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商業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它能夠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為后續的合作提供保障。如果你對以下的合同協議范文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解釋,請隨時聯系我們的法律顧問。
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管理(模板14篇)篇一
1、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是( )。
a. 貨幣
b. 各類建筑產品
c. 服務
d. 工程項目
正確答案:b,
2、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最主要區別在于:市場經濟主要是依靠( )來規范當事人的交易行為。
a. 合同
b. 行政手段
c. 經濟手段
d. 法律法規
正確答案:a,
3、法人成立進行注冊登記時,應當以( )為住所。[2007年真題]
a. 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b. 主要經營場所所在地
c. 主要合同履行地
d. 董事長的戶口所在地
正確答案:a,
a. 施工合同的發包人
b. 施工合同的承包人
c. 施工合同發包人和承包人
d. 工程項目的代建方和施工合同的發包人
正確答案:a,
5、投標邀請書適用于進行( )的邀請招標。
a. 資格預審
b. 資格后審
c. 自行組織
d. 委托代理
正確答案:b,
6、評標委員會發現建設項目某投標人的工程量清單中,總價金額和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則( ).
a. 以總價金額為準修正單價
b. 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
c. 以任意金額作為報價皆可
d. 否決該投標人的投標
正確答案:b,
7、設計招標中,下列因素不屬于評標評審比較要素的是( )。[2007年真題]
a. 投標單位的企業規模大小
b. 投標方案的投入、產出比高低
c. 完成初步設計時間的早晚
d. 投標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科學
正確答案:a,
8、訂購非批量生產的大型復雜機組設備、特殊用途的大型非標準部件則屬于( )。
a. 承攬合同
b. 買賣合同
c. 采購合同
d. 供應合同
正確答案:a,
9、為了保證工程項目的建設質量達到預期的投資目的,實施工程必須遵循項目建設的內在規律,即堅持( )的程序。
a. 先勘察,邊設計、邊施工
b. 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
c. 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
d. 先設計,后勘察、再施工
正確答案:b,
a. 負責青苗樹木的損失賠償
b. 拆除地上的障礙物
c. 提供勘査工作的勞動保護用品和裝備
d. 提供水上勘察作業用船
正確答案:c,
11、施工合同工期在( )中明確。
a. 協議書
b. 專用條款
c. 通用條款
d. 附加條款
正確答案:a,
a. 承包人應獲得工程順延和費用補償
b. 工期不予順延,費用也不予補償
c. 工期不予順延,費用應適當補償
d. 工期應予順延,費用不予補償
正確答案:b,
13、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改變聯合體的組成和修改聯合體協議須經( )同意。
a. 承包人
b. 發包人
c. 工程師
d. 監理人
正確答案:b,
14、承包人文件中最主要的是( )。
a. 手冊
b. 設計文件
c. 模型
d. 計算書
正確答案:b,/
15、建設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不屬于( )。
a. 買賣合同
b. 從合同
c. 雙務合同
d. 有償合同
正確答案:b,
a. 10
b. 20
c. 30
d. 50
正確答案:b,
a. 全額扣留在業主方,頒發履行證書后在全部返還
b. 返還總額的40%
c. 返還總額的50%
d. 全部返還
正確答案:c,
18、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條款規定,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有關事項由雇主聘任的項目經理與( )通過協商確定的二元管理模式。
a. 發包人
b. 承包人
c. 監理人
d. 工程師
正確答案:b,
/19、《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約定的本應由委托人提供設施改由監理人自備設備時,監理人應得到的補償金額是( )。
a.設備原值×工程使用年限占折舊年限的'比率
b.設備在工程上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率+管理費
c.設備在工程上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率×設備原值+管理費
d.設備原值×設備在工程上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率
正確答案:c
20、在法律和當事人雙方對合同形式、程序均沒有特殊要求時,則合同成立的時間為( )目。
a.要約生效
b.承諾生效
c.附生效條件的合同條件具備
d.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期限屆至
正確答案:b
21、根據《合同法》對違約責任的規定,既具有對合同守約方給予補償,又具有對違約方實行制裁雙重性質的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是( )。
a.罰金
b.利息
c.賠償金
d.違約金
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管理(模板14篇)篇二
)建設監理合同的范疇包括中標人的監理投標書、招標人的中標通知書、委托監理合同文本。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知識,歡迎閱讀。
1.《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內容
1)建設監理合同的范疇包括中標人的監理投標書、招標人的中標通知書、委托監理合同文本(包括委托合同、標準條件和專用條件)以及其他所有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簽署的用以規定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承諾和約定。2)狹義的建設監理合同僅指委托監理合同文本(包括委托合同、標準條件和專用條件)。
2.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是合同文件的正文和核心,起總協議的作用。
3.監理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第一是雙方簽署的合同補充與修正文件,具有最優效力等級;第二是委托監理合同;第三是專用條件;第四是標準條件;第五是中標通知書;最后是中標人的監理投標書。
4.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1)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2)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5.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義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6.監理人義務
1)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作范圍內的監理義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2)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4)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7.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管理(模板14篇)篇三
(一)合同形式的概念和分類:合同形式是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現形式。
合同的形式可分為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口頭形式是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合同內容的合同。其他形式則包括公證、審批、登記等形式。
