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規章制度可以提高組織效率,促進工作和學習的順利開展。規章制度的完善和改進是一個不斷迭代的過程,以下是一些常用范例,供大家參考。
研發費用管理制度(專業14篇)篇一
為了加強技術研發經費的管理,加速公司的技術研發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研發經費是用于進行技術研發、新技術推廣應用的專項費用。研發經費必須按計劃統籌安排,節約使用,講求經濟效益。
2、研發經費的來源:
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發項目費用;
3、研發經費的使用范圍:
3.1為進行技術研發、新技術推廣所發生的調研費、資料費、差旅費、技術協作費、材料費、測試儀器的購置費等費用。
3.2為進行研發項目評定,進行技術咨詢和學術交流等活動所發生的評審費,咨詢費,會議費等費用。
3.3為開展科技情報及知識產權工作所發生的技術資料費、出版印刷費、專利年費等費用。
3.4用于技術進步獎勵所發生的費用。
4.1公司研發部是研發經費的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研發項目的審定和費用指標方案的制定以及項目結果的評定工作。
4.2研發經費由公司按研發項目計劃下達到具體項目,實行專款專用,嚴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4.3各項目團隊對已發生的研發經費要及時填報公司財務部。公司財務部按內控制度規定每月核對一次經費支出明細,核對記錄由財務部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
4.4各項目團隊對于因研發工作需要,購置元以上設備、儀器者,須列入單位固定資產并經物裝部簽收后方可到財務核銷,項目完成后辦理有關轉資手續。
4.5對于研發經費的使用情況,公司將組織適時審查,如發現經費使用不當的,要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責任,并視具體情況,收回項目計劃安排的投資款項;如發現違法亂紀行為,追究當事人的法紀責任。
5、研發經費的核算辦法。
為準確核算公司的研發經費支出和加強經費支出的管理,結合公司的研發活動,進一步建立項目研發經費支出的核算管理模式。此核算管理模式主要是通過項目費用輔助帳和相對完善的會計核算科目體系來實現。
5.1公司研發經費支出費科目設置及核算規范。
公司在核算研發經費支出時,在管理費用下設置三級科目對研發活動進行核算:
略
5.2對于公司在研發過程中形成的專利和專有技術,由于二者的收益的不確定性,只有部分專利有較大的經濟價值,所以,公司在進行會計處理時,只把具有巨大經濟價值的專利,從管理費用中轉出來作為無形資產核算,予以本金化;對其他專利和專有技術,一般不從管理費用中轉出作出金化處理。
5.3項目核算輔助帳的管理的方法。
為加強研發經費的'管理,明晰研發經費的支出結構,配合經費預算的執行,逐步在公司內建立起符合企業實際情況、可操作的研發項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評估管理體系和模型,以“研發經費支出”科目明細子目為經脈,以研發項目為縱緯,建立“經費支出子目——項目”管理模式,具體示范如下表:
略
本辦法由公司研發部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研發費用管理制度(專業14篇)篇二
為了建立一個良好的激勵機制,更好地調動科技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大家的潛能,科學、合理、高效地完成公司的新產品開發工作。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適用于研發二部所有人員。
無
4.1統籌規劃部負責新產品的調研分析與立項等方面的工作。
4.2技術研發部負責產品的設計、試制、鑒定、移交投產等方面的管理。
4.3采購部、生產部、質檢部應在整個開發過程中給予支持和配合。
5.1.1嚴格紀律,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串崗、不辦私事、不私拿或損壞公物。
5.1.2注重儀表,注意著裝及儀表整潔,禁止穿拖鞋、無袖上衣,工作時間佩戴廠牌。
5.1.4所有請假需提前申請。未經有效批準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5.1.5調休:凡節假日加班者,須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核準后,方可享受調休或計算加班工資。未經申請且無加班申請單的,人力資源部一律不給予調休。
