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的具體體現,對于雙方關系的明確和良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份勞動合同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一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住所聯系電話。
第二條勞動者姓名別民。
族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戶口所在地省(市)(縣街道。
第三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采取下列第。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在崗位從事工作,工作地點。
第五條勞動者在該崗位的職責要求是:
第六條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執行下列第種工。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周期內總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用人單位在保障職工身體。
第八條用人單位依法保證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用人單位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勞動者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條用人單位按下列第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計時工資。勞動者的工資標準為元/月(周、日),績效工資(獎金)根據勞動者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三)計件工資。勞動者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第十一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為元(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按國家和青海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四條勞動者在合同期內,患病、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培訓和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勞動者應當嚴格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十九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繼承其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條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三十八條、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四十二條、四十三條、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用人單位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勞動者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青海省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檔為doc格式。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五)勞動報酬;。
(六)勞動紀律;。
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事項。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以及其他合法證件,不得強迫勞動者集資、入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收取勞動者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等。
第十四條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崗位技能的要求協商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的約定,適用下列規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不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二)勞動合同期限超過六個月不超過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
(三)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一年不超過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四)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百八十日。
試用期自勞動合同實際履行之日起計算,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超過規定期限的,超過規定期限的部分無效。當事人可以按照本條第一款協商變更勞動合同期限,一方當事人不愿變更勞動合同期限的,對超過的期限,用人單位應當按照非試用期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和相關待遇。
勞動合同期滿續簽勞動合同的,不得約定試用期。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在勞動合同中對勞動者實行見習期用工管理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其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或者事先另行協商約定服務期。
約定的服務期長于勞動合同期限或者超過勞動合同尚未履行期限的,當事人可以相應變更勞動合同期限等相關內容。當事人未變更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由用人單位終止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追索勞動者服務期的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繼續履行服務期的,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用人單位與知悉商業秘密的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可以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和相應的經濟補償作出約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與負有保守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應當同時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其中,年經濟補償額不得低于該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前十二個月從該用人單位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一。用人單位未按照約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不具有約束力。
競業限制的范圍僅限于勞動者在離開用人單位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有直接競爭的業務。競業限制的期限由當事人約定,最長不得超過三年。當事人約定競業限制的,不得再約定第十六條所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第十八條當事人可以對雙方的違約行為約定違約金。
約定違約金應當遵循公平原則,根據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等因素合理確定。
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約定違約金的,僅限于下列情形:
(一)違反服務期約定的;。
(二)違反保守商業秘密或者競業限制約定的。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條下列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可以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依法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勞動者已經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履行勞動義務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提供相應的待遇,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三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養老)保險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
規章制度。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__________。
鑒證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四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社會(養老)保險號碼:
就業登記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f、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鑒證機構蓋章:鑒證人簽名:
鑒證日期: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五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內容及要求。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確定,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過______小時,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為休息日。
第六條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_____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九條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
(一)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二)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三)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第十六條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_____、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工資支付。
六、社會_____和福利。
第十八條雙方依法參加社會_____,按時繳納各項社會_____費,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_____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_____費用;社會_____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_____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_____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第二十條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七、協商條款。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二)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三)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四)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并采取書面形式。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三)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九、雙方約定事項。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二)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三)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一)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系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二)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六
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于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于穩定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同時又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并且通過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并約定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
規章制度。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____條款,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至周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班____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__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每年向職工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為:
