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還有助于減少決策和行為的隨意性,促進內外部利益的平衡和協調。規章制度的范文中體現了組織對成員的規范要求和對工作的明確指導。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一
一、學生在上課與自修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因特殊原因需進入宿舍,須持有衛生科或系辦公室證明,在門衛進行登記方可入內。
二、學生出入宿舍要有禮貌,服從管理員的管理,尊重衛生人員的勞動。
三、按宿舍管理中心分配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不得擅自挪動室內家具,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如有丟失、損壞按價賠償。
四、遵守作息時間,維護宿舍秩序,樓內不準起哄或聲喧嘩,不準在樓道打球或進行有影響別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五、學生親屬及校外人員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不準兩人同睡一床。
六、遵守下列文明衛生條款:
1、嚴禁向樓道或窗外潑水、倒飯菜、扔果皮紙屑,嚴禁在室內或樓道上使用炊事用具和燒廢紙,不隨地吐痰。
2、保持室內衛生,床鋪整齊,門窗清潔。
3、室內不得亂釘釘子,不得隨意張貼字畫和涂寫刻畫。
4、節約用水、用電,禁止使用任何電熱器具和私自拉線接燈。
5、嚴禁在宿舍內喝酒、聚餐、跳舞、打麻將和賭博。
6、男女生之間不得互串宿舍,遇有特殊情況須經值班人員批準。
7、注意安全,防火防盜,不準使用明火,做到人走燈滅,關好門窗,不準在宿舍樓內買賣東西。
8、不準在宿舍內及樓道上擺放自行車或影響美觀的.物品。
七、平時學生宿舍樓晚10∶40熄燈,10∶30鎖院門;法定節假日和周末晚上10∶45鎖門。特殊情況需經同意后方予開門。
八、學生畢業離校前,必須按統一規定的時間和程序辦理離校手續,接受宿管人員的'檢查、驗收。離校手續全部辦妥后,才可離校。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二
一、每個宿舍選舉出宿舍舍長一名,協助學校管理學生宿舍,并負責宿舍的公物領取和保管,負責本宿舍學生在宿舍內的組織紀律。
二、住宿學生應按學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調換房間。
三、每個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晚上22:30熄燈熄燈就寢,周末為23:00,按時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哄、吵鬧、喊叫。熄燈后不允許開各種音響設備,不許彈奏樂器。
四、宿舍內按規定擺放的床位,配備的桌椅,未經宿舍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便挪動,被褥衣服要折疊整齊,毛巾、臉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
五、住宿人員必須愛護宿舍內外一切公物和設施,任意損壞和丟失要由當事人酌情賠償,無責任人由該宿舍人共同賠償。
六、宿舍內要保持整潔,不得在墻上亂涂亂畫,或釘釘子,墻上不得張貼任何字畫,不得使用電爐或用其它爐子生火做飯燒水等。未經允許不得亂接電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負責當天本宿舍內及宿舍外走廊衛生。注意個人衛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單等。
八、必須愛護宿舍樓道內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損壞除按價賠償外,情節嚴重者要給予紀律處分。
九、宿舍內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動,抵制不文明行為,不講污穢言語,不看低級趣味黃色書畫報,不聽庸俗的錄音,宿舍內嚴禁吸煙,喝酒,。
十、男女生未經值班員允許不得互竄宿舍,校外人員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確需住宿者須經班主任批準。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擔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
十一、住宿學生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互相關心,不搞小團體,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回校,不準無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況未回宿舍住宿,但沒有辦理請假手續即視為“夜不歸宿”。
十三、學生有一次無故“夜不歸宿”者,視情況給予警告以上處分并通知家長。
十四、學生住宿期間所消耗的水、電費由各宿舍成員共同承擔。十五、其它規定參照《學生違紀條例》、《學生宿舍管理違紀處理條例》。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三
宿舍是學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場所之一,搞好學生宿舍的內務、衛生,對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給同學們創設一個整潔、有序、安全的宿舍環境,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潔。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應整理各自內務(要求:蚊帳靠墻垂掛收起,被子疊成方塊,左右床兩面相對。桌面和柜頂要保持干凈,物品要擺放整齊,鞋子排列于床底下巧行,其它生活用品擺放要整齊)。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掃室內、后陽臺及門前走道衛生兩次。并及時清倒垃圾于室外衛生桶內。宿舍門窗每周至少要擦洗兩次,保持明亮干凈。衛生間每周至少用潔廁精洗擦兩次。
三、檢查評分標準:每個宿舍一周內的衛生分滿分分。
四、獎勵。
四周內衛生分達到“星級宿舍”標準的,將在宿舍門上掛星,以示榮譽。并于期末按有關標準給該班加分。綜合宿舍被評為“星級宿舍”,該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應班級期末總分。
