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實現勞動者合理期待的重要途徑,也是營造和諧勞動環境的前提條件。這些勞動合同范例包括了常見的勞動合同條款和重要的約定事項。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一
(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月(日)。
第一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二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一條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8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二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三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一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二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注:甲方在乙方試用期滿后為乙方提供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如乙方自愿放棄購買社保,必須出具書面申請。
第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
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工作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二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相關補償條例辦理,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在培訓期內或培訓結束上崗工作不滿1年的,辭職或自行離職的,按培訓費100%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以后工作每滿1年減免賠償培訓招接收費的20%,合同期滿不賠償。
第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條甲乙雙方其他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二
按照國家有關產權交易的政策、法規,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企業產權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署以下產權轉讓合同。內容如下:
一、被轉讓的企業產權、評估情況、轉讓價格及方式。
轉讓產權所屬企業: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
與甲方關系:______。
資產總額:______。
債務總額:______。
凈資產:______。
機械設備:______臺/套。
二、職工安置。
產權轉讓企業的在職職工人由安置,離退休職工人由管理。具體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三、產權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處理。
四、付款方式及辦法。
1.乙方應在______前付清其全部應付款項,詳見本合同附件。
2.其他約定:
五、產權交割及有關手續的辦理。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按照轉讓產權資產清單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個月內辦理完畢。在此期間,甲方應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為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簽署《資產交接清單》。
3.甲乙雙方持簽署后的《資產交接清單》和本合同,到審核機構辦理《產權轉讓交割單》。
4.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所需費用由各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負擔。
5.其他約定事宜: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審核機構、經紀機構和對方,各方協商一致后簽訂合同中止協議,規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
2.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產權購買價款,每遲交一日應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交付滯納金。
3.若乙方超過規定時間日仍未付清其應付款項,則被視為違約。乙方須將其所取得的財產退還甲方,并承擔全部手續的辦理費用。乙方已支付款項在扣除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違約金等費用后,由甲方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繼續追索的權利。雙方向審核機構和經紀機構支付的費用不再退還。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價款之前,不得將受讓資產抵押、轉讓,否則應視為違約并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乙雙方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產權交割工作,如屬非不可抗。
力原因所致,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本合同轉讓資產總額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繼續償付。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合同,應當在經紀機構的主持下協商一致;變更的合同報青島產權交易所備案后生效。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損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
八、合同糾紛的處理。
凡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因本合同發生的履約糾紛,各方一致同意提請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時間概念“日”,除指明為工作日外,均為日歷日。
2.本合同使用的計量貨幣為“人民幣”。
3.本合同中“交易資產總額”以資產評估總值的數額為準。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雙方經紀機構主持下按規定協商達成附加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并報審核機構備案,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審核機構留存壹份。副本份,分送締約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簽章并經青島產權交易所審核后于起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三
法律部門提醒廣大從業者,謹防一些用工單位在。
勞動合同。
方面布設的陷阱。
一是“霸王合同”。用人單位在合同條款中處處體現“我說了算”,令求職者處于被動從屬地位。
二是“押金合同”。通常做法是在招工時收取風險基金、保證金、抵押金。
三是“暗箱合同”。多見于民營企業,采用格式合同,根本不與勞動者協商,不向勞動者講明合同內容。在合同中,只從企業的利益出發規定用工單位的權利和勞動者的義務,而很少或者根本不規定用工單位的義務和勞動者的權利。對于這樣的合同,由于其約定的條款內容與法律相抵觸,所以,應當是無效的條款。
四是“生死合同”。有的用人單位不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履行生命安全義務,提出“工傷概不負責”等條款逃避責任。
五是“賣身合同”。如:3年內不得跳槽到同行業的公司工作;有的合同還規定,求職者一切行動都得聽從用人單位安排。
六是“雙面合同”。就是有的用人單位準備了至少兩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內容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簽訂,以對外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但在勞動過程中并不實際執行,真正執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書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練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
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
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
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________萬元違約金。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________萬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現地址(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勞動者(乙方)親自簽字,或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且在簽字前填定,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依法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用人單位(甲方)不得以擔保或其他名義向勞動者(乙方)收取財物,或扣押勞動者(乙方)居民身份證等證件。