d、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并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并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七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第五條?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確定,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過40小時,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為休息日。
第六條?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八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九條?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
(一)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二)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三)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第十六條?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工資支付。
第十八條?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第二十條?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二)?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三)?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四)?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勞動合同終止。甲方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勞動合同終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條?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第三十四條?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不得涂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八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履行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與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不一致的,按照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確認。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者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指派勞動者到其他單位(以下稱實際用人單位)工作的,可以與實際用人單位約定,由實際用人單位承擔或者部分承擔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并將約定內容書面告知勞動者。實際用人單位未按照約定承擔對勞動者義務的,由用人單位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實際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二)實際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低于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者集體合同規定標準的,按照其中有利于勞動者的最高標準確定。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和集體合同規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得低于法定標準。
第二十五條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未訂立,但勞動者已經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履行勞動義務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提供相應的待遇,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但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用人單位繼續使用該勞動者的,應當與勞動者協商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因涉嫌違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暫時不能履行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中止情形。
勞動合同中止期間,勞動關系保留。中止履行的情形消失,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應當繼續履行;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合同終止。當事人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中止的時間不計入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七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簽訂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用人單位公布的錄用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按照前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書面告知勞動者理由。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征求本單位工會的意見,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者嚴重資不抵債,經采取補救措施仍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按照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三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關系: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當事人依照本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的,從其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采取搜身、體罰、侮辱等方式,嚴重侵犯勞動者人格尊嚴的;。
(五)用人單位拒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三)勞動者退休的;。
(四)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
(五)用人單位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的;。
(六)出現其他法定終止條件的。
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將法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約定為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合同終止時間為終止日二十四點。勞動者完成正常工作任務須超過當日二十四點的,勞動者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的時間為終止時間。
第三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時不屬于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三)、(四)項規定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注明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除或者終止的時間等。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履行完必要手續的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勞動者檔案轉移和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三十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到期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未及時與勞動者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的,視為當事人同意以原勞動合同約定的除合同期限以外的其他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但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勞動者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二)用人單位根據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符合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
前款第(一)項中,有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的,經濟補償金總額最多不超過勞動者十二個月的工資。
當事人約定的經濟補償金超過前款規定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用人單位根據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按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勞動者不低于本人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者絕癥的還應當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條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標準按照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實際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履行期間的月平均工資計算,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九
第一條為了完善。
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規范勞動用工管理,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條例。
依法成立的基金會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組織,屬于前款所稱的用人單位。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勞動者的人格尊嚴、安全健康和獲取勞動報酬、參與民主管理等權利,不得通過制定。
規章制度。
免除用人單位責任、加重勞動者責任、排除勞動者合法權利。
勞動者應當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集體合同、勞動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的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應當主動、如實告知勞動者,或者采取公告欄、書面文本、電子郵件、本單位網站等便于勞動者知曉的方式公示。
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維護和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作為重要職責,廣泛聽取用人單位、勞動者、工會組織和用人單位代表組織等相關方面的意見,研究制定涉及勞動關系的政策、措施。
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協調、管理和監督檢查,依法協調勞動關系,妥善處理勞動爭議。
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組織協助做好本轄區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有關工作。
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用人單位代表組織組成協調勞動關系委員會,協調處理勞動關系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制定勞動規章制度,履行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等情況進行監督。
第九條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以及其他社會組織應當促進平等就業工作,消除就業歧視,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第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模范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如實向勞動者告知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工作內容、崗位要求、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報酬、職業危害和勞動條件等。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還應當告知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內容,并在勞動合同中載明。
勞動者應當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如實說明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就業現狀、健康狀況、競業限制等情況,如實提供自己的居民身份、學歷、工作經歷、職業技能等證明。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同時使用中文和外文文本的,合同內容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文本交付勞動者本人,不得扣押。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參加上崗前培訓、學習的,勞動關系自勞動者參加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企業停產放長假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離崗休養人員以及其他協商保留勞動關系的不在崗人員,同時與新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從事全日制勞動的,應當將其與原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的情況告知新的用人單位。雙方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可以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作出例外約定。
