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取保候審申請書個人版篇一
申請人:鄒某某,女,漢族,生于19xx年8月,系嫌疑人徐某某之妻,現住xx省xx縣茶畬路xx號。聯系電話:xxxxxxxxxxx。
申請理由:
徐某某于20xx年3月31日因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一案被貴局刑事拘留,現羈押于浦東新區一看守所。鑒于徐某某身體殘疾腿部患有小兒麻痹癥、犯罪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數較少并能如實供述等實際情況,申請人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申請對徐某某取保候審。申請人保證在取保候審期間使徐某某不離開居住地或貴局限定的區域、及時聽候傳訊、不干擾證人依法作證和貴局對證據的收集,申請人將按法律的規定向貴局提供擔保或依法繳納保證金。以上申請,請貴局予以批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xx年x月xx日
取保候審申請書個人版篇二
申請人:xxx,女,漢族,年月日出生,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妻。
住址:xxx市xx區xxx小區xx樓xx單元xx室
身份證號:xxxx
電話:xxxx
手機:xxxx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審
事實理由:
xxxx年xx月x日xxx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tanwu罪對xxx刑事拘留,后被批準逮捕。現羈押于xx市看守所。申請人及xxx本人均向貴院提出了取保候審申請,但未得到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十條“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的不與收押:……(二)患有其他嚴重疾病,在羈押中可能發生生命危險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惡極不羈押對社會有危險性的除外”。《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了生活不能自理是指因病、傷殘或者年老體弱致使日常生活中起床、用餐、行走、入廁等不能自行進行,必須在他人協助下才能完成。申請人認為,xxx目前的情況明顯屬于生活不能自理,符合不與收押、可以取保候審的條件。
案發前,xxx曾于20xx年5月、6月兩次入院治療。被診斷患有雙眼視網膜色素變異,雙眼視物不清已經2年多,在家里生活起居都難以自理,并且需要長期不間斷用藥,而且,xxx還患有雙眼老年性白內障、糖尿病、原發型高血壓病、痛風、高脂血癥,也需要長期用藥和照顧。(上述情況均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并已經提交)同時,xxx在被羈押期間,仍然繼續不間斷的用藥,在羈押場所的生活起居均需要扶助。
案發前后xxx也能夠配合檢查機關說明情況,能夠積極配合調查,對其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52條之規定,特申請變更刑事強制措施,對xxx取保候審。
為此,申請人自愿為xxx的擔保人,依法履行保證人的義務。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xx年x月xx日
取保候審申請書個人版篇三
申請人:xxx,女,35歲,漢族,xx省xx市人,住xxx,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妻。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xxx,男,36歲,xx省xx市人,住xxx。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xxx申請取保候審。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一案,于xxxx年x月x日被xx市xx區公安局刑事拘留,現關押在xx區看守所。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身體不好,且在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一案中,系從犯,有可能被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并愿依法交納保證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96條的規定,特為其提出申請,請予批準。
此致
xx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
申請人:(簽字)
xxxx年x月x日
取保候審申請書個人版篇四
申請人:×××,女,漢族,××市××村人,住××市××村,聯系電話:××××。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男,漢族,××市××村人,××廠××(職務)。因涉嫌非法持有罪,于20xx年×月×日被××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現關押在××市看守所。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事實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持有槍一案,于20xx年××月××日經××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現公安機關的偵查完畢,已報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考慮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質以及案件有關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而且現在××廠急需犯罪嫌疑人×××回來參與籌劃管理,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羈押期間身體狀況一直不好。因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并愿依法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請貴院予以審查批準。
此致
××市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審申請書個人版篇五
被申請人:________,男(女)、族,_______年月日出生,住址:__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現被羈押在_______看守所。
申請事項:
請求對犯罪嫌疑人_______取保候審。
被申請人_______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_______年月日被_______刑事拘留,____年____月____日被批捕,現羈押于_______看守所。
事實與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____系申請人之________。犯罪嫌疑人_______雖涉嫌交通肇事罪,但系過失犯罪,其家屬已經與受害者家屬達成了賠償協議,并取得了受害者家屬的諒解。本案中犯罪嫌疑人_______系初犯、偶犯、無犯罪前科,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性較小,根據《刑法》第133條規定,量刑幅度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采取取保候審不具有社會危險性。
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5條的規定,特向貴局(院)申請取保候審,敬請考慮。
申請人愿意繳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提出由_______擔任_______保證人。保證人____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處,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現申請人以及保證人愿意履行《刑事訴訟法》第68條規定的保證人義務:(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申請人應當保證遵守《刑事訴訟法》第69條的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懇請予以批準為盼!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取保候審申請書個人版篇六
申請人:楊______,女,____________年10月20日出生,漢族,住湖北省______市______區東城辦事處____________,身份證號:42900119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王幫勇之妻。
申請事項:
事實和理由:
______因涉嫌尋釁滋事一案,已由人民法院立案審理。因______屬被他人邀約而進入現場的,本人沒有親自參加預謀、策劃,更沒有動手傷人,同時造成停工及誤工損失的事件中______沒有參入。在被邀約到現場后,沒有采取過激行動。本人的主觀惡行及其犯罪后果較為輕微,社會影響不很惡劣。敬請法院領導查明。
另一件急迫的事情向法院領導匯報,因我公司(隨州市____________安全設施有限公司)在宜昌等工地欠三十余名農民工工資三十九萬余元,農民工聚隊造成公司不能正常運轉,且不斷上訪。且公司另一股東為特殊原因暫不能處理公司事務,為消除不良影響,_________作為公司法人,必須親自處理好此事。為此,特請求人民法院準予對_________取保候審。公司及申請人保證按照取保候審的法律規定,堅決一絲不茍的執行,并保證______做到不串供、不亂跑、隨傳隨到。若有違反公司及申請人甘心接受加倍處罰。
此致
隨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取保候審申請書個人版篇七
申請人:xxx有限公司,住址:xxx。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工作單位。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xxx,男,xx歲,工作單位:xxx有限公司。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xxxx年x月x日被xxx公安局刑事拘留,現關押在xxx看守所。
xxxx年x月x日晚,犯罪嫌疑人xxx駕駛車輛途徑xx村撞上李xx,造成李xx死亡。事故發生后,xxx家人、工作單位、朋友積極與被害人家屬商談賠償事宜并達成賠償協議并已支付賠償款,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申請人認為,xxx一貫遵紀守法,工作表現良好,且該次屬于過失犯罪,xxx已有悔過表現,對其采取取保候審措施不致危害社會治安,也不會在取保候審期間采取逃跑等行為,且單位工作繁忙,也急需xxx返回工作崗位繼續工作。
申請人為保證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xxx遵守有關規定,提出由申請人擔任保證人。保證人系在xx市注冊并正常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申請人和保證人保證監督被保證人xxx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做到:(1)保證不離開本市;(2)保證隨傳隨到;(3)保證不干擾證人作證;(4)保證不毀滅、偽造證據或串供。并且保證隨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的情況。
此致
xx市公安局
申請人、保證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在單位作為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時,取保候審申請書的最后除了需要加蓋單位的公章外,還需要的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進行簽字,否則的話該份申請書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更多關于取保候審申請書的知識,您可以到網站進行咨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