研發費用管理制度(專業14篇)篇三
1.根據財經制度規定,負責差旅費審核計算,掌握出差及進修人員歸院情況,督促及時報賬。
2.及時或按期辦理托收工作,按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基礎進行結算,及時催收勞保病人欠費和旅行住院合同。
3.負責門診收費收據的收發保管、領用登記,辦理有關手續,保持完整。
4.管理會計檔案。
5.對各個崗位的記賬憑證提出規范化要求,進一步整理裝訂,每月終了,要整理各個崗位的會計資料,集中保管,年終辦理決算后,應將全年的會計資料收集齊全整理清楚,分類排列,以便查閱,需要歸檔的會計資料應按有關規定及時歸檔。
6.負責醫院門診收費收據的收發保管、領用登記,辦理有關手續,保持完整。
7.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研發費用管理制度(專業14篇)篇四
1.目的和作用:
新產品開發是企業在激烈的技術競爭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它對企業產品發展方向、產品優勢、開拓新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起著決定性作用。為了使新產品開發能夠嚴格遵循科學管理程序進行,取得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2.范圍:
公司內工程部日常工作內容等各項流程的管理;
所包含的過程具體見如下章節:
2.1負責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現有產品的改良;
2.2新產品工藝的貫徹與落實;
2.3產品材料的改良。
2.4工藝文件的編制與核準。
2.5生產中技術問題的解決;
2.6客戶樣品的跟蹤,采購樣品的確認。
2.7bom表(產品零件結構表)的編制與。
2.8新材料供方的,新材料技術問題的改善。
2.9新產品質量的`跟蹤。
2.10協助品質部建立品質標準與計量標準化工作。
2.11指導生產部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與維護。
2.12供方的評審。
2.13特采作業的核準。
2.14負責公司工程資料的制作,發放及存檔。
2.15負責樣品的打樣。
2.16負責樣板、夾具的圖紙制作。
2.17在整個開發階段系統地衡量客戶的滿意度。
3.權責:權力。
3.1有權參與公司生產政策的制定;
研發費用管理制度(專業14篇)篇五
一、財務部對管理團隊及每位會員負責,收繳、管理會館會員活動經費。
二、針對活動aa制消費原則,財務部為每位參加會館的成員建立賬戶,只對參加活動的會員扣除其個人賬戶內的活動費用,不參加活動者不扣除費用。
三、收費辦法:采用每次活動收費的辦法。活動費用由管理團隊根據活動內容、報名人數大致確定。活動開始前,財務部向參加活動的會員收費,收費金額向每位會員口頭傳達,收費后,會員填寫交費金額并簽署本人姓名。收費的金額由財務部立即向管理團隊各成員匯報。
四、費用的支出:每次支出活動經費,至少由管理團隊的其他一名成員陪同財務部人員繳納活動費用,索要發票或票根,支出金額立即向管理團隊其他成員匯報。
五、收費余額的管理:每次活動的余額按參加活動的繳費人數平均計入繳費會員的賬戶中。
六、費用的監督管理:采用管理團隊和財務部共同管理的辦法。管理團隊負責每次活動費用的總收支,活動收費的原件由管理團隊的一名成員管理并保存。財務部負責至每位會員賬戶的收支,活動繳費的發票復印件由財務部保存。
七、會館活動收支情況,由管理團隊成員會同財務部核對無誤后,不定期地在會館活動過程中向全體會員匯報。
研發費用管理制度(專業14篇)篇六
2、完成等離子垃圾焚燒爐的燃燒計算,編制計算說明書;。
4、設計完成等離子垃圾焚燒爐一燃室、二燃室的圖紙各一套;。
5、完成一燃室、二燃室的耐火及保溫材料設計計算、選型,并聯系廠家制定技術方案;。
6、跟蹤協調一燃室、二燃室的外協生產;。
7、協助完成急冷塔的設計,并進行圖紙校對;。
8、先后五次去馬莊和權臺秸稈氣化站現場考察,并進行測繪;。
9、參與秸稈氣化示范裝置方案的討論、制定;。
10、完成秸桿氣化爐設計圖紙一套,并完成整套秸稈氣化示范裝置圖紙匯總與反饋;。
11、完成水封罐、儲氣柜、阻火器圖紙的校對;。
12、協助完成試火嘴組件的設計,并進行圖紙校對;。
13、跟蹤協調秸稈氣化示范裝置的生產,兩次出差去李集生產現場協調;。
14、參與上山危廢處置。
項目研發個人工作總結的延伸內容:工作總結的結構形式是什么?它的內容又包括哪些?
