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規章制度可以有效預防和解決各類糾紛和矛盾,提升組織的內部和外部形象和信譽。規章制度的執行需要全員配合和監督,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一
為了預防本會所不安全因素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本會所有效的運行,特制定以下條款:
一、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對本足道提出的各項要求和規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規定的一切措施。
二、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四、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消防設計齊全、應急燈齊全,滅火器安全,安全通道暢通。
六、嚴格檢查來客人員,對有可疑的人要進行檢查盤問,一旦有事立即報告公安部門。
七、來客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進入本會所。
八、發現火災時,及時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足道會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共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無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一. 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各場所要設立生產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二. 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職責。制訂緊急情況應急預案。府真填寫《公共場所安全工作記錄薄》。
三. 定期開展防火安全檢查,組織職工開展學習自防、自救常識,引導疏散逃生技能,定期舉辦滅火演練。
四. 嚴格保護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不許擅自挪用、拆除、停用。
五. 公共場所堅決杜絕攜帶兇器,嚴禁存入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學有害物品。不許使用電爐、液化汽等明火取暖、做飯。
六. 公共場所未經批準不許擅自改造、裝修、擴建。
七. 營業時間不許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八. 公共場所必須按規定時間營業,夜間不留從業人員或消費人員住宿。
九. 文明服務、禮貌待人,堅決杜絕打架斗毆事件發生。
十. 法人和負責人要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和各種活動。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為了預防本會所不安全因素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本會所有效的運行,特制定以下條款:
1、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對本會所遂提出的各項要求和規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規定的一切措施。
2、消防設計齊全、應急燈齊全,滅火器安全,安全通道暢通。
3、嚴格檢查洗浴人員,對有可疑的人要進行檢查盤問,一旦有事立即報告公安部門。
4、洗浴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進入本會所。
5、定期對工作人員加強消防培訓教育,提高消防意識,加強安全管理。
時代商務會所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嚴格按照年度消防 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員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5、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的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并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洗浴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 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 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 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 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五)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分工和操作。
7、每年可根據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周等,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二、防火巡查制度
1、 洗浴場所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二)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及其它消防安全情況。
2、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3、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
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洗浴營業場所應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標志、設施要進行維護,不得圍占、挪用、遮擋、覆蓋。嚴禁下列行為:
(一) 占用疏散通道。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
(三) 在營業、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標志遮擋、覆蓋,及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四、防火檢查制度
洗浴營業場所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 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 安全疏散通道及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有關情況、有無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四) 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五)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六) 營業場所防火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七) 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八) 防火巡查情況及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防火檢查應當填
