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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一
團結帶領全體黨員社區工作人員和居民群眾,積極進取、狠抓落實,社區各項工作穩中有進,黨的建設和文明城市建設也取得了新的發展和提高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社區黨總支部一年來的工作回顧。
1、狠抓第一要務,社區實力得到顯著增強。
一年來,社區黨總支始終,注重管理、狠抓落實,社區綜合實力顯著增強。一是強化對集體資產經營管理。按照區政府統一要求,社區專門成立了監督委員會,總支一班人集思廣益,確定了今后社區發展的總體思路。就是要“整合社區資源,發展社區經濟,改變社區面貌”。根據上述原則,我們通過上級有關部門的大力幫助下,特別是在我們市委機關離退休支部和我們小飯桌張老師的大力支持下,開辦了我們現在的養成教育課堂,社區的辦公環境也得到了大大的改善。
2、嚴格社區管理,各項工作切實落實到位。
一切從實際出發,重管理,講實效是我社區黨總支一年來工作的最深體會。一年來,社區首先,嚴考勤,講責任,各項工作不糊涂。每年都要詳細制訂了全社區工作計劃和社區工作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責任制,并著重對社區工作人員進行全方位工作作風考核,還把工作實績在每個星期四的下午召開調度會進行通報。通過強化管理,社區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加強了,社區班子的戰斗力、凝聚力也增強了。如在“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中、在創建全國環保城市、全國文明城市、打造平安社區、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中,我們的社區工作人員棄小家顧大家,在規定的期限全面完成了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給社區的各項任務。
其次,強管理、重實效,件件工作求實在。管理工作是一項基礎工作,同時也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來不得半點虛假。如環境管理上我們響應“創建國家文明城市”的總體要求,同時也為改善一方百姓的生活環境,決不做表面文章,做到清一處,管一處,檢查與不檢查一個樣,實施的是長效管理,全社區的每個背街小巷等都有人保潔,我社區現有保潔人員15名,基本上達到社區衛生無死角。如我社區皂角樹小區一帶在前幾年一直是偷盜、搶竊、偷盜案件高發地,社區發現位于電視臺家屬房旁邊的一條通往南門村的小路有隱患,給盜竊人員提供了可逃之機,社區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堵塞,從此,這幾年這里偷盜,搶竊急劇下降,還有就是電大、電視臺家屬房一帶,從1997年建房開始無路燈,居民晚上出行伸手不見五指,2015年在辦事處的幫助下安上了路燈6盞。
第三、抓公開、促民主,每項工作見成績。黨總支經過認真和反復的學習、領會,認識到搞好黨務、財務公開是推進社區組織建設、民主建設的需要,是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在社監督委員會的共同參與監督下,專門設置了公開欄,對財務、居務、黨務一律定期公開,遇重大居務做到隨時公開,從不隱瞞,接受監督。這樣一來,群眾可以隨時了解社區里的工作,也感到社區干部工作透明度提高了。無論是計劃生育工作,綜合治理工作、社會事務、勞動保障、環境衛生工作都能圍繞中心,根據自身的特點盡心盡責做好,做出成績。
3、社區黨建工作取得實效。
按照黨的三民?三進工作要求,組織全社區共產黨員學習“黨的十八大”的重要思想,圍繞加強執政能力建設重點,對照目標要求,全面開展了黨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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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黨員的發展工作。共發展積極分子2名入黨,接收了預備黨員3人,轉正2人,黨員隊伍得到了加強。
(3)、制定了黨風廉政制度。認真抓好“6條禁令,八項規定”的學習,扎實有效地推進了社區班子的作風建設。
(4)、建立健全黨務公開制度。把組織發展情況、入黨人員名單及開展的各項活動隨時進行公示,使廣大群眾了解社區黨組織的工作情況。
4、立足為民辦事,各項工作得到全面發展。
我們黨總支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為人民群眾謀更多實惠。我們社區黨總支,每年都要確定一些,為民所關注的`實事、好事,努力辦好。
(1)、社區道路破損嚴重,一直是社區的心病,并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呼吁,終于在今年中旬,區政協委員和相關部門領導來社區現場調研,目前即將開始修復。
(2)、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進一步做好弱勢群體的施救工作。3年來,先后解決低保53戶,人數103人,金額493800元。推薦就業11人,慰問困難戶151戶/次等。
(3)、建設好居民的生活設施。為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消費需求和外來人員生活需要。
(4)、建立和完善志愿者隊伍不分節假日值班和巡邏,社區購置了小喇叭堅持喊話提醒居民安全,做好技防進居民家工作,大大促進了社區治安穩定工作,2013年被區政法委評為“平安社區”先進集體;評為貴州省關心下一代先進社區。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社區經濟的發展由于地理環境受到制約,發展的方式沒有轉變;黨建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黨員的先進性作用和凝聚力還需進一步發揮;黨員學習方式力求多樣化,社區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居民的文明意識有待于進一步提高;流動人口的增多,安全穩定工作難度加大。這些問題將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解決和提高。
二、今后三年工作總體目標和措施。
1、深入有效地開展社區黨建工作。
在開展三民、三進活動的基礎上,以“十八”大的報告精神,始終不懈地抓好黨員干部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提高社區黨組織的戰斗力、凝聚力和創造力,使黨建工作年年有新成果。
2、切實加強社區管理工作。
(1)、進一步加強社區居干責任制考核和民主評議活動,增強社區居干服務群眾的意識,提倡禮貌用語,禮貌接待,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2)、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安定,積極開展群防群治、加強夜間值班制度。
(3)、對困難戶、低保戶、老弱病殘要盡最大努力照顧。
(4)、繼續做好醫保、低保工作,讓居民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
在做好這些工作的同時,也離不開街道黨工委領導的關心和支持,離不開全社區共產黨的信任與幫助,離不開全體社區班子成員的通力協作。我相信,有全體黨員的熱心支持,黨總支有能力,有信心,有決心完成好今后三年的各項任務,決不辜負組織和全體黨員、廣大群眾對我們的希望。以黨建為中心,以提高服務為重點,始終把滿足居民的需求作為我們工作的出發點,扎實開展好社區各項工作,團結奮進、開拓創新,使南門社區工作上一個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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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黨內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領導干部包括:
(二)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中相當于縣處級副職以上的干部;
(三)大型、特大型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的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和中型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的領導班子成員。
副調研員以上非領導職務的干部和已退出現職、但尚未辦理退(離)休手續的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領導干部應當報告下列本人婚姻變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事項:
(一)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的情況;
(三)本人因私出國(境)的情況;
(四)子女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通婚的情況;
(五)子女與港澳以及臺灣居民通婚的情況;
(六)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情況;
(七)配偶、子女從業情況,包括配偶、子女在國(境)外從業的情況和職務情況;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一)本人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等;
(二)本人從事講學、寫作、咨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情況;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非上市公司、企業的情況;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伙企業的情況。
第五條領導干部應當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報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規定第三條、第四條所列事項。
第六條領導干部發生本規定第三條所列事項的,應當在事后30日內填寫《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并按照規定報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應當及時補報,并說明原因。
第七條新任領導干部應當在符合報告條件后30日內按照本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第八條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相應的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受理:
(一)中央管理的領導干部向中共中央組織部報告,報告材料由該領導干部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審簽后,交所在黨委(黨組)的組織(人事)部門轉交。
(二)屬于本單位管理的領導干部,向本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報告;不屬于本單位管理的領導干部,向上一級黨委(黨組)的組織(人事)部門報告,報告材料由該領導干部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審簽后,交所在黨委(黨組)的組織(人事)部門轉交。
領導干部因發生職務變動而導致受理機構發生變化的,原受理機構應當及時將該領導干部的報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轉交新的受理機構。
第九條領導干部在執行本規定過程中,認為有需要請示的事項,可以向受理報告的組織(人事)部門請示。
請示事項屬于具體執行中的問題,受理報告的組織(人事)部門應當認真研究,及時答復報告人;屬于本規定的解釋問題,受理報告的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向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請示,并按照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的意見答復報告人。報告人應當按照組織答復意見辦理。
第十條報告人未按時報告的,有關組織(人事)部門應當督促其報告。
第十一條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對報告情況進行匯總綜合,對存在的普遍性問題進行專項治理。
第十二條組織(人事)部門在干部監督工作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本機關、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查閱有關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
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在履行職責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本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查閱有關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
檢察機關在查辦職務犯罪案件時,經本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查閱案件涉及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
第十三條紀檢監察機關(機構)、組織(人事)部門接到有關舉報,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視等工作中群眾對領導干部涉及個人有關事項的問題反映突出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紀檢監察機關(機構)、組織(人事)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對有關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進行調查核實。
第十四條受理報告的組織(人事)部門對報告人的報告材料,應當設專人妥善保管。
第十五條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對本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領導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免職等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一)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的;
(二)不如實報告的;
(三)隱瞞不報的;
(四)不按照組織答復意見辦理的。
不按照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同時該事項構成另一違紀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合并處理。
第十八條本規定第三條第(六)項所稱“移居國(境)外”,是指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獲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
本規定第四條所稱“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領導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撫養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規定第四條第(三)項所稱“房產”,是指領導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為所有權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
第十九條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可以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條中央軍委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實際,制定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需要擴大報告主體范圍或者細化執行程序的,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發布的《關于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收入申報的規定》、2006年發布的《關于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同時廢止。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三
據《市黨政領導干部述廉、評廉、考廉工作安排意見》的要求,現本人結合自己分管工作,將個人履行廉政情況簡要匯報如下:
一年來,我時刻牢記黨的宗旨、自覺增強黨性觀念,正確對待權力、地位和自身利益,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做人民的公仆,按照黨的廉潔從政的要求,認真落實廉政監督責任制,堅持立黨為公、勤政為民,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一、加強廉政學習,提高廉潔意識,注重自我預防。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四
尊敬的**黨組:
組織給予誡勉是對我的關心和愛護,誠懇接受!我將從此次漏報中汲取教訓,站在對組織、對個人、對家庭高度負責的態度,進一步提高認識、端正態度,敬畏紀律、嚴守規矩,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的要求,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在此,我就漏報個人有關事項問題作深入檢查!實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從嚴管理監督干部的重要舉措,也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制度創新。對報告事項進行抽查核實,就是要發揮報告制度的作用,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把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引向深入。
作為一名領導干部應當充分認識實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報告的主動性。在**年度開展的隨機抽查核實中,我個人存在少報告房產面積**平方米(或股票**萬元、基金**萬元)的情況。雖然漏報主要是由客觀原因造成的,本人沒有瞞報的主觀故意,但是此次漏報反映出我在深入學習、切實把握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要求上還有較大差距,在帶動家屬積極參與、主動融入到從嚴從實的氛圍中還有較大差距等,這些問題歸結起來,警醒我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必須繼續加強政策學習、增強黨性修養、嚴格修身齊家,全面落實好從嚴管理相關規定。
經深入查擺,對產生問題的根源作以下剖析:在積極主動融入從嚴從實氛圍上還有差距。近年來,按照黨組部署,認真參加了黨的專題教育,但在融會貫通、觸及思想、學以致用。我知道這些事項的漏報是不應該的。我深刻的明白,紀律是一切黨員領導干部行為的基礎,所以組織一直以來反復強調個人情況上報制度的重要性。可是我漏報的行為不光是辜負了領導對我關心和栽培,也給我們的組織抹黑了.錯就是錯,我不想找任何的借口。對于這次行為,我深知自己影響了集體的形象,影響了組織的整體紀律性。通過重新學習,我深刻領會了近年來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發生的一些新的變化,擴大了申報范圍、細化了申報事項,尤其是領導干部持有的股票代碼也要填寫,此項制度必定會成為打擊腐敗、預防腐敗的有力舉措。之前我對上級精神沒有領會到,這是對我的工作將會是重大的主動性,做自覺接受監督、從嚴從實自律的表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以此次漏報事項作為一面鏡子時時檢點自己,批評和教育自己,自覺接受監督。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奮進,亡羊補牢、化羞恥為動力,努力學習。我也要通過這次事件,以后工作會更加認真負責,兢兢業業,我對此很慚愧。我保證此類事情不會再有第二次發生。
