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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考勤管理辦法心得體會(精選16篇)篇一
為切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增強工作人員組織紀律觀念,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體干部職工均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二、考勤簽到時間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監督實施。
三、原則上要求全體干部職工一律上班簽到后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因公或因私外出,應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但要明確外出時間;因公或因私外出完畢后,要及時參加考勤,未及時考勤視為缺勤。到外出差(辦私事)需延長出差時間不能及時辦理出差(請事假)手續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應在上班后一日內補辦,否則視同缺勤處理。經批準外出參加培訓或學習的,視同公務,履行報告手續。局領導班子成員外出辦事須通知辦公室方可。
四、請假和銷假手續辦理。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時間。請假1?天以內者,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內者,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局長審批;超過3?天必須向局長請假。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準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對不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請假條交辦公室匯總。
五、實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來抵沖。
六、工作人員考勤情況由局辦公室于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為認可。
七、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作為日常績效考核及年終考核的的一項重要依據,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其中對于表現突出的人員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對于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休假延續。
八、工作人員缺勤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缺勤超過30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九、機關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寫簽到薄、請假條,不得弄虛作假。如有虛填瞞報現象,經查實后,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本制度從即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為進一步嚴肅考勤紀律,加強機關干部職工管理,促進機關工作作風的根本好轉,建設勤政、廉政、務實、高效的服務型政府,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對象
考勤對象為鎮機關全體干部、職工。
二、考勤管理
3?.?包村工作隊、計生專干早上簽到,中午和下午不簽到(簽退);
9?.?值班領導與值班人員要嚴格按照值班安排表的統一安排,嚴格落實值班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完成值班期間的信息上傳下達,突發事件處理及機關安全保衛等工作。發現遲到、早退1次扣個人年度績效考評分1分;空崗1次扣3分;被上級查崗通報或影響工作正常開展的扣5分,并取消評先資格。單位、部門負責人對干部管理不力,虛報、瞞報、不兌現干部職工出勤情況獎懲的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10?.?辦公室每周對考勤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后報效能辦,效能辦每周對考勤情況通報一次,主要通報請假情況和缺勤情況,通報前要向兩委會報告。
三、請銷假制度
具體詳見花發[2015]4號文
四、效能督查
1?.?上班情況督查。?鎮效能辦要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時開展機關效能督查,要求工作人員在崗在位;若下鄉人員在15分內不能到達督查點(一般指村部)、內勤人員在10分內不能到達辦公地點,視為不在崗,缺勤一次,扣個人年度績效考評分2分;對違反其它有關規定的工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
2?.?會議情況督查。?與會人員必須準時出席并遵守會場紀律,原則上不得請假,不得遲到或早退。會議組織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督查(簽到)工作,并將督查(簽到)情況報鎮效能辦備案。會議遲到、早退一次扣個人年度績效考評分0.5分,曠會一次扣1分。
3?.?其他活動督查。?對黨委、政府組織的一些臨時性活動或突擊性任務,鎮效能辦要按照活動要求進行督查。
五、結果運用
要把考勤納入年度績效評估、機關崗位目標管理和公務員考核體系管理范疇,將考勤結果作為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據。違反考勤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一)通報批評制度。
效能辦定期(每周)不定期(重要活動時)對以下違反《花坪鎮機關考勤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的人員進行通報批評。
1?.?工作人員若一周內缺勤或缺會3次的;
2?.?上班期間違反機關效能建設管理制度,被督查到1次的`;
(二)誡勉教育制度。?對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機關效能建設的有關規定,情節輕微的,予以誡勉教育;同時,被教育者要作出書面檢查,報效能辦備案。
(三)效能告誡制度
若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效能告誡。
1?.?由他人代簽到、簽退的和代他人簽到、簽退的;
2?.?一周內缺勤超過4次或一月內累計超過8次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次的;
3?.?上班期間違反機關效能建設管理制度,被督查到3次的;
5?.?兩委成員監簽不到位、沒有履行監簽職責,一年內被通報批評累計3次的;
6?.?辦公室值班人員因考勤統計和告知不及時被通報批評3次的。
(四)其他相關規定
1?.?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曠工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2?.?根據《關于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規定,受聘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0天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天的,經教育無效的,單位可予以辭退。
(五)獎懲制度
1?.?工作人員若缺勤一次,在績效考評中扣2分;
6?.?成立機關考勤督查組,負責機關考勤工作,考勤督查組組長由紀委書記田維雄擔任,組員由宋宇航、滕榮華、黃東組成。若妨礙或干預機關作風和工作紀律督查及處理的,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給予當事人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本制度由鎮效能辦負責解釋,自2015年5月25日起執行,原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最新考勤管理辦法心得體會(精選16篇)篇二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員工養成自覺遵守紀律的好習慣,保證 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簽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員。
2、因故請假的人員。
3、臨時事務,事后以文字形式說明事由經主管簽字核準,將書面文件 交予行政部存檔、備查(注:必須當天或次日補上書面說明)。
第四條 上下班時間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體公 休時間以公司排班為準,(注:下屬機構工作時間以當地為準)。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底; 每日出勤規定打卡兩次,正常打卡時間要求為早08:30 前(上班前) 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屬分支機構以當地為準)
第七條 未打卡者必須要有真實合理的解釋并在未打卡登記表上登記(有直接主 管簽字核實)。
第九條 統計人員偽造、涂改現象者當日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員工出勤情況每月底由行政部統計并交財務部一份,作為核發工資和 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十一條 全年出勤率累計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慮當年調資。
第十二條 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連續曠工3天 或全年累計曠工7天者應予解除勞動合同。
請、休假管理制度
員工請、休假,不如實反映情況,虛構請假理由,開虛假醫療診斷證明, 有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條 請假程序:
1) 員工休假需事先經過部門負責人批準(批假人必須保證部門工作不受
影響下批假),并到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休假結束后應立即到行政
部辦理銷假手續;
2) 請假人必須將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 請假有效程序為:請假人向逐級領導提交書面的《請假單》,經最終審
批權限人批準后交行政部備案。附:《請假單》
第二條 批假權限
普通員工
部門主管請假,需總經理審批后按批準意見執行,并到行政部備案。
第三條 請假要求與相應的規定
1) 員工請假無論時間長短及假類形式,除急診病假及突發事件(必須在
當日10點之前本人或家人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事后補辦請假手
續)外,一律需按照請假提前時間要求事先提交書面的請假單,否
則按曠工論處,病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病假不得超
過12天;事假每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
12天;超過者公司予以勸退。
2) 員工假滿后應及時至行政部銷假,確有突發事件導致假滿仍不能及時
上班者須及時報知批準人,可按事假處理。逾期不歸又無報告者按
曠工處理;
第四條 病假
明者按事假處理;
病事假扣罰標準如下:
1--3天扣除當日標準工資20%,績效保底、補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外)。
4--7天扣除當日標準工資50%,績效保底、補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 外);
7天(不含7天)以上扣除當日工資,績效、補助全部扣除(住房、 社保除外);
3) 未按以上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 事假
1) 員工因私請假屬事假,并應依據批假權限及請假時間進行請假和審批;
3) 事假以小時為申請單位,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4) 試用期員工請病、事假,試用時間順延,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
處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員工出勤管理,規范員工請休假作業,確保工作之績效,使員工勤于職務,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 公司上班時間為:
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 冬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4月30日)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條 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
工作小時為不超過40小時。
第四條 遵照國家雙休日、年休假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1. 每周公休日2天(周六、周日)。
2. 年休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假期5日。如無特
殊情況不得分開休,只作一次性休完,且須當年休完,不得累計作為次年休假,休假前須提前一星期報部門批準,部門作出相應安排后報主管領導審批,休假人持審批單到辦公室備案后方可休假。
3.法定節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節,放假3日;
(3) 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 國慶節,放假3日;
(5) 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各放假1日;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半天)
第五條 請假管理
(1)公司目前共有:事假、病假、婚假、喪親假、產假、法定假等六種。
1
(2)員工請、休假須填報《請(休)假審批單》,提前1天或于當日將批準后的請假單
報送公司辦公室備查案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請假期滿需要續假的,必須提前履行續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原則上不允許任何員工電話請假。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趕回公司請假的,電話請假后需補填請假條。
(4)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必須出具相關證據,否則按曠工處理。
(5)以上請、休假期間,遇有法定休息日、公休日,均視為假期,不能在假期中沖減。
第四章 考勤范圍
第六條 公司全體員工。
第七條 特殊部門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員工的考勤情況,工程部(西南名都)、營
銷部(西南名都)、保安部由各部門負責人自行負責,辦公室進行監督、檢查。
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
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其他部門統一
由辦公室打卡考勤。
第五章 考勤辦法
第八條 公司采用指紋機考勤制度。
第九條 員工外出辦事未能及時趕回公司打考勤時,須說明情況,并填寫《未打考勤證
明》,以備辦公室月底考勤審核統計。
第十條 加班:根據工作或生產需要,公司安排部分或全部員工在正常工 作時間以外或休息日和休假日工作時,稱之為加班。
1.因部門或個人原因導致未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而發生工時延長或重工者,不謂加班;或基于公司每周工作時長不足40小時,因公司項目開發,工作繁忙導致公休日被指派上班的,不謂加班。
2.公司員工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
推諉,否則視情節輕重懲處。
3. 員工加班3小時以上算半天,加班6小時以上算一天。
2
4. 員工加班后第二天應將加班內容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報辦公室審核簽發后方
能生效。
5.對正常加班員工,辦公室可安排同等調休,調休時間有效期為半年。
第十一條 考勤設置種類:
1. 遲到:上班時間應到而未到崗者。
2. 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
3. 曠工:未經批準無故缺勤、工作時間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
4. 請假:事假、病假(需提供醫院相關證明)。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 加班、調休。
8、忘記打卡。
第十二條 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如:《未打考勤證明》、
《請休假審批單》、《出差審批單》等。
第六章 考勤統計及評價
第十三條 辦公室負責每月統計《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 考勤辦法。
本工資;遲到、早退兩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論處。
2.曠工:曠工按三倍基本工資扣薪, 連續曠工三天或累計五天者按自動離職或開除處
理,不發任何薪資.