根據合同形式的產生依據可劃分為:法定形式和約定形式。建設工程合同屬于法定形式。
例題:《合同法》規定,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而數據電文包括( )。
a.信件; b.電報; c.電傳; d.傳真; e.電話記錄; 答案:b、c、d。
(二)合同形式的原則:《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的要求是以不要式為原則的。
《合同法》采用不要式原則的原因:1、合同本質對合同形式不作要求;2、市場經濟要求不應對合同形式進行限制;3、國際公約要求不應對合同形式進行限制;4、電子技術對合同形式的影響。
(三)合同形式欠缺的法律后果:《合同法》規定的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則的一個重要體現還在于:即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在簽字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四)合同的內容:《合同法》規定了合同一般應當包括的條款:(但具備這些條款不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標的的表現形式為物、勞務、行為、智力成果、工程項目等。
3.數量:數量是衡量合同標的多少的尺度,以數字和計量單位表示。數量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法定計量單位填寫,以免當事人產生不同的理解。施工合同中的數量主要體現的是工程量的大小。
4.質量:質量是標的的內在品質和外觀形態的綜合指標。合同對質量標準的約定應當是準確而具體,對于技術上較為復雜的和容易引起歧義的詞語、標準,應當加以說明和解釋。對于強制性的標準.當事人必須執行,合同約定的質量不得低于該強制性標準。對于推薦性的標準.國家鼓勵采用。當事人沒有約定質量標準,如果有國家標準,則依國家標準執行;如果沒有國家標準,則依行業標準執行;沒有行業標準。則依地方標準執行;沒有地方標準.則依企業標準執行。由于建設工程中的質量標準大多是強制性的質量標準,當事人的約定不能低于這些強制性的標準。
5.價款或者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是當事人一方向交付標的的另一方支付的貨幣。合同條款中應寫明有關銀行結算和支付方法的條款。
6.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履行的期限是當事人各方依照合同規定全面完成各自義務的時間。履行的地點是指當事人交付標的和支付價款或酬金的地點。包括標的的'交付、提取地點;服務、勞務或工程項目建設的地點;價款或勞務的結算地點。施工合同的履行地點是工程所在地。履行的方式是指當事人完成合同規定義務的具體方法。包括標的的交付方式和價款或酬金的結算方式。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是確定合同當事人是否適當履行合同的依據。
7.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或者約定違約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
(一)要約(在法律上承擔責任)
1.要約的概念和條件: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約的一方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為被要約人。要約應當具有以下條件:(1)內容具體確定;(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具體地講,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須是以締結合同為目的。要約必須是對相對人發出的行為,必須由相對人承諾,雖然相對人的人數可能為不特定的多數人。另外,要約必須具備合同的一般條款。
2.要約邀請: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并不是合同成立過程中的必經過程,它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為,在法律上無須承擔責任。這種意思表示的內容往往不確定,不含有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內容.也不含相對人同意后受其約束的表示。比如價目表的寄送、招標公告、商業廣告、招股說明書等,即是要約邀請。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例題:要約與要約邀請的主要區別在于( )。
e.是否須送達對方。 ? ?答案:b、c、d。
3.要約的撤回和撤銷
要約撤回,是指要約在發生法律效力之前,欲使其不發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約的意思表示。要約人可以撤回要約,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例題:要約人在要約發生法律效力之前.而取消要約的意思表示是( )。
a、新要約; ?b、撤銷要約; ?c、撤回要約; ?d、承諾。 答案:c。
要約撤銷,是要約在發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約人欲使其喪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該項要約的意思表示。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1、要約人確定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并已經為履行合同做了準備工作。
2004年考題:《合同法》規定,要約撤銷的條件是,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 )到達受要約人。
a 要約到達對方之前;b.受要約人發出承諾之后;c.受要約人發出承諾之前;d.承諾到達對方之前。 答案:c。
(二)承諾
1承諾的概念和條件:承諾是受要約人作出的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承諾具有以下條件:(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非受要約人向要約人作出的接受要約的意思表示是一種要約而非承諾。(2)承諾只能向要約人作出。(3)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視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和報酬、履行期限和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反對或者要約表明不得對要約內容作任何變更以外,該承諾有效,合同以承諾的內容為準。(4)承諾必須在承諾期限內發出。超過期限,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外.為新要約。
在建設工程合同訂立過程中,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的行為是承諾。
2.承諾的期限:承諾必須以明示的方式,在要約規定的期限內作出。要約沒有規定承諾期限的,視要約的方式而定。(1)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2)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3、遲到的承諾:超過承諾期限到達要約人的承諾.按照遲到的原因不同,《合同法》對承諾的有效性作出了不同的區分。(1)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的承諾。除非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否則該超期的承諾視為新要約,對要約人不具備法律效力。(2)非受要約人責任原因延誤到達的承諾。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況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了承諾期限。對于這種情況,除非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否則承諾有效。
例題:若要約的相對人收到要約后,下列哪種行為不是合法承諾( )。
d.第三人超過規定期限作出的答復;e.要約相對人提出實質性的新條件。 答案:b、c、d、e。
4承諾的撤回:承諾的撤回是承諾人阻止或者消滅承諾發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三)要約和承諾的生效:要約各承諾的生效在世界各國有三種規定,1、投郵主義2、到達主義。3、了解主義。到達主義是要求要約、承諾到達受要約人、要約人時生效。我國《合同法》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人收件人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承諾的通知送達給要約人時生效。
