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為學生提供豐富學習資源和良好學習環境的地方,為他們的成長奠定堅實基礎。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學校總結范文,希望能對大家的寫作提供一些幫助。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一
為提高中心防火防盜安全工作水平,確保中心經營和管理等工作的正常運行;保障中心人員、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適用全體正式員工。
1、中心各部門均實行防火防盜安全責任制,設防火防盜責任人。中心的防火防盜責任人由校長,及各部門防火防盜責任人按照相關要求承擔責任。
2、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中心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防火安全工作,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3、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1、防火防盜工作要在主管領導的領導下,由各室負責人具體負責。
2、各室負責人要充分認識防火防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制度,如有違反,造成火災或被盜者,追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的責任。
3、各室設置的消防器材和消火栓,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亂動,室內電源不準隨意改動。
4、消防設施、安全設施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6、中心員工應將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將抽屜及文件,柜鎖好,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7、中心行政部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中心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8、要經常檢查門、窗的`防盜設施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9、物資、設備,嚴禁吸煙和使用火種,采取嚴密措施做好安全工作。
10、各室人員下班后,要做到關燈,斷電,關窗,鎖門。
11、辦公區域內的門鎖鑰匙應設專人負責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時將辦公室的門打開、鎖好。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備份一套,由行政部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一般職員不得隨意配置門鎖鑰匙,員工丟失鑰匙應及時通知行政部,門禁卡需要通過專人設置備案。
12、在集中學習或開會、休息時要鎖門,防止發生被盜。
13、晚班人員要做好夜間的防火防盜工作,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損害程度,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14、通過經常性開展消防知識培訓活動,抓好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普及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職工和學生的安全責任意識。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事果斷,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技能知識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8、主動發現隱患,及時果斷處置,避免盜竊案件發生的;
10、積極反映情況,提供線索,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破案,有突出貢獻;
11、為保護中心和個人的合法財產,與盜竊的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100元~3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3、擅自挪用辦公等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和標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堆放物品者;
10、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者(不包含賠償金);
11、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的損失賠償);
13、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情節嚴重、造成嚴重損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14、防盜措施流于形式,不檢查、不落實的部門或者具體負責的保衛人員。
15、不負責任,擅離職守,無視安全防盜工作的責任人員。
17、員工盜竊中心財物,依據中心相關制度對違規員工進行處罰。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二
1、教師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
2、教師應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以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教學風尚進行教學,要求教師要愛崗敬業,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對學生既要嚴格要求,又要關心愛護。做到言傳身教,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3、教師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要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和集體活動,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種教學文件,遵守教學紀律,做到治學嚴謹,教風端正。
4、教師應積極參加學校的教學基本建設工作,特別是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工作,并努力在本專業、本課程的研究或教學上有所創新。
5、教師在工作中要服從分配,勇挑重擔。教學工作是教師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師不僅要把精力放在教學工作上,認真鉆研教材,認真備課、講課,提高教學質量,在業余時間應積極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在此基礎上努力搞好科學研究和學校基本管理工作。
6、教師應負責課堂教學和維持課堂紀律,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教師應主動與所屬教研室的負責人、輔導員、教務助理等交流教學信息,共同解決教學中的有關問題。
7、教師須認真履行與自己相應的職責,并按照學校關規定接受學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與教學評價。
為了提高學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學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學校領導在執行集體決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工作不越權、不推倭,敢于負責,團結協作,廉潔奉公。
二、堅持調查研究制度。學校領導要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擺脫繁瑣事務,加強調查研究,了解情況,指導工作。在對某項工作作出重大決策前,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職能部門、教師及群眾意見,做到決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說空話,多辦實事的作風,密切聯系群眾。
四、堅持聽課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和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為進一步改進學校工作提供依據。
五、學校領導要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并指導工作,充分發揮他們聯系廣大師生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六、學校領導要正確處理好自己的業務與管理工作之間的關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學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學校領導出差(出訪),實行請假制度。
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職工禮儀規范。
穿戴整潔,發式適合,端莊大方,上班不化濃妝,佩帶首飾適度,女教師不穿時裝和短裙:
(一)基本要求。
1、加強自身修養,注意職業道德,講究儀表禮儀,處處為人師表。2、男教師不穿背心和短褲,符合職業身份。
3、按時上、下班,遵守坐班制度,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外出,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上班,須把工作安排好,必須按學校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4、使用禮貌用語,講普通話,使用職業語言,說話注意身份,注意場合,切忌用粗言惡語傷害他人。
5、參加政治學習、聽課、講座活動時,應講究禮儀,不遲到、不早退,不交頭接耳,不隨意進出會場,不看與會議無關的書報,做好會議記錄。6、愛護學校公物,精心保護電教器材、教具、書籍。注意保持辦公室、電教室、計算機室、閱覽室等公共場所的衛生。
7、下班前,“一周校長”要檢查辦公室,督促關好門窗、電燈、空調、電扇等。
8、在上班時間內絕對禁止在辦公室打牌、下象棋、談論股票等;不允許帶手機進課堂;不允許上班時間串辦公室閑談;不允許談論與學校無關的其它事情。
(二)基本修養。
1、熱愛學生,尊重學生,不諷刺學生。
2、與學生談話要用熱情的語調,鼓勵的眼神。既嚴格要求,又避免簡單粗暴,不訓斥學生,不傷害學生的自尊心。
3、保持良好的心境,善于控制調節自己的情緒,不得向學生發泄怨氣而影響工作,損害自己的形象。
4、教態親切,聲情并茂,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學風度。
5、堅持正面教育,不準以罰代教(罰站、罰勞動、罰不準進教室上課等)。6、保持校園和辦公室的安靜,輕聲說話,輕步走路,不打擾他人、工作、學習。不聚在一起閑談,無事不隨便出入他人辦公室。
7、尊重他人,團結同事,誠懇待人,禮貌相處,不議論、不傳播別人隱私,不誹謗中傷同事,不互相拆臺,教師之間,不允許言行粗魯和爭吵行為,團結協作,奮發向上。
8、接待家長和來賓,要熱情有禮,起立送迎。
9、不接受家長饋贈,不得向家長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節假日暗示學生送禮。不得對學生有親疏遠近的表示,不勉強家長為自己辦私事。
教學常規包括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課外輔導、考試測評、試卷分析等幾個方面,是學校管理的重要內容,特作如下規定,希遵照執行。
一、備課基本要求。
1、備好課是上好課的基礎,是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的關鍵。每個教師必須充分認識備好課的重要性,認真鉆研教材,認真、深入、充分地備好每一堂課。
2、備課必須以教學大綱為依據,以教材為本,從宏觀上明確本科的性質、目的和任務,教學內容的編排體系,知識結構,基本技能訓練的要求;微觀上必須明確每一課時的目的要求、任務和具體內容。
3、備課要深入鉆研教材,正確地掌握和處理好教材的重點、難點,明確每一課時應傳授的知識和應掌握的技能。
4、備課既要備教材,更要備教法和學法。要從本班學生的實際出發,科學地安排教學步驟,選擇適當的教學方法,充分體現“以教師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以訓練為主線,以發展為主旨”的教學原則,激勵學生當好學習的主人。
5、認真寫好教案。教案要整潔,條理清楚,能指導上課,不搞形式主義。教案以課時為單位編寫。教案的內容包括教學目的要求、重點、難點、課時安排,有教學過程(包括設計的問題),有板書設計,有練習設計。教學目的,要包括“思想教育”、“雙基要求”、“能力培養”三部分。無教案不得上課。
6、提倡寫教學后記,不斷總結正反兩個方面的經驗。
二、上課基本要求。
1、課堂教學是實施素質教育的主渠道、主形式,每個教師必須認真上好每一堂課。
2、教師上課必須準備充分,情緒穩定,精神飽滿,教態親切自然,儀表端莊得體。
3、上課前應指導學員進行必要的預習,培養學員的自學能力,提高課堂教學效果。
4、教學目的要明確,講課時要圍繞中心內容,突出重點,突破難點,層次分明,協調緊湊。教學時要面向全體學生,使各類學生都學有所得,特別要照顧后進生,力求使他們能掌握本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
5、要積極改革課堂教學方法,貫徹啟發性原則,盡量采用電化教學手段,引導學生勤動腦,勤動口,勤動手,充分調動學生思維的積極性,使學員學得生動活潑,能舉一反三,靈活運用。
6、堅持用普通話教學。講課聲音清晰,響亮,表達意思明白,語言生動有趣,板書講究藝術,要求正確,清楚、端正,富于啟發性。
7、嚴格上課紀律,做到上課時不遲到,不會客,不接電話(特殊情況例外),不抽煙,不坐教,不拖堂。
8、結合本校課程實際,靈活調整短期插班學生課程,合理安排上課時間。
三、作業布置與批改要求。
1、課內外作業的設計要遵循“精、活”的原則,既加強“雙基”的訓練,又要注重能力的培養。要注意作業的層次性與發展性,發展學生思維,提高實效。
2、作業要求嚴格,對作業要統一規范。要求學生做到按質按量按時完成作業。注意培養和訓練學員養成細心審題,書寫工整,格式規范的良好習慣,要注明作業時間。還要培養學生改錯訂正作業的好習慣。
3、作業批改要認真、及時,要注明批閱日期。字體端正明了,作業錯誤要更正,批語要多鼓勵學生,指導學生自行改正。在電腦上批改的,可在作業后面寫上批改結果。
4、要做好批改記錄,要重視作業的及時講評,要對學生的作業了解全面,掌握典型,分析綜合。
5、建立優秀學員表揚獎勵制度,培訓結束,要對表現較好的同學給予表揚獎勵,以激勵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培養學生嚴謹的治學態度。
每期開學第一節課,任課教師必須把上課時間及學校制度向學員說明,讓其遵守。
一、校規。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早退,不曠課。
2、衣裝整潔、樸素、美觀大方,不允許穿奇裝異服。
3、嚴禁在學校內吸煙、喝酒,禁止隨地吐痰。
4、在教學樓內不大聲喧嘩、追逐打鬧。
5、愛護學校內一切公共設施和物品,凡損壞丟失學校公物一律照價賠償。
6、對品學兼優、學以致用的學員,或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員,學校給予表揚或獎勵。
7、對學生的獎勵、處分由繼續教務處記入本人學習檔案。
8、學員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發給其相應的證書。
二、學員道德規范。
1、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樹立遠大理想。
2、刻苦學習,不畏困難,勤于思考,虛心請教,努力掌握科學文化專業知識和技能,爭取成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合格人才。
3、尊重教師,上課認真聽講,按時完成作業,積極支持和配合教師完成教學活動,熱情幫助教師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4、熱愛集體,團結友愛,培養集體主義精神和榮譽感,積極參加集體活動。
5、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勇于向不良言行作斗爭。
三、學員守則。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努力為振興中華,為中國逢勃發展而學習。
2、刻苦學習,認真聽講,按時完成作業,努力掌握基礎知識和專業理論知識,樹立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掌握實際生產技能。
3、關心集體,愛護公物,尊重師長,團結同學。
4、遵守、維護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四、課堂守則。
1、按時上課,遲到者需經老師同意才能進教室就坐。
2、遵守課堂紀律,聽從教師和班主任的指揮,上課時要定位就座,衣著整齊,不得敞胸露懷、穿短褲、背心、拖鞋。未經老師,不得隨便離座或進出教室。
3、上課時要認真聽講,記好筆記,不準隨便說話,不得吃東西、不做與上課無關的事情。需向老師詢問或回答老師提問時,要先舉手示意,允許后起立問答。上課時間關掉移動電話。
4、保持教室衛生,禁止亂扔紙屑、果皮和廢棄物,禁止隨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內吸煙。
5、愛護教室內一切教學設備、儀器、和設施,未經老師或班主任允許,不得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設備。
6、每天上課前,做好擦黑板等工作。放學前認真做好值日。值日生負責關好門窗、電燈、電扇等。
五、學員考勤和請假制度。
1、考勤由班主任負責記錄,每日填寫,月底匯總,報給教務管理人員。教學班的考勤表是教學檔案歸檔內容之一,由教務存檔保留。
2、上課時間、統一組織的輔導時間和自習時間,一般不準請假。學員所在單位需要學員回去辦事,應由單位與學校教務聯系,由學校酌定。凡是單位直接找學員本人聯系或招回的,學校一律不予承認,并按考勤規定記考。
