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的職責之一是保護客戶的資金安全,為他們提供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務。如果您對銀行業務的未來趨勢感興趣,這里為您整理了一些專家觀點和預測分析。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一
在當下社會,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書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么寫協議書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中國銀行個人結算賬戶管理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___開立(確認)個人結算賬戶人
乙方: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分行
第一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個人結算賬戶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二條 乙方承擔以下責任
(一)依法保障甲方的資金安全,并依法為甲方的銀行結算賬戶信息保密,除國家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凍結、扣劃。
(二)及時、準確地辦理甲方的資金收付業務,為甲方提供賬務核對、掛失、臨時掛失和更改密碼等服務。
(三)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乙方不能從公共渠道取得的有關甲方的信息,均構成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除非為履行本協議項下規定的義務之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許可使用該保密信息,乙方根據中國法律或其他使用法律法規規定有義務進行披露的情形及雙方在其他協議中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甲方應保證開戶資料的'真實、完整、合法,不得憑偽造、變造證明文件欺騙乙方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甲方以臨時身份證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應在臨時身份證到期前,攜正式身份證到乙方營業網點,修改賬戶資料中的證件內容。如有個人資料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辦理變更手續。由于甲方未能及時向乙方提供正確資料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開立個人結算戶時,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開立借記卡和存折賬戶應預留密碼。甲方收到借記卡時應當面確認借記卡完整無損,及時更改密碼并妥善保管。凡乙方根據借記卡(或存折)和密碼為甲方辦理的業務,因密碼泄露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開立個人支票戶,應本人辦理并預留簽章,乙方根據簽章為甲方辦理業務。甲方遺失或更換預留個人簽章的,本人應出具經其本人簽名確認的書面申請,在其開戶網點辦理。
第六條 甲方應定期主動與乙方核對賬務。甲方發生賬務后應及時通過銀行提供的柜臺、電話銀行、網上銀行、自助設備等設施核對賬務,如有異議應及時向乙方提出。如果甲方從交易發生日起3個月內(以自然日計算)未對賬戶信息向乙方提出疑問,則視為對交易記錄無異議。
第七條 甲方應了解并同意以下做法
(一)借記卡開卡時,借記卡及其主賬戶將自動確認為個人結算賬戶;借記卡銷卡視同個人結算賬戶銷戶,與借記卡關聯的活期賬戶自動轉為儲蓄賬戶。
(二)借記卡及相勾聯的活期賬戶均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第八條 正在辦理代發工資、消費信貸扣款、代繳費等結算業務的個人結算賬戶不得銷戶。借記卡如有相關聯的記賬式國債托管賬戶或開放式基金交易賬戶,不得注銷。
第九條 甲方應承擔因未遵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本協議而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以上內容如發生變更,乙方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乙甲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二
摘要:自從《中國人民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對于促使銀行賬戶管理制度化和規范銀行賬戶運行行為,提高銀行服務質量等方面產生了重要影響。但是,我國現行的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仍然存在亟待完善之處。文章針對我國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完善對策。
(1)在政策掌握上對于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開設基本存款賬戶難以把握。我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對于單位所設立的獨立核算附屬機構開展基本存款賬戶方面的相關政策還沒有明朗。首先,在操作中,對于應該出具什么樣的文件來證明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附屬機構并沒有進行明確界定;其次,對于獨立核算附屬機構所開設的基本賬戶在數量上沒有進行限定。
(2)銀行在開設一般存款賬戶的設置條件較寬。在《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規定,一般存款賬戶主要是指存款人出于結算或者是借款等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其它銀行中所開設的銀行結算賬戶,該辦法并沒有對存款人的其他結算需要進行明確界定,并且對于其開設的一般存款賬戶的數量也沒有進行限定,出現了存款人在多個營業機構開立多個一般存款賬戶或者是在同一個銀行營業機構開立多個一般存款賬戶的問題。
(1)在臨時賬戶的使用方面存在不規范問題。特別是部分建筑企業在項目結束以后,沒有進行及時銷戶,在超過期限以后并沒有辦理展期相關手續,從而使臨時賬戶成為單位基本賬戶在長期使用,有的外地機構所設立的賬戶經常成為長期賬戶使用,使臨時賬戶的最長期限不超過2年的相關規定成為虛設。
(2)開戶單位所提供的資料在真實性方面難以保證。部分企業在辦理單位的結算賬戶時候,提供了一些虛假或者是無效證明。如果銀行受理其辦理基本存貨賬戶開戶手續的時候,要求單位提供營業執照,但是有的企業年檢標志是在副本之上才能反映出來,容易造成單位營業執照是否有效難以確認的問題。雖然銀行系統規定必須對開戶單位的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等進行輸入,但并不能對證件的真實有效性進行甄別,在冒用單位名義開設賬戶的情況下,銀行部門也難以識別。
(3)對于銀行違規賬戶管理行為缺少有效懲罰措施。在《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沒有對銀行在沒有對客戶提供的開戶資料進行嚴格審查,出現資料不真實或者不齊全的問題所進行的懲罰;對于銀行對客戶開戶資料及管理檔案沒有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行為沒有進行懲罰;沒有明確規定銀行對已開設賬戶進行嚴格年檢的行為進行懲罰。此外,對于客戶違法賬戶開戶及使用規定的行為應該如何處罰的問題,也沒有做出明確規定。
針對我國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不斷完善:
對于一般存款賬戶確實需要開設結算賬戶的,應該明確其它的種類、用途和性質。特別是要增加限制財政預算的單位客戶開設一般賬戶的條款;并且,也要根據發展需要,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進行及時補充和完善,特別是要對其中的罰則內容進行補充和修訂,要對在罰則中沒有明確的或者遺漏的條文進行喜歡,對各種處罰包括處罰額度、處罰幅度、處罰標準等操作規程進行明確規定,以此應對銀行擅自為存款人開戶行為的處罰。
為進一步提高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功能,提高操作效率,可以從以下3個方面對其系統進行升級。
(1)要能夠增加行政許可文書的出具功能。要能夠通過系統自動采集客戶相關信息,并生成和打印相關如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和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一類的行政許可文書。
(2)為便于發證部門進行事后核對,要能夠增加變更、銷戶、開戶明細流水賬,從而完善賬戶管理檔案。
(3)要能夠增加相應的查詢和修改功能。要增加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的修改和查詢功能,特別是要能夠增加單位跨地區開立實名專用賬戶的功能,并且也要能夠完善系統查詢功能,要能夠對系統中賬戶變更、撤銷、開立查詢欄中的結束日期和開戶日期等于欄目進行完善,便于所有的開戶信息都可以直接進行查詢和打印。要能夠將系統中的核準類臨時、專用存款賬戶開戶日期調整為人民銀行的核準日期,以便于進行相應檔案管理和查找。
對于賬戶開設專用賬戶的行為進行嚴格把關。《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規定,對于專用賬戶只能用于辦理各種專用資金,其使用范圍必須要和開設賬戶的用途進行對應,并且嚴禁單位超范圍使用專用存款賬戶;要對單位的基本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進行嚴格區分開來,要規定對于那些在開設專用賬戶時卻不能對資金性質進行明確的,嚴禁為其開設賬戶。并且,也要不斷嘗試對預算外資金的專用存款賬戶體現的行為設立審批管理制度。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三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開立、轉賬、現金支取業務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我行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辦理的各項支付結算業務及相關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細致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銀行結算賬戶內部控制管理情況。我行日常工作中能夠嚴格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反洗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業務,按照“了解你的客戶”的原則,建立了客戶身份登記制度,嚴格執行開戶程序,審查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通過聯網核查系統確認開戶單位法人和經辦人的身份,根據審慎性原則認真對重要客戶的經營范圍、經營規模、經營特點及資金流向進行分析,對其賬戶的現金交易以及賬戶交易及時進行監控,建立了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及保密制度,按規定保管和使用客戶賬戶資料及預留印鑒卡:按照“誰的錢進誰的賬,根據客戶要求辦理資金收付業務,進一步加強與客戶預留印鑒的核對,防范詐騙風險。
(二)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辦理情況。我行現有賬戶66個,其中:基本賬戶24個,一般存款賬戶24個,專戶18個,開立注冊驗資戶1個,經自查,開立的基本戶和核準類專戶都具人民銀行核準的開戶許可證,開戶單位提供的開戶資料和證明真實、齊全,符合人民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和使用要求,注冊驗資戶提供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驗資戶的匯繳人與出資人名稱一致,在驗資期間做到了該賬戶只收不付。全部賬戶在賬戶管理系統中及時進行了登記或向人們銀行備案,賬戶管理系統操作員設置正確,口令管理嚴密,無違規開立多頭賬戶問題,無臨時存款賬戶超期使用現象,無出租、出借、轉讓賬戶和改變賬戶性質等行為,賬戶的查詢、凍結、扣劃一律按規章制度辦理,無支付高息及手續費、放寬開戶條件等違規辦理開戶,通過調閱存款分戶賬進一步核查,沒有發現一般存款賬戶、臨時賬戶提取現金的現象,專用存款賬戶支取現金嚴格按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二、反洗錢管理自查情況。
(一)嚴格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及交易記錄保存制度。我行設立會計結算部門為反洗錢機構,負責全行反洗錢工作,指定會計人員為反洗錢工作人員,負責本行大額和可疑交易記錄,分析和報告反洗錢工作,我行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規制度,制定了反洗錢內部操作規程和控制措施。客戶在我行開立賬戶時,我行都能夠及時核對客戶身份證明、登記客戶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戶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復印件或影像件,并按照客戶的特點或者賬戶的屬性等要求,對客戶進行了風險等級劃分。對客戶提交的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都通過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進行核查,不符合規定的中止為客戶辦理業務。我行無開立或假名賬戶,沒有為不明身份的客戶開立賬戶、提供存款和結算服務。按規定執行重新識別客戶制度,對客戶的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都按規定期限保存。
(二)嚴格執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我行在日常工作辦理過程中,對每一步業務都按照反洗錢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不存在遲到或漏報情況,對總行轉發的補正通知和相關報文,都在規定期限內進行補正。
三、人民幣現金支取業務自查情況。
(一)我行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辦理每一筆現金支取業務,對他人代理辦理的,我行都嚴格審核存款人及代理人的的身份證件,并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或者影印件。對于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的現金支取、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我行都能夠按規定向中國反洗錢檢測分析中心報告。
(二)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上級行的有關要求辦理資金支付,對現金支付5萬元(含)嚴格按反洗錢的相關規定及我行的管理規定逐筆進行了審批,先由信貸部門審批完后,再由會計部門審核把關,對企業簽章在驗印系統中進行驗印及手工驗印,對超過限額的現金支票對持票人身份信息進行聯網核查,做到了資金支付層層把關、責任明確。
四、存在的問題。
通過對結算賬戶開立、轉賬、現金支取業務管理的自查情況來看,我行支付結算業務辦理規范,符合各項制度規定,但在專戶管理上也存在著歷史遺留問題.
