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工作方案的制定,可以幫助我們明確目標、合理規劃時間和資源,并提供達成目標的具體步驟和方法。這些工作方案范文將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制定工作方案的技巧和要點。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一
(一)清查的范圍。
區供銷社及所屬社有全資和控股企業的建筑物等有形資產,土地、商標、專利等無形資產。
(二)清查內容。
本次對房屋、土地資產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清查核實:。
1.明確資產所在方位、實際面積價值及清查后的面積和市場價值。
2.核實房屋、土地的權益性質。即分清土地的性質(劃拔、出讓、長期租用及建設用地、倉儲用地、工業用地、耕地等);當前房屋用途,建筑類別及構建時間,核實有無證照及證照的有效性。
3.對沒有證照的房屋、土地要審核認定權益取得的依據,查看原始合同或協議內容進行確認,說明沒有證照的原因。
4.查清認定當前房屋、土地的經營利用情況。即:自用、出租或閑置等。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基本原則。在清查中要把實物盤點同核查賬務結合起來,既要以物對帳,又要以帳查物,做到不留死角、不打埋伏、不重不漏。清查范圍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要明晰房屋、土地資產的產權歸屬,房屋、土地資產出租、抵押、擔保、近期是否有動遷等狀態。通過清產核資,提升社有資產經營管理水平,進一步防控社有資產及資產經營效益流失。此次清產核資工作,要實現以下三項重點目標:。
(一)通過資產清查,掌握全部房屋、土地等重要固定資產的'權屬、分布狀態和經營管理狀況,摸清全區供銷系統社有資產“家底”,充分利用好、經營管理好當前社有資產,實現社有資產收益最大化。
(二)通過資產清查,發現當前房屋、土地等重點資產經營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風險,妥善處理權益問題和產權糾紛。
(三)通過資產清查,建立起完備的固定資產臺賬。同時,將全部固定資產分類、分項逐一建立檔案(包括房屋、土地的電子版信息及實物影像資料),有關文件資料歸檔管理。
(一)時間安排。資產清查工作從20xx年10月份開始,到20xx年12月20日結束。資產清查的基準日為20xx年9月30日。
(二)方法步驟。具體工作可分四個階段:
1、啟動階段(20xx年10月份底前完成)。
(1)成立機構。成立區供銷社社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資產清查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2)制定方案。制定具體方案,明確目標要求,細化分解任務,做到組織有力、人員到位、范圍清晰、安排有序。
(3)安排部署。整合機關和社有企業力量,召集相關人員召開工作會議,安排部署資產清查工作,開展政策和業務培訓。
2、清查階段(20xx年11月22日前完成)。
按任務分工分組開展清查工作,清查中發現問題或存有疑問及時報清查領導小組研究處理,清查結果及時報清查領導小組審核確認。
3、登記建檔階段(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
在本次資產清查過程中,涉及土地、房屋等資源的,要以相關部門頒發的相關證書為依據,無相關證書的,在登記時應予以備注。以審核確認的資產清查結果為依據,準確登記,登記的內容要全面,事實要清楚,數字要準確,做到不遺不漏。將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圖表、音像等資料,建立健全紙質臺賬、電子臺賬,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整理歸檔并妥善管理。
4、總結完善階段(20xx年1月18前日完成)。
(1)建立完善各項制度。區供銷社及社有企業要針對資產清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進一步完善社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資產登記制度,按照資產類別建立臺賬,及時記錄增減變動情況;建立健全社有資產使用制度,明確資產發包、租賃等經營行為必須履行民主程序,實行公開比選或招投標,強化經濟合同管理,清理糾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健全資產處置制度,明確資產處置流程,規范收益分配管理。
(2)做好資產清查總結工作。區供銷社和社有企業要對資產清查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對社有資產現狀及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問題及成因,提出進一步加強社有資產運營管理的建議。社有企業總結報告于20xx年1月16前報區供銷社,區供銷社形成全面總結報告后于20xx年1月18前報市供銷社。
(一)綜合組。
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學習領會省社文件精神,提出我社貫徹意見,提出成立領導機構建議名單,擬定工作方案(草案),籌備并組織召開工作會議,下發相關文件,匯總各組清查結果并提交領導小組研究審定,撰寫區供銷社清查工作全面總結、分析報告,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以及完成領導小組交辦事項等。
責任領導:
責任人員:
(二)清查組。
1、一組。
負責對除社有企業以外區供銷社社有資產的清查,提交本組清查結果和分析報告,登記建檔,完善制度,完成領導小組交辦事項等。
責任領導:
責任人員:
2、二組。
負責對社有企業市區鄉村振興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資產的清查,提交本組清查結果和分析報告,登記建檔,完善制度,完成領導小組交辦事項等。
責任領導:
責任人員:
3、三組。
負責對社有企業市區中星農業生產資料有限責任公司資產的清查,提交本組清查結果和分析報告,登記建檔,完善制度,完成領導小組交辦事項等。
責任領導:
責任人員:
4、四組。
負責對天府網農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資產的清查,提交本組清查結果和分析報告,登記建檔,完善制度,完成領導小組交辦事項等。
責任領導:
責任人員:
五、資產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資產清查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清查組要本著依法合規、統籌安排、分組負責、注重實效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有序開展。
(二)把握工作重點。
5.關于出租資產方面,重點要對出租資產(房屋出租、社有企業土地租賃)進行徹底清查,完善出租管理辦法,規范出租合同,解決在租賃過程中不合理現象,確保供銷社權益不受損害。
(三)嚴肅工作紀律。在清產核資過程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提供納入本次清產核資范圍的所有資產。嚴禁弄虛作假,堅決杜絕虛報、瞞報,對違反紀律要求的將報請相關部門按規定依法依紀查處和問責,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通過此次清產核資,切實摸清“家底”,保證清產核資結果真實、完整、可靠。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二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摸清企業“家底”,核實資產質量,中儲棉總公司決定從9月起組織開展固定資產和房屋土地使用權清查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目標(一)本次資產清查主要是對企業管理的固定資產和房屋土地使用權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在清查中把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結合起來,全面摸清企業“家底”,真實、完整地反映所查資產狀況,促進提高資產管理信息質量。
(二)全面了解核實固定資產盈虧及損失情況,并根據國有資產管理政策規定擬定處理方案。
(三)通過對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開展清產工作,促進《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中儲棉倉[2012]139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貫徹和執行。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從209月下旬開始,計劃用3個月時間完成清查主體工作任務,全部工作預計于2012年12月底結束。具體分以下幾個階段進行:
(一)前期準備(2012年9月14-23日),制訂《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2012年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及相關配套資料,包括培訓文稿、自查報告模板、工作報表。
(二)工作部署(2012年9月24-10月15日)。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進行工作部署,明確領導組織和辦事機構,落實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任務,下發文件通知和工作報表。各直屬庫及子、分公司明確或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工作人員,根據工作方案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做好組織動員工作。
(三)業務培訓(2012年10月15-20日)。組織召開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會議,培訓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人員,具體講解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清查工作流程及如何編制清查報表、撰寫自查報告。
(四)組織實施(2012年10月21-11月2日)。各所屬單位自行組織固定資產自查工作,在會計師事務所指導下全面完成資產清查、數據匯總、清查結果上報等主體工作任務。各所屬單位自查清查報表和自查報告的提交時限:2012年11月2日。
(五)檢查驗收(2012年11月2-12月31日)。總公司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與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人員組成檢查組,對各所屬單位的清查結果進行檢查驗收,對個別清查質量存在問題的單位進行督促整改,全部單位驗收合格后形成固定資產清查結論。
四、固定資產清查范圍固定資產清查范圍為各單位管理使用的全部固定資產、房屋及土地使用權。
五、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內容(一)賬務核對。各單位以固定資產清查基準日為時點,對本核算級次的固定資產各級賬簿,包括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臺賬(主營業務信息系統)以及報表進行全面核對,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卡(主營業務信息系統中的設備設施信息卡)相符。
(二)資產清查。各單位在賬務核對基礎上,按照固定資產明細表進行實地盤點、細節核對、狀態了解、性能檢驗等清查程序,對實際管理使用的固定資產實物和房屋、土地使用權進行全面清理、核對和查實。編制填寫固定資產清查基礎表。
(三)損溢預計。指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對清查中發現的各項資產損溢進行估算,為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做好準備。
(四)自查上報。各單位根據固定資產清查基礎表以及損溢預計情況完成固定資產清查報表和自查報告,并上報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
(五)驗收確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單位上報的資產盤盈和資產損失等清產工作結果,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組織進行審核、驗收并確認各單位實際占用的固定資產資源情況。
(六)完善制度。各單位在完成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后,認真分析在資產及財務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鞏固固定資產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亂。
六、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要求。
為確保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各單位應遵循以下工作要求:
(一)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應做到全面徹底、不重不漏、賬實相符,切實摸清“家底”,保證清查工作結果真實、可靠。
(二)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中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暴露存在問題。對清查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均應如實反映,不得虛報、瞞報。
(三)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及時將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工作組織和意見或建議,報送工作郵箱。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三
為全面規范和加強我公司國有資產管理,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為實施搬遷做好準備,按照《連云港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連職院[20xx]66號)規定,公司決定于20xx年10月起組織開展全公司固定資產清理專項工作。為此,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摸清家底。建立監督系統。完善管理體制、機制。
二、清查基準日和范圍。
清查基準日為20xx年9月30日。
公司的固定資產包括苗圃植物、衛生醫療器械、文體設備、文物及陳列品、圖書、工具、家具、行政辦公設備、被服裝具等大類。按經費來源渠道,分為學校和公司兩類分別統計。
三、組織領導。
成立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督查組。
組長:范xx。
副組長:張xx張xx。
成員:任xx張xx王xx李xx張xx馮xx房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辦公室,任彥潔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督查組組長由姜秀財同志擔任,閔素萍同志為督查組工作人員。
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各部門負責組織所屬資產清查工作。公司資產清查工作辦公室對各部門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統一匯總并上報院辦。
五、實施內容和步驟。
各部門要認真進行清理清查,填報《連云港職業技術學院資產清查匯總表》(紙質及電子文檔)(見附件1),于10月25日前將自查結果報公司清查辦。31日前報院辦。
六、工作要求。
本次清查要做到全面、徹底、準確,保證數據真實。不得瞞報虛報,對在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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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四
為了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精神,全面做好我市**系統資產清查工作,根據有關要求,結合我市**系統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我市**系統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我系統資產監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建立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建立起我系統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并在此基礎上建立國有資產動態監管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資產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接合的運行機制,為財政部門以后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單位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二、清查基準日、范圍。
(一)、本次清查以5月31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本次**系統所屬單位均填報,包括事業單位舉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
三、工作內容和步驟。
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有關規定以及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全省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的通知》(魯財資[2007]7號)精神,本次清查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情況清理、帳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項工作。損溢認定和資產核實工作,按財政部門部署統一開展。
在資產清查的基礎上,針對本單位資產及財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分為單位自查、填報報表、中介機構審計、匯總上報四個環節。資產清查結果由財政廳指定的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并對單位資產損溢清查結果作出專業鑒定。各單位使用“山東省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管理系統”作為資產清查軟件。
四、組織領導和工作要求:
根據上級要求,市局成立了以局長***同志為組長的市局資產清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本次資產清查工作。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成立資產清查組織機構,負責領導和組織開展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要精心組織實施,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盡職盡責、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高質量的完成,確保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各單位要對歷年來各種名義形成的對外投資、內部經營、資產出租、抵押擔保等事項,都要逐項排查,真實反映;各單位對各類資產、資金掛賬損失,要認真核實,填寫表格,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建議。通全面盤點、清查資產的存量,并逐一核對相關賬目,凡是權屬明確、憑證完整齊全的`資產都應及時入賬;對單位使用的權屬暫時難以界定或價值難以準確計量的資產,要專項反映,真正做到以賬對物、以物查賬、見物就點、見賬就清、不留死角、不打埋伏;對違規處置的資產,其價值一律不得核銷,已經核銷的要予以沖回,待嚴格履行相關程序后再行處置。
過本次清查,各單位對未經市局書面批準的出借、轉讓、對外捐贈等資產在3月31日前該收回的要全部收回,并且以后未經市局文件書面批準不得進行出借、出租、轉讓等行為,一旦查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各單位資產的處置必須上報市局,報經省廳及財政部門批復后方可進行處置,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行變賣、報廢等方式處理。各單位務必于205月31日前將表格及相關數據上報市局,并詳細寫清查情況說明書。
各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真實準確全面反映本單位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得瞞報虛報,各單位對資產清查工作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法律責任。凡是對在資產清查中隱瞞真實情況,不如實填報資產清查報表,提供虛假會計資料,違反《會計法》有關規定的,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并通報批評;對在資產清查中出現的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出現重大違紀問題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行政責任,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組織得力,編報質量高的單位和個人,市局將予以表彰。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五
為了明晰資產賬實情況,明確資產管理責任,經學校統一要求,對我處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摸清“家底”,為了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國有資產清查和產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郭宏科
副組長:卜文華、沈立
成員:王能輝、樊振宇、王曉蘭、趙凡
二、資產清查工作安排
1、本次資產清查工作按照“對、查、點、清”、“以賬查物、以物對賬、見物就點”、不重不漏、“賬、物、卡”相符的“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分級和分類實施”的原則進行,全面摸清家底。對 2015年 12月 31日 之前購建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和清查。
2、單位自查階段( 4月 27日 — 5月 11日 )
對本科室所屬資產進行核查、標簽粘貼和報表上報工作,明確去向、位置和管理使用人。各科室資產核查準確后,組織人員填寫自查情況登記表,并對差異情況進行實證性說明。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學校資產清查辦公室審核。特針對校園一卡通“隱形”資產,通過清查核實存放地點及使用人,為產權登記工作打好基礎,同時將此一類資產暫時編號為“jsyh2015001”。
對本單位進行固定資產清查,既可以把我們固定資產的配置、使用的情況了解掌握,也可以把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實行統一整齊化管理,責任到各個科室到每個人。通過資產管理系統,隨時可以通過資產編號或設備編號,即時掌握資產的現狀,達到物物有人管的效果。
3、工作要求:
1)查數量:要依據資產賬目逐件核對、落實,做到賬物相符。有賬無物資產,要查明去向。調出的要補辦交接調賬手續;轉借到學校其他部門使用的,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應由本部門經手人負責索回;丟失的要形成文字說明材料,部門領導確認簽字,如已報案應提供保衛處證明和公安機關案件相關證明。
2)查狀態:對儀器設備和其他資產的使用狀態進行確認,注明在用、閑置、待修、待報廢等資產,對待報廢資產進行統計,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
3)查地點:由于機構的調整和人員的流動,賬目上的物品可能調出或不明去向,各科室必須要負責將本單位資產賬目上物品追查清楚,查清去向,及時辦理資產交接手續(資產領用人發生變動的必須注明)。
4)查賬外物:本次清查對賬目上沒有的賬外資產(包括辦公家具等)也要逐一登記,各個項目要填全(資產名稱、規格型號、生產日期、出廠號等項目為必填項);價值不能確定的,可以不填。
4、集中清查階段( 5月 16日 — 6月 17日 )
由國有資產清查工作辦公室人員以各部門所上報的資產報表為依據,對其逐一進行核查,保證賬、物、標簽相符;如發現漏登或賬、物、標識不符情況,當場予以糾正、進行補登。
5、匯總核銷階段( 6月 20日 — 6月 25日 )
根據各單位資產自查情況,學校國有資產清查和產權登記工作辦公室組織人員進行各類資產核實匯總,完成實物賬與資金賬對賬工作,并對盤盈、盤虧、損失資產和掛賬資金等情況進行統計,按照有關規定做出核銷等處理。
6、總結完善階段( 6月 26日 — 6月 28日 )
各科室應結合資產清查結果,全面總結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并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明確相關責任人。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將列入科室資產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摸清底子。對全區各鄉鎮場、區直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狀況,為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整合國有資源。進一步盤活資產,做好向區政府投資融資平臺注入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基礎工作,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提高運營效益,為服務鼎城經濟建設提供資產支撐。
(三)建立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為國有資產管理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全區國有資產監管系統,實現國有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加強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依據。