如今,大錯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
深刻檢討,認為深藏在本人思想中的致命錯誤有以下幾點:
1、思想覺悟不高,對重要事項重視嚴重不足。就算是有認識,也沒能在行動上真正實行起來。
2、思想覺悟不高的根本原因是自以為是,沒有認真按照上級要求去做。
3、平時對自己要求懶散,沒有認真將上級的規定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俗話說亡羊補牢為時未晚,我將在以后的工作中嚴格執行上級的規章制度,不光是做到應報事項不遲報漏報,在平時的工作和學習中加倍努力以實際行動來踐行我今天所做下的保證。請領導看我的實際表現!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五
第一條為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干部思想作風建設,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領導干部包括: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擔任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的副縣(處)級以上(含副縣〔處〕級,下同)干部。
社會團體、事業單位中相當于副縣(處)級以上干部,國有大型、特大型企業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國有中型企業領導干部,實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業中由國有股權代表出任或由國有投資主體委派(包括招聘)的領導干部、選舉產生并經主管部門批準的領導干部、企業黨組織的領導干部。
第三條報告人應報告下列重大事項: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營建、買賣、出租私房和參加集資建房的情況;
(三)本人、子女與外國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國(境)定居的情況;
(四)本人因私出國(境)和在國(境)外活動的情況;
(五)配偶、子女受到執法執紀機關查處或涉嫌犯罪的情況;
(六)配偶、子女經營個體、私營工商業,或承包、租賃國有、集體工商企業的'情況,受聘于三資企業擔任企業主管人員或受聘于外國企業駐華、港澳臺企業駐境內代辦機構擔任主管人員的情況。
本人認為應當向組織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也可以報告。
第四條本規定第三條所列事項,應由報告人在事后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報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報告的,應及時補報,并說明原因。按照有關規定需要事前請示批準的,應按規定辦理。本人認為需要事前請示的事項,也可事前請示。
第五條各級黨委及其紀委,各級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黨組,以及上述領導機關所屬的部門和單位(包括事業單位,下同)的黨組(黨委),負責受理本級領導干部的報告(不設黨組、黨委的部門和單位,由相應的機構受理,下同)。各部門和單位內設機構的領導干部的報告,由本部門、本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受理。
本規定第二條中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的報告,由本單位黨委(黨組)負責受理。
第六條對于需要答復的請示,受理報告的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應認真研究,及時答復報告人。報告人應按組織答復意見辦理。
第七條對報告的內容,一般應予保密。組織認為應予公開或本人要求予以公開的,可采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第八條領導干部不按本規定報告或不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其所在組織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等處理。
第九條各級黨委、政府及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對本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把領導干部執行本規定的情況作為考核干部的一項內容。負責受理領導干部報告的黨委(黨組)及相應機構每年要將執行本規定的情況向上級黨委、紀委綜合報告一次。
第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直屬機關工委和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實行系統管理的部門、單位,可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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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六
認真貫徹總局《六項禁令》和省、市局《關于增收節支的實施意見》,加強廉政勤政建設。黨的十六大指出:“堅決反對和防止腐敗,是全黨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在這里,黨中央提出了不僅要反對腐敗,還要從根源上防止腐敗,并將反腐敗上升為政治任務,而不僅僅是政治斗爭。這是新時期反腐敗工作的新要求、新動向。分局緊緊抓住這一新動向,認真按照中央紀委第三次會議,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國家工商總局的“四個不準”、“五個嚴禁”、“四個嚴格控制”、“四個堅決制止”要求和“六項禁令”,結合市局黨組下發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安排意見》,以著裝、佩證、公示、承諾、公正執法等改進工作作風,狠抓廉潔自律規范教育,將廉潔從政貫徹各項工作始終,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常抓不懈,做到警鐘長鳴。同時以人員經費管理、公用費用管理、差旅費、郵電費及接待費用管理為龍頭,減少費用開支,科所電話實行定額管理,從而有效控制了超支和浪費現象,并通過調整費源,保證了分局工作正常運轉。本人和親屬子女沒有違犯規定行為。
下面我就一年來思想政治學習、工作實績、黨風廉政等情況作以下述職:
一、思想政治學習。
一年來自己都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堅持學習黨各項方針政策開展學習了公正司法一心為民。
黨風廉政建設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四強三好等一系列教育活動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理論武裝頭腦提高思想政治認識使自己成為一名合格黨員不但要堅持學習各方面一般知識還要善于結合自己工作特點和需要有重點地學習專業知識和業務知識適應本職工作需要。
結合本院工作實際一年來制定了相應具體學習內容使全院干警明確了教育活動指導思想和工作重點確保教育活動規范持續有效開展采取全院組織學習和庭室學習個人自學結合方式扎實有效地開展政治理論學習組織學習了《兩個綱要》和《兩個條例》并參加知識競賽考試通過學習活動開展全院干警牢固樹立了求真務實、廉潔從政觀念使廣大黨員干部自覺履行黨風監督職責提高了廣大干警模范遵守各項審判紀律自覺性和職業道德素養依法公正行使手中審判權和執行權至今尚未有違法違紀案件發生做到了人人都遵紀守法模范。
二、工作實績。
一年來本人積極配合院黨組抓好隊伍思想政治、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抓好全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紀律作風教育認真落實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工作宗旨。
結合開展。
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和求真務實、廉潔從政教育活動我院狠抓審判工作主要在以下幾方面下功夫:(一)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做到來訪有人接待來信有回音申訴有結果(二)加強訴訟指導方便群眾行使訴權指導涉訴群眾正確運用法律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三)進行風險告知減少、涉訴群眾不必要損失(四)實行案件流程管理排期開庭跟蹤審限(五)案件繁簡分流減少、涉訴群眾訴累(六)規范訴訟調解提高訴訟效率。(七)實施便民工程開展巡回辦案65件(次)減輕涉訴群眾車費、食宿費及誤工費近6萬余元(八)切實開展司法救助確保經濟有困難當事人打得起官司審批減、免、緩訴訟費8萬余元今年我院聘任了六名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進行庭審監督通過各項工作開展工作作風和司法水平有了明顯改觀真正樹立了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思想增強了紀律觀念和廉潔從政觀念使每個法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一年工作中在抓好自己本職工作外還聯系審判監督庭工作對州中院發回重審或再審案件參與審監庭審理和合議案件3件都依法作出了公正裁定維護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三、黨風廉潔自律。
自己作為-名紀檢組長更應該堅決捍衛黨各項方針政策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四項基本原則按照黨章八條標準、最高法院八不準、《法官法》十三條不得有行為、中紀委四條禁令省高院六條辦案紀律、州中院黨風廉政建設八不準等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自己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監督在黨組班子工作上要當好參謀助手作用協助院長抓好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加強班子團結增強班子凝聚力和戰斗力,要經常開展談心活動加強交流與溝通敞開思想消除隔閡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形成共識統一思想保持班子活力。
由于院黨組不斷加強內外監督制約機制建設防微杜漸不留死角有效遏制了不廉潔和****問題發生自年以來全院沒有發生一起違法違紀案件并于年度榮獲云南省法院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先進集體并以資鼓勵一年來自己始終如一地保持清醒政治頭腦立場堅定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以權謀私做到清正廉潔光明磊落。
四、存在不足地方及今后整改方向。
1、在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上還缺乏刻苦鉆研學習勁頭。
2、對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還做得不夠深入具體。
3、對班子開展交心談心少互相溝通思想不多還有待于加強。
4、對各庭室工作紀律督促不力存在松滯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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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七
今年,根據組織的安排,我從祿口鎮調到區建工局工作,對我來說,同樣是擔任“一把手”,但工作的“舞臺”發生了轉移,也就意味著工作的角色發生了轉換。在鄉鎮,主管的是一個地區的工作,黨政財文是一級基層政府,直接面對的是整個地區的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事務繁雜,頭緒眾多,在工作中通過抓一產、二產、三產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協調發展,帶動全鎮經濟發展,帶領基層干部職工和群眾增收致富。而到建工局后,它是區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是條條和專業工作,面對的是眾多的建筑企業和建筑戰線上廣大的從業大軍,管理的是一個行業,帶動的是一個產業,肩負著幫助區委、區政府把好關、管理好建筑市場和推動行業經濟發展的責任。如何適應“舞臺”的轉移和所帶來的角色的轉換,首先要從明確自身的定位開始,而準確定位又是建立在勤于學習、思考和對部門工作的了解、熟悉的基礎上。在部門工作一段時間以來,我也深感自身的壓力大、面臨的挑戰多:一是抓行業管理的壓力和挑戰。建工局作為全區建筑行業主管部門,擔負著對建筑業行業管理和建筑市場管理的重任,而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作為核心內容,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我到建工局后,多次向干部職工講,江寧城市建設的美不美,規劃是關鍵,而江寧房子的質量好不好,能否經受住歷史的考驗,工程質量監管是關鍵。如何抓好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向社會交出合格的建筑產品,我深感擔負的責任重大。二是帶領行業經濟發展的壓力和挑戰。建筑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性產業,也是帶領農民群眾增收致富的行業,被人們形象的稱為“錢柜子”和“蓄水池”。而我區建筑業目前的現狀是企業資質等級低、綜合實力弱、市場競爭力不強,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在全區經濟跨越發展的的背景下,有責任、有義務帶領全區建筑企業緊緊抓住機遇、加快發展、做大做強,使建筑業真正成為富民強區的一個支柱性產業,在這點上,我深感責任重,壓力大。三是帶隊伍的壓力和責任。建筑行業由于其特殊性,容易產生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因此也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如何帶好一支思想過硬、作風過硬、勤政廉政、戰斗力強的隊伍,樹立行業的良好形象,我深感自身的責任重。根據面臨的三大壓力和挑戰,我給自己進行了認真定位,即:“一個部門工作的決策者,一個行業工作的管理者,一個產業發展的帶領者”。
二、勤于學習,在學習中提高駕馭全行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明確了自身的定位,如何來勝任這個崗位,鄉鎮和部門的工作存在著顯著的區別和差異,如何完成從鄉鎮的塊塊管理到部門的條條管理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措施的轉換,加強自身的學習是前提。到部門工作以來,我感覺到有許多東西都是要靜下心來認真學習、研究的。一是部門管理和建筑行業管理涉及到許多行業法律法規、工程技術知識和各類行業管理、經濟管理知識,專業技術性較強,這些對于我來說都是“新面孔”。二是在工作中我感覺到,建工局不僅僅是一個負責行政審批、辦理工程手續的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而且是一個肩負著全區建筑行業管理、帶領建筑業發展的經濟工作部門,不僅涉及到點、線的具體工作,而且涉及到全區整個建筑行業面上的工作,實際上是條條與塊塊的結合,如何來提高自身的領導能力和決策水平,駕馭全局,我必須學習,而且只有勤于學習、善于學習,才能提高駕馭全行業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為盡快熟悉、勝任這個工作崗位,我在平時工作中,加強了個人的學習,一方面學習建筑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如《建筑法》、《安全生產法》、《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努力掌握較全面的行業法規,從自身來說能夠依法行政,依法駕馭全區建筑市場的管理,另一方面,學習建筑行業專業技術知識和國家相關規范條文等有關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檢測、監理、勘察、設計等方面的知識,力爭對行業中的專業性知識也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掌握,此外還學習各類管理學、經濟學知識,通過三大方面知識的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在工作中,我也充分認識到不僅要向書本學習,還要向自己周圍的一班人和老同志學習,因為對我來說,他們都是擁有多年工作經驗、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工程管理和專業技術知識的內行,而我則是外行,博采眾長、為我所用成為我學習的主導思想,同時在學習過程中學會總結、研究、實踐,提高自已的決策水平。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八
為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黨內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領導干部包括:
(二)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中相當于縣處級副職以上的干部;
(三)大型、特大型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的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和中型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的領導班子成員。
副調研員以上非領導職務的干部和已退出現職、但尚未辦理退(離)休手續的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適用本規定。
領導干部應當報告下列本人婚姻變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事項:
(一)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的情況;
(三)本人因私出國(境)的情況;
(四)子女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通婚的情況;
(五)子女與港澳以及臺灣居民通婚的情況;
(六)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情況;
(七)配偶、子女從業情況,包括配偶、子女在國(境)外從業的情況和職務情況;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一)本人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
(二)本人從事講學、寫作、咨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情況;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非上市公司、企業的情況;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伙企業的情況。
領導干部發生本規定第三條所列事項的,應當在事后30天內填寫《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一)》,并按照規定報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應當及時補報,并說明原因。
(一)中央管理的領導干部向中共中央組織部報告,報告材料由該領導干部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審簽后,交所在黨委(黨組)的組織(人事)部門轉交。
(二)屬于本單位管理的領導干部,向本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報告;不屬于本單位管理的領導干部,向上一級黨委(黨組)的組織(人事)部門報告,報告材料由該領導干部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審簽后,交所在黨委/黨組的組織人事部門轉交。
