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執行需要全員參與,每個人都應該自覺遵守,并且相互監督,互相約束。以下是大型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模板,供大家借鑒使用。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一
1、水質符合國家最新的《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
2、清洗人員和鍋爐工必須進行健康體檢,持證上崗。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鍋爐并記錄。清洗時,宜采用流動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應加鎖,每日清掃,保持清潔,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二)桶裝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2、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實。
3、飲水機消毒宜請專業機構進行,若學校自行清洗消毒的,從事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并作好記錄。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三)沙濾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處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2、使用的輸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3、水質符合國家最新的《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定期更換水處理材料,并認真作好相關記錄。
4、長期停用,恢復使用前有管道清洗消毒記錄。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四)加強學校飲用水常規管理
1、使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并按要求定期進行抽樣檢驗。
2、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學校飲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監測,發現異常立即停用并報告。
3、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對學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開水溫度必須達到100℃,并應保證學生足量飲用。
5、確保師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須密封加蓋,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裝純凈水產家具備相關質資,重視飲水機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強飲水衛生健康教育,教育學生不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發現水質出現異色異味等現象的應急處理辦法等。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二
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行有關衛生條例,堅持滅“四害”的常規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飲水安全。
二、學校對飲水設施定時進行維護,保證飲水的正常使用,密切關注師生飲用水安全。
三、定時對飲水機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及時清除污垢,保證師生水的干凈和衛生。
四、教育學生注意個人衛生,做到自帶杯具,保持干凈。不得將個人杯具轉借他人。
五、教育學生不飲生水,提倡喝開水,少喝或不喝飲料。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三
根據省、市用電用水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本園區具體情況,對供電供水規定如下:
1、凡經本管理處接管或未辦移交手續而暫交本管理處管理的供水供電系統一律由本管理處管理,其它單位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如私自進行接駁管線,按偷電、偷水論處。如系統未完工程,施工單位需要進入,亦須管理處同意方得進入工作。
2、園區內共用設施、設備的公用水、電費用由園區內所有業主(住戶)根據實際情況和政府有關規定分攤。
3、高層住宅的電梯等共用設備運行電費,按廣州市政府有關規定,設獨立計量表,由所有使用該電梯和設備的業主(住戶)合理分攤。
4、除突然事故外,管理處在停水、停電前24小時向業主(住戶)下發書面通知,以便業主(住戶)提前做好準備。
5、本管理處自身將會嚴格執行用電用水的有關規定,造成后果將按規定處理。任何單位或個人,需接用水、電,必須向本管理處申請,經檢查不影響居民用水、用電情況,又符合安全要求,才可供水或供電。
6、如業主(住戶)認為原來電表容量不夠,需要增容的,可向供電局提出申請,并在我處備案。
7、凡未經批準接駁用電、用水視為偷電、偷水,應按如下規定處理:
(1)業主(住戶)未經批準,私自增加電器設備容量,接駁水管的,除暫停供電供水外,并按每增容一千瓦(千伏安)賠償600元,每用水10噸賠償人民幣600元,并要重新申請增容、接管,經批準按增容管理規定辦理。
(2)私自裝表接電接水,除按30度/天,30立方米/天追計補電費、水費外,并處以200元至1000元的額外賠償。
(3)私自啟動和改變電力計量器、水表的封印或運行量程,影響準確的計量的,每次賠償本處300至500元。私自停用計量器的,不管其停用的時間長短,最少按6個月追補電費、水費。
(4)業主(住戶)違反安全用電、用水規定或拒絕我處進行水電檢查和不采納安全用電用水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響供水,供電或對別的用戶造成損失的,要按實際情況賠償損失,由此產生的安全事故由業主(住戶)自己負責。
(5)在園區供電線路、供水管路上私自接線接管用電、用水和繞過電度表、水表用電、用水,除當場停止供電、供水外,應按私接容量6個月以上時間追補電費、水費,并按其應補水、電費的1至10倍,額外計賠。
8、業主(住戶)需要換水電表必須由管理處工程技術人員監理施工。
9、業主在入住時應詳細檢查水電表,對水、電表的損壞和計量錯誤及時報管理處維修,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責任由業主(住戶)承擔。