(四)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主管部門和各單位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方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二、資產清查時間、范圍和內容
(一)清查時間
資產清查工作從2013年7月中旬開始,到2013年12月份基本結束。資產清查基準日為2012年12月31日,必要時可進行延伸清查。
(二)清查范圍
1.全區各鄉鎮場、行政事業單位和經民政部門批準成立的與財政部門發生繳撥款關系的社會團體,公益性事業單位(醫院、學校、福利院等)。
2.區政府出資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資本參股公司。
(三)清查內容
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及企業的國有(公共)財產均屬此次清查的內容。包括財政性資金形成的資產,政府調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行政事業單位按照有關法規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有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無形資產等,事業單位還包括對外投資。主要包括:
1.單位基本情況、資產總量及結構分布情況;
2.房屋建筑物(包括在建項目)及其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權屬情況;
3.車輛及各類設備的占有使用情況;
4.用于出租、出借、對外投資和擔保的資產及其收益管理情況;
5.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經濟實體的經營情況;
6.國有資產政策、制度的落實和執行情況;
7.其他需要清查的重大事項。
三、資產清查的方法和實施步驟
資產清查工作采取單位自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實施步驟分為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中旬—7月下旬)
在做好資產清查前期各項準備工作的基礎上,組織召開區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區直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動員大會,部署清查具體工作,同時做好思想發動,抓好政策宣傳。
(二)單位自查階段(8月上旬—8月下旬)
為保證自查效果,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區委、區政府資產清查工作的有關要求,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資產清查工作的督促指導,及時做好政策解釋和咨詢工作,積極開展內部自查。
2.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報送自查總結報告和資產清查報表。單位在填報資產清查報表時,對需要說明的事項應附相應的文字說明。
3.自查總結報告與資產清查報表(包括匯總報表和單位清查表)、證明情況(包括單位法人證書、資產出租出借合同、對外投資批復文件及相關材料的復印件)等材料裝訂成冊,經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匯總后,于8月31日前報區國有資產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上報電子文檔,電子文檔可在鼎城資產管理群〈qq:328111644〉下載,在填列報表時,如有疑問也可通過該群與清查小組聯系)
自查工作可在2010年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上報數據的基礎上進行。此次清查出的資產盤盈、盤虧情況,各單位應按照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財辦〔2007〕19號)的有關規定予以上報。
(三)重點檢查階段(9月上旬—12月下旬)
重點檢查是搞好此次資產清查的重要階段。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經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重點檢查,重點檢查面不低于20%。重點檢查的對象為區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區屬國有企業以及有下列情形的單位:
1.有兩處以上辦公地點或正在興建辦公樓的;
2.有閑置土地的;
3.資產用于出租出借、對外投資規模較大的;
4.資產清查盤盈、盤虧金額較大的;
5.以前檢查中資產管理存在問題的;
6.群眾舉報在資產管理方面有違紀違規現象的;
7.自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過場的。
(四)清理規范階段
通過資產清查,在全面摸清區級國有資產底子的基礎上,建立健全資產管理長效機制。
1.區直單位應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實際,明確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資產管理工作;進一步明晰資產產權,規范資產使用行為,盤活存量資產;加強內部資產管理制度建設,建立起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
2.區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針對清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要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對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一些問題,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3.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制定和完善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及收益監管等制度和辦法,并加大監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區本級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對行政事業資產的動態管理。
四、組織領導及工作班子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區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由區人民政府區長楊易任組長,區人民政府常務副區長龐波任副組長,區編辦、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國土資源局、區審計局、區房產局、區工商局、區法制辦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指導和協調資產清查工作,研究制定有關國有資產清查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重要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區財政局,辦公室負責資產清查的具體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從相關單位中抽調,并實行集中辦公。
五、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區直各單位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并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資產清查的組織、聯絡、協調工作。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情況于7月下旬前報區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精心組織。區紀委、區委宣傳部、區財政局要加強對此次清查的宣傳報道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區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做好資產清查的培訓工作,加強對區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指導,督促區級國有資產單位搞好清查工作,組織重點檢查、抽查,認真核實情況,確保清查質量。區直各單位要認真落實清查工作要求,切實制定本單位資產清查方案,積極配合開展專項檢查和核查,確保清查工作按時按質完成。
(三)抓好督導。各單位要認真做好本系統資產清查的監督指導工作,及時上報清查工作情況。區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清查工作進度以《簡報》等方式及時予以通報。對工作組織不力、不配合檢查組工作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其整改。
(四)嚴肅紀律。各單位在資產清查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得虛報瞞報,否則,一經查處,將追究主管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六
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學校資產管理,促進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向規范化、科學化和信息化方向發展,按照《學院黨政工作要點》(校黨文[2010]8號)要求,學校將于205月至9月,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各單位所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為保證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通過資產清查工作,對學校的固定資產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明確房屋、設備、家具等的使用權限。對各部門所使用的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購置日期等進行嚴格核查清點,做到帳物相符、帳卡相符、帳帳相符,真實、完整反映我校固定資產使用狀況,為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奠定基礎。
(二)建立監管體系,健全信息數據庫。通過資產清查,為固定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準確的信息和數據。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學校固定資產監管體系,實行動態管理,實時掌握全校固定資產詳細情況。
(三)完善資產管理制度。以此次資產清查為契機,完善、細化我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制度,力求使資產得到科學、合理配置,最大限度發揮其使用效益,為學校教學、科研等事業發展提供保障。
(四)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財務部門編制年度預算和進一步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二、資產清查基準日和范圍。
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統一以2010年5月31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教司編寫的《高等學校固定資產分類及編碼》規定,學院的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及構筑物、土地及植物、儀器儀表、機電設備、印刷機械、衛生醫療器械、文體設備、標本模型、文物及陳列品、圖書、工具、量具和器皿、家具、行政辦公設備、被服裝具等十五大類。學校固定資產不論建置時間先后,不管經費來源渠道,不管校區分布,都列入此次清查范圍。
(一)固定資產清查。對各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理、核對和查實。具體目標:。
1.房屋及構筑物:房屋及構筑物施工圖紙齊全,房產證手續齊全,房產證編號、房屋及構筑物建筑面積、價值金額準確,樓層、結構、建筑公司、竣工時間、使用方向(辦公、教室、實驗室、住房、學生宿舍等)、使用狀況及所在校區清楚。
2.土地及植物:土地面積準確,土地變更及審批手續齊全,更換土地證和宗地圖,土地變更的檔案齊全。植物的.名稱、栽種時間及原值,評估值清楚。
3.圖書:分年度統計圖書冊(種)數,原值準確。
4.儀器設備及一般設備:儀器設備要帳物相符,儀器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單價、數量、造號、制造廠、現狀、責任人準確。
(二)數據填報。按照資產清查工作統一要求,填制固定資產各種報表,報表包括:1、學院丟失資產登記表;2、學院待報廢資產登記表;3、學院房屋登記表;4、學院構筑物登記表;5學院土地登記表;6、學院汽車登記表;7學院汽車行駛公里登記表;8、學院體育場(館)登記表。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學校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的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資產清查辦公室和房屋土地等四個資產清查專項工作組。資產清查辦公室設在計財處,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資產清查工作。四個資產清查專項工作組分別由四個行政單位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各處級單位成立資產清查工作小組,成員名單于6月15日前報資產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
學院資產清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任:
副主任:
1.房屋土地、家具和行政辦公設備清查專項工作組。
負責單位及負責人:后勤管理處楊。
工作范圍:學校所屬土地、房屋、構筑物、行政辦公設備、交通工具、家具和被服裝具等。
2.儀器、設備清查專項工作組。
負責單位及負責人:教務處強。
工作范圍:學校各單位除行政辦公設備、交通工具外所有儀器設備。
負責單位及負責人:圖書館良。
工作范圍:學校各種藏書、資料(含各二級學院資料室)、電子文獻。
4.文物及陳列品清查專項工作組。
負責單位及負責人:檔案館李。
工作范圍:學校各種文物陳列品。
各單位要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在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各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各資產清查專項組負責協調完成本組工作范圍內的資產清查、復查和審核工作。資產清查辦公室負責對全校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統一匯總。經過清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資產管理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為完善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奠定基礎。
六、資產清查工作步驟及具體要求。
(一)準備階段(2010年6月15日-2010年7月15日)。
1.制定學院資產清查相關文件。成立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印發資產清查工作通知,編制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2.準備帳、卡、基礎清查表格等。
3.召開全校各單位負責人會議,進行工作動員。要求各單位及各資產清查專項工作組成立相應的資產清查組織機構。
4.對參加資產清查的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發放有關表格。
(二)實施階段(7月15日-8月10日)。
1.自查階段(7月15日-7月31日)。
固定資產的清查結果分別填制在用、盤盈、盤虧、報廢、固定資產轉低耗相關報表。
各單位自查結果于7月31日前報相關資產清查專項工作組。
2.復查階段(7月31日-8月5日)。
資產清查專項工作組對相關單位的自查結果進行復查,不合格的要求其重新進行自查。如因各單位延誤了匯總上報,由各單位自己負責。資產清查專項工作組根據各單位自查情況,分類匯總各類數據、資料,寫出本組資產清查結果的書面報告,于7月15日前報資產清查辦公室。
3.審核階段(8月5日-8月10日)。
資產清查辦公室對各資產清查專項工作組的清查結果進行審核,編報學校資產清查結果匯總表和有關資料。
(三)總結階段(8月11日-8月31日)。
經過全面清查后,資產清查辦公室匯總各專項工作組資產清查結果,擬定資產清查工作總結報告,報校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提交校長辦公會議審定。
七、資產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內部應當分工明確、落實到人,有關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單位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做好自查工作,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各單位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七
為進一步加強我局固定資產管理,明確資產管理責任,完善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平臺數據,根據區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決定在全局范圍內開展2014年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和分工
結合實際,成立局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局長xxx任組長,其他分管領導任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xxxx局辦公室),辦公室相關人員及各科室指定的責任人員任成員。
領導小組負責本次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辦公室負責資產清查具體實施工作,各科室負責完成自查、標識粘貼、報表填送等工作。
二、清查目的和范圍
理責任,進一步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提高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水平。
(二)清查范圍:產權歸屬xxx局的固定資產。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以20xx年12月31日作為資產清查基準日,即在基準日之前購置并已辦理固定資產驗收入庫手續的資產均屬于本次清查的范圍。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此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共分五個階段。
(一)工作部署階段(7月20日—7月31日)。
制定清查固定資產工作實施方案,各科室報送一名專責人員負責跟進本部門資產清查工作;召開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會議,對專責人員進行培訓,部署資產清查工作。
(二)部門自查階段(8月1日—8月15日)。
在去年上報清查報表的基礎上,對本部門在用資產進行重新登記,并對需核銷的資產進行初步登記工作。同時,對原上報的資產進行核查和標識粘貼工作,明確去向、位置和管理使用人。其中局領導辦公室資產標識粘貼工作由xxx局辦公室負責,各科室資產標識粘貼工作由本部門專責人員負責。
(三)集中清查階段(8月16日—8月31日)。
由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含各科室指定的專責人員)逐一對各部門的資產進行核查,保證賬、物、標識相符;如發現漏登或賬、物、標識不符情況,當場予以糾正、進行補登,并由科室負責人以書面形式加以說明。
(四)匯總核銷階段(9月1日—9月19日)。
各科室的固定資產核查準確后,組織人員填寫固定資產清查表冊,經專責人員、科室負責人簽字后,報局資產清查辦公室審核確定后蓋章保存。辦公室對需核銷的固定資產進行統計并提出處理意見,按照固定資產核銷程序報上級批準后,將報廢、損壞的資產進行核銷,調整固定資產帳目。
(五)完善制度階段(9月20日—9月30日)。
結合實際,進一步建立完善資產管理制度,提高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專責人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科室要高度重視,將這次清查工作作為規范內部資產管理的重要內容,做到科室負責人親自抓,并指定一名專責人員負責跟進本部門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確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務。
(二)嚴肅紀律,強化工作監督。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將列入各科室工作年度考核內容。在資產清查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各項資產情況。紀檢組將對清查過程進行監督。在清查工作中,如發現有不按規定要求實施,不如實填報的,將責令重新清查,并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或追究相應責任。
根據x財發〔201x〕xx號《xx縣財政局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規范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核實固定資產賬、物現存情況,進一步明確資產管理責任,確保國有資產安全、有效利用,按照xx縣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要求,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組織人員對單位國有資產進行全面、詳實清查。為確保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1、摸清家底。通過固定資產清查,取得賬、物、卡一致的資產信息,為建立資產管理信息平臺提供完整、真實、準確的數據,為今后固定資產規范管理提供必要的數據基礎。
2、規范國有資產購置、管理、使用、處置、報廢等程序。通過全面、詳實清查,進一步優化現有國有資產配置,及時處理閑置資產和超標準配置資產,及時報廢不能使用資產,及時處理盤虧、呆賬及非正常損失等資產,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物盡其用,賬實相符、規范管理并使用。
3、完善制度。針對固定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研究、查找問題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見的基礎上,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使國有資產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二、工作原則、工作方法
1.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類實施”的原則,由鄉財政負責,政府辦公室相關人員及各站所人員協助,使用人或保管人配合,共同組織實施。
2.采取現場分類核實法,現場清點財務。一是現場盤點,清查小組成員到各資產存放站所和使用地點現場進行實地盤點、調查核實資產實存情況和使用現狀;二是分類,對在用和不在用進行分類等級,對不在用需報廢及報損的資產分類登記,并經領導批準上報財政局及時做好處理手續。
三、明確資產清查的內容和清查的基準日
1、清查內容。本次資產清查是針對全鄉各站所、辦公室、機關后勤管轄的實物資產、依據固定資產管理系統軟件等級信息進行實地盤點,核對資產的賬實情況,并調查資產的使用現狀,加以完善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并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明確管理職責,完善資產管理制度。
2、清查的基準日:20xx年12月30日。
四、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本次清查工作將實施全面的現場(實地)清查、盤點,即對所有站所、辦公室、宿舍及食堂公共物資的固定資產實行全覆蓋、無遺漏的現場清點、核對、登記。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實地盤點時間定于x月xx日至年x月xx日;信息系統核實、完善、錄入時間定于x月xx日至年x月xx日。對固定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公示、分析、處理、處置、毀損報廢報批、等程序,完成時間定于x月xx日。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為確保本次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開展,工作落到實處,及時完成資產清查工作任務,決定成立xx鄉國有資產清查領導小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xxx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經濟發展服務中心,負責具體工作。
2、精心組織。召開動員會,在全鄉范圍內宣傳此次清查固定資產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全員配合,詳實周密,不留死角。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明確工作責任抓好清查工作,確保工作順利完成。
3、嚴肅紀律。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固定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各站所不得瞞報虛報,對于固定資產清查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相關法紀政紀處理。
xx鄉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八
各部門:為更準確的反映有限公司當前的資產狀況、調整帳務,做到帳實相符,實現資產規范化管理,本次盤點需各部門密切配合,將本次盤點工作圓滿完成。具體工作安排如下:本次盤點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
