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臨不可預見的危機和災害時,應急預案可以幫助組織和個人迅速做出反應,減少損失和風險。應急預案的編寫需要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種緊急情況的特點和應對技巧,以下是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一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全市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救援行動安全、有序、科學、高效實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導則》和《xx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涉及生命財產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設施的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政府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急救援體系力求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1.5事故的分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鍋爐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5萬人以上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鍋爐因安全故障中斷運行240小時以上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萬人以上15萬人以下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事故:
(2)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轉移的;
(4)起重機械整體傾覆的;
(5)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2小時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
(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3)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
(4)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折斷或者起升機構墜落的;
(5)客運索道高空滯留人員3.5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6)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二、組織領導體系及職責。
2.1救援組織體系。
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領導小組、現場指導協調組、事故調查處理小組、應急救援隊伍和其他社會力量組成。
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救援領導小組)是xx市特種設備一般、較大、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機構,負責在特種設備出現一般以上事故時,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和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參與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事故現場指導協調組由救援領導小組派出,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由廣安質監局牽頭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及社會力量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特種設備相關技術機構、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環境保護、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其他社會力量。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指揮體系見下圖:
援專家。
市級配合部門。
區市縣。
xx市。
市救援領導小組。
現場指導協調組。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職責。
2.2.1救援領導小組組成。
市政府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市政府分管質監工作的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聯系質監工作的副秘書長。
廣安質監局局長。
成員:廣安質監局、市政府應急辦、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市總工會、廣安電業局、市民政局等單位負責人。
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廣安質監局,由廣安質監局分管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2.2職責。
2.2.2.1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2.2.2.2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廣安質監局:負責接受事故報告,提出應急救援處置建議,按照救援領導小組的決定實施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事故調查處理,提供技術支持。
(2)市政府應急辦:負責信息收集匯總上報和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
(3)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參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及警戒,加強事故區域內的治安管理,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5)市消防支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6)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工作,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7)市財政局:負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經費的保障工作。
(8)市監察局:負責對相關單位及主要領導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到位情況、工作情況、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9)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應急工作,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療;指定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和傷員鑒定轉移。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11)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現場監測與環境危害監測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總工會:配合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13)廣安電業局:負責事故現場電力的供、斷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負責協調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救濟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
2.2.2.3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組織建立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之間的聯絡協調機制;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組建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庫。
(2)指導和督促企業制定、完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開展演練,掌握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的隱患,及時通報預警信息,提出預警建議;建立并完善各種應急信息資源系統;指導和督促相關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3)負責協調落實救援領導小組的重大決定;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事故信息、損害情況;組織事故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應急救援工作情況;辦理救援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3現場指導協調組及職責。
一般以上事故發生時啟動本預案,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現場指導協調組赴事故現場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組組長和成員由救援領導小組確定。發生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工作應當在事發地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
負責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參與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發揮技術支持作用,提供發生事故設備的基礎數據;組織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提出搶險救援方案的建議;提供專業救援機構和搶險器材物資資源信息,供現場救援領導小組調動。
2.4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及職責。
事故發生后,廣安質監局成立xx市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小組,辦公室設在廣安質監局,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分析等工作。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預警范圍。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以下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實行重點安全監控:
(1)發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特種設備;
(2)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
(3)重要地區使用的特種設備;
(4)關系重大經濟安全的特種設備;
(5)發生事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特種設備。
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分級建立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并監督相關使用單位落實安全監控措施。
3.2預防措施。
3.2.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屬重大危險源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并認真實施;
(2)設立專門機構或配備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4)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保證特種設備登記率達到100%;
(5)按期申報特種設備定期檢驗,保證定期檢驗率達到100%;
(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3.2.2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按照《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責,定期向社會公眾公布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對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
3.3信息監測與報告。
全市特種設備監測網絡及監測點分為三個層次:即各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企業)、各區市縣質監局、廣安質監局,各基層監測網點應定期逐級上報監控信息。遇有異常情況,應立即上報至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救援領導小組及時分析研究,提出監測意見,對可能引發一般以上事故的異常信息,立即上報市政府。
企業對其擁有市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的特種設備運行狀況的信息、實施監控的技術手段、安全檢查和定期檢驗情況、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隱患整改情況和應急預案準備情況及時報告各級質監局;對處于異常狀態的市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的特種設備,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報告。
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網絡。以各級質監部門的安全監察機構為主體,積極發揮專職執法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基層政府、大型企業和社會力量的作用,及時掌握特種設備安全狀況。
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信息化網絡。建立相關技術支持平臺,包括重大危險源辨識系統、事故隱患預警系統、安全狀況評價系統、舉報系統等,保證預警系統的信息傳遞準確、快捷、高效。
3.4預警行動。
以下事故發生時,應當做好啟動本預案的準備:
(1)化工企業爆炸、停電、火災事故;
(2)地震;
(3)客運索道、游樂設施停電、火災事故;
各級質監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特種設備事故的信息后,應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必要時,及時報告當地政府。
四、應急響應。
4.1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單位、業主報告,情況緊急的可直報當地縣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和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故發生單位獲知后,應當立即向當地縣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和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最遲不超過1小時。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故報告電話:0826-2334803。
各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事故報告電話。
(2)事故發生后,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盡快核實情況,并在2小時內報告本級和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市救援領導小組,市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啟動相關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事故,市救援領導小組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上報。
(4)移動式特種設備異地發生事故后,當事人或業主應在1小時內向事發地質監部門報告,事發地質監部門應當及時通知設備使用注冊登記地質監部門。事故發生地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按規定逐級上報。
(5)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單位、地點、特種設備種類;事故發生情況,包括事故簡要經過、現場破壞情況、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和涉險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初步確定的事故等級、初步判斷的事故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報告的情況。
4.2分級響應程序。
接到事故報告后,事故發生單位須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開展自救,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當地救援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應當帶領職能部門人員立即趕往出事地點,及時采集現場各類所需信息和有關資料,參與搶救和事故處理工作。
分級響應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發地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啟動相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發生較大以上特種設備事故,市、縣政府兩級啟動相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發地點,成立現場指揮部,采集現場各類所需信息和有關資料,指揮組織搶救和事故處理工作。
(3)當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時,經報市救援領導小組同意后,立即上報請求支援。
4.3現場指導協調的主要工作。
(1)根據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協助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有關應急救援行動。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當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特種設備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建議。
(4)協助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和有關企業配合、支援應急救援工作。
4.4現場緊急處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現場處置工作程序。
1.盡快對事故發生時所涉及的特種設備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提出對事故所涉及的特種設備進一步處置的方案。
2.在不影響應急救援的前提下,積極介入對事故現場特種設備及其相關設施的事故狀態的保護,嚴禁一切對事故現場的變動。
3.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確認危險設備的類型和特性,提出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4.迅速對事故發生場所周圍的其他特種設備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盡快確定這些特種設備是否有發生進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時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有關資料,為事故調查做好準備:
(1)事故發生企業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或檢驗合格證;
(2)事故發生企業的所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包括管理人員);
(3)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所有監督檢驗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
(4)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所有維修保養記錄;
(5)有關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校驗記錄和報告;