床上不潔,每人次扣分;
地板、后陽臺不拖洗扣分;地板、后陽臺、門前走廊有紙屑、果皮或雜物各扣分;
天花板上有蜘蛛網的扣分;
門窗不凈或亂寫、亂畫、亂貼,各扣分;
衣服、毛巾、襪子亂掛于室內,每件扣分;
鞋、桶等生活用品亂放,每人次扣分;
室內、陽臺上有煙頭扣分;
室內垃圾不及時倒掉或桌椅亂擺各扣分;
宿舍不按時關燈的,每次扣分,并記次違紀;
內外墻壁上亂寫、亂貼、亂畫各扣分;
水桶、潔廁精、廁所刷、掃把、拖把、垃圾鏟(筐)等,每缺一件扣分。
綜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數平均扣除相應班的衛生分。
六、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四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日常管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秩序,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鄭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三條學生宿舍管理堅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務相結合,以“強化管理、預防為主”為基本原則,進一步加強協作、明確職責,建立各單位齊抓共管、共同維護學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長效機制,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和安全穩定。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能。
第四條學校成立“鄭州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學生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有關校領導擔任,委員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團委、后勤管理處、保衛處、后勤集團公司、各院(系)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辦公室主任分別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同志擔任。學生工作部(學生處)負責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是學校學生宿舍管理的領導機構。委員會各組成部門接受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各組成部門和院(系)負責人為本單位宿舍管理第一責任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分工,厘清職責,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
(二)對學生宿舍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措施及問題進行決策;。
(三)監督檢查宿舍經營、管理、服務和收費等事項;。
(四)協商解決學生、學校和宿舍管理部門之間的矛盾和糾紛;。
(五)維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學校應設立園區管理員工作津貼,每人每月應不低于480元,按月發放。
第七條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別負責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是組織各院(系)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協調、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四)做好學生退宿、換宿、校外住宿的審批工作;。
(五)選聘宿舍園區管理員,指導成立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考核;。
(六)落實輔導員入住宿舍制度,加強輔導員宿舍樓值班管理。
第八條校團委是負責學生宿舍文化活動組織開展、宿舍文明養成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協調開展宿舍文化節等宿舍文化活動,培育積極、向上、溫馨的宿舍文化;。
(四)組織開展大學生宿舍文明養成教育;。
(五)配合開展“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
第九條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公司、鄭新公司是負責學生宿舍服務、管理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八)在學生宿舍樓內設置監控設備,負責監控設備的運行、維修及監控資料的存儲;。
第十條保衛處是督查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四)指導、配合相關單位組織消防安全演練;。
(五)查處在校園內售賣禁用、劣質電器的商戶;。
(六)加強學生生活園區安全巡邏,深入排查安全隱患;。
(八)其他有關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院(系)是學生行為規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五)定期開展學生宿舍內部安全、衛生和文明檢查,并做好記錄;。
(六)及時、準確向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上報學生宿舍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時、妥善處理本院(系)學生宿舍各種突發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嚴格校外住宿審批管理,認真組織好在校生回遷老校區住宿工作。
第十二條各單位要按照相應職責,把學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實履行維護學生宿舍安全穩定的責任。
