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生活中,各個領域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如交通規則、學校紀律等。規章制度的范文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規章制度的要求和內容。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一
一、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火災隱患:
對《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確定的火災隱患或需要動用較大數額資金整改的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具體整改計劃,內容包括隱患情況,整改方案,整改時限等報上級主管領導批示后,督促落實,整改期間采取臨時性防范措施,整改完畢和限期屆滿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復函》,申請公安消防機構復查。
二、對本站防火巡查、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
1、對下列可以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立即改正:
在站區域內吸煙的;員工著裝不符合防靜電要求的;
使用非防爆的通訊電器設備和電動工具的;
機動車輛及人員進入罐區和危險區的;
違章動用明火、用電和電氣焊的;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其它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由站長填寫《隱患整改情況登記表》,落實整改資金,組織人員限期整改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整改完畢后將結果記入《隱患整改情況登記表》,并簽字存檔,逾期未整改完畢的根據本站內部獎懲制度給予處罰;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3、對一時確有困難(含時間、技術、資金)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應書面報告公安消防機構,制定分段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液化氣站不因隱患而引發事故。
三、重大火災隱患。
1、對單位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液化氣站應當積極制定解決方案、籌措資金,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2、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采取防范措施;不能確保消防安全的,應當(或報上級負責人審批后)停產停業改正,實行嚴格管理,保證不發生問題。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后,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報請職能部門及時驗收,驗收合格后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備查。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二
1、鋼瓶瓶體泄漏的。
2、鋼瓶充裝過程中發現變形的'。
3、銅瓶瓶閥、閥桿等漏氣的。
4、充裝衡器發生故障的。
5、瓶閥和充裝壓力影響進氣的。
6、充裝壓力突變,充裝卡具漏氣的。
7、充裝過程中發現錯標造成超重。
8、充裝時發現瓶內有異常響聲。
9、充裝管路閥門,充裝卡具,導管等發生漏氣時。
1、充裝后的鋼瓶要進行重量復核,凡超過國家標準的一律處理后方可出站。
2、充裝后鋼瓶逐只進行檢漏,要求不漏氣(特別是閥口、閥根、閥桿),漏氣鋼瓶不準出站。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三
一、保安值班人員應提早15分鐘準時到崗,準時上崗,禁止抽煙、睡覺、擅離崗位。
二、崗位主管責任制:。
1、檢查該崗位人員到位情況,每天到液化氣房查看;。
2、中班當值班主管,應在稻香源停止營業時,檢查所有煤氣閥是否關閉;。
3、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解決,并同時上報;。
三、崗位值班人員職責:。
1、禁止閑雜人員進入煤氣儲備房,工作人員進入時,應注意其工作狀況;。
2、整個房內禁止吸煙、使用明火和使用通信系統;。
3、通道不能堆放雜物;。
4、必須設置并保持3kgco24支;。
5、每天檢查煤氣泄漏報警系統的性能,并利用嗅覺時刻注意煤氣是否有泄漏;。
7、崗位應設置在離煤氣房安全距離位置。
8、值班人員必須做好工作記錄(進入煤氣房人員記錄)。
