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通常包括交易的目的、雙方責任、付款方式等關鍵內容。在這里,我們為您提供了一些優秀的合同協議樣例,供您查閱和學習。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一
簽訂房屋轉讓協議是房產交易的一個重要步驟,除了個人住房轉讓,商鋪轉讓也要特別注意。很多人購買商鋪主要就是為了投資,如果協議出現問題,損失的就不僅僅是房款這么簡單,還牽扯很多問題,因此,了解清楚房屋轉讓協議怎么寫是很必要的。
甲方:
身份證號:
居住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居住地址:
店鋪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位于?_____處,甲乙雙方以各占50%股份共計投資人民幣_____元,其中,甲方投入_____元,乙方投入_____元。
現在甲方愿意將經營權、店面租憑合同以及相關手續等全部有償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F甲乙雙方根據《^v^合同法》的規定,經友好協商一致,就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店面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將其所持店面50%股份以及相關手續,以共計人民幣_____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2、乙方支付甲方轉讓款的方式:
3)現雙方在簽定本協議之后,立即支付余下的所有轉讓款共_____元給甲方。
3、該店轉讓以前,除_____處的欠款由甲方收歸已有以外,所有該店以前乃至以后所有的欠款歸乙方收回歸自己所有。
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店面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全部享有該店后期經營的利潤,承擔全部后期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店在股份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該店老板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3、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一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全部付清給甲方,每逾期一天,則乙方按轉讓款金額每日百分之一支付賠償金。
五、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份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按相關法律法規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應于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_____?????受讓方:_____。
簽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二
*方:
乙方: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耕地管理和種植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耕地的使用管理。
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項目,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
第二條。租賃位置和面積。
乙方承租*方土地共計畝。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計?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數額及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后使用的原則,于每年的月日繳納。
第五條。*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三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1、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稱租賃于乙方使用。
2、本租賃物的功能為養殖,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1、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2、租賃期限屆滿前1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協議。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1、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_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將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15%;第6年起的租金,將以屆時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為依據,由甲乙雙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為每年租金調整日。
2、供電增容費。
供電增容的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1、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賃保證金人民幣200元,租賃保證金的余額將于11月20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按本協議規定承擔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協議所約定的責任后10日內,甲方將向乙方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
2、乙方應于每年10月20日向甲方支付當年租金。
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協議。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并保證在本協議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于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筑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1、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
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方能進行。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協議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
如發生轉租行為,乙方還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轉租租賃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用途;
3、乙方應在轉租租約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4、乙方須要求轉租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乙方與甲方協議中有關轉租行為的規定,并承諾與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終止本協議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戶無條件遷離租賃物。乙方應將轉租戶簽署的保證書,在轉租協議簽訂后的7日內交甲方存檔。
5、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1、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過3個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并按本條第2款的規定執行。在甲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轉租人)之日起,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包括受轉租人的財產)并在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將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于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因租賃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a、向甲方交回租賃物。
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協議所產生的費用;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時,將按本條第2款執行。
2、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并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本協議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于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雙倍租金,并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1、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本體設立廣告牌,須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完成相關的報批手續并報甲方備案。
2、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周圍設立廣告牌,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1、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通過仲裁程序解決,雙方一致同意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作為爭議的仲裁機構。
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保證金款項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為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三、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八、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規定區域內土地、河塘的,乙方應當無條件服從;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通知對方;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鑒證單位、備案部門各村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人:代表人:
時間:時間:
鑒證單位:(蓋章)。
代表人: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五
*方:
乙方:
由于養殖需求,*方向乙方租用土地,經*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地面積。
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實際面積??畝。
二、租用日期
時間從??年??月??日起,直至*方不需合作為止。
三、租用費用。
租用費用是以*方入伙乙方共建養殖基地以及共同養殖為基準,其*方不付租賃土地費用。
四、土地使用事項。
在*方使用土地時,因土地使用問題,全面由乙方全權負責,*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養殖合作管理。
在*、乙雙方養殖期間,養殖場和出現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不可一人決定,如違反約定,由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六、合作經濟事項。
在*、乙雙方共同管理養殖場起步開始,*、乙雙方出資與收資,因公平分配。
本協議經*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協議各條款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二份,*乙雙方各持一份。
*方:???????????????乙方: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六
由于養殖需求,*方向乙方租用土地,經*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地面積。
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實際面積________畝。
二、租用日期。
時間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直至*方不需合作為止。
三、租用費用。