七、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若有涂改,應由雙方簽字認可。
八、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甲方不得代乙方保管本合同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1、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勞動合同的期限為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或者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乙方應當完成甲方規定在生產上應當達到的數量指標、質量標準或工作任務。
3、甲方必須執行國家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改善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健康,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女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4、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作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5、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6、甲方應當執行國家的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的。
7、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紀律、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等方面基本知識的教育和訓練,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領導,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國家政策、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甲方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8、甲方每月按時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_____元,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9、甲方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按時向乙方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10、甲方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為乙方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激納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等項保險費。乙方按規定繳納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11、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甲方工作年限,按有關規定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12、乙方在合同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13、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傷殘、因工死亡、因病死亡和患職業病,其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4、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中除國家法律規定外的雙方約定的內容。
15、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16、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由承繼其權利的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17、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8、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時,應向甲方辦理有關工作移交手續。
19、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之后: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5)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終止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4、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若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5、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4)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甲方依照法律法規制定的員工守則和管理制度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申訴時效內,按法律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前必須閱讀本合同)。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前必須閱讀本合同)。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文檔為doc格式。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六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決定將南內環雙語學校太原東峰社區華德福教育基地裝修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現就有關裝修事項簽訂本裝修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期__天完工。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程質量標準按甲方的規定要求為準。
三、安全責任。
1)乙方在施工期間,施工人員安全責任,由乙方全權承擔一切費用,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在施工期間,施工人員造成甲方的利益損失,由乙方賠償給甲方。
四、其他具體規定。
1)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
2)施工期間,甲方提供房門鑰匙給乙方保管,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五、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手印)后生效。
2)附件同樣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3)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簽訂后期服務協議。
甲方(簽字):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乙方手印:簽約地點:
__年__月__日。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雇用乙方為甲方單位臨時工,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用乙方為個月,時間自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止。
二、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違章操作(包括騎摩托車、用電事故、放水事故),若由于乙方操作不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四、乙方在上班期間不得喝酒、打架、斗毆并遵守喀管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乙方應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離崗,有事必須向甲方提前請假。
六、乙方在下班時間后,甲主概不負責乙方的一切行為。
七、甲方應每月按時向乙方發放工資。
八、在聘用期間,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其用工合同,造成嚴重后果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年x月x日。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七
受聘方: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為___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崗位職責。
1、甲方以招聘形式選擇乙方,乙方自愿形式到甲方工作。
2、乙方負責餐廳、廚房安全、防火、衛生工作。
3、乙方負責廚房食品的安全衛生。衛生防疫部門來檢查,如果達不到衛生防疫部門要求,乙方按要求改正,并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責任。(硬件設施除外)。
4、乙方在工作期間應盡職盡責,在菜品,食品花樣上不斷推陳出新。
5、乙方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在工作中愛護設備、節約能源,避免浪費。做到科學組織、工藝合理,做出物美價廉,搭配合理,營養豐富,色、香、味俱全的高品質菜品。