領導干部因發生職務變動而導致受理機構發生變化的,原受理機構應當及時將該領導干部的報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轉交新的受理機構。
領導干部在執行本規定過程中,認為有需要請示的事項,可以向受理報告的組織(人事)部門請示。
請示事項屬于具體執行中的問題,受理報告的組織(人事)部門應當認真研究,及時答復報告人;屬于本規定的解釋問題,受理報告的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向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請示,并按照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的意見答復報告人。報告人應當按照組織答復意見辦理。
報告人未按時報告的,有關組織(人事)部門應當督促其報告。
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對報告情況進行匯總綜合,對存在的普遍問題進行專項治理。
組織(人事)部門在干部監督工作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本機關、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查閱有關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
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在履行職責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本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查閱有關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
檢察機關在查辦職務犯罪案件時,經本機關、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查閱案件涉及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
紀檢監察機關(機構)、組織(人事)部門接到有關舉報,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視等工作中群眾對領導干部涉及個人有關事項的問題反映突出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紀檢監察機關(機構)、組織(人事)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對有關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進行調查核實。
受理報告的組織(人事)部門對報告人的報告材料,應當設專人妥善保管。
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對本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領導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免職等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一)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的;
(二)不如實報告的;
(三)隱瞞不報的;
(四)不按照組織答復意見辦理的。
不按照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同時該事項構成另一違紀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合并處理。
本規定第三條第(六)項所稱“移居國(境)外”,是指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獲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
本規定第四條所稱“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領導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撫養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規定第四條第(三)項所稱“房產”,是指領導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為所有權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可以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中央軍委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實際,制定有關規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需要擴大報告主體范圍或者細化執行程序的,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備案。
本規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發布的《關于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收入申報的規定》、2006年發布的《關于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同時廢止。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九
第一條為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領導干部遵紀守規、廉潔從政,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等黨內法規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領導干部包括:
(三)中央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中層管理人員,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盟)管理的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
上述范圍中已退出現職、尚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領導干部應當報告下列本人婚姻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事項:
(一)本人的婚姻情況;。
(二)本人持有普通護照以及因私出國的情況;。
(四)子女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通婚的情況;。
(五)子女與港澳以及臺灣居民通婚的情況;。
(八)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本規定所稱“子女”,包括領導干部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規定所稱“移居國(境)外”,是指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國(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
(一)本人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等;。
(二)本人從事講學、寫作、咨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
(六)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國(境)外的存款和投資情況。
本規定所稱“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領導干部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撫養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規定所稱“股票”,是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等發行、交易或者轉讓的股票。所稱“基金”,是指在我國境內發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所稱“投資型保險”,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資雙重功能的保險產品,包括人身保險投資型保險和財產保險投資型保險。
第五條領導干部應當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報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規定第三條、第四條所列事項,并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自覺接受監督。
非本規定第二條所列范圍的人員,擬提拔為本規定第二條所列范圍的考察對象,或者擬列入第二條所列范圍的后備干部人選,在擬提拔、擬列入時,應當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本規定第二條所列范圍的人員辭去公職的,在提出辭職申請時,應當一并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第六條年度集中報告后,領導干部發生本規定第三條所列事項的,應當在事后30日內按照規定報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應當及時補報,并說明原因。
第七條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相應的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受理:
(一)中央管理的領導干部向中共中央組織部報告,報告材料由該領導干部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閱簽后,由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轉交。
(二)屬于本單位管理的領導干部,向本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報告;不屬于本單位管理的領導干部,向上一級黨委(黨組)的組織(人事)部門報告,報告材料由該領導干部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閱簽后,由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轉交。
領導干部因職務變動而導致受理機構發生變化的,原受理機構應當在30日內將該領導干部的所有報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轉交新的受理機構。
第八條領導干部在執行本規定過程中,認為有需要請示的事項,可以向受理報告的組織(人事)部門請示。受理報告的組織(人事)部門應當認真研究,及時答復。
第九條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每年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進行匯總綜合,向同級黨委(黨組)和上一級黨委(黨組)的組織(人事)部門報告。
第十條組織(人事)部門在干部監督工作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探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本機關、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查閱有關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
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在履行職責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查閱有關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
巡視機構在巡視工作期間,根據工作需要,經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批準,可以查閱有關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
檢察機關在查辦職務犯罪案件時,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查閱案件涉及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
第十一條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查核。查核方式包括隨機抽查和重點查核。
隨機抽查每年集中開展一次,按照10%的比例進行。
重點查核對象包括:
(一)擬提拔為本規定第二條所列范圍的考察對象;
(二)擬列入本規定第二條所列范圍的后備干部人選;
(三)擬進一步使用的人選;
(四)因涉及個人報告事項的舉報需要查核的;
(五)其他需要查核的。
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巡視機構、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時,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后,可以委托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查核。
第十二條查核發現領導干部的家庭財產明顯超過正常收入的,應當要求其作出說明,必要時可以對其財產來源的合法性進行驗證。
第十三條領導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
(一)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的;。
(二)漏報、少報的;
(三)隱瞞不報的;。
(四)查核發現有其他違規違紀問題的。
第十四條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把查核結果作為衡量領導干部是否忠誠老實、清正廉潔的重要參考,運用到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等干部工作中。對未經查核提拔或者進一步使用干部,或者對查核發現的問題不按照規定處理的,應當追究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及其有關領導成員的責任。
第十五條中共中央組織部和地方黨委組織部牽頭建立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聯系工作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和協調工作。查核聯系工作機制成員單位包括審判、檢察、外交(外事)、公安、民政、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人民銀行、稅務、工商、金融監管等單位。各成員單位承擔相關信息查詢職責,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如實向組織部門提供查詢結果。
第十六條組織(人事)部門和查核聯系工作機制成員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設專人妥善保管領導干部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匯總綜合、查核等材料。對違反工作紀律、保密紀律或者在查核工作中敷衍塞責、徇私舞弊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對本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中央軍委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實際,制定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報中共中央組織部同意后實施。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2017年2月8日起施行。2010年5月26日印發的《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同時廢止。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十
團結帶領全體黨員社區工作人員和居民群眾,積極進取、狠抓落實,社區各項工作穩中有進,黨的建設和文明城市建設也取得了新的發展和提高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社區黨總支部一年來的工作回顧。
1、狠抓第一要務,社區實力得到顯著增強。
一年來,社區黨總支始終,注重管理、狠抓落實,社區綜合實力顯著增強。一是強化對集體資產經營管理。按照區政府統一要求,社區專門成立了監督委員會,總支一班人集思廣益,確定了今后社區發展的總體思路。就是要“整合社區資源,發展社區經濟,改變社區面貌”。根據上述原則,我們通過上級有關部門的大力幫助下,特別是在我們市委機關離退休支部和我們小飯桌張老師的大力支持下,開辦了我們現在的養成教育課堂,社區的辦公環境也得到了大大的改善。
2、嚴格社區管理,各項工作切實落實到位。
一切從實際出發,重管理,講實效是我社區黨總支一年來工作的最深體會。一年來,社區首先,嚴考勤,講責任,各項工作不糊涂。每年都要詳細制訂了全社區工作計劃和社區工作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責任制,并著重對社區工作人員進行全方位工作作風考核,還把工作實績在每個星期四的下午召開調度會進行通報。通過強化管理,社區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加強了,社區班子的戰斗力、凝聚力也增強了。如在“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中、在創建全國環保城市、全國文明城市、打造平安社區、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中,我們的社區工作人員棄小家顧大家,在規定的期限全面完成了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給社區的各項任務。
其次,強管理、重實效,件件工作求實在。管理工作是一項基礎工作,同時也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來不得半點虛假。如環境管理上我們響應“創建國家文明城市”的總體要求,同時也為改善一方百姓的生活環境,決不做表面文章,做到清一處,管一處,檢查與不檢查一個樣,實施的是長效管理,全社區的每個背街小巷等都有人保潔,我社區現有保潔人員15名,基本上達到社區衛生無死角。如我社區皂角樹小區一帶在前幾年一直是偷盜、搶竊、偷盜案件高發地,社區發現位于電視臺家屬房旁邊的一條通往南門村的小路有隱患,給盜竊人員提供了可逃之機,社區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堵塞,從此,這幾年這里偷盜,搶竊急劇下降,還有就是電大、電視臺家屬房一帶,從建房開始無路燈,居民晚上出行伸手不見五指,在辦事處的幫助下安上了路燈6盞。
第三、抓公開、促民主,每項工作見成績。黨總支經過認真和反復的學習、領會,認識到搞好黨務、財務公開是推進社區組織建設、民主建設的需要,是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在社監督委員會的共同參與監督下,專門設置了公開欄,對財務、居務、黨務一律定期公開,遇重大居務做到隨時公開,從不隱瞞,接受監督。這樣一來,群眾可以隨時了解社區里的工作,也感到社區干部工作透明度提高了。無論是計劃生育工作,綜合治理工作、社會事務、勞動保障、環境衛生工作都能圍繞中心,根據自身的特點盡心盡責做好,做出成績。
3、社區黨建工作取得實效。
按照黨的三民?三進工作要求,組織全社區共產黨員學習“黨的十八大”的重要思想,圍繞加強執政能力建設重點,對照目標要求,全面開展了黨建工作。
資料共享平臺。
(2)、做好黨員的發展工作。共發展積極分子2名入黨,接收了預備黨員3人,轉正2人,黨員隊伍得到了加強。
(3)、制定了黨風廉政制度。認真抓好“6條禁令,八項規定”的學習,扎實有效地推進了社區班子的作風建設。
(4)、建立健全黨務公開制度。把組織發展情況、入黨人員名單及開展的各項活動隨時進行公示,使廣大群眾了解社區黨組織的工作情況。