四、如何處理煤氣泄漏:。
1、發現煤氣泄漏,應立即設法截斷煤氣來源;。
2、如果嗅覺到濃烈的煤氣味可采取:。
a、關閉煤氣罐總閥;。
b、打開所有的窗戶通風;。
c、熄滅一切火種,切斷電源禁止用電;。
d、通知消防中心、工程部到現場處理;。
e、禁止使用火柴或火機查尋漏氣位置;。
3、如果嗅到輕微煤氣味,應采取:。
a、立即關閉總閥,檢查氣味來源;。
b、若仍有煤氣味,馬上通知消防中心、工程部人員到現場檢查,切勿自行修理;。
五、與使用單位負責人做好溝通工作,密切與我方值班人員合作;。
六、工程部主管安排人員每天定時到煤氣房檢查,不少于四次;。
七、消防主任每天到煤氣房定時檢查;。
八、煤氣值班崗設檢查簽到本。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四
3、對干粉滅火器定期檢驗,應保持良好狀態(壓力指針應在綠色區域視為正常);。
4、滅火器應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溫場所。
5、室內外的消火栓,滅火器嚴禁埋、壓、圈、占、
6、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負責保管,定時檢查保養,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冬天要做好滅火器材的防凍保暖工作,靈敏有效。
7、各場站配置的滅火器材,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寫在檢查記錄表上。一年進行一次更新換藥。
8、擅自取消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損壞要照價賠償,影響滅火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責任。
9、如遇特殊情況使用消防器材的,使用后必須進行統一登記,在交接班記錄上注明使用用途、使用數量,并及時報站長聯系充裝。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五
1、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保護財產和公民的安全。根據本單位工作特點和實際情況,特指定消防安全制度。
2、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站長(經理)為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各車間、班組負責人為相應部門、崗位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安全消防員協助站長做好全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具體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3、安全消防員和從事液化石油氣操作的人員要經消防安全培訓,并取得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合格證后,方準上崗作業。安全消防員應結合本站具體情況和上級的有關規定,每年對全站人員進行4次安全消防、知識培訓教育,并將考核情況記入職工個人技術檔案。
4、單位建立由站長和安全消防員同任正、副隊長,全站40歲以下男職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安全消防員要針對本單位特點,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要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兩次消防滅火演練。
5、站內所有的消防設施、器材和安全裝置,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齊全,并應選用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器材和設置,裝置再便于使用的指定位置。值班巡查員再每日安全巡查中,應將消防設施器材的檢查和防火檢查作為一項主要的內容。
6、安全消防員要會同有關人員定期做好消防設施和器材檢驗與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其完好、有效。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滅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和消防通道。
7、站內應在醒目的位置設立“進站須知”、“嚴禁煙火”和“危險場所,閑人免進”等消防安全標志。嚴禁攜帶明火或穿戴化纖衣物和帶釘鞋進入生產區內。因特殊情況確需動用明火的作業時,要事先按規定程序辦理動火許可申批手續,并嚴格履行科學的隔離、置換和分析化驗方法,做好動火準備工作。動火現場要有監護人,動火作業結束后要及時將動火設備撤離生產區。
