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的一種約束和規范,它可以幫助人們明確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在制定規章制度時,可以參考這些范文,借鑒其中的優秀經驗和做法。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一
第一條保密宣傳教育、培訓是增強保密意識,提高保密技能的重要途徑。接受保密宣傳教育、培訓,努力提高保密意識和保密技能是全體員工特別是涉密人員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
第二條公司把保密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定期組織開展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和培訓。
保密宣傳教育、培訓是公司保密管理工作的一項基礎性、長期性的工作。結合科研生產實際,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是全公司各部門、各班組必須履行的職責。
第三條保密宣傳教育、培訓的對象是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重點是各管理人員以及從事軍工生產和管理的涉密人員。
第四條保密培訓、宣傳教育的主要內容
(一)黨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加強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講話;
(三)黨中央、國務院有關保密工作的重要會議精神;
(五)省市委和省市人民政府召開的有關保密工作的重要會議精神;
(六)公司各項保密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七)保密基本知識和技能;
(八)防泄(竊)密知識及措施;
(九)保密與反竊密斗爭形勢和任務;
(十)保密工作先進事跡和泄密事件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十一)上級保密主管機關安排的其它保密宣傳教育內容。
第五條開展保密培訓、宣傳教育的形式
(一)利用召開保密工作會議,傳達學習國家及相關部門的有關保密工作的文件;
(二)在組織新員工培訓時,安排保密教育內容;
(三)每年度組織涉密人員進行保密培訓,涉密人員保密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
(四)重大涉密活動前組織有針對性的保密宣傳教育;
(五)在涉密人員上崗前、在崗時、調離涉密崗位、參加重要涉密活動前,組織保密教育,履行保密提醒制度。
(六)編發國家的保密法律、法規及公司保密管理規定供員工學習;
(七)根據形勢的需要,隨時安排全公司范圍內或者部門范圍內的保密教育;
(九)專題保密教育、保密知識講座或專題輔導報告。
第六條保密工作機構人員應通過培訓和考核,獲得保密工作資格證書。
第七條保密辦公室負責起草保密教育、培訓計劃,明確保密教育培訓的目的、內容,并納入公司保密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
第八條保密辦公室負責,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落實保密教育、培訓工作,并做好保密教育、培訓的管理工作。
第九條保密辦負責為宣傳教育、培訓(由上級保密部門組織的除外)提供資料、教材及咨詢等保障。
第十條各級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保密教育工作,按照教育計劃要求,組織好本部門職工的保密教育。
第十一條全體員工特別是涉密人員,要積極接受保密教育,自覺遵守各項保密規定。
第十二條新涉密人員上崗前對其進行保密教育,考核不合格者推遲上崗時間。
第十三條本制度的工作內容和執行情況,納入保密目標責任管理綜合考核和保密補貼考核發放中,按獎優懲劣的原則進行獎懲。
本制度的工作內容和執行情況,同時作為其它創優評先的依據及重要條件。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二
為確保客戶及本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維護本公司的公正形象,防止泄密,本公司所有人員均有義務保守客戶及本公司的技術和商業秘密。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員及質量活動。
3.1 實驗室主任
3.1.1 落實保護機密信息和所有權的各項措施實施所需的資源和責任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或授權相關人員處理。
3.2 質量負責人
3.2.2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及時向實驗室主任報告;
3.2.3 批準借閱保密資料。
3.3 資料員
3.3.1 按照本程序做好文件和記錄的保密管理。
3.4 樣品管理員
3.4.1 做好客戶樣品的交接工作,記錄客戶對樣品及資料的保密要求。
3.5 測試工程師
3.5.1 對檢測的過程、記錄、報告內容做好保密工作。
3.6 監督員
3.6.1 負責保密工作的監督,如發現有泄密現象,應及時報告質量負責人。
3.6.2 負責對相應責任部門進行隨時考核檢查并作記錄。
4.1 樣品與資料的保密控制
4.1.1 業務員在接受客戶委托時,要詢問客戶對樣品以及技術資料的保密是否有特殊的要求,將特殊要求信息填寫在委托單上,以便樣品及資料在流轉過程中接觸到的所有相關人員知曉并按照其要求執行。
4.1.2 對于樣品與資料的流轉,只允許指定流轉人員接觸,其它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接觸樣品及瀏覽相關資料,因個人行為而導致的泄密情況將按照本程序內容進行處置。
4.1.3 樣品管理員針對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樣品在倉庫存放時應給予充分的保密措施;資料員對客戶所提供資料的存放不可較長時間的脫離其監控范圍,以免為無關人員獲得導致泄密,客戶的任何資料未經客戶同意,不得外借或無關人員查閱、復印。
4.2 檢測過程和檢測結果保密的控制
4.2.1 在檢測過程中,檢測人員應對檢測的內容及結果保密,拒絕回答無關人員及外部來訪人員有關樣品信息及可能涉及到客戶資料的問題。
4.2.2 樣品和資料在檢測過程中應該由負責的檢測人員實時控制,不得較長時間脫離負責人員的監控范圍,以免為無關人員獲得導致泄密。
4.2.3 當客戶需要參與及進行與其工作有關的檢測活動或驗證所需要檢測物品的準備、包裝和發送時,需要由質量負責人同意,由檢測組主任或其指定人員陪同,在確保其它客戶樣品及資料信息安全的情況下進行,需謹慎對待客戶提出的問題及要求,以免涉及到其它客戶樣品及資料信息安全問題。
4.2.4 與檢測有關的文件資料由資料員歸檔保存,未經允許不得泄露。
4.3 記錄的保密
4.3.1 檢測過程中的原始數據應記在原始記錄單上,在檢測項目的流轉過程中,相關人員不得將原始記錄信息泄露給無關人員。
4.3.2 所有檢測資料由管理組統一匯總并由資料員統一保管存檔,無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查閱,如需查閱需經技術負責人批準。
4.4 電子資料信息的保密控制
4.4.1 檢測過程中所涉及到的電子細聊信息在流轉過程中,根據《計算機文件及數據控制程序》的要求,需由相關人員嚴格控制,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轉發、打印及提供給無關人員瀏覽,在電腦中瀏覽的資料信息應實時受到相關人員的控制,相關人員在離開電腦前需要對其電腦顯示的信息進行關閉或者屏蔽處理,以免無關人員擅自瀏覽導致泄密。
4.4.2 以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手段傳遞的資料信息(包括檢測記錄、報告等)應明確收取人的信息,在確認收取對象確實為實際需要提供資料信息的收取人時,方可傳輸。
5.1 監督員負責對程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本公司任何人員發現他人有泄密行為,均有義務且有權報告給質量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組織調查,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處理意見,由實驗室主任或其授權人員處理。
5.2 對泄密情況的調查及處理,質量負責人需根據《記錄控制程序》做好相關的記錄,交由資料員整理歸檔,必要時應報上級有關部門。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三
第一條:為保護本單位的技術秘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科委1995年1月6日發布的《科學技術保密規定》文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單位《技術保密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第二條:技術秘密是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產,保護本單位的技術秘密是每位職工的義務和職責,任何人不得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發表、使用、許可、出售、轉讓本單位的技術秘密。