4、立足為民辦事,各項工作得到全面發展。
我們黨總支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為人民群眾謀更多實惠。我們社區黨總支,每年都要確定一些,為民所關注的`實事、好事,努力辦好。
(1)、社區道路破損嚴重,一直是社區的心病,并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呼吁,終于在今年中旬,區政協委員和相關部門領導來社區現場調研,目前即將開始修復。
(2)、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進一步做好弱勢群體的施救工作。3年來,先后解決低保53戶,人數103人,金額493800元。推薦就業11人,慰問困難戶151戶/次等。
(3)、建設好居民的生活設施。為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消費需求和外來人員生活需要。
(4)、建立和完善志愿者隊伍不分節假日值班和巡邏,社區購置了小喇叭堅持喊話提醒居民安全,做好技防進居民家工作,大大促進了社區治安穩定工作,被區政法委評為“平安社區”先進集體;評為貴州省關心下一代先進社區。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社區經濟的發展由于地理環境受到制約,發展的方式沒有轉變;黨建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黨員的先進性作用和凝聚力還需進一步發揮;黨員學習方式力求多樣化,社區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居民的文明意識有待于進一步提高;流動人口的增多,安全穩定工作難度加大。這些問題將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解決和提高。
二、今后三年工作總體目標和措施。
1、深入有效地開展社區黨建工作。
在開展三民、三進活動的基礎上,以“十八”大的報告精神,始終不懈地抓好黨員干部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提高社區黨組織的戰斗力、凝聚力和創造力,使黨建工作年年有新成果。
2、切實加強社區管理工作。
(1)、進一步加強社區居干責任制考核和民主評議活動,增強社區居干服務群眾的意識,提倡禮貌用語,禮貌接待,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2)、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安定,積極開展群防群治、加強夜間值班制度。
(3)、對困難戶、低保戶、老弱病殘要盡最大努力照顧。
(4)、繼續做好醫保、低保工作,讓居民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
在做好這些工作的同時,也離不開街道黨工委領導的關心和支持,離不開全社區共產黨的信任與幫助,離不開全體社區班子成員的通力協作。我相信,有全體黨員的熱心支持,黨總支有能力,有信心,有決心完成好今后三年的各項任務,決不辜負組織和全體黨員、廣大群眾對我們的希望。以黨建為中心,以提高服務為重點,始終把滿足居民的需求作為我們工作的出發點,扎實開展好社區各項工作,團結奮進、開拓創新,使南門社區工作上一個新臺階。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十一
我叫**,今年**歲,中共黨員,現任**單位**職務。近日,**組織部按照要求,對**年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事項情況進行了隨機抽查。在檢查中發現我存有少報漏報個人事項問題。作為一名在**系統并受黨培養多年的黨員干部,在當前全面從嚴治黨持續向縱深推進的大背景下,本人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中出現了少報、漏報的問題,確實不應該發生。根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黨組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對我予以誡勉,并給予**處分。這一決定是**黨組嚴明黨的紀律規矩、對黨員干部高度負責的體現。對此,我誠懇接受。為了提高認識、真誠悔過,現就少報漏報個人事項問題作如下深刻檢討。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201x年x月x號**召開**傳達會議,深入學習了**精神,**人進行了特別的強調,**還專門下發了**x文件,我局還專開了會議進行了再部署再學習。我本人也學習了文件精神,對照自己的情況進行梳理,知道辦公用房超標的問題,當時感覺,辦公室是以前就建好的,現在如果改建裝修,麻煩不說,還浪費錢財。所以就沒把這個事當做急事進行急辦。**日紀委來我局來專項檢查核實,我才感到事情的嚴重性,**日我就按照要求進行騰出。
現在回想事情發生的經過,本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平時自身要求不嚴,以致在關鍵時候沒能很好地把握住自己。事后經過上級領導的批評教育、同志們的幫助和自己的深刻反省,我更進一步地認識到這一違紀事件的嚴重性。這件事情的發生,看似偶然,實屬必然,這與平時自身要求不嚴,作風松散,紀律松懈休威相關。痛定思痛,為了以后更好地工作,樹立領導干部良好形象,我認真地剖析了所犯錯誤的原因:
一是平時不注重學習,政治敏感性差。
我今天所犯的錯誤,我感到,主要就是平時對上級的指示精神學習不夠、理解不深造成的。正如古書上有句話說的好:貧學者,不空也泛,行必繆。講的就是一個人如果平時不善于學習,腦子里空空如野,也只能是泛泛而談。其行為必將失之毫厘,繆以千里。再回想自己平時對待學習的態度,總感到當領導多年,又經過組織的培養,什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雖談不上了如指掌,但對于每一項規定要求說上個**不離十還是不成問題的,自己認為上級的指示精神年年差不多,沒有必要再浪費時間去學習了,逐漸放松了平時對自身的嚴格要求,錯失了學習新規定,適應新形勢的良機,以致各種錯誤的思想趁機而入占據了頭腦,影響了心態,放寬了言行,從而造成了在自己身上發生了本不應該發生的問題。
二是存在僥幸心理作怪,企圖蒙混過關。
記得韓非子曾經說過僥者,學必廢,戰必敗,經必衰,說的就是一個存在僥幸心理的人,學業必然枉廢,作戰必然失敗,經商必然衰敗。而僥幸心理,說到底說是一種賭徒的心態,賭徒偶爾也許會贏上一把,但更多的是輸得血本無歸。再對照自己所犯的錯誤,感覺年年提超標超占這個問題,年年也沒見真刀實槍的干過;總認為,以前有很多類似的情況,也沒見有幾個受到紀律的處罰;總認為,自己是身居領導的干部,上下關系都很熟悉,沒人會在這個件事情上較真;總認為,雖然現在要求越來嚴,標準越來越高,騰出房子有一個過程,先等一等看一看再說;還認為,這么多單位,這么多領導,不可能就檢查到自己頭上吧,殊不知紀恢恢,疏而不漏。
要想人莫知,除非已莫為,僥幸的心態本身就意味著可怕的后果。
三是組織紀律觀念淡薄,自由主義思想嚴重。
以前在基層工作的時候,我都能遵守紀律規定,工作兢兢業業,做事謙虛謹慎,但隨著年齡的增長和職務的升遷,自己逐漸的放松了以自己的要求,認為遵章守紀是基層的事,是職工的事,自己作為領導干部,平時干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適當放松一下要求、適當自由一點也算不了什么大事,自己能把握住,殊不知潛移默化中自由主義思想抬頭,造成我這次出現問題,就是在這種錯誤思想的驅使下,對上級指示精神視而不見,對領導講話充耳不聞,總覺得違章違紀的事與自己無關、跟自己無緣,從而對自己放松要求,事實證明,放松必然導致放縱。放縱也必然與會紀律格格不入,與紀律格格不入的自由也必然受到紀律的懲罰。
四是集體榮譽感不強,個人主義思想嚴重。
責任重于泰山,榮譽高于生命,這是作為領導干部最起碼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現在細細分析自己所犯的錯誤,在個人主義思想的影響下,在有損于榮譽感方面犯下了以下四個方面的錯誤:一是執行規定不嚴格,落實指示不堅決,影響了集體正常工作秩序。縣里辦公用房是有明文規定的,領導干部本應模范帶頭、嚴格執行,但我卻以個人利益為重,臵縣里規章制度而不顧,頂風違紀,影響了局里一些正常工作的開展。二是損害了領導干部的形象,單位的集體榮譽感不強。**x局負責**,工作是大量的,也是謹慎細致的,在執行命令、嚴守規定上,應該為基層作出的模范表率,但我卻為**摸了黑;三是職責意識淡化,牽涉了領導精力。作為**干部,本應以對單位、對領導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職責,高標準完成好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為己任,但我卻以一時的糊涂,以自己愚蠢的行為,圖自己方便,不顧事情的嚴重后果,為領導工作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煩,這是典型的對領導不負責的表現;四是擺位不正,自律意識不強,對自己成長進步不負責。大河無水小河干、大河有水小河滿闡述了個人與集體的關系,自己身為機關的一員,加強責任心,增強榮譽感在平時雖然也曾掛在嘴上記在心里,但在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發生沖突的關鍵時刻,卻當責任如耳旁風,視榮譽如草芥,以自己的小利益凌駕于整體利益之上,這既是對單位不負責的表現,更重要的是對自己不負責。
著名哲學家黑格爾曾說過對于你自己造成的恥辱,除了面對,別無它法,后悔一次可貴,后悔二次可諒,后悔三次可悲,我深知,面對這次所犯錯誤,光有后悔是遠遠解決不了問題的,因此我決心本著從哪兒跌到從哪兒爬起來的原則,放下包袱、輕裝上陣,見微知著、防微杜漸。從頭做起、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我保證在下一步工作中堅決做到:
一、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修養理論是行為的向導,修養是理論的升華,反省這次事情經過,無不與自己的理論水平底,自身修養差有著直接的聯系,我決心在下一步學習工作中,本著學習是為了武裝自己的頭腦而不是武裝自己的嘴巴原則,向書本學,向他人學,向實踐學,堅決做到理論與實踐并重,技能與智能并重,做人與做事并重。努力做一個讓縣委領導放心,讓基層滿意的合格人員。
二、培養誠信的品質。
誠信是立身之本,在以后做人做事過程中,我一定誠字當頭,做老實人,干老實事,不弄虛作假,不欺下瞞上,不斷修正自己的人生坐標,樹立正確的科學的人生觀、世界觀。正確處理好兩個利益的關系,時刻把精力用在工作上,在工作中不斷增強戰勝自我的意志,團結同志,同甘共苦,用自身的實際行動,在當前全縣各項發展蒸蒸日上的關鍵時期,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認真落實法律法規,做遵章守紀模范。
在學習領會上級指示精神實質基礎上,我一定以法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做遵章守紀的模范。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在任何一個崗位上都體現著黨的價值,維護黨的良好形象。能力弱一點可以趕上來,形象差了可就沒法改過來了,通過嚴格的自律和約束,把形象重于生命牢牢記在心頭。每一名黨員都是一面旗臶,看你舉的是紅旗、黑旗還是白旗,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在盯著你,在效仿著你。要時時刻刻嚴格要求自己,影響和帶動身邊的同志,自覺抵制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忠實的履行好上級賦予的權力,主動接受群眾的監督,隨時防止私欲膨脹和工作的急躁暴躁,按照職責要求把本職工作干好。
四、強化責任心,提升榮譽感。
一個沒有責任心和榮譽感的人至少可以說不是一個完整的人。因此在以后工作中,加強自己的責任心和榮譽感,讓自己的言行舉止永遠臵于集體之下、群眾之中。
請黨組織和同志們看我的行動吧!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十二
為了進一步對加強各協會開展活動的協調和服務,結合文聯實際工作,特制定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事項是由各協會組織開展的參加人數較多、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集會或群眾性活動,比如:跨縣市區、跨協會、有上級協會參加的活動;同市外、省外、國外的聯辦聯展活動;有市級及以上領導出席的或參加人數100人以上的廣場文藝、大型展覽、展演活動等。
二、活動申報要求。
1、各協會舉辦活動前,應向文聯提交活動方案并提出申請,若有要求文聯協助解決具體問題的,需提前兩周申報。
2、申請中應當說明活動的目的、方式、人數、時間、地點、負責人的姓名、職責和聯系方式等,特邀參加的,應注明特邀人員的基本狀況。
3、文聯在接到舉辦活動的申請后,應盡快作出回復。
4、活動的主辦協會取消活動的,應及時告知文聯,并及時通知預定的參加者。
三、舉辦活動的組織原則。
1、各協會組織重大活動務必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社會、文聯或他人的利益。
2、根據“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凡重大活動各協會應制定活動相關的應急預案,活動的主辦協會及其負責人對活動全過程及人員安全負全面職責。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十三
現將本人一年來的工作情況簡要陳述如下,請大家給予評議。
作為師司法局領導班子成員、副局長,我的工作職責是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協助局長,當好助手,并與其他領導和同志們齊心協力,貫徹執行上級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努力完成師黨委和師政法委安排的各項工作。根據局黨組和局長辦公會議的部署,按照職責分工帶領分管科室的人員,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師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各項業務工作,管理與服務并重,履行好監督、指導、管理職責,積極推進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
一、政治、業務理論學習和加強廉政修養。
能用一個共產黨員的標準和領導的職責嚴格要求自己,講政治,提高廉政意識,積極參加師里、本局安排的各項政治理論學習和各項廉政建設活動。特別是近期與全局的同志們共同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八”大報告精神,把自己的言行統一到“十八”大精神上來,同時不斷強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開展本職工作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礎和理論指導。
二、律師管理工作。
1、在律師管理工作中始終堅持服務與管理相結合,注重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的教育。實行了律師參加政治學習記錄和簽名制度,提高了律師服務社會、講大局意識,開展了律師為構建社會和諧法律服務主題實踐活動。
2、在不斷建立完善律師內部管理制度的基礎上,注重長效機制的建設。今年又建立了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誠信檔案,落實了律師百分考核制度,結合年審注冊對4家律師事務所和全體律師從黨建工作、規范化管理、業務發展、執業道德執業紀律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認真的檢查考評,使行政管理與行業自律相結合,從制度上、源頭上加大了監督管理的力度,同時也不斷增強了律師的服務意識。
3、隨著不斷的規范管理和律師自身的努力,今年的律師工作又邁上了新臺階。截至11月底4家師律師事務所共代理案件361起,擔任法律顧問24家,代寫法律文書477件,解答法律咨詢365人次,業務創收達60余萬元。全年無一起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投訴。
三、公證管理工作。
1、我局公證工作是對外法律服務的窗口之一,是服務我師經濟建設、服務公眾、服務社會的重要法律執業工作。對此,依照局里的明確要求和科室的同志們按計劃、分階段、有步驟的制定和落實了我師公證行業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發展目標,強化了公證隊伍的責任意識、規范意識、質量意識,完善了內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公證機構、公證員誠信檔案和工作報告制度。
2、對我師公證行業的制度建設、政治理論的學習、業務素質的提高、講誠信便民熱情服務是我們常抓不懈的工作。組織公證員學習“”報告,繼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每位公證員都做了讀書筆記和寫了學習心得,同時還加強了對社會進行公證知識的宣傳,組織公證員、律師走上街頭提供法律咨詢,發放宣傳單,增強了公眾的公證法律意識。
3、今年利用對全師各團場開展合同管理大檢查之際,認真調研了在基層有待開拓的公證業務,積極引導公證機構圍繞團場、連隊熱點、難點問題拓寬公證法律服務。在公證法律服務創建和諧社會主題實踐活動中,具體布署了團場個人房屋買賣、轉讓、規劃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容易出現的矛盾糾紛,作為公證服務的突破口,充分發揮了公證工作預防糾紛、創建和諧社會的職能。
4、堅持一年兩次的公證工作全面檢查。從自查、互查、抽查和上級部門的檢查以及公證履行的情況來看,目前無一錯證、假證,無一當事人投訴。公證工作穩步發展,業務量逐年上升。今年截至11月底3家公證處共辦理公證2356件,業務收費近30萬元。
四、法律援助工作。
1、便民、優質、高效地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始終是司法局開展這項工作的宗旨。今年把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心下移,工作重點放在了基層。就如何更好更多地拓展基層弱勢群體受援面,根據局里的總體部署,對部分團場潛在法律援助對象排查、分析,在原有國家和兵團法律援助受理范圍的基礎上,結合基層的實際需要又拓寬了4項受案范圍。
2、開展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主題實踐活動是今明兩年全國性法律服務工作的重點,對此局里做出了具體的布置,就如何開展好這項工作,我們注重對基層社會公眾的調查,組織法援科的人員發動基層司法所(法律援助站)的工作人員聽取群眾呼聲,了解弱勢群體合法權益保護的需求,開展了“法律援助公眾知曉”調查。全師三級法律援助組織共走訪調查了1000多人,制作了分析報告,為這次法律援助主題實踐活動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提供了依據。
3、對法律援助工作規法化管理、業務知識的更新培訓也是我們常抓的一項工作。今年我們又印制并落實了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監督卡、受援人意見反饋卡、結案材料審查評估等工作。8月份利用師、團兩級司法行政人員綜合業務培訓之際進行了集中法律援助業務培訓,取得了較好的效果。與此同時不斷規范和發展了橫向協作的力度。如司法行政法律援助與公、檢、法司法救濟相結合;與社團組織和有關單位聯手開展法律援助公益活動;加強了兵地融合,與伊犁州法律援助中心合作,解決了少數民族語言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今年截至11月底師、團兩級法律援助部門及律師公證機構共辦理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援助案件135起,提供援助咨詢600余人次,免費代寫法律文書400余份,發放殘疾人及農民工法律援助卡800余份。
以上工作是在局黨組的總體部署和正確領導下,在局長的積極帶領下,在科室人員的辛勤工作下,在全局上下的協同參與下,在墾區司法局和司法所同志們以及律師、公證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共同完成的。
總結一年的工作,本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努力的方向是:
1、政治學習存在時緊時松不夠自覺的現象。今后要加強政治理論的學習,不斷提高政治素養,長期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的學習。
2、進一步協助主要領導,有力地抓好自己分管的業務工作,使主要領導有更多的時間抓重大工作。
3、安排工作要加大抓落實,注重協調配合工作。
4、下基層少,要多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工作。