3、學員請事假、病假、公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和交驗病假條。假滿后及時銷假。請假手續是:先向班主任請假,按批準權限批準后,方可生效。
4、對遲到、早退和曠課的學員,應予以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者要給予處分并通知單位。
六、評選優秀學員的條件。
為了調動學員學習的積極性,將學員培養成供事業的合格人才,在各個專業培訓班,開展評優創先活動。評選優秀學員的條件是:
1、擁護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思想上、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自覺維護社會公德,模范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要求。
2、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認真完成好各個教學環節。正確處理學習與工作、家庭的關系,保證出滿勤,學習成績優良。各科平均成績在85分以上(包括專業課和基礎課),其中任何課的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
3、關心集體,尊重師長,團結同學,愛護公物,積極參加學校和教學班組織的各項活動。
4、綜合評定以上內容,評選優秀學生給予獎勵。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三
學校安全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沒有了安全的學校任何優秀的`工作都無從談起,為了學校更好更快的發展,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是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環,為此特制訂本制度。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校長。
副校長。
教務處。
學生。
德育處。
學生。
總務處。
校辦。
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室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落實,德育處配合,具體分工為:總務處負責學校門衛、食堂、各種設施設備的安全,并完善每月檢查制度;德育處負責學生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含假期管理,教師安全工作由校長辦公室具體負責,并做好每學期與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每學期做好教師安全工作考核工作,納入師德考核。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四
1、中心各部門均實行防火防盜安全責任制,設防火防盜責任人。中心的防火防盜責任人由校長,及各部門防火防盜責任人按照相關要求承擔責任。
2、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中心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防火安全工作,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3、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1、防火防盜工作要在主管領導的領導下,由各室負責人具體負責。
2、各室負責人要充分認識防火防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制度,如有違反,造成火災或被盜者,追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的責任。
3、各室設置的消防器材和消火栓,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亂動,室內電源不準隨意改動。
4、消防設施、安全設施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6、中心員工應將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將抽屜及文件,柜鎖好,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7、中心行政部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中心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8、要經常檢查門、窗的防盜設施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9、物資、設備,嚴禁吸煙和使用火種,采取嚴密措施做好安全工作。
10、各室人員下班后,要做到關燈,斷電,關窗,鎖門。
11、辦公區域內的門鎖鑰匙應設專人負責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時將辦公室的門打開、鎖好。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備份一套,由行政部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一般職員不得隨意配置門鎖鑰匙,員工丟失鑰匙應及時通知行政部,門禁卡需要通過專人設置備案。
12、在集中學習或開會、休息時要鎖門,防止發生被盜。
13、晚班人員要做好夜間的防火防盜工作,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損害程度,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14、通過經常性開展消防知識培訓活動,抓好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普及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職工和學生的安全責任意識。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五
第一章辦學宗旨,辦學理念,校訓,培養目標。
第二章教職工管理:
四、校長工作職責。
五、辦公室工作職責。
2、檔案管理。
第一章。
辦學宗旨。
辦學理念。
校訓。
培養目標。
1、辦學宗旨:立德樹人、強技樂業。
2、辦學理念:以就業為導向、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謀發展、以愛心促和諧。
3、校。
訓:志存高遠、自強不息、德才修身、心系邦興。
4、培養目標:以培養“創新、創造、創業型人才”為目標。
開辦多種特色專業,開展長短并舉,專兼合一,一專多能,訂單就業的培養模式。教學上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突出專業技能的培養與提高,強化實際動手能力和崗位的適應性。我校師資雄厚,設備齊全,學生可以獲得全國通用的資格證、等級證、畢(結)業證,合格學員學校負責100%推薦就業。
5、四過硬:
素質過硬,意識過硬,技能過硬,理論過硬。
第二章。
教職工管理。
1、培訓對象為年齡在18—45周歲的下崗失業人員、農村剩余勞動力、大中專畢業生。
2、培訓時間10天,課時按上級規定時間。
3、學員持戶口本和身份證到我校報名培訓。
4、我校需按實際情況登記造冊,分班、分專業進行培訓。
5、培訓通過技能鑒定的,由勞動部門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6、培訓結束后,成績突出的學員可以推薦就業。
1、所有學員必須按時報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訓資格。
2、學員著裝要做到整齊大方、得體,統一佩戴胸牌。
3、培訓實行全脫產封閉式管理,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
4、培訓期間任何人不得請假,特殊情況確實不能繼續學習者,按自動退訓處理。
5、課余時間必須外出者須寫請假條,由教務處批準后方可離開,返回時要到教務處銷假。
6、學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7、尊重老師的勞動、服從老師的指揮,有問題時要先舉手示意,經批準后再回答。
8、上課期間要認真聽講,不得有影響課堂秩序的行為和舉動。(手機應關機或者調為震動,在教室內嚴禁抽煙)。
1、教師要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熱愛教育培訓工作,做好繼續教育和各項組織、實施工作。
2、教師要熟悉教學計劃、課程安排、課時分配及班級學生情況,編排教學進度,按培訓班教學計劃授課。
3、教師要按教學要求備好課,精心講授,講究教學方法,并注意培訓學生的思維能力和應用能力。
4、教師要關心學員學習動態,改進教學工作。
5、教務處根據教學培訓計劃,做好各類培訓班學員的報名登記、住宿和教學管理。
6、教務處根據教學培訓要求,做好兼職教師聘選、編寫教材、做好教學場地的維護和教學設備的管理。
7、教師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課,必須提前申請和出示相關書面證明并報校長,因病不能親自辦理,應提前通知,經校長批準后,方可請假,事后要補辦手續。
四、校長工作職責。
1、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按教育規律辦學,領導和主持學校的全面工作,積極進行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不斷提高教育質量,管理水平和辦學效益。
2、從學校實際出發,主持制訂學校的發展規劃,學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政治,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教職工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文化業務水平及教育教學能力。培養和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4、審定各類工作計劃,領導教師開展正常工作,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
5、加強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的建設,努力改善辦學條件,主動關心師生員工的生活,努力創造條件改善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狀況。
6、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為想創業和已創業的人提供更好學習管理知識的平臺。
7、根據學校規模,設置學校管理的組織機構。搞好聘任教師工作,安排好教職工的工作崗位。
8、民主管理學校,經常傾聽教職工的意見,發揮教職工大會作用,關心教職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努力改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全面負責教職工的考核和獎懲。
9、嚴于律己,廉潔奉公,虛心接受群眾監督,起表率作用。
五、辦公室工作職責。
1、協助學校領導和辦公室主任做好日常校務工作。
2、負責起草全校性的工作總結、規劃、決策等文件、做好文字綜合和處理工作,把好文字關和政策關。、負責發布有關會議和學習活動通知、學員考核匯總工作。4、做好各類文件的收發、傳遞、歸檔、登記和保管工作、記錄整理學校資料。、根據校領導批示、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
6、配合學校,做好學校歸檔工作。、做好學校開班及其他組織工作和會議專場的布置工作。
8、做好校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9、負責培訓學員進行學習、紀律、生活等方面的管理。
(一)學籍管理。
1、對參加培訓的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定點培訓機構要建立培訓臺帳,詳細記錄受訓者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系電話、文化程度、培訓專業(職業、工種)、培訓時間、考試考核成績、收費和申領培訓補貼情況、培訓后就業單位、就業崗位、勞動合同簽定或企業用工證明以及用工單位的聯系方式等。
2、建立學員學籍管理制度。對每個參加培訓的學員實行電子注冊,建立學員學籍檔案,完整記錄學員在培訓學習期間的學習成績、實訓實操技能水平、行為表現以及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等個人信息,將每個學員的基本情況記錄在案。
3、建立學員考勤登記制度。對學員參加培訓上課和實訓實操進行考勤登記,每次上課都要求學員簽到,記錄學員每次學習的時間和內容。學員的考勤登記表作為申請培訓補貼的依據之一。
(二)檔案管理。
加強培訓資料和培訓人員檔案管理,每期培訓鑒定結束后,以班為單位收集、整理培訓資料和培訓人員的相關資料歸檔,做好跟蹤服務工作。歸檔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參訓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家庭地址、聯系電話、文化程度、培訓訓專業(職業、工種)、培訓訓時間、培訓獲證編號等。
2、教學情況:包括培訓課程安排、學時安排、任課教師、教材、教學大綱和教師教案等。
3、學員學習情況:包括考勤登記、作業完成結論、作品完成結論、學習評語結論、理論課和實訓實操課考試考核成績等。
4、開學、結業相關資料:包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培訓計劃和辦班批復;開班和結業典禮的領導講話;報送的信息、圖片及相關資料等。
5、學員就業創業情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培訓專業、培訓時間、家庭詳細地址和聯系電話,以及上崗就業的單位,培訓機構與用人單位所簽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單位的聯系方式等。如是成功創業的,主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培訓專業、培訓時間、家庭詳細地址和聯系電話,創業地點、營業執照等。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培訓和就業政策,熱心為接受培訓的對象服務,不斷提高就業培訓合格率以及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
業技能培訓要求。同時提供辦學資質證明,培訓項目教學大綱、教學計劃、教學設備、教學設施、教師簡介等資料。
3、實施培訓時,必須提前向縣人社局提交開班申請、教學大綱、教學計劃、課程安排表、培訓人員花名冊,經人社局審核批準后,方可開班。
4、按教學計劃進行培訓,接受人社局、財政局、勞動服務中心指導監督。
5、自覺遵守《晉城市就業再就業培訓管理辦法》。
6、培訓課時按《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規范和加強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規定執行。
7、按要求將教學檔案材料分期分班裝訂成冊備查,指導、收集和整理申報培訓補貼資料。
(一)教學管理。
1、培訓教材。各定點培訓機構必須要統一使用國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如使用自編教材的,必須要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備案。
2、培訓時間。職業技能培訓:根據各職業(工種)的培訓要求,各定點培訓機構必須要嚴格按規定的課時組織培訓,其中:a類職業(工種)培訓時間在120個標準學時以上;b類職業(工種)培訓時間在240個標準學時之間;c類職業(工種)培訓時間在360個標準學時之間。每天按7個標準學時計算。
3、課堂教學和實習實訓。各培訓機構必須要嚴格按規定要求開設理論課程和實訓實操課程,不得隨意減少課時和實訓實操時間。
4、考核考試。每期培訓結束前,必須要統一組織考試考核,并將考試考核試卷和學員考試考核成績一并歸檔備查。
(二)考試考核管理。
在培訓期間,所有學習上課的內容每一門課程結束時都要組織考試考核。在培訓班結束前10天,定點培訓機構要向人局提出職業技能鑒定的書面申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安排鑒定時間和地點。
(三)監督檢查。
1、指導和督導。人社局是各定點培訓機構的業務主管部門,各定點培訓機構接受人社局的指導和監督。人社局對定點培訓機構進行定期考核評估,將培訓合格率、培訓后就業(創業)率以及學員滿意度作為考核評估的主要指標。人社局對定點培訓機構實行動態管理,凡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定點培訓機構資格。
2、定期檢查。人社局每年至少要組織人員對定點培訓機構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在每期培訓班辦班過程中,人社局要對定點培訓機構進行必要的培訓檢查。
為規范學校的財務會計行為,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提高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學校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和量入為出的原則,努力保證學校發展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2、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使用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票據的購買、使用、保管、核銷由會計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4、一切財務開支,嚴格執行并從嚴掌握。會計對開支的票據要。
認真審核,及時記帳;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憑證要按規定匯總裝訂,妥善保管。
5、財會人員要每個月對帳一次,進行結帳和報表工作,并按要求報告財務主管及校長。
6、一切計劃內開支,如:工資、福利費、酬金、教學費、辦公費、管理費及其他必需的開支款項,必須由財務主管批準支付。