工作總結(含綜合性總結)或專題總結,其標題通常采用兩種寫法,一種是發文單位名稱+時間+文種,如《銅仁地區煙草專賣局xx年工作總結》;另一種是采用新聞標題的形式,如松桃縣大興訪送部的卷煙零售戶誠信等級管理專題總結:《客戶爭等級,誠信穩銷量》。
二、正文一般分為如下三部分表述。
1、情況回顧這是總結的開頭部分,叫前言或小引,用來交代總結的緣由,或對總結的內容、范圍、目的作限定,對所做的工作或過程作扼要的概述、評估。這部分文篇幅不宜過長,只作概括說明,不展開分析、評議。
2、經驗體會這部分是總結的主體,在第一部分概述情況之后展開分述。有的用小標題分別闡明成績與問題、做法與體會或者成績與缺點。如果不是這樣,就無法讓人抓住要領。專題性的`總結,也可以提煉出幾條經驗,以起到醒目、明了。運用這種方法要注意各部分之間的關系。各部分既有相對的獨立性,又有密切的內在聯系,使之形成合力,共同說明基本經驗。
3、今后打算這是總結的結尾部分。它是在上一部分總結出經驗教訓之后,根據已經取得的成績和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提出今后的設法、打算,成為新一年制訂計劃的依據。內容包括應如何發揚成績,克服存在問題及明確今后的努力方向。也可以展望未來,得出新的奮斗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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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費用管理制度(專業14篇)篇七
第一條、為進一步促進公司自主創新,增加研究開發的投入,增強公司的發展后勁,強化研發投入管理,特制定本研發投入管理制度。
第二條、為確保公司健康持續發展,公司建立研發經費準備制度,根據研發計劃及資金需求,提前安排資金,確保研發資金的需要,企業每年度安排用于研發方面的經費預算原則上不低于上一年度產品銷售收入的3%。
第三條、本制度中所稱研發費用,指企業在產品、技術、材料、工藝、標準的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具體包括:
(一)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二)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三)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維修等費用。
(四)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五)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設備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
(六)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等費用。
(七)通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托其他單位、個人或者與之合作進行研發而支付的費用。
(八)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第四條、每年年初由公司企管部編制好年度技術項目開發計劃書。編制項目的可行性計劃書,明確立項的背景和意義,項目研究開發的內容、技術關鍵以及科研創新的主要方式,確立項目預期的目標。進一步確定項目的實施方案、參與研發的人員結構,制定項目研發的計劃進度。在此基礎上研發中心需制訂研發項目的技術開發費預算,確定項目經費的總預算,按費用的類別寫清具體研發的項目和各種合理開支的預計發生額。可行性方案及研發經費預算需報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由企管部送財務部門備案。
第五條、研發經費需在預算核定的范圍內支出,由財務部門負責核算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項目和保管好發生額的有效憑據,包括人工費、材料輔助費及相關的其他費用。財務部門按照研發項目,設立臺賬歸集核算研發費用。公司企管部發生的各項開支納入研發費用管理。研發經費超過預算范圍的需報總經理審批追加經費。
第六條、項目完成后由財務部門編制項目的實際投入資金情況表,會同企管部分析項目經費執行與預算的偏差,進行項目的經濟效益分析。由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項目進行驗收,并會同企管部對研發過程中形成的各項研發成果歸納總結,形成核心的自主的知識產權,進行專利申報與保護。
研發費用管理制度(專業14篇)篇八
一、公司對各項費用開支實行計劃管理,各項開支原則上必須先報計劃,按批準的計劃開支。各項費用開支都必須取得合法原始憑證,經辦人必須在原始憑證上注明開支用途,財務部辦理報銷必須認真審核,保證開支憑證完整、準確、合法。
二、較大的費用開支實行先報計劃后開支,具體分兩種情況:1000元以上的費用開支,由有關部門提出計劃報告(須說明用途和詳細預算),報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開支,憑批準的計劃經財務部經理審核后報銷。200——1000元的費用開支,由有關部門提出計劃報告(須說明用途和詳細預算),報總經理批準后開支,憑批準的'計劃經財務部經理審核后報銷。
三、較小的費用開支實行審核報銷,200元以下的費用開支,由經辦人和部門負責人簽字,經財務部經理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報銷。
四、旅差費實行定額包干(標準另定),市內交通發給定額補助,不再報銷出租車費,特殊情況報出租車費需總經理批準。市外出差,需提出書面報告,經部門經理簽字,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差。出差回來后,憑批準的報告和差旅費報銷單,經財務部經理審核后,報銷差旅費。
辦公室電話使用計費卡機,發卡定額。手機費實行限額報銷,按照《基準外工資標準》執行。
五、加強水電費的管理。
水表、電表由行政部管理登記,負責與供水、供電部門核對數據,并按時交納水電費,憑正式發票到財務部報銷。
公司每個員工都要樹立節約每一分錢的思想,辦公室人離開后必須關掉用電設施(燈、電扇、空調等)電源,否則,每次罰款5元。防損值班人員在賣場關門、辦公室下班后要對各區域水電進行檢查,及時關電、關水,值班人員如未發現或發現后未及時處理的,每次罰款5元。
六、為了提高工作效率,費用報銷實行定期辦理(數額大,急需辦理的除外),每周一、四上午辦理費用報銷手續。
研發費用管理制度(專業14篇)篇九
第一條 為規范社會保險費的申報和繳納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公司社保費用管理制度。
第二條 用人單位進行繳費申報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社會保險費,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第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核定等工作。
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依法征收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征收的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征收。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
(一)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
(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
第五條 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職工申報的事項包括:職工姓名、社會保障號碼、用工類型、聯系地址、代扣代繳明細等。
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第六條 用人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有困難的,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可以郵寄申報。郵寄申報以寄出地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有條件的地區,用人單位也可以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規定進行網上申報。
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如實申報本規定第四條、第五條所列申報事項。用人單位申報材料齊全、繳費基數和費率符合規定、填報數量關系一致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后出具繳費通知單;用人單位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的,退用人單位補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開展社會保險稽核工作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造成漏繳、少繳社會保險費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九條 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繳費申報的,可以延期申報;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應當立即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核準。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
