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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一
我叫,家住鄉村社,家有口人,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并保證如下:
5、我在享受低保期間,按時到鄉、村簽字驗證,領取低保補助金,如因個人原因沒有簽字驗證,造成的后果自負。
若兩次不簽字驗證,自動放棄享受低保待遇;。
7、在領取低保金期間,若有群眾反映或舉報現家庭情況與低保申報的情況有出入的,愿意接受鄉、村委會重新審核,暫停發放低保金,經重新核實后,再做決定。
8、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間應盡的其他義務,若沒有盡到義務,我愿意按照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關條例及辦法規定接受處罰。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保證,若有虛假,愿承擔相應責任。
保證人簽字: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二
我叫xx ,家住 xx鄉 xx村xx 社,家有 xx口人,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并保證如下:
5、我在享受低保期間,按時到鄉、村簽字驗證,領取低保補助金,如因個人原因沒有簽字驗證,造成的后果自負。
若兩次不簽字驗證,自動放棄享受低保待遇;
7、在領取低保金期間,若有群眾反映或舉報現家庭情況與低保申報的情況有出入的.,愿意接受鄉、村委會重新審核,暫停發放低保金,經重新核實后,再做決定。
8、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間應盡的其他義務,若沒有盡到義務,我愿意按照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關條例及辦法規定接受處罰。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保證,若有虛假,愿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xxx
20xx年x月x日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三
7、所提供的各種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能及時鄉村委會,鄉(鎮)政府申報家庭收入變化情況。不違規將低保金分給其他戶。保證享受低保的`為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員。能積極配合低保工作人員的入戶調查工作。愿意接受不定期復查并按時遞交相關證明材料。愿意接受民主評議小組的評議,對享受的低保補差標準無異議。
8、愿意履行《甘肅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等相關辦法制度中的相關規定。
如違背以上承諾之一,愿意接受低保管理機關的處理,同意計入誠信檔案。
承諾人(簽字或蓋章):年月日。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四
戶主xx,本人及家庭成員因(失業下崗、大病、子女上學、離異、殘疾、年老體弱等)原因造成現階段生活較為困難,現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做出如下承諾:
1、本人申報的家庭成員信息、收入情況和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等,保證真實無誤,如有隱瞞、偽造、虛報等行為,無條件接受低保管理部門給予的取消享受低保待遇及相關處罰。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動配合區民政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組織的`信息比對、入戶調查、聽證評議、張榜公示等規范化申請程序。
3、本人家庭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間,家庭月人均收入超過城市低保標準時,主動向所在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及時辦理退保手續。
4、本人及家庭成員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間,積極參加所在街道或居委會組織的各種公益性服務勞動,如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可視為自動放棄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資格。
本人及申請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員自愿做出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或群眾舉報屬實,自愿接受民政部門隨時停發低保金待遇的處理,主動退回所領取的低保金,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承諾人:xx
日期:xx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五
我叫xxx,戶籍地xxxx,現住地現申請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諾:
8、在領取低保金期間,若有群眾反映或舉報本人家庭情況與原申報的情況有出入的,愿意接受鄉(鎮、辦事處)、村委會重新審核,暫停發放低保金,經重新核實后再做決定。