第十三條學生宿舍樓設輔導員宿舍,入住人員應為學生輔導員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員。學生宿舍按樓設宿舍管理員,由后勤集團公司或鄭新公司選聘、管理和考核;按園區設園區管理員,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選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條學校充分發揮學生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鄭州大學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成員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從學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選拔產生。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屬于學生自治組織,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參與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監督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執行。
第十五條學生在學校學生宿舍內住宿。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學生宿舍以外居住的,應填寫《鄭州大學校外住宿申請登記表》,經學生家長、所在院系輔導員和主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并經學生處和后勤處簽字蓋章,同時交到園區宿管備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條各學院應當加強對在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準確掌握在外住宿學生人數、地址及聯系方式,并報學生處、后勤處、保衛處備案。
第十七條學生在校外居住期間,應當遵紀守法。學生在校外居住期間出現問題的,由本人和家長承擔。
第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八條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宿舍設施、安全、衛生的檢查。學生在宿舍內的表現將直接納入學生綜合測評、品德鑒定等工作中,并與個人、班級、學院等評先評優資格掛鉤。
第十九條學校鼓勵學生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衛生、團結互助、熱愛集體的良好作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定期開展學生宿舍安全、衛生檢查。
第二十條對在維護學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諧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或個人,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學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電器、私拉亂接電線、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等違反宿舍管理規定或其他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給予當事學生以下相應的紀律處分,并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違章電器的給予警告處分;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和使用違章電器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燒物品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二)在宿舍飼養寵物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煙的給予警告處分。
(四)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兇器等進入宿舍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五)在宿舍尋釁滋事、打架斗毆者,對參與打架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對組織策劃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六)未經批準,隨便調換、私自占用學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未經批準,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員,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員或讓其進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七)正常休息期間,在宿舍內聚眾喧嘩、打鬧以及舉辦活動聚會,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八)凡用麻將、撲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進行賭博或變相賭博者,一經發現,沒收其賭具和賭資,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組織賭博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九)收看和傳播書刊、網頁、錄像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通過網絡、手機短信等方式傳播虛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對計算機系統、網絡進行攻擊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一)破壞宿舍環境衛生,擾亂學校宿舍公共場所正常秩序,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二)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對其他人的正常學習生活造成影響,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三)在宿舍內擅自裝修;刻畫、涂抹、張貼、弄臟室內外墻壁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交納維修金。