8、當站內出現火災時,現場工作人員中最高職務者要擔負起領導責任,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疏散無關人員、車輛和氣瓶,任何人都有撥打“119”電話報告火警的義務。火災撲滅后,要保護好事故現場,接受事故調查。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六
液化氣是當今城市居民生活的主要燃料,液化氣的主要成分為丙烷、丁烷等有機化合物,具有易燃易爆的特點。居民在使用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注意事項。
選用合格的灶具。燃氣灶應放在通風良好、周圍無易燃物的地方。使用燃氣時,必須有人照看;不能私裝、改裝燃氣灶具;定期檢查燃氣軟管、接頭,防止老化、松動;不能在燃氣管上吊掛重物;不能把電器設備的接地線接在燃氣閥上;臨睡前、外出時,關閉所有燃氣開關;裝有燃氣管道、燃氣用具的廚房等處,不能睡人。
確保壓力表正常可把安裝好的氣瓶、減壓閥、氣管、燃具用肉眼觀察是否有明顯的脫落,氣管連接處是否有管卡加固;確保氣瓶角閥關閉之后,打開燃器具排壓,然后關閉燃氣具再打開氣瓶角閥供氣1秒立即關閉,看看壓力表是否有壓力值顯示,有壓力值證明壓力表正常可用;觀察減壓閥上的壓力表的壓力值在關閉氣瓶角閥后30秒的變化判斷是否有泄漏,表現有三種情況:第一種壓力值立即沒有了,說明泄露嚴重;第二況壓力值緩慢下降,說明有輕微的泄露;第三種壓力值沒有下降,說明沒有泄露。如遇燃氣泄露應迅速打開門窗,加速通風;立即關閉燃氣開關,停止使用燃氣;杜絕一切火種,禁止開關電器用具;用肥皂液涂抹法,查找漏氣部位,將肥皂或洗衣粉加水調成泡和溶液,用毛筆蘸上肥皂液涂抹在懷疑漏氣的部位,發現泡沫或氣泡增大,即表明該處是漏氣點,查出漏氣部位可暫用膠布包扎,并及時報告燃氣公司,請求修理。
國家標準規定:充裝15公斤或小于15公斤的鋼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檢驗的檢驗周期為4年。對使用期限超過8年的任何類型的鋼瓶,登記后不予檢驗,按報廢處理。
立即關閉液化氣角閥;用溫布撲打或覆蓋著火點;若液化氣瓶發熱發燙,可用冷水澆灑,使其降溫;滅火同時,勿忘向“119”報警。
將鋼瓶倒立或臥放使用,減壓閥將失去減壓作用甚至被破壞,直接影響減壓閥的正常安全使用,極易造成漏氣,一旦遇到明火易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另外,還會造成殘渣堵住出口嘴,容易形成泄漏。
1、一切人員進入液化氣站,都需自覺遵守該站有關安全規定。
2、站內生產區嚴禁一切煙火,任何人不得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區,外單位來站人員隨身攜帶的火種(火柴、打火機等)入站時應交門衛保管。
3、本站職工和外單位人員一律不得穿帶釘鞋進站。
4、凡進入生產區的.各種車輛,必須在發動機排氣管處安裝合格的防火帽。
5、嚴禁拖拉機、摩托車、電瓶車和助力車進站。
6、自管戶來站拉氣的人員和車輛,都必須經站方批準,否則一律禁止入站。入站后裝卸鋼瓶時嚴禁摔、砸、滾、撞。
7、不準在生產區內修車、擦車、防水。
8、外單位來參觀人員必須持有該有關規定批準的介紹信方準入站,參觀時必須由本站有關人員陪同。
9、外單位來站人員,未經批注動用站內生產設備,不準自行罐瓶。
10、帶物出站的車輛和人員必須有與物品相符的出門證,否則不準將物品攜帶出站。
11、外單位來站人員不許亂走,未經允許,不許進入罐瓶車間、烴泵房、變電房、壓縮機間等,更不得在此區域拋、人、扔易產生靜電、火花的東西。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七
為了保證城市軌道交通試驗線項目使用的液化氣及液化氣罐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液化氣罐屬于壓力容器,內裝的液化石油氣屬于易燃、易爆物品,只能做為食堂生活用。不得用作工程,替代乙炔使用。
2.項目部食堂及外協隊伍用液化氣罐防火安全工作統一由項目部安質部管理,對防火安全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3.液化氣罐應供應商應有合格的資質,并應提供包括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氣瓶充裝許可證等材料的復印件應加蓋公章確認。液化氣使用單位應設專人負責收集其資料存檔,并上報項目部。應與供應商簽訂的供銷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
4.供貨方需有液化氣罐的檢驗合格證(簽),鋼瓶及充灌的液化氣壓力應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要求。禁止來歷不明的液化氣罐流入使用。
5.50kg液化氣罐應存放在專用的磚砌庫房內,與人員密集區域應有有效安全距離,庫房應與用火區須有有效隔離,庫房應設置門、鎖。
6.液化氣罐庫內禁止放置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用火。除運送人員和炊事員外他人不得隨意開鎖入內。氣罐庫應有防曬、防雨、通風設施。
7.15kg液化罐應與爐灶保持1.5米的有效安全距離。放于室外的液化氣罐必須防曬、防雨、通風。
