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的生效應滿足一定的法律要求,比如簽字、蓋章等。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協議樣板,供大家查閱和使用。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一
代表人數:人代表人數:人。
提示:工資集體協商代表人數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每方人數應不少于3人,企業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書面委托人擔任,職工方首席代表由工會主要負責人擔任;行業(區域)協商企業方首席代表應推舉產生。協商雙方也可委托本單位以外專業人員作為本方的協商代表,但人數不得超過本方代表的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上海市集體合同條例》、《集體合同規定》、《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1、________年度工資調整幅度。
根據企業年度經營目標,參照本市發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確定年度除經營者以外的職工平均工資在上年萬元的基礎上,增長幅度為%。(或者增幅在%——%之間)。
生產服務等一線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為%。
提示:年度工資調整幅度應當作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雙方可根據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結合銷售額、利潤等年度經濟效益指標或經營目標等,參照本市工資增長指導線,協商確定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應當與企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同步,經濟效益下降的,職工平均工資可維持原水平或適當下浮。企業應根據所在行業和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界定生產服務等一線崗位范圍,生產服務一線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幅度應不低于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
行業(區域)可協商產生行業(區域)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最低增長幅度,各個企業在最低工資增長幅度基礎上,結合自身的經營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本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2、工資分配制度。
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特點,本企業實行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
提示:企業應當制定覆蓋本企業全部從業人員的基本工資制度,包括使用的勞務派遣員工和其他從業人員等。結合實際情況,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特點和性質,對不同崗位實行不同形式的工資制度,如管理崗位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銷售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等。
3、工資分配形式。
根據崗位特點,采用不同的工資分配形式。崗位采用工資形式;。
提示:企業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特點,采用不同的工資分配形式。如管理崗位采用計時工資、生產服務崗位采用計件工資、銷售人員采用提成工資、技術崗位采用項目工資等。對于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可通過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標準,一般應使同崗位90%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實行提成工資的崗位,可通過協商確定提成比例。
4、工資分配結構。
基本工資從月起提高元/月(或%)。基本工資占全部工資的比例不低于%。
提示:工資結構一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各類津補貼等組成,企業應當以確立的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分配形式為基礎,合理制定相應的薪酬管理辦法和績效考核辦法。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要求等因素,合理確定不同崗位的基本工資水平和所占比例。
5、最低工資。
企業的最低工資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有所提高,提高的幅度為(或不少于)%。基本工資為最低工資標準的人數占全部勞動者的比例不超過%。
提示: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收入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同時,企業可以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協商確定本企業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協商確定不同崗位的最低工資標準。并且,基本工資為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人數應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內。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以及同類工種崗位的最低工資標準。同時,也可協商確定以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基本工資的勞動者人數的比例。
6、工資支付。
工資結算周期為自然月,工資支付日為每月___日。加班工資按___結算,在次月___日發放。
提示: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做好各項必要的臺帳記錄,并向勞動者提供本人的工資單。工資一般應通過銀行發放,并按時足額存入勞動者個人銀行帳戶。加班工資一般應按月結算,并在次月發放;執行綜合計時工時制度的,按批準的周期進行結算。
7、津貼補貼。
(1)企業的中夜班津貼標準為(或不低于):。
提示:中班為工作至22點以后下班,夜班包括工作至24點以后下班或夜間連續工作12個小時兩種情況,早班為凌晨5點以前上班。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中夜班津貼標準。
(2)高溫季節津貼適用的崗位是、。
提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高溫季節津貼的發放對象。
(3)工作餐補貼標準為(或不低于):元/餐。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職工提供免費工作餐或者發放工作餐補貼。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工作餐標準或補貼標準。
(4)上下班交通費補貼標準為(或不低于):元/月。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職工上下班提供班車或者發放上下班交通費補貼。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上下班交通費補貼標準。
8、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設立、保險福利項目。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參加除法定社會保險以外的其它保險項目,如企業年金、補充住房公積金、補充醫療保險、市總工會的各項保障計劃、商業保險等。以及設立體檢、療休養、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等福利項目,并協商確定相關福利項目的費用標準。
行業(區域)可協商設定本行業(本區域)的保險福利項目,以及相應的最低費用標準。
9、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審議通過,由雙方首席代表正式簽字,并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后生效。
提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收到送審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應由協商代表以適當的形式向本方全體人員公布。
行業(區域)協商應列明覆蓋的企業以及覆蓋的勞動者人數。
10、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企業經營狀況出現重大變化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11、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事項,以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12、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一式三份,企業方和職工方各執一份,審查部門存檔一份。
提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原則上應適用于企業的全體勞動者。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可以納入用工單位的工資集體協商范圍,建立勞務派遣員工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實行內部統一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實同工同酬。
14、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同終止前3個月內,雙方可提出次年的工資集體協商方案。
提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涉及職工年度工資調整方案,并與企業的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密切相關,有效期一般應為一年。
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
(企業蓋章)(工會蓋章)。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二
企業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企業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甲方(企業行政方)____乙方(工會職工方)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__。
代表人數:____________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分別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和法定標準。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有關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三條按照政府工資分配政策,根據單位生產和經濟效益實際情況,參考本地區、本行業相關經濟因素,經雙方平等協商,確定工資增(減)、工資分配、工資支付方案。
一、工資水平增(減)幅度:根據政府發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及勞動生產率、單位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不低于______萬元,比上年增(減)幅_____%。職工平均工資不低于_______元,比上年增(減)幅_______%。其中,普通職工平均工資比上年增(減)幅______%。
二、工資分配辦法修訂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資支付辦法修訂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雙方需要協商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每月____日前通過銀行工資專用賬戶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職工工資。
第六條本合同及附件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無規定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每年協商一次。
第七條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經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十日內由甲方送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自通過合法性審查之日起生效。送達十五日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內,采取以下形式向職工公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雙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十一條合同有效期內,變更或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提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依據。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廢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簽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執行情況和變更提出協商要求時,雙方應在七日內進行協商。
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解除的合同應在變更或解除后的十日內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協商解決不成的,按照集體合同爭議處理。
第十五條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違反本合同規定應根據責任大小,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在合同期內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首席協商代表。雙方首席協商代表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協商處理。每年向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至少報告一次工資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一份報上級工會。
第二十條本合同附件包括:協商代表名單、協商代表的產生、平等協商過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情況(附有關會議記錄復印件)及其它。
甲方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乙方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
附錄。
(一)協商代表名單:
(二)協商代表的產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平等協商過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三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集體合同條例》、《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合同的內容。
1、企業基本工資制度:
2、工資標準:
3、企業根據各類人員不同崗位性質,工資分配的具體形式為:
4、企業年工資總額達到萬元,年增長%,員工年平均工資達到元,年增長%。
5、企業以法定貨幣(人民幣)形式,于每月日前支付全體職工的工資。如遇節假日、休息日可提前或推后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6、加班加點工資的支付辦法為:
7、職工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等假期間,應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按照不低于其本人基本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8、職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支付辦法為:
9、獎金、津貼、補貼的分配形式為:
10、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辦法和標準為:
11、各項福利待遇為:
第三條企業的權利和義務是: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制訂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章制度;根據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考核和獎懲;根據對職工的考核情況,必須按時足額支付職工的工資。
第四條職工的權利和義務是:通過職工民主管理形式參與企業規章制度的制訂;積極負責地按時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完成任務后,按時足額領取勞動報酬。
第五條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
1、國家法律、規定有重大變化,如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等;。
2、企業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工資合同中的部分條款難以履行時;。
3、本地區或同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發生較大變化;。
4、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發生重大變化,影響企業職工實際工資收入較大。
第六條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企業破產或瀕臨破產;。
2、雙方發生重大對抗,致使企業生產經營不能正常運行;。
3、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協議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按國家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給雙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和省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當地勞動部門和企業上級工會組織各一份。
企業首席代表職工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四
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____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___。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制度,規范工資支付行為,使職工的工資水平與單位的經濟效益相適應,更好地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甲方在約定的工資支付周期內(周、月)支付給勞動者的全部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第三條甲方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則,每年________月,與乙方平等協商確定以下事項:
(一)勞動定額與計件單價;。
(二)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和支付辦法;。
(三)各個崗位職工年度平均工資水平及其調整幅度;。
(四)本單位最低工資標準;。
(五)加班、加點工資及津貼、補貼標準和獎金分配辦法;。
(六)工資調整辦法;。
(七)試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間的工資待遇;。
(八)特殊情況下職工工資支付辦法;。
(九)其他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雙方協商確定的事項,甲方應及時告知職工,乙方要配合甲方做好對職工的宣傳工作。
第四條甲乙雙方每年根據本單位利潤、勞動生產率,本地區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準、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變動情況,就職工年度工資水平、工資調整辦法和工資總額進行協商。
(二)經協商確定。
1、________崗位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為________元,工資增長幅度為________%。
2、________崗位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為________元,工資增長幅度為________%。
(三)工資分配辦法:
第五條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或者計件工資標準應當遵循科學合理的原則,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實際情況提出方案,事先與乙方進行協商,確定、調整的勞動定額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雙方約定:
1、________崗位(工種、工序)勞動定額,計件單價________元。
2、________崗位(工種、工序)勞動定額,計件單價________元。
(可根據實際情況增減)。
第六條以下情況的支付標準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且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甲方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傷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的具體標準為________元/月(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期間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支付職工工資的具體標準為:________元/天。
第七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計發職工加班加點工資基數的方法是:
第八條甲方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每月________日前通過銀行工資專用賬戶(或現金)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職工工資。
第九條甲方依照規章制度,予以扣除職工工資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職工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甲方扣款前應當書面告知職工扣款的原因、依據、金額和起止時間。
第十條為保證全面履行專項集體合同,由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根據人數對等原則組成專項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對本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或提出建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報雙方首席代表共同研究,協商處理。甲方應當每年將本合同履行情況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
第十一條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合同期滿前九十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協商續訂專項集體合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適用《浙江省集體合同條例》簽訂程序的規定。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合同。
第十二條因履行專項集體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工會也可以依法提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專項集體合同應當自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之日起十日內,由甲方將合同文本一式五份及說明等材料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審查。生效的專項集體合同文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上級工會各一份。甲方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全體職工公布專項集體合同文本。
第十四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乙方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五
根據勞動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和《__________________集體合同條例》的規定,經_____________企業(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工會委員會(以下簡稱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l、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_____________。
2、企業內部工資標準:_____________。
3、企業工資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根據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職工平均貨幣工資收人應達到__________元,比上年增(減)_________元,同比增(減)____%。
三、職工獎金、津貼、補貼的設置和發放。
l、企業內部各項獎金設置和發放:_____________。
2、企業內部各項津貼的設置和發放:_____________。
3、企業內部各項補貼的設置和發放:_____________。
四、企業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和計算方法。
l、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_____________。
2、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
(3)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三百加班工資。
3、按上述第二款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報酬是另外增發的,不含支付給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甲、乙雙方商定,企業每月至少給職工發放工資一次,并于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予以支付,如遇休息日應提前進行發放。企業不得拖欠職工工資性收入;不得以產品、商品等實物抵付給職工工資性收人。如工資支付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視為拖欠。無故拖欠,應按有關規定,給勞動者本人工資______%的經濟補償。
六、職工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公(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七、職工保險福利待遇。
l、甲、乙雙方商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企業按以下辦法為職工辦理各類補充社會保險:_____________。
2、其他保險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
八、甲、乙雙方商定,本企業內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按不低于政府公布的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本年度企業最低工資標準是按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__元確定。
九、雙方認為需要協商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對本合同未予明確的其它事項,雙方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未予明確的,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一、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簽訂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協議的,雙方可協商修改協議,但一般每年一次。任何一方提出協商要求時,雙方應在七日內進行商談,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內容。
十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履行、終止、爭議處理及法律責任,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有關條款執行。
十三、本合同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報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十五、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六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方:
職工方:
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經行政方代表和員工方代表集體談判,取得一致協議,簽訂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第一條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有關員工勞動報酬事宜商定如下:
1、基本工資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資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員工工資目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員工在法定節假日、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探親假、年休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應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公司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12、員工工資不得隨便克扣和無故拖欠發放,確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員工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剩余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400元。
13、由于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員工的經濟補償金計發標準按員工本人履行正常勞動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執行。由于員工本人原因中止解除勞動關系或因違反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不發經濟補償金。若在公司工作期間使用過培訓教育費,則按5年服務年限平均,賠償未到服務期期間的培訓教育費。
第二條根據權利、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經雙方代表談判,商定如下:
(一)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可以制定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章制度。
2、根據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核和獎懲。
3、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經與員工代表集體協商,科學合理制定生產(工作)定額標準。
4、根據對員工工作的考核情況,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不得無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員工工資待遇。
5、公司在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故時,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可以調整員工工資發放標準,并報勞動部門備案。但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1、員工方集體談判代表有權參與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員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2、員工應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努力提高生產技術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產品質量,促進公司發展。
4、公司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員工應積極配合,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5、做到安全生產,遵守操作規程,防止責任事故。
第三條除本合同外,雙方認為需要談判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它內容,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達成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第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公司停產、轉產、兼并、出現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并經員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變更解除后應于七日內將變更后的合同文本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
第五條違約責任處理:
1、由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的,由過錯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給一方造成損害的,無過錯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因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違約方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在十一月份要對本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履約兌現情況,要定期向職代會和股東大會匯報,確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七條雙方因發行合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集體談判解決;集體談判不能解決的,按集體爭議的有關處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首席代表各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公司主管部門、勞動行政部門、上級工會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上條款經集體談判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蓋章:____________工會蓋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七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會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辦法》、《安徽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維護和保障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更好地發揮女職工在企業經濟建設中的作用,促進女職工與企業共同發展,依照平等協商、共謀發展、互利雙贏的原則,依法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由企業行政與工會經平等協商后簽訂。
第三條本合同對企業行政和全體女職工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四條企業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與工會組織同步建立,代表女職工參加企業民主管理和平等協商,參與涉及女職工特殊利益的勞動關系協調和勞動爭議的調解。
第二章女職工合法權益保護條款。
第五條提高女職工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及企業管理的程度和能力,擴大女職工民主參與的渠道。
第六條企業應加強對女干部的選拔、培養和使用。逐步提高企業職工代表大會中女代表的比例,使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第七條企業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主任作為企業董事、監事的候選人,依法經職工民主選舉后進入企業董事會、監事會,代表職工行使決策和監督權利。
第八條企業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負責人作為職工方代表參與平等協商和簽訂集體合同全過程,積極推動落實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
第九條企業在公開招聘崗位時,除不適合女職工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女職工或者提高對女職工的錄用標準。
第十條企業與女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時,雙方必須訂立勞動合同,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女職工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嚴禁招收和使用女童工。
第十一條企業在提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應當男女平等。企業應有計劃地對女職工實施職業教育及技術培訓。
第十二條女職工委員會組織女職工開展活動所需的經費,企業行政應予支持,工會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給予必要保證。
第十三條女職工委員會組織開展各種活動,如果占用工作(生產)時間,在不影響生產的前提下,行政應予保證,提供方便。
第三章女職工特殊利益保護條款。
第十四條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間,企業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終止、解除其勞動合同。企業進行承包、租賃、轉讓、兼并時,對能勝任本職工作(生產)的原單位的女職工,不得無故拒絕使用或聘用。
第十五條企業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對在月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并確定專(兼)職人員負責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六條企業嚴格執行勞動部頒發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
第十七條女職工經期保護。
(一)對從事高處、低溫、冷水、野外流動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作業的女職工,月經期間暫時調做其他工作,或給予經期假1至2天。
(二)對長久站立,行走勞動的女職工因月經過多或痛經不能堅持勞動的,也應酌情給予照顧。
(三)按月發給女職工5元—20元的衛生費或衛生用品。
第十八條女職工孕期保護。
(一)對懷孕的女職工,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根據醫療單位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
(二)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算作勞動時間,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應扣除或減少相應的勞動定額。
(三)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給予工間休息1小時,并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
第十九條女職工產期保護。
一、正常產假。
(一)正常生育者,給予產假90天;
(二)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
(三)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四)符合晚育年齡(女職工年滿24周歲)的延長產假30天。
(五)在產假期間鄰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
二、非正常產假。
(一)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根據醫療單位證明,給予產假20至30天;
(二)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根據醫療單位證明,給予42天產假;
(三)懷孕7個月以上流產的女職工,根據醫療單位證明,給予90天產假;
(五)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1至2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
第二十條女職工哺乳期保護。
(一)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2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
(二)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四)女職工在哺乳期間,上班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休長假1年。長假期間(產假、計劃生育假除外)的工資不得低于本人基本工資的80%。
第二十一條女職工更年期保護經市級所轄市(區)級醫療單位證明,患有嚴重更年期綜合癥的女職工,企業給予照顧,可暫時調做其它適當的工作或酌情減輕工作量。
第二十二條企業按照《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子女人托、入園、入學和醫療費用可根據企業情況給予補貼。
第二十三條企業按照計劃生育規定,對接受節育手術的女職工給予相關的假期,報銷手術費用。
第二十四條每年對女職工進行一次婦女病檢查,檢查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女職工普查婦女病時間按公假處理。
第四章合作與監督。
第二十五條為實施對企業和女職工的有效維護,企業行政與工會應實行有效的密切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或座談會,就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情況相互通報和協商,共同探索新形勢下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工作的新方法。
第二十六條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雙方成立人數對等的監督小組,每年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一次聯合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向職代會或聯席會議通報。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首先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按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相關條款如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企業方首席代表______工會方首席代表______。
(簽字、公章)______(簽字、公章)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八
為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內部分配決定機制,保障勞動關系雙方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海南省集體合同條例》、《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進行工資集體協商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勞動權利與義務相統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諧穩定的原則。
第二條本協議制定的工資條款對本企業全體員工有效。員工個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關條款,不得低于本協議制定的標準。
