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是一種對書籍內容進行思考和消化的方法,有助于鞏固知識和提升自我。隨著時光流逝,每本書都會烙印在我們的生命中,下面是幾篇讀后感,希望能夠喚起你的記憶。
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熱門15篇)篇一
講述了一個叫許三觀的絲廠送繭工,在生活困難的年代多次賣血的故事。
在書中,我最印象深刻的是27章。一樂肝炎重病住院,為了就一樂,許三觀一個上午借到了63元錢。在李血頭拒絕買血時,只好拼死一搏,設計好旅行路線,在六個地方上,一路賣著血去上海。這一路幾乎要了許三觀的命。作者的描述從來不用華麗的詞藻,樸實無華的詞語,描繪出一幅幅動人的畫面,看到此章都會動情淚目,悲嘆世界的不公,哀嘆主人公悲慘的命運。
這本書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平淡溫和的敘事口吻,語言和故事都很貼切生活,也給人很沉重的悲傷。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長句不用反繁華彩的詞匯。許三觀只想吃一盤炒豬肝,喝二兩黃酒,酒要溫一溫的。這個簡單的要求都要用命去博,在那個時代背景下,連做一件新衣服都是奢侈,讀后感。
每個月工廠發的新手套都帶回家讓許玉芬做衣服,一件精仿的上衣都要攢好長時間,他也從不戴新手套,舊手套都戴的爛得露手指也不舍的換。就這么艱苦的環境中,還遇上一樂生病,二樂生產隊隊長要來請吃飯,他都不得不去賣血來維持生活。
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熱門15篇)篇二
鑒于語文老師的推薦,看了余華的《許三觀賣血記》。這部真實而又平淡的小說,剛開始讀,感覺故事情節挺荒唐,但讀到后邊部分,越來越感動了。
許三觀的一生賣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為別人而賣血的:第一次賣血是因為許三觀出于好奇、為了證明自己有個好身體,后來用這些錢娶了“油條西施”許玉蘭;第二次是他的大兒子一樂(其實一樂并不是許三觀的親生兒子)砸傷了方鐵匠的兒子,方鐵匠要他賠醫藥費;第三次因為與林芬芬發生關系,出于內疚而補償給林芬芬;之后為了家人能吃上面條,為了一樂、二樂在鄉下過得好一點,為了給二樂的生產隊隊長置辦酒菜,為了得肝炎的一樂,接二連三地賣血……當他想為自己賣一次血時,他已經老了,他的血沒人要了,這讓他多么痛苦。
許三觀是個小人物,卻在我心中樹立了一個高大的形象。他是一個很有責任感的男人,用自己的血汗撐起了這頭家。他得知一樂不是自己親生兒子,幫別人白養了一樂九年,但為了挽救這個家庭,他寧可被別人在背后說是“烏龜”。何小勇發生車禍的時候,許三觀還不計前嫌,讓一樂在何小勇家屋頂上叫魂。他的妻子許玉蘭被批斗,每天到街上站,許三觀不顧及面子給妻子送飯。用“偉大”一詞形容許三觀并沒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頂梁柱,他永遠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他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來做賭注。
在許三觀和一樂身上,我看到了父愛,看到了超越血緣關系的親情。有一次,許三觀帶家人去吃面條,只給了一樂五毛錢買紅薯吃。許三觀對一樂說:“如果你是我的親生兒子,我最喜歡的就是你。”多么讓人心酸,那時候我認為許三觀太不近人情了。可是,當我看到一樂離家出走,許三觀滿街找一樂的情景,又不禁潸然淚下。或許真正的親情并不來自血緣關系,而在于彼此熟悉、習慣。一樂得了肝炎,許三觀已經是50歲了,為了籌夠醫藥費,他連續賣了六次血。這是他人生中時間最長的一次賣血,走一站賣一次血,醫生都罵他是“亡命之徒”。讀到這里,我心里揪著揪著,很擔心許三觀會死掉,最后他還是活了下來。我不能想象,許三觀所承受的壓力有多大,他有多堅強。
在苦難面前,許三觀是個如草芥一樣的普通人,但他的生存觀卻不平凡!我們做人也應該像許三觀一樣,學會生活,做個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熱門15篇)篇三
相比《活著》,本書又延續了作者悲式幽默的風格,將人物的立體感與簡單形象深深刻畫在讀者的腦海,全文一口氣讀下來著實享受,無任何的多余詞匯,整個故事架構完整,意想不到的結局——從啞然失笑的狀態到最終的釋然面對。無論人物、故事情節,從一而終,相得益彰。
作者以許三觀賣血為主線來衍生故事情節,再而用故事起承轉合,如果說《活著》是一部拼盡全力的悲劇,那《許三觀賣血記》更像是一部令人驚悚的輕喜劇,從最開始引入人物許三觀——一個現實社會中貧窮的送繭工,沒有和其他故事里一樣高層次、富有的背景人物,只有和多數新中國成立時期的普通人一樣的角色,被現實生活推著往前走,更迅速將讀者帶入情境。
