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借鑒合同樣本中的語言表達和措辭方式,我們可以提升合同的專業性和有效性。以下是一些合同樣本的實例,供大家參考起草合同時使用。
廣告策劃合同樣本(匯總13篇)篇一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廣告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業務,代理辦法執行《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代理實施辦法》(后簡稱 "辦法")規定。
二、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告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約之權利或義務轉讓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損害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的信譽,不允許用弄虛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騙客戶牟取暴利。乙方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如乙方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并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 甲乙雙方簽定的廣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協議扣除代理費后,須將播出款項轉付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五、 乙方所代理的廣告,按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正在執行的廣告收費標準執行。
六、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把廣告要求和廣告資料提前發送到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發布后甲方提供廣告樣張給乙方,具體事宜按《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 投放說明》辦法處理。
七、 合同付款說明:
1、 遵守先付款后發布的原則。
2、 的確無法做到發布前付款,須在廣告發布前支付30%的發布費,余款須在廣告發布5個工作日內付清。
3、 違反以上款項,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其廣告播出。逾期1天,追繳拖欠款5%的滯納金。
八、 如遇特殊情況廣告不能按時播出,甲乙雙方需及時協商解決。
九、 在合同的落實和執行中,有關合同和協議條款確需修訂,須經雙方協定。
十、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協商處理。
十一、 協議、合同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條款。
十二、 代理期限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簽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傳真:
乙方:
負責人:
地址:
聯系電話:傳真:
廣告策劃合同樣本(匯總13篇)篇二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策劃并實施 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活動名稱、時間、地點
活動名稱: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
第2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第3條 義務和責任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對乙方提供各項目的策劃方案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
2. 甲方負責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 甲方負責來賓邀請工作;
b) 甲方負責公司內部領導的邀請及相關安排;
c) 甲方負責對活動提出明確的目標以及相關要求
d) 甲方負責直接向第三方支付活動中的部分款項:場地部分
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提供活動的策劃方案,并提交甲方確認;
2. 乙方根據甲方書面確認后的策劃方案組織實施;
3. 乙方負責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 乙方負責活動現場整體效果的策劃、設計、制作及搭建
b) 乙方負責活動所需設備的租賃
c) 乙方負責現場音頻和視頻設備的安裝(現場電力和網絡安裝由場地方負責);
4. 乙方負責第三條第3款中其所負責事項的安全執行及使用相關設備、場地、儀器設備等的責任。
第4條 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
具體費用及內容:
1. 此次活動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2. 附件一列明此次活動的費用預算清單;
3. 附件二列明此次活動的工作時間進度表;
4. 活動實施應按照甲方確認后的策劃方案進行,如策劃方案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需事先經甲方書面確認,雙方將根據調整后的預算,并依據實際費用發生情況進行結算。甲方如提出調整,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由雙方確定此項調整的相應費用變動,如甲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確定費用情況,或者甲方提出的調整實際上不能操作(包括時間上的不夠充分),乙方有權按照原定方案執行并收取先前約定金額。
支付方式:
1. 甲方于合同簽署后的10個工作日內應向乙方支付預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2. 甲方于活動結束后的15個自然日內結算此次活動的全部剩余款項,計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元整)
3. 甲方可選擇以電匯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項。
收款單位:
開戶行:
帳號:
第5條 違約責任
4. 甲方應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結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除預付款外,逾期支付每延遲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總費用的0.03%作為違約金。
第6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本協議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遲任何一方根據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2. 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該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時起24小時之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告知該類事件對本協議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10日之內提供相關官方證明。
3.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 協議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均不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7條 不競爭限制
1. 本協議有效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的任何直接競爭對手提供公關咨詢、策劃及相關服務。
第8條 保密義務