五、整改措施。
(一)加強與客戶的溝通聯系,根據企業特點積極想辦法,定對策,多跟企業溝通,努力做好我行的賬戶年檢工作。督促企業及時變更信息,糾正違規行為,維護支付結算的正常秩序。
(二)我行繼續和財政局協商,讓他們盡快把所缺的專項資金證明補齊。
通過這次自查,使我行結算賬戶管理工作及現金支付業務管理,得到了加強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將進一步加強對銀行結算賬戶業務日常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及內控措施,建立健全開銷戶制度和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檔案,加強賬戶管理系統操作。提高核算質量,杜絕一切違規現象的發生,以有效的維護支付結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違規開立賬戶進行洗錢犯罪活動,確保金融業務的穩健運行。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四
1.財務會計人員要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業銀行賬戶。
2.出納人員簽發支票時須以有關人員辦理的手續齊全的有關憑據為依據,不得私自簽發支票、空白支票和遠期支票,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影響公司信譽。
3.“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月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發現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企業賬面與銀行賬面的余額相符。
4.“銀行存款日記賬”要按月結清,月底,貨幣資金余額明細賬必須與總賬核對相符,會計、出納要在日記賬與總賬上交叉加蓋本人印章,做好對賬記錄。
5.出納員對個人借支未及時還清者,有權催收和拒絕辦理新的借款手續。
6.集團公司內各單位銀行賬戶的開立本著“合理布局、統一規劃、履行審批、統一管理”的原則。
7.各公司、廠部的銀行賬戶開設,一般情況下在集團公司指定的銀行金融系統范圍內辦理。特殊情況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其它金融機構開設,但須經集團公司財務總監批準。
9.各公司及下屬單位的資金余額實行上限管理。公司根據各公司、廠部的經營規模、業績水平、資產狀況核定其流動資金。對超過公司核定流動資金限額以上的,各單位不得占用并及時劃撥回集團公司財務部指定的賬戶。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五
第五十七條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監督、檢查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對存款人、銀行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處罰。
第五十八條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實施監控和管理。
第五十九條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的管理。
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偽造、變造及私自印制開戶登記證。
第六十條銀行負責所屬營業機構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和使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其執行本辦法的情況,糾正違規開立和使用銀行結算賬戶的行為。
第六十一條銀行應明確專人負責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使用和撤銷的審查和管理,負責對存款人開戶申請資料的審查,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報送存款人開銷戶信息資料,建立健全開銷戶登記制度,建立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檔案,按會計檔案進行管理。
第六十二條銀行應對已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實行年檢制度,檢查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的合規性,核實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予以撤銷。對經核實的各類銀行結算賬戶的資料變動情況,應及時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
銀行應對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存款人的可疑支付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程序及時報告。
第六十三條存款人應加強對預留銀行簽章的管理。單位遺失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開戶登記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更換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時,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原預留簽章的式樣等相關證明文件。個人遺失或更換預留個人印章或更換簽字人時,應向開戶銀行出具經簽名確認的書面申請,以及原預留印章或簽字人的個人身份證件。銀行應留存相應的復印件,并憑以辦理預留銀行簽章的變更。
第六章罰則。
第六十四條存款人開立、撤銷銀行結算賬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二)偽造、變造證明文件欺騙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三)違反本辦法規定不及時撤銷銀行結算賬戶。
非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元的罰款;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五條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將單位款項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二)違反本辦法規定支取現金。
(五)從基本存款賬戶之外的銀行結算賬戶轉賬存入、將銷貨收入存入或現金存入單位信用卡賬戶。
(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開戶資料的變更事項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銀行。
非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項行為的,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元罰款;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項行為的,給予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項行為的,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元的罰款。
第六十六條銀行在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為存款人多頭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二)明知或應知是單位資金,而允許以自然人名稱開立賬戶存儲。
銀行有上述所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銀行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停止對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核準,責令該銀行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銀行在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提供虛假開戶申請資料欺騙中國人民銀行許可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
(二)開立或撤銷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未按本辦法規定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予以登記、簽章或通知相關開戶銀行。
(三)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辦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轉賬結算。
(四)為儲蓄賬戶辦理轉賬結算。
(五)違反規定為存款人支付現金或辦理現金存入。
(六)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資料。
銀行有上述所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銀行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停止對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核準,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偽造、變造、私自印制開戶登記證的存款人,屬非經營性的處以1000元罰款;屬經營性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開戶登記證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一式樣,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負責監制。
第七十條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修改。
第七十一條本辦法自9月1日起施行。1994年10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六
第一條為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加強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存款人在中國境內的銀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存款人,是指在中國境內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本辦法所稱銀行,是指在中國境內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含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
本辦法所稱銀行結算賬戶,是指銀行為存款人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
第三條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一)存款人以單位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個體工商戶憑營業執照以字號或經營者姓名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二)存款人憑個人身份證件以自然人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郵政儲蓄機構辦理銀行卡業務開立的賬戶納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第四條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第五條存款人應在注冊地或住所地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符合本辦法規定可以在異地(跨省、市、縣)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除外。
第六條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實行核準制度,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后由開戶銀行核發開戶登記證。但存款人因注冊驗資需要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除外。
第七條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存款人到指定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第八條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戶進行偷逃稅款、逃廢債務、套取現金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第九條銀行應依法為存款人的銀行結算賬戶信息保密。對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和有關資料,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和有關資料,除國家法律另有規定外,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
第十一條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一)企業法人。
(二)非法人企業。
(三)機關、事業單位。
(四)團級(含)以上軍隊、武警部隊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
(五)社會團體。
(六)民辦非企業組織。
(七)異地常設機構。
(八)外國駐華機構。
(九)個體工商戶。
(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
(十一)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
(十二)其他組織。
第十二條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第十三條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對下列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一)基本建設資金。
(二)更新改造資金。
(三)財政預算外資金。
(四)糧、棉、油收購資金。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
(七)信托基金。
(八)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
(九)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
(十)單位銀行卡備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會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
(十四)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
(十五)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
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是指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資金。
因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戶,應使用隸屬單位的名稱。
第十四條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并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有下列情況的,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一)設立臨時機構。
(二)異地臨時經營活動。
(三)注冊驗資。
第十五條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是自然人因投資、消費、結算等而開立的可辦理支付結算業務的存款賬戶。有下列情況的,可以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一)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二)辦理匯兌、定期借記、定期貸記、借記卡等結算業務的。
自然人可根據需要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也可以在已開立的儲蓄賬戶中選擇并向開戶銀行申請確認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第十六條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異地開立有關銀行結算賬戶:
(一)營業執照注冊地與經營地不在同一行政區域(跨省、市、縣)需要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
(二)辦理異地借款和其他結算需要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
(三)存款人因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匯繳或業務支出需要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
(四)異地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
(五)自然人根據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第十七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企業法人,應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
(二)非法人企業,應出具企業營業執照正本。
(三)機關和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和財政部門同意其開戶的證明;非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
(四)軍隊、武警團級(含)以上單位以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應出具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財務部門、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五)社會團體,應出具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宗教組織還應出具宗教事務管理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六)民辦非企業組織,應出具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七)外地常設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
(八)外國駐華機構,應出具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外資企業駐華代表處、辦事處應出具國家登記機關頒發的登記證。
(九)個體工商戶,應出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
(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十一)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批文。
(十二)其他組織,應出具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本條中的存款人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納稅人的,還應出具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
第十八條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下列證明文件:
(一)存款人因向銀行借款需要,應出具借款合同。
(二)存款人因其他結算需要,應出具有關證明。
第十九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下列證明文件:。
(一)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住房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二)財政預算外資金,應出具財政部門的證明。