(6)事故發生企業的特種設備相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8)與事故發生企業特種設備有關的所有安全監察指令書;
(9)涉及事故的特種設備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驗收資料。
4.4.2現場處置工作要求。
1.對事故危害、事故范圍、事故危害擴展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進行初始評估。
2.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
3.設立現場工作區域。應當根據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氣條件(特別是風向)等因素,設立現場搶險救援的安全工作區域。對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危險介質泄漏應當設立三類工作區域,即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
4.搶救受傷人員。及時、科學、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者安全轉移,盡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員的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5.設立人員疏散區。根據事故的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時,應當果斷迅速地劃定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
6.清理事故現場。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已經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化學中和等技術措施進行事故后處理,防止危害的繼續和環境的污染、毀壞。
4.5應急搶險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裝備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設備。事故現場應當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事故現場應當開辟應急搶險人員和車輛出入的專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事故發生的特性和應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圍居民和群眾疏散的建議,由事發地政府下達人員疏散指令。
4.7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根據需要建議事發地政府依法動員、調動、征用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占用場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由各級質監部門牽頭,會同安監、監察等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參加事故調查組,在進行救援的同時,開展事故調查,進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國家質檢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較大事故由省質監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廣安質監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9新聞發布。
市救援領導小組是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來源,負責特種設備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具體新聞發布工作按照省委辦公廳、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內突發事件對外報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執行。
4.10應急救援結束。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在報請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結束:
(1)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
(4)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
(5)緊急疏散人員已恢復正常生活。
五、保障措施。
5.1應急救援的資源、物資、裝備、交通和通信保障。
(1)廣安質監局建立與市政府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市級有關部門以及有關專家的通信聯絡數據庫。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加強與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的物資、裝備儲備,切實提高應急保障能力。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廣安質監局、市政府應急辦、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廣安電業局、市民政局等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保障工作。
(2)廣安質監局組織建立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動態監管系統,及時掌握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和事故預警情況。
(3)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針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類型,組織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等應急救援力量,配備相適應的救援工具、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應急車輛等搶險救援裝備和通訊裝備等,建立地方安全監察網絡和信息化網絡。
5.2資金保障。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的必要資金準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5.3技術儲備與專家保障。
(1)廣安質監局負責建立全市特種設備專家組,為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和決策提供咨詢、建議和技術保障。
(2)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根據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分布特點,建立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成員由xx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單位、大專院校、科研單位、行業協會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3)專家組應當定期召開會議,對國內外近期發生的事故案例進行研究、分析。專家組應當積極開展與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有關的科學研究,參與起草或修訂完善本地區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方案,指導企業建立和制訂本企業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1)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協助當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
(2)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協助當地組織或者督促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隊伍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救援培訓,鍛煉和提高應急救援綜合素質。
(3)有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每年進行一次以上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演練結束后,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5.5監督檢查。
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依照《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對相關部門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進行檢查。
六、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理。
(1)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所發生的費用,按有關規定由有關單位負責。
(2)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必須由有質監部門核準的有資格的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全面檢修,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對嚴重損毀、無維修價值的,使用單位應當予以報廢。
(3)特種設備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質泄漏或者鄰近建筑物倒塌損壞的,應經環保部門、規劃建設部門檢查并提出意見后,方可進行下一步修復工作。
(4)事故救援結束后,當地政府應當做好安撫、撫恤、理賠工作,有關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做好社會救助、保險等善后處理事項,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6.2事故。
調查報告。
(1)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破壞程度,按有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調查內容主要有: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包括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必要時應當進行技術鑒定),事故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確定事故隱患是否消除、周圍環境污染、火災隱患是否基本消除,對疏散人員能否返回提出意見,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事故調查組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初步意見,報市救援領導小組。
(2)需要對事故、受事故影響的設備和事故現場環境進行必要的檢驗檢測、試驗及鑒定時,由事故調查組確定與事故各方無直接利害關系的單位負責。
(3)事故調查小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事故調查,并提出調查報告。
(4)市救援領導小組適時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的發生原因及預防措施。
6.3應急救援。
工作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七、附則。
7.1名詞術語、定義與說明。
事故:生產或者生活活動過程中發生的意外突發性事件總稱,通常會使正常活動中斷,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
事故隱患:可導致事故發生的設備缺陷、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各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將本區市縣《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報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各級預案應當每兩年或者在發生特種設備特大事故后,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更新。
7.3獎勵與責任。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救援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誤報特種設備事故和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履行職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以及擾亂、妨礙搶險救援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救援領導小組制定并負責解釋。
7.5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二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全市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救援行動安全、有序、科學、高效實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導則》和《xx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涉及生命財產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設施的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政府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急救援體系力求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1.5事故的分級
1.特別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鍋爐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5萬人以上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鍋爐因安全故障中斷運行240小時以上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萬人以上15萬人以下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的。
3.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事故:
(2)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轉移的;
(4)起重機械整體傾覆的;
(5)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2小時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
(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3)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
(4)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折斷或者起升機構墜落的;
(5)客運索道高空滯留人員3.5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6)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2.1救援組織體系
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領導小組、現場指導協調組、事故調查處理小組、應急救援隊伍和其他社會力量組成。
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救援領導小組)是xx市特種設備一般、較大、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機構,負責在特種設備出現一般以上事故時,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和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參與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事故現場指導協調組由救援領導小組派出,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由廣安質監局牽頭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及社會力量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特種設備相關技術機構、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環境保護、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其他社會力量。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指揮體系見下圖:
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
援專家
市級配合部門
區市縣
xx市
市救援領導小組
現場指導協調組
特種設備事故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職責
2.2.1救援領導小組組成
市政府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市政府分管質監工作的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聯系質監工作的副秘書長
廣安質監局局長
成員:廣安質監局、市政府應急辦、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市總工會、廣安電業局、市民政局等單位負責人。
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廣安質監局,由廣安質監局分管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2.2職責
2.2.2.1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指揮協調全市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2.2.2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廣安質監局:負責接受事故報告,提出應急救援處置建議,按照救援領導小組的決定實施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事故調查處理,提供技術支持。
(2)市政府應急辦:負責信息收集匯總上報和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
(3)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參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及警戒,加強事故區域內的治安管理,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5)市消防支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6)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工作,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7)市財政局:負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經費的保障工作。
(8)市監察局:負責對相關單位及主要領導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到位情況、工作情況、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9)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應急工作,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療;指定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和傷員鑒定轉移。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11)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現場監測與環境危害監測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總工會:配合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13)廣安電業局:負責事故現場電力的供、斷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負責協調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救濟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
