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是為了方便人們資金的存取和支付而設立的機構,為經濟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銀行辦理賬戶所需材料和常見問題解答,歡迎大家查看。
最新獨家銀行貸款協議(優秀16篇)篇一
----股東會同意借款的決議、同意借款的承諾書以及借款申請報告2.與借款有關的交易合同、協議,流動資金貸款需同步提供購貨合同、營用資金計劃及企業評級授信資料、規定比例資本金到位情況證明;借款人自有資金、其他資金來源到位或能購按計劃到位的證明文件。
----用信項目交易合同、企業評級授信資料(例如授信證書、信用等級證書復印件等)、自有資金到位證明(賬戶余額對賬單或近一個月賬戶流水明細單)。3.營業執照復印件,特種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及其年審記錄復印件;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及其年審記錄復印件。
----通常以營業執照核準經營范圍中所列的的特種行業許可證照為準收集。例如主要農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種子生產實行許可制度。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主要林木良種的種子生產許可證,由生產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其他種子的生產許可證,由生產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吨饕r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甘肅省農牧廳?!掇r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甘肅省農牧廳。
蔬菜制種等非主要農作物制種行業,需要有縣級以上種子管理站核發的《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登記證》、《制種基地準入證》及縣級以上農牧局核發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
本次列舉的建筑安裝企業應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4.公司章程、批準成立的文件(非法人企業的合資、合作協議(合同)復印件、驗資報告、企業主管單位及其附屬機構或子公司情況說明)、行政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印鑒樣本。
----公司章程、驗資報告(其附屬機構或子公司情況說明需在借款申請書和貸前調查報告中詳細說明)、簽字及印鑒樣本。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印鑒及簽字樣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住所證明。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身份證聯網核查資料、簽字及印鑒樣本(可以和主要管理人員簽字及印鑒樣本收集在同一張表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不是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房產證復印件。
6.股東會(董事會成員名單)簽字及印鑒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如果上述決議和承諾是以股東會出具的,不需要收集董事會成員名單,直接以公司章程和驗資報告來佐證其股東會成員;如果設立了董事會且以董事會出具的同意借款的決議和承諾的,需收集董事會成立的文件和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對外融資或擔保的授權書。需收集股東會成員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身份證聯網核查資料。
7.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及借款經辦人名單、簽字及印鑒樣本和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身份證聯網核查資料。
8.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含股東會成員)、財務負責人簡歷。
9.辦理借款手續的授權委托書(含股東會向法定代表人授權辦理借款事宜的授權書、法定代表人向其他人員授權辦理借款事宜的授權書)。
10.授權委托人簽字樣本、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身份證聯網核查資料及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明書)。
11.貸款證(卡)復印件及其年審記錄(含擔保企業的貸款卡及其年審記錄)、企業信用報告和主要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授權書,借款企業、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員(含財務負責人)信用報告。
12.借款企業開戶情況說明、基本戶開戶許可證及在我行開戶許可證證明復印件(他行開立的賬戶需做出說明)。
13.經審計的前三財務報告及借款企業近兩年及借款前一期的完稅證明。(注意只收集近兩年年底匯算清繳和借款前一期的完稅證明即可)。
14.信貸業務申請前一期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其主要資產負債項目明細清單(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短期借款、長期借款)企業本及最近月份的存、借款及對外擔保和在其他金融機構的融資情況說明。
15.借款企業經營場地及主要財產證明(土地證、房產證等主要財產復印件)。公司股東會(董事會)成員親筆簽署的以個人家庭財產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承諾書。借款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戶籍、婚姻狀況證明以及同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承諾書。
(二)保證擔保企業資料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國稅和地稅);2.特殊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及其年審記錄復印件;3.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及其年審記錄復印件;4.公司章程(非法人企業的合資、合作協議(合同)復印件、驗資報告、企業主管單位及其附屬機構或子公司情況說明)行政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印鑒樣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股東會(董事會)成員名單、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及借款經辦人印鑒及簽字樣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住所證明;6.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簡歷;7.辦理貸款擔保手續的授權委托書(分股東會向法定代表人授權辦理借款擔保事宜的授權書及法定代表人向其他人員授權辦理借款擔保事宜的授權書兩種);8.授權委托人簽字樣本、身份證復印件及身份證明書;9.擔保企業及法定代表人信用報告查詢記錄(授權書);10.擔保企業開戶情況說明、基本戶開戶許可證及在我行開戶許可證證明復印件;11.經審計的近三財務報告和近三年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12.保證擔保企業同意連帶保證的合法有效文件(公司制企業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擔保的決議和同意擔保承諾書)。
以個人貸款需要提供:
四、其他自然人(個體工商戶)保證擔保貸款資料。
4、簽訂的相關合同。
最新獨家銀行貸款協議(優秀16篇)篇二
合同編號:
借款人:
住所:電話:
法定代表人:
開戶帳號:
傳真:郵政編碼:
受托貸款人:
住所: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郵政編碼:
借款人:
受托貸款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與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發放__________貸款,并在受托范圍與甲方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條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托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第六條還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為:
第七條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為:
第八條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從甲方的銀行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日內向委托人申請展期,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為本合同。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______日向委托人報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發放貸款;。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托人報告,并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托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最新獨家銀行貸款協議(優秀16篇)篇三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元。預計用款為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
第三條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最新獨家銀行貸款協議(優秀16篇)篇四