(三)糧、棉、油收購資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四)單位銀行卡備用金,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銀行卡章程的規定出具有關證明和資料。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應出具證券公司或證券管理部門的證明。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應出具期貨公司或期貨管理部門的證明。
(七)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應出具其證明。
(八)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應出具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有關的證明。
(九)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應出具該單位或有關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十)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應出具有關法規、規章或政府部門的有關文件。
第二十條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境內從事證券投資開立的人民幣特殊賬戶和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納入專用存款賬戶管理。其開立人民幣特殊賬戶時應出具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批復文件,開立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時應出具證券管理部門的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
第二十一條存款人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臨時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主管部門同意設立臨時機構的批文。
(二)異地建筑施工及安裝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或其隸屬單位的營業執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裝地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或建筑施工及安裝合同。
(三)異地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以及臨時經營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文。
(四)注冊驗資資金,應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有關部門的批文。
本條第二、三項還應出具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
第二十二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中國居民,應出具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應出具軍人身份證件。
(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應出具武警身份證件。
(四)香港、澳門居民,應出具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應出具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五)外國公民,應出具護照。
(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有效證件。
銀行為個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根據需要還可要求申請人出具戶口簿、駕駛執照、護照等有效證件。
第二十三條存款人需要在異地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除出具本辦法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二十一條規定的有關證明文件外,應出具下列相應的證明文件:
(一)經營地與注冊地不在同一行政區域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應出具注冊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的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證明。
(二)異地借款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應出具在異地取得貸款的借款合同。
(三)因經營需要在異地辦理收入匯繳和業務支出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應出具隸屬單位的證明。
屬本條第二、三項情況的,還應出具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
存款人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應出具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證明文件。
第二十四條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提供的申請開戶的證明文件的名稱全稱相一致。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營業執照的字號相一致;無字號的個體工商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由“個體戶”字樣和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者姓名組成。自然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中的名稱全稱相一致。
第二十五條銀行為存款人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的,應自開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
第二十六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時,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也可授權他人辦理。
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的,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授權他人辦理的,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授權書及其身份證件,以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
第二十七條存款人申請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應填制開戶申請書。開戶申請書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記載有關事項。
第二十八條銀行應對存款人的開戶申請書填寫的事項和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認真審查。
開戶申請書填寫的事項齊全,符合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條件的,銀行應將存款人的開戶申請書、相關的證明文件和銀行審核意見等開戶資料報送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經其核準后辦理開戶手續;符合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其他專用存款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條件的,銀行應辦理開戶手續,并于開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備案。
第二十九條中國人民銀行應于2個工作日內對銀行報送的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的開戶資料的合規性予以審核,符合開戶條件的,予以核準;不符合開戶條件的,應在開戶申請書上簽署意見,連同有關證明文件一并退回報送銀行。
第三十條銀行為存款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與存款人簽訂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除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以外,應建立存款人預留簽章卡片,并將簽章式樣和有關證明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留存歸檔。
第三十一條開戶登記證是記載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信息的有效證明,存款人應按本辦法的規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二條銀行在為存款人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時,應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登記賬戶名稱、賬號、賬戶性質、開戶銀行、開戶日期,并簽章。但臨時機構和注冊驗資需要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除外。
第三十三條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收付及其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應通過該賬戶辦理。
第三十四條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該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第三十五條專用存款賬戶用于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
單位銀行卡賬戶的資金必須由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該賬戶不得辦理現金收付業務。
財政預算外資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和信托基金專用存款賬戶不得支取現金。
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賬戶需要支取現金的,應在開戶時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準。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應根據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審查批準。
糧、棉、油收購資金、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黨、團、工會經費等專用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收入匯繳賬戶除向其基本存款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用存款戶劃繳款項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現金。業務支出賬戶除從其基本存款賬戶撥入款項外,只付不收,其現金支取必須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銀行應按照本條的各項規定和國家對糧、棉、油收購資金使用管理規定加強監督,對不符合規定的資金收付和現金支取,不得辦理。但對其他專用資金的使用不負監督責任。
第三十六條臨時存款賬戶用于辦理臨時機構以及存款人臨時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收付。
臨時存款賬戶應根據有關開戶證明文件確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確定其有效期限。存款人在賬戶的使用中需要延長期限的,應在有效期限內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并由開戶銀行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核準后辦理展期。臨時存款賬戶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
臨時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在驗資期間只收不付,注冊驗資資金的匯繳人應與出資人的名稱一致。
第三十八條存款人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后,方可辦理付款業務。但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轉為基本存款賬戶和因借款轉存開立的一般存款賬戶除外。
第三十九條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用于辦理個人轉賬收付和現金存取。下列款項可以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一)工資、獎金收入。
(二)稿費、演出費等勞務收入。
(三)債券、期貨、信托等投資的本金和收益。
(四)個人債權或產權轉讓收益。
(五)個人貸款轉存。
(六)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和期貨交易保證金。
(七)繼承、贈與款項。
(八)保險理賠、保費退還等款項。
(九)納稅退還。
(十)農、副、礦產品銷售收入。
(十一)其他合法款項。
第四十條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每筆超過5萬元的,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據:
(一)代發工資協議和收款人清單。
(二)獎勵證明。
(三)新聞出版、演出主辦等單位與收款人簽訂的勞務合同或支付給個人款項的證明。
(四)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獎券發行或承銷部門支付或退還給自然人款項的證明。
(五)債權或產權轉讓協議。
(六)借款合同。
(七)保險公司的證明。
(八)稅收征管部門的證明。
(九)農、副、礦產品購銷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項的證明。
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應納稅的,稅收代扣單位付款時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完稅證明。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應出具本辦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有關收款依據。
(一)個人持出票人為單位的支票向開戶銀行委托收款,將款項轉入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二)個人持申請人為單位的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向開戶銀行提示付款,將款項轉入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第四十二條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款項的,銀行應按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認真審查付款依據或收款依據的原件,并留存復印件,按會計檔案保管。未提供相關依據或相關依據不符合規定的,銀行應拒絕辦理。
第四十三條儲蓄賬戶僅限于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不得辦理轉賬結算。
第四十四條銀行應按規定與存款人核對賬務。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收到對賬單或對賬信息后,應及時核對賬務并在規定期限內向銀行發出對賬回單或確認信息。
第四十五條存款人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使用銀行結算賬戶辦理結算業務。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戶套取銀行信用。
第四十六條存款人更改名稱,但不改變開戶銀行及賬號的,應于5個工作日內向開戶銀行提出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申請,并出具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第四十七條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住址以及其他開戶資料發生變更時,應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開戶銀行并提供有關證明。
第四十八條銀行接到存款人的變更通知后,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并于2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第四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應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申請:
(一)被撤并、解散、宣告破產或關閉的。
(二)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三)因遷址需要變更開戶銀行的。
存款人有本條第一、二項情形的,應于5個工作日內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申請。
本條所稱撤銷是指存款人因開戶資格或其他原因終止銀行結算賬戶使用的行為。
第五十條存款人因本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二項原因撤銷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基本存款賬戶的開戶銀行應自撤銷銀行結算賬戶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撤銷該基本存款賬戶的情況書面通知該存款人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銀行;存款人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銀行,應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通知存款人撤銷有關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人應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撤銷。
第五十一條銀行得知存款人有本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二項情況,存款人超過規定期限未主動辦理撤銷銀行結算賬戶手續的,銀行有權停止其銀行結算賬戶的對外支付。
第五十二條未獲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的單位,在驗資期滿后,應向銀行申請撤銷注冊驗資臨時存款賬戶,其賬戶資金應退還給原匯款人賬戶。注冊驗資資金以現金方式存入,出資人需提取現金的,應出具繳存現金時的現金繳款單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證件。
第五十三條存款人尚未清償其開戶銀行債務的,不得申請撤銷該賬戶。
第五十四條存款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必須與開戶銀行核對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余額,交回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及結算憑證和開戶登記證,銀行核對無誤后方可辦理銷戶手續。存款人未按規定交回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及結算憑證的,應出具有關證明,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