租用費用是以*方入伙乙方共建養殖基地以及共同養殖為基準,其*方不付租賃土地費用。
四、土地使用事項。
在*方使用土地時,因土地使用問題,全面由乙方全權負責,*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養殖合。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七
出租方: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安市村。
出租方代表:職務:聯系電話:
承租方:陜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承租方代表:職務:聯系電話:
為加快農業科技推廣,發展農村經濟,經甲方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租賃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為了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農村土地租賃合同書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賃土地面積、位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集體所有位于大壟山的面積畝(具體面積、位臵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土地方位東至路為界,南至村莊為界,西至五隊田為界,北至渠道為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欖等農作物種植。
2.承租形式:租賃。
租賃期為30年,租賃期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43年5月31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基礎價每畝每年人民幣250元,每五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每畝50元,以此類推。
2、該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20xx年6月。
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必須于合同簽。
訂后五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以后的20xx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后經營的原則每年支付,乙方于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全額交納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承租的土地擁有所有權。
2、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但不包括生產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準荒蕪,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不得違反有關土地管理的其他規定。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5、承租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6、在承租期內乙方可以轉租,合同性質條款內容不變。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轉租手續,轉租的第三方必須完全承擔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不得對抗本合同,并進行合同變更。承(轉)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承(轉)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7、按時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各項稅金。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
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本土地租賃合同自行解除。雙方當事人就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達成書面協議的,應報古市鎮人民政府備案。因土地租賃經營發生糾紛,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陽縣人民法院起訴。
八、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0.5‰向甲方。
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
以賠償。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伍萬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并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乙方對土地進行再轉租,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若不繼續承租的,乙方對土地進行重要(大)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能拆除而不影響承租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采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承租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適當經濟補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備案各一份。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村村民委員會浙江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20xx年3月16日
簽訂地點:會議室。
鑒證機關:(章)鑒證日期: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八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v^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指定土地概況。
土地座落:肈慶高新區(該土地權屬人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土地面積:畝。
土地用途:
第二條委托事項。
1.在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過程中,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簽訂、轉讓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
2.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轉讓款為元/畝,合共人民幣元(大寫:圓整)。土地使用權轉讓依法應履行的審批手續等各項事宜,由買賣雙方各自完成,與乙方無關;依法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買賣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繳納,與乙方無關。
3.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有義務按約定的標準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乙方有權按該標準及方式收取居間服務費。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為5萬元/畝,總數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5.支付方式: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將乙方應收取的上述居間服務費人民幣元無條件劃付到乙方指定的.專用銀行賬戶(開戶行:;賬號:)。
6.履行本協議所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第3款和第5款的約定,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第五條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否具備法定轉讓條件,以及因此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依法應由甲方自行評估、認定及承擔,與乙方無關。
2.對于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責任等,除貨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事項外,與乙方無關,應由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若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轉讓合同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的,責任不在乙方,應由有過錯方承擔相關責任。
3.甲、乙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知的屬于對方、以及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4.若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三、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八、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規定區域內土地、河塘的,乙方應當無條件服從;。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通知對方;。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鑒證單位、備案部門各村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鑒證單位: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十
由于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____縣____鄉____養豬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為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2、租賃期限為肆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該租賃物為包括生豬飼養棚,平房(辦公及宿舍),年租金總計____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____個月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____%;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為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4、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群眾的公共關系。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配合乙方,努力爭取養殖場母豬、肥豬、小豬等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給乙方(飼養方)。
7、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雙方出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屬于豬苗、生豬搬遷、養殖等補償金應補償給乙方;屬于甲方投資項目及建筑物、水、電、設施等賠償應補償給甲方。
8、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1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2、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所屬村委會____份,主管部報存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簽字)。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十一
根據《^v^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坡地租賃給租賃方農業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二、租賃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可延續本合同。
三、租賃用途:用于農業及相關產業的開發使用。
四、交款方式及時間:
1.年租金:年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
五、乙方在甲方土地上修路進入種植基地,修路的費用由乙方支付,公里約一公里,折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公路修好可以通行后,視為乙方已支付甲方十年租金。
六、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確保乙方和甲方在道路、水源等資源的共享,創造條件為租賃方提供正常生產經營服務。