9、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間應盡的其他義務,若沒有盡到義務,我愿按照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關條例或相關規定接受處罰。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承諾,若有虛假,愿承擔相應責任。
說明: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人其承諾書由其法定監護人、贍養人、撫(扶)養人代為簽訂承諾書并代為履行相關承諾內容。
承諾人(代理人)簽字(指紋):
聯系電話:
承諾日期:年月日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六
根據《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程序規程(試行)》和《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動態管理規范(試行)》的有關規定:我家庭在申請、審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自愿作以下承諾:
1、本人所提供的家庭基本情況和相關證明材料屬實。如有虛假,對已冒領的低保金全部退回,并承擔1-3倍的罰款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2、每季如實向社區居委會提供家庭收入情況及水、電、氣等支出票據,保證不隱瞞;。
7、持有或從事有價證券買賣及其它投資行為和收藏高價值物品,取消低保待遇;。
8、保證低保期間人戶一致,如人戶分離,在三個月內將戶籍遷入居住地(因特殊原因戶籍無法遷移的要提供相關證明)。
9、本人授權并配合低保管理部門對本人及家庭成員的收入、房產、證券、家庭財產等相關情況進行調查。
特此承諾。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七
為保證做到低保工作中工作作風和服務質量使群眾滿意,不侵害群眾利益,現向群眾鄭重承諾:
一、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依法行政,廉潔自律,優質服務。
二、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注重自身修養,提高自身素質,熟練掌握低保政策,保證政策解釋到位、運用到位、執行到位,辦事公平、公正、求真務實,做到:
1、熱情接待申請低保的人員,認真耐心宣傳、解釋低保政策。
2、嚴格按程序辦理低保,及時入戶調查申請低保的家庭收入情況,認真履行民主評議、張榜公示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3、工作不推諉拖延,不刁難申請人,按規定及時上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材料。
4、無虛報、瞞報、錯報發生,避免工作失誤。
5、定期進行復核,加強動態管理,對低保家庭收入及人員發生變化的,及時辦理低保金調整手續。
對低保申請人、已享受低保人員的正義舉報進行打擊、報復。
請廣大群眾給與監督,如有違諾,愿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罰。
承諾人簽字:
鄉鎮、街道包片領導:
鄉鎮、街道包村(社區)干部:
村(居)“兩委”干部:
村(居)黨員、村(居)民代表及相關人員:
村委會公章
年 月 日
鎮政府:
我村在此次農村低保自查自糾工作中,將嚴格按照有關文件和規定程序規范操作,確保做到認真自查自糾,不搞形式,不走過場。為確保本村的和諧與穩定,讓領導放心、群眾滿意,并承諾如下:
1、本村所有干部、家屬及直系親屬有違規享受農村低保待遇,堅決予以取消。對符合條件者,除履行正常評議公示外,并經村兩委研究形成書面報告,上報鎮政府說明其原因,有鎮政府復核、審核研究同意后方可享受其待遇,否則對隱瞞不報,一經查出按騙保處理,除注銷低保收回低保金外,并對村主要負責人和涉案的村兩委干部嚴肅處理。
2、在上級檢查和復核時,若發現本村在低保調查、評議過程中,優親厚友、徇私舞弊行為的,自愿接受黨委、政府對相關責任人的黨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嚴肅處理。
3、保證做到應保盡保,按標施保,入戶調查率100%,若發現弄虛作假現象,愿接受組織的任何處理。
4、本村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做到廣泛宣傳低保政策和“九不準”,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陽光操作,由村低保領導小組負責召開村兩委會議,即:鄉鎮包村干部和村低保領導小組負責召開村兩委會議,即“鄉鎮包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參加的民主評議會,對初審符合條件的低保家庭,在村務公開欄,各自然村主要交通路口張榜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享受低保戶的戶主姓名、家庭人口、類別及鄉鎮政府舉報電話,無異議后方可填寫審批表,完善相關手續,報鎮政府審核,若發現未按程序規范操作,愿接受黨委政府的處理。
以上是本村在開展農村低保自查自糾工作過程中所作出的承諾,愿接受廣大群眾和上級部門的.審核和監督。
村委蓋章 承諾人:鎮包村干部
村 書 記
村 主 任
年 月 日
為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提升城鄉低保工作管理服務水平,實現城鄉低保工作制度化、陽光化、透明化,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樹立城鄉低保工作人員良好形象,石鼓區城鄉社會救助局全體工作人員作出以下承諾。
1、在日常工作中嚴格執行低保工作政策、嚴肅工作紀律。