第五十五條銀行撤銷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時應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注明銷戶日期并簽章,同時于撤銷銀行結算賬戶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第五十六條銀行對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且未欠開戶銀行債務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通知單位自發出通知之日起30日內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愿銷戶,未劃轉款項列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七
1、xxxxxx設計研發基地擴地租賃定標。
2、xxxx住宅類及公建類產品外立面搭配試貼方案定標。
3、xxxxxxx年度室內外裝修工程定標。
4、xxxxx住宅交樓標準裝修工程定標2份。
5、xxxxxx中檔公寓戶內及公區新方案工程定標。
二、結算工作。
1、xxxxx軟裝工程。
三、配合其他部門工作。
1、xxxx交樓做法標準對比表。
目前已完成定標項目有7份、核價2份、簽證2份、結算1份,正在跟進未完成項目有,xxx工程定標、xxxx補充合同定標2份、xxx定標、xxx窗簾定標、超高檔公寓定標,xxx硬裝結算工程等,定標/議價/核價項目5份,硬裝結算10份,軟裝結算7份。
通過已完成工作,已經熟悉整個招標流程,結算流程,議價議標技巧等,并對整個幾個月以來的工作進行以下總結:
(一)虛心學習,努力工作。
進入公司初期經過培訓,我熟悉了公司的文化理念及各部門相關規章制度,無規矩不成方圓,我時刻銘記在心。謙虛好學,不懂就要問,哪怕是最簡單的問題,也要問個清楚。學會做人,要有責任心,要敢于承擔責任,不要怕犯錯誤,其實在進入公司初期,領導們是允許你犯錯的,畢竟大家都是凡人,關鍵是你在犯錯之后敢不敢承擔責任,能不能在犯錯之后有所收獲,能不能吸取教訓,最重中之重的問題,通過不斷的糾正自己的缺點,讓工作和生活更上一步。
(二)認真履行職責,突出工作重點。
1.通過領導劃分工作部署,我做了工作時間計劃安排,按先后順序,有重點跟進。
2.積極配合臨時安排緊急插入工作。
3.調整心態積極面對高壓工作,重點緊急工作。
(三)主要經驗和收獲。
在入職的三個月以來,通過不斷學習和熟悉部門相關規章流程,工作范疇內的相關事宜,總結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經驗和收獲:
1.熟悉招標流程,從招標文件制作發出溝通施工單位報價,到主持招標議標會議,評標,定標及合同會審等,整流程下來學到了溝通技巧及評標定標經驗。
3.熟悉核價、議價流程,通過核價議價,不斷掌握與施工單位談價技巧,引導施工單位合理定價,加快工作進展,推薦施工進度。
4.主動融入部門集團中,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在新的環境中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積極配合其他專業同事相關工作,積極接受領導臨時安排緊急工作。
5.加強了與基地管理部門的交流,做好溝通,這樣在有問題出現的時候,我們能夠配合密切,共同解決難題。
(四)在工作中正確認識自己,積極適應。
1.公司在管理制度方面積極配合,嚴格要求自己的考勤及在崗時間,面對緊急工作積極響應,該完成的工作絕不懈怠。
2、經過這樣緊張有序的幾個月,我感覺自己工作技能上了一個新臺階,做每一項工作都有了明確的計劃和步驟,行動有了方向,工作有了目標,心中真正有了底。基本做到了忙而不亂,條理清楚,事事分明。還有,在工作的同時,我還明白了為人處事的道理,也明白了,一個良好的心態、一份對工作的熱誠及其責任心是如何的重要,積極的心態不但會給自己帶來動力,也會帶動身邊的同事。
3、在這幾個月的工作中接觸到了許多新事物、產生了許多新問題,也學習到了許多新知識、新經驗,使自己在思想認識和工作能力上有了新的'提高和進一步的完善。在日常的工作中,我時刻要求自己從實際出發,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力求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思想境界。
(五)存在的不足。
總的來看,還存在不足的地方,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新的工作內容學習力度不夠,加強工作細節學習,加強公文寫作匯報能力,不斷完善自己。
2、對工作計劃執行力欠缺,日常不斷梳理重點工作、緊急工作、計劃內工作,做到有條不紊先后有續,按時按計劃完成本職工作,加強部門與部門之間溝通協調配合,消除工作中出現的效率低、質量差的現象,提高執行力。
3、匯報工作不夠清晰,及時跟進匯報工作進展,以便領導安排工作。
未來的日子依然充滿了挑戰和機遇,總覺得所要做的努力,看似簡單容易,做起來卻是需要用心、用力、用態度的,但我堅信有公司領導的正確決策,有各位同事的協助,加上我個人的不懈努力,20xx年會是我在裝修院陪伴下蛻變的一年,感謝入職以來公司領導和同事對我的幫助,學到了很多處理問題的技巧,專業知識得到了提升,接下來我會認真努力做好自己,做好本職工作。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八
為了加強銀行結算帳戶管理工作,維護支付結算的正常秩序,按照辦事處《轉發〈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人民幣銀行賬戶管理系統業務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xxx辦發[20xx]x號)文件要求,我區聯社及時轉發了文件,結合賬戶管理實施細則,提出了具體的檢查要求,由各信用社安排專人對銀行結算賬戶進行了一次全面詳細的檢查。現檢查工作已經結束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區信用社20xx年4月共有單位銀行結算帳戶1172個,其中,基本帳戶964個、一般帳戶60個、專用帳戶123個、臨時帳戶25個。現有的銀行結算帳戶中,由于各種原因,未辦理開戶許可證的帳戶404個,其中基本帳戶353個,一般帳戶19個,專用帳戶21個,臨時帳戶11個。通過本次自查,撤消不符合規定的賬戶13個,轉入久懸未取戶240個。
二、具體情況。
1、我區信用社銀行結算帳戶的開立、使用和撤消,都由各社確定一名人員進行審查和管理,實行專人負責。
2、新開立的銀行結算帳戶,都能按照要求,資料保存完整,實行專卷專夾保管。
3、大部分社的銀行結算帳戶的都建立了開銷戶登記簿,實行了開銷戶登記制度,開戶資料基本完整。
4、開立的基本存款帳戶、預算單位專用存款帳戶和臨時存款帳戶,絕大多數有人民銀行核發的開戶登記證或開戶核準通知書。
1、專用存款賬戶的支取現金大多能按照規定執行。
2、一般存款賬戶無違規支取現金的行為。
3、單位從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單筆超過5萬元的,支付時基本能按照要求審查付款依據,保證款項支付合法合規。
三、存在問題。
1、個別社由于人員變動,責任不清,賬戶資料保管不善等,使銀行結算賬戶資料留存不完整。
2、部分社的個別賬戶,因業務開展等原因,需經人民銀行批準的,未及時報送人行批準核發開戶核準通知書。
3、個別社的專用賬戶和臨時賬戶提現未報經人行審批。
4、因未對賬戶資料年審,部分存款人賬戶信息變更后,不及時通知開戶銀行變更,致使信用社對存款人變更的信息無法及時處理。
四、糾改措施。
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我區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準備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糾改:
1、要求各社組織人員再次學習《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按照實施細則,嚴格遵守辦法規定,確保結算賬戶管理的合法合規。
2、對未經人行批準開立的部分銀行結算賬戶,督催各社限期清理或按照辦法要求重新審查后辦理開戶手續。
3、對臨時賬戶超過一年期限,又未申請延期的以及一年未發生業務且與信用社無債務關系的銀行結算賬戶,通知存款人予以銷戶或轉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九
甲方:
乙方:
第二條乙方自愿在甲方開立對公外匯賬戶(以下簡稱賬戶),甲方向乙方提供賬戶項下相關服務,及時、準確地辦理乙方委托的相關業務。
第三條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中國銀行對公外匯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法律法規制度使用賬戶及辦理相關業務,不得利用賬戶從事偷逃稅款、逃廢債務、逃匯套匯、套取現金、違規收付匯及結匯、洗錢等違法行為,不得出借、串用、轉讓賬戶,不得利用賬戶代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收付、保存或者轉讓外匯,不得將單位外匯以個人名義私存。
第五條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開戶材料真實、完整、合規,同意甲方視情況向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核實。
第六條乙方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核定的收支范圍、期限和限額,管理和使用賬戶。
第七條開戶材料發生變更時,乙方應主動于有關事項變動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有關證明申請辦理變更手續。變更內容的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的約定日期為準。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從其賬戶直接扣劃有關款項、稅款和費用(如銀行借款、利息、利息稅、手續費、賬戶管理費等),收費標準按照甲方公布或雙方協議執行。
第九條乙方應及時(至少每月一次)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賬務,如有不符應及時向甲方查詢,若自收到甲方發送對賬單之日起10天內未回復甲方,視同乙方核對賬務無誤。
第十條乙方關閉賬戶時,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主動與甲方核對賬戶余額,乙方尚未清償其與甲方任何已有或或有的債務時,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關閉賬戶的申請。
第十一條乙方開立賬戶的名稱應與其申請開戶提供的證明材料的名稱一致。
第十二條如乙方簽發的支付憑證的簽章與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甲方有權拒絕執行該支付指令,對因此而引起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甲方在辦理乙方委托的賬戶項下的業務過程中,如發生甲方原因造成的差錯,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對于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或任何第三者導致的任何延誤、中斷或暫時中止而使乙方所遭受的任何遲延、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應依法保障乙方的資金安全,在受理乙方委托的相關業務時,應認真審核支付憑證上的簽章與乙方預留銀行簽章相符后才能受理。
預留銀行簽章由乙方的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及被授權簽字人的簽名或蓋章組成。預留銀行簽章應與開戶名稱一致。被授權簽字人應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預留銀行簽章如有支付條件限制時,乙方應向甲方書面聲明。
第十六條除非甲乙雙方另有協議,乙方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任何情況下不得透支。
第十七條甲方應依法為乙方的賬戶信息保密。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另有規定或經乙方授權外,甲方應拒絕任何機構或個人查詢乙方的賬戶信息及有關資料。
第十八條甲方應定期將賬戶對賬單按與乙方約定的方式送達乙方,約定方式包括乙方來甲方處領取、甲方郵寄給乙方等。
第十九條甲方保留修改賬戶條件的權力。如修改賬戶條件(包括收費標準等),甲方應提前七天對外公布或通知乙方。第二十條甲方有權在其認為必要時主動關閉或撤銷賬戶,但應在關閉或撤銷賬戶后書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一條甲方保留對規定賬戶關系的條文進行修改的權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于乙方在甲方開立的賬戶存續期間有效,如賬戶關閉或撤銷,自正式關閉或撤銷之日起,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二十四條若甲乙雙方產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約束。
第二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年月日年月日。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十
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甲方提出的申請,乙方同意為甲方開立_________存款賬戶,戶名為:_________,賬號為:_________。為明確雙方的責任,現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承諾遵守《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辦理所有支付結算業務。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保證所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金融機構;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要求提供相關開戶資料;
3.開戶資料變更時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通知銀行;
4.按規定使用支付結算工具;
5.按規定支付服務費用;
6.及時與乙方核對賬務;
7.銷戶應交回開戶登記證、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和結算憑證;
9.甲方自行承擔因違反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和未正確履行上述義務造成的資金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及時準確辦理支付結算業務;
2.依法保障甲方的資金安全;
3.及時與甲方核對賬務;
4.因違反上述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承擔責任。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
甲方在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可以隨時申請銷戶,乙方在為甲方在辦理銷戶手續后,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解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果違反其在本協議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予以賠償。
第八條保密。
乙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甲方的有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及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按照有關規定賬戶開立需要人民銀行核準的,本協議經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及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且經人民銀行核準后生效。
第十四條其它。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十一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網上企業銀行的使用及服務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網上企業銀行以因特網為信息傳輸媒介,向乙方提供金融服務。乙方通過網上企業銀行可以實時查詢其在甲方所開立賬戶的各種信息;通過傳遞電子支付指令辦理同城付款、異地匯兌、預簽匯票及其他業務。
二、乙方應準確填寫“_________網上企業銀行申請表”并提交其開戶行,乙方在填寫申請表時,應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
三、乙方持“客戶證書”可辦理甲方推出的各類網上企業銀行查詢業務,使用卡編出支付密碼可辦理網上企業銀行各類支付及預簽匯票等業務。
四、甲方發放的客戶證書、卡支付密碼是乙方進入甲方網上企業銀行系統辦理業務時確認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憑證。掛失自掛失手續辦妥之日(節假日順延)起生效,掛失手續辦妥前發生的風險或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網上企業銀行業務收費卡及支付編碼器工本費:每套_________元;網上企業銀行年服務費:每賬號_________元;網上企業銀行支付業務:每筆_________元。
六、網上企業銀行客戶證書有效期為兩年。乙方使用的客戶證書有效期滿,應及時到甲方辦理證書展期手續,并交納網上企業銀行年服務費,過期不辦理證書展期手續,不交納網上企業銀行年服務費的,客戶證書將不能使用。
七、乙方如需終止使用甲方網上企業銀行服務的,應提前7個銀行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網上企業銀行服務終止后,乙方所持客戶證書、卡及支付編碼器等無須退回;甲方亦不退還其工本費。
八、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提供網上企業銀行服務:1.乙方利用甲方網上企業銀行發送與網上企業銀行業務無關的違法、違紀信息或破壞性信息的;2.乙方利用網上企業銀行從事非法活動被執法機關或上級監管部門要求查處的;3.因不遵守本協議而成或即將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經雙方協調無效的,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十二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使用甲方賬戶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以甲方名義開立的下列帳號提供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使用方法。
甲方印簽章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私章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四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果違反其在本協議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予以賠償。
第八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五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八條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九條送達方式。
第十條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一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有利于銀行卡的推廣、普及使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為乙方安裝pos設備,協議如下,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
pos打印機_________個。
密碼鍵盤_________個。
穩壓電源_________個。
上列pos設備屬于甲方。
二、甲方負責為乙方安裝pos設備,安裝地點由甲、乙雙方商定。
三、甲方為乙方安裝pos設備所需的電源、電線、插座、程控電話線路由乙方提供。
四、乙方負責落實pos設備操作人員和操作人員操作pos設備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對pos設備操作人員進行操作培訓。
五、安裝在乙方的pos設備,發生非甲方人員違章操作pos設備或利用pos設備實施非法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pos設備負有妥善保管的責任,做到不摔、不拆、不淋、不敲、防塵、防濕、防腐蝕、防鼠咬,pos設備遺失或因保管不善損壞由乙方賠償。
七、乙方使用pos設備受理銀行卡必須執行“_________(公司)特約商戶受理銀行卡協議書”。
八、甲方有權隨時收回安裝在乙方的部分或全部pos設備。乙方發生pos設備閑置不用、地址變更、歇業情況時,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發生pos設備遺失損壞、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時,必須隨時通知甲方。
九、本協議不受甲、乙雙方代表人變更影響。
十、pos設備數量如有變動,必須重簽訂本協議,原協議自動失效。