(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可以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托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劃繳用人單位和為其職工代扣的社會保險費。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第十二條 征收的社會保險費,應當存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將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已征收的社會保險費,根據用人單位實際繳納額(包括代扣代繳額)和代扣代繳明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記賬。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
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五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繳費情況,并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職工,管理制度《公司社保費用管理制度》。用人單位和職工有權按照《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等規定查詢繳費情況。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險費征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于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后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期限補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根據查詢結果向所屬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申請劃撥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四)申請劃撥的社會保險費數額;
(五)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劃撥申請后,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及時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并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予以劃撥。
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的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送達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二十一條 經查詢,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或者劃撥后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以抵押、質押的方式提供擔保。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可的評估機構對其抵押財產或者質押財產進行評估,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對能夠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雙方依法簽訂抵押合同或者質押合同;需要辦理登記的,應當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或者質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用人單位簽訂抵押合同或者質押合同后,應當簽訂延期繳費協議,并約定協議期滿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參照協議期滿時的市場價格,以抵押財產、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延期繳費協議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提供擔保并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的,其職工在延繳期間按照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經責令仍未補繳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扣押、查封、拍賣用人單位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
(二)經劃撥,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且未簽訂擔保合同的;
(三)延期繳費協議期滿,因擔保財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權利狀況發生變化,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六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強制執行申請書;
(二)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及加收滯納金的事實、理由和依據;
(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限期補繳通知;
(四)用人單位的意見;
(五)用人單位有本規定第二十五條所列情形時的相關材料;
(六)申請強制執行的用人單位財產情況;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人簽名,加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二十七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由上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給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法定程序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的;
(三)決定劃撥的社會保險費數額錯誤的;
(四)向當事人泄露信息影響劃撥社會保險費的;
(五)有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其他行為的。
第二十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相應處分:
(一)未按照本規定第八條核定或者確定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
(二)對已征收的社會保險費未按照國家規定記賬的;
(三)未依法責令欠繳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限期補繳社會保險費、加收滯納金的;
(四)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符合規定的;
(五)簽訂擔保合同和延期繳費協議不符合規定的;
(六)未按照規定審核、處置擔保財產的;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繳費申報或者未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按月將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規定通報、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的,職工有權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舉報、投訴。
第三十二條 社會保險費由稅務機關征收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將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提供給稅務機關;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繳費情況。
研發費用管理制度(專業14篇)篇十
1、公司除正常費用開支外,其余各項支出必須事先提出計劃,按支出審批權限批準后,在計劃范圍內列支。