盤點時間20xx年11月21日至20xx年11月30日盤點范圍財務入帳日期基準于20xx年10月31日、所有權屬于有限公司占有、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
盤點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第一階段安排于11月21日開始,先全面初盤一次,財務部向各部門的資產管理員提供入帳日期基準于20xx年10月31日的用于清查盤點核對的固定資產清單、需要填報的清查盤點表等相關資料。各部門資產管理員先自行全面初盤一次,盤點結束后,各部門資產管理員、部門負責人需在入帳固定資產清單、有物無帳固定資產盤點表、有賬無物固定資產盤點表及文字說明等材料上簽字(蓋章)并交財務部,以便于財務部對有變動的固定資產進行帳務處理。
二、第二階段。
盤點時間20xx年12月19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20xx年12月20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20xx年12月21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盤點范圍財務入帳日期基準于20xx年12月15日、所有權屬于有限公司占有、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
盤點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第二階段安排于20xx年12月19日至20xx年12月21日進行,財務部會提前向各部門的資產管理員提供入帳日期基準于20xx年12月15日的用于清查盤點核對的固定資產清單、需要填報的清查盤點表等相關資料。
屆時財務部資產清查組會參與監盤,各部門資產管理員要配合財務部資產清查組的要求,組織開展全面的清查盤點工作。
對有物無賬的資產,清查組在盤盈資產清單表上填列,其金額按相同(或類似)資產估價填列,并在備注欄注明“估價”;對有賬無物的資產,清查組在盤虧資產清單表上填列,并另寫情況說明。對清單中固定資產信息不全或存在錯誤的,要根據清查結果進行補充、修改、完善。
本次盤點要求資產清查組需用條碼槍對已貼上資產條形碼標簽的固定資產進行條形碼掃描,要求所有的標簽都掃描一遍條形碼。盤點全面結束后,各部門資產管理員、部門負責人需在入帳固定資產清單、有物無帳固定資產盤點表、有賬無物固定資產盤點表及文字說明等材料上簽字(蓋章)。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九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開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辦[2006]51號)精神,根據《安徽省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財辦[2007]33號)和《安徽省教育廳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教計[2007]2號)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為確保我校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開展,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學校的基本情況、財務情況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學校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二)實現兩個結合。逐步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編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三)促進資產管理。增強資產管理意識,推動資產的優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完善管理制度。加強人事、財務、資產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逐步實現國有資產的動態管理。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學校資產管理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應在全面總結、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學校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制度。
根據省教育廳文件規定,我校屬于執行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省屬高校,列入此次清查范圍。學校興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的范圍,但興辦單位須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相關數據。
第一附屬醫院資產清查,按財務隸屬關系,由一附院按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組織實施,并將資產清查結果報送省衛生廳,報學校備案。
為切實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學校專門配備了資產清查組織和機構,成立以校領導為正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6個清查工作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全校資產清查工作。
根據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學校此次資產清查工作內容包括:
1、單位基本情況清理;
2、賬務清理;
3、財產清查;
4、資產管理制度清理。
根據財政部及省財政廳有關規定,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統一以2006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教計[2007]2號)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具體實施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2007年3月20日—4月5日)
2、參加省教育廳召開的省屬高校資產清查工作布置會議及業務和軟件培訓;
3、召開學校資產清查工作會議,布置資產清查工作;
4、在校園網財務處網頁設立學校資產清查工作專欄,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工作指導,及時通報工作進展。
(二)實施階段(2007年4月6日—4月26日)
1、在學校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領導小組下設的各資產清查工作組具體組織實施資產清查工作,開展自查。
2、按照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基礎表》(財清事綜01-09表,共13份,全部由計算機自動生成)及《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表》(財清事基01-17表,共28份,主要通過手工錄入)的填報規定和要求,根據資產清查工作內容和學校部門管理職責,具體分工落實如下:
(3)財產(含房屋構筑物、土地使用、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擔保情況、設備及圖書等事項)清理清查分別由總務處、后勤總公司、財務處(國資辦)、設備處、圖書館等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4)南校區、二附院負責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報由財務處(國資辦)匯總。
3、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由財務處(國資辦)負責撰寫。
4、清查工作結果報告由領導小組審定。
(三)上報階段(2007年5月20日前)
在接受省教育廳對省屬院校上報數據和材料組織復查和審核后,按規定向省教育廳報送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內容包括:工作報告,數據報表,相關證明材料及上報數據。
(四)賬務處理階段(2007年6月30日前)
根據省財政廳資產核實批復文件,財務處進行賬務處理,設備處與財務處(國資辦)辦理相關資產管理手續。
此次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技術要求高,時間緊,任務重,工作難度相當大,要求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的原則進行,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真抓實干,務求實效。
各部門、各單位和直屬附屬醫院要高度重視資產清查工作,服從學校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并按照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認真做好資產清查動員、培訓及文件學習工作,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做到人員落實到位,工作落實到位,責任落實到位,要建立工作聯系和工作報告制度,確保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
要本著對學校和事業高度負責態度,認真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切實摸清“家底”,保證資產清查工作結果真實、可靠。資產清查清理、情況核實、數據錄入工作量極大,工作中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各工作組要通力協助,積極支持,密切配合,不得推諉和妨礙資產清查工作。通過清查,堵塞管理漏洞,進一步完善制度,提高辦學管理水平。學校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對資產清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對資產清查中反映出的問題應當及時總結,分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規章制度,加強管理,鞏固資產清查成果,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此次全國范圍資產清查工作,工作任務繁重,時間緊迫,工作要求高,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各工作組一定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按照資產清查的規定和要求,認真落實清查工作,真實反映清查結果,不得有意瞞報,弄虛作假,對于違反規定的行為,學校將按照《會計法》及《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理。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十
為全面加強學院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廳2012年上半年對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考核驗收,學院決定對全院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國有資產管理系統信息的準確性,實現國有資產管理科學化、精細化、信息化,達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規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據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單價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都應列入固定資產管理。學院固定資產按高校16大類進行分類統計。清查的范圍為各系各部門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種資金來源(包括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等)形成的各類固定資產。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作為資產清查基準日,即在基準日之前購置并已辦理固定資產驗收入庫手續的資產均屬于本次清查的范圍。
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進行,學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資產清查辦公室)負責資產清查具體工作,各系各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負責完成自查和報表填送等工作任務。
1.各系各部門在自查的基礎上,在規定時間內將本部門資產清查結果報送資產清查辦公室,由資產清查辦公室對全院資產進行核實,并對數據進行匯總。
2.各歸口管理部門組織人員對各系各部門的固定資產實物進行復查。對有賬無物的資產作盤虧處理,對有物無賬的資產作盤盈處理。盤盈和盤虧的固定資產情況,統一匯總至資產清查辦公室。
3.對固定資產盤盈的處理:有實物但賬面無記載的,在找不到購、建和調入該實物原始憑證的,由財務處根據其“成新率”,結合市場現行價格進行估價,報領導審批后,按新購入物品的程序分別記入固定資產實物賬和資金賬。
4.對固定資產盤虧的處理:有賬無實物的,要說明原因,補辦報廢手續,經領導審批后,按物品報廢程序分別注銷固定資產實物賬和資金賬。
5.經過清查后的固定資產,各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須按照資產清查工作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內各項信息。
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的原則,明確職責,歸口管理。
各系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協助做好學院的核查工作。
物資設備管理處負責一般設備、教學設備歸口類資產的核查。
后勤管理處負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設施方面資產的核查。
圖文信息中心負責圖書軟件歸口類資產的核查。
財務處負責審核各類物品的購置價格,負責建立全院固定資產資金總賬,并與物資設備管理處的固定資產臺賬保持一致。
清查工作從2012年3月中旬開始至5月結束,整個過程分為四個階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實相結合的方法。
1.準備階段(3月19—3月25日)
召開各系各部門負責人會議和資產管理員會議,全面部署資產清查工作,并對資產管理員進行培訓。
2.自查階段(3月26日—4月15日)
各系各部門成立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部門一把手負責組織清查工作,資產管理員登錄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根據系統內的固定資產臺賬打印賬冊,對照賬冊清查實物,填寫固定資產清查明細表,對于有賬無物(盤虧)的情況要填寫清查盤虧明細表,對于有物無賬(盤盈)的情況要填寫清查盤盈明細表,對于待報廢資產要同時填寫清查明細表和待報廢資產明細表。清查時要做到以賬對物和以物對賬相結合,要先以賬對物,后以物對賬,做到不漏、不重、不錯。資產自查內容:賬載各項數據與實物是否相符、標簽與賬物是否相符、標簽是否齊全(所有固定資產需要到物資設備管理處領取新標簽重新粘貼,粘貼標簽要做到正確、美觀、規范,賬物簽一致)。根據清查結果對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內保管人、存放地點、資產分類名稱等字段填寫不規范、不完整的部分進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實階段(4月16日—5月13日)
學院在各系各部門自查的基礎上組織核查。部門自查后,提出復核申請,資產清查辦公室上門復核,復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賬實不符情況即停止復查,需重新自查再報。通過核查,對自查存在的各類情況,根據有關規定逐一認定,理清各類資產的數量和金額,核實盤盈資產、盤虧資產、需要報廢資產的數量和金額。
4.匯總階段(5月14日—5月31日)
各系各部門對固定資產核查準確后,組織人員分類填寫固定資產清查表冊,由使用單位負責人、資產管理員、本部門自查經辦人簽字后報送資產清查辦公室審核,經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核查經辦人簽字確認后送達財務處,經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員確認并在清查表冊上簽字蓋章后保存。對盤虧、盤盈、擬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應查明原因,落實賠償責任,填寫鹽城紡織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清查盤盈、盤虧、擬報廢資產明細表。經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學院領導批準,財務處據此進行賬務處理。各系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根據賬務處理后的實際固定資產數據,進一步完善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內的信息項,5月底前完成所有資產的匯總、錄入核對工作。
1.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系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將這次清查工作作為規范內部資產管理的重要內容,做好本部門清查工作的宣傳發動,組織精干隊伍,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確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務。
2.各職能部門要明確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協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指定一名部門領導具體負責清查工作,明確一名資產管理員負責對本部門使用、保管的資產進行管理,完善固定資產臺賬。
4.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將列入部門資產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內容。在資產清查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學院資產情況。紀監審辦公室將對清查過程進行監督。在清查工作中,如發現有不按規定要求實施,不如實填報的,將責令重新清查,并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直至追究責任。
根據縣委、縣政府要求,按照全縣統一部署,現制定縣體育服務中心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通過開展資產清查,全面、真實地反映我中心資產狀況,進一步規范我中心的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程序,完善資產管理信息,建立科學規范的資產管理制度,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組 長:崔維斌
副組長:王艷斌
成 員:薛國文 張 焱 郭江華 康勇健
李海霞 楊文娟 牛 鶴 張艷霞
石愛萍 李 良 張慧超 薛 亮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薛國文兼任,副主任由康勇健、楊文娟兼任。
聯絡員:牛鶴,聯系電話:13593269099
1、財務室負責財務清查工作,成立財務清查組。組長:張焱,成員:史一聰、李海霞。
2、辦公室負責實物資產清查工作,成立實物資產清查組。組長:郭江華,成員:張艷霞、石愛萍、李良、張慧超、薛亮。
1、中心全體人員要充分人事資產清查的重要性,積極支持配合做好本次資產清查工作。
2、本次資產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確保清查質量,清查過程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清查結果要能真實反映我中心資產狀況。
3、嚴格按照資產清查時間段要求組織實施,確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務。
4、加強資產清查的監督,對在清查工作中推諉扯皮、敷衍了事或故意瞞報不報的人員要予以通報,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十一
導語:資產清查是通過對實物,現金的實地盤點和對銀行存款債務債權的核對,確定各項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債券債務的實存數,以查明帳存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的一種專門辦法。
為了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精神,全面做好我市**系統資產清查工作,根據有關要求,結合我市**系統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我市**系統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我系統資產監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建立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建立起我系統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并在此基礎上建立國有資產動態監管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資產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接合的運行機制,為財政部門以后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單位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一)、本次清查以2016年5月31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本次**系統所屬單位均填報,包括事業單位舉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
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有關規定以及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全省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的通知》(魯財資 [2007]7號)精神,本次清查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情況清理、帳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項工作。損溢認定和資產核實工作,按財政部門部署統一開展。
在資產清查的基礎上,針對本單位資產及財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分為單位自查、填報報表、中介機構審計、匯總上報四個環節。資產清查結果由財政廳指定的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并對單位資產損溢清查結果作出專業鑒定。各單位使用“2006年山東省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管理系統”作為資產清查軟件。
根據上級要求,市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市局資產清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本次資產清查工作。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成立資產清查組織機構,負責領導和組織開展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要精心組織實施,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盡職盡責、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高質量的完成,確保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各單位要對歷年來各種名義形成的對外投資、內部經營、資產出租、抵押擔保等事項,都要逐項排查,真實反映;各單位對各類資產、資金掛賬損失,要認真核實,填寫表格,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建議。通全面盤點、清查資產的存量,并逐一核對相關賬目,凡是權屬明確、憑證完整齊全的資產都應及時入賬;對單位使用的權屬暫時難以界定或價值難以準確計量的資產,要專項反映,真正做到以賬對物、以物查賬、見物就點、見賬就清、不留死角、不打埋伏;對違規處置的資產,其價值一律不得核銷,已經核銷的要予以沖回,待嚴格履行相關程序后再行處置。
過本次清查,各單位對未經市局書面批準的出借、轉讓、對外捐贈等資產在2007年3月31日前該收回的要全部收回,并且以后未經市局文件書面批準不得進行出借、出租、轉讓等行為,一旦查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各單位資產的處置必須上報市局,報經省廳及財政部門批復后方可進行處置,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行變賣、報廢等方式處理。各單位務必于2016年5月31日前將表格及相關數據上報市局,并詳細寫清查情況說明書。
各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真實準確全面反映本單位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得瞞報虛報,各單位對資產清查工作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法律責任。凡是對在資產清查中隱瞞真實情況,不如實填報資產清查報表,提供虛假會計資料,違反《會計法》有關規定的,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并通報批評;對在資產清查中出現的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出現重大違紀問題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行政責任,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組織得力,編報質量高的單位和個人,市局將予以表彰。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十二
