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的精神文化和價值觀對員工的行為和思維方式產生重要影響。接下來將分享一些經典的單位管理案例,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勞動爭議單位上訴狀范文(16篇)篇一
原告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鄭州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號。
被告__________,男,漢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鄭州市管城回族區__________路1__________號院_____號樓__________號。
原告不服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于20__年09月25日所做的鄭勞人仲案字[20__]04_____1號《仲裁裁決書》,特向貴院提起訴訟。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決原告與被告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
2、判決原告不應向被告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待崗工資和失業保險待遇損失。
3、判決原告不應為被告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4、依法判令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被告并非原告的員工,其與原告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仲裁機構認定被告于原告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屬認定事實證據不足、嚴重錯誤。
1、被告在勞動仲裁階段所提交的證據均證明其實際是在__________集團__________啤酒有限公司工作并與該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被告考勤及工資發放均在__________啤酒公司,與__________啤酒公司存在勞動關。關于__________集團__________啤酒有限公司與原告及__________啤酒集團有限公司之間的關系,仲裁機構已經查明: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集團__________啤酒有限公司與原告均系__________啤酒集團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兩者均系獨立的企業法人,分別具備獨立的勞動用工資格。
2、原告為被告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原因是基于原告與__________啤酒公司之間簽訂的《委托繳納社會保險協議》。因為__________集團下屬的子公司絕大多數都在鄭州以外,部分員工的家在鄭州市,因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比較麻煩,為方便員工,__________集團協調原告接受被告所在公司的委托,以原告的名義為其部分員工辦理了社保手續,在雙方簽署的《委托繳納社會保險協議》中對此進行了明確說明,原告只負責接受被告所在公司的委托為其辦理社保手續,實際上與其之間不存在任何關系。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精神,“一單位為某個人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是不存在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確定該個人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參考條件之一,并非充分必要的.條件,也就是說僅憑該單位為該個人繳納了社會保險這一情況是不能夠必然得出“雙方存在勞動關系這一結論”的,也就是說依此認定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是不足的,仲裁機構在原告能夠提供書勞動合同及大量其他直接的證據證明被告與其他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情況下,依然認定二者存在勞動關系,顯然屬于認定事實嚴重錯誤。
二、在原被告雙方本就不存在勞動關系的前提下,仲裁機構裁決原告向被告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待崗工資、失業保險待遇損失等,并裁決原告為被告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原告與被告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不應向被告支付任何費用,請求貴院依法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爭議單位上訴狀范文(16篇)篇二
上訴請求事項:
一、支付_______________元;。
二、支付_______________工資_________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
四、一審、二審的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
一、被上訴人應支付上訴人_______________元。
三、請求判令被上訴人為上訴人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針對主要上訴請求事項的上訴事實與理由的具體闡述,上訴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上訴至貴院,懇請貴院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公正判決。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_。
2、相關部分法律規定。
勞動爭議單位上訴狀范文(16篇)篇三
:????(職務)。
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址:。
上訴人因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不服__________人民法院第號判決,依法向貴院提出上訴。
1、請求撤銷__________人民法院第____號判決。
2、請求法院判令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3、請求法院判令被上訴人來承擔全部仲裁、訴訟費用。
上訴人認為,__________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決,即第__________號判決書,判令__________不符合事實與法律。現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爭議單位上訴狀范文(16篇)篇四
如果勞動者不服勞動爭議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基層法院起訴,那么,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不服勞動爭議起訴狀,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原告:,男,漢族,生于x年5月25日,xx市xx縣人,住xx縣x場鄉江云村組41號。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吳,律師事務所.