第三條: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
3、如乙方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協議終止時,甲方結清乙方的工資。
第四條:勞動報酬。
1、甲方與乙方簽訂正式的憑用協議書,并負責乙方的工資、福利、各項社會保險。
2、乙方月工資為:元/月。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除支付乙方工資外,負責乙方職工餐的提供,及_____________________,除此不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4、乙方在工作期間_________福利待遇,乙方如在工作期間請假,甲方不支付請假期間工資。
第五條:勞動紀律。
1、如乙方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半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可辦理終止手續。
2、如乙方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協議終止時,甲方結清乙方的工資。
3、乙方要自覺維護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條例及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觸犯甲方規定的相關制度,甲方有權對其予以警告、處罰、直至辭退。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曠工;。
第六條:其它。
1、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所發生一切爭執,雙方友好協議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
乙方(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碼:。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八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試用期為______天。
乙方在協議期內由甲方派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由所派往的單位負責安排與調整,乙方愿意服從。
乙方的勞務報酬由所派往的單位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具體標準,該標準不低于_____市最低工資,由所派往單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_____日支付乙方。
第四條、甲方的責、權、利。
1.負責要求所派往的單位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必需的工作條件;。
2.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所派往單位的.工作規定;。
3.負責對乙方違反甲方和所派往單位工作規定的行為作出相應處理。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所派往單位的各項工作規定;。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及醫療待遇按國家和_____市有關規定________位承擔;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待遇由乙方商原企業承擔。
1.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隨時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
3.協議期滿,雙方均可終止本協議;若均無提出異議,本協議自動逐月續延。
1.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協議時,應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2.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協議有關內容,變更后的協議或協議附件由雙方簽有效。
3.雙方協商不一致,本協議即行解除。
1、甲方違反本勞務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2、乙方在協議期內擅自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九
____市勞動局制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日。本合同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達到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____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____________工作制。
第五條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____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工資支付按____________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乙方的保險待遇按____________執行。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據____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____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市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十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
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
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用工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在不造成甲方損失的前提下、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十一
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籍貫: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在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該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為使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工具等財產。
2、甲方執行國家的工時制度,甲方不隨意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經審批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告知乙方。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訂立本合同時,應事先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的月工資為基礎工資加計件形式工資提成,甲方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2、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發放乙方上個月工資;甲方支付有困難的,經單位工會同意、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延期支付時間最長不得超過____日。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客戶利益。
八、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準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訂立本合同時,涉及國家規定的就業準入工種,應事先告知勞動者需要獲得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相應的技術等級,不得招用不具備職業資格的人員。
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勞動者依據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提前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____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支付對方違約賠償金:_________元。
2、一方違反本合同,涉及經濟補償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違反本合同,若雙方訂有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若無培訓協議,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
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損害甲方利益,不得向同行業或其他人員泄漏甲方技術資料和內部商業信息,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并承擔賠償責任。
十
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未盡事項或條款如與今后國家規定相抵觸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
