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合作中,合同協議是雙方達成的具有約束力的約定,通過明確權利義務,推動合作關系向前發展。接下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一些常見的合同協議范本,以便更好地了解合同的寫作方式。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一
鑒于買方為____需要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________。
2.品種:________。
3.規格: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以實物表示貨物質量。包括憑成交貨物的實際品質和憑樣品兩種方法。根據提供樣品者的不同可分為:賣方樣品,買方樣品,對等樣品。
(2)以說明表示商品質量。即以文字、圖表、照片等方式說明商品質量。
e.憑品牌或商標買賣:只憑商品的商標或品牌進行買賣,而無須對品質提出詳細要求。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約定貨物質量要求: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具體由雙方當事人根據政策、外商資信及市場行情,合理商定。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2.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毛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裝物的重量,一般適用于低值商品。
(2)凈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裝物后的商品實際重量。
(3)公量:在計算貨物重量時,用科學儀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標準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適用于棉花、羊毛、生絲等具有較強吸濕性的商品。
(4)理論重量:對某些按固定規格生產和買賣的商品,每件重量大體相同,可以從件數推算出總量。
(5)法定重量:一些國家海關法規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觸商品的包裝物重量為征稅的法定重量。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和多次搬運、裝卸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貨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目的地。
2.包裝箱內的商品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質量、規格、數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出廠合格證等。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1)合同號;(2)目的站/碼頭/機場;(3)收貨人;(4)貨物名稱、規格;(5)箱號/件號;(6)毛重/凈重(公斤);(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4.在運輸包裝內裝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蝕物品、氧化劑和放射性物資等危險貨物時,都必須在運輸包裝上標明用于各種危險品的標志,以示警告,使裝卸、運輸和保管人員按貨物特性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物資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他必要的注意事項,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6.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補齊、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或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合同需要。
7.包裝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 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海洋運輸:按經營方式不同,又分為以下兩種:
a.租船運輸:可以裝運各種合法貨物,以運輸貨值較低的糧食、煤炭、木材、礦石等大宗貨物為主。
b.班輪運輸:適合于運輸小批量的貨物。
(2)鐵路運輸:運行速度快、載運量較大、受氣候影響小、準確性和連續性強。
(3)航空運輸:運送迅速;節省包裝、保險和儲存費用;可以運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準時。適合于運輸易腐、鮮活、季節性強、緊急需要的商品。
(4)郵政運輸:簡便、快捷。
2.運輸單據:
(1)海運提單: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買方。
(2)航空運單: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3)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4)________。
3.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賣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買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賣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未經買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賣方負擔。
4.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買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賣方,以便賣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雙方對貨物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接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裝運。
1.裝運時間: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__天內予以裝船。
2.裝運港(地):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4.分批裝運和轉運: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訂立此條款。
5.裝運通知: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________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____天,向買方提供________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________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________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________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________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滯期和速遣費用: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第六條 保險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________平安險,或________水漬險,或________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________。
第七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計價貨幣:________;單位價格金額:________;總價: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證。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銀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裝運后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________天;________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________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月。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2)信用證-即期付款。買方應于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日,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電傳,________swift,________信函,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的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證________議付信用證。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交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3)信用證-延期付款。買方應于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日,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電傳,________swift,________信函,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________即期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________提示單據,進行________承兌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議付。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交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4)托收-憑單付款(d/p)。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并附上所需單據。買方應于(委托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兌交單(d/a)。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________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兌。買方應于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兌,并于匯票到期日付款。
(6)匯付。買方應于________收到所需單據后________天內;提單日后________天內,以________電匯,________信匯,________票匯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賬戶。
3.有關單據。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向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買方(在托收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a.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________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或運費待付。
c.多式聯運單據。
d.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e.鐵路運輸單據。
f.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他單據:需要原本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份。
a.商業發票。
b.________保險單________保險憑證。
c.由________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d.原產地證明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產地證)。
e.裝箱單。
f.重量單。
g.________發貨通知書________裝船通知。
(4)其他單據(如果需要)________。
4.銀行費用。依照根據上述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________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第八條 檢驗。
1.檢驗的時間和地點。
(1)在出口國檢驗。
a.在產地檢驗,即貨物離開生產地點(如工廠、農場或礦山)之前________天內,由賣方或其委托的檢驗機構人員或買方的驗收人員對貨物進行檢驗或驗收。在貨物離開產地之前的責任,由賣方承擔。
b.在裝運港/地檢驗,即以離岸質量、重量(或數量)為準。貨物在裝運港/地裝運前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最后依據。檢驗機構對貨物檢驗后,貨物運抵目的港/地,買方如對貨物進行檢驗,即使發現質量、重量(或數量)有問題,也仍然有權向賣方提出異議和索賠。
(2)在進口國檢驗。
a.在目的港/地檢驗,即以到岸質量、重量(或數量)為準。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地卸貨后的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最后依據。如果檢驗證書證明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并確屬賣方責任,賣方應予負責。