以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請領導和同志們給予批評指正,以便做好今后的工作。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十四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緊急重大事項的管理工作,確保主管領導及時準確地掌握并妥善處置緊急重大事項,避免工作失誤,特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使人人明確職責,保證安全、和諧、全面地發展。
一、報告資料。
1、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重要事項及完成狀況;
2、總經理交辦的重要工作任務完成狀況;
3、下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4、突發性事件、事故、問題;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狀況;
6、領導干部發生違法違紀行為或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狀況;
二、重大事項報告程序和要求。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十五
縣委、縣政府:
我局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認真落實《重慶市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實施辦法》和《***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情報告制度》以制度建設為核心以廉潔從政為重點將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內作為重要內容,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確保了制度落實監督到位。現將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我局4名領導干部在參加人事局家屬樓集資建房時,結合住房清理,進行了事前申報審批,沒有領導成員參與本人及近親屬婚喪喜慶事宜的辦理;沒有子女與外國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國(境)定居;沒有領導干部因公因私出國(境)和在國(境)外活動;沒有出現配偶、子女受到執法執紀機關查處或涉嫌犯罪;沒有配偶、子女經營個體、私營工商業或承包、租賃國有、集體工商企業等情況。
二、主要做法。
一是抓學習,確保思想認識到位.認真系統的學習了有關規定、制度和辦法,通過學習,統一了全體領導成員的思想,提高了認識。我們感到,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是從制度上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對規范黨員領導干部的從政行為,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思想作風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教育學習,全體領導成員遵守規定的自覺性得到明顯加強;二是抓規范,確保落實措施到位。為了維護《規定》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我們把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同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相結合,同[找文章,到本網網]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相結合,同各項考核相結合,特別在人事考試、職稱評定、人員招聘、招公等熱點、敏感工作中,班子成員之間能夠相互提醒,互相誡勉,無論是主要領導還是分管領導,都能自覺向黨組匯報,自學接受全體干部職工的.監督;三是抓職能,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充分發揮紀檢組織的職能作用,加強了對領導成員家庭狀況、八小時外生活情況的了解,強化了紀檢小組的教育職能、監督職能,采取民主生活個人報,民主測評群眾講的辦法,杜絕了漏報、不報等現象的發生。
三、下步打算。
我局將按縣紀委的統一部署進一步加大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的執行力度從講政治的高度深刻認識執行《規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終不一地把執行《規定》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以廉政建設的高標準促進人事工作的高質量。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十六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xx省委組織部關于做好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從嚴監督管理干部,切實解決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黨員領導干部對黨忠誠將政治,清正廉潔知敬畏,全面提升我單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根據省委組織部《關于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有關要求,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堅持積極穩妥、標本兼治,既嚴肅處理領導干部不如實報告問題和貫徹執行報告制度不力等問題,又著力完善相關制度機制,促進各級黨組織和人事部門提高制度執行力,促進領導干部對黨忠誠老實和廉潔從政。總結完善。要總結專項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舉一反三,進一步完善細化政策規定和工作制度,堵塞漏洞,健全工作機制。重點圍繞壓實主體責任、規范集中填報、嚴格執行查核規定和精準科學認定處理、統一查核驗證政策標準和工作程序等,完善相關制度措施,使報告制度落實責任更加明確,工作程序更加規范,認定處理更加精準科學。
二、整治任務及。
整改措施。
專項整治工作主要檢視和整改2019年以來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包括隨機抽查、重點查核、查核驗證、巡視巡察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并與做好今年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結合起來,重點針對以下五個方面突出問題集中開展整治。
:一是強化學習培訓,提高政治站位。將兩項法規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和各基層黨組織學習篇目,同時,結合疫情防控實際,采取集中學習和自行學習相結合方式,切實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填報工作;
配合單位:聯合核查小組各成員單位;
責任人:區管領導干部)。
責任單位:各街道黨工委、鄉鎮單位、區直各單位黨委〈黨組〉)。
(三)實行重要事項即時請示報告。除需事先請示的重要事項外,領導干部在發生以下重要事項的1個月內,應主動向區委組織部如實報告相關情況,并在年終時將相關事項匯總填報到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中。主要包括領導干部嚴重病情、傷情情況,離崗動向不明、婚姻變化等情況,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被追究刑事責任情況,參與操辦的本人及近親屬婚喪喜慶事宜的辦理情況及其他個人主動報送的信息(責任單位〈責任人〉:各街道〈鄉鎮〉、區直各單位及區管領導干部)三、實施步驟(一)個人報告階段(2月上旬至2月底)。各單位根據區紀委、區委組織部通知要求分別填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廉潔從政信息報告表,并結合日常工作開展重要事項請示報告。近期擬提拔為副科級及以上干部、擬列入后備干部人選對象、擬轉任重要崗位對象,根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需要,另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隨機抽查核實比例為區管領導干部總數的10%。廉潔從政信息檔案的抽查,由區紀委結合信訪投訴件核查、紀律審查工作進行核實。
(三)整改處置階段(6月上旬至6月底)。領導干部應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廉潔從政信息檔案、重要事項請示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四、工作要求(一)如實報告。領導干部要以對黨忠誠、對自已負責的態度,如實主動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從政信息,及時請示報告重要事項。其中,2016年度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按“首次填報”要求,全面、如實填報各項內容,以前年度如有漏報事項可一并補報,不予追究。
(二)嚴格核查。建立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報告聯合核查工作機制,成立由區委組織部牽頭,區紀委(監察局)、區法院、區檢察院、公安洞頭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地稅)局、區國土資源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金融辦等單位參與的聯合核查小組。聯合核查小組負責協調開展核查工作,及時溝通信息,交流情況,研究問題,提出意見建議,主要審核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如有隱瞞不報的,先暫緩提拔重用,并對報告人進行函詢,要求書面說明情況;
構成違紀的,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在審簽廉潔檔案信息填寫內容時,未落實審核把關責任的;
領導干部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社會輿情反映的一些負面信息,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區紀委派駐〈出〉機構(鄉鎮紀委、街道紀工委)未及時將情況報送到區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的,或能發現沒有發現的,將視情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給予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等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十七
關于印發《xx區20xx年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區屬各單位:2月8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簡稱“兩項法規”),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明確了新規定、做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隨后,中央組織部開辦了專題培訓班,市委組織部召開了培訓部署會,按照“兩項法規”對領導干部開展20xx年度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進行了部署,并明確了相關政策解釋。根據中央、市委的要求部署,區委制定了《xx區20xx年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認真開展工作,并嚴格落實以下工作要求。
1.全面提高認識。
“兩項法規”是全面從嚴治黨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認真學習貫徹“兩項法規”、按照要求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體現黨員干部對黨忠誠老實,事關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建設,事關黨員干部的政治生命。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班子要拿出專門時間學習研讀,確保思想到位、認識到位、理解到位、落實到位。
2.嚴格落實責任。
各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緊密結合我區“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年”的.要求,認真抓好“兩項法規”學習貫徹和20xx年度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填報工作。各單位領導班子對學習貫徹“兩項法規”承擔主體責任,統籌推進本單位填報工作;班子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帶頭示范、走在前面,并督促指導干部如實填報;全體填報干部對本人填報承擔主體責任和直接責任,必須按照實際情況如實認真填報;組織人事部門承擔組織協調監督責任,要嚴格執行紀律規定,確保按照“兩項法規”規范履行職責。
3.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中央、市委、區委部署,依據“兩項法規”組織開展本單位填報工作,做到周密部署、嚴密組織、扎實推進,準確把握法規條文,確保填報范圍內的干部全部進行填報,不得發生遺漏。在正科級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也要嚴格執行“兩項法規”,組織開展填報個人有關事項。
4.嚴謹細致填報。
各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兩項法規”學習成效,確保每名填報的干部都能夠準確把握填報規范,認真細致填報。有關工作人員要做好政策解讀,對政策把握不準的,及時與區委組織部溝通,明確規范標準,保證填報質量。
中共xx市xx區委組織部。
20xx年3月17日。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十八
第一條 為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黨內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黨員領導干部包括:
(二)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中相當于縣處級副職以上的黨員干部;
(三)國有大型、特大型企業中層以上領導人員中的黨員,國有中型企業領導人員中的黨員,實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業中由上級黨組織、行政機關或者國有資產授權經管單位委派、任命、招聘的領導人員中的黨員以及其他經上述單位批準執行職務的領導人員中的黨員。
副調研員以上非領導職務的黨員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黨員領導干部應當報告下列事項:
(一)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的情況;
(三)本人因私出國(境)的情況;
(四)子女與外國人、港澳臺居民通婚的情況;
(五)配偶、子女出國(境)定居及有關情況;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九)本人認為應當向組織報告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 黨員領導干部發生本規定第三條所列事項的,應當在事后30日內填寫《黨員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并按照規定報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應當及時補報,并說明原因。
第五條 黨員領導干部應當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報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規定第三條所列事項,所列事項沒有發生或者沒有變動的,應當予以明示。
第六條 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相應的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受理:
(一)屬于本單位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向本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報告;
(二)不屬于本單位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向上一級黨委(黨組)的組織(人事)部門報告,報告材料由該黨員領導干部所在黨委(黨組)的組織(人事)部門轉交。
黨員領導干部因發生職務變動而導致受理機構發生變化的,原受理機構應當及時將該黨員領導干部的報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轉交新的受理機構。
第七條 組織(人事)部門應當于每年3月1日前將上一年度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匯總后報所在黨委(黨組)和紀委(經檢組)。
黨委(黨組)應當于每年4月30日前將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向上級黨委(黨組)和上級紀委(紀檢組)綜合報告一次。
第八條 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清楚、不完整的,受理報告的組織(人事)部門應當要求報告人限期補充報告或者重新報告。
第九條 黨員領導干部在執行本規定過程中,認為有需要請示的事項,可以向受理報告的組織(人事)部門書面請示。受理報告的組織(人事)部門應當認真研究,及時答復報告人。報告人應當按組織答復意見辦理。
第十條 對報告的.內容,應當予以保密。組織認為應當予以公開或本人要求予以公開的,可采取適當的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第十一條 黨員領導干部必要時應當在參加民-主生活會、進行述職述廉時,對發生的個人有關事項情況進行說明。
第十二條 紀檢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對本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根據工作需要經審批可查閱本地區本部門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
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機關應當把報告個人的有關事項的情況作為考察、考核黨員領導干部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十三條 黨員領導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組織或者部門應當調查核實,并視情節輕重,采取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方式予以處理:
(一)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的;
(二)不如實報告的;
(三)隱瞞不報的;
(四)不按黨組織答復意見辦理的。
第十四條 中央軍委可根據本規定,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實際,制定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可根據本規定,結合各自工作實際,提出本地區黨員領導干部應當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備案。
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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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十九
為進一步規范重慶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確保基金會的業務主管單位國家教育部、登記管理機關國家民政部能及時準確地掌握并妥善處置緊急重大事項,推進工作法規范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基金會以下重大事項應當報告業務主管單位教育部和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
