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體會可以幫助我們更深入地理解和掌握所學知識,同時也能夠提高我們的表達和思考能力。接下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一些成功人士的心得體會,或許能給我們一些啟發和借鑒。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一
一、確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證,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著“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核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并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后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控、辯方詢問后,進入法庭舉證質證環節,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證,隨后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證,雙方所舉的證據都一一提交給法庭。法庭調查結束以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公訴方宣讀了較為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后也宣讀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節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與扎實的專業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陳述后,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后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著冷靜、嚴肅穩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了兩次微小卻極為嚴重的錯誤: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義在于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意義。如果這樣的情況發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后宣布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總之在整個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于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必須的程序、步驟,這為我今后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二、務必夯實個人的法學知識功底,為未來成就事業奠定堅實的基礎。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于刑事類案件,對于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為是否為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為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于xx年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后,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斗毆,在斗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于警車內,后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后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并罰,并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于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于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并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于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為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并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職業。
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獲,也受到了很大的啟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并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二
根據學校的安排和部署,我們沙縣電大春法律班全體同學在指導老師的組織下,于20xx年12月2日在沙縣人民法院分組進行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在模擬法庭中,我代表案例1劉三被打傷案中的原告代理人。通過該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對于教材中民事訴訟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方面的內容有了更為深刻的理解,學到了許多在書本上所學不到的知識,使我受益匪淺,從中我深有體會:
學習法律如果只學了課本上的法律理論知識,而沒有理論結合實踐的活動,那么法律理論知識就顯得空洞,枯燥無味。假若沒有一點的實踐知識,在我們畢業后,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問題,可能仍然會束手無策,不知從何下手,這樣,僅有的一點法律理論知識也派不上用場。理論必須付諸實踐,如果只講理論,不要實踐,那么,理論便成了一句空話,毫無意義;實踐必須有理論作為指導,拋開理論,盲目實踐,實踐將迷失方向,成為一只無頭蒼蠅。因此,理論必須聯系實踐,實踐離不開理論。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將書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現在同學們眼前,不僅豐富了同學們法律專業知識,而且還鍛煉了同學們實踐操作能力,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國已進入法治社會,依法治國全面展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基本原則。通過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深深地體會到這一原則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必須查明案件的真實情況,以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系,作為解決糾紛的根據。這種情況必須是全面的,既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有被告一方提供的,還有人民法院自己調查的,然后全面分析,綜合判斷,務求查明真象,弄清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系,還事物以本來的面目。我們可以依照法律規定,適用已知的證明材料,去查明未知的案件事實,而不容偏聽偏信,主觀臆斷,憑推測想象辦事。在適用法律方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實,明確當事人之間的是非曲直,確定權利義務關系,保護受損害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裁侵犯國家集體和他人權益的民事違法行為。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人民法院正確審理案件的要求,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是辯證的統一;沒有做到以事實為依據,就無法做到以法律為準繩。因此,要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明確地查明案情,準確地適用法律,正確地解決糾紛。
當前是依法治國的時代,我們在行政執法過程中仍然存在著重執行,輕程序的做法,所在要注重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教育公民尊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還可以利用典型案例,結合形勢,因地因時制宜,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教育,提高群眾法律意識,加強道德觀念,預防糾紛,防止糾紛激化與轉化,減少訴訟,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發揮治本作用。沒有在電大學習法律知識之前,我對法律的認識還比較粗淺,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識還一知半解,通過在電大的學習,特別是在“模擬法庭”以后,我深刻言聽計從認識到法律就在我們自己身邊,法律連著我和你,學法知法守法是多么重要,今天這個案件可以清楚的告訴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法律,要善于運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依法辦事。必須不斷加強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處理身邊的是是非非。
法律專業的知識面非常廣,涉及到生活中方方面面,從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本人深深感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猶如冰山一角,學的不透,理解不夠。要想在法律專業有所建樹,必須付出巨大的代價,不僅要有扎實的法律理論基礎,理解掌握法律法規,在實踐中還要能靈活應用。如在我參加的模擬法庭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問題。另外,還涉及到《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知識。在程序上,人民法院當事人委托人享有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開庭審理階段,訴訟主體依哪些順序發言,其內容又是怎么,無一不是由法律所規定的。而且,法律法規是隨時著社會的發展不斷健全和完善的,所以國家經常都會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如今,學法守法用法已慰然成風,有利于法制社會的建設。
總之,通過參加“模擬法庭”社會實踐,使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希望以后能夠多參加類似的實踐活動。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三
此次的模擬法庭就是我邁入高校至今參與的最更有意義的一次主題活動,它不但使我的實踐能力獲得一定水平的提升,更關鍵的是它要我從基礎理論邁向具體,充足的把課本上的基礎知識運用到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了對基礎知識的了解。