十一、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十二、一方對因pos設備使用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需要補充或修改的,書寫《合同修改意見書》一式兩份(經甲、乙蓋章簽字,各存一份),做為本合同的補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代表人(簽章):_______。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加強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存款人在中國境內的銀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存款人,是指在中國境內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本辦法所稱銀行,是指在中國境內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含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
本辦法所稱銀行結算賬戶,是指銀行為存款人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
第三條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一)存款人以單位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個體工商戶憑營業執照以字號或經營者姓名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二)存款人憑個人身份證件以自然人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郵政儲蓄機構辦理銀行卡業務開立的賬戶納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第四條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第五條存款人應在注冊地或住所地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符合本辦法規定可以在異地(跨省、市、縣)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除外。
第六條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實行核準制度,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后由開戶銀行核發開戶登記證。但存款人因注冊驗資需要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除外。
第七條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存款人到指定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第八條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戶進行偷逃稅款、逃廢債務、套取現金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第九條銀行應依法為存款人的銀行結算賬戶信息保密。對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和有關資料,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和有關資料,除國家法律另有規定外,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
第二章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第十一條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一)企業法人。
(二)非法人企業。
(三)機關、事業單位。
(四)團級(含)以上軍隊、武警部隊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
(五)社會團體。
(六)民辦非企業組織。
(七)異地常設機構。
(八)外國駐華機構。
(九)個體工商戶。
(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
(十一)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
(十二)其他組織。
第十二條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第十三條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對下列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一)基本建設資金。
(二)更新改造資金。
(三)財政預算外資金。
(四)糧、棉、油收購資金。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
(七)信托基金。
(八)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
(九)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
(十)單位銀行卡備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會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
(十四)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
(十五)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
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是指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資金。
因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戶,應使用隸屬單位的名稱。
第十四條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并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有下列情況的,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一)設立臨時機構。
(二)異地臨時經營活動。
(三)注冊驗資。
第十五條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是自然人因投資、消費、結算等而開立的可辦理支付結算業務的存款賬戶。有下列情況的,可以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一)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二)辦理匯兌、定期借記、定期貸記、借記卡等結算業務的。
自然人可根據需要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也可以在已開立的儲蓄賬戶中選擇并向開戶銀行申請確認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第十六條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異地開立有關銀行結算賬戶:
(一)營業執照注冊地與經營地不在同一行政區域(跨省、市、縣)需要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
(二)辦理異地借款和其他結算需要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
(三)存款人因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匯繳或業務支出需要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
(四)異地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
(五)自然人根據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第十七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企業法人,應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
(二)非法人企業,應出具企業營業執照正本。
(三)機關和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和財政部門同意其開戶的證明;非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
(四)軍隊、武警團級(含)以上單位以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應出具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財務部門、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五)社會團體,應出具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宗教組織還應出具宗教事務管理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六)民辦非企業組織,應出具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七)外地常設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
(八)外國駐華機構,應出具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外資企業駐華代表處、辦事處應出具國家登記機關頒發的登記證。
(九)個體工商戶,應出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
(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十一)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批文。
(十二)其他組織,應出具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本條中的存款人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納稅人的,還應出具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
第十八條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下列證明文件:
(一)存款人因向銀行借款需要,應出具借款合同。
(二)存款人因其他結算需要,應出具有關證明。
第十九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下列證明文件:。
(一)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住房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二)財政預算外資金,應出具財政部門的證明。
(三)糧、棉、油收購資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四)單位銀行卡備用金,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銀行卡章程的規定出具有關證明和資料。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應出具證券公司或證券管理部門的證明。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應出具期貨公司或期貨管理部門的證明。
(七)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應出具其證明。
(八)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應出具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有關的證明。
(九)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應出具該單位或有關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十)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應出具有關法規、規章或政府部門的有關文件。
第二十條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境內從事證券投資開立的人民幣特殊賬戶和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納入專用存款賬戶管理。其開立人民幣特殊賬戶時應出具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批復文件,開立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時應出具證券管理部門的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
第二十一條存款人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臨時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主管部門同意設立臨時機構的批文。
(二)異地建筑施工及安裝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或其隸屬單位的營業執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裝地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或建筑施工及安裝合同。
(三)異地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以及臨時經營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文。
(四)注冊驗資資金,應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有關部門的批文。
本條第二、三項還應出具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
第二十二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中國居民,應出具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應出具軍人身份證件。
(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應出具武警身份證件。
(四)香港、澳門居民,應出具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應出具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五)外國公民,應出具護照。
(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有效證件。
銀行為個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根據需要還可要求申請人出具戶口簿、駕駛執照、護照等有效證件。
第二十三條存款人需要在異地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除出具本辦法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二十一條規定的有關證明文件外,應出具下列相應的證明文件:
(一)經營地與注冊地不在同一行政區域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應出具注冊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的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證明。
(二)異地借款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應出具在異地取得貸款的借款合同。
(三)因經營需要在異地辦理收入匯繳和業務支出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應出具隸屬單位的證明。
屬本條第二、三項情況的,還應出具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
存款人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應出具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證明文件。
第二十四條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提供的申請開戶的證明文件的名稱全稱相一致。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營業執照的字號相一致;無字號的個體工商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由“個體戶”字樣和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者姓名組成。自然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中的名稱全稱相一致。
第二十五條銀行為存款人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的,應自開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
第二十六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時,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也可授權他人辦理。
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的,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授權他人辦理的,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授權書及其身份證件,以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
第二十七條存款人申請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應填制開戶申請書。開戶申請書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記載有關事項。
第二十八條銀行應對存款人的開戶申請書填寫的事項和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認真審查。
開戶申請書填寫的事項齊全,符合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條件的,銀行應將存款人的開戶申請書、相關的證明文件和銀行審核意見等開戶資料報送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經其核準后辦理開戶手續;符合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其他專用存款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條件的,銀行應辦理開戶手續,并于開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備案。
第二十九條中國人民銀行應于2個工作日內對銀行報送的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的開戶資料的合規性予以審核,符合開戶條件的,予以核準;不符合開戶條件的,應在開戶申請書上簽署意見,連同有關證明文件一并退回報送銀行。
第三十條銀行為存款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與存款人簽訂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除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以外,應建立存款人預留簽章卡片,并將簽章式樣和有關證明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留存歸檔。
第三十一條開戶登記證是記載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信息的有效證明,存款人應按本辦法的規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二條銀行在為存款人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時,應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登記賬戶名稱、賬號、賬戶性質、開戶銀行、開戶日期,并簽章。但臨時機構和注冊驗資需要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除外。