第三條:各單位個性是技術業務和科研、人事、組織等部門要把技術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規劃,計劃及經濟職責制,使技術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第二章: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單位設立技術保密工作小組,由主管技術的領導任組長,技術管理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知識產權、檔案管理中心為技術保密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各部門務必指定一名技術管理人員兼管本單位的技術保密工作。
第五條:技術保密工作小組和技術保密工作者職責。
一、技術保密工作小組職責1、制訂技術保密工作規劃、計劃、各項規章制度及保密協議,同時負責劃定本單位內項目的密級等工作,并組織實施。
2、研究解決技術保密工作中出現的重要問題。
3、對各部門技術保密工作開展狀況進行督促檢查和總結評比,并負責對泄密、失密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對重大特大泄密事件上報及協同調查工作。
4、組織職工學習技術保密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保密規定,提高廣大職工的保密意識。
二、技術保密工作者職責。
1、組織本單位職工學習技術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保密規定,提高廣大職工的保密意識。
2、貫徹執行本單位技術保密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對本單位技術保密工作開展狀況進行總結并及時報告泄密事件。
4、建立本單位保密管理及保密協議管理檔案;負責保密協議執行狀況的跟蹤調查。
第三章:保密范圍。
第六條:本《規定》所稱的技術秘密,是指被列入國家秘密的技術項目和列為企業秘密的項目、由本單位組織研制開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開的、不應為本企業外所知悉的,能給本單位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且本單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圖紙(含草圖)、試驗結果和試驗記錄、工藝、配方、樣品、數據、制作方法、技術方案、計算機程序等。技術秘密能夠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術資料,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善的技術方案,也能夠是某一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善的技術方案,也能夠是某一產品、工藝、材料等技術或產品中的部分技術要素。
第七條:各單位對載有技術秘密的文件材料、圖紙、磁(光)盤、圖像、聲像等資料及樣品,務必注明保密和密級字樣,并根據密級采取保密措施,歸檔保存,嚴格查閱、借閱制度。
第八條:本單位科技人員、行政管理人員以及因業務上可能知悉技術秘密的人員或業務相關人員,務必與法人簽訂包括有保護技術秘密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第九條:在職職工和新調入職工應簽而不同意簽訂包內含保護本單位技術秘密資料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的,本單位將予聘用的不予調入。
第十條:對列入確認為上級和本單位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的計劃任務書或者有關合同課題組成員名單的科技人員,在科研任務尚未結束前要求調離、辭職,并可能泄漏上級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或科研任務所涉及的秘密,損害本單位利益的,原則上不予批準。確有特殊狀況需調離、辭職的,需與單位再簽保密協議,并專檔跟蹤履行狀況。未經同意強行離職人員,列專檔跟蹤調查,一旦有違規,透過法律程序保護本單位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對本單位技術權益和經濟利益有重要影響的有關行政管理人員,科技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在離開本單位三年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業務且有競爭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其它單位內任職,或者自己生產、經營與本本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第十二條:有關行政管理人員,科技人員或者有關人員因各種原因離開本本單位時,其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應以書面形式向該人員重申其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并向其新任職的單位通報該人員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
第十三條:人事、組織部門在調入新職工時,應當主動了解該職工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科技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在因各種原因離開單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觸的本單位所擁有的技術秘密,并在此基礎上做出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有權就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予以實施或者使用,但在實施或者使用時利用了本本單位所擁有的,涉及其本人負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時,應當征得本本單位的同意,并按相關規定支付必須的使用費。未征得本單位同意,或者無證據證明有關技術資料為自行開發的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的,有關人員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職責。
第十五條:承擔保密義務的科技人員依法享有因從事技術開發活動而獲取相應報酬和獎勵的權利。無正當理由,在長時間內單位未支付獎勵和報酬時,科技人員或者有關人員有權要求變更或者終止《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知識產權保護協議》一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即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另一方能夠依法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六條:本單位對外宣傳機構的有關人員在發布(表)新聞、通訊和報告文學作品,以及其他人員對外發表文章時,不得涉及技術秘密的實質性資料,其稿件務必經技術保密主管部門審查,在確認不會造成泄密后,簽字認可方可發表。
第十七條:本單位及各部門檔案館存檔案資料所涉及的技術秘密,應按照《檔案資料保密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外單位人員、外商等來本單位培訓、學習、參觀、考察、洽談生意等活動涉及技術秘密的,須報主管部門呈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接待參加訪問的部門要有專人負責保密工作,并按指定的路線和范圍進行參觀考察。
第十九條:本單位有關人員在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中,包括講學、發表論文、參加會議、參觀訪問、帶給咨詢、通訊聯系、洽談生意等時,應嚴格保守本單位的技術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帶給涉及載有技術秘密的資料和物品等。
第二十條:在國內外各類展覽會參展的項目,凡涉及技術秘密的,須經保密主管理部門呈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參展,辦理參展工作的人員應嚴格保守技術秘密。
第二十一條:在進行股份制改造或資產重組或與外商合資合作過程中,從事工作的人員也要嚴格執行本《規定》,未經批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帶給、透露本單位的技術秘密。
第二十二條:離休、退休、辭職或調離的職工,在離開單位前務必將在原單位從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術資料、實驗材料、實驗設備和產品等交回原單位,不得擅自復制、發表、泄露、使用或轉讓涉及本本單位的技術秘密的技術資料和物品等。