2、核查鄉、街道救助站是否在受理低保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組織村干部、社區低保專干等工作人員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是否在5個工作日內,在村、社區的協助下,以村、社區為單位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結果進行民主評議;是否將調查結果、民主評議情況、審核結果在村居務公開欄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3、區城鄉社會救助管理局自收到鄉、街道救助站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后,于5個工作日內全面審查鄉、街道救助站上報的申請材料、調查材料和審核意見,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戶抽查;對擬批準的低保家庭通過鄉、街道救助站政務公開欄、村、社區固定的政務公開欄,村居務公開欄以及政務大廳設置的電子屏等場所和地點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家庭成員、擬保障金額等,公示期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申請家庭,區城鄉社會救助管理局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對批準給予低保的,發給低保證,并從批準之日下月起發放低保金;對公示有異議的申請家庭,區城鄉社會救助管理局將重新組織調查核實,在2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并對擬批準的申請家庭重新公示。
石鼓區城鄉社會救助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八
我名叫,家有口人,家住鄉(鎮)村,本人因家庭貧困,年人均收入低于我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907元),申請享受農村低保,并作如下承諾:
1、所提供的各種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
2、能及時鄉村委會,鄉(鎮)政府申報家庭收入變化情況。
3、不違規將低保金分給其他戶。
4、保證享受低保的為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員。
5、能積極配合低保工作人員的入戶調查工作。
6、愿意接受不定期復查并按時遞交相關證明材料。
7、愿意接受民主評議小組的評議,對享受的低保補差標準無異議。
8、愿意履行《甘肅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等相關辦法制度中的相關規定。
如違背以上承諾之一,愿意接受低保管理機關的處理,同意計入誠信檔案。
承諾人(簽字或蓋章):
201x年x月x日。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九
本人家庭成員因下崗(失業、重殘、重病、 )等原因造成現階段生活較為困難,現申請享受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諾:
1、本人申報的家庭成員信息和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即:戶口薄、身份證、再就業優惠證、失業證、結(離)婚證、學生在校證明、殘疾證、收入證明等,保證真實無誤。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動配漢臺區民政局、轄區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村)委會組織的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張榜公布等規范化管理。自愿主動配合一切調查,如實申報家庭財產、住房、消費貸款等情況,并保證真實可信。
3、本人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間,家庭月人均收入超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時,主動向所在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及時辦理退保手續。
4、本人家庭成員中如有在就業年齡內且有勞動力暫未就業的,自愿參加社區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組織的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如連續兩次無故不到、不聯系時,可視為已有就業崗位,即自愿放棄低保待遇資格。
承諾人(戶主簽字):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戶主 ,本人及家庭成員因(失業下崗、大病、子女上學、離異、殘疾、年老體弱等)原因造成現階段生活較為困難,現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做出如下承諾:
1、本人申報的家庭成員信息、收入情況和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等,保證真實無誤,如有隱瞞、偽造、虛報等行為,無條件接受低保管理部門給予的.取消享受低保待遇及相關處罰。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動配合區民政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組織的信息比對、入戶調查、聽證評議、張榜公示等規范化申請程序。
