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是一個創新和進步的推動者,通過引入新技術、新思想和新方法來推動單位的發展。下面是一些單位在提高生產效率和降低成本方面的措施和經驗。
單位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一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后勤處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切實加強各類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的采購、儲備、調配及使用管理,推進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疫情防控應急物資,是指專門用于應對突發性重大疫情的各類物資,如用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口罩、消毒藥水、測溫儀器等防護用品、器械。
第三條后勤處疫情防控工作小組保障組負責組根據防疫工作實際,做好專項預算,統計、評估疫情所需物資,并組織采購、儲備、調配和使用管理。保障組組長由財務部經理兼任,下轄驗收員、保管員各1人。各單位指定1人專門負責本單位的防控物資的領用、發放及記錄工作。
第四條防疫應急物資實行“定量儲備、定點儲存、保障一線、特事特辦、救急為先”的機制。
第五條特殊時期,一切以疫情防控工作實際需要為先,根據后勤處長指示,啟動應急采購程序。所有物資均由保障組統籌負責,在貨源緊缺的情況下,各單位可將采購信息報保障組組長負責聯系,所有物資的品種和數量均須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采購。保障組組長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單一來源采購、現金采購等方式進行采購,保留相關憑證,后續再完善相關流程。
第六條保障組采購的物資由驗收員核對品名、數量、型號、規格和生產廠家等,及時辦理入庫,統一存放財務部檔案室,做到“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
第七條后勤處統一采購的物資需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發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出或挪用。發放時間需在工作群中提前通知,各單位憑當日在崗人數領取定量物資。在特別緊急情況下,經報總經理批準后,臨時安排補發。各單位指定專人到財務部領取物資,同時及時登記發放臺賬。疫情防控期結束后,財務部將收回臺賬檢查并統一保管。保障組保管員應要求物資領用人先在賬本上簽字,事后再統一補辦領導簽字審批手續。
第八條保障組保管員對防疫應急物資需認真做好臺賬,分類管理,統一調配;及時向匯報庫存情況;定期檢查物資,保持庫房整潔、通風、物資存放整齊有序。
第九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2月2日起施行。
單位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二
應急物資是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的重要物質支撐。為進一步完善我校應急物資儲備,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提高物資統一調配和保障能力,為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據“分工協作,統一調配,有備無患”。
一、應急物資儲備的品種包括自然災害類、安全事故災難類、衛生類、應急搶險類及其它。
二、應急物資儲備室由德育處加強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專業管理、保障急需、專物專用”。
三、應急物資儲備定額由德育處根據實際應急需要確定,總務處負責落實經費保障,落實應急物資儲備情況,加強實物儲備。
四、應急物資應建立臺帳,并實行動態管理。已消耗的應急物資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調出物資的規格、數量、質量重新購置。
五、應急物資應當堅持公開、透明、節儉的原則,嚴格按照采購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誰采購、誰簽字、誰負責。
六、總務處要加強對應急物資的采購、儲備、管理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對管理混亂、冒領、挪用應急物資等問題,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單位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三
為認真***小學有關要求,加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防護物資的管理,暢通需求與保障渠道,全力保證疫情期間防護物資有效供給,確保緊缺防護物資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特設此規定。
本規定所指疫情防控物資主要包括穿戴用品(醫用一次性防護口罩、橡膠手套、消毒用防護水衣等)、人體測溫儀器、消毒類(***等物資。
各單位/部門是疫情防控物資領用和管理的主體,根據疫情防控物資使用標準和崗位基本需求,本著滿足防控、費用節約的原則,依據生產作業、辦公樓、門崗等控制點數量和上崗人數,按安全保衛科防控物資標準領用(口罩每3天為一個周期領用一次),經各業務單元/部門負責人簽字報ht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審批并簽字后,將簽字版文檔提報至庫管處。
1、庫管處負責應急防護物資統一管理和發放,嚴格按審批后的領料單發放,并做好發放登記和監督。2、原則上普通人員配發一次性使用醫療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提供上下班通勤、餐飲、門崗等公共場所服務及接觸風險較高的人員配發kn95/n95/kf94防護口罩;一次性防護服原則上1套/7天。六、相關要求1、各單位/部門按照“重點區域、重點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則,優先保障一線作業人員及重點風險崗位防護物資配備到位。2、各單位/部門應指定專人統一負責與庫管處進行工作銜接,做好防疫物資領用填報、發放、登記等管理工作。3、各單位/部門要建立單獨收發臺賬,針對口罩等穿戴防護物資,使用人員實名制簽收。各單位/部門相關收發臺賬及簽收表要統一保存,安全保衛科和人力每周核查領用發放及結存情況;疫情防控物資領用單請于當天16點前向庫管處上報紙質審批版。
4、各單位/部門要加強應急防護物資使用的監督檢查,確保防護物資用于生產建設、服務經營。發現私自截留、個人調用、轉贈外送等行為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5、ht疫情防控領導辦公室將各單位/部門應急防護物資發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納入督導范圍,對發現的問題嚴肅問責。6、以上措施如與政府部門要求不符,或政府部門另有具體要求的,以政府部門要求執行!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規范防控物資的捐贈接受、組織分配、檢查監督等具體工作,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防控物資主要指: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管控工作中,上級調撥的、政府統一采購的及國內外社會各界和個人無償捐贈的口罩、藥品、橡膠手套、防護服、護目鏡、防護面罩等防護消毒用品,包括國家和省、市、縣撥付的補助資金,社會各界和個人捐助資金。
第三條以上防控物資在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領導下,由學校醫院統一負責管理、調配和分發。第二章防控物資組織采購第四條上級下達的防控物資補助費可用于組織采購以疫情防控為主的各類物資,具體方案由校醫院、財務處協商確定。第五條凡需購買的防控物資,由各單位提出采購申請,經各單位黨政聯席會初審后,報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審定。
第三章捐贈物款接收第六條各界捐贈的各類防控物資,由校友工作與合作發展辦公室負責統一接收后移交校醫院;款項由校友工作與合作發展辦公室負責接收,納入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應急資金統籌使用。接收捐贈物資須開具接收款物三聯單,接收物資清單應注明來源、名稱、品種、數量、規格、入庫時間等內容。第七條防控捐贈物資的接收、轉運、倉儲要嚴格交接手續,建立臺賬,造冊登記,妥善保管,及時調動。
第十條捐贈者要求反饋捐贈物資使用情況及效益的由收受捐贈物資的校友工作與合作發展辦公室或接受捐贈部門負責報送分配、發放、使用情況的有關資料第四章分配使用管理第十一條采購及捐贈的防控物資由各單位提交書面?