7、財務人員自覺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堅持審批制度和有關手續。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任何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財務人員不遵守財務制度,隨意報銷,將被追究責任。
8、學校領導,特別是財務主管,必須以身作則,嚴格執行國家和學校的各項財務制度。如有違反制度和失職行為,也要追究責任并從嚴處罰。
9、學校接受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并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離任審計制。財務管理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公開。要主動征求群眾意見,積極采納合理化建議。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六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了提高學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學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學校領導在執行集體決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工作不越權、不推倭,敢于負責,團結協作,廉潔奉公。
二、堅持調查研究制度。學校領導要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擺脫繁瑣事務,注意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了解情況,指導工作。在對某項工作作出重大決策前,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職能部門、教師及群眾意見,做到決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說空話,多辦實事的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學校領導每學期至少到基層校集體辦公一次,現場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四、堅持聽課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和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為進一步改進學校工作提供依據。
五、學校領導必須堅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長接待日制度,接待群眾來訪,重視他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答復他們提出的問題,幫助排除他們思想中的障礙。對于他們提出的應當解決和可能解決的問題要抓緊辦理,暫不能解決的要向群眾解釋清楚。
六、學校領導要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并指導工作,充分發揮他們聯系廣大師生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七、學校領導要正確處理好自己的業務與管理工作之間的關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學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學校領導出差(出訪),實行請假制度。
一、備課。
1、教師要認真制定教學計劃,包括教材分析、學生基本情況分析;根據課標的要求,確定本學期思想教育、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及能力培養的要點;分析教材的重、難點;提出落實任務和提高教學質量的措施和要求。
2、教師要認真安排學期教學進度并填寫教學進度表。
3、教師要認真進行備課試講,做到:一備教材、二備學生。
4、及時按教學進度提前兩周寫好教案,沒有教案教師不得進入課堂。
5、教師課前要進行復備,明確教學目的,完善教學設計,補充課堂習題。
6、做好課后的教學回顧,反思課堂教學效果,積累經驗,查找不足,不斷完善教學方案。
二、上課。
1、教師上課前要做好準備,上課不遲到,下課不拖堂,中途不離開課堂,不接聽電話。
2、教師課上要組織好教學,要組織好每一個教學環節,精心安排有條不紊,創造出融洽和諧的教學環境。
3、保持良好的課堂秩序,要求學生發言先舉手,發言聲音要亮,要耐心聽取學生的發言,不輕易打斷、否定學生的發言。對于個別違反紀律的學生,要耐心進行教育,不得把學生攆出課堂。
4、教師上課要做到教學目的明確,知識準確,重、難點突出,并結合教材進行思想教育。
5、教師的課堂教學必須體現“以教師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
6、課堂教學各環節聯系緊密,時間分配合理。
7、課堂習題配備適當,有梯度,使不同層次的`學生都能得到訓練。
8、教師板書工整,設計合理,教師語言要富有啟發性和趣味性,不說與教學無關的話。
9、教師要及時寫出教學小結,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有計劃、有目的地不斷提高本學科的教學質量。
三、作業。
1、教師要明確作業要求,認真研究各類習題的編排意圖和覆蓋面,隨時掌握易出現的問題,對教材內容與習題如何配合做到心中有數。
2、布置作業要適量。
3、要注意培養學生嚴謹、認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態度。優秀作業定期進行展覽。
4、要求學生獨立完成作業,對不按要求做的學生,應及時批評教育并嚴格要求補做或重做。
5、作業批改要認真、及時、正確,批改符號要規范,要給出作業等級。批語要恰如其分,提倡面批,個別指導。
6、加強作業講評,每個教師要有作業批改記錄,認真記載作業中的典型錯誤及典型解法,幫助學生總結教訓。
四、輔導。
1、教師要對優等生和學困生分別制定具體的可操作的輔導計劃。
2、教師要加強對學困生的個別輔導,加強對他們學習方法的指導。
3、對自控能力差的學生,要嚴加督促,培養他們良好的學習習慣。
五、教研活動。
1、教師要積極參加各級教研活動,通過各種教研活動,努力提高業務水平。
2、活動前每位教師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討論要充分,發言要精當。
3、教研活動力圖形式新穎,講求實效。
4、做好活動記錄,填寫活動自評表。
20xx年x月x日。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七
為加強安全管理,推進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進程,結合安全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園)安全工作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
二、安全工作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度和分管領導責任制度,安全管理工作由學校安全辦具體負責,落實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度,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三、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種應急預案,學校組織應急演練并形成長效機制,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學校處理應急事件的能力。
五、強化安全法律法規教育,不斷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工作水平,積極推進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四落實”,搞好安全常識普及教育。強化學校領導和教職員工安全生產法律意識,形成人人重視安全管理,個個抓好安全工作的格局,實現安全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積極落實學校安全防范建設標準,強化學校“三防”建設,積極探索學校安全防范新途徑、新方法。要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在上好安全教育課的基礎上,將安全教育滲透到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全過程,采取多種形式,普及安全常識、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
七、學校要執行定人巡視制度,安保人員應進行24小時值班巡查。搞好“四防”工作,確保學校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學校建立門衛開、關校門制度,實行清校制度,確保學生在校安全。
八、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信息通報制度和預警制度,嚴格執行重大隱患和事故報告制度,必要時實施“零報告”制度,保持信息暢通。實施隱患排查與監管整治責任制度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推進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九、學校建立安全工作經費保障制度,安全工作日常開支應列入學校公務費預算,重大隱患整治資金應列入專項預算。
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檔案,全面收集安全工作資料,做到內容詳實、記載全面、書寫工整、分類科學、裝訂規范,查閱方便,客觀反映學校安全工作的過程及水平。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八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創造一個和諧安寧的教書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觀念,切實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責任體制,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誰主管、誰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分工負責,基層人員崗位負責。
3、探索建立穩定有序的安全運行機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計劃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安排。
(2)在編排校歷、園歷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編排。
(3)在布置每周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布置。
(4)在檢查每周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檢查,同步評價。
(5)在全年工作考核、總結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考核、同步總結。
(6)在全年工作表彰、獎勵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表彰、同等獎勵。
(7)校內、園內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內容同等重要,教師、教材、課時、課酬等與教育、教學同等標準。
(8)校外、園外安全學習培訓與教育、教學外出學習培訓同樣需要,同等政策。
4、堅持預防為主,堅持警鐘長鳴,堅決落實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九
?為規范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行為,促進我省職業技能培訓事業健康發展,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本省行政區域內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培訓學校(以下統稱民辦培訓學校)和培訓項目,適用本辦法。
?民辦培訓學校的舉辦要適應本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和勞動力市場的需求,有利于職業教育培訓資源的合理布局和優化配置。
?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開展本行政區域內民辦職業培訓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二章 職責與審批權限
?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職責: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全省民辦培訓學校的發展規劃和辦學標準,組織開展民辦培訓學校的評估和評優工作,負責民辦培訓學校師資隊伍的建設工作。
(二)按權限負責民辦培訓學校的審批工作;定期發布民辦培訓學校職業(工種)設置標準和民辦培訓學校開設職業資格培訓的職業(工種)范圍。
(三)負責開展從事新職業(工種)培訓學校的審批及其培訓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材的開發。
?市、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本省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對本行政區域內民辦職業培訓學校進行統籌規劃,對民辦培訓學校的教學、行政等工作進行指導、管理與服務。
(二)按規定權限審批本行政區域內的民辦培訓學校。
(三)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民辦職業培訓學校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以及本行政區域內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變更與備案工作。
(四)定期發布開設職業技能培訓的范圍。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民辦培訓學校的權限分工:
(一) 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審批申請舉辦一級(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培訓學校。
(二) 市、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審批申請舉辦二級(技師)及以下職業資格的培訓學校。
(三) 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審批權限由設區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定。
第三章? 民辦培訓學校的設立、變更、延續、終止
?以社會組織名義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以個人名義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聯合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應當視出資比例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聯合出資協議書,確定一方為舉辦者。
?民辦培訓學校的名稱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民辦培訓學校名稱應當包括其所在行政區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專有名詞,以“浙江”冠名的需經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民辦培訓學校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不得與已登記的其他學校名稱相同或相近,學校的外文名稱應與中文名稱一致。
?舉辦民辦培訓學校應當符合《浙江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置標準》(附件1)及相應的職業(工種)設置標準。
?申請設立民辦培訓學校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申辦報告》(格式要求見附件2)3份;
(二)《浙江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審批表》3份;
(三)擬辦民辦培訓學校的章程;
(六)擬聘理論教師、實習指導教師的身份、學歷、資格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九)滿足教學和實操培訓需要的主要設施、設備的清單;
有關證照、證書、證件等除提交復印件(目錄)外,還應提供相應原件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對。
?民辦培訓學校章程應當包括以下事項:
(一)學校名稱、校址;
(二)辦學宗旨、辦學規模、職業(工種)設置、培訓層次和形式;
(三)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四)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它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式、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產生和罷免的程序;
(七)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八)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九)章程修改程序及其它必須由章程規定的事項。
申請舉辦民辦培訓學校應按屬地原則由舉辦者向市或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受理舉辦者申請材料后,按以下程序審批:
(一)舉辦者按規定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后,對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的,由工作人員告知其理由。材料符合要求的,由工作人員出具受理憑證。自受理之日起3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二)對受理的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組成專家評審小組,對舉辦者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辦學可行性進行評審,并形成專家小組評審意見。
(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據專家小組評審意見,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批準的,下達正式批復,核發民辦培訓學校辦學許可證正副本;不予批準的,向申請者說明理由。
申請舉辦一級(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培訓學校,應在原申辦的二級(技師)培訓專業開展培訓滿2年后,向市、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市、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初審后,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設立的,由市、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發辦學許可證。
?民辦培訓學校應根據學校性質,持辦學許可證按有關規定到相應的機構編制委員會或民政部門辦理法人登記,并辦理組織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等相關手續。
?辦學許可證正本應放置在民辦培訓學校的主要辦公場所明顯位置,副本在審批機關監督、檢查和辦理相關手續及開展社會活動時使用。
民辦培訓學校辦學許可證遺失的,應登報聲明并持聲明向核發許可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補辦申請。
辦學許可證有效期3年。
?申請舉辦職業培訓項目需提交如下申辦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按規定要求填寫的《浙江省職業培訓項目審批表》;
(三)舉辦者法人資格證明文件;
(四)教學場地、設施、設備,教學計劃、教學大綱;
(五)培訓學員管理制度;
(六)教學人員及相關證明材料。
在杭省部屬單位舉辦職業培訓項目的向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其他單位舉辦職業培訓項目的按第七條規定向所屬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申報。
舉辦職業培訓項目按照第十三條的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已審批的職業培訓項目有效期為一年。
?民辦培訓學校變更舉辦者或法人代表,經民辦培訓學校的決策機構同意,由原舉辦者向核發辦學許可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變更。申請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變更舉辦者或法定代表人的報告。
(二)按要求填寫的《浙江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變更申請表》。
(三)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產、財務評估和審計報告。
(四)民辦培訓學校關于資產處置及學員安置等的方案。
(五)變更后的舉辦者或法人代表的基本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第十一條第四款)。
?民辦培訓學校變更名稱的,由舉辦者向核發辦學許可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經批準后方可變更。申請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變更機構名稱的報告;
(二)按要求填寫的《浙江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變更申請表》;
(三)《辦學許可證》(正、副本)。
?民辦培訓學校變更校長,由舉辦者提出,經民辦培訓學校的決策機構同意,報核發辦學許可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申請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變更校長或行政主要負責人的報告;
(二)按要求填寫的《浙江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變更申請表》;
(三)民辦培訓學校的決策機構的意見;
(四)新擬任校長或行政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
(五)《辦學許可證》(正、副本)。
校長由舉辦者或法人代表兼任的,按變更舉辦者或法人代表的程序辦理。
?民辦培訓學校在本行政區域內變更注冊校址,由舉辦者提出,報核發辦學許可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申請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變更注冊校址的報告;
(二)按要求填寫的《浙江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變更申請表》;
(三)新注冊地址的資質證明(同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七款);
(四)《辦學許可證》(正、副本)。
在本行政區域外變更注冊地址的,應到擬變更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新設立培訓學校的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并向原址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終止申請。
?民辦培訓學校申請增加培訓職業(工種),由民辦培訓學校的決策機構提出,報核發辦學許可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變更。申請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增加培訓職業(工種)的報告;
(二)按要求填寫的《浙江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變更申請表》;
(三)辦學設施設備清單及證明文件;
(四)擬聘教師的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復印件;
(五)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相應的培訓教材目錄;
(六)《辦學許可證》(正、副本)。
?民辦培訓學校申請提高培訓層次,由民辦培訓學校的決策機構提出,報核發許可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本辦法第七條及第十三條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審批。申請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提高培訓層次的報告;
(二)按要求填寫的《浙江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變更申請表》;
(三)擬聘教師的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復印件;
(四)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相應的培訓教材目錄;
(五)《辦學許可證》(正、副本)。
?民辦培訓學校發生變更的,應重新換發辦學許可證。
?民辦培訓學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終止:
(一)領取《辦學許可證》后,一年內不能正常開展職業培訓或者因故間斷正常職業培訓一年以上的。
(二)辦學條件或質量下降,經整改后仍不能達到辦學基本要求的。
(三)無故不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監督檢查和管理的。
(四)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五)有違法違紀行為,并造成惡劣影響的。
?民辦培訓學校自行終止的,應在終止情形出現后1個月內報審批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準,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舉辦者簽署的機構終止申請報告。
(二)終止方案。
(三)具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出具的財產審計報告。
(四)善后工作安排。
?民辦培訓學校終止,應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辦法進行財產清算,并妥善做好在校學生安置等工作。
?終止的民辦培訓學校,由審批機關核準后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手續,收回印章,并向社會公示。
第四章? 教學組織與管理
?民辦培訓學校應當設立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的各項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職責。
?民辦培訓學校應當依法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責任,做好校內安全管理工作。
?民辦培訓學校應當按照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資金和財產管理制度。民辦培訓學校的舉辦者應當按時、足額履行出資義務,不得抽逃出資,不得挪用辦學經費。
?民辦培訓學校應當建立教師培訓管理制度,制定教師培訓計劃,定期對教師進行思想政治培訓、業務培訓和知識更新,并建立教師培訓檔案。
?民辦培訓學校應在《辦學許可證》規定的層次、范圍、形式、對象及辦學地點開展培訓。不得將辦學資格承包、轉讓給其他組織或個人。
民辦培訓學校跨行政區域招生,應經所審批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出具辦學情況證明,并經招生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
?民辦培訓學校對完成學業的`學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相應的培訓證書。
民辦培訓學校開展職業資格培訓的,應當按照相應職業(工種)的國家職業標準,審核學員培訓資格后開展培訓,并統一組織參加職業技能鑒定。
?民辦培訓學校開展職業資格培訓使用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符合相應職業(工種)的國家職業標準。國家和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沒有統一規范的,由培訓學校自行制定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教材,經過專家論證后,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民辦培訓學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應有相應的教學資料,并報審批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民辦培訓學校應建立學生注冊登記制度,并建立學員培訓檔案,將學員培訓內容、取得結業證書、參加鑒定時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推薦就業等情況記入學員培訓檔案。
?民辦培訓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在學校顯著位置進行公示。
民辦培訓學校應制定具體的學費退費辦法,報核發許可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民辦培訓學校應按照學費退費辦法與學員簽訂有關協議,學員要求退費的,按照雙方簽訂的協議處理。
?民辦培訓學校發布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報核發許可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備案內容應包括:辦學許可證編號、名稱、地址、電話、廣告內容、刊登媒體、廣告批準號、廣告刊登時間等。
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真實、準確。招生簡章和廣告的內容應當與備案內容一致。民辦培訓學校開展的招生、教學等活動,應當與招生簡章和廣告的承諾一致。
第五章? 扶持與獎勵
?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定期組織對民辦培訓學校校長、理論教師和生產實習指導教師的培訓;民辦培訓學校教師可以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申請參加技工學校教師系列的職稱評審工作。
民辦培訓學校可以依法以捐贈者的姓名、名稱命名培訓學校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捐贈者對民辦培訓學校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經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條件批準,可以以捐贈者的姓名或者名稱作為培訓學校校名。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建立對民辦培訓學校的獎勵制度,對為本地區職業技能培訓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個人和學校,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管理規范、教學質量好、社會信譽高的民辦培訓學校,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優先安排其承擔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外地農民工、殘疾人等培訓任務,并按照有關政策享受經費補貼。
第六章? 監督與檢查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建立區域內民辦培訓學校信息公示制度。信息公示的內容包括學校開設的培訓職業(工種)、開班時間、講課教師、培訓內容、課時、鑒定考核、收費、推薦就業等情況。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對民辦培訓學校建立年檢評估制度。年檢評估的內容包括遵守國家和省有關職業培訓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各項管理制度的建設及執行情況;辦學場所及設備、設施情況;培訓教材的使用、教學質量及臺帳建設情況;收費及財務管理情況;社會信譽及群眾反映情況等。年檢評估不合格的取消辦學資格。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區域內民辦培訓學校的內部管理、招生、教學運行、教師培訓、學生登記注冊、培訓鑒定、廣告備案、收(退)費、財務審計結果等情況的評估和督導,并將評估和督導的結果向社會公布。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建立民辦培訓學校管理檔案,對區域內民辦培訓學校的審批、變更、備案及日常監督等情況記入檔案。
民辦培訓學校違反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的,獨立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未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從事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組織和個人,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無照經營查處取締的規定查處取締。
民辦培訓學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行為的,由審批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民辦培訓學校辦學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依法辦理注銷手續。
開展技能培訓的其他教育培訓學校的培訓項目審批和管理依照本辦法執行。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對于已經設立的民辦培訓學校發生變更、延續、終止按本辦法執行。
附件:1.浙江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置標準(試行)
2.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申辦報告(格式)
附件1
浙江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置標準(試行)
一、基本辦學規模應不低于200人。
二、應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租用的場所租賃期不少于3年。辦公用房至少20平米以上,有必須的辦公設備條件;理論課集中教學場所應在300平米以上,無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風條件,桌椅、講臺和黑板設施齊全;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職業的安全規程。
招收住宿學生,其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
三、應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有充足的實習工位。
四、學校管理人員,應具備較高職業道德和專業素質。?