針對大家這種第一次參與這類社會實踐活動的人而言,此次模擬法庭中大家獲得尤其多。最先,將基礎理論運用于實踐是大家較大的獲得。針對這些課本上的民事訴訟程序:開庭審理提前準備、發布開庭審理、開庭審理調研、庭審、法院協商、仲裁庭評定、發布裁定,看上去尤其抽象性,難以理解。但根據此次實際審理的操作流程后,大家較為理性的了解和把握了這種抽象性的程序流程。而且每一個程序流程中大家碰到了各式各樣的難題,根據對難題的一一攻破,大家更深入的了解了民事訴訟程序結合實際的運用,它是在課堂上學不上的,它是一種工作經驗的累積。
不但在程序流程上大家擁有一個更深層次的了解,在實體線上大家一樣有一個全新的了解。大家此次模擬法庭的實例涉及到合同糾紛案和危害義務賠付。在掌握案件后,大家閱覽了很多有關合同書和承擔責任的法律法規經典著作、法律條文及其有關的法律條文,隨后沖著一實例開展了深層次深入的剖析。在剖析全過程中,大家深入的掌握到將學過的基礎知識與實際的案子緊密結合并并不是大家想象這么簡單。還記得老師說過,針對法律條文的了解并不僅取決于對它可以嫻熟的描述,這僅僅一個基本上的規定,更關鍵的.是在實例眼前你需要如何去應用,使它對本案件有益。那時候,聽老師說的情況下非常簡單,但實際中并要不然。此次實踐活動,使我們覺得到熟練掌握課堂教學學過的法律學基礎理論和法律法規處理具體難題也是一門非常值得科學研究的大學問。
次之,另一個重特大獲得是大家深深體會到法律法規的公平公正、公平、公布的核心理念和法律法規上那類堅定不移的信念。在法庭上,那類端莊、嚴肅認真告知大家法律法規是公平公正的,在法律法規眼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另外,大家對法律法規的尊崇和信賴進一步提升。在此次模擬法庭中,我出任了上訴人的人物角色,上訴人那類期盼法律法規還她們公平的情緒令我深深地的覺得到法律法規是大家保護自己利益的強有力武器裝備,那就是幾乎也沒有過的覺得。見到法庭上每一個人那嚴肅認真的小表情,使我們深入的感受到法律法規在大家眼前是多么的的莊重與崇高。
最終,有一點不得不提,便是再此次主題活動中,大伙兒的共同奮斗使我們都覺得到團結的力量。在提前準備期內,大家碰到了許多難題,給大家產生許多摩擦阻力。但這并沒有擊倒大家,只是使我們更為團結一致,團結一致便是能量。每每大家一同擺脫一個難題時,我們都是那麼的有滿足感。還記得提前準備了一段時間后,大家找來一位法律專業教師給大家作評述。教師對大家的主題活動很令人滿意,那時候大家的情緒確實沒法用語言來表述,便是了解大家的共同奮斗被認同了。此次實踐活動使我感覺到不僅僅是參與一個主題活動,在大家之后的工作上,團隊意識都看起來那麼關鍵。
此次模擬法庭主題活動,我深入的掌握到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時需必不可少的程序流程流程,將實體法第一次應用與實踐活動中;我另外也了解了一些庭審的方法和起訴的方式;大家的綜合能力如演講口才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用綜合應用能力的工作能力等獲得進一步的提升;應用法律學基礎理論和法律法規分析問題、解決困難的能力素質也獲得相對應的提升。
提前準備,開庭審理時的闡述與爭辯做的非常好,殊不知過度重視案子的罪刑法定剖析,因此大家忽略了對各種各樣有關課程和專業知識的掌握和運用。以致于教師在大家演習全過程中明確提出了許多與現實狀況不符合的地區。情況下我們自己也感覺很好笑。由此可見模擬法庭訓煉是一種綜合能力的訓煉,它不但包含了對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還包含了對與案子有關的政冶、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實際實際的掌握。
從模擬法庭的提前準備看來,大家職責分工很確立,節約了時間的另外也提升了高效率,保證“術有專攻”,可是從另一個角度觀察,大家都只是局限性在某一個人物角色,沒法全方位的感受每個角色的崗位職責和功效。次之,就案子來講,發生在了共犯,盡管本來構想的案子非常簡單,可是共犯和隨著答辯方明確提出的投案自首劇情是定刑上發生了一些轉變。我歷經查詢發條覺得共犯中劉華針對被盜案反咬一口的功效尤為重要,不符從犯的有關要求。兩個都其關鍵功效,也就是2個全是首犯,這類狀況合理合法行得通。投案自首層面,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法律條文要求,確已歸屬于投案自首狀況。無論二者處在哪種目地,積極交待的情況合乎法律法規,因此仲裁庭同學們的裁定我覺得合理合法有效。
歷經了近兩個星期的排演,提前準備,大家的模擬法庭早已基本上完善,盡管最開始大家由于以前民事訴訟模擬法庭的歷經主觀臆斷的犯許多程序流程上的不正確,但歷經教師的具體指導和大伙兒的勤奮大部分早已糾正了。此次社會實踐活動又給大家到了栩栩如生的一課。使我們從集中學習的空殼子中擺脫出去,間距實際的法律法規愈來愈近,堅信大家都從此次主題活動中獲得許多,在之后大家確實投身于法律法規工作的情況下,此次歷經必定會讓大伙兒難以忘懷的。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四
在這次學校組織的為期一個星期的機械廠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東西,使我更深刻地了解到了實踐的重要性。通過這次實習我有了許多的反思,只具有理論知識是不夠的,更要有基本的動手能力,而這恰恰是我所缺乏的。通過實習我們更加體會到“學以致用”這句話中蘊涵的深刻道理。我們的主要實踐活動是參觀長江動力機械廠和金秋紅日機械廠,了解工廠的工業生產業務,制造大、中、小型各類零部件的機床的工作過程,工作原理以及生產,加工各類零部件的流程。實習期間,認真聽從了指導老師的安排與同學們分組進行參觀學習,認真聽取各工廠師傅和老師的講解,了解各車間的安全細則和規章,學習師傅給我們講解的各類大型、中型機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范及各種產品的工藝過程,并與所學理論知識進行對比,獲益匪淺。通過這次實習我們了解了現代機械制造工業的生產方式和工藝過程。熟悉工程材料主要成形方法和主要機械加工方法及其所用主要設備的工作原理和典型結構、工夾量具的使用以及安全操作技術。了解機械制造工藝知識和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在機械制造中的應用。
創新。
意識和。
創新。
能力。通過這次實習,讓我們明白做事要認真小心細致,不得有半點馬虎。同時也培養了我們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安全技術規則和愛護國家財產的自覺性,提高了我們的整體綜合素質。很快我們就要步入社會,面臨就業了,就業單位不會像老師那樣點點滴滴細致入微地把要做的工作告訴我們,更多的是需要我們自己去觀察、學習。不具備這項能力就難以勝任未來的挑戰。隨著科學的迅猛發展,新技術的廣泛應用,會有很多領域是我們未曾接觸過的,只有敢于去嘗試才能有所突破,有所創新。生產實習已經結束了,驀然回首,在為期并不太久的幾天實踐中,我們收獲了數不盡的財富,或許在我們以后的人生中都不會再有這樣難得的機會了,大家共同維護著集體的利益,積極樹立著學校的形象。雖然沒有經過長時間的鍛煉,但給我帶來的影響卻遠沒有結束,它使我走出校園,走出課堂,走向社會,走上了與實踐相結合的道路,到社會的大課堂上去見識世面、施展才華、增長才干、磨練意志,在實踐中檢驗自己。
這幾天的生產實習雖然比較辛苦,也不知道這是慶幸還是依戀,但回想起來才發覺,原來乏味中充滿著希望,苦澀中流露出甘甜——這次生產實習是有趣的、豐富的、快樂的。我親身經歷了從一塊鋼板到半成品,成品的偉大轉變,我想這是沒有去過的同學所難以體會到的。這次實踐經歷所帶給我的是一次能力的全面提升,我也認識到自己的很多不足,長期的學習使我遠離了生產實習,動手能力特別弱,對壓力的承受能力也不足。
也許有了這次的體驗,會使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坦然地面對工作中所遇到的每一難關。經過這周的生產實習,我對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領域的知識有了更深,更廣的認識。以前在學校了解的知識太狹窄,只把目光停留在僅學的幾門專業課上,而且僅有的幾門專業課學的也不是很精通。通過這次專業實習,我不僅在專業知識上有很大的收獲。而且在對待學習以及生活的態度上更有了意想不到的收獲。首先,在專業知識上有了全面的認識,進一步增強是動手實驗的能力。作為工科生,我們學習的內容比較抽象,在學校實驗的機會不是很多。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五
根據學校的安排和部署,我們沙縣電大06春法律班全體同學在指導老師的組織下,于20xx年xx月xx日在沙縣人民法院分組進行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在模擬法庭中,我代表案例1劉三被打傷案中的原告代理人。通過該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對于教材中民事訴訟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方面的內容有了更為深刻的理解,學到了許多在書本上所學不到的知識,使我受益匪淺,從中我深有體會:
學習法律如果只學了課本上的法律理論知識,而沒有理論結合實踐的活動,那么法律理論知識就顯得空洞,枯燥無味。假若沒有一點的實踐知識,在我們畢業后,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問題,可能仍然會束手無策,不知從何下手,這樣,僅有的一點法律理論知識也派不上用場。理論必須付諸實踐,如果只講理論,不要實踐,那么,理論便成了一句空話,毫無意義;實踐必須有理論作為指導,拋開理論,盲目實踐,實踐將迷失方向,成為一只無頭蒼蠅。因此,理論必須聯系實踐,實踐離不開理論。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將書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現在同學們眼前,不僅豐富了同學們法律專業知識,而且還鍛煉了同學們實踐操作能力,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國已進入法治社會,依法治國全面展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基本原則。通過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深深地體會到這一原則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必須查明案件的真實情況,以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系,作為解決糾紛的根據。這種情況必須是全面的,既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有被告一方提供的,還有人民法院自己調查的,然后全面分析,綜合判斷,務求查明真象,弄清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系,還事物以本來的面目。我們可以依照法律規定,適用已知的證明材料,去查明未知的案件事實,而不容偏聽偏信,主觀臆斷,憑推測想象辦事。在適用法律方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實,明確當事人之間的是非曲直,確定權利義務關系,保護受損害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裁侵犯國家集體和他人權益的民事違法行為。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人民法院正確審理案件的要求,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是辯證的統一;沒有做到以事實為依據,就無法做到以法律為準繩。因此,要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明確地查明案情,準確地適用法律,正確地解決糾紛。
以上所說的法律,主要是實體法。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也必須依照程序法的相關規定辦理。民事訴訟大體上可分七個階段,即起訴和受理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裁判(或者達成調解協議)上訴再審執行。這些階段的順序一般不能顛倒,也不能超越,各個階段有各自不同的任務,只有完成了前的階段的任務,才能進入后一階段。前一階段是后一階段的前提和基礎,后一階段是前一階段的繼續和發展。各個階段人民法院及訴訟參與人權利義務法律亦有相應的規定,因此,人民法院及訴訟參與人均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事,否則就是違法。