單位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四
為規范婁底市新冠疫情防控物資管理,根據湖南省《關于全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調配防疫物資范圍。
本辦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資是指我市集中生產和采購、受贈及上級下撥給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膠、絡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測溫器材、醫用防護口罩、防護服等疫情防控物資。
防控物資按照“集中統籌、專業管理、保障急需、專物專用”的原則,由市工信局指定專人專庫進行統一管理,保管人員按時驗收、核實、登記、入庫,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資管理檔案,每日報告疫情防控物資儲備、領取情況。
1、本市集中采購和健緣醫療、大乘藥業集中生產的防控物資由市工信局根據市防控工作指揮部的要求按照統購統配統銷原則入庫管理。
2、上級下撥的防控物資由各承接單位交(報)市工信局統一入庫管理。
3、市紅十字會、市慈善總會、市工商聯、市僑聯等單位的捐贈物資,定點捐贈的按相關規定辦理,數據報市工信局備案,非定點捐贈的物資交市工信局統一入庫管理。
三、防疫物資調配。
市級防控物資調配堅持以下四個原則:一是急用優先保障,首先保障醫療救護人員,重點服務防控一線;二是重點地區優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據2防控物資生產和存放地點實行就地就近調配;四是及時調配,每天調配一次。
1、統籌安排,集中調配。市級所有防控物資調配由市工信局統一負責,市衛健局(一名副局長和一名科長)、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各派一名科長到市工信局集中辦公,集中調度,分組實施。
2、各需求單位實行“一把手”負責的歸口管理制度,對所轄部門、單位需調用的防控物資品種、數量嚴格審核把關,并填寫防控物資申請審批單(見附表),報市工信局按程序審批發放。
3、市工信局負責根據每日防控物資庫存數量按需求及時調配到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重點部門。
4、市衛健委負責按照每日防控物資保障組分配的物資數量調配到醫療衛生系統,并負責全市所有專用醫護口罩和防護服的調配。
5、每日上午11點前,各單位將疫情防控物資需求情況報市工信局(聯系電話: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據庫存及分配原則制定當日防控物資調配方案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批準,并于下午17:00點前由市工信局調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將當天生產、采購、入庫及調配情況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和市紀委備案。
四、成員單位職責。
1、市工信局:負責全市防疫物資的生產、政府采購、調配和管理,負責防疫物資保障組日常工作的協調處置和信息匯總上報。
2、市衛健委:負責全市醫療衛生系統防疫物資的審核申報和管理,負責對專用醫療物資的對口采購工作。
3、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疫情防控物資的運輸和車輛保障,并開辟運輸“綠色通道”和海外物資入關的協調工作。
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本市生產、采購和受贈物資的質量監管和保障工作。
5、市財政局:會商市工信局按照戰時狀態進行應急采購,實行先采購后備案,采購時預付部分貨款,確保企業資金流動性。
6、市公安局:負責防控物資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關部門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7、市紅十字會、市工商聯、市僑聯、市慈善總會等單位在負責本單位受贈物資統一入庫管理的同時,要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加大防疫物資外購力度。
8、其他成員單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各責任單位要加強監管,任何單位不得擠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資,對管理混亂、虛報冒領、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資等問題,由市紀委市監委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同時,各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擾亂防控物資管理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依規從嚴從速處理。
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為止。
單位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五
為認真***小學有關要求,加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防護物資的管理,暢通需求與保障渠道,全力保證疫情期間防護物資有效供給,確保緊缺防護物資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特設此規定。
本規定所指疫情防控物資主要包括穿戴用品(醫用一次性防護口罩、橡膠手套、消毒用防護水衣等)、人體測溫儀器、消毒類(***等物資。
各單位/部門是疫情防控物資領用和管理的主體,根據疫情防控物資使用標準和崗位基本需求,本著滿足防控、費用節約的原則,依據生產作業、辦公樓、門崗等控制點數量和上崗人數,按安全保衛科防控物資標準領用(口罩每3天為一個周期領用一次),經各業務單元/部門負責人簽字報ht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審批并簽字后,將簽字版文檔提報至庫管處。
1、庫管處負責應急防護物資統一管理和發放,嚴格按審批后的領料單發放,并做好發放登記和監督。2、原則上普通人員配發一次性使用醫療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提供上下班通勤、餐飲、門崗等公共場所服務及接觸風險較高的人員配發kn95/n95/kf94防護口罩;一次性防護服原則上1套/7天。六、相關要求1、各單位/部門按照“重點區域、重點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則,優先保障一線作業人員及重點風險崗位防護物資配備到位。2、各單位/部門應指定專人統一負責與庫管處進行工作銜接,做好防疫物資領用填報、發放、登記等管理工作。3、各單位/部門要建立單獨收發臺賬,針對口罩等穿戴防護物資,使用人員實名制簽收。各單位/部門相關收發臺賬及簽收表要統一保存,安全保衛科和人力每周核查領用發放及結存情況;疫情防控物資領用單請于當天16點前向庫管處上報紙質審批版。
4、各單位/部門要加強應急防護物資使用的監督檢查,確保防護物資用于生產建設、服務經營。發現私自截留、個人調用、轉贈外送等行為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5、ht疫情防控領導辦公室將各單位/部門應急防護物資發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納入督導范圍,對發現的問題嚴肅問責。6、以上措施如與政府部門要求不符,或政府部門另有具體要求的,以政府部門要求執行!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規范防控物資的捐贈接受、組織分配、檢查監督等具體工作,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防控物資主要指: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管控工作中,上級調撥的、政府統一采購的及國內外社會各界和個人無償捐贈的口罩、藥品、橡膠手套、防護服、護目鏡、防護面罩等防護消毒用品,包括國家和省、市、縣撥付的補助資金,社會各界和個人捐助資金。
第三條以上防控物資在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領導下,由學校醫院統一負責管理、調配和分發。第二章防控物資組織采購第四條上級下達的防控物資補助費可用于組織采購以疫情防控為主的各類物資,具體方案由校醫院、財務處協商確定。第五條凡需購買的防控物資,由各單位提出采購申請,經各單位黨政聯席會初審后,報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審定。