(一)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人員: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19條、第20條要求。
(四)職業指導人員(不少于1人):應配備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培訓的相關人員。
(五)財務管理人員(不少于2人):應具有財會人員資格證書。?
(六)專兼職教師:實習指導教師的數量不少于教師總量的二分之一,專職教師數量不少于教師總數的四分之一;教師應具備上崗資格證書,承擔高級職業技能培訓的專業理論教師應具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和三年以上本專業教學經歷;實習指導教師應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和三年以上本職業(工種)指導實習教學經歷。承擔中級及以下職業技能培訓的專業理論教師應具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和兩年以上本職業(工種)教學經歷;實習指導教師應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和兩年以上本職業(工種)教學經歷。
五、學校應配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師隊伍。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均應具有與其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上崗資格。
六、應具有與培訓職業(工種)相對應的教學(培訓)計劃、大綱和教材。職業資格培訓的教學(培訓)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符合國家職業標準。自編的教學(培訓)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經過專家論證,并報審批機關備案后組織實施。
七、應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生管理、設備管理等制度。
八、舉辦者應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注冊資金應達到20萬元以上(不含固定資產)。
九、以“浙江”冠名的民辦培訓學校其注冊資金應在500萬元以上,自有辦學場地300平方米以上。
十、學校開設的培訓職業(工種)應符合相應的職業(工種)設置標準。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對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管理,提高職業培訓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大連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國家機構除外)和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實施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培訓為主的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民辦職業培訓機構)。
第三條 市及區(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市政府派出機構根據授權,負責管理區域內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舉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舉辦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中級)職業(工種)培訓的(以下簡稱中級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固定資產五十萬元以上,注冊資金一百萬元以上;舉辦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初級)職業(工種)培訓的(以下簡稱初級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固定資產三十萬元以上,注冊資金五十萬元以上。
(三)有明確的辦學宗旨,切實可行的教學計劃及教學大綱、教材和健全的規章制度。
(四)有專職校長,校長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從事職業教育培訓工作五年以上,年齡不超過七十周歲,熟悉國家職業培訓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無擔任或者兼任其他學校的校長的情形。
(五)有與辦學規模和辦學專業相適應的穩定的專、兼職教師隊伍,專職教師不少于教師總數的四分之一,每個培訓職業(工種)配備二名以上理論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聘任的教師應當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教師任職資格。
(六)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專職教學管理人員和專業財會人員。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二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和教學經驗;財務人員應當具有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和出納不得兼任。
(七)配備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相關人員。
(八)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和辦公用房,辦公、教學和實習場地相對集中、獨立,且為非危險房屋,有良好的照明、通風條件,能夠滿足各職業(工種)教學、實習需要,并符合勞動保護、安全衛生、消防環保、房屋質量安全等有關規定。理論課教室建筑面積,屬于中級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不少于八百平方米;屬于初級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不少于三百平方米。
(九)具有與所設置培訓職業(工種)相適應的,滿足理論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自有教學設施、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賓館、飯店、歌舞廳、宿舍等建筑物的一部分和居民住宅不得作為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教學場所。
第五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審批權限:
(一)初級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由所在區(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審批,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備案。
(二)中級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由所在區(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審批。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審批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符合本行政區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總量規劃。
第六條 申請舉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辦報告和辦學章程。
(二)法人資格證明或者居民身份證。
(三)經費來源及驗資證明。
(四)擬任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及擬聘的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書、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者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居民身份證。
(五)教學場地的產權證明,屬于租賃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住房主管部門的租賃房屋備案證明;利用居民小區公建的,還需提供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同意辦學證明。
(六)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
(七)各項管理制度。
(八)聯合辦學的,提交經公證的聯合辦學協議書。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符合辦學條件的,批準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并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以下簡稱辦學許可證);不符合辦學條件的,給予書面答復并說明理由。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應將依法批準設立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情況抄送同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領取辦學許可證后,應當持登記申請書、辦學許可證、擬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及辦學章程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舉辦者不獨立設置培訓機構的,可持辦學許可證和主辦單位的各種登記手續到有關行政部門,辦理增設職業培訓專項登記。
第九條 實施國家認可的教育考試、職業資格考試等考試機構,不得舉辦與其所實施的考試項目相關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
第十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變更校址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改變隸屬關系、更換舉辦者應當報審批機關核準;變更機構名稱及培訓層次、培訓專業或工種等,應當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十一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在審批機關審批的辦學地辦學。對培訓質量高、社會信譽好,近二年內在市級檢查評估中達到良好以上水平,可以在原批準的辦學地外設立分教學點。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擬在原批準的辦學地外設立分教學點,屬于初級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須經原審批和擬設立教學點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批準,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備案;屬于中級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須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批準。
設立分教學點應當符合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設置標準。
第十二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名稱應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存續期間,應當依法使用辦學許可證上標注的機構名稱。
第十三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審批機關責令終止:
(一)因故無法進行正常教學活動的;
(二)辦學條件或質量下降,經整改后仍不能達到辦學基本要求的;
(三)無故不接受審批機關監督檢查和管理的;
(四)舉辦者自行要求解散的;
(五)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六)有違法違紀行為,并造成惡劣影響的;
(七)其他需要終止的情形。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終止時,應當妥善安置在校學生,依法進行財產清算。終止后由審批機關收回辦學許可證,通知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并將結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實行教師聘任制和任職資格證書制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與其所聘任的教師(含兼職)簽訂聘用合同。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理論課教師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本專業某一工種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教師資格;實習指導教師應具備中等以上職業學校(包括技工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等)學歷和教師資格,其技術等級水平應比所授課專業的培養目標高出一個技術等級或相應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務。
第十五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定期組織教師開展教學研究活動,定期對教師進行考核和教學檢查,確保教學質量。兼職教師應承擔一定課時的教學任務。
第十六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在辦學許可證規定的培訓專業、培訓層次等范圍內從事教學活動,按規定的申報條件招收學員。
第十七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學時規定,完成授課內容,按規定實施實習教學任務。學員的實習操作課應當在實習教師指導下進行,理論課與實習操作課之比為四比六。
第十八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招收的各級別學員,不得混合編班培訓,應當按各級別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分別組織教學和實習。
第十九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將招生廣告、簡章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備案,并按照招生廣告的承諾,開設相應的課程,保證教學質量。
第二十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應當報物價主管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示。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收取的費用應當主要用于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第二十一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應當按時、足額履行出資義務,不得向學員、社會募集資金。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存續期間,舉辦者不得抽逃出資,不得挪用辦學經費。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資產的使用和財務管理受審批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不得偽造、出租、出借、轉讓、出售辦學許可證,不得將所承擔的培訓教學任務委托或者承包給其他組織或個人。
第二十三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大連市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管理辦法》(2015年10月25日大連市人民政府令第75號公布)同時廢止。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師生在校內、校外的'教學活動中,不發生任何傷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做到人離開關電、關水、滅火、關門、鎖門。
二、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保管室、器材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三、保安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值班期間,不準喝酒會客。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衛室登記。公物出門,必須有總務處放行條。
四、財務室保險箱鎖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隨身攜帶;防盜門必須上鎖。
五、任何人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更改校園內用電線路和設備,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園內使用電焊電爐。
六、電工、電焊工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七、校園內消防設備必須保持完好、有效;每個學期末全校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堅決杜絕事故隱患。
八、嚴格執行管理辦法,化學實驗房要有專人負責。
九、每日下午靜校以后,由專人負責公共教學場所的安全檢查,并及時鎖閉門窗,第二日根據教學需要開啟門。
十、任何人員違操作規程和本規定所造成事故,學校有權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由違規者按價賠償。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一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1、各部門主任、副主任、值周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校長、執行校長、副校長、黨支部書記、教務處主任、綜治辦主任、學生處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責任。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創造一個和諧安寧的教書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觀念,切實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責任體制,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誰主管、誰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分工負責,基層人員崗位負責。
3、探索建立穩定有序的安全運行機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計劃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安排。
(2)在編排校歷、園歷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編排。
(3)在布置每周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布置。
(4)在檢查每周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檢查,同步評價。(5)在全年工作考核、總結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考核、同步總結。
(6)在全年工作表彰、獎勵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表彰、同等獎勵。
(7)校內、園內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內容同等重要,教師、教材、課時、課酬等與教育、教學同等標準。
(8)校外、園外安全學習培訓與教育、教學外出學習培訓同樣需要,同等政策。
4、堅持預防為主,堅持警鐘長鳴,堅決落實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2、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層級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人。
4、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組織師生員工學習安全制度和規則。
5、建立學生安全保障領導機構,并指導和督促其有效運作。
6、落實安全經費,改善安全設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開安全檢查工作會議,對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隱患整改做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