當前是依法治國的時代,我們在行政執法過程中仍然存在著重執行,輕程序的做法,所在要注重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教育公民尊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還可以利用典型案例,結合形勢,因地因時制宜,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教育,提高群眾法律意識,加強道德觀念,預防糾紛,防止糾紛激化與轉化,減少訴訟,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發揮治本作用。沒有在電大學習法律知識之前,我對法律的認識還比較粗淺,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識還一知半解,通過在電大的學習,特別是在“模擬法庭”以后,我深刻言聽計從認識到法律就在我們自己身邊,法律連著我和你,學法知法守法是多么重要,今天這個案件可以清楚的告訴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法律,要善于運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依法辦事。必須不斷加強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處理身邊的是是非非。
法律專業的知識面非常廣,涉及到生活中方方面面,從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本人深深感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猶如冰山一角,學的不透,理解不夠。要想在法律專業有所建樹,必須付出巨大的代價,不僅要有扎實的法律理論基礎,理解掌握法律法規,在實踐中還要能靈活應用。如在我參加的模擬法庭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問題。另外,還涉及到《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知識。在程序上,人民法院當事人委托人享有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開庭審理階段,訴訟主體依哪些順序發言,其內容又是怎么,無一不是由法律所規定的。而且,法律法規是隨時著社會的發展不斷健全和完善的,所以國家經常都會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如今,學法守法用法已慰然成風,有利于法制社會的建設。
總之,通過參加“模擬法庭”社會實踐,使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希望以后能夠多參加類似的實踐活動。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六
本學期即將結束,同時也就宣告我們兩年的專科學業接近尾聲了。臨近畢業有些許的興奮和不舍,可是老師提醒了我們一句:“你們別高興的太早,還有模擬法庭要參加呢”,是啊,差點就忽略了這一點。在模擬法庭老師的指導下以及各位同學的努力學習下,我們于5月10日順利地參加了這次模擬法庭的現場考核,我們所模擬的是一個民事案件開庭審理的全過程。當老師在監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請同學們安靜,等待開庭”。模擬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銀幕”,我們都走進了模擬法庭的現場,首先書記員沉穩的走向書記員臺,宣布公訴人、辯護人入庭,詢問確認到庭情況,然后宣布法庭紀律,接著是審判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審開始,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實較為清楚,不過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把它當作是一個簡單的案件來看待,大家都很認真,積極地在盡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訴人和辯護人進行激烈的辯論。時間飛快的流逝,一個小時過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議庭合議產生的判決書,模擬法庭的庭審就此劃上了句號,這時我才意識到我們不過是在模擬法庭而已,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從庭前準備到庭審結束,整個實踐過程學到了教科書上許多沒有的知識。
不過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場同學們紛紛談論著這次庭審的優缺點通過本次模擬法庭庭審考核體現了教師的教學質量的優良化教學體制的完善化。
一、教學實踐方向正確。教學的靈活性及實踐的空間都得到了無限的延伸,有利于學生將所學理論知識充分應用到實踐中,但由于學生對所學知識運用不夠靈活,所以老師所傳授的經驗及知識沒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庭審的準備階段。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有的同學對該階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夠,在部分細節上拿捏不到位,顯得庭審程序有些脫節或者氣氛不夠好。但經過指導教師的演練和指導,都能及時糾正。
二、庭審調查階段。在演練的過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對證據的處理上,依照庭審程序,公訴人應在出示證本文共分為:第一頁第二頁據的時候對證據做出一定的講解,但到了實際考核的時候同學們卻忽略了這一點,在審判長宣布由公訴人出示指證證據的時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證證據,但公訴人卻沒有對此做出陳述,這說明我們還沒有對整個庭審的過程完全理解,這就還需要我們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的生活中,并從實踐中進一步深化所學的知識,進一步改善今日模擬法庭中出現的不足。
三、法庭辯論階段。由于案件條款明確,案情屬實,所以爭議不大,。不過在雙方進行辯論的時候,語氣有些低落,為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而各執一詞的激烈爭辯,反而有點講和的味道,讓整個庭審過程中最為激烈、振奮人心的一幕變成了一場調解會,沒有把握好庭審的節奏感,也沒有完全進入狀態中。四、對于我個人的幫助。擔任審判長一角色參加庭審,使我對庭審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個更明確的認識,不再像以前腦海中的那種模糊概念,通過本次實踐,對自己兩年來的學習有了一個考核,原以為我學的很棒,可現在才明白學的是最淺薄的東西,要想在實踐中發揮出自己的潛力,我還得一直努力地學下去,“學無止境”古人總結出來的這一點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
本次模擬法庭存在遺憾,但同時也給了我彌補的機會,我會不斷地學下去,因為我還年輕,我有著強大的生命力,我會對新生事物不斷的.追求,會不斷的去發現。在此,我非常感謝福建廣播電視大學泉州分校永春工作站為我們提供了這么好的一個平臺,讓我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實踐的最佳場所,真實的檢驗了學生對所學知識的認知水平、理解程度、運用能力。本次模擬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通過本次庭審實踐,我初步掌握了審案的大致過程,對法律法規的應用有了較為深刻的認識,也充分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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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證明人后由主要包括兩類:一是對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明;二是對不具有因果關系的證明。在某些情況下,對這兩個事實的證明通常是結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則不僅表明被告沒有過錯,而且同時也表明損害的發生與被告的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但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這兩個問題有可能也是相互分離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應可以表明其主觀上沒有過錯,從而應當被免除責任。
二、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由被告承擔證明某種事實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無法就此加以證明,則承擔敗訴的后果。舉證責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證據責任的倒置,實際上是就某種事實負有證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責任的倒置,是證明責任在當事人間如何分配的問題。然而,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對事實證明責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對這種舉證責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響到訴訟結果,即“舉證責任分配之所在,乃勝訴之所在”。因為一旦倒置以后,舉證責任被倒置的一方負擔了較重的證明義務,如果其不能夠就法定事由進行舉證,便推定提出主張的一方就該事實的主張成立,這就會從整體上影響到訴訟的結果。敗訴后果的承擔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是一種證明責任的分配,證明責任是一種結果責任,解決的是在案件事實真偽不明時敗訴風險的承擔問題。在實體法上,對被告方對此要舉證證明也有相當的難度。例如,在高度危險責任的情況下,被告必須證明危險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責,倘被告無法就此舉證則可能要敗訴。這樣,舉證責任倒置通常是和嚴格責任聯系在一起的,由此也進一步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與舉證責任轉換的區別。舉證責任的轉換與嚴格責任問題沒有必然聯系,任何類型的案件在訴訟中都可能出現舉證責任轉換的現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實體法規范,只是當事人在具體訴訟過程中相互活動。
三、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案件中,發動訴訟的原告一方,也應當對部分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的責任。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是否意味著原告不負任何舉證責任,而應由被告證明一切?我認為,即使依據實體法的規定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擔就一定事實存在或不存在舉證的責任。在適用嚴格責任的情況下,對于過錯、因果關系等,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由被告證明,從而免除了受害人對此事實的舉證的責任,而將該責任倒置給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擔無未能舉證時的敗訴風險。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七