2.2.2.3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組織建立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之間的聯絡協調機制;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組建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庫。
(2)指導和督促企業制定、完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開展演練,掌握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的隱患,及時通報預警信息,提出預警建議;建立并完善各種應急信息資源系統;指導和督促相關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3)負責協調落實救援領導小組的重大決定;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事故信息、損害情況;組織事故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應急救援工作情況;辦理救援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3現場指導協調組及職責
一般以上事故發生時啟動本預案,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現場指導協調組赴事故現場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組組長和成員由救援領導小組確定。發生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工作應當在事發地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
負責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參與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發揮技術支持作用,提供發生事故設備的基礎數據;組織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提出搶險救援方案的建議;提供專業救援機構和搶險器材物資資源信息,供現場救援領導小組調動。
2.4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及職責
事故發生后,廣安質監局成立xx市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小組,辦公室設在廣安質監局,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分析等工作。
3.1預警范圍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以下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實行重點安全監控:
(1)發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特種設備;
(2)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
(3)重要地區使用的特種設備;
(4)關系重大經濟安全的特種設備;
(5)發生事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特種設備。
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分級建立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并監督相關使用單位落實安全監控措施。
3.2預防措施
3.2.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屬重大危險源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并認真實施;
(2)設立專門機構或配備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4)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保證特種設備登記率達到100%;
(5)按期申報特種設備定期檢驗,保證定期檢驗率達到100%;
(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7)特種設備隱患整治率達到100%。
3.2.2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按照《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責,定期向社會公眾公布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對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
3.3信息監測與報告
全市特種設備監測網絡及監測點分為三個層次:即各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企業)、各區市縣質監局、廣安質監局,各基層監測網點應定期逐級上報監控信息。遇有異常情況,應立即上報至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救援領導小組及時分析研究,提出監測意見,對可能引發一般以上事故的異常信息,立即上報市政府。
企業對其擁有市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的特種設備運行狀況的信息、實施監控的技術手段、安全檢查和定期檢驗情況、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隱患整改情況和應急預案準備情況及時報告各級質監局;對處于異常狀態的市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的特種設備,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報告。
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網絡。以各級質監部門的安全監察機構為主體,積極發揮專職執法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基層政府、大型企業和社會力量的作用,及時掌握特種設備安全狀況。
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信息化網絡。建立相關技術支持平臺,包括重大危險源辨識系統、事故隱患預警系統、安全狀況評價系統、舉報系統等,保證預警系統的信息傳遞準確、快捷、高效。
3.4預警行動
以下事故發生時,應當做好啟動本預案的準備:
(1)化工企業爆炸、停電、火災事故;
(2)地震;
(3)客運索道、游樂設施停電、火災事故;
(4)其他可能引起特種設備事故的災害性事故。
各級質監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特種設備事故的信息后,應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必要時,及時報告當地政府。
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啟動本預案。
4.1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單位、業主報告,情況緊急的可直報當地縣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和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故發生單位獲知后,應當立即向當地縣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和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最遲不超過1小時。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故報告電話:0826-2334803。
各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事故報告電話。
(2)事故發生后,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盡快核實情況,并在2小時內報告本級和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市救援領導小組,市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啟動相關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事故,市救援領導小組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上報。
(4)移動式特種設備異地發生事故后,當事人或業主應在1小時內向事發地質監部門報告,事發地質監部門應當及時通知設備使用注冊登記地質監部門。事故發生地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按規定逐級上報。
(5)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單位、地點、特種設備種類;事故發生情況,包括事故簡要經過、現場破壞情況、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和涉險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初步確定的事故等級、初步判斷的事故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報告的情況。
4.2分級響應程序
接到事故報告后,事故發生單位須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開展自救,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當地救援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應當帶領職能部門人員立即趕往出事地點,及時采集現場各類所需信息和有關資料,參與搶救和事故處理工作。
分級響應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發地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啟動相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發生較大以上特種設備事故,市、縣政府兩級啟動相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發地點,成立現場指揮部,采集現場各類所需信息和有關資料,指揮組織搶救和事故處理工作。
(3)當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時,經報市救援領導小組同意后,立即上報請求支援。
4.3現場指導協調的主要工作
(1)根據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協助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有關應急救援行動。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當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特種設備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建議。
(4)協助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和有關企業配合、支援應急救援工作。
4.4現場緊急處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現場處置工作程序
1.盡快對事故發生時所涉及的特種設備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提出對事故所涉及的特種設備進一步處置的方案。
2.在不影響應急救援的前提下,積極介入對事故現場特種設備及其相關設施的事故狀態的保護,嚴禁一切對事故現場的.變動。
3.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確認危險設備的類型和特性,提出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4.迅速對事故發生場所周圍的其他特種設備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盡快確定這些特種設備是否有發生進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時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有關資料,為事故調查做好準備:
(1)事故發生企業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或檢驗合格證;
(2)事故發生企業的所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包括管理人員);
(3)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所有監督檢驗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
(4)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所有維修保養記錄;
(5)有關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校驗記錄和報告;
(6)事故發生企業的特種設備相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8)與事故發生企業特種設備有關的所有安全監察指令書;
(9)涉及事故的特種設備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驗收資料。
4.4.2現場處置工作要求
1.對事故危害、事故范圍、事故危害擴展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進行初始評估。
2.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
3.設立現場工作區域。應當根據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氣條件(特別是風向)等因素,設立現場搶險救援的安全工作區域。對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危險介質泄漏應當設立三類工作區域,即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
4.搶救受傷人員。及時、科學、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者安全轉移,盡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員的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5.設立人員疏散區。根據事故的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時,應當果斷迅速地劃定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
6.清理事故現場。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已經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化學中和等技術措施進行事故后處理,防止危害的繼續和環境的污染、毀壞。
4.5應急搶險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裝備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設備。事故現場應當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事故現場應當開辟應急搶險人員和車輛出入的專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事故發生的特性和應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圍居民和群眾疏散的建議,由事發地政府下達人員疏散指令。
4.7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根據需要建議事發地政府依法動員、調動、征用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占用場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4.8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由各級質監部門牽頭,會同安監、監察等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參加事故調查組,在進行救援的同時,開展事故調查,進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國家質檢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較大事故由省質監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廣安質監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9新聞發布
市救援領導小組是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來源,負責特種設備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具體新聞發布工作按照省委辦公廳、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內突發事件對外報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執行。
4.10應急救援結束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在報請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結束:
(1)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
(4)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
(5)緊急疏散人員已恢復正常生活。
5.1應急救援的資源、物資、裝備、交通和通信保障
(1)廣安質監局建立與市政府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市級有關部門以及有關專家的通信聯絡數據庫。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加強與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的物資、裝備儲備,切實提高應急保障能力。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廣安質監局、市政府應急辦、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廣安電業局、市民政局等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保障工作。
(2)廣安質監局組織建立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動態監管系統,及時掌握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和事故預警情況。
(3)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針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類型,組織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等應急救援力量,配備相適應的救援工具、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應急車輛等搶險救援裝備和通訊裝備等,建立地方安全監察網絡和信息化網絡。
5.2資金保障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的必要資金準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5.3技術儲備與專家保障
(1)廣安質監局負責建立全市特種設備專家組,為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和決策提供咨詢、建議和技術保障。
(2)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根據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分布特點,建立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成員由xx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單位、大專院校、科研單位、行業協會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3)專家組應當定期召開會議,對國內外近期發生的事故案例進行研究、分析。專家組應當積極開展與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有關的科學研究,參與起草或修訂完善本地區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方案,指導企業建立和制訂本企業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1)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協助當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