經貸款方與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合同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九、本合同書一式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公證機關1份。
十、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公證員:(章)______________。
最新獨家銀行貸款協議(優秀16篇)篇五
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家產業政策,集中資金,保證重點,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經中國農業銀行總行、____________省(區、市)分行、____________地(市)行、____________縣支行(系借款企業的開戶行)協商,決定聯合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放貸款。
為了保證貸款安全,提高貸款使用效益,現就貸款各方責任、義務、額度、發放、收回、管理、上劃利息和加罰息等協議如下:
一、貸款額度____________年對____________發放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萬元;總行、總(區、市)分行、地(市)行、縣支行貸款額度依資按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萬元承擔。
二、規模和資金的籌集總行、____________省(區、市)分行、____________地(市)、縣支行均優先籌足應承擔的貸款規模和資金,及時、合理地向企業提供貸款。
各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減少應承擔的資金和規模份額,保證貸款足額投放。
三、貸款發放和收回為了簡化手續,發放聯合貸款由開戶行做好初審工作。
并簽注明確意見,各級行審查同意行,委托開戶行與借款企業簽訂借款合同。
早述貸款發放后,由開戶行負責管理和收回。
貸款收回后,按原定比例上交各級行。
四、利息的上劃和方式開戶行按規定結息期收取利息后,對應上劃總行、省(區、市)分行、地(市)行的利息,應在三日內全額上劃。
本金到期收回,以同樣方式辦理,總行按利息收入1‰付給開戶行委托管理費,委托管理費由總行定期返還開戶行。
五、貸款的管理與監督開戶行每半年對____________進行經濟主動分析,并就貸款實際用途、企業的經濟效益,貸款的安全情況,項目建設進度及資金到位使用情況等一并以書面形式分別報告總行、省(區、市)分行、地(市)行。
六、貸款的加罰息企業借款期內發生逾期、擠占、挪用貸款等問題,總行、省(區、市)分行、地(市)行聯合委托開戶行對其實施信貸制裁,并將加罰息的70%按聯合貸款所承擔的份額分別上劃總行、省(區、市)分行、地(市)行,30%留給開戶行。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聯合貸款的____________共同協商解決。
如遇特殊情況,開戶行應立即報告總行。
八、本協議經____________聯合貸款行簽字后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中國農業銀行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最新獨家銀行貸款協議(優秀16篇)篇六
本企業/或本人同意通過貸款平臺(;;的網站或網站客戶端,或其他與本貸款業務相關的網站或軟件客戶端)向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螞蟻小貸(包括但不限于浙江阿里巴巴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阿里巴巴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及將來可能設立的其他阿里巴巴旗下貸款人)、以及貸款平臺合作的其他貸款人(以下統稱為“貸款人”)提交貸款申請,在通過企業賬號登錄貸款平臺的情況下,本企業亦認可本企業法定代表人(適用于該企業為公司的情形,下同)/或經營者或負責人(適用于該企業為非公司的經營性組織的情形,下同),在本企業賬號內提交貸款申請,一旦本企業/或本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本企業經營者或負責人,/或本人提交該申請,即表示本企業和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或負責人/或本人已同意遵守貸款的各項規則,包括但不限于貸款申請規則、貸款合同及貸款人不時修訂的各項貸款政策等。本企業及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或負責人,/或本人在此鄭重承諾并確認:
6、本企業/或本人同意并授權,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前提下,貸款人有權將本企業/或本人在信貸服務申請過程中所提供、獲得、形成的信息和數據(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住所地、還款能力、店鋪經營數據、交易的真實性、財務狀況和訴訟信息(如有))提供給阿里巴巴集團、螞蟻金服集團或貸款人其他關聯公司以及合作方,以便其他關聯公司和合作方更好地為本企業/本人提供服務或作其他合理使用。
7、在企業賬號簽約的情況下,本企業已閱讀并同意附件一《擔保、網絡公示及終止服務同意函》的所有條款(本條僅適用于企業類型的客戶)。
附件一:(僅限企業賬號簽約情形)。
擔保、網絡公示及終止服務同意函。
本企業同意為本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或負責人與貸款人在貸款平臺在線訂立的全部貸款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提供連帶擔保。本企業同意并聲明如下:
1、一旦本企業及/或本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或負責人違反與貸款人的合同約定或本函,貸款人有權自行決定并直接通知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等阿里巴巴旗下公司(以下與貸款人合稱“阿里巴巴”)在阿里巴巴旗下網站、其他媒體和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區域范圍內的任意位置公示本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或負責人違反合同等其他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企業名稱、營業執照信息、注冊地址、具體違約狀況等信息。
2、除公示上述信息外,阿里巴巴亦有權提前終止與本企業間的已簽訂未履行,或仍在履行期內的服務協議,且無須退還任何服務費用(如有);本企業了解并同意,阿里巴巴有權拒絕向本企業提供任何服務并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3、如本企業已歸還逾期的貸款或以其它方式消除違約情形的,則本企業同意自行督促貸款人及時通知其關聯公司刪除相關信息或恢復相關服務協議的履行,貸款人的關聯公司不接受來自本企業的任何通知。
4、如貸款人因系統維護、電信設備故障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其提供的信息有誤,則本企業了解并同意貸款人沒有過錯,無須向本企業承擔任何責任。特此聲明,且本聲明一經確認,不可撤銷。
最新獨家銀行貸款協議(優秀16篇)篇七
第一條為規范本行各支行、分理處(以下營業機構或貸款行)貸款擔保行為,加強貸款擔保管理,正確運用擔保手段防范貸款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貸款擔保,是指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
第三條貸款擔保管理的任務是通過建立健全貸款擔保管理制度,恰當選擇擔保方式,完善擔保手續,規范擔保合同內容,強化貸后管理,努力實現擔保債權,以提高貸款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動性。
第四條各營業機構辦理貸款擔保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金融規章和我行授信業務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保障貸款擔保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充分性。
貸款擔保的合法性主要是指貸款擔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貸款擔保的有效性主要是指在合法性前提下貸款擔保的各項手續完備;貸款擔保的充分性主要是指所設貸款擔保確有代償能力并有利于債權的實現。
第五條貸款擔保的范圍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擔保合。
險的,應當選擇兩種以上的擔保方式。
同一筆貸款設定兩種以上擔保方式時,各擔保方可以分別擔保全部債權,也可以劃分各自擔保的債權份額。
同一筆貸款既有保證又有借款人自己提供的抵押(或質押)擔保的,一般應先行使抵押權(或質權)。經辦機構可以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式,在擔保合同約定擔保債權的實現順序。
同一筆貸款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抵押(或質押)擔保的,經辦機構一般不主動劃分保證擔保和抵押(或質押)擔保的份額,而由各擔保方分別擔保全部債權,經辦機構可以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式,請求保證人或者抵押人(或出質人)承擔全部擔保責任。如果保證人和抵押人(或出質人)要求劃分擔保份額的,雙方可以在保證合同和抵押(或質押)合同中約定。
第八條同一擔保方式的擔保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數人。
同一筆貸款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經辦機構一般不主動劃分各保證人的保證份額;如果保證人要求劃分保證份額的,雙方可以在保證合同中約定。
同一筆貸款有兩個以上抵押人或出質人的,經辦機構一般不主動劃分他們所擔保的債權份額;如果抵押人或出質人要求劃分其擔保的債權份額的,雙方可以在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中約定。
第九條各營業機構應采用全省制發的統一文本簽訂擔保合同。對確需修改的,省聯社審核確認或應經省聯社中介機構庫中的法律事務所進行法律審查,并出具正式的法律意見書。
其他組織、自然人作保證人的,應當從嚴掌握。
原則上不允許法人客戶為本公司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其他利害(利益)關系人提供擔保。
第十四條法人、其他組織為保證人的,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并辦理年檢手續;