2、辦公用品的購置:由各部門根據需要,編制計劃報總裁辦審核匯總,按審批權限批準后,由集團總裁辦按計劃統一購買,并建立實物帳,詳細登記辦公用品的進、出情景。領用時,須填制出庫單,經分管領導批準。總裁辦每月末應將辦公領用清單交財務室進行核定監控。
3、物品采購報銷須按公司采購控制程序、庫房管理程序、進貨檢驗程序完備審批手續后辦理報銷。
4、要求財務出納人員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并于每月月初匯總上月的報銷清單,上報上級主管。
5、瑞德總經理所產生的費用由徐總簽字報銷。
6、每周三定為費用報銷日。培訓回來的員工必須要當月進行轉訓,由行政簽字確認后方可報銷。當事人填好報銷單,部門經理簽字,交給財務小方即可。
(一)、差旅費報銷規定。
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2、員工出差回到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連同出差“申請單”、原始報銷憑證,按規定的時光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報銷。
3、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按照公司規定執行。
4、住宿費:單人或雙人出差每一天最高不超過200元,去深圳、廣州、上海、北京出差每一天最高不超過350元,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如有特殊情景需總裁批準方可報銷。
5、交通費:員工出差需購買飛機票的',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購買,不得擅自購買。如擅自購買,費用由個人承擔。出差不是為處理緊急事務的,普通員工以車,船交通工具。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可實報實銷,出租車票不得連號。
6、出差津貼:每人每一天30元。
(二)、市內交通費用報銷規定。
公司員工在市內外出辦事,應盡量選擇乘坐公司車或公交車,原則上不提倡乘坐出租車,如確應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車,要事先請示分管領導,并在報銷單上注明,報銷時出租車票不得連號。
(三)、報銷發票粘貼規定。
報銷人應將發票及相關附件分類逐張整齊地粘貼在報銷單背面(左上角處),完整規范地填寫相應的報銷單。具體要求為:
1、費用報銷單:按事類逐項逐件填寫資料摘要,寫清大小寫金額,所附單據附件張數,有借款記錄需要在報銷時沖賬的應注明借款人姓名、金額及時光。
2、費用報銷發票的資料包括日期、商品名稱、單價、數量、金額并蓋有開具發票單位的發票或財務專用章。經辦人必須要求開票單位如實填寫發票所有資料,發票涂改、大小寫不符、以及非行政部門開具的收款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3、差旅費報銷單:按途中經過的地點及發生相關費用逐地逐項填寫對應的時光、車船費等費用,因出差發生的費用填在差旅費報銷單中“其它“費用項上,注明出差事由,隨行人員及借款情景。
4、填寫報銷單時應使用水筆或鋼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
購買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須在單據所填日期的一個月內報銷,員工報銷其他費用,必須在費用發生之日的本周內按規定程序進行報批。
1、違章罰款及其它因當事者過失造成損失浪費。
2、其它不貼合國家開支標準的單據,無理由跨年度的單據。
研發費用管理制度(專業14篇)篇十一
1、出差費用報銷包括出差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等。特殊情況需要應酬的費用需向公司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及報銷。
2、乘火車時間低于5小時不得乘坐硬臥。
3、出差補貼(見附表):
5、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火車、動車,飛機需經特別申請同意后方可乘坐。
6、出差人員每次出差借支不得超過5000元,經理以上級別不超過10000元,若出差途中費用不夠可以自行墊付,待回公司后報銷結算。
7、上一次出差回來后出差費用沒有報銷結算完畢的,不準再申請下次出差費用借支手續。
8、住宿費用按照標準入住,報銷時須有住宿發票,超過標準費用自負。
9、出差需要借支的需向公司出具借據,待出差回來報銷后歸還,保證借支報銷平衡。
10、業務人員公出午餐補助15元/天,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市內交通50元以內,超出部分自付)。
研發費用管理制度(專業14篇)篇十二
搞好公司的安全費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費用切實的為員工落實,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地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國家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國家規定,每年提取公司收入的4%作為公司的安全費用;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安全生產費用優先用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及為滿足和達到安全生產標準而進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項目計取、確保需要、企業統籌、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應將安全費用納入公司財務計劃,保證專款專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費用應當用于以下安全生產事項:
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
2.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6.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反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8.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9.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0. 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公司安全員應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五、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部負責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公司安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公司安全經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八、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企業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門主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處理辦法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研發費用管理制度(專業14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充分發揮財務部門的監督控制作用,依據“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實施大綱”(略),特制定以下標準及程序。
第二章借款審批及標準
第二條出差人員借款,應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略),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各級主管領導批準,最后由財務經理審核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在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而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第三條外單位、個人因私借款,在填寫“借款憑證”后,一律由財務總監審批,經財務經理審核后,方予借支。凡借用公款的員工,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第四條試用人員如果借支差旅費或臨時借款,必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連帶責任。
第五條各項借款金額在3000元以內的按上述程序辦理,超過3000元的須報請財務總監審批。