3.請假:(1)事假;凡請事假者扣發全天基本工資。(2)病假;凡請病假者扣發半天
基本工資,并需附醫院相關證明。如無醫院相關證明者,則作事假處理。
5、忘記打卡應及時通知辦公室備案,月累計三次以上忘記打卡者扣罰30元薪資;月累計
六次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4. 以上處罰均由財務部從當月工資中直接扣除。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公司辦公室執行本制度,經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準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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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公司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三條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 部門經理或主管對所屬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義務。
第五條 公司考勤實行指紋識別刷卡與早會點名簽到相結合的方
式進行,員工上、下班均需刷卡(早晚各1次)并參加早會點名簽到。員工應親自刷卡,不得幫助他人刷卡或托人刷卡。發現私自改動考勤登記的,直接予以辭退。
第六條 考勤記錄作為月份和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 具體規定
第七條 作息時間
夏季(5月-10月)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8:30;冬季(11月-4月)上午 8:30-12:00 下午:13:00-17:30。
第八條 遲到、早退
1、上班10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0分鐘以前離開,視
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當月連續遲到3次或累計達5次的,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50%的基本工資,并予以辭退。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核實可視情處理。
第九條 請銷假
1、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并填寫《請假報告單》,經批準人簽字同意,在行政人事部備案后方可請假,否則早會點名時一律按曠工對待。請假2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和部門經理請假均由總經理批準。
2、員工因公外出、處理其它亟待處理事項不能按時刷卡或參加點名的,應由有批準權限的領導提前與行政部取得聯系,說明原因并核實情況后可按照到勤對待,否則無效。
3、正常假期內的基本工資足額發放;符合條件并經批準的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資按照50%的標準發放;請事假的,扣發發生天數的基本工資。
4、當月享受的正常假期沒有休完的(經總經理批準,當月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完正常假期的除外),下月不再累積。
5、曠工按照第十六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后,可以請病假。
2、患病員工請病假須由本人或直系親屬于當日八點三十分前向所
在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填寫《請假報告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當月累計病假2天(含兩天)以內的,仍按照全勤對待;超過2天不足7天的,扣發當月5天的基本工資;超過7天的,建議離職待崗,基本工資停發;一個月以上的按照自動離職執行。
4、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醫院或門診部的有效憑證(如會診單、醫院病假條、報銷憑證或結算清單等)交給行政人事部核查,不能提供有效憑證的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經有批準權限的主管或經理同意,在人事行政部備案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可以電話與有批準權限的主管或經理請示,經同意并在行政部備案后也可休假,但事后必須在1天內依照前款的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第十二條 婚假
1、員工在本公司工作2年以上的,才能享受婚假。
2、員工需要請婚假的,由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行政人事部審核。
3、婚假假期為3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為7天。
第十三條 產假
1、女員工在本公司工作3年以上的,方可享受產假,但需提前一個月申請。
2、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60天產假,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0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10天產假。
3、女員工符合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懷孕條件,正常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7-1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15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25天產假。
4、女員工休產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簽字,由行政人事部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5、男員工在本公司工作3年以上的,在妻子懷孕的當年,可以享受護理假7天,批準權限為公司總經理。
第十四條 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可辦理喪假,假期為3天;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行政人事部交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第十五條 工傷假:公司認定的工傷,工資全額發放。
第十六條 曠工
1、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的,未向部門經理或主管領導請假,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的,扣除當月2天正常假,正常假不足以抵扣的,扣發當日2倍的基本工資;曠工2天的,扣除當月全部正常假期,正常假期不足以抵扣的,扣發曠工天數的2倍基本工資;曠工超過3天不足5天的,扣發當月50%的基本工資。
3、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當月曠工累計超過5天的,扣發當月全部工資,并予以辭退。
第十七條 出差
1、員工外地出差須部門經理或主管以上領導簽字同意,憑會議(培訓)通知填寫《出差申請單》,行政人事部據此做好考勤工作。
2、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核準后補簽《出差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3、出差費用依據財務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4、出差滿7天的可補休1天;出差滿半月的可補休2天;出差滿1月的可補休3天。
第十八條 加班
1、員工每日待辦事項需當日完成,不得無故拖延。
2、原則上,公司不安排加班加點,鼓勵員工每月標準休假,如崗位工作需要加班,需書面逐級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批準后加班薪酬按公司工資方案核發,如無批準,不予核算加班工資。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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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主題詞:考勤 管理 通知
發:各部門 共印5份(存檔1份)
印發部門:行政部
總則
5、員工年度累積出勤情況將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予以考量。
第一章 考勤機使用注意事項
4、為便于考勤管理人員確認考勤機記錄,除因休假或全天外出未到班到崗而無法指紋簽到的,員工到班到崗(含值勤日)必須簽到/簽退。
5、除經審批確認的特殊情況外,員工出勤時間一律按指紋考勤記錄的時間為準。
第二章 具體規定
第一條 工作時間
1、公司工作時間實習季節區分制:
3、有關員工的法定節假日的休假的規定,具體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作給假及調休處理。
第二條 遲到、早退
1
6、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處罰。
第三條 請假
4、員工休假期間達3天以上(含3天)的需做好相關工作交接并在休假期間保持聯絡暢通以及時應對緊急工作處理情形。經獲準休假3天以上的員工,應填寫《日常工作交接單》按流程呈批核實工作交接情況,并于休假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綜合部。
5、未按規定請假即休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的,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處罰;偽造請假事由或請假手續者,一經查明屬實,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處罰。
第四條 病假
3、非需住院治療的一般病假,病假期間每日/每小時工資將從應發工資中予以扣除;
5、無正當理由或虛構謊報病假者,一經查實,公司將視情形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關系等不同程度的處罰措施。
第五條 事假
2、事假期間每日/每小時工資將從應發工資中予以扣除;
4、員工每年累積事假不得超過12天,超過12天的一律以曠工(職)論。
第六條 年休假
3、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4、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5、員工本年累計事假8天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第七條 婚假
3、員工婚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第八條 產假及計生假
1、產假期間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3、員工休產假/陪產假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計生假前提交醫院證明,按公司規定的流程填具《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呈批報備。
4、員工產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第九條 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公司將酌情給予1-3天喪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2、員工辦理喪假需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并報綜合部備案;
3、員工喪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第十條 工傷假
2、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公司確認確不能出勤,核給工傷假的,按照員工月平均工資的60%予以發放;工傷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第十一條 值勤
4、值勤人員職責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電文;
2)接待來客,收聽電話及整理收文并歸放各部門、各辦公室;
5、值勤人員不得推諉免值或擅離職守,如因病或因故確實不能到值者,應事先自行委托本公司同職人員代值并向綜合部報備,經委托代值的,其一切責任則由代值人員承擔;經取得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經報備綜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專人擔任,不須輪值,但其職責除前條所列各項外,尤應注意人員的來往走動,燈火管理及門戶安全等事項。
7、公休日值日時間原則上與日常上下班時間一致,經總經理及董事長核準可稍晚于上班日工作時間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時離班;值夜時間以當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內的時間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離班。
8、在崗人員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故公司不另行報支加班費,但值班期間公司提供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計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資表時將值班天數與法定工作天數并行計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為正常上班的半天計算,故各部門值班人員務必及時報綜合部門記錄備查。