第三條本協議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企業實行______________工資制度。
第五條企業員工月工資標準應高于本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六條企業以貨幣形式發放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___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發放。
第七條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本人的月標準工資為基數。
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八條員工病假、非因工負傷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員工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期的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根據政府公布的______年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員工平均工資水平,及企業生產經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____%。
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每年_____月為甲乙雙方集體協商,確定下一年度工資協議內容的時間,協商前企業代表要向工會代表或員工代表通報企業上年的經營情況和工資執行情況。
第十三條本協議對企業和全體員工具有同等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協議的規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十四條乙方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否則,應依法賠償員工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員工違反有關規定,給乙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本協議期滿自行終止。在協議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因素,經雙方協商可提前解除。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_,_另一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________首席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九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山西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山西省勞動合同條例》、《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為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代表公司全體職工的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工會雙方代表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公司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公司規章制度有關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三條公司對各子(分)公司實行工資總額管理,子(分)公司在工資總額范圍內對所在單位職工實行二次分配的工資制度。
第四條按照我省發布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參考本地區、本行業相關經濟因素、各子(分)公司發展現狀及實現預算目標難易程度,在實現當年職工代表大會確定的公司生產經營目標和各單位完成20xx年工效掛鉤方案的前提下,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在10%范圍內增長;效益指標完成預算目標且進步幅度在10%以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可超過10%;效益指標超出預算目標,職工工資可繼續增長且不設上線。
第五條公司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90元(高于省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經雙方協商一致,以下情況的支付標準為:
(二)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在停工留薪期內,公司支付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四)職工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執行;。
(五)內部退養職工以及其他不在崗職工生活費執行公司有關規定;。
(六)公司與職工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暫停支付職工工資和福利。
第七條公司依法安排職工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的職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職工工資;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職工工資;安排職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另外支付職工工資。
第八條公司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按照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乘以其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九條為進一步提高生產一線職工收入水平,公司對實施輪班作業的生產一線在崗職工實施中夜班津貼制。
第十條公司每月19-21日(遇節假日、休息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法定貨幣形式通過銀行(或者直接)支付職工工資、生活費、病假工資等,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
公司要按月書面記錄職工工資的數額、項目、時間并由職工本人簽字,同時向職工提供個人工資清單。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予以變更或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公司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履行發生困難的;。
(四)本地區或同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發生較大變化的;。
(五)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公司職工實際工資較大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變更或解除合同提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依據。雙方應在七日內進行協商。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解除的合同應在變更或解除后的七日內由公司報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查。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
第十三條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雙方對公司20xx年度生產經營狀況的分析及預測,一致認為:公司和全體職工從維護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利益出發,共同奮斗,確保實現20xx年生產經營目標。
第十四條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草案,20xx年1月13日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七日內,公司將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送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自通過審查之日起生效;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異議的事項,雙方協商代表應對有異議的事項進行協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審。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期滿前六十日內,雙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太原鋼鐵(集團)太原鋼鐵(集團)。
有限公司(章)有限公司工會(章)。
首席代表簽字:首席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十
第一條為了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規范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
集體協商,是指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社會保險與福利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的行為。
集體合同是企業全體職工與企業就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事項簽訂的書面協議,包括綜合性集體合同、專項集體合同、行業性集體合同和區域性集體合同。
第四條職工一方與企業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雙方應當遵循相互尊重、公平合理、誠實守信、平等協商的原則。
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企業簽訂的集體合同中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所在地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工作,全面推進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
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并負責審查集體合同。
地方總工會依法組織、指導、督促企業工會開展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
企業聯合會、工商業聯合會等企業代表組織和企業主管部門應當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指導和幫助企業建立健全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
第七條職工一方可以就下列多項或者某項內容與企業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
(一)勞動報酬;。
(二)工作時間;。
(三)休息休假;。
(四)勞動安全與衛生;。
(五)補充保險、福利;。
(六)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七)勞務派遣人員權益保護;。
(八)職業技能培訓;。
(九)勞動合同管理;。
(十)獎懲;。
(十一)裁員;。
(十四)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的協商處理辦法;。
(十六)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工資集體協商,是指職工一方與企業就企業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集體協商的行為。
工資集體協商一般情況下一年進行一次,集體協商雙方可以就下列多項或者某項內容進行協商:
(一)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
(二)工資支付辦法、支付時間;。
(三)年度工資總額和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四)工資調整幅度和調整辦法;。
(五)津貼、補貼標準及獎金等分配辦法;。
(六)試用期、病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七)工資集體合同的起止時間,變更、解除職工工資集體合同的程序,
(十)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有關工資事項。
第九條工資集體協商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
(二)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和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布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
(四)統計主管部門發布的本地區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五)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政府有關部門發布的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六)其他與工資集體協商有關的情況。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一方和企業均可以提出工資調整的協商要求:
(一)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變動的;。
(二)本地區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持續較大變動的;。
(三)當地人民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變動的。
第十一條行業性工會、區域性工會可以與企業聯合會、工商業聯合會、行業協會或者商會等企業代表組織進行集體協商,簽訂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
第十二條依法訂立的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行業、本區域的企業和職工具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涉及本行業職工切身利益的下列事項可以進行行業性集體協商,簽訂行業性集體合同:
(一)行業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行業工資調整幅度;。
(三)行業同類工種的定額標準;。
(四)行業各工種、崗位的勞動安全和衛生標準;。
(五)行業各工種、崗位的職工培訓制度;。
(六)行業女職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勞務派遣人員權益保護;。
(七)其他需要進行行業性集體協商的事項。
第十四條涉及本區域職工切身利益的下列事。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十一
所謂專項集體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集體協商的某項內容簽訂的專項書面協議。那么這個合同里面有什么內容呢?下面隨小編去看看這些合同的一些樣本吧!