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并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2、每年要到專門檢測機構(省、市檢測中心)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3、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4、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編修檢查。對滅火器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
5、單位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火災事幫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嚴禁下列行為:
(一) 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即使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3、單位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督促落實:
(一) 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二)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三) 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四) 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疏散通道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五) 消防設施管理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六)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七) 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上述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4、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值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想到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
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
5、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上報消防安全負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6、 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7、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須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有點工負責施工。
2、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氣安裝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由電工按期拆除。
4、 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有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5、 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6、 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每半年開展一次整體綜合性演練,演練內容主要包括報警、滅火、疏散、檢查、總結。具體內容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
2、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參加。
3、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應擬定好演練計劃,確定參加人員,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開展。
4、演練應填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記錄表,對演練的開展情況進行總結講評。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
滅火和應急疏散的制定,可結合實際情況,區分不同的起火部位,分別編制。
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二
1、安全消防負責人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
2、定期檢查各部門電線、開關、插座消防器材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經常檢查和更新定期檢查各部門電線、開關、插座消防器材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各種電器使用完畢要及時切斷電源。空調、熱水器等用后應及時關閉電源。
4、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設備。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安全保衛干部統一負責。
5、人人重視防火安全,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覺參與撲火。各部門的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房屋,誰用誰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6、食堂應謹慎用火,做到火不離人,專人使用煤氣,每天下班應檢查關閉煤氣開關;定期檢查煤氣、電源并做好記錄工作。
7、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不得隨地扔煙蒂,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8、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并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9、各班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隱患,認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10、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發現者視情節給予罰款等處理,因擅自動用造成嚴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三
為加強用我礦用電管理,確保安全合理用電,本著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能減耗的原則,特制定以下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本礦內的所有地面公共用電場所。
1、所有公共場所的電源線路的安裝、維修都必須經過機電科批準或機電科派專職電工進行。日常檢修要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并進行定期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2、所有辦公室內空調、電腦、飲水機等用電設備下班時隨手關閉。所有辦公場所內照明燈要根據光照度的變化和實際需要開關照明燈;白天一般不準開燈辦公(特殊雨雪天氣除外),不用時隨手關燈,人少時關閉部分照明燈,杜絕“長明燈”現象。離開辦公室時要關閉所有電器開關。