(四)合同的成立
1.不要式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是指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標的、數量等內容協商一致。如果法律法規、當事人對合同的形式、程序沒有特殊的要求,則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2.要式合同的成立: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書的表現形式是多樣的.在很多情況下雙方簽字、蓋章只要具備其中的一項即可。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如果當事人希望通過仲裁作為解決爭議的最終方式,則必須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條款.因為仲裁是以自愿為原則的。
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管理(模板14篇)篇四
監理工程師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合同及施工單位提供的分包合同,對每個合同的條款內容進行分析。掌握合同履行的要點、難點,考察合同實現的可能性、可能發生糾紛的地方。做到事事在先、胸有成竹。
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將時刻關注合同履行情況,將實際情況與合同規定的內容相對照,找出偏差并采取糾正措施。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為實現項目的總目標服務。
(1)在工程工期方面:按合同規定,要求承包方在開工前提出包括分月、分段進度計劃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并加以審核;并照分月、分段進度計劃進行實際檢查,對影響進度計劃的因素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時主動解決,監理工程師報建設單位同意修改進度計劃時,審批承包方修收的進度計劃,確認竣工日期的延誤。
(2)在工程質量管理方面:檢驗工程使用材料、設備質量;檢驗工程使用的半成品及構件質量;按合同規定的規范、規程,監督檢驗施工質量;按合同規定程序,驗收隱蔽工程中需要的中間驗收工程的質量,驗收單項竣工工程和全部竣工工程的質量等。
(3)在工程費用管理方面,嚴格進行合同約定的價款管理;當出現合同約定的情況時,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對預付工程款進行管理,包括批準和扣還;對工程量進行核實確認,進行工程款的結算和支付;對變更價款進行確定;對施工中涉及的其他費用,如安全施工方面的費用,專利技術等涉及的費用,根據合同條款及有關規定處理;辦理竣工結算;對保修金進行管理等。
(4)變更處理
a)承包單位提出工程變更的處理
承包單位提出工程變更的處理流程。
承包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監控框圖
b)建設單位提出工程變更的處理
由建設單位原因提出的工程變更的'處理流程。
建設單位提出工程變更框圖
(1)監督合同各方履行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建設單位為施工單位提供必要的技術圖紙、政府批文、場地、資金等;施工單位按合同條款積極施工。
(2)監督施工單位做好相關資料的整理,做好隱蔽簽證,如實記錄施工全貌。同時,監理工程師將獨立做好日志及其它記錄工作。當發生合同糾紛時,監理工程師將以詳實的資料對工程作出客觀的評價。
(3)施工單位違反合同條款或偏離合同要求時,監理工程師將采取必要手段實行糾偏,采取下達指令、質量否決,建議建設單位停付、緩付預付款、直至停工等各種經濟、組織手段。對技術原因引起的偏差,監理工程師將給予技術上的指導,幫助施工單位克服困難。
(4)監理工程師組織各方定期召開會議,協調各方關系,分析存在問題,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與偏差。
(5)把好工程變更關,按正確的程序處理工程變更,當涉及合同條款的變更或需增補協議時,監理工程師將及時協調合同各方重新取得協議,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管理(模板14篇)篇五
2017年監理工程師考試時間為5月20、21日,為了幫助大家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應屆畢業生考試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17年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考點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信息請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1)債權的轉讓在合同內有約定,但不改變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2)在合同履行期限內,第三人可以向債務人請求履行,債務人不得拒絕。
(3)對第三人履行債務原則上不能增加履行的難度和履行費用,否則增加費用部分應由合同當事人的債權人給予補償。
(4)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向合同當事人的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即仍由合同當事人依據合同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第三人沒有此項權利,他只能將違約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合同的債權人。
(一)申請。
法人之間、法人與個體工商戶、專業戶、承包經營戶、農戶之間依法簽訂的經濟合同,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公證機關提出申請,當事人申請公證,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代表人到公證處。代表人應持有代表權的委托書。當事人申請公證時,必須提交經濟合同一式3份,以及其他有關材料。
申請的形式可以采用口頭和書面兩種。口頭申請時,公證機關應制作書面紀錄;書面申請時,應按照一定格式填寫申請表。
(二)審查。
依法審查經濟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當事人是否具有合法資格;當事人是法人的,要審查其是否具有法人資格;當事人是專業戶、個體戶時,要審查其是否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已進行注冊登記,是否持有營業執照。
2.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令、現行政策規定和國家計劃的要求。
3.在簽訂合同時,是否貫徹了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4.合同條款是否齊備,合同的主要條款應包括: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
5.簽訂合同的手續是否完備。
通過公證人員的審查,認為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完備或者有疑義時,可以要求當事在接到公證處的通知后,作出必要的.補充。公證人員也可以向有關單位、個人進行調查,索取有關證明和材料。如果公證人員認為經濟合同不真實,不合法,公證處可予以拒絕辦理公證。公證員應當用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當事人說明拒絕公證的理由和申訴程序。當事人不服公證處的拒絕或認為公證員處理不當,可以向公證處所在地的市、縣司法行政機關申訴,由受理申訴的機關作出決定。如果公證人員認為應予公證時,應制作公證文書。
(三)制作公證文書。
公證人員認為符合法定條件準予公證時,應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批準的格式制作公證文書。公證文書的主要內容包括:申請事項、單位名稱(全稱)、公證書編號、辦理公證時間、公證員簽名和公證機關印章。經濟合同公證,一般不寫實體證詞,只證明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印章屬實。
公證文書要制成正本兩份,一份由公證處存檔備案;另一份交給當事人。根據要求,還可以制成若干份副本。
(四)交納公證費用。
當事人辦理公證事務,應按照司法部規定的收費辦法,交納費用。