第三章捐贈物款接收第六條各界捐贈的各類防控物資,由校友工作與合作發展辦公室負責統一接收后移交校醫院;款項由校友工作與合作發展辦公室負責接收,納入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應急資金統籌使用。接收捐贈物資須開具接收款物三聯單,接收物資清單應注明來源、名稱、品種、數量、規格、入庫時間等內容。第七條防控捐贈物資的接收、轉運、倉儲要嚴格交接手續,建立臺賬,造冊登記,妥善保管,及時調動。
單位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六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保障使用管理,切實發揮防控物資在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現就應急防控物資保障使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經檢驗合格的應急防疫物資,按照防疫物資的不同屬性,實行分區、分類存放。
2、應急物資應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蝕、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風險,要嚴格操作規程,切實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定期檢查防疫物資使用情況,防止應急防疫物資被盜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立足應對最嚴峻疫情需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各項防控物資應急準備工作,加大防控物資儲備力度,確保緊急狀態下能調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資需求,學校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儲備足量的防護用品:口罩、手套、護目鏡、防護服、消毒液、洗手液、額溫槍、電子體溫計、消毒工具等,物資儲備量應達到一個星期使用量。
學校保障每個班級標配一把額溫槍、一個電子體溫計、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噴壺等。
三、應急防疫物資發放使用。
(一)發放使用原則。
(1)厲行節約。在目前防疫物資緊缺的現狀下,要牢固樹立“科學使用、厲行節約”的思想,盡可能發揮最佳防疫效果。
(2)嚴格使用范圍。應急防疫物資專項用于當前學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變、擴大使用范圍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資。
(3)統籌調配。學校總務處結合現有防疫物資實際存量,以及各班級防疫物資需求,確定防疫物資使用發放數量。
(二)應急防疫物資發放。
1、嚴格發放程序。發放疫情防控物資要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誰簽字、誰負責。要對發放情況登記造冊,建立臺帳,總務處負責管理使用情況。
2、嚴格回收管理。對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資(體溫計等)要進行清理消毒,及時組織回收,按照要求交至總務處。
單位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七
制度是一個中文詞,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律法規、禮儀習俗等規范。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保障使用管理,切實發揮防控物資在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現就應急防控物資保障使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經檢驗合格的應急防疫物資,按照防疫物資的不同屬性,實行分區、分類存放。
2.應急物資應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蝕、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風險,要嚴格操作規程,切實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定期檢查防疫物資使用情況,防止應急防疫物資被盜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立足應對最嚴峻疫情需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各項防控物資應急準備工作,加大防控物資儲備力度,確保緊急狀態下能調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資需求,學校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儲備足量的防護用品:口罩、手套、護目鏡、防護服、消毒液、洗手液、額溫槍、電子體溫計、消毒工具等,物資儲備量應達到一個星期使用量。
學校保障每個班級標配一把額溫槍、一個電子體溫計、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噴壺等。
(一)發放使用原則。
(1)厲行節約。在目前防疫物資緊缺的現狀下,要牢固樹立“科學使用、厲行節約”的思想,盡可能發揮最佳防疫效果。
(2)嚴格使用范圍。應急防疫物資專項用于當前學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變、擴大使用范圍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資。
(3)統籌調配。學校總務處結合現有防疫物資實際存量,以及各班級防疫物資需求,確定防疫物資使用發放數量。
(二)應急防疫物資發放。
1.嚴格發放程序。發放疫情防控物資要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誰簽字、誰負責。要對發放情況登記造冊,建立臺帳,總務處負責管理使用情況。
2.嚴格回收管理。對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資(體溫計等)在疫情結gq后要進行清理消毒,及時組織回收,按照要求交至總務處。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保障使用管理,切實發揮防控物資在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2、經檢驗合格的應急防疫物資,按照防疫物資的不同屬性,實行分區、分類存放。
3、應急物資應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蝕、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風險,要嚴格操作規程,切實做到安全使用。
4、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定期檢查防疫物資使用情況,防止應急防疫物資被盜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立足應對最嚴峻疫情需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各項防控物資應急準備工作,加大防控物資儲備力度,確保緊急狀態下能調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資需求,學校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儲備足量的防護用品: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額溫槍、體溫計、消毒工具等,物資儲備量應達到一個星期使用量。
學校保障每個班級標配一把額溫槍、一個體溫計、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噴壺等。
3、應急防疫物資發放使用:
(1)發放使用原則。
(1)厲行節約。在目前防疫物資緊缺的現狀下,要牢固樹立“科學使用、厲行節約”的思想,盡可能發揮最佳防疫效果。
(2)嚴格使用范圍。應急防疫物資專項用于當前學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變、擴大使用范圍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資。
(2)統籌調配。學校總務處結合現有防疫物資實際存量,以及各班級防疫物資需求,確定防疫物資使用發放數量。
(2)應急防疫物資發放。
1.嚴格發放程序。發放疫情防控物資要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誰簽字、誰負責。要對發放情況登記造冊,建立臺帳,總務處負責管理使用情況。
2.嚴格回收管理。對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資(體溫計等)在疫情結束后要進行清理消毒,及時組織回收,按照要求交至總務處。