根據學校的安排和部署,我們沙縣電大06春法律班全體同學在指導老師的組織下,于2007年12月2日在沙縣人民法院分組進行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在模擬法庭中,我代表案例1劉三被打傷案中的原告代理人。通過該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對于教材中民事訴訟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方面的內容有了更為深刻的理解,學到了許多在書本上所學不到的知識,使我受益匪淺,從中我深有體會:
一學習法律一定要理論聯系實踐。
學習法律如果只學了課本上的法律理論知識,而沒有理論結合實踐的活動,那么法律理論知識就顯得空洞,枯燥無味。假若沒有一點的實踐知識,在我們畢業后,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問題,可能仍然會束手無策,不知從何下手,這樣,僅有的一點法律理論知識也派不上用場。理論必須付諸實踐,如果只講理論,不要實踐,那么,理論便成了一句空話,毫無意義;實踐必須有理論作為指導,拋開理論,盲目實踐,實踐將迷失方向,成為一只無頭蒼蠅。因此,理論必須聯系實踐,實踐離不開理論。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將書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現在同學們眼前,不僅豐富了同學們法律專業知識,而且還鍛煉了同學們實踐操作能力,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法治社會必須貫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我國已進入法治社會,依法治國全面展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基本原則。通過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深深地體會到這一原則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必須查明案件的真實情況,以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系,作為解決糾紛的根據()。這種情況必須是全面的,既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有被告一方提供的,還有人民法院自己調查的,然后全面分析,綜合判斷,務求查明真象,弄清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系,還事物以本來的面目。我們可以依照法律規定,適用已知的證明材料,去查明未知的案件事實,而不容偏聽偏信,主觀臆斷,憑推測想象辦事。在適用法律方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實,明確當事人之間的是非曲直,確定權利義務關系,保護受損害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裁侵犯國家集體和他人權益的民事違法行為。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人民法院正確審理案件的要求,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是辯證的統一;沒有做到以事實為依據,就無法做到以法律為準繩。因此,要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明確地查明案情,準確地適用法律,正確地解決糾紛。
以上所說的法律,主要是實體法。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也必須依照程序法的相關規定辦理。民事訴訟大體上可分七個階段,即起訴和受理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裁判(或者達成調解協議)上訴再審執行。這些階段的順序一般不能顛倒,也不能超越,各個階段有各自不同的任務,只有完成了前的階段的任務,才能進入后一階段。前一階段是后一階段的前提和基礎,后一階段是前一階段的繼續和發展。各個階段人民法院及訴訟參與人權利義務法律亦有相應的規定,因此,人民法院及訴訟參與人均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事,否則就是違法。
三加強法制觀念,促進依法治國。
當前是依法治國的時代,我們在行政執法過程中仍然存在著重執行,輕程序的做法,所在要注重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教育公民尊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還可以利用典型案例,結合形勢,因地因時制宜,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教育,提高群眾法律意識,加強道德觀念,預防糾紛,防止糾紛激化與轉化,減少訴訟,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發揮治本作用。沒有在電大學習法律知識之前,我對法律的認識還比較粗淺,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識還一知半解,通過在電大的學習,特別是在“模擬法庭”以后,我深刻言聽計從認識到法律就在我們自己身邊,法律連著我和你,學法知法守法是多么重要,今天這個案件可以清楚的告訴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法律,要善于運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依法辦事。必須不斷加強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處理身邊的是是非非。
四法海無涯,學無止境。
法律專業的知識面非常廣,涉及到生活中方方面面,從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本人深深感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猶如冰山一角,學的不透,理解不夠。要想在法律專業有所建樹,必須付出巨大的代價,不僅要有扎實的法律理論基礎,理解掌握法律法規,在實踐中還要能靈活應用。如在我參加的模擬法庭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問題。另外,還涉及到《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知識。在程序上,人民法院當事人委托人享有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開庭審理階段,訴訟主體依哪些順序發言,其內容又是怎么,無一不是由法律所規定的。而且,法律法規是隨時著社會的發展不斷健全和完善的,所以國家經常都會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如今,學法守法用法已慰然成風,有利于法制社會的建設。
總之,通過參加“模擬法庭”社會實踐,使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希望以后能夠多參加類似的實踐活動。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八
上星期五晚上,我們參加了由杰青小組組織的,周正龍上訴一審法庭,要求撤回其詐騙罪與非法持有彈藥罪的模擬法庭。
周正龍拍攝假虎照,林業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當場給周正龍頒發了2萬元人民幣作為獎金。隨著虎照不斷遭到質疑,專家最終鑒證其為偽造,周正龍與當地政府都卷入了該事件中。
作為控方律師,我們組的責任是要幫助周正龍控告一審法庭的不公正待遇,政府部門置身法律之外,律師沒有盡到維護周正龍合法權益的作用。
在準備工作中,我們主要從周正龍沒有能力制造假虎照入手,因為作為一個普通的農民,周連電腦都不會用,是絕對沒有能力制造帶有高科技色彩的虎照的。其次,我們認為給周正龍頒發獎金的林業廳根本沒有受騙,而是為了得到生態保護政績,與當地政府聯手演出了一出肥皂劇,當事件被發揭發后,他們又企圖置身事外,把罪名全推給周正龍。另一方面,我們從詐騙罪的定義出發為周正龍辯護。
然而,我們組在準備時把精力過于集中在搜集資料上,忽略了與被告和證人之間的溝通,以致在法庭上自方發言時都出現了矛盾,結果控訴中一直處于被動狀態,被辨方追問周正龍的造假情況,而始終不能把問題引到追問政府,法院和律師的責任上來。結果,法官毫無懸念地判予周正龍敗訴,維持一審法庭原判。
另外,正如庭后師姐對我們指出的,我們在辯論過程中邏輯性不夠強,陳述觀點時思路不夠清晰。在對方觀點出現漏洞時,不能及時把握機會作出反駁,以致整個過程都被對方控制著局勢,敗訴也是必然之事。
不過,每一次的失敗都有助于經驗的總結。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也學到了很多。首先,我認為團隊精神就很重要,打官司不是律師一個人的事,也不是控告人,證人三言兩語就能扭轉局勢,只有三者通力合作才能有助于我方獲勝。另外通過這次的模擬法庭,我也認識到對于一個大學生來說,關注時事,擁有敏銳的新聞觸覺很重要,無論是身邊的事情還是當今社會的局勢,都是我們應該了解的,我想這也是一個公民基本的素養。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九
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已經完畢了,這次的模擬法庭使我對民事案件的庭審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對于相關的法律學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熟悉。
我們組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納的一個離婚案件,夫妻雙方圍繞房產及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綻開爭奪和辯論。有了刑事案件的閱歷,在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關的庭審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資料等我們能夠更加得心應手。因此,民事案件的進展的相比照較的順當。
但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究竟有很大的不同,在庭審的質證及辯論階段雙方當事人發揮了很大的樂觀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沒有那么大。另外民事案件的庭審程序比擬簡潔、更加注意雙方當事人主觀能動性的發揮。
時間短效率高是我對此次模擬法庭的整體評價。經過緊急的預備,我們組在模擬開庭中雙方說情說理,依據爭辯焦點,不斷挖掘對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論證論據。庭審中根本上雙方各個代表的樂觀性都被調動起來。
雖然缺點也是免不了的。首先,預備不夠充分,對于撫養費的問題上原告沒有提到詳細的訴訟數額,但在判決的時候法院做出了詳細判決。再就是庭審中在某些地方連接上沒有那么的`自然流暢,這也告知我們并不是最終的庭審過程重要,庭審之前的各項預備工作也是相當重要的。
我這次擔當的角色是被告的訴訟代理人,使我對代理人的角色有了更加深刻的熟悉,其始終代表的被搞得合法權益,用用完一切合法手段維護被告的利益。同時也要和被告進展充分的溝通,要與被告的言辭全都,不能讓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對于代理詞、辯論狀的熟悉及寫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把握。