10、業主(住戶)家中無人時,出門前請關閉水、電總掣,否則,由于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由該業主(住戶)承擔。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幼兒園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使用的桶裝飲用水的'企業要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
2、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3、飲水機應噪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4、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
5、從事飲水機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并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6、幼兒園應制定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7、在幼兒園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生公告欄,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幼兒園必須立即采取應急,及時報告衛生及主管部門。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五
我院的水電用量很大,尤其是長明燈、長流水現象較為嚴重,因此,加強水電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緩。“流水不腐,戶樞不蠹”,每位員工的腦子里應時時刻刻緊繃勤儉節約這根弦,積極響應黨中央關于節約能源的號召,把水電管理工作做得更好。根據我院的具體情況,為了更好地加強水電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1、每個科室的水電管理由科室主任(科長)、護士長為責任人。凡下班后未關空調而次日發現的,一次給予責任人處以50元的'罰款,夏季期間下班未關電扇的發現一次罰款10元,冬季時節下班未關取暖器的,發現一次處罰20元(燒壞電器照價賠償),以上情況再次發現的加倍罰款,依次類推。下班時要關飲水機,人離開時隨手關燈。長流水的發現一次罰款5元,再次的加倍處罰。
2、使用微波爐等電器要注意安全,決不能長時間連續使用。凡人為造成燒毀電器的,給予科室負責人以50元的處罰。
3、對于病房的用電,各科護士長要加強管理。病員和家屬不得自帶電器來我院使用,如不制止的,予以批評,再次發現的,給予責任人處以20元的處罰,再次的加倍處罰。
4、凡在院內居住的職工不得使用電爐、電磁爐等耗電量大的電器,否則發現一次罰款50元,再次的加倍處罰直至責令搬出。
5、電腦只供工作使用,如發現工作時在電腦上聊天、玩游戲的,發現一次給予500元的罰款。
6、凡工作以外的用電,一經發現予以批評,屢教不改的給予一定數額(10元以上)處罰。
7、廣大員工都要以主人翁的態度積極參與水電管理工作,鼓勵大家踴躍舉報違規現象。凡舉報情況屬實的,給舉報人按罰款額的50%予以獎勵,并對舉報人嚴格保密。
8、水電管理工作由院總務科負責,督查工作由稽核部負責;水電工要定期對水電設施進行檢修、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每星期六上午由辦公室牽頭,組織總務及有關科室人員對用電、用水部門、科室(含住戶)情況進行檢查,如有違犯上述規定,堅決按有關條款處罰。
10、違犯本規定的,除經濟處罰外,一律在全院通報批評。
一、局機關服務中心應加強節約用水宣傳,在機關食堂、衛生間等公共用水場所設置節約用水標識,提醒工作人員節約用水。
二、養成節約用水的良好習慣,用水時,盡量不將水量開到最大,以不將水花濺到水槽外為準。使用衛生間,便后應及時沖洗,并應等到沖水后關閉水龍頭才離開,避免出現“長流水”現象;有條件時,應推廣感應式節水水龍頭。
三、安排專人定時定期記錄水表,對用水量及時分析,發現情況異常,立即查找原因。
四、水電管理人員應加強用水設施設備日常管理,經常對供水設施進行檢修維護,發現問題及時檢修,更換老化的供水管網及零件,堅決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新購置用水器材,應使用節水型器具。
五、工作人員發現供水管網漏水、水龍頭關不緊等問題,應及時通知局機關服務中心及時維修。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六
1、學校必須加強對水、電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設備,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節約用水。不在有水池在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
4、學校要重視供水設施設備的管理,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為他們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源。要保證每天學生提供足量的飲用水,禁止學生喝不衛生水,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生。
5、后勤人員要經常對學校電器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暴風雨后,要對全校用電線路和用電器要進行及時和安全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
7、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用電器,不亂摸電源的線路、開關,發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要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8、教育學生不得用濕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七
根據省、市安全用電、用水、用氣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小區的具體情況,對小區供電、供水、供氣管理規定如下:
一、凡屬管理處管轄范圍內的供電、供水系統(即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向本小區供電、供水總表以內的)一律由管理處管理;由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戶的,由供電、供水部門管理;管道燃氣系統由市燃氣公司負責管理,其它單位未經許可不得介入。
二、業主(住戶)出門前應將電器、燃氣和水擎閥門(開關),避免發生事故。
三、小區電、水、氣管線均經科學設計、精心安裝,業主(住戶)不可隨意更改。如確需改動,請報告管理處并雇專業人員完成。
四、業主(住戶)如需要增加用電容量,必須先向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由管理處或有關部門審查并確認符合增容要求的,經批準后方可增容,但必須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每增容1kw(或者說kva、5a),收增容費600元,凡不足1kw(或1kva、5a)計算,余此類推。