(十四)在公寓內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營銷活動(如:宣傳、散發、張貼廣告、啟事者,代理、招攬生意者,上門推銷、擺攤設點、銷售貨物、從事傳銷活動等)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五)擅自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十六)其它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造成公私財物損壞的,應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生發生上述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根據檢查結果給予該生輔導員通報批評,并在輔導員工作綜合考評中予以扣分。一學年內被通報批評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該生所在院(系)與該生輔導員全年的評優評先資格。
第二十二條對于因學生管理工作不力、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將追究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關院(系)有關人員的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對于在校團委牽頭組織的學生宿舍文化活動中出現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校團委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對于因學生宿舍水電設計、安裝等宿舍服務不到位、基本設施維護更換不當、住宿管理不嚴等引發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公司或鄭新公司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五條對于使用單位發現上報的治安、消防隱患,如消防器材、監控設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問題,保衛處未進行及時整改維護而引發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保衛處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有違反本相關規定的行為,但情節輕微,不足給予處分的,應由學生所在院系給予通報批評,監督其改正錯誤。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五
1、尊敬師長,舉止文明,服從管理,嚴守時間。在宿舍做到“三輕”即:動作輕、說話輕、開關門輕,不做與休息無關的事,不影響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紳士風度,女生講淑女風范。
2、值班室要嚴格把好入門關,非睡覺時間嚴格控制學生進入宿舍(特殊情況有班主任批條或校醫證明),進入公寓一律要問明情況,詳細登記。嚴禁在校外住宿,不準留宿他人(含家長),兩睡期間嚴禁異性人員進入女生宿舍。定位睡覺,不準串宿舍、合鋪或隨意調換床位。
3、認真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嚴格控制與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同學生病、摔傷、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電停水、學生斗毆、物品丟失等情況都要及時及時處理報告。做到9不準:
1)不準學生帶刀、剪刀、鉗、錘、鋸、繩子等制傷性工具到宿舍。
2)不準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
3)不準學生帶手機等貴重物品、現金、不健康書籍進宿舍。
4)不亂串房間,不準下棋打牌,不準將球類帶到宿舍,嚴禁吃帶零食。
5)不準師生私接電源,使用家用電器,動用、安裝、拆卸、破壞各種電設施。
6)不準私自開空調,不準師生進入配電間,不準學生玩弄消防器材。
7)不準學生攀爬樓梯扶手,不準學生跳躍樓梯臺階,私自上頂樓。
8)不準翻越陽臺、窗戶防護網和護欄,不準學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裝紗窗。
9)不準私自動用他人物品;不準學生追逐打鬧或開不正當玩笑。
4、節約用電、用水,努力養成節約的好習慣。愛護學校公物,不在墻壁上亂。
涂亂畫,無意損壞公物要及時上報并自覺規定價格賠償,有意損壞公物除紀律處罰外還要加倍賠償。
河南宏力學校初中生活處。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六
為加強學生宿舍管理,為廣大學生創造一個安全、衛生、舒適、文明的住宿環境,保障學生順利完成學習任務,促進德、智、體全面發展,特制本制度。
1、學生宿舍由學生處分配給各學院(部、直屬系),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分配和調整,學生須按分配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
2、學生進入宿舍必須遵守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學生上課時間不會客,休息時間會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盜,離開宿舍要鎖門,攜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記。
4、愛護宿舍內一切設備、設施,人為損壞或丟失要照價賠償,不得擅自搬出或調換室內家俱、設施。新生入學要繳家具押金和鑰匙押金,畢業或因其他原因離校時,要按卡片驗收家俱等設施,一切齊全后方可予以辦理離校手續,并退還押金。