1. 未經許可,任何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證券聯合交易所或其他監管機構的要求,雙方的法律、會計、商業及其他顧問、雇員除外)泄露本協議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2. 乙方承諾對甲方為履行本協議所提供的材料(包括來賓的一切個人資料)及其他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的義務,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材料免于散發、傳播、披露、復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
3. 但本條的保密義務不涉及如下信息和資料:
1) 非由于乙方的一方的過錯而公開的信息和材料;
2) 乙方可從第三方在無須承擔保密義務的條件下可以獲得的信息;
3) 乙方可以證明在簽訂本合同前無須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已經知悉的信息。
4. 本協議終止后,本保密條款在三年內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9條 知識產權
1.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宣傳用品,活動用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版權、專利權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權訴訟,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同一依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10條 法律關系
1.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和同意乙方只作為甲方的獨立承包商按照本協議條款向甲方提供服務。乙方不應亦無權顯示自己為甲方的分支、董事、人員或雇員。
2. 本協議不構成或被視為構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甲乙雙方之間有勞資、合伙關系。
第11條 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
1. 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未達成一致時,應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雙方同意接收此約制并執行其中仲裁決定,除非有關費用的支付另有裁決,否則敗訴的一方應支付仲裁費用。在仲裁過程中,除了爭議的部分外,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2.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
第12條 關于附件及其他
1. 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 本協議有若干個附件,每個附件需由甲方簽字認可后生效。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由中文寫成。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日期: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廣告策劃合同樣本(匯總13篇)篇三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廣告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七、合同付款說明:
1、遵守先付款后發布的原則。
八、如遇特殊情況廣告不能按時播出,甲乙雙方需及時協商解決。
九、在合同的落實和執行中,有關合同和協議條款確需修訂,須經雙方協定。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協商處理。
十一、協議、合同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條款。
十二、代理期限為:年月日至200年月日。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簽章)。
廣告策劃合同樣本(匯總13篇)篇四
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的策劃推廣(包括廣告創意、設計、制作、發布代理,以及營銷、招商、推廣的計劃、策略、提案)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作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以下簡稱“項目”)的策劃推廣,全權負責本項目的廣告創意、設計、制作、發布代理,以及營銷、招商、推廣的計劃、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協議合作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經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合作協議。
三、廣告投放總額。
本協議合作期間,本項目廣告投放總額不低于萬元人民幣。
四、工作內容。
1、宣傳推廣的總體策劃思路及具體廣告操作方案;。
2、各階段的媒介策略和具體排期計劃、媒介預算建議;。
4、影視廣告:創意、撰文、設計、制作、發布;。
5、廣播廣告:創意、撰文、制作、發布;。
6、公關促銷活動的策劃和組織;。
7、針對目標消費群進行適當的市場調查;。
8、營銷、招商、推廣的計劃、策略、提案;。
9、媒介發布的監控、統計、評估。
五、廣告運作規則。
1.嚴格按照規范的廣告策劃流程進行。策劃流程的基本順序如下:簽約立項——支付月費——制定策略——創意構成——廣告表現——客戶審定——正稿制作——正稿確認——支付發布費——廣告發布——財務結算——效果跟蹤——意見反饋等。簽約后項目即進入具體操作階段,由乙方提供總體策劃案,經甲方修改、審定、簽字確認后,由雙方按照總體。
嚴格貫徹落實到每一個分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并按照經甲方簽字確認的媒介計劃分步實施。
2.各分項目將圍繞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進行,各分項的具體操作程序如下:.乙方依本協議所附的《設計、制作、發布等收費標準》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項報價單;.甲方審定乙方提交的分項報價單,如無異議,則簽字蓋章認可,并簽署正式的分項合同;.乙方依據彼此簽字蓋章的分項合同,開始實際性的工作。
甲方:乙方:
廣告策劃合同樣本(匯總13篇)篇五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___________”的策劃推廣(包括廣告創意、設計、制作、發布代理,以及營銷、招商、推廣的計劃、策略、提案)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1、合作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的策劃推廣,全權負責本項目的廣告創意、設計、制作、發布代理,以及營銷、招商、推廣的計劃、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2、合作期限
委托期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本協議合作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經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合作協議。
3、廣告投放總額
本協議合作期間,本項目廣告投放總額不低于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4、工作內容
5、雙方責任與權力甲方的責任和權力:
6、收費條例
7、知識產權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確認之設計稿件,在所有款項結清后,其所有權歸屬甲方所有。在所有權歸甲方后,乙方仍有權未經甲方同意,用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各類組織機構的競賽評比活動。但乙方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與事項。
8、違約責任
9、中止合作的條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或各分項目合同各項規定的,對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予以及時糾正;如一方不能及時糾正,則另一方有權中止本協議或各分項合同的執行。
10、其他
甲乙雙方可在協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補充其他條款。