可變更或可撤銷的合同,是指欠缺生效條件,但一方當事人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內容變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歸于消滅的合同。
如果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可變更或可撤銷發生爭議,只有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有權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可變更或可撤銷的合同不問于尤效合同,當事人提出請求是合同被變更、撤銷的前提,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主動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當事人如果只要求變更,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其合同。
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管理(模板14篇)篇六
1.在建設項目各類招標中,不要求投標人依據給定工作量報價的是(c)招標。
a.施工 b.設備采購
c.設計 d.材料采購
2.施工中如果出現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的情況,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條款規定,(d)。
a.發包人應在14天內直接確認順延的工期,通知承包人
b.工程師應在14天內直接確認順延的工期,通知承包人
c.承包人應在14天內直接確認順延的工期,通知工程師
d.承包人應在14天內將自己認為應順延的工期報告工程師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工程師無權指示設計變更的情形是(c)。
a.減少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b.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
c.刪除承包范圍內的部分工作
d.更改工程有關部分尺寸
4.依據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定,某設備安裝工程試車時發現,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則應由(a)。
a.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費用,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b.承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費用,工期相應順延
c.設計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d.設計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費用,工期相應順延
5.按照《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規定,執行監理業務過程中,(c)不違反監理人員應遵守的職業道德。
a.向其他人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
b.從承包方獲取提前工期獎金
c.幫助承包人完善施工組織設計
d.鼓動承包人就發包人的違約行為索賠
6.發包人應為設計提供的現場服務不包括(c)。
a.施工現場的工作條件
b.生活條件
c.設計人的現場津貼
d.交通工具
7.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標準條款規定,當發生(d)情況時,監理人有權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
a.執行監理業務的時間超過合同內約定的時間
b.委托人未批準監理單位調換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
c.委托人未按監理人提交的支付清單中要求的附加監理酬金付款
d.由于委托人資金原因導致被監理的施工暫停6個月
8.發包人負責采購的一批鋼窗,運到工地與承包人共同清點驗收后存入承包人倉庫。鋼窗安裝完畢,工程師檢查發現由于鋼窗質量原因出現較大變形,要求承包人拆除,則此質量事故(b)。
a.所需費用和延誤工期由承包人負責
b.所需費用和延誤工期由發包人負責
c.所需費用給予補償,延誤工期由承包人負責
d.延誤工期應予順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9.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d),此時設計合同終止。
a.設計費全部支付完畢
b.設計階段結束
c.頒發工程移交證書
d.工程施工竣工驗收
10.下列委托合同中,以服務作為標的物的是(a)。
a.委托監理合同 b.勘察設計合同
c.施工承包合同 d.加工承攬合同
11.為了保證工程項目的建設質量達到預期的投資目的,實施工程必須遵循項目建設的內在規律,即堅持(b)的程序。
a.先勘察設計,再施工
b.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
c.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
d.先設計、后勘察、再施工
12.監理合同示范文本規定,因(c),屬于監理服務的`額外工作。
a.承包方原因,導致施工進度延誤,監理單位需延長監理工作的時間
b.委托人要求增加的監理工作范圍
c.委托人原因導致施工合同終止,致使監理業務終止后的善后工作
d.承包方原因,使監理工程受到阻礙,而增加的工作內容
13.勘察招標中,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發包人(a)。
a.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b.有權要求返還定金
c.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且需支付違約金
d.只能要求返還定金的一半
14.關于委托人提供的人員服務說法錯誤的是(b)。
a.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
b.涉及監理服務工作時,委托人所提供的職員可以從監理工程師或委托人處接受指示
c.監理人應與委托人提供的服務人員密切合作,但不對他們的失職行為負責
d.人數和服務時間應在專用條件中寫明
15.下列有關暫停施工說法不正確的是()。
a.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
b.承包人實施工程師處理意見后,可以自行復工
c.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d.工程師發現施工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應停止施工
16.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履行時,(c)是承包人的義務。
a.提供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b.向有關部門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c.修改預算
d.確定設計深度和范圍
17.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對發包人采購的大宗建筑材料用于施工前,需要進行合同約定的物理和化學抽樣檢驗。對于此項檢驗應由(a)。
a.承包人負責檢驗工作,發包人承擔檢驗費用
b.承包人負責檢驗工作,并承擔檢驗費用
c.發包人負責檢驗工作,并承擔檢驗費用
d.發包人負責檢驗工作,承包人承擔檢驗費用
18.招標確定中標人后,施工合同協議書內注明的合同價款應為(c)。
a.評標委員會算出的評標價
b.招標人編制的標底價
c.中標人的投標價
d.施工圖預算價
19.發包人給設計人就項目設計的要求中應包括(d)。
a.工程范圍
b.工程規模
c.限額設計要求
d.設計方案
20.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定,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執行,事后發現改進措施有缺陷,應由(b)承擔責任。
a.發包人 b.承包人
c.工程師 d.承包人和工程師
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管理(模板14篇)篇七
為了幫助考生備考監理工程師考試,以下為您帶來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考點:工程合同索賠管理,歡迎瀏覽!