(2)電度表每增容一級的,其電表計算基數按20度/月的倍數遞增計收電費,凡不足20度/月按20度/月計收,余此類推。
(3)業主(住)如需另拉電纜,電線或更換電表的,該工程費包括材料費均由業主(住戶)負責。
五、已獲批準增容的業主(住戶)連續3個月達不到增容要求的用電負荷,將取消其增容資格,其繳納的費用不退還。
六、每單元設計最大功率為4kw,請業主(住戶)累計電器功率,勿超過最大限量,否則,不可同時使用所有電器。
七、有以下現象有均屬偷電、偷水、偷氣行為。管理處將按下列規定處理:
(1)私自增加電氣容量,且造成電氣線路故障的,作每增容1kw(1kva)罰款300元—800元外,必須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并要重新辦理申請增容手續。
(2)私自裝表、接電、接水、接通燃氣或繞表接電、接水、接通燃氣者,除當場停用,按電器容量全負荷和入住時間追計電、水、燃氣費外,并處以1000元—20xx元罰款。
(3)私自啟用電表、水表、燃氣表的封印或改動電力運行回路,影響準確計量的,除按用量負荷和入住時間追計電、水、燃氣費外,每次還將罰款1000元—20xx元。
(4)私自啟用電表、水表、燃氣表,不管停用時間長短,除按用電容量和入住時間追計電、水、燃氣費外,還處以其10倍的罰款。
(5)擅自改動上下水、燃氣管道,電氣線路(包括通迅、有線電視系統)者,除應按實際情況糾正外,每項罰款500元—1000元。
八、業主(住戶)違反安全用電、用水、用氣規定,拒絕管理處機電維修人員檢查、不采納安全用電、用水、用氣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響供電、供水、供氣系統或對其他業主(住戶)造成損失的,除按實際情況賠償損失外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八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學校安排有專人負責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須體檢。學校每季度請縣衛生防疫站人員到學校進行水質檢測,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進行一次清洗消毒,確保供水符合衛生標準,并記錄在案。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九
做好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消除不安全供水隱患,保障學生和教師飲水衛生安全,是我們應盡的職責。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飲用水、生活用水衛生,保障師生的飲水、用水安全,根據《飲用水、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學校領導重視師生飲水衛生工作,加大對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管理力度,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
三、學校飲用桶裝水的生產企業要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等報告。
四、學生必須用自備的茶杯(壺)接水,不準用嘴直接飲水,不得將飲水移作他人飲用,以防傳染病發生。
五、值日教師應重視對學生飲水的指導,發現不良情況應及時予以勸阻和教育。要教育學生保護水龍頭的清潔,防止污染。
六、從事鍋爐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并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七、學生在校飲用水由學校專(兼)職供水人員統一按時按點供應。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
本規定明確了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的基本要求,以防止人身觸電、電氣火災爆炸及其它電氣事故。
本規定適用于中國化學工程第七建設公司在寧夏國電硅業所承擔項目。
(1)各單位臨時用電應至少提前24小時向項目安全部門申辦《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作業許可證批準后,現場作業負責人負責落實作業許可證上的各項安全措施。(參見《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方案,建立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3)臨時用電工程圖紙應單獨繪制,臨時用電工程應按圖施工。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
(5)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并應有人監護。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采用“三項五線制(tn-s接零保護系統)” 、“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配電方式。
2、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區域,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米。
3、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4、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2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潮濕或腐蝕性物體。
5、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是國家許可的生產制造廠家提供的合格產品,在戶外的配電箱、開關箱必須設置防雨措施。
6、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含插座)應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阻燃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方可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開關箱箱體內。金屬電器安裝板與金屬箱體應做電氣連接。
7、配電箱的電器安裝板上必須分設n線端子板和pe線端子板。n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絕緣;pe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氣連接。進出線中的n線必須通過n線端子板連接,pe線必須通過pe線端子板連接。