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經行政方代表和員工方代表集體談判,取得一致協議,簽訂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第一條 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有關員工勞動報酬事宜商定如下:
1、基本工資制度:
2、工資標準:
3、工資分配形式:根據各類人員的工作崗位性質不同,工資分配形式的具體內容為:
4、員工工資目標為:
5、工資支付辦法:
6、加班加點工資支付辦法:
7、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員工在法定節假日、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探親假、年休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應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公司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8、員工在停工學習、下崗放假、病假、事假期間以及工傷醫療期滿后的工資支付辦法為:
9、新進、轉崗員工、內退人員的工資處理辦法為:
10、獎金、津貼、補貼的分配形式為:
11、各項福利待遇及補充保險的辦法和標準:
12、員工工資不得隨便克扣和無故拖欠發放,確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員工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剩余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400元。
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不發經濟補償金。若在公司工作期間使用過培訓教育費,則按5年服務年限平均,賠償未到服務期期間的培訓教育費。
第二條 根據權利、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經雙方代表談判,商定如下:
(一)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可以制定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章制度。
2、根據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核和獎懲。
3、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經與員工代表集體協商,科學合理制定生產(工作)定額標準。
4、根據對員工工作的考核情況,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不得無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員工工資待遇。
5、公司在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故時,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可以調整員工工資發放標準,并報勞動部門備案。但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1、員工方集體談判代表有權參與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員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2、員工應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努力提高生產技術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產品質量,促進公司發展。
4、公司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員工應積極配合,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5、做到安全生產,遵守操作規程,防止責任事故。
第三條 除本合同外,雙方認為需要談判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它內容,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達成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第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公司停產、轉產、兼并、出現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并經員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在合同變更解除后應于七日內將變更后的合同文本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
第五條 違約責任處理:
1、由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的,由過錯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給一方造成損害的,無過錯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因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違約方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在十一月份要對本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履約兌現情況,要定期向職代會和股東大會匯報,確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七條 雙方因發行合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集體談判解決;集體談判不能解決的,按集體爭議的有關處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首席代表各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公司主管部門、勞動行政部門、上級工會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以上條款經集體談判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方首席代表簽名 職工方首席代表簽名
企業蓋章 工會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 公司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公司規章制度有關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三條 公司對各子(分)公司實行工資總額管理,子(分)公司在工資總額范圍內對所在單位職工實行二次分配的工資制度。
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在10%范圍內增長;效益指標完成預算目標且進步幅度在10%以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可超過10% ;效益指標超出預算目標,職工工資可繼續增長且不設上線。
第五條 公司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90元(高于省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以下情況的支付標準為:
(四)職工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執行;
(五)內部退養職工以及其他不在崗職工生活費執行公司有關規定;
(六)公司與職工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暫停支付職工工資和福利。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職工工資;安排職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另外支付職工工資。
第八條 公司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按照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乘以其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九條 為進一步提高生產一線職工收入水平,公司對實施輪班作業的'生產一線在崗職工實施中夜班津貼制。
第十條 公司每月19-21日(遇節假日、休息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法定貨幣形式通過銀行(或者直接)支付職工工資、生活費、病假工資等,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
公司要按月書面記錄職工工資的數額、項目、時間并由職工本人簽字,同時向職工提供個人工資清單。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予以變更或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公司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履行發生困難的;
(四)本地區或同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發生較大變化的;
(五)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公司職工實際工資較大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提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依據。雙方應在七日內進行協商。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解除的合同應在變更或解除后的七日內由公司報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查。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
第十三條 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雙方對公司2014年度生產經營狀況的分析及預測,一致認為:公司和全體職工從維護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利益出發,共同奮斗,確保實現2014年生產經營目標。
第十四條 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草案, 2014年1月13日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異議的事項,雙方協商代表應對有異議的事項進行協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審。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合同期滿前六十日內,雙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太原鋼鐵(集團) 太原鋼鐵(集團)
有限公司(章) 有限公司工會(章)
首席代表簽字: 首席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十二
為維護女職工的特殊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集體協商,共同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方應保障女職工享有與男職工平等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工會及女職工組織協助行政做好女職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導女職工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提高女職工技能水平,共謀企業健康發展。
第三條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合法權益,建立平等和諧、未定的勞動關系,充分發揮和最大限度地保護女職工參與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企業與工會女職工組織共同發展。
第四條本合同是甲乙雙方在企業發展、科學管理、建立和諧勞動關系方面應遵守的行為規范和共同準則。
第五條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和女職工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二章女職工勞動保護。
第六條甲方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有關規定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婦女已婚、懷孕、哺乳等為借口拒絕招收女職工或提高錄用條件。嚴禁招收和使用女童工(16歲以下)。
第七條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應幫助、指導女職工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保障女職工應享受的權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八條晚婚的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嫁3天外,增加10天,共計13天。
第九條甲方必須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對在月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職工,給與特殊保護,并確定相應的職能機構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條甲方不得在女職工懷孕、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其勞動合同。企業進行承包、租賃、轉讓、兼并的,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原企業的女職工,不得無故拒絕使用或拒絕聘用。
第十一條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按國務院頒發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從事高空、低溫、冷水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十三條女職工妊娠期間不得從事勞動部頒布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第六條所規定的作業。
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定期進行產前檢查,應作為勞動時間,甲方不得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第十五條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產假、節育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