本協議與附件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約日期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廣告策劃合同樣本(匯總13篇)篇六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廣告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公司廣告業務,代理辦法執行《_________公司廣告代理實施辦法》(后簡稱"辦法")規定。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告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約之權利或義務轉讓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損害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信譽,不允許用弄虛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騙客戶牟取暴利。乙方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如乙方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并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甲乙雙方簽定的廣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協議扣除代理費后,須將播出款項轉付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五、乙方所代理的廣告,按______________公司正在執行的廣告收費標準執行。
六、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把廣告要求和廣告資料提前發送到_______________公司,廣告發布后甲方提供廣告樣張給乙方,具體事宜按《___________公司廣告投放說明》辦法處理。
七、合同付款說明:
1.遵守先付款后發布的原則。
2.的確無法做到發布前付款,須在廣告發布前支付30%的發布費,余款須在廣告發布5個工作日內付清。
3.違反以上款項,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其廣告播出。逾期1天,追繳拖欠款5%的滯納金。
八、如遇特殊情況廣告不能按時播出,甲乙雙方需及時協商解決。
九、在合同的落實和執行中,有關合同和協議條款確需修訂,須經雙方協定。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協商處理。
十一、協議、合同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條款。
十二、代理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廣告策劃合同樣本(匯總13篇)篇七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1、項目名稱:
2、項目內容及要求:
共三款(包括: )
二、項目時間:
1、 初稿時間:乙方需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提供給甲方初稿。
2、結束時間:限時設計服務時間至 年 月 日止。
三、項目費用
費用合計人民幣: 元 (大寫: )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將委托設計總費用的 %付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后作為設計的開始時間)。
五、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乙方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甲方。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 、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或品牌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后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全稱:
開戶行:
帳號:
廣告策劃合同樣本(匯總13篇)篇八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策劃并實施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活動名稱、時間、地點。
活動名稱: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
第2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第3條義務和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對乙方提供各項目的策劃方案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
2.甲方負責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甲方負責來賓邀請工作;。
b)甲方負責公司內部領導的邀請及相關安排;。
c)甲方負責對活動提出明確的目標以及相關要求。
d)甲方負責直接向第三方支付活動中的部分款項:場地部分。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活動的策劃方案,并提交甲方確認;。
2.乙方根據甲方書面確認后的策劃方案組織實施;。
3.乙方負責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乙方負責活動現場整體效果的策劃、設計、制作及搭建。
b)乙方負責活動所需設備的租賃。
c)乙方負責現場音頻和視頻設備的安裝(現場電力和網絡安裝由場地方負責);。
4.乙方負責第三條第3款中其所負責事項的安全執行及使用相關設備、場地、儀器設備等的責任。
第4條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
具體費用及內容:
1.此次活動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2.附件一列明此次活動的費用預算清單;。
3.附件二列明此次活動的工作時間進度表;。
4.活動實施應按照甲方確認后的策劃方案進行,如策劃方案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需事先經甲方書面確認,雙方將根據調整后的預算,并依據實際費用發生情況進行結算。甲方如提出調整,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由雙方確定此項調整的相應費用變動,如甲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確定費用情況,或者甲方提出的調整實際上不能操作(包括時間上的不夠充分),乙方有權按照原定方案執行并收取先前約定金額。
支付方式:
1.甲方于合同簽署后的10個工作日內應向乙方支付預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2.甲方于活動結束后的15個自然日內結算此次活動的全部剩余款項,計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元整)。
3.甲方可選擇以電匯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項。
收款單位:
開戶行:
帳號:
第5條違約責任。
4.甲方應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結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除預付款外,逾期支付每延遲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總費用的0.03%作為違約金。
第6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本協議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遲任何一方根據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該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時起24小時之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告知該類事件對本協議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10日之內提供相關官方證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協議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均不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7條不競爭限制。