3、本人家庭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間,家庭月人均收入超過城市低保標準時,主動向所在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及時辦理退保手續。
4、本人及家庭成員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間,積極參加所在街道或居委會組織的各種公益性服務勞動,如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可視為自動放棄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資格。
本人及申請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員自愿做出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或群眾舉報屬實,自愿接受民政部門隨時停發低保金待遇的處理,主動退回所領取的低保金,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承諾人(戶主簽字):
年 月 日
見證人一:
見證人二:
我叫 xxx,戶籍地xxxx ,現住地 現申請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諾:
8、在領取低保金期間,若有群眾反映或舉報本人家庭情況與原申報的情況有出入的,愿意接受鄉(鎮、辦事處)、村委會重新審核,暫停發放低保金,經重新核實后再做決定。
9、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間應盡的其他義務,若沒有盡到義務,我愿按照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關條例或相關規定接受處罰。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承諾,若有虛假,愿承擔相應責任。
說明: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人其承諾書由其法定監護人、贍養人、撫(扶)養人代為簽訂承諾書并代為履行相關承諾內容。
承諾人(代理人)簽字(指紋):
聯系電話:
承諾日期:年 月 日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十
為保證做到低保工作中工作作風和服務質量使群眾滿意,不侵害群眾利益,現向群眾鄭重承諾:
一、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依法行政,廉潔自律,優質服務。
二、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注重自身修養,提高自身素質,熟練掌握低保政策,保證政策解釋到位、運用到位、執行到位,辦事公平、公正、求真務實,做到:
1、熱情接待申請低保的人員,認真耐心宣傳、解釋低保政策。
2、嚴格按程序辦理低保,及時入戶調查申請低保的家庭收入情況,認真履行民主評議、張榜公示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3、工作不推諉拖延,不刁難申請人,按規定及時上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材料。
4、無虛報、瞞報、錯報發生,避免工作失誤。
5、定期進行復核,加強動態管理,對低保家庭收入及人員發生變化的,及時辦理低保金調整手續。
三、嚴格做到不向低保申請人、已享受低保人員及其家屬卡要好處;不接受低保申請人、已享受低保人員及其家屬的.錢物、吃請;不直接為本人家庭辦理低保;不違規辦理低保;不對低保申請人、已享受低保人員的正義舉報進行打擊、報復。
請廣大群眾給與監督,如有違諾,愿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罰。
日期:xx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十一
根據《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類管理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我家庭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自愿向政府作以下承諾:
1、每季如實向社區居委會提供家庭收入情況及水、電、氣等支出票據,保證不隱瞞;。
6、不持有或從事有價證券買賣及其它投資行為和收藏高價值物品;。
8、積極配合社區居委會和管理審批部門進行家庭情況復核,如不配合或提供虛假證明的,作為無法核實處理。
9、在領取低保金期間,若有群眾反映或舉報現家庭情況與原申報的情況有出入的,愿接受社區居委會、街道重新審核,暫停發放低保金,經重新核實后,再做決定。
如有違反上述1—7條規定之一的,則按實施細則和工作規程的規定,取消低保資格;違反8—9條行為之一的,待查清事實后,按規定分別辦理。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十二
這次會議是縣委縣政府決定召開的重要會議。剛才張國同志就民政專項資金存在的問題進行了通報,希望各位要高度重視,認真抓好落實。新一屆黨中央、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社會救助工作,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社會救助工作。今年2月國務院頒布了《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并從5月1日起施行。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社會救助工作的高度重視。今年省政府也把社會救助工作列為考核工作重點目標。而社會救助工作的核心就是城鄉低保工作。