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簽署合同協議,可以確保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有明確的目標和責任分工。如果您對起草合同協議范本感興趣,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范文,供您參考和借鑒。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模板16篇)篇一
任何一方在此向對方陳述如下:
2.1本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本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包括辦理必要的政府批準、取得營業執照和電力業務許可證等)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2.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本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2.4本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模板16篇)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廠房屋頂安裝太陽能光伏電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廠房屋頂基本情況
甲方將其擁有位于的廠房屋頂租賃給乙方用于安裝太陽能電站,廠房屋總面積平方米(廠房屋頂實際面積以丈量為準)。
二、廠房屋頂租期限
1、廠房屋頂租賃期限自20xx年4月12日起,至20xx年4月12日止,租賃期30年。
2、租賃期間,屋頂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所有屋頂,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需要繼續承租,應于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相關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以電費優惠作為使用甲方屋頂租金。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租賃甲方廠房屋頂安裝光伏電站,電站并網發電后,乙方承諾,對甲方實施電價優惠,甲方購買乙方太陽能電站電力每千瓦時電費比電力公司當時的電價優惠15%。具體電費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另行協議約定。
2、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該廠房屋頂發生的所有水、電及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廠房使用要求及維護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廠房屋頂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由乙方負責維修。
2、租賃期間,乙方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廠房屋頂轉租給第三方,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擅自中途轉租、轉讓,甲方有權利終止本租賃協議。
2、租賃期滿后,該廠房屋頂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六、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并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6、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擔。
七、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甲方應一次性賠償乙方20萬元。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乙方應一次性賠償甲方20萬元。
2、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項目的相關材料及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合同簽訂后,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不能因機構變更、人事變動或其他原因而無故終止合同。如因不可抗拒力致使難以履行合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刪除。
3、本合同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由此需要,甲方應當優先與乙方續簽合同。
八、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模板16篇)篇三
4.1上網電量。
上網電量依據《可再生能源法》全額保障性收購。
4.2當電網能夠全額消納光電時,電網調度機構根據光伏電站發電功率申報曲線下發調度計劃曲線。
4.3當電網輸送能力不足或其他電源沒有富裕的調峰、調頻能力,無法滿足光伏發電時,電網調度機構根據輸送能力或調峰能力空間制定下發調度計劃曲線,光伏電站應嚴格執行電網下達的調度計劃曲線。實際發電能力可能超出電網調度機構下達的調度計劃曲線,應報告電網調度機構,由調度機構根據實際運行情況確定。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模板16篇)篇四
甲方(站長):
乙方(員工):
為全面落實光伏電站各項生產目標,更好的完成各項指標任務,結合光伏電站生產實際,制定本協議書。
1光伏發電組件分包明細
乙方分包如下編號光伏發電組件:
2分包責任人職責
2.1分包責任人對分包光伏發電組件的運行狀況負有安全及監督職責。
2.2分包光伏發電組件平均可利用率和光伏發電組件故障時間作為分包責任人月度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
2.3分包責任人對分包光伏發電組件及相關設備應時時監督,對范圍內故障機組做到及時處理。
2.4分包責任人是其分包光伏發電組件的日常巡視、維護、檢修及其他專項工作的主要工作負責人和相關工作的驗收責任人。
3雙方責權
3.1甲方依法履行光伏電站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并按《光伏電站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乙方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對乙方進行激勵。
3.2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光伏電站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文件精神,不從事任何損害企業利益的活動,并接受甲方的監督考核。
4附則
4.1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由光伏電站存放于乙方人事檔案,一份由光伏電站檔案室保存,一份交乙方保存。
4.2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光伏電站站長) (光伏電站員工)
時間:
時間: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模板16篇)篇五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內容:支架安裝(包含(前后)立柱的焊接、支架安裝、組件安裝)、材料裝卸等,不含太陽能發電板調試工作。
1.4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含裝卸費)。
1.5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日
實際施工天數:天。
1.6工程質量:合格。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安裝費按太陽能光伏發電板元/w計算,材料裝卸費按元計算。
2.1甲方工作。
2.1.1甲方派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1.2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電,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通道、電梯、消防設備的`使用和保護。
2.1.3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2乙方工作。