8.連接罐體的減壓閥必須為合格品,連接爐灶的軟管連接必須使用耐壓、耐油管,管頭使用專用卡扣緊固,禁止使用鐵線絞固。超過1.5米距離的應采用硬管(鍍鋅鐵管)連接過渡。穿墻管必須加硬管做防護。
9.液化氣罐使用單位應指定部門或專人負責檢查監督和指導,做好檢查記錄備查。在食堂的炊事人員中,指定專職人員負責日常的防漏氣的安全檢查。
10.炊事人員在使用前應進行《液化氣罐使用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和安全教育考核,未參加培訓考核或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考核成績存入人員管理檔案。
11.項目部及外協隊伍單位應貫徹落實、遵守本制度和《液化氣罐防火、防爆安全操作規程》。
12.對于違反有關規定,違反本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項目部安質部將根據情節和嚴重性給予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罰款處理,對違反規定引發的事故,由責任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八
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領導小組,設立義務消防組織和專門隊伍,同時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組織。
2、液化石油氣公司的工作人員,要經過有關部門培訓教育,實行崗位定責,持證上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職責,規范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各項工作流程,實行科學,規范化管理。
5、要保證各種設備、設施和車輛配套、完好,同時要具備各項設備的工藝操作規程。
6、要建立健全各種運行記錄,做到帳、冊齊全。
7、要建立規范的檔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圖紙、檔案。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九
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全站人員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本站、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分工和操作。
4、液化氣站施工期間,施工單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5、液化氣站每年可根據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周等,組織開展有針對性地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
1、空瓶、重瓶要按指定的.區域分別存放,并有明顯標志。
2、15kg鋼瓶應單層碼放整齊,并留有通道。
3、鋼瓶不準堆壓在消火栓上,也不準阻擋消防通道。
4、鋼瓶要周轉使用,重瓶不易存放過多。
5、漏氣瓶和超重瓶、待修瓶不得和其它鋼瓶混放。
6、待修瓶內的液化石油氣必須排空后才能存放,待修瓶不得亂扔,集中后及時交有關部門處理。
7、存放的鋼瓶要有專人負責,定時檢查,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一
為規范食堂液化氣的安全使用,保護員工人身及食堂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2.1食堂液化氣設備的采購安裝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保證安全需要;
2.2液化氣的設備的安裝調試改進必須由具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
2.3設備的安裝、改進必須滿足食堂使用要求,符合安全要求。
3.2液化氣操作人員必須按要求使用設備,不得違反操作規程;
3.3液化氣使用人員發現安全隱患時,要及時記錄、上報,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清除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要等專業維修人員清除安原隱患后再使用,不得隱瞞或謊報情況,更不得強行使用。
3.4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液化氣,直到隱患解除才能使用。
液化氣設備不能使用或使用存在安全隱患時應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5.2每周進行一次液化氣設備安全使用檢查,并做好記錄;
5.3每次廚師使用爐灶之前檢查液化氣是否正常,設備是否完好,發現問題要報主管并及時解決,同事做好記錄。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二