被告:xx市xx區x集團公司。
住所地:xx區xx路x號。
法定代表人:李。職務:董事長。電話。
原告因與被告關于勞動爭議一案不服勞仲案字()第152號裁決書的裁決,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工資4萬元、應支付未簽訂。
勞動合同。
雙倍工資9萬元,周未加班工資70745.48元、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7170.15元、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5萬元,共計257915.63元。
2、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為原告補辦社會保險。
3、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原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嚴重與事實不符和適用法律錯誤。xx區勞動仲裁委員會認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未簽訂勞動合同,月工資無書面約定,且多數申請人未領過工資沒有直接證據證實。”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短難道就可以認定不簽訂勞動合同和工資額爭議過大就可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認定完全違背勞動法的立法宗旨,也侵犯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勞動法也明文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同時既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休息休假和加班情況及工資發放應當由被申請人舉證,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而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將舉證責任轉嫁于申請人而不予支持的認定也是錯誤的。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適用《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按行政程序進行處理而不予受理也是錯誤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第四項“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適用本法。當部門規章、條例與法律法規發生沖突時,應優先適用法律,而仲裁委員會適用條例是完全錯誤的。再次,仲裁委員會不予支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理由也是不充分的。
原告自x年5月20日進入被告單位,在被告單位”秦皇1號”吸砂工程船上從事船舶管理工作,雙方約定每月工資為1萬元.從x年11月以來至x年2月,被告就一直拖欠原告工資,共計拖欠4萬元。同時,被告也未給原告安排過休息休假,也未支付過加班工資,也未辦理社會保險。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并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資報酬。”未支付加班工資的,除支付加班工資外,還應當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同時在原告在被告工作期間也未給原告辦理社會保險,除依法應向原告補辦社會保險外,被告還應當向原告支付經濟補償金。為此,被告應當向原告被告支付所欠工資4萬元、應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9萬元,周未加班工資70745.48元、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7170.15元和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5萬元,共計257915.63元。同時被告還應當為原告補辦社會保險。
綜上所述,基于以上事實,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做出公正裁決,以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李。
x年八月五日。
原告:xx市服裝有限公司。
住所:xx市xx區x路x路x號x大廈寫字樓第層。
法定代表人:張。
被告:段,女,漢族,x年**月**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xx區**街道路號,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原告因工資等爭議一案,不服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于x年*月**日所作的深勞仲案[]2號裁決,現提出起訴。
訴訟請求:
2、請求法院判決原告無須支付被告x年度年終獎人民幣60**元;。
事實與理由:
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作的深勞仲案[]2號裁決書的裁決是錯誤的,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一、裁決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加班工資及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是錯誤的。被告本屬原告的高級管理人員,工作時間自由靈活,由被告自己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且原告也與被告簽定了不定時工作協議。同時,原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地方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審批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備案”。而且截止被告辭職的x年8月*日,和xx市均未相關規定出臺。因此,該不定時工作協議應為有效,原告不應支付被告任何加班工資。
二、裁決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工資的25%經濟補償金沒有法律依據。按照上面所述,根本不存在原告拖欠被告加班費的問題。而且,支付拖欠加班工資經濟補償金,理應適用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而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對此均未予以規定。因此,即使存在拖欠加班費的情形,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費的經濟補償金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對此,我國法院已有相應判決。
綜上所述,原仲裁裁決是錯誤的,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為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決!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市服裝有限公司。
(蓋章)。
x年*月*日。
勞動爭議單位上訴狀范文(16篇)篇五
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號__________大廈__________層。
原告因不服__________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_____勞人仲案字{20__________}__________號仲裁裁決書,向貴院提起訴訟。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2、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出具人:_________________。
