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的撰寫需要我們合理安排語言,清晰表達自己的意圖和目標。通讀這些申請書范文,體會其寫作技巧和亮點,能夠對你的申請書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示。
事故鑒定的申請書(熱門16篇)篇一
申請事項:請求法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申請人的傷殘級別及護理期、營養期、休息期進行鑒定。
事實與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許,在某某路出某某路附近,a駕駛b所有的牌號為aaaa的小轎車將駕駛電動自行車的申請人撞倒,造成申請人受傷。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a負主要職責,申請人負次要職責。現a等拒不賠償對申請人造成的損失,申請人無奈向貴院起訴,現因申請人受傷,為了進一步明確訴訟請求,現依法申請貴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申請人的傷殘及三期進行司法鑒定,請批準。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事故鑒定的申請書(熱門16篇)篇二
申請事項:請求法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申請人的`傷殘級別及護理期、營養期、休息期進行鑒定。
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許,在某某路出某某路附近,a駕駛b所有的牌號為aaaa的小轎車將駕駛電動自行車的申請人撞倒,造成申請人受傷。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a負主要職責,申請人負次要職責。現a等拒不賠償對申請人造成的損失,申請人無奈向貴院起訴,現因申請人受傷,為了進一步明確訴訟請求,現依法申請貴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申請人的傷殘及三期進行司法鑒定,請批準。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事故鑒定的申請書(熱門16篇)篇三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________年年____月____日入住被申請人婦產科分娩,于____日0時55分接受被申請人施行子宮下段剖宮產術,1時03分順利產下一男嬰,并安全返回病房,嬰兒于1時08分轉被申請人兒科治療,轉科診斷:1、早產極低體重兒,2、新生兒肺透明膜病。鑒于嬰兒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機械通氣機(呼吸機)進行機械通氣治療,在醫護人員告知后,申請人當即簽字同意被申請人采取該措施治療。但因被申請人缺乏充足的治療設備(其呼吸機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請人束手無策,一直沒有對嬰兒進行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更甚的是,直至3時05分,被申請人才遲遲告知申請人建議轉茂xx市人民醫院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申請人為搶救孩子,使其能及時得到治療,二話沒說,亦當即簽字同意轉院。可是,直至4時,被申請人才遲遲辦理轉至xx市人民醫院。市人民醫院收治嬰兒后,由于被申請人沒有出具轉院記錄,需要重新化驗、診斷,確診病情,至5時,才使用呼吸機治療。
被申請人在嬰兒病歷中記錄使用固爾蘇治療,有諸多疑點:
五是如果使用了固爾蘇,在8小時內不能吸痰,被申請人在轉院前沒有出具轉院記錄,實為掩蓋其沒有使用固爾蘇的結果。
嬰兒到xx市人民醫院后,經人民醫院的全力搶救,因嬰兒出生后需要及時使用呼吸機輔助治療,而被申請人沒有該設備,使嬰兒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長期處于低氧狀態,最終導致肺出血死亡。這一損害結果,完全是被申請人的過失行為所致。
為了更加清晰、明確的證實被申請人的過錯,特向貴局提出醫療鑒定申請,請求貴局依法給予鑒定。
此致
xx市衛生局。
申請人:
事故鑒定的申請書(熱門16篇)篇四
申請人:柳穎瑩寶,別名魯奕楠,女,現年1歲,漢族,原住址:新鄭市城關鄉小占莊村,現住址:新鄭市辛店鎮魯樓村。
法定代理人:柳穎瑩,女,漢族,1985年10月29日生,住新鄭市辛店鎮魯樓村。
被申請人:新鄭市第一人民醫院。
法定代表人:李向陽,系該院院長。
1、對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單位住院期間,腸道穿孔及失診、誤診造成人身損害做出正確醫學鑒定。