內容形式上,從自然災害導致生活所迫,到家庭的瑣事引發的危機,再到友情在心里所埋下的種子,才造就許三觀一次次的冒險,用賣血去換錢,而在那個時代下,人們賣血就能賺到比平常工作多不知多少倍的錢,這卻是對于當下社會無比深刻的諷刺。前文有相對輕松的生活場景和對話,如許三觀和許玉蘭的對白:“我生孩子時,你是不是在外面哈哈大笑,“我沒有哈哈大笑,我只是嘿嘿地笑,沒有笑出聲音”,文字描寫及形象展現相對輕松和詼諧,包括在許一樂是誰的親生兒子這個話題上,何小勇和許三觀的表現和處理方式都激起并滿足了讀者們的生活感官,容易引起共鳴。
故事情節上,印象最深的還是許三觀賣血救命的那段描寫,一路賣血到用血續命到買血再賣血重重波折,是令人驚悚和心疼的,這過程中從喝冬季河里的冰水,到逼自己吃鹽,到抽血時的突然休克而不得不輸血救命,我們都可以看到許三觀骨子里對救兒子心切和愛,和一個父親的職責和信仰。
起初我對于許三觀這個人物的評價是一個生活在社會底層的懦弱的亡命之徒,不是一個好父親和好丈夫,所有的行為和言語都充滿了消極和抱怨和對生活的逃避。后面我們看到他和一樂的真誠的相待、相處;看到了他在命不保下拒絕別人多給的300毫升血的做人原則;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對于妻子被批斗時智慧冷靜和關愛;對于最終終于可以在生活中足以生存時,面對逝去的友情的緬懷和敬畏。
“我只要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許三觀說:“我這輩子就是今天吃的最好”,足以表現出許三觀對生活、友誼、家庭都已經給出了最好的答案,面對一切周遭和現實生活所迫,他給與了自己對于孩子、妻子、朋友他最大的能量,它讓我們始終相信希望在前方,他不是所謂的亡命、懦弱之徒。以上這些深刻的片段,在余華的筆下總是那么新手練來,恰到火候。這些最終都是力證許三觀是一個智慧、果敢、不被生活屈服的總是充滿希望的當下之人,我不太敢說他是一個好父親、好丈夫,因為生活中重重的考驗大多來自親情下的不信任,前文的描寫中作者給了我們這樣的一個感受,但回頭看看當下那現實社會背景,我們可以理解和適當客觀評價,當然大多數情況下,他是幸運的。
《許三觀賣血記》是中國人的生活寫照,他能用悲憫的幽默沖淡殘酷的故事,能輕松的處理痛苦處境下而對筆下那些沒有文化的普通的窮人不加絲毫的嘲弄。余華或許不會在想給筆下的那些可憐的人物做毫無審美感的手術了,但他沒有放棄給折磨人的社會歷史拔牙,這或許應該是這本書出彩的地方吧!
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熱門15篇)篇四
小說一共寫到許三觀賣血十一次。第一次賣血是為了娶許玉蘭,反映出來的其實是當時的貧窮和愚昧;第二次賣血是因為一樂打傷了方鐵匠的兒子,用來還錢給方家大兒子療傷,也是貧窮和人物內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賣血是為了“報答”林芬芳,因為自己強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種對許玉蘭的報復心理在里面;第四次賣血是因為大躍進帶來的災難,僅僅為了帶兒子們去吃面,為了吃飽肚子,反映的是大躍進的惡果;第五、六次賣血是為了兒子的前途,讓用來討好兒子的隊長,個人認為是自身的貧困和wenge影響,以及階級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賣血,是為了治一樂的病,同樣是因為貧窮,不得已而為之,雖然,一樂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這里將許三觀這一普通的底層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點。
最后一次賣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賣血,都是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賣血,真的是為了一頓炒豬肝和那點黃酒么?其實不是的。關于這一點,有很多種認識,許三觀一生都在為生活所迫,那個特定的環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從他結婚后到最后一章為止,他都沒有為自己賣過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飽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許是悲劇的一種回歸,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體現,是社會對人影響的體現。
