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維護組織的正常秩序和運轉而制定的一種行為準則。規章制度范文只是提供一種思路和方法,具體的規章制度還需要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詳細的編寫和制定。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一
7、自動離職和被酒店辭退的員工,在次日搬離宿舍;。
8、寢室內要保持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共同營造一個舒適的環境;。
9、嚴禁偷竊他人財物,一但查獲給予嚴肅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寢室財物人為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物品自然老化報上級予以更換;。
11、宿舍不允許使用電器,一經發現沒收處理;。
12、值班人員不定期檢查寢室的衛生狀況及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如果不按以上制度執行者按貳拾至壹佰元處罰。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二
為創造一個干凈、暢通、寧靜的住宿環境,確保酒店財物及人員的財產平安,特制定如下條例:
一、員工入住宿舍須經過經理或廚師長同意,并上交身份證原件。每晚12點之前務必回到寢室,如違反出現任何后果,那么本店不負任何法律職責。
二、宿舍實行寢室長負責制,所有員工務必服從和配合寢室長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財物設施不得隨意搬遷和挪用,不得占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廁所內丟棄垃圾雜物,損壞財物設施和造成廁盆堵塞的`費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費用由該宿舍員工共同承當。
四、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隨處倒水,不亂丟垃圾。員工宿舍物品應持續潔凈,擺放有序,不得亂丟亂放。垃圾倒到指定地點。
五、嚴禁在宿舍區域亂涂、亂畫、亂貼、亂釘釘子、亂拉繩索、吵鬧、大聲喧嘩、放高聲音響和從事商業性的活動。持續宿舍安靜。
六、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掉水龍和電源開關,熄燈時間不得超過凌晨一點。
七、吸煙者不得影響別人身體健康,不得在公眾場所和人員集中的地方吸煙。
八、宿舍實行男女分開,嚴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帶外人入住。到異性宿舍探訪須避嫌,不宜逗留過久。
九、離職員工限兩天內搬離宿舍,否則本店有權驅逐并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補償。
十、有客人來訪須經宿舍長同意方可進入。
1、外出鎖好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2、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更改線路,更換保險絲。
3、宿舍禁止開伙做飯,禁止使用煤油爐,煤氣爐或電飯煲、電熱棒、電爐等。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三
一、住宿人員規定:1、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相關文明管理規定、治安消防管理規定,并按時從個人月度工資中扣除公司承擔之外的房租、電費。
2、住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對宿舍安排。
未經批準,嚴禁私自占用空置宿舍;嚴禁亂住、混住。
二、文明管理規定:1、員工宿舍必須保持內部整潔、干凈,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和雜物。
自覺清掃和維護內部衛生及各種公共設施,對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自覺主動清掃,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區域場地;2、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以免妨礙別人正常休息;3、私人物品妥善保管,物品擺放有序整齊,晾曬衣物不得亂掛、亂放;4、文明規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員工之間團結互助,遇有困難大家互相幫助,禮貌待人。
三、治安消防規定:1、不得在宿舍內聚眾賭博,不得在宿舍內吵架、謾罵、打架,更不得隨意將外來人員領入宿舍;2、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和大功率電器,更不得使用電爐,對符合安全要求的家用小電器必須在確保安全用電的情況下方可使用,嚴禁亂接亂拉電線、電源,夏季使用蚊香也要注意防火;四、員工住宿收費規定:因宿舍數量有限,同時公司每年需向集團支付宿舍使用費。
為更加合理利用宿舍,經研究,決定對超標居住的員工收取必要費用:1、每間房屋住宿標準為3-4人/間,不足3人的需補交宿舍費;兩人住一間補100元/間,一人住一間補150元/間;2、電費每人每月15度基本電費,超過部門由居住人員共同平均分攤,電費收費標準按供電部門對我公司收費標準執行;五、獎懲措施獎勵標準:一、評比優秀宿舍的依據:認真遵守宿舍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自覺保持公共區域和室內衛生,愛護公共設施設備。
二、獎勵標準:由人事部和各宿室長每月對宿室進行一次評優活動。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四
12、個人貴重物品要注意保管好,不要隨意亂放,以免丟失,造成損失;
13、外出,宿舍無人時,記得關窗、鎖門,注意防盜;
以上制度員工如有違反,視情節、后果輕重,人力行政部有權給任何員工簽過失單、罰款直至開除;員工若無法簽認或拒絕簽認,該處罰同樣生效。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五