9、違反上述值勤規定而擅自行事者,皆按正常工作日考勤管理做遲到/早退/曠工(職)處理。
第十二條 出差
4、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費用;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向主管述職。
第十三條 曠工(職)
4、連續曠工(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工(職)達十二日者,除依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理的外,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最新考勤管理辦法心得體會(精選16篇)篇三
1、目的為規范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律已、準時、守信的良好工作習慣,促進工作作風的改進,現根據公司實際運作需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在冊員工,但不包括外聘顧問。業務人員和計件制員工的詳細考勤辦法由所屬單位制訂后報集團考勤管理部門備案。
3、職責。
3.1集團總部考勤管理部門目前確定為集團人事行政管理中心,主要負責總部各辦、各中心員工的出勤紀律維護、出勤統計、表單管理、稽查等考勤管理工作以及下屬公司考勤管理的輔導和抽查工作。
3.2下屬公司考勤管理部門目前確定為其人事行政部門或其他指定部門,主要負責所屬員工的出勤紀律維護、出勤統計、表單管理、稽查等考勤管理工作。
3.3財務部門負責根據考勤管理部門提交的考勤匯總資料進行工資核算及發放工作。
4、內容。
4.1工時制度。
4.1.1不定時工作制。
4.1.1.1定義:因工作特點、特殊工作需要或職責范圍等原因而無法按照標準工作時間衡量工作量的,采取不定時工作制。
4.1.1.2以下幾類員工采取不定時工作制:
4.1.1.2.1業務、采購、出納、送貨員、裝卸工、外勤電工、安裝工、司機等外勤人員。
4.1.1.2.2招待所服務人員、保衛人員、機井供水工、鍋爐工、電視臺插轉人員等24小時值班、輪值人員。
4.1.1.2.3倉庫保管人員、食堂工作人員、變電站工作人員等月度輪休人員。
4.1.1.2.4集團總部主管(含副職)、下屬單位部門負責人(含副職)以上管理人員和工程師以上技術人員以及集團人事部門認定的其他職等的員工。
4.1.2綜合計算工時制。
4.1.2.1定義:因工作性質、生產特點、受自然條件限制或受市場因素影響,不能均衡生產,需安排員工連續作業,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采取綜合計算工時制。
4.1.2.2目前公司采取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員工主要是生產一線人員(不包括采。
取計件制的員工)。
4.1.3標準工時制。
4.1.3.1定義: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公司在正常情況下普遍實行的工作制度。
4.1.3.2目前公司采取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主要是以上兩種工時制以外的員工。
4.2作息時間。
4.2.1工作制度:集團公司總部實行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七小時的工作制度,其中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工作日,目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暫時安排星期六為固定加班日(目前固定加班費已含在月固定工資總額中)。
4.2.2工作時間:集團公司總部每天上午考勤時間段為8:00—11:30,午休時間為11:30—13:30,下午考勤時間段為13:30—17:00,其中春季和秋季的下午考勤時間段一般調整為14:00—17:30,夏季下午考勤時間段一般調整為14:30—18:00。
4.2.3下屬公司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作息時間后,報集團考勤管理部門備案。
4.2.4作息時間因停電或其他原因需要調整的,以考勤管理部門通知為準。
4.2.4.1計劃停電的,由考勤管理部門公布和當月其他休息時間對調的安排,特殊情況可在三個月內作出對調安排。
4.2.4.2臨時停電的,考勤管理部門應在1個小時內決定是否等待和值班安排。
4.2.4.3政府通知調整下午考勤時間的。
4.3日常考勤規則。
4.3.1集團公司總部目前以在指紋考勤機上按指紋的方式考勤,員工在新入職時由考勤管理部門安排采集指紋。指紋考勤機上的記錄是員工考勤的唯一依據,其他形式的考勤資料僅用作證明考勤記錄異常情況的補充依據。
4.3.2下屬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采用打卡、簽到、點到、登記等方式考勤后,報集團考勤管理部門備案。在集團總部辦公的下屬公司員工,且相對固定在辦公室工作的,應采用總部指紋考勤方式。
4.3.3除以下人員或特殊情況,員工應在每個考勤時間段的開始時間前半小時內,結束時間后半小時內按照規定的方式打考勤。
4.3.3.1集團各中心、各辦副職負責人以上員工、下屬公司總工程師和副職負責人以上員以及集團總裁特批的員工可免打考勤。
4.3.3.2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特殊氣候期間無須出勤的可免打考勤,由考勤管理部門在考勤記錄上簽注。
4.3.3.3持審批生效的出差、外出公干、請假卡等考勤輔助資料,外出時間包含上班或下班考勤時間點的,由考勤管理部門在考勤記錄上簽注。
4.3.4員工上午到崗上班、下午離崗下班實際時間點以指紋考勤機或其他考勤方式的記錄時間為準。如無本管理辦法認可的輔助資料,早于上班時間到崗或遲于下班時間離崗,按照公司規定的上下班時間計算出勤,不另計加班。
4.3.5從公司出發的出差或外出公干,應在離開前打考勤,出差或外出公干回來時間屬于考勤時間段的,應在回公司后第一時間打考勤。
4.3.6員工打考勤應依序進行。
4.3.7員工不得委托他人或受托為他人打考勤,如有代打考勤的,雙方各記曠工一天。
4.3.8任何員工不得在考勤記錄上涂改,如有涂改,每個涂改地方處以100元的罰款。當考勤記錄出現錯誤或模糊不清的,員工應向考勤管理部門反映,由考勤管理部門查明原因后在考勤記錄上簽注。
4.3.9員工故意毀損、遺棄、偽造考勤記錄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予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處以其月工資總額20%的罰款,如員工在考勤統計匯總表公示期間無法提供確切證據證明出勤時間的,一律視為未出勤,不予計發缺勤時間段的工資。
4.3.10員工忘記打考勤的,應向考勤管理部門提供經本部門負責人確認出勤時間的證據,由考勤管理部門在考勤記錄上補簽。超過一個工作日未提供的,每超過一天處以10元的罰款。每位員工每月有二次補簽機會,超過二次者,第三次起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4.4遲到、早退。
4.4.1遲到:無故在上班考勤時間點后的半小時內到崗上班為遲到。
4.4.2早退:無故在下班考勤時間點前的半小時內離崗下班為早退。
4.4.3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考勤,二次打考勤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依遲到處理。
4.4.4員工每月三次以內的遲到不予經濟處罰,第四次開始每次罰款10元。早退每次罰款20元。
4.4.5每次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的,依曠工處理。
4.4.6當月遲到早退累計4小時以上,不足8小時的,記曠工一天,依此類推。
4.5曠工。
崗位而無故脫崗半小時以上的,為曠工。
4.5.2曠工不足4小時的,記曠工半天,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的,記曠工1天,依此類推。
4.5.3員工曠工1天,按其日平均工資的300%扣除工資,依此類推。
4.5.4連續曠工3天或當月累計曠工6天的,除扣除曠工工資外,另處以200元的罰款,并視為員工單方面主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處理。
4.6緊急工作。
4.6.1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平時下班時間后或在公休日(不含周六)、法定假日,有緊急的未了工作事項必須當天處理的,應自覺推遲下班或到崗以處理緊急工作。
4.6.2標準工時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員工在平時下班時間后,有緊急的未了工作事項必須當天處理的,應自覺推遲下班以處理緊急工作。
4.7加班。
4.7.1定義:標準工時制的員工在公司規定的考勤時間以外從事公司安排的工作,在公休日(不含周六)、法定假日工作1小時以上的,且能提供生效的《加班申請/指令單》(見附件1)的;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員工在規定的每月休息時間內,按照生產單位統一安排工作,為加班。
4.7.2公司原則上對加班嚴格控制。
4.7.2.1標準工時制的員工因階段性工作任務激增,確有需要加班工作的,由員工填寫《加班申請/指令單》交直接上司審核后逐級報所屬單位最高負責人批準,或由直接上司填寫《加班申請/指令單》后逐級報所屬單位最高負責人批準,批準人應排除員工個人原因造成的加班。前述加班單應在開始加班前由申請人或指令人報考勤管理部門書面備案,特殊情況可事先采取電話備案,事后第一個工作日向考勤管理部門書面備案。未提前備案的,對申請人或指令人每次處以書面警告、并處50元-100元的罰款。
4.7.2.2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員工(不包括采取計件制)在規定的每月休息時間內加班工作的,無須員工填寫加班單,由生產單位根據生產需要安排,報所屬單位最高負責人批準后,可計加班。
4.7.3目前周六為公司規定的固定加班日,無需加班單或加班安排表。
4.7.4加班原則上以加班單上批準的或生產單位安排的時間為準,如與加班打考勤時間不一致的,由加班審核人或安排人核實后在加班單或安排表上注明原因后報加班批準人批準。
4.7.5加班實際開始和結束時間比加班單上的開始時間遲、比結束時間早的,如無批準人或安排人事先同意的加班調整安排,按照前述規定的遲到、早退、曠工標準分別處理。如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加班的,應按照事假申請程序取消加班,無合理理由拒絕加班的、或沒有加班的,視為曠工,曠工時間按照前述規定處理。
4.7.6加班補償。
4.7.6.1加班費: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員工加班按照公司規定的標準計發加班費。
4.7.6.2抵假、調休、積假:標準工時制的員工當月加班時間總和可優先抵銷相同時間的扣薪請假,抵假由考勤管理部門根據考勤情況直接操作,無需員工申請;抵假有多余的,員工可申請調休,調休申請審批程序與事假相同;抵假、調休后有多余的,可計積假。
4.8外出公干及出差。
4.8.1外出公干定義:員工因實際工作需要外出,在無棣縣境內辦理的,為外出公干。
4.8.2員工在外出公干前需到考勤管理部門領取《外出公干申請/指令單》(見附件2),認真填寫需要離開辦公室的時間和其他事項,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或由部門負責人直接填寫《外出公干申請/指令單》后,由申請人或指令人交考勤管理部門備案保管。未備案的,對申請人或指令人每次處20元的罰款。部門負責人或以上職位的員工外出公干的,由所屬單位最高負責人批準,最高負責人不在公司的,由考勤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
4.8.3出差定義:員工因實際工作需要到無棣境外辦理的,為出差。
4.8.4出差除遵守《出差及差旅費管理規定》外,出差申請人或指令人應將已獲批準的出差相關表單交考勤管理部門備案保管。未備案的,對申請人或指令人每次處20元的罰款。
4.8.5員工離開辦公室外出公干或出差前應打考勤,公干完畢或出差返回辦公室時應打考勤。員工離開和返回辦公室的打考勤時間與外出公干單或出差單上填寫的時間不一致的,以打考勤時間為準;如未打考勤的,以外出公干單或出差單上填寫的時間為準,除4.8.6所述情形外,每個未打考勤的地方處以10元的罰款。
字確認,由考勤管理部門在考勤記錄上直接簽注返回時間。特殊情況造成緊急外出公干或出差情形而無法打考勤的,由部門負責人在外出公干單或出差單上直接注明時間并在注明處簽字確認。
4.9員工請假離開辦公室前應打考勤,假期結束返回辦公室時應打考勤。員工離開和返回辦公室的打考勤時間與請假卡上填寫的時間不一致的,以打考勤時間為準;如未打考勤的,以請假卡上填寫的時間為準,每個未打考勤的地方處以10元的罰款。
5、附則。
5.1本管理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相關規定與之相抵觸的即時無效。
5.2本管理規定由集團人事行政中心制訂,解釋權屬集團人事行政中心。
5.3各下屬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對本管理規定如有調整,應報集團人事行政管理中心備案。
6、附件。
6.1附件1:《加班申請/指令單》。
6.2附件2:《外出公干申請/指令單》。
最新考勤管理辦法心得體會(精選16篇)篇四
xxx公司考勤管理辦法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修訂記錄日期修訂狀態修改內容修改人審核人批準人第一條目的為維護xxx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工作時間、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依據集團考勤及請銷假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xxx公司全體員工以及集團其它系統派駐xxx公司并由xxx公司進行考勤的工作人員。
第三條管理職責1、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管理辦法的制定、執行、監督、修訂等工作,以及負責對公司員工各類假期符合性的審核以及建立員工假期臺賬。
2、綜合管理管理部負責員工日常考勤和假期的統計匯總、存檔等工作。
3、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所轄部門員工特殊情況無法正常考勤的“背書”及各類假期的初審等工作。