(一)單胎順產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二)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三)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四)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15天至3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非醫療需要中止妊娠除外),摻假42天。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五)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晚育女職工,在產假期間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0天產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共計120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90天外,增加90天,共計180天。同時享受獨子獎勵和保健費。在女方生育期間,男方享受護理假7天。
(六)女職工落實計劃生育節育措施的,根據《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享受節育手術假。
(七)女職工在享受以上產假期間,生活補貼不得低于本人的基本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第十六條女職工生育后,滿法定假期立即上班的,原則上安排原崗位工作。
第十七條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甲方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第十八條女職工在哺乳期內,甲方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一般不安排從事夜班勞動。
第二十條女職工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的紀律及相關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秘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為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和女職工的特殊利益,甲乙雙方應實行有效的密切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聯席會議,就企業女職工勞動保護情況進行通報和協商,共同探索新形勢下企業職工權益保護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
第二十二條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雙方應成立人數對等的監督小組每年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一次聯合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依法參加生育保險,并履行繳納生育保險費義務;符合參保人員條件的女職工,應依照該辦法履行其應盡義務,并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第二十四條女職工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事宜的,以本合同的約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上級工會審批、備案后,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依法履行。
第二十六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當協商解決;雙方不能就爭議事宜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按司法程序進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依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無明確規定的,由雙方代表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并報勞動保障部門審查無異議后,即公布實施。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經甲乙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生效。有效期1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解釋權歸簽約雙方。
第三十條本合同不因人事變動而變動。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企業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
工會首席代表(主席):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十三
根據《勞動法》、《工會法》、《_________省集體合同條例》和《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企業特點和實際,經企業代表與職工代表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實行按勞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則,分配向關鍵性管理、技術、生產崗位和重要人才短缺崗位傾斜,實行重實績、重貢獻的分配激勵機制。
第二條企業實行以崗位工資制(或崗位技能工資制、結構工資制、等級工資制)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工資分配標準、形式和辦法為:
_________。
第三條企業職工工資收入水平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發展、經濟效益增長、以及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提高等相關因素合理增長。
經過對企業生產經營與經濟效益狀況進行分析和測算,并參照當地政府發布的年度工資指導線等其他相關因素,確定在上年度企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_________元的基礎上,本年度企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調整幅度為_________%(因種種原因還難以明確規定平均工資水平調整幅度的,也可做原則性確定)。
第四條企業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_________元(該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政府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或規定執行當地政府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條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職工加班加點,按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工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具體計發基數和辦法為:
_________。
第六條企業每月至少對職工支付一次工資,并于每月_________日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如遇節假日則相應提前。企業不得克扣或拖欠職工工資,不得以產品、商品等實物抵付職工工資。
第七條協商雙方認為需要協商的其他工資分配問題和事項(如獎金、津貼、補貼分配辦法;各種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辦法;帶薪年休假;違約責任等等):
_________。
第八條企業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中關于工資報酬的內容,不得違反本協議的規定。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未予明確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前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本協議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蓋章后成立,并按規定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查核準后生效。
第十一條本協議對企業和職工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雙方須全面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協商雙方建立工資集體協議履行情況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對工資集體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協商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第十二條本協議簽訂后,遇有不可抗力、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等情況,雙方可按規定程序協商修改、變更或解除協議。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更改本協議內容。
第十三條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采取依法申請調解、仲裁等方式妥善處理。
第十四條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并于期滿前_________日內進行下一輪工資集體協商。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報當地勞動保障部門_________份,同時報送當地總工會_________份,企業和企業工會各保留_________份。
企業(蓋章):_________企業工會(蓋章):_________。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十四
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第二條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簡稱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協調這種關系。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并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章職工聘用。
第五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六條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公司制訂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條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遲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工會同意,并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于正常工資水平。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二條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訂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章工資和津貼。
第十三條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制度,并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四條工會在每年3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度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
第十五條公司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職工福利。
第十六條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后利潤中提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七條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持公司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條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需雙方同意后實施。
第六章勞動保險。
第十九條公司根據中國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并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二十條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二十一條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二條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二十三條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七章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公司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條例。
公司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公司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二十五條工會支持公司勞動保護管理,配合公司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工會發現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公司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工會有權對此提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工人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公司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公司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
公司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九條每年夏暑季節,公司負責采取防暑降溫措施,提供必需的清涼飲料。在冬季,公司負責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條公司優先保證用于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討論并監督實施情況。