一、寢室:
1、凡住宿的員工應在綜合辦登記后方可辦理入住手續,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日常管理。住宿員工禁止夜不歸宿,有事須向宿舍長請假,由宿舍長匯報綜合辦。如一個月內累計3天夜不歸宿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2、每間宿舍指定宿舍長一名,全面負責宿舍內務衛生。住宿人員有義務保持房間、走廊、衛生間、內院等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嚴禁在宿舍、樓道大聲喧嘩、吵鬧。上中、夜班住宿員工下班后,應做到在宿舍內輕手輕腳,避免影響他人休息,禁止將公共物品帶出宿舍或借外私用。
3、住宿員工應按規定的房號就住,不得私自更換。禁止男女員工互竄宿舍,禁止親朋好友留宿,違者取消住宿資格。若出現男女混住現象,當事人即刻予以辭退。
4、有偷竊行為,破壞物品或設施的,做除名處理。
5、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情節嚴重者待崗或離崗。
6、住宿員工要有節約意識,上正常班員工必須在晚12點關宿舍燈。不能有常明燈現象發生。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的、晚12點未返回宿舍的,罰款該舍舍長50元,舍員100元。多次違反該規定者,取消住宿資格。
8、各宿舍必須保持室內清潔、整齊。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入床下;不在墻壁、櫥柜、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鞋統一放在床的左下方,臉盆統一放在床的右下方。
9宿舍內嚴禁賭博及從事其他非法活動一經發現將立即交公安機關處理。
10、員工遇到問題和困難,可向綜合辦反訴,綜合辦將盡力給予幫助。
注:宿舍樓道掛衣服不能太濕,飯渣不能亂倒,各宿舍垃圾早9:00前、午15:00前、晚18:00前打掃在本宿舍門口統一由公衛員清理,其它時間一律不準亂倒!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的生活、休息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條 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第二條 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嚴禁晝夜長明燈。
第三條 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第四條 煙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第五條 夜間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第六條 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第七條 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第八條 冬天晚上10點前,夏天晚上11點前應返回宿舍,超過時間門衛將不開門。(請大家知覺)
第九條 廢物、垃圾等集中于指定的場所傾倒。(大門口的垃圾筒處)
第十條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沐浴的水、電、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3)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室內垃圾一天一倒,不累積、堆放垃圾、雜物。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到走廊、公共區等地方。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不能亂丟雜物,亂畫墻壁。
第十一條? 員工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十二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
(1)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尤其是(異性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7)有偷竊行為者。
第十三條?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本公約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后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雇;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施實施。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六
1、宿舍嚴禁留宿親朋好友及與公司無關人員!如遇特殊情況,需留宿時,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留宿原因、時限及留宿人員身份證復印件至行政部備案審批。審批通過后方可留宿,無任何手續留宿無關人員者,勸退論處!
2、宿舍全體伙伴輪流值日,嚴格做好防火防盜及衛生打掃工作!由行政部負責檢查督導并安排值日人員!
3、宿舍內全體伙伴不得發生任何形式的借貸關系!如有違反,因此產生的糾紛與公司無關,并勸退雙方當事人!
4、宿舍內嚴禁私自購置安裝直排式熱水器,液化器爐等明火危險設備!已購置的,需定期匯報使用情況至行政部。行政部將不定期檢查使用情況!
5、宿舍內實行一人一床制,個人負責所屬鋪位的衛生及衣物整理;禁止亂扔亂放,影響他人休息生活!
6、宿舍內全體伙伴,如因外出無法回到宿舍者,須致電宿舍當日值班人員及行政部,并留下地址及聯系電話,并保持行動電話暢通!
7、宿舍內全體伙伴,每人每月扣除100元水電煤氣費,于次月工資里扣除,未滿15天的扣除50元。
8、新伙伴入住宿舍需提供正規醫院的體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至行政部備案!體檢不合格者不予入住!