5、節約水電,隨手關燈,關水龍頭,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嚴禁使用任何電器設備和煤爐等生火設備,熄燈后禁止使用蠟燭等照明。
6、講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嚴禁在樓道潑水、焚燒廢紙等。樓道不許停放自行車。
7、寢室由寢室長負責,采用輪流值日打掃衛生,值日生每日將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內和寢室門外整齊、潔凈。禁止在寢室內抽煙。
9、禁止從窗口向外潑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將剩飯菜、雜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內,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準在宿舍樓內經商、打麻將、酗酒、跳舞、玩球或進行其他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起床,晚歸者要說明理由,進行登記。
12、學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就寢時,一日內須向寢室長報告,三日以內須向輔導員報告,三日以上須向院(系)報告。
13、上課、自修和學校明文規定的時間內,學生宿舍不準異性互相來訪和逗留。未經批準,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七
一、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掃一次,每周大掃除一次。
2、學生起床后必須整理好自己的床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床單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經常洗滌,保持清潔。
5、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熱水瓶、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廁所、盥洗室保持整潔,水槽里不倒雜物。
6、不準在宿舍里就餐。(病員除外)。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需要回宿舍,必須有班主任批條。
三、節約用水,水龍頭用后立即關好;室內一切設備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假日、節日最后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必須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宿舍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宿舍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各舍長在每晚睡覺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值班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決不允許老生欺負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x小學。
20xx年9月。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八
為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為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學校招聘的外地教師;本縣或本縣路途較遠有特殊困難的教職工,經向學校申請獲準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
教職工一旦獲準入住教師宿舍,應本著“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的統一管理下,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統一安排下占好房間,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床位由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占用。經學校批準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宿舍鑰匙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后勤服務中心匯報后再由學校后勤服務中心部門進行登記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周告知學校后勤服務中心,在一周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還宿舍鑰匙等其他學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設備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和義務。
(1)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墻壁上亂涂亂刻亂畫,不張貼不健康、黃色淫穢的宣傳物品。
(2)嚴禁在墻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設備及使用功能。
(3)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設備的行為,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導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毀、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樓內做飯要聽從學校統一安排,禁止將剩飯菜倒入下水道內,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禁止大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后勤服務中心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9、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范圍,由政教處、后勤服務中心。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九