第三十一條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公司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的懲處。
第三十二條公司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
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建議。
第八章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三條公司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
公司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及培訓。
公司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三十四條工會組織或協助公司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九章紀律與獎懲。
第三十五條公司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
公司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三十六條公司對于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七條公司對于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況嚴重的,可以開除。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征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公司作出決定。
開除職工,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文件會簽。
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公司協商解決。
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公司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征求工會同意。
第三十八條各類處理和一次性罰款項目、額度,由公司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公司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公司承認并備案。
公司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后實施。
第十章合作與聯系。
第三十九條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和維護公司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總經理和工會正、副主席每月召開一次聯系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問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
雙方遵守聯系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第四十條公司正、副總經理或其代表可以應邀出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并向大會通報公司生產經營情況。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公司要求向公司通報工會開展的與公司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
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雙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公司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公司開業以來為實現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條為保證執行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公司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本公司每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四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序辦理。
第十二章期限和變更。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有效限為年。
合同期滿前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未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公司支持工會開展的活動,并提供必要的條件。工會開展活動應在生產、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如有必要占用生產、工作時間活動的,應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公司應給予支持。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十五
企業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職工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
第一條?為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職工與企業應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的內容,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
第四條?企業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企業有責任不斷改進生產管理,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說明情況,與工會或職工協商同意后,可適當延長時間,并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企業每______月以貨幣形式發放月工資給職工本人,最低工資不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水平。
第六條?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集體協議。工資協議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職業安全衛生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企業應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女職工的特殊權益。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女職工權益保護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的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對職工實行社會保險,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條?企業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衛生培訓。
第十一條?職工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二條?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本企業的勞動爭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四條?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業代表與職工代表組成監督檢查小組,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及時協商解決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企業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職工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
附:
1、工資集體協議參考文本;。
2、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參考文本;。
3、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參考文本;。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十六
第一條 為了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規范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
第三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
集體協商,是指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社會保險與福利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的行為。
集體合同是企業全體職工與企業就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事項簽訂的書面協議,包括綜合性集體合同、專項集體合同、行業性集體合同和區域性集體合同。
第四條 職工一方與企業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雙方應當遵循相互尊重、公平合理、誠實守信、平等協商的原則。
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 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企業簽訂的集體合同中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所在地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工作,全面推進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
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并負責審查集體合同。
地方總工會依法組織、指導、督促企業工會開展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
企業聯合會、工商業聯合會等企業代表組織和企業主管部門應當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指導和幫助企業建立健全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
第一節 集體協商內容
第七條 職工一方可以就下列多項或者某項內容與企業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
(一)勞動報酬;
(二)工作時間;
(三)休息休假;
(四)勞動安全與衛生;
(五)補充保險、福利;
(六)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七)勞務派遣人員權益保護;
(八)職業技能培訓;
(九)勞動合同管理;
(十)獎懲;
(十一)裁員;
(十二)集體合同期限;
(十三)變更、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
(十四)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的協商處理辦法;
(十五)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
(十六)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工資集體協商,是指職工一方與企業就企業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集體協商的行為。
工資集體協商一般情況下一年進行一次,集體協商雙方可以就下列多項或者某項內容進行協商:
(一)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
(二)工資支付辦法、支付時間;
(三)年度工資總額和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四)工資調整幅度和調整辦法;
(五)津貼、補貼標準及獎金等分配辦法;
(六)試用期、病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七)工資集體合同的起止時間,變更、解除職工工資集體合同的程序,
(八)工資集體合同的終止條件,
(九)工資集體合同的違約責任,
(十)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有關工資事項。
第九條 工資集體協商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
(二)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和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布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
(四)統計主管部門發布的本地區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五)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政府有關部門發布的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六)其他與工資集體協商有關的情況。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一方和企業均可以提出工資調整的協商要求:
(一)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變動的;
(二)本地區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持續較大變動的;
(三)當地人民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變動的。
第十一條 行業性工會、區域性工會可以與企業聯合會、工商業聯合會、行業協會或者商會等企業代表組織進行集體協商,簽訂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
第十二條 依法訂立的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行業、本區域的企業和職工具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涉及本行業職工切身利益的下列事項可以進行行業性集體協商,簽訂行業性集體合同:
(一)行業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行業工資調整幅度;
(三)行業同類工種的定額標準;
(四)行業各工種、崗位的勞動安全和衛生標準;
(五)行業各工種、崗位的職工培訓制度;
(六)行業女職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勞務派遣人員權益保護;
(七)其他需要進行行業性集體協商的事項。