9、入住宿舍的全體伙伴,應當愛護宿舍內公共財產,如有損壞(非人為),應書面形式報至行政部,經調查之后,公司將派專人維護!人為損壞者,照價賠償!
10、宿舍鑰匙由行政部指派的專人保管,如需配鑰匙,須書面報至行政部,由行政部審批后方可配鑰匙!無任何手續私自配鑰匙者,勸退論處!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七
一、目的: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簽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分/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匯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將每日就寢情況匯報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柜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衛生檢查規定:
2.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4.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原則進行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5.根據每月評分總和之平均值評選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兩名,被評為最佳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獎勵并予以通報表揚,如被評為最差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扣罰并予以通報批評,以上獎罰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八
為解決異地工作員工的生活住宿問題,最大化利用公司現有的宿舍資源,更好的吸引異地人才流動到我公司工作,同時為鼓勵員工到異地基層鍛煉,解決其后顧之憂,特制定本制度。
本單位在職職工,凡本人及配偶戶口所在地與本人工作地均不在一地的,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宿舍住宿。
原則上,外單位人員不允許住宿公司提供的免費宿舍,特殊情況下,在完成相關審批手續的前提下,可以允許外單位人員住宿我公司免費宿舍,但同等條件下,應優先保障本單位職工的住宿需求。
本制度適用于泰合隆興集團總部及下屬分子公司全體員工。
凡符合公司住宿條件的員工,均可向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請。經本部門負責人、集團員工發展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確認、集團辦公室進行登記、集團行政總經理或分子公司總經理簽批后可由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進行住宿。
申請住宿時,已婚員工應同時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
由集團辦公室統一對集團范圍內宿舍使用情況進行調配與管理,并不定期進行宿舍檢查,對違反公司住宿管理規定的員工,依照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1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2職工住宿舍必須服從集團辦公室及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3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以保持宿舍衛生整潔的環境。
4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處以50-200元的罰款)。
5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6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7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否則不予處理;對于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8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9原則上,公司為每名符合住宿條件的員工提供一個宿舍床位,特殊情況下,一人需經常在兩地辦公的,可向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請,經集團行政總經理簽批后為其安排住宿。
10已確定離職的員工,應至少在正式離職之日前三天到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退舍手續,經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簽批后,員工發展中心再辦理其他離職手續。
11集體宿舍床位僅限符合住宿條件的員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由宿舍管理人員勒令其辦理退舍手續。
12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盡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則出現丟失等情況后果自負。
集團中五級(含)以上管理人員,按集團租房補貼管理辦法執行;
集團及分子公司部門副經理(含)以上管理人員,每個房間4人住宿;
集團基層員工,每個房間6人住宿;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九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華東分公司所有宿舍。
三、
具體內容:
3.1所有住宿人員住進或遷出之前,向華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待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并到華東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辦好鑰匙、用具等領取、交接手續。
3.2各宿舍選宿舍負責人一名,負責本室相關事務并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衛生。除特殊情況外,員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負責人匯報,后由宿舍負責人向行政部人員反映。
3.3宿舍負責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樓道及洗手間等衛生狀況,不符合標準的令當事人整改,華東行政人事部及華東技安部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大檢查,檢查結果按實際情況予以公布并實施獎懲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3.5宿舍內禁止抽煙、焚燒等出現明火、明煙行為。
3.6宿舍內鋪位、桌子按公司規定統一擺放,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