上訴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動爭議單位上訴狀范文(16篇)篇六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陳,男,1967年4月8日生,漢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廣州市蟠龍西街號樓,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44010;電話:________________1354。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佛山市南海制衣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鎮座;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0757-85。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勞動糾紛一案,不服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20__)南法民一初字第5號民事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
1、請求撤銷(20__)南法民一初字第5號判決;。
2、依法判決被上訴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3800元;。
3、依法判決被上訴人支付待通知金3800元;。
4、依法判決被上訴人支付上訴人在職期間的社保費用;。
5、本案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勞動爭議單位上訴狀范文(16篇)篇七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原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勞動合同糾紛一案,不服上海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__________第__________號民事判決,現依法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一、
二、
三、
四、
五、
上訴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上海市第__________中級人民法院。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爭議單位上訴狀范文(16篇)篇八
上訴人(一審原告):_________________郭__________,男,漢族,19__________年1_____月1_____日出生,住成都市高新區天府大道南段__________號。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成都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羅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成都市高新區_______________。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不服(20__)高新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號判決書,現依法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判決撤銷(20__)高新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號判決書第(一)(二)(四)項判決,并依法改判;判決被上訴人支付上訴人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部分119163元;判決被上訴人支付上訴人因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48748.50元;判決被上訴人支付上訴人加班工資207196.69元;判決被上訴人支付上訴人20__年3月份工資10833元;判決維持(20__)高新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號判決書第(三)項判決;判決被上訴人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一、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未過。一審判決認為,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上訴人于20__年3月18日申請勞動仲裁,故20__年3月18日之前的部分已經超過仲裁時效,不予支持。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認定錯誤。從20__年11月,上訴人開始在被上訴人公司工作,月薪10833元,直至上訴人離職,被上訴人一直沒有與上訴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被上訴人的違法行為是持續性的,由于違法行為持續尚未終了,則仲裁時效應從違法行為終止后或者上訴人提出時開始計算。據此,上訴人的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應從其離職時開始計算。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法律規定,未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支付雙倍工資。既然法律明確規定的是“工資”而不是賠償,上訴人認為,雙倍工資屬于勞動報酬。因此,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應該從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勞動關系終止時起算。
二、雙倍工資計算基數有誤,一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一審法院認為上訴人的績效工資即提成工資和誤餐補貼系臨時性收入,不屬于計算雙倍工資的范圍。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爭議單位上訴狀范文(16篇)篇九
上訴人:______________,女,1962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退休工人,現住_____市_____區_____鎮_____社區。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通信有限公司_____區分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區_____鎮_____路19號。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經理。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市_____勞務事務服務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市_____區_____旅館209室。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經理。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不服_____市_____區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號民事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二、請求依法改判支持上訴人的一審各項訴訟請求;。
三、一、二審訴訟費用均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審法院對本案事實沒有查清:_________________。