學校資產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書幫小編提供學校資產清查工作方案閱讀。
為了明晰資產賬實情況,明確資產管理責任,經上級統一要求,對學校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為保證我校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此工作方案。
通過開展資產清查工作,搞清我校資產的真實情況,全面摸清家底。建立我校資產管理有效的運行機制,使學校的資產管理清晰,責任明確。
(一)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進行。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由我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領導并組織。
(二)各職能部門在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并嚴格按照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制定的工作程序,做好自查工作。在各職能部門自查的基礎上,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選派工作組對各職能部門自查情況進行復查、統計。
各職能部門根據自身現有狀況按照學校發給各單位的資產申報表格式進行自查登記,不留死角。如有報廢經審批填報廢表。
各職能部門必在規定時間內將自查情況經本部門資產清查小組組長、成員簽字后送交學校后勤管理處。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組成校資產清查組,派專人對各職能部門自查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職能部門要及時整改。
(1)根據我校歷史原因和現有資產管理現狀,各職能部門應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和落實資產管理責任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檔案。
(2)對在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中發現和暴露以及歷史遺留問題,學校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整改措施,并認真進行整改。
各職能部門要切實落實我校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分管領導負全責,認真組織清查、匯總工作。各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對全校占有和使用的資產進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出我校資產現狀,做到見帳就清、見物就點、賬賬相對,賬實相對,確保賬物相符。
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內部管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各職能部門在資產清查工作中,應本著客觀、務實的態度,如實反映存在的問題,真實、完整的做好資產清查工作。
六、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機構 為保證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我校成立了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資產清查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韓文喜(校長)
副組長: 高啟林 彭明嘉 閆立憲
成 員:
趙云霞
王世霖李玉慧閆立宏來進紅吳冠鈺 王秀花 王學鶯
景泰縣第六中學
何集中心小學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明晰資產賬實情況,明確資產管理責任,經上級統一要求,對學校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為保證我校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此工作方案。
通過開展資產清查工作,搞清我校資產的真實情況,全面摸清家底。建立我校資產管理有效的運行機制,使學校的資產管理清晰,責任明確。
凡單價在500元以上的設備、軟件等資產;或單價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可使用一年以上的設備、家俱、圖書資料等均在本次清查范圍內。
(一)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進行。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由我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領導并組織。
作組對各職能部門自查情況進行復查、統計。
各職能部門根據自身現有狀況按照學校發給各單位的資產申報表格式進行自查登記,不留死角。如有報廢經審批填報廢表。
各職能部門必在規定時間內(時間進度見《關于開展學校資產清查的通知》)將自查情況經本部門資產清查小組組長、成員簽字后送交學校后勤管理處。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組成校資產清查組,派專人對各職能部門自查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職能部門要及時整改。
(1)根據我校歷史原因和現有資產管理現狀,各職能部門應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和落實資產管理責任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檔案。
(2)對在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中發現和暴露以及歷史遺留問題,學校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整改措施,并認真進行整改。
各職能部門要切實落實我校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分管領導負全責,認真組織清查、匯總工作。各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對全校占有和使用的資產進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出我校資
產現狀,賬賬相對,賬實相對,確保賬物相符。
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內部管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各職能部門在資產清查工作中,應本著客觀、務實的態度,如實反映存在的問題,真實、完整的做好資產清查工作。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十三
醫院資產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書幫小編提供醫院資產清查工作方案閱讀。
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辦[20xx]51號)、《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辦[20xx]52號)以及《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xx]3號)精神,我院資產清查工作將于20xx年1月-4月組織實施。為確保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我院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各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我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編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三)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我院資產管理制度,建立我院國有資產動態監管系統。
(一)清查基準日:20xx年12月31日。
(二)清查范圍
1.20xx年12月31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
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即院本級以及各研究所均在此次清查范圍之內。
2.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須根據本方案規定由其主管單位填報相關數據。
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院本級資產清查由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安排,各研究所負責清查本單位資產。計劃財務局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統一匯總后報農業部財務司。其中:
(一)各單位資產清查,首先由單位進行自查,然后由中介機構對自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及相關工作。各單位向計劃財務局上報的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應當包括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
(二)經過清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為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奠定基礎。
(三)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各單位應當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財政部另行制訂)和實際情況,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認定。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xx]52號)有關規定,各單位應當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項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1月12日-1月31日)
1.參加農業部組織的業務培訓。
2.制定中國農業科學院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二)實施階段(2月1日-3月31日)
第一步,開展財務清理工作,并根據賬務清理情況調整本單位財務賬表和部門決算;第二步,進行財產清查,形成卡片,填制《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基礎表》,編制《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表》,撰寫《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第三步,根據農業部要求,資產清查結果經指定的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后,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xx]52號)的規定,將有關資料于3月31日前報計劃財務局。
請各單位合理安排春節期間工作,保證資產清查工作的按時完成。
院本級資產清查結果須經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確認。 院屬各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須經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確認。
計劃財務局將于4月上旬組織對全院資產清查工作的上報資料進行會審。
3.匯總上報
計劃財務局對各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分析匯總,4月30日前經中國農業科學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報農業部財務司。
(三)總結階段(7月)
1.農業部對部系統資產清產工作進行總結、表彰。
2.我院根據資產清查的情況,完善資產管理制度。各單位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具體實施辦法。
五、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我院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中國農業科學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我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雷茂良副院長擔任,人事局賈連奇局長、計劃財務局史志國局長任副組長,院辦公室劉繼芳主任、科技管理局袁學志副局長、國際合作局張陸彪局長、科技產業發展局張逐陳局長、直屬機關黨委高淑君常務副書記、監察與審計局劉鳳彥副局長、后勤服務中心(局)孟祥云主任。
弢處長,國際合作局楊修處長,科技產業發展局王欣副處長,直屬機關黨委宋恒春副處長,監察與審計局解小慧,后勤服務中心(局)付平副經理。
院屬各單位也要建立健全由財務、基建、人事、紀檢、后勤等機構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班子,負責領導和實施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請各單位將組織機構情況于2月1日前報院計劃財務局備案。
資產清查工作涉及范圍廣、時間緊、任務重,為了高質量完成我院的資產清查工作,現將各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科技管理局負責廊坊基地各項報表的編制;
各局負責自身的.資產清理以及卡片錄入工作;
各研究所負責自身的資產清理以及卡片錄入工作,并負責本單位資產清查報表的匯總及相關資料的上報。
(一)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一把手要親自負責,單位內部應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組建強有力的工作班子,有關負責人應當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的時效性。
(二)精心組織。各單位要認真學習相關文件。財務、基建、人事、紀檢、后勤等機構要密切配合,加強溝通協調,確保資產清查工作順利完成。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于2月1日前報院計劃財務局。
(三)嚴肅紀律。各單位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業。要配合社會中介機構做好相關工作,確保社會中介機構客觀公正地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等鑒證材料。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四)工作督導。我院將加強對全院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
導。各單位應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院將通過院報等方式對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予以通報,并組織監督檢查。中國農業科學院將向農業部及時通報資產清查工作情況。
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辦〔20xx〕51號)、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全省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魯財資〔20xx〕7號)、山東省衛生廳《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魯衛規財函〔20xx〕12號)文件精神,為加強我校固定資產管理,保障固定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順利完成山東省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按照山東省衛生廳部署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開展資產清查,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節約型社會的必然要求。通過開展資產清查,有利于摸清家底,降低學校辦學成本,促進節約型學校建設。
范圍:20xx年3月31日前學校所屬各行政單位、教學科研單位、后勤服務單位和其它經濟實體占用或使用的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資產。 分類以原國家教委《高等學校固定資產分類目錄》為準。
各部門、各單位資產清查工作要按照 “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的原則,高度重視,嚴肅紀律,精心組織。
使用權登記是本次固定資產清查的一項重要內容,擁有使用權則同時負有管理責任,本次清查要求固定資產最初入帳到哪個部門(即使后來有變動,但未辦過戶手續的),則由哪個部門負責清查。
各部門依據資產清查的要求,將各種固定資產(包括帳內帳外、庫內庫外、地上地下的固定資產)全部納入清查的范圍,不留死角,按照要求分門別類按實物逐一登記填表。
固定資產必須如實反映資產的客觀情況,要做到準確無誤,不重不漏,帳卡物相符。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在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組,具體負責固定資產清查工作。
1、各院系部(處)要在提高對開展資產清查工作重要性認識的基礎上,立即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業務骨干為清查小組成員的工作機構,報清查辦公室。
2、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工作質量,確保資產清查工作不走過場
的覆蓋面和深度,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做到不疏、不漏、不虛、不重。固定資產管理卡片、驗收單、條形碼丟失的要求補齊。條形碼整齊美觀的貼在醒目的位置。
2) 在自查的過程中對資產的狀況進行如實反映,對盈、虧的資產分別填寫盤盈、盤虧登記表,并說明原因,對不能繼續使用的資產寫出書面說明,經學校認定后履行相關手續。
a) 盤盈的固定資產應提供:固定資產清查盤盈登記表;負責人對于盤盈情況的說明;盤盈資產的價值確定依據(市場價等);單項或批量數額較大的需中介評估,并出具報告。
b) 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提供:固定資產清查盤虧登記表;盤虧情況說明(單項金額較大或重要的要逐項做出專項說明);中介機構出具經濟鑒證證明;單位內部有關審批文件等。
c) 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應提供:單位內部鑒定證明;單項或批量金額較大的需單位作出專項說明,并委托有技術鑒定資格的部門或機構進行鑒定并出具鑒定材料;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資產毀損、報廢的,應有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鑒定報告(舉例說明);單位固定資產報廢、毀損情況說明及內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賠的,應有理賠情況說明。
d) 被盜的應提供:向公安機關的報案記錄,公安機關立案、破案和結案的證明材料;單位內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賠的,需理賠情況說明。
3) 此次清查要求單位所屬的固定資產能落實到使用者本人的一定要落實到使用者本人,對于共用的資產要求單位負責人指定管理人員進行管理。
4) 濱州、煙臺校區還未入賬的房屋、土地、構筑物要求統一進行清查核實。
5) 對于用自有資金購入的或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全部列入清查之內,未被記入學校資產帳的一律視為盤盈資產處理,堅決杜絕帳外資產的存在。
3、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真實、準確、全面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
(一)學習宣傳,組織發動,清查準備,制訂工作方案 (20xx年 3月 26日- 3月 31日)
各單位要組織全體職工學習文件,提高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認識,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業務骨干為清查小組成員的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本單位資產的自查工作,并協助配合學校清查組開展工作。請各單位于20xx年3月31日前將本部門工作小組及資產管理員名單交到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組。
(二)培訓(3月29日- 3月31日)
學校固定資產清查小組對業務主管部門和各單位清查人員進行培訓,講解清查程序、清查辦法和填表要求。
(三)各單位自查(20xx年4月1日—4月10日)
各單位要根據本單位的帳、卡對照資產管理系統進行實物清點,清理清查時要做到認真仔細、信息項全面完整、盈虧真實、記錄詳細、不留死角。
(四)報表匯總(20xx年4月5日—4月11日)
各單位自查結束后,將《濱州醫學院固定資產自查登記表》、《濱州醫學院固定資產清查盤盈登記表》、《濱州醫學院固定資產清查盤虧登記表》及對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建議以書面形式送到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組,截止時間為4月11日。
(五)驗收復查 (20xx年4月6日—4月12日)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組根據學校總帳冊和自查登記表對各單位資產情況逐一進行復查、審核 ,各單位要積極配合,如發現漏登或帳物不符情況,當場予以糾正,進行補登,并由單位負責人以書面形式加以說明。
(六)形成固定資產清查清冊、清查報告(20xx年4月13日—4月14日)
清查結束后,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組將對本次清查結果進行整理、匯總,形成固定資產清查清冊、清查報告,提交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
1、基建工程已經竣工并投入使用,但尚未決算的,主管部門抓緊時間辦理相關手續,以免影響資產清查工作。
2、帳外資產(盤盈)要全部計價入帳。
3、對盤虧財產和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要嚴格審查,查明原因,并形成書面材料,經學校審批后履行相關手續,進行核銷;對收回的變價收入全部入帳。
(八)總結表彰
清查工作結束后,學校將對各單位清查工作進行評價,對表現突出的單位進行表彰。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十四
鎮直各單位:
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業單位“家底”,進一步強化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夯實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國庫管理相結合,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2016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資〔2016〕2號)和省、市、縣有關要求,決定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分級實施”的原則,組織開展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充實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數據支撐。
(三)實現三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與國庫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準日。以2015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
(一)由財政分局組織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各部門、單位認真、切實統計并上報本單位固定資產,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部門和單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其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并更新有關數據后,按統一要求上報。
(二)各部門、單位資產清查結果按規定報送財政分局,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核對。
(三)經過清查核實后的資產,要建立健全資產賬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規程》規定,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五)各部門、單位應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對資產變化情況及時更新,按時上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防止“前清后亂”和“清管兩層皮”現象。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2016年4月)
1.研究制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2.組織開展宣傳及業務培訓。