液化氣使用單位必須與供氣單位簽訂供氣協議,將供氣單位的各項資質證書存檔備查。
二、液化氣系統使用的管道、軟管、管道附件、調壓閥、調壓器、用氣器具、密封圈等要有出廠證明、合格證、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三、液化氣瓶使用要求:
1.使用液化氣前必須仔細檢查液化氣瓶連接的所有管路、、接頭、閥門等是否完好,防止膠管老化,接口脫落等現象,嚴防液化氣泄漏。
2.液化器具使用橡膠軟管規定每半年強制更換一次,鐵管按照國家管理部門要求期限更換,做好日常安全檢查,隨時處理隱患。減壓器、密封圈等在使用期限內老化腐蝕的,要立即更換。
3.鋼瓶與用氣器具或供氣系統嚴禁采用軟管連接,要用硬管連接。
4.食堂灶臺及液化氣使用結束后,必須檢查確認液化氣鋼瓶角閥及總管閥門關閉。如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5.裝減壓閥前要檢查密封橡皮圈,有無變形和缺損。裝減壓閥手輪要對正閥口,逆時針旋轉擰緊。
6.禁止用任何方式強行開關液化氣鋼瓶角閥。
四、液化氣瓶必須定期檢驗及進行壓力試驗,不符合條件者必須強制報廢。
五、液化氣存儲和使用人員必須經過相關安全培訓,要掌握液化氣的特性及安全使用基本知識,其他人員禁止擅自使用。
六、液化氣操作人員不得以任何手段加熱或摔、砸、倒臥液化氣鋼瓶;不得自行倒灌液化氣、排放殘液、拆修瓶閥等附件;不得自行改換檢驗標記或瓶體漆色。
七、液化氣罐儲存房周圍二十米內不準有明火存在。儲氣房內存放氣瓶,地上應鋪絕緣墊板,重瓶堆放不準超過兩層,空瓶應堆放穩固。
八、儲氣房內應通風良好,防止日光直接照射、溫度過高和長期淋雨現象。搬運裝卸氣瓶時,應防止墜落或撞擊。
九、儲氣房必須在防火安全間距內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及其它相關安全警示標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動、拆除和涂改有關標志。
十、儲氣房內應配足滅火器、消防沙箱、滅火毯和消防水箱等相應的消防設施。儲氣房管理人員負責定期進行檢查、更換,嚴禁使用過期失效滅火器材。
十一、儲氣房由專人負責開、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區。工作人員在庫內工作,嚴禁吸煙。儲氣房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存放動態,保持清潔衛生。如發現險情,應及時組織處理,同時報告單位領導或保衛部門。
十二、儲氣房內如需動電、動火、焊接作業時,應向本單位安全負責人上報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經安全負責人審批同意,并將氣瓶搬至安全地點后,方可動工,而且施工現場必須有專人監管。
十三、應經常檢查儲氣房內有無泄漏現象,發現氣瓶漏氣,應及時安排檢修并隔離存放。
十四、每天使用完畢后,相關人員要檢查并關閉所有閥門。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三
二、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預案,定期組織消防訓練和安全教育,使氣站人員要做到:
1. 人人熟悉消防知識;
2. 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3. 人人關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全面安全檢查一般每周不少于兩次,并認真做好登記;
四、按規定配齊消防設備器材,并定期進行檢查保養,消除外部泥土、灰塵和油污,滅火機藥劑要定期更換。換裝日期要及時填寫登記簿。
五、電氣設備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級要求,安裝工藝安全規范。
六、充裝站所有供電線路和用電設備要定期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排除。
七、充裝站進出口、充裝臺設置“嚴禁煙火”、“禁打手機”“顧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標識,充裝臺區清潔整齊、無易燃物、無拋灑油痕跡。
八、使用和維修各種設備器材,要嚴守操作規程,并按說明書要求進行,防止損壞機件、設備或發生事故。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四
第一條? 液化氣及瓦斯的設備及管線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絕對不允許超溫、超壓、超裝、超負荷運行。
第二條? 液化氣槽車和鋼瓶、貯罐的充裝系數不得超過其容積的80%(引進球罐按設計值充裝)。進貯罐的液化氣溫度界限應保證其蒸氣壓不超過貯罐的允許操作壓力。當環境溫度高于30℃時,對無保溫的露天貯罐要采用噴淋水降溫。
第三條? 要隨天氣的變化而搞好液化氣及瓦斯設備的操作。在冬季氣溫下降時,要減少瓦斯與液化氣系統帶水帶液,并及時脫水排液,防止凍凝或凍壞設備與管線;在大風天要加強巡回檢查,謹防爐子滅火和火炬回火。