第六條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在三天內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清借款。如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欠款部分,財務部有權在其當月工資中扣回。
第三章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
第七條住宿公司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平均每天不能超過80元,業務主管每天不能超過60元、業務員每天不能超過45元。高層領導如果因工作需要住宿費超過每天80元標準的經財務總監批準后,可給予報銷。
第八條出差補助。按出差起止時間每天補助30元。
第九條市內短途交通費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以內,憑票據報銷。
第十條其他雜費。如存包裹費、電話費和其他雜項費用控制在平均每人每天10元內,費用憑單據報銷。
第十一條車船票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準后,給予報銷。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應事先整理好報銷單據,由主管會計對單據進行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后由部門經理簽認并報有關各級主管領導批準,經財務經理審核后,方能報銷。
第十三條出差坐飛機,需由部門經理批準,另外連續三個月虧損的單位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特殊情況報上一級領導批準)。
第四章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第十四條總公司本部各業務部的業務招待費,應控制在各部門完成的營業收入的2.5%以內,由部門經理掌握開支,總公司本部的各行政職能部門,按總公司下達的指標使用,由財務經理掌握開支,下屬公司根據完成的營業收入,控制在4%內,由經理掌握開支,超過部分一律在年終利潤分配留成公益金中相應予以扣除。
第十五條凡屬指標內的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數字分明,由經手人簽名,并注明用途,由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后,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后由各級主管領導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第十六條超出指標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報銷,如果出現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董事長批準,方能報銷。
第五章其他有關費用的開支標準及審批
第十七條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00元以內的應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后,報分管領導批準,然后送財務經理審核報銷;當費用超過2000元以上時,須報財務總監批準。
第十八條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00元以內的按有關規定執行,2000~5000元的則應報財務總監批準,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準。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如經費開支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指定代理人簽署,并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內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研發費用管理制度(專業14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充分發揮財務部門的監督控制作用,依據“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實施大綱”(略),特制定以下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出差人員借款,應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略),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各級主管領導批準,最后由財務經理審核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在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而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第三條外單位、個人因私借款,在填寫“借款憑證”后,一律由財務總監審批,經財務經理審核后,方予借支。凡借用公款的員工,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第四條試用人員如果借支差旅費或臨時借款,必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連帶責任。
第五條各項借款金額在3000元以內的按上述程序辦理,超過3000元的須報請財務總監審批。
第六條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在三天內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清借款。如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欠款部分,財務部有權在其當月工資中扣回。
第七條住宿公司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平均每天不能超過80元,業務主管每天不能超過60元、業務員每天不能超過45元。高層領導如果因工作需要住宿費超過每天80元標準的經財務總監批準后,可給予報銷。
第八條出差補助。按出差起止時間每天補助30元。
第九條市內短途交通費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以內,憑票據報銷。
第十條其他雜費。如存包裹費、電話費和其他雜項費用控制在平均每人每天10元內,費用憑單據報銷。
第十一條車船票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準后,給予報銷。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應事先整理好報銷單據,由主管會計對單據進行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后由部門經理簽認并報有關各級主管領導批準,經財務經理審核后,方能報銷。
第十三條出差坐飛機,需由部門經理批準,另外連續三個月虧損的單位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特殊情況報上一級領導批準)。
第十四條總公司本部各業務部的業務招待費,應控制在各部門完成的營業收入的2.5%以內,由部門經理掌握開支,總公司本部的各行政職能部門,按總公司下達的指標使用,由財務經理掌握開支,下屬公司根據完成的.營業收入,控制在4%內,由經理掌握開支,超過部分一律在年終利潤分配留成公益金中相應予以扣除。
第十五條凡屬指標內的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數字分明,由經手人簽名,并注明用途,由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后,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后由各級主管領導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第十六條超出指標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報銷,如果出現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董事長批準,方能報銷。
第十七條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應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后,報分管領導批準,然后送財務經理審核報銷;當費用超過20xx元以上時,須報財務總監批準。
第十八條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按有關規定執行,20xx~5000元的則應報財務總監批準,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準。
第十九條如經費開支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指定代理人簽署,并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內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