2、本案的費用及醫療等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1x年元月28日,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單位出生住院期間,由于被申請人單位醫療技術差,沒有準確檢查與診斷。醫務人員在對申請人治療期間造成腸道穿孔,導致申請人在人身、精神及經濟造成創傷,被申請人沒有盡職盡責,為此,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醫療鑒定機構做出正確結論。
此致
申請人:柳穎瑩寶,別名魯奕楠。
法定代理人:魯曉磊柳穎瑩。
201x年1月30日。
事故鑒定的申請書(熱門16篇)篇五
請求對南川區人民醫院與徐紅梅醫療糾紛中的醫療過錯進行鑒定。
事實與理由。
[201x]022號《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申請人認為,該鑒定書不足以成為本案的判案依據。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在一審中主張的最根本的法律關系是“過錯賠償”,這應該是法院委托鑒定的重點,而不是“徐紅梅醫療事故爭議”委托鑒定。申請人在一審訴訟中,主要是追究南川區人民醫院的醫療過錯,而一審法院直接以“徐紅梅醫療事故爭議”為由委托重慶市醫學會進行鑒定,顯然有誤導當事人的意思,是欺負申請人不懂法律、不懂醫療訴訟程序的惡劣行徑,是從法律上蠻橫的了申請人,是司法不公正的表現。
二、重慶醫鑒[201x]022號《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在鑒定意見中表述的醫方過失行為與鑒定結論自相矛盾,其過錯與死亡損害后果的因果關系的表達嚴重不符合客觀邏輯。
羊水栓塞的死因是否可以掩蓋醫療機構的一切過錯責任?徐紅梅發生羊水栓塞死亡后果與整個手術診療過程究竟有沒有關系?是否徐紅梅此次手術必然會發生羊水栓塞?申請人認為:徐紅梅作為39歲高齡產婦,有前二次剖宮史,目前是實施第三次剖宮術,本來發生各類產科并發癥的機率就較大,而醫方在主觀意識上并沒有將徐紅梅列入高危產婦,也沒有配備足夠應對高危產婦的技術力量來實施本次手術,甚至連最常規的術前多項必要的檢查也是延用十天前的產檢結果正所謂“意識決定成敗”——醫方的主觀輕率意識是造成徐紅梅發生羊水栓塞死亡的主觀因素,應當承擔主要或完全責任。任誰都可以看出,重慶醫學會下達的“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醫方承擔輕微責任”的鑒定結論與醫方存在的過失之間是不符合邏輯的,我們有理由認為:醫學會是站在醫療機構的立場上給予的結論,是一種對醫療機構過失的保護行為,因此需要重新對醫方過錯責任程度進行司法鑒定。
三、重慶醫鑒[201x]022號《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鑒定有遺漏。在鑒定現場,醫患雙方當事人不論用口述還是書面提出,均應成為專家鑒定的參考,患方當時曾口頭提出醫方在手術前未對徐紅梅做血常規、尿常規、b超、心電圖等一系列的術前常規檢查,而是采用十天前徐紅梅在該院檢查的結果作為手術依據(詳見病歷),這符合診療法規嗎?但在《鑒定書》中,專家只字未提。——這些常規檢查延用十天前的結果是否符合診療規范?如果不符合診療規范,是否屬于術前準備不充分的過失范疇?這需要在過錯責任鑒定中進一步鑒定。另外,醫方在手術過程中,在對病人實施所謂的搶救過程中,讓病人家屬簽署了兩份病危通知書,這是怎么回事?合符診療規范嗎?如果不符合規范,是否涉嫌病歷造假?這些疑問也需要在司法鑒定中予以鑒定。
四、通過對羊水栓塞病理的研究而得出的幾點推斷。
大家都知道羊水栓塞是羊水進入母體循環引發的產科并發癥,但羊水在一般情況下是很難進入母體循環的,除非達到下列條件:
1、損傷:產程中,宮頸擴張過程過速或某些手術操作損傷宮頸內靜脈或剝離胎膜時蛻膜血竇破裂。
2、過高的宮內壓:不恰當或不正確地使用縮宮素以致宮縮過強。另外在第2產程中強力壓迫子宮以迫使胎兒娩出,這些都是人為地導致afe的重要因素;而雙胎、巨大兒、羊水過多則系病理性因素的宮腔內壓過高而使羊水經破裂的胎膜從開放的血竇進入母體血循環。
3、某些病理性妊娠因素:胎盤早期剝離、前置胎盤、胎盤邊緣血竇破裂,羊水可經破裂的羊膜及已開放的血竇進入母血循環。
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委托人:謝曉東。
201x年6月7日。
電話:
事故鑒定的申請書(熱門16篇)篇六
第二被申請人:臨汾市人民醫院住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解放西路56號。
法定代表人:蘇學峰職務院長。
第四被申請人:臨汾市第二人民醫院住址:山西臨汾市洪家樓北街26號。
法定代表人:黃峪生職務院長。
申請法院委托鑒定機構對上述被申請人對許云生的診療行為進行醫療過錯司法鑒定,同時對許云生的傷殘情況及后續康復費用予以鑒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間醫療損害賠償一案,蒲縣人民法院已經立案。為查明事實,明確責任,現申請人依法申請法院委托鑒定機構對上述被申請人的診療行為進行醫療過錯司法鑒定,同時對原告的傷殘情況及后續康復更換費用予以鑒定,請法院依法核準。