第四條? 各種充裝液化氣槽車,充裝完畢后,管線與接頭必須徹底斷開,并經崗位操作人員安全檢查后,方能開車。汽車槽車進入現場,必須安設阻火器。
第五條? 新裝置投產,要對液化氣及瓦斯裝備部分詳細檢查驗收,要有經主管部門批準的開工方案、安全措施、操作規程,并嚴格貫徹執行。
第六條? 要搞好液化氣及瓦斯的設備與管線的密封工作,做到不滲不漏。一旦發生泄漏,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在不能制止泄漏時,必須緊急切斷一切火源和進料,斷絕車輛來往,以防止事故的發生和蔓延。所有監測報警設備,必須定期檢查試驗,確保靈敏好用。
第七條? 通過道路或繁華區的液化氣及瓦斯管線,要采取管網固定、管架加強、架橋加牢等措施;液化氣及瓦斯管線跨越主馬路,要設置明顯的標志和安全警示牌。
第八條? 液化氣及瓦斯不準隨便放空,要通過火炬排放燃燒,火炬的點火與引火裝備要定期檢查,定期試驗,保證靈敏好用。
燃用液化氣或瓦斯的加熱爐或鍋爐,在點爐前要采取措施,保證爐膛內不積有瓦斯,以免發生爆炸。
第九條? 加強民用液化氣站充氣、居民爐灶(包括住宅區的液化氣管網)和集體食堂等使用液化氣的安全管理,做到定期檢查,液化氣鋼瓶不準超期使用。教育職工、家屬正確使用液化氣,防止發生著火、爆炸、傷人事故。
第十條? 認真貫徹執行液化氣及瓦斯管理制度、標準與規范,充實設備檢驗人員的數量和提高檢驗人員的素質,并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和儀器。
第十一條? 要認真做好從事液化氣及瓦斯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定期模擬事故演習。凡是調入易燃易爆崗位的操作員,要進行專門技術培訓,并要建立安全考核檔案,考核不合格者不準頂崗。
第十二條? 液化氣槽車及充裝站臺,必須設有符合規定的靜電接地措施,并設置氣液回收裝置或密閉返回管線,禁止向大氣排放,液化氣罐區要設置圍墻或圍欄與大門,非崗位人員禁止入內。
第十三條? 液化氣及瓦斯管線的低點與脹力點要裝排凝閥和引線,定期排凝和自動排凝,排凝要采取密閉方式。
第十四條? 進系統管網的液化氣及瓦斯的硫化氫含量不大于20毫克/標米。為保證硫含量指標達到上述要求,要盡快建設脫硫裝置,未建脫硫裝置的,要開好堿洗設備,以防腐蝕設備與管線。
第十五條? 凡貯存液化氣與瓦斯的設備,包括管線、配件,必須符合原國家勞動總局頒發的.《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和三部頒發的《鋼制石化工業壓力容器設計規定》的要求,不準用沸騰鋼。凡材質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要停止使用,及時安排更換。
第十六條? 液化氣及瓦斯的生產、儲運、使用區域要配齊、配全消防設施與消防器具和必要的環形消防通道,并始終處于良好狀態。具有明火又有液化氣及瓦斯的生產裝置及系統的防火間距,要符合有關設計防火規范要求,并要配有必要的安全設施,如汽幕、水幕、隔離墻、隔離帶、防火堤以及滅火蒸汽等。
第十七條? 用瓦斯作燃料的鍋爐、加熱爐、裂解爐等必須裝設阻火器和配有燃料油常明燈、火焰監測器、燃燒監測器等安全設施。
第十八條? 有液化氣及瓦斯的裝置和區域,必須配齊瓦斯監測報警器和必要的自保裝置。
第十九條? 為防止靜電積聚,運行中的液化氣及瓦斯設備、管線要有完善的接地設施,并符合標準。
第二十條? 液化氣及瓦斯的設備及管線鋼框架與大型鋼支架下部,應砌以或襯以耐火隔熱保護層,加以保護。
第二十一條? 液化氣及瓦斯的設備及儀表要采用防爆型。不防爆電動儀表,要逐步更換或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十二條? 凡鋪設在地下的液化氣及瓦斯管線,要有防腐涂層、陰極保護等措施。
第二十三條? 在火炬前要設置液化氣的氣化和脫液設施,不準將液態烴直接排入火炬管網。
第二十四條? 要在火炬系統上設置水封、氮封、阻火器等,防止回火、打-炮或爆炸。
第二十五條? 火炬管網走向要合理,管線盡量短,拐彎盡量少,管線要有坡度,低點要有排凝設施。
第二十六條? 液化氣及瓦斯的設施與管線的焊接,要有經考試合格的焊工和無損檢驗人員進行焊接與檢驗,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七條? 液化氣及瓦斯的設施及管線在安裝或檢修完成后,必須按規定做水壓試驗和氣密試驗,并要有一定保壓時間,達到無滲漏、無顯著變形與不均勻膨脹。
第二十八條?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對在用的液化氣及瓦斯的設備與管線,要認真進行巡回檢查和定期專業檢查。裝置停工檢修時,進行宏觀檢查與無損探傷,并做好記錄,建立、健全檔案。
第二十九條? 液化氣及瓦斯的設備要配齊各種安全附件,如安全閥、液面計、壓力表、溫度計、高低液位報警、緊急排空裝置、保溫設施等,并要定期檢修校驗,保證靈活好用。
為確保液化石油氣庫安全,特制訂安全管理規定如下:
(一)設立氣庫值班人員,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值班員應游動檢查觀察庫區動態,清除庫區雜草,打掃清潔衛生,如發現險情,應及時報告單位領導、武保、安環等部門,同時應盡力采取安全處置措施。