(三)信用等級在a級(含)以上;
(四)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資產狀況、盈利能力等實力應明顯優于借款人;
(五)無逃廢銀行債務等不良信用記錄;
(六)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以下簡稱企業征信系統)中無不良環保信息記錄;
(七)無重大經濟糾紛。
房地產開發企業為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提供保證的,其信用等級應為a級(含)以上。
第十五條專業擔保機構為保證人的,除須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條件外,還應當有一定數額的擔?;鸫嫒朐诮涋k各營業機構設立的專門賬戶,實行專項儲存、專戶管理。總行規定的特殊情況除外。
第十六條以保證保險作擔保的,除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
超出該書面授權范圍的除外;
(四)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
(四)有合法收入來源和充足的代償能力;
(五)無貸款逾期、欠息、他行信用卡惡意透支等不良信用記錄。
(六)個人道德及社會信譽良好。
第十九條各營業機構原則上不得接受下列人員的保證擔保:
(二)有過拖欠他行和我省各營業機構范圍內貸款本息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不良行為或犯罪記錄的,但過失行為除外;
(四)經辦營業機構認為不適宜提供保證擔保的其他人員。
第二節保證人應提交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為保證人的,還應提交下列材料(金融類上市公司除外):
(二)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依公司章程作出的簽約人授權委托書及簽字樣本或印鑒;
(三)存在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情形的,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同意提供該保證擔保的決議原件:
2.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3.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4.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第二十三條國有獨資公司為保證人的,還應有董事會依公司章程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授權文件作出的同意該保證擔保的書面決議。公司章程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授權文件沒有規定的,須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該保證擔保的書面文件。
第二十四條承包經營企業為保證人的,還應當提交發包人同意該保證擔保的書面文件。
第二十五條專業擔保機構為保證人的,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可靠的經濟來源。同時,具有良好的信用觀念,資信較好;
(五)保證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六)經辦各營業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第三節保證擔保的調查和審查。
第二十八條對提供保證擔保的,在貸款調查過程中應對保證人的主體資格、意思表示、授權情況、資信狀況、代償能力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一)法人、其他組織為保證人的。
3.意思表示情況,主要包括提供本次擔保并承擔連帶責任的意思表示是否自愿、真實;
度和業務管理辦法,對保證擔保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進行審查,審慎確定保證人的擔保能力。
信貸管理和風險管理部門應對保證人的主體資格、意思表示、授權情況以及其他相關手續和文件的合法性以及對特定風險所采取的法律防范措施的有效性等事項進行相應的審查。
第三十一條法人、其他組織的保證能力和保證額度,應綜合考慮保證人的資產負債規模、已為他人提供的各類擔保余額、現金流量、信譽狀況、發展前景等因素,參考下列公式合理確定:
保證額度=n×(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已為他人提供的各類擔保余額。
(三)原則上,n不得大于2。
農戶的保證能力,應根據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主要內容、收入狀況、家庭實有資產狀況及評級授信等具體情況予以核定;對其他自然人的保證能力,應根據其財產和收入狀況、信用等級等具體情況予以核定。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二)保證方式;(三)保證范圍;(四)保證期間;
(五)雙方的陳述、保證和承諾;(六)違約定義及違約責任;
(七)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八條保證合同中載明的借款合同編號須與已簽署的借款合同編號一致;保證合同中借款人的名稱須與已簽署的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名稱一致;保證合同各方加蓋的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的簽字須真實、有效。
第三十九條同一筆貸款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與保證人分別簽訂保證合同。
同一筆貸款既有保證又有借款人自己提供的抵押(或質押)擔保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三款的規定與保證人和抵押人(或出質人)分別簽訂保證合同和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
同一筆貸款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抵押(或質押)擔保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四款的規定與保證人和抵押人(或出質人)分別簽訂保證合同和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
有關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的簽訂,依照本辦法第三章(或第四章)的規定辦理。
證人按照保證合同的約定按期提交有關材料并履行各項義務。
第四十四條保證合同有效期間,經辦各營業機構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證人。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四十五條保證合同有效期間,經辦各營業機構應當就下列事項事先取得保證人同意繼續擔保的書面意見:
(三)經辦機構與借款人協議對原貸款進行再融資或重組的;(四)經辦機構許可借款人轉讓債務的。
經辦機構應當將保證人同意上述第(一)、(二)、(四)項的書面文件作為保證合同的必要附件;在取得保證人同意上述第(三)項的書面文件后與保證人簽訂新的保證合同。
第四十六條保證合同有效期間,保證人如發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以及其他經營機制或組織結構上的變化的,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督促保證人妥善落實保證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對約定的保證期間短于六個月的,要在約定的保證期間內相向保證人送達催收通知書,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第五十一條借款人不歸還貸款本息,保證人亦不履行保證責任,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保證期間或訴訟時效內及時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第五十二條保證人拒絕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和支付令的,經辦機構應于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保證人拒絕履行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發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的,經辦機構應按前款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五十三條對辦理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經辦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執行有關問題的聯合通知》的規定,在公證文書規定的期限或借款人、保證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債權的情形之日起六個月內(現行法律規定為2年,我省管理要求確定為六個月),向原公證機關申請執行證書,并按執行證書規定的期限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七)商品林中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八)礦業權,包括探礦權和采礦權;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我省各營業機構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對于擬接受第(九)項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從嚴掌握,并報省聯社備案。
第五十七條各營業機構可以接受企業以浮動抵押方式辦理貸款,即可以接受企業以其現有的以及將有的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接受浮動抵押的,經辦機構應審慎判斷抵押物數量、價值變動情況和業務風險,從嚴掌握。
第五十八條在辦理貸款抵押擔保時,應當優先選擇現房、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他價值相對穩定、變現能力較強的抵押物;對機器、設備及其他不易變現或價值波動較大的抵押物應當從嚴掌握。