第二十三條:對外合資合作項目和本單位技措技改項目,凡涉及技術秘密的,對合作方和外來單位應簽訂保密協議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
第五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四條:本單位對在技術保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人員和部門給予獎勵,對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和單位給予個性嘉獎。
第二十五條:對未按本《規定》進行技術保密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秘密泄漏的,除對直接職責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行政處理外,還將追究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職責,并對直接職責者和所屬單位給予必須的經濟處罰。
第二十六條:對無視本《規定》,以謀取個人或小集團利益為目的,蓄意使本單位的技術秘密泄漏,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后果的,將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和第二百二十條追究法律職責。
第二十七條:各級技術保密管理人員因玩忽職守使本單位技術秘密泄漏造成經濟損失,削弱競爭潛力的,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明知故犯者加重處罰。
第二十八條:對違反本《規定》,使單位的技術秘密泄露,造成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削弱競爭潛力的,根據本《規定》第四條的規定,由本單位技術保密主管部門負責調查核實,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本單位批準后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條:本《規定》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相抵觸時,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為準。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四
為了切實做好保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鄉具體狀況,制定本制度。
1、銷毀屬于秘密和內部事項的文件資料以及機關公文資料時,要由保密工作干部負責監銷,不得賣給廢品收購站或個人。
2、不在無關人員面前閱讀秘密文件資料,不得將其隨便攜帶外出。離開辦公室時,需將文件資料隨時鎖入抽屜或保險柜內。
3、干部調動工作或離退休時,務必對自己借閱和管理的文件資料進行清理,及時辦理清退手續。
4、向外帶給各種信息報道,要經有關領導審查,允許后方可帶給。
5、秘密文件資料應定期清理。發文機關要求退回的要按時如數退回。借出的文件要及時回收。清理清退中如發現丟失,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保密部門報告,并協助保密部門追查。
6、內部保密件產生,要由起草人員在起草文件上確定所屬密級;由專職人員打印核對后,呈送領導審閱簽批,密級隨即生效。
7、復印秘密文件資料,務必經發文單位或主管領導批準,并將復印件按原件密級要求管理。并嚴格遵守鄉制定的打印復印傳真及計算機使用管理的保密要求。
8、秘密文件和資料的收發傳遞借閱移交歸檔銷毀等各個環節,都應登記簽字,做到整個運轉過程中都有文字記載,手續齊備,職責清楚。
9、未經批準不得參與社會調查,不向社會調查者帶給與工作緊密相關的保密統計數據。
10、秘密文件資料不準擅自摘錄和引用,不準自行擴大傳播和閱讀范圍,不向范圍以外人員傳播和泄漏。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五
保密制度是指國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所要求人們共同遵守的保密規則或行為規范。
一、閱讀、傳達國家秘密文件都有哪些保密要求。
(1)閱讀、傳達國家秘密文件、資料,要嚴格限制在規定的范圍內,不得擅自擴大范圍;。
(2)閱讀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務必在辦公室或閱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場所進行;。
(3)閱讀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進行登記,不得由閱件人直接傳給他人;。
(4)不得擅自存留傳閱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
(5)傳達國家秘密文件時,不得使用無線話筒等無保密保障的設備;。
(6)聽傳達的人員應當遵守保密紀律,需要錄音、錄像的,應當經過批準。
二、特殊場所、部位保密制度是什么。
特殊場所部位主要是指軍事禁區和不對外開放的其他涉密場所和部位。軍事禁區的保密措施,在1990年2月23日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透過的《軍事設施保護法》及其配套法規中,作了詳細、具體的規定。其他場所部位的保密措施,則由其主管機關制定或與有關的保密工作部門共同商定。由于軍事禁區和其他涉密場所、部位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劃定的,因而其對外開放及擴大開放范圍,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
三、哪些部門、部位就應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日常業務工作中產生、傳遞、使用和管理絕密級或較多機密級、秘密級國家秘密的內設機構,應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機關、單位內部集中制作、存儲、保管國家秘密載體的專門場所,以及涉及國家秘密較多的省部級以上領導干部的辦公場所,應確定為要害部位。
四、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具體保密要求有哪些。
貼合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條件的機關、單位應按照必須的原則和程序確定要害部門、部位;。
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具體的保密要求有以下幾方面:。
(1)由機關、單位主管保密工作的領導人負責,定期研究和布置保密工作;。
(4)結合部門、部位的實際,制定嚴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認真組織落實;。
(5)定期檢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術防范狀況,解決存在的問題,組織查處泄密事件。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六
為加強對手機使用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安全,防止涉密人員在手機使用中的視頻通話、寬帶上網、大容量數據存儲及處理等功能,造成失泄密事件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本部門涉密人員使用手機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自覺履行保密義務,并接受有關部門的保密監督管理。
2、本部門涉密人員不得在手機中存儲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信息,不得在手機通話中涉及國家秘密事項,不得用手機發送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信息,不得在手機內儲存涉密信息。
3、本部門涉密人員嚴禁使用手機發送、接收、存儲包括語音、文字、圖像等內容的國家秘密。
4、本部門涉密人員嚴禁涉密人員在施工現場拍攝涉密項目實施及地理環境等照片。
5、本部門涉密人員的崗位職責包含手機使用保密要求。
6、本部門應定期開展手機使用保密教育培訓。手機使用保密教育培訓應使涉密人員了解手機使用泄密隱患,增強手機使用保密意識,掌握手機使用保密常識。
1、涉密會議應在保密室召開,進入保密室涉密人員手機應存放在指定存儲柜中,嚴禁攜帶手機入內。
2、涉密項目施工現場,嚴禁現場手機拍照。
3、涉密項目高危施工環境嚴禁攜帶手機入內,進入工地涉密施工人員手機應存放指定地點保管并辦理好入場相關手續。
4、部門工作人員不得使用境外組織或人員贈予的手機。
三、督促檢查。
1、要加強對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本規定,并將執行情況納入保密管理責任制和違紀責任追究制。