3、所有職工活動場所、公寓樓、會議室、走廊、衛生間等公共場所的照明空調等電器設備無人使用時應全部關閉,執行誰使用,誰負責的管理原則,使用完應隨手關閉。
4、所有公共場所禁止使用電暖、電爐等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使用時需經機電科批準。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5、所有工業用電場所包括外接用電、維修工房等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6、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定,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所有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機電科和安全科將隨時巡查各單位電器的使用情況,對違規情況將按照規定給予責任人處罰。處罰辦法如下:。
1、辦公室徹夜亮燈、飲水機通電、電腦不關、下班期間空調忘記關閉等,發現一次,對責任人處以人民幣100元的罰款,對相關管理人員連帶處罰。
2、對公共場所違規使用照明、空調、工業用電場違規用電等對責任人處300元罰款。
3、對所有用電場所違規私拉亂接電器設備的對違規者罰款500元。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設備損壞的,由違規者承擔所有責任。
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四
(三)確保該場所實際容納人數不超過設計的最大容量;。
(四)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六)制定應急疏散方案,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前款規定的公共場所包括影劇院、歌舞廳、文化宮、網吧、體育場館、圖書館等文體娛樂場所和旅游景區;賓館、酒樓、商場等商業經營場所;機場、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場所;地鐵、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對公眾開放、人員聚集的場所。
在公園、旅游景區、廣場、公共道路、體育場館、會場、展覽館等場所,舉辦下列單場次預計參加人數在一千人以上大型活動的,承辦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安機關批準后方可舉行,公安機關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一)體育比賽、民間競技等體育活動;。
(二)演唱會、音樂會等文藝演出活動;。
(三)產品展覽、商品展銷等活動;。
(四)游園、燈會、廟會、花會、焰火晚會等民間傳統活動;。
(五)慶祝、慶典、人才招聘會等活動;。
(六)名人簽名等宣傳活動;。
(七)現場開獎的彩票發行活動;。
(八)其他大型活動。
影劇院、音樂廳、公園、娛樂場所等在日常業務范圍內舉辦的活動不適用前款規定。
大型活動承辦者應當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保證活動場所的設備、設施安全運轉;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維護現場秩序,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確保參加活動的人數在安全條件允許的范圍內。
鼓勵大型活動的承辦者為參與活動的公眾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公安機關對大型活動負有安全管理監督職責。大型活動舉行前,應當對活動場所進行實地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應當書面通知承辦者予以整改。在活動舉行前未能整改合格的,責令暫停舉行活動;拒不整改的,責令停止舉行活動。大型活動中,應當維持活動現場周邊的治安、交通秩序;對現場秩序混亂,可能導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緊急情況依法處置。
文體娛樂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使用火炮。但經市政府批準的除外。
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煙花爆竹燃放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向市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煙花爆竹燃放活動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應當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規程和經許可的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
對危險等級較高的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煙花爆竹燃放活動,公安機關應當加強監督檢查。
城市道路主管部門對城市道路、橋梁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巡查制度,制定應急預案;。
(二)建立健全道路、橋梁養護責任機制,及時排除安全隱患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障措施;。
(三)在養護、維修作業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
城市道路、橋梁損壞影響通行安全時,城市道路主管部門應當立即設立警示標志,并告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嚴重影響通行安全時,城市道路主管部門應當采取封路、封橋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禁止盜竊、破壞、非法銷售、非法收購城市道路上設置的各種井蓋、溝蓋、交通指示牌及其他市政設施。
井蓋、溝蓋出現破損、移位或者丟失的,產權單位知悉后應當立即設立警示標志,并及時予以更換、補缺或者正位。
游泳池、海濱游泳場等游泳場所的管理責任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配備相應的救生人員;。
(二)保證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四)配備與游泳場所相適應的救生設備和器材;。
(五)海濱游泳場應當設置表示危險區域的標志和安全網。
大型游樂設施運營單位應當選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游樂設施及其配套設施,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維修和改造。
大型游樂設施運營單位應當定期對游樂設施進行安全檢驗。未經安全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戶外廣告設施產權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建筑標準和本市戶外廣告設置技術規范設置廣告,確保戶外廣告安全使用。
戶外廣告設施產權單位應當建立安全檢查和維修制度,保證戶外廣告設施安全使用;遇有臺風、汛期等特定氣候條件,應當事前做好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戶外廣告安全管理的需要,加強戶外廣告安全性的監督管理。
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五