1)按索賠的依據分類:
(1)合同內索賠
(2)合同外索賠
2)按索賠當事人分類:
(1)承包商與發包方間的索賠
(2)承包商與分包商間的索賠
(3)承包商與供貨商間的索賠
(4)業主與監理單位間的索賠
3)按索賠的目的分類:
(1)費用索賠
(2)工期索賠
4)按索賠事件的性質分類:
(1)工程延誤索賠
(2)工程變更索賠
(3)工程終止索賠
(4)工程加速索賠
(5)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索賠
(6)其他索賠。
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發生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工程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以按以下程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承包人應當相應地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供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意向。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的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如果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賠報告的有關資料28天內未予答復,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3)因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同樣的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1)業主及工程師原因引起的延期。主要有:業主拖延交付現場,拖延交付圖紙,工程師拖延審批圖紙、方案,拖延支付工程款,不按時組織驗收造成下道工序受到影響,業主提供錯誤的現場資料、工程量增加及工程變更等。這些發生后,影響了工期,工期就應順延。
2)不可控制的'因素導致的延誤。主要表現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的延誤,特殊風險如戰爭、叛亂、革命、核裝置污染等造成的延誤,不利的施工條件或外界障阻引起的延誤等。這些風險事件導致的工期延誤,工期應順延。
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管理(模板14篇)篇八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監理合同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合同管理既是工程監理的重要內容,又是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因此,需要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工作。
依照《合同法》和其他相關經濟法規,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規定如下,
一由專人負責各項合同的簽訂、執行和管理。
二:合同簽訂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經領導同意簽字、蓋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條文清楚完整,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明確違約責任。本著平等互利,風險共擔的原則雙方恪守合同。避免違約行為,盡最大可能消除不利影響實現合同預期目標。
四:合同管理人員每月對施工合同的執行情況檢查分析一次,并同時送到業主、施工單位。檢查結果在監理月應予以反應。。
五:由于水利工程耗資大、施工周期長、施工條件多變,又具有不可逆轉的質量特性,所以在施工階段強化合同措施,協調約束各方行為,是搞好監理工作的基本途徑。因此應完善合同咨詢、定期檢查和協商制度,以實現工程的建設目標。
六:當發生合同爭議,監理工程師應本著有利于施工的正常進行,不損害工程質量,維護雙方合法利益的原則,實事求是,公正合理地協商調解。
七:管理好監理委托合同:每月總監主持月度工作總結時,應檢查分析監理委托合同的履行情況,督促每個專業工程師按照合同、監理大綱、監理規劃及實施細則的要求。認真做好本職工作,遵守行業準則和職業道德,達到全面履行合同的目標。
八:對于合同執行中發生的問題和有爭議的重大事項,總監應及時向監理單位反映,由監理單位主管領導出面進一步與合同雙方協商,以求得爭議及時解決。。
九:合同管理人員應保守機密。做好合同歸檔和借閱工作,建立合同執行情況。根據實際情況,編寫《合同執行情況》匯報。
十:認真做好合同文本的保管工作。合同檔案應防潮、防蛀、防火、防盜。合同檔案需專業人員保管,避免破損。
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管理(模板14篇)篇九
業 主(甲方):監理單位(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以及行業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名稱:**銀行**分行開發區支行裝飾工程
3、工程造價:開發區支行裝飾工程合同價
4、合同起止時間: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中南工程建設監理公司**分公司派駐畢立華監理工程師為駐工地代表。
派駐現場監理人員必須有國家注冊工程師資質(包括土建、裝飾、水電等)
1、本合同約定范圍內按工程合同價的1.76%計算工程監理費。
2、進場七日內支付30%監理費,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七日內支付監理費至95%,如有罰則約定范圍的相應扣除工程監理費用,工程決算完畢監理費余款付清。
1、監理的義務:
1.7、出具工程監理評估報告。
2、監理的權力:
2.1、裝飾工程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2.3、裝飾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
2.4、報經業主同意后,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2.6、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期限的確認權。
1、業主的義務
1.2、業主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1.4、業主應當授予監理的監理范圍和權利,及時通知已選定的設計方、施工方,并在與設計、施工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監理。
2、業主的權利
2.2、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公司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公司業務范圍的專項報告,并加蓋公司合同章。
1、工程施工期內,監理方必須常駐工地,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拒付監理費。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單位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造成的經濟損失。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監理單位(派出監理人員)不應接受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監理工程項目有關的報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設計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錢財,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與業主利益沖突的任何活動。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能進行變更。
3、合同項下不發生任何業務或業主提出終止要求的情況下本協議終止。
4、本合同依據《合同法》、《**省室內裝飾工程監理管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室內裝飾工程質量規范》、《**省室內裝飾施工監理規程》享有對本合同的解釋權。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申請仲裁。協商或調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叁份。
業 主:(簽章)**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甲方代表:(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工程建設監理公司**分公司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管理(模板14篇)篇十
為了幫助考生備考監理工程師考試,以下為您帶來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考點:仲裁,歡迎瀏覽!