三、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本單位或所在地鎮勞動爭議協調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愿調解的,可向____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____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證機關留存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人員(蓋章)。
簽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政策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的期限。
固定期限:自勞動合同簽定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_____個月)。
二、日常工作內容和日常工作要求。
1.乙方的日常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2.乙方保證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工藝操作制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日常工作任務和領導交派的日常工作。
三、日常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勞動報酬:公司采用計件制,多勞多得,核算工資。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并告知乙方,計件單價以甲方的制定的標準為準。
2.乙方在日常工作中應發揮積極主動性,進行日常工作創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能使甲方增加效益和減少損失的,甲方會給予獎勵。
3.甲方于每月_____號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4.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可以調整變更乙方日常工作崗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應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解除合同,在乙方辦理了日常工作交結后可以解除合同。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并終止本合同:
1、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以暴力、威脅、監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段強迫勞動的。
3、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當場解除并終止本合同。
1、乙方不能勝任日常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日常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日常工作的;。
2、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未完成甲方日常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并終止本合同。
符合下列情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薪水與任何經濟補償:
1、乙方擅自離職的;。
2、乙方曠工十天以上的;。
3、由他人代領薪水的;。
4、乙方上班怠工以消極思想給生產帶來嚴重影響的;。
5、偷竊;。
6、屬于技術骨干,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而任務未結束的;。
7、因生產特殊性乙方在合同期間均要接受甲方提供的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服務的期限為合同簽定之日起36個月。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參照企業相關管理制度償付甲方培訓費用。
五: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日常工作交接等手續,并向甲方出具終止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后,結清應支付的報酬,結清工資后雙方合同自動失效。
1、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2、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應向甲方如實告知自己身體的重大疾病,已患其它傷痛的基本情況,甲方許諾保證不歧視。如有隱瞞,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本企業相應規章制度視同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員工進廠前必須認真閱讀,理解企業制度。合同簽定時,視同乙方對企業相關制度知悉并認可。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職工姓名: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三)。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門)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乙方工作內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_元,每月____日發放。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________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八、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戶口種類:非農業戶口();農業戶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五)。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戶口種類:非農業戶口();農業戶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一、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第十四條中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一)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二)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九條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條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日內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八)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
(五)至。
(八)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條一款、二款。
(五)至。
(八)項規定的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符合本條。
第二款。
(五)項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
一、二款規定的;。
(三)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證明。
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后,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三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甲方應在一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鑒證。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十二
___(身份證號:_______):
因項目施工結束,不再與本公司有合作關系,期間多次電話聯系,但你至今未到公司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公司在年月日已向你戶口所在地發出了(離職手續催辦函)后,本人未到公司辦理相關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決定自年月日與你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內未回本單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
特此公告。
__有限責任公司。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十三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業工作,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經雙方自愿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
甲方應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確需超過,須經乙方及企業工會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月(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為_________元,休息日為_________元,平日為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用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_____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甲方每月_________號定期足額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從第6日起計算拖欠的天數,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的1%支付給乙方賠償金。