(二)實施階段(2016年4月-7月)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要求,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必要時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自查工作完成后,由財政分局將申報文件、資產清查報表、專項審計報告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日前報送縣財政局(國資委)。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門資產清查匯總報表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提供紙質材料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匯總表、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等。
(三)總結階段(2016年8月-9月)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按照縣財政局(國資委)的指導,制定切合本鎮實際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按照縣財政局(國資委)的統一部署,組織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各部門、單位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列入預算。
鎮長是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負責具體實施,建立由財政分局、計生辦、農經站、文廣站、民政辦負責人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領導和實施本次資產清查工作。
(一)加強領導。各部門、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分工明確,落實到人,配備強有力的領導班子,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部門、單位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各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業。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四)工作督導。各部門、單位負責人要加強對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
烏龍鎮黨委政府辦公室
2016年4月22日
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業單位“家底”,進一步強化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夯實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健全適應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公共財政需要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要求,財政部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財政部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組織開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建立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充實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數據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準日。
以2015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
(一)財政部組織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清查核實工作,各中央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組織所屬單位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地方財政部門按行政隸屬關系組織本級政府管轄范圍的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
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地方和部門,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其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并更新有關數據后,按要求上報。
(二)中央部門單位和各省(區、市)的資產清查結果按規定報送財政部,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核對。
(三)經過清查核實后的資產,要按照財政部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規程》規定,將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四)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復核。
(五)各部門(單位)、各地方應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對資產變化情況做到及時更新,按時上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防止“前清后亂”和“清管兩層皮”現象。
(六)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16〕1號)和實際情況,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批復。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2016年1月)。
1.研究制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2.組織開展宣傳及業務培訓。
(二)實施階段(2016年2月-9月)。
1.中央各部門(單位)自查。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必要時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業單位將申報文件、資產清查報表、專項審計報告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材料報送主管部門,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匯總后于2016年8月31日前報送財政部。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門資產清查匯總報表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提供紙質材料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卡片、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匯總表、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等。
2016年9月30日前,財政部對中央部門(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審核,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按照屬地原則對二級及以下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審核。財政部可以結合工作需要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結果進行檢查或抽查。中央部門(單位)根據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審核通過的資產清查結果開展資產核實工作。對于需要報送財政部審批的資產核實事項,單位應當將申報文件、資產核實申請表、資產清查報表、相關證據和經濟鑒證證明等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財政部審批。
2.地方各級行政事業單位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有關要求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地方財政部門可以結合工作需要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結果進行檢查或抽查。
各省(區、市)于2016年9月30日前將本地區資產清查報表匯總報送財政部。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文件、全省(區、市)資產清查匯總報表、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紙質材料的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和資產清查匯總表。
(三)總結階段(2016年10月)。
1.財政部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向國務院報告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情況,為下一步堅持問題導向、提出改進措施奠定基礎。
2.財政部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3.中央部門(單位)和地方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具體的實施辦法。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財政部統一組織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并組織開展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部的統一部署,結合各地實際具體負責組織開展管轄區域內的資產清查工作。
各單位法人代表是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和單位要建立由資產、財務、紀檢、人事、基建、后勤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領導和實施本部門、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
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除財政部統一配發的資產清查軟件、資料等外,各級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財政部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中開發了資產清查子系統。各部門(單位)、各地方應當為系統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網絡條件保障,利用系統完成資產清查及資產報表的錄入、審核、匯總、報送工作。使用財政部開發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的地方和部門,開發商將主動聯系,提供免費的系統升級服務。未使用財政部統一組織開發系統的地方和中央部門,可以單獨部署財政部組織開發的資產清查子系統,或主動與財政部組織開發的資產清查子系統實現無縫對接,確保資產清查電子數據順利上報,為下一步實現動態管理奠定基礎。
(一)加強領導。各部門(單位)、各地方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分工明確,落實到人,配備強有力的領導班子,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部門(單位)、各地方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各級行政事業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業。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四)工作督導。各部門(單位)、各地方要加強對本系統、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財政部將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情況予以通報,并組織監督檢查。
交通運輸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為摸清我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家底,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2016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資[2016]2號)要求,結合我部實際,制定本方案。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要求,全面清查核實我部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和資產情況,摸清家底,夯實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基礎,著力解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中長期存在的底數不清、賬實不符、閑置浪費、違規使用、違規處置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堵塞國有資產管理漏洞,推進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化、透明化、規范化運行,實現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有機結合。
(一)清查基準日。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基準日統一為2015年12月31日。
(二)清查范圍。
交通運輸部機關;2015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部屬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會。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企業以及事業單位興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
(一)單位基本情況清理。
依據機構編制管理等部門的批準文件,對所屬單位的戶數、機構及人員狀況等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清理。通過基本情況清理做到“三清”,即戶數清、編制清、人員狀況清,全面把握單位的基本狀況和所屬關系。
(二)賬務清理。
對單位的各種銀行賬戶、各類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各項資金往來和會計核算科目等基本賬務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通過賬務清理做到“三相符”,即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表相符,確保單位賬務的完整、準確和真實。賬務清理應當以資產清查基準日為時點,采取倒軋的方式對各類賬務進行全面清理。在賬務清理中,對各種由于會計技術性差錯因素造成的錯賬,根據有關會計差錯調整的規定自行對相關賬務進行調整。
(三)財產清查。
對單位的各項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通過財產清查做到“三實一相符”,即資產數量實、資產價值實、管理使用單位實,賬實相符。在財產清查過程中要按照盤點實物同核實賬務相結合、清理資產同核查負債與凈資產相結合的原則,對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對外投資、無形資產、負債以及收入和支出情況等進行全面清查,重點做好各類應收賬款、對外投資、賬外資產、資產出租和對外擔保等事項的清查。
(四)資產核實。
對清查出的各種資產盤盈、損失和資金掛賬,按照資產清查要求進行分類,提出相關處理建議,按規定權限報批(備)后對賬務進行調整。
(五)完善制度。
在資產清查的基礎上,針對資產清查工作中暴露出來的資產及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問題,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通過完善內部制度,做到“三個規范”,即資產管理規范、資金使用規范、會計核算規范,提升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水平,切實提高資金、資產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一)清查準備階段(2016年2月-3月)。
部研究制定我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印發清查工作方案、資產清查報表及有關資料,對清查工作進行部署和宣傳動員,組織清查工作業務培訓。
(二)單位自查階段(2016年4月-6月)。
各單位根據前述工作內容及《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16﹞1號)相關規定,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礎上編制資產清查全套報表,撰寫資產清查工作報告(具體格式見財資﹝2016﹞1號),并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自查結果出具專項審計報告。資產清查全套報表通過專用工作軟件生成,工作軟件為財政部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中開發的資產清查模塊,各單位需使用已部署并更新升級的信息系統完成資產卡片的錄入以及資產清查全套報表的錄入、審核、匯總、上報工作。
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單位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將資產清查工作結果材料逐級上報部屬一級單位。部屬一級單位在審核匯總的基礎上,于2016年6月30日前將資產清查工作結果材料報部。報送的紙質材料應包括正式申報文件、本單位資產清查匯總報表、本單位資產清查匯總工作報告、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由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等;電子材料除包括上述紙質材料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資產卡片、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匯總表等。
(三)匯審報送階段(2016年7月-8月)。
部根據相關規定,對部屬一級單位報送的資產清查工作結果材料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資產清查工作結果材料予以退回,限期改正后重新上報。2016年8月31日前,匯總所有單位的資產清查結果報送財政部。
(四)核實完善階段(資產清查結果批復后)。
資產清查結果報送并經批復后,各單位根據經部及財政部審核通過的資產清查結果開展資產核實工作。各單位應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16﹞1號)要求,依據資產核實事項的具體情況準備申報文件、資產核實申請表、資產清查報表、相關證據和經濟鑒證證明等材料,并按規定權限報批(備)。經過核實后的資產,應在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中建立健全賬卡并完善管理信息。在資產核實工作開展同時,各單位還應根據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或工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資產清查工作是一項重要的系統性工作,其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內容復雜,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各單位法人代表是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過問并認真組織開展清查工作;要建立由資產、財務、紀檢、人事、基建、后勤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資產清查工作機構,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和分工,將責任落實到單位、部門和人員。
(二)確保工作質量。
各單位應重視前期準備工作,在認真學習本方案及財政部相關文件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資產清查具體工作方案,做好宣傳動員與培訓工作,有序推進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逐級審核把關,確保本次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以及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隱匿不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業;加強溝通協調,對于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應及時逐級反映。
(三)嚴防前清后亂。
各單位應以本次資產清查工作為契機,切實利用好清查工作結果,避免前清后亂。將本次資產清查工作結果作為編制以后年度部門決算、企業決算、資產決算等各類財務報表的重要依據,提升報表信息質量;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中建立完整的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及時更新資產變化情況,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為科學配置資產奠定基礎;對于清查中暴露的財務、資產或其他方面的內部管理問題,應逐一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邊查邊改,堵塞管理漏洞,完善日常制度,確保類似問題今后不再發生。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十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 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 36號)、《甘肅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52號)和《涼州 區財政局關于開展 2016年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涼財發[2016]28號)的有關要求,按照涼州區教育局和中壩鎮學區的統一部署,我校決定開展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為了有計劃、有步驟、保質保量完成此項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學校成立了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責任到人,明確分工,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組長:史光茂
成員:蔡國開 張興虎景生永 徐天泉
成員分工:
史光茂(校長)
清查內容:單位基本情況的清理。
景生永(總務主任)
清查內容:財務的清理,包括現金的清查,銀行存款,借入款項的清查,其它應付款的清查,應繳財政專戶的清查,固定基金、事業結余、收入、支出等的清查。
張興虎(教導主任)
清查內容:教研組財產清查,實驗設備儀器的清查,圖書等財產清查,電教設備清查。
蔡國開(支部書記)
清查內容:無形資產的清查,建筑固定資產的清查,食堂財務財物清查,公共財物的清理。
徐天泉(保管)
清查內容:宿舍的財產清理,辦公家具等清查。
二、工作原則和目標
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組織開展學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學校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學校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全面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相結合,提供重要決策依據、奠定重要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建立學校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充實學校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
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三、工作內容
(一)單位基本情況清理。即根據資產清查工作的需要,對應當納入資產清查工作范圍的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和核實。
(二)賬務清理。即對學校的各種銀行賬戶、會計核算科目、各類庫存現金、有價證券以及各項資金往來等基本賬務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
(三)財產清查。即學校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對外投資、無形資產及債務等各項資產、負債進行全面的清理和核實。
(四)完善制度。即針對資產清查工作中發現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問題,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鞏固資產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亂。
四、清查基準日
以2015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五、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成立資產清查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分工,進行業務培訓。