2.2.1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和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2.2.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組織施工,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2.3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等不受破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運等工作。
2.2.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設施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設施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造成的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3.1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功率為萬瓦,安裝費用為元(不含裝卸及搬運費)。
3.2安裝工程完成后,安裝費及材料裝卸費用7日內一次付清。
3.3本工程無保修金,不含稅。
4.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2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4.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模板16篇)篇六
1、甲、乙雙方均應按照約定履行協議,任何一方違約均應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發生糾紛,違約方除賠償對方損失外還應承擔對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訴訟費、代理費、交通費等費用。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產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由甲方提供給貸款銀行一份,作為發放貸款的依據。
四、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乙方:身份證號碼:
配偶:
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年月日。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模板16篇)篇七
1、甲方承諾做好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設計、運輸、安裝、調試、培訓、維護等服務,并按照規定為乙方提供免費上門維護服務,以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安裝合同條款另行約定)。
2、甲方承諾提供的電池組件、支架、逆變器、配電箱和電纜等設備質量標準符合《山東省農村商業銀行分布式光伏發電貸款管理辦法》中要求的10年工藝質保、25年功率有限質保、不銹鋼材質,及25年抗紫外線老化質保等標準。
6、乙方在產品使用過程中嚴格按照用戶手冊進行使用,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操作設備。乙方負責整套光伏發電系統設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如人為因素損壞、破損、丟失不在保修范圍之內,由乙方自行承擔經濟損失,不可抗力(如臺風、地震、洪水、冰雹)除外。如光伏發電系統出現故障,乙方要及時通知甲方,維修響應時間為48小時。
7、乙方同意在貸款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用于售電收入和財政補貼收入結算、發放貸款和扣收貸款本息,并保證該賬戶為唯一的售電收入和財政補貼收入回款賬戶,賬號為。并同意該賬戶由甲方全權保管8年,以賬號內收到的售電收入和財政補貼收入償還貸款,在貸款本息未結清之前乙方不得擅自通過任何手段變更售電收入和財政補貼收入賬戶,如擅自變更轉取結算賬戶,甲方可以詐騙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有違約追究相應法律責任,且在貸款本息未結清之前乙方因訴訟糾紛等原因造成該賬戶被凍結,需由乙方個人償還貸款;八年貸款結清后系統產權及收益歸個人所有。
8、貸款存續期間,由于乙方初期未回款或售電收入和補貼滯后等原因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時,由甲方支付。
9、乙方在貸款期間,如遇到房屋整修,需拆除光伏發電設備的,甲方負責拆除并在整修結束后重新安裝,乙方需承擔拆除、安裝費用及在此期間的銀行還款費用。如遇到遷村并點等問題導致光伏設備無法重新安裝使用的,乙方光伏發電收入用補貼無法償還銀行貸款情況下,乙方需及時把銀行貸款差額部分全部結清。
10、貸款存續期間乙方同意該光伏發電設備反擔保于甲方,乙方按約償還貸款后,該光伏發電設備解除反擔保。甲方承諾光伏設備運行質保期年,質保期內,如發生質量問題,不能正常發電兩個月以上且無法解決的,乙方提出退回的,甲方應回購整個電站及收益權,乙方應將所得款項全部歸還貸款,不足部分由甲方履行代償義務;如遇到乙方沒有正常還款兩次以上的,甲方應回購設備,乙方將所得款項全部歸還貸款,不足部分由甲方履行代償義務,代償后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模板16篇)篇八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廠房屋頂安裝太陽能光伏電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廠房屋頂基本情況。
甲方將其擁有位于的廠房屋頂租賃給乙方用于安裝太陽能電站,廠房屋總面積平方米(廠房屋頂實際面積以丈量為準)。
二、廠房屋頂租期限。
1、廠房屋頂租賃期限自20xx年4月12日起,至2043年4月12日止,租賃期30年。
2、租賃期間,屋頂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所有屋頂,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需要繼續承租,應于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相關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以電費優惠作為使用甲方屋頂租金。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租賃甲方廠房屋頂安裝光伏電站,電站并網發電后,乙方承諾,對甲方實施電價優惠,甲方購買乙方太陽能電站電力每千瓦時電費比電力公司當時的電價優惠15%。具體電費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另行協議約定。
2、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該廠房屋頂發生的所有水、電及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廠房使用要求及維護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廠房屋頂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由乙方負責維修。
2、租賃期間,乙方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廠房屋頂轉租給第三方,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擅自中途轉租、轉讓,甲方有權利終止本租賃協議。
2、租賃期滿后,該廠房屋頂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六、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并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6、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擔。
七、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甲方應一次性賠償乙方20萬元。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乙方應一次性賠償甲方20萬元。
2、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項目的相關材料及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合同簽訂后,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不能因機構變更、人事變動或其他原因而無故終止合同。如因不可抗拒力致使難以履行合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刪除。