1、自愿原則: 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貫徹雙方自愿原則,達成仲裁協議。如有一方不同意進行仲裁的,仲裁機構即無權受理合同糾紛。
2。公平合理原則:仲裁的公平合理,是仲裁制度的生命力所在。這原則要求仲裁機構要充分收集證據。聽取糾紛雙方的意見。仲裁應當根據事實。同時,仲裁應當符合法律規定。
3仲裁依法獨立進行原則:仲裁機構是獨立的組織,相互間也無隸屬關系。仲裁依法獨立進行,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4。一裁終局原則:由于仲裁是當事人基于對仲裁機構的信任作出的選擇。因此其裁決是立即生效的。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員會可以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也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的市設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仲裁委員會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員7至11人組成。仲裁委員會應當從公道正派的人員中聘任仲裁員。
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仲裁委員會之間也沒有隸屬關系。
1。仲裁協議的內容:仲裁協議是糾紛當事人愿意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仲裁的協議。它應包括以下內容:(1)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項; (3)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在以上3項內容中,選定的仲裁委員會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因為仲裁沒有法定管轄,如果當事人不約定明確的仲裁委員會,仲裁將無法操作,仲裁協議將是無效的。至于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和仲裁事項則可以通過默示的方式來體現。可以認為在合同中選定仲裁委員會就是希望通過仲裁解決爭議,同時,合同范圍內的爭議就是仲裁事項。
2。仲裁協議的作用:(1)合同當事人均受仲裁協議的約束;(2)是仲裁機構對糾紛進行仲裁的先決條件;(3)排除了法院對糾紛的管轄權;(4)仲裁機構應按仲裁協議進行仲裁。
仲裁庭的組成有兩種方式。
1。當事人約定由3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 當事人如果約定由3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1名仲裁員,第3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
2。當事人約定由1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仲裁庭也可以由1名仲裁員組成。當事人如果約定由1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
1。開庭:仲裁應當開庭進行。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決,仲裁不公開進行。
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記)
2證據:當事人應當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仲裁庭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可以交由當事人約定的鑒定部門鑒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鑒定部門鑒定。
3辯論: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辯論。
4裁決: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少數仲裁員的不同意見可以記入筆錄。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
仲裁庭仲裁糾紛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對裁決書中的文字、計算錯誤或者仲裁庭已經裁決但在裁決書中遺漏的事項,仲裁庭應當補正;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請求仲裁補正。
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1)沒有仲裁協議的; (2)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徇—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撤銷裁決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撤銷裁決或者駁回申請的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撤銷裁決的申請后,認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銷程序。仲裁庭拒絕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恢復撤銷程序。
仲裁裁決的執行。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履行。由于仲裁委員會本身并無強制執行的權力,因此,當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接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管理(模板14篇)篇十一
委托人:
監理人:
根據《_____》、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有關技術標準;經批準的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及其相關文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及特征: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監理依據。
1、國家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_________。
2、建設部《工程建設監理規定》(1995年頒發)。
3、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辦法》(1996年頒發)。
4、《施工合同》、設計圖紙及文件、招投標文件。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萬元。
4、監理階段: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委托人的權利:
1、對監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撤換不能勝任監理工作人員的建議或要求;
2、對工程建設中質量、安全、投資、進度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權;
3、核定監理人簽發的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4、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_____和監理工作日記;
序號。
資料名稱。
份數。
提供時間。
收回時間。
保存保密要求。
1
設計圖紙。
2
招投標文件。
3
……。
1、委托人賦予監理人如下權利:
(1)審查承包人擬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委托人批準;
(2)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等各類文件;
(3)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紙;
2、審核和簽發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5、當委托人發生本合同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委托人的義務。
1、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
3、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問題做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時間,監理機構可認為委托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4、與承包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其賦予監理人的權限,并在工程開工前將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人。
6、按本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監理服務酬金。
7、為監理機構指定具有檢驗、試驗資質的機構并承包檢驗、試驗相關費用。
8、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_____性,不干涉監理機構正常開展監理業務,不擅自做出有悖于監理機構在合同授權范圍內所做出的指示的決定;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不得支付工程款。
9、為監理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如要求監理人自己投保,則應同意監理人將投保的費用計入報價中。
10、將投保工程險的_____合同提供給監理人作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11、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監理人用于本工程監理服務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間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設之中。
七、監理人的義務。
1、在約定的時間內組建監理機構(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并進駐現場。及時將監理規劃、監理機構及其主要人員名單提交委托人,將監理機構其及人員名單、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授權范圍通知承包人;實施期間有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承包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應征得委托人同意。
2、發現設計文件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時,應向委托人報告。
3、核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檢查、檢驗并確認工程的施工質量;檢查施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存在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采取相應的監理措施。
4、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
5、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_____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_____合同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_____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6、按照施工作業程序,采取旁占、巡視,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等到方法實施監理。
7、及時做好工程施工過程各種監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檢查等資料的完整和真實。
8、編制《監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_____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9、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10、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內合同終止后的一定期限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是公開涉及委托人的專利、專有技術或其他需保密的資料,不得泄漏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八、監理服務酬金。