b.在買方營業處所或最終用戶所在地檢驗。對一些需要安裝調試進行檢驗的成套設備、機電儀產品以及在卸貨口岸開件檢驗后難以恢復原包裝的商品,雙方可約定將檢驗時間和地點延伸和推遲至貨物運抵買方營業所或最終用戶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天內進行,并以該地約定的________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依據。
2.檢驗標準和方法。
(1)根據《商檢法》規定,凡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按照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進行檢驗;沒按照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的,可以參照國家商檢部門指定的國外有關標準進行檢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檢驗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或者檢驗項目,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此外,合同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將買賣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數量和包裝條款作為檢驗的重要依據。
(2)商品檢驗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檢驗、化學檢驗、物理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第九條 索賠。
1.索賠依據: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________最終目的地________卸貨港后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對安全、衛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向賣方發出索賠通知,并有權以上述條款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并在________列出索賠理由。
2.索賠期限:
(2)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后________周內。
3.賣方在收到本合同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____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求作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則買方的索賠要求被視為接受。
第十條 稅收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生效的稅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________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終止合同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他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8)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六條 合同的轉讓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二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三
一、適用范圍。
本合同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貨物進貨購銷事宜確立的合同關系。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貨物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貨物買賣關系,零售商向供應商采購貨物并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采購貨物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貨物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3、供應商:是指與零售商建立貨物買賣關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貨物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貨物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銷售通道、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貨物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
7、對帳: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貨物訂貨、入庫、退貨、庫存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帳周期: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貨物后,雙方以固定的期間或時間為標準而確定的有規律的核對帳目的周期。
9、對帳日:是指零售商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類貨物供應商固定的對帳日期。
10、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從供應商處購入貨物的數量、金額,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為。
11、鋪貨期:是指供應商首次訂單貨物交付之日起,至首次結算周期起算前零售商占用貨物的期間。
12、結算周期:是指鋪貨期滿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日的期間,此后零售商均應當以此期間為標準、依第一次應當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日期類推,同供應商辦理結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文件應當能夠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貨物清單。
(3)雙方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訂單及訂單確認。
(6)貨物價格變動文件。
(7)貨物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8)貨物退換貨文件。
(9)貨物對帳文件。
(10)貨物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貨物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帳記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貨物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貨物。
1、貨物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貨物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貨物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貨物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于確認之日后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貨物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貨物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貨物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于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貨物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于貨物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貨物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貨物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2、訂單應當明確貨物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后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貨物,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貨物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貨物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貨物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貨物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貨物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后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五、貨物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貨物促銷計劃,以加速貨物的周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貨物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貨物退換。
1、雙方在確定貨物價格時,應當對貨物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3)有條件的退換貨。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貨物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貨物。
1、貨物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貨物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貨物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貨物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
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于確認之日后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貨物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貨物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
貨物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于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貨物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于貨物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貨物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貨物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
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2、訂單應當明確貨物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后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
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貨物,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貨物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貨物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
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貨物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貨物質量符合約定。
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貨物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后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五、貨物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貨物促銷計劃,以加速貨物的周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貨物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貨物退換。
1、雙方在確定貨物價格時,應當對貨物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
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3)有條件的退換貨。
(4)在貨物總價值%損耗范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于貨物周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貨物:
(1)殘、次品(2)季節性貨物過季時(3)滯銷貨物(4)其他__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對于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貨物,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于收到后5日內對所退換貨物進行核實并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貨物。
逾期不答復或書面確認后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貨物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貨物,并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2、采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周期。
(1)按照貨物的銷售周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周期為:每月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日。
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貨物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貨物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周期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他____。
3、如因貨物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不同,可就具體貨物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制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
結算期滿后,甲方可持《貨物對帳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貨物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
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貨物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
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后,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二)驗收交接后,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后,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電子郵件:電子郵件:
開戶銀行/帳號:開戶銀行/帳號:
稅號:稅號:
蓋章: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五
出賣人:(簡稱甲方)。
承買人:(簡稱乙方)。
茲為--貨物欠款買賣,經雙方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方愿將--貨--件賣與乙方,約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條:貨價議定每件人民幣--元整(或依照交貨日交貨地的市價為標準)。
第三條:乙方應自交貨日起算____日內支付貨價與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時,應于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買賣契約,但須接到通知日起算____日內答復逾期即視為承認延期。
第五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又未經依前條約定通知乙方時,乙方可限相當日期催交貨,倘逾期仍不交時,乙方可解除契約。
第六條:如因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貨或一部分貨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緩至不能交貨原因消除后____日內交付。
第七條: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貨之期為標準。
第八條:乙方逾交款日期不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交款,并請求自約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遲延利息。
第九條:甲方所交付的貨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質惡劣或數量短少時,甲方應負補充或交換或減少價金的義務。
第十條:乙方發現貨品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請求履行前條的義務,倘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除可解除契約外并可請求損害賠償,甲方無異議。
本契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
地址:
買受人(乙方):
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六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行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行紀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辦_________________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代辦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行紀人對自己所占的委托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若委托物交付給行紀人時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爛、變質,經委托人同意,行紀人可以處分該物;若不能及時聯系委托人,行紀人可以合理處分。
第四條行紀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未經委托人同意,行紀人補償其差額的,該買賣對委托人發生效力。行紀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可以按照約定增加報酬。增加報酬數額的確定方法是_____。
第五條行紀人賣出或者買入商品,行紀人自己可以作為買受人或者出賣人。在此情況下,行紀人仍然有權要求委托人支付報酬。
第六條行紀人按照約定買入委托物,委托人應當及時受領。經行紀人催告,委托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行紀人可以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賣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賣,經行紀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處分該物的,行紀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七條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第三人不履行義務致使委托人受到損害的,行紀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行紀人處理委托事務支出的費用,由行紀人負擔(也可以作其他約定)。
第九條行紀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向其支付相應的報酬。報酬數額是_____,委托人逾期不支付報酬的,行紀人對委托物享有留置權。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解釋與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托方、行紀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七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八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單位:人民幣(元)。
二、品質保證:原廠包裝、原廠標準。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供方負責送貨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雙方共同驗收并簽字確認。
四、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周內。
五、產品保修責任: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主機保修24個月,人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壞除外,保修期滿后供方負責使用原廠配件進行有償維修。
六、付款方式:貨到當日內支付總額的80%,十日內付清其余20%。
七、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時交貨每延遲一天需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需方于付款之日不能按時付款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總額的1‰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事項: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九
買方: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等單位。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立于________(地點)。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十
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合同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貨物進貨購銷事宜確立的合同關系。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貨物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貨物買賣關系,零售商向供應商采購貨物并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采購貨物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貨物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3、供應商:是指與零售商建立貨物買賣關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貨物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貨物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銷售通道、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貨物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
7、對帳: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貨物訂貨、入庫、退貨、庫存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帳周期: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貨物后,雙方以固定的期間或時間為標準而確定的有規律的核對帳目的周期。
9、對帳日:是指零售商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類貨物供應商固定的對帳日期。
10、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從供應商處購入貨物的數量、金額,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為。
11、鋪貨期:是指供應商首次訂單貨物交付之日起,至首次結算周期起算前零售商占用貨物的期間。
12、結算周期:是指鋪貨期滿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日的期間,此后零售商均應當以此期間為標準、依第一次應當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日期類推,同供應商辦理結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文件應當能夠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貨物清單。
(3)雙方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訂單及訂單確認。
(6)貨物價格變動文件。
(7)貨物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8)貨物退換貨文件。
(9)貨物對帳文件。
(10)貨物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貨物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帳記錄。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十一
1、本合同簽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前____個月為試銷期。
2、合同到期后,另確定新的經銷條件,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經銷產品及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經銷甲方_________酒產品。
2、甲方授予乙方______酒產品的銷售區域僅限.
三、產品價格。
1、價格按全國統一價執行(價格表附合同).