8、總配電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于0.1s,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于30ma.s。
9、每臺用電設備必須設置獨立的控制開關和漏電保護器。
10、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o.1s。使用于潮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
11、手持電動工具要選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
12、用電設備的保護零線不得串聯。保護零線采用焊接、壓接、螺拴連接等可靠方法連接,嚴禁纏繞和鉤掛。
13、與用電設備相關的鐵棚、金屬平臺、金屬構架等都必須做好接地。
電器、用電設備接線端子不得裸露。
1、 禁止使用破皮、老化的電纜、電線。電纜接頭不得超過3處。
2、 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3、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固定在絕緣子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及其他設施上。低壓非鎧裝電纜的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米,跨越道路時離路面高度不得低于6米。
4、 電纜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應小于0.7米,井應在電纜緊鄰上、下、左、右側均勻敷設不小于50毫米厚的細砂,然后覆蓋磚或混凝土板等硬質保護層。埋地電纜應在地面每隔不超過20米設置一個“下有電纜”的明顯標志并標示其路徑方向。
5、 埋地電纜在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介質腐蝕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米高到地下0.2米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防護套管內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電線、電纜過路或可能有機械傷害的地方加套管保護或采取其它可靠的防砸、防碾壓措施。
6、電纜接頭應架起0.5米以上(埋地電纜的接頭應設在地面上的接線盒內),能防水、防塵、防機械損傷,并應遠離易燃、易爆、易腐蝕場所。
7、電線、電纜不得與氣帶、鋼絲繩、電焊把線等絞在一起。
1、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具。
2、室外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內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米。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小于0.5米,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或應采取隔熱措施。
3、碘鎢燈及鈉、鉈、銦等金屬鹵化物燈具的安裝高度宜在3米以上,燈線應固定在接線柱上,不得靠近燈具表面。
4、 容器內照明要使用安全電壓,不得大于36v,燈炮外部有金屬保護網。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安全隔離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
5、 防爆場所必須使用防爆型燈具。
1 、在使用臨時用電設施過程中如果發現任何問題和缺陷,應立即切斷臨時電源并停止使用,直到找到問題或缺陷的原因并進行必要的整改后,方可使用。
2、 當工作暫停或施工人員準備離開現場,要關閉配電箱、開關箱的電源。
3、 在重新送電前,電工應仔細檢查確認所有的電氣設施、用電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4、 各單位至少有1-2名合格的電工負責臨時用電設施和相關設備的維護和控制。該人員每天必須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維護檢查并記錄在登記表中, 登記表應張貼在配電箱、開關箱中。
5、 所有臨時用電設備,工具和線路必須正確選用,滿足相關的國家規范和標準要求。
6、 現場上所有臨時用電設施、配電箱、開關箱應正確編號并采取防雨措施。通常,配電箱的門應上鎖。
7、 用電設備、線路維修時,其在上一級開關箱、配電箱內的接線必須斷開,箱體上鎖,設置至少一名電工作監護人。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一
根據市安全用水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轄區內的具體情況,對供水管理規定如下:。
1、凡屬轄區范圍內的供水系統(即自來水公司向轄區供水總表以內的)一律由管理公司管理。
2、用戶出門前應將水閥關閉,避免發生事故。
3、用戶不可隨意更改大廈供水管道。
4、有以下現象的均屬偷水行為,管理公司將按下列規定處理:。
(1)私自裝表接水或繞表接水者,除當場停用,按最大流量和使用時間加倍追計水費外,還要賠償大樓損失。
(2)私自啟動水表的封印影響準確計量,除按用水量和使用時間加倍追計水費外,賠償大廈損失。
(3)私自啟用水表的,不管停用時間長短,除按用水量和使用時間加倍追計水費外,賠償大廈損失。
5、用戶違反安全用水規定,拒絕物業管理公司維修人員檢查,不采納安全用水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響供水系統或對其他用戶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情況賠償損失。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二
平時在尋找規章制度過程中,可能會需要到學校,希望能讓您節省時間起到了幫助的作用。
1、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小學(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我校直飲水衛生管理制度。
1、學校應制定直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2、使用的直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衛生許可批件,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一個學期兩次),并做好清洗消毒記錄。
3、明確專人為師生直飲水管理員。并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并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4、直飲水機處應通風良好,地面、墻壁、頂部應使用防水、防滑、防霉材料。
5、學校制定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6、在校內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7、要求學生自備飲水用具,學校不得配置公用飲水用具。