3、本合同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由此需要,甲方應當優先與乙方續簽合同。
八、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模板16篇)篇九
11.1光伏電站并網所需的各項政府批文均已簽署且生效;若屬于特許權招標的項目,該項目特許權協議已生效。已簽署并網調度協議。
11.2本合同在11.1前提下,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3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1.4在本合同期滿前個月,雙方應就續簽本合同的有關事宜進行商談。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模板16篇)篇十
2.1.1甲方派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1.2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電,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通道、電梯、消防設備的使用和保護。
2.1.3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2乙方工作。
2.2.1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和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2.2.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組織施工,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2.3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等不受破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運等工作。
2.2.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設施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設施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造成的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模板16篇)篇十一
甲方所使用的光伏產品符合光伏元器件國際a類標準,光伏電池組件壽命可達25年,其效率衰減僅為0.8%。項目質量達到供電管理部門的供電標準和行業標準。如光伏組件等設備在保質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由甲方全權負責。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模板16篇)篇十二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資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資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15.2合同附件。
附件一:光伏電站技術參數(略)。
附件二:電站光伏電池陣列地理分布圖示(略)。
附件三:電站主接線圖及計量點圖示(略)。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合同正文與附件之間產生解釋分歧時,首先應依據爭議事項的性質,以與爭議點最相關的和對該爭議點處理更深入的內容為準。如果采用上述原則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則由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按合同目的協商確定。
15.3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就本合同標的達成的全部協議,并且取代所有雙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進行的任何討論、談判、協議和合同。
15.4通知與送達。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文件和合規的帳單等均須以書面方式進行。通過掛號信、快遞或當面送交的,經收件方簽字確認即被認為送達;若以傳真方式發出并被接收,即視為送達。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規的帳單等均在送達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帳單、資料或文件等應發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當該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地址時,發往變更后的地址。
15.5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5.6文本。
本合同共頁,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分別送。
能源監管局/辦備案。
購電人(蓋章):售電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模板16篇)篇十三
購電人:
售電人:
雙方提供聯絡通信及開戶銀行信息如下:
購電人名稱:
收件人:電子郵件:
電話:傳真:郵編:
通信地址: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售電人名稱:
收件人:電子郵件:
電話:傳真:郵編:
通信地址: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鑒于:
(1)售電人在擁有/興建并/并將經營管理總裝機容量為兆瓦(mwp)的光伏電站(以下簡稱光伏電站)。售電人在擁有并經營管理總裝機容量為兆瓦(mwp),本合同為期兆瓦(mwp)的光伏發電站。
(2)光伏電站已/將并入購電人經營管理的電網運行。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電網調度管理條例》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模板16篇)篇十四
3.1購電人的義務包括:
3.1.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購買售電人光伏電站的電能。
3.1.2遵守雙方簽署的并網調度協議,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運行、維護有關輸變電設施,維護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
3.1.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公正、公平地實施電力調度及信息披露,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關用電負荷、備用容量、輸變電設施運行狀況等信息。
3.1.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雙方約定,向售電人提供啟動光伏電站電池陣列及其他必需的電力。
3.2售電人的義務包括:
3.2.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購電人出售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電能。
3.2.2遵守雙方簽署的并網調度協議,服從電力統一調度,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調度規程運行和維護光伏電站,確保發電機組的運行能力達到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技術標準和規則的要求,維護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
3.2.3按月向購電人提供光伏電站可靠性指標和設備運行情況,及時提供設備缺陷情況,定期提供光伏電站檢修計劃,嚴格執行經購電人統籌安排、平衡并經雙方協商確定的電池陣列及公用系統檢修計劃。
3.2.4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不經營直接對用戶的供電業務。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模板16篇)篇十五
6.1計量點。
光伏電站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計量點設置在以下各點(詳見附件三):
(1);
(2);
(3)。
6.2電能計量裝置及相關設備。