主人公許三觀本就是一個矛盾的復合體。從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個時代的一段歷史。許三觀的生活艱苦,不是他一個人的艱苦,是當時社會底層的勞動人民的生活艱苦的一種典型體現。也體現出作者對百姓疾苦的關心。
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熱門15篇)篇五
讀完此書,除了淺顯易見的愛,總覺得作者應該還有想要表達。思之良久,得“公平”二字。
許三觀在農村里知道了賣血,為了證明自己身子骨結實去賣了第一次血,也吃上了炒豬肝黃酒。公平就是他想要和大家一樣,讓自己成為一個賣過血的男人,一個可以娶女人的男人。
許三觀用了一個許玉蘭父親無法拒絕的理由“要是嫁給了我,我本來就姓許,生下來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許,你們許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公平就是香火的延續。
許三觀為了給一樂惹的禍,把許玉蘭的家具要回來,賣了第二次血。公平就是要讓這個家繼續下去。
許三觀和林芬芳干了事,賣了第三次血。公平就是他和許玉蘭一人犯一次錯,公平就是他要給林芬芳買肉骨頭、黃豆。
許三觀為了讓家人吃上一頓好的,又賣了第四次血。公平是他作為這個家的當家人他有這個責任。公平是賣血換來了家人的一頓好飯。
許三觀對一樂的區別對待,對何小勇的車禍救助,對許玉蘭的批斗送飯,賣血給一樂錢,賣血請二樂隊長吃飯,賣血給一樂治病……許三觀一直在公平對待他人,對待自己。到最后,他想吃豬肝黃酒,雖然有了錢,但是他依然想著那公平的開始,賣血才能吃豬肝黃酒,但是生活卻不對公平了,他老了,他的血不值錢了,不能換豬肝黃酒了。
最后他知道生活并不公平,“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長得倒比眉毛長”。
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熱門15篇)篇六
從《活著》到《許三觀賣血記》,余華的作品帶給人的從來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兩語,總是很簡單,每個字眼都顯得特別樸實,但把它們堆砌在一起,卻能給人一種無法言語的壓抑感。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許三觀賣血記每章讀后感6篇,以供大家參考!
昨天讀了一天《許三觀賣血記》,沒有讀完,今天早上剛讀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讀完了,還是熬不過眼睛的酸澀。
讀余華寫的書總是有種忐忑的心情,總是害怕在下一個情景他會讓某個人死去。當讀到這本書的最后,我糾結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來,是為這種結局而高興,卻又高興不起來,因為主人公所經歷的那些苦難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這個許三觀身上我看到了一種責任,他從來不推卸,他要用賣血換來的錢來肩負起這種責任。他為和他上過床的鄰居賣過血,他為老婆賣過血,他為全家的糊口賣過血,他為不是自己的親兒子賣過血,他為這個非親生的兒子隔三天又賣一次血,隔了五天又賣一次血,以至休克差點死去。他可以犧牲自己的生命,去捍衛對兒子的父愛!當他最后想為自己賣一次血的時候,醫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歡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盤炒豬肝,喝二兩黃酒,酒要溫一溫的。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樂的一頓飯。隨著時間的走過,經歷了那么多的磨難,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責任,他是幸福的,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還是幸福的,因為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當別人掉進泥潭的時候我盡力伸出我的手,然而他還是掉進去了;當我處在泥潭邊緣別人害怕被我連累跑的遠遠的,然而我還是出來了。
一代人的故事,多代人的回味。《許三觀賣血記》絕對是一本具有時代特色的文學作品,讀了讓人很有代入感,覺得處于那個時代生活的底層民眾真的是無可奈何!
許三觀一次次的賣血,為了生活,為了治病,為了孩子…。
許三觀千辛萬苦撫養長大的兒子是個白眼狼這是他之前沒有想到的。許三觀對孩子的縱容、孩子對許三觀的不孝順、結尾父子倆的爭吵,我覺得這本書的高潮也就是結尾那部分吧!看完讓人很難忘記。
許三觀的悲劇,許三觀兒子的喜劇!