1.本協議有效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的任何直接競爭對手提供公關咨詢、策劃及相關服務。
第8條保密義務。
1.未經許可,任何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證券聯合交易所或其他監管機構的要求,雙方的法律、會計、商業及其他顧問、雇員除外)泄露本協議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2.乙方承諾對甲方為履行本協議所提供的材料(包括來賓的一切個人資料)及其他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的義務,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材料免于散發、傳播、披露、復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
3.但本條的保密義務不涉及如下信息和資料:
1)非由于乙方的一方的過錯而公開的信息和材料;。
2)乙方可從第三方在無須承擔保密義務的條件下可以獲得的信息;。
3)乙方可以證明在簽訂本合同前無須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已經知悉的信息。
4.本協議終止后,本保密條款在三年內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9條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宣傳用品,活動用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版權、專利權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權訴訟,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同一依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10條法律關系。
1.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和同意乙方只作為甲方的獨立承包商按照本協議條款向甲方提供服務。乙方不應亦無權顯示自己為甲方的分支、董事、人員或雇員。
2.本協議不構成或被視為構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甲乙雙方之間有勞資、合伙關系。
第11條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
1.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未達成一致時,應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雙方同意接收此約制并執行其中仲裁決定,除非有關費用的支付另有裁決,否則敗訴的一方應支付仲裁費用。在仲裁過程中,除了爭議的部分外,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
第12條關于附件及其他。
1.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有若干個附件,每個附件需由甲方簽字認可后生效。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由中文寫成。
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日期:
乙方:授權代表簽字:日期:(蓋章)
廣告策劃合同樣本(匯總13篇)篇九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策劃并實施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活動名稱: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
本協議有效期為: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對乙方提供各項目的策劃方案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
2.甲方負責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甲方負責來賓邀請工作;。
b)甲方負責公司內部領導的邀請及相關安排;。
c)甲方負責對活動提出明確的目標以及相關要求。
d)甲方負責直接向第三方支付活動中的部分款項:場地部分。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活動的策劃方案,并提交甲方確認;。
2.乙方根據甲方書面確認后的策劃方案組織實施;。
3.乙方負責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乙方負責活動現場整體效果的策劃、設計、制作及搭建。
b)乙方負責活動所需設備的租賃。
c)乙方負責現場音頻和視頻設備的安裝(現場電力和網絡安裝由場地方負責);。
4.乙方負責第三條第3款中其所負責事項的安全執行及使用相關設備、場地、儀器設備等的責任。
具體費用及內容:
1.此次活動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2.附件一列明此次活動的費用預算清單;。
3.附件二列明此次活動的工作時間進度表;。
4.活動實施應按照甲方確認后的策劃方案進行,如策劃方案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需事先經甲方書面確認,雙方將根據調整后的預算,并依據實際費用發生情況進行結算。甲方如提出調整,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由雙方確定此項調整的相應費用變動,如甲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確定費用情況,或者甲方提出的調整實際上不能操作(包括時間上的不夠充分),乙方有權按照原定方案執行并收取先前約定金額。
支付方式:
1.甲方于合同簽署后的10個工作日內應向乙方支付預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2.甲方于活動結束后的15個自然日內結算此次活動的全部剩余款項,計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元整)。
3.甲方可選擇以電匯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項。
收款單位:
開戶行:
帳號:
4.甲方應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結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除預付款外,逾期支付每延遲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總費用的`0.03%作為違約金。
1.“不可抗力”是本協議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遲任何一方根據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該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時起24小時之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告知該類事件對本協議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10日之內提供相關官方證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協議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均不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本協議有效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的任何直接競爭對手提供公關咨詢、策劃及相關服務。
1.未經許可,任何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證券聯合交易所或其他監管機構的要求,雙方的法律、會計、商業及其他顧問、雇員除外)泄露本協議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2.乙方承諾對甲方為履行本協議所提供的材料(包括來賓的一切個人資料)及其他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的義務,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材料免于散發、傳播、披露、復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
