須設有防火標牌和醒目防火標志。
6、如發現火情要立即上報并及時做出處理。
(四)倉庫衛生環境管理。
1、保持庫房整潔,做好防潮、防霉變措施,保證倉儲物資狀態良好,并經常清理倉庫內外,保持倉儲環境良好。
2、每日對地面、貨架、物資進行清潔,保持地面無廢棄物,倉庫貨架、貨位清潔、無灰塵、油污。
3、物資入庫所拆除的包裝物要及時清理、回收,集中存放。
4、物資入庫后按規定進行擺放,及時上架,做好貨區管理。
5、保持庫房周圍環境清潔,做到無雜草、無廢棄物。
八、工作紀律規定。
(一)倉管員應服從上級安排,做到令行禁止。
(二)倉庫人員應有良好的配合、服務意識,按要求做好備料、發料工作,及時為相關部門提供準確的庫存資訊。
(三)倉庫人員不得監守自盜,嚴禁公物私用。
(四)倉庫人員不得收受供應商禮金與物品,更不能因此損害公司利益。
(五)無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倉庫。
(六)倉庫人員有責任對違反倉庫管理的行為予以制止,制止不聽的報上級處理。
(七)倉庫必須隨時保持潔凈,物料擺放必須整齊。搬運物料要做到輕拿輕放。
(八)倉庫主管應隨時巡視倉庫工作紀律情況,對違紀現象予以制止糾正,并采取相應預防措施。
(一)未按以上規定者行者視情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嚴重的處以罰款。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十八
為規范公司各類物資的倉儲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各類物資及成品的入庫、存放、發放,及倉儲管理部門與人員。
第二章職責與權限
三、驗收
物資到貨后,倉庫管理員須檢查物料的外包裝情況并協助公司有關部門進行質量等方面驗收:
(二)一般材料無質量異議的要在當日內驗收完畢并及時填寫相關記錄和憑證;
(三)在遇特殊情況時視具體情況確定驗收時間。
四、入庫
(二)對于有包裝的到貨物資,要將包裝物拆除后清點,成套機電設備(包括附件)要按件進行認真、準確的清點。
(三)對于有毒物品的入庫驗收,必須由兩人以上同時進行。
(四)質量不合格物資嚴禁入庫,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
(五)倉管員在物資入庫時,對物資名稱、型號等必須保證齊全正確,同種物資不同型號分入不同帳。
(六)實物與送貨單不相符的物資一律不得辦理入庫手續,倉庫管理員要及時反饋進貨相關人員,并報上級主管。
五、存儲
(一)存
1、存放應遵循三項基本原則
:a、防火、防水、防壓;
b、定點、定容、定量;
c、先進先出。
2、為方便存取物料,將倉庫分區、分道、分架、分層、定點管理,并根據劃分情況作出倉庫平面示意圖、物料存放分布示意圖等。發生調整時,應及時修正相關示意圖。
3、物料存放要分門別類,按“先進先出”原則堆放物料,做好相應標識,并有相應帳、卡以供查詢。
4、對可疑物品等須分開擺放。
5、物料存放要盡量做到“上小下大,上輕下重,不超安全高度”,同規格物料要放一起,物料標識一律朝外。
6、物料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必要時加墊板或置于容器內,予以保護存放。
7、任何物料不得堆放倉庫通道上,以免影響物料的收發。
8、不良品與良品必須分開存放、管理,并做好相應標識。
9、存放場地須適當保持通風、通氣、通光,以保證物料品質不發生變異。
10、對于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物料應考慮適當的防護措施,如危險品、貴重物品、易變質物料、有保存期限的物料,以保證物料的安全性與品質不受到影響。
11、倉庫管理員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物料散亂等情況,必須及時按整包裝數量整理。
12、物料登記卡必須填寫開卡時間,如數量有修改必須由責任倉管員簽名。
13、物料登記卡填寫完畢后必須收回并存檔,新老卡交接數據必須銜接。
(二)盤點
1、按盤點發生的頻次將盤點分為:
1。1、日常盤點:日常盤點不僅是物資管理的需要,同時也是倉管員開展自檢自查的過程。
1。2、月度盤點:每月月底進行盤點,逢法定節假日順延。
1。3、年中、年末盤點:根據財務年度的要求對庫存的各類物資作定期盤點。
1。4、其他事項盤點:根據特殊情況的需要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如倉庫相關人員離職或工作調動時組織盤點。
1。5、按需要對倉庫的抽盤。
2、核對
2。1盤點后按實際盤點數量填寫“盤點表”,并進行存檔。