2、加強對本部門涉密人員和涉密場所手機使用的保密管理和進行經常性的提醒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糾正,發生泄密事件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向保密工作部門報告。
3、部門領導不認真履行保密管理職責,對本部門涉密人員手機使用監管不力,存在泄密隱患的,應給予通報批評。
4、涉密人員違規使用手機,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較重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標準由部門負責起草,并于公布之日起實施。
x部門。
20xx年5月19日。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七
國家秘密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維修和銷毀,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1、制作秘密載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注明發放范圍及制作數量,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的應當編排順序號。
2、紙介質秘密載體應當在本機關、單位內或保密工作部門審查批準的定點單位印制。禁止將紙介質秘密載體委托不屬定點的社會行業,如私營或者個體企業、外商獨資企業或合資、合作企業印刷、制作。
3、磁介質、光盤等秘密載體應當在本機關、單位內或保密工作部門審查批準的單位制作。
4、制作秘密載體過程中形成的不需歸檔的材料,應當及時銷毀。
5、制作秘密載體的場所應當符合保密要求。使用電子設備的應當采取防電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1、接收國家秘密載體,要嚴格履行清點、簽收手續。具體內容包括:
(1)檢查送達的密件是否是發給本機關、單位。不屬本機關、單位的,不能接收,當即退回投遞人員。
(2)檢查信封、袋、套密封是否完好無損,確認未被拆開和漏失,才能接收。如果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和發文單位處理。
(3)檢查簽收單上的登記與密件實物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不能接收,同時要及時告訴發文機關,并要求投遞人員弄清原因。
(4)各項情況檢查核對沒有問題時,再由接收人員簽名和注明接收時間,加蓋單位收發專用章。
2、國家秘密載體包裝應當由單位的機要保密人員或有關專門人員拆封。拆封前要注意檢查:
(1)是否注有“ xx 親啟”的字樣,如果屬于指定人員拆封的,要交給指定人員處理。
(2)拆封取出密件后,要檢查信封、封袋、封套內是否有遺留的密件。
(3)要將收到的密件與同時寄來的通知單進行核對,如果有不相符的情況時,要及時與發文(件)單位聯系,把情況搞清楚。
(4)要妥善保留發文(件)通知單,以備查詢。
3、接收人員應當對所接收的國家秘密載體,及時在收文(件)登記薄上登記造冊。具體內容包括:
(1)收文(件)日期、收文(件)編號(文件字號)。
(2)文件、資料標題名稱或者簡要內容、密級、保密期限、份(件)數和分發。
(3)使用處理意見等欄目。
收文(件)登記簿應當保存一定的時間(一般為3―5年),以備查詢。
4、分發國家秘密載體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嚴格按照限定的接觸范圍分發,不能擅自擴大范圍。限定范圍以外的機關、單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增發的,應當經過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2)分發時應當認真填寫密件分發表。分發表的內容應當包括收文(件)單位、發文(件)時間、文件資料標題名稱或簡要內容、文號(編號)、密級、保密期限、發放范圍、緩急情況、份(件)數、總份(件)數等欄目。
(3)認真填寫發文(件)通知單,通知單所填寫內容一定要與密件分發表中的收文單位名稱、文件資料標題名稱和所發出的份(件)數相符。通知單要隨同發出的密件裝入領土或者封袋(套)內。
(4)封裝密件時,要仔細核對信封或封袋(套)上的收文(件)單位名稱與文件通知單所填寫的名稱是否相符,在確認名稱一致,發出的密件份(件)數核對無誤時,才能密封。
(5)認真填寫供機要交通或機要通信部門交接和投遞簽收的交接清單。
(6)密件分發完畢后,要對所剩余的密件進行清點,發現數量、剩余數量相加要與總數量相一致。
1、傳遞國家秘密載體,應當選擇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能線路,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密措施,如包裝密封,標明密級、編號和收發單位。
3、向我駐外機構傳遞秘密載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通過外交信使傳遞。
4、采用現代通信及計算機網絡等手段傳輸國家秘密信息,應當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1、國家秘密載體由主管領導根據秘密載體的密級和制發機關、單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實際需要,確定本機關、單位知悉該國家秘密人員的范圍。
2、閱讀和使用秘密載體,應辦理登記、簽收手續,在符合保密要求的辦公場所進行。
3、機關、單位的領導閱讀秘密文件、資料,可以采取傳閱的方式進行,由經辦人員負責,專夾專閱。
4、匯編秘密文件、資料時,應當經原制發機關、單位批準。經批準匯編秘密文件、資料時,不得改變原件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確需改變的,應當經原制發機關、單位同意。匯編秘密文件、資料形成的秘密載體,應當按其中的最高密級和最長保密期限管理。
5、摘錄、引用國家秘密內容形成的秘密載體,應當按原件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管理。
6、傳達國家秘密時,凡不準記錄、錄音、錄像的,傳達者應當事先申明。
1、復制制發機關、單位允許復制的機密、秘密級秘密載體,應當經本機關、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2、復制秘密載體,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3、復制秘密載體、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復制件應當加蓋復制機關、單位的戳記,并視同原件管理。
4、涉密機關、單位不具備復制條件的,應當到經過保密審查的定點單位復制秘密載體。
1、保存秘密載體,應當選擇安全保密的場所和部位,并配備必要的保密設備;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場所,應當將秘密載體存放在保密設備里。
2、涉密機關、單位每年應定期對當年所存秘密載體進行清查、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按照規定應當清退的秘密載體,應及時如數清退,不得自行銷毀。
3、涉密人員、秘密載體管理人員離崗、離職前,應當將所保管的秘密載體全部清退,并辦理移交手續;需要歸檔的秘密載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檔案法律規定歸檔。
4、被撤銷或合并的涉密機關、單位,應當對秘密載體移交給承擔其原職能的機關、單位或上級機關,并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對存儲有國家秘密信息的非紙介質載體,原則上應由機關、單位內部的技術人員檢修和保養,或交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定點的維修部門檢修;確需外送維修的,應當拆除信息存儲部件或進行專業銷密處理。
1、禁止將秘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或私自銷毀秘密載體。
2、銷毀秘密載體應當經本機關、單位的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并履行清點、登記手續,送保密主管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監銷。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八
1、保護研發成果,維護公司根本利益。
2、本規定適用于全體技術研發人員和可能的涉密人員。
1、研發規劃書。
2、項目建議書、項目立項申請報告、市場調研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
3、研發任務書、招標書、合同書、項目實施方案。
4、試驗大綱、進度計劃
5、試驗室、試驗裝置、試驗設備與儀器。
6、階段性成果報告、技術訣竅、工藝流程、產品樣品。
7、評審報告、會議記錄。
8、研制報告、測試報告、試驗報告、技術設計資料。
9、項目結題報告。
10、軟件。
11、其它與技術研發相關的資料。
1、絕密技術在保密期限內不得申請專利。
2、機密、秘密技術申請專利應報ceo批準。
3、研發人員發表涉及研發項目內容的論文或參加與研發項目內容相關的學術交流,需經研究發展中心負責人批準。