總的來說,模擬法庭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全新的了解和認知法律,體會法律威武,加深法學理論的重要方式,對我們學習和今后參與與法律相關的工作有巨大的幫忙作用。通過參與模擬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論學問在實踐中得到運用,深化了對學問的理解。通過親身體會法律的運行,使我對整個法律體系有了更加深刻的熟悉,為今后的學習奠定了良好的實踐根底。以前總是看電視中看到法庭的嚴厲與法律的莊重。通過模擬法庭,令我收獲最大的是,對法庭的庭審程序有了自己的親身體會。以前,覺得庭審從審判人員入庭到審判長宣布判決書,一系列的活動都是那么自然,感覺整個過程都是順理成章的。所以,看時如走馬觀花一般,看一遍就過去了,從來沒有自己從頭到尾地想一想。本以為自己已經都懂了,而實際上還遠遠沒有把握。只是覺得一切都在有條不紊地進展著,但是這其中一步步的變化卻不知道什么時候發生的。直到參與了模擬法庭后,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種實實在在的感覺。而且這次活動從案例到法條的預備、整個庭審的過程,全部的書面材料與證言的書寫都是我們組自己寫出來的,我感覺參與這個活動有助于提高我們的實踐力量。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民事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我同時也熟識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力量如口才表達力量、應變力量、思維力量、運用綜合學問的力量等得到進一步的進步;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學問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根本力量也得到相應的進步。更重要的是,我們的實踐力量得到了加強,跟好的理解了團隊合作的意義。在案例爭論分析中,不僅是我們學問力量的提高,我們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時候,團隊的力氣永久比一個人的力氣強大。最終不得不所說,實踐是檢驗我們所學學問的好方法,以后盼望能有更多的這類實踐活動,使我們所學的學問真正的到運用,使我們對于所學的學問有更加深刻的熟悉和了解。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十
這次的模擬法庭是我踏入大學以來參與的最有意義的一次活動,它不僅使我的實踐力量得到肯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讓我從理論走向實際,充分的把書本上的理論學問應用到實踐中,進一步強化了對理論學問的理解。
對于我們這些第一次參與這種實踐活動的人來說,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收獲特殊多。首先,將理論應用于實踐是我們最大的收獲。對于那些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庭審預備、公布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布判決,看起來特殊抽象,難以理解。但通過這次詳細審判的操作過程后,我們比擬感性的理解和把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個程序中我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通過對問題的一一攻克,我們更深刻的了解了訴訟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這是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它是一種閱歷的積存。
不僅在程序上我們有了一個更深入的理解,在實體上我們同樣有一個嶄新的熟悉。我們這次模擬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糾紛和損害責任賠償。在了解案情后,我們翻閱了大量關于合同和賠償責任的法律著作、法條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然后對著一案例進展了深入透徹的分析。在分析過程中,我們深刻的了解到將學過的理論學問與詳細的案件相結合并不是我們想像中那么簡潔。記得教師說過,對于法條的'理解并不僅僅在于對它能夠嫻熟的表述,這只是一個根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運用,使它對本案情有利。當時,聽教師說的時候很簡潔,但現實中并不然。這次實踐,讓我們感覺到敏捷運用課堂所學的法學理論和法律學問解決實際問題也是一門值得討論的學問。
其次,另一個重大收獲是我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公正、公開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種堅決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種莊重、嚴厲告知人們法律是公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公平的。同時,人們對法律的崇敬和信任進一步升華。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擔當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種渴望法律還他們公正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覺到法律是人們愛護自己權益的有力武器,那是從來都沒有過的感覺。看到法庭上每個人那嚴厲的表情,讓我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們面前是多么的莊重與神圣。
最終,有一點不能不提,就是再這次活動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讓我們都感覺到了團結的力氣。在預備期間,我們遇到了好多難點,給我們帶來許多阻力。但這并沒有打倒我們,而是讓我們更加團結,團結就是力氣。每當我們共同克制一個難點時,我們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記得預備了一段時間后,我們請來一位法學專業教師給我們作簡評。教師對我們的活動很滿足,當時我們的心情真的無法用言語來表達,就是知道我們的共同努力被認可了。這次實踐使我感覺到不單單是參與一個活動,在我們以后的工作中,團隊精神都顯得那么重要。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我同時也熟識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力量如口才表達力量、應變力量、思維力量、運用綜合學問的力量等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學問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根本力量也得到相應的提高。
總之,模擬法庭讓我學到了許多書本中沒有的學問,提高了我的力量,豐富了我的大學生活。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十一
20xx年7月2日上午,遼寧電大海城學院04秋法律本科班的同學舉行一次模擬法庭的實踐活動,即由學生進行的模擬法庭庭審表演。通過形象逼真、生動,內容豐富,程序規范合法,以及采取當庭審判等一系列審判程序實際的操作和表演,使廣大學生增長了見識,受到很大啟發。學到了在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意義深遠,收獲很大,以下談談這次模擬法庭庭審心得體會。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全面審查認定案件事實,并依法作出裁判和調解的活動。它是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的重要階段,又是當事人行使訴訟權的重要階段,也是訴訟參與人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的場合。開庭審理的任務是充分調動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的積極性,揭露查明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用具有特殊強制力的法律文書確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與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社會成員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需要的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因此,開庭審理是人民法院處理各種類型案件過程中的一個必不可少的重要訴訟活動,沒有開庭審理,各類案件就不可能產生公正的處理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庭審理的法定程序是:1.庭審準備,2.公布開庭,3.庭審調查,4.法庭辯論,5.法庭調解,6.合議庭評議,7.公布判決。但以上僅是書本上的知識,比較抽象,不容易領會,理解具體審判的操作過程。由于多年來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著重實體,輕程序的不良傾向。因此司法實踐中庭審活動也存在走過場的現象,使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在庭審活動中的訴訟權利得不到充分發揮和行使,壓抑了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的訴訟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影響了對案件事實的查明和正確適用法律,并有可能造成裁判不公。但這次模擬法庭的庭審活動比不上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的庭審活動規范,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庭審方式改革的規范要求,增加了審判長向當事人告知在庭審中享有各項訴訟權利和義務的內容,保障當事人在庭審中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其次,在法庭調查階段,增加了關于證據認證的內容。司法實踐中,法律要求庭審中對證據的證明效力及是否采用作出認證,但一般都做不到。因為對證據效力及是否采用作出認證難度較大,同時各人站不住在不同的角度也會產生不同的看法和認識,因此合議庭成員對于證據效力及是否采用,認識難以做到統一。且有些證據對于其客觀性、合法性、關聯性,當事人之間爭議較大,也確實難以界定其證明效力。司法實踐中審判人員生怕對證據作出認證后會出現意外,因此對證據的效力及是否采用的認證在庭審中一般都予以回避。穎。
通過庭審中公訴人的陳述,使學生們充分認識到普及法律知識的重要性,其次,對于各種類型合同所形成的法律關系的特征和區別在理性上有了明顯的提高。如:借款合同與銀行承兌協議,兩者都是銀行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形成的融資法律關系。但不能將它們混為一談,兩者雖然都具有銀行出借資金給借款人使用的特征,但兩者產生的權利義務不是同一類型的法律關系。兩者區別:1.履行方式和權利義務主體不同。借款合同是指銀行以出借款人名義直接將金錢(貨幣)借給借款人使用,金錢一但交付給對方,所有權便發生轉移,之后不涉及到第三人的權利義務。而銀行承兌協議是指銀行以出票人名義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兩者明顯區別是票據在流通過程中票據的權利義務主體除銀行與持票人外包括其他匯票權利人和承兌銀行。2.兩者標的的流通作用不同。借款合同的標的為金錢(貨幣),是種類物,出借人銀行交付金錢后,借款人可將金錢作為一般等價物商品在市場上流通。而銀行承兌協議,合同的標的是銀行向持票人開具確定金額的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在商品交易活動中除將它作為一種支付方式外,在流通過程中,銀行承兌匯票的權利人可將匯票"背書",還可以將匯票用以質押擔保。因此銀行承兌匯票的流通作用比金錢要廣泛,它涉及的權利義務關系也比借款合同要豐富的多。3.兩者適用的法律不同。借款合同引起糾紛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貨款通則》等法律予以調整;而銀行承兌匯票引起糾紛后,其中除持票人不到期支付匯票款外,票據在流通中有可能引起票據糾紛。如果引起票據糾紛,它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等法律予以調整。因此,借款合同與銀行承兌協議不是同一類型的法律關系。在模擬法庭的審理案件中,原告ly銀行雖然與被告jx有限公司簽訂了保證借款合同,但合同生效后出借人ly銀行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hf有限公司發放貸款,主合同至今尚未履行,也就不會產生擔保之債。因此,ly銀行要求jx有限公司保證擔保責任無事實與法律依據。