(2)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協助當地組織或者督促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隊伍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救援培訓,鍛煉和提高應急救援綜合素質。
(3)有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每年進行一次以上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演練結束后,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5.5監督檢查
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依照《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對相關部門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進行檢查。
6.1善后處理
(1)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所發生的費用,按有關規定由有關單位負責。
(2)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必須由有質監部門核準的有資格的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全面檢修,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對嚴重損毀、無維修價值的,使用單位應當予以報廢。
(3)特種設備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質泄漏或者鄰近建筑物倒塌損壞的,應經環保部門、規劃建設部門檢查并提出意見后,方可進行下一步修復工作。
(4)事故救援結束后,當地政府應當做好安撫、撫恤、理賠工作,有關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做好社會救助、保險等善后處理事項,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6.2事故調查報告
(1)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破壞程度,按有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調查內容主要有: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包括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必要時應當進行技術鑒定),事故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確定事故隱患是否消除、周圍環境污染、火災隱患是否基本消除,對疏散人員能否返回提出意見,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事故調查組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初步意見,報市救援領導小組。
(2)需要對事故、受事故影響的設備和事故現場環境進行必要的檢驗檢測、試驗及鑒定時,由事故調查組確定與事故各方無直接利害關系的單位負責。
(3)事故調查小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事故調查,并提出調查報告。
(4)市救援領導小組適時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的發生原因及預防措施。
6.3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7.1名詞術語、定義與說明
事故:生產或者生活活動過程中發生的意外突發性事件總稱,通常會使正常活動中斷,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
事故隱患:可導致事故發生的設備缺陷、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各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將本區市縣《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報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各級預案應當每兩年或者在發生特種設備特大事故后,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更新。
7.3獎勵與責任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救援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誤報特種設備事故和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履行職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以及擾亂、妨礙搶險救援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救援領導小組制定并負責解釋。
7.5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三
一、目的:為使特種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發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設備,盡是減少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減少事故的損失。
二、范圍: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發生爆炸墜落等事故及事故過程中發生人員傷亡和特種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分工: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總指揮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屬下分現場指揮、排險組、疏散組、救護組、聯絡組、火警組、電力搶修組,職責分工為:
1、總指揮:全面指揮、協調事故處理工作。
2、現場指揮:指揮事故現場調度、協調工作。
3、排險組:組織排除事故危難源。
4、疏散組:隔絕防護,疏散人員,轉移物品,減少損失。
5、救護組:立即組織人員和調度車輛,盡快送受傷人員到醫院救治。
6、聯絡組:做好各部門之間的通訊聯絡工作。
7、火警組: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滅火。
8、電力搶修組:負責電器設備的斷電、搶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
1、公司發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時,當班人員應立即盡一切力量切斷或隔離事故源,同時由車間負責人決定是否緊急停止設備運行,并以最快速度向企業領導報告,和相關部門取得聯系。事故嚴重可直接報告相關職能部門職能部門或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呼叫火警“119”,醫療急救電話“120”。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單位部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性質(爆炸、火災、墜落)、以及人員傷亡情況和報告人姓名及聯系電話等。
2、企業領導到場后應迅速組織力量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部位和原因,開展搶險自救工作。根據事故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企業領導應立即決定是否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如決定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則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人員接到報警后應以最快速度趕往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搶險工作。處理事故時,迅速采取措施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必須參加。
2、演習內容、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3、演習結束后應將演習的情況作書面記錄,并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調整修改。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四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師生生命、學校財產安全,確保學校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處置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東華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等,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全校范圍內涉及特種設備的安全事故。
第三條貫徹“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整合資源”的原則,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警分析,做好預案演練,提高防范意識。將預防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有效控制事故,力爭實現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四條本預案涉及的組織機構及責任體系等以《東華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為準。
第五條預防措施。
(七)壓力容器嚴禁超溫超壓運行,加載和卸載要求緩慢平穩,運行期間要保持載荷相對平穩,壓力容器處于工作狀況時嚴禁拆卸壓緊螺栓。
(一)電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三)鍋爐爆炸、爆管事故;
(四)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壓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六)場內機動車輛傾翻、火災等。
第七條現場應急處置基本任務。
(一)事故部門立即組織開展現場緊急自救,防止事態發展;
(二)搶救受害人員。及時、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施救與安全轉送傷員,以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危害。
(三)電梯運行途中進水時,應將電梯開到頂層,并告知維修人員;
(四)電梯運行途中發生火災時,應將電梯在就近安全樓層(一般著火層以下的樓層較為安全)停靠,迅速利用樓梯逃生。
(三)若發生人員受傷,應立即進行救助,并撥打120急救電話求助。
(一)鍋爐爆炸事故。
一旦發生鍋爐爆炸事故,必須設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溫水、汽,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快將人撤離現場,有條件時撥打“119”、“120”、“110”等電話請求救援,并將情況逐級上報。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傷亡人員,并進行救助。
(二)鍋爐爆管事故。
(4)如幾臺鍋爐并列供汽,應將故障鍋爐的主蒸汽管與蒸汽母管隔斷。
(2)壓力容器及其設備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必須設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快將人撤離現場,有條件時撥打“119”、“120”、“110”等電話請求救援。爆炸停止后,在采取有關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立即查看是否有傷亡人員,并進行救助。
(2)其它如管道或支吊架突發變形、失穩等情況。應立即按工藝規程,操縱相應閥門和控制系統,立即降壓停車,并及時查明原因消除隱患;若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到四周環境大氣中,則執行壓力管道泄漏處理方法。
第十三條場內機動車輛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2)發生火災時,應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車廂內或駕駛室內無法逃生的人員,并應立即使車輛熄火,防止電氣火災的蔓延擴大。滅火時,應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
第四章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一)立即向所在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三)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五)必要時同時向所在地負責特種設備監督管理、消防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章后期處理。
第十五條在事故和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盡快使教學、科研工作及環境恢復到正常狀態。
第十六條事故處置結束后要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安撫、撫恤、理賠工作,必要時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第十七條事故應急響應結束后,相關職能部門和事發部門對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善后工作等做出調查評估并形成完整的總結材料,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有關責任人根據《東華大學實驗室安全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追究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預案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各二級單位及下屬機構可以本預案為基礎制訂適合二級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九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試行,解釋權歸校長辦公會議。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五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理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以下簡稱“特種設備”)的重特大事故,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
第二條本預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嚴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員傷亡的工傷事故,造成著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嚴重違章造成的特種設備損壞事故。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于在公司范圍內使用的特種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報告制度。
第五條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事故的基本情況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設備動力科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匯報。
2、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主要為貨運液化氣罐車)在本公司范圍內發生事故的,公司經辦人或車主應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必要時由公司設備管理科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六條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部門;
2、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3、事故發生地點;
4、發生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類別;
6、人員傷亡、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及事故概況;
7、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第七條對需要向上級報告的事故,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應將事故情況及發生事故的初步原因應當在24小時內報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八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地點積極參加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九條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負責人立即帶領有關職能部門人員趕往出事地點,立即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加強現場的指揮、協調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種設備事故引發嚴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動《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根據相應崗位應急預案處理;鍋爐發生事故的根據鍋爐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1、現場指揮小組在實施緊急救援時,應嚴密組織,加強聯絡,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2、必要時應及時將現場指揮小組的組成及聯系方法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且必須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3、對需調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與有關單位聯系;對需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出面聯系的,由指揮小組提出請示建議。
第十條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后,可根據事故情況下設:
1、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合作進行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2、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
3、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人員離開事故現場,嚴格防止發生新的傷亡事故。
4、通訊聯絡組:負責保證現場指揮與縣政府和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保證與各協作單位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
5、醫療救護組: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救護,保證救護器材與搶救藥品的供應。
6、交通運輸組:負責運送急需物資、器材、裝備、藥品;運送現場搶救人員,輸送和疏散現場其他人員。
7、后勤保障組:負責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及時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8、預備機動組:由指揮組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組長調動和使用。