目前,全縣上下正在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已進入征求意見階段,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群眾代表對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問題反映比較強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領導小組將其列為“10項便民實事”之一,要求全面進行核查整改。縣委、縣政府領導更是高度關注,多次聽取民政部門對此項工作的匯報,并對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今天把大家召集上來開這個會議,主要內容就是安排部署這次城鄉低保對象核查工作,這項工作涉及人多、面廣、事雜,希望在座的各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抓好落實。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近年來,在縣、鄉(鎮)黨委、政府和村兩委班子的共同努力下,通過嚴格程序、完善政策、開通綠色通道、實施陽光聽證、開展普查核查、實行備案登記等多項措施,我縣城鄉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城鎮低保標準從2005年140元每月提高至現在的404元,月人均補差由90元提高至252元每月,城鎮低保對象由2005年817戶1486人增加至現的3139戶4874人;農村低保從2005年668元每年提高至現在的2430元,月人均補差由10元提高至115元每月,農村低保對象由2005年的1031戶1799人增加至現在的18261戶24006人。資金發放由過去的鄉鎮手工按季發放到現在銀行化按月發放,基本做到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但是我們也要清醒的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一是有的鄉鎮村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工作程序不規范。有些鄉鎮保障對象入戶核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走過場,操作程序不嚴謹,甚至在對象確定上,存在暗箱操作、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違規違紀行為。二是由于宣傳不夠深入、不細致、不到位,部分群眾對低保政策不了解、不掌握,經常發生上訪現象。三是動態管理不到位,存在“死人領低保”“開小車住別墅”的“富人”吃低保現象,而符合條件的困群眾卻未能及時被納入保障范圍。這些現象的存在,嚴重制約了工作的順利開展,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各鄉鎮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切實提高認識,正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把此項工作作為開展群眾路線教育的一項政治任務,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切實增強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確保圓滿完成這項工作任務。
二、明確重點,落實責任。
(一)核查重點。一是以前年度納入低保的要重點清查。我縣為爭取上級資金支持,將全縣低保對象特別是農村低保對象進行了大幅度擴面。其中農村低保對象由當時2361人擴大到24947人,擴大范圍達到10倍之多。當時為了能在短時間上報,縣鄉村三級僅用了半個月時間就組全了檔案上報省廳,致使當時所有鄉鎮根本就沒有按程序進行,使一部分不符合條件人員混進低保行列。近年來,雖然各鄉鎮也多次進行了低保普查,特別是最近幾年,我們嚴格低保程序,對申請家庭在病、殘等方面進行明確規定,所有申請家庭必須進行聽證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錯保現象發生。但因部分村委會成員、村民代表不愿惹人,還有部分人仍然未清出低保行列。致使后期因病、因災返貧人員與這些人進行攀比,上訪情況不斷發生。二是對有爭議的村“歸零”重評。按照縣里王書記的指示,我們原計劃是將全縣所有鄉鎮低保對象都重新歸零,但是考慮到信訪穩定(年底將開展第十屆村委會換屆選舉)、考慮到低保戶利益、考慮到鄉鎮工作任務等多種原因,決定將鄉鎮掌握的群眾反映強烈的村,駐村干部、蹲點服務干部認為低保不合理的村、群眾信訪較多的村“歸零”重評。按照低保對象“動態管理”的原則,歸零重評是政策允許的,目前省廳也在推薦這種方法。我縣五道河鄉、滿杖子鄉、倉子鄉和劉杖子子鄉個別村在去年就開展了此項工作,實踐證明效果很好,而且目前非常穩定。重評過程中一定要嚴格程序、召開民主評議會,張榜公示無議后再確定上報。三是重點清理財政撥款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享受低保問題。低保存在的問題歸結起來就7個字,“錯保、漏保、人情保”,此舉專門針對人情保問題。有的村民代表之所以不負責任,是因為有在縣鄉吃“皇糧”人員打招呼,也為了今后村里或個人辦事時方便,更有甚者,有些本人不知情,但村里為“打進步”直接將其父母納入低保,這就出現說的“部長父親吃低保現象”。在我縣,不排除“局長父母、鄉長父母吃低保現象”。這部分人嚴重影響低保的公正、公平。也就是上訪群眾所說的家里“有人”的就納入低保。我們認為,我縣農村低保為年人均純收入2430元每年,城鎮低保404元每月,作為一名財政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其一年工資足可以養家。目前全縣正在開展剎“四風”問題,第十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又即將開始,老百姓告干部特別是鄉村干部時,低保問題幾乎是上訪必有的。縣紀委在查案中也涉及到多起這樣的案件。所以這項措施也是保護我們的干部。