2。2將“物資盤點表”的盤點數量與賬面數量核對,若有差異即出具盤點異常報告單,并計算其盤點盈虧數量,提出整改措施呈上級領導審批。2。3由財務部主導的盤點時,盤點差異須按財務部要求調整系統庫存。
六、出庫
(一)物資出庫均以正式領料單為準,領料單據必須有部門有效負責人簽字,手續必須齊備,缺一不可,如有不符,倉管員有權拒絕發放。
(二)倉管員按單據實際寫明的名稱、規格、數量發放物資,不允許多發或欠發,嚴禁先發貨后補手續。
(三)嚴禁發生無手續出庫現象。
(四)嚴格按照先進先出原則發放物資。
七、倉庫安全、防火、衛生管理
倉庫管理員需要做好安全、防火、衛生工作,樹立“安全防范、常備不患”的思想。
(二)倉庫安全管理。
1、倉庫系物資保管重地,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2、出入庫物資有關手續的辦理須在倉庫辦公區域辦理,不得在倉庫內進行。
3、因業務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時必須要有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倉。
4、一切進倉庫人員不得攜帶火種、背包、手提袋等物進倉。
5、倉庫范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職工更不準圍聚閑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范圍參觀。
6、倉庫不準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7、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要,不準把倉庫商品物資試用試看。
8、下班后關閉門窗、電源、水源。
9、倉儲物資保管要達到“十不”,即不丟、不腐、不銹、不凍、不潮、不霉、不變、不壞、不漏、不爆。
10、倉庫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倉庫設備,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處理。
(三)倉庫防火安全管理。
1、倉庫管理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樹立防火觀念,學習安全防火技術,熟悉防火工具。
2、倉庫人員一律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動用明火,倉庫電源使用后及時關閉。
3、各倉庫要嚴格按標準配備防火器材,并設有專人負責,保證防火器材狀態良好,所有防火工具、器材不準隨意動用。
4、倉庫應定期每月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并接受安全員的檢查監督。
5、倉儲易燃、易爆物資必須設有防火標牌和醒目防火標志。
6、如發現火情要立即上報并及時做出處理。
(四)倉庫衛生環境管理。
1、保持庫房整潔,做好防潮、防霉變措施,保證倉儲物資狀態良好,并經常清理倉庫內外,保持倉儲環境良好。
2、每日對地面、貨架、物資進行清潔,保持地面無廢棄物,倉庫貨架、貨位清潔、無灰塵、油污。
3、物資入庫所拆除的包裝物要及時清理、回收,集中存放。
4、物資入庫后按規定進行擺放,及時上架,做好貨區管理。
5、保持庫房周圍環境清潔,做到無雜草、無廢棄物。
八、工作紀律規定
(一)倉管員應服從上級安排,做到令行禁止。
(二)倉庫人員應有良好的配合、服務意識,按要求做好備料、發料工作,及時為相關部門提供準確的庫存資訊。
(三)倉庫人員不得監守自盜,嚴禁公物私用。
(四)倉庫人員不得收受供應商禮金與物品,更不能因此損害公司利益。
(五)無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倉庫。
(六)倉庫人員有責任對違反倉庫管理的行為予以制止,制止不聽的報上級處理。
(七)倉庫必須隨時保持潔凈,物料擺放必須整齊。搬運物料要做到輕拿輕放。
(八)倉庫主管應隨時巡視倉庫工作紀律情況,對違紀現象予以制止糾正,并采取相應預防措施。
第三章罰則
(一)未按以上規定者行者視情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嚴重的處以罰款。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十九
確保備品、配件、五金材料的規范管理,為維修設備和保證生產提供合格備品、配件、五金材料,本著有效、實用、強化管理的原則,特制定本管理規程。
適用于公司五金庫物資管理。