第十四條 涉及本區域職工切身利益的下列事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十七
第一條企業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各級政府關于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
第二條企業在招聘職工、職工培訓、晉級、晉升時,堅持男女職工機會平等;。
第三條企業堅持男女職工同工同酬;。
第四條企業把女職工勞動安全與健康保護納入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同步實施;。
第五條企業嚴格執行勞動部頒發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規定》。
第二章女職工保護實施條款。
第六條女職工經期保護。
1、對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作業的女職工,在月經期間,企業應暫時減少工作量或調整適合工作。
2、患有痛經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在月經期間,可以休息一天,算作勞動時間。
第七條女職工孕期保護。
1、對懷孕的女職工,企業不得以懷孕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降低職務,降低工資;。
2、企業不得延長懷孕女職工勞動時間;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給予適當工間休息,并相應減少工作量。
3、懷孕女職工在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計算在工作時間內,有定額的扣減相應的工作量。
第八條女職工產期保護。
1、正常分娩的,給予產假90天(含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以內(含)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
3、產假期滿,企業應恢復女職工原崗位工作。
5、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期間的經濟待遇;。
第九條女職工哺乳期保護。
1.哺乳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給予每個工作日1小時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并扣減相應的工作量。
2、對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期間的乳母,不得安排其上夜班、加班加點及從事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十條企業參加《職工生育保險》。
女職工由于計劃生育手術、生育或流產,經本人申請并提供相關的醫療證明后,企業按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生育津貼以及報銷產前檢查、計劃生育手術門診醫療費用。
企業在收到撥付的生育津貼及相關保險費用后,及時按規定發給職工。(對女職工超出生育保險撥付的費用,企業根據有關規定制第十一條對不屬于參加《職工生育保險》范圍的女職工,其生育期間費用由企業負擔。定統一的報銷辦法。)。
1、不屬于參保范圍的女職工懷孕,在本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檢查和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所在單位負擔。
2、產假期間,產假工資按照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約定,且產假工資不得低于本縣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企業每年出資為女職工做一次婦科體檢;并確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女職工健康檢查檔案。
第十三條其他特殊保護。
1、三八婦女節,如在工作時間,女職工放假半天。如因單位原因必須上班的,應給予適當補償。
2、企業為女職工提供更衣室、浴室和衛生間,并確保環境干凈衛生。
第三章女職工保護與工會女職工組織。
第十四條企業制定和修改涉及女職工權益的規章制度,聽取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意見。
第十五條企業支持工會女職工組織結合女職工需求開展素質教育流動課堂活動;。
第十六條企業支持工會女職工組織參與民主管理,職代會女職工代表比例與企業女職工比例相當,女職工代表參與企業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和工資協議的全過程。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工會勞動保護監督委員會、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檢查委員會中有女職工代表。
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企業專項集體合同(優質18篇)篇十八
提示:工資集體協商代表人數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每方人數應不少于3人,企業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書面委托人擔任,職工方首席代表由工會主要負責人擔任;行業(區域)協商企業方首席代表應推舉產生。協商雙方也可委托本單位以外專業人員作為本方的協商代表,但人數不得超過本方代表的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____________市集體合同條例》、《集體合同規定》、《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1、____________年度工資調整幅度。
根據企業年度經營目標,參照本市發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確定?年度除經營者以外的職工平均工資在上年?萬元的基礎上,增長幅度為?%。(或者增幅在?%——?%之間)。
生產服務等一線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為?%。
提示:年度工資調整幅度應當作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雙方可根據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結合銷售額、利潤等年度經濟效益指標或經營目標等,參照本市工資增長指導線,協商確定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應當與企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同步,經濟效益下降的,職工平均工資可維持原水平或適當下浮。企業應根據所在行業和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界定生產服務等一線崗位范圍,生產服務一線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幅度應不低于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
行業(區域)可協商產生行業(區域)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最低增長幅度,各個企業在最低工資增長幅度基礎上,結合自身的經營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本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2、工資分配制度。
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特點,本企業實行?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
提示:企業應當制定覆蓋本企業全部從業人員的基本工資制度,包括使用的勞務派遣員工和其他從業人員等。結合實際情況,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特點和性質,對不同崗位實行不同形式的工資制度,如管理崗位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銷售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等。
3、工資分配形式。
根據崗位特點,采用不同的工資分配形式。?崗位采用?工資形式;。
提示:企業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特點,采用不同的工資分配形式。如管理崗位采用計時工資、生產服務崗位采用計件工資、銷售人員采用提成工資、技術崗位采用項目工資等。對于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可通過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標準,一般應使同崗位90%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實行提成工資的崗位,可通過協商確定提成比例。
4、工資分配結構。
基本工資從?月起提高____________元/月(或______%)。基本工資占全部工資的比例不低于______%。
提示:工資結構一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各類津補貼等組成,企業應當以確立的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分配形式為基礎,合理制定相應的薪酬管理辦法和績效考核辦法。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要求等因素,合理確定不同崗位的基本工資水平和所占比例。
5、最低工資。
企業的最低工資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有所提高,提高的幅度為(或不少于)______%。基本工資為最低工資標準的人數占全部勞動者的比例不超過____________%。
提示: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收入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同時,企業可以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協商確定本企業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協商確定不同崗位的最低工資標準。并且,基本工資為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人數應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內。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以及同類工種崗位的最低工資標準。同時,也可協商確定以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基本工資的勞動者人數的最高比例。
6、工資支付。
工資結算周期為自然月,工資支付日為每月___日。加班工資按___結算,在次月___日發放。
提示: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做好各項必要的臺帳記錄,并向勞動者提供本人的工資單。工資一般應通過銀行發放,并按時足額存入勞動者個人銀行帳戶。加班工資一般應按月結算,并在次月發放;執行綜合計時工時制度的,按批準的周期進行結算。
7、津貼補貼。
(1)企業的中夜班津貼標準為(或不低于):?。
提示:中班為工作至22點以后下班,夜班包括工作至24點以后下班或夜間連續工作12個小時兩種情況,早班為凌晨5點以前上班。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中夜班津貼標準。
(2)高溫季節津貼適用的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高溫季節津貼的發放對象。
(3)工作餐補貼標準為(或不低于):?元/餐。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職工提供免費工作餐或者發放工作餐補貼。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工作餐標準或補貼標準。
(4)上下班交通費補貼標準為(或不低于):?元/月。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職工上下班提供班車或者發放上下班交通費補貼。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上下班交通費補貼標準。
8、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設立?、?保險福利項目。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參加除法定社會保險以外的其它保險項目,如企業年金、補充住房公積金、補充醫療保險、市總工會的各項保障計劃、商業保險等。以及設立體檢、療休養、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等福利項目,并協商確定相關福利項目的費用標準。
行業(區域)可協商設定本行業(本區域)的保險福利項目,以及相應的最低費用標準。
9、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審議通過,由雙方首席代表正式簽字,并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后生效。
提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收到送審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應由協商代表以適當的形式向本方全體人員公布。
行業(區域)協商應列明覆蓋的企業以及覆蓋的勞動者人數。
10、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企業經營狀況出現重大變化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11、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事項,以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12、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一式三份,企業方和職工方各執一份,審查部門存檔一份。
提示:行業(區域)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所覆蓋的企業和工會都應持有本合同文本。
提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原則上應適用于企業的全體勞動者。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可以納入用工單位的工資集體協商范圍,建立勞務派遣員工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實行內部統一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實同工同酬。
14、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合同終止前3個月內,雙方可提出次年的工資集體協商方案。
提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涉及職工年度工資調整方案,并與企業的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密切相關,有效期一般應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