1、原審判決“審理查明”中已經查明(第9頁第三自然段)“1986年—1989年期間的養老保險系其個人全額負擔”,但在“本院認為”中(第11頁最后一段)卻又認定“關于_______________主張被告聯通公司給付應由單位承擔的養老保險費用訴訟請求,因未向本院提供證據證明該項訴求,于法無據,故對原告的該項主張,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即原審法院一方面確認了1986年至1989年間的養老保險費用中的單位應繳納部分及個人繳納部分均是上訴人個人全額補繳的這一根本事實,但對于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網通公司返還應由其承擔的在此期間的養老保險費用9395.28元的訴訟請求卻又不予支持,明顯自相矛盾,難以自圓其說。此外,上訴人的該項主張有_____市社會保險局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具的“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補繳)通知單”及__________區地稅局于20__年2月5日出具的“稅收電子轉賬專用完稅證”兩份證據予以證實,故上訴人的該項訴訟請求在二審中應當依法獲得支持。
2、上訴人自1986年參加工作始,就在被上訴人網通公司從事營業員工作,直到20__年5月退休,上訴人從未離開過工作單位—網通公司,更從未到過包括被上訴人__________勞務公司在內的其他任何單位工作。但原審法院卻無視事實真相,錯誤認定上訴人在20__年至20__年4月間,與被上訴人__________勞務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真實情況是被上訴人網通公司采用欺詐手段,違反法律規定,為達到免除自己法律責任的非法目的,采用“反派遣”的違法手段,不顧上訴人已在其單位連續工作20余年的事實,在未與上訴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自20__年起,將上訴人“派遣”到被上訴人__________勞務公司,再由__________勞務公司將上訴人派回被上訴人網通公司,嚴重損害了上訴人作為勞動者所應當享有的合法權益,上訴人在受欺詐以及違背自己真實意思情況下與被上訴人__________勞務公司自20__年起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依法被確認為無效合同。而原審法院卻將無效的勞動合同認定為合法的勞動關系,懇請二審法院將這種錯誤判決徹底予以糾正,依法確認上述勞動合同無效,并確認上訴人只與被上訴人網通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3、原審法院對上訴人主張由被上訴人網通公司為其補繳醫療保險及給付休息日加班工資、超時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訴訟請求均超過訴訟時效的認定錯誤。上訴人直到20__年5月辦理退休手續時才發現被上訴人網通公司從未履行未上訴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法定義務;同時,與同期同崗位的員工在工資待遇方面差距巨大,未能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此時才發現自己的權益受損,即此時才是勞動爭議發生之時,上訴人自此開始一直在主張自己的權利,并未超過訴訟時效,原審法院對訴訟時效的理解和認定錯誤,懇請二審法院予以糾正。
二、原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
原審法院在對本案有關勞動合同效力的認定、訴訟時效的認定、舉證責任的分配及本案的處理依據等方面的法律適用上出現錯誤,應當適用的未適用,不應當適用的卻被錯誤適用。
綜上,原審法院在對本案的審理中重要事實沒有查清,適用法律錯誤,懇請二審法院依法撤銷原審判決,并改判支持上訴人的各項訴求。
此致
__________省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勞動爭議單位上訴狀范文(16篇)篇十
原告: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號,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11月__________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2、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于20_____年初已入職到原告單位,至20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被告提起勞動仲裁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支付雙倍工資的請求因已超過1年的仲裁時效而應當被駁回。防暑降溫費和冬季采暖費因原告已向被告支付而應當被駁回。被告在職期間,原告從未安排被告加班,原被告間不存在加班事實,被告主張向其支付加班費的請求應當被駁回。
基于以上事實,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決原告無需向被告支付任何款項。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爭議單位上訴狀范文(16篇)篇十一
勞動爭議是發生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糾紛,通常解決的辦法包括協商、調解、勞動仲裁以及勞動訴訟。如果當事人通過訴訟方式來解決勞動爭議的話,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供一份起訴狀。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勞動爭議起訴狀范文一份,幫助大家了解相關內容。
民事起訴狀
原告:張三,男,1974年11月27日出生,漢族,原北京xx廣告有限公司銷售部經理,現住北京市海淀區x路x樓x單元x室。
電話:1591111xxxx
被告:北京xx廣告有限公司,住所地京市海淀區x路x大廈x層x室。
法定代表人:李xx,董事長。
電話:010-xxxx139xxxx
案由:勞動爭議糾紛
訴訟請求:
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xx元;
(以上合計人民幣xx元)
5、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20xx年3月6日入職被告處,任銷售部經理職務。被告未與原告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原告在職期間,原告所領導的銷售部門為被告創造業績x萬元,根據雙方之間的約定,被告應支付原告業績(業務管理)提成xx元,但被告惡意拖欠,經多次協商均未果。20xx年11月15日下午,被告以原告不能完成任務、頂撞領導為托詞,違法將原告予以開除。另外,被告未依法為原告繳納社會保險,并存在未依法支付加班費等違法情況。
原告于20xx年1月xx日向北京市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該委于20xx年3月xx日作出京海勞仲字[20xx]第xx號裁決書,原告對此裁決不服。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現依法訴至貴院,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張三
20xx年3月xx日
現實中,有的勞動爭議是仲裁前置,意味著必須要先經過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處理,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的話才能提起勞動訴訟。而有的`勞動爭議則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更多勞動爭議方面的知識,歡迎你到網站進行詳細了解。
勞動爭議單位上訴狀范文(16篇)篇十二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等等)。
被申請人:(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請求事項:(分條列明,要寫明所要求的事項和具體數額。
事實與理由:(應敘述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別是要把引發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關鍵性事實客觀地交代清楚。
還有何時入職、做什么工作、約定工資。
應敘述的全面而又簡潔)。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申請日期:x年x月x日
勞動爭議單位上訴狀范文(16篇)篇十三
原告:,男,漢族,生于x年5月25日,xx市xx縣人,住xx縣x場鄉江云村組41號。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吳,律師事務所.