1、監理正常服務酬金________萬元包干,工程量增減不予調整。
2、第二次支付時間為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支付合同監理費的_____%;
3、在工程完工驗收前,支付至合同監理費的_____%,剩余的_____%在完工驗收后_____天內全部支付。
4、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監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務期限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附加服務,監理人應得到監理附加服務酬金:
(3)由于非監理人原因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4)監理人完成附加服務應得到的酬金,按監理補充協議計取和支付。
3、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酬金標準發生變化時,應按有關規定調整監理服務酬金。
九、保密要求。
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年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十、合同變更與終止。
1、因工程建設計劃調整、較大的工程設計變更、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內容、和服務形式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對監理服務酬金計取、監理服務期限等有關合同條款應當充分協商,簽訂監理補充協議。
2、當發生法律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有權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未收到雙方的答復,可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3、在監理服務期內,由于國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設計劃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4、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服務酬金的即終止。
十一、違約責任。
1、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除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向監理支付服務酬金,除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_________元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義務。
3、監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十三、爭議的解決。
1、爭議調解機構為:_____________。
2、_____機構為:___________市勞動_____委員會。
十四、其他條款。
1、本合同書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2、在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并已取得中標通知書(或免標批文)之后,由監理單位攜帶有關資料到建設工程所在地的質監站備案?。
3、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執____份,監理人執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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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管理(模板14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應甲方要求,在原甲方與乙方__年__月__日簽訂合同的基礎上,做相應增項。
根據原施工合同,經雙方協商,做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范圍。
__年__月__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做出相應的增項工程制做與安裝。
二、工期要求。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三、新增工程量。
詳見附表。
四、質量要求。
按原合同承諾履行與參考甲方設計師提供施工標準。
五、付款方式。
按原合同執行。
六、其它。
1、本協議其它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
2、本協議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與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管理(模板14篇)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錄。
一、合同協議書。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詞語定義。
第2條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3條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第5條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甲方的權利。
第8條乙方的權利。
第10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人員的更換。
第13條獎勵與賠償。
第14條轉讓與分包。
第15條違約、爭議與仲裁。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1條詞語定義。
第2條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5條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乙方的權利。
第11條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獎勵與賠償。
第15條違約、爭議與仲裁。
附加條款。
附錄:使用說明。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單位全稱)(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如下含義。
1.監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施工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投資實施監督與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進行監理的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
3.甲方: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任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甲方代表:指經甲方授權,代表甲方負責履行本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擔本合同監理任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乙方應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批準的相應的監理資質。
6.監理機構:指乙方派駐本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組織。
7.總監理工程師:指經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被甲方認可的監理機構負責人。本合同中簡稱"總監"。
8.監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監理期限、監理范圍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雙方外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10.天:是指日歷天,即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1.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2條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例和行政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據的法規發生變化而引起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發生變更時,應按新的法規進行調整并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
3.監理合同的書寫或解釋,以漢語為主導語言。若需使用其它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4.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3條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1.甲乙雙方是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監理的范圍內,獨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職權,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1)國家有關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2)交通部及有關部門的規章;。
(3)國家、交通部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工程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5)工程設計文件。
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具體列出乙方實施監理的工程規模、監理范圍、工程界限、工程投資、總工期和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等。
第5條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任命其代表,負責在合同履行期間與乙方進行聯系,并負責工程施工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在與第三方所簽的工程合同中,應明確第三方必須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監督與管理。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將乙方的工作范圍、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聯系辦法、監理機構組成與總監姓名以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應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施工監理所需的工程技術資料。包括本工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設計文件、勘察資料及有關的批準文件等。
4.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現場設施,對乙方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5.如果雙方約定,由甲方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增加相應的條款。
6.在履約過程中,對于乙方按約定的監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術報告、工程變更、進度報表、總結報告及其它請示報告,甲方則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批,若因未及時批復而給工程帶來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監理酬金。