8、教育學生養成不喝生水的并節約飲用水的好習慣。
9、直飲水機專人專管,責任到人;李連生老師負責每天對直飲水龍頭檢查、消毒,樓層阿姨負責直飲水機的衛生清潔。
2、學校。
為加強校內桶裝飲用水及飲水設備管理,保證師生員工安全、方便、節約飲水,同時保證飲水設備安全完備,特制定本規定。
1.學校按照教育局的規定為師生提供教育局指定的桶裝飲用水。
2.桶裝飲用水換水處設在學校指定的符合衛生要求的專用房間。學生需服從管理員的統一管理。
3.換水程序:由各班指定學生持空桶到水房處換水。每班只保證兩桶水運轉。
說明:一只空桶僅換一只實桶。
4.為節約飲用水,嚴禁將飲用水當作普通生活用水使用,如有此類現象發生,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5.為保證學生的飲用安全,雙休日、節日長假學生返校,一律將假日前已開啟的飲用水換除。使用前務必檢查生產日期。
1.各處室負責人負責飲水機的使用管理,發現飲水機有問題及時與保管室聯系更換。
2.飲水機嚴禁帶電空燒!下班后,必須切斷飲水機電源,拔下電源插頭,以免發生安全事故。教室飲水機嚴禁使用電源插頭,學生熱開水飲用一律到學校指定地點汲取。
3.飲水機應由供水企業定期消毒,每學期二到三次,并提供企業消毒制度,消毒人員應持有效健康體檢證明。
1.根據庫存情況及時聯系桶裝水供應商送水及飲水機更換,并做好相應記錄,保證師生的桶裝飲用水正常供應。
2.定期督促桶裝水供應商對飲水機進行消毒,并做好相應的登記資料工作。
3.督促桶裝水供應商提供每批次的水質監測報告,并及時整理歸檔。
4.妥善保管,定期盤點,避免出現過期、變質的.桶裝水發放給師生飲用。
3、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小學(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我校直飲水衛生管理制度。
1、學校應制定直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2、使用的直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衛生許可批件,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一個學期兩次),并做好清洗消毒記錄。
3、明確專人為師生直飲水管理員。并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并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4、直飲水機處應通風良好,地面、墻壁、頂部應使用防水、防滑、防霉材料。
5、學校制定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6、在校內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7、要求學生自備飲水用具,學校不得配置公用飲水用具。
8、教育學生養成不喝生水的并節約飲用水的好習慣。
9、直飲水機專人專管,責任到人;李連生老師負責每天對直飲水龍頭檢查、消毒,樓層阿姨負責直飲水機的衛生清潔。
4、學校。
了保證我校師生飲用水安全衛生,保護師生的身體健康,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精神,特制訂我校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1、按有關規定,使用具有食品衛生許可證、準產證等經相關部門認定的桶裝水。
2、兼職供水人員、衛生管理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上崗。
3、提供的飲用水必須在保質期內。
4、要求供水方定期為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相應記錄。
5、有固定安全飲用水存放點。
6、每日有人員對飲水機作保潔維護。
7、如發現飲用水質異常,立即停止飲用,并通知相關責任單位。
二、教學樓道學生飲用水(電加熱過濾熱水器)衛生管理:
1、學校保證水質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確保向學生供應適溫和足量的飲用水。
2、學生飲用水作為學校安全巡查時的重點巡查對象之一。對電加熱過濾熱水器要定時檢查維護,并做好相應記錄。
3、要求學生自備飲水用具,學校不得配置公用飲水用具。
4、衛生保健教師、班主任及總護導老師負責隨時觀察學生飲水前后的異常情況并及時上報處理。
5、學校應廣泛利用各種宣傳形式,提示學生科學衛生飲水、自帶飲具及節約意識。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小學(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教育學生養成不喝生水的良好習慣,堅持喝開水或礦泉水。
3、學校、班級要經常檢查學生的飲用水情況,并隨時教育學生不喝生水。
4、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
5、從事飲水機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并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6、飲水機應噪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7、學校制定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8、在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生公告欄,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幼兒園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使用的桶裝飲用水的企業要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報告。
2、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3、飲水機應噪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4、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
5、從事飲水機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并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6、幼兒園應制定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7、在幼兒園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生公告欄,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幼兒園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一、認真執行有關衛生條例,堅持滅“四害”的常規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飲水安全。