3.7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不得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寫亂涂,未經允許不得在墻壁上打鐵釘、拉繩子等,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8禁止將電源插座放在床鋪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起火,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插座,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暖器、電熱毯等超過1000瓦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并給予警告處分。若三次發現宿舍內存在大功率用電器,屢次不改者,公司將取消其入住宿舍資格。
3.9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10節約用水,用水后及時關閉水龍頭。不得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墻壁上、窗門外,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1維護環境衛生,不把食物殘渣、包裝物、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樓道、衛生間、洗手間及窗門外,一律按規定帶往樓下放在垃圾桶內(指定位置),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2自覺維護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樓道內大聲喧嘩、追逐嬉鬧,電視或收音機及唱歌等聲音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3未經允許,不得將公司產品等公物帶入宿舍。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并追究刑事責任。
3.14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視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內賭博,斗毆,酗酒者。
3、蓄意破壞宿舍物品及設施者。
4、有偷盜行為者。
3.15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走時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關閉燈具,禁止使用功率超過1000w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處以相應的處罰。
3.16嚴禁員工在宿舍內燒煮、烹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電線及裝接電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將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17嚴禁在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過失處分直至終止勞動關系。
3.18宿舍屬公共場所,應保持整潔,個人用品疊放整齊;請保管好現金、證件等貴重物品,如有物品丟失,公司可視情況協助調查,但不負擔賠償責任。
3.19為延長電器設備的使用壽命,正確操作使用公司配備的空調、及其他電氣設備,達到節能效果,同時為了您的安全,嚴禁隨意拆卸電氣設備。
3.20室內所配置的電器上方及表面,嚴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體接觸電器,防止水及其它液體進入電氣設備內,以免發生短路,電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調等電氣設備中,注意觀察設備運轉情況,如發現設備異常應及時處理,對不能處置的請及時報告相關領導。
3.21禁止空調全天連續運轉。
3.22設備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空調、等電器損壞,經專業人員認定后,由責任人按設備價格進行賠償,造成安全事故視情況情節輕重另行處理。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由同室人員共同承擔。
分數較低的宿舍,下發《整改通知單》,并進行處罰。宿舍存在安全隱患,且嚴重違反公司宿舍管理規定的員工,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25所有因宿舍違規而產生的處罰,將納入宿舍管理處罰基金,用于表彰先進宿舍,每月公布。
2宿舍內抽煙、使用明火、存在煙頭、煙灰處罰責任人1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5故意損壞宿舍內設施設備損壞的設備照原價賠償,并處罰責任人200-500元罰款6私自改動宿舍內消防設施設備(如感煙探測器、噴淋頭等),不規范行為引發火警報警處罰責任人2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7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處罰責任人2000元,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8宿舍衛生差,物品擺放亂通報批評一次注:1、沒收的電器、物品等,搬離宿舍后可至行政部門領取。
2、通報處分累計三次的一律搬離宿舍。
五、執行4.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員工手冊執行。
4.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行。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十
1.員工入住需做好宿舍現有設備器具的狀態登記(如衛生間設施門窗床鋪地板等),如有需要,拍照留證,與遷出員工做好交接,方可入住。
2.遷出員工需將個人床鋪、抽屜、物品清理干凈,并做好宿舍衛生后與入住員工進行交接。
二.宿舍員工應講究衛生,保持室內、過道、樓梯的干凈整潔,保持床鋪以及個人物品的擺放整潔。
三.員工不得在宿舍內有聚餐、喝酒、賭博等不當行為。
四.宿舍內禁止做飯,且不得存在任何做飯器具(包括菜刀、砧板、電飯鍋、電磁爐等),也不得存在任何做飯食材(包括大米、蔬菜肉類、油、各類調味料等)。
五.宿舍未經允許,不得有外來人入住,如有特殊情況,需上級批準后,方可入住,且負責宿舍財產安全。
六.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電,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不得出現酒精、妥善處理好煙頭。
七.水電管理
1.宿舍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
2.未經公司允許,宿舍內不得存在電熱管、電爐、電暖器等大功率搞耗器具(電水壺除外)。
3.宿舍用水標準:5噸/人/月,超出部分員工自理,由物業審核代收。
4.宿舍用電標準:夏季用電標準40度/人/月(冬季用電標準60度/人/月),超出部分員工自理,由物業審核代收。
八.宿舍內設備器具需愛惜使用,如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根據宿舍交接登記清單溯源責任人.