第四條員工考勤工作程序1、工作時間xxx公司實行每周5.5天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時,每周六上午定為xxx公司統一的周例會、培訓、學習、業務研討和體育鍛煉時間。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14:00—17:30(5月1日—9月30日);
每天上午十時、下午四時,員工須自覺鍛煉二十分鐘。
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另行通知。
2、考勤(1)考勤優先采用“指紋打卡機”打卡考勤,打卡分為上午、下午上下班四次,員工如無外出,必須按上、下班時間分次按時打卡。
(2)出勤:員工需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凡按時上下班正常工作,計入出勤。工作日安排的學習、培訓或者其他工作屬于正常出勤,在休息日安排的培訓、學習、業務探討和鍛煉時間是為了提高員工業務水平和身體素質的,不屬于工作出勤,但必須打卡簽到,不得因主觀因素缺席,否則視為缺勤。
(3)缺勤:凡遲到、早退、曠工、病假、事假、上班未簽到或超過假期期限無故不上崗、在正常工作時間無故不出勤等均視為缺勤。
3、特殊情況下考勤以下特殊情況下的考勤,由部門兼職考勤員統計匯總,報部門第一負責人或具有相應權限的人員審批。
(1)因公產生的外出辦事、出差、駐外、不在xxx公司常設辦公地點辦公等不便于指紋考勤的情形,須按相應規定記錄考勤。
(2)保潔、保安、廚師、司機等崗位員工因工作時間的特殊性,能正常打卡的一律正常打卡,不能正常打卡的由相應的部門負責考勤背書。上述崗位員工的作息時間由綜合管理部根據工作需要擬定。
(3)公休日后上班第一天,距離公司較遠的員工,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至多可延遲30分鐘上班。
(4)因停電、考勤機故障等特殊情況,員工統一到綜合管理部簽到。為防止考勤機故障、考勤數據丟失等極端情況發生,綜合管理部考勤員負責經常性的“拷貝”考勤信息。
曠工1天扣罰員工本人2天的日標準工資。曠工2天(含2天)以上或半年累計曠工10天者,除每天扣其本人2天的日標準工資外,并視為自動離職。
5、工作加班調休(1)公司依法安排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視為加班,加班一律按照調休處理。
(2)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正常工作和個人自愿在休息日上班的不算加班;
衡量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的依據為部門周/月工作計劃。
(3)周末或法定節假日出差員工按照《集團出差管理辦法》執行,不另外計算加班。
(4)公司原則上不允許跨年調休,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5)原則上每次調休不得超過6天。一律不允許先調休后補加班。
第五條各類假期、審批流程及權限1、假期分類假期分為:公休假、調休假、探親假、婚假、產假、病事假等。
2、各類假期審批流程及權限假期類型或職級請假期限審批程序無薪假(病事假、等)。
一般員工、助理、中層副職3天以內7天以內(含)。
7-30天(含)。
30天以上部門經理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公司負責人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公司負責人總裁中層正職(含)以上7天以內(含)。
7天以上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公司負責人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公司負責人總裁帶薪假探親假外派員工20天/年,山東入職員工15天/年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公司負責人總裁(助理級以上)。
婚假晚婚18天,其余3天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公司負責人總裁(助理級以上)。
產假3個月(多胞胎另加15天/胞胎,獨生子女另加一個月無薪產假)。
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公司負責人總裁(助理級以上)。
工傷假視情況定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公司負責人總裁(助理級以上)。
提前回崗未辦理銷假的,按照實際審批時間對待。
第六條考勤統計(1)考勤統計周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
(2)員工需自覺將公休假之外的各類假期的審批單以及特殊情況無法正常考勤的部門背書意見,于每月25日下班前,交至綜合管理部,否則綜合管理部在統計考勤時,將根據考勤情況分類計入缺勤。
(3)綜合管理部根據打卡機的考勤數據和員工符合程序的假期審批單,如實統計匯總xxx公司所有人員考勤,報至人力資源部用于工資核算。
第七條考勤紀律考勤紀律按照《集團員工考勤管理辦法》、《集團請銷假制度》等集團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xxx公司人力資源部。此辦法與集團相關制度沖突的以集團制度為準。
最新考勤管理辦法心得體會(精選16篇)篇五
企業員工或學生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按時參加工作或學習,不得無故缺席,視為出勤。下文是小編收集的關于員工考勤管理的辦法,僅供參考!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1、目的: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范圍:。
2、1公司在冊員工。
3、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閑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煙)。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后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后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溫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5、9本制度20xx年2月9日修訂,20xx年2月13日開始執行。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最新考勤管理辦法心得體會(精選16篇)篇六
公司所屬各部室:
為進一步強化機關部室勞動紀律,規范、完善考勤管理工作,為確保考勤工作的考核實施和監督管理,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機關部室全體員工啟用新指紋考勤系統,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紋考勤范圍
機關部室全體員工。
二、指紋采集注冊
1、2015年2月25日-28日為指紋采集注冊時間,地點:綜合辦erp信息中心。
2、機關全體員工必須按時進行指紋采集注冊,不按時間采集指紋注冊者(出差人員除外,回廠時及時補采指紋。)自2015年3月1日起,指紋考勤機不能識別且沒有個人出勤信息的`,按曠工處理。
三、實施辦法
1、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東廠區辦公樓一樓廳內,一臺安裝在西廠區公寓樓一樓廳內。
2、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員工上下班按時考勤,以指紋進行上班簽到、下班簽退的考勤制度。
3、出差、學習及病假、事假等各種休假人員,須填寫請假審批單,經領導批準后,報綜合辦留存備查。否則,按曠工處理。
4、東、西廠區統一考勤管理
東、西廠區往來服務人員,按照考勤時所在地點的考勤規則進行考勤,若上班時間臨時到東區或西區往來服務,到達服務地點后在當地補刷指紋一次。
東區考勤時間:
8:00前簽到;??? 12:00后簽退;
14:00前簽到;??? 18:00后簽退。
西區考勤時間:
8:00前簽到;??? 12:00后簽退;
13:30前簽到;??? 17:30后簽退。
5、節假日和班后加班,加班者由所在部門填寫加班審批單,并須刷指紋考勤,按加班時間簽到和簽退。班后加班時,加班者簽退后,再做一次上班簽到簽退。
6、各種考勤及處罰,按有關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執行。
四、使用注意事項
1、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應采集兩個指紋,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識別時,可采用另一個手指考勤。
2、簽到及簽退時,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驗證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3、刷指紋時,若無法正常識別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綜合辦反應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機全天開機,任意時段都可記錄指紋考勤。
5、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使用方法使用,保持指紋采集窗口的清潔。
6、考勤機由綜合辦專人管理,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
規范日常管理,樹立企業形象,日前,高密聯通實行了員工指紋考勤制度,進一步強化了勞動紀律,提升了工作效率。
一是加強考勤管理,嚴格作息制度。建立員工日常考勤臺帳,對未按公司規定報送員工考勤記錄,緩報、漏報、故意瞞報或考勤記錄不完整、不準確,達不到公司內控要求,造成勞動糾紛或冒領工資及獎勵的,公司將追究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同時,還嚴格考勤管理,實行了上下班指紋簽到制度,并成立專門檢查小組,不定期對考勤臺帳及作息時間進行檢查。
二是嚴肅請、銷假制度,嚴格審批程序和權限等相關規定。員工如有請假,需提前一天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并按公司規定進行審批;對未履行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全的,按曠工處理。公司副職以上人員請假,須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假期結束后,及時向分管領導銷假。公司員工請假3天以內的,由員工所在單位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報人力資源辦公室審批;員工請假3天以上的,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上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同時要求所有員工在工作期間,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及有關規定,著裝整齊,佩戴工作證(牌)上崗,無證一律不準出入通信大樓。嚴禁工作時間因私外出或處理私事,有效地提升了工作效率。
最新考勤管理辦法心得體會(精選16篇)篇七
1.目的:完善公司的考勤管理,明確行政考勤系統,確保員工上班考勤工時的準確。
2.原則:本著人權法和icti考勤標準為原則。
3.使用范圍:公司全體職員。
考勤:是指員工上下班打卡自動形成的考勤系統。
5.2行政人事部:每天打出未上班員工名單進行通報;。
5.4員工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5.5員工打卡遲到早退者,累計三次,一律按8小時未上班計算,
5.3.4:其他部門加班:工作任務范圍內的加班,不予批準,特殊情況如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由主管審批后,交經理以上人員審批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單統一交行政人事部。
5.4行政人事部人事文員每月統計各部門的加班工時,交財務部,由財務部計算工資;。
5.5月薪人員加班不計入加班工資;。
5.6加班申請的填寫:加班申請必須注明,加班時間(幾點到幾點)、加班人數和名單、申請人和部門。
6.表單:加班申請表。
最新考勤管理辦法心得體會(精選16篇)篇八
為了提高機關工作效率,改變&方^案范%文庫-整理^&機關工作作風,結合反分-裂斗爭在教育學習,增強全體干部職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特制定本制度,全體干部職工必須自覺遵守,領導干部帶頭執行。
一、鎮機關考勤工作由主管機關工作的黨委副書記負責,由機關考勤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實施。
二、鎮機關全體干部必須做到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內應積極主動完成自己分管和分配的各項工作。
三、機關干部平時請半天假的,由各部門、站所負責人批準(必須有文字假條)后報考勤人員登記,一至二天以內的由負責考勤工作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由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并將假條送交考勤人員進行登記有效。上班時間外出辦公必須給部門領導打招呼,部門領導外出辦事的必須向主管考勤的副書記或主要領導及考勤人員打招呼,副科級以上領導外出辦事必須向主管考勤的副書記或主要領導打招呼,否則按曠到或早退處理。黨政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外出必須向黨政主要領導請假。
四、請病假必須持醫院證明,并附本人假條。
五、凡請病、事假的必須向主管考勤領導及考勤員打招呼請假,需延長假期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到處理。
六、無故曠到1天扣除當天工資,遲到或早退一次者扣工資10元。
七、全年事假超過30天,每超過一天扣工資5元,全年病假超過40天,每超一天扣工資10元(因病住院的除外),病假超過30天,事假超過15天不再享受休假。(年底考核時也不得評為優秀)。
八、每周政治學習無故遲到、早退一次扣工資5元,有事需請假的必須由主管考勤領導批準后,由考勤人員進行登記方能生效。
九、工作時間內不準打牌、下棋、上網聊天,違者每次罰款10元,領導罰款20元。