(一)接受境內外大筆捐款(大筆捐款是指捐款數額占年度捐贈總收入的5%以上);
(二)開展學術交流、組團出國考察等活動;
(三)與有關部門舉辦大型公益慈善活動;
(四)基金會主要領導、理事會、監事會人員變更;
(五)基金會章程制定、修改;
(六)基金會設立或撤銷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基金會注銷登記。
第二條上述向業務主管單位國家教育部、登記管理機關國家民政部報告的重大事項,由基金會秘書處填寫《重慶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重大事項專報》,由秘書長向理事長報告,經理事長審批通過后再向業務主管單位國家教育部、登記管理機關國家民政部報告。
第三條基金會每年年度檢查時,通過《重慶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年度工作報告》、《重慶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年度審計報告》、《重慶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年度專項信息審核報告》向業務主管單位國家教育部、登記管理機關國家民政部報告情況。
(一)涉及基金會各種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認為必須經過集體研究決定的重要問題。
第五條上述向基金會理事會報告的重大事項,由基金會秘書處匯總后向理事會報告。
第六條本基金會主辦的重大活動如出現重大問題,或遇重大突發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逐級報告,理事會及時向業務主管單位國家教育部、登記管理機關國家民政部報告情況。
第七條對于重大事項報告中出現的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第八條本制度由重慶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負責解釋、修訂。
第九條本制度自基金會第一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二十
一、為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我司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干部思想作風建設,提高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
三、報告人應報告下列重大事項: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營建、買賣、出租私房和參加集資建房的情況;
(三)本人、子女與外國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國(境)定居的情況;
(四)本人因私出國(境)和在國(境)外活動的情況;
(六)配偶、子女經營個體、私營工商業,或承包、租賃國有、集體工商企業的情況,受聘于三資企業擔任企業主管人員或受聘于外國企業駐華、港澳臺企業駐境內代辦機構擔任主管人員的情況。本人認為應當向組織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也可以報告。
四、報告的重大事項,應由報告人在事后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報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報告的,應及時補報,并說明原因。按照有關規定需要事前請示批準的,應按規定辦理。本人認為需要事前請示的事項,也可以事前請示。
五、公司黨委組織部門負責受理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的報告。
六、對于需要答復的請示,受理報告的`部門應認真研究,及時答復報告人。報告人應根據答復意見辦理。
七、對報告的內容,一般應保密。組織認為應公開或本人要求予以公開的,可采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八、領導干部不按本規定報告或不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由公司黨委、行政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等處理。
九、公司黨委、行政及紀委要加強對本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部門要把領導干部執行本規定的情況作為考核干部的一項內容。負責受理領導干部報告的組織部門每年須將執行本規定的情況向公司黨委、紀委報告一次。
十、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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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二十一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建設,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基金會《章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基金會重大事項包括:換屆選舉、變更登記、重大基金的募集與使用、設立分支機構、創辦實體、黨組織建設、突發事件、涉外交往活動及違法受處分等。
第三條本基金會換屆,須事先將擬任法定代表人及負責人候選人名單報送業務主管單位審定;理事會換屆結束后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四條本基金會名稱、住所、宗旨、業務范圍、活動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業務主管單位等發生變化,應事先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事后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本基金會在全國范圍內或國外公開募集基金募集活動,應當在開展公開募捐活動的10日前將募捐方案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六條本基金會黨的組織形式或黨的負責人發生變更,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第七條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或創辦實體,應經本基金會理事會討論通過,制作會議紀要,妥善保存原始資料。
第八條本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志愿者等參與邪教組織等活動的,應及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告,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查處。
第九條本基金會發生人員傷亡、財產嚴重受損等突發事件,應及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告。
第十條本基金會的活動因違反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被有關行政機關依法處罰的,應在被處罰后一周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本基金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理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后施行。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二十二
情況報告是向上級當局反映臨時情況或事故的報告。情況報告一般由四部分組成:標題、主要發送機構、正文和簽名。實事求是,實事求是,分析有根據,細節得當,是寫好形勢報告的關鍵。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集體領導的核心作用,保證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規范化,根據省委高校工委和校黨委關于“三重一大”制度的相關指示精神,公共管理學院嚴格執行“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全面踐行“三個代表”重要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各項工作的推進中體現民主公開、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勤敏高效,認真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斷增強集休決策的質量和水平,為學院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堅強保證,促進了各方面工作的協調發展。現就公共管理學院執行“三重一大”情況進行自查,報告如下:
根據學校部署,公共管理學院黨政領導班子首先認真學習《河南省高等學校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實施辦法》。通過學習、討論,大家充分認識到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體現,是切實加強部門反腐倡廉建設、規范決策行為、提高決策水平、防范決策風險、確保學校基本建設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舉措,開展好“三重一大”制度落實工作,對促進高校科學發展,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義。
二是開展全院的學習討論活動。通過學習,使全院教職員工從思想上認識到“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是中央預防腐敗的重要措施,是我黨集體領導的基本內容,是進行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具體體現,認真落實“三重一大”制度,是進一步提高學院各項決策的前瞻性、科學性,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制度性保證。
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做出決定。為落實好《實施辦法》,學院積極構建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保障體系,在學院決策層面制定了《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制度》、《中共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總支部委員會工作制度》、《書記辦公會議事規則》、《院長辦公會議事規則》;在執行層面建立健全《公共管理學院關于深化院務公開工作的若干規定》、《公共管理學院教師崗位聘任及津貼分配方案》、《公共管理學院物資采購供應管理規定》、《公共管理學院差旅費管理辦法》等制度,這些制度對“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運作”做了具體規定,使學院在“三重一大”事項上有章可循,為提高決策執行力,進一步增強了學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進學院建設與發展起到了關鍵性作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學院黨政領導班子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執行、落實作為各級領導班子的頭等大事來抓,學院采取“五把握四堅持”搞好民主決策,提升決策的科學性。
(一)認真把握好五個關口。
1、把握好調查研究關口。為規范科學決策程序,學院在涉及“三重一大”問題時,在對以往行之有效的集體決策制度和方式進行梳理、分析、匯總和總結的基礎上,組織人員采取“走下去”與“走出去”相結合的辦法,開展專題調研、組織座談掌握第一手資料,進行專題研究,起草具體實施方案,制定嚴密工作措施,經過反復論證、征求意見、充實內容,確保方案的合理可行。經黨政聯席會討論研究決定后,做出相關規定。
等內容,達到一定額度的資金使用、物資采購、專項獎勵等重大事項,明確必須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確保可操作性。
3、把握好決策程序關口。公共管理學院落實“三重一大”制度,有嚴格的決策程序。每項議題事項決策均應按議題確定、醞釀準備、會議人數、研究討論、會議表決、記錄存檔、決策實施等程序進行;每一個過程都確定相關的內容和要求,明確該怎么做,做什么,如何去做。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三重一大”問題的決策形式,有明確權限和責任,并分別采取黨總支會、黨政聯席會和教職員工代表大會等形式進行集體討論決定,并嚴格規定出席會議的人數以及表決的具體方法等。對主要領導出現意見分歧或與會成員分歧較大的事情,暫緩做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后,再提交相同會議復議。
4、把握好配套制度關口。為確保“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執行過程更加規范,決策事項更好地落到實處,公共管理學院健全五項配套制度:一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項報告制度。在召開會議進行表決的前兩天,把議題方案印發給每一位班子成員,讓參加表決的人員了解情況,做到“有備而決”。二是建立決策事項信息反饋制度。由決策事項負責人及時向有關會議反饋重大事項的進展情況,以便及時抓好監督落實和糾正落實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偏差。三是決策事項民主評議制度。每年列出一些經過集體決策的重大事項,將其落實情況公開通報,進行民主評議。四是全程監督制度。根據“三重一大”事項的性質,請黨員代表、群眾代表等參與,進行現場監督。五是檔案記錄制度。“三重一大”事項民主表決后,嚴格履行提議人、表決結果、參與表決人員簽字手續,并存檔備案。
5、把握好責任追究關口。公共管理學院根據誰決策、誰負責,過錯與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對議題方案的提出、議題的論證、議題的研究決定、議題的實施過程等都應明確相應的責任,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把握好責任追究關口。對未經集體討論,個人或少數人擅自決定“三重一大”問題的;做出違反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以及上級要求決定的;未經領導班子復議,個人或少數人擅自改變原決定的;未向領導集體提供真實情況而造成決策失誤的;集體決策出現失誤以及發現決策失誤不能有效制止,造成經濟損失或政治影響的,根據事實、性質、情節和影響及應承擔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確保決議決策的正確貫徹執行,確保權力正確行使,防范權力失控、決策失控失誤、行為失范,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滋生。
(二)切實做到四個堅持。
(1)堅持開好“五會”進行民主決策(黨政領導班子聯席會議、黨總支會、書記辦公會、院長辦公會、教代會)。對學院改革及重大事項進行決策,由全體班子成員討論形成擬定方案,提交教代會審議;對有關干部人事調整、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等工作,由黨總支會進行研究;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的具體工作由書記辦公會進行研究。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集體領導的核心作用,保證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規范化,嚴格執行“三重一大”議事規則,著力提升黨委、政府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理論水平,防范重大經濟事項決策風險。在各項工作的推進中體現民主公開、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勤敏高效,認真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斷增強集體決策的質量和水平,為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強保證,促進了各方面工作的協調發展。現就執行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規定情況如下。
(一)高度重視,嚴格落實。我縣認真貫徹和落實重大經濟事項決策部署,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充分發揮集體領導的核心作用,規定領導班子要認真落實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事項決策,重要項目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二)強化措施,嚴格執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我縣黨委政府,特別是領導干部把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擺在重要議事日程,將作為一項長期的重大事項來抓,堅持關口前移,科學謀劃,提升決策的科學性和前瞻性。加強制度建設,民主決策,堅決執行重特大事項報告責任追究等項目工作制度,在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招商引資,大額資金使用上嚴格依法辦事,并按相關程序報批,做到經濟決策事項有章可循,為提高決策執行力,進一步增強凝聚力和向心力,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起到關鍵性作用。
一是重大經濟事項集體決策等相關制度還需進一步落實;
二是集體決策制度相關的監督制度還需進一步充實;
三是檔案基礎資料的整理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是進一步完善重大經濟決策制度,保證重大決策事項的制度化、規范化;
三是進一步建立健全經濟決策制度執行監督機制,采取多種形式的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錯,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根據《中共州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報送縣(市)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的現行制度規定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縣高度重視,認真執行縣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規定,著力提升我縣黨委、政府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管理水平,防范重大經濟事項決策風險。現將我縣執行縣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規定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執行縣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規定的情況。