第十一條重大以上事故發生后,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進,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事故有關的設備、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憑證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及時攝像、拍照,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二條未發生人員死亡但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由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指派有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迅速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第十三條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在本單位發生事故,公司積極參與救援工作,必要時上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條救援工作紀律:各部門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規定應立刻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開展積極有效地應急救援。如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第四章事故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十六條發生嚴重事故時,如政府及有關部門牽頭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公司相關領導應積極配合。由公司組織的事故調查,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積極參加,協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術分析調查工作,必要時邀請專家技術人員參加。
第十七條事故調查組應當攜帶必要的文書,并履行下列職責:
1、調查事故發生前特種設備的狀況;
2、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進行技術鑒定);
4、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
5、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6、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7、按“2號令”的要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十八條。
1、事故的調查應按“2號令”的各項規定進行。
2、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部門、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并收集有關證據。
3、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并對所提供情況的起初性負責。
第十九條調查處理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科學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觀公正地分清責任,嚴肅處理相關人員,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第二十條事故處理。
1、事故的處理按“2號令”第四章的規定進行,并及時報告組織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規定處理后,事故發生部門應制訂整改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限期落實。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對整改措施的落實加強監督。
3、政府牽頭調查處理的重特大事故,由縣政府決定處理意見,公司按法規、規章提出建議。
4、司法機關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機關作出最終結論后再作處理,但對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責任人,仍應按規定追究責任。
第二十一條事故的結案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本預案由設備管理科負責解釋。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理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以下簡稱“特種設備”)的重特大事故,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
第二條本預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嚴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員傷亡的工傷事故,造成著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嚴重違章造成的特種設備損壞事故。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于在公司范圍內使用的特種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報告制度。
第五條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事故的基本情況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設備動力科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匯報。
2、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主要為貨運液化氣罐車)在本公司范圍內發生事故的,公司經辦人或車主應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必要時由公司設備管理科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六條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部門;
2、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3、事故發生地點;
4、發生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類別;
6、人員傷亡、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及事故概況;
7、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第七條對需要向上級報告的事故,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應將事故情況及發生事故的初步原因應當在24小時內報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八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地點積極參加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九條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負責人立即帶領有關職能部門人員趕往出事地點,立即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加強現場的指揮、協調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種設備事故引發嚴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動《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根據相應崗位應急預案處理;鍋爐發生事故的根據鍋爐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1、現場指揮小組在實施緊急救援時,應嚴密組織,加強聯絡,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2、必要時應及時將現場指揮小組的組成及聯系方法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且必須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3、對需調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與有關單位聯系;對需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出面聯系的,由指揮小組提出請示建議。
第十條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后,可根據事故情況下設:
1、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合作進行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2、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
3、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人員離開事故現場,嚴格防止發生新的傷亡事故。
4、通訊聯絡組:負責保證現場指揮與縣政府和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保證與各協作單位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
5、醫療救護組: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救護,保證救護器材與搶救藥品的供應。
6、交通運輸組:負責運送急需物資、器材、裝備、藥品;運送現場搶救人員,輸送和疏散現場其他人員。
7、后勤保障組:負責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及時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8、預備機動組:由指揮組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組長調動和使用。
第十一條重大以上事故發生后,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進,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事故有關的設備、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憑證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及時攝像、拍照,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二條未發生人員死亡但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由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指派有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迅速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第十三條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在本單位發生事故,公司積極參與救援工作,必要時上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條救援工作紀律:各部門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規定應立刻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開展積極有效地應急救援。如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第四章事故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十六條發生嚴重事故時,如政府及有關部門牽頭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公司相關領導應積極配合。由公司組織的事故調查,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積極參加,協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術分析調查工作,必要時邀請專家技術人員參加。
第十七條事故調查組應當攜帶必要的文書,并履行下列職責:
1、調查事故發生前特種設備的狀況;
2、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進行技術鑒定);
4、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
5、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6、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7、按“2號令”的要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十八條。
1、事故的調查應按“2號令”的各項規定進行。
2、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部門、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并收集有關證據。
3、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并對所提供情況的起初性負責。
第十九條調查處理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科學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觀公正地分清責任,嚴肅處理相關人員,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第二十條事故處理。
1、事故的處理按“2號令”第四章的規定進行,并及時報告組織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規定處理后,事故發生部門應制訂整改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限期落實。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對整改措施的落實加強監督。
3、政府牽頭調查處理的重特大事故,由縣政府決定處理意見,公司按法規、規章提出建議。
4、司法機關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機關作出最終結論后再作處理,但對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責任人,仍應按規定追究責任。
第二十一條事故的結案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六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及次生衍生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達川區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結合達川區特種設備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達川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和達川區特種設備實情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達川區境內發生的,涉及特種設備安全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特殊情況下的應急工作。
1.4工作原則。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政府統一領導、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1.5事故分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鍋爐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5萬人以上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
1.5.2重大事故。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鍋爐因安全故障中斷運行240小時以上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萬人以上15萬人以下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的。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事故:。
(2)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轉移的;
(4)起重機械整體傾覆的;
(5)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2小時以上的。
1.5.4一般事故。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
(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3)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
(4)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折斷或者起升機構墜落的;
(5)客運索道高空滯留人員3.5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6)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2.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各市場監管所、相關股(室)隊負責人及從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承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責的人員等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應急股,應急股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接受事故報告,建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體系,協助政府應急指揮機構開展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提出特種設備應急處置技術建議,按有關規定協助上級市場監管局開展事故調查。
2.2組長職責:主持領導小組工作,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修改;決定啟動應急響應,召集相關人員研究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全面指揮和協調工作;適時向上級市場監管局及區政府提出事故搶救及調查工作相關建議。
2.3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負責提出應急響應和預警行動建議,組織實施現場應急工作。
2.4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制訂和修改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報告預警信息和事故情況,傳達上級有關指示;負責落實領導小組的重大決定,并對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督查;提出啟動本預案建議;組織實施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協助事故調查組提供技術支持,負責組織協調特種設備行業專家參與事故救援。(特種設備機電類技術專家王峰,聯系電話:13xxxxxxx82;特種設備承壓內技術專家馮志華,聯系電話:1398xxxxxxx)。
2.5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2.5.1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股):指導企業制修訂、完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和開展演練;負責提出應急預警、對策和措施相關建議;做好現場應急和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2.5.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協助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掌握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隱患,及時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相關信息;當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及時趕赴現場,積極提出妥善事故處理建議。
2.5.3局辦公室:負責應急車輛、應急經費保障、應急儲備物資的綜合管理及調撥。
2.5.4政策法規股:負責應急救援法律保障。
2.5.5科宣股:負責向領導小組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及救援信息,經組長同意后,上報區政府新聞辦。
2.5.6各市場監管所、股室負責人及其相關人員:在局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分管領導的具體指導下,參與事故應急救援相關工作。
3.預警預防。
當以下事故發生時,應該做好啟動本預案的準備:
3.1燃氣企業爆炸、火災事故;
3.2地震;
3.3客運索道、游樂設施停電、火災事故;
接到可能導致特種設備事故的信息后,應及時確定救援方案,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并派人到現場核實相關情況,必要時按照區政府《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2小時內報告區政府應急辦。