第十五條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須停工治療的,在規定的醫療期內,試用期中止。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但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不與用人單位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自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約定,勞動合同期滿后自動續延的,視為雙方連續訂立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延長勞動合同期限,累計超過六個月的,視為雙方連續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訂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在第二次勞動合同期滿三十日前,書面告知勞動者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三十日前,書面告知勞動者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前,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未書面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未書面提出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視為勞動者同意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上的勞動者,執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制度。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三)沒有規章制度和集體合同,或者規章制度和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和集體合同規定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和高溫作業的,應當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支付的高溫津貼不得低于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特殊工時工作制崗位勞動的,應當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或者事先征得勞動者的書面同意。
用工單位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從事特殊工時工作制崗位勞動的,應當在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或者事先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單位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依法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一)用人單位以委派形式對勞動者進行崗位變動的;。
(二)用人單位因資產業務劃轉、資產購并、重組等原因導致勞動者崗位變動的;。
(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其下屬分支機構或者關聯企業間流動的;。
(四)用人單位及其關聯企業與勞動者輪流訂立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依法約定的服務期長于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與其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以及提前通知期內的崗位調整、勞動報酬作出約定。提前通知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對處于競業限制期限內的離職勞動者應當按月給予經濟補償,月經濟補償額不得低于該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三分之一。(關注新浪微博@李迎春律師,獲取更多最新資訊)。
用人單位未按照約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勞動者可以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但勞動者已經履行的,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給予經濟補償。
競業限制約定中的同類產品、同類業務僅限于勞動者離職前用人單位實際生產或者經營的相關產品和業務。競業限制的期限由當事人約定,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九條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但提高勞動報酬等有利于勞動者的情形除外。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可以中止:
(一)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因涉嫌違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勞動合同因不可抗力暫時不能履行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中止期間,勞動關系保留,勞動合同暫停履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勞動報酬并停止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合同中止期間不計算為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合同中止情形消失,除已經無法履行的外,應當恢復履行。(關注新浪微博@李迎春律師,獲取更多最新資訊)。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定的條件和程序。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尚未建立工會的,通知用人單位所在地工會。
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依法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上一個月工資不能反映正常工資水平的,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確定;不滿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月平均工資確定。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確定。
第三十三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該法施行前的有關規定,終止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施行前后的適用條件分段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計發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標準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確定。
第三十四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并給予經濟補償。勞動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還應當給予勞動者不低于本人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者絕癥的還應當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關注新浪微博@李迎春律師,獲取更多最新資訊)。
第三十五條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應當歸還用人單位的財物、技術資料等,并根據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勞動合同因勞動者退休而終止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仍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六條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用工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勞動者的人數占本單位用工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比例。
企業將其業務發包給其他單位,但承包單位的勞動者在企業的生產經營場所使用企業的設施設備、按照企業的安排提供勞動,或者以企業的名義提供勞動,以及其他名為勞務外包實為勞務派遣的,其勞動者的人數納入前款規定的比例計算。
第三十七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約定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應當為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辦理社會保險。
第三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勞務派遣協議,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和應得的經濟補償,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經濟補償,不得不繳或者少繳社會保險費。
用工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勞務派遣協議,向勞務派遣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等費用。
第四十條被派遣勞動者一方與勞務派遣單位通過集體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技能培訓、安全衛生、保險福利、女職工權益保護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
用工單位在開展集體協商時,應當聽取被派遣勞動者的意見。被派遣勞動者可以推選協商代表,與用工單位就同工同酬、勞動標準、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有關的福利待遇、崗位培訓、工資調整機制等開展集體協商。
第四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不適用帶薪年休假、加班加點、醫療期等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條用人單位接納全日制在校學生進行實習的,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安全健康的勞動環境,不得安排學生從事與所學專業無關的高空、井下作業和接觸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勞動,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學校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或者勞務派遣單位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作。企業不得安排總時間超過十二個月的頂崗實習,不得安排學生頂崗實習每日超過八小時、每周超過四十小時。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企業應當按照實習協議為頂崗實習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關注新浪微博@李迎春律師,獲取更多最新資訊)。
企業應當按照約定的標準直接向頂崗實習學生支付實習報酬,且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企業、學校不得克扣或者拖欠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指導用人單位建立健全與勞動合同制度相配套的規章制度,完善勞動合同文本,建立職工名冊,規范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行為。
第四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企業薪酬調查和發布制度,指導用人單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建立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第四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用人單位書面材料審查制度,對用人單位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情況進行監測。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的要求,報送反映用人單位依法成立情況、招用職工、遵守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條件、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的材料。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勞動關系矛盾糾紛排查機制,依法開展行政調解工作,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對重大勞動關系矛盾糾紛應當及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并通報有關部門。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用人單位勞動關系守法誠信檔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存在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行為的用人單位可以向社會公布,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部門。(關注新浪微博@李迎春律師,獲取更多最新資訊)。
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應當依法行政,秉公執法,按照法定權限、程序履行職責。
第四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教育、公安、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用人單位執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十條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就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和重大事項的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等問題進行協商,向用人單位反映勞動者的意見和要求。