1、各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負責寢室衛生的打掃,寢室長負責監督,平時將不定期的.進行衛生抽查。
2、物品應按規定擺放,床上被褥疊放整齊,桌上及衛生用具擺放整齊,地面干凈,無蜘蛛網,門前無垃圾。
3、玻璃應干凈明亮,無灰塵,寢室無異味且舒適、整潔。
4、臉盆、水瓶擺放統一。
5、文明寢室將在每學期的期末評出,分別為不合格寢室、合格寢室、文明寢室(包括校級文明寢室、院級文明寢室)。
1、整體舒適、美觀、溫馨。1分。
2、地面干凈,無雜物及明顯污跡。2分。
3、床底物品,書柜、鞋子擺放整齊。1分。
4、壁無球印,鞋印,無明顯的涂畫,天花板列蜘蛛網。0、5分。
5、門上無明顯的灰塵,窗戶干凈明亮,窗口無雜物。1分。
6、臉盆、水瓶、垃圾簍、掃把擺放整齊,門前無垃圾。1分。
7、床上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無其他雜物。2分。
8、桌面干凈,箱包桌凳擺放統一,整齊舒適。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十
1、午休的'學生須在12:10前回到宿舍并做好午休準備。
2、按時作息,午休時間內,禁止進出宿舍,保持安靜,不能做影響他人休息的各種活動(包括洗頭及洗衣服、玩電腦、聽音樂等),宿舍內不準賭博及開展不健康的文娛活動。
3、不能兩人或兩人以上擠在一張床上休息,禁止調換床位休息或在他人床位上休息。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按時就寢。就寢鈴響后,一切洗漱立即停止,迅速進入就寢狀態,熄燈后要安靜。
2、晚休時間內,禁止進出宿舍,保持安靜,不能做影響他人休息的各種活動,宿舍內不準賭博及開展不健康的文娛活動,不能玩手機,玩電腦等。
3、下晚自習后,必須在22:30前返回寢室,11:00前洗漱完畢,做好就寢準備。
4、晚寢時間不能兩人或兩人以上擠在一張床上休息,禁止調換床位休息或在他人床位上休息。
5、禁止互串寢室。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十一
為加強學生宿舍管理,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能力,保證廣大學生有一個整潔、安靜、文明、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行政擴大會議決定,特制定本條例。
1、學生宿舍由舍務處統一安排、調配管理。住宿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服從舍務處關于宿舍調整的安排,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調整工作;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設施,違者,照價賠償。
2、學生入學時,必須按規定交納住宿費并按分配的房號床位住宿。未經舍務處同意,不得擅自調房或強占床位。
3、星期日至星期五晚原則上不準請假離宿,無故離宿及夜修缺課達3次者,作通報批評處理。
4、宿舍早上6:30開大門,晚上10:20關大門(詳細開關門時間見備注)嚴禁翻圍墻爬防盜網進入宿舍,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至留校察看處分。
5、上課和夜修時間學生不得在宿舍滯留,因生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留在宿舍的同學,需持病假條等證明經批準后方可進入宿舍。上課或夜修時間進出宿舍一律要進行登記。
6、嚴禁進入異性宿舍,有事需到異性宿舍可通過舍務處報告,請到值班室會面。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再犯者,給予警告處分。
7、未經舍務處同意,學生宿舍不準留宿外人,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嚴禁留宿異性,違者,給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學處分。
8、在校住宿的學生,未經批準,不得在校外住宿。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9、節假日期間,宿舍樓實行封閉管理,所有內宿生未經許可不得私自進入,有特殊情況,需到舍務處說明登記。
10、自覺遵守作息制度,自覺保持宿舍安靜。午休時間、晚上熄燈后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準在宿舍區大聲喧嘩、吹拉彈唱、下棋、打撲克、開音響、跳舞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違者,給予口頭警告,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11、嚴禁在學生宿舍打麻將、起哄、酗酒、打架斗毆、敲打盆桶、摔瓶子、賭博等,不準傳播***、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違者按規定處理。
12、不得在房間、走廊舉重、打球、溜冰,不得在宿舍區域內打排球、籃球、網球或踢足球,不得在宿舍區內從事經商活動。
13、不準在學生宿舍區內收藏***、黃色的音像制品和印刷品。不準在宿舍內張貼大小字報、廣告。違者責令清理廣告,并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14、布置宿舍,須以高雅整潔為原則。不準亂涂亂畫,亂張貼和亂掛床簾。造成損壞的,自出維修費。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
15、不準在宿舍飼養小動物,不許高空擲物。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高空擲物造成傷害者,加重處分,并承擔一切事故責任。