總之,模擬法庭的審判表演,它是在電大領導和教師的關心和支持下,同學們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一項教學制度改革的嘗試。通過這次教學改革活動,它使學生們所掌握的法律理論知識得到進一步深化和鞏固,同時也起到了法制宣傳的作用,它的意義和作用是深遠的。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十二
《法律基礎》課程中開辦了一個模擬法庭。這是一個關于花盆墜樓而砸傷人的民事案例。在此次的模擬法庭中,我扮演的是一個路過案發現場的目擊者路人。雖然這只是個小小的角色,但從中我獲得了不少的收益和感想。
目擊者路人,即證人,屬于訴訟參與人。作為證人,所作的證詞必須屬實,不能胡編亂造。雖然民事訴訟是采取“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但在行政訴訟、刑事訴訟卻有重要區別。做誠實的證人,做誠實的人。其身正,百“毒”不侵,與法同行。
模擬法庭是以法律基礎課教學為依托。以學法、用法、普法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質為目的,有非法律專業學生自編自演的仿真法庭。模擬法庭增加了法律基礎課程教學的可聽性、可學性、可信性,使原先枯燥乏味的法律基礎課生動有意思,使得同學們端正了上《法律基礎》課的態度,深刻理解法律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秩序的、具有權威性等精神內涵。
舉行此次模擬法庭,使我真正了解到民事訴訟案件審理的整個程序。(1)、書記員宣布法庭規則:“不許大聲喧嘩,不許隨意(走動,要遵守法律紀律。”然后宣布:“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2)、審判長、審判員入庭。書記員宣布:“全體坐下!”(3)審判長宣布庭審開始。先后委原告、被告及辯護人出庭。(4)、審判長(員)宣布并進行法庭控辯。包括原告代理人(公訴方)發表控訴意見和控辯雙方進行法庭辯論。(5)、審判長(員)宣布并進行法庭調查。包括控辯雙方提供證據和證人出庭作證。(6)、審判長(員)要求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辯護人做最后的陳述。(7)、休庭,合議庭進行合議。(8)、5分鐘后,法官入庭。(9)、審判長做最后的審判,退庭。
模擬法庭還給同學們提供了一個怎樣寫法律文書的機會(起訴書、答辯詞、辯護意見、判決書等)。
通過法律基礎的學習與模擬法庭的結合,應學會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他人或組織侵犯時,運用所學法律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同各種侵權行為進行斗爭。
這次的模擬法庭中有點小小的不足,就是雙方進行法庭辯論不夠精彩,希望下次的模擬法庭搞得更好。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十三
這次活動,我們生動、全面地演練了曾爭才搶劫、故意傷害一案,經公訴機關審查后將被告人起訴于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采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憶當天的庭審過程,其實存在不少的缺陷與錯誤,例如公訴方的人數過多、公訴詞基本上是起訴書的重復,判決結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由于我們基礎知識不牢固、缺乏實踐經驗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縱觀當天的整個庭審過程,還是比較流暢、完美的,同學們的表現也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例如審判人員沉著穩重,控辯方準備充分,對對方提出的意見積極答辯,主持人與在場觀眾有實質上的互動等,值得今后在再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保留、借鑒。
下面我將結合模擬法庭的審判經過和案情對此次的模擬審判活動談談我的心得與體會。
一、確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證,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著“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核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并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后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控、辯方詢問后,進入法庭舉證質證環節,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證,隨后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證,雙方所舉的證據都一一提交給法庭。法庭調查結束以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公訴方宣讀了較為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后也宣讀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節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與扎實的專業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陳述后,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后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著冷靜、嚴肅穩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了兩次微小卻極為嚴重的錯誤: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義在于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意義。如果這樣的情況發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后宣布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總之在整個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于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必須的程序、步驟,這為我今后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二、務必夯實個人的法學知識功底,為未來成就事業奠定堅實的基礎。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于刑事類案件,對于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為是否為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為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于2007年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后,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斗毆,在斗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于警車內,后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后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并罰,并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于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于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并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于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為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并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職業。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十四
我們這次案件的情況是這個樣子的:20xx年夏的某一天,被告人高秀峰到陳天明家去玩,高秀峰開玩笑說:“你怎么不買輛車”。陳天明說:“沒錢買,不行,哪天我們去搶一輛車”。高秀峰問:“怎么搶啊?”陳天明說:“把司機的手和腳都綁上扔到路邊的溝里就可以了”。20xx年12月12日8時,被告人高秀峰與莊屋鄉西村村民程龍海(外逃)去京華市羅莊玩,錢花光,于是被告人高秀峰想起了陳天明說的搶車的事情,于是高程兩人買了水果刀等作案工具預謀搶一輛出租車。后騙取趙紅霞駕駛的奧拓牌出租車,要求趙紅霞送兩人回江城縣,當車行駛到江城縣礦坑鄉朱柳存附近時,兩人便動手搶劫。被告人高秀峰用買來的塑料shou槍對準趙紅霞的頭部,程海龍試圖用買來的膠布捆綁趙紅霞的手腳。混論中被害人趙紅霞逃跑,兩名被告人后開車逃跑。車后經陳天明轉賣以8000元的價格買個了左建芳,扔掉了車上的血衣,車款自用。被搶車價值1.6完元人民幣,案發后被追回還給被害人。
這次模擬法庭我被分配到了審判組,擔任審判員。在第一次的討論中我深感自己在老師提出的問題上面知識的不足,我不知道應該怎么去思考,怎么去做,怎么去找出重點并給予回答,這從側面說明我基本的知識是欠缺的及自身的能力上還是有極大地局限的。所以我覺得在這個方面我是需要改進的,同時也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第二次的錄像的時候,由于審判人員的人數有限,我只是作為一名觀眾,但這次除了和前幾次一樣讓我更加了解了一個庭審的過程外,讓我對審判組處理一個案子的思路有了點印象。還有讓我感興趣的是法官的服裝。這次的模擬法庭對于我個人而言我的知識和分析能力是不夠的,需要不斷的努力學習,強化,需要我接觸更多的不同種類的案例對自己不斷的訓練。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也在像何曉意,杜艷云的身上看到了很多值得我去學習的地方。這次的模擬法庭就我個人而言是對其比較滿意的。
但我更喜歡以這種方式來一次模擬法庭,就像老師之前所說的,單單一個案例其余的問題分別交給審判組,辯護組,公訴組解決但考慮到我們現在的能力還不夠所以沒有這么做,其實這是大可不必的。因為雖然一開始可能時間會花得多一些但是我覺得這肯定會使我們隊整個案情有更大的了解,又因為我們通過了對案情的分析就能夠更好的了解一個思維分析的過程,我覺得這個是最重要的,因為只有掌握了如何分析的思維方式你才可能把握好更多的案例。你才能夠從中學到更多的東西。否則的話就會出現僅僅留在形式上的錯誤,或者說是一種形式主義。