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工會有權督促用人單位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可以提請勞動行政等有關部門依法作出處理。
第五十一條協調勞動關系委員會應當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就勞動政策的制定、勞動標準的確定以及集體協商爭議和勞動糾紛的處理等涉及勞動關系的重大問題進行協商;引導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履行社會責任,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引導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遵守職業道德,提高職業技能。
第五十二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繼續留用勞動者工作,但自期滿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并解除勞動關系的,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五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但未支付或者未足額支付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照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第五十五條勞動者違反本條例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歸還用人單位的財物、技術資料等,或者未根據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用工單位未向勞務派遣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等費用,致使勞務派遣單位無法向被派遣勞動者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工單位在其未足額支付費用的范圍內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向勞務派遣單位支付社會保險費。
第五十七條企業違反本條例規定,安排學生頂崗實習總時間超過十二個月、每日超過八小時或者每周超過四十小時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學生每人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企業違反本條例規定,克扣、拖欠頂崗實習學生實習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實習報酬;實習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企業足額支付實習報酬,并按照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頂崗實習學生加付賠償金。
第五十八條頂崗實習學生在勞動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因沒有按照規定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或者意外傷害保險金不足以賠償的,由企業承擔賠償責任;組織實習的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違法行使職權,給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本條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十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社會(養老)保險號碼: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至周___工作,上午____,下午_____。
每周周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班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_________。
f、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g、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乙方簽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十一
甲方(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_______元/月的工資報酬。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每月___日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工資按照國際規定執行。
5、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4、因其它原因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萬元違約金。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鑒,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十二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_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_________。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班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____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_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___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五)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_________。
f.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g.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_________。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_________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甲方蓋章(蓋章):_________乙方(簽):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規范勞動用工管理,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條例。
依法成立的基金會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組織,屬于前款所稱的用人單位。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勞動者的人格尊嚴、安全健康和獲取勞動報酬、參與民主管理等權利,不得通過制定規章制度免除用人單位責任、加重勞動者責任、排除勞動者合法權利。
勞動者應當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集體合同、勞動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的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應當主動、如實告知勞動者,或者采取公告欄、書面文本、電子郵件、本單位網站等便于勞動者知曉的方式公示。
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維護和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作為重要職責,廣泛聽取用人單位、勞動者、工會組織和用人單位代表組織等相關方面的意見,研究制定涉及勞動關系的政策、措施。
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協調、管理和監督檢查,依法協調勞動關系,妥善處理勞動爭議。
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組織協助做好本轄區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有關工作。
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用人單位代表組織組成協調勞動關系委員會,協調處理勞動關系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制定勞動規章制度,履行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等情況進行監督。
第九條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以及其他社會組織應當促進平等就業工作,消除就業歧視,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第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模范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如實向勞動者告知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工作內容、崗位要求、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報酬、職業危害和勞動條件等。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還應當告知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內容,并在勞動合同中載明。
勞動者應當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如實說明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就業現狀、健康狀況、競業限制等情況,如實提供自己的居民身份、學歷、工作經歷、職業技能等證明。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同時使用中文和外文文本的,合同內容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文本交付勞動者本人,不得扣押。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參加上崗前培訓、學習的,勞動關系自勞動者參加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企業停產放長假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離崗休養人員以及其他協商保留勞動關系的不在崗人員,同時與新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從事全日制勞動的,應當將其與原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的情況告知新的用人單位。雙方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可以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作出例外約定。
第十五條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須停工治療的,在規定的醫療期內,試用期中止。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但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不與用人單位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自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約定,勞動合同期滿后自動續延的,視為雙方連續訂立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延長勞動合同期限,累計超過六個月的,視為雙方連續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訂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在第二次勞動合同期滿三十日前,書面告知勞動者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三十日前,書面告知勞動者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前,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未書面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未書面提出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視為勞動者同意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上的勞動者,執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制度。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三)沒有規章制度和集體合同,或者規章制度和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和集體合同規定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和高溫作業的,應當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支付的高溫津貼不得低于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特殊工時工作制崗位勞動的,應當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或者事先征得勞動者的書面同意。
用工單位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從事特殊工時工作制崗位勞動的,應當在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或者事先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單位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依法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一)用人單位以委派形式對勞動者進行崗位變動的;。
(二)用人單位因資產業務劃轉、資產購并、重組等原因導致勞動者崗位變動的;。
(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其下屬分支機構或者關聯企業間流動的;。