為加強用我礦用電管理,確保安全合理用電,本著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能減耗的原則,特制定以下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本礦內的所有地面公共用電場所。
1、所有公共場所的電源線路的安裝、維修都必須經過機電科批準或機電科派專職電工進行。日常檢修要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并進行定期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2、所有辦公室內空調、電腦、飲水機等用電設備下班時隨手關閉。所有辦公場所內照明燈要根據光照度的變化和實際需要開關照明燈;白天一般不準開燈辦公(特殊雨雪天氣除外),不用時隨手關燈,人少時關閉部分照明燈,杜絕“長明燈”現象。離開辦公室時要關閉所有電器開關。
3、所有職工活動場所、公寓樓、會議室、走廊、衛生間等公共場所的照明空調等電器設備無人使用時應全部關閉,執行誰使用,誰負責的`管理原則,使用完應隨手關閉。
4、所有公共場所禁止使用電暖、電爐等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使用時需經機電科批準。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5、所有工業用電場所包括外接用電、維修工房等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6、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定,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所有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機電科和安全科將隨時巡查各單位電器的使用情況,對違規情況將按照規定給予責任人處罰。處罰辦法如下:。
1、辦公室徹夜亮燈、飲水機通電、電腦不關、下班期間空調忘記關閉等,發現一次,對責任人處以人民幣100元的罰款,對相關管理人員連帶處罰。
2、對公共場所違規使用照明、空調、工業用電場違規用電等對責任人處300元罰款。
3、對所有用電場所違規私拉亂接電器設備的對違規者罰款500元。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設備損壞的,由違規者承擔所有責任。
候村煤礦機電科。
20xx年4月22日。
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六
一、教室、實驗室、微機室、閱覽室、會議室(大禮堂)、樓梯等公共場所安全管理的原則是“誰主管(主辦)、誰負責”。
二、公共場所須有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各公共場所結合各自特點,制訂出有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三、公共場所必須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必須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并設置應急通道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器具。
四、公共場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必須由專人管理,確保消防器材完好,并掌握所配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消防器材不得挪用、玩弄和損壞,違者處罰。
五、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電源管理,切實執行安全用電規定,嚴禁亂接拉電源,嚴禁各種違章用電,嚴禁超負荷用電,不得擅自拉接臨時電線。
六、嚴密火源管理,切實執行安全用火規定,嚴禁各種違章用火、玩火。
七、組織大型活動,必須具備各項安全措施,進行安全檢查、整改隱患,貫徹“安全第一”的原則,組織執勤人員,做好值勤工作,維持秩序,處理違章或應急事件。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或各類刀具、兇器等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貴重物品、現金、有價證券等要妥善保管,謹防在公共場所丟失、失竊。
九、進入公共場所應文明禮貌,遵守各公共場所的各項規章制度。嚴禁在公共場所哄鬧、肇事、打架斗毆、偷竊賭博、酗酒、流氓、有傷風化、損壞公私財物等違紀違法行為。
十、發生事故或案件,須保護現場,及時報告院保衛處或報警,協助組織調查。
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七
1、所有商場超市均應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方能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應按許可項目的內容亮證經營。商場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衛生負責人,負責本商場超市的食品衛生工作。
2、建立健全食品衛生管理組織機構,配備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全面負責超市的食品衛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門各崗位衛生管理制度和詳細的臺賬制度,并有具體措施保證落實。
4、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衛生法律法規,不采購、不銷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隨意檢查每批商家食品的標簽標識,保證內容規范完整;即使清理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發現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向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報告,并拆去措施防止流向消費者。
5、上崗前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培訓合格證后方能上崗工作,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有培訓幾率備查。
6、定期檢查個人衛生情況,使其符合《食品衛生法》和《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相應的衛生要求。
7、直接接觸散裝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操作時帶口罩、手套和帽子,不準佩戴戒指、手鐲、手表等飾物,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收不有外傷應臨時調離崗位。
8、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或者遠離工作場所。
9、個人的衣物、藥品、化妝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區及經營區內。
10、商場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購進貨管理制度。采購人員必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具有鑒別各類食品衛生質量的知識和技能;按《食品衛生法》和《采購食品索證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索證、驗證。
11、食品包裝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應符合相應的衛生管理辦法和衛生標準,重復使用的器具要防止被有毒物質污染,并有專人負責清洗、消毒。
12、應建立食品展賣活動管理制度。食品展賣區與非食品展賣區應分開并有明顯標志,食品不得與其他上混放,食品區不得經營與食品無關的物品。
13、散裝熟食品、散裝糧食、定型包裝食品、蔬菜水果、冷凍食品和生鮮食品等要分區不知,生疏食品、干濕食品應防止交叉污染。