區政府應急辦電話:0818-2xxxxxx3。
4.應急響應。
4.1事故報告。
4.1.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立即向其主管部門、質監局及有關部門報告。領導小組接到事故發生單位事故報告后,應當盡快核實有關情況,40分鐘內立即向區政府應急辦及市質監局上報事故情況;并立即趕赴現場,在城區范圍內30分鐘到達,在城區周邊鄉鎮的1小時內到達,特殊情況經努力無法及時到達現場的要設法到達,并適時掌握事故發展情況。
達州市市場監管局特監科電話:0818-2xxxxxx2。
達川區政府應急辦公室電話:?0818-2xxxxxxxx。
4.1.2事故報告內容包括:
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事故發生地點及時間(年、月、日、時、分);發生事故設備名稱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人員傷亡、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及事故概況。
4.2響應程序。
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組長指派相關人員核實有關情況,并向達川區人民政府應急辦及市質監局報告,根據實際決定啟動本預案,組織相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在區政府及上級部門的領導下,參與搶救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3應急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4.3.1根據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協助事故現場指揮部協調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4.3.2協助有關專家指導現場處理工作,協助事故處理領導小組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擴大的方案。
4.3.3針對事故可能引發的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
4.4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及時做好下列工作:
對事故所涉及的特種設備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調查,提出對這些設備進一步處置的方案。
4.4.2在不影響救援的前提下,積極介入對事故現場特種設備及其相關設施的事故狀態的保護,嚴禁一切對事故現場的變動。
4.4.3及時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有關資料,為事故調查做好準備:
(1)事故發生企業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或檢驗合格證;
(4)有關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驗報告;
(5)企業特種設備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6)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所有維修保養記錄;
(7)與事故發生企業特種設備有關的所有安全監察指令書;
(8)涉及事故的特種設備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驗收資料。
4.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工作人員,應該按照有關規定,裝備齊全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設備。事故現場應開辟應急搶險人員和車輛出入的專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事故發生的特性和應急救援的預案,向區政府及上級部門提出事故現場周圍居民和群眾疏散的建議。
對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上級局開展事故調查,進行事故分析,本局予以積極配合。
4.8應急救援結束。
根據上級局事故調查情況,由上級局決定應急救援結束,并報請區政府應急辦。
5.保障措施。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做好事故應急救援的必要資金準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區政府協調解決。
6.后期處理。
6.1善后處理。
6.1.1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所發生的費用,按照有關規定由有關單位負責。
6.1.2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特種設備必須經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進行全面檢驗,且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1.3特種設備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質或者鄰近建筑物倒塌損壞的,應經環保部門和建設部門檢查并提出意見后,方可進行下一步修復工作。
6.2應急救援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
7.監督管理。
7.1宣傳。
加強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廣泛宣傳特種設備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在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在顯著位置,公布搶險救援電話或維修保障單位等應急電話。
7.2培訓。
定期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專業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培訓,提高處置突發事故能力,力求做到快速出動、有效處置、及時報告,掌握組織群眾防護或撤離、有效消除危害后果等應急救援技能方面的綜合素質。
7.3演練。
7.3.1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的演練。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定期開展對本單位的特種設備應急演練并對此項工作作出評估。
7.3.2?演練前應制訂包括演練對象、地點、參加人員、操作規程、使用設備等在內的詳細演練方案。演練結束后,應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并提出預案的修改意見和建議。
7.4獎懲。
7.4.1對在應急救援、指揮、檢測、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表現以及在事故調查工作中為事故界定、鑒定做出重要作用的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7.4.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誤報特種設備事故和在突發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5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七
1.1在密閉的容器內,煤氣中混入空氣或空氣中混入煤氣,達到爆炸范圍,并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氣體;要有明火、電火或達到煤氣燃點以上的溫度。這三條件同時具備時,就會發生煤氣爆炸。
1.2高爐煤氣爆炸最易發生在休風、送風和停風后,在煤氣系統動火施工時,在以空氣驅趕和置換系統中殘余煤氣的過程中,有一段時間容器內會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氣體,所以在煤氣系統驅趕和置換殘余煤氣作業是不允許用空氣為介質進行系統驅趕和置換煤氣。在煤氣系統驅趕和置換煤氣須向系統中通入蒸汽(或氮氣)來沖淡煤氣濃度,同時還要控制系統溫度低于煤氣著火溫度和火源(高爐煤氣著火溫度700℃、爆炸范圍煤氣量40%-70%;焦爐煤氣著火溫度650℃、爆炸范圍煤氣量6%-30%)。
1.3高爐休風煤氣系統需要動火作業前,未放凈除塵器內的積灰,驅凈系統殘余煤氣,系統未與大氣相通,未測定系統內氣體成份或氣體成份未達到合格便進行作業。
1.4鼓風機突然停風時,如混風大閘、冷、熱風閥尚未關閉或未關嚴時,因爐內殘余煤氣壓力較大,可能流入冷風管道和鼓風機內引起爆炸。
1.5高爐休風或減風時,雖然鼓風機未全停風,如放風閥能將大部分放走,若冷風大閘未關、關閉過晚或關嚴,也可能發生冷風管道爆炸。
2.1在煤氣系統局部部位動火作業,與管網切斷連接,吹掃、置換驅趕殘余煤氣不徹底,留有爆炸性的混合氣體遇火局部爆炸。
2.2高爐休風后未按煤氣系統標準程序操作,發生爆炸。如休風及時打開除塵器人孔等正常,但洗滌塔放水慢,在洗滌塔系統人孔尚未全開,煤氣尚未驅凈的情況下,就開啟了煤氣切斷閥,2—3min后高爐爐頂發生爆炸,繼之除塵器、洗滌塔連續發生爆炸,開啟煤氣切斷閥過早,將除塵器、洗滌塔內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氣體抽到高爐爐頂,遇爐頂火源而爆炸。
2.3高爐休風后未按操作規程作業。如高爐休風后,放風到底時,混風大閘尚未關閉,由于放風閥將風放凈,使爐缸的殘余煤氣倒流入冷風管道,后來關閉混風大閘、冷風閥和熱風閥,將煤氣關在冷風管道中,與冷風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氣體,在熱風爐換風時送風打開冷、熱風閥時,爆炸性的混合氣體進入高溫的熱風爐內發生爆炸。
2.4高爐休風時,發現冷卻設備漏水未及時處理和處理不當發生高爐爆炸。如高爐休風時,冷卻設備漏水未采取果斷閉水措施,產生了大量的水煤氣,使殘余煤氣量大增、含氫量增高,休風3小時后,爐頂溫度仍高達580—600℃,怕爐頂設備燒壞,開爐頂蒸汽降溫將爐頂煤氣火熄滅,頂溫下降后,又將蒸汽關閉。火滅后新生的煤氣和由人孔吸入的空氣,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氣體,當爐頂蒸汽關閉后爐頂溫度又逐漸升高,達到煤氣的著火溫度,煤氣的三個必備條件同時具備,爐內發生煤氣爆炸。
2.5高爐休風后驅趕荒煤氣過程中,除塵器內煤氣發生了爆炸。如置換煤氣是在高爐休風煤氣灰未放凈的情況下進行的,置換煤氣時打開清灰口,開始時由于灰量大,空氣不能進入,灰流小后有一部分空氣從灰口吸入并將溫度較高的煤氣灰往上吹,從而提供了爆炸火源,發生爆炸。
3.1煤氣系統一旦發生任何部位的煤氣爆炸,都會給人生命安全和設備安全帶來巨大損失。
3.2高爐煤氣系統一旦發生爆炸,高爐被迫休風停產。
3.3在處理爆炸事故不當時,會造成煤氣系統連環性的爆炸,直接威脅用氣單位。
4.1高爐休風爐頂點火必須在將除塵器內的積灰放凈后進行,同時要處理好除塵器內的煤氣。
4.2煤氣管道主閘閥以后的設備或管道發生爆炸著火時,立即關閉主閘閥,切斷煤氣來源,同時向管道中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氣,沖淡殘余煤氣以防再次爆炸。
4.3煤氣管道主閘閥以后的設備或管道發生爆炸引起火災時,就按著火事故處理,嚴禁突然切斷煤氣來源。
4.4因爆炸造成大量煤氣泄漏,應適當降低煤氣壓力,并指揮全部人員撤出現場,以防煤氣中毒,然后按煤氣危險作業區的規定進行現場處理。
4.5處理煤氣爆炸事故時,進入煤氣危險區域的人員要做好個人保護,以防煤氣中毒。
4.6高爐本體及煤氣設備一旦發生爆炸事故,人員傷亡,設備損失較大難以立即控制時,應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4.6.1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高爐值班室、廠調度室報告,并采取一切辦法迅速控制煤氣源。
4.6.2高爐值班室接到報警后,立即向車間主任、廠調度室報告。
4.6.3廠調度室接到報警后,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上級部門報告,迅速通知各專業救援隊伍趕往事故現場,并視情況及時通知醫院、消防、事故地點區域內各相關方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求查明事故點及事故原因,并發出相應休風停機指令,下達應急救援預處置指令。
4.6.4發生事故的高爐應立即通知熱風爐、除塵噴煤、鑄動車間等相關單位及事故區域內各相關方采取應急措施,高爐車間主任立即組織查找事故點及事故原因,組織對現場受傷人員搶救,清點現場人數,設立臨時警戒區,組織本單位人員進行搶險,相關單位也要配合事故發生單位組織搶險、救援,并清點本單位在事故現場可能受傷的人數。
4.6.5指揮部各成員接到通知后,按對口專業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到達事故現場,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做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并命令各應急救援隊開展救援,如事故擴大,應請求上級支援。
4.6.6通訊聯絡中心設在廠調度室,負責信息傳遞、指揮、聯絡及對外信息發布。
4.6.7安全生產技術科到達現場后,會同事故發生單位,查明事故點及事故原因,視事故控制情況,做出休風停機決定,并對事故狀態進行跟蹤監測。
4.6.8治安隊到達現場后,設置警戒區,加強警戒和巡邏檢查,配合事故單位對現場人員進行疏散、撤離和人數清點。
4.6.9醫療救護隊到現場后,配合事故發生單位,立即救護傷員,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并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4.6.10搶險搶修隊到達事故現場后,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指令,迅速進行設備搶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擴大化。
4.6.11其他管理技術人員協助指揮部進行現場的指揮、救護、通訊、車輛的使用調度。
4.6.12當事故得到控制時,立即成立兩個專門工作小組:
4.6.12.2在設備副廠長的指揮下,組成由安全生產技術科、設備環保科、高爐車間、設備維修單位(二建公司)參加的搶修組,研究制定搶修方案,并立即組織搶修,盡早恢復生產。
4.6.13在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煤氣設施輸送煤氣。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八
為保證公司煤氣中毒、燃燒、爆炸事故應急處理的快速、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煤氣中毒、著火、爆炸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云南建水縣富宇錳集有限公司煤氣回收,凈化以及使用部門。
3、編制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
3.3《地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規范1-3部分》。
3.4《建水縣富宇錳集有限公司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工作規定》。
4.定義及適用范圍。
4.1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4.2適用于公司所屬施工區域內發生有限空間人員傷亡事故時的應急救援工作。
5、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識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經過對施工生產全過程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確認如下可能發生有限空間人身傷亡事故的作業活動和作業內容等因素。
5.1風險因素。
5.1.1在設備夾層、電纜夾層內的各類施工檢修作業。
5.1.2在密閉容器內進行的施工作業。
5.1.3在電纜隧道、電纜管井內的施工作業。
5.1.4在封閉的地下室內進行的施工作業。
5.1.5其它類型的有限空間內的作業。
5.3事故可能的類型或后果:
5.3.1中毒事故、缺氧窒息事故、爆炸事故等。
5.4事故危害。
5.4.1中毒事故危害范圍及后果,其危害范圍主要涉及到在有限空間作業環境中的作業人員、監護人員、救援人員;其危害后果主要會導致中毒人員昏迷及死亡(根據可能存在的危險物質)。
5.4.2發生缺氧窒息事故,其危害范圍主要涉及到在有限空間作業環境中的作業人員、監護人員、救援人員;其危害后果主要會導致中毒人員昏迷及死亡(根據有限空間氧氣含量及消耗量的不同,其后果有輕有重)。
5.4.3可燃氣體爆炸事故,其危害范圍主要涉及到在有限空間作業環境中的作業人員、監護人員、救援人員;其危害后果主要會導致作業人員燒傷、燙傷等昏迷及死亡(根據可能存在的危險物質)。
5.4.4有害氣體缺氧、中毒是指人們在井池和管道等內作業過程中,吸入了殘留的混合性氣體而引起的急性全身性中毒。中毒較輕者表現為頭痛、頭暈;中度中毒者可見面部潮紅,心跳加快,出汗較多;重度中毒者病情比較險惡,如出現深度昏迷,體溫升高,脈搏加快,呼吸急促,同時出現大小便失禁等。有毒氣體經肺泡進入血液,很快與體內紅細胞相結合失去運輸氧的能力,造成缺氧血癥,同時還能抑制呼吸,導致一系列中樞神經癥狀。倘若上述環境空氣中所含甲烷濃度高,使氧氣含量下降,這類病人如搶救不及時,就會使人發生窒息,嚴重者會導致死亡。有些病人雖經搶救脫險,也難免留下健忘及精神障礙等后遺癥。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九
組員:
生產部:
設備動力部:
安全環保部:
營銷部:
物流部:
質控部:
人力資源部:
運營管理部:
后勤各部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生產一線工段長以上管理人員及上夜班、早班當班人員。
1.8:30模擬鍋爐房發生爆炸,造成操作人員重傷,并伴有小規模火災。
2.8:31鍋爐房相關工作人員聽到響聲立即關閉現場正在運行的相關實施,并在第一時間內向設備動力部主任報告相關情況,設備動力部主任接到報告后立即通知生產部部、保衛科等相關部門,并趕到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實施現場救助,根據現場火勢的大小及危害性,確定是否有必要撥打火警電話119,如人員傷勢較重,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并打電話向管理者代表和總經理匯報。
3.8:32總經理、管理者代表趕到現場,成立應急指揮小組,組織和指揮相關部門人員進行實施隔離、滅火、人員疏散等工作,將危險危害降到最小化。
4.8:35,應急指揮小組指揮警戒疏散組根據劃定的危害區域做好現場警戒,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區的邊界設置警示標識,禁止其他人員及車輛靠近。
5.8:38,應急指揮小組設立臨時指揮部及急救醫療點,對傷員實施止血等簡易治療。醫療組均應設置醒目的標志,懸掛旗幟,方便救援人員和傷員識別。
6.8:45,120急救車到,傷員經現場處理后,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送醫院時做好傷員交接,放置危重病人的多次轉院。
7.8:55,事故現場明火被撲滅,得到有效控制。應急指揮小組指揮現場清理演練現場。
通過演練過程中相關人員能夠按照預案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反應,反應速度及時。模擬爆炸現場得到了及時控制,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明火及時得到控制,傷員也能及時得到救治,效果良好。
通過本次演練,相關部門熟悉了事故發生后的聯絡、處理流程和方法。《鍋爐爆炸應急預案》在演練中也得到了指導行動的作用,證實實施有效。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十
1、目的:我廠主要煤粉爆炸與著火地位置在煤粉制備、熱風爐、煤粉輸送管道等煤粉容易溢出地方,為有效的預防煤粉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健康、財產安全和生產正常,制定本預案。
2、指揮機構:
2.1、成立日照精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煤粉事故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小隊長:
隊長:及時向領導匯報事故情況,并負責對事故全盤指揮,組織人員分析,預測事故的發展和后果。
隊員:服從和落實組長下達的工作任務,避免事故的擴大化。
3.1、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設定危險區域,當班人員隨時檢測煤粉溢出情況。
3.2、保持煤粉制備、儲存車間的通風,減少煤粉爆炸條件。
3.3、開展防止煤粉爆炸與著火教育,要求員工保持時刻警惕。
3.4、煤粉爆炸中,煙頭是導火索,生產區域現場嚴禁吸煙,嚴禁堆放任何易燃物。檢修電氣焊,必須有防范措施,檢修完畢清理現場。
調度在接到煤粉爆炸與著火事故報告時,應當首先及時組織當班人員現場處理,有人員傷亡時還需要請求日鋼醫院(救護車)進行支援,然后報告廠長和公司相關部門。
報告完畢,應當在事故現場適當位置設置警戒,并安排人員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護車。安排事故處理人員后,應當組織人員做好生產的恢復工作,并及時清點人數,解除警戒。
5、事故處理措施:
5.1、煤粉著火,可以用滅火器快速撲滅。
5.2、煤粉著火,小范圍火警可由單位負責人組織本單位員工自行滅火,大范圍火警應報告調度室和消防隊,由消防隊撥打119電話報警。
5.3煤粉爆炸,分公司電源迅速拉閘,所有人員撤離,上報消防隊,組織專人在路口引導消防車輛到達現場處理。
5.5、全體員工應積極參予事故處理,有義務搶救傷員和設備,防止事故擴大。
5.6、所在車間應作好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及時上報廠部。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十一
配電房是確保學校師生生活、學習、工作的重要部門,為了保證全校師生的安全用電,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幾點必要的'應急措施:
一、各配電房應按消防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以防萬一。