一是建章立制,明確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程序和機制。為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推進我縣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進一步提高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中共縣委印發了《中共縣委工作規則》和《中共縣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縣人民政府印發了《十四屆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和《縣人民政府黨組工作規則》,中共縣委財經委員會印發了《中共縣委財經委員會工作規則》和《中共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進一步完善了我縣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工作運行機制,提高了我縣決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是民主決策,落實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認真貫徹落實《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及縣委、縣政府各項工作規則,自2019年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局以來,共召開縣委財經委員會議12次。會議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州委和縣委對經濟工作的決策部署,研究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政策、重大戰略和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大額資金使用,以及年度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和工作要點等重大經濟事項;全面規劃、統一安排全縣性重大經濟工作;研究涉及全局性、長遠性、前瞻性的重大經濟問題;分季度分析研判全縣經濟運行情況;指導、推動、督促縣委重大經濟決策的貫徹落實;研究部署重大經濟決策督察,總結推廣經濟工作經驗;研究縣級年度財政收支預算草案、縣級預算調整以及擬向國家爭取支持藏區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等重大財經事項。
二、存在的問題。
能認真貫徹落實《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及縣委、縣政府各項工作規則,但我縣仍然處于經濟發展滯后區,2020年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僅6822萬元,同比減少8.6%,產業支撐不足、經濟依賴投資拉動,自身造血功能較差,保持經濟高速度與高質量并重發展任務艱巨。
三、工作建議。
全面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把堅持黨的領導落實到縣委、縣政府各項工作中。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圍繞建成高水平高質量的法治政府,持續優化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組織、行政監督。依法接受縣人大及其常委會法律監督、工作監督和縣政協民主監督,認真辦好縣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縣政協委員提案,主動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強化審計、監察和司法監督。
一、抓制度建設,提升科學管理水平。
??一是以學習宣傳為基礎。領導班子對“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視,通過民主生活會、組織專題學習等形式,在委機關、直屬單位中進行廣泛宣傳,貫徹傳達“三重一大”的重要內容和精神。同時,學習掌握上級單位各種重要文件和精神,如《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中辦發〔xx〕17號)等,結合實際,及時貫徹落實。
??二是以制度建設為抓手。我委將“三重一大”制度與班子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推進科教城建設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將“三重一大”列為班子建設和領導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對涉及科教城建設發展中的重大事項以及關系機關、直屬單位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堅持集體領導、集體決策。圍繞“三重一大”制度,我委始終做到“四個堅持”,即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群眾路線、堅持依法決策、堅持責任追究的辦事原則。在此基礎上,建立了由全體專兼職領導組成的招投標小組和投資決策領導小組,分別負責管委會所有工程建設招標和投資決策,并形成了《科教城管理委員會經費支出審批制度》、《直屬單位經費支出審批制度》、《常州科教城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常州科教城管理委員會自行招標實施細則》、《公寓管理辦法》、《科教城三期創業科技研發園—中科院光機電工程中心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等一批制度性文件。
??三是以加強監督為保障。一是班子成員根據分工和職責及時向領導班子報告“三重一大”事項的執行情況。二是依托管委會(黨工委)辦公室或其他部門,跟蹤督察決策的執行情況,并及時向班子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報告。在“三重一大”制度的指導下,有力地促進了我委管理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二、抓政務公開,提高民主透明程度。
??根據保密權限,依法公開政務。涉及“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都需要經過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通過各種形式和途徑傾聽和征求相關專家、相關部門、相關職工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在做好分析論證工作的基礎上,形成決策方案,決策方案主動報有關上級單位。管委會對凡是涉及需要職工了解、知情和參與的事項,都一律公開。
??一是堅持工作例會。由領導班子和各處室負責人參加。領導班子在會上及時傳達上級黨委、政府部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科教城重大項目進展情況,聽取工作的進展、規劃,對工作的意見、建議,妥善安排各項工作。
??二是堅持群眾評議。對涉及到工程、審計、人事、重要機構引進等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事項,進行專家論證、技術咨詢、決策評估,方案形成后及時向有關上級單位報告。對與職工密切相關的,如職稱晉升﹑崗位考核﹑聘任結果﹑榮譽獎勵﹑引進人才、干部獎懲等事項,堅持進行民主評議,并在一定范圍進行公示,擴大群眾的參與度,保證結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堅持對外公開。對涉及到需要向社會公開的各類政策、信息,如金鳳凰政策、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機構引進、高層次人才引進等事項通過科教城網站和報紙等媒體進行公開。
??四是堅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本單位尚未決策或分歧較大的重大事項,嚴格進行保密。
??三、抓程序規范,增強科學決策能力。
??科學梳理,明確“三重一大”的內容。我委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項包括:科教城建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執行上級重大決策,各項改革方案及實施情況;管委會年度財務預算、決算,直屬單位年度經濟考核目標、年度財務預算,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工程項目招標、設計方案、重大變更、超過規定的采購;干部的推薦、提名、錄用、任免、獎懲和后備干部人選,員工招聘、提拔、獎懲;對重要機構的入駐、支持方式;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等。
??規范程序,執行集體決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我委十分重視決策過程,重點做好過程管理,提升決策的科學性和合規性,降低決策風險。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重大決策的執行的集體決定。涉及管委會財務預算、決算、年度經濟考核目標等重大事項的決策,嚴格按照《中共常州市委專題辦公會議紀要》(xx年第6期)的精神進行,由財務處編制詳細預算,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管委會委主任辦公會議審核,通過后上報財政局。事業單位年度經濟考核目標的制定由財務處根據各事業單位前一年收入及本年度預算收入制訂本年度考核目標,然后與其負責人協商,確定目標,報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審核。執行金鳳凰政策時,由入駐機構將相關材料報科技處審核,科技處將符合條件的名單報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科技局和科教城管委會等單位組成的金鳳凰人才政策評審會,通過后,對名單進行公示(7天),再進行經費發放。對工程上重大方案的決策。涉及園區公共綠化、新建工程、大樓裝修等方案的設計,均在管委會委主任辦公會議上進行集體討論確定,并邀請專家組成專家小組進行評審,并臨時成立評標小組,按無記名投票方式,以超過半數為原則進行投票表決確定中標方案。
??2.重要干部的任免獎懲集體決定。一是堅持民主推薦,完善考察方法。對擬提拔的崗位人選,首先根據崗位職責,由黨群處提出擬用人選的資格條件,經過民主推薦產生擬任人選,報黨工委集體討論,形成考察人選。對干部考察堅持將領導意見和群眾意見結合起來,將德、能、勤、績、廉結合起來,將任前考察與年度考核、干部關鍵時刻的表現情況結合起來,做到全面客觀公正的評價。去年,我委共考察、提拔了5位中層正職干部,按民主推薦、全面考察、集體討論、任前公示等程序進行,實現了規范化操作。二是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去年我委因工作需要,通過在媒體發布信息,公開招聘了2批共21名工作人員。在招錄過程中,按領導班子集體開會研究討論決定招聘名額、發布信息、篩選符合條件者、筆試、面試、檢察的程序進行。三是堅持集體討論,形成任免決定。黨工委討論決定干部,做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并保證與會成員有足夠時間聽取情況介紹,充分發表意見。對意見分歧較大或者有重大問題不清楚的暫緩表決。去年,市級機關20名中層干部到科教城掛職,對于他們的崗位安排,均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3.重大項目集體決定。一是對所有工程均根據發展規劃,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由工程處提出項目立項報告,報市發改委(或區發改委)進行項目立項審批。二是工程建設過程中涉及重大變更、單項綜合金額超過規定的采購需要向分管領導匯報,并經管委會招標領導小組集體討論通過方可實施。三是對自行招標的工程均由管委會招標領導小組組織,按程序嚴格進行公開招標。每項工程招投標,均經過領導小組確認招標方案,編制招標文件,工程預算審計,審核招標資格,集體討論決定中標單位。xx年,共召開招標領導小組會議40多次,對30多項工程進行了招標,節省經費達400多萬元。四是引進重要研發機構時,對啟動經費、設備采購和房屋租金上的支持,由分管領導和業務處室提議,經委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兌現政策時,由機構提出申請,經逐級審批,最后由管委會發文并執行。
??4.大額度資金的使用集體決定。堅持大額資金使用集體討論、民主決策。一是在支付入駐機構的啟動經費時,根據各機構實際,采取具體問題具體處理和集體討論、民主決策原則,形成支付方案,確定支付方式。二是在大額工程款項支付上,也堅持集體決策。工程處根據工程情況提出付款計劃,由財務處審核,經分管領導審核后,提交委領導會議討論決定。
根據***《關于做好***“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情況調研評估課題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嚴格貫徹落實了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民主決策制度。現將我***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情況報告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統一思想認識。
***領導班子依照“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有關文件精神,深入學習,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通過學習宣傳、民主生活會、組織專題學習等形式,在單位中進行廣泛宣傳,貫徹傳達“三重一大”的重要內容和精神。把正確解決和處理好“三重一大”事項,把堅持貫徹和落實好“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作為黨務政務重點工作擺上議事日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常抓不懈,確定了“強化責任,完善制度,民主集中,公開透明”的工作思路。強化責任即要強化領導班子貫徹“三重一大”制度的組織責任、推動責任、執行責任;完善制度即要細化、量化“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使之既成為制約不良黨風政風的緊箍咒,又成為指導黨務政務的指南針;民主集中即事先要經過充分醞釀,要廣泛征求意見,要經過會議集體研究,最后形成決策;公開透明即要堅決實行政務公開、黨務公開,重大事項決策不僅實現結果公開,更注重重要過程環節的公開。
(二)構建制度體系,有效規范運行。
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有關文件要求,在學習掌握***衛生局黨組《關于印發***衛生黨組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的精神,研究制定了《***疾病預防控制***進一步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細化了“三重一大”的具體內容,明確了“三重一大”的決策范圍、決策程序、議事規則、責任追究等,切實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務,規范了工作程序,明確了工作方向。
1、重大事項: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委及上級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黨的組織建設、思想作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大決策;***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改革舉措、重要審計項目;***領導班子建設、機構設置、人員獎懲、人才引進和調入、工作人員招聘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及聘任的有關事項;上報上級的重要請示、報告等;年度預算方案、“三公經費”使用情況;重要規章制度的修訂與廢除,重要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與修訂;由***決定或向上級部門推薦的評優、評先、候選人及獎懲等事項;涉及全局性穩定的重大事件處理、重要信訪矛盾化解、重大事故處理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項;應當集體研究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2、干部任免:副科級干部的選拔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任免管理。
3、重要項目安排:未列入預算的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資、工程設備采購、集中招標采購等;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國債)、基金等投資建設項目、***預算內資金(非國債)基建投資項目、中央補助地方專項資金項目、國際合作項目等;應當集體研究決定的其他重要項目安排。
4、大額度資金使用:做好年度資金預算安排,加強經費管理,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原則上,大額資金指***除年初預算確定以外,凡單項支出在5萬元以上的資金。
(三)嚴格執行制度,狠抓貫徹落實。
1、強化組織保障。“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堅持凡屬“三重一大”事項,除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外,主要以支委會(擴大會)、中層領導會議等會議形式集體討論決定,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方式代替集體決策。為“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的貫徹執行提供了可靠的組織保障。領導班子把“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作為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一項根本性制度,嚴格貫徹執行,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問題的研究決策上個人說了算的現象。
2、強化責任制落實。***黨支部把是否認真執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作為對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考核的一項重要依據,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體系,促進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貫徹落實。
3、強化民主決策。堅持在“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前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支委成員到會方可召開;研究干部任免必須有全部支委成員到會方可召開。根據工作需要,有關科室負責人和有關業務工作人員可列席會議;實行黨政主要負責人末位發言制;逐個逐項作出決策;形成會議記錄等的程序,廣泛調查研究,充分聽取群眾和專家意見,深入進行論證和協調,經集體討論決定后,按照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要求,分管領導要及時安排有關科室負責人組織決策的實施,確保決策的落實。
(四)強化監督檢查,嚴肅責任追究。
1、制定監督制度。明確了監督主體、監督職責和程序,責任追究和糾錯制度建立并嚴格執行。
2、組織監督檢查。充分發揮監督職能的作用,把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貫穿于“三重一大”民主決策的各個環節之中,做到決策運行中有監督機構參與,對落實情況和決策質量進行全程監督。
3、加強干部考核。把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作為領導班子日常建設的重要內容,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述廉、評廉、考廉”的重要條件,作為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的主要依據。
4、接受群眾監督。把“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貫徹執行情況納入黨務政務公開內容,讓群眾對決策效果進行評審,把群眾的認可程度作為評價決策是否正確的主要依據。
5、嚴肅責任追究。對“三重一大”民主決策的內容、決策程序、執行程序、執行情況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對不能很好實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個人擅自決策或集體用權失范的,要嚴肅進行問責追究。