初識余華是因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著”的現實主義力作《活著》,作者借“福貴”這一充滿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論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滿坎坷的一生。讀它的時候,你在笑,笑過之后,淚水又不禁滑落下來。
讀罷《許三觀賣血記》,你會發現這是一個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簡單而直接,事情有時會因為荒唐的思路進行下去。全書以許三觀賣血的經歷為主線,年輕時,許三觀出于好奇、同時證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賣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錢,在勝利飯店吃了第一盤爆炒豬肝,喝了第一次溫過的黃酒。
接下來,許三觀因為一樂打傷了方鐵匠的兒子,沒錢支付醫療費而賣血;又因為與林芬芳發生了關系,出于內疚而賣血,以便買些東西補償林芬芳;自然災害到來,許三觀為了全家人能去勝利飯店吃碗面條而賣血;一樂、二樂下鄉插隊,許三觀賣血給一樂補身體、增開銷,不多時,又再次賣血為給二樂的生產隊隊長置辦酒菜。
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長最艱辛的一次,一樂病重,為了湊錢治病,許三觀一路賣血賣到上海……在許三觀的意識里,賣血就能夠解決災難,當他六十歲的時候,得知自己已經老到不能賣血的時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賣血了,我的血沒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災難怎樣辦”。
許三觀生活在城市里,他有著自己的道德準則,許多事他表面上罵罵咧咧,實際上內心善良,最后還是會去做。樸實的人生里,他并沒有抱怨,賣血對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難,相反,只是一種解決問題的途徑,人生的每一步,都沁進了鮮血,那樣的日子,該是多么充實而可貴啊。
聽說余華的《活著》讓許多人大呼喚起了自己心中無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嘔吐出來,仿佛對于這個世界只有消極可言。沒看過這本書的我先入手了這本《許三觀賣血記》,純黑的封面,醒目的紅字“余華”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繪出的黑暗中的一絲希望,又那么絕望。幸而許三觀還是幸運的。
這本書充斥著舊社會的人們的在今天看來的無知而產生的搞笑,與此同時又不禁他們的可憐。許三觀在我看來,對于許玉蘭是很大男子主義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領”娶到了油條西施,生子后本該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可是這個時代不允許,他們的命運也不允許。許一樂作為這場“悲劇”的核心人物,他是許玉蘭與和何小勇所生,讓許三觀的世界觀一些些崩塌,又一點點建立。可以說,一樂既是許三觀人生的敗筆,又是他這顛沛人生的全部。
回歸到賣血,每次的賣血,都是對許三觀的人生的不同階段的一次總結和反饋。在迷茫打拼中,他隨著阿方和根龍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氣,賺了來之十分容易的錢財,娶了許玉蘭。在出軌時,用身上的血,去犒勞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時起色心。在大躍進期間,他用自己的血,換來全家人能喝上熱粥,帶家人去勝利飯店吃一碗熱騰騰的面。在二樂當兵期間,賣血給他的上級請酒飯,送禮物。在一樂生肺炎時,更是一月內賣四次血,差點把自己賣死了過去,命運對他們還是充滿善意的,救活了一樂,也救活了全家。每一個階段,許三觀一點點發現,家庭對自己來說其實是最重要的。即使一樂不是自己親生的,即使許玉蘭也有過片刻的不貞,即使三個兒子都不那么孝順,他對家庭的責任就是他一生的責任。
當許三觀讓許一樂去招何小勇的魂歸來時,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縱使那個人給自己帶來過恥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條人命。許一樂的哭,許玉蘭的哭,一個人的過錯,需要兩個家庭承擔,然而許三觀在那時又是冷靜而理智。每一個的意外,都會讓許三觀的內心更加堅強,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錘百煉,體悟出人生的意義,有些事那么有所謂,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謂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許三觀在醫院不要自己血時候同聲大哭,不禁憐憫這個老人。一生以賣血來救別人,卻不曾想過自己,即使兩鬢斑白,賣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方式。是的,他還硬朗,他的身體,對他的家庭來說,永遠硬朗著。
且不說當時的醫療條件,許三觀連續賣血,最終膝下有兒孫,三代同堂,歷經大躍進,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運的。這個不悲觀的結局確實是在那個透不過氣的時代,走偏了一點就會深陷沼澤的道路上的一絲光亮透進的縫隙,能讓人看到那么一點生存的希望。
這是一本辣眼睛的書。
翻開第一頁,沒有絲毫心理準備的,這些簡練到幾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讓人覺出一種生活的殘忍和荒誕。我沒有過這樣的讀書經歷,明明捧著一本書,卻無法安放自己的視線,像一個心上忽然爬滿了螞蟻的人,忐忑慌張。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魯迅先生。但是可惜對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認知僅限于上學時期的幾篇課文,但那種辛辣犀利的文風,時時跳躍在眼前,舊時代愚昧無知的人們,任由命運踐踏,無力抗爭,一張一張盡是面黃肌瘦、空洞麻木的臉。