4、涉及到絕密技術的特殊崗位事先應單獨簽訂保密協議。
1、嚴守技術秘密,技術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內外無關人員泄漏研發機密。
2、從事科研活動記錄的相關文字信息整理歸檔,統一存放,無需保存的文字內容、保存電子文檔的信息在沒有存檔必要時統一銷毀,不得直接丟棄。
3、嚴格遵守文件(包括傳真、計算機盤片)保密制度。電子圖紙資料、技術文件必須加密保存。
4、未經許可,技術文件、圖紙資料不準私自復印、外傳,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技術文件和資料。
5、技術研發人員離職、辭退、調動須辦理交接手續,技術資料、圖紙等與公司技術秘密相關的書面文檔、電子文檔不得帶走。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在職員工及已簽訂保密協議但未過脫秘期的離職人員。
1、公司辦公室為保密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公司涉密資料的集中管理、統一收發及各類辦公存儲設備使用情況地監督、管理等工作事宜,此外負責定期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部門保密工作進行突擊檢查,發現異常及時通報。
2、公司全體員工均為保密工作執行人及監督人,對發現的泄密行為及個人有制止、舉報的權利。
(一)公司秘密界定
公司秘密是關系到公司的權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具體概括包括如下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重要決策;
3、公司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包含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等。
4、公司銷售訂單、客戶資料、發貨記錄、市場反饋信息、售后服務信息等資料、信息。
5、公司技術資料和產品技術參數,包含產品配置表、技聯等。
6、重要供應商體系及價格,包含產品配置價格、零部件價格以及與供應商的優惠條件合同等。
7、其他經公司認定為應保密的內容。
8、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疇。
(二)公司密級的界定
根據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響嚴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具體規定如下:
1、絕密指極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權益遭受到特別嚴重的損失;
2、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權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失;
3、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權益受到損害。
(三)公司各類資料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重要決策等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紀要、公司經營情況視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福利待遇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規定標明密級,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規定確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屆滿,自動解密。
(一)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辦公室或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電腦儲存、處理、傳遞公司的秘密由有關操作人員進行保密處理。
(二)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或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的簽批,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更不準將文件、資料交與公司外部人員。
4、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三)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重要的商業信息,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報請總經理簽批。
(五)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措施的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的人員范圍,對參加涉及秘密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備辦公室,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落實并緊急處理。
(八)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
(九)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
(十)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十一)各部門的`電腦、u盤、硬盤、文件等,非必要人員不得隨便使用或翻看,并采取穩妥的保密措施。各部門涉秘u盤、移動硬盤等存儲設備要指定專人保管,其資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發生泄漏,將追究個人責任。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警告或視造成的損失給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等處罰: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五、保密措施(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規定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并給予500以上5000元以下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三)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改進保密技術、措施,舉報、制止泄密行為及個人的部室或者個人實施獎勵,獎勵金額視貢獻大小,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
七、附則
1、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
2、公司將不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3、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
為確保客戶及本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維護本公司的公正形象,防止泄密,本公司所有人員均有義務保守客戶及本公司的技術和商業秘密。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員及質量活動。
3.1實驗室主任
3.1.1落實保護機密信息和所有權的各項措施實施所需的資源和責任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或授權相關人員處理。
3.2質量負責人
3.2.1組織相關人員開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調查,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違規處理意見;
3.2.2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及時向實驗室主任報告;
3.2.3批準借閱保密資料。
3.3資料員
3.3.1按照本程序做好文件和記錄的保密管理。
3.4樣品管理員
3.4.1做好客戶樣品的交接工作,記錄客戶對樣品及資料的保密要求。
3.5測試工程師
3.5.1對檢測的過程、記錄、報告內容做好保密工作。
3.6監督員
3.6.1負責保密工作的監督,如發現有泄密現象,應及時報告質量負責人。
3.6.2負責對相應責任部門進行隨時考核檢查并作記錄。
4.1樣品與資料的保密控制
4.1.1業務員在接受客戶委托時,要詢問客戶對樣品以及技術資料的保密是否有特殊的要求,將特殊要求信息填寫在委托單上,以便樣品及資料在流轉過程中接觸到的所有相關人員知曉并按照其要求執行。