16、除生病等特殊情況外,不準在宿舍用餐,違者給予口頭警告,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17、愛護宿舍公共設施,不得拆卸、損壞、隨意增減宿舍里的設備,人為損壞者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18、全體學生應自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防事故。發生安全事故時,應保護好現場,及時向宿舍管理人員、保衛人員報案。
19、提高警惕,注意防盜。遇有陌生人進入學生宿舍要立即查詢;發現情況要及時報告舍務處或保衛人員。貴重物品、現金要妥善保管。人離宿舍要關好門窗,鎖好抽屜。發生被盜,須保護好現場,及時報案。因個人不慎造成財物丟失,自行負責。
20、注意防火。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電爐、液化石油氣具、點蠟燭、燒廢紙、雜物等。嚴禁使用應急燈等用電器。違者除沒收電器外,并給予紀律處分,造成事故的追究一切責任。
21、嚴禁在宿舍私拉電線接臺燈、風扇等,不得私自改裝電路,違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造成事故的,追究一切責任。
22、學生離開宿舍時應切斷一切電器的電源,節約用電。
23、學生應節約用水,做到人走關掣(水龍頭開關),嚴禁用長流水洗衣服(無人在)。
24、嚴禁在宿舍區放煙花、燃鞭炮,違者,按《陽揭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處理。
25、嚴禁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學生宿舍,違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一切責任。
26、不得在人行通道、走廊玩耍,存放物品以免阻礙道路通暢。
27、建立宿舍室長、住宿生衛生清潔輪值制。每宿舍室長一人,各人起床后自覺把自己的床鋪收拾好,掛好蚊帳,疊好被子,每天由室長安排一人值日,輪值的同學打掃好衛生,值日生每天12:20--12:40將室內地面、陽臺、洗手間及室外走廊清潔,將垃圾裝袋帶放到本校的垃圾堆,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公共梯道的打掃,由室長負責組織學生輪值。無故不完成輪值清潔任務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28、全體住宿生要做好房內、門前、房后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均丟入垃圾桶里。做到室內空氣流通,地面干凈,被子折疊規范,桌椅及生活用具擺放整齊,洗手間無污漬。對個人衛生極差的同學,給予批評,對屢勸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
29、要保持走廊、陽臺、洗手間等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不準亂停亂放。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潑水、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等雜物,不得把雜物倒進廁所。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批評、書面批評或警告處分。凡因亂倒雜物造成排污管道堵塞者,將追究其本人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難以查清具體責任人的,由宿舍全體成員共同負責。
30、每天一次宿舍內務常規檢查,一周總評后,進行公布。每月進行“文明宿舍”評比,獲前若干名的給予通報表揚,并頒發“文明宿舍”獎狀。凡在“文明宿舍”評比中被評為“不及格”的宿舍,給予書面警告、限期整改。
31、要愛護公物。學生宿舍水電設施、門窗、家具等,如有損壞,應及時報修。如屬自然損壞,免費維修;人為無意損壞,收回維修成本;屬故意破壞者,從嚴處理。
32、要尊重支持管理人員,服從管理。
33、學生必須準時參加夜自修,各班負責人必須清點人數,不準無故缺席,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34、夜自修期間,學生必須在規定教室學習,室內保持安靜,不得做與學習無關的事,如聽mp3、mp4、手機音樂等。
35、在夜自修期間原則上不能回宿舍,若有特殊情況需回宿舍者必須向值班老師請假,拿到批條才能進入宿舍。上課期間不能到教室外走動,不能提前下課。
36、中間休息時,不能起哄喧嘩、追逐,不能隨意毀壞公共財產。
37、夜自修后,各班應關好電源、門窗。
38、星期日至星期五必須到校參加夜自修,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參加夜自修的必須履行請假制度,程序如下:家庭監護人打電話請假(時間:7:10--7:50),憑請假單到舍務處登記,節假日、月考、期末考試都不例外。否則做缺課處理。夜自修期間禁止學生無故留宿。生病留宿必須持有班主任批條。一周累計兩次以上留宿的責令回家休養,并通知家長。累計四次記一個缺課,兩次缺課通知家長,白天上課時間必須持有班主任證明方可入宿。
39、夜自修期間進行不定時間的點名,各位同學必須在各自的班級參加夜自修,不能過位,否則視情節的輕重給與批評教育、警告、記缺課處理。
40、熄燈后沒有在原來規定床鋪睡覺的.,每晚累計一次缺課;私自調換宿舍,要作嚴肅處理。
41、要保護宿舍的公共設施,學期末將進行各宿舍的公共設施的清查,發現故意損壞加倍賠償。
42、全體內宿生要配合好內宿生干部管理,服從安排,否則視情節的輕重給予處分。
(一)處理分類:警告、嚴重警告、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學籍。
(二)處理細則。
1、夜自修無故遲到3次,累計一次缺課,早退2次,作為1次缺課違紀處理,并給予口頭警告。
2、夜自修無故缺席1次,作為1次缺課違紀處理,并給予口頭警告。
4、住宿學生夜自修擾亂課堂秩序1次,作為1次缺課違紀處理。
5、住宿學生累計3次以上(含3次)違紀,對其作出通知家長的處理。
6、各類各次違紀情況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直接對違紀學生作出警告直至留校察看處理。
7、夜自修開始后5分鐘進教室者,若無特殊原因,記無故缺席一次。
8、不在指定地點夜自修并不服從教師安排的,以無故缺席一次論處。
宿舍管理要求:
9、宿舍每月進行的各項檢查,檢查不合格的男女生宿舍成員需要做出書面檢查,并進行整改。
10、宿舍內違反規定,使用明火(包括蠟燭等)或私接電源、插座、開關、電線、電器等,將由宿舍管理員沒收各類相關器具,并視情節嚴重程度對當事學生作出處理(可申報學校給予處分)。