維修人員:提供技術要求和設備備品、配件請購計劃及請購手續,控制設備備品、配件消耗,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五金庫管理員:提供庫存情況和通用物資請購計劃及請購手續,負責備品、配件、五金材料的賬面管理。
物資使用部門:提供非通用物資請購計劃及請購手續。
分類統一保管儲備,有統一標識,做到擺放整齊、規范,不同性質、用途的產品不能混放在一起。
當發現標識遺失、損壞、不清晰等情況,確認后及時補標識。
對備品、配件、五金材料質量有直接影響的包裝袋(如燈具、精密件、易碎品、塑料制品等)不準隨意拆除,避免造成劃傷和進入灰塵。
對有特殊保管要求的備品、配件、五金材料,應根據具體要求進行妥善保管。如pvc管、橡膠等物品,不得疊放,要采用專用貨架存放,機油、煤油等要單獨存放,砂布要采取防潮措施存放等。
對庫存備品、配件、五金材料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變質、損壞或超過保質期變質的不良資產(如粘得牢、油墨、溶劑、砂布等)采取報廢等措施。
定期檢查備品、配件、五金材料庫存量,達到最低存儲量的及時通知相關請購人員辦請購手續。
倉庫要實行定制管理,備品、配件、五金材料品種與庫位應保持一一對應的關系。倉庫對不合格備品、配件、五金材料必須按指定位置擺放(不合格區域內)。備品、配件、五金材料必須先進的擺放在前,后進的擺放在后。倉庫管理員必須做好“五無、六防”工作。
入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發票等為依據,辦理入庫手續,杜絕只見單據不見實物的現象(須提供合格證、使用說明書(或手冊)或質保書的應隨貨同行,一并交予庫管員)。
入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當面查點物資的數量或重量、質量、規格型號等項目。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與請購單要求不相符的采購物資不得辦理入庫。
因生產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庫的物資,采購員必須通知倉庫管理員到現場核對驗收,未能現場核對驗收的物資須設備管理部負責人簽名確認后方可辦理入庫,否則不得辦理入庫。
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不得與已入庫物資混合放置。
已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必須及時分類整理上架,嚴禁隨意堆放。
對于發外維修、委托加工的物資,入庫時分類開具入庫單,注明維修或加工,辦理入庫時必須憑發票辦理入庫,入庫登記信息類同采購入庫。填寫入庫單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清楚注明供應商名稱(須是稅務或工商登記名稱)、采購物資的品名、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量、金額。3.備品、配件、五金材料的出庫管理物資出庫應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有質量保存期的物資,應按要求作好出庫安排。必須憑領料單辦理出庫,任何人不辦理領料手續或手續不齊全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倉庫拿走物資。
領料時,領料員和發料員必須當面清點發放數量。由于領料員當場不清點數量,事后發現數量少了的,由領料員承擔責任。物料領出庫后,保管責任相應由倉庫管理員轉移到領用員,出現丟失、人為損壞,責任人須照價賠償。填寫出庫單時,領料員必須清楚注明領料部門名稱、工程名稱、所領物資的品名、規格型號、計量單位、計劃數量,發料員必須清楚注明所領物資的'實際數量、金額(不含稅)。
4.備品、配件、五金材料的報廢管理報廢原則
各部門是備品、配件、五金材料報廢的申請單位,負責完成所管轄區域內備品、配件、五金材料的報廢相關手續。
報廢申請必須由財務部和設備部審核,公司領導批準。
申請報廢的備品、配件、五金材料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的至少一項:已到規定報廢年限的;
財務部、設備管理部根據備品、配件、五金材料報廢手續作資產注銷。
各部門的舊物資及領用剩余物資返庫須列出返庫清單,經部門負責人、設備管理部負責人簽名后倉庫管理員給予辦理返庫。
舊物資返庫先由舊物資使用部門負責人和維修主管鑒定,確認為可用舊物資后貼上返庫標識方能辦理返庫。
《備品、配件、五金材料報廢申請表》