14、定型包裝食品的標簽內容應符合《食品標簽通用標準》(gb7718)要求,食品標簽不得與包裝容器分開,不得模糊或者脫落,生產日期與保質期在同一包裝上:有中文標志,標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代號、規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關規定。產品標簽、說明書不得有夸大或虛假的宣傳內容。
15、散裝食品必須符合衛生部《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的規定:有防塵材料遮蓋,并設有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志,設人負責銷售,并為消費者提供分練及包裝服務。
16、散裝食品在適當的顯著位置上標有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使用方法等,標識內容必須與生產者出廠時的標注相一致,嚴禁更改原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嚴禁與不同生產日期的產品混裝銷售。
17、食品應按規定條件存放:戰士、銷售的需冷藏(冷藏溫度為0°c~10°c)或冷凍(冷凍溫度為18°c以下)的食品,應置于相應條件下,并有明確的溫度顯示。
18、冰凍水產品,應陳列于冰盤(箱)內,與其他食品隔開,溫度控制在0~5°c,嚴禁用化學藥劑保鮮。
19、超過保質期限或準備退貨的食品應存放在固定位置,設明顯標志并及時撤出展賣場所。
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八
為了更好地履行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顧客的身體健康安全,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年審及復核或換證手續。
二、設置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確保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體檢證明、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
四、嚴格按照沖身淋浴——強制浸腳消毒——游泳池流程管理,確保游泳人員持有游泳健康合格證明。
五、設置專人負責游泳池的池水消毒和水質檢測。適時投加消毒劑,每場前檢測余氯和水質ph值一次,并公示水質檢測結果。保證池水水質符合《游泳場所衛生標準(gb9667—1996)》的要求。余氯在0.3—0.5mg/l之間;ph值在6.5—8.5之間。
六、要使池水凈化循環裝置及消毒設施設備保持正常運轉,游泳池在開放期間內應每日定時補充新水5—10%。
七、要做到強制浸腳消毒池池水每4小時更換一次,水深不小于20厘米,浸腳池水余氯5—10mg/l.。
八、采購消毒劑時索取相關證明文件,確保使用的消毒劑符合衛生標準要求,同時氯化消毒時有防護措施,并做好消毒記錄。
九、要在顯眼處設立嚴禁性病、傳染性皮膚病、肝炎、急性結膜炎(紅眼病)等傳染病患者入池游泳的告示標牌。
十、保持游泳池周圍環境整潔、及時清理池水懸浮物。
十一、保持淋浴室、更衣室、衛生間清潔無異味、無積水;保持機械通風裝置等衛生設施運轉正常;并定期消毒。
十二、不出租游泳衣褲。
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九
1、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領取“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后方能上崗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3、旅店業、餐廳、咖啡廳、酒吧、茶座、娛樂場所、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游泳場(館)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其余場所從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公共場所內經營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按《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
5、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基本衛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衛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衛生要求。
6、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后每兩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復訓。
7、健康檢查項目按衛生部“預防性體檢管理辦法”進行,“健康證明”均不得涂改、轉讓、倒賣、偽造。
9、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有衛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
一、為搞好校園公共場所衛生,使全校師生在一個良好的衛生環境中工作和學習,使全校師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班負責自己教室及門前走廊衛生,由學生輪流打掃衛生。
三、教師辦公室由本辦公室老師輪流打掃衛生。實驗室、圖書室、微機房、語音室、食堂等由各管理人員負責衛生。
四、校園內綠地、道路、走廊、廁所、場地的衛生,劃分為若干小區,由各班負責一個小區的衛生。每學期輪換一次。
五、各班要安排衛生值日,對本班教室及走廊公共場所、衛生包干區,實行每天二次小掃,周未大掃除。周末大掃除要抹洗走廊腰墻、窗臺。
六、各辦公室要安排衛生值日,對本辦公室地面每天進行灑水、清掃。各教師要時時清理自己的辦公桌面,做到桌面整潔、無塵。實驗室、圖書室、微機房、語音室等要做到定期清掃,做到地面、桌面清潔無塵。
七、全體師生都要做到“四不準”,以凈化校園。“四不準”是指: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字紙。不準抽煙,不準涂畫和污損墻壁門窗。
八、各辦公室衛生每周由學校辦公室進行檢查評比。各班教室和包干區由值周班級或行政值周教師每天檢查,筆錄評分情況;周末按年級,由年級組長組織各班勞動委員,進行周末衛生檢查。并每日公布檢查評比結果。
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一
1、根據《食品衛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固定責任人員專人管理,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按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做到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從業人員健康證(卡)由人事部保管,按部門分類保存、備查。
3、堅持“晨檢”制度,每日對上崗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與健康狀況進行檢查、詢問,及時發現不符合衛生要求的上崗從業人員,做到及時消除可能污染食品的安全隱患,有晨檢記錄。
4、嚴格廚師、服務員招聘上崗程序:面試、體檢、持體檢合格證明后再試工、上崗。杜絕試工后體檢及邊試工邊體檢等未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即上崗的違法行為。
5、制定在崗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計劃,結合本司實際及各食品加工、制售區域特點,有計劃的對在崗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與衛生知識的培訓,有培訓記錄。