11、不遵守宿舍規定(包括不按時到寢室、不按時就寢的)或不尊重宿舍管理員且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視程度作出處理(可申報學校給予處分)。
12、打架斗毆、賭博等行為的,男女同學關系過密的,給予嚴重警告、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等處分。
備注:
1、本條例解釋權屬政教處,如有改動,另行通知。
3、男宿舍辦公電話:****女宿舍辦公電話:****。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十二
1、各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負責寢室衛生的`打掃,寢室長負責監督,平時將不定期的進行衛生抽查。
2、物品應按規定擺放,床上被褥疊放整齊,桌上及衛生用具擺放整齊,地面干凈,無蜘蛛網,門前無垃圾。
3、玻璃應干凈明亮,無灰塵,寢室無異味且舒適、整潔。
4、臉盆、水瓶擺放統一。
5、文明寢室將在每學期的期末評出,分別為不合格寢室、合格寢室、文明寢室(包括校級文明寢室、院級文明寢室)。
1、整體舒適、美觀、溫馨。1分。
2、地面干凈,無雜物及明顯污跡。2分。
3、床底物品,書柜、鞋子擺放整齊。1分。
4、壁無球印,鞋印,無明顯的涂畫,天花板列蜘蛛網。0、5分。
5、門上無明顯的灰塵,窗戶干凈明亮,窗口無雜物。1分。
6、臉盆、水瓶、垃圾簍、掃把擺放整齊,門前無垃圾。1分。
7、床上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無其他雜物。2分。
8、桌面干凈,箱包桌凳擺放統一,整齊舒適。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十三
1、各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負責寢室衛生的.打掃,寢室長負責監督,平時將不定期的進行衛生抽查。
2、物品應按規定擺放,床上被褥疊放整齊,桌上及衛生用具擺放整齊,地面干凈,無蜘蛛網,門前無垃圾。
3、玻璃應干凈明亮,無灰塵,寢室無異味且舒適、整潔。
4、臉盆、水瓶擺放統一。
5、文明寢室將在每學期的期末評出,分別為不合格寢室、合格寢室、文明寢室(包括校級文明寢室、院級文明寢室)。
1、整體舒適、美觀、溫馨。
2、地面干凈,無雜物及明顯污跡。
3、床底物品,書柜、鞋子擺放整齊。
4、壁無球印,鞋印,無明顯的涂畫,天花板列蜘蛛網。
5、門上無明顯的灰塵,窗戶干凈明亮,窗口無雜物。
6、臉盆、水瓶、垃圾簍、掃把擺放整齊,門前無垃圾。
7、床上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無其他雜物。
8、桌面干凈,箱包桌凳擺放統一,整齊舒適。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十四
一、宿舍管理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學生宿舍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宿舍管理員必須堅持24小時在崗,不得隨意離崗。
二、落實學生宿舍常規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學校制度,認真做好宿舍清潔衛生的安排、指導、督促和檢查工作,做好學生就寢管理,維護就寢紀律,嚴格按照《利川職校班級量化考核細則》進行檢查和考核,如實填寫每日考核表,次日課間操前交學生科。
三、嚴格執行宿舍安全保衛措施。準時關、開宿舍大門;嚴禁學生在室內點蠟燭、燒火、吸煙、使用電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熟練掌握滅火器和監控設備使用;嚴禁任何外來人員進入學生宿舍留宿;加強對學生宿舍安全防范意識的教育和檢查,嚴禁學生將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險品以及各種管制刀具、錘、棍等危險器具帶入宿舍;經常檢查宿舍安全隱患,并及時處理和報告。
四、制止學生一切不文明行為。宿舍管理員應加強對宿舍的監控和巡查,禁止學生在宿舍樓道內追逐打鬧、踢球、亂扔垃圾、亂涂亂畫、亂張貼、浪費水電及破壞門窗、床鋪、監控、宿舍公共設施等行為;指導學生開展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動,嚴禁在宿舍內起哄、打架、吸煙、打牌、賭博等。如發現上述情況要及時制止,并及時報告值周組、班主任或學校處理。
五、認真做好學生思想工作。關愛學生,積極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經常對學生進行生活指導,善于與學生進行有效溝通和交流,幫助學生解決困難,發現學生生病及非正常情況要及時處理并迅速向相關班主任、值周組或相關人員報告。
六、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準時開關燈、開關門,按規定時間管理學生進出,上課時間一律鎖門,禁止學生上課時間在宿舍逗留,禁止男、女生互相竄樓。對非正常作息時間進出的學生要進行盤查和上報。
七、規范節假日留守學生住宿。實行節假日留守學生住校登記和查房點名制度,杜絕閑雜人員進入宿舍,嚴防安全漏洞,維護好學生和學校財產安全。
八、充分發揮學生干部的積極作用。宿舍管理員應經常召開宿管部干部、室長會,總結各寢室紀律、衛生及內務整理情況,并要求學生做好會議記錄。
九、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宿舍管理員應愛崗敬業,為人師表,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嚴禁宿舍管理員給學生銷售煙、酒等危害學生健康的商品,嚴禁給學生手機充電,嚴禁給學生燒開水,嚴禁將宿舍大門鑰匙交給學生或其他人使用,更不得外借和私自亂配鑰匙。
十、建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學校不定期對宿舍和宿舍管理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宿舍管理員不在崗,按《利川民族職校教職工考勤制度》作曠工處理,并每次扣發崗位津貼(工資)100元;宿舍管理員在崗不履職,不按崗位職責認真安排、指導、督促、檢查和檢查考核不屬實的,每次視具體情況扣發津貼(工資)10-50元;宿舍管理員違反學校規定或職業道德,給學生銷售煙酒、燒開水、手機充電等,學校檢查發現或師生舉報查證屬實的,一次處罰100元;因宿舍管理員不在崗或瀆職、失職造成工作責任事故,學校將作出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