第五十九條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應當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劃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抵押的,除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外,還應具有審批權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條款,并應當將其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時抵押,并在核定抵押率時充分考慮應繳納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因素。
(八)租用或者代管、代銷的財產;(九)已存在預告登記的不動產;
(十一)已經折舊完或者在貸款期內將折舊完的固定資產,淘汰、老化、破損的機器、設備(專用機器、設備是指專用性強、流通性差,難以通過市場交易及時變現的機器、設備,對以專用機器、設備設定的抵押必須從嚴掌握)。
(十二)依法不得抵押或依法行使抵押權受到限制的其他財產。
第六十一條抵押物的價值應覆蓋抵押物所擔保的貸款債權。經辦機構不得接受已經設臵抵押的抵押物重復抵押,但可以接受以該抵押物的擔保額度大于已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再次抵押。
對已抵押的房產,在其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全部歸還前,不得以該房產再次作為抵押物追加或發放新的貸款。
抵押物的擔保額度按本辦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計算。第六十二條經辦機構不得接受已經向人民法院提交破產申請書或者已經進入破產程序的法人、其他組織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第六十三條借款人有多個普通債權人的,經辦機構不得在清償債務時與借款人惡意串通以其全部財產設定事后抵押。
抵押人為自然人時,不需提供本條第一款第(一)至(七)項材料,但需另行提供下列材料:
(一)抵押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抵押人有效的居住證明;
(三)抵押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抵押擔保的書面文件。第六十六條以共同共有的財產抵押的,還應有全體共有人同意以該財產設定抵押的書面文件,抵押人為全體共有人。
以按份共有的財產抵押的,還應有抵押人對該財產占有份額的證明及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約定份額共有人同意抵押人以其所占份額設定抵押的書面文件。
第六十七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法人以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抵押的,還應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政府主管部門同意抵押的批準文件,但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或政府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十八條以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財產抵押的,還應有該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同意抵押的書面決議。
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及其占用范圍內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還應有鄉鎮、村出具并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載明同意以該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同意在實現抵押權時按照法律規定的土地征用標準轉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等內容的書面文件。
第六十九條以中外合資企業、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
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開工證明、建筑工程規劃圖紙;證明已交納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或需交納的相當于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施工進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等事項的書面材料;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及證明建設工程價款預、決算及拖欠情況的書面材料。
以預售房屋設定個人貸款預抵押擔保的,還應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并辦妥了銷售登記備案手續,且預售房屋主體結構已封頂。
經辦機構認為必要時,還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交抵押物的建設工程承包人出具的同意放棄應得未得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書面承諾。
第七十八條以房地產抵押的,還應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及證明建設工程價款預、決算及拖欠情況的書面材料。共有的房屋還應有房屋共有權證。
第七十九條以船舶抵押的,還應有船舶所有權證書、未先期抵押給其他債權人的證明材料;以正在建造的船舶抵押的,還應有船舶建造合同、建造工程價款預算和決算的書面材料。
第八十條以機動車輛抵押的,還應有機動車登記證書。第八十一條以車輛以外的機器、設備、原輔材料、產品或商品以及其他動產抵押的,還應有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以及抵押物存放狀況、抵押物折舊情況等的資料。
第八十二條以商品林中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抵押的,7。
關查詢并盡可能復制不動產登記簿,核查權屬證書的內容是否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抵押品清單記載的財產、權利范圍與不動產登記簿有關內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預告登記。
對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有誤的,應當要求抵押人及時申請更正登記或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八十六條調查人員應如實將抵押擔保調查情況和結論寫入貸款調查報告。
核保人員應當根據核查情況如實填寫《陜西省各營業機構抵押核實書》,并由抵押人簽字蓋章、核保人簽字確認后作為抵押合同附件留存。
第八十七條經辦機構應按照省聯社有關規定進行抵押物價值評估,確定抵押物評估價值。
第八十八條貸款審查人員應當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業務管理辦法,對抵押擔保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進行審查,審慎確定抵押物的擔保額度。
信貸管理和風險管理部門應對抵押人的主體資格、抵押人對抵押物是否享有處分權、抵押物的處臵是否存在法律障礙、相關手續和文件是否合法、對待特定風險所采取的法律防范措施是否有效等事項進行相應的風險審查。
抵押人以已抵押的財產價值余額部分再次抵押的,其擔保額度按照下列公式核定:
器、設備抵押率不得超過20%,且應從嚴掌握;
按以上抵押率計算,抵押物的擔保額度不足以覆蓋貸款額的,應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其他擔保。
第九十一條以浮動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應以企業現有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為基礎,依據企業經營情況審慎判斷抵押物數量和價值的變動情況,核定抵押資產池的最低保有量或保有金額。
第九十二條對經調查審查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抵押擔保,應及時告知借款人重新提供新的抵押擔?;蚱渌行?。
第四節抵押合同的訂立。
第九十三條貸款經有權簽批人批準后,方可與抵押人訂立抵押合同。
第九十四條抵押合同的成立應當采取經辦各營業機構與抵押人簽訂書面合同的形式。
第九十五條經辦各營業機構與抵押人可以就單個借款合同分別訂立抵押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訂立一個最高額抵押合同,設立最高額抵押權。
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與抵押人協商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
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債權轉讓的,最高額抵押權不得轉讓,但與抵押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可以通過協議與抵押人變更。
經辦機構與抵押人簽訂抵押合同后十日內,雙方須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就該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進行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書或者抵押登記證書。
抵押物登記手續辦妥的日期一般不得遲于抵押貸款的實際發放日期。
第一百條以下列財產抵押的,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設立。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一)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二)以城市建筑物(含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登記部門未作規定或者規定不清的,經辦機構可以在土地管理部門或者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房地產抵押登記分散在多個部門的,經辦機構應當就土地與其地上建筑物分別到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對地方政府法規規定只辦理建筑物抵押的,可在確保抵押足值有效的前提下僅辦理建筑物抵押登記。