第六條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勞動保險規定,向省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養老保險金,乙方負擔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可隨同轉移,合并計算投保時間,其在本單位的工齡可連續計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縣、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對方經濟補償。
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15日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
現國家和省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鑒證機關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十四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本條對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用人單位發生變化勞動合同如何履行的規定。
根據本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合同訂立后,用人單位一方當事人發生變化后的勞動合同的履行問題,在實踐中存在這種情況,有些企業、公司或者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因更改了名稱或者更換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而拒絕履行勞動合同,還有的用人單位也借口投資主體發生了變化而拒絕履行勞動合同。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用人單位的名稱只是代表一個用人單位的稱謂符號,用人單位的名稱發生變更,也只是這一稱謂符號發生了變化,而用人單位這一實體組織及其內部機構、人員并沒有發生任何變動,這當然不會也不應該影響到勞動合同的履行。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職務行為都是代表用人單位這個實體組織的行為。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責任。可見,法人是獨立于自然人的一類法律主體,它的內部由決定機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等組成,法定代表人是其中最為突出的一個機構,其雖然由自然人擔任,但自然人的職務行為屬于法人的行為,其一切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擔。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可以變動,但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的歸屬卻不能變,也就是說,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即法人的行為沒有變。因此,只要法人存在,原法定代表人與職工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即依然有效。因此,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變更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職務行為的后果也仍然要由用人單位承擔。
至于投資人的變更,也不會改變用人單位這個實體組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性質,用人單位仍要繼續履行其與勞動者已經訂立的`勞動合同。
綜上,本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十五
自我國實行改革開放國策之始,原有的計劃經濟模式下的用工制度與人事制度與改革開放與市場經濟發展無法適應,對此,我國率先在國營企業進行國營企事業用工制度改革,到1986年,以國務院《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國發(1986)77號1986年10月1日施行)為標志,在國營企業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到了《勞動法》頒布實施止,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關系均轉換為受法律調整的軌道。隨后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xx]35號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意見》規定“事業單位與職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本意見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合同,明確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與工作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人員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開招聘、簽訂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辭聘等制度。通過實行人員聘用制度,轉換事業單位用人機制,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系轉變,建立一套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至此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序幕正式拉開,開始試行聘用制改革,在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合同至今。
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批準,隸屬于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門,通過開展自身業務活動提供公***品和公共服務滿足“社會共同需要”的社會組織。
1、有政府和企業不能也不宜涉足的非盈利服務領域;
2、較政府與企業要能降低交易協議成本;
3、并非政府專屬。基于我國事業單位的獨有的、特殊的特征,以及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監督管理、經營服務和公共服務三大類。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分別采取回歸政府、推向市場、保留和撤銷等不同的改革方式,納入各自的領域。而后在分類改革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各自領域的改革,即回歸政府的事業單位,按行政序列和公務員管理辦法嚴格管理;對轉企業的事業單位,納入全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按照國有企業的監管要求,加強管理,深化改革,兼并重組;保留下來的事業單位,要進行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改革,有些要進行必要的整合。
(1)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包括事業單位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事業單位向社會招聘的無編制(編外)人員。
按照我國現行用工管理與干部管理體制,《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原本與事業單位的多數事業編制內人員、員工沒有直接的關系。就勞動合同而言,依據《勞動法》第2條之規定,也僅僅與由《勞動法》調整的事業單位中部分工勤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以及在用人制度改革中,事業單位向社會招聘而不具有事業編制的招聘人員有關外,與實行了聘用制的事業單位的,簽訂《聘用合同書》的在編人員無關,他們均屬于人事管理的范疇。
聘用制與原來制度模式的`重要區別就在于,必須給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維權救濟途徑。在聘用合同與聘用合同履行爭議實行過程中,聘用合同制設計者感到:若將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合并,必然在體制上、法律適用上出現大量的沖突,而勞動與人事兩者分開后,除原有沖突仍存在外,還產生了大量的新問題。尤其事業單位“人事法律”至今仍處于空白的狀態,不論人事爭議仲裁與審判都存在較大難度,需要得到法律的支撐。于是向全國人大提議,將人事制度改革中推行的聘用合同納入勞動合同一塊立法,原本全國大人也有所考慮,但最終還是因兩者管理體制與可適用的法律嚴重缺失,形成差異巨大,最終全國人大還是將“聘用合同”部分取下,僅出臺了《勞動合同法》。為了將事業單位、聘用制工作人員之間的關系納入法律調整范圍,但在《勞動合同法》主體調整范圍又不可能與《勞動法》第2條規定相沖突,于是以《勞動合同法》第96條設立了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合同的適用。
《勞動合同法》第96條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問題是,第96條規定的是“聘用制的勞動合同”,顯然從第96條的條文文意上看,立法機關未將聘用合同納入,那么第96條所規定的“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就存在兩層問題:1、條文中的“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的范圍是哪些?2、條文中的“勞動合同”的范圍是哪些?對于這一問題,先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釋義》簡稱《法工委釋義》第96條的條文釋義。