二、學校對飲水設施定時進行維護,保證飲水設施的正常使用,密切關注師生飲用水安全。廚房負責蒸飯的工人為飲用水安全責任人。
三、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每月進行一次清洗。每周進行一次消毒。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污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干凈和衛生。
四、消毒工作須請專業人員指導。
五、責任人須做好責任區內環境衛生,保持整潔的衛生環境。
六、定期進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區內的除“四害”的要求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防止傳染病的發生。
七、學校所有飲用水由學校統一管理,任何個人都不得自行經營飲用水。
八、學生用開水由廚房工人負責。每天早、中、晚各12桶。要保證住校生飲用水,并按一桶三鎖的要求,確保飲用水安全、衛生。
九、教職工打開水時間做到定時開放,節約用水。廚房工人要和門衛做到嚴禁外單位人員到校取水。
閘閥,確保水塔儲水量和不多次外流,造成浪費。
以上各條敬請遵照執行。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三
一、認真執行有關衛生條例,堅持滅;四害;的常規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飲水安全。
二、學校對飲水設施定時進行維護,保證飲水設施的正常使用,密切關注師生飲用水安全。廚房負責蒸飯的工人為飲用水安全責任人。
三、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每月進行一次清洗。每周進行一次消毒。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污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干凈和衛生。
四、消毒工作須請專業人員指導。
五、責任人須做好責任區內環境衛生,保持整潔的衛生環境。
六、定期進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區內的`除;四害;的要求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防止傳染病的發生。
七、學校所有飲用水由學校統一管理,任何個人都不得自行經營飲用水。
八、學生用開水由廚房工人負責。每天早、中、晚各1桶、2桶。要保證住校生飲用水,并按一桶三鎖的要求,確保飲用水安全、衛生。
九、教職工打開水時間做到定時開放,節約用水。廚房工人要和門衛做到嚴禁外單位人員到校取水。
十、負責飲用水安全的人員必須按時開關閘閥,確保水塔儲水量和不多次外流,造成浪費。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四
為保證全校教職工、學生飲用水的安全,保障師生健康,樹立節水觀念,建設節約型校園,根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加強飲用水安全,對蓄水池(箱)、水源的水質在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基礎上及時申領《生活用水衛生許可證》。
三、對供水設備、管線及蓄水池每年進行1-2次檢修、清洗、消毒,盡可能請專業清洗隊清洗,清洗工作人員須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證。做好水池清洗消毒記錄。并接受衛生部門水質檢測,確保水質合格率達98%以上。
五、直接從事供水和管水的.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六、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學校同意,不得在供水設施和供水管道上進行接管和其它作業。
七、水房、蓄水池院內嚴禁無關人員入內,以防被人為破壞。
八、對供水設施上各種出口都要加鎖和密封,以防污染。
九、使用的供水設施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設備原材料,必須為經有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合格產品。
十、給水運行人員應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保護好現場。
十一、經常檢查蓄水池,并定期清理,嚴防水質污染。
十二、巡回檢查生活用水、消防給水、噴淋給水、污廢水及雨水排水管路,發現外溢情況及時處置,防止造成事故。
十三、嚴禁任何部門、個人私接管道,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四、任何用水部門、個人按照計量表,按時繳納水費,不得拖欠。
十五、后勤服務部負責按照學校的安排適時與學工處配合,開展各種安全用水和節約用水教育活動,在全校學生、教職工中樹立安全用水和節水意識,養成節約用水的習慣,建設節約型校園。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五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正常進行,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保證師生人身健康,特規定如下:
1、及時修繕、整改水井、電機等用水設施設備。
2、在水池、水管等地方安裝安全用水警示牌。
3、向學生宣傳用水知識。
4、不許學生私自到水井提水、用電機抽水。
5、不許學生喝生水,學生可以自備水,學校可以準備適量的熱水。
6、嚴禁小販到校門口賣冰棍、汽水等。
7、及時處理學校存在的污水、以防污染水源。
8、作好水源消毒防范工作。
9、提倡節約用水,定期檢查評比。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六
一、小區內供水、供電、供氣系統在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煤氣公司指導下,由管理處統一管理。
二、小區水電和煤氣均經科學設計、精心安裝,切不可隨意更改。如確需改裝的需書面報告管理處并請專業人員進行施工,費用由住戶自理。
三、各住戶均可設立獨立水表、電表、和煤氣表,有關費用以抄表數計費收取,請按月及時繳交費用。住戶不得有意破壞計量儀表,禁止偷水、偷電、偷氣。
四、任何人不得私自打開消防栓蓋取水;未經管理處批準,小區內主供水閥門及梯位供水閥不得私自關閉。
五、下水管道嚴禁倒剩飯或其它廢物,如造成堵塞,管理處可派人疏通維修;住戶室內疏通費用由住戶全部承擔,公共管理維修費用由使用本管道的住戶共同承擔。
六、未經管理處準許不可私自增大負荷或架設電氣線路,不可拆卸原有電氣線路設備。
七、若遇臨時斷電,請將有關電氣的開關斷掉,以免突然送電時電流量過大燒壞設備。
八、使用煤氣的單位和個人發現煤氣泄露、中毒、失火、爆炸等,必須立即報擎并向管理處報告,同時就有機取緊急措施。發現漏氣、堵管等邦聯時,不得自行修理或明火試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