九.運營部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每周1次抽查,每月全體宿舍的檢查。
十.處罰
1.宿舍存在衛生不合格,聚餐、喝酒、賭博等不當行為,未經允許,有外來人入住,未經允許的電器設備,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且對宿舍員工上級罰款100元/人;第三次,對違反規定的宿舍內員工不再提供宿舍。
2.宿舍內存在做飯行為,且存在做飯食材,器具等,沒收所有器具食材。第一次,口頭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補;第二次,書面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補;第三次,辭退違反規定員工。
3.因違反規定,未做好防火防電,造成電火損失,由該員工承擔所有損失,且報送公安局。
本制度由運營部執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十一
1、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是否住在公司宿舍。
2、公司保留審查員工是否適合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的權利。
3、公司宿舍只提供公司員工住宿,無權留宿客人。
4、所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人都在企業管理部登記。
5、宿舍床位由行政管理部門安排,未經批準,不得更換房間和床位。
6、集體宿舍的床位只供人員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
7、宿舍租金由公司負擔,水電費由公司負擔,職工分攤宿舍其他部分。其他費用由雇員自己承擔。
8、公司宿舍不允許外人入內,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向行政部門報告,待行政部門備案后方可遷入。
9、認識到保護公共財產的需要,公司向宿舍提供各種物品,宿舍工作人員有義務維護自己的條件,如發現惡意破壞者,維修費用完全由自己承擔,并采取嚴厲的懲戒行動。
10、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生活習慣,維護宿舍內外清潔的環境。
11、宿舍工作人員必須與系主任合作,保持宿舍的整潔。
12、宿舍外的公共衛生設施由全體職工按照值班表進行衛生清潔。
13、出門時要鎖好門窗,當心小偷。
14、嚴禁破壞公共財產和公共設施。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十二
員工宿舍是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的,公司視需要安排員工統一入住,為保證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詳和、舒適、寧靜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我處的實際情況及宿舍所處的特殊周邊環境,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及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宿舍的調配由管理處統一負責,員工入住需先到辦公室辦理物品領用及入住手續。入住具體規定如下:
1.宿舍內床位位置不可隨意搬動。
2.每間房每月的水、電費、煤氣費由員工自付,房租、管理費由管理處負責。
3.實行宿舍長負責制,由宿舍長安排房間內衛生的清理,房間設施的檢查,日常維修的申報,入職人員床位安排,離職人員物品清點等。原則上,宿舍長由安保領班兼任。
4.宿舍長有變動時,部門需與管理處辦理交接及繼任宿舍長的確認手續。
5.公司配備的設施,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后由管理處進行清點后與宿舍長進行確認,并一式兩份,管理處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6.公司配備的設施設備,屬于公司財產,未經管理處主任批準,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以偷竊論處。
7.宿舍內的所有設施設備,故意破壞的按照《獎懲規定》處理,非故意損壞的責任人照價賠償,自然損壞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為樹立公司形象,規范全體員工之行為,全體員工須互相尊重、互相愛護、遵守社會公德,嚴禁檢點自己的行為,樹立主人翁精神,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環境。對全體員工在宿舍內的行為作出以下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2.嚴禁在宿舍公共場合坦胸露懷、穿短褲衩等有損公司形象之不雅行為。
3.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和從事一切違法行為。
4.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鬧事和其他影響團結的行為。
5.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更換床位、房間。
6.嚴禁未經請示,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管理處指定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衛生值日,監督值日員的日常工作,按規定分類擺放物品,自覺打掃宿舍衛生,做好室內保潔,并得以保持。各班領班具體實施本班宿舍管理事宜。宿舍長具體工作如下:
1.將每周值日的工作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向主管匯報。
2.將本宿舍成員的合理化建議及需報修的內容匯報主管(宿舍內報修所需費用,由宿舍成員支付或確定當事人承擔)。
3.及時將留宿人員和離職人員上報。
4.檢查安全隱患,防患于未然,做好預防工作。
5.負責各宿舍有關維修、協調處理事項的登記、上報;
6.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范,保障宿舍的清潔衛生。
7.負責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時地對宿舍進行檢查,及時發現不假外出、超時不歸等情況,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
8.定期組織舍員進行衛生大掃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蒼蠅、老鼠、蟑螂)工作。
宿舍值班員由管理處、部門安排當日休息人員擔任,一般由各班領班、副領班輪流擔任,各班在休息日明確宿舍值班員,值班員當日值班時間為清晨6:30-次日06:30,值班員不可以請假外出,如確需外出需安排好接替人,交接好相關工作。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2.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范,保障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
3.負責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時地對各房間進行檢查,檢查有無異常氣味及聲響、門鎖是否有損,有無未經批準之留宿人員,及時發現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根據上級指示,采取有效的措施。