為規范婁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根據湖南省《關于全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本辦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資是指我市集中生產和采購、受贈及上級下撥給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膠、絡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測溫器材、醫用防護口罩、防護服等疫情防控物資。
防控物資按照“集中統籌、專業管理、保障急需、專物專用”的原則,由市工信局指定專人專庫進行統一管理,保管人員按時驗收、核實、登記、入庫,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資管理檔案,每日報告疫情防控物資儲備、領取情況。
1、本市集中采購和健緣醫療、大乘藥業集中生產的防控物資由市工信局根據市防控工作指揮部的要求按照統購統配統銷原則入庫管理。
2、上級下撥的防控物資由各承接單位交(報)市工信局統一入庫管理。
3、市紅十字會、市慈善總會、市工商聯、市僑聯等單位的捐贈物資,定點捐贈的按相關規定辦理,數據報市工信局備案,非定點捐贈的物資交市工信局統一入庫管理。
市級防控物資調配堅持以下四個原則:一是急用優先保障,首先保障醫療救護人員,重點服務防控一線;二是重點地區優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據2防控物資生產和存放地點實行就地就近調配;四是及時調配,每天調配一次。
1、統籌安排,集中調配。市級所有防控物資調配由市工信局統一負責,市衛健局(一名副局長和一名科長)、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各派一名科長到市工信局集中辦公,集中調度,分組實施。
2、各需求單位實行“一把手”負責的歸口管理制度,對所轄部門、單位需調用的防控物資品種、數量嚴格審核把關,并填寫防控物資申請審批單(見附表),報市工信局按程序審批發放。
3、市工信局負責根據每日防控物資庫存數量按需求及時調配到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重點部門。
4、市衛健委負責按照每日防控物資保障組分配的物資數量調配到醫療衛生系統,并負責全市所有專用醫護口罩和防護服的調配。
5、每日上午11點前,各單位將疫情防控物資需求情況報市工信局(聯系電話: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據庫存及分配原則制定當日防控物資調配方案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批準,并于下午17:00點前由市工信局調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將當天生產、采購、入庫及調配情況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和市紀委備案。
1、市工信局:負責全市防疫物資的生產、政府采購、調配和管理,負責防疫物資保障組日常工作的協調處置和信息匯總上報。
2、市衛健委:負責全市醫療衛生系統防疫物資的審核申報和管理,負責對專用醫療物資的對口采購工作。
3、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疫情防控物資的運輸和車輛保障,并開辟運輸“綠色通道”和海外物資入關的協調工作。
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本市生產、采購和受贈物資的質量監管和保障工作。
5、市財政局:會商市工信局按照戰時狀態進行應急采購,實行先采購后備案,采購時預付部分貨款,確保企業資金流動性。
6、市公安局:負責防控物資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關部門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7、市紅十字會、市工商聯、市僑聯、市慈善總會等單位在負責本單位受贈物資統一入庫管理的同時,要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加大防疫物資外購力度。
8、其他成員單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各責任單位要加強監管,任何單位不得擠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資,對管理混亂、虛報冒領、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資等問題,由市紀委市監委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同時,各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擾亂防控物資管理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依規從嚴從速處理。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保障使用管理,切實發揮防控物資在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現就應急防控物資保障使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經檢驗合格的應急防疫物資,按照防疫物資的不同屬性,實行分區、分類存放。
2.應急物資應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蝕、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風險,要嚴格操作規程,切實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定期檢查防疫物資使用情況,防止應急防疫物資被盜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立足應對最嚴峻疫情需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各項防控物資應急準備工作,加大防控物資儲備力度,確保緊急狀態下能調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資需求,學校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儲備足量的防護用品:口罩、手套、護目鏡、防護服、消毒液、洗手液、額溫槍、電子體溫計、消毒工具等,物資儲備量應達到一個星期使用量。
學校保障每個班級標配一把額溫槍、一個電子體溫計、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噴壺等。
(一)發放使用原則。
(1)厲行節約。在目前防疫物資緊缺的現狀下,要牢固樹立“科學使用、厲行節約”的思想,盡可能發揮最佳防疫效果。
(2)嚴格使用范圍。應急防疫物資專項用于當前學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變、擴大使用范圍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資。
(3)統籌調配。學校總務處結合現有防疫物資實際存量,以及各班級防疫物資需求,確定防疫物資使用發放數量。
(二)應急防疫物資發放。
1.嚴格發放程序。發放疫情防控物資要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誰簽字、誰負責。要對發放情況登記造冊,建立臺帳,總務處負責管理使用情況。
2.嚴格回收管理。對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資(體溫計等)在疫情結gq后要進行清理消毒,及時組織回收,按照要求交至總務處。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后勤處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切實加強各類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的采購、儲備、調配及使用管理,推進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疫情防控應急物資,是指專門用于應對突發性重大疫情的各類物資,如用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口罩、消毒藥水、測溫儀器等防護用品、器械。
第三條后勤處疫情防控工作小組保障組負責組根據防疫工作實際,做好專項預算,統計、評估疫情所需物資,并組織采購、儲備、調配和使用管理。保障組組長由財務部經理兼任,下轄驗收員、保管員各1人。各單位指定1人專門負責本單位的防控物資的領用、發放及記錄工作。
第四條防疫應急物資實行“定量儲備、定點儲存、保障一線、特事特辦、救急為先”的機制。