二、每位電工應嚴格按照供、配電的操作程序進行停、送電的工作。停電時,要先停負荷開關,再停隔離開關;送電時,應先合隔離開關,再送負荷開關。如有違反程序操作者,所產生的一切后果應由當時操作的電工負責。
三、一旦配電房發生意外事故,當班電工應及時趕赴現場處理事故,應當機立斷,根據有關操作規程,切斷電源,疏散閑雜人員,并應及時向上一級有關領導匯報,必要時,應撥打“119”電話,請求消防部門協助處理事故,盡力把損失減到最低限度。事故處理完畢后,應即時恢復供電,以確保學校的工作、學習用電。
四、每位電工應認真學習有關知識,提高自己處理事故的應變能力,力爭不要發生事故,把一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凡有事故發生,應做到沉著、冷靜、及時、果斷地去處理事故,分析事故,恢復正常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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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十二
三.演練參加人員。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組員:
生產部:
設備動力部:
安全環保部:
營銷部:
物流部:
質控部:
人力資源部:
運營管理部:
后勤各部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生產一線工段長以上管理人員及上夜班、早班當班人員。
四.過程記錄。
1.8:30模擬鍋爐房發生爆炸,造成操作人員重傷,并伴有小規模火災。
2.8:31鍋爐房相關工作人員聽到響聲立即關閉現場正在運行的相關實施,并在第一時間內向設備動力部主任報告相關情況,設備動力部主任接到報告后立即通知生產部部、保衛科等相關部門,并趕到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實施現場救助,根據現場火勢的大小及危害性,確定是否有必要撥打火警電話119,如人員傷勢較重,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并打電話向管理者代表和總經理匯報。
3.8:32總經理、管理者代表趕到現場,成立應急指揮小組,組織和指揮相關部門人員進行實施隔離、滅火、人員疏散等工作,將危險危害降到最小化。
4.8:35,應急指揮小組指揮警戒疏散組根據劃定的危害區域做好現場警戒,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區的邊界設置警示標識,禁止其他人員及車輛靠近。
5.8:38,應急指揮小組設立臨時指揮部及急救醫療點,對傷員實施止血等簡易治療。醫療組均應設置醒目的標志,懸掛旗幟,方便救援人員和傷員識別。
6.8:45,120急救車到,傷員經現場處理后,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送醫院時做好傷員交接,放置危重病人的多次轉院。
7.8:55,事故現場明火被撲滅,得到有效控制。應急指揮小組指揮現場清理演練現場。
五.演練評價。
通過演練過程中相關人員能夠按照預案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反應,反應速度及時。模擬爆炸現場得到了及時控制,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明火及時得到控制,傷員也能及時得到救治,效果良好。
通過本次演練,相關部門熟悉了事故發生后的聯絡、處理流程和方法。《鍋爐爆炸應急預案》在演練中也得到了指導行動的作用,證實實施有效。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十三
鍋爐房。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組員:
生產部:
設備動力部:
安全環保部:
營銷部:
物流部:
質控部:
人力資源部:
運營管理部:
后勤各部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生產一線工段長以上管理人員及上夜班、早班當班人員。
1.8:30模擬鍋爐房發生爆炸,造成操作人員重傷,并伴有小規模火災。
2.8:31鍋爐房相關工作人員聽到響聲立即關閉現場正在運行的相關實施,并在第一時間內向設備動力部主任報告相關情況,設備動力部主任接到報告后立即通知生產部部、保衛科等相關部門,并趕到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實施現場救助,根據現場火勢的大小及危害性,確定是否有必要撥打火警電話119,如人員傷勢較重,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并打電話向管理者代表和總經理匯報。
3.8:32總經理、管理者代表趕到現場,成立應急指揮小組,組織和指揮相關部門人員進行實施隔離、滅火、人員疏散等工作,將危險危害降到最小化。
4.8:35,應急指揮小組指揮警戒疏散組根據劃定的危害區域做好現場警戒,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區的邊界設置警示標識,禁止其他人員及車輛靠近。
5.8:38,應急指揮小組設立臨時指揮部及急救醫療點,對傷員實施止血等簡易治療。醫療組均應設置醒目的.標志,懸掛旗幟,方便救援人員和傷員識別。
6.8:45,120急救車到,傷員經現場處理后,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送醫院時做好傷員交接,放置危重病人的多次轉院。
7.8:55,事故現場明火被撲滅,得到有效控制。應急指揮小組指揮現場清理演練現場。
通過演練過程中相關人員能夠按照預案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反應,反應速度及時。模擬爆炸現場得到了及時控制,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明火及時得到控制,傷員也能及時得到救治,效果良好。
通過本次演練,相關部門熟悉了事故發生后的聯絡、處理流程和方法。《鍋爐爆炸應急預案》在演練中也得到了指導行動的作用,證實實施有效。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十四
1、地下室內易燃、易爆氣體濃度達到爆炸濃度極限后,遇火花引起爆炸,造成著火或中毒。
2、地下室內交換設備(法蘭、考克開閉氣、管線、閥門因質量和焊接等)泄漏或破裂,引起煤氣外溢造成爆炸、著火和中毒。
3、由自然災害造成的破裂和泄漏,如雷擊、臺風、地震、洪水等。
4、超溫、超壓造成的破裂和泄漏。
5、墊片撕裂造成的泄漏。
6、壓力容器未按有關規定及操作規程操作(如壓力表接錯、水封裝置失效)。
7、轉動部分不潔,摩擦產生高溫,如交換考克缺油、潤滑不好等。
8、停送煤氣,清掃煤氣設備,操作不當引起火花或抽堵盲板不符合規定,未采取防靜電措施等。
9、在地下室區域吸煙、搶修和檢修時違章動火,焊接時未按“十不燒”及有關規定動火。
10、外來人員帶入火種。
11、穿帶釘皮鞋進入地下室。
12、擊打管道,設備產生撞擊火花。
13、電器火花。
14、電器線路陳舊老化或受到損壞產生短路火花以及因超載、絕緣、燒壞引起明火。
15、靜電放電。
16、雷擊(直接雷擊、雷電二次作用,沿著電器線路或金屬管道浸入。
17、焊、割、打磨產生火花等。
1、控制與消除火源,嚴格控制設備質量與安裝:
(1)地下室嚴禁吸煙、攜帶火種、穿帶釘皮鞋進入。
(2)動火必須嚴格按動火手續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如準備黃泥、砂子、石棉布、消火器等)。
(3)地下室及走廊地區使用防爆型電器。
(4)使用不發火的工具(如銅質工具),嚴禁鋼質工具敲打、撞擊、拋擲。
(5)抽堵盲板作業時,嚴格按規定要求采取防靜電措施。
(6)按規定安裝避雷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
(7)對地下室所屬的煤氣管線、閥門、交換考克、壓力容器等煤氣設備,要按要求進行定期的檢驗、檢測試壓。
(8)對設備管線、機、泵、閥、儀表、報警器、監測裝置等要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維修,保持良好狀態。
(9)有煤氣泄漏的部位,高溫部件要采取隔熱、密閉措施。
(10)定期檢查地下室煤氣考克、交換考克的嚴密性,做火把及泡沫試漏工作。
(11)定期檢查地下室各水封的嚴密工作,使水封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
(12)定期檢查地下室、煤氣管線末端、放散管是否靈活好使、安全可靠。
2、加強管理、嚴格工藝紀律:
(1)地下室張貼各種危險安全提示標簽。
(2)非本崗位人員嚴禁逗崗及進入。
(3)杜絕“三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嚴守工藝紀律,防止生產控制參數發生變化。
(4)堅持設備巡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檢修時,必須做好確認與隔離工作(如安裝盲板等)抽堵盲板時必須有專業防護站人員進行,要有防靜電措施,煤氣管道處理干凈后,必須做分析合格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凡動火作業,必須報填動火作業申請單,并逐級批準)。
(6)檢查有否違章、違紀現象。
(7)加強調火和煤氣專業人員的培訓、教育、考核工作。
3、安全設施要齊全完好:
(1)安全設施齊全(如安全走梯、消防設施、地下室水封及水封放散管、遙控裝置)。
(2)煤氣低壓報警裝置、交換等報警裝置。
(3)進入煤氣地區作業,必須攜帶可熄氣體檢測報警裝置。
發生煤氣著火事故后,應由事故單位、消防隊和煤氣防護站共同組成事故處理指揮部,并做出迅速、慎重、準確的處理事故方案,凡參加急救的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不能造成事故擴大。
1、凡發生煤氣著火事故,應立即掛電話報告煤氣防護站到現場急救,同時報告消防隊到現場急救。
2、直徑在150毫米以下煤氣管道著火時,可直接關止閥滅火。
3、直徑在150毫米以上煤氣管道著火時,應停止有關單位的使用,接安裝壓力表,根據壓力逐漸關閥門降低煤氣壓力,或根據火苗長短逐漸關閥門降低煤氣壓力,向管道內通入大量蒸汽滅火,但煤氣壓力最低不得小于50-100pa,嚴禁突然完全關止煤氣閘閥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
4、煤氣設備燒紅時,不得用水驟然冷卻,以防管道變形或斷裂。
5、煤氣管道內部著火,應封閉入孔,關閉所有放散管,用采樣頭和試驗頭向管道內通入大量蒸汽滅火。
(1)煤氣閘閥、壓力表、蒸汽或氮氣頭等,應派專人看管和操作。
(2)管道直徑大于150毫米著火時,絕對禁止關止閘閥或封水封。
(3)管道內部著火,封閉入孔前,必須確認管道內無人后方可進行。
1、凡發生煤氣中毒事故,應立即掛電話報告煤氣防護站到現場急救。
2、將中毒者迅速救出煤氣危險區域,安置在上風側空氣新鮮處,維護好現場,指派專人接救護車,同時通知附近衛生所到現場急救。
3、檢查中毒者的呼吸、心臟波動、瞳孔等情況,確定煤氣中毒者的中毒程度,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和處理方法。
4、對于輕微中毒者,如只是頭痛惡心、眩暈嘔吐等癥狀,可直接送附近衛生所治療。
5、對于較重中毒者,如意識模糊、呼吸微弱、大小便失禁、口吐白沫等癥狀,應立即到現場補給氧氣,待中毒者恢復知覺、呼吸正常后送附近衛生所或醫院治療。
6、對于嚴重中毒者,如意識完全喪失、停止呼吸等,應立即在現場施行人工呼吸,在中毒者未恢復知覺前,不準用車送往廠外醫院治療。中毒者沒有出現尸斑或沒有醫務人員允許不得停止一切搶救措施。
7、為了便于中毒者的呼吸,領扣、衣扣、腰帶等應解開,濕衣服應脫掉。因而,冬季或初春、深秋季節,應對中毒者妥善保暖,以免著涼。
8、對于搶救中毒者的環境,應由事故發生單位指派專人維持秩序,保持清凈以便于搶救。
9、凡發生煤氣中毒事故后,必須查明原因,并將立即處理好,避免事故重復發生。
凡發生煤氣事故,一般是煤氣設備損壞,冒煤氣或冒煤氣后著火,因而,煤氣爆炸事故發生后,一般接著而來的發生煤氣中毒事故、煤氣著火事故或者產生第二次爆炸。因此,處理煤氣爆炸事故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凡發生煤氣爆炸事故,應立即切斷煤氣來源,迅速處理凈煤氣。
2、煤氣爆炸后引起著火事故,按著火事故處理。
3、煤氣爆炸后引起煤氣中毒事故,按中毒事故處理。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十五
xx分公司xx油庫xx鍋爐于20xx年投入使用,該鍋爐為臥式外燃三回程水火管混合式鍋爐,在鍋筒內布置兩束火管,爐膛左右兩側裝有光管水冷壁,采用輕型鏈條爐排,實現機械加煤。
鍋爐采用自然循環,回水由供暖系統中的循環水泵送往鍋爐,并由回水總管分一支通往省煤器。經省煤器的回水加熱后進入鍋爐熱水出口后的混水器內,熱水混合后送至熱網。
1、xx分公司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分公司經理、副經理及儲安科、綜合辦、業務科、服務中心等部門的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管理人員組成。
總指揮:(經理)。
副總指揮:(副經理)。
(副經理)。
成員:
2、應急組織機構由消防滅火組、搶險搶修組、物資供應組、交通運輸組、警戒疏散組、醫療救護組、通訊聯絡協調組等7個小組組成。
3、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組織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預案的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事故狀態下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救援。
4、應急職責。
(1)總指揮:負責宣布應急狀態的啟動和解除,全面指揮調動應急組織,調配應急資源,按應急程序組織實施應急搶險。
(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作好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若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3)消防滅火組(xx、xx):發生重大火災或其它重大突發事件時,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進行火災撲救或應急搶險。
(4)搶險搶修組(xx、xx):應急狀態下,撲救火災、設備維修、設備復位,制定安全措施,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5)物資供應組(xx、xx):負責應急狀態下應急物資的供應保障,如設備零配件、工具、沙袋、鐵鍬、消防泡沫、水泥、防護用品等。
(6)交通運輸組(xx):負責交通車輛的保障。
(7)安全警戒疏散組(xx):負責布置安全警戒,保證現場井然有序;實行交通管制,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加強保衛工作,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通行;緊急情況下的人員疏散。
(8)醫療救護組(xx):負責聯系醫療機構;組織救護車輛及醫務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組織現場搶救傷員。
(9)通訊聯絡協調組(xx):負責應急搶險過程中的通訊聯絡,保證通訊暢通,負責各小組之間的協調以及與外部機構的聯系、協調。
當xx分公司xx油庫鍋爐發生爆炸時,啟動該套應急程序。
(一)報警。
1、當xx分公司xx油庫鍋爐發生爆炸時,第一發現人立即找就近的電話,撥打xx油庫報警電話xx,以及油庫報警電話xx,向消防值班人員說明事故地點、事故類型等事故概況。
2、通過電話向應急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匯報事故情況。
3、事故如發生在夜間或節假日,報警人員向行政值班人員報警,由行政值班人員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報告事故情況。
應急聯系電話一覽表。
xx油庫報警電話。
xx油庫報警電話。
xx消防支隊電話。
xx消防支隊電話。
xx消防支隊電話。
xx醫院電話。
xx醫院電話。
急救中心電話。
120。
油庫值班電話。
消防泵房電話。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聯系電話:
經理(xx):
(辦公室)。
副經理(xx):
(辦公室)。
副經理(xx):
(辦公室)。
xx:
(辦公室)。
綜合辦主任(x):
(辦公室)。
儲安科科長(xx):
(辦公室)。
儲安科科長(xx)。
(辦公室)。
質檢中心主任(xx)。
(辦公室)。
消防隊長(xx)。
(辦公室)。
xx消防隊長(xx)。
(辦公室)。
油庫安全員(xx)。
(辦公室)。
服務中心主任(xx)。
(辦公室)。
車隊隊長(xx)。
(辦公室)。
儲運組班長(xx):手機號。
儲運副組班長(xx)。
:手機號。
修理組組長(xx):手機號。
電工班長(xx):手機號。
物資采購(xx):手機號。
xx(辦公室)。
消防隊長(xx):手機號。
計量中心主任(xx):手機號。
泵房班長(xx):手機號。
(二)接報。
1、消防值班人員、行政值班人員、總指揮、副總指揮為接報人員。
2、接報人員應問清報告人姓名、單位、聯系電話;問明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原因;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做好電話記錄。
(三)組建救援隊伍。
1、應急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接到報警電話后,立即通知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所有成員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領導小組各位成員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起本組的工作人員及搶險裝備,然后趕往事故現場,向現場總指揮報到,接受任務,了解現場災害情況,實施統一的救援工作。
(四)設立臨時指揮部及急救醫療點。
1、各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后,選擇有利地形設立現場指揮部及醫療急救站。
2、各救援隊伍盡可能靠近現場指揮部,隨時保持與指揮部的聯系。
3、指揮部、各救援組、醫療組均應設置醒目的標志,懸掛旗幟,方便救援人員和傷員識別。
(五)搶險救援。
進入現場的各支救援隊伍要盡快按照各自的職責和任務開展救援工作。
1、現場指揮部:盡快開通通訊網絡;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救援方案;根據事故災情嚴重程度,決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組織指揮救援行動。
2、著火源控制。
消防人員穿著消防服進行火災撲救,如果火勢過大,就將著火點分割,
分片進行撲救。
(六)現場警戒。
1、警戒疏散組根據劃定的危害區域做好現場警戒,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區的邊界設置警示標識,禁止其他人員及車輛靠近。
(七)現場醫療急救。
1、醫療救護組在事故初起階段就應與蘭化醫院、蘭煉醫院聯系,說明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做好緊急救護的準備。
2、醫療救護組必須在第一時間對傷員在現場進行處理急救,急救時按先重后輕的原則治療。
3、經現場處理后,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4、送醫院時作好傷員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轉院。
觸電急救、油氣中毒急救、燒傷急救、外傷處理見附件。
(八)疏散撤離。
1、事先設立安全區域。
2、警戒疏散組組織和指揮引導污染區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附件:觸電急救法、燒傷燙傷急救法、創傷急救法。
附件:
1、脫離電源。
觸電者觸及低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開關或刀閘,拔除電源插頭等;或使用絕緣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繩索等不導電的東西解脫觸電者;也可抓住觸電者干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軀;也可戴絕緣手套或將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絕緣后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也可站在絕緣墊上或干木板上,絕緣自己進行救護。為使觸電者與導電體解脫,最好用一只手進行。如果電流通過觸電者入地,并且觸電者緊握電線,可設法用干木板塞到身下,與地隔離,也可用干木把斧子或有絕緣柄的鉗子等將電線剪斷。剪斷電線要分相,一根一根地剪斷,并盡可能站在絕緣物體或干木板上。
觸電者觸及高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迅速切斷電源,或用適合該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并用絕緣棒)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應注意保持自身與周圍帶電部分必要的安全距離。
如果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救護人員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如穿絕緣靴或臨時雙腳并緊跳躍地接近觸電者)前,不能接近斷線點至8—10米范圍內,防止跨步電壓傷人。觸電者脫離帶電導線后亦應迅速帶至8—10米范圍以外后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證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后,立即就地進行急救。
救護觸電傷員切除電源時,有時會同時使照明失電,因此應考慮事故照明、應急燈等臨時照明。新的照明要符合使用場所防火、防爆的要求。但不能因此延誤切除電源和進行急救。
2、傷員脫離電源后的處理:
觸電傷員如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
觸電傷員如神志不清醒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并用5秒時間,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3、心肺復蘇法:
觸電傷員呼吸和心跳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復蘇法支持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正確進行就地搶救。
a.通暢氣道;
b.口對口(鼻)人工呼吸;
c.胸外按壓(人工循環)。
4、口對口(鼻)人工呼吸:
在保持傷員氣道通暢的同時,救護人員用放在傷員額上的手指捏住傷員鼻翼,救護人員深吸氣后,與傷員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氣兩次,每次1—1.5秒。如兩次吹氣后試測頸動脈仍無搏動,可判斷心跳已經停止,要立即同時進行胸外按壓。
觸電傷員如牙關緊閉,可口對鼻人工呼吸。口對鼻人工呼吸吹氣時,要將傷員嘴唇緊閉,防止漏氣。
5、胸外按壓。
壓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時救護人員的掌根不的離開胸壁。按壓必須有效,有效的標志是按壓過程中可以觸及頸動脈搏動。
操作頻率:
胸外按壓要以均勻速度進行,每分鐘80次左右,每次按壓和放松的時間相等;
胸外按壓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同時進行,氣節奏為:單人搶救時,每按壓15次后吹氣2次(15:2),反復進行;雙人搶救時,每按壓5次后由另一人吹氣1次(5:1),反復進行。
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搶救前,現場搶救人員不得放棄現場搶救。
6、搶救過程中傷員的移動與轉院:
a)心肺復蘇法應在現場就地堅持進行,不要為方便而隨意移動傷員,如確需要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
b)移動傷員或將傷員送醫院時,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并在其背部墊平硬闊木板,移動或送醫院過程中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心肺復蘇法搶救,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不能終止。
1、創傷急救的基本要求。
創傷急救原則上是先搶救,后固定,再送醫院,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傷情加重或污染。需要送醫院救治的,應立即做好保護傷員措施后送醫院救治。
搶救前先使傷員安靜躺平,判斷全身情況和受傷程度,如有無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外部出血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過多而休克。外觀無傷,但呈休克狀態,神智不清,或昏迷者,要考慮胸腹部內臟或腦部受傷的可能性。
為防止傷口感染,應用清潔布片覆蓋。救護人員不得用手直接接觸傷口,更不得在傷口內填塞任何東西或隨便使用藥。
搬運時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腰部束在擔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運時傷員頭部在后,上樓、下樓、下坡時頭部在上,搬運中應嚴密觀察傷員,防止傷情突變。
2、止血。
傷口滲血:用較傷口稍大的消毒紗布數層覆蓋傷口,然后進行包扎。若包扎后仍有較多滲血,可再加繃帶適當加壓止血。
傷口出血呈噴射狀或鮮紅血液涌出時,立即用清潔手指壓迫出血點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斷,將出血肢體抬高或舉高,以減少出血量。
用止血帶或彈性較好的布帶等止血時,應先用柔軟布片或傷員的衣袖等數層墊在止血帶下面,再扎緊止血帶以剛使肢端動脈搏動消失為度。上肢每60分鐘,下肢每80分鐘放松一次,每次放松1—2min開始扎緊與放松的時間均與書面標明在止血帶旁。扎緊時間不宜超過四小時。不要在上臂中三分一處和腋窩下使用止血帶,以免損傷神經。若放松時觀察已無大出血可暫停使用。
高處墜落、撞擊、擠壓可能有胸腹內臟破裂出血。受傷者外觀無出血但常表現面色蒼白,脈搏細微,氣促,冷汗淋漓,四肢厥冷,煩躁不安,甚至神志不清等休克狀態,應迅速躺平,抬高下肢,保持溫暖,速送醫院救治。若送院途中時間較長,可給傷員飲用少量糖鹽水。
1、對危重的傷員,特別是對呼吸、心跳不好或停止的傷員立即就地緊急救護,待情況好轉后再送醫院。
2、燒傷急救就是采用各種有效的措施滅火,使傷員盡快脫離熱源,盡量縮短燒傷時間。
3、傷員的衣服鞋襪用剪刀剪開后除去。傷口全部用清潔布片覆蓋,防止污染。四肢燒傷時,先用清潔冷水沖洗,然后用清潔布片消毒紗布覆蓋送往醫院。
4、對爆炸沖擊波燒傷的傷員要注意有無腦顱損傷,腹腔損傷和呼吸道損傷。
5、送醫院途中,可給傷員多次少量口服精鹽水。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十六
1.倒塔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起重作業中超載、斜吊、拆卸安裝過程中鋼絲繩等連接件拉斷、地錨拉脫,靜置重大風貨軌基地形陷變形等。
2.折塔事故大多發生在傾倒過程中,塔身于建筑物相撞,另外,當塔機遇鋼軌用卡軌鉗卡牢而嚴重超載時,由于塔機整體不能傾覆,載荷重力產生的彎矩大于塔身金屬結構的剛度,使塔身屈服變形,于是造成折塔。
3.塔機背桿主要是由于過卷楊或過傾角等運行失誤,導致起重暫被主卷揚機或變幅卷揚機拉起到垂直狀態,然后越過塔頂砸落在塔身后面。
4.折臂主要是由于起重臂、平衡臂在外力作用下嚴重彎扭變形甚至折斷,原因為背桿倒塔等意外事故,由于制造質量,安裝不合標準如臂桿前端滑輪中心與塔身中心線偏移過大,吊載受力后偏移過大,吊載受力后偏扭折斷。
5.塔機重物墜落事故是塔機吊載自空中墜落,其原因較多,如鋼絲繩拉斷,過卷楊造成吊鉤撞翻,起重鋼絲繩接頭固定卡扣拉脫,卷樣機制動器突然失靈以及三相動力突然缺一相等電氣故障均可造成重物墜落。
1.超載、斜吊、過卷陽、國慶郊、過行程是人為原因,是違章操作或操作失誤的直接結果,并且都以安全裝置的失效為前提條件。
2.機件過度磨損和隱傷,是操作者檢查保養不周所致。
3.自然環境影響大風刮跑屬意外因素。
1.施工管理人員包括行政領導人員的安全技術障礙。施工管理人員和企業領導要把塔機安全工作當做大事來抓,要迅速提高塔機安全技術知識,充分發揮設備管理人員的作用。
2.塔吊司機的安全心理障礙,其實質是技術障礙在塔吊司機心理的反映,存在僥幸心理,過于自信,不按操作規程操作。
3.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職責方面的障礙,設備管理人員即要懂技術,又要有實踐經驗并保持穩定。
1.對于起重機拆裝的工人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作業證。
2.在作業前要了解起重機的性能,嚴格按照說明書所規定的安裝及拆卸的程序進行作業,嚴禁對產品說明書中規定的拆裝程序做好任何改動。
3.熟知起重機拼裝活結體格拆裝部件相連接處所采用的連接形式和所使用的聯接件尺寸、規定及要求。
4.了解每個拆裝部件的重量和吊點位置。
5.在安裝或拆卸帶輕重閉合平衡臂的起重機時,嚴禁只拆裝一個臂就中斷作業。
6.在緊固要求有預緊力的螺栓時,必須使用專門的可讀數工具,將螺栓準確地緊固到規定的預緊力值。
7.拆裝起重機的電氣國家規定的部門部分,必須按照國家勞動人事部門的規定,由持有國家規定的部門發給的電工操作證的正式電工或由他帶領的電氣徒工進行,嚴禁其他人拆裝。
8.起重機作業中,司機除了對臨時出現的故障進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須停機對機械認真地做一次例行保養,并按使用說明規定的部位、周期和潤滑劑做好潤滑。
9.起重機發生故障后,必須及時排除與維修。
10.在安裝好的起重機的各部金屬結構上安裝或懸掛標語牌、廣告牌等擋風物件。
11.做好其它設備的地錨或牽繩等的固定裝置。
12.將起重機的和部分或電焊機地線相連。
13.將起重機的工作機構、金屬結構、電氣系統作為其他設備的附屬裝置等。
14.起重機上所使用的安全裝置及各種儀表按有關規定,定期標定、維修、報廢更新,不受起重機大修間隔時間的限制。
15.在安裝(拆除)使用過程中需要由經過培訓的人員,進行監控,并做好監控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與上級部門。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十七
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武裝保衛部、綜合管理部、職工醫院。
4.相關部門工作職責:綜合管理部負責現場具體指揮、應急措施的落實、對外聯絡和具體協調工作,武裝保衛部負責組織和指揮搶險及現場保衛,職工醫院(87657414)負責人員救護。
5.應急措施。
5.1發現火險,現場人員應首先立即報告應急指揮中心。并組織現場人員緊急向安全地帶疏散,如果受災區域內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應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如來不及轉移,則應盡可能將其名稱、數量、儲存方式、理化特性、撲救注意事項等及時告知應急指揮中心,以便及時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應急指揮中心指揮封鎖事故現場,設立安全區,并派專人監護。
5.2人群聚集場所的共同特點是人多,一旦發生火災,往往會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當場所內有大量人員未疏散時,應首先搶救和疏散人員,并及時搶救受傷人員,燒傷人員送市第三醫院急救。人員疏散時,要搞好強有力的現場宣傳工作,要迅速穩定現場人員的情緒,組織若干應急小分隊(每隊3-4人),利用一切出口和通道盡快把場內人員向場外安全地帶疏散。
5.3觀察火災現場,防止因建筑物倒塌或變形而造成人員傷亡。同時,要搶在房頂沒有塌落之前,由應急小分隊深入到人群容易誤入的死角部位(如廁所、樓梯間、舞臺、小房間等)尋找,救助被困人員。在救人時應部署一定力量滅火,爭取救人、滅火同步進行。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先行滅火,以便更有利于救人。
5.4發生爆炸事故后,先切斷現場與外部連接的所有通道,進行警戒,加強現場通風,撤離現場所有人員,并對傷者進行救護。武裝保衛部負責了解爆炸物性質及現場可能引起燃爆的物質,提出防止再次燃爆的措施。
5.5職工醫院現場救治受傷人員,如有危重病人,應有專人護送至就近醫院搶救。
5.6綜合管理部應保證救援所需的消防器材等物資。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十八
煤氣容器、塔器、爐窯和管道以及受限空間內的煤氣與空氣、氧氣形成混合性氣體,達到爆炸極限(40%——70%),遇到明火、電火花或達到著火溫度,產生煤氣以7000~10000米/秒的高溫高壓沖擊破壞,即為煤氣爆炸事故,為確保在發生煤氣爆炸時迅速處理,防止事故擴大,特制定本預案。
應急響應:
2.1應急報告程序。
2.1.1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或目擊者應迅速報告區域值班室(當班工長或區域值班人員)和附近有救援能力的崗位或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廠調度室),目擊者在佩戴空氣呼吸器后可進入事故現場,對受傷人員實施有效的搶救,爭取搶救時間。
2.1.2區域值班室如果最先接到事故報告后首先要確認事故地點、受傷人數,確認后迅速組織最近搶救小組成員,對事故現場進行戒嚴并嚴格按照應急搶救措施組織有效搶救,避免事故擴大。區域值班室在組織搶救的同時,應立即報告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廠調度室)。
2.1.3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如果最先接到事故報告后首先要確認事故地點、受傷人數,確認后迅速組織最近區域搶救小組成員,嚴格按照應急搶救措施組織有效搶救,避免事故擴大。
2.1.4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組織救援的同時根據事故發生、進展情況,依次通知煤氣防護站、消防隊、醫院、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公司安全環保部、公司生產部、公司后勤部、保衛部等有關部門或廠內有關值班人員。
2.1.5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安排熟悉煉鐵廠區域分布情況的有關人員到廠比較醒目的路口接迎救護車、消防車等事故救援隊伍。
2.2應急搶救、控制措施。
2.2.1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保衛部門未到達事故現場之前,應當組織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警戒和有關人員的安全疏散工作。
2.2.2應急響應部門和有關人員接到報告后,應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和滅火器材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2.3援救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應按照應急救援措施,實施有效搶救,避免事故擴大。
2.2.4總指揮未趕到事故現場前,以最先到達事故現場的最高行政領導行使搶救指揮權。
2.2.5總指揮到達事故現場后應迅速了解事故發生、進展情況,實施全盤指揮救援。最初指揮人員應將現場救援情況與現場狀況分析匯報給總指揮。
2.3.1.1設立警戒線,防止他人進入事故現場。
2.3.1.2熱風爐緊急停燒操作,立即打開蒸汽和氮氣吹掃管進行吹掃。同時通知高爐值班室進行休風操作。
2.3.1.3進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佩戴空氣呼吸器、煤氣報警器,且二人或二人以上工作。
2.3.1.4立即就近切斷煤氣來源,迅速把殘余煤氣處理干凈,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2.3.1.5事故發生地點40米內禁止有火源,防止發生煤氣著火。
2.3.1.6若爆炸后發生煤氣著火或中毒事故,可分別按照相關應急預案處理。
2.3.1.7查明原因,迅速處理,待煤氣處理干凈后經防護站人員檢查合格方可組織人員進行設備搶修。
2.3.2.1發生爆炸后,設立警戒線,防止他人進入事故現場。
2.3.2.2如果除塵箱體或管道爆炸,大量煤氣泄漏應立即通知高爐值班室進行切煤氣操作,同時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氣,迅速把設備內的殘余煤氣處理干凈。
2.3.2.3迅速查明爆炸事故原因,在查明原因之前,不準向煤氣設施內引送煤氣、恢復生產。
2.3.2.4進入現場操作人員必須佩戴空氣呼吸器、煤氣報警器,且二人或二人以上工作。
2.3.2.5若爆炸后發生煤氣著火或中毒事故,可分別按照相關應急預案處理。
2.3.2.6事故處理完畢后,清點人員,經煤氣防護站人員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組織恢復生產。
2.3.3.1設立警戒線,防止他人進入事故現場。
2.3.3.2煙氣爐緊急停燒操作,立即打開蒸汽或氮氣吹掃管進行吹掃。
2.3.3.3進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佩戴空氣呼吸器、煤氣報警器,且二人或二人以上工作。
2.3.3.4立即就近切斷煤氣來源,迅速把殘余煤氣處理干凈,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2.3.3.5事故發生地點40米內禁止有火源,防止發生煤氣著火。
2.3.3.6若爆炸后發生煤氣著火或中毒事故,可分別按照相關應急預案處理。
2.3.3.7查明原因,迅速處理,待煤氣處理干凈后經防護站人員檢查合格方可組織人員進行設備搶修。
3、應急善后處理。
3.1事故現場如出現煤氣中毒者或著火事故執行相關預案。
3.2應急救援之后應當立即清點人數,清理現場。
3.3救援結束后應當在生產調度的指揮下迅速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3.4救援結束后就切實做好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3.5事故處理結束后要認真做好對事故應急預案的評估、評審工作,組織進行預案修訂。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十九
發生煤氣中毒、著火、爆炸和大量煤氣泄露事故,應立即報告煤氣站、分廠領導及公司調度室。事故發生后應迅速摸清事故現場情況,設立危險區域、設立崗哨、禁止非搶險人員進入,并積極采取措施,嚴禁冒險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一、應急救援的組成及職責。
〈一〉領導組織。
總指揮:白班:廠長;夜班:值班干部。
副總指揮:副廠、安全員及三班調度長。
組員:各工段及工程師。
〈二〉職責。
1、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全廠的應急救援;
2、副總指揮: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組員: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進行工作,各工段長在事故應急救援中的職責是:
1.煉鋼工長:負責煉鋼工段現場指揮工作;
2.精煉工長:負責精煉工段現場指揮工作;
3.連鑄工長:負責連鑄工段現場指揮工作;
4.機修工長:協助總指揮負責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
5.電修工長:協助總指揮負責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
6.工程師:負責搶險搶修現場的技術指導;
二、應急通訊:
在處理事故時,所有參與搶險搶修人員需保持通訊暢通,若發現信號不穩定或中斷時,應立即運用廠內固定電話或手機及時與總指揮取得聯系,并明確說明所處位置。
1.煤氣發生泄露造成人員中毒時,監護人要盡快把中毒人員撤離到空氣流通區域,并立即匯報救援指揮部領導、煤氣站、總調。
2.解開中毒者阻礙呼吸和血液循環的衣、帶,將肩部墊高10~15厘米,使頭盡量后仰,面部轉向一側,以利于呼吸道的暢通。
3.輕微中毒:給予自主吸氧,必要時強制供氧。
4.中度中毒:給予自主吸氧,必要時強制供氧并送醫院治療。
5.重度嚴重中毒:給予自主吸氧,必要時配合實施體外心臟按摩,并立即送往醫院搶救治療。
注意事項:
2.患者未恢復知覺前,不得送往較遠的醫院,要就近醫院治療。在送往醫院的路上一直要供氧,并由醫務人員監護。
1.發生煤氣著火事故時,生產現場作業人員應立即匯報救援指揮部領導、煤氣站,并通知總調度安排保衛處人員趕赴,對現場進行警戒,疏散現場人員,防止閑人誤入,防止中毒事故發生。
2.著火較孝火勢不大,可直接用黃沙、濕草袋、co2滅火器滅火,直徑小于等于100mm的煤氣管道著火時,可直接關閉閥門止火。
3.如火勢較大,用以上方法難以滅火時,由公司總調聯系消防滅火。
4.直徑大于100mm的煤氣管道著火時,應逐漸降低煤氣壓力,應通入大量的蒸汽、氮氣,并用消防器材配合滅火,煤氣壓力不得小于100pa,嚴禁突然或緊急關閉閥門,以防回火爆炸。
5.火熄滅后,要防止煤氣外溢造成煤氣中毒。
1.發生煤氣爆炸事故時,當班調度要立即向總調報告,請求指示,同時通知煤氣防護站。
2.清點各相關崗位人數,確認損失、傷亡情況。
3.爆炸現場應立即切斷煤氣來源,通入大量蒸汽、氮氣以防回火爆炸。并保護好現常。
1、管道損壞,但煤氣沒有被點燃。
(1)發現煤氣管道損壞,并發生煤氣泄露,發現者應立即通知救援指揮部領導,同時緊急疏散周圍與下風口人員(發生泄露點的下風向40米內禁止有人員及火源;上風向20米內禁止有火源及人員),并在現場做好監護,嚴禁人員進入此區域。
(2)救援指揮部接到報警后,應立即通知煉鋼與連鑄工段關閉鋼包、中包烘烤用氣點,并通知煤氣防護站。
(3)在確認各用氣點均已關閉的情況下,煤氣設備維修人員應立即關閉總管蝶閥,然后關閉眼鏡閥,并打開放散閥。
(4)關閉眼鏡閥后,應立即在總管閥門處通入氮氣吹掃,在煤氣防護站人員的指揮下,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對煤氣管道受損點進行電焊等搶修作業。
2、管道損壞,煤氣已點燃。
(1)發現煤氣管道損壞,并且正在燃燒,發現者應立即通知救援指揮部領導,同時緊急疏散周邊人員,并在現場做好監護,嚴禁人員進入此區域。
(2)救援指揮部接到報警后,應立即通知煉鋼與連鑄工段關閉鋼包、中包烘烤用氣點,并通知煤氣防護站。
(3)在確認各用氣點均已關閉的情況下,煤氣設備維修人員應立即打開各放散閥,在確認放散閥都已打開的情況下,在總管上接上氮氣進行吹掃,保持管道處于正壓狀態,并逐漸關閉支管、關閉蝶閥,但不要關死,隨著氮氣的不斷吹掃,著火點會慢慢的熄滅。
(4)在著火點火源熄滅后,慢慢關閉支管蝶閥,然后關閉支管眼鏡閥。
(5)關閉支管兩閥門后,繼續用氮氣吹掃十五分鐘,在煤氣防護站人員的指揮下,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對煤氣管道受損點進行電焊等搶修作業。
注意事項:
用氮氣對管道進行吹掃時,必須確認各放散閥已全部打開,因為氮氣的壓力為6公斤,煤氣管道難以承受。
附:調度室:xxxxxxxxxx。
煤氣站:xxxxxxxxx。
醫務室:xxxxxxxxxx。
煤氣設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熱門20篇)篇二十
2、應 急 電 話:
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武裝保衛部、綜合管理部、職工醫院
4、相關部門工作職責:綜合管理部負責現場具體指揮、應急措施的落實、對外聯絡和具體協調工作,武裝保衛部負責組織和指揮搶險及現場保衛,職工醫院(87657414)負責人員救護。
5、應急措施
1發現火險,現場人員應首先立即報告應急指揮中心。并組織現場人員緊急向安全地帶疏散,如果受災區域內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應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如來不及轉移,則應盡可能將其名稱、數量、儲存方式、理化特性、撲救注意事項等及時告知應急指揮中心,以便及時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應急指揮中心指揮封鎖事故現場,設立安全區,并派專人監護。
2人群聚集場所的共同特點是人多,一旦發生火災,往往會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當場所內有大量人員未疏散時,應首先搶救和疏散人員,并及時搶救受傷人員,燒傷人員送市第三醫院急救。人員疏散時,要搞好強有力的現場宣傳工作,要迅速穩定現場人員的情緒,組織若干應急小分隊(每隊3-4人),利用一切出口和通道盡快把場內人員向場外安全地帶疏散。
3觀察火災現場,防止因建筑物倒塌或變形而造成人員傷亡。同時,要搶在房頂沒有塌落之前,由應急小分隊深入到人群容易誤入的死角部位(如廁所、樓梯間、舞臺、小房間等)尋找,救助被困人員。在救人時應部署一定力量滅火,爭取救人、滅火同步進行。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先行滅火,以便更有利于救人。
4發生爆炸事故后,先切斷現場與外部連接的所有通道,進行警戒,加強現場通風,撤離現場所有人員,并對傷者進行救護。武裝保衛部負責了解爆炸物性質及現場可能引起燃爆的物質,提出防止再次燃爆的措施。
5職工醫院現場救治受傷人員,如有危重病人,應有專人護送至就近醫院搶救。
6綜合管理部應保證救援所需的消防器材等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