以預售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作為抵押的,應要求抵押人向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三)以商品林中的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
(四)以礦業權抵押的,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
(三)保險合同及保險單中應當注明,出險時經辦機構為保險賠償金的第一請求權人;
(四)保險單中不得有任何限制各營業機構權益的條款;(五)抵押物保險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承擔。
第一百零四條單純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可不必辦理抵押物財產保險。個人貸款抵押擔保的財產保險可比照公司類抵押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節抵押擔保的管理。
第一百零五條抵押權設定后,經辦機構應當收妥抵押物他項權利證書(或其他抵押登記文書)或保險單證。
第一百零六條在抵押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經辦機構應要求抵押人在占管期間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其價值產生減損。
第一百零七條在抵押合同有效期內,貸后檢查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貸后檢查間隔期,對抵押物的使用、管理和變化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檢查結論和風險防范措施等寫入貸款檢查報告。
在抵押合同有效期內,經辦機構應督促抵押人按照抵押合同的約定履行各項義務。
第一百零八條對抵押擔保進行檢查時,應當主要檢查。
手續但抵押物價值不足的在建工程形成新增財產的,經辦機構應當就建設過程中形成的新增財產及其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后續抵押,直至抵押物價值足額。
抵押權存續期間,已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的在建工程竣工的,經辦機構應當督促抵押人及時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并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一百一十條在抵押合同有效期內,經辦機構應當就下列事項事先要求借款人提交抵押人同意繼續擔保的書面意見:
(三)經辦機構與借款人協議對原貸款進行再融資或重組的;
(四)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時,經辦機構許可借款人轉讓債務的。
經辦機構應當將抵押人同意上述第(一)、(二)、(四)項的書面文件作為抵押合同的必要附件;在取得抵押人同意上述第(三)項的書面文件后與抵押人簽訂新的抵押合同。
第一百一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額抵押權人的債權確定:
照抵押合同的約定辦理保險手續,抵押人未辦理的,經辦機構有權代為辦理,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一百一十四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經辦機構應當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并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經辦機構除確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部分仍繼續作為擔保之外,還應當要求抵押人在所獲損害賠償的范圍內提供擔保。
第一百一十五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經辦機構應當要求抵押人積極協助以避免侵害。
第一百一十六條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各營業機構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有轉讓、出租或其他處分抵押物的行為。
經辦機構同意抵押人以認可的最低轉讓價款轉讓抵押物的,應當要求抵押人以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用以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抵押人在經辦機構開立的指定賬戶以擔保主債權的履行。轉讓價款超過擔保債權數額的部分除外。
抵押物未經各營業機構同意被轉讓的,經辦機構應當要求抵押人以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用以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轉讓價款超過擔保債權數額的部分除外。經辦機構未能以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的,可以要求受讓人代替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受讓人不代為清償的,經辦機構應當就該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第七節抵押權的實現。
第一百二十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與抵押人的預先約定或者與抵押人新達成的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沒有預先約定又協議不成的,經辦機構應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第一百二十一條經辦機構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依法行使抵押權。
第一百二十二條經辦機構申請人民法院依法扣押抵押物的,應當及時將扣押抵押物的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并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以及因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經辦機構實現抵押權時應當依法對其主張權利。
第一百二十三條抵押擔保的債權部分清償后,借款人未能清償剩余債權的,經辦機構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抵押權。
經登記的抵押物被分割或者部分轉讓的,經辦機構可以就分割或者轉讓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第一百二十四條主債權被分割或者部分轉讓的,經辦機構應當就所享有的債權份額行使抵押權。
第一百二十五條經辦機構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受償的,原則上應當由全省中介機構庫中的評估機構評估后折價。
第一節質物的范圍。
第一百三十二條各營業機構可以接受符合下列條件的動產質押:
(一)出質人享有所有權或依法處分權;(二)易變現、易保值、易保管;
(三)法律、行政法規及我省各營業機構未禁止轉讓的動產。第一百三十三條經辦機構可以接受以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錢質押。
第一百三十四條經辦機構可以接受符合下列條件的黃金質押:
(一)能在黃金交易所交易、交割;(二)所有權沒有爭議;
(三)已按黃金交易所有關規則核驗,并存放于各營業機構認可的黃金交割倉庫內。
第一百三十五條經辦機構可以接受能夠具有合法主體資格的倉儲公司、物流監管公司或現貨交易市場保管,并開具以經辦機構為受益人的收據的形式特定化的存貨質押。
前款所指存貨一般應以大宗、高流動性的原材料為主,主要包括石油、煤、成品金屬及其他礦產品,等級糧油制品,木材,通用化工原料等。
第一百三十六條以本辦法第一百三十三、一百三十四、一百三十五條之外的,法律、行政法規及我省各營業機構未禁止轉讓的其他動產質押的,應從嚴掌握,并報省聯社備案。
(一)依法禁止流通、轉讓,或依法不能強制執行和處理的;(二)所有權有爭議的;
(三)已掛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
(八)已經質押的存款單、倉單和提單轉質的;
(九)在他行托管的銀行柜臺交易系統購買的記賬式債券;(十)法律、行政法規未明確規定可以出質的權利;(十一)具有不宜質押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節出質人應提交的材料。
第一百四十條依法對質物享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可以作為借款人在各營業機構貸款的出質人。
第一百四十一條出質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人或其前手之間的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稅發票(依據法律規定沒有增值稅發票的,可提交其他發票)。
(二)出質人出具的所有權無爭議、沒有掛失或沒有被依法止付的書面承諾文件。
第一百四十五條以銀行間債券市場托管的記賬式債券質押的,還應有已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托管的證明文件。
以證券交易所托管的記賬式債券質押的,還應有已在證券交易所進行托管的證明文件。
(二)存款人委托貸款人向存款金融機構申請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委托書;
(三)存款人在存款各營業機構的預留印鑒或密碼。第一百四十七條以經辦各營業機構簽發的個人儲蓄存單(折)質押的,還應有下列材料:
(七)經辦各營業機構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一百五十二條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質押的,還應有下列材料:
(一)公司的基本情況材料;(二)出質人的出資證明書;
(三)由依法成立的中介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質押的,除需提交前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提交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出質股東將其股權質押的書面決議,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三條以上市公司流通股股權質押的,還應有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出具的質物權利證明文件。