第三章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第三十三條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收付及其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應通過該賬戶辦理。
第三十四條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該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第三十五條專用存款賬戶用于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
單位銀行卡賬戶的資金必須由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該賬戶不得辦理現金收付業務。
財政預算外資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和信托基金專用存款賬戶不得支取現金。
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賬戶需要支取現金的,應在開戶時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準。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應根據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審查批準。
糧、棉、油收購資金、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黨、團、工會經費等專用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收入匯繳賬戶除向其基本存款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用存款戶劃繳款項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現金。業務支出賬戶除從其基本存款賬戶撥入款項外,只付不收,其現金支取必須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銀行應按照本條的各項規定和國家對糧、棉、油收購資金使用管理規定加強監督,對不符合規定的資金收付和現金支取,不得辦理。但對其他專用資金的使用不負監督責任。
第三十六條臨時存款賬戶用于辦理臨時機構以及存款人臨時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收付。
臨時存款賬戶應根據有關開戶證明文件確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確定其有效期限。存款人在賬戶的使用中需要延長期限的,應在有效期限內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并由開戶銀行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核準后辦理展期。臨時存款賬戶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
臨時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在驗資期間只收不付,注冊驗資資金的匯繳人應與出資人的名稱一致。
第三十八條存款人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后,方可辦理付款業務。但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轉為基本存款賬戶和因借款轉存開立的一般存款賬戶除外。
第三十九條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用于辦理個人轉賬收付和現金存取。下列款項可以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一)工資、獎金收入。
(二)稿費、演出費等勞務收入。
(三)債券、期貨、信托等投資的本金和收益。
(四)個人債權或產權轉讓收益。
(五)個人貸款轉存。
(六)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和期貨交易保證金。
(七)繼承、贈與款項。
(八)保險理賠、保費退還等款項。
(九)納稅退還。
(十)農、副、礦產品銷售收入。
(十一)其他合法款項。
第四十條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每筆超過5萬元的,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據:
(一)代發工資協議和收款人清單。
(二)獎勵證明。
(三)新聞出版、演出主辦等單位與收款人簽訂的勞務合同或支付給個人款項的證明。
(四)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獎券發行或承銷部門支付或退還給自然人款項的證明。
(五)債權或產權轉讓協議。
(六)借款合同。
(七)保險公司的證明。
(八)稅收征管部門的證明。
(九)農、副、礦產品購銷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項的證明。
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應納稅的,稅收代扣單位付款時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完稅證明。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應出具本辦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有關收款依據。
(一)個人持出票人為單位的支票向開戶銀行委托收款,將款項轉入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二)個人持申請人為單位的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向開戶銀行提示付款,將款項轉入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第四十二條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款項的,銀行應按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認真審查付款依據或收款依據的原件,并留存復印件,按會計檔案保管。未提供相關依據或相關依據不符合規定的,銀行應拒絕辦理。
第四十三條儲蓄賬戶僅限于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不得辦理轉賬結算。
第四十四條銀行應按規定與存款人核對賬務。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收到對賬單或對賬信息后,應及時核對賬務并在規定期限內向銀行發出對賬回單或確認信息。
第四十五條存款人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使用銀行結算賬戶辦理結算業務。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戶套取銀行信用。
第四章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與撤銷第四十六條存款人更改名稱,但不改變開戶銀行及賬號的,應于5個工作日內向開戶銀行提出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申請,并出具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第四十七條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住址以及其他開戶資料發生變更時,應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開戶銀行并提供有關證明。
第四十八條銀行接到存款人的變更通知后,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并于2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第四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應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申請:
(一)被撤并、解散、宣告破產或關閉的。
(二)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三)因遷址需要變更開戶銀行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
存款人有本條第一、二項情形的,應于5個工作日內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申請。
本條所稱撤銷是指存款人因開戶資格或其他原因終止銀行結算賬戶使用的行為。
第五十條存款人因本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二項原因撤銷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基本存款賬戶的開戶銀行應自撤銷銀行結算賬戶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撤銷該基本存款賬戶的情況書面通知該存款人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銀行;存款人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銀行,應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通知存款人撤銷有關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人應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撤銷。
第五十一條銀行得知存款人有本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二項情況,存款人超過規定期限未主動辦理撤銷銀行結算賬戶手續的,銀行有權停止其銀行結算賬戶的對外支付。
第五十二條未獲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的單位,在驗資期滿后,應向銀行申請撤銷注冊驗資臨時存款賬戶,其賬戶資金應退還給原匯款人賬戶。注冊驗資資金以現金方式存入,出資人需提取現金的,應出具繳存現金時的現金繳款單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證件。
第五十三條存款人尚未清償其開戶銀行債務的,不得申請撤銷該賬戶。
第五十四條存款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必須與開戶銀行核對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余額,交回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及結算憑證和開戶登記證,銀行核對無誤后方可辦理銷戶手續。存款人未按規定交回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及結算憑證的,應出具有關證明,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
第五十五條銀行撤銷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時應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注明銷戶日期并簽章,同時于撤銷銀行結算賬戶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第五十六條銀行對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且未欠開戶銀行債務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通知單位自發出通知之日起30日內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愿銷戶,未劃轉款項列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
第五章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第五十七條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監督、檢查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對存款人、銀行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處罰。
第五十八條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實施監控和管理。
第五十九條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的管理。
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偽造、變造及私自印制開戶登記證。
第六十條銀行負責所屬營業機構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和使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其執行本辦法的情況,糾正違規開立和使用銀行結算賬戶的行為。
第六十一條銀行應明確專人負責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使用和撤銷的審查和管理,負責對存款人開戶申請資料的審查,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報送存款人開銷戶信息資料,建立健全開銷戶登記制度,建立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檔案,按會計檔案進行管理。
第六十二條銀行應對已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實行年檢制度,檢查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的合規性,核實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予以撤銷。對經核實的各類銀行結算賬戶的資料變動情況,應及時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
銀行應對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存款人的可疑支付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程序及時報告。
第六十三條存款人應加強對預留銀行簽章的管理。單位遺失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開戶登記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更換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時,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原預留簽章的式樣等相關證明文件。個人遺失或更換預留個人印章或更換簽字人時,應向開戶銀行出具經簽名確認的書面申請,以及原預留印章或簽字人的個人身份證件。銀行應留存相應的復印件,并憑以辦理預留銀行簽章的變更。
第六章罰則第六十四條存款人開立、撤銷銀行結算賬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二)偽造、變造證明文件欺騙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三)違反本辦法規定不及時撤銷銀行結算賬戶。
非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元的罰款;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五條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將單位款項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二)違反本辦法規定支取現金。
(五)從基本存款賬戶之外的銀行結算賬戶轉賬存入、將銷貨收入存入或現金存入單位信用卡賬戶。
(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開戶資料的變更事項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銀行。
非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項行為的,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元罰款;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項行為的,給予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項行為的,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元的罰款。
第六十六條銀行在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為存款人多頭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二)明知或應知是單位資金,而允許以自然人名稱開立賬戶存儲。
銀行有上述所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銀行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停止對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核準,責令該銀行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銀行在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提供虛假開戶申請資料欺騙中國人民銀行許可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
(二)開立或撤銷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未按本辦法規定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予以登記、簽章或通知相關開戶銀行。
(三)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辦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轉賬結算。
(四)為儲蓄賬戶辦理轉賬結算。
(五)違反規定為存款人支付現金或辦理現金存入。
(六)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資料。
銀行有上述所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銀行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停止對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核準,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偽造、變造、私自印制開戶登記證的存款人,屬非經營性的處以1000元罰款;屬經營性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第六十九條開戶登記證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一式樣,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負責監制。
第七十條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修改。
第七十一條本辦法自9月1日起施行。1994年10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使用甲方賬戶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以甲方名義開立的下列帳號提供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使用方法:
甲方印簽章為:_________。
乙方私章為:_________。
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果違反其在本協議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予以賠償。
第八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送達方式。
第十四條?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五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十六