第五條特殊時期,一切以疫情防控工作實際需要為先,根據后勤處長指示,啟動應急采購程序。所有物資均由保障組統籌負責,在貨源緊缺的情況下,各單位可將采購信息報保障組組長負責聯系,所有物資的品種和數量均須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采購。保障組組長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單一來源采購、現金采購等方式進行采購,保留相關憑證,后續再完善相關流程。
第六條保障組采購的物資由驗收員核對品名、數量、型號、規格和生產廠家等,及時辦理入庫,統一存放財務部檔案室,做到“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
第七條后勤處統一采購的物資需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發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出或挪用。發放時間需在工作群中提前通知,各單位憑當日在崗人數領取定量物資。在特別緊急情況下,經報總經理批準后,臨時安排補發。各單位指定專人到財務部領取物資,同時及時登記發放臺賬。疫情防控期結束后,財務部將收回臺賬檢查并統一保管。保障組保管員應要求物資領用人先在賬本上簽字,事后再統一補辦領導簽字審批手續。
第八條保障組保管員對防疫應急物資需認真做好臺賬,分類管理,統一調配;及時向匯報庫存情況;定期檢查物資,保持庫房整潔、通風、物資存放整齊有序。
第九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保障使用管理,切實發揮防控物資在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現就應急防控物資保障使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經檢驗合格的應急防疫物資,按照防疫物資的不同屬性,實行分區、分類存放。
2.應急物資應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蝕、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風險,要嚴格操作規程,切實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定期檢查防疫物資使用情況,防止應急防疫物資被盜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立足應對最嚴峻疫情需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各項防控物資應急準備工作,加大防控物資儲備力度,確保緊急狀態下能調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資需求,學校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儲備足量的防護用品:口罩、手套、護目鏡、防護服、消毒液、洗手液、額溫槍、電子體溫計、消毒工具等,物資儲備量應達到一個星期使用量。
學校保障每個班級標配一把額溫槍、一個電子體溫計、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噴壺等。
(一)發放使用原則。
(1)厲行節約。在目前防疫物資緊缺的現狀下,要牢固樹立“科學使用、厲行節約”的思想,盡可能發揮最佳防疫效果。
(2)嚴格使用范圍。應急防疫物資專項用于當前學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變、擴大使用范圍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資。
(3)統籌調配。學校總務處結合現有防疫物資實際存量,以及各班級防疫物資需求,確定防疫物資使用發放數量。
(二)應急防疫物資發放。
1.嚴格發放程序。發放疫情防控物資要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誰簽字、誰負責。要對發放情況登記造冊,建立臺帳,總務處負責管理使用情況。
2.嚴格回收管理。對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資(體溫計等)在疫情結gq后要進行清理消毒,及時組織回收,按照要求交至總務處。
一、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的管理,確保物資正常供給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物資入庫時應進行外觀質量檢查和數量驗收并辦理入庫登記。
三、不同性質的物資應分開存放,有安全隱患的物資要嚴格分開儲存。
四、在物資分區分類的基礎上,將庫房所有貨位做出明顯標記,以利于提高物資進出效率,縮短收發時間,減少差錯,便于物資的統計,盤點檢查,做到帳物相符。
五、領取物資要按使用需求領取并進行嚴格登記。
六、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倉庫內嚴禁存放私人物品,嚴禁私領、私分倉庫物資。
七、庫房管理人員應堅持日常檢查,每天上下班時對所管物資的安全情況、安全防護和消防設備、用具是否齊備,庫房門窗安全情況、照明燈具是否關閉、有無漏雨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被盜應立即報告領導,同時注意保護現場。
八、嚴禁庫房內吸煙、動用明火。嚴禁保管人員私自改裝、私拉用電線路,私自拆裝用電設施,以免造成火災事故。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保障使用管理,切實發揮防控物資在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現就應急防控物資保障使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經檢驗合格的應急防疫物資,按照防疫物資的不同屬性,實行分區、分類存放。
2.應急物資應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蝕、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風險,要嚴格操作規程,切實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定期檢查防疫物資使用情況,防止應急防疫物資被盜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立足應對最嚴峻疫情需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各項防控物資應急準備工作,加大防控物資儲備力度,確保緊急狀態下能調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資需求,學校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儲備足量的防護用品:口罩、手套、護目鏡、防護服、消毒液、洗手液、額溫槍、電子體溫計、消毒工具等,物資儲備量應達到一個星期使用量。
學校保障每個班級標配一把額溫槍、一個電子體溫計、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噴壺等。
(一)發放使用原則。
(1)厲行節約。在目前防疫物資緊缺的現狀下,要牢固樹立“科學使用、厲行節約”的思想,盡可能發揮最佳防疫效果。
(2)嚴格使用范圍。應急防疫物資專項用于當前學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變、擴大使用范圍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資。
(3)統籌調配。學校總務處結合現有防疫物資實際存量,以及各班級防疫物資需求,確定防疫物資使用發放數量。
(二)應急防疫物資發放。
1.嚴格發放程序。發放疫情防控物資要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誰簽字、誰負責。要對發放情況登記造冊,建立臺帳,總務處負責管理使用情況。
2.嚴格回收管理。對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資(體溫計等)在疫情結gq后要進行清理消毒,及時組織回收,按照要求交至總務處。
為認真***小學有關要求,加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防護物資的管理,暢通需求與保障渠道,全力保證疫情期間防護物資有效供給,確保緊缺防護物資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特設此規定。
本規定所指疫情防控物資主要包括穿戴用品(醫用一次性防護口罩、橡膠手套、消毒用防護水衣等)、人體測溫儀器、消毒類(***等物資。
各單位/部門是疫情防控物資領用和管理的主體,根據疫情防控物資使用標準和崗位基本需求,本著滿足防控、費用節約的原則,依據生產作業、辦公樓、門崗等控制點數量和上崗人數,按安全保衛科防控物資標準領用(口罩每3天為一個周期領用一次),經各業務單元/部門負責人簽字報ht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審批并簽字后,將簽字版文檔提報至庫管處。