6、定期對在崗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考核,考核主要內容為:食品衛生法律法規、食品衛生五四制、個人衛生要求、除四害措施、生熟分開內容、食品感官檢驗知識、食品采購運輸保管要求、食品添加劑使用要求、食品營養與合理膳食、食品污染的預防、食物中毒的預防原則與措施等內容,有考核記錄。
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加強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保障廣大旅客及交通運輸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候車(船)室,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務于交通運輸的各公共場所。
第三條交通系統各級行政部門是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的主管部門。交通系統各級衛生防疫站為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機構。未設立衛生防疫站的,交通運輸行政部門應委托地方衛生防疫機構負責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
第四條港口客運站、長途汽車站、客船的設計、經營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公共場所衛生標準。
第五條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經營者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由所在地交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考核。
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應根據國家“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教學大綱”編寫教材。下達培訓任務和要求。公共場所從業人員未經培訓或培訓后成績不合格不準上崗。
第六條凡在主要對旅客和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從事直接服務的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從事此項工作的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準上崗。
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于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應檢人員名單。健康檢查工作由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或其指定的醫療部門承擔。檢查工作應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在檢查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將檢查結果上報交通衛生主管部門。對檢查合格者,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核發健康合格證。
第七條乘客定額一百人以上的客船,建筑面積二百平方米以上的長途汽車站候車室、港口客運站候船室及其他服務于交通運輸的公共場所經營者,必須持有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簽發的交通衛生許可證,方準辦理營業手續。申請交通衛生許可證,須向所在地的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提出。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接到申請后應對營業場所進行審查、監測,符合《條例》要求的,發給衛生許可證。
新建、改建、擴建交通運輸公共場所或變更營業項目,按上述程序重新申領衛生許可證。
衛生許可證每兩年復核一次,未按《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如期復核的原衛生許可證即自行失效。
第八條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候車(船)室,水路、公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務于交通運輸的各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造成下列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除進行妥善處理外,應及時報告交通衛生監督機構。造成嚴重危害公民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的應向受害人賠償損失:
(一)因微小氣候不符合衛生標準造成虛脫休克的;。
(二)因空氣質量惡化造成呼吸道傳染病的;。
(三)因強烈眩光刺激造成短暫視力損害的;。
(四)因強烈噪聲造成短暫聽力損害的;。
(五)因飲用水不衛生造成介水傳染病流行和中毒的;。
(七)因意外事故造成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中毒的。
以上各項必須用標準方法檢測,經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確認。
第三章衛生監督。
第九條各級交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管轄范圍內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工作,并在業務上接受當地衛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的制度。中心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所屬地區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監測,并對所屬的衛生監督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第十條各級交通衛生監督機構對所轄范圍內的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審查,參加竣工驗收,對經營活動進行預防性和日常的衛生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交通衛生監督機構可根據需要設置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執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任務。衛生監督員應選擇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工作認真,作風正派,秉公辦事,具有醫士以上(含醫士)的技術職稱、熟悉有關監督監測業務和規章的人員擔任,并經衛生監督機構的上級衛生主管部門考核批準。
設置衛生監督員后,應向交通部衛生主管部門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年發送旅客在五十萬人次以下的長途汽車站候車室、港口客運站候船室,可設衛生監督員一人。超過五十萬人次,每增加三十萬人次,增設衛生監督員一人。客船每十五艘設衛生監督員一人。
第十三條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執行公務,必須著裝整潔,佩帶“中國衛生監督”證章,出示衛生監督員證書。
交通部直屬單位衛生監督機構設置的衛生監督員,由交通部衛生主管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各雙重領導港務局衛生監督機構設置的衛生監督員可由交通部衛生主管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各省、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交通主管部門所屬衛生監督機構設置的衛生監督員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