(四)用人單位及其關聯企業與勞動者輪流訂立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依法約定的服務期長于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與其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以及提前通知期內的崗位調整、勞動報酬作出約定。提前通知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對處于競業限制期限內的離職勞動者應當按月給予經濟補償,月經濟補償額不得低于該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三分之一。
用人單位未按照約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勞動者可以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但勞動者已經履行的,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給予經濟補償。
競業限制約定中的同類產品、同類業務僅限于勞動者離職前用人單位實際生產或者經營的相關產品和業務。競業限制的期限由當事人約定,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九條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但提高勞動報酬等有利于勞動者的情形除外。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可以中止:
(一)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因涉嫌違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勞動合同因不可抗力暫時不能履行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中止期間,勞動關系保留,勞動合同暫停履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勞動報酬并停止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合同中止期間不計算為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合同中止情形消失,除已經無法履行的外,應當恢復履行。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定的條件和程序。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尚未建立工會的,通知用人單位所在地工會。
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依法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上一個月工資不能反映正常工資水平的,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確定;不滿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月平均工資確定。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確定。
第三十三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該法施行前的有關規定,終止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施行前后的適用條件分段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計發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標準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確定。
第三十四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并給予經濟補償。勞動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還應當給予勞動者不低于本人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者絕癥的還應當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三十五條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應當歸還用人單位的財物、技術資料等,并根據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勞動合同因勞動者退休而終止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仍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六條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用工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勞動者的人數占本單位用工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比例。
企業將其業務發包給其他單位,但承包單位的勞動者在企業的生產經營場所使用企業的設施設備、按照企業的安排提供勞動,或者以企業的名義提供勞動,以及其他名為勞務外包實為勞務派遣的,其勞動者的人數納入前款規定的比例計算。
第三十七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約定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應當為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辦理社會保險。
第三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勞務派遣協議,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和應得的經濟補償,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經濟補償,不得不繳或者少繳社會保險費。
用工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勞務派遣協議,向勞務派遣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等費用。
第四十條被派遣勞動者一方與勞務派遣單位通過集體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技能培訓、安全衛生、保險福利、女職工權益保護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
用工單位在開展集體協商時,應當聽取被派遣勞動者的意見。被派遣勞動者可以推選協商代表,與用工單位就同工同酬、勞動標準、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有關的福利待遇、崗位培訓、工資調整機制等開展集體協商。
第四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不適用帶薪年休假、加班加點、醫療期等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條用人單位接納全日制在校學生進行實習的,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安全健康的勞動環境,不得安排學生從事與所學專業無關的高空、井下作業和接觸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勞動,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學校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或者勞務派遣單位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作。企業不得安排總時間超過十二個月的頂崗實習,不得安排學生頂崗實習每日超過八小時、每周超過四十小時。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企業應當按照實習協議為頂崗實習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企業應當按照約定的標準直接向頂崗實習學生支付實習報酬,且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企業、學校不得克扣或者拖欠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指導用人單位建立健全與勞動合同制度相配套的規章制度,完善勞動合同文本,建立職工名冊,規范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行為。
第四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企業薪酬調查和發布制度,指導用人單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建立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第四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用人單位書面材料審查制度,對用人單位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情況進行監測。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的要求,報送反映用人單位依法成立情況、招用職工、遵守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條件、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的材料。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勞動關系矛盾糾紛排查機制,依法開展行政調解工作,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對重大勞動關系矛盾糾紛應當及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并通報有關部門。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用人單位勞動關系守法誠信檔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存在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行為的用人單位可以向社會公布,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部門。
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應當依法行政,秉公執法,按照法定權限、程序履行職責。
第四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教育、公安、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用人單位執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十條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就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和重大事項的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等問題進行協商,向用人單位反映勞動者的意見和要求。
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工會有權督促用人單位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可以提請勞動行政等有關部門依法作出處理。
第五十一條協調勞動關系委員會應當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就勞動政策的制定、勞動標準的確定以及集體協商爭議和勞動糾紛的處理等涉及勞動關系的重大問題進行協商;引導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履行社會責任,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引導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遵守職業道德,提高職業技能。
第五十二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繼續留用勞動者工作,但自期滿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并解除勞動關系的,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五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但未支付或者未足額支付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照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第五十五條勞動者違反本條例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歸還用人單位的財物、技術資料等,或者未根據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用工單位未向勞務派遣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等費用,致使勞務派遣單位無法向被派遣勞動者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工單位在其未足額支付費用的范圍內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向勞務派遣單位支付社會保險費。
第五十七條企業違反本條例規定,安排學生頂崗實習總時間超過十二個月、每日超過八小時或者每周超過四十小時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學生每人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企業違反本條例規定,克扣、拖欠頂崗實習學生實習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實習報酬;實習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企業足額支付實習報酬,并按照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頂崗實習學生加付賠償金。
第五十八條頂崗實習學生在勞動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因沒有按照規定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或者意外傷害保險金不足以賠償的,由企業承擔賠償責任;組織實習的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違法行使職權,給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本條例自xx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十四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社會(養老)保險號碼: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至周___工作,上午____,下午_____.