(二)實施階段:按四階段分步實施
第一階段:各組負責人完成清查登記工作。
第二階段:各組負責人完成匯總工作,填寫各項目明細表卡片。
第三階段:各組負責人完成核查匯總,上報到中壩鎮學區進行匯
總填報。
第四階段:學校完成匯總工作,完成工作報告,上報學區。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學校加強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有關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固定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
2、精心組織。做好動員,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要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工作順利完成。
3、嚴肅紀律。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固定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得瞞報虛報,對于固定資產清查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業單位“家底”,進一步強化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夯實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健全適應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公共財政需要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要求,財政部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財政部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組織開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建立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充實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數據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準日和范圍
(一)清查基準日。
以2015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
三、工作方法
(一)財政部組織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清查核實工作,各中央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組織所屬單位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地方財政部門按行政隸屬關系組織本級政府管轄范圍的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
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地方和部門,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其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并更新有關數據后,按要求上報。
(二)中央部門單位和各省(區、市)的資產清查結果按規定報送財政部,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核對。
(三)經過清查核實后的資產,要按照財政部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規程》規定,將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四)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復核。
(五)各部門(單位)、各地方應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對資產變化情況做到及時更新,按時上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防止“前清后亂”和“清管兩層皮”現象。
(六)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16?1號)和實際情況,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批復。
四、工作內容和步驟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2016年1月)。
1.研究制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2.組織開展宣傳及業務培訓。
(二)實施階段(2016年2月-9月)。
1.中央各部門(單位)自查。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必要時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業單位將申報文件、資產清查報表、專項審計報告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材料報送主管部門,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匯總后于2016年8月31日前報送財政部。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門資產清查匯總報表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提供紙質材料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卡片、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匯總表、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等。
2016年9月30日前,財政部對中央部門(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審核,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按照屬地原則對二級及以下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審核。財政部可以結合工作需要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結果進行檢查或抽查。中央部門(單位)根據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審核通過的資產清查結果開展資產核實工作。對于需要報送財政部審批的資產核實事項,單位應當將申報文件、資產核實申請表、資產清查報表、相關證據和經濟鑒證證明等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財政部審批。
2.地方各級行政事業單位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有關要求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地方財政部門可以結合工作需要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結果進行檢查或抽查。
材料除紙質材料的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和資產清查匯總表。
(三)總結階段(2016年10月)。
1.財政部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向國務院報告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情況,為下一步堅持問題導向、提出改進措施奠定基礎。
2.財政部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3.中央部門(單位)和地方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具體的.實施辦法。
五、組織實施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財政部統一組織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并組織開展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部的統一部署,結合各地實際具體負責組織開展管轄區域內的資產清查工作。
各單位法人代表是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和單位要建立由資產、財務、紀檢、人事、基建、后勤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領導和實施本部門、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
六、經費保障
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除財政部統一配發的資產清查軟件、資料等外,各級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七、操作系統
方和中央部門,可以單獨部署財政部組織開發的資產清查子系統,或主動與財政部組織開發的資產清查子系統實現無縫對接,確保資產清查電子數據順利上報,為下一步實現動態管理奠定基礎。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部門(單位)、各地方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分工明確,落實到人,配備強有力的領導班子,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部門(單位)、各地方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各級行政事業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業。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四)工作督導。各部門(單位)、各地方要加強對本系統、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財政部將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情況予以通報,并組織監督檢查。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十六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xx]1號)、《財政部關于開展20xx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資[20xx]2號)和《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豫財資〔20xx〕18號)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切實做好我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學校“家底”,完善資產管理數據庫,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的主要任務。
(一)全面摸清學校“家底”,對學校的資產情況及各二級單位資產占有、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做到賬賬、賬卡、賬實相符,標簽上物,責任到人。
(二)通過資產清查,完善全校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建立統一的資產管理信息平臺。
(三)以此次清查為契機,規范資產管理行為,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四)通過資產清查,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為完善學校資產管理機制奠定基礎。
二、清查基準日和范圍。
清查基準日為20xx年12月31日。截止清查基準日學校所有資產均需進行清查;學校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其占有、使用的學校資產列入本次清查范圍。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學校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對全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
組長:趙衛東。
副組長:安士偉。
成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師寶山朱仁可劉建秀閆銓釗許培援李霞吳剛。
辛作義張旭虹張建偉袁道強高峰韓超韓慶林。
管洲熊衛東。
主要工作職責:審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研究和協調解決學校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宣傳資產清查工作意義;表彰先進集體和個人;審定學校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二)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資產清查辦”),“資產清查辦”設在國有資產管理處。
主任:師寶山。
副主任:熊衛東許培援。
成員: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
主要工作職責:制訂學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并報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執行學校清查領導小組的決定并組織具體實施;形成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三)各單位、部門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辦公室主任、資產管理員等相關人員組成的資產自查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部門的資產清查工作,確定專人向“資產清查辦”進行反饋。各單位、部門主要領導對本單位、部門資產清查工作負領導責任,對上報給資產清查工作辦公室的各類數據資料負責。
各單位、部門資產自查工作小組負責對本單位、部門占用的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并對資產的使用狀態、存在狀態等清查結果作出書面報告報清查工作組審核。
四、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20xx年3月30日-20xx年4月8日)。
4.組織清查工作人員學習和培訓。
(二)實施階段(20xx年4月8日-20xx年6月15日)。
1.自查階段(4月8日至4月30日):各歸口管理部門、二級單位按《資產清查任務分解表》的具體任務,依據資產臺賬進行自查,形成自查報告并于4月30日前報國有資產管理處。
2.核查階段(5月1日至5月15日):“資產清查辦”對各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審核。同時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各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復核。
3.整改階段(5月16日至5月20日):針對資產清查中出現的問題,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及時進行整改到位。
4.匯總上報(5月21日至6月15日):“資產清查辦”對本次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分析、匯總,形成資產清查報告,并于20xx年6月15日前上報河南省教育廳。
(三)總結階段(20xx年6月15日之后)。
1.根據資產清查結果,研究制定或完善各項資產管理相關制度規定。
2.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和資產清查結果,開展資產核實工作。
3.表彰在資產清查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學校各二級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領導,按照學校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單位行政主要負責同志為資產清查負責人,成立資產清查小組,配備清查人員(名單報國有資產管理處),開展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形成自查報告,如實反映本單位資產占有、使用和管理狀況。
(二)精心組織。各單位清查負責人要做好動員工作,組織學習相關文件,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小組要對本部門資產認真核對,切實做到全面、細致,確保賬、物相符。
(三)嚴肅紀律。各單位應當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得瞞報虛報。對于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相關規定處理。
(四)其它要求。在清查過程中要認真閱讀報表填寫說明,填寫各類報表,并特別注意核對資產信息,按要求補充完整資產信息。所有資產都必須明確使用人、資產管理人、存放地點。其中資產管理人原則上為各二級單位資產管理員。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十七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書幫小編提供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閱讀。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摸清企業“家底”,核實資產質量,中儲棉總公司決定從20xx年9月起組織開展固定資產和房屋土地使用權清查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目標 (一)本次資產清查主要是對企業管理的固定資產和房屋土地使用權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在清查中把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結合起來,全面摸清企業“家底”,真實、完整地反映所查資產狀況,促進提高資產管理信息質量。
(二)全面了解核實固定資產盈虧及損失情況,并根據國有資產管理政策規定擬定處理方案。
(三)通過對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開展清產工作,促進《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中儲棉倉[20xx]139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貫徹和執行。
二、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安排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從20xx年9月下旬開始,計劃用3個月時間完成清查主體工作任務,全部工作預計于20xx年12月底結束。具體分以下幾個階段進行:
(一)前期準備(20xx年9月14-23日),制訂《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20xx年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及相關配套資料,包括培訓文稿、自查報告模板、工作報表。
(二)工作部署(20xx年9月24-10月15日)。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進行工作部署,明確領導組織和辦事機構,落實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任務,下發文件通知和工作報表。各直屬庫及子、分公司明確或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工作人員,根據工作方案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做好組織動員工作。
(三)業務培訓(20xx年10月15-20日)。組織召開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會議,培訓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人員,具體講解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清查工作流程及如何編制清查報表、撰寫自查報告。
(四)組織實施(20xx年10月21-11月2日)。各所屬單位自行組織固定資產自查工作,在會計師事務所指導下全面完成資產清查、數據匯總、清查結果上報等主體工作任務。各所屬單位自查清查報表和自查報告的提交時限:20xx年11月2日。
(五)檢查驗收(20xx年11月2-12月31日)。總公司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與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人員組成檢查組,對各所屬單位的清查結果進行檢查驗收,對個別清查質量存在問題的單位進行督促整改,全部單位驗收合格后形成固定資產清查結論。
三、 固定資產清查基準日
固定資產清查基準日為20xx年9月30日。
四、 固定資產清查范圍 固定資產清查范圍為各單位管理使用的全部固定資產、房屋及土地使用權。
五、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內容
(一)賬務核對。各單位以固定資產清查基準日為時點,對本核算級次的固定資產各級賬簿,包括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臺賬(主營業務信息系統)以及報表進行全面核對,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卡(主營業務信息系統中的設備設施信息卡)相符。
(二)資產清查。各單位在賬務核對基礎上,按照固定資產明細表進行實地盤點、細節核對、狀態了解、性能檢驗等清查程序,對實際管理使用的固定資產實物和房屋、土地使用權進行全面清理、核對和查實。編制填寫固定資產清查基礎表。
(三)損溢預計。指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對清查中發現的各項資產損溢進行估算,為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做好準備。
(四)自查上報。各單位根據固定資產清查基礎表以及損溢預計情況完成固定資產清查報表和自查報告,并上報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
(五)驗收確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單位上報的資產盤盈和資產損失等清產工作結果,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組織進行審核、驗收并確認各單位實際占用的固定資產資源情況。
(六)完善制度。各單位在完成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后,認真分析在資產及財務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鞏固固定資產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亂。
六、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要求
為確保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各單位應遵循以下工作要求:
(一)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應做到全面徹底、不重不漏、賬實相符,切實摸清“家底”,保證清查工作結果真實、可靠。
(二)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中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暴露存在問題。對清查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均應如實反映,不得虛報、瞞報。
(三)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及時將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工作組織和意見或建議,報送工作郵箱。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資源(以下簡稱“三資”)管理,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現就做好我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1、工作目標:全面摸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三資”的存量、結構、分布和運用效益等情況,明晰資產權屬,設立“三資”管理綜合信息平臺,建立健全“三資”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底數清晰、權屬明確、經營高效、管理民主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體制和監管長效機制,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
2、工作要求:本著“統一部署、穩步推進、嚴謹細致、注重實效”的原則,全面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做到“四統一”:統一工作時間,統一“三資”管理軟件。統一“三資”管理制度,統一清產核資報表。
我處行政區域內村集體經濟組織、獨立核算的村民小組;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行村集體經濟管理職能的村、居、村民小組。
屬于上述對象所有的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包括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擁有的現金和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長期投資、短期投資、材料物資、應收款項等資產;屬于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耕地、林地、園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資源。