3.但本條的保密義務不涉及如下信息和資料:
1)非由于乙方的一方的過錯而公開的信息和材料;。
2)乙方可從第三方在無須承擔保密義務的條件下可以獲得的信息;。
3)乙方可以證明在簽訂本合同前無須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已經知悉的信息。
4.本協議終止后,本保密條款在三年內仍具有法律效力。
1.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宣傳用品,活動用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版權、專利權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權訴訟,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同一依法賠償甲方損失。
1.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和同意乙方只作為甲方的獨立承包商按照本協議條款向甲方提供服務。乙方不應亦無權顯示自己為甲方的分支、董事、人員或雇員。
2.本協議不構成或被視為構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甲乙雙方之間有勞資、合伙關系。
1.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未達成一致時,應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雙方同意接收此約制并執行其中仲裁決定,除非有關費用的支付另有裁決,否則敗訴的一方應支付仲裁費用。在仲裁過程中,除了爭議的部分外,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
1.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有若干個附件,每個附件需由甲方簽字認可后生效。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由中文寫成。
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日期:
乙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日期:
廣告策劃合同樣本(匯總13篇)篇十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廣告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海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業務,代理辦法執行《上海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代理實施辦法》(后簡稱"辦法")規定。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告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約之權利或義務轉讓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損害上海廣告策劃有限公司的信譽,不允許用弄虛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騙客戶牟取暴利。
乙方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
如乙方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并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甲乙雙方簽定的廣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協議扣除代理費后,須將播出款項轉付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五、乙方所代理的廣告,按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正在執行的廣告收費標準執行。
六、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把廣告要求和廣告資料提前發送到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發布后甲方提供廣告樣張給乙方,具體事宜按《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投放說明》辦法處理。
七、合同付款說明:
1、遵守先付款后發布的原則。
2、的確無法做到發布前付款,須在廣告發布前支付30%的發布費,余款須在廣告發布5個工作日內付清。
3、違反以上款項,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其廣告播出。
逾期1天,追繳拖欠款5%的滯納金。
八、如遇特殊情況廣告不能按時播出,甲乙雙方需及時協商解決。
九、在合同的落實和執行中,有關合同和協議條款確需修訂,須經雙方協定。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協商處理。
十一、協議、合同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條款。
十二、代理期限為:年月日至200年月日。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簽章)。
廣告策劃合同樣本(匯總13篇)篇十一
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的策劃推廣(包括廣告創意、設計、制作、發布代理,以及營銷、招商、推廣的計劃、策略、提案)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作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以下簡稱“項目”)的策劃推廣,全權負責本項目的廣告創意、設計、制作、發布代理,以及營銷、招商、推廣的計劃、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協議合作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經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合作協議。
三、廣告投放總額。
本協議合作期間,本項目廣告投放總額不低于萬元人民幣。
四、工作內容。
1、宣傳推廣的總體策劃思路及具體廣告操作方案;。
2、各階段的媒介策略和具體排期計劃、媒介預算建議;。
4、影視廣告:創意、撰文、設計、制作、發布;。
5、廣播廣告:創意、撰文、制作、發布;。
6、公關促銷活動的策劃和組織;。
7、針對目標消費群進行適當的市場調查;。
8、營銷、招商、推廣的計劃、策略、提案;。
9、媒介發布的監控、統計、評估。
五、廣告運作規則。
1.嚴格按照規范的廣告策劃流程進行。策劃流程的基本順序如下:簽約立項——支付月費——制定策略——創意構成——廣告表現——客戶審定——正稿制作——正稿確認——支付發布費——廣告發布——財務結算——效果跟蹤——意見反饋等。簽約后項目即進入具體操作階段,由乙方提供總體策劃案,經甲方修改、審定、簽字確認后,由雙方按照總體。
策劃方案。
嚴格貫徹落實到每一個分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并按照經甲方簽字確認的媒介計劃分步實施。
2.各分項目將圍繞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進行,各分項的具體操作程序如下:.乙方依本協議所附的《設計、制作、發布等收費標準》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項報價單;.甲方審定乙方提交的分項報價單,如無異議,則簽字蓋章認可,并簽署正式的分項合同;.乙方依據彼此簽字蓋章的分項合同,開始實際性的工作。
甲方:
乙方:
廣告策劃合同樣本(匯總13篇)篇十二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訂立,并擬訂客戶與廣告公司合作及經營細則: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1.廣告服務。
1.3此等服務將根據相關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進行。
2.期限。
2.1本協議由××年××月××日起開始生效;。
2.2在此期間(即正式解除合約前60天)乙方將繼續收取應有的策劃管理費(列于收費細則內)。
4機密。
4.1乙方同意將所有甲方提供之資料及數據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機密資料于第三者.