《許三觀賣血記》在人物畫像上一定程度延續了這樣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環境的動蕩與殺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輕松詼諧,可竟讓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q的臉孔。
我絕沒有嫌棄與責怪這本書中的所有人,歷史這樣發展過來,可能曾經有過無數的“許三觀”、“許玉蘭”、“根龍”、“阿方”……他們真實存在著,在貧瘠的生活里積攢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發現和謀劃著人生,沒有什么大的夢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鄰右舍、像老人們的嘴里說的“做人”的軌跡,行進下去。男人女人、父親兒子,這最基本的倫理需求,就是他們所要的生而為人的平等。
可生活總是有“驚喜”。
腦子不會拐彎的許三觀,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驚喜”里,經過了混沌暴怒,堅定了人生信條。可以說在歷的賣血大軍里,許三觀是幸運的,沒有染上艾滋病與肝炎,沒有像阿方賣血賣得敗壞了身體,更不像根龍,直接賣掉了命。
我一直以為會是一個悲劇的結局,因為情節諷刺、詞句荒誕,像極了一個偉大成功的喜劇。喜劇之悲,相較里外步調一致的悲劇,更能擊中人的心靈。
但是余華先生給了詼諧以希望。總有出人意料的溫暖撫慰讀者的心,許三觀與許玉蘭爭爭吵吵半輩子,最后還是相依為命、相濡以沫。
《許三觀賣血記》講述的同樣是一個普通人“活著”的故事,相對于《活著》而言,這篇小說留下了更大的敘述空間,它著重表現人物的人性內涵,而不僅僅是命運對人物的壓迫。
《許三觀賣血記》從某種好處上說仍然承續了《活著》的基本主題——生命的受難本質。所不同的是,《活著》里的福貴應對一次次無情的死亡打擊仍然要頑強地活下來;而《許三觀賣血記》里的許三觀應對一次次生活的難關用鮮血開始了漫長的救贖。
對許三觀來說,他對待世界的方式就是“賣血”,但每一次賣血在余華筆下卻又有著不同的人生內涵。血在中國人的生存觀念中有著重要的地位,血與生命幾乎處于等同地位,本質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許三觀恰恰以對“生命”的出賣完成了對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國這個十分傳統的國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喪失了男人做人的尊嚴,在道德觀念的驅使下,許三觀決心用自己的鮮血供養“別人的兒子”,顯然需要經受身體和心理的雙重考驗,承受內心的巨大煎熬。
許三觀的賣血行為不僅僅是一種簡單的商業行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種單純的“商品的血”,賣血與施愛的過程超越了父與子的倫理范疇。在這種倫理沖突中,許三觀仍選擇了為一樂賣血,足以體現了倫理溫情的力量。
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熱門15篇)篇七
許三觀,一個平凡之極的絲廠送繭工人,在那個xx的歲月里,為了一個個理由,而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為了他的家庭能夠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賣血來維持生計。當他的非親生兒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賣血,在短短一個月不到的時間里賣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個50多歲的老頭用碗舀著河里冰涼的水一口氣喝了八碗,賣了血后在避風的墻角曬太陽依舊瑟瑟發抖的鏡頭讓我心酸不已。
在這一場場賣血場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個凡人作為父親的義無反顧而承擔的巨大責任。他用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賣血,在苦難中頑強的生存。他用賣血來抵抗生命中的苦難,丈量苦難的長度和強度,我從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淚,溫情,堅強和不服輸的精神。面對苦難和悲劇性的命運,活著比死去更需要勇氣。在這里余華提出了一個不容回避的問題,苦難和不幸無處不在,直面苦難才是最合適的解決方式,要敢于面對慘淡的人生。
如果說滾雪球層層積累的主題仿佛命運由緩至疾的敲門聲,預示著某種出人意料的重大問題的逼近,那么,鐘擺式的往復則意昧著一種寧靜、祥和、忍耐和達觀的人生態度,這就是活著。在眾多苦難面前,許三觀始終有一種幸福感。在勝利飯店“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酒要溫一溫”成為了他賣血人的滿足與幸福。
感嘆自己這輩子還是生活在好時代,沒有經歷糧食極其缺乏的荒年,沒有餓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無論是環境還是條件都大大的進步,但也阻止不了對他的精神的欣賞,欣賞那直面苦難的擔當,欣賞那種親人間團康的氛圍,欣賞那簡單的快樂,是實實在在。一頓豬肝配黃酒的飽足感,幾張幾十塊錢的富裕感,那就是滿足與快樂,可以追逐的充實的滿足、快樂。而現在,我們這代人的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一種是毫無念想的虛廢,一種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們已經沒有人在意奮斗,當擔,跨越苦難的意義,而是金錢的萬能性,在金錢中生長,在金錢中滅亡。
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熱門15篇)篇八
當別人掉進泥潭的時候我盡力伸出我的手,然而他還是掉進去了;當我處在泥潭邊緣別人害怕被我連累跑的遠遠的,然而我還是出來了。
一代人的故事,多代人的回味。《許三觀賣血記》絕對是一本具有時代特色的文學作品,讀了讓人很有代入感,覺得處于那個時代生活的底層民眾真的是無可奈何!