8、對學校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積極組織搶險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責成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整改和處理。
9、對學校的財務資產安全承擔責任,指導分管校長、園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安全工作,申請獲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校園安全的直接負責人,協助校長抓好安全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4、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制訂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制度落實,考核評價落實效果。
5、組織校級安全檢查,研究制訂隱患整改措施,督促職能部門、崗位整改落實。
6、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校舍維修與管理,安全設施的配置、使用和維護,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7、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和事故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調查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及處理意見。
8、按時選派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持證上崗、熟練操作,規范管理。
9、加強師生員工安全教育,經常傾聽師生員工的意見反映,及時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0、做好各處室、崗位之間的協調工作,督促、指導其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確保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和落實。
11、協助校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工作。
12、協調、協助轄區公安等職能部門的工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13、發生突發事件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沉著冷靜,組織力量積極穩妥地作好師生員工的撤離工作,穩妥處理善后工作。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分管領域的安全工作,對分管領域發生的安全事故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2、布置工作時同時布置安全,指導工作時同時指導安全,檢查工作時同時檢查安全,評價工作時同時評價安全。
3、督促分管領域按要求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基礎資料,做好本領域安全基礎工作。
4、嚴格要求分管領域落實安全工作的月檢、周檢、日檢制度,及時整改隱患,健全資料臺帳。
5、隨時與校長和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溝通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形成管理合力。
6、支持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的工作,協調落實分管領域的細節安排,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7、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參加安全培訓,具有明確的安全意識和基本的安全技能。
8、遇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協助做好分管工作。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規定和事故通報。
2、熟悉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定期對本室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3、管理好人事、文書、檔案室檔案及各類文件、職改材料、畢業生高三年政審材料、各類印章、印信,防止丟失、損壞、遺漏,外借材料應及時歸檔。
4、加強本部門保密管理,有關保密性質內容的文件材料要嚴防泄密,督促有關人員及時上繳有時限的文件。
5、加強防火、防盜工作,熟練使用滅火器;及時清理廢棄紙張,下班時應關掉電源,鎖好門窗。
6、檢查落實本處室人事、文書、檔案的安全責任管理。
第一章辦學宗旨,辦學理念,校訓,培養目標。
第二章。
1、教工管理:
一、中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二、校長職責。
三、辦公室主任職責。
四、教務主任職責。
五、總務主任職責。
六、招生就業安置辦工作職責。
七、班主任工作職責。
九、財務制度。
十一、泰和縣樂泰職業培訓學校學生安全工作責任狀第一章辦學宗旨,辦學理念,校訓,培養目標辦學宗旨:立德樹人、強技樂業。
2、辦學理念:以就業為導向、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謀發展、以愛心促和諧。
3、校訓:志存高遠、自強不息、德才修身、心系邦興。
4、培養目標:以培養“創新、創造、創業型人才”為目標。
開辦多種特色專業,開展長短并舉,專兼合一,一專多。
能,訂單就業的培養模式。教學上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突出專業技能的培養與提高,強化實際動手能力和崗位的適應性。我校師資雄厚,設備齊全,學生可以獲得全國通用的資格證、等級證、畢(結)業證,合格學員學校負責100%推薦就業。
第二章教工管理。
一、中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1、依法執教。
學習和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2、愛崗敬業。
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盡職盡責、教書育人、注意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不敷衍塞責,不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熱愛學生。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指導,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
4、嚴謹治學。
樹立優良學風,刻苦鉆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
5、團結協作。
謙虛謹慎、尊重同志,相互學習,相互幫助,維護其他教師在學生中的威信,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共創文明校風。
6、尊重家長。
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系,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與配合,積極宣傳科學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訓斥、指責學生家長。
7、廉潔從教。
堅守高尚情操,發揚奉獻精神,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影響;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8、為人師表。
模范遵守社會公德,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范健康,舉止文明禮貌,嚴于律己,作風正派,以身作責,注重身教。
二、校長職責。
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并將其作為自己的言行準則。
1、堅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明確中專教育任務,端正辦學思想。
2、加強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領導,堅持又紅又專方向。
3、領導教學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4、加強體育衛生工作,努力提高師生身體素質和體育技能。
位,不斷提高教師的政治水平和業務水平。
6、加強各科室管理,充分發揮各中層機構的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教育服務。
7、加強計劃性,制訂學校工作計劃,做好工作總結。
8、加強學校檔案管理和學校資產財務管理。
9、加強社會橫向聯系,開辟社會調查實習場地搞好招生工作和畢業、就業安置工作。
10、負責學校其他的行政事宜。
三、辦公室主任職責。
1、協助校長制定學校學期、學年工作計劃做好學期、學年總結工作。
2、協助校長召集、主持各種會議,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3、做好上、下聯系工作,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協調、處理好各部門之間的關系。
4、做好文件的收發、簽發和學校的檔案管理工作。
5、督促、檢查各部門的工作。
6、做好教職工的招聘工作。
7、與有關部門一起協商處理學校日常事務及偶發事件。
8、做好接待工作。
9、做好校領導交待的其他事宜。
四、教務主任職責。
1、根據上級下達的各專業各學科的教學計劃及各學科的發展情況結合本校師資設備等實際,制訂每學年(或學期)的班級課程設置計劃,交校長審定。
2、根據課程設置計劃及各班人數及時提出課本的訂購計劃,交校長審定后由總務處負責訂購。
3、根據校長確定的師資、安排好各班課程表,做好臨時調課工作。
4、組織各學科的教研活動,檢查教案及作業,深入課堂聽課,確保教學任務按時按質順利完成。
5、組織好各種考試,積累和整理教學資料并存檔備查,及時上報成績。
6、參與教師的選定及聘請,搞好教師上課考勤登記,并每月及時上報。
五、總務主任職責。
1、制訂總務工作計劃,完善后勤各項管理制度,參加各類會議,寫好工作總結。
2、加強總務后勤部門的政治思想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3、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加強對公共財物的管理,合理添置教學設施。
4、管好食堂,讓師生吃好、吃省。
5、加強水、電管理,既滿足師生對水(特別是熱水)、電的需求又教育師生節約用水、用電。
6、美化、綠化和凈化校園,為教學和生活提供安靜、舒適的環境。
7、關心師生的生活,逐步改善師生學習工作、生活條件。
8、配合學生科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與環境衛生工作。
六、招生就業安置辦工作職責。
1、完成學校布置的招生任務和就業任務,做好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2、制訂并落實每年的招生計劃和就業計劃,制訂各類獎懲制度及有關規定、提議、籌備、主持各類招生會議和就業會議。
3、培訓各類招生人員,具體指導各班、各招生點及教工的招生工作。
4、完成自身的招生任務。
5、建立并指導好各地所高就業安置辦的工作。
6、及時掌握市場信息,廣泛聯系各地招聘單位,分類排比就業廠家,根據學生實際給學生安排滿意的工作。
7、組織好學生就業前的培訓工作。
8、經常了解學生就業實習情況,及時做出具體的必要的指導。
七、班主任工作職責。
1、了解本班全體同學在思想、學習、生活和紀律等方面情況及個人的興趣和愛好。
2、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使他們樹立正確的學習觀念,端正學習態度,培養他們具有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
3、經常檢查學生的出勤。
4、注意學生完成課外作業的情況及平時成績,研究學生成績不良的原因。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名稱:xx市**職業培訓學校(如單一美發師培訓,名稱為xx市**美發職業培訓學校)。辦學地址:xx市**路**號,郵政編碼:******,電話:*******。
第二條辦學性質:自愿舉辦、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從事非營利性職業技能培訓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辦學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質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致力于培訓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各類人才。)。
第四條辦學規模:日常在校生達到**人,全年培訓****人。
第五條辦學范圍:(如初級**員,中級**師、高級**師)。
第六條辦學類型:(應載明獨立辦學、合作辦學或部分合作辦學)。
第七條培訓形式:(如短期培訓、長期培訓)。
第八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則、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資產與經費。
第七條學校注冊資金**萬元,固定資產**萬元,由***投資舉辦(并應載明屬于個人、集體或民營等非財政性經費)。
第八條必須載明是否要求依法取得合理回報。
第九條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條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十一條本單位經費來源:
(一)個人出資;。
(二)在業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收入;。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章組織。
第十二條學校設立董(理)事會,董(理)事會每屆二年,董(理)事會是本學校的決策機構,董(理)事會成員有***、***、***、***等人,(說明:應由舉辦者或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5人以上組織,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應當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董(理)事長由出資單位推選或個人出資者擔任,每屆任期二年,董(理)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三條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二十一條,學校董(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福利待遇及課酬;。
(六)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二十條,董(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經1/3以上組成人員提議,可以召開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決策機構臨時會議。董(理)事會討論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2/3以上組成人員意見通過。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
(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
(四)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董(理)事會議對所議事項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理)事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理)事對董(理)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
董(理)事會記錄由董(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六條本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長或校長擔任。
第十七條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二十四條,校長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學校董(理)事會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定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與教職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組織參加社會保險,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六)學校董(理)事會的其他授權。
第四章學校自行終止及善后處理。
第十八條本學校由于以下原因,提出自行終止,并由董(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培訓科核準。
第十九條本學校終止前,須完成最后一批學員的培訓工作,妥善解決教職員工終止合同的一切待遇及經濟補償。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和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余財產。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條本學校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同意、市民政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未盡事宜,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令規定辦理外,由董(理)事會修改補充,并在董(理)事會通過后十五日內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三
第二條。
本中心全稱為:天天文化舞蹈培訓中心。
本中心住所在:禮義鎮商貿城。
第三條本中心的辦學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維護教育者、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教育教學質量,遵守誠信原則,依法辦學。
第四條本中心的辦學是面向成人及少兒;辦學形式是:業余面授;辦學范圍是:拉丁舞、民族舞等舞蹈培訓、舞蹈考級、舞蹈表演、小學英語、書法、寫作。
第五條培訓中心應當建立、健全和執行行政管理、教學管理、學籍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六條加強舞蹈教研工作,進行備課制度,加強責任心,提倡素質教育,增加美育內容,提高教學質量。
第七條強化培訓中心的衛生、設備,各教課老師負責本節課堂的設備衛生管理工作。
第八條每月一次定期進行全體教師的教學交流教學會議,積極進行教學交流活動。做好匯報演出工作。
第九條招生期間定好值班制,比賽與活動期間做好安全、交通、化妝、踩點、集合等工作,各培訓中心指導老師必須要積極參加。
第十條授課時間必須早十分鐘到培訓中心,做好家長的接待、溝通及設備檢查、衛生檢查工作。
第十二條各節課的教學老師負責在校期間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提高教學文明用語,嚴禁體罰學生,提高服條質量。教學意見簿上墻,服務溫馨到位,注意教師儀表,須大方得體,適合教學示范要求。
1、培訓機構正常工作時間是星期六、日,按課時按排進行上課,每節課提早十分到位,檢查教學設備、教室衛生及學員進行溝通。
3、員工考勤統計以簽到簿為準。
為了實明公開、公平、公正的教學理念,加強對自身的社會監督,使培訓中心向良性方面不斷發展,提高舞美體育舞蹈培訓中心的整體管理水平,特公示以下服務原則。
1、服務項目:民族舞、拉丁舞等舞蹈培訓、舞蹈考級、舞蹈表演。
2、服務方式:示范教學、影音教學、教學考級、組織參賽。
3、服務標準:塑身塑心、快樂成長、嚴謹練習、溫馨服務。
4、服務承諾:本中心教學專業、教材先進、教案合理,提高學員綜合素質,具備優秀基本技能,培養持禮堅韌的優良品質。
5、服務責任:教師專業、教材統一、身教言教、公正和諧。
6、收費標準:民族舞700/年。
7、服務建議: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四
第一條名稱:xx市**職業培訓學校(如單一美發師培訓,名稱為xx市**美發職業培訓學校)。辦學地址:xx市**路**號,郵政編碼:******,電話:*******。
第二條辦學性質:自愿舉辦、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從事非營利性職業技能培訓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辦學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質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致力于培訓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各類人才。)。
第四條辦學規模:日常在校生達到**人,全年培訓****人。
第五條辦學范圍:(如初級**員,中級**師、高級**師)。
第六條辦學類型:(應載明獨立辦學、合作辦學或部分合作辦學)。
第七條培訓形式:(如短期培訓、長期培訓)。
第八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則、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資產與經費。
第七條學校注冊資金**萬元,固定資產**萬元,由***投資舉辦(并應載明屬于個人、集體或民營等非財政性經費)。
第八條必須載明是否要求依法取得合理回報。