此致
蒲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許云生201x年10月10日。
事故鑒定的申請書(熱門16篇)篇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民族,地址: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醫院。地址: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院長。
申請事項:
1、申請法院委托鑒定機構對_____________醫院對_____________患者的診療行為進行醫療事故司法鑒定。
2、_____________醫院對_____________患者的診療過錯行為與_____________患者的死亡是否有因果關系進行鑒定。
3、_____________醫院對_____________患者的診療過錯行為與_____________患者的死亡后果如果有因果關系,對其參與度進行鑒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訴_____________醫院醫療損害賠償一案,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已經立案。為查明事實,明確責任,現申請人依法申請法院委托鑒定機構對_____________醫院的診療行為進行醫療過錯司法鑒定,請法院依法核準。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事故鑒定的申請書(熱門16篇)篇八
尊敬的xx市消防部門領導:
申請人:
申請人系xx來xx市打工的農民工,20xx年期間申請人和兒子xx,妻子xxx在xx鎮xx村xxx家租一間房子來居住,該房子設計做飯用的液化氣瓶放在屋內,而液化灶則放在屋外。
20xx年6月9日下午七點申請人跟利民燃具賀村銷售點買了一瓶液化氣來使用,當晚用完氣后我們已將氣關掉,但不知什么原因,在次日凌晨4點多鐘時申請人起床來開房內的燈時,屋內不知何時泄露的氣體突然發生爆炸,致使申請人屋內一家三口人嚴重受傷。現就住xx市人民醫院醫治。
為此,現申請人特依法向xx市消防部門提出申請,請求對該液化氣漏氣導致爆炸事故原因作出鑒定,望貴單位的各位領導能夠給予批準辦理為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7月6日。
事故鑒定的申請書(熱門16篇)篇九
申請人:____,別名____,女,現年1歲,漢族,原住址:新鄭市城關鄉小占莊村,現住址:新鄭市辛店鎮魯樓村。
法定代理人:______,女,漢族,19____年10月29日生,住新鄭市辛店鎮魯樓村。
被申請人:新鄭市第一人民醫院法定代表人:李向陽,系該院院長。
申請事項:
1、對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單位住院期間,腸道穿孔及失診、誤診造成人身損害做出正確醫學鑒定。
2、本案的費用及醫療等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______年元月28日,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單位出生住院期間,由于被申請人單位醫療技術差,沒有準確檢查與診斷。醫務人員在對申請人治療期間造成腸道穿孔,導致申請人在人身、精神及經濟造成創傷,被申請人沒有盡職盡責,為此,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醫療鑒定機構做出正確結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故鑒定的申請書(熱門16篇)篇十
申請人:×××,男,漢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農民。
聯系電話:
申請事項:重新委托對本人的傷情進行司法鑒定。事實與理由:
x年xx月xx日時許,本人的妻子與長兄因地界糾紛發生爭執,當我去現場時在沒有任何防備的情況下,被大哥用刺絲網桿在頭頂猛擊后打昏在草場上,當時血流滿面并處于昏迷狀態,失去意識。妻子也被打倒在地。后經爬起來的妻子和聞訊來的鄰居將我喚醒并攙扶回家,后用車送x人民醫院縫合傷口并住院治療。旗人民醫院病例記載“入院醫院專科情況為:右頂部頭皮裂傷,傷口長約8㎝。”x年xx月xx日經公安局法醫鑒定為卻為“…頭頂部有5.5㎝長的頭皮裂創,系鈍器性暴力所致…”并結論為“輕微傷”。根據當時傷情創裂及意識狀態和醫院病歷記載、法醫照片顯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第六條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8厘米,兒童達6厘米;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和“第八條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本人傷情應鑒定為輕傷。