許三觀一次次的賣血,為了生活,為了治病,為了孩子…。
許三觀千辛萬苦撫養長大的兒子是個白眼狼這是他之前沒有想到的。許三觀對孩子的縱容、孩子對許三觀的不孝順、結尾父子倆的爭吵,我覺得這本書的高潮也就是結尾那部分吧!看完讓人很難忘記。
許三觀的悲劇,許三觀兒子的喜劇!
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熱門15篇)篇九
全書圍繞著許三觀賣血這個情節展開來寫。每一次賣血都是許三觀最艱難的時刻,這也很好的反映了許三觀對現實那種極強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價,戰勝了生活中種種困難。許三觀每賣一次血,我總能讀出那個時代的黑暗。第一次賣血是為了結婚,而恰巧這也是體現出當時農村的愚昧與無知。而第二次賣血而是為了賠償醫藥費,同時這也展現出了當時窮人在壓迫下毫無尊嚴的生存狀態,讓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種種原因的賣血都出于生活的無奈與壓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賣血也是全書的高潮。當他的非親生兒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時,他竟一路賣血,在短短一個月不到的時間里賣了四次血(還有一次因失血過多而輸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個50多歲的老頭用碗舀著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氣喝八碗。他賣了血后在避風的墻根曬太陽依舊瑟瑟發抖的鏡頭讓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暈過去,許三觀醒來后,強烈要求將不屬于他的300毫升血還給醫院。這是多么偉大而又深沉的父愛,也是多么誠實質樸的品質。
文中也有大量許多有趣的細節。如: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酒要溫一溫的喊話。而文章的最后也點透了文章的主旨,許三觀老了,他的血也賣不了了。家里經濟生活也變得可觀了,不再是以賣血來維持生活了。因為沒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沒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許三觀要了三分炒豬肝而結尾,而這個結尾也體現出了這位老人美好而簡單的愿望與內心的傷痛。
這本書給了我許多啟發,從而讓我重新正視冷酷的現實;讓我感受到父愛的深沉與偉大;領略了一個人的堅忍與擔當,也讓我懂得人性的奸惡與善美。
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熱門15篇)篇十
剛拿到這本書時,書名實在沒有吸引我,一向對古靈精怪的小說情有獨鐘,只是閑來無事,所以隨手拿來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進去,一口氣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語一句——“沉思”。
余華:1960年4月3日生,山東高唐人,中學畢業后,曾當過牙醫,五年后棄醫從文,先后進縣文化館和嘉興文聯。余華曾兩度進入北京魯迅文學院進修深造,長篇小說《活著》和《許三觀賣血記》同時入選百位批評家和文學編輯評選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響的十部作品”。余華名言:“我覺得我所有的創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實。我的這個真實,不是生活里的那種真實。我覺得生活實際上是不真實的,生活是一種真假參半、魚目混珠的事物。”
對,真實,《許三觀賣血記》正是詮釋了一種真實,在這個紛亂迷茫物欲橫流的世界,還有多少人能夠體會簡單的真實,它以博大的溫情描繪了磨難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達了人在面對厄運時求生的欲望。小說講述了許三觀靠著賣血渡過了人生的一個個難關,戰勝了命運強加給他的驚濤駭浪,而當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沒有人要時,精神卻崩潰了。
小說中的十一次賣血經歷貫穿了整個故事,開始的時候,是為了解決當下的困難,后來賣血卻變成唯一的依靠,僅僅是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澀和壓抑,經歷雖是飽含辛酸,卻也不乏幽默之處,例如賣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讓體內的血增多,多賣些錢,賣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黃酒,還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樂的積極的生活態度。
告誡自己和朋友們,在忙碌工作的時候,在取得好的業績得意忘形的時候,在和“狐朋狗友”歡聚的時候,想想你的家,你的愛人和孩子,好好的愛他們,因為你是他們的唯一,家的樸實和舒適勝過外面任何紛紛攘攘的虛偽和華麗!