第四章罰則。
第十四條對違反本《辦法》的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應依照《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處罰。
第十五條對依法行使職責的衛生監督人員謾罵、毆打,阻撓衛生監督人員依法行使職責者,由公安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交通系統各級衛生主管部門的人員、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的人員以及所設置的衛生監督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循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三
為搞好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安全和衛生管理,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范圍:辦公室、教室、會議室,多媒體室、閱覽室、實驗室、保健室、運動場、活動室、食堂、廁所等。
第二條教室、閱覽室內采光、照明必須符合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要求。
第三條必須并保持教室、閱覽室等的空氣流通,做好通風設備設施的管理。
第四條做好周邊環境、場所的安全衛生管理工作,減少或禁止噪音,保證教學、工作、生活的正常開展。
第五條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實驗室的廢棄物,隨時清除生活垃圾,營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
第六條體育場地要經常檢查場地設施,發現設施損壞,應及時維修,保證使用安全。嚴禁一切車輛進入體育場地內。體育場地只提供校內學生及教職工活動,校外人員必須辦理租借手續,方準提供使用。要保持體育場地內外以及周邊環境的整潔衛生。
第七條學校的校舍維修、改造以及設計必須符合有關管理部門的安全衛生要求。
第八條公共場所的使用部門應當建立安全衛生管理責任制度,并配合學校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衛生檢查與監督管理。
第九條學校按有關規定對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從業人員隨時進行安全衛生培訓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條為保證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衛生工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或健康合格證,才能從事本項工作。
第十一條公共場所、公共環境工作人員應該按規程操作。
第十二條凡不按本規定操作的單位或個人,如發生事故,學校將按有關法規進行人員調整,情節嚴重者,并進行經濟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四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核,驗收合格并取得衛生許可后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及用品用具必須符合gb9665-1996《公共浴室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持和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并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復訓。
6、空調場所必須有布局合理的通風、排風設施,新風供給應達到衛生要求30m3/人、h。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衛生間應有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設座廁者必須是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8、必須設有專用拖鞋洗消間和專用杯具洗消間,洗消設施應有明顯標志,杯具、毛巾、衣物、拖鞋等每客用后必須嚴格按照一洗二過三消毒的程序進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應設有一次性紙內褲供應。
9、更衣室、浴室、按摩室如需使用毛巾,需設帶門布草柜,布草類不得露空存放。
10、必須設有專用布草間和雜物間,布草間內應設有帶門專用布草柜,布草應分類存放。臟布草應有回收室或柜,不得隨意堆放,嚴禁與干凈布草和其它物品混放。
11、浴池水水質應達到游泳池水質衛生要求,池水游離性余氯量應保持在0.3-0.5mg/1,必須備有余氯檢測設施和檢測記錄。必須配備專兼職水質凈化、消毒員。
12、禁止患有性病和各種傳染性皮膚病的顧客入內,并有明顯標志。
13、所使用的化妝品及消毒用品必須符合相關衛生要求。
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五
1、營業場所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營業。
2、場所內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3、衛生管理制度健全,區域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管理組織每周開展衛生檢查改進工作,并做好記錄,建立衛生檔案。
4、衛生專干負責對場所內的衛生進行經常性衛生檢查和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
5、營業場所室內外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等,墻面、掛圖、壁燈干凈無塵。
6、對公共衛生區域每天徹底消毒,有廢棄物盛放容器并加蓋。
7、場所內的衛生間機械通風良好,地面必須保持干燥潔凈,便池、馬桶、面盆隨時清理干凈,臺面、鏡面、烘手機干凈無塵。
8、營業場所內及客房應加強自然通風,保持機械通風設備的正常運轉,機械通風設備按衛生要求每周清洗過濾設備并做好記錄,保證室內足夠的新風量。
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六
一、操作加工間布局要合理,所用工具、容器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污染。
二、保持室內環境清潔,并設置密閉垃圾容器,垃圾、雜物隨時清理。
三、排煙、排氣設施齊全有效,通風良好。保持下水道暢通,地溝內無積水、無污物。
四、健全防塵、防蠅、防鼠、防腐設施。
五、盛放生、熟、葷、素食品的用具要區分開,并做到不落地,洗凈消毒,擺放整齊。所有食品用具或容器要定期清洗消毒,經常保持清潔。
六、各種食品加工機械、電器設備用具必須擺放整齊,做到清潔衛生,有專人負責。
七、操作臺、貨物架、調料臺要清潔無灰塵,無油污,洗菜池無泥沙,無臟垢及異味。
八、堅持每次操作完畢后徹底清掃一次,每周大掃除一次,以保持操作間整齊、干燥、衛生。
九、積極采取措施,消滅蒼蠅、老鼠、蟑螂等害蟲及其孳生條件。
十、操作間地面、墻壁、頂棚、爐灶、案板等經常擦掃、洗刷,保持通風、排煙、排水良好,物品堆放整齊。
十一、食品容器、食用工具、案板等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凈,保持干燥。
十二、食品從業人員應做到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換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工作帽內。
十四、操作間的廢棄物、垃圾等要及時掃除、處理。
十五、操作間應保持溝道暢通,無積水。
十六、建立日常和定期清掃制度,實行廚房衛生分片包干等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