5.服務業務詳述。
5.1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2市場調研部分主要包括。
5.2.1調研建議書——根據甲方市場需求,進行調研總體構想和策劃;。
5.2.2調研公司推薦——根據甲方調研項目和具體要求,利用乙方實際經驗,甄選適當的調研公司,與其聯絡溝通,并對其調研計劃進行評估,為甲方作出推薦.
5.2.4調研結果分析——對調研公司的調研結果報告進行客觀的再分析,并進一步建議調研結果的運用。
5.3創意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3.1創意策略提案——根據品牌策略和競爭狀況,提交創意策略和概念;。
5.3.2創意工作指令——根據同意的創意概念,起草供創意人員遵循的工作指令,與甲方確認后即啟動創意工作.
5.3.3廣告片——根據創意工作指令,發展電視廣告片,向甲方提案;。
5.3.5廣播廣告腳本——發展廣播廣告腳本及參考音樂音效資料,向甲方提案;。
5.3.6創意測試——在需要的情況下,協助甲方進行創意測試調研,對調研結果分析,并對創意進行修正。
5.4制作部分包括:
5.4.1廣告制作——電視、平面、廣播等廣告的制作.
5.4.2其他推廣品的制作——按甲方確認的創意進行其他推廣用品的制作;。
5.5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5.7媒介月排表——根據最優化組合提供每月廣告投放排期表;。
5.5.11投放后效果分析(每月)——對每一階段的電視廣告投放,利用檢測到的播出情況,與計劃設定的效果進行對照,總結投放中的經驗,用于之后的操作。
5.6綜合推廣。
5.6.2推廣活動根據甲方和乙方在地區的執行能力,由乙方負責一部分綜合推廣項目的運作,或為甲方提供創意、設計和實施方面的支援。
6.收費。
方案a(長程合作)。
6.2制作及雜項代理費——涵蓋制作人員提供的制作和其他雜項服務(即前述的。
6.3媒介代理費——涵蓋媒介策劃及購買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5.1——5.5.10),其中媒介花費毛額的3%為媒介計劃的代理費,媒介花費毛額的2%為媒介購買的代理費甲方同意于媒介購買時一并支付。
6.4其他收費——綜合推廣方面(即前述項目5.6.1——5.6.2)及其他一些特殊項目的收費視情況而定,原則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為工作報酬,甲方同意于實際執行時一并支付。
方案b(個案合作)。
6.2其他同上。
7.其他業務原則。
7.4乙方與媒體爭取到的折扣、優惠,應全部歸還給甲方;。
7.7在乙方已進行工作后,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制作或媒介計劃,乙方將所發生的費用或開支連同代理費及稅金向甲方收取。
8.付款。
9.解除和約。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廣告策劃合同樣本(匯總13篇)篇十三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___________”的策劃推廣(包括廣告創意、設計、制作、發布代理,以及營銷、招商、推廣的'計劃、策略、提案)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1、合作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的策劃推廣,全權負責本項目的廣告創意、設計、制作、發布代理,以及營銷、招商、推廣的計劃、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2、合作期限。
委托期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本協議合作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經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合作協議。
3、廣告投放總額。
本協議合作期間,本項目廣告投放總額不低于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4、工作內容。
5、雙方責任與權力甲方的責任和權力:
6、收費條例。
7、知識產權。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確認之設計稿件,在所有款項結清后,其所有權歸屬甲方所有。在所有權歸甲方后,乙方仍有權未經甲方同意,用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各類組織機構的競賽評比活動。但乙方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與事項。
8、違約責任。
9、中止合作的條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或各分項目合同各項規定的,對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予以及時糾正;如一方不能及時糾正,則另一方有權中止本協議或各分項合同的執行。
10、其他。
甲乙雙方可在協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補充其他條款。
本協議與附件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約日期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