(五)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重大決策的執行的集體決定。涉及財務預算、決算、年度經濟考核目標等重大事項的決策,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經主管領導審核后,報***主任辦公會議審核,通過后上報***直屬單位會計核算***。
2.重要干部的任免獎懲集體決定。一是堅持民主推薦,完善考察方法。2014年,***健康教育科提拔1位中層干部,按民主推薦、全面考察、集體討論、任前公示等程序進行,實現了規范化操作。二是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2014年、2015年***因工作需要,通過在媒體發布信息,公開招聘了2批共6名工作人員。在招錄過程中,按領導班子集體開會研究討論決定招聘名額、發布信息、篩選符合條件者、筆試、面試、檢察的程序進行。三是堅持集體討論,形成任免決定。3.重大項目集體決定。***辦公大樓電梯因即將到使用年限,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由***辦公室提出項目立項報告,報上級領導進行項目立項審批,按程序嚴格進行公開招標。
4.大額度資金的使用集體決定。堅持大額資金使用集體討論、民主決策。2014年***在“***協同辦公平臺和門戶網站建設”中,召集相關科室及人員對“實施方案”、“招標要求及主要參數及資金金額”,2015年***應急辦需采購應急設備及裝備、***布魯氏病防治需購置防治干預包等大額資金的使用均進行集體討論、民主決策,統一招標等形成資金支付方案,確定資金支付方式,經主管領導審核后,提交討論決定。
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既是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促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促進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舉措。但總結分析兩年多來的監督工作實踐,我們也感到在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薄弱環節,需要我們深入思考,制定對策,逐步改進。
目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逐步健全,主要領導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得到增強,一些“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基本能夠上會集體討論。但從“民主、制約、監督”這些“三重一大”制度設計的價值層面分析,制度執行的現狀還有很多不到位、不深入、不徹底之處,主要表現在:
(一)重決策,輕執行。隨著“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逐步健全和監督工作的逐步強化,目前單位“一把手”或班子成員個人專斷決策的現象明顯減少,研究“三重一大”的議題比以前明顯增多,記錄也更加詳細。但深入分析發現,研究的“三重一大”議題都僅局限于決策環節,普遍缺乏對決策執行環節的通報討論,集體決策的要求未能貫穿“三重一大”事項的始終。事實上,很多“三重一大”事項在決策執行過程中都會發生調整變更,但調整變更的集體決策過程往往被忽視或漠視。既使決策執行過程沒有調整變更,班子成員也應對重大決策事項執行情況享有知情權,決策是否執行、如何執行、執行效果等有必要在班子會上進行反饋和通報,從而更好地保障民主決策和相互監督目標的實現。
(二)重議事,輕議錢。此類現象主要集中在一些涉及資金的會議、活動等“三重一大”事項上。對這些事項雖然能提交班子會集體討論,但往往以議事替代議錢,只討論工作方案,不研究資金使用;或者雖然提及資金使用問題,但只簡單通報大體支出數額,不研究具體支出事項,導致大額資金使用的集體決策權消彌于無形,進一步增大了大額資金使用環節的廉政風險。
(三)重形式,輕實效。貫徹執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覺性、主動性不強,存在迫于制度和監督的壓力,形式化履行集體決策程序的問題。
一是決策主體貫徹執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覺性還有待加強。一些領導干部特別是班子的主要領導,權力意識較強,民主作風和群眾觀念不夠,認為很多“三重一大”事項都是為了工作,凡事都上會討論既麻煩又耽誤時間,或是認為上會就是走走過場,不必認真,只要上會就是貫徹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在班子內部,由于受目前領導體制存在的問題和特定環境的制約,還普遍存在“一把手”提出主導性意見,其他班子成員或完全附和,造成班子集體決策往往是名義上、形式上的,沒有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集體智慧和力量。
二是“三重一大”制度的剛性約束力有待增強。***衛生局《***衛生局黨組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實施辦法》出臺后,對促進單位規范集體決策事項、決策程序發揮了重要作用,疾控***的“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進。但也必須看到,“三重一大”制度歸根結底仍是一個單位的內部制度,如果沒有相應的硬約束環節制約,“三重一大”制度的執行效果就會大打折扣。目前來看,現行制度中,雖然對決策事項和決策程序作出了相對明確的規定,但更多的是指導性規定而非強制性規定,對違反程序的決策效力和責任追究也不明確,從而在具體執行和監督工作中缺少更多的“尚方寶劍”來對沖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領導的用權行為,這也是導致很多“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流于形式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監督工作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由于日常監督更多通過列席會議方式進行,因此雖然對上會的“三重一大”事項有所了解,但對未上會的事項掌握渠道有限。既便是上會的事項,也難以及時全面地了解會前研究的情況和決策執行的情況,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監督實效。同時,如何借助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和梳理規范權力運行流程的時機,指導督促各單位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執行機制,也是我們當前需要認真思考和著力推進的問題。
實踐證明,“三重一大”制度體現了民主決策和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的理念,是規范權力運行、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有效抓手。在貫徹執行“三重一大”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有意回避監督的現狀,既反證了抓好“三重一大”制度貫徹落實的必要性,也為我們強化此項工作監督指明了努力方向。
(一)切實提高領導班子成員民主決策、相互監督的意識。“三重一大”制度作為一項內部決策制度,落實的首要前提還在于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領導的自覺性,必須通過各種方式不斷強化這種自覺:一是可以把領導干部貫徹執行“三重一大”制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通過自我檢查、相互批評增強執行制度的意識;二是可以把領導干部貫徹執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況作為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和年終考核、民主測評的重要內容,讓廣大干部群眾參與進來,通過民意評價督促領導干部增強執行制度的自覺性;三是可以把領導干部在決策“三重一大”問題過程中參與討論、發表意見情況作為考察評價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內容,增強領導班子成員參與決策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四是可以把落實“三重一大”制度的責任分解到班子成員,有的負責監督“三重一大”事項上會情況,有的負責監督決策程序合規情況,有的負責監督決策落實情況,從而將“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實責任具體化到每名班子成員,增強制度的執行力和操作性。
(二)健全“三重一大”制度配套保障和約束機制。一是建立“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事項臺帳制度,要求定期匯總梳理本單位的“三重一大”決策事項,記明會議召開時間、參加人、討論結果,以便自查和相關部門檢查;二是建立涉及人財物的“三重一大”決策事項會議紀要或決策事項通知單制度,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部門,作為單位具體執行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的依據,會議紀要或通知單同時抄送班子成員;三是建立決策執行情況反饋機制,對“三重一大”事項執行情況在班子會上定期通報,保證集體決策事項有決策、有落實、有反饋;四是嚴肅責任追究。對于領導班子中,個人或少數人決定“三重一大”事項的,拒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策的,集體決策執行不力或錯誤執行并造成嚴重損失的,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領導班子決策失誤或涉嫌違紀違法的,應在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分別追究班子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的相應責任。
(三)強化工作監督。一是建立列席“三重一大”會議監督臺帳制度。每季度定期分析單位召開涉及“三重一大”議題的會議情況,及時了解工作情況;二是增強監督工作的深入性,既監督決策環節,更監督執行環節。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適當選取一些比較重大、風險較高的“三重一大”事項進行執行情況跟蹤監督,做實監督工作。三是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每季度將單位落實“三重一大”制度情況進行通報,分析單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督促改進。
根據集團公司《關于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貫徹落實情況開展檢查的通知》要求,公司黨委、紀委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對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按照檢查表組織專人進行對照檢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自“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實施以來,公司領導班子重視“三重一大”制度的貫徹落實,將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點,主觀上積極努力,較好地發揮了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通過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建立規范的領導干部權力運行機制,確保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手中權力,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從根本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健康發展。
“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為我們提供了有法可依的依據,但如何真正做到依法辦事,需要我們在思想上不斷提高對“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的認識,自覺執行“三重要的規章制度、工作思路、工作要點、發展規劃和工作部署;研究全年財務決算、決算計劃以及其他重要事項等決策內容范圍,由黨政領導或主管部門提出議題,主管部門擬訂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見,最后由黨委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二是重點突出。如公司年度經營管理工作方案等重點工作,都能經過黨委會研究討論形成初步方案后,再提交職代會討論,民主決策。能夠做到不事先充分醞釀不決策,不廣泛征求意見不決策,不經過集體研究不決策,確保了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
公司機關部門領導及所屬單位領導班子的配備是人事工作的重點。在干部使用上,嚴格組織管理,堅持競爭擇優、公開透明的原則,做到凡涉及重大的干部人事任免、變動事宜,都在充分調研、廣泛聽取意見的情況下,召開黨委會研究,做到重大人事問題集體研究。對行政領導的任免、聘任解聘,由領導提名、人事部門建議、群眾評議推薦等形式產生。對黨組織負責人的使用,堅持從思想道德品德端正和廉政情況表現優異的同志中進行選拔。
公司對重大項目安排,如工程投標、勞務招標、材料設備采購等,能夠嚴格執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匯編》,明確管理程序,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尤其是對大宗物資采購、大型設備購置、租賃等都在廣泛收集市場信息的基礎上,堅持“貨比三家”的原則,實行陽光采購。在勞務招標上,各相關單位、部門共同參與審查招標,參與評標、定標,并報生產經營會審議確定,有效控制了工程成本。
根據公司《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堅持由公司資產財務部提出初步意見,經副總會計師復審后,提交班子會批準實施,確保資金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企業規定,安全有效。目前,公司各單位、本部部門等資金支付流程和審批程序已基本完善,正在逐步規范實施。
(一)健全責任追究。公司黨委對違反規章制度及執行公司決議不到位的領導人員實施責任追究,并借助對一些典型的違犯行為的責任追究加強宣傳教育。并建立了對違反“三重一大”制度人員的責任追究辦法,明確了責任追究的范圍,如今年針對原公司所屬公司項目部經理,對項目部資金使用未經過班子討論,擅自進行調配,脫離公司監管,資金體外循環這一情況,已進行立案調查,并已上報集團紀檢監察審計部。
(二)嚴格監督檢查。在對公司所屬各單位年度業績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中,公司黨委把是否認真執行“三重一大”制度作為對班子及成員考核的一項重要依據,納入考核體系,促進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貫徹落實。
(三)接受群眾監督。公司設置了舉報信箱及電話,并建立了信訪舉報記錄,確保公司“三重一大”行為置于黨內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之中。
通過本次自查活動,公司廣大干部職工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是認可的,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如:
存在問題1:“三重一大”基礎資料的整理不及時、不夠規范。
整改措施:對“三重一大”的文件資料要及時分門別類進行整理、編號、并列出目錄清單及歸檔。
存在問題2:“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相關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深入學習宣傳“三重一大”制度。進一步明確、細化、量化集體決策的事項范圍,規范決策方式和決策程序。
領導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大全(23篇)篇二十三
為加強我校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學校領導干部思想作風建設,參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報告對象。
詩山中心小學中層干部,各小學校長、教導主任等行政領導干部。
二、報告內容。
(一)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營建、買賣、裝修、轉讓私房(含經商鋪面)或宅基地以及參加集資建房的情況。
(二)干部配偶、子女私人辦學情況,組織或參加有償家教、有償托管、有償補課等的情況,從事教學用書、教學用品、教輔資料、學習用具等的經營情況。
(三)干部配偶、子女承包經營或參與承包經營我縣學校內及學校周邊的學生食堂、飲食店、商店等的情況。
(四)干部配偶、子女參與我縣教育系統大宗物品采購、基建工程項目等的投標、建設情況。
(五)干部配偶、子女受聘為我縣學校臨時工的情況。
(六)干部本人婚姻狀況變化的情況。
(七)干部生育二胎及收養子女的情況。
(八)干部本人參與操辦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員婚喪嫁娶、慶賀生日、喬遷新居等事宜的操辦情況。
(九)干部本人因公因私外出較長時間情況(一周及以上)、出國(境)情況和在國(境)外活動的情況。包括本人接受國際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及個人邀請,參加在國內外舉辦的學術交流和其他活動,以及被授予榮譽獎勵等的情況。
(十)干部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以及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的情況。
(十一)干部本人正常收入之外的大額收入(1萬元及以上或價值1萬元及以上的物品)情況。
(十二)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受到執法執紀機關查處或涉嫌犯罪情況。
(十三)干部本人、配偶、子女認為需要向組織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
三、報告程序。
(一)報告內容所列事項分為事前報告類和事后報告類。其中,第一、二、三、四、五、八、九項屬于事前報告類,第六、七、十、十一、十二項屬于事后報告類,第十三項由報告人根據相關規定和該事項的實際情況來確定作事前報告或事后報告。
(二)事前報告類所列事項,應由報告人提前5天報告;事后報告類所列事項,應由報告人在事后10天內報告。報告人應如實填寫《詩山中心小學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表》(并附必要的說明材料),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后,向詩山中心小學報告。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報告的,應在事后一個月內及時補報,并書面說明原因。本人認為需要事前請示的,也可事前請示。
(三)對于需要答復的請示,詩山中心小學應認真研究,及時答復報告人。報告人應按組織答復意見辦理。
(四)對報告的內容,一般應予以保密。組織認為應予以公開或本人要求予以公開的,可采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開。
四、紀律要求。
本制度所列報告對象要增強組織紀律觀念,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做好個人重大事項的報告工作,嚴格按照報告的內容和程序進行報告。參照中央紀委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凡個人該申報不申報的,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或弄虛作假、報告失實的,視其情節分別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和通報批評等處理。對違反有關規定,構成違紀的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同時,把執行情況列為干部考核、評優和晉級的一項重要內容,并記入個人廉政檔案。
五、相關說明。
(一)本制度由詩山中心小學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