我想說是要經過自我思考的模擬法庭一開始肯定會出現很多很多的問題,但是不能因為會出現這些問題而去回避,應該主動的去解決,從中間獲得經驗。也只有在一次一次不斷的對案例的分析中我們才能夠真正意義上學到更多的內在的東西,及外在的程序性過程,當然我不否認在刑事訴訟上程序性問題的重要性,畢竟這是一部程序法,強調的是程序而不是內容。
所以我想說的主要有以下幾點內容:
這次的模擬法庭給我的總體的感覺是可以的,無論在之前的討論上還是在正式的錄像上。無論是在前期工作的準備上,還是后期對這個工作做的一個整體的回顧上。大家都十分努力的在把這件事情做好。
我知道自己對法律的基本知識上的掌握是不夠的,自己對一個案件的分析能力也是沒有的,因為自己是個愛上網,特別愛玩游戲的人,所以我覺得自己應該更加努力的去學習好法律的基本知識,少玩一些游戲,多做一些實際性的工作,為自己做一個厚實的準備,但是這個我還是需要時間慢慢去克服的。
我知道我們現在的能力可能還不夠僅僅對一個案例分組進行獨立的討論及思考,但是我希望這種讓我覺得新鮮的方式能夠在下次出現,雖然我知道中間可能會出現很多很多的問題,但是我想也只有我們把一點一點的問題解決好了我們才會有更大的進步,而不僅僅是在形式上。這也會讓我們對案件有更大的了解,對自己的思維的訓練也會有很大的幫助。
我希望自己多參加這樣的活動吧!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十五
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已經結束了,這次的模擬法庭使我對民事案件的庭審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對于相關的法律知識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我們組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個離婚案件,夫妻雙方圍繞房產及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展開爭奪和辯論。有了刑事案件的經驗,在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關的庭審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資料等我們能夠更加得心應手。因此,民事案件的進行的相對比較的順利。
但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畢竟有很大的不同,在庭審的質證及辯論階段雙方當事人發揮了很大的積極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沒有那么大。另外民事案件的庭審程序比較簡單、更加注重雙方當事人主觀能動性的發揮。
時間短效率高是我對此次模擬法庭的整體評價。經過緊張的準備,我們組在模擬開庭中雙方說情說理,根據爭論焦點,不斷挖掘對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論證論據。庭審中基本上雙方各個代表的積極性都被調動起來。
當然缺點也是免不了的。首先,準備不夠充分,對于撫養費的問題上原告沒有提到具體的訴訟數額,但在判決的時候法院做出了具體判決。再就是庭審中在某些地方銜接上沒有那么的自然流暢,這也告訴我們并不是最終的庭審過程重要,庭審之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也是相當重要的。
我這次擔任的角色是被告的訴訟代理人,使我對代理人的角色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其始終代表的被搞得合法權益,用用盡一切合法手段維護被告的利益。同時也要和被告進行充分的溝通,要與被告的言辭一致,不能讓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對于代理詞、答辯狀的認識及寫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
總的來說,模擬法庭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全新的了解和認知法律,體會法律威嚴,加深法學理論的重要方式,對我們學習和今后參加與法律相關的工作有巨大的幫助作用。通過參加模擬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得到運用,深化了對知識的理解。通過親身體會法律的運行,使我對整個法律體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為今后的學習奠定了良好的實踐基礎。以前總是看電視中看到法庭的嚴肅與法律的莊嚴。通過模擬法庭,令我收獲最大的是,對法庭的庭審程序有了自己的親身體會。以前,覺得庭審從審判人員入庭到審判長宣布判決書,一系列的活動都是那么自然,感覺整個過程都是順理成章的。所以,看時如走馬觀花一般,看一遍就過去了,從來沒有自己從頭到尾地想一想。本以為自己已經都懂了,而實際上還遠遠沒有掌握。只是覺得一切都在有條不紊地進行著,但是這其中一步步的變化卻不知道什么時候發生的。直到參加了模擬法庭后,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種實實在在的感覺。而且這次活動從案例到法條的準備、整個庭審的過程,所有的書面材料與證言的書寫都是我們組自己寫出來的,我感覺參加這個活動有助于提高我們的實踐能力。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民事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能力如口才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運用綜合知識的能力等得到進一步的進步;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應的進步。更重要的是,我們的實踐能力得到了加強,跟好的理解了團隊合作的意義。在案例討論分析中,不僅是我們知識能力的提高,我們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時候,團隊的力量永遠比一個人的力量強大。最后不得不所說,實踐是檢驗我們所學知識的好方法,以后希望能有更多的這類實踐活動,使我們所學的知識真正的到運用,使我們對于所學的知識有更加深刻的認識和了解。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十六
進入大學兩年來,我們專業陸陸續續學習了《法理學》、《民法學》、《經濟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法律文書》。上兩個星期,我們xx級法學全體同學在老師的指導之下進行了一次法學知識大演練:舉辦模擬法庭。這也算是我們進入大學兩年多來,學習法律知識的一次大總結。
這不但是我第一次參與到庭審中來,還十分榮幸的當了一回審判員。這能夠說是我人生的一次十分美妙的體驗,心得體會自然是頗多,真有一種迫不及待的要與大家分享喜悅情緒的沖動。
訴訟源于紛爭。那么,紛爭又源于什么呢?我認為,源于兩點:一是過分要求,一是無知。
何所謂過分要求呢?因為一方想著欺詐或者欺負另外一方,于是抓住了一些看上去好象冠冕堂皇的而其實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向對方要求本來不就應是自我的東西。這是極不誠信的行為。總有那么一些人這樣貌想:反正糾紛已經構成,這可不是天天都有的。我有的是精力,水混了還不乘機摸上幾尾魚,機不可失,時不再來也!難得的機會,不用白不用,用了白用也就白用。反正敗訴的成本不高,抓緊機會告上一狀,勝訴了就是發橫財(其實是把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敗訴了就當是逛了一回街,區別但是是這個商場或店鋪是法庭罷了。
與此相對應的是那些死皮賴臉不肯承認錯誤的人,在產生糾紛的時候,明明明白自我存在過錯,就是不肯低下自我高貴的頭。他們就應是這樣貌想的:反正你又不能把我怎樣樣,你要是敢動我一根毫毛我就首先去法庭告你一狀。你要是沒有本事使用暴力,不敢動我的毫毛,我就賴著不承認,看你能把我怎樣樣。當然了,這樣貌的人,在確定的法律事實面前,在公正的法律制度之下,除了灰溜溜地低下自我高貴的頭之外,是沒有其他任何事情能夠做的。生動的奴性主義的闡述!
在那里我還想說一句題外話,就是當這樣的人觸犯我們的時候,我們大可不必與之理論,以至于糾纏不請,甚至糾纏著糾纏著我們本來有理的也變成無理了。我們務必向這些人取回公道,不然他們必須會得寸進尺的。我們取回公道的手段就應是強有力的,但是切不可用暴力,否則正中他們的下懷。我們直接報警或者是上法庭就行了。奴隸一樣的人嘛,欺軟怕硬的就怕比他們強的人。
生活需要智慧。把人家的東西爭搶過來只能滿足自我的留意眼,懂得放下往往是更大的智慧。話說到這一點子上,我倒覺得生活得智慧點也很容易。想著欺詐或者欺負別人時勇于放下就能夠了。更何況,放下的又不是自我的東西。這個借花獻佛也是很高的智慧喔!
那什么又是無知呢?因為當事人沒有基本的法律知識,當其遇上了一些看似不平的事情,就想當然的以為就應怎樣樣,于是蠢蠢欲動的、或者是貿貿然的糊里糊涂的就進行訴訟了。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當當事人認識到了相關的法律問題之后,就不會堅持自我的立場,以至于悻悻然地放下自我的訴訟請求了。
同樣的事理,為什么原告和被告之間說不清楚,非得要到法庭去不可?
人性的弱點,為什么就不能為著共同的利益而至少暫時克服呢!呵呵,人就是這樣,在是是非非面前往往不明智,甚至是愚蠢。
但是話也還是得說回來,應對糾紛,與其爭吵得面紅耳赤還是久拖不決,還不如狠心一點追加一時的成本,上法庭去。威嚴的國徽之下,嚴格的法律面前,把問題解決了,還樂得心安理得、高枕無憂。
神圣的訴訟,原先還是效率與公正的妥協的結果。
公證之下,判決還有別?
非也非也!這并不是說法官枉法,而是公正審判之下的必然結果。
首先說到法官,法官的職責就是公正審判:“不告不理”是我國法院受理民事糾紛的一個基本原則,也就是說民事糾紛需要當事人告上了法庭,法庭才會受理,也即是告了才理,當事人告什么法院就受理什么,當事人不告的部分或者全部法庭萬不能自作主張。真可謂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然后法院根據審出來的事實依法判決。
既然法官正確的認定事實,并且依法判決,那么同樣的法律事實又為什么還會有不一樣的判決呢?因為不一樣的律師或者不一樣的當事人會有不一樣的訴訟請求。法官是根據認定的法律事實,依照法律條文,結合訴訟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來判決的。法律條文,法律事實與訴訟請求,三者任何一個有所不一樣,都將可能導致最后判決的不一樣。所以說,為了贏得訴訟,一個好的律師對于當事人來說,真可謂十分重要。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十七
這次活動,我們生動、全面地演練了曾爭才搶劫、故意傷害一案,經公訴機關審查后將被告人起訴于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采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憶當天的庭審過程,其實存在不少的缺陷與錯誤,例如公訴方的人數過多、公訴詞基本上是起訴書的重復,判決結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由于我們基礎知識不牢固、缺乏實踐經驗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縱觀當天的整個庭審過程,還是比較流暢、完美的,同學們的表現也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例如審判人員沉著穩重,控辯方準備充分,對對方提出的意見積極答辯,主持人與在場觀眾有實質上的互動等,值得今后在再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保留、借鑒。
下面我將結合模擬法庭的審判經過和案情對此次的模擬審判活動談談我的心得與體會。