1、庫管處負責應急防護物資統一管理和發放,嚴格按審批后的領料單發放,并做好發放登記和監督。2、原則上普通人員配發一次性使用醫療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提供上下班通勤、餐飲、門崗等公共場所服務及接觸風險較高的人員配發kn95/n95/kf94防護口罩;一次性防護服原則上1套/7天。六、相關要求1、各單位/部門按照“重點區域、重點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則,優先保障一線作業人員及重點風險崗位防護物資配備到位。2、各單位/部門應指定專人統一負責與庫管處進行工作銜接,做好防疫物資領用填報、發放、登記等管理工作。3、各單位/部門要建立單獨收發臺賬,針對口罩等穿戴防護物資,使用人員實名制簽收。各單位/部門相關收發臺賬及簽收表要統一保存,安全保衛科和人力每周核查領用發放及結存情況;疫情防控物資領用單請于當天16點前向庫管處上報紙質審批版。
4、各單位/部門要加強應急防護物資使用的監督檢查,確保防護物資用于生產建設、服務經營。發現私自截留、個人調用、轉贈外送等行為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5、ht疫情防控領導辦公室將各單位/部門應急防護物資發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納入督導范圍,對發現的問題嚴肅問責。6、以上措施如與政府部門要求不符,或政府部門另有具體要求的,以政府部門要求執行!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規范防控物資的捐贈接受、組織分配、檢查監督等具體工作,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防控物資主要指: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管控工作中,上級調撥的、政府統一采購的及國內外社會各界和個人無償捐贈的口罩、藥品、橡膠手套、防護服、護目鏡、防護面罩等防護消毒用品,包括國家和省、市、縣撥付的補助資金,社會各界和個人捐助資金。
第三條以上防控物資在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領導下,由學校醫院統一負責管理、調配和分發。第二章防控物資組織采購第四條上級下達的防控物資補助費可用于組織采購以疫情防控為主的各類物資,具體方案由校醫院、財務處協商確定。第五條凡需購買的防控物資,由各單位提出采購申請,經各單位黨政聯席會初審后,報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審定。
第三章捐贈物款接收第六條各界捐贈的各類防控物資,由校友工作與合作發展辦公室負責統一接收后移交校醫院;款項由校友工作與合作發展辦公室負責接收,納入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應急資金統籌使用。接收捐贈物資須開具接收款物三聯單,接收物資清單應注明來源、名稱、品種、數量、規格、入庫時間等內容。第七條防控捐贈物資的接收、轉運、倉儲要嚴格交接手續,建立臺賬,造冊登記,妥善保管,及時調動。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保障使用管理,切實發揮防控物資在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現就應急防控物資保障使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經檢驗合格的應急防疫物資,按照防疫物資的不同屬性,實行分區、分類存放。
2.應急物資應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蝕、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風險,要嚴格操作規程,切實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定期檢查防疫物資使用情況,防止應急防疫物資被盜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立足應對最嚴峻疫情需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各項防控物資應急準備工作,加大防控物資儲備力度,確保緊急狀態下能調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資需求,學校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儲備足量的防護用品:口罩、手套、護目鏡、防護服、消毒液、洗手液、額溫槍、電子體溫計、消毒工具等,物資儲備量應達到一個星期使用量。
學校保障每個班級標配一把額溫槍、一個電子體溫計、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噴壺等。
(一)發放使用原則。
(1)厲行節約。在目前防疫物資緊缺的現狀下,要牢固樹立“科學使用、厲行節約”的思想,盡可能發揮最佳防疫效果。
(2)嚴格使用范圍。應急防疫物資專項用于當前學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變、擴大使用范圍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資。
(3)統籌調配。學校總務處結合現有防疫物資實際存量,以及各班級防疫物資需求,確定防疫物資使用發放數量。
(二)應急防疫物資發放。
1.嚴格發放程序。發放疫情防控物資要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誰簽字、誰負責。要對發放情況登記造冊,建立臺帳,總務處負責管理使用情況。
2.嚴格回收管理。對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資(體溫計等)在疫情結gq后要進行清理消毒,及時組織回收,按照要求交至總務處。
單位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八
在疫情防控期間,為加強車輛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管理,避免人員交叉感染,降低運行成本。根據學院相關管理規定,特制定如下公務車輛管理規定:
所有公務車輛由學校后勤管理中心進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嚴格落實用車審批制度。
二、車隊所有工作人員建立健康檔案,車輛每天必須進行消毒處理。
三、學校復工復學后,指定專人專車承擔學校疫情防控保障工作任務。
五、學校公務車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車和學校領導用車。原則上不安排職能部門用車。
六、疫情期間,司勤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出發前對車輛進行全面消毒,乘坐人員配合進行體溫檢測,禁止吸煙;車輛按核定乘坐人數服務,不準超載;車輛每運行30分鐘,需開窗通風3分鐘,不開或者少開空調。
七、疫情期間,每次出車任務完成后,司勤人員要對車輛進行擦式消毒和通風。
八、為了降低運行成本,統籌安排車輛,各職能部門用車應提前一天報備后勤管理中心,經學校領導同意后,方可派車。由社會化車輛保障服務。原則上不安排各行政部門當天用車,有緊急公務、公文、學生受傷等情況除外。
九、車輛回校后應及時對車輛進行檢查、清洗、消毒,保持車輛整潔衛生。檢查車況良好,方可入庫。
單位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九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減少因人口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有效切斷傳染途徑,保障全區人民身體健康,藁城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決定自20xx年1月22日0時起,啟動疫情防控期間車輛管控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自20xx年1月22日0時起,藁城區域范圍內限制除以下車輛以外的所有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1.軍車、警車、救護、消防、搶險救援、環衛保潔等特種車輛;
3.運送待產孕婦、重病就醫人員等緊急情形的車輛,經路面現場執勤人員依照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流程進行確認,符合條件允許通行。
4.廣大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民生保障車輛。
5.其他因工作需要持有單位證明的車輛。
二、交警大隊將派專門警力對不按規定上路行駛的車輛依法查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三、管制解除時間另行通告。