4.如須緊急集合,由安保主管以上人員發出指令,宿舍值班員負責實施。
5.如發現宿舍內的不假外出、衛生較差、未辦理留宿手續留宿等違機違規情況將追究當日宿舍值班員責任。
全體隊員輪流值日,當日休息的領班負責安排,衛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按宿舍內統一標準擺放物品,及時清理,打掃室內衛生,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床鋪、物品,力求達到整齊劃一。
公司配發的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占用、損壞,如有丟失、損壞,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物品的,根據情節的輕重,視其認識態度,給予相應處理。
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不許亂掛、亂放,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關于物品的管理,關鍵要做到定人、定位、定物、分類管理體制,確保公私財物無損壞、無丟失。
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全體人員必須在場,確認均系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匯報主管,將情況反饋辦公室,予以結算工資。
公司內部員工須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及要求執行,其他人員管理如下:
員工的親朋好友來訪,需注意場合,把握好時間,不要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宿舍內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員工直系親屬來訪或其他特殊情況下,需提前書面申請,呈報主管,待批示后方可按要求時限留宿,此期間該宿舍的安全由該員工全權負責。
員工外出必須請假,不假外出、超時不歸將視情況按照制度做相關處理,請假人數每班控制在40%以內,病假需出具正規醫院病歷及收費發票、醫生建議休息單等憑證。
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后,一日之內必須離開宿舍(辭職或解聘人員宣布后,應張貼于告示欄,知會全體員工)。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十三
為了統一規范宿舍分配管理,完善公司福利待遇,促使公司管理工作順暢進行,特制定以下宿舍分配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正式(含試用期內或公司臨時聘用的)員工,非xx籍、距離工作地xx公里以外的員工。由本人申請并經辦公室主任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安排宿舍。
2.1公司高級管理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高層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宿舍作為宿舍,配備空調、電視、洗衣機、冰箱、配套廚衛、網絡、桌椅、衣柜、雙人床,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2部門經理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經理級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精裝一居室(或一間房)作為宿舍,配備空調、電視、洗衣機、冰箱、配套廚衛、網絡、桌椅、衣柜、雙人床,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3部門主管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主管級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或三居室宿舍進行合租(每人一間房),配備相關家電(視租賃情況而定),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4員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員工,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或三居室宿舍進行合租(每人一個床位),配備相關家電(視租賃情況而定),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5倒班員工。
考慮倒班員工深夜下班回家的安全問題,公司提供暫時住宿。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有線電視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本人填寫《員工住宿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其真實性,副總經理審擬,總經理審批,由行政專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住宿。
4.1入住時,所有住宿人員必須交納房屋保障金。退宿時,宿舍及宿舍的配套設施完好無損的情況下,公司全額退還保障金。
4.2宿舍配套設施不得隨意搬遷、拆改和變賣,不得損壞和丟缺。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責任由所住宿舍的員工承擔。宿舍配套設施損壞由所住宿舍人員自行修理,宿舍配套設施丟失由所住宿舍人員自行賠償。
4.3個人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住宿人員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如有糾紛,自行處理。視情節輕重可上報辦公室或交由公安機關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取消住宿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4.4安全用電、節援、合理利用資源、愛護房屋、保持原狀、注意防火防盜。所有住宿人員必須注意用電安全、用水安全、人身安全,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宿舍及宿舍配套設施的損壞、損毀,人身傷害、傷亡,由員工本人承擔。與公司無關,如不能接受此條款,可以放棄公司安排的住宿。
4.5所有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小區物業管理規定,保護環境,愛護公共設施。
4.6公司宿舍必須是公司員工本人入住,不得租借給他人。各宿舍入住人員一經確定,不得私自更換。對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及出差除外)的員工,公司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
4.7針對員工宿舍的水電氣費用,由員工先行墊付。每個宿舍指定專人與辦公室對接,于每月20日提交符合報銷要求的發票,實報實銷,每套房子不能超出100元/月的標準,超出金額由員工自行承擔。
4.8對于合租的宿舍,房間的分配及房屋配套設施的使用,由員工自行協商解決。
4.9所有住宿人員保持衛生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無雜物。
4.10宿舍內一律禁止飼養寵物及家禽,不得隨意張貼字畫及釘物品,一經發現,取消住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