綜上,申請人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對鑒定結論有異議提出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后,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為了本案處理上能夠客觀公正,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請求公安機關對本人的傷情進行重新二次鑒定。望貴所給予幫助。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事故鑒定的申請書(熱門16篇)篇十一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________年年____月____日入住被申請人婦產科分娩,于____日0時55分接受被申請人施行子宮下段剖宮產術,1時03分順利產下一男嬰,并安全返回病房,嬰兒于1時08分轉被申請人兒科治療,轉科診斷:1、早產極低體重兒,2、新生兒肺透明膜病。鑒于嬰兒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機械通氣機(呼吸機)進行機械通氣治療,在醫護人員告知后,申請人當即簽字同意被申請人采取該措施治療。但因被申請人缺乏充足的治療設備(其呼吸機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請人束手無策,一直沒有對嬰兒進行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更甚的是,直至3時05分,被申請人才遲遲告知申請人建議轉茂xx市人民醫院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申請人為搶救孩子,使其能及時得到治療,二話沒說,亦當即簽字同意轉院。可是,直至4時,被申請人才遲遲辦理轉至xx市人民醫院。市人民醫院收治嬰兒后,由于被申請人沒有出具轉院記錄,需要重新化驗、診斷,確診病情,至5時,才使用呼吸機治療。
被申請人在嬰兒病歷中記錄使用固爾蘇治療,有諸多疑點:一是固爾蘇價格昂貴,被申請人使用固爾蘇沒有記錄使用時間,其記錄順序反而出現在出院以后;二是被申請人醫囑與處方為不同醫生書寫,偽造假處方的可能性很大,因被申請人在要求申請人購買固爾蘇時并未開具處方,只是書寫一便條,申請人憑該便條到收款處交款,憑收款單到藥房取藥,整個過程從來沒有過處方的出現;三是申請人領取的藥品性狀與固爾蘇不符,固爾蘇為低溫保存的水劑,申請人所領的藥品為常溫狀態下的粉劑;四是固爾蘇的使用需要與呼吸機配合,沒有呼吸機顯然不能使用固爾蘇,即是說,在病房沒有呼吸機情況下使用固爾蘇是違規的;五是如果使用了固爾蘇,在8小時內不能吸痰,被申請人在轉院前沒有出具轉院記錄,實為掩蓋其沒有使用固爾蘇的結果。
嬰兒到xx市人民醫院后,經人民醫院的全力搶救,因嬰兒出生后需要及時使用呼吸機輔助治療,而被申請人沒有該設備,使嬰兒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長期處于低氧狀態,最終導致肺出血死亡。這一損害結果,完全是被申請人的過失行為所致。
為了更加清晰、明確的證實被申請人的過錯,特向貴局提出醫療鑒定申請,請求貴局依法給予鑒定。
xx市衛生局。
申請人:
事故鑒定的申請書(熱門16篇)篇十二
申請人:
被申請人:
醫院,
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姓名:
職務。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午,申請人之子______(病人)因身體不適到被申請人處就診,并住院治療。至____月____日下午,經檢查,診斷為“肺血栓”,并將病情告知病人。至____月____日凌晨,申請人接到醫院病危通知后,趕到醫院時,看見病人躺倒在離病床2米遠的地上,左臉有一傷口,血流至耳朵(已凝固),且手腳冰涼,已死亡。因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違反醫療護理常規,草率治療,未及時做轉院處理,搶救不力,導致病人不治身亡。
一、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違反醫療常規,未給病人進行病理檢查就讓其住院,且至住院第二天即____月____日已經在給病人用肺血栓針(已經證實得了肺血栓,當天費用清單為證),第三天下午,才檢查出病人患的是“肺血栓”,延誤了病情,使病人未得到及時救治,而不治身亡。不僅如此,被申請人在明知病人病情很嚴重的情況下,不僅沒有及時給病人予以救治,而且直至病人死亡時,采取的均為二級護理,病房中無任何救治設備放置,且病人死亡時,并非死在自己的病床上,而是死在離自己病床2米遠的地上,且臉上有血。從以上情形不難看出,院方未盡到應盡的醫治和護理義務,嚴重違反醫療常規,對病人未給予及時救治和護理,是導致病人死亡的最直接原因。