4.1.2對于樣品與資料的流轉,只允許指定流轉人員接觸,其它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接觸樣品及瀏覽相關資料,因個人行為而導致的泄密情況將按照本程序內容進行處置。
4.1.3樣品管理員針對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樣品在倉庫存放時應給予充分的保密措施;資料員對客戶所提供資料的存放不可較長時間的脫離其監控范圍,以免為無關人員獲得導致泄密,客戶的任何資料未經客戶同意,不得外借或無關人員查閱、復印。
4.2檢測過程和檢測結果保密的控制
4.2.1在檢測過程中,檢測人員應對檢測的內容及結果保密,拒絕回答無關人員及外部來訪人員有關樣品信息及可能涉及到客戶資料的問題。
4.2.2樣品和資料在檢測過程中應該由負責的檢測人員實時控制,不得較長時間脫離負責人員的監控范圍,以免為無關人員獲得導致泄密。
4.2.3當客戶需要參與及進行與其工作有關的檢測活動或驗證所需要檢測物品的準備、包裝和發送時,需要由質量負責人同意,由檢測組主任或其指定人員陪同,在確保其它客戶樣品及資料信息安全的情況下進行,需謹慎對待客戶提出的問題及要求,以免涉及到其它客戶樣品及資料信息安全問題。
4.2.4與檢測有關的文件資料由資料員歸檔保存,未經允許不得泄露。
4.3記錄的保密
4.3.1檢測過程中的原始數據應記在原始記錄單上,在檢測項目的流轉過程中,相關人員不得將原始記錄信息泄露給無關人員。
4.3.2所有檢測資料由管理組統一匯總并由資料員統一保管存檔,無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查閱,如需查閱需經技術負責人批準。
4.4電子資料信息的保密控制
4.4.1檢測過程中所涉及到的電子細聊信息在流轉過程中,根據《計算機文件及數據控制程序》的要求,需由相關人員嚴格控制,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轉發、打印及提供給無關人員瀏覽,在電腦中瀏覽的資料信息應實時受到相關人員的控制,相關人員在離開電腦前需要對其電腦顯示的信息進行關閉或者屏蔽處理,以免無關人員擅自瀏覽導致泄密。
4.4.2以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手段傳遞的資料信息(包括檢測記錄、報告等)應明確收取人的信息,在確認收取對象確實為實際需要提供資料信息的收取人時,方可傳輸。
5.1監督員負責對程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本公司任何人員發現他人有泄密行為,均有義務且有權報告給質量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組織調查,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處理意見,由實驗室主任或其授權人員處理。
5.2對泄密情況的調查及處理,質量負責人需根據《記錄控制程序》做好相關的記錄,交由資料員整理歸檔,必要時應報上級有關部門。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一
保密工作必須貫穿公司的各個環節,適用于各部門及全體組織成員,既針對各個部門負責人,又針對每一個員工。
1、公司各類資料要嚴格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圍,并在規定的載體上予以注明。公司的所有資料(含文件、協議、證件、合同、報表、信息等)分機密、密級、非密級三級。機密級嚴禁張貼;密級原則不準張貼、傳閱;非密級可張貼、傳閱。
2、密級標準由資料的'建立部門確定,經理核定。機密級必須明確閱讀者姓名;密級明確閱讀級別;非密級資料明確傳遞、張貼方式。
3、機密資料由經理統一保管或指定專人人保管;密級資料由人事行政部備案,使用部門保管;非密級資料由建立部門保管。機密資料和密級資料借閱、傳閱需辦理登記手續。
4、凡涉及公司機密的記錄本、筆記本、電腦、圖片等載體要由專人負責管理,無關人員不得動用或隨意查閱。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收藏、銷毀、出售涉及企業機密的文件、實物。
5、公司各級領導及機要保管人員調離公司時,必須按規定將其使用或保管的機要資料、筆記本等移交給公司。否則,有關部門可拒絕為其辦理調動或離職手續。
6、各部門建立資料而不確定密級標準、保密期限、范圍,也不交經理核定,責任由建立部門負責。凡因泄密造成嚴重后果,將給予當事人行政處分,或追究其法律責任。
7、與保密制度同時執行的附件有《資料密級劃分標準》、《資料密級登記表》、《資料借閱登記表》。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二
為保證公司商業秘密不外泄,切實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增強廣大員工保密責任感,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ee物業服務中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ee物業服務中心檔案保密管理工作。
3標準作業要求
3.1定義
a)秘密是指涉及到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的,只限一定范圍內的人員所知悉,它的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失或造成危害的,公司已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的事項。
b)保密是指防止失密、泄露、竊密,使秘密處于必要的受控狀態。
3.2保密范圍
a)政府下發的只限內部參閱、秘密級以上的文件;
b)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c)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e)合同、協議、制度、規定、公司內部上報、下發的文件、資料;
f)公司及各部門各個時期的工作計劃、總結及綜合文件、資料;
g)公司各類會議的文件、資料、記錄(錄音、錄像)、紀要;
h)財務運作計劃、統計報表、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的原始數據、資料;
i)員工人事檔案及其他文檔;
k)公司領導電話、行蹤;
l)公司掌握的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m)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
n)其他經公司確定屬保密范圍的事項。
3.3密級分類:秘密、機密、絕密。
3.3.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為絕密級。
3.3.2公司規劃、經營狀況、重要會議記錄為機密級。
3.3.3公司人事檔案、財務報表、統計資料、合同、協議、員工工資、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3.4保密措施
3.4.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及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指定專人執行;采用電腦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資料由經辦人執行并負保密義務。
3.4.2機密級以上的文件傳閱至公司領導;秘密件傳閱至部門負責人,非經以上人員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內部文件傳閱至有關員工。
3.4.3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密件,由指定人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4.4屬保密范圍的文件須由專人保管,存放在保險箱(柜)內;條件不具備的,也須存放在上鎖的柜(抽屜)內。
3.4.5凡查閱、外借密件的,須經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審批同意方可借閱,且須做到當天借閱,當天歸還。
3.4.6辦妥每項工作后,須在24小時內將工作涉及的所有資料或證、照原件交回指定人員保管,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留存資料原件或復印件。
3.4.7員工離職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將其保管的所有工作資料交回指定人員保管;離開公司后仍須承擔保密義務,直至掌握的信息完全向公眾公開。
3.4.8凡涉及保密內容的文件、資料、筆記簿等,廢棄時須銷毀。
3.4.9未經同意,不得進入領導的辦公室。
3.4.10未經同意,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開啟檔案柜。
3.4.11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過程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在正常工作交往中須注意保守公司秘密。
3.4.12任何員工若發現公司秘密已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