(二)庫區周圍五十米內,不準明火。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區。工作人員在庫內工作,嚴禁吸煙。庫內動電、動火、焊接作業,應經公安、安環部門同意,并將氣瓶搬至安全地點后,方可動工。
(三)庫內應配足消防設施,氣庫管理人員負責并定期進行檢查、更換、嚴禁使用過期失效滅火藥劑。
(四)單位派汽車提運裝卸氣瓶,只能是提運工作人員和司機二人進庫,并應遵守本規定,聽從氣庫保管人員指揮。
(五)建立嚴格的氣瓶進貨與發放制度,嚴格進行登記檢查,做到數字準確,賬物相符。
(六)庫內防止日光直接照射、溫度過高和長期淋雨現象。 搬運裝卸氣瓶,應防止墜落或撞擊。
(七)庫內存放氣瓶,地上應鋪絕緣墊板,重瓶堆放不準超過兩層,空瓶應堆穩固。
(八)應經常檢查庫內有無泄漏現象,發現氣瓶漏氣,應隔離存放,及時安排檢修。
(九)按規定定期對鋼瓶進行檢驗,不合格者,嚴禁再使用。 ?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適應城市煤氣事業的發展,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加強對液化石油氣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保證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本暫行規定適用于城市范圍內經營和使用液化石油氣的單位或用戶。
第三條液化石油氣為易燃、易爆、有毒氣體。各級領導必須充分重視液化石油氣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要以科學技術為基礎,實事求是,因地制宜,正確處理好生產與安全的關系。
為保證各項安全措施的貫徹執行,對液化石油氣的經營管理,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逐步做到由城建系統統一管理。
第四條本暫行規定以是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和規定為依據,結合我國技術管理水平而制定的基本要求。在執行本規定遇到困難時,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由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第一章儲存。
第五條儲配站建設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保證工程質量。竣工后,施工單位必須交付完整的竣工和設備資料,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六條必須制定和執行各類設備的操作規程及相應的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安全防火制和巡回檢查制等;建立完整的運行原始記錄(包括壓力、溫度和液位等),建立設備檔案;定期執行設備的技術檢驗和維修制度,以保證各類設備和監測儀表的完好工作狀態。
第七條儲罐必須設有安全閥。大于100立方米的儲罐宜設有兩個處于工作狀態的彈簧式安全閥。凡在安全閥與罐體間設置的閥門必須處于開啟狀態,并應有鉛封。安全閥的開啟壓力不得超過設計壓力。安全閥應每年檢驗一次。
第八條儲罐必須設有直觀的液面計(如平板玻璃液面計),并應標有最高液面充裝量的紅線標尺。每次充裝完畢,必須檢查液面計的準確性。當液面計損壞或液面不準確時,應查明原因并經修復后再使用。
儲罐上的壓力表、溫度計應隨時注意檢查,如有失靈現象,應及時更換,并應每半年檢驗一次。
各類閥門應加強日常檢查和維修工作,保證閥門嚴密不漏,開關靈活。
第九條賭罐和容器在首次投入使用前,要求罐內含氧量小于4%。首次充裝液化石油氣時,可首先開啟氣相閥門,待兩罐壓力平衡后,緩慢進行充裝。
第十條貯存灌裝區要采取如下措施,杜絕一切火源:
1、設有醒目的“嚴禁煙火”等警戒牌;
2、不得帶入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和穿帶釘鞋進入;
5、儲配站內各生產設備應有防靜電措施。操作人員工作服衣料不應采用化學纖維;
6、操作和維修應采用不發火工具。如需進行動火作業時,應先制定方案,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十一條儲罐的噴淋水裝置應加強定期檢查和維修,隨時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氣瓶的存放應有遮陽裝置。
第十二條殘液必須密閉回收,嚴禁向江、河、地溝或下水道內任意排放,如排放時應采取適當措施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儲罐應定期排水和排污,排放設施應有防凍和安全措施。檢修時,罐內余氣或置換氣的排放,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清除的污泥物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傾倒。