2、乙方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產品銷售價格體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約定價格銷售。否則,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
3、甲方保留統一調整產品價格的權力,調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結算方式。
1、經甲方財務部門確認,乙方貨款到帳后,甲方組織發貨。
2、如甲方更改帳號,以甲方財務部簽章后的書面通知為準。
3、在未得到甲方財務部簽章的書面通知,乙方不得將貨款(或借款)交給或借給甲方業務人員或匯入其他帳戶,否則,乙方承擔責任。
五、合作保證。
1、乙方首批貨款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日內全額匯入甲方指定帳戶。否則,視乙方違約,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萬元的合同保證金,否則視乙方自動放棄合同。合同保證金利息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六、市場操作要求。
1、乙方應建立起本區域完整的銷售網絡,保證經銷甲方的產品在經銷區域內終端鋪貨達到:商超家,酒店______家,酒樓______家(附終端明細目錄),產品進入所有終端網點鋪貨覆蓋率第一個月應達到______%,第二個月以后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設堆頭、端架的商超數量應保持在商超總數量的_____%以上,經甲方確認。
2、乙方在經銷期內必須完成銷售任務_____萬元人民幣(按實際回款額計算),其中首批回款_____萬元,月度銷售比例及任務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萬元)。
3、經銷期(包括試銷期和正式經銷期)內乙方保證完成月度銷售任務,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建設商超堆頭、端架。若在合約期內乙方連續累計無法完成兩個月度銷售任務,或不能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數量和商超堆頭、端架建設數量,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4、在試銷期內,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月度任務、終端鋪貨率、商超堆頭建設數量,則轉為正式經銷商,甲方發經銷商確認通知函。
5、乙方保證合同指定產品均在限定區域內銷售,如竄區域銷售,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并根據數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件——_______元/件的違約金,或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務并積極維護品牌形象,同時負責做好產品包裝物的回收處理工作。
7、乙方不得經銷與甲方產品名稱、包裝、風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類產品。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監督并杜絕竄貨現象的發生,以確保乙方在銷售區域內的合法權益。
2、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所發生的廣告媒體宣傳、宣傳品、促銷品、推廣活動等事宜,乙方應提出計劃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實施。
3、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產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務。
4、保證提供乙方所需的貨源,負責做好市場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提供電視、軟性文章等宣傳媒體資料及終端培訓。
5、及時兌現合同約定的政策支持。
6、負責將產品運至乙方市場,運費由甲方承擔。
八、產品驗貨約定。
甲方貨到乙方市場當日清點核實品種、規格、數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貨運回執單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產品驗收生效,運送的產品、宣傳品、促銷品等物品如出現短缺或破損,乙方應在貨運回執單上注明。否則,出現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獎勵政策。
參與公司經銷商級別評定,兌現獎勵。
十、產品調劑約定。
本合同產品在發貨_____個月內如滯銷可提出調劑,調劑產品的來回運費,運送損失及內外包裝材料損失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所有調換產品必須保證包裝無開封、臟、損現象,不影響二次銷售,否則不予退換。
十一、雙方合作前特別約定。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工商、稅務等有關政策、法令、法規進行商業活動,如有違反,屬乙方個人行為,概與甲方無關,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向甲方匯報每月庫存、銷貨情況及下期要貨計劃、市場信息,乙方每次上貨金額應在_____萬元以上。
3、甲方每月對乙方的考核截止日為當月的_____日。
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完整、準確、真實的終端明細目錄,由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如出現虛報、錯報、漏報現象,經甲方核實后,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的違約金。
5、屬甲方投入進店費的終端網點,進店所有權應歸甲方。
十二、解約手續。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達到雙方合同約定條款其中一條,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以甲方經銷商確認通知函為準。
2、在解約時乙方應將經銷區域內的銷售網點無條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雙方解約,乙方市場完好無損仍有銷售價值的產品,甲方按乙方進貨價____%的價格回收,與甲方有關并由甲方提供的資料,乙方應無條件交回甲方。
4、解約手續辦理完畢,甲方退還乙方合同保證金。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議補充,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十四、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附:
1、《經銷商級別評定標準》。
2、《經銷商調查表》。
乙方附:
1、酒類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乙方簽章)。
2、法人授權委托書。
3、終端明細目錄。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十二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號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3、廠____區域東側在_______米內、南側到_________米內、西側到_________米內、北側到__________米內。
二、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3、乙方在甲方園區內的物業管理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___元(大寫)。
(2)其余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處以滯納金按銀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過三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其他規定:
1、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秘備的簡易棚手續。
4、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高用電量的項目。
5、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五、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簽名蓋章):代表(簽名蓋章):
電話: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十三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
貨物名稱:
買方:
賣方:
簽署日期:
合同書。
(買方)(項目名稱)中所需(貨物名稱)經(招標人)以號招標文件在國內(公開/邀請)招標。經評標委員會評定(賣方)為中標人。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應該認為是一個整體,彼此相互解釋,相互補充。組成合同的多個文件的優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本合同書。
中標通知書。
協議。
投標文件(含澄清文件)。
招標文件(含招標文件補充通知)。
數量:
3、合同總價本合同總價為元人民幣。
分項價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為:
5、本合同貨物的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全權代表簽署、加蓋單位印章并由賣方遞交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買方:賣方:
名稱:(印章)名稱:(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組織機構代碼:
開戶銀行:
賬號:開戶行號:
賬號:
合同一般條款。