第一百五十四條以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質押的,還應有下列材料:
(一)企業的基本情況材料;(二)出質人的出資證明書;
最新獨家銀行貸款協議(優秀16篇)篇八
合同編號:
借款人:
住所:電話: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名稱:
開戶帳號:
傳真:郵政編碼:
受托貸款人:
住所: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郵政編碼: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發放__________貸款,并在受托范圍與甲方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條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帳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托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第六條還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為:
第七條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為:
第八條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日內向委托人申請展期,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______日向委托人報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發放貸款;。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托人報告,并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托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獨家銀行貸款協議(優秀16篇)篇九
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中國某某銀行_______(以下稱乙方)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委托貸款協議:
一、甲方愿將自主使用的資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貸款方式貸給_______有償使用。
二、甲方存入資金在乙方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用于甲方指定的貸款,乙方負責在存入的資金額度內發放委托貸款。
三、委托貸款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核定。
四、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委托貸款,必須納入國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取得有權批準單位正式批準文件,方可辦理。
五、委托貸款項目由甲方審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報告、有關批準文件、企業財務報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托貸款項目進行調查。
六、甲方指定的貸款單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請辦理委托貸款,簽訂貸款合同,并辦理貸款手續。
七、借款單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托貸款的調查、監督和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八、乙方對貸款項目進行調查過程中,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情況。甲方指定的貸對象或項目,若因經濟效益問題或其他意外損失,到期不能收回貸款本息,乙方不負經濟責任。
九、借款單位不按合同償還貸款本息,乙方呆比照某某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單位采取必要的經濟制裁手段,直至對貸款的擔保人追索扣收應付的本息和罰息。
十、乙方對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貸出前按月息_______‰計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賬戶;貸出后,在貸款期限內,乙方按貸款余額(基數)的月_______‰計算手續費,并從_______單位賬戶收取。乙方將委托存款和委托貸款利息收入按季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十一、委托貸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貸款項目,或提取委托貸款基金。
十二、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以書面形式確認。委托貸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協議即自然終止。
十三、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獨家銀行貸款協議(優秀16篇)篇十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現就乙方將其擁有的房產出賣給甲方等有關事項,自愿簽訂如下協議,各方都必須嚴格遵守:
第一條房屋地址、面積乙方擁有的房產位于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購房總價為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自愿在本協議約定的條件成就時,即自乙方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內仍未能付清本息時,將上述房產折價出賣給甲方。
第三條按揭款支付義務。
1、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后仍繼續按時足額繳納并自行承擔抵押貸款還款。
2、在本協議約定的條件成就而需將房屋過戶給甲方時,乙方應當立即向銀行提前還清全部欠款。第四條買賣價款參照協議簽訂時同類房屋市場價,并考慮到該房屋產權證抵押于銀行等因素,乙方自愿將上述房產折價為銀行款項,由乙方按本協議第三條之約定承擔。
第五條價款支付方式。
甲方應付的購房價款,可由甲方用于代為乙方支付銀行提前還款時所需的款項及費用,代為支付該房產所欠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再沖抵乙方對甲方所欠債務。如有剩余,則甲方應再將剩余部分支付給乙方;如不足以支付前述費用,則乙方應當將不足部分支付給甲方。不足部分按照借款協議約定條款執行。
第六條相關義務及費用承擔。
1、本協議約定的條件成就時,乙方必須立即積極辦理向銀行提前還款及房產過戶等手續。提前還款所需的全部費用以及買賣雙方應繳納的各種稅費、中介費等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在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應當將上述房屋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完稅憑證等原始資料交付給甲方保管;乙方如因申辦領取房產證、土地使用證而需要使用前述資料時,甲方應當予以配合,但所領取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仍應交甲方保管。交甲方保管的上述證件、資料,乙方均不得以遺失、被盜等為由而另行補辦,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3、如需辦理公證委托,所需評估費、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協議解除如乙方在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_____日內向甲方還清了借款本息,則本協議自動解除,且各方均免予承擔法律責任,但甲方應當將乙方交其保管的資料、證件及時交還給乙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房屋買賣條件成就時,如未能將上述房產及時過戶給甲方并辦妥相關手續;或者在本協議簽訂后不繼續及時足額繳納欠款;或者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將上述房產再次轉賣給他人;或者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提前還清銀行欠款后將該房產抵押給他人,均屬于違約。出現前述四種違約情形之一時,甲方除有權要求繼續履行之外,乙方還應當按上述房產賣價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構成犯罪的,甲方還將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兩方各執_____份,自甲、乙兩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各方均鄭重承諾在簽字前已詳讀、準確理解并自愿遵守本協議全部條款。
2、特別提請協議各方在協議每一頁上均簽名或者蓋章。
最新獨家銀行貸款協議(優秀16篇)篇十一
貸款方:
證件類型及號碼:
地址:
電話:
郵箱:
借款方:
證件類型及號碼:
地址:
電話:
郵箱:
經中國銀行(下稱貸款方)與(下稱借款方)和(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年月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種類)貸款(大)元,用于,還款期限至年月日止,利率按月息‰計算。
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分期用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日期金額日期金額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
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愿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
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