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熱門15篇)篇十一
《許三觀賣血記》這本書語言精練,樸素又不乏飽滿,簡單、淳樸而又不失充實,他的描述讓人有一種親眼看到當時人們生活的凄慘和感受當時簡單的快樂的幻覺。
也許,他只是世間萬物之中的一粒塵埃,隨風起起落落,在廣闊的世間對自己的明天充滿迷茫與期待;也許,他只是廣袤的大海中的一滴水,沒有與大海抗爭的力量,無奈之下隨波逐流;也許,他只是茂密的森林中的一片綠葉,堅強承受著風雨的摧殘,對陽光愛的沐浴心存感激。
他是許三觀,只是社會里的一個不起眼的小人物,是一個為了生存而努力堅持下去的人。
這本書中,許三觀與許玉蘭的婚姻讓我感覺有些荒唐可笑“小籠包子兩角四分,餛鈍九分錢,話梅一角,糖果買了兩次共計兩角三分,西瓜半個有三斤四兩花了一角七分,總共是八角三分錢……你什么時候嫁給我?”為了八角四分錢以及所謂的傳宗接代,許父答應了許三觀娶許玉蘭,但似乎他們兩個人的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糟。
剛開始讀這本書,我認為許三觀有些不近人情,在得知一樂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變成一個被人人嘲笑的“烏龜”后,他會因為自我感覺委屈和不平等把所有的家務都交給許玉蘭做而自己在一旁享受,他會在旱災的時候出去賣血,帶著除了一樂以外的其他家人去吃面,只讓一樂一個人在家吃烤紅薯。
隨著深入的讀書,我漸漸感覺他又是一個善良的人,在知道一樂不是自己兒子的情況下,他還是承擔了一樂打架欠下的醫療費,在一樂離家出走后出門尋找,帶他去吃面,在何小勇被車撞將要死的時候,他不計前嫌,還哄一樂喊何小勇爹,讓一樂把他喊回來,在一樂得肺炎后,他為一樂即使賣血賣到昏厥還是堅持賣到上海。我想,在現實的社會中,能像許三觀這樣大度的人,很少吧。但他因為跟一樂的感情,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顧,只為一樂能夠健康生活下去。
他還是一個樸實真誠的人,即使在時期許玉蘭被當做“妓女”批判,所有的兒子都不喜歡她,許三觀仍舊給許玉蘭送飯,瞞著兒子們給許玉蘭做紅燒肉,他對許玉蘭說:“你已經在水里了,這世上只有我一個人還想著救你,要是我也被拉到水里,就沒人救你了。”
許三觀的經歷是由無數苦難,痛苦交織而成的,他面對困難最無助的方法就是賣血。他會和阿方、根龍一樣在賣血前拼命喝水,大冬天不顧河水冰冷,甚至還害怕自己喝不下去,會吃一些鹽……這樣做只為多能賣些錢。他會學著阿方、根龍在賣血后去勝利飯店豪爽地叫:"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黃酒溫一溫。"那仿佛是他最神氣的樣子。
而現在,人們存在許許多多的壓力,會有虛榮,利益,榮譽的爭奪,會有自私的意識使人們更加遠離那個時代人們的樸素,純真。即使那艱苦的生活使人們經歷絕望,但它告訴我們:生活,就是一個克服磨練的過程,堅強勇敢的面對,則必定會迎接人生中明媚的陽光。
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熱門15篇)篇十二
昨天讀了一天《許三觀賣血記》,沒有讀完,今日早上剛讀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讀完了,還是熬不過眼睛的酸澀。
讀余華寫的書總是有種忐忑的心情,總是膽怯在下一個情景他會讓某個人死去。當讀到這本書的最終,我糾結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來,是為這種結局而開心,卻又開心不起來,因為主子公所經驗的那些苦難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這個許三觀身上我看到了一種責任,他從來不推卸,他要用賣血換來的錢來肩負起這種責任。他為和他上過床的鄰居賣過血,他為老婆賣過血,他為全家的糊口賣過血,他為不是自己的親兒子賣過血,他為這個非親生的兒子隔三天又賣一次血,隔了五天又賣一次血,以至休克差點死去。他可以犧牲自己的生命,去保衛對兒子的父愛!當他最終想為自己賣一次血的時候,醫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愛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盤炒豬肝,喝二兩黃酒,酒要溫一溫的。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華蜜最歡樂的一頓飯。隨著時間的`走過,經驗了那么多的磨難,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責任,他是華蜜的,這華蜜里有太多的苦,可他還是華蜜的,因為這華蜜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難都不會把華蜜打到,華蜜會因苦難的存在而更加光榮照人!做個堅毅的人,做個有責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會!