1定義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1“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約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1.3“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約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儀表、備件,包括工具、手冊等其它相關資料。“服務”系指根據合同約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及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服務。
1.5“買方”系指與中標人簽屬供貨合同的單位(含最終用戶)。
1.6“賣方”系指根據合同約定提供貨物及相關服務的中標人。
1.7“現場”系指合同約定貨物將要運至和安裝的地點。
1.8“驗收”系指合同雙方依據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范和合同約定,確認合同項下的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活動。
2技術規范。
2.1提交貨物的技術規范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范和技術規范附件(如果有的話)及其投標文件的技術規范偏差表(如果被買方接受的話)相一致。若技術規范中無相應說明,則以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相應標準及規范為準。
3知識產權。
3.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等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賣方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費用和經濟賠償。
4包裝要求。
4.1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采用本行業通用的方式進行包裝,且該包裝應符合國家有關包裝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粗暴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4.2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裝運標志。
5.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的四側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下列標記:
收貨人:
合同號:
裝運標志:
收貨人代號:
目的地:
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
毛重/凈重:
尺寸(長__寬__高以厘米計):
5.2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文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心”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有“小心輕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樣和其他適當的標志。
6交貨方式。
6.1交貨方式一般為下列其中一種,具體在合同特殊條款中規定。
6.1.1現場交貨:賣方負責辦理運輸和保險,將貨物運抵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所有貨物運抵現場的日期為交貨日期。
6.1.2工廠交貨:由賣方負責代辦運輸和保險事宜。運輸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運輸部門出具收據的日期為交貨日期。
6.1.3買方自提貨物:由買方在合同規定地點自行辦理提貨。提單日期為交貨日期。
6.2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天以前以電報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包裝箱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交貨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一式6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包裝箱件數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__寬__高)、貨物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運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6.3在現場交貨和工廠交貨條件下,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賣方應對超運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負責。
7裝運通知。
7.1在現場交貨和工廠交貨條件下的貨物,賣方通知買方貨物已備妥待運輸后24小時之內,應將合同號、貨名、數量、毛重、總體積(立方米)、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裝運日期,以電報或傳真通知買方。
7.2如因賣方延誤將上述內容用電報或傳真通知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8保險。
8.1如果貨物是按現場交貨方式或工廠交貨方式報價的,由賣方按照發票金額的110%辦理“一切險”;如果貨物是按買方自提貨物方式報價的,其保險由買方辦理。
9付款條件。
9.1付款條件見第二冊第七章“合同特殊條款”。
10技術資料。
10.1合同項下技術資料(除合同特殊條款規定外)將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天之內,賣方應將每臺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如目錄索引、圖紙、操作手冊、使用指南、維修指南和/或服務手冊和示意圖寄給買方。
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同每批貨物一起發運。
10.3如果買方確認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完整或在運輸過程中丟失,賣方將在收到買方通知后天內將這些資料免費寄給買方。
11質量保證。
11.1賣方須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范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技術規范等的要求。
11.2賣方須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期內須具有符合質量要求和產品說明書的性能。在貨物質量保證期之內,賣方須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11.3根據買方按檢驗標準自己檢驗結果或委托有資質的相關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發現貨物的數量、質量、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者在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在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賣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內應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1.4如果賣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內沒有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由此引發的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11.5除“合同特殊條款”規定外,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貨物通過最終驗收起12個月。
12檢驗和驗收。
12.1在交貨前,中標人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文件。該文件將作為申請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
12.2貨物運抵現場后,買方應在日內組織驗收,并制作驗收備忘錄,簽署驗收意見并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12.3買方有在貨物制造過程中派員監造的權利,賣方有義務為買方監造人員行使該權利提供方便。
12.4制造廠對所供貨物進行機械運轉試驗和性能試驗時,中標人必須提前通知買方。
13索賠。
13.1如果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等與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有權根據有資質的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索賠(但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除外)。
13.2在根據合同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3.2.1在法定的退貨期內,賣方應按合同規定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如已超過退貨期,但賣方同意退貨,可比照上述辦法辦理,或由雙方協商處理。
13.2.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或由有權的部門評估,以降低后的價格或評估價格為準。