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的利息,并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當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借、貸及保證人各方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可選擇一種)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貸、保證人各執份。
借款方借款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簽章)經辦人:(簽章)開戶銀行及賬號:
簽約地點:
最新獨家銀行貸款協議(優秀16篇)篇十二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人民銀行規定調整。
三、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四、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專項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轉入_____________單位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
五、還款方式以及還款計劃。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還款法/累進還款法)歸還。
累進還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遞增還款額。
甲方從支用信用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還款法,每月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進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為:
六、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第八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并于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應在還款日前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甲方最后一次歸還的貸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實際使用期限相應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需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關當事人。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八、貸款擔保。
對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全部債務以______________作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為質物提供擔?;?并)由_______作為甲方保證人承擔全額連帶責任保證,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和)《保證合同》作為全合同的從合同。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6、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九、違約責任。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物(質物)。
3.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3.4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6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十一、其他。
1、甲、乙雙方應保守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關技術文件、相關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2、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3、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以傳真形式簽字蓋章后文件同樣有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最新獨家銀行貸款協議(優秀16篇)篇十三
為幫助高等學校部分在讀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促進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協議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約定:
(一)甲方將在商業原則基礎上,對乙方推薦的借款人進行審查,并最遲在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借款人給予能否貸款的答復。
(二)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借款人提供的助學貸款額度不超過借款人在讀期間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的總和,最高限額暫定為10萬元人民幣。
(三)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借款人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借款人畢業后四年。
(四)甲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
(五)甲方負責到乙方指導借款人填寫、簽署借款申請書、扣款授權書、借款憑證、及借款合同等資料。
(六)甲方經審批同意貸款后,按學年及時將學雜費貸款直接劃入乙方指定賬戶,按學期將生活費用貸款直接劃入借款人的儲蓄或信用卡賬戶。
(七)甲方追索借款人逾期未清償的貸款本息,可在新聞媒體上公布違約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違約行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約定:
(八)乙方指定專門機構負責受理借款人的助學貸款申請,確認借款人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并將有關資料及乙方的審核意見送至甲方。
(九)乙方負責為符合信用貸款條件的借款人落實介紹人和見證人,并督促介紹人、見證人履行其職責。
(十)乙方負責向甲方出具借款人在校期間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的證明資料。
(十一)見證人如調離學校,乙方需負責督促其繼續履行職責;見證人如出國、死亡、失蹤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見證人繼續履行見證人的職責。指定新的見證人時乙方須向甲方出具書面證明資料。
(十二)乙方負責召集借款人統一辦理填寫、簽署借款申請書、扣款授權書、借款憑證、借款合同等手續。
(十三)乙方須及時將借款人在校期間的違約行為或者發生轉學、休學、出國留學或移居、退學、開除、傷亡、失蹤等情況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采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
(十四)乙方應在借款人畢業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關借款人的畢業去向、就業單位名稱、居住地址、聯系電話等變化情況,并協助甲方辦妥借款人還款確認手續。
(十五)乙方協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償的貸款本息,并在借款人畢業時,將其未清償貸款本息的情況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同時抄送甲方。
三、違約責任。
(十六)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應將貸款連同罰息一起付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
(十七)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八、十一、十三、十四、十五條,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貸款本息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補充條款(包括增、減修整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獨家銀行貸款協議(優秀16篇)篇十四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實際借款額以借據為準。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章 提款和還款。
第四條 分次提款。即: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第五條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貸款人同意,并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借款的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產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七條 分次還款,即: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第八條 借款人用下列資金,但不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九條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動歸還的,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三章 借款利率和計息。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一年一定,第一年的利率確定為年息_________%,期滿后由貸款方根據國家當時規定檔次利率重新確定下一年的借款利率。