被告:xx市xx區x集團公司。
住所地:xx區路x號。
法定代表人:李。職務:董事長。電話。
原告因與被告關于勞動爭議一案不服勞仲案字()第152號裁決書的裁決,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工資4萬元、應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9萬元,周未加班工資70745.48元、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7170.15元、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5萬元,共計257915.63元。
2、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為原告補辦社會保險。
3、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原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嚴重與事實不符和適用法律錯誤。xx區勞動仲裁委員會認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未簽訂勞動合同,月工資無書面約定,且多數申請人未領過工資沒有直接證據證實。”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短難道就可以認定不簽訂勞動合同和工資額爭議過大就可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認定完全違背勞動法的立法宗旨,也侵犯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勞動法也明文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同時既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休息休假和加班情況及工資發放應當由被申請人舉證,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而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將舉證責任轉嫁于申請人而不予支持的認定也是錯誤的。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適用《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按行政程序進行處理而不予受理也是錯誤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第四項“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適用本法。當部門規章、條例與法律法規發生沖突時,應優先適用法律,而仲裁委員會適用條例是完全錯誤的。再次,仲裁委員會不予支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理由也是不充分的。
原告自x年5月20日進入被告單位,在被告單位”秦皇1號”吸砂工程船上從事船舶管理工作,雙方約定每月工資為1萬元.從x年11月以來至x年2月,被告就一直拖欠原告工資,共計拖欠4萬元。同時,被告也未給原告安排過休息休假,也未支付過加班工資,也未辦理社會保險。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并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資報酬。”未支付加班工資的,除支付加班工資外,還應當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同時在原告在被告工作期間也未給原告辦理社會保險,除依法應向原告補辦社會保險外,被告還應當向原告支付經濟補償金。為此,被告應當向原告被告支付所欠工資4萬元、應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9萬元,周未加班工資70745.48元、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7170.15元和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5萬元,共計257915.63元。同時被告還應當為原告補辦社會保險。
綜上所述,基于以上事實,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做出公正裁決,以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李。
x年八月五日。
勞動爭議單位上訴狀范文(16篇)篇十四
2.請根據事實情況填寫,并由本單位蓋章,最好再加上法定代表人簽名(亦可代簽)或加蓋人名章。
3.如果是勞務派遣,則還存在一個第三人,則需要交三份起訴狀;即每多一個參與方,需要多一份起訴狀。
二、原告(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復印件上應加蓋公司公章。
三、原告(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1.身份證復印件需要加蓋公章;
2.有的法院不要求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只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四、授權委托書:一份。
1.可在百度李熊律師咨詢中搜索“授權委托書”范本;
2.如果是委托本單位員工代理,則應同時提交一份勞動合同或社保憑證,以證明代理人系本單位員工。如果委托律師,則不需要勞動合同或社保憑證。
五、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同時代理人應準備身份證原件供核對。
六、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復印件:一份。同時攜帶原件供核對。
七、證據(證據材料清單及證據復印件):兩份。
1.立案時也可以不提供,立案后再提供。
2.如果仲裁時是在用人單位所在地仲裁委管轄,法院一審又到勞動合同履行地(上班地)去起訴,則需要證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證據,只需要一份或兩份起碼的證據即可。
現實中可能會有:
(1)勞動合同:上面可能注明了工作地點的`話;
(2)名片;
(3)電子郵件:郵件簽名可能會說明工作地點;
(4)其它材料:能說明工作地點在哪里的材料,均可。
八、如果有勞務派遣或其它單位作為第三人或被告,則需要補充其工商查詢打印信息。
勞動爭議單位上訴狀范文(16篇)篇十五
法定代表人:張。
被告:段,女,漢族,x年**月**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xx區**街道路號,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原告因工資等爭議一案,不服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于x年*月**日所作的深勞仲案[]2號裁決,現提出起訴。
訴訟請求:
2、請求法院判決原告無須支付被告x年度年終獎人民幣60**元;。
事實與理由:
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作的深勞仲案[]2號裁決書的裁決是錯誤的,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一、裁決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加班工資及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是錯誤的。被告本屬原告的高級管理人員,工作時間自由靈活,由被告自己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且原告也與被告簽定了不定時工作協議。同時,原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地方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審批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備案”。而且截止被告辭職的x年8月*日,和xx市均未相關規定出臺。因此,該不定時工作協議應為有效,原告不應支付被告任何加班工資。
二、裁決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工資的25%經濟補償金沒有法律依據。按照上面所述,根本不存在原告拖欠被告加班費的問題。而且,支付拖欠加班工資經濟補償金,理應適用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而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對此均未予以規定。因此,即使存在拖欠加班費的情形,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費的經濟補償金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對此,我國法院已有相應判決。
綜上所述,原仲裁裁決是錯誤的,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為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決!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市服裝有限公司。
(蓋章)。
x年*月*日。
勞動爭議單位上訴狀范文(16篇)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xx,辦事處主任。
被申訴人:xx,女,19xx年7月15日出生,原xx縣電機廠職工,現住xx縣xx辦事處xx村xx號。
關于被申訴人xx訴xx縣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勞動爭議一案,申訴人xx縣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不服xx法民申字第01652-1號《民事裁定書》,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事實,現提出申訴意見如下:
一、請求事項:
1、依法駁回對原告xx的再申申請的訴訟請求。
2、請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銷(2011)xx法民申字第01652-1號《民事裁定書》,依法維護(2011)駐民終字第324號民事裁定。
3、本案的訴訟費用由原告xx承擔。
二、事實與理由:
(一)xx縣xx街道辦事處(原xx鎮人民政府)與原告xx不構成勞動關系。
首先,xx是電機廠職工,不論是人事關系或是工資關系均在電機廠,并非是在原xx縣xx鎮。同時,電機廠是獨立的企業法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其次,xx縣xx街道辦事處(原xx鎮政府)是一個行政機關,是一個獨立的機關法人,人、財、物都是由政府管理,特別是人員編制,都是根據縣委、縣政府的'文件規定而制定的。不能多一人,也不能少一人,而xx根本就不在鎮政府的人員編制內,不屬鎮政府編制的人員,怎能讓鎮政府給她辦理或補辦申報退休手續,并給她補發退休工資和補貼。特別是鄉鎮機構改革以來,其人員定編定崗,她一不在崗,二不在編,三未與鎮政府構成勞動關系,因此政府不能為她辦理退休手續和補發工資。辦理退休待遇的前置條件是必須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形成勞動關系,而xx沒有與政府構成勞動關系,政府就無法為她辦理退休手續以及補發工資。
(二)原xx鎮人民政府對被申訴人xx已經承擔過相應的民事責任,不等于與其就構成了勞動關系。因此不承擔xx的訴訟請求。
xx年西勞裁5號《裁決書》、(xx)西民初字第112號《民事判決書》、xxxx市中級人民法院(xx)駐民終字第259號《判決書》判決原xx鎮政府賠償xx各項費用共計53067.63元,并終止工傷保險關系。這完全是從民事賠償的角度對xx傷殘的賠償,這種賠償并不能說明原鎮政府就與xx形成了勞動關系。這種賠償是說明原鎮政府在處理原電纜材料廠的債權債務時應承擔的民事責任,而xx的勞動關系以及勞動保險待遇并不承擔責任,更不能說承擔了廠里的債權債務就應當承擔解決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責任。如這樣認為,就是混淆了債權債務和勞動關系以及勞動保險待遇的法律關系。
鎮政府為什么當時會承擔xx的工傷待遇,實際上鎮政府只是承擔清算責任,并不是應當承擔她的工傷待遇。按照法律規定,企業注銷后主管部門應當成立清算組織,清算組織成立后,債權人申報債權(這個債權人也包括被申訴人),被申訴人在規定期限內沒有申報債權的視為放棄。鎮政府并不承擔職工的勞動保險的責任。更不能將這種責任轉嫁到鎮政府身上,應當區別對待。
實際上(xx)駐民終字第259《民事判決書》是一個錯誤的判決,xx與xx鎮政府沒有任何勞動關系,xx鎮政府不應該賠償他的傷殘損失,xx與xx縣電機廠構成有勞動關系,xx縣電機廠是一個獨立企業法人,xx縣電機廠應該承擔xx的工傷保險的賠償責任和為xx辦理退休、保險等一切責任。
(三)xx的勞動關系原來在電機廠,后為了照顧其工傷,調往到電纜材料廠任會計職務,后又被安排回電機廠,她的勞動關系始終就在電機廠,應由原企業為她辦理退休手續。
依據勞部發()285號《勞動部對關于因破產、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自行解散的企業拖欠職工工資引發的勞動爭議如何確認被訴人的請示的復函》,關于被注銷的企業電纜材料廠發生勞動爭議,xx街道辦事處(原xx鎮人民政府)是不能被列為勞動爭議被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企業法人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登記主管機關應當收繳其公章,并將其注銷登記的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其債權債務由主管部門或者清算組織負責清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九條規定,“企業法人解散或者被撤銷的,應當由其主管機關組織清算小組進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企業開辦的企業被撤銷或者歇業后,其民事責任承擔問題的批復》(法復〔1994〕4號)中規定,“企業開辦的企業被撤銷、歇業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視為歇業后,其債務問題應依據以下不同情況分別處理:企業開辦的企業,領取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在實際上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應當以其經營管理或者所有的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xx街道辦事處(原xx鎮政府)與xx不構成勞動關系,xx鎮政府,現在的xx辦事處無法為xx辦理退休保險等有關手續,更不承擔xx退休、參保等各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