13.2.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第11條規定,相應延長修補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13.3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后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合同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保函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4遲延交貨。
14.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格”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14.2如果賣方無正當理由遲延交貨,買方有權提出違約損失賠償或解除合同。
14.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預期延誤時間通知買方。買方收到賣方通知后,認為其理由正當的,可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15違約賠償。
15.1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可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周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但違約金的限額為遲交貨物或沒有提供服務的合同價的5%.一周按7天計算,不足7天按一周計算。如果達到限額,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不可抗力所影響的時間。
16.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后盡快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送達另一方。
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內容有變更必要的,雙方應通過協商在日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終止。
17稅費。
17.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相關規定。
18合同爭議的解決。
18.1因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可通過合同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自協商開始之起15日內得不到解決,雙方應將爭議提交同級政府采購辦公室調解。調解不成的,可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2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當事人一方在規定時間內不履行仲裁機構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8.3仲裁費用和訴訟費用除仲裁機構或法院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19違約解除合同。
19.1在賣方違約的情況下,買方經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關審批后,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同時保留向賣方追訴的權利。
19.1.2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主要義務的;。
19.1.3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的。
19.1.3.1“腐敗行為”和“欺詐行為”定義如下:
19.1.3.1.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買方在合同簽定、履行過程中的行為。
19.1.3.1.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合同簽定、履行過程,以謊報事實的方法,損害買方的利益的行為。
19.2在買方根據上述第19.1條規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以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同意的方式,購買與未交付的貨物類似的貨物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購買類似貨物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經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后,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合同的終止將不損害或不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21轉讓和分包。
21.1政府采購合同不能轉讓。
21.2經買方和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事先書面同意賣方可以將合同項下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分包的人與賣方共同對買方連帶承擔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2合同修改。
22.1買方和賣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但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須對合同條款進行改動時,當事人雙方須共同簽署書面文件,做為合同的補充,并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23通知。
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發送,而另一方也應以書面形式確認并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
24計量單位。
24.1除技術規范中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25適用法律。
25.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6履約保證金。
26.1賣方應在合同簽訂后天內,按約定的方式向買方提交合同總價(不超過5%)的履約保證金。
26.2履約保證金用于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26.3履約保證金應使用本合同貨幣,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買方可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買方可接受的格式。
支票、匯票或現金。
26.4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質量保證期結束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約保證金退還賣方。
27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合同內容的確定應以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為基礎,不得違背其實質性內容。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買方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合同將在雙方簽字蓋章并由賣方遞交履約保證金后開始生效。
27.2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和各執份。
買方:賣方:
名稱:(印章)名稱:(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十四
第一條甲方愿將_______貨_______件賣與乙方,約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條貨價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或依照交貨日交貨地的市價為標準)。
第三條乙方應自交貨日起算_______日內支付貨價與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時,于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買賣合同,但須接到通知日起算_______日內答復逾期即視為承認延期。
第五條甲方如屆期不交貨又未經依前條約定通知乙方時,乙方可限相當日期催交貨,倘逾期仍不交時,乙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條如因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一部分貨品未能交清的,可以延緩至不能交貨原因消除后___日內交付。
第七條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貨之期為標準。
第八條乙方逾交款日期不為交款的,甲方可以定相當期限催告交款,并請求自約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計算遲延利息。
第九條甲方所交付的貨品,如有不合規格或品質惡劣或數量短少時,甲方應負補充或交換或減少價金的義務。
第十條乙方發現貨晶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請求甲方履行前條的義務,倘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除可解除合同外并可請求損害賠償,甲方無異議。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十五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二、品質保證:原廠包裝、原廠標準。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供方負責送貨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雙方共同驗收并簽字確認。