十、考勤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時不在崗,也沒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視為曠到一天,扣當月一天工資。
十一、每月工會活動要求全體干部職工必須積極參加,按正常上班對待做到有事請假,否則按曠到處理。
十二、本制度每月兌現一次,從通過之日起執行。
為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水平,樹立我鎮勤政、務實、高效的機關形象,督促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確保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樹立良好的機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作息時間,做到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擅自離崗,工作時間不串崗、不閑聊,嚴禁玩電腦游戲。工作時間實行大星期制,每周為10個工作日(每周星期一和星期六理論學習),每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二、實行考勤工作責任制。機關、各單位、站所的群體干部職工的考勤,每月月底交黨政綜合辦公室匯總;辦公室負責群體干部職工的.考勤登記及考勤工作的監督檢查、統計匯總和情況通報。
三、規范考勤登記。考勤登記的內容主要為遲到、早退、上班、開會、下村、事假、病假、出差?等。“上班”是指在辦公室坐班或市級辦公事;“開會”是指參加市級以上的會議和培訓?學習;“下村”是指到七個村委會指導和幫助工作; “事假”是指因私事請假;“病假”是指因病不能上班請假休息;“出差?”是指到上級開會、學習、培訓?等公事。
四、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因事因病請假須履行逐級請假程序。一般工作人員因事請假兩天以內的,由單位負責人批準,三天及以上的,經站所長同意,分管領導批準;副科請假一律由主要領導批準。群體干部職工請假一定要先寫請假條(除特殊情況外),假條批準后,及時送到黨政綜合辦登記,假期滿后,及時到黨政綜合辦銷假,逾期未銷假的一律視為曠工。
五、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婚、喪、產等假(按照特殊假處理)按規定享有,但必須履行審批手續。
六、節、假日值班由黨政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人員應認真負責,做好值班記錄并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有關情況,重大事項應按規定上報。
八、要嚴肅考勤制度。對工作人員遲到、早退上班、開會、下村、事假、病假、出差、曠工、婚喪假、產假等,認真做好報批手續和記錄,堅持原則,不得弄虛作假。
九、群體干部職工的考勤情況作為個人年度考核?的依據并與年終評先評優掛鉤。
十、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無故曠工每天每次罰40元;
十一、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在辦公室飲酒、賭博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十二、上班時間不按規定要求,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發現一次罰款30元; 。
最新考勤管理辦法心得體會(精選16篇)篇九
我部根據本院的實際情況,現制定課堂考勤制度如下:
一、各班須設有專門負責課堂考勤工作的干部,建議由學習委員負責。
二、負責班內課堂考勤工作的干部須按時將課堂考勤登記表交給年級學習委員,年級學習委員統計好之后再按時交到院學習部。
三、注意事項
1.班級課堂考勤干部上交時間為隔周的周五晚上之前,年級學習委員上交時間為每月月底。
2.課堂考勤登記表中必須包括請假人員名單、缺課人員名單及遲到人員名單等。
3.課堂考勤方式分為兩種:自查和互查。
自查:每班的課堂考勤干部每天考查自己班同學的出勤情況并做好記錄。
互查:每班的課堂考勤干部不定期抽查同年級的其他班同學的出勤情況,建議每周至少一次,每次抽查人數為每班15人左右。(互查由級里自行安排,包括時間、方式。)
4、各班須定期向年級學習委員反映課堂考勤情況,年級學習委員須在每月月底將統計結果整理后交送各年級輔導員(考勤結果統計于《數學科學學院課堂考勤登記表(年級)》上),由各年級輔導員簽名后,交到院學習部,院學習部將每月做一次統計并公布結果。
5、請假必須有請假條,由班干部統一收齊或親自交給輔導員或任課老師簽名同意,然后連同考勤登記表一起上交年級學習委員,請假條由年級學習委員保留以備檢查。如無緊急情況,請假條不得補交。若有的,應注明具體原因并于當周的周五晚上之前交給年級學習委員。
6、各班的考勤干部必須做到認真負責,如實登記,一旦發現有任何作弊現象,則取消該班該年度的學風班風建設“紅旗班、先進班”的評比資格。
7、學習部將不定期地派干部到各年級突擊檢查考勤情況。
8、以上規定的具體細節可以根據各年級各班級的情況來實施,但要以促進學風班風建設為原則作適當的調整,并經年級輔導員同意。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院學生查課制度,促進我院學風建設,加強學風管理,認真落實學校辦學思路,努力創造優良的育人環境。而且各班團的課堂出勤情況和歸寢情況是衡量各班團學風建設的重要指標,是申報我校示范班集體、先進班集體、五四紅旗團支部的重要參考依據;是考核學生干部工作能力及評選“優秀學生干部”的參考依據,水利工程學院特制定學生課堂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對象:
水利工程學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學生
一、課堂考勤辦法:
1、學生課堂考勤情況由各班學習委員和班委記錄、任課教師記錄、輔導員抽查記錄、學風督察小組記錄四部分匯總而成。學風督察小組由學習部成員組成,協助學工辦、任課教師對課堂到課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2、各班學習委員記錄當天全部必修課程的到課情況,經任課老師、班長和學習委員簽字確認后由學習委員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將本班該周的課堂考勤單(紙質稿)上交到工三a344學生工作辦公室。
3、學工辦老師及學風督察小組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班長及學習委員應積極配合,上報本班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未到人員名單及未到原因,對于請假者應及時出示由老師簽字的.請假條,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凡是在查課時,未在教室的同學一律視為曠課。
4、學風督察小組將各個年級、班級的抽查記錄一并匯總,并對照假條進行核實,于每周六前統計好上交學工辦,并且在每周一由學工辦對上一周的出勤情況進行統一通報。
5、對通報結果有異議的同學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實澄清,并于異議時間前來辦理異議,逾期不候。
(1)向負責本年級考勤工作的學風督導小組成員查詢記錄,若有誤,由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匯總到學工辦核實更正。
(2)對于請假等情況,請本人到學工辦查閱假條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況之列的,由本人上報學工辦處理。
二、考核實施辦法:
1、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中德育評分細則第四節中(三)的第8條規定,上課遲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曠課一學時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級班長及學習委員,若在正常考勤檢查和抽查中出現:
1)? 不配合學院考勤工作、不及時遞交考勤表、不作為、態度惡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 包庇隱瞞真實考勤情況,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 對考勤檢查及負責人員進行人身攻擊、頂撞、惡意辱罵等行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嚴重者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
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違紀處理條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定,每學期已注冊后,曠課者,視其曠課數量,給予下列處分:
1)? 一學期累計曠課11至25學時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給予警告處分。
2)? 一學期累計曠課26至40學時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 一學期累計曠課41至55學時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給予記過處分。
4)? 一學期累計曠課56至70學時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5)? 一學期累計曠課71學時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4、抽查過程中,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如有包庇,或者對工作玩忽職守的,由學工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如果多次失誤并導致嚴重后果,則撤銷該成員職務。
5、根據《水利工程學院“優秀班級”評選辦法(試行)》評選細則的第八條規定, 班級學風建設方面,加減分細則如下:
1) 班級成員不按時上課,出現早退、遲到、曠課現象減0.5分/人次。
2)班級成員不按時上早、晚自習,減0.5分/人次。
3)班級成員在考試中出現舞弊行為,并被監考或者巡考人員當場抓獲,減2分/人次。
6、學習委員統一隸屬于學習部,各個班級學習委員的年終測評外加分將由學習部根據學委工作表現統一分配。
最新考勤管理辦法心得體會(精選16篇)篇十
中心各部門、各項目:
為加強考勤管理,對工資核算提供及時、準確的計算依據,特制定以下辦法。
1、項目當月考勤資料須于次月五日前報中心監理部。各工程項目設定考勤員,并將考勤員報中心監理部備案。
2、各項目負責人、考勤員要認真負責,加強考勤管理,遵照中心【2014】4號文件之《考勤管理制度》填報考勤表,所報考勤必須規范、真實、準確,做到不虛報、不亂報、不徇私情。有誤的考勤將視為無效考勤,須重新填報。
3、考勤資料是計算工資的重要依據,考勤資料要字跡清楚,簽字完整,內容無涂改,以保證工資計算正確,杜絕錯誤發生。
4、考勤資料包括考勤表、請假條及新員工的證件復印件等。凡遇人員調動,考勤表上應注明來往去向,由調出部門負責報調出前考勤,調入部門負責報調入之后的考勤。
5、有新員工入職的,需要提交新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和中國銀行卡卡號。
6、中心綜合部將不定期對考勤情況和工作紀律進行檢查,中心考勤統計時以《監理日志》和《考勤表》為依據,考勤情況予以公布,并列入評選內容。
7、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河南省11公路工程咨詢中心。
2014年5月28日。
最新考勤管理辦法心得體會(精選16篇)篇十一
1.1 為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維護公司員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司的具體生產特點,在工作時間上公司實行以年為計算周期的綜合工時計算制。
1.3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2 考勤
2.1 公司總部的作息時間為: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3:30—17:30。
2.2 夏季作息時間于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施行,冬季作息時間于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之間施行。
2.3 項目經理部可根據項目工程的具體施工進度自行安排作息時間,公司不作統一規定。
2.4 考勤管理:
2.4.1 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工作期間不得脫崗、串崗,員工出勤必須到門衛處簽到。出差人員出差期間不需簽到,但應根據“出差通知單”在人力資源部做好記錄并及時銷差。
2.4.2 項目經理部的員工的考勤由項目經理部各個部門的負責人指派專人記錄,每月1日報到下面經理部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進行匯總統計后,于每月3日將上月的員工考勤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2.4.3 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
2.4.4 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每漏報1人次罰款50元,3人次以上給予通報批評并加倍處罰;每虛報1人次罰款100元,2人次以上者予以全公司通報并調離工作崗位并罰款500元。
2.4.5 任何人員不得刁難考勤人員,否則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2.4.6 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考勤記錄,否則給予記過處分。
2.4.8 當月累計曠工5天和全年累計曠工15天者予以開除。
2.4.9 公司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每次罰款2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2.4.10 公司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者,記嘉獎一次。?