該條釋義如下:
事業單位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組織。所謂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國家通過編制管理實現對事業單位人員的配置和調控。按照國家財政撥款的多少,可以將事業單位分為三種: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我國事業單位數量眾多,類型不一,隊伍龐大。截至20xx年底,全國事業單位總計126萬個,涉及教育、衛生、農業、文化、科研等多個領域,職工人數近3035萬,其中正式職工2923萬(包括原固定職工和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制職工)。職工人數中教育業占51.3%,衛生業占14.3%,農業占9.5%,文化業占5.1%,科研占2.4%。
國家對事業單位實行編制管理,按照編制核算撥款的數額。目前事業單位編制都是多年前核定的,編制基數多年不變,不能滿足事業單位不斷發展的需要。在編制滿額的情況下,各事業單位只好大量擴充編外人員和其他人員,這樣造成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復雜,人事管理分割。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歸納起來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編制內聘用人員,包括簽訂聘用合同的編制內聘用人員和無須簽訂聘用合同的編制內聘用人員;第二類是編制外人員,包括檔案內部管理的編外人員和檔案外部管理的編外人員,編外人員一般實行企業化管理,與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第三類是勞務派遣人員,是通過勞務派遣形式招用的。
事業單位人員是否應當納入本法進行調整,是立法中爭論比較大的一個問題。反對的意見提出,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有本質的區別,不應當納入勞動合同法調整。從目前我國事業單位改革的發展趨勢看,履行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要變成行政機關,從事經營的事業單位要回歸企業,從事公共服務的如教育、衛生、文化、科研等事業單位,還要保留公共服務的職能,按照事業單位進行管理。事業單位有編制、有財政撥款。內部管理機制與企業也不一樣,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在合同期限、試用期、加班費、工資、福利、保險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殊性,都與企業不同,它與國家機關比較近似。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只是要比公務員要有一點靈活性,但不是完全推向市場。聘用制合同與勞動合同的性質不一樣,調整的手段也不一樣。如果將事業單位也納入勞動合同法管理,將比較難以處理好本法與事業單位改革和社會保障體系完善之間的銜接,并可能產生其他新的社會問題和矛盾,會引起事業單位管理的混亂,出現不安定因素。處理事業單位的問題,應當循序漸進,把管理體制理順后,再對事業單位人事制度進行立法。這樣比較妥當。贊成將聘用合同納入本法調整的意見認為,長期以來,我國人事制度是由政策和行政文件相結合建立起來的,調整人事關系幾乎沒有一個完整的法律規范性文件。1994年勞動法頒布時,企業的勞動關系由勞動法調整,對事業單位職工是參照公務員管理體制進行管理。公務員法出臺后,公務員法將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排除在適用范圍之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參照公務員法,如果也不適用勞動合同法,那么,對事業單位人員的權利保護缺乏法律依據。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雖然有不同的地方,但本質上并無區別,不應存在兩種合同制度,不應當兩個部門管就變成兩個性質的合同,將聘用合同納人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解決事業單位人員實體權利保護無法可依的局面,有利于事業單位勞動關系的法制化和規范化,有利于保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利,有利于促進我國事業單位的改革。
考慮到目前事業單位正處于改革過程中,用人制度的情況比較復雜,事業單位的聘用合同具體特殊性和復雜性,將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工作人員納入本法調整需要慎重。同時,考慮到事業單位中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如不納入本法調整,將缺乏實體法依據,其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因此,本法第二條關于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維持了勞動法第二條第二款的表述,另外在本條中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對事業單位聘用制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如何適用本法做出特別規定。這樣規定,既解決了本法與現行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銜接,解決了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無法可依的局面,也為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留下空間。
上述釋義可以說是相當的矛盾,既承認與肯定了現行勞動用工管理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分為兩類不同的體制,既點出了人事政策與勞動法在兩類管理體制上的沖突之處,卻又抱住“實質上的相同”不放。明知“人事法律”呈空白狀態,強調聘用制下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簽訂的合同需要《勞動合同法》作實體法支撐,而在《勞動合同法》中卻又排斥了聘用合同,八面玲瓏,左右矛盾。這與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xx]13號司法解釋所作的明知“人事法律”空白,卻要適用“人事法律”,而后又開個“人事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勞動法”口子的做法完全如出一轍。不說太多,就僅僅說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加班費一項,那怕不發加班費給換休,對事業單位來講,財政以及事業單位生產經營科研的實際,都不現實,無法完全做到。理論上講,《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付出勞動后的相關報酬的規定均為強制性法律規定,事業單位如何適用與執行,無法執行的受勞動行政部門檢查監督與處罰又當如何?大量的實踐操作問題都將因《勞動合同法》生效后,從適用第96條中凸現出來。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釋義》田開友主編農村讀物出版社釋義表述為“現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勞動合同制度”,而沒有涉及聘用合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務100講》曹可安主編京華出版社沒有涉及聘用合同。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釋義與案例分析》鄭功成程庭圓主編人民出版社在《勞動合同法》第2條釋義中涉及第96條,釋義為“這樣就把實行聘用制的事業單位與勞動者建立的勞動關系納入了調整范圍”。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輔導讀本》黎建飛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釋義為“只有與事業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才適用該法”。
5、《勞動合同法要點解讀大眾版》法律出版社釋義為:
2、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適用《勞動法》;
3、文、教、衛生、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適用《勞動法》,自然也就適用《勞動合同法》,簽訂聘用合同的按第96條處理。
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釋義》全國律協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姜俊祿、北京律協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專業委員會主任王建平聯袂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本條是關于事業單位勞動關系的法律適用的規定。
7、《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條文釋義與案例精解》滕曉春、李國志主編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釋義為:在事業單位中享有事業單位編制的人員不是公務員,但他們與事業單位之間也不是勞動關系,不適用勞動法,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在事業單位中,也存在著一定數量的工勤人員,如司機、打字員、清潔工等,他們與事業單位之間建立的是勞動關系,適用勞動法,故也應適用《勞動合同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精解》江平顧問、李欣宇、隋平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條文釋義與適用》吳高盛主編人民法院出版社直接表述為“聘用制勞動合同”,而根本沒有涉及到聘用合同。