6.2.1電能計量裝置包括電能表、計量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電能計量柜/箱等。
電能量遠方終端是指具有接收電能表輸出的數據信息,并進行采集、處理、分時存儲、長時間保存和遠方傳輸等功能的設備。
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是指能夠實現對遠方數據進行自動采集、分時存儲、統計、分析的系統。
6.2.2電能計量裝置按照《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程》(dl/t448―2000)進行配置。在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裝設隔離開關輔助接點,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電壓補償裝置。
6.2.3電能表采用靜止式三相四線多功能電能表,原則上按主副表配置,準確精度為0.2s,《交流電測量設備特殊要求第22部分:靜止式有功電能表(0.2s級和0.5s級)》(gb/t17215.322―2008)和《多功能電能表》(dl/t614―2007)要求。電能表配有不少于兩個標準通信接口,具備數據本地通信和(或通過電能量遠方終端)遠傳的功能,并接入購電人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具有負荷曲線、零點凍結、失壓記錄和失壓計時、接受對時命令、失壓斷電等事件記錄功能,對于影響計量的電表事件,應能夠以計量數據質量碼的形式隨計量數據上傳至電能量遠方終端和購電人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具有輔助電源,且輔助電源優先供電。
電能量遠方終端的技術性能應滿足《電能量遠方終端》(dl/t743―2001)的要求,支持《運動設備及系統第5部分:傳輸規約第102篇:電力系統電能累計量傳輸配套標準》(dl/t719―2000)通信協議,能夠采集電表中負荷曲線、零點凍結值、告警事件等電表中形成的數據,并傳送至主站和當地監控系統;具有接受唯一主站對時命令功能,能夠給電能表發布對時命令。支持雙平面網絡通信方式,支持撥號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時與兩個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夠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權人進入。
如果電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滿足本款要求,則電能量遠方終端必須具備電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電能計量裝置由售電人或購電人負責在光伏電站并網前按要求安裝完畢,并結合電能數據采集終端與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進行通道、規約和系統調試。電能計量裝置投運前,由合同雙方依據《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程》(dl/t448-2000)的要求進行竣工驗收。
業已運行的電能計量裝置,參照本款要求,由經國家計量管理部門認可、雙方確認的電能計量檢測機構對電能計量裝置的技術性能及管理狀況進行技術認定;對于不能滿足要求的項目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在同一計量點應安裝同型號、同規格、準確度相同的主、副電能表各一套。主、副表應有明確標志。
6.2.6在計量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的同一計量點,應安裝計量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的電能表,電能表應滿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電能計量裝置由經國家計量管理部門認可、雙方確認的電能計量檢測機構檢定并施加封條、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動電能計量裝置及其相互間的連線或更換計量裝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術改造,改造方案需經另一方同意且在雙方到場的情況下方可實施,并須按第6.2.4款要求通過竣工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2.8分布式光伏發電應安裝具有雙向計量功能的計量表計,分別計量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
6.3上網、用網電能計量裝置原則上按照產權分界點或按照雙方約定付費購買,其安裝、調試和日常管理和維護由雙方約定。
6.4電能計量裝置的檢驗。
6.4.1電能計量裝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檢驗,由經國家計量管理部門認可、雙方確認的電能計量檢測機構承擔,雙方共同參加。由此發生的費用,上網電能計量裝置由售電人承擔,用網電能計量裝置由購電人承擔(或由供用電合同約定)。
6.4.2任何一方可隨時要求對電能計量裝置進行定期檢驗以外的檢驗或測試,檢驗或測試由經國家計量管理部門認可、雙方確認的電能計量檢測機構進行。若經過檢驗或測試發現電能計量裝置誤差達不到規定的精度,由此發生的費用,上網電能計量裝置由售電人承擔,用網電能計量裝置由購電人承擔(或由供用電合同約定)。若不超差,則由提出檢驗的一方承擔。
6.5計量異常處理。
合同雙方的任一方發現電能計量裝置異常或出現故障而影響電能計量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和雙方認可的計量檢測機構,共同排查問題,盡快恢復正常計量。
正常情況下,結算電量以貿易結算計量點主表數據為依據;若主表出現異常,則以副表數據為準。如果貿易結算計量點主、副表均異常,則按對方主表數據確定;對方主表異常,則按對方副表數據為準。對其他異常情況,雙方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根據失壓記錄、失壓計時等設備提供的信息,確定異常期內的電量。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模板16篇)篇十六
9.1若不可抗力的發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礙一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則該方可免除或延遲履行其義務,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遲履行的范圍和時間不超過消除不可抗力影響的合理需要;
(3)一旦不可抗力結束,該方應盡快恢復履行本合同。
9.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則該方應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內以書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該通知中應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和預計持續的時間、事件性質、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及該方為減少不可抗力影響所采取的措施。
應對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如遇通信中斷,則自通訊恢復之日)起3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發生地相應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
9.3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雙方應采取合理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給一方或雙方帶來的損失。雙方應及時協商制定并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未能盡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則該方應承擔由此而擴大的損失。
9.4如果不可抗力阻礙一方履行義務持續超過日,雙方應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發生后日,雙方不能就繼續履行合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規定除外。
9.5因政府行為、法律變更或電力市場發生較大變化,導致售電人或購電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項下的售、購電義務,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盡快協商解決。必要時,適當修改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