3 第三章 休假
3.1 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喪、產假。
3.1.1 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1月1日)、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
3.1.2 探親假:
3.1.2.1 享受條件: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且與父母或配偶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及集中休假期間與之團聚的員工享受探親假。
3.1.2.2 假期規定:
(1) 已婚員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為30天;
(2) 未婚員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為20天;
(3)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4) 路途時間另計。
3.1.3 婚假:
3.1.3.1 員工達到法定年齡結婚,享受3天婚假;
3.1.3.2 員工如屬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除上條規定外另根據本地區的相關規定再給予一定假期。再婚人員不享受晚婚待遇。
3.1.4 喪假:
3.1.4.1 員工直系親屬(雙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給予3天喪假;旁系親屬(雙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給予喪假1天。
3.1.4.2 路途時間另計。
3.1.5 產假:
3.1.5.1 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時享受90天產假。
3.1.5.2 晚育者可享受105天產假;難產或剖腹產者可享受105天產假;多胞胎生育者在90天的基礎上,每胎多加15天的產假。
3.1.5.3 男員工享受7天的護理假。
3.1.5.4 有不滿18個月嬰兒的女員工,在每天工作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可合并使用,路途時間另計。
3.1.5.5 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者,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的流產者,給予42天的產假。
3.1.6 因公司施行綜合工時計算制,周休日和法定節假日視情況由公司決定是否休假,不能休假時應正常上班,累計超出法定工作時間的部分由公司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或安排相應的假期進行倒休。
4 請假
4.1 請假分為病假和事假兩種。
4.2 病假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住院者以6個月為限。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批準的不在此限。特準病假以一年為限(工傷除外)。
4.3 事假原則上一年不得超過7天(外地員工的路途時間不計在內),續假不得超過3天。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經核實者除外。
4.4 員工請假必須提前一天(關鍵崗位須提前一周)填寫“請假單”向批準人申請,經批準后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離開公司,項目經理部的員工到綜合辦公室備案。未辦理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確有急事來不及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請假,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
4.5 員工請假后,直接上級應提前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總經理、總監外出時須將行程和時間安排通知辦公室備案。
4.6 請假單一式兩份,一份人力資源部備案,一份所在部門負責人處存查。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后應及時銷假。
4.7 員工請假期滿如沒有提前兩天辦理續假或辦理續假未獲批準而不按時到崗者,除確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曠工論處。
4.8 如發現員工請假有虛假情況時,則對所請假期按曠工論處。
4.9 請病假必須出具縣(區)級以上或公司指定醫院的證明。無醫院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4.10 住院或經總經理特別批準病假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予以解除勞動合同。期滿能上班者,應由就醫醫院開具證明,并經原所在部門或上級部門進行三個月的試工考評,試工期間待遇按原工資標準計發。對達到要求者留職。達不到要求者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員工對另行安排的工作拒不服從者,公司有權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4.11 異地員工請病假,原則上不許回家休養。特殊情況由部門經理報請總監批準。
4.12 請假批準權限:
4.12.1 事假:1天到5天(含)以內,員工須經直接上級同意,由該部門最高負責人批準; 5天以上須由總經理批準,但限10天以內。
4.12.2 病假:1天到5天(含)以內,員工須經直接上級簽署意見,由該部門最高負責人批準; 5天以上須由總經理批準,但限30天以內。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的,且有縣級醫院證明的,總經理有權特批。但時間以一年為限(工傷除外)。
4.12.3 探親假由其隔級上級批準。總經理、董事長由董事會批準。
4.12.4 部門經理(含)以上管-理-員工的請假在工程施工期間還須報董事長審批。
4.12.5?
5 假期待遇
5.1 法定節假日期間待遇:法定節假日期間工資、福利、津貼照發。
5.2 病假期間待遇:
5.2.1 病假期間(30天以內),凡在公司工齡滿三年(含)以上的職工,享受60%的崗位工資,工齡不滿三年的職工享受50%的崗位工資。
5.2.2 請病假30天(含)以上直至一年,只發本市規定的最低保障工資。
5.3 事假期間待遇:事假期間的工資不予計發。年累計事假3天(含)以上5天(含)以內者,扣發20%的年終獎金;年累計事假5天以上10天(含)以內,扣發50%的年終獎金;年累計事假超過10天者,不發年終獎金。
5.4 探親假期間待遇:工資、福利照發,年終獎金扣發10%。員工探望配偶及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公司按硬座席票價給予補助,超出部分自理。
5.5 婚、喪、產假期間待遇:工資、福利照發,婚、喪假年終獎金照發,產假扣發30%的年終獎金。
6 附則
6.1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和解釋,報董事會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6.2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之相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6.3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為了增強職工的組織紀律觀念,強化內部管理,嚴明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能,規范請銷假行為,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經公司辦公會議研究,制訂本制度:
一、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或兼職事情,有事外出必須征得主管領導的同意。
二、員工無故不上班,連續曠工兩天或月累計超過三天者,礦工一天罰三天的工資,并將其予以除名。
三、員工因病休假必須有正規醫院出具的建議病休證明信,經核實后方可按病假處理。
四、請、銷假制度及審批權限
1.員工因事請假,由本人事先填寫《請假條》,部門負責人根據實
際情況簽署意見,報主管領導批準;
2.各部門負責人一天以內者須有分管領導簽字批準,
3.因故不能在假畢后上班者,必須提前辦理續假手續,原則上續假
應到公司辦理,家不在市內居住或行動不便的,續假時間在兩天以內的,可以電話聯系,征得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繼續休假,每次假期,續假只限一次(病假除外)。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2.本人要求請假,但單位未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請假者未將請假條于假前交到公司考勤人員處;
4.事后請假者;
5.遲到、早退或擅離工作崗位,脫崗超過一個小時的;
6.準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未按時上班者;
7.假滿后未在上班當日及時向批準人銷假的;
8.請假理由與事實不符者。
六、凡在考勤制度上弄虛作假者,不按考勤制度辦事者,一經查實將扣除本月全額效能獎金。
七、考勤人員打印出考勤記錄后,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補寫請假條,一經查實,連同簽字主管一同給予50元罰款處理。
八、各部門每月要對本部門的出勤情況進行認真的檢查、統計,對須扣發、停發工資的應于每月10日前報辦公室審核辦理。未及時上報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及考勤工作人員的責任。
九、辦公室負責考勤的整理工作。考勤人員應如實作好考勤記錄,考勤記錄要完整保存備查,公司憑考勤記錄核發工資。
十、辦公室考勤人員應將考勤記錄一月一匯總,蓮山 課件并將匯總情況和獎罰意見及時上報公司領導,由經理簽字后公布執行。
最新考勤管理辦法心得體會(精選16篇)篇十二
為了加強考勤管理,規范工作秩序,嚴肅組織紀律,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及上級人事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處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考勤管理
(一)組織人事科負責全處考勤工作。各單位(部門)設兼職考勤員1名,負責本單位(部門)的考勤工作。
(二)每月考勤時間為當月一日至月末。各單位(部門)考勤員將考勤結果經單位(部門)負責人審查簽字后,于下月五日前將上月考勤結果報組織人事科。
(三)職工請假,必須履行批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者,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各單位(部門)考勤員必須嚴格按考勤規定,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履行職責,認真負責地填寫職工考勤情況,并按考勤規定及時報送考勤資料。若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明通報批評。
(五)各單位(部門)要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支持考勤員工作。考勤結果應公開,以接受所在單位(部門)職工的監督。
(六)組織人事科、監察室負責對全處勞動紀律執行情況的檢查,檢查結果與部門考核評先掛鉤。
二、事假
(一)職工確實需要請事假者,應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可用年休假沖抵。
(二)、審批權限
1、職工因事請假,3天以內由所在單位(部門)領導批準;3天以上5天以內由處組織人事科批準,5天以上由處領導批準。
2、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請事假,在分管主任同意后,報處主要領導批準。其他科級干部請假,經所在單位(部門)主要領導同意后,報分管主任批準。
3、新調進人員在見習期內一般不準請事假,特殊情況需請事假的,按事假的審批權限履行請假手續。
4、干部、職工請事假除須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外,還需到組織人事科備案。