4質量要求
4.1全體員工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保密措施。
5記錄表單
無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三
致各員工:
保守公司秘密是各位員工應盡的職責和義務,鑒于你們已受聘于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請各位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密協議如下:
第一條公司秘密的定義
本協議所指的公司秘密包括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是關系公司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護的事項,以及公司擁有知識產權和與之相關的所有信息,可以是書面的、口頭的或實物(包括但不局限于文件、照片、設計樣本、設備等)。公司秘密主要如下: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重要的技術及產品資料;
(4)非公開的公司財務資料;
(5)特定產品的營銷推廣策略;
(6)公司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重要信息;
(7)人事資料,包括員工個人檔案和薪資福利等;
(8)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9)非公開的營銷信息及相關資料;
(10)產品研發的重要數據、記錄;
(11)客戶名單;
(12)公司內部培訓資料;
(13)公司/部門管理文件;
(14)員工的日常工作報告、統計信息;
(15)其他影響公司利益的秘密事項。
第二條 公司秘密的保密原則
1、公司同意將公司秘密用于正常工作。各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徑向任何第三方(含無關雇員)泄露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屬公司財產,未經公司以正式方式(一般為書面形式)授權,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公開和使用,員工經授權對外公開和使用之前,應與被公開對方簽署保密合約。
第三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員工保證在工作期間,承擔公司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務均不會侵犯到前受聘單位的商業秘密;否則,由此引致的法律責任由員工個人承擔。如導致公司遭受損失的,公司有權向員工追償。
2、員工在任何時間不得拷貝、復印、傳遞、藏匿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口頭或書面)向任何第三方(含無關員工)轉述(或傳遞)泄露公司秘密,除非事先得到公司的書面許可。
3、本保密協議終止或公司要求歸還涉及公司秘密的資料,員工應立即無條件退還其保管的所有公司秘密資料給公司或根據公司的要求銷毀,包括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個人筆記、報告和其他書面資料和復印件等。
4、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所作出的與本職有關的工作成果,包括發明、發現、改進及構思等,其知識產權及相關權益等均歸公司所有。上述工作成果亦屬公司秘密,員工不得對外公開和使用。
5、禁止勸誘離職。員工離職后不得誘使其他知悉公司秘密的其他員工離職。
6、員工因故意或過失導致公司秘密被泄漏的,都必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時起24小時內書面通知公司,并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商業秘密被擴散。
第四條 保密期限
1、保密期限:員工有責任一直保密到有關公司秘密變成了公開信息或通過公開途徑可得到的信息,或者明確約定公司秘密無需再保密為止。員工的保密義務不因與公司的勞動合同是否簽訂、解除或勞動關系終止而消失。
2、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公司,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安排員工離開涉密崗位;員工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安排員工離開涉密崗位;員工應該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并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員工違反本協議第二、三、四條,公司有權追究員工責任,員工同意依公司之決定接受如下處分,并賠償公司損失:
公司視情況給予員工警告或停職反省五個工作日的處分,停職期間的薪金全部扣除,情節嚴重的,公司有權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糾紛,公司與員工應當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四
1、保守國家秘密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國家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職責,各部室工作人員必須嚴守黨和國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則,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序依法辦事。
2、單位工作人員必須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不攜帶秘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3、建立健全收發文制度,各部室要有專人負責履行文件登記、管理和清退工作,發現屬于國家秘級文件資料丟失、被竊、泄密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追查,力挽損失。
4、各部門年終清退與本部門無關的并無保存價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須進行銷毀或碎紙處理,不得擅自出售。
5、檔案專、兼職管理人員對秘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利用范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6、涉密計算機確定專人負責日常的應用管理。凡秘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涉密文件的移動存儲介質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五
為落實保密法和軍工企業保密資格認證制度,根據我公司參與軍工項目研發與生產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保密領導小組組長:xxx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
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司軍工項目的保密工作。界定密級、制定保密制度、進行保密監督和保密檢查;確定與軍隊聯系的責任人、對涉密載體信息的傳送、復制、存儲、使用等,對涉密人員的上崗、在崗、脫崗;對涉密計算機系統、相關設備以及對外宣傳等工作進行管理。還有其他需要涉密管理的內容。
(1)保密期:按軍工企業保密資格規定,我公司軍工項目屬密級,保密期為10年。核心涉密人員脫密期3年,重要涉密人員脫密期2年,一般涉密人員脫密期1年。
(2)密級載體: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結構設計、電路設計、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合同協議、相關的函電及信息等。
(3)泄密界定:向公司規定的涉密人員以外的人,泄露軍工項目的密級載體資料;幫助或輔導他人使用軍工項目的技術;許可他人參觀技術使用或產品的生產過程;許可他人轉讓、使用甲方技術等。
1、主要涉密部門:是公司的研發部,涉密的主要人員是xxxxxxxxxxxxxx(在軍品管理方面);涉密的次要人員是研發部臨時確定的相關測試人員。該部門的保密工作由朱濤負責。
2、次要涉密部門:是公司的生產部,涉密的次要人員是涉及生產配置技術資料的生產人員。該部門具體的保密工作由蔡海平負責。
3、涉密信息的渠道負責人:
(1)xxx負責與軍方相關領導溝通軍工項目的全面工作;
(3)xx負責與試用單位的信息溝通,在溝通前要先征求保密領導小組xx副組長的意見,溝通后要及時反饋溝通情況。
(4)未經保密領導小組組長的許可不得擅自與軍方相關人員聯系。
4、軍工項目樣品的管理人:軍工項目樣品(包括相關手冊)由研發部門負責管理。存放地點為研發部的實驗室,樣品管理人為研發部的xxx。實驗室鑰匙的管理與樣品的登記、借用、保存等管理規定,由研發部制定。
5、軍工材料的管理人:庫管xxx。在軍工材料管理上由研發部負責。