第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方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十二條 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十三條 借款人在貸款人結息日前應在其賬戶內備足應付利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四章 擔保。
第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擔保,并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十五條 如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貸款人認為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
第五章 雙方承諾。
第十六條 借款人承諾:
(1)項目自籌資金及其他籌措資金按時足額到位。
(2)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不得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4)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種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包括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于改變經營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清償。
(5)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6)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應當在事件發生后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7)按時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所有開戶行、賬號、存款余額等),并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第十七條 貸款人承諾: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
第十八條 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并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九條 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二十條 借款人、貸款人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借、貸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內容,均應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貸款人營業場所辦理提款手續,也未和貸款人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的,應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貸款人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國家規定,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貸款人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1項、第3項、第4項、第5項、第十九條時,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國家規定計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第6項、第7項時,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條 本合同經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后生效。有擔保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其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得到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以及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等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三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
(1)貸款證復印件。
(2)借款人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檢營業執照復印件。
(3)借款人授權代理人委托書。
(4)擔保合同年字第號。
(5)借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最新獨家銀行貸款協議(優秀16篇)篇十五
根據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委托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發放____貸款,并在受托范圍與甲方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息____計算,按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托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第六條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為:
第七條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為:______。
第八條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從甲方的銀行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貸款到期,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日內向委托人申請展期,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__日向委托人報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三、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四、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五、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六、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七、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八、乙方應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托人報告,并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二、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托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的利息。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最新獨家銀行貸款協議(優秀16篇)篇十六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帳號: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________________。
2.地號: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來源: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_____________。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權份額: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________________。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貸款用途為。
第五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第六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將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將房屋所有權證一并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全部貸款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四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并辦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保險手續。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七條。
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設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著物;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建造定著物的,該定著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設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預售,預售房屋面積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內。甲方將預售出的房地產權情況列出清冊,報送乙方備案。乙方有權制止甲方繼續預售房屋。
第十八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二十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