單位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
根據xx省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現就機動車輛通行證管理提出以下辦法: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嚴格審核、保障需求、屬地發放的原則,對公務用車、民生物資用車、疫情防控有關車輛發放。
1、生活物資類:運輸禽肉蛋奶菜等生鮮農產品車輛;運輸居民生活必需品車輛;成品油市區配送車輛。
2、應急物資類:運輸醫療、防疫救護器材設備車輛;運輸防控疫情相關物資生產原材料車輛;運輸援助物資車輛。
3、應急處置類:應急指揮車輛;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工程搶險等特種車輛;其他用于應急管理的車輛。
4、公務類:疫情防控指揮調度車輛;行政執法車輛。
1、運輸企業(單位、個人)向屬地鎮或主管部門提報當次運輸申請,內容應包括:企業名稱、車牌號碼、物資類別、通行時間和司機電話等信息,并說明車輛消殺和司乘人員體溫測量情況。
2、屬地鎮或主管部門確認需求,并對車輛信息、消毒情況和司乘人員體溫進行核驗檢查,匯總車輛及駕駛人信息報同級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出具辦理通行證介紹信,加蓋公章。
3、市、鎮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申請情況,分級負責、統一配發通行證,并做好登記、編號工作。
1、在臨時設置的執勤點,對持證車輛要采取優先、快速放行措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道路限行,禁行等交通管制措施限制。
2、確因生活需要外出者或生病就醫(含進城區買藥)等使用車輛,可向所在村、社區提出申請,憑村或社區開具的介紹信向所在鎮申領通行證。
單位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后勤處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切實加強各類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的采購、儲備、調配及使用管理,推進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疫情防控應急物資,是指專門用于應對突發性重大疫情的各類物資,如用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口罩、消毒藥水、測溫儀器等防護用品、器械。
第三條后勤處疫情防控工作小組保障組負責組根據防疫工作實際,做好專項預算,統計、評估疫情所需物資,并組織采購、儲備、調配和使用管理。保障組組長由財務部經理兼任,下轄驗收員、保管員各1人。各單位指定1人專門負責本單位的防控物資的領用、發放及記錄工作。
第四條防疫應急物資實行“定量儲備、定點儲存、保障一線、特事特辦、救急為先”的機制。
第五條特殊時期,一切以疫情防控工作實際需要為先,根據后勤處長指示,啟動應急采購程序。所有物資均由保障組統籌負責,在貨源緊缺的情況下,各單位可將采購信息報保障組組長負責聯系,所有物資的品種和數量均須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采購。保障組組長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單一來源采購、現金采購等方式進行采購,保留相關憑證,后續再完善相關流程。
第六條保障組采購的物資由驗收員核對品名、數量、型號、規格和生產廠家等,及時辦理入庫,統一存放財務部檔案室,做到“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
第七條后勤處統一采購的物資需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發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出或挪用。發放時間需在工作群中提前通知,各單位憑當日在崗人數領取定量物資。在特別緊急情況下,經報總經理批準后,臨時安排補發。各單位指定專人到財務部領取物資,同時及時登記發放臺賬。疫情防控期結束后,財務部將收回臺賬檢查并統一保管。保障組保管員應要求物資領用人先在賬本上簽字,事后再統一補辦領導簽字審批手續。
第八條保障組保管員對防疫應急物資需認真做好臺賬,分類管理,統一調配;及時向匯報庫存情況;定期檢查物資,保持庫房整潔、通風、物資存放整齊有序。
第九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制度自2020年2月2日起施行。
單位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二
一、對公務用車(公牌)、應急保障車輛(通信、供水、供電、供氣、公路鐵路應急搶修)、救護車、警車、消防救援車、郵政運輸車、疫情防控車、運鈔車等車輛及人員予以放行;對涉及疫情防控物資、群眾生活必需品及糧油、蔬菜等生鮮食品,畜禽養殖飼料等運輸車輛,憑哨卡監測點開具的《入興車輛臨時通行證》予以放行并限時原路返回離興。
二、所有非興國籍人員和車輛一律原地勸返,興國籍已外出人員,暫緩返回興國,不予放行。但對欲返回縣內上班的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憑所在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予以放行。外縣來興轉乘高鐵、火車的人員憑火車票、高鐵票或手機訂票信息予以放行,僅限一人開車送站,送站車輛憑哨卡監測點開具的《入興車輛臨時通行證》予以放行,并限時原路返回離興。
三、欲離興外出人員,憑車船票、火車票、飛機票和村(居)委會證明,予以放行。
四、對居住在縣域內的城鄉居民,一律憑《出行證》或《出行證明》予以放行。對縣內人員,欲前往縣經開區和城區務工的,還需憑當地村(居)委會開具的《返工返崗人員證明》和企業所在地主管部門同意該企業復工的相關證明才能予以放行。
五、對生病就醫等應急特殊情況,無法第一時間出具通行證明的,由各哨卡監測點詳細登記身份信息、聯系方式、出入事宜、進出時間、去向等相關信息后,予以放行。
六、所有入卡人員必須逐一進行體溫檢測,體溫正常后方可放行。如排查到發熱、咳嗽等癥狀的往來人員,將嚴格按規定安排專人專車送指定醫院就診。
單位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后勤處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切實加強各類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的采購、儲備、調配及使用管理,推進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疫情防控應急物資,是指專門用于應對突發性重大疫情的各類物資,如用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口罩、消毒藥水、測溫儀器等防護用品、器械。
第三條后勤處疫情防控工作小組保障組負責組根據防疫工作實際,做好專項預算,統計、評估疫情所需物資,并組織采購、儲備、調配和使用管理。保障組組長由財務部經理兼任,下轄驗收員、保管員各1人。各單位指定1人專門負責本單位的防控物資的領用、發放及記錄工作。
第四條防疫應急物資實行“定量儲備、定點儲存、保障一線、特事特辦、救急為先”的機制。
第五條特殊時期,一切以疫情防控工作實際需要為先,根據后勤處長指示,啟動應急采購程序。所有物資均由保障組統籌負責,在貨源緊缺的情況下,各單位可將采購信息報保障組組長負責聯系,所有物資的品種和數量均須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采購。保障組組長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單一來源采購、現金采購等方式進行采購,保留相關憑證,后續再完善相關流程。
第六條保障組采購的物資由驗收員核對品名、數量、型號、規格和生產廠家等,及時辦理入庫,統一存放財務部檔案室,做到“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
第七條后勤處統一采購的物資需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發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出或挪用。發放時間需在工作群中提前通知,各單位憑當日在崗人數領取定量物資。在特別緊急情況下,經報總經理批準后,臨時安排補發。各單位指定專人到財務部領取物資,同時及時登記發放臺賬。疫情防控期結束后,財務部將收回臺賬檢查并統一保管。保障組保管員應要求物資領用人先在賬本上簽字,事后再統一補辦領導簽字審批手續。
第八條保障組保管員對防疫應急物資需認真做好臺賬,分類管理,統一調配;及時向匯報庫存情況;定期檢查物資,保持庫房整潔、通風、物資存放整齊有序。
第九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單位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四