6、軍工項目研發合同管理人:由xxx保管。未經保密領導小組組長許可,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該合同的任何內容。
1、涉密人員的管理:上崗前由辦公室負責進行保密法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并簽訂保密協議;上崗后,由各涉密部門對本部門涉密人員進行軍工項目保密檢查、監督管理,辦公室協助;離崗時,要向部門移交相關涉密資料載體,由辦公室核實確定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嚴格按保密法規定和軍工企業涉密規定,堅守該說的說,不該說的不說;該問的問,不該問的不問的要求。
2、涉密通訊的管理:不在通訊時談論涉密信息,對方談話涉及秘密信息事項時應及時制止;不得使用饋贈的手機談軍工項目;不得使用手機短信傳送軍工項目秘密信息;不得將普通手機與涉密信息系統連接;不得在涉密場所使用普通手機;不得擅自用手機拍照或錄音、錄像。
3、涉密計算機系統的管理:不得安裝來歷不明的軟件和隨意拷貝他人文件;不要使用盜版軟件或來歷不明的軟盤和光盤存儲介質;不得在互聯網的計算機上處理和存儲涉密信息;不得在涉密計算機上安裝視頻、音頻等輸入裝置(調試的'除外);不得利用未加密的電子函件傳遞、轉發或抄送秘密信息;不泄露口令、密鑰和其它安全保密措施;嚴格執行“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的規定。
涉密硬盤中重要的數據要進行安全備份;要安裝高等級防火墻安全軟件,打好安全補丁,定期使用殺毒軟件掃描系統,防止病毒的侵入;設置安全口令不得少于十個字符,并每周更換一次;涉密信息,不得在qq窗口溝通,也不得用未加密的郵件傳送。
臨時協助進行軍工產品測試的人員涉密管理,由研發部負責。
4、涉密載體的管理:未經公司保密領導小組的允許,不私自復制、保存、出借、銷毀涉密介質;不私自攜帶涉密計算機和介質外出;不私自將涉密計算機送往外部修理。
5、涉密宣傳與報道的管理:未經公司保密領導小組組長批準不得對外宣傳報道;對外公開宣傳報道時,軍方單位代號、真實名稱、掩護名稱不得同時使用;接受新聞媒體采訪,不得涉及國家秘密,特殊情況需要涉及軍工項目秘密的,應當辦理審批手續;涉及密級的宣傳用品的印制必須經保密領導小組組長的批準;宣傳用品涉及軍工項目秘密的,應按涉密資料保管,并按規定辦理領用手續。
6、涉密會議的管理:未經軍方主辦涉密會議(或技術鑒定會)的批準,我公司參加涉密會議的各部門或個人,均不得進行私自的涉密詢問、照相、錄像、錄音等活動。未經參會的公司領導批準,不得在會下私自會見軍方人員,溝通交流涉密的軍工項目。
7、泄密報告的管理:(1)發現軍工項目秘密載體在使用中下落不明,應在八小時內向公司保密領導小組報告,向軍方報告不得超過24小時,同時應積極采取補救措施。(2)確認泄密事件的期限,絕密級10日內無下落,機密級、秘密級60日內查無結果的,以泄密事件論處。
8、軍工樣品和材料的管理:研發部負責軍工材料管理和軍工樣品的管理,特別是軍徽和軍帽的管理,完善相關管理規定。由辦公室協同研發部定期盤點檢查。
9、軍工產品的生產管理:由公司生產部負責制定,經審批后落實保密規定。
公司保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軍工項目的保密監督檢查工作。研發部是保密領導小組委托的軍工項目檔案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涉密軍工檔案的具體工作;辦公室是保密領導小組委托的日常監督檢查部門,具體開展日常的涉密監督與檢查工作。
本規定由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制定。自20xx年4月20日起執行。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六
為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使公司長期、穩定、高效地發展,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增強公司員工的保密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本制度所稱的不為公眾所知曉,是指該信息部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
2、本制度所稱的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
3、本制度所稱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稱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內部文件,如設計、程序、產品策劃、管理訣竅、客戶名單、戰略訣竅、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公司秘密分類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類。
1、絕密是指與公司有重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公司股份構成,投資情況,各種產品設計,重要決策文件資料和正在洽談的尚未公開的新項目等。
2、機密是指與本公司有重要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等。
3、秘密信息是指與本公司有利益關系,一旦旦泄露會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收入的各類信息。
4、公司的秘密文件、資料,應當依據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1、絕密級: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員工。
2、機密級:部長級別以上管理員工以及與秘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員工。
3、秘密級:部門主管級別以上管理員工以及與秘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員工。
4、公司員工必須具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
5、屬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制定專人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6、如果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應先由總經理批準。
7、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1、泄漏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3、已泄漏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出現下列情況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漏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秘密。
第三條: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證券狀況銀行帳戶帳號;
2、專有生產技術及新生產技術;
3、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4、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5、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戶和貿易渠道;
7、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
第五條: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第六條: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必須范圍的員工接觸。
第七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秘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制、收發、傳遞、保管。
第八條: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條: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務必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務必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條: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條:信息室、檔案室、計算機房等機要部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也不能隨便帶人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