四、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周內。
五、產品保修責任: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主機保修24個月,人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壞除外,保修期滿后供方負責使用原廠配件進行有償維修。
六、付款方式:貨到當日內支付總額的80%,十日內付清其余20%。
七、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時交貨每延遲一天需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需方于付款之日不能按時付款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總額的1‰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事項: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愿將_______貨_______件賣與乙方,約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條貨價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或依照交貨日交貨地的市價為標準)。
第三條乙方應自交貨日起算_______日內支付貨價與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時,于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買賣合同,但須接到通知日起算_______日內答復逾期即視為承認延期。
第五條甲方如屆期不交貨又未經依前條約定通知乙方時,乙方可限相當日期催交貨,倘逾期仍不交時,乙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條如因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一部分貨品未能交清的,可以延緩至不能交貨原因消除后___日內交付。
第七條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貨之期為標準。
第八條乙方逾交款日期不為交款的,甲方可以定相當期限催告交款,并請求自約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計算遲延利息。
第九條甲方所交付的貨品,如有不合規格或品質惡劣或數量短少時,甲方應負補充或交換或減少價金的義務。
第十條乙方發現貨晶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請求甲方履行前條的義務,倘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除可解除合同外并可請求損害賠償,甲方無異議。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一、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棗莊市盛源榮達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榮達公司)月度材料采購計劃,由甲方與榮達公司洽談簽訂貨物買賣合同。
二、合同簽訂后的組織進貨、供貨、結算、回款等一切銷售事宜,由甲方直接與榮達公司進行,乙方不再參與。
三、甲方按榮達公司提供金額的15%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于每次向榮達公司開據發票進行財務掛賬后的十天內全額支付給乙方,每超期一天按逾期金額的1%加付違約金。(乙方無需向甲方提供居間費用的發票)。
四、供貨的質量以及供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或者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乙方居間活動中產生的居間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支付。
六、甲方不得繞過乙方或者隱瞞與榮達公司發生買賣業務,必須每月向乙方通報業務金額,否則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榮達公司財務掛賬情況,按甲方與榮達公司發生的供貨金額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十六
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合同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貨物進貨購銷事宜確立的合同關系。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貨物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貨物買賣關系,零售商向供應商采購貨物并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采購貨物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貨物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3、供應商:是指與零售商建立貨物買賣關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貨物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貨物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銷售通道、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貨物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
7、對帳: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貨物訂貨、入庫、退貨、庫存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帳周期: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貨物后,雙方以固定的期間或時間為標準而確定的有規律的核對帳目的周期。
9、對帳日:是指零售商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類貨物供應商固定的對帳日期。
10、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從供應商處購入貨物的數量、金額,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為。
11、鋪貨期:是指供應商首次訂單貨物交付之日起,至首次結算周期起算前零售商占用貨物的期間。
12、結算周期:是指鋪貨期滿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日的期間,此后零售商均應當以此期間為標準、依第一次應當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日期類推,同供應商辦理結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文件應當能夠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貨物清單。
(3)雙方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訂單及訂單確認。
(6)貨物價格變動文件。
(7)貨物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8)貨物退換貨文件。
(9)貨物對帳文件。
(10)貨物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貨物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帳記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貨物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貨物。
1、貨物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貨物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貨物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貨物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于確認之日后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貨物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貨物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貨物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于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貨物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于貨物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貨物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貨物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2、訂單應當明確貨物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后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貨物,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貨物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貨物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貨物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貨物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貨物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后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五、貨物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貨物促銷計劃,以加速貨物的周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貨物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貨物退換。