5、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后逾期未歸,又未補辦手續者,均按曠工論處,并按規定扣發獎金和工資,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
(三)職工事假全年累計一般不能超過15天,特殊情況需經主任辦公會研究批準。
(四)事假待遇:每天扣發50元。
三、病假
(一)職工因病假和非因公負傷,需治療或休息者,應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建議病休證明書,經批準同意后方可休息。按規定請病假的,可用年休假沖抵。
(二)病假期間待遇:
1、病假在1個月以內的,每天扣發30元。
2、非癌癥病人,病假超過1個月的,除每天扣發30元外,還扣除病假期間的地方補貼和考勤獎。
四、探親假
職工和父母、配偶居住兩地,不能利用節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假。
(一)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
(二)已婚職工探望配偶每年給假一次,假期30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兼有生父母和養父母的,只能選擇一方探望;父母分居兩地的,也只能選擇一方探望。
(四)探親假期是指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年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五)學徒期、見習期、實習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
(六)職工探親假待遇
1、經批準的職工探親假期間視同在崗;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和已婚職工探望配偶交通費由單位報銷;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交通費在本人基本工資(國標部分)30%以內部分由個人承擔,超過部分由單位承擔。
五、產假
女職工生產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多一個增加15天。具體按《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執行。
六、婚假
職工在法定年齡結婚者,假期3天。對實行晚婚(指按法定婚齡推遲三年以上結婚,即男性25周歲,女性23周歲以上)結婚的夫婦獎勵十天婚假。
七、喪假
(一)父、母親、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死亡時給假三天。
(二)岳父母、公婆或依靠本人供養的'祖父、祖母死亡給假二天。
(三)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如需到外地辦理喪事者,可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路程假。
八、曠工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作曠工:
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1天以上者;
2、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無特殊原因假滿不辦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批準不上班者;
4、不服從分配和調動而又不上班者。
(二)曠工處罰
1、每曠工1天,扣發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出勤獎,扣發績效工資50元;
2、半年內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半年績效工資和出勤獎;
3、全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扣發全年績效工資和出勤獎;
4、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除名。
九、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出勤:
(一)法律、法規規定的節假日、年休假;
(二)因公出境、學習,以及本處同意并辦理手續借用到外單位者;
(三)因公負傷治療期間和因公致殘喪失勞動能力者;
(四)女職工按規定享受的假期。
十、年休假
工作滿5年以上,可以享受年休假待遇。工齡5至9年休假7天,10至19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休假14天。假期內遇國家公休節假,則假期順延。
十一、本辦法從公布之日起試行,由組織人事科負責解釋。
1、機關在職人員實行全日制考勤,每日上午8:30為正常考勤時間,8:30至9:00到者為遲到,超過9:00的視為曠工。
2、機關人員要認真履行好請銷假手續。因私請假要寫出請假條,而后報批,交紀檢會統一保存。因會議、執行公務不能參加考勤者,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并提前向紀檢部門說明情況。
3、堅持考勤獎懲制度。遲到一次,扣發當月考勤基金5元;因私請假,視為未出勤,每次扣5元,曠工一次扣10元,直至扣完為止。
4、認真做好考勤情況統計,做到一日一統計,當月一公布。
最新考勤管理辦法心得體會(精選16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外籍人員的稅收征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是指市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稅局。
第三條 ?本市轄區內的下列外籍人員適用本辦法:
(二)因任職、受雇、履約等在外國企業設立在本市轄區內的機構和場所、國際稅收協定(安排)規定的常設機構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第四條??外籍人員應當按照《青島市地方稅務局中國境內無住所個人的稅收檔案管理暫行辦法》(青地稅發〔2004〕96號)等有關規定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入境登記、變更登記并報送有關證明材料。
第五條??外籍人員應當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或由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進行扣繳申報。
第六條??扣繳義務人必須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義務,扣繳義務人向外籍人員支付應稅所得時,不論其是否屬于本單位員工,支付的應稅所得是否達到納稅標準,均應在代扣稅款的次月內,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其支付對象的有關涉稅信息。
第七條??外籍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情形的,應當按有關規定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第八條??外籍人員的納稅申報資料與登記資料實現計算機自動對接。每月由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稅收管-理-員對外籍人員納稅情況進行核對,即時掌握外籍人員納稅情況。
第九條??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部門受理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或代扣代繳,應當為每一位外籍納稅人員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以下簡稱《完稅證明》)。
第十條 《完稅證明》的開具程序、管理等應按照《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國稅發〔1998〕3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通過人機結合的方式對外籍人員進行審核評稅,審核評稅指標主要包括:
(一)同國籍(地區)、同行業、同職務、同投資規模外籍人員平均收入申報指標。
(二)外籍人員工資薪金增長率指標:
2.某外籍人員工資薪金增長與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增長比例=某外籍人員當年平均工資薪金增長率/某企業當年所有人員平均工資薪金增長率。
第十二條??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根據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審核評稅結果,對存在申報收入明顯偏低的外籍人員,經分管局長批準進行稅收約談,核實其境內外收入情況。
第十三條 ?外籍人員稅收約談程序和內容按照《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外籍人員稅收約談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外籍人員因任職屆滿、辭職、解聘、合同終止等需要離職(境)的,應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外籍人員離職(境)清稅登記表》,并附送離職申請報告、董事會或境外派遣單位離職證明、境內受雇公司和境外派遣單位最后一次工資證明等資料。
第十五條??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對離職(境)外籍人員的納稅情況進行匯算清繳,辦理離境清稅手續。
第十六條 ?對已離境但未辦理離境清稅手續的,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對境外企業支付其雇員的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24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對欠繳稅款的外籍人員在出境前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市地稅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通知公安機關阻止其出境。
第十八條??本辦法規定的外籍人員的有關稅務事項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由代扣代繳單位或委托稅務代理人辦理。
第十九條??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稅收管-理-員負責外籍人員各管理環節稅收資料的收集、整理,進行“一人一檔”存檔管理,并將有關情況錄入計算機程序。
第二十條??市地稅局和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加強與公安、文化、體育、教育、勞動等相關部門的聯系,取得外籍人員有關信息資料,并對稅收檔案進行補充、完善。
第二十一條 ?市地稅局應主動加強與外匯管理部門的聯系,按照非貿易及部分資本項目項下售付匯的有關規定,把好外籍人員付匯的審批關口。
第二十二條??外籍人員(扣繳單位)未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扣繳申報)、報送有關資料以及繳納(扣繳)稅款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三條??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人員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一條我院外籍教學人員的教學管理主要應由所聘系(部)負責,國際交流部和院內其它職能部門給予協助。所聘系(部)為外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第二條外教一旦接受聘請并簽署合同后即與所聘系(部)產生聘用關系,雙方相互承擔應盡的責任。
第三條外籍語言教學人員的教學,以培養和提高學院中青年教師的外語水平、培養和提高學院外語專業學生的語言能力以及強化培訓參加國際交流項目的學生的語言能力為主,提高我院的整體外語水平。外國科技專家的工作,以提高我院整體學科水平和科研能力為主。
第四條外籍語言教學人員的教學時數,一般安排每周16—20節課左右,最多不超過20節課,專業課外教一般安排每周16節左右。未經同意,外籍教學人員不得自行調整課時量。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須事先征得所在系(部)和教務處的同意。外教如有超工作量,可按學院規定或合同規定給予超課時費。