銀行賬戶管理規定是什么?為加強對銀行賬戶的管理,規范開戶行為,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銀行賬戶管理辦法》,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關于銀行賬戶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銀行帳戶的開立和使用,維護經濟、金融秩序,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中國境內開立人民幣存款帳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個體經濟戶和個人(以下簡稱存款人)以及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必須遵守本辦法的規定。
外匯存款帳戶的開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頒發的外匯帳戶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存款帳戶分為基本存款帳戶、一般存款帳戶、臨時存款帳戶和專用存款帳戶。
第四條基本存款帳戶是存款人辦理日常轉帳結算和現金收付的帳戶。
存款人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只能通過本帳戶辦理。
第五條一般存款帳戶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帳戶以外的銀行借款轉存、與基本存款帳戶。
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開立的帳戶。
存款人可以通過本帳戶辦理轉帳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能辦理現金支取。
第六條臨時存款帳戶是存款人因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的帳戶。
存款人可以通過本帳戶辦理轉帳結算和根據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
第七條專用存款帳戶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開立的帳戶。
第八條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九條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銀行,銀行也可以自愿選擇存款人開立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存款人在銀行開立或使用帳戶。
第十條存款人在其帳戶內應有足夠資金保證支付。
第十一條銀行應依法為存款人保密,維護存款人資金自主支配權,不代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凍結、扣劃存款人帳戶內存款。國家法律規定和國務院授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監督項目除外。
第十二條存款人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帳戶,實行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開戶口許可證制度。銀行對存款人開立或撤銷帳戶,必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報。
第二章帳戶設置和開戶條件。
第十三條下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
一、企業法人:
二、企業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
三、管理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
四、衽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五、縣級(含)以上軍隊、武警單位;。
六、外國駐華機構;。
七、社會團體;。
八、單位附設的食堂、招待所、幼兒園;。
九、外地常設機構;。
十、私營企業、個體經濟戶、承包戶:
第十四條下列情況,存款人右以申請開立一般存款帳戶:
一、在基本存款帳戶以外的銀行取得借款的;。
二、與基本存款帳戶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
第十五條下列情況,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帳戶:
一、外地臨時機構;。
二、臨時經營活動需要的。
第十六條下列資金,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帳戶:
一、基本建設的資金;。
二、更新發行的資金;。
三、特定用途,需要專戶管理的資金。
第十七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編制委員會、人事、民政等部門的批文:
三、軍隊軍以上、武警部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四、單位對附設機構同意開戶的證明;。
五、駐地有權部門對外地常設機構的批文;。
六、承包雙方簽訂的承包協議;。
七、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第十八條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帳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
借款合同。
或借款借據;。
二、基本存款帳戶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開戶的證明。
第十九條存款人申請有開立臨時存款帳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臨時執照;。
二、當地有權部門同意設立外來臨時機構的批件。
第二十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帳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經有權部門批準立項的文件;。
二、國家有關文件的規定。
第三章帳戶開立和撤銷。
第二十一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應填制開戶。
申請書。
提供本辦法規定的證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并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開立帳戶。
第二十二條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帳戶、臨時存款帳戶和專用存款帳戶,應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本辦法規定的證明文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后開立帳戶。
以根據其資金性質和管理需要另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
第二十四條存款人申請改變帳戶名稱的,應撤銷原帳戶,按本辦法的規定開立新帳戶。
第二十五條存款人撤銷帳戶,必須與開戶銀行核對帳戶條額,經開戶銀行審查同意后,辦理銷戶手續。
第二十六條存款人撤銷基本存款帳戶后,右以按本辦法的規定在另一家銀行開立新帳戶。
第二十七條開戶銀行對一年(按對月對日計算)未發生收付活動的帳戶,應通知存款人自發出通知超30日內來行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愿銷戶。
第四章帳戶管理和責任。
第二十八條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協調、仲裁銀行帳戶開立和使用方面的爭議,監督、稽核開戶設置和開立,糾正和處罰違反法規定的行為,負責開戶許可證的核發和管理。開戶許可證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一制作。
第二十九條開戶銀行負責按本辦法的規定對開立、撤銷的帳戶進行審查,正確辦理開戶和銷戶,建立、健全開銷戶登記制度,建立帳戶管理檔案,定期與存款人對帳。開戶銀行對基本存款帳戶的撤銷,一般存款帳戶、臨時存款帳戶、專用存款帳戶的開立或撤銷,應于開立或撤銷之日起7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申報。
第三十條銀行不得對未持有開戶許可證或已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的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銀行不得違反本辦法的規定強拉客戶在本行開立帳戶。
信用社不得超出規定的業務范圍,為存款人開立帳戶。
第三十二條存款人不得違反本辦法的規定在多家銀行機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
第三十三條存款人不得因開戶銀行嚴格招待制度、招待紀律,轉移基本存款帳戶。
存款人因轉移基本存款帳戶的,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對其核發開戶許可證。
第三十四條存款人的帳戶只能辦理存款人本身的業務活動,不得出租一和轉讓帳戶。
第三十五條開戶銀行、存款人違反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和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開設帳戶的,要限期撤銷多余帳戶,并根據其性質和情節按規定處以罰款。
第三十七條存款人違反本辦法第三直四條規定的,除責令其糾正外,按規定對帳戶出租、轉讓發生的金額處以罰款,并沒收出租帳戶的非法所得。
第三十八條中辦民銀行分支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核發開戶許可證的,上級人民銀行應按規定對其處以罰款。
第三十九條存款人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造成后果的,應由存款人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銀行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縱容違法行為的,應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由中國人發銀行負責解釋、修改。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1977年10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銀行帳戶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十七
根據上級行要求,我行對賬戶管理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賬戶管理情況我行嚴格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制度和辦法要求,嚴把柜面審核關,加大賬戶管理力度。
一是合理運用人民銀行帳戶管理系統、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加強開戶資料審查,加大對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的審查力度。
二是對結算賬戶的開立、使用和撤銷重點審查,對客戶身份資料的變動及時予以更新,對客戶身份實行聯網核查,進行客戶身份有效的識別,積極做好反**、客戶身份識別、大額及可疑交易數據報告工作,杜絕利用銀行結算賬戶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三是對開戶企業訂立開戶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細化和完善相關職責。四是嚴格預留印鑒及資料的管理,并實行建立登記簿專人登記保管制度。五是專人按月向開戶單位簽發存貸款賬戶余額對賬單,進行明細賬務核對,對業務發生頻繁、業務發生額大的賬戶,實行面對面逐筆勾對,發現問題及時查找原因,確保資金安全及內外賬務相符。
二、完善內控制度,規范崗位職責按照我行實際,比照上級行文件,完善崗位分工,規范崗位設置。做到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對結算賬戶對賬工作實行專人管理,做到權責分明,責任清晰。同時對會計人員崗位定期輪換和強制休假制度,進一步落實以崗位制約為主要內容的內控機制,防范內控管理隱患。
三、加強自查力度,防范操作風險通過本次檢查,對開戶申請、開戶資料實行重點檢查,對開戶資料的有效、真實性,實行逐一梳理,不留死角,真正把賬戶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落到實處。對在綜合業務系統操作中的每筆大額支付匯劃往來業務、同城交換業務等業務進行核查,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規范業務操作,確保資金安全,防范操作風險。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將以上級行有關文件精神為指導,對賬戶開立、變更、撤銷嚴格實行臨柜人員、坐班主任審核把關,健全完善內控制度,加大獎懲力度,進一步提高工作的責任心,真正從源頭上防止問題發生。
**縣支行。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十八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使用甲方賬戶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以甲方名義開立的下列帳號提供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使用方法。
甲方的印簽章加乙方私章為上述兩個帳號的印鑒。
甲方印簽章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私章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不使用上述兩個賬戶,該賬戶上的現金全部為乙方所有。
第五條乙方保證合法使用上述兩個賬戶,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兩個賬戶被有關部門凍結,甲方應立即消除影響,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果違反其在本協議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予以賠償。
第八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送達方式。
任何一方的聯系方式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上述聯系地址、電話、傳真的發出的信件、傳真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五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十九
我叫xxx,女,漢族,xx年出生,20xx年研究生畢業后參加工作,曾先后在xxx支行、xxx支行、xxx支行工作。現任xxx支行賬戶管理員兼授權。參加工作以來,始終以“道雖通不行不至,事雖小不為不成”為人生信條,從每一件小事做起,從點點滴滴做起,工作上,嚴格要求自己,始終堅持“想客戶之所求,急客戶之所需,排客戶之所憂”的服務理念,無論任綜合柜員還是任賬戶管理員兼授權,都踏踏實實、勤勤懇懇地工作,不斷豐富自己的業務知識,提高自身的業務技能。用自己的辛勤和智慧為自己贏得了榮譽,受到行領導和同事們的一致好評。
20xx年9月份,在結束產假后,第一時間投入到工作中,結合自己剛剛任賬戶管理員兼授權的實際,深刻地認識到,只有樹立“工作學習化和學習工作化”的終身學習理念,努力加強自身學習,煉就過硬的本領,提高自身素質,才能為客戶提供高效率、高質量的服務。為了能夠更快的勝任工作,只要是銀行開展的業務,我都率先及時學習,掌握制度和業務要求,通曉每一個細節,堅持邊干邊學邊練,努力做到技術全面,業務精通,不斷拓寬視野,提升綜合素質。擔任賬戶管理員兼授權后,我以更加嚴謹、細致、負責的工作態度,虛心向比自己業務能力強的同事學習請教,憑著扎實的銀行業務功底和對銀行業務較全面的了解,及時準確地處理各種類型的業務難題;以堅韌不拔、吃苦耐勞的精神和優秀的工作業績,獲得了全行員工的高度認可。為適應崗位要求,更好的能適應廳堂一體化中各個崗位,考取了行內理財資格證。
長期以來我不斷加強政治學習,提高自身思想認識,并積極的向黨組織靠攏,于今年5月向黨組織遞交了入黨申請書,在各方面的磨練下,我從一名普通的銀行職工逐步鍛煉成為一名政治思想素質好,業務工作能力強,文化水平高的晉商銀行女職工。
隨著晉商銀行成功上市,規范化服務的實施,對賬戶管理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僅需要具備全面的業務素質,更需要能給客戶提供優質的、個性化的、情感化的高層次的服務,同時還需具備敏銳的嗅覺以便及時捕捉來自各方面的信息。
工作中,我本著“熱情、禮貌、快捷”的服務承諾,對每一個客戶的詢問都能耐心解釋、有問必答、貼心服務,依靠周到的服務使跟客戶建立了良好的關系,并不惜在班后時間親自聯系客戶,功夫不負苦心人,20xx年任職賬戶管理員以來,成功開戶100多戶,變更80多戶,19年檢賬戶499戶。去年為了能夠順利完成賬戶年檢的工作,犧牲自己休息的時間,加班加點的順利完成。今年以來,為迎接人行的檢查,我主動加班加點,整理賬戶資料。此外,還積極營銷相關的對公產品,活期寶業務,為晉商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在長期的一線服務工作中,我一直堅持做到視客戶為親人,為客戶提供全方位、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務,以自己真誠的服務贏得了客戶的尊重和信任。在為客戶服務的過程中,做到操作標準、服務規范、用語禮貌、舉止得體,給客戶留下了良好的印象,也贏得了客戶的信任。平時總是提前到崗,搶著做好內務工作,以飽滿的熱情,迎接著每一位前來辦理業務的客戶,對個別態度不好的客戶,從不正面頂撞,而是好言相勸,耐心解釋,用真情去感動他們,竭力使每一位客戶高興而來,滿意而去。
賬戶管理員工作緊張,業務量大,我每天早晨7點40就來到單位,晚上通常要在20點以后才能下班,一天的工作時間超過十二個小時。即使是平時的休息日,只要工作需要,總是隨叫隨到,沒有任何一句怨言,我始終認為,要珍惜自己的工作崗位,作為一名職員,做好自己的工作是天職。作為一個女人、妻子、母親、女兒,承受著工作和家庭的雙重壓力。但在家庭和事業的天平上,我把砝碼總是放在事業上,用忘我的工作精神贏得領導信任和員工的敬重。
正是這種兢兢業業、踏踏實實的工作作風,任勞任怨、求真務實的工作態度,得到了客戶、領導和同事們的好評,在工作的5年中,曾先后獲得山西省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員工等表彰和獎勵。
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云帆濟滄海。展望我行的前景,我倍受鼓舞,充滿信心。努力學習,勤于思考,銳意創新,全面提升自身素質,為我行的發展獻出自己的才智,是我不懈的追求。一個平凡、默默無聞的女職工,憑著無私奉獻的`精神和對晉商事業執著的追求,踏著時代的節拍,奏出了美麗的華彩樂章,我將義無反顧地在工行這片沃土上繼續追求、耕耘,向著更高、更新、更遠的目標前進。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二十
xx縣信用合作聯社:為貫徹省聯社[今年]60號文件《關于開展財務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據縣聯社的安排,我社于今年6月2日,組織財務會計人員,分別對我社上年1月1日至上年12月30日,今年1月1日至3月30日的費用開支情況,進行了認真的專項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上年1月1日至12月30日財務費用列支情況:
不同意計發外,其余都符合列支規定并經聯社審批。
2822.20元,工會經費3762.93元。經審查符合計提范圍和標準,無超范圍、超比例計提現象。3、低值易耗品攤銷;二00五年列支30713.00元,系購買檔案柜、辦公桌椅等低值易耗品,且經聯社審批,無在其中列支固定資產和與之不屬于列支或攤銷的項目。4、其他營業管理費用:均按《xx農村信用社財務收支及成本費用管理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列支,大額費用經聯社審批后列支。并嚴格控制額度和比例。5、專項獎金:二00五年列支57122.00元,其中業務經營發展的專項獎金列支29279.00元,政府出具政策的獎金27843.00元。都經聯社審查批準列支。
(三)、其他營業支出:二00五年共列支136446.80元,其中固定資產折舊、呆賬準備金等計提,均按《xx縣農村信用社二00五年都會計決算工作指導意見》和相關精神執行;其他營業支出124454.25元經聯社審查列支。
(四)、營業外支出:二00五年列支39150.00元,其中非常損失。
33735.00元系經批準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其他營業外支出5415.00元均符合有關規定或經聯社審批列支。
二、今年1至3月費用開支情況。
(一)、手續費支出26082.40元,其中代辦儲蓄手續費列支3484.00元,系支付的二個代辦員的基本生活保障費,一季度儲蓄存款凈增870萬元,手續費半年考核計發;代辦其他業務手續費列支22598.40元,符合開支范圍并經聯社審查批準。
(二)、營業費用開支164538.57元,均按《xx縣農村信用社財務收支及成本費用管理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和標準計提、審批、列支,其中業務招待費應列支3764.20元,實列支9718.00元,多列支5923.80元。
60000.00元,其他營業支出40687.00元符合開支范圍并經聯社審批。
(四)、其他營業外支出1900.00元,經查符合開支范圍,并經聯社審批。
三、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出勤工資11580.00元.