七、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乙方有經營自主權。、乙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嚴禁將租賃地用于違法經營。、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范圍土地被國家征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征用后,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八、租賃期間其他情形:
1:若發生他人主張權利或阻礙影響乙方在租賃范圍正常經營,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種植或經營的,應由發包方負責處理,造成乙方當年種植面積損失的,由甲方按時間損失面積每年每畝八百元的收益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并且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2:承租期間若是發生土地使用權屬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九、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萬元。
十、雙方若有爭議: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主任。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三、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通知對方;。
十三、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鑒證單位、備案部門各村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鑒證單位: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十三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__場地從事__生產及經營事宜,雙方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在___________號地塊出租給乙方,用于花卉生產及經營,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行業。
二、租賃地塊四至界線。
東以為界,南以為界,西以為界,北以為界。具體坐標見附圖。
三、面積。
本協議租賃土地面積共畝(平方米)。土地測量以四至道路中線為界。
四、租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租金。
1.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如下:
(1)自20__年8月30日起至20__年2月28日為免租期;。
(2)自20__年3月1日起至20__年8月30日為租金優惠期,每畝租金為元/年。
(3)自20__年9月1日起,每畝租金基礎為元/年,按每5年遞增10%。
2.租金實行一年一付,先交后用制,每年于7月1日前交納下一年度的租金,以現金或銀行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
3.乙方到期不能支付甲方足額租金的,則甲方按未交部分,每天收取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乙方超期60天不能足額繳清租金和違約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并限定乙方在30天內清理場地物產,超期不清理的物產歸甲方所有。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水、用電、物業、環保、經營管理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這些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雙方共同遵守。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對園區進行管理,維護并改善園區的整體形象,包括:對經營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園區經營管理及質量控制;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系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對園區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園區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園區的公共區域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等。
7.做好園區的整體廣告宣傳和策劃推廣工作,擴大園區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和責任。
3.土地轉租。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轉租本地塊。兩年后,若乙方因本方原因需要轉租地塊的,必須向甲方申請辦理過戶手續,并由乙方交納相當于涉事地塊當年全年土地租金給甲方作為補償。違反此規定者視同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收回土地。
4.本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十、解除條件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乙方應按照租用土地當年租金的兩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1)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或逾期進場建設,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兩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逾期60天未足額支付租金、違約金、保證金和水費、電費、物業費等費用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累計100天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5)生產經營期間讓土地荒廢半年以上的。
(6)合同簽訂后180天內種植面積達不到20%的。
(7)不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累計達到三次的。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9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方可辦理解除租賃手續,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一年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退回預收的未實際使用期間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按銀行當年利率為計算基數的利息。
3.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30天內清理場地物產并交回土地,逾期不交回土地及清理地面附著物的,乙方應按當年租金標準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清理的物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單方收回土地。
十一、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天災、國家政策不允許),使場地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補充與附件。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面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三、本合同附件。
租賃地塊示意圖。
十四、爭議解決辦法。
如一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十四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地址:,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地址:,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土地范圍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的土地畝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為。土地四至為,土地證編號為。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元,總共畝,年租金總額為元;根據市場情況,如果周圍地租明顯高于合同約定的地租,則雙方可綜合周圍地塊地租的平均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本合同地租。
2、租金支付方式為按年支付,于每年的月前支付。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收取租金的權利義務。
2、合同簽訂前,甲方應該將所出租的土地的四至劃定,將地上附著物清理干凈,達到乙方使用要求。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
4、甲方確認上述出租給乙方的土地產權清晰,沒有產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在乙方承租期內如因土地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5、在承租期內,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所需辦理的各種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在約定期間內甲方未給予辦理則乙方可自行辦理,由此產生的各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支付租金時直接扣除。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按照合同約定交納租金的權利義務。
2、在承租期內,乙方對該地塊享有占有權、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3、乙方在承租期內可同他人合作經營,如果乙方需將該塊土地轉租給第三人應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不承擔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5、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6、在承包期內附著于該土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土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合同變更與終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村,鎮農村土地管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鑒證單位及人員:。
簽約時間:年月日。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十五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土地管理局。
法定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
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開發區域的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區域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和安排。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地塊編號為。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平方米(大寫:)(小寫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年。
自取得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在取得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經甲方批準,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元(大寫:)(小寫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總額為元(大寫:)(小寫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大寫:)(小寫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年月日。
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元(大寫:)(小寫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