第九條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條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十一條本單位經費來源:
(一)個人出資;。
(二)在業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收入;。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章組織。
第十二條學校設立董(理)事會,董(理)事會每屆二年,董(理)事會是本學校的決策機構,董(理)事會成員有***、***、***、***等人,(說明:應由舉辦者或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5人以上組織,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應當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董(理)事長由出資單位推選或個人出資者擔任,每屆任期二年,董(理)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三條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二十一條,學校董(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福利待遇及課酬;。
(六)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二十條,董(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經1/3以上組成人員提議,可以召開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決策機構臨時會議。董(理)事會討論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2/3以上組成人員意見通過。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
(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
(四)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董(理)事會議對所議事項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理)事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理)事對董(理)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
董(理)事會記錄由董(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六條本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長或校長擔任。
第十七條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二十四條,校長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學校董(理)事會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定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與教職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組織參加社會保險,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六)學校董(理)事會的其他授權。
第四章學校自行終止及善后處理。
第十八條本學校由于以下原因,提出自行終止,并由董(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培訓科核準。
第十九條本學校終止前,須完成最后一批學員的培訓工作,妥善解決教職員工終止合同的一切待遇及經濟補償。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和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余財產。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條本學校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同意、市民政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未盡事宜,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令規定辦理外,由董(理)事會修改補充,并在董(理)事會通過后十五日內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五
xx音樂培訓中心是五原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并具有教學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為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為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愿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xx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范、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xx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xx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xx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么去彈奏,怎么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余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里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里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里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后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后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后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xx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務(免費上門調試、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調試費用。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六
根據各教辦發《xxx民辦學校年度檢查細則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結合實際情況,現報告如下。
一、依法辦學,遵守法規政策。
文化藝術學校成立于xx年,是由xx區教育局的審批的民辦培訓學校,在辦學校工作中,我們遵循“以誠待人、憑智治校理念,嚴格遵守《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認真執行市教育、區教育局有關民辦教育的各項規定,沒有出現違規辦學情況,在市區相關評比中多次受到好評。
二、合理布局,不斷擴大辦學規模。
我校由辦學之初的英語輔導逐步擴展為以英語為主,作文、書法為輔的相對綜合辦學機構,目前,有學生500多人,由于人數的增多,我校已租用兩處辦學場地,共有12個教室。辦學硬件不斷改善,在安全防火等方面均符合要求。
三、不斷投入,改善辦學條件。
為使我校學生有相對舒適的教學環境,我校組織教職工,美化教學環境,達到讓每面墻都會說話,利用卡通人物形象裝飾走廊、教室。用想象生動的美術語言,影響和教育學生。
為增強教學效果,我們還投重資為教室安裝多媒體教學設備,使每節課都能使用投影機、大屏幕,讓教學效果更為直觀有效。提高了教育教學效果。
四、人文關懷,保障學生和家長的利益。
為創辦特色民辦教育學校,我校從成立之初就秉承人文關懷理念,讓學生和家長時時感受到學校的關心。
一是及時為有特殊情況缺課的學生進行補課。
二是設立教材班,為學生無償補課。
三是對因故退學學生及時退費,幾年來,從沒有因為繳費、退費等問題與家長發生沖突。
五、職責明晰,加強隊伍建設。
隨著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我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也得到不斷加強,目前已形成一支責任明確、分工合理的教師隊伍,管理能力強,分工細致,盡職盡責是我校教師隊伍的特色,秉承教學工作得到了很好的保障,教學研究工作開展的紅紅火火,各項規章制度也得到了很好的完善。
六、強化教研,提高教師綜合素質。
我校針對民辦培訓學校教師隊伍不斷穩定,流動性強的特點,選取有針對性、有實效的教研培訓形式,使教師的教學能力、師風等綜合素質有了較大的提升。具體工作中:
一是樹立教師先育人,再教學的理念,再教師選聘工作中,重點考察教師的師德和對學生的愛心,對于那些雖自我能力強的但心高浮躁的,堅決不選,缺少耐心和熱情的堅決不選,較好地把好入口關。
二是堅持先聽課,再上講臺的做法,新入職的教師必須有一個月左右的聽課實習時間,對教材和學生相對熟悉后,才可上課。
三是聽課評課制度。用錄像機先把教師的課錄下來,集中教師共同觀看,查找優缺點,不斷改進和提高。
四是過課,說課制度,新任教師在上課前,先組織教師進行說課,在說課過關后方可上講臺。
五是多種措施確保每一節課達到學生和家長都滿意的效果,走出,請進來,選擇教師分批、分期、長期進行學習,并重金邀請國內知名專家到我校培訓。
七、科學選材,突出學習的實際效果。
教材的選擇,有助于提高教學效果,為此,我校在長期實踐,多方學習的基礎上科學的選取適合學生特點的教材。
英語選取了“百思迪威”少兒英語教材,新金牌概念,新概念教材三種教材適應不同學生的需求,作文學科選擇了全國著名的《小桔燈》作文培訓教材,書法引進九宮格快速書寫教學法,數學思維訓練習從學校實際出發選取了北京卓越教育的趣味訓練,科學適用的選擇增進了學習效果。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七
一、學籍檔案是學生取得學籍的憑證,是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美、勞等情況的真實記錄。因此,新生入學,首先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建立學籍檔案。有關表冊填寫要認真、完整,不得缺項。學籍檔案照片加蓋鄉級主管部門印章方能生效。
二、學籍檔案按學年度統一編號后立卷歸檔。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裝訂整齊規范。
三、每學期結束,班主任要如實把學生在校的思想表現,學習和獎懲情況及時填入學籍檔案。
四、學生入學、休學、借讀、轉學時,要及時按規定辦理好有關手續,做好登記和有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五、學生升學、轉出,需要提取檔案時,由學校統一辦理,學生個人和家長不得私自提取。
六、學生入學,需在學籍冊上辦理入學手續;學生轉學,需持有關介紹信交由班主任老師,由學校學籍管理員辦理轉學手續;學生休學,需持有關證明,由班主任交給學籍管理員辦理休學手續;學生借讀,需持有關介紹信辦理入班手續,班主任負責給借讀生通過學籍管理員辦理學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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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八
東莞xx燈培訓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盡最努力體現多勞多得,能者多得,調動教師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促進學校,教師員工共同發展,特制定以下工資制度標準。教師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課時工資,獎金四部分組成。
基本工資的核定以學歷,教齡和現實的教學能力為依據由校長考核確定。
1、實習或試用期的基本工資1300元。
2、專及以上學歷1300元1500元。
3、基本工資按10%逐年遞增(做滿一年以上開始計發)。
4、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補貼,(已經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1、招生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招生計劃完成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2、教學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教學計劃完成各項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一學期崗位工資,教學出現失誤或其他嚴重問題,扣發崗位工資。
3、任教師崗位工資200元/月。如日常考核無遲到早退,缺曠課等情形,可拿全額崗位工資,如出現違教師管理制度,根據相關制度扣罰崗位工資。
小班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1.5元課時計算。
小升初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2元課時計算。
一對一課時費:小學15元每課時,小升初17元每課時,初中20元每課時,初三22元每課時。
如果出現學生中途無故流失現象按每生1.5課時扣發課時費,小升初按2元課時扣發課時費。(一對一收費標準小學60,小升初80,初中100,初三120)晚輔:按實收每月總金額的20%發放給科任老師。
1、招生獎勵:按學生繳費總數金額的3%提取作為老師的獎金。獎金計發時間跟每月工資一起發放。獎金發放標準見附件一。
2、續班獎勵:下期每續班一人按實收金額3%獎勵。續班人數超過80%的按實收金額5%獎勵。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九
學生課堂作業既是用來對學生掌握知識、提升能力等情況的信息饋,也是教師用來自己檢驗課堂教學情況的手段,批改作業時教師能思教和學的效果,是進一步提高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之一。因此,老師們要按照“常規要求”及“細則”來規范自己的批改,教導處也將對教師執行常規的情況認真檢查,特制定作業常規檢查制度如下。
分管語文、數學、英語、美術的校長、主任、教研組組長、備課組組長。
1.每次作業常規檢查實行查后及時饋、通報、整改、考核這一流程。
2.學生作業每兩周在備課組互查一次,檢查結果要記錄在教研活動記錄本上。
3.學校每學期普查2~3次,每次根據實際各有側重。期中、期末兩次要求把抽檢的作業全部交到多媒體待檢。(老師自己交,自己領回,以免丟失)。
4.所有參加檢查的人員,分別從各班所有作業中隨機抽查,每種至少5本。檢查后分別填寫檢查表。
5.要求所有參加檢查的領導及組長,一起匯總情況,共同填寫整改通知(沒有接到整改通知的教師,視為合格),一式兩份,檢查當天交到教導處蓋章。(負責人:領導及組長)。
6.教導處將整改通知書蓋章后于檢查第二天及時交給分管校長。(負責人:教導處負責常規工作的主任)。
7.分管校長接整改通知書當天及時下發教師本人并督促簽字、整改。(負責人:分管校長)。
8.教師收整改通知5日內整改完畢,由本組組長及組組長負責檢查并簽字,一份交還教導處存檔,一份留給教師本人。(負責人:組組長)。
9.對檢查中發現不符合規范的,要每周五跟蹤檢查,直到能符合規范要求為止。(負責人:分管校長、主任及組組長)。
10.對期末試卷或其它統考試卷,統分后試卷要上交教導處,由分管領導從各年級試卷中各抽查一本,以了解改卷評分情況。發現違規操作的,由當事人負全責。
11.常規檢查實行檢查人負責制,檢查中及檢查后哪個環節出問題,就由負責人承擔一切責任。對拒絕整改的教師,由校會研究作出處分。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二十
為進一步加強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規范辦學行為,日前,青島市出臺了《青島市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辦法》,旨在加強對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審批、監督和管理職能,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開辦、教學、運行等情況均被納入行政部門監管范圍。
為確保學校的建設水平、師資水平和培訓水平,開辦民辦職業培訓學校須達到5個硬杠杠: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本不低于10萬元;基本辦學規模應不低于200人,理論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具有豐富的教學管理經驗;應配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師隊伍。
同時,青島要求加強監督管理,杜絕不規范行為發生。在監督、評估過程中,發現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存在違規現象的,責令限期整改,期滿仍不合格的,取消辦學資格,收回《民辦職業培訓辦學許可證》。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二十一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只能使用一個規范的名稱,外文名稱應與中文名稱一致。學校名稱應體現行政區劃、字號、性質、組織形式的內容要求,統一使用“xx市×××職業培訓學校”。學校名稱不得違反《商標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第三條學校的地址:。
(學校的地址應當清楚、準確,標明學校所在的行政區域,如:xx市××區××路(街)××號)。
第四條學校辦學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通過培訓,使參加培訓的人員在職業技能等方面得到提高。(應當載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明確學校設立的目的。)。
第五條學校性質:由×××(單位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自愿舉辦實施非營利性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其中必須載明:自愿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的社會組織)。
第六條學校的舉辦者:。
(屬聯合辦學的,每個舉辦者的上述信息都要具體、明確、真實。)。
第七條學校的審批機關:。
第二章學校辦學內容。
第八條學校辦學內容為:
(一)辦學規模為:;。
(如:年培訓××人。)。
(二)辦學層次:一年以下短期××××職業技能或職業資格培訓。
(如:初級、中級、高級)。
(三)辦學形式為:;。
(如普通全日制教育、業余、遠程教育等)。
(四)辦學范圍為:;。
(如面向社會、××系統或××省(市、縣、區)等)。
(五)開設專業:;。
(應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填寫規范的專業(職業、工種)名稱)。
(六)招生對象為:;。
(如城鎮初、高中畢業生,農村富余勞動力等。)。
第九條學校與學員簽訂培訓協議,明確培養目標、學習內容、收費標準等方面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學校實行。(如雙證書制度,即經培訓結業的學員,頒發河南省職業培訓合格證書和經政府批準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鑒定合格的,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等。)。
第三章學校資產來源及性質。
第十一條學校辦學開辦資金為:萬元,由。
等部分組成,具體出資者及出資方式如下:
(舉辦者可以用資金、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以及其它財產作為辦學出資。以知識產權或其他無形資產作為辦學投入的,應將其評估作價為固定資產額。如為聯合辦學,應當簽訂聯合辦學協議,明確辦學宗旨、培養目標以及各方的出資數額、方式和權利、義務等。舉辦者不得向學生、學生家長籌集資金舉辦民辦職業培訓學校,不得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舉辦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國家的資助、向學生收取的費用和民辦學校的借款、接受的捐贈財產,不屬于舉辦者的出資。)。
第十二條學校經費來源。
注冊資金為萬元。
(一)舉辦單位或個人出資;。
(二)政府資助;。
(三)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培訓的合法學費等收入;。
(四)捐贈;。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學校經費來源主要依靠的是舉辦者的持續投入、辦學積累,也可以是政府資助、社會捐贈等合法收入。學校一經批準成立,舉辦者投入學校的資產為學校法人資產,在學校存續期間,由學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資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
第四章學校的決策機構與組織管理。
第十三條學校實行(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為學校的'決策機構。
首屆(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及其負責人由舉辦者推選產生,(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人員組成的變更按本章程規定的程序執行。