鄉在2010年左右就曾經出過此舉,剛開展時非常艱難,是鄉長、書記一一給在外工作的子女打電話贏得家人理解。上谷鄉娘娘廟村開始時低保非常亂,后來是鄉里主要領導駐村,將在外工作的家屬全部取消,取得百姓信任,使村里低保工作較好落實下來,目前,該村非常穩定。現在我們有了政府文件,今天又將鄉鎮主要領導請來,下一步開展此項工作可能比原來阻力要少,但前提是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要重視,要全力參與并支持。當然,家屬是重病重殘或家中發生重大災害的,經履行程序公示無異,生活確實困難可依法依規納入低保。四是村民代表會把關不嚴出現錯保漏保問題。按政策規定,申請農村低保須經村民代表評議公示無異議簽署意見后上報,這是最關鍵的也是最基礎的環節。然而,受家族觀念、個人素質等多方面的影響,村民代表或村委會干部往往站在符合自身利益的角度行使權力,那些符合自己利益的人員往往能夠通過評議,反之則無法通過,進而造成那些符合條件但村級無法通過的人上訪討說法。同時,也使得一些本身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通過村民代表評議的“合法”途徑進入低保范圍,形成不公正現象。五是要徹查低保經辦人員搭車收費問題。這是絕對不允許的,要發現一起將查處一起,而且要從嚴查處。辦理低保過程中可能因照片、復印證件等產生費用,但絕不能向保障對象收取費用,低保戶原本就因難,這樣一來不僅雪上加霜,而且影響惡劣,一經媒體炒作,后果不堪設想,還有向低保對象索要財物現象,在此要鄭重告戒低保工作人員,不要存在僥幸心理,一旦被低保對象舉報并查證屬實,很可能就要被處理或追究刑事責任,到時后悔已晚。六是要徹查私營企業老板以及富裕的個體工商戶吃低保現象,嚴禁“開小車、住豪宅”吃低保現象發生。
(二)加大宣傳。低保工作原本是惠民生、得民心的工作,為什么老百姓不領情,上訪現象時有發生?我們認為,宣傳不到位,信息不通暢、過程不透明是根源。低保工作事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和社會和諧穩定,所以今后要強力推進“陽光低保”工作,堅持走群眾路線,相信群眾,發動群眾,依靠群眾。要在村委會顯著地方張貼低保政策、被保障人員、保障金額等信息,讓廣大村民知道什么條件可以辦、如何辦、辦后待遇、資金如何領取等,把切實符合條件的家庭納入到保障范圍,把不符合條件的家庭清除出列。使低保政策家喻戶曉,真正把低保工作置于群眾的監督之下。重點解決好個別干部、群眾對低保政策認識上存在的“只要下崗或失地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只要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父母失去勞動能力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只要靠關系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只要年齡大了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的“四個誤區”。
文檔為doc格式。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十三
根據《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和《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類管理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我家庭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自愿向政府作以下承諾:
1、每季如實向社區居委會提供家庭收入情況及水、電、氣等支出票據,保證不隱瞞;。
6、不持有或從事有價證券買賣及其它投資行為和收藏高價值物品;。
8、積極配合社區居委會和管理審批部門進行家庭情況復核,如不配合或提供虛假證明的,作為無法核實處理。
9、在領取低保金期間,若有群眾反映或舉報現家庭情況與原申報的情況有出入的,愿接受社區居委會、街道重新審核,暫停發放低保金,經重新核實后,再做決定。
如有違反上述1—7條規定之一的,則按實施細則和工作規程的規定,取消低保資格;違反8—9條行為之一的,待查清事實后,按規定分別辦理。
20xx年x月x日。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十四
我名叫資料管理下載,家有資料管理下載口人,家住資料管理下載鄉(鎮)資料管理下載村,本人因家庭貧困,年人均收入低于我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907元),申請享受農村低保,并作如下承諾:
1、所提供的各種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
2、能及時鄉村委會,鄉(鎮)政府申報家庭收入變化情況。
3、不違規將低保金分給其他戶。
4、保證享受低保的為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員。
5、能積極配合低保工作人員的入戶調查工作。
6、愿意接受不定期復查并按時遞交相關證明材料。
7、愿意接受民主評議小組的'評議,對享受的低保補差標準無異議。
8、愿意履行《甘肅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等相關辦法制度中的相關規定。
如違背以上承諾之一,愿意接受低保管理機關的處理,同意計入誠信檔案。
承諾人:xx(簽字或蓋章)。
20xx年x月x日。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十五
根據《xx-x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和《崇安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類管理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我家庭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自愿向政府作以下承諾:
1、每季如實向社區居委會提供家庭收入情況及水、電、氣等支出票據,保證不隱瞞;
6、不持有或從事有價證券買賣及其它投資行為和收藏高價值物品;
8、積極配合社區居委會和管理審批部門進行家庭情況復核,如不配合或提供虛假證明的,作為無法核實處理。
9、在領取低保金期間,若有群眾反映或舉報現家庭情況與原申報的情況有出入的,愿接受社區居委會、街道重新審核,暫停發放低保金,經重新核實后,再做決定。
如有違反上述1—7條規定之一的,則按實施細則和工作規程的規定,取消低保資格;違反8—9條行為之一的,待查清事實后,按規定分別辦理。
本人家庭成員因下崗(失業、重殘、重病、 )等原因造成現階段生活較為困難,現申請享受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諾:
1、本人申報的'家庭成員信息和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即:戶口薄、身份證、再就業優惠證、失業證、結(離)婚證、學生在校證明、殘疾證、收入證明等,保證真實無誤。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動配漢臺區民政局、轄區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村)委會組織的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張榜公布等規范化管理。自愿主動配合一切調查,如實申報家庭財產、住房、消費貸款等情況,并保證真實可信。
3、本人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間,家庭月人均收入超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時,主動向所在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及時辦理退保手續。
4、本人家庭成員中如有在就業年齡內且有勞動力暫未就業的,自愿參加社區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組織的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如連續兩次無故不到、不聯系時,可視為已有就業崗位,即自愿放棄低保待遇資格。
本人及申請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員自愿作出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或群眾舉報屬實,或有與現行低保政策相抵觸的情況,同意按照《漢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是相關規定處理,如有隱瞞、偽造、虛報、欺騙等行為,自愿接受民政部門隨時停發低保金待遇的處理,并主動退回所享受低保資金,同時繳納所領取低保金3倍以上的罰款。 (此件一式三份,本人、辦事處(鎮)、社區(村)委會) 承諾人(戶主簽字):
我叫 家住 ,享受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承諾如下:
四、我堅決履行享受低保期間應盡的其他義務,若沒有盡到義務,愿按照《江蘇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規定接受處罰。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十六
我名叫xxx,家有xx口人,家住xx鄉(鎮)xx村,本人因家庭貧困,年人均收入低于我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907元),申請享受農村低保,并作如下承諾:
1、所提供的各種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
2、能及時鄉村委會,鄉(鎮)政府申報家庭收入變化情況。
3、不違規將低保金分給其他戶。
4、保證享受低保的為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員。
5、能積極配合低保工作人員的入戶調查工作。
6、愿意接受不定期復查并按時遞交相關證明材料。
7、愿意接受民主評議小組的評議,對享受的低保補差標準無異議。
8、愿意履行《甘肅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等相關辦法制度中的'相關規定。
如違背以上承諾之一,愿意接受低保管理機關的處理,同意計入誠信檔案。
20xx年x月x日。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十七
為提高機關效能,進一步優化我縣經濟、社會、民生等領域服務環境,更貼切快捷地為社會公眾提供良好服務,湖口縣民政局社會救助中心向社會各界公開承諾,接受公眾監督。
一、采取多種形式,及時宣傳城鄉社會救助各項政策。
二、低保審批:接到鄉鎮上報低保申請表后,1周內派員上戶調查,15天內作出審查意見并張榜公示,公示5日后無異議,批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低保金發放:城市低保按月發放,農村低保按季發放。
四、城鄉醫療救助:接到鄉鎮上報醫療救助申請表后,15日內審查審核完,30日內作出審批意見,公示后無異議的,通過社會化發放給予救助資金。
五、熱情接待來信來訪,作好登記,認真解答上訪提出的有關問題,并對提出問題不能及時解答的,調查核實,10天內予以回復。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十八
由于家庭生活困難,現代表家庭向政府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慎重承諾如下:
1、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或政府委托從事低保工作的人員入戶調查、并如實反映情況,決不騙取最低生活保障。
2、在領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間,按規定定期到所在社區居委會簽到,并積極參加所在街道(鄉鎮)、社區居委會組織的各種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積極參與政府和社區為我家庭成員進行的職業培訓和介紹的工作。
3、當我的家庭成員發生變化以及家庭收入出現變化的時候,我保證在1個月內及時到所在社區居委會如實反映。
4、我在申請及被調查中所表述的內容完全真實。如有虛假,愿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及省、市、縣的實施細則或實施辦法的規定以及相關文件接收處罰。并同意將自己不誠實的行為通過各種媒體向社會公布,本人絕無異議。如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低保金,我愿意全額退回所領低保金及三倍的罰款,并不再享受國家的一切優惠政策。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十九
根據《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和《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類管理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我家庭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自愿向政府作以下承諾:
1、每季如實向社區居委會提供家庭收入情況及水、電、氣等支出票據,保證不隱瞞;。
6、不持有或從事有價證券買賣及其它投資行為和收藏高價值物品;。
8、積極配合社區居委會和管理審批部門進行家庭情況復核,如不配合或提供虛假證明的,作為無法核實處理。
9、在領取低保金期間,若有群眾反映或舉報現家庭情況與原申報的情況有出入的,愿接受社區居委會、街道重新審核,暫停發放低保金,經重新核實后,再做決定。
如有違反上述1—7條規定之一的,則按實施細則和工作規程的規定,取消低保資格;違反8—9條行為之一的,待查清事實后,按規定分別辦理。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二十
本人家庭成員因下崗(失業、重殘、重病、)等原因造成現階段生活較為困難,現申請享受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諾:
1、本人申報的家庭成員信息和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即:戶口薄、身份證、再就業優惠證、失業證、結(離)婚證、學生在校證明、殘疾證、收入證明等,保證真實無誤。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動配漢臺區民政局、轄區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村)委會組織的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張榜公布等規范化管理。自愿主動配合一切調查,如實申報家庭財產、住房、消費貸款等情況,并保證真實可信。
3、本人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間,家庭月人均收入超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時,主動向所在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及時辦理退保手續。
4、本人家庭成員中如有在就業年齡內且有勞動力暫未就業的,自愿參加社區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組織的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如連續兩次無故不到、不聯系時,可視為已有就業崗位,即自愿放棄低保待遇資格。
本人及申請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員自愿作出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或群眾舉報屬實,或有與現行低保政策相抵觸的情況,同意按照《漢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是相關規定處理,如有隱瞞、偽造、虛報、欺騙等行為,自愿接受民政部門隨時停發低保金待遇的處理,并主動退回所享受低保資金,同時繳納所領取低保金3倍以上的罰款。(此件一式三份,本人、辦事處(鎮)、社區(村)委會)承諾人(戶主簽字):
家庭住址:街道辦事處(鎮)社區(村組)年月日。
城鄉低保承諾書(優質21篇)篇二十一
為提高機關效能,進一步優化我縣經濟、社會、民生等領域服務環境,更貼切快捷地為社會公眾提供良好服務,湖口縣民政局社會救助中心向社會各界公開承諾,接受公眾監督。
一、采取多種形式,及時宣傳城鄉社會救助各項政策。
二、低保審批:接到鄉鎮上報低保申請表后,1周內派員上戶調查,15天內作出審查意見并張榜公示,公示5日后無異議,批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低保金發放:城市低保按月發放,農村低保按季發放。
四、城鄉醫療救助:接到鄉鎮上報醫療救助申請表后,15日內審查審核完,30日內作出審批意見,公示后無異議的,通過社會化發放給予救助資金。
五、熱情接待來信來訪,作好登記,認真解答上訪提出的'有關問題,并對提出問題不能及時解答的,調查核實,10天內予以回復。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