第五條外籍教學人員教學用的教材和教學資料由所在系(部)提供,教務處負責審定。外籍教學人員應根據選定的教材上課。外籍教學人員所推薦教材和教學資料,凡符合我國法律規定而有利于教學的,應盡量采用。
第六條外籍教學人員所在系(部)應配有合作教師,協助外教做好聯絡與教學工作,合作教師應在教學工作量上按學校規定給予補貼。
第七條外籍教學人員應按時授課,不得遲到早退;如因病不能上課,應事先通知所在系(部)領導,委托教學秘書填寫停課單;病愈后應及時補課。
第八條外籍教學人員可以參加我院有關的教學方面的會議。所在系(部)應向外籍教學人員介紹學院以及系(部)的教學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
第九條對外籍教學人員的教學工作,既要大膽管理,嚴格要求,又要注意方式方法。但教學上允許外籍教學人員用不同的方法進行教學,歡迎他們對教學提出意見和建議。凡有利于改進教學而又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應當及時采納,并付諸實施;對不合理或暫時做不到的,要及時耐心給予解釋。
第十條外籍教學人員必須參加學院的教學評價。對教學成績顯著的外籍教學人員,可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亦可參加先進工作者、模范教師的評選。外教優秀工作者的評選條件為:教學評估為優良(80分)以上者;或有比較突出的教學或科研成績,對華友好,未違紀違法;對工作表現不良者,應采取適當方式予以批評,促其改進;對表現惡劣,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可予以解聘,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外教每學期末應有教學工作小結。每學年末應有教學工作總結,呈報所在系(部),轉呈學院主管教學的領導,并留國際交流部備份。
第十二條學校或聘外系(部)如有大型活動,應邀請外教參加,并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外籍教學人員。
第十三條學校內任何部門或教師如因工作或教學需要與外教見面,應事先與外教約定。
第十四條應尊重外籍教學人員的宗教信仰,但不準他們在進行宗教宣傳活動。在教學中一般性的涉及宗教背景和有關部門知識的介紹,不應簡單地視為宣傳宗教。在教學中,如遇有政治觀點上的分歧,應區別不同情況和性質,妥善處理。應正面闡明我觀點,予以解釋,但注意不要強加于人。對故意攻擊、挑釁性的政治問題,應當批駁,并及時向學校國際交流部和學院領導匯報。
第十五條我院師生與外籍教學人員要友好相處,互相尊重,取長補短,加強合作,共同搞好教學工作。學生要勤奮學習,尊重外籍教學人員,積極配合他們的教學工作,完成他們布置的作業。對外籍教學人員中的意見,應通過主管部門轉達,商討解決辦法。參加學習的教師和學生要遵守外事紀律,內外有別,保守黨和國-家-機-密。
第十六條學院和外籍教師都應認真履行合同,受聘教學人員合同期滿,方可離任。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離校,應首先完成教學任務,由本人提出申請,征得所聘系(部)和國際交流部的同意,方可成行,但提前離校的時間不得超出兩個星期。
最新考勤管理辦法心得體會(精選16篇)篇十四
一、局全體干部職工均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二、考勤簽到時間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監督實施。
三、原則上要求全體干部職工一律上班簽到后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因公或因私外出,應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但要明確外出時間;因公或因私外出完畢后,要及時參加考勤,未及時考勤視為缺勤。到外出差(辦私事)需延長出差時間不能及時辦理出差(請事假)手續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應在上班后一日內補辦,否則視同缺勤處理。經批準外出參加培訓或學習的,視同公務,履行報告手續。局領導班子成員外出辦事須通知辦公室方可。
四、請假和銷假手續辦理。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時間。請假1天以內者,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內者,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局長審批;超過3天必須向局長請假。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準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對不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請假條交辦公室匯總。
五、實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來抵沖。
六、工作人員考勤情況由局辦公室于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為認可。
七、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作為日常績效考核及年終考核的的一項重要依據,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其中對于表現突出的人員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對于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休假延續。
八、工作人員缺勤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缺勤超過30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九、機關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寫簽到薄、請假條,不得弄虛作假。如有虛填瞞報現象,經查實后,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本制度從即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最新考勤管理辦法心得體會(精選16篇)篇十五
長期以來,煤炭安全生產是我國安全生產的一大難題。造成事故多發,企業超能力生產,管理弱化,缺乏有效的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小煤礦多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煤礦安全基礎薄弱,安全投入不足。面對這種狀況,煤炭安全生產必須走向現代化的管理,建立現代化的“數字礦山”利用目前的科學技術和管理,建立安全高效的管理機制。推進煤礦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建立信息采集和處理,實現信息傳遞和信息共享,實現井下管理信息化、規范化和可視化,最大限度地保障煤礦工作人員的安全,為安全事故的`隱患和搶險工作提供有效的科學依據。
二、系統概述
生物識別技術是利用人體生物特征進行身份認證的一種技術。生物特征是唯一的(與他人不同),不易偽造和假冒,所以利用生物識別技術進行身份認定,安全、可靠、準確,同時,很容易配合電腦和安全、監控、管理系統整合,實現自動化管理。
目前已有很多礦井已經應用了生物識別技術,例如指紋、虹膜、人像等,主要應用在礦井工人的井下工作考勤和安全監測。飛瑞斯科技專業從事人臉識別和智能視頻技術產品的研發、生產,公司的“辨臉通”人臉識別系列產品,通過了國家公安部頒發的行業標準,滿足高效、高速、高精確度的用戶要求。目前己在多家煤礦事業單位進行測試使用,完全滿足現場環境需求。
三、?系統組成
四、系統特色
1.?非接觸性:使用者與相關聯的識別設備有任何的接觸,可遠距離進行被動識別。
2.?高度準確性:不需要任何識別專家進行結果對比,面部不受表情、胡須、髪型變化和戴眼鏡、帽子的影響。
3.?自動學習能力:系統自動更新用戶資料,用戶不用擔心一段時間后個人面部特征變化。
4.?管理操作過程簡單:面像采集過程只需所有員工到規定的登記端上登記,采集人臉模板,系統就可以自動生成授權用戶。
6. 具有遠程管理功能:遠程控制中心只需通過網絡與管理中心的計算機連接就可實現遠程實時查詢使用人員的考勤情況。
近年來,瓦斯礦的數量在不斷增加,如何加強安全,提高搜索和救援工作的效率,放置在一個國家主管部門和領導各級的臉。
隨著日益增長的重要性已經加強煤礦安全監督和中型城鎮的大部分小煤礦已配備了大量的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推廣使用安全設備,大大提高了煤礦安全生產情況,但也有深受廣大到煤礦井下人員管理困難。
rfid人員考勤監控系統采用被動識別卡,應用信息的自動識別技術,煤礦人員入井的實時考勤,跟蹤和管理制度。
實時掌握井下人員考勤,工作區,巷道運動目標識別和跟蹤的非接觸式顯示移動軌跡的細節,并繪制出地面人員的下落線的同時在主機上顯示,遠程數據中心傳輸到上層管理人員。
該系統能夠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和效率之間的關系,提高員工的準確,實時,快速放電煤礦安全監控功能,可以有效的管理,以確保礦工,搶險救災,安全,高效運行救護車。
最新考勤管理辦法心得體會(精選16篇)篇十六
長期以來,煤炭安全生產是我國安全生產的一大難題。造成事故多發,企業超能力生產,管理弱化,缺乏有效的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小煤礦多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煤礦安全基礎薄弱,安全投入不足。面對這種狀況,煤炭安全生產必須走向現代化的管理,建立現代化的“數字礦山”利用目前的科學技術和管理,建立安全高效的管理機制。推進煤礦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建立信息采集和處理,實現信息傳遞和信息共享,實現井下管理信息化、規范化和可視化,最大限度地保障煤礦工作人員的安全,為安全事故的'隱患和搶險工作提供有效的科學依據。
二、系統概述
生物識別技術是利用人體生物特征進行身份認證的一種技術。生物特征是唯一的(與他人不同),不易偽造和假冒,所以利用生物識別技術進行身份認定,安全、可靠、準確,同時,很容易配合電腦和安全、監控、管理系統整合,實現自動化管理。
目前已有很多礦井已經應用了生物識別技術,例如指紋、虹膜、人像等,主要應用在礦井工人的井下工作考勤和安全監測。飛瑞斯科技專業從事人臉識別和智能視頻技術產品的研發、生產,公司的“辨臉通”人臉識別系列產品,通過了國家公安部頒發的行業標準,滿足高效、高速、高精確度的用戶要求。目前己在多家煤礦事業單位進行測試使用,完全滿足現場環境需求。
三、?系統組成
四、系統特色
1.?非接觸性:使用者與相關聯的識別設備有任何的接觸,可遠距離進行被動識別。
2.?高度準確性:不需要任何識別專家進行結果對比,面部不受表情、胡須、髪型變化和戴眼鏡、帽子的影響。
3.?自動學習能力:系統自動更新用戶資料,用戶不用擔心一段時間后個人面部特征變化。
4.?管理操作過程簡單:面像采集過程只需所有員工到規定的登記端上登記,采集人臉模板,系統就可以自動生成授權用戶。
6. 具有遠程管理功能:遠程控制中心只需通過網絡與管理中心的計算機連接就可實現遠程實時查詢使用人員的考勤情況。
嚴格規范的員工考勤管理是現代企業單位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保證,目前,煤炭測試卡和獨特的檢測設備不全或未能消除不卡,背著一個壞卡入井現象;更嚴重的是,部分的工作人員,以增加出席的人數,多帶卡,更換存儲卡,導致不準確的統計井下人員數量,入井人員的身份信息有錯誤,而不是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信息。入井煤礦目前的狀態提出了基于人臉識別技術,煤炭及考勤系統,采用先進的識別技術,短距離無線射頻識別技術,控制技術,通過反復試驗和論證,設計人員地雷出席測試卡和準確的快速自動檢測裝置,以徹底解決傳統的打卡,刷卡考勤系統,代表更高的維護成本和使用弊端出席。
煤礦安全考勤管理系統是安裝在礦工或礦山在rf模塊帽出席,時間和考勤數據通過通訊接口到地面考勤系統管理服務器,結合煤礦安全監控人員出席煤礦企業加強的考勤和改善庫存管理系統人員下井非常有利。憑借先進的技術,安全,可靠,靈活的配置,管理和維護簡單,信息查詢網絡功能,擁有煤礦部分消耗,提高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有效的方法。經濟上可行,值得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