1、雙方在確定貨物價格時,應當對貨物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3)有條件的退換貨。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十七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工廠)。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外商)。
地址: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鑒于:
1、乙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購買本協議及本協議所涉及合同項下的貨物;。
甲、乙、丙三方同意:
1、如乙方未按照銷售合同的規定將全部貨款(分批交貨、分批付款的,指每批貨物的全部貨款)付至甲方,甲方無義務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丙方支付任何貨款,且免除任何有關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丙方無權依進口合同向甲方追索(究)任何貨款(違約責任)。
2、甲方對有關貨物的質量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對貨物質量有任何異議,應自行與丙方協商處理,而無權依銷售合同向甲方追究任何違約責任;如需退換貨,乙方可委托甲方辦理,手續費另計。
3、丙方保證交付所給甲方的貨物在產地,規品、數量等方面與進口合同的規定嚴格一致;如有不符,丙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海關處罰。
4、如銷售合同及進口合同的規定與本協議不符,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最新正規貨物買賣合同協議(匯總18篇)篇十八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
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賣方賣出、買方購入商品。
商品應符合下文第四款中所確定的清單。該清單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價格和合同總金額在清單中所載明的商品,以美元計價。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元。
商品價格包括運抵_________的一切費用,同時包括在_________境外預付的包裝、標記、裝運、保險的費用。
第三條供貨期限和日期商品應在賣方銀行通知保兌的、與第二條所列金額相符的有效信用證時起_________天內運往_________.賣方有權提前供貨,也有權視情況一次或幾次供貨。
第四條商品品質商品品質和數量由買賣雙方以書面協議確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單中載明。清單附在本合同上(見第一條)。
第五條包裝和標記商品包裝應在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技術條件,保證貨物在運輸途中所做的必要處理過程中完好無損。
每件貨物應有以下標記:到達站名稱;賣方名稱;買方名稱;貨件號;毛重;凈重;體積(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條支付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
該信用證的總金額在合同第二條中載明,其有效期至少_________天。
信用證由賣方選擇的、法律上承認的_________銀行開立并確認。
以信用證付款憑賣方向銀行提交以下單據進行:發票一式三份;全套買方名義下的運輸單;包裝單一式三份;本合同副本;在_________境內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在_________境外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的交接所有商品應由檢查人員進行必要的數量和品質檢查。
檢查人員的結論是最終結論、買賣雙方不得對此有爭議。
余下部分買方可以拒收和退還,買方應單獨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對此承擔責任,便于賣方、供貨人和檢查人員進行可能的檢查。
如果確定拒收成立,對商品的責任自動轉移給賣方,由賣方自行決定商品的處理,商品的保管費由供貨人支付。
第八條保險根據上文第二條由_________對商品在運抵_________港之前進行保險。
第九條品質保證商品品質應符合清單(見上文第四條)。
買方沒有義務接收不符合清單(見第四條)的商品。
買方可以不加解釋和不出示證據還未被接收的商品(見下文第十條)。
根據下文第十條,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理由充分的索賠書時起_________天內如數更換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證完全按照本合同規定運送貨物。
第十條索賠商品運到時,買方有權就商品的數量向賣方提出索賠(見第七條),反之,買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檢查員確定的數量的商品。
買方可以就商品品質不合格向賣方提出索賠。
所有運抵的商品如果沒有以適當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認為買方已經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還的拒收的商品都被認為賣方供貨不足,同時免除對買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賠償提出任何異議。
檢查員最終確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數量。
在商品原封不動或無損壞退還賣方的情況下,未超出檢查員確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無需經商品不合格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必要的手續,應由賣方無條件承認。
買方索賠函用掛號信寄給賣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賠,不能成為索方拒收和拒付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其他應供應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出現不可抗力,即火災、自然災害、封鎖、禁止進出口和其他合同雙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義務時,按不可抗力與其后果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如果上述情況與其后果持續達三個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權拒絕繼續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
在此情況下,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補償可能的損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盡快將妨礙履行義務的不可抗力的出現和終止情況通知另一方。
由賣方或買方國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況出現的必需證明。
第十二條罰則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貨物抵達期限,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
罰金數額規定如下:(1)在最初三周內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_____%;(2)以后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_____%,但罰金總額不能超過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_____%。
第十三條其他條件任何一方在沒有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自己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盡管信用證可以轉讓,是可以按規定程序轉讓的。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3)嚴重喪失商業信譽的;(4)有其他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情形的。
對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補充意識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并經雙方簽字后才有效。
給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_________境內的一切費用和規費,包括海關規費和關稅,與訂立、履行本合同有關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在_________境外,則由賣方承擔。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仲裁由本合同派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和分歧適用中國法律,由_________仲裁機構審理。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