一、確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證,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著“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核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并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后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控、辯方詢問后,進入法庭舉證質證環節,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證,隨后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證,雙方所舉的證據都一一提交給法庭。法庭調查結束以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公訴方宣讀了較為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后也宣讀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節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與扎實的專業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陳述后,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后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著冷靜、嚴肅穩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了兩次微小卻極為嚴重的錯誤: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義在于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意義。如果這樣的情況發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后宣布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總之在整個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于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必須的程序、步驟,這為我今后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二、務必夯實個人的法學知識功底,為未來成就事業奠定堅實的基礎。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于刑事類案件,對于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為是否為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為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于xx年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后,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斗毆,在斗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于警車內,后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后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并罰,并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于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于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并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于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為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并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職業。
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獲,也受到了很大的啟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并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十八
本次模擬法庭演練,我被安排在行政第二組,所扮演的角色是一個為自己盡力爭取權利的原告。在我們的那個案件中,被告廣東省東州市公安局不給我所扮演的原告的電動自行車上牌,于是原告到法院起訴被告廣東省東州市公安局行政不作為。
通過這次模擬法庭演練,我學到了很多,也看到了自己很多方面的不足,特別是法律程序方面的內容。以前我一直覺得自己訴訟法方面的知識還是可以的,但經過這次演練,我發現自己的知識構成還是有很大的缺陷,特別是一些細小的方面,以前沒怎么注意,在這次演練過程中都一一暴露出來了。例如,證據的提交、回避的適用、公務人員不能以職務作證等等。這也使我明白要想真正的學好一個專業的知識,特別是像法學這樣的操作性和實務性比較強的學科,光學點理論知識是遠遠不夠的,我們要盡量去實踐。正所謂“實踐出真知”,只有經過幾次有價值的實踐活動,我們的知識才能真正的被掌握,能力才能真正的提高。
其次,在這次模擬法庭演練實踐中,我深深地體會到溝通的重要性以及團隊合作的重要性。可以這么說沒有大家的通力合作我們的演練不會成功。任何一個人的不負責任都有可能會毀了我們的整個演練,然而另外同學在團隊遇到困難時的挺身而出又總會化解各個危機,由此可見團隊合作的重要性。只有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那樣才能同舟共濟、創造奇跡!具體說來,包括以下幾點:
一、樹立團隊精神,增強團隊意識。
“人無完人”,這個道理恐怕大家都知道,但當我們這些不完美的人為了一個共同的目的走到一起來以后卻能完成一件完美的事,形成一個完美的集體,這就是團隊的魅力。讓我理解了團隊合作的重要性,沒有完美的個人,只有完美的團隊。但是并不是有了團隊就萬事無憂了,一個有競爭力的團隊,要有完善的組織體系和分工,要領導有力,分工明確,更要彼此信任、理解和包容。這樣,我們的任務和目標才能完成的又快又好。
二、增強了協作意識,加強合作意識。
一個人的力量總是有限的,而一個集體團結起來凝集成的力量是無窮的,在我們的工作和生活中,每個人都會有不盡人意的時候,我們需要別人的幫助,同時我們更應該主動地去幫助別人,這樣,我們就會形成一個團結的整體,一個有凝集力、有戰斗力的整體,一個可以克服各種困難的整體。可以舉個很簡單的例子,我們的案件中有很多的證據材料,要找全這些材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于是,我們組長安排每個人都找點。作為原告,我需要找全我向法庭提交的四項證據材料。我整整花了一個下午才勉強做好了三份證據,第四份安全檢測證書怎么也找不到。可是第二天就要演練了,時間可不會等我們。在百般無奈之下,我把我的困境告訴了我們組長。最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在最后的關頭終于找到了那份安全證書。
三、認識到溝通的重要,計劃的目的性。
在任何一個任務中,溝通是使大家凝聚的連線。如果你不能從溝通中獲得充分的信息或者通過溝通形成統一的認識和意志,那么你的那個環節肯定出問題。這點在我們第一次準備演練時表現得最為深刻。那一次由于大家都沒有準備過,有的甚至沒有看過案件的材料,在事前也沒有充分的溝通,所以整個準備活動表現得相當的匆忙、混亂,有諸多不和諧的地方。個人之間的溝通、領導與下級的溝通、下級與上級的溝通以及經驗的主動交流等是實現集體目標的關鍵。溝通可以讓你變得主動、智慧。
四、增進友誼,加深理解。
模擬法庭實踐心得體會(熱門19篇)篇十九
進入大學兩年來,我們專業陸陸續續學習了《法理學》﹑《民法學》﹑《經濟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法律文書》。上兩個星期,我們07級法學全體同學在老師的指導之下進行了一次法學知識大演練:舉辦模擬法庭。這也算是我們進入大學兩年多來,學習法律知識的一次大總結。
這不但是我第一次參與到庭審中來,還非常榮幸的當了一回審判員。這可以說是我人生的一次非常美妙的體驗,心得體會自然是頗多,真有一種迫不及待的要與大家分享喜悅心情的沖動。
訴訟源于紛爭。那么,紛爭又源于什么呢?我認為,源于兩點:一是過分要求,一是無知。
何所謂過分要求呢?因為一方想著欺詐或者欺負另外一方,于是抓住了一些看上去好象冠冕堂皇的而其實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向對方要求本來不應該是自己的東西。這是極不誠信的行為。總有那么一些人這樣子想:反正糾紛已經形成,這可不是天天都有的。我有的是精力,水混了還不乘機摸上幾尾魚,機不可失,時不再來也!難得的機會,不用白不用,用了白用也就白用。反正敗訴的成本不高,抓緊機會告上一狀,勝訴了就是發橫財(其實是把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敗訴了就當是逛了一回街,區別不過是這個商場或店鋪是法庭罷了。
與此相對應的是那些死皮賴臉不肯承認錯誤的人,在產生糾紛的時候,明明知道自己存在過錯,就是不肯低下自己高貴的頭。他們應該是這樣子想的:反正你又不能把我怎么樣,你要是敢動我一根毫毛我就首先去法庭告你一狀。你要是沒有本事使用暴力,不敢動我的毫毛,我就賴著不承認,看你能把我怎么樣。當然了,這樣子的人,在確定的法律事實面前,在公正的法律制度之下,除了灰溜溜地低下自己高貴的頭之外,是沒有其他任何事情可以做的。生動的奴性主義的闡述!
在這里我還想說一句題外話,就是當這樣的人觸犯我們的時候,我們大可不必與之理論,以至于糾纏不請,甚至糾纏著糾纏著我們本來有理的也變成無理了。我們必須向這些人取回公道,不然他們一定會得寸進尺的。我們取回公道的手段應該是強有力的,但是切不可用暴力,否則正中他們的下懷。我們直接報警或者是上法庭就行了。奴隸一樣的人嘛,欺軟怕硬的就怕比他們強的人。
生活需要智慧。把人家的東西爭搶過來只能滿足自己的小心眼,懂得放棄往往是更大的智慧。話說到這一點子上,我倒覺得生活得智慧點也很容易。想著欺詐或者欺負別人時勇于放棄就可以了。更何況,放棄的又不是自己的東西。這個借花獻佛也是很高的智慧喔!
那什么又是無知呢?因為當事人沒有基本的法律知識,當其遇上了一些看似不平的事情,就想當然的以為應該怎么樣,于是蠢蠢欲動的、或者是貿貿然的糊里糊涂的就進行訴訟了。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當當事人認識到了相關的法律問題之后,就不會堅持自己的立場,以至于悻悻然地放棄自己的訴訟請求了。
同樣的事理,為什么原告和被告之間說不清楚,非得要到法庭去不可?
人性的弱點,為什么就不能為著共同的利益而至少暫時克服呢!?呵呵,人就是這樣,在是是非非面前往往不明智,甚至是愚蠢。
但是話也還是得說回來,面對糾紛,與其爭吵得面紅耳赤還是久拖不決,還不如狠心一點追加一時的成本,上法庭去。威嚴的國徽之下,嚴格的法律面前,把問題解決了,還樂得心安理得、高枕無憂。
神圣的訴訟,原來還是效率與公正的妥協的結果。
公證之下,判決還有別?
非也非也!這并不是說法官枉法,而是公正審判之下的必然結果。
首先說到法官,法官的職責就是公正審判:“不告不理”是我國法院受理民事糾紛的一個基本原則,也就是說民事糾紛需要當事人告上了法庭,法庭才會受理,也即是告了才理,當事人告什么法院就受理什么,當事人不告的部分或者全部法庭萬不能自作主張。真可謂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然后法院根據審出來的事實依法判決。
既然法官正確的認定事實,并且依法判決,那么同樣的法律事實又為什么還會有不同的判決呢?因為不同的律師或者不同的當事人會有不同的訴訟請求。法官是根據認定的法律事實,依照法律條文,結合訴訟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來判決的。法律條文,法律事實與訴訟請求,三者任何一個有所不同,都將可能導致最后判決的不同。所以說,為了贏得訴訟,一個好的律師對于當事人來說,真可謂非常重要。
這就是我關于模擬法庭一些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