一、離開xx區的外出人員,憑車船票、火車票、飛機票和村(居)會證明,予以放行,對在本市務工的還需憑當地同意該企業復工的相關證明才能予以放行。送外出人員至乘車場站的,憑車船票、火車票、飛機票復印件或手機內照片,原路返回。開車離開xx區前往外地工作(務工)人員,全區各查驗點憑村(居)委開具的證明予以放行。
二、對公務用車(公牌)、醫療防控(含物資運輸)、應急保障(通信、供水、供電、供氣)、救護車、警車、消防救援、郵政投遞運輸、衛生監督、運鈔車等人員車輛予以放行;對涉及運輸生活必需品及糧油、蔬菜,畜舍、畜禽養殖飼料等的車輛,由區業務主管部門開具《xx區疫情防控期間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附件1),報區指揮部同意,經卡點必需的檢查、核對登記后,予以放行。
三、對居住在xx區在贛州中心城區上班的,憑所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開具的工作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予以放行。
四、對居住在贛州中心減區在xx區上班的,憑《車輛臨時通行證》進入xx區。另: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通知,“五區”之間通行需憑所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開具的通行證進出。如家居贛州中心城區需辦理通行證的,請各單位統計人數,以單位名義統一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辦理(辦理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對生病就醫等應急特殊情況人員必須進出路口卡點的,要登記身份信息、聯系方式、出入事宜、流向、進出時間等信息后予以放行。
六、各卡口、各網格單位對進出人員一律要掃碼登錄xx區疫情公共服務平臺填報信息。
單位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五
一、在嚴格執行xxx省《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十條措施的公告》(20xx年第2號)和《關于堅決落實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十條措施的緊急通知》(xx市新冠指字〔20xx〕13號)的前提下:
1、各村(居)民因從事農業生產、生活物資流通和務工需在本鄉鎮內通行的,憑本人有效證件及居住地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需跨鄉鎮通行的,還要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審核蓋章,各卡口檢測體溫正常后,給予放行。對外出務工人員,可根據其需要由村(居)委會給其出具健康證明,再加蓋鄉鎮公章。
2、對居住地與工作地分離、確因工作需要跨鄉鎮或縣鄉之間通行的縣直單位、鄉鎮工作人員,憑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發并加蓋公章的工作證明及本人有效證件,經各卡口檢測體溫正常后,予以通行。
3、從事農業、工業、服務業、建筑施工等企業的工作人員分別憑所在的行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簽發并加蓋公章的工作證明及本人有效證件,經各卡口體溫檢測正常后,予以通行。各地各單位要按照從嚴從緊控制人員流動的原則簽發工作證明,村(居)委會每日簽發的證明當日報所在的鄉(鎮)政府備案,鄉(鎮)和縣直單位每日簽發的工作證明報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二、公務用車(公牌)、醫療防控(含物資運輸)、應急保障(通信、供水、供電、供氣)、救護車、警車、消防救援、郵政投遞運輸、衛生監督、運鈔車等特種標志車輛,憑單位證明和駕駛員有效證件,予以通行。對涉及運輸糧油、蔬菜、畜禽、畜禽養殖料等生產生活必需品及上下游產業生產、運輸、銷售各環節的車輛,憑《xx市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必需品等物資運輸問題解決方案》(xx市新冠指字〔20xx〕4號)中《物資調撥及人員轉運單》和駕駛員有效證件,或由縣級以上防控應急指揮部開具《疫情防控期間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后,經卡點檢查、核對登記后,體溫正常,予以通行。我縣《疫情防控期間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由縣指揮部統一印制,分發到各鄉(鎮)人民政府,均由駕駛員攜帶村居出具的證明、駕駛證、行駛證及公司出具的相關有效證明到所在的鄉鎮政府辦理。各鄉鎮必須把當日辦理的通行證報縣指揮部備案。
三、新聞記者憑單位證明或記者證以及本人有效證件,檢查身體狀況無異常并登記后,予以通行。
四、全縣各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憑所在單位工作證明和本人有效證件,予以通行。
五、對生病就醫等緊急特殊情況需出行人員,由各路口卡點登記身份信息、聯系方式、出入事宜、流向、進出時間等信息后,予以通行。
六、上述所有進出人員和車輛必須經過體溫測量,檢查身體狀況無異常并登記后,方可通行;對持有《物資調撥及人員轉運單》和《疫情防控期間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在我縣域內均可通行。各地各單位在出具工作證明及車輛通行證時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秉公辦理,不得厚此薄彼、優親厚友,否則嚴肅處理。對隔離重點監管人員,不得簽發通行證明,對弄虛作假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黨政紀處理。
七、全縣所有防疫檢查點、檢查站、臨時執勤點、卡口必須無條件服從本管理辦法,對證件齊全、體溫和身體狀況正常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阻攔阻撓人員和車輛進出。
單位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六
根據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公告要求,自20xx年2月3日0時開始,全縣行政區域內除高速、國道、省道外的所有建成道路(城區及縣鄉村所有道路)均限制機動車上路行駛,為確保限行期間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現對限行期間車輛通行管理規定如下:
一、限行期間車輛憑證通行。
交警大隊車管大廳負責辦理通行證業務,聯系電話xxxxxxxx。由于當前疫情形勢嚴峻請前來辦理通行證的同志將車輛停放在大門外,人員佩戴口罩、測量體溫正常后方可進入交警大隊辦公區域,辦證期間禁止抽煙、隨地吐痰。
二、通行證辦理范圍。
(一)公告允許上路行駛的疫情防控工作用車。
1、柏城、柏亭、柏苑三個辦事處,憑單位證明各辦理六張通行證。
2、各鄉鎮憑單位證明各辦理3張通行證。
3、指揮部成員單位憑單位證明各辦理2張通行證。
4、其他縣直各行政企事業單位各辦理1張通行證。
(二)公告允許,因保障疫控工作需要通行的車輛。
1、固定為疫情防控運輸物資或提供服務的車輛。應提前與交警大隊聯系,由物資接收或受服務單位出具證明,經縣防疫指揮部批準,交警大隊受理,發放通行證。
2、臨時為疫情防控運輸物資或提供服務的車輛,應及時與交警大隊聯系,參照上條規定,發放臨時通行證。緊急情況下,可電話報備,事后補辦手續。
(三)公告允許,因保障群眾生活需要通行的車輛。
抗疫限行期間,固定頻繁為我縣運送糧油、蔬菜、肉類、水果、飲用水等民生物資的車輛,應提前與交警大隊聯系,由物資接收單位寫出申請,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交警大隊受理,辦理通行證。
三、在“xx交通安全宣傳”微信公眾號備案范圍。
1、臨時為我縣運送糧油、蔬菜等民生物資的車輛,在“xx交通安全宣傳”微信公眾號平臺上傳“物資接收單位證明”,“營業執照”照片進行備案。緊急情況下,可電話報備,事后補辦手續。
2、各鄉(鎮)因保障當地群眾生活需要營業超市需進城進貨的車輛,在“xx交通安全宣傳”微信公眾號平臺上傳“村委或當地鄉(鎮)政府證明”,“營業執照”照片進行備案。
3、市民因就醫、辦理喪事(從簡)、節后返程等特殊情形需用車上路行駛的,在“xx交通安全宣傳”微信公眾號平臺上傳相關證明備案。緊急情況可電話報備(xxxxxxxx),或與110聯系報備,事后上傳證明材料。
四、經允許上路行駛的車輛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交通安全,嚴禁亂停亂放、闖紅燈等行為,如有交通違法行為,由發證單位收回通行證。
五、偽造、轉借、涂改、倒賣通行證的,一經查實,由發證單位收回通行證并作廢,移交公安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六、交警部門將通過路面査處和電子警察抓拍等措施,加大執法力度,對未取得通行證和未報備的車輛上路行駛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