第6條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將監理機構組成、總監簡歷及主要監理人員名單提交甲方。總監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規劃和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審查意見;檢查施工人員、船機、材料的進場情況,移交測量控制點并核驗測量基線的準確性;審查施工單位的開工申請報告,簽發開工通知書。
3.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檢查與檢驗建筑材料和構件是否合格,監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對于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不安全的作業應責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對隱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時限要求及時組織驗收,參與質量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檢查處理結果。
4.檢查施工進度與施工計劃的執行情況,當施工進度滯后于計劃時,應要求第三方或提請甲方及時采取措施,確保計劃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報請甲方同意后,簽發工程變更通知。
6.控制工程費用,核實第三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和工程量清單,簽發付款憑證。
7.參與施工合同管理,審核索賠報告,協調各方關系,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在履約過程中,對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關工程的通知和各種報告,需要乙方審核、核對或確認后轉交的,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查和轉交,若因超過時限給工程帶來損失,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及甲方對監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按合同專用條款所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0.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協助甲方組織工程驗收。
11.審核保修期內工程保修與缺陷處理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術與經濟資料,不得與第三方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經濟關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任務后,應將甲方提供的設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條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派出的監理機構與監理人員進行審查,并對其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施工工藝進行認定,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
3.審批由第三方提交、經乙方審核同意的工程進度報表、工程量清單與工程價款。
4.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和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8條乙方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監理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對履約能力差的分包單位,乙方有權要求其整改,整改無效時有權建議甲方清退;對工作不力的現場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施工單位予以調換。
2.有權查閱本工程的全部設計文件、技術經濟資料與批文,主持或參加本工程的有關業務會議。
3.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和現場條件,在報經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發出開工通知、停工通知與復工通知。
4.根據實際需要,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可對設計內容作局部修改,具體條款,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監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保修階段。本監理合同期起止日期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導致監理合同期延長,甲乙雙方應按約定簽定補充協議。
第10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若實際監理范圍或監理工作量或監理合同期因故發生變化,雙方均可提出合同變更請求并應簽訂補充協議。
2.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在14天內予以答復。若同意變更要求,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不同意變更要求,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一方在接到對方變更要求后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變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則視為違約。
3.若一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另一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終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責任外,應由違約方賠償。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4天內作出答復;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協商統一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發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簽訂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
第11條監理酬金與支付。
1.甲方應按國家的監理收費規定,確認乙方的監理酬金,并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予以支付。
2.監理酬金的支付按監理合同期進行,不受工程施工實際進度的影響。(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外)。監理合同協議書簽訂后7天內,甲方應按總監理酬金20%~30%的數額,向乙方預付監理酬金;工程保修階段的監理酬金一般可為監理酬金總額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規模、監理范圍或監理期限發生的變化超過雙方的約定時,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調整監理費。合同執行期間,若因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和費率調整等原因使工程費用增加,乙方的監理酬金也應相應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5.乙方人員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若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時間計算。
第12條人員的更換。
1.若乙方確需更換總監和主要監理人員時,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監理人員的調換也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若情況屬實,乙方應當予以調換。
3.若甲方需更換其代表,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條獎勵與賠償。
1.獎勵:
(1)乙方及其派出人員,在監理工作中表現突出,貢獻較大時,甲方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乙方人員在監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工程投資使甲方得到了經濟效益,甲方應將節約部分的10%~30%獎勵給乙方,具體標準和辦法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賠償:若因乙方人員工作過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經濟損失,應向甲方進行賠償。賠償額計算方法為:該單項直接損失×監理費率(扣除稅金)。累計賠償總金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
第14條轉讓與分包。
1.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除受監的主體工程外,乙方可將合同部分任務分包給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分包部分不能超過總監理任務的50%),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將分包單位的名稱、分包范圍與分包內容報告甲方,甲方對此分包有確認和否決權。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在經濟上甲方只與乙方發生關系,但甲方對乙方分包單位的工作有權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均視為乙方的違約。4.乙方對外單位人員的聘任不視為分包。
第15條違約、爭議與仲裁。
1.任何一方不執行本合同的規定,不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執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或者提請雙方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協商或調解無效,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處理:
(1)向雙方認可的或約定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1條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2條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適用的法規:
2.雙方的權利、義務若因適用的法規變更而引起變化時,則雙方的權利、義務需再約定的內容為:
3.輔助語言:
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管理(模板14篇)篇十四
在貸款當中,通常需要借款人提供相應的財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是監理工程師的考試內容,小編整理了其相關知識點,一起來復習下吧: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用以擔保債權履行的擔保。質權是一種約定的擔保物權,以轉移占有為特征。
質押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
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 保。能夠用作質押的動產沒有限制。
權利質押一般是將權利憑證交付質押人的擔保。可以質押的權利包括:
(1)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
(2)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4)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施工企業準備以匯票向債權人提供擔保。下列關于該擔保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該擔保方式是質押
b.該擔保方式是抵押
c.施工企業應當將匯票交付債權人
d.雙方應當辦理登記
e.匯票仍由施工企業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