從上述專著的釋義或表述可以歸納為,第96條是針對《勞動法》第2條第2款規定的進一步規定,即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與勞動者事業單位中的部分人員簽訂是勞動合同的應適用《勞動合同法》,而不是對《勞動合同法》適用主體的補充,更不是增加。事業單位與其在編工作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則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1、第96條沒有必要對第2條進行勞動合同的主體進行補充,正如第2條在《勞動法》基礎上增加“民辦非企業單位”一樣,直接增加即可。
2、第96條所表述為三層:一是“實行聘用制”;二是“工作人員”;三是“勞動合同”,因此,從文意上看,只是對《勞動法》第2條第2款的進一步說明。
3、第96條設立的另一層意思是,在事業單位中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中,存在著“既有對全面實行勞動合同的規定,又有對實行勞動合同某一方面的規定,有時會出現既是舊法又是特殊法等情況,需要法律明示適用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釋義》姜俊祿、王建平主編”。前者三點是符合多數專家學者對第96條的理解與釋義。
4、《法工委釋義》第96條的條文釋義中指出“考慮到事業單位中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如不納入本法調整,將缺乏實體法依據,其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因此,本法第二條關于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維持了勞動法第二條第二款筆者注: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的表述”顯然是針對的簽訂聘用合同的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作出這樣的理解,其理由再簡單不過,即事業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中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已受《勞動法》實體法的調整,而“缺乏實體法依據”恰恰只有簽訂聘用合同的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如果對這條釋義沒有理解錯的話,那么就引出下面的若干問題。
單從第96條“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條文看,其表述本身似乎存在諸多問題:
正如前面所述,按照國辦發[20xx]35號文的“事業單位與職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本意見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合同,明確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與工作有關的權利和義務”規定,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其工作人員全部編內人員簽訂的均是聘用合同書。而簽訂勞動合同只有工勤人員和編外招聘人員。聘用合同書除建立聘用關系外,本身也確認了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原本存在的人事關系,但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的人事關系不是由聘用合同所建立的,而是在進編制錄用所建立的,即沒有與具體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但只要進編錄用就建立了人事關系,至今具體到哪個單位上班工作,相對人事關系的建立已不重要。它與勞動關系不同在于,雖然《勞動合同法》強調以實際用工之日建立起勞動關系,但與此同時《勞動合同法》又強制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必須簽訂或稱一個月寬限期,因此簽訂勞動合同書也就確認了勞動關系的建立。第96條中的“工作人員”是狹義的,應當不包括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
第96條中“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似乎表達的是聘用制下簽訂的是勞動合同的意思,或者說聘用合同書與勞動合同書是一回事。如果表達的聘用制下所簽訂的合同就是勞動合同,那么就推翻“聘用合同”的模式,法律應當規定直接采用勞動合同書,在《勞動合同法》第2條中直接加入聘用制事業單位這一主體就行了,沒有必要設立第96條。
審視《勞動合同法》第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其第1款規定中僅較《勞動法》僅增加了“民辦非企業單位”一個主體,根本沒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沒有實行聘用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這一主體。而第2款“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正是對事業單位中原本就有的這類人員,即《勞動法》第2條確定的,部分工勤人員和外聘人員即無編制向社會招聘的人員。這類人員原本就與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書,原本就受勞動法調整,自然也就是受《勞動合同法》調整的主體之一,因此,可以將《勞動合同法》第2條第2款規定應為簽訂勞動合同的工勤人員和外聘人員,而不是大多數事業單位在編簽訂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員。
《法工委釋義》中提到“考慮到事業單位中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如不納入本法調整,將缺乏實體法依據,其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因此,本法第二條關于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維持了勞動法第二條第二款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的表述”似乎有第96條是第2條的補充之意,理由是釋義中“事業單位中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并沒有列舉也未做具體區分,應當理解為包括在編工作人員。如果沒有理解錯的話,第96條本意是讓聘用合同書適用《勞動合同法》。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這樣的規定,看上去不錯,但對于聘用合同目前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國務院規定,大概只有人事部以及各省市人事部門規定的狀態來說,是很難執行的。另外,對于與“事業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勞動法》早已規定清清楚楚,根本沒有重復規定的必要,《法工委釋義》“考慮到事業單位中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如不納入本法調整,將缺乏實體法依據,其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與《勞動法》大相徑庭。
說到底,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的本質區別在于,勞動合同反映的是以勞資條件為主的勞動關系,理論上講勞資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勞動法律關系。而聘用合同反映的是,行政管理體制下的人事行政管理關系,這種關系自始就是不平等的,且也不具有法律特征,即不是一種法律關系。因此,即使要適用,也只能在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等直接涉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切身利益和相關權益方面適用《勞動合同法》。因此,第96條似乎應表述為:
第96條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涉及工作條件、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等方面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3、目前尚有大量的事業單位尚未進入社保體系,如何適用《勞動合同法》。
1、眾所周知,法律是調整各社會關系的規范,但不能說凡社會關系就存在法律關系,應當認真透析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人事關系的內容與性質,符合法律關系調整范圍的方可納入。
2、關于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規范聘用合同以及人事關系缺失法律規范,至少目前沒有實體法律規范,就如同結婚時沒有婚姻法,多半只能由家長確認、擺婚宴婚禮議式、登報申明讓局部社會來知曉,借以達到“告示”夫妻關系,但不能說,這一關系是某一婚姻法上的夫妻關系。
3、人事關系中,事業單位的權力可以說出個1、2、3...甚至數不清,而工作人員的權利就不知從何而說,即法律關系上的權利義務內容缺失。
4、通常事業單位在履行職能時行使部分公權力,即通常所稱的“行政法授權的行政權力”,這是我國社會關系中的特殊現象與獨有組織機構,對此不少專家學者認為,在社會轉型期間,事業單位應當按其職能特征分流為國家機關與企業化兩類,如原為司法行政機關主管事業單位的律師事務所現已轉為合伙制等類型的組織,又如原為事業單位的城管隊現已升格為國家機關之一的“城市管理執法局”,律師、城管執法局工作人員與單位之間的關系分別《律師法》、《公務員法》規范與調整。正是由于事業單位人事關系的特殊性、政策性、非權利義務性,不可能有與之相對應的法律來加以調整。
5、本次立法機關試圖以《勞動合同法》第96條的設立,來讓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的聘用合同有實體法來調整,讓聘用合同關系成為法律關系。讓聘用合同與人事關系實現分離,讓其建立用人關系、讓《勞動合同法》調整聘用合同中規定或約定直接涉及工作人員的權益與切身經濟利益部分,這一良好初衷無疑是可取的,思路也是正確的。
6、如果說,第96條包含有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的意思,其最為關鍵的是,立法機關要盡快規范與明確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所享有并應承擔的權利義務。