(一)準備階段。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
1、建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辦事處成立由辦事處張海昌主任為組長的專門領導小組和相應的工作機構,組織專門工作班子具體抓。
村(組)成立由村黨組織、村委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人和村會計、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等人員組成的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具體負責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2、加強輿論宣傳。組織各類新聞媒體,加強對清產核資及“三資”管理工作的宣傳,使廣大農民群眾充分了解清產核資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工作開展,為清 2產核資及“三資”管理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二)清查階段。時間從20xx年3月26開始到6月20日結束。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三資”清理核實的基準日是2011年12月31日。
1、搞好宣傳發動及業務培訓。辦事處、村居要深入宣傳發動,召開動員大會;根據工作需要對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重點培訓辦事處有關工作人員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成員,明確清產核資工作及“三資”監督管理工作要求、有關政策規定和統計口徑等。
2、賬務清理。按照有關會計制度核算要求,確保各項收支業務、資產、負債完整準確入賬,保證賬賬相符、賬證相符,編制清產核資基準日的各類會計報表及明細表。
3、“三資”清查。對各項資金、資產、資源及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填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登記表》。逐項清理所有貨幣資金、應收及預付賬款、對外投資、存貨、固定資產和賬外資產、資源,做好有關抵押、擔保等事項的清理。同時梳理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協議、合同,整理債權債務發生的有關書面證明資料。
在清查盤點過程中,要充分依靠各村組干部和群眾,重點對固定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要以賬面數為基礎,先賬內后賬外、賬內賬外相結合,逐筆逐項盤點;對資源性資產,以村保存的歷史資料為基礎,采取實地查看與重新測量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盤點。對清查中遇到的問題,要按照尊重歷史與民主決策的原則,集體研究處理。
對有物有賬的固定資產,按原值登記;對有物無賬的固定資產或價值不清的其他資產,由村集體討論確定評估價值,也可聘請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認價值;對報廢、有賬無物的不實資產,由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擬定處理意見,經公示群眾無異議后,列為報廢和盤虧資產;對權屬不清、存在爭議的資產、資源,由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擬定處理意見,經公示群眾認可的權屬暫時予以登記,同時上報鄉鎮辦事處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處理,待權屬明了后,再作調整。
4、核實。核實工作由村務監督委員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具體負責,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應積極予以配合。重點核實“三資”數額、權屬、臺賬與實物、處臵與管理等情況,做到數額無誤、產權明確、現狀清楚。
5、公開公示。經村務監督委員會(村民主理財小組)核實并予以確認后,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應及時將資產核實的初步結果在村務公開欄中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天,并保存好相應的影像資料。公示期間,村組安排有關人員受理群眾咨詢和反映,并認真做好記錄和解釋工作。公示期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三資”清查結果有異議的,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要認真組織復查復核,直至群眾認可,不認可的不予確認。辦事處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要設立監督電話,并予以公布,接受群眾舉報和咨詢。
6、結果確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問題已解決的,按照有關規定,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對集體“三資”清理結果進行確認。經確認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要進行拍照,購臵憑證要進行拍照或掃描;承包合同要進行拍照或掃描,形成的影像資料要妥善保存,并報鄉鎮辦事處備案。
7、匯總報批。辦事處對各村(組)報送的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審查并確認無誤后,將各村(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登記表》錄入《山東省農村集體清產核資統計系統》,并編寫辦事處清產核資工作報告,上報區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區清產核資領導小組對鄉鎮辦事處上報的各村(組)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審核批復。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匯總表(表18、表19、表20)逐級匯總后,于7月31日前上報區農業局。
在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資源權屬的基礎上,辦事處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三資”管理服務中心)要依據區批復的清產核資結果,分類設立各村(組)“三資”管理臺賬,主要內容包括:資產資源的'名稱、類別、數量、計量單位、使用狀況、所處位臵、保管人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還應當登記承包、租賃單位(人員)名稱,承包、租賃期限,承包費或租賃金及收交情況等。
“三資”管理臺賬由區負責統一印制,辦事處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和村各保存一套資產、資源臺賬和經濟合同臺賬。土地承包合同單獨建立農村土地承包臺賬。
辦事處要充實和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制度,實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民主化。一是委托代理服務制度。在辦事處要建立以經管站為依托的“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實行代管,賬目代理,資產資源代理服務。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三資”全部納入委托代理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建賬核算。不斷完善委托代理服務工作機制,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清產核資工作結束以后,各級要對清產核資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各村居清產核資工作總結于20xx年8月31日前報辦事處領導小組辦公室。辦事處領導小組將組織對各村居清產核資工作的檢查驗收。對清產核資及“三資”管理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對清產核資不徹底、走過場及“三資”管理工作問題突出的,責令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一)加強領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面廣量大、政策性強,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清產核資工作作為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和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實抓好,全面完成預期目標任務。
(二)明確職責。各級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組織協調職責,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農業(經管)部門要加強政策研究和業務指導,認真組織人員培訓,切實抓好清產核資的組織實施工作;財政部門要加強農村會計制度研究和會計業務培訓,統籌安排本級工作經費,保障清產核資工作順利開展;民政、審計、國土資源、教育、水利、林業等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做好清產核資的相關指導和服務工作。
(三)把握政策。對清產核資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要認真做好分析,加強分類指導,及時制定對策措施,統一政策界限,統一資產處臵口徑,形成清產核資的政策體系。重大問題及時向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四)強化監督。辦事處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成立7個督導組,深入各村居,加強工作調度和督促,及時總結宣傳典型經驗,嚴格審核清查結果,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借機擅自處臵、私分集體資產,損害集體和群眾利益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十八
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書幫小編提供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方案閱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編制2007年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的通知》(國發[2006]37號)和《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要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將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實施。為確保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建立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礎上,建立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動態監管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資產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財政部門編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準日。
此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統一以2006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經濟實體,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須根據本方案規定由行政事業單位填報相關數據。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按行政隸屬關系組織本級政府管轄范圍的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組織所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財政部對中央部門和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統一匯總。其中:
(一)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許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其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更新有關數據后,匯總上報。
(二)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首先由部門(單位)進行自查,然后請社會中介機構對自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及相關工作。各部門(單位)向財政部上報的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應當包括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參與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由財政部統一招標確定。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組織開展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時,自行確定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工作的方式。
(三)經過清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財政部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為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奠定基礎。
(四)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另行制訂)和實際情況,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認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在資產清查結果核實、資產損溢認定等方面的具體權限,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根據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具體情況另行確定。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有關規定,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項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2006年9月-12月)。
1.研究確定資產清查報表。
2.組織開發資產清查工作軟件。
3.擬訂有關資產清查的工作文件。
4.組織開展資產清查試點工作,修正報表和軟件。
5.對中央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進行業務培訓。
6.財政部組織招標,確定參與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
7.中央部門、各地區組織本系統、本地區的培訓,布置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二)實施階段(2007年1月-6月)。
1.中央各部門(單位)自查,資產清查結果經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后,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的規定,將有關資料于2007年5月31日前報送財政部。
2007年6月,財政部對中央部門(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分析匯總,并形成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為2008年及以后年度預算編制提供支撐。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于2007年6月30日前將本地區資產清查統計表匯總報送財政部。
1.財政部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表彰。
2.財政部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完善相關資產管理制度;部門和地方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具體的實施辦法。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財政部將成立“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小組”,統一領導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并組織開展中央級資產清查工作。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本地區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具體組織機構和職責,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自行確定。
主管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由資產、財務、紀檢、人事、基建、后勤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領導和實施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將組織機構情況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按照現行財政體制,除財政部統一配發資產清查軟件、資料等外,各級財政分別負擔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并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參與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所需費用,由財政部統一支付。
(一)加強領導。各部門、各地方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內部應當分工明確、落實到人,配備強有力的領導班子,有關負責人應當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各部門、各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業。社會中介機構應當客觀公正地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等鑒證材料,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四)工作督導。各部門、各地方要加強對本系統、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財政部將通過《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簡報》等方式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予以通報,并組織監督檢查。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編制2007年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的通知》(國發[2006]37號)和《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要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將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實施。為確保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建立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礎上,建立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動態監管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資產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財政部門編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準日。 此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統一以2006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經濟實體,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須根據本方案規定由行政事業單位填報相關數據。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按行政隸屬關系組織本級政府管轄范圍的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組織所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財政部對中央部門和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統一匯總。其中:
(一)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許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其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更新有關數據后,匯總上報。
(二)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首先由部門(單位)進行自查,然后請社會中介機構對自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及相關工作。各部門(單位)向財政部上報的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應當包括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參與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由財政部統一招標確定。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組織開展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時,自行確定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工作的方式。
(三)經過清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財政部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為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奠定基礎。
(四)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另行制訂)和實際情況,對資產 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認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在資產清查結果核實、資產損溢認定等方面的具體權限,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根據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具體情況另行確定。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有關規定,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項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1.研究確定資產清查報表。
2.組織開發資產清查工作軟件。
3.擬訂有關資產清查的工作文件。
4.組織開展資產清查試點工作,修正報表和軟件。
5.對中央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進行業務培訓。
6.財政部組織招標,確定參與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
7.中央部門、各地區組織本系統、本地區的培訓,布置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1.中央各部門(單位)自查,資產清查結果經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后,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的規定,將有關資料于2007年5月31日前報送財政部。
2007年6月,財政部對中央部門(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分析匯總,并形成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為2008年及以后年度預算編制提供支撐。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于2007年6月30日前將本地區資產清查統計表匯總報送財政部。
1.財政部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表彰。