(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人組成,設(理事長、董事長)1人。其中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的人。(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最低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成員應當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教職工代表人數應有確定比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擔任其成員。)。
(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每屆任期。
年。(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任期一般3-4年。)。
(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在任期內辭職,(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就任前,原(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章程的規定,履行(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職務。
(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人員組成的變更涉及舉辦者的,由舉辦者推薦;涉及教職工代表的,由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負責人的變更,由決定。
(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名單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四條(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行使下列事項的決定權:
(一)聘任或者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七)決定學校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每年召開次會議(至少一次)。經1/3以上組成人員提議,可以召開(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臨時會議。
第十六條(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會議實行1人1票制。(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會議應由1/2以上理事出席方可舉行;討論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2/3以上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或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
(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
(四)審核學校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六)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理事長、董事長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負責人)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其指定的(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代其行使職權。
(理事長、董事長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負責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決議的實施情況;。
………………。
第十八條(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召開會議,應于會議召開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成員。(至少10日)。
(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成員或者其他人代為出席,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理事會、董事會或者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既不委托又不出席的視為棄權。
第十九條(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會議必須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制作會議紀要,并由出席會議的成員審閱、簽名。會議記錄或紀要由專人負責存檔保管。
第二十條學校可以設立監事會,監事由舉辦者推選產生和更換。監事會由全體監事組成,負責對(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它決策機構成員)以及學校校級管理人員進行監察,防止其濫用職權,侵犯學校及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監事會由三名以上監事組成,并推選—名召集人,監事會中的教職工代表由學校教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單位的財務:
(二)對理事(董事)、校長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學校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理事(董事)或者校長的行為損害學校的利益時,要求理事(董事)或者校長予以糾正。
(四)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監事會實行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的表決制度。監事會決議需經過半數以上監事表決同意,方為有效。監事會的任期每屆為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監事不得兼任學校的(理事、董事或者其它決策機構成員)及財務負責人。
第五章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條學校法定代表人為,身份證號,居住地。
(章程中應明確載明×××擔任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其人選由理事長、董事長、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的負責人或者校長擔任。學校法定代表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政治權利,在中國內地定居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學校章程規定,對外代表學校行使職權。)。
第六章資產管理與經費使用。
第二十四條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學校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由學校法定代表人或校長(主要負責人)的直系親屬擔任;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財務會計制度中載明經費支出范圍、項目和基本比例,教職工福利待遇基本標準,經費支出的審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財務監督制度等內容。)。
第二十五條學校資產使用和財務管理接受審批機關監督,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后,報審批機關備案并公布審計結果。
第二十六條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
(要求〈或不要求〉。本條是辦學章程必列條目)。
第二十七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凈收益的——(不低于25%)比例提取發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本條內容限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填寫。要求合理回報及比例由理事會、董事會或其它形式的決策會議確定。合理回報的比例、回報的操作過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執行。)。
第二十八條學校在確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比例前,向社會公示與其辦學水平和培訓質量有關的材料和財務狀況。于公布之日起15日內,將該決定及向社會公示的與其辦學水平和培訓質量有關的材料和財務狀況等相關材料報審批管理機關備案。(此內容限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學校填寫。)。
第二十九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捐資舉辦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和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按不低于年度凈資產增加額(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發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本條內容限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填寫)。
第三十條學校存續期間,學校經費和資產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辦學宗旨和辦學范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學校的資產。
第七章學校終止。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董事會、理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決議通過,學校終止:
(一)根據學校章程規定要求終止,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二)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三)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四)舉辦者自行要求解散,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五)其他需要終止的情形。如:連續兩年未招生的;辦學許可證失效的等其他事由。
第三十二條學校終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57條、第58條、第59條、第60條要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條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修改章程。學校章程修改的程序為:
章程的修改必須經過(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2/3以上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并在日內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于年月日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決議通過。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六條經審批機關批準設立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本章程一并向社會公告后生效。
說明:
二、民辦學校制定的章程,應當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條款,同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補充。
三、()內文字為制定基本要求。
四、學校章程須用a4紙雙面打印。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二十二
為了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精神,根據省、市關于教師校本培訓的有關精神,加強對校本培訓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要求教師每周利用業余時間到圖書館、閱覽室或網絡系統進行自培自練;同時,積極鼓勵教師參加各種學歷和非學歷的教育和培訓。
針對我校教師教齡結構和發展水平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層培訓。共分為三層次:年輕教師培訓、骨干教師培訓、名師培訓,分別制定相應的培訓目標和計劃,層層遞進、環環相扣。
教研組開兩周集中半天時間,確定主題,由專人主講,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最新教改動態,探討教育教學體會;組織全組成員按照學校工作要求有序組織集體備課,技能培訓,三課匯報課、研究課、示范課,活動和課題研究。
在開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的過程中,將設置考勤登記表或手冊,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無故曠缺者作為曠課處理。
參加校本培訓和校本教研的教師,教研處和教研組共同根據教師參加培訓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整理評定,上報縣教育局和教師進修學校按校本培訓規范性學分登記辦法申請相應的學分。
學校對校本教研和培訓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強化六種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參與態度;一切為了學生態度;團隊合作態度;勤于研習態度;善于反思態度;合理利用業余時間豐富自己專業的態度。堅持做到勤學習、勤鉆研、勤反思。
學校對開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活動以及教師參加該活動的各種資料,做好建檔工作,將課程理念、教學觀、學生觀的認識和變化、收獲和感悟記錄下來,做好教師個人專業成長過程資料的積累。
民辦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二十三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章程。
第三條學校性質:本校為xxxx公司(或個人)自愿舉辦的、非營利性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第四條辦學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國家的職業教育方針,保證培訓質量,致力于培養xxx類人才。
第五條校址:xx市xx街xx號。
第六條學校的業務主管單位是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登記管理機關是四川省民政廳。
第七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舉辦者、開辦資金和主要任務。
第八條學校舉辦者是xxxx公司(或個人)。
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學校辦學情況和財務狀況;。
(二)推薦董(理)事和監事;。
(三)有權查閱學校董(理)事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
(四)xxxxxxxx.
第九條學校開辦資金xx萬元。
第十條辦學范圍:開展xx專業培訓,培訓層次為x級。
第十一條辦學形式:全日制(或函授、短訓)。
第十二條招生對象:面向社會招收符合國家職業標準要求的學員。
第十三條辦學規模:xxx人/期。
第三章組織管理。
第十四條本校的決策機構為xx會(可為董事會、理事會或校務會。以下僅以董事會為例)。
第十五條董事會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x人、校長1人、教職工代表x人等5人以上組成,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x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和更換,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其指定的副職行使職權。
第十六條董事會每屆任期x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董事會的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
(二)制定、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的分離、合并、終止;。
(七)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由董事長提議或三分之一以下董事聯名提議時,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十八條董事會議事規則: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當贊成票和反對票數相等時,董事長有權最后決定。
出席董事會的人數須為全體董事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會議決定必須超過參加會議人數二分之一時通過的決議方可有效,董事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召開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十日前將會議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議,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
第二十條董事會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出席董事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對董事會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記錄由董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二十一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代表單位簽署有關文件;。
(四)法律、法規和單位章程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二十二條校長負責學校培訓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學校董事會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學校教師、行政后勤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開展培訓、科研等活動,保證培訓質量;。
(六)負責學校董事會的其它授權事宜。
第二十三條根據情況可設置監事會,監事會負責對董事會成員及其它管理人員進行監督。
第四章法定代表。
第二十四條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為董事長(或校長)xxxx。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六)非中國內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資金管理與使用原則。
第二十六條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設置會計賬薄,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二十七條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每年制作年度會計報告并審計。
第二十八條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二十九條出資人要求(或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第五章變更、終止程序及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三十條變更學校名稱、辦學層次及形式、校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開辦資金、宗旨和業務范圍等,以及學校分立、合并,應報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或審核,經同意后到省民政廳進行變更登記。
第三十一條學校終止時應當依法進行財務清算,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二條學校終止時由董事會表決通過,經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同意,報省民政廳核準辦理注銷手續,自省民政廳發出注銷登記證明文件之日起即為終止。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經xx年xx月xx日董事會表決通過,自審批機關、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修改章程須在董事會通過后十五日內經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同意報省民政廳核準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