第十六條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其他費用(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美元(港元等)與人民幣的比價,以合同簽訂當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七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戶內。
銀行名稱:,賬戶號:。
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八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它建設用地條件(或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并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資額達到總額的%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二十條乙方在轉讓日前應通知甲方。
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訂后日內,應將經公證的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甲方,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政府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費(稅)。
第二十一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它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三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四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和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權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
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訂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乙方在作出抵押日前應通知甲方。
乙方在抵押合同簽訂后日內應將經公證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甲方,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二十九條依據第二十八條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該地塊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
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
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三十五條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
本合同可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經雙方協商簽字同意后執行。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
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
因延期而造成的損失索賠,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辦理。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九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或連續兩年不投資開發建設,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辦理外,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第四十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日前通知甲方。
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果乙方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
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四十一條在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或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
法定名稱;。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傳;。
傳真;。
電報掛號;。
乙方:
法定名稱;。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傳;。
傳真;。
電報掛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四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采用中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
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十六
為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三、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個月通知對方;。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鑒證單位、備案部門各存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簽字)。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十七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法律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工業園()土地一宗出讓給乙方用以建設加油站,現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如下:
一、 土地面積:南北長米,東西長 米,計平方米,其中出讓面積平方米,租賃面積平方米。該宗土地位于鎮政府駐地東南,東至養殖區,西至莒中路, 南至園區道路,北至玉平預制廠。
二、 出讓期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三、 該土地由乙方自己出資辦理國有土地手續,甲方無償幫助乙方協調與蓮花嶺村、土管局及相關部門關系,本著又快又省錢的原則辦理。辦理國有土地的征地費中應該返還給村的部分直接返給村,作為土地一次性補償;乙方未辦理國有土地手續而使用的其他土地按租賃形勢交納租賃費,每畝每年 元。簽訂合同之日交足五年租賃費,其后以此類推。本土地以前的債權債務關系由黨委政府和村協商解決,與乙方無關,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建設與經營。
四、 乙方須在簽訂合同后60個工作日內開工建設,在一年內將加油站建設好并投入經營。
五、 甲方支持乙方在本地合法經營、依法納稅,并維護乙方正常的建設、生產、生活秩序。
六、 違約責任。在出讓期內,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違約,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因違約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支付對方違約金萬元。
七、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司法所一份存檔。
甲方: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十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2.租賃期限為肆年,即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該租賃物為包括生豬飼養棚,平房,年租金總計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貳個月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為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4.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群眾的公共關系。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配合乙方,努力爭取養殖場母豬、肥豬、小豬等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給乙方。
7.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雙方出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屬于豬苗、生豬搬遷、養殖等補償金應補償給乙方;屬于甲方投資項目及建筑物、水、電、設施等賠償應補償給甲方。
8.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00%.
1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所屬村委會壹份,主管部報存壹份。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養殖場土地出讓合同(匯總19篇)篇十九
出租方:xx縣xx鎮xx村委員會(簡稱甲方)。
承租方:xx縣種植專業合作社(簡稱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所有權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土地界定。
1、租賃土地位于的土地(包括范圍內的電源、水源、附屬房屋),四至界線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具體四至界線以測量繪制的紅圖為準(詳情見附表)。
2、總面積畝,其中荒山畝,沼澤地畝,荒田畝(詳情見附表)。
二、租賃期限。
土地租賃期為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交納方式。
1、租金:每畝元,每年共計租金為元。
2、租賃期限內,土地租金按五年交納制,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簽訂之日起在30個工作日內付清后五年的租金費;第二次租金于年月份交;第三次租金于年月份交。甲方必須出具收條,收條加蓋村委會章、村組干部確認和村民代表人員簽名。
3、租金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進行。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未簽訂前甲方必須召集村民傳達出租事宜,確保透明度,出租的荒山荒地無糾紛。如出現與村民、鄰里界線和其它糾紛的,由甲方自行妥善解決,解決過程產生的費用與乙方無關。如解決無果,甲方必須賠償乙方所有產生的損失。
1、甲方應做好出租土地范圍內的社會治安,確保乙方的正常生產、生活和工作秩序,及時制止村民的阻工、鬧事行為。
2、甲方應制止本組村民在出租地內放牧、放火、葬墳等妨礙乙方正常生活,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出租土地范圍內的界線由甲方踏界、定樁。合同生效后,出租地可任意乙方自行處理和使用,甲方不得異議和阻止。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水、電搭接的便利條件,水、電由乙方自行接通,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條件允許乙方使用電和水源。
5、道路無條件給乙方通行。
6、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在承租地范圍內有自主生產活動權,根據需要可在出租土地上修筑水泥道路、房屋和圍墻等,但不得毀壞稻田和影響村民生產,如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甲方應積極協助,費用由乙方負擔。
7、租賃期限內除種田補貼外,其它賠償歸乙方。
8、合同期滿后,乙方應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若不再承租,則乙方自行處置好固定資產,但不承擔恢復土地原狀義務。
9、在租賃合同期限內,因國家重點項目征用(以縣政府紅頭文件為準),征用土地時甲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只有土地補償款歸甲方,其它(經果、養殖、附屬設施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10、如乙方不按時履行交付租金規定,將視為自然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五、違約責任。
無正當理由中途終止合同的,如果是甲方,則應退還已付全部租金和賠償乙方已投入的資金;如果是乙方,已交的租金和全部投入歸甲方。
六、其它。
1、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再次協商補充,有同等法律效應。
2、本合同書一式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望共同遵照執行,若有哪方違反本合同,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村委會(蓋章)xx縣種植專業合作社(蓋章)年月日年月日。
村組干部簽字:合作社代表簽字:
組民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