每周周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班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_________.
f、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g、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2、其他______________;。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簽名日期:________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_______鑒證人簽名: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簽名日期:________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___鑒證人簽名: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試用期滿后,如考核合格,予以錄用,簽定此合同。
第二條合同期限為下列第2項。
1.無固定期限。
2.固定期限。自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日。
3.以完成工作為限。
第三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必須先簽訂公司《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此合同方可生效。
2、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訂本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并對乙方實施管理。
3、依據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工作崗位(內容),制訂專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等有關事項。
4、告知乙方所從事工作的危險性和可能造成的職業危害,并在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安全和職業技術培訓,并針對乙方的工作環境,按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保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
5、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人員,保證乙方工作的合理性和穩定性。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2、乙方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六條勞動報酬的確定和支付:
1、乙方人員基本工資為元/月。
2、甲方每次月16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3、乙方在工作期間如發生以下情況,公司有權不予發放工資:
(1)在公司工作不滿兩月的;。
(2)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職的;。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解除和變更:
1、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2、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自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之日起本合同即行解除。
4、乙方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考試和其他類型的職業、職稱考試,必須在進公司求職之初,向甲方書面說明情況,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需無條件向甲方交納5000元/月的誤工費和培訓費;并且甲方保留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本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終止、解除或變更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離職交接。
1、簽定合同后,乙方不得隨意離職,如需離職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后,乙方需協助甲方人力資源部招聘或者內選代班人員,并且與代班人員完成詳細工作交接,方可提出正式離職申請;同時,乙方需將工作明細、辦公物品、借支帳務等與甲方交接清楚。
3、完成工作及財務交接后,乙方需填寫《離職人員簽批審定表》,由乙方所在部門工作代班人,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董事長共同簽字后方算認可,否則不予離職。
4、乙方應嚴格按照離職程序辦理,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扣發乙方兩月工資、相關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如存在賬務不清者,待乙方賬務清楚后,甲方再給予乙方辦理離職手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從入職起每半年10萬元培訓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離職或以曠工、消極怠工的形式變項離職,經甲方告知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每半年10萬元的違約金。
2.公司人員不得接受客戶任何形式的禮金、禮品,不得吃、拿、卡、要,如有發現一律開除。業務方面人員不得個人收取貨款,不得借公司之名私自開展業務,如有發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并無條件給甲方以同等發生數額10倍的違約金。
3、乙方由于玩忽職守或操作不當,給企業造成損失,(貨物破損、丟失、污染、變質)根據責任大小企業有權扣其工資并罰款,其它不應有所犯錯誤,按企業內部管理處罰辦法執行,個人自身損壞由自己承擔責任,造成嚴重后果者,由企業追究經濟責任和經國家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乙方擅自離職或按規定離職后,兩年內不得組建公司,不得經營同類產品,不得轉移客戶或參與其它同行業的生產與經營,不得與他人以任何形式合體經營或生產同類產品,否則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半年。
第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理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十六
第二條 授權。
第三條 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第四條 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并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
第五條第。
(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第五條 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后確認權。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 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 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雙方根據《中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日。本合同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達到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工作制。
第五條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工資支付按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元。
第八條乙方的保險待遇按執行。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大象法律。
第十二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本合同?件包括:?。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
鑒證員。
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十八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
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
規章制度。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_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_________。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班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_________。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____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_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___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五)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_________。
f.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g.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_________。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_________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甲方蓋章(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江蘇省全日制勞動合同范文(19篇)篇十九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勞動者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系。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個月)。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條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___。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經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方與乙方代表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約定,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八、經濟補償。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當月工資。
(二)凡屬法律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規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九、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服務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分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等并執行。
(二)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雙方亦可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范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規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五)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六)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編號:
鑒證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