二、被申請人診斷出病人的病情為“肺血栓”后,根據診療常規,在明知自己無醫治條件的情況下,對病人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或特級護理,也未及時通知申請人陪護,亦未及時將病人病情嚴重的情況告知申請人(即下發病危通知書)。使病人的感染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病情惡化,且搶救不力,也是導致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被申請人未履行告知義務。被申請人在診斷結論出來后,在明知病人病情很嚴重的情況下,還不及時告知病人家屬可能導致的不良后果,使病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療和護理,造成病人身體損害,病情迅速惡化,最終導致死亡。
四、被申請人在病人死亡后,其工作人員對病人的死亡原因的解釋前后不一致,先前說是“肺血栓”,過后又不承認(此有病人的親屬及校方、同事的質詢為證)。對院方的此做法,讓人難以理解,使申請人有理由相信院方在對病人的死亡原因上,有推托醫責的嫌疑。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違反醫療護理常規,搶救不力,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并且未履行告知義務,造成病人病情惡化,最后不治身亡,因果關系明顯。鑒于以上事實和理由,現申請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此致
區衛生局。
申請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故鑒定的申請書(熱門16篇)篇十三
治療經過:
20xx年10月6日申請人被打傷面部,20xx年11月2日到被申請處入院診斷治療,經被申請處ct檢查診斷意見為:左側下頜骨骨折,20xx年11月8日下午,被申請處醫師龔建民為申請人進行手術,術后,申請人一直無法張嘴,張口愛限,住院22天,申請人一直未見好轉,而且面部已無感覺,但被申請人卻執意讓申請人回家休息,20xx年11月24日,申請人輸出院手續,申請人回家后,病情越來越嚴重,后于20xx年xx月14日,申請人到北京中國人民解放軍醫院進行檢查,給該醫院步榮發及布靜秋醫生診斷為:左側髁狀突粉碎性骨折伴張口受限及疼痛,左側面褆神經損傷。現在申請人已面癱而且聽力明顯下降,張口受限。
在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入院診斷記錄專科檢查已寫明,口腔狀張口受限,開口型正中,頜面部,雙側頜面對稱,給過診院手術后,申請人傷未治愈,而且病情加重,又因為手術導致申請人增加了新的病癥,被申請人處手術明顯存在嚴重錯誤。
申請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事故鑒定的申請書(熱門16篇)篇十四
申請人:xx,別名xx,女,現年1歲,漢族,原住址:新鄭市城關鄉小占莊村,現住址:新鄭市辛店鎮魯樓村。
法定代理人:xxx,女,漢族,19xx年10月29日生,住新鄭市辛店鎮魯樓村。
被申請人:新鄭市第一人民醫院法定代表人:李向陽,系該院院長。
申請事項:
1、對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單位住院期間,腸道穿孔及失診、誤診造成人身損害做出正確醫學鑒定。
2、本案的費用及醫療等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元月28日,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單位出生住院期間,由于被申請人單位醫療技術差,沒有準確檢查與診斷。醫務人員在對申請人治療期間造成腸道穿孔,導致申請人在人身、精神及經濟造成創傷,被申請人沒有盡職盡責,為此,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醫療鑒定機構做出正確結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事故鑒定的申請書(熱門16篇)篇十五
申請人:
被申請人:醫院,地址,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醫院院長。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1月11日下午,申請人之子xxx(病人)因身體不適到被申請人處就診,并住院治療。至11月13日下午,經檢查,診斷為“肺血栓”,并將病情告知病人。至11月14日凌晨,申請人接到醫院病危通知后,趕到醫院時,看見病人躺倒在離病床2米遠的地上,左臉有一傷口,血流至耳朵(已凝固),且手腳冰涼,已死亡。因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違反醫療護理常規,草率治療,未及時做轉院處理,搶救不力,導致病人不治身亡。