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熱門15篇)篇十三
《許三觀賣血記》這本書多大段對話,或者稱之為大段落式的對話式的敘述獨白。其中的字話乍看平淡,有的還夾雜著方言。但多品幾段,字里行間縈繞的卻是一種宛若千斤重的沉重感,于是文字也竟穿透了書紙一般,把我抓進了作者刻畫的那個生命一生都在掙扎的泥淖里,而我被迫思考什么是生活。
對于書中角色而言,讀者甚至作者都始終是旁觀者。在閱讀過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帶入某個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書中的角色牽動著,時而嘆惋,時而憤怒,或許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而合上書,我想到了蕭紅在《生死場》中借那個漂亮卻不幸地成了蛆蟲溫床的女人之口說學作品中得到的最真實的思維上的進步。
好書是有著讓人廢寢忘食的魅力的,翻開他們,除非翻到尾頁,哪能輕易放下。又好像誤入仙境,在其中暢游自在,這便是閱讀的魅力吧。
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熱門15篇)篇十四
炎炎的暑假天,百無聊賴,讀書,成了我的消遣。在燥熱的天氣里,讀上一本好書,會讓你的心,如清泉洗滌過一樣,澄澈涼快,融入書中的你,會忘卻天氣帶給你的煩躁。
《許三觀賣血記》是我這個暑假里讀的第一部好書,正如人們評價它一樣:這是一部精妙絕倫的小說,是外表樸實簡潔和內涵意蘊深遠的完備結合。
賣血,這在我們看來,是一件不行思議的事。血,是我們人生的支柱,在我們人體內流著,支持著我們的生命活動,好端端的',為什么要賣呢?莫非不怕送命嗎?但是,在許三觀看來,這并不是一件壞事,因為通過賣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過賣血,他可以讓全家在鬧饑荒時吃上一頓好飯;通過賣血,他可以為兒子謀得好工作;通過賣血,他可以救活兒子的命賣血,好像是他一生中不行缺少的救星,在他面臨全部困難的時候,他只要到醫院里賣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順當地度過難關,他感謝賣血帶給他的華蜜。你會認為,一個過著華蜜生活的人,會去賣血,來殘害自己的身體嗎?不會。所以許三觀賣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撐起一家五口,要讓家人過上至少溫飽的日子,他必需這樣做。而親情,就是他的動力。正是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親情,使許三觀的困難都迎刃而解,而且迎來了華蜜之光。
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熱門15篇)篇十五
《許三觀賣血記》是我讀余華的第二本書,他的文字很樸素,樸素得讓你找不到太多可以去摘錄的片段,樸素的文字卻更容易走到人心里去。
四年前看了他第一本書《活著》,和《活著》一天看完的是加繆的《異鄉人》。
四年之后,后者留在我腦海里面更多的只是阿爾及利亞,耀眼得令人窒息的陽光,還有那句“我知道這世界我無處容身,只是你憑什么審判我的靈魂。”
而《活著》卻給我烙印下了華夏土地上承載的重重苦難。
《許三觀賣血記》和《活著》不同的是,活著寫的是地主出身輸光錢財的農民的一身,過長的壽命,讓他在時代的巨變中,如海里的舟,時而順風,時而沉舟;而《許三觀賣血記》,雖也寫小人物,但是在無產階級的社會里,作為工人的許三觀,有沒有就翻身把歌唱了呢,沒有,就因為你是小人物,通貨膨脹時你只有餓飯,政策出臺時你只能接受,被人綠了你都只能忍氣吞聲地替人養兒子。
小說前半段甚至讓我想到了《紅玫瑰與白玫瑰》,不過,令人覺得詫異的是,作者剛寫完許三觀對林芬芳的好感,接下來就表述另一個漂亮姑娘許玉蘭,再然后就是許三觀對她的追求,對于他的選擇,作者直接就跳過了。后來,他在胖得像個球一樣的林芬芳的病床前說:“我現在想起來就后悔,我當初要是娶了你,我就不會做烏龜了.....林芬芳,你什么都比許玉蘭好....”就像是在分岔路口選擇兩條未知的路,不管是鋪滿落葉的小徑還是野花遍布的那條,沒走到后面,都不知道會出現什么樣的風景,而人呀,不管是怎了哪一條路,做了怎樣的選擇,總是會在面臨困難時想起,要是當初走了另一條路,會不會更好。
當你辛苦工作的錢,只夠滿足最低等的生存需求,沒有一點應對災難不測的存款,走投無路之時,只能想到去賣血,在你辛苦幾個月只能轉來幾塊錢,賣一次血就能賺到三十幾時,在耗時短,回報大的誘惑,迫于生計,他也只能夠去賣血。文中帶他走上這條路的人,兩個都有著悲慘的結局,一個是因為賣血前喝水太多膀胱憋壞了,一個是最后一次賣血后腦溢血死亡。在地里掙的勞力錢只夠吃飽飯,要想娶妻蓋房,還是只能靠進城賣血。賣血是他們唯一的出路,也把他們一步步逼上了絕路。
文中無數處細節反應了當時社會的種種風氣,不寫歷史,不著眼于時代環境,而是用小人物的生活去隱射一個時代。
盡管很多的中國的現當代書諸如王小波,路遙,嚴歌苓的書,陳忠實,都在寫這一時期的故事,但是也并不會覺得看起來乏味。可能這就是作者的魅力吧,不同的選角,不同視野下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