第十四條凡總貯存量較大的單位,可挖掘條件建立儲灌的檢測隊伍,負責和承擔貯罐的檢查、維修工作,保證貯灌的安全使用。
第十五條消防要求:
2、應考慮事故狀態斷電時,保證具有一定壓力的消防水量的充分供應;
3、總控制水閥應設置在遠離罐區的安全地區;
4、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設備和排險工具,要求每半年檢查一次;
6、在站區周圍的一定范圍內,應在公安消防部門的組織下,建立緊急熄火聯絡網。發生事故,立即發出警報。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六
二、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預案,定期組織消防訓練和安全教育,使氣站人員要做到:
1.人人熟悉消防知識;
2.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3.人人關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全面安全檢查一般每周不少于兩次,并認真做好登記;
四、按規定配齊消防設備器材,并定期進行檢查保養,消除外部泥土、灰塵和油污,滅火機藥劑要定期更換。換裝日期要及時填寫登記簿。
五、電氣設備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級要求,安裝工藝安全規范。
六、充裝站所有供電線路和用電設備要定期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排除。
七、充裝站進出口、充裝臺設置“嚴禁煙火”、“禁打手機”“顧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標識,充裝臺區清潔整齊、無易燃物、無拋灑油痕跡。
八、使用和維修各種設備器材,要嚴守操作規程,并按說明書要求進行,防止損壞機件、設備或發生事故。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七
4、滅火器應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溫場所。
5、室內外的消火栓,滅火器嚴禁埋、壓、圈、占。
6、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負責保管,定時檢查保養,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冬天要做好滅火器材的防凍保暖工作,靈敏有效。
7、各場站配置的滅火器材,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寫在檢查記錄表上。一年進行一次更新換藥。
8、擅自取消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損壞要照價賠償,影響滅火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責任。
9、如遇特殊情況使用消防器材的,使用后必須進行統一登記,在交接班記錄上注明使用用途、使用數量,并及時報站長聯系充裝。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八
2、上崗人員不準隨攜帶火柴、打火機、香煙等物品。
3、因設備檢修等情況必須動用明火時,要書面報告公司,獲得批準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護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鍋爐取暖,一定要按照有關規定安裝,要有專人負責檢查管理。
5、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變更用火位置和擴大用火范圍。
6、液化氣站應從嚴控制危險區域內使用明火,電加溫器,電鉆,砂輪,風鎬,鋼鋸等非防爆電器,以及進行其他可能產生火花的用火作業。
7、液化氣站根據用火場所、部位的危險程度,分為一級用火、二級用火、三級用火。在氣罐罐體、加氣機、氣管道等儲輸氣設備上的直接用火,為一級用火。在桶裝附氣庫房、裝卸氣作業區、加氣區、閥組井、管溝等危險場所實施用火作業,為二級用火。在儲氣區、作業區和加氣站站區內除一級,二級用火范圍以外的'用火,為三級用火。
8、液化氣站用火作業前,應當根據作業內容確定用火級別,向有關部門提出用火申請,說明用火理由、種類、地點、時間、項目、工作量、施工人員以及防火防護安全措施。
9、用火作業應當批報,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液化氣站內用火。
10、液化氣站用火作業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
12、收發、測量和加注液化氣期間,禁止用火;
14、爆炸危險場所可燃氣體濃度高于爆炸下限40%時,不得用火;
15、作業現場必須備足滅火器具;
16、施工結束,檢查余火,清理用火現場,確認無隱患后方可撤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