1、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違反醫療常規,未給病人進行病理檢查就讓其住院,且至住院第二天即11月12日已經在給病人用肺血栓針(已經證實得了肺血栓,當天費用清單為證),第三天下午,才檢查出病人患的是“肺血栓”,延誤了病情,使病人未得到及時救治,而不治身亡。不僅如此,被申請人在明知病人病情很嚴重的情況下,不僅沒有及時給病人予以救治,而且直至病人死亡時,采取的均為二級護理,病房中無任何救治設備放置,且病人死亡時,并非死在自己的病床上,而是死在離自己病床2米遠的地上,且臉上有血。從以上情形不難看出,院方未盡到應盡的醫治和護理義務,嚴重違反醫療常規,對病人未給予及時救治和護理,是導致病人死亡的最直接原因。
2、被申請人診斷出病人的病情為“肺血栓”后,根據診療常規,在明知自己無醫治條件的情況下,對病人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或特級護理,也未及時通知申請人陪護,亦未及時將病人病情嚴重的情況告知申請人(即下發病危通知書)。使病人的感染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病情惡化,且搶救不力,也是導致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3、被申請人未履行告知義務。被申請人在診斷結論出來后,在明知病人病情很嚴重的情況下,還不及時告知病人家屬可能導致的不良后果,使病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療和護理,造成病人身體損害,病情迅速惡化,最終導致死亡。
4、被申請人在病人死亡后,其工作人員對病人的死亡原因的解釋前后不一致,先前說是“肺血栓”,過后又不承認(此有病人的親屬及校方、同事的質詢為證)。對院方的此做法,讓人難以理解,使申請人有理由相信院方在對病人的死亡原因上,有推托醫責的嫌疑。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違反醫療護理常規,搶救不力,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并且未履行告知義務,造成病人病情惡化,最后不治身亡,因果關系明顯。鑒于以上事實和理由,現申請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此致
區衛生局
申請人:
年月日
事故鑒定的申請書(熱門16篇)篇十六
申請人:劉________,男,56歲,工人,現住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_____街______號。系死者劉的父親。
死者:劉________,女,22歲,工人,生前住址同申請人。
被申請人: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區衛生院。
法定代表人:孫_______,院長。
請求事項:請______市衛生局醫療事務技術鑒定委員會為死者劉______的死亡原因和______市______區衛生院的搶救情況作出鑒定結論。
事實和理由:我女兒劉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下午2時許服毒自殺,被家人發現時,雖然神志不清,但呼吸、心跳都正常。我們立即用車把劉_______送到附近的______區衛生院去緊急搶救。劉_______被送到衛生院以后,該院搶救室鎖門,醫護人員不知去向。經過四處打聽才知道,搶救室的張大夫回家給孩子喂奶,護士宋_______去商店了。約半小時后,張大夫和宋護士被找到搶救室,這才開始洗腸等搶救活動。雖然經過半小時的搶救,終因錯過了搶救的良好時機,劉______死在衛生院。我們要求區衛生院對此有個正確說法和妥善處理。該院的結論是:劉_______服毒劑量大,即使及時搶救也不會有效果。該院的結論是:劉________的死亡屬正常死亡,不屬醫療事故。為此,醫患雙方發生了爭執。
我們認為,醫療事故分技術事故和責任事故兩種。衛生院的搶救室在正常工作時間鎖門,醫護人員離崗,是不是沒有盡到責任?既然認為劉_______沒有搶救價值,衛生院為什么在耽誤了半小時搶救時間之后還進行了半小時的搶救?對一個沒有搶救價值的患者還要搶救,難道衛生院就想借機騙我們這筆搶救費嗎?我們向________市衛生局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提出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請對患者劉______的搶救經過作出鑒定結論。
此致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