維修配件管理制度(實用20篇)篇二十
為了加強配件管理工作,適應生產需要,切實供好、管好、用好配件,搞好設備維修工作,提高設備完好率,確保機電設備安全運轉,并進一步降低生產成本,特制定本辦法,要求有關單位認真執行。
1、每月15日由機電科召開一次配件會議,各單位的機電包機組長、設備管理員參加,并報下月配件需用計劃。
2、凡全礦停產檢修需要的配件,有關單位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計劃。
3、嚴格按機電科長審批后的計劃進行配件的購置、發放,無機電科長審批簽字,不得隨意發放。
4、要充分利用庫房,嚴格執行“三不申請”的原則,即:庫存配件規格能代替不申請、能改制利用的不申請、有超儲積壓的.不申請。
5、訂購配件應本著“擇優”的原則,必須認真考慮價格因素,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訂購價格較低的廠家(包括自制)的配件。
6、若確應安全生產急需,使用單位來不及審批計劃時,必須在次日申請補充計劃,否則對使用單位材料員處罰50元/次。
7設備隨機配件,機電科設備組件組,按裝箱單查點入庫上帳,并建立隨及配件發放臺帳。
1、全礦各采、掘、開、輔助隊組在領用配件時,必須有專人帶上隊組主要負責人印章,到分配員處開具配件出庫單,經有關考核單位加蓋印章后,方可到配件庫領取。
2、各生產、輔助隊組因生產急需使用配件時,無論節假日必須經本單位主管、機電科科長簽字后方可到配件庫辦理使用手續,三天內辦理正式出庫手續(夜間使用配件經有關負責人電話通知保管員,第二天辦理正式出庫手續)。
3、所有配件出庫超出500元的由機電科長審批,超出1000元的由機電科長、分管領導審批方可辦理出庫;特殊情況需使用配件,必須經機電科長、分管礦長審批后辦理借用手續。
4、所有配件出庫必須根據各單位申請使用配件計劃和本單位定額資金計劃到分配員處辦理出庫手續(包括自制修復件)。
5、保管員在接到配件出庫單時,要認真查對數量,沒有出庫單一律不準發放,因生產急需必須經有關領導批示后辦理借用手續,次日補辦出庫手續。
6、各用料單位要加強配件領取和使用全過程的管理,嚴格交舊領新制度,杜絕跑、冒、滴、漏現象,不能按規定比例交舊的配件,要按丟失照價賠償。
1、配件庫管理員要嚴格執行配件驗收制度,貨到后立即組織驗收。對損壞的、質量明顯不符合要求的、數量超缺的,應先口頭通知有關主管人員,并盡快提出驗收報告,以便及時處理。
2、庫管員要熟悉設備型號,配件屬性,圖號及主要規格,做到按機型、圖號,規格入帳。對配件要精心保管,擺放整齊,通風涂油,防止氧化、銹蝕和絕緣老化變質。對不能上架的配件要上蓋加墊,嚴禁拆套。要保證帳、卡、物獎金四對口。
3、嚴格執行配件分配領發制度,對不按規定履行領發手續的,庫管員有權拒絕發放。
1、機電科、機分廠要貫徹以“修配為主”的方針,要面向生產,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逐步擴大自制范圍和修理項目,不斷提高產品和修理質量。
2、機電科回收的廢舊配件,能改制和復制的,一定要改制修復,以降低成本消耗,每月機電科給機分廠下達修復計劃。
3、凡經機分廠改制和修復的舊配件,按機分廠計件工資考核。
4、經機分廠改制修復的舊配件,按原價的40%向隊組發放,但不二次進行礦成本,此費用可沖銷機分廠材料費用和配件費用。
1、嚴格按霍煤供字[20xx]27號文件《關于廢舊物資回收管理的有關規定》,廢舊物資回收按規定品種回收比例執行。
2、大力開展回收復用和修舊利廢工作,是降低消耗,節約資金的重要措施之一。機分廠應加強領導,發動職工,因地制宜,逐步開展“噴、鍍、焊、鉚、鑲、補、脹、縮、改、粘、接、配”十二字修舊利廢方法,節約配件資金,降價配件成本。
3、所有液壓配件交回后,保管員必須開具回收配件驗收單,并交機分廠液壓修理組修復,膠管交膠管組。
4、各領用配件單位在領取配件后,五天后必須交回廢舊配件,否則按100%進行丟失賠償。
5、機電科要加強配件的動態管理和使用過程管理,經常深入井下對配件的投入、回收進行跟蹤調查和規范管理,凡發現虛報冒領,野蠻拆裝造成損壞或跑、冒、滴、漏現象,要視情節輕重給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6、要建立健全回收配件管理臺帳,實行正規票據出、入庫管理,回收物資專庫保管,分品種存放,專人負責,月末出具正規余額表。
1、風違反上述規定者,按規定給予罰款。
2、各單位嚴格按指標控制配件費用,超耗100%處罰。
3、機電科每月按規定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企管財務部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