2.財政部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完善相關資產管理制度;部門和地方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具體的實施辦法。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財政部將成立“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小組”,統一領導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并組織開展中央級資產清查工作。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本地區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具體組織機構和職責,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自行確定。 主管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由資產、財務、紀檢、人事、基建、后勤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領導和實施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將組織機構情況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按照現行財政體制,除財政部統一配發資產清查軟件、資料等外,各級財政分別負擔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并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參與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所需費用,由財政部統一支付。
(一)加強領導。各部門、各地方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內部應當分工明確、落實到人,配備強有力的領導班子,有關負責人應當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各部門、各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業。社會中介機構應當客觀公正地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等鑒證材料,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四)工作督導。各部門、各地方要加強對本系統、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財政部將通過《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簡報》等方式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予以通報,并組織監督檢查。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十九
根據省政府《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第92號令、縣政府《如東縣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東政發(20xx)35號、縣政府辦《如東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文件精神,為全面規范和加強機關、事業國有資產管理,核實固定資產賬、物情況,明確資產管理責任,按照這一次縣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要求,經鎮政府、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為確保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1、摸清家底。通過對機關及各部門各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清查,取得賬、物、卡一致的資產信息,為建立資產管理信息平臺提供完整、真實、準確的數據,為今后固定資產規范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礎。
2、明確責任。資產管理的原則是“誰使用,誰負責”。通過固定資產清查,能夠為各部門、各事業單位責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實的資產信息。
3、完善制度。針對固定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研究、查找問題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見的基礎上,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使國有資產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1.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類實施”的原則,由財政所負責,政府辦公室相關人員協助,使用人或保管人配合,共同組織實施。
2.采取現場核查與復核相結合的方法。一是現場核查。清查小組成員到各資產存放部門和使用地點現場進行以賬對物、逐一辦公地點盤點、調查資產實存情況和使用現狀;二是復核。資產清查辦公室到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現場核查結果進行復核、分析、整理。三是分類。對在用和不在用進行分類,對不在用報廢及報損的資產登記并進行上報,經領導報批后予以核銷,同時各單位會計要及時進行相關賬務處理。
1、領導組。
組長:繆銳。
副組長:管建、王萍。
2、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1)辦公室主任:吳美娟。
(2)成員:
本次資產清查是通過對實物性資產、系統軟件的實地盤點,核對資產的賬實情況,調查資產的使用現狀,加以完善資產信息系統,并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明確管理職責,完善資產管理制度。
2、清查范圍。
(1)、行政事業單位對閑置資產,按清查基準日進行自查統計,按規定進行整改自糾。
(2)、各部門、單位對清查出的土地、房產,按規定建立健全帳卡,并將管理責任落實到人。行政事業單位在“國有資產信息管理系統”中全面實時登記,包括資產出租、出借、閑置等詳細信息。
(3)、各部門、單位對單位擁有的土地、房產等資產,應及時完善相關資料,辦理齊全土地使用證,房產證等權屬證書。
(4)、各部門、單位積極采取措施,對單位、個人違規占用的國有資產,組織限期收回。
(5)、對賬外資產要清理排查,按照相關規定登記入賬,對賬銷案存資產分類整理后登記資產備查簿,視同資產(固定資產)管理。
(6)、對單位經營性房產包括門面房和具有商業價值的房產,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對外公開招租。
(7)、對出租、出借資產已到期或不符合現行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的,應組織清收,并按規定執行。
(8)、對清查出屬危房的,需張貼告示,經相關有權職能單位鑒定后,按規定程序報批后處置。
(9)、資產出租處置收益,按《如東縣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如東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執行。
(10)、各單位對清查出的國有閑置資產,根據各單位各部門實際情況,提出房產出租、調劑等具體使用、處置意見,并組織實施。
本次清查工作將實施全面的現場(實地)清查、盤點,即對所有部門、所有辦公室、機關宿舍及食堂公共物資的固定資產實行全覆蓋、無遺漏的現場清點、核對、登記。為了保證工作質量,現場核查前應做好充分的準備。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完成時間為2015年9月20日。
(一)準備階段(8月10日前)。
1.組織準備。
(2)成立工作機構,制訂清查工作實施細則,組織資產清查人員培訓,講解要求。
2.材料準備。
(1)實行一物一卡,明確責任單位(或個人)。
(2)設計、打印資產盤點表。
(二)動員階段(8月10日8月16日)。
召開動員大會,動員布置機關資產清查工作。
(三)自查階段(8月20日—8月25日)。
各部門認真自查,填好資產自查表,在準確無誤的情況下,使用人或保管人簽字以確認。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
(四)核查階段(8月26日—9月5日)。
由財政所組織核查小組進行現場核查。核對和查實,摸清資產的存在狀況和使用現狀。各部門各負責人要積極協助完成現場核查工作。并對清查出的各類資產盤盈和盤虧、報廢等提供合法有效證據及說明材料,并提出相關處理建議。
具體時間按排:
(1)、黨政辦(8月26日—8月28日)。
(2)、農業辦(8月29日—8月31日)。
(3)、工業辦(9月1日—9月3日)。
(4)、社會事務辦公室(9月4日—9月6日)。
(5)、財經辦(9月7日—9月9日)。
(6)、建設辦(9月10日—9月12日)。
(7)、機關食堂及宿舍(9月13日)。
注:各學校由教辦負責牽頭核查,并報電子表財政所以便組織上報,同時報紙責表報財正反備案。
(五)整改總結階段(9月10日--9月20日)。
1、查明盈虧原因,明確責任。每一個部門對資產盤虧情況做出書面說明,查找盤虧的原因。
2、辦理盤虧或報廢等資產處置手續。對盤點發現的盤虧或待報廢資產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資產處置手續,經批準后進行賬戶調整。
3、完善資產信息系統。根據本次現場清查結果,利用原始賬的資產信息完善清查信息。
4、健全部門分戶資產信息,明確各部門資產管理職責。由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資產賬進行簽字確認。
5、對國有資產實行網絡信息化管理,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寫出清查報告。
1、加強領導。各部門負責人要加強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有關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固定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
2、精心組織。各部門要做好動員,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要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工作順利完成。
3、嚴肅紀律。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固定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得瞞報虛報,對于固定資產清查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相關法紀政紀處理。
最新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大全(20篇)篇二十
為全面加強學院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廳2012年上半年對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考核驗收,學院決定對全院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國有資產管理系統信息的準確性,實現國有資產管理科學化、精細化、信息化,達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規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據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單價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都應列入固定資產管理。學院固定資產按高校16大類進行分類統計。清查的范圍為各系各部門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種資金來源(包括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等)形成的各類固定資產。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作為資產清查基準日,即在基準日之前購置并已辦理固定資產驗收入庫手續的資產均屬于本次清查的范圍。
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進行,學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資產清查辦公室)負責資產清查具體工作,各系各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負責完成自查和報表填送等工作任務。
1.各系各部門在自查的基礎上,在規定時間內將本部門資產清查結果報送資產清查辦公室,由資產清查辦公室對全院資產進行核實,并對數據進行匯總。
2.各歸口管理部門組織人員對各系各部門的固定資產實物進行復查。對有賬無物的資產作盤虧處理,對有物無賬的`資產作盤盈處理。盤盈和盤虧的固定資產情況,統一匯總至資產清查辦公室。
3.對固定資產盤盈的處理:有實物但賬面無記載的,在找不到購、建和調入該實物原始憑證的,由財務處根據其“成新率”,結合市場現行價格進行估價,報領導審批后,按新購入物品的程序分別記入固定資產實物賬和資金賬。
4.對固定資產盤虧的處理:有賬無實物的,要說明原因,補辦報廢手續,經領導審批后,按物品報廢程序分別注銷固定資產實物賬和資金賬。
5.經過清查后的固定資產,各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須按照資產清查工作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內各項信息。
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的原則,明確職責,歸口管理。
各系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協助做好學院的核查工作。
物資設備管理處負責一般設備、教學設備歸口類資產的核查。
后勤管理處負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設施方面資產的核查。
圖文信息中心負責圖書軟件歸口類資產的核查。
財務處負責審核各類物品的購置價格,負責建立全院固定資產資金總賬,并與物資設備管理處的固定資產臺賬保持一致。
清查工作從2012年3月中旬開始至5月結束,整個過程分為四個階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實相結合的方法。
1.準備階段(3月19—3月25日)
召開各系各部門負責人會議和資產管理員會議,全面部署資產清查工作,并對資產管理員進行培訓。
2.自查階段(3月26日—4月15日)
各系各部門成立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部門一把手負責組織清查工作,資產管理員登錄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根據系統內的固定資產臺賬打印賬冊,對照賬冊清查實物,填寫固定資產清查明細表,對于有賬無物(盤虧)的情況要填寫清查盤虧明細表,對于有物無賬(盤盈)的情況要填寫清查盤盈明細表,對于待報廢資產要同時填寫清查明細表和待報廢資產明細表。
清查時要做到以賬對物和以物對賬相結合,要先以賬對物,后以物對賬,做到不漏、不重、不錯。
資產自查內容:賬載各項數據與實物是否相符、標簽與賬物是否相符、標簽是否齊全(所有固定資產需要到物資設備管理處領取新標簽重新粘貼,粘貼標簽要做到正確、美觀、規范,賬物簽一致)。根據清查結果對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內保管人、存放地點、資產分類名稱等字段填寫不規范、不完整的部分進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實階段(4月16日—5月13日)
學院在各系各部門自查的基礎上組織核查。部門自查后,提出復核申請,資產清查辦公室上門復核,復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賬實不符情況即停止復查,需重新自查再報。通過核查,對自查存在的各類情況,根據有關規定逐一認定,理清各類資產的數量和金額,核實盤盈資產、盤虧資產、需要報廢資產的數量和金額。
4.匯總階段(5月14日—5月31日)
各系各部門對固定資產核查準確后,組織人員分類填寫固定資產清查表冊,由使用單位負責人、資產管理員、本部門自查經辦人簽字后報送資產清查辦公室審核,經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核查經辦人簽字確認后送達財務處,經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員確認并在清查表冊上簽字蓋章后保存。對盤虧、盤盈、擬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應查明原因,落實賠償責任,填寫鹽城紡織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清查盤盈、盤虧、擬報廢資產明細表。
經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學院領導批準,財務處據此進行賬務處理。各系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根據賬務處理后的實際固定資產數據,進一步完善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內的信息項,5月底前完成所有資產的匯總、錄入核對工作。
1.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系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將這次清查工作作為規范內部資產管理的重要內容,做好本部門清查工作的宣傳發動,組織精干隊伍,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確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務。
2.各職能部門要明確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協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指定一名部門領導具體負責清查工作,明確一名資產管理員負責對本部門使用、保管的資產進行管理,完善固定資產臺賬。
4.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將列入部門資產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內容。在資產清查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學院資產情況。紀監審辦公室將對清查過程進行監督。在清查工作中,如發現有不按規定要求實施,不如實填報的,將責令重新清查,并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直至追究責任。
根據*市《關于開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這次清查工作是全國組織開展的統一行動,對于全面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提高行政事業單位資產使用效益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有利于為建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提供準確數據,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能力;有利于為科學編制部門預算、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創造條件,提高公共財政管理水平。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建立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礎上,建立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動態監管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資產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今后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主管部門、各單位和各級財政部門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準日。此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統一以20*年*月*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年*月*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與財政部門存在經費繳撥關系的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收入納入財政國庫或專戶管理的單位。
2、執行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自收自支單位、社會團體。
3、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經濟實體,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行政事業單位須根據有關規定填報相關數據。
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從20*年*月開始,到20*年*月底基本結束,具體按照以下5個階段組織實施:
1、成立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制發有關文件、資料和報表等。
2、對各級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進行戶數清理,確定納入此次資產清查范圍的具體單位。
3、召開全區資產清查工作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
4、組織開展有關資產清查政策、制度、報表和軟件操作等方面內容的業務培訓。
1、各單位組織自查。包括清理核對會計帳目,清查盤點實物資產,錄入固定資產卡片,填制《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基礎表》,編制《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表》,撰寫《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取得相關備查證據材料等。
2、各單位通過公示欄等形式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公示。
3、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各單位清查結果上報情況選擇排定重點審計單位,確定參與專項審計的社會中介機構。
1、各級財政部門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排定的重點審計單位進行專項審計,各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組織復查或抽查。
2、各單位根據審計或復查意見對原資產清查結果進行修改確認,再按財務隸屬關系正式上報資產清查結果。
各主管部門、單位對下屬單位上報的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匯總整理,須于20*年*月*日前將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報送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清查辦)。各財政所須于20*年*月*日前將本地區資產清查統計匯總表等一并裝訂成冊,連同電子介質數據報區清查辦。區清查辦對區直各部門、單位以及各財政所上報數據資料進行審核匯總,于20*年*月*日前將全區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上報市清查辦。
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工作報告,匯總報表和所屬單位基礎表等數據報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介質數據等。
各級財政部門根據有關資產核實辦法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單位根據核實批復文件及時進行帳務處理,并辦理相關資產管理手續,同時針對清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規章制度。財政部門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分析整理,建立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信息數據庫。
此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進行。
1、區直各部門、單位及各街道、鄉鎮,包河工業區要高度重視這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按照本方案的規定,明確任務,狠抓落實,確保資產清查工作能夠如期保質保量完成。
2、各行政事業單位要按照統一布置和要求組織力量認真開展清查工作。工作中要做到實事求是,不得瞞報、虛報、拒報和遲報,要建立和完善資產公示制度,積極配合和支持區清查辦組織的復審和專項審計工作。各主管部門要組織所屬單位做好資產清查工作,設立咨詢舉報電話,接受單位、個人關于資產清查情況和問題的反映。
3、各部門、單位及各街道、鄉鎮,包河工業區要在人員、設備、場所和經費等方面充分給予保障,積極為資產清查工作創造條件。各級資產清查工作經費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規定由同級財政保障,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在正常經費中列支,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
4、各部門、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宣傳,加強與財政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及時總結和反映清查工作中好的做法、經驗及存在的問題,區清查辦將對全區資產清查工作進展等相關情況予以通報。
5、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督查指導,及時跟蹤掌握清查工作進展情況,嚴把清查工作質量,嚴肅工作紀律,對資產清查工作發現的違紀違法行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