四、整改措施:對過去費用開支中出現的問題,聯社于二00五年十二月組織人員,對全縣二00五年度財務情況進了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xx信聯發(20xx)267號文件通報全縣:對未經批準計發加班費的信用社主任處罰款200元,對超支業務招待費,化雜費,水電費,郵電費等限額比例費用的社根據《xx縣農村信用社財務收支及成本費用管理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由責任人(信用社三長)按比例進行賠償。其比例是業務招待費按超支金額的10%賠償;公雜費、水電費、郵電費按超支金額的20%賠償;責任人的賠償比例是:主任為50%,副主任、監事長各20%、主辦會計10%。在手續費、其它營業支出、其它營業外支出中列支營業費用的,處主任、主辦會計罰款各300元,以此引以為戒,警示信用社“三長”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嚴格費用開支,真實加強財務核算。我社除認真執行聯社處罰決定外,對自查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整改措施;1、認真加強財務核算,努力開源節流,以增加收入來擴大正常費用開支額度。保證業務正常發展。2、認真加強財務管理,嚴格費用開支,特別是嚴格壓縮非業務性開支,降低經營成本。3、認真加強財務制度和管理辦法的學習,正確列支財務費用,真實反映經營成果。4、對未經批準開支計提的超任務工資,轉入資本公積科目,增加資本實力。通過自查,我社在費用管理上,能按照《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制度》和《xx縣農村信用社財務收支及成本費用管理實施細則》等規定列支費用,按照“勤儉辦社,厲行節約”的方針管理財務收支,大額費用按規定報批列支,各項提留按規定標準或指導意見計提。我社將在今后的業務經營中,繼續嚴格財務費用的管理,認真執行財務核算制度,依法合規列支費用,努力提高經營效益,促進業務健康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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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二十一
為了加強銀行結算帳戶管理工作,維護支付結算的正常秩序,按照辦事處《轉發〈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人民幣銀行賬戶管理系統業務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辦發[2005]*號)文件要求,我區聯社及時轉發了文件,結合賬戶管理實施細則,提出了具體的檢查要求,由各信用社安排專人對銀行結算賬戶進行了一次全面詳細的檢查。現檢查工作已經結束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區信用社2005年4月共有單位銀行結算帳戶1172個,其中,基本帳戶964個、一般帳戶60個、專用帳戶123個、臨時帳戶25個。現有的銀行結算帳戶中,由于各種原因,未辦理開戶許可證的帳戶404個,其中基本帳戶353個,一般帳戶19個,專用帳戶21個,臨時帳戶11個。通過本次自查,撤消不符合規定的賬戶13個,轉入久懸未取戶240個。
二、具體情況〈一〉、銀行結算帳戶的的管理和開立情況。
1、我區信用社銀行結算帳戶的開立、使用和撤消,都由各社確定一名人員進行審查和管理,實行專人負責。
2、新開立的銀行結算帳戶,都能按照要求,資料保存完整,實行專卷專夾保管。
3、大部分社的銀行結算帳戶的都建立了開銷戶登記簿,實行了開銷戶登記制度,開戶資料基本完整。
1、專用存款賬戶的支取現金大多能按照規定執行。
2、一般存款賬戶無違規支取現金的行為。
3、單位從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單筆超過5萬元的,支付時基本能按照要求審查付款依據,保證款項支付合法合規。
三、存在問題。
1、個別社由于人員變動,責任不清,賬戶資料保管不善等,使銀行結算賬戶資料留存不完整。
2、部分社的個別賬戶,因業務開展等原因,需經人民銀行批準的,未及時報送人行批準核發開戶核準通知書。
3、個別社的專用賬戶和臨時賬戶提現未報經人行審批。
4、因未對賬戶資料年審,部分存款人賬戶信息變更后,不及時通知開戶銀行變更,致使信用社對存款人變更的信息無法及時處理。
四、糾改措施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我區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準備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糾改:
1、要求各社組織人員再次學習《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按照實施細則,嚴格遵守辦法規定,確保結算賬戶管理的合法合規。
2、對未經人行批準開立的部分銀行結算賬戶,督催各社限期清理或按照辦法要求重新審查后辦理開戶手續。
3、對臨時賬戶超過一年期限,又未申請延期的以及一年未發生業務且與信用社無債務關系的銀行結算賬戶,通知存款人予以銷戶或轉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
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大全(22篇)篇二十二
“埔莉思中西茶餐廳”的廚房管理規章制度,這些條款不是針對一個人,而是對整個廚房所有人員的要求,罰款不是目的,目的是讓大家認真的、更好的、更準確無誤的工作,所以希望人人要有責任心、緊迫感,團結互助,求實創新才能有凝聚力,望大家遵守執行。所有的罰款充作廚房班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廚房行政管理由廚師長負責,必須執行廚師長的合理指示,認真完成廚師長下達的各項任務,嚴格執行一句、一個指令的原則,不得頂撞,違者罰款50元,嚴重者開除。
2、每日上崗前,換好工作服,自檢個人的儀容儀表后,待廚師長復查并安排一天的工作。在工作時間內,不準大聲喧嘩、大鬧,不得與其他員工爭吵、打架,違者罰款50元。打架者重則開除。
3、工作時間內不得私自使用、加工廚房內一切公有材料,不得私自會客、帶親屬及其他員工在廚房用餐,違者罰款20元(如有特殊情況要事先打招呼)。
4、廚房所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不得請別人代打卡、請假,有病、有事,提前和廚師長/紀律委員打招呼,經廚師長同意后方可執行。違者罰款遲到1到10分鐘處5元/10分鐘以上20以下處10元/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15元/30分鐘以上一個鐘以下半天工資,一個小時以上兩個小時以下一天工資兩個小時以上視工作態度/按曠工處理一天當兩天取消一天休息重則開除。
5、不得吃、拿、送、損、偷任何公有物品和食物,違反者按原材料雙倍罰款,重者開除處理。嚴格遵守并認真執行員工手冊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帶與酒店相同的物品,否則按偷拿處理。
6、在廚房工作區域任何人不得吸煙,違者罰款10元。不得在外/店里兇酒到店里取鬧違則處50元重則開除。
7、工作時間內不得辦私事,如:玩手機、看雜志、小說、玩牌、聽收音機及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反者罰款10元。
(一)。
1、愛護廚房一切設施、設備,做到輕拿、輕放,正確操作機器及保養維護,發現故意損壞者,輕則賠償重則開除。如因個人操作不當損壞者,按價賠償,并追究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2、發現隨意浪費原材料者,按原價的雙倍罰款,并按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下班后不得在工作場所及餐廳任何部門無故逗留。下班后要對廚房內容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認真檢查,收拾配料。關好電源、水源、煤氣閥后,方可離開。
(二)。
1、每天晚上的值班人員不得私自離開,保證客人用餐及員工餐的時間,下班前認真檢查并做好廚房安全措施及衛生方面/收拾好廚房用品后,方可離開。如出現問題值班人員負全部責任。
2、廚房每月必須推出新的菜品,來迎合顧客需求。保證各種產品的最終質量,與產品風味特點相適應,做到色、香、形,符合要求,把好成品質量關。味差、不熟、烹糊、感官不合格的菜肴,不準上桌,違者追究相關責任人并處以相應罰款。
3、廚房分工明確,責任清楚,各種產品原料擺放整齊,主料、配料和調味料投放合理、及時,掌握好火候、油溫、成色、出菜時間,確保菜品烹制質量。
5、砧板在貯藏過程中始終保持清潔、衛生、安全完好。如有本質變味、變質、腐壞等人為責任發生,按價賠償。
6、打合人員必須配合廚師做好開餐前的準備工作(包括盤、碗、備品、調料等),出菜時合理安排上菜順序做到先到先上后到后上/主菜先上,擦干凈盤邊,檢查好是否有異物等,如工作不到位者罰款10元。
(三)1、日常衛生。每天飯口過后必須清潔衛生,做到干凈、整潔。無食品原材料加工后的油漬、廢料堆積、地面整潔防滑、墻面、下水池/溝無衛生死角,炊具、廚具、餐具每日清洗消毒,各種機器設備定時每天擦拭,室內無積水、無異味。
2、廚房出菜,由廚師長負責,若在菜品中如出現不新鮮或者已經有異味的原材料由砧板按價賠償100%;如菜品出現口味方面的問題(如咸、糊)造成退菜的,由相關廚師按價賠償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