不論怎么說,無論在法律制度上、人事制度存在怎樣的問題,《勞動合同法》已出臺,并距今僅有不足半年時間就要生效施行了。對于實行了聘用制的事業單位,國家必須盡快明確第96條的所指的,一但明確聘用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至少實行聘用制的事業單位的用人管理應當符合其規定。如果說“凡采用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的,不適用《勞動合同法》”則另當別論。但這必須要立法部門或有權機關做出明確的具體規定或解釋。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十六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案例。
小劉于20xx年11月進入某電器公司擔任研發部經理,月薪8000元,并簽訂了期限三年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如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xx年6月,公司通過內部網絡監控發現小劉長時間在上班時間上網炒股,即與小劉談話要求其改正。但在其后的監控中證實,小劉并無改觀。遂以小劉上班時上網炒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通知小劉解除勞動合同。
小劉不服,認為雖然《員工手冊》上有不準上網炒股的規定,但公司據此而解除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遂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要求與公司恢復勞動關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認為,小劉作為研發部經理,肩負著管理和研發的重任,但卻整天關在自己的辦公室里上網炒股,嚴重影響了公司的研發進度,使得預定的研發目標不能完成。根據《員工手冊》第二十條規定,員工不得在上班時間上網炒股,故小劉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有權隨時解除與小劉的勞動合同。
勞動仲裁庭審理后認為,該公司《員工手冊》上雖有不準上網炒股的規定,但小劉上網炒股并未達到“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也未給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公司不能以小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故支持了小劉的請求,合同范本《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條款釋義。
新的《勞動合同法》強調勞動合同的解除必須具備法定的條件,本條突出體現了這一點。勞動合同的即時解除將對勞動者的生活造成直接的影響,同時由于其往往帶有一定的處罰性,還有可能影響到勞動者日后的'職業發展,故法律作了嚴格的規定。用人單位如要即時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僅限于本條的六種情形。
用人單位在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本條的內容。以上述案例為例,勞動者小劉確實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但并沒有達到法定的要求——“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故而公司最終敗訴。根據本條的規定,也就是《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而對“嚴重違反”或“重大損害”,必須有規章制度的明確規定或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判斷,考慮單位的整體利益是否受到損害、勞動者違紀情節惡劣程度等,單位在此方面負有舉證責任。
所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首先在規章制度中對嚴重違紀和失職行為有詳細規定,并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條關于規章制度制訂的規定。其次,勞動者的嚴重違紀行為與規章制度的規定相吻合,并且有當時違紀、失職行為的相關證據。再次,嚴重違紀、失職行為對單位造成了“重大損失”,這種損失不僅僅是推測,而必須有證據。最后,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違紀處理,必須符合規定的程序,也要有相應證據。
本條在《勞動法》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本條在具體的操作層面用人單位尤要謹慎,首先用人單位要知曉勞動者存在兼職行為;其次,勞動者的兼職要對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注意必須是嚴重影響;再次,如不構成嚴重影響的,經用人單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才可解除勞動合同。
b用人單位負有舉證責任。
需要強調的是,用人單位如果要實行本條的話必須有充分的證據。
如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能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這種證明應當有相應的物證。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錄用條件也必須事先明示,即在錄用時已經告知給了勞動者。且解除必須在試用期內,試用期滿后該條就不能再適用該項了。
任何單位若要以本條為由對職工實施解除勞動合同,都必須要有確鑿的事實和依據,不是單憑想當然“認為”就可以的,尤其是打起官司來,單位更必須就自己的決定提供充分的證據。否則,敗訴是肯定的。
根據相關證據規則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以及于5月1日開始實行的《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發生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如單位舉證不能,就要承擔敗訴后果。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十七
__:
__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你于年月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自年月日起未到指派的工作單位上班,截止至同年月日,連續曠工已超過天,你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及指派工作單位的規章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__人字[20__]15號文《職工違規違紀處理管理辦法》及指派工作單位的規章制度,并征求__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會的.意見后,決定于年月日解除你與__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
特此通知。
__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十八
甲方保證以上信息真實有效,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確認所填寫本人郵編、地址作為甲方向乙方送達各類通告、通知或文件的有效地址,如果乙方需要變更送達地址,應及時向甲方發出正式的書面變更通知,在甲方正式收到乙方的書面變更通知之日前,本送達地址依然有效。
乙方已充分了解并熟知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和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選擇下列第種合同期限類型: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乙方符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的,根據乙方的意愿,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及工作地點
甲方派遣乙方在(用工單位)崗位從事工作,工作地點為省市行政區劃內。
如因用工單位情況發生變化,甲方可以就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崗變薪變。
第三條、乙方的待遇
1、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用工單位的考勤和計酬辦法執行。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享受用工單位提供的保險待遇。
3、乙方的工作時間、勞動保護、休息休假等待遇按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執行。
4、鑒于勞務派遣工作的性質,乙方的工資、福利待遇、工作地點、崗位、內容、時間等標準由用工單位根據簽約時乙方的個人實際情況及工作崗位的要求確定;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個人實際情況發生變化,包括乙方患病、工傷或患職業病、懷孕等情況,甲方有權根據用工單位的建議,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安排乙方待崗,乙方的薪酬同時進行相應調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為乙方提供就業前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負責乙方的計生管理工作。
2、按法律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有關事宜(退休和40、50人員除外)。
3、為乙方工作調動和求職提供方便。
4、作為用人單位負責和用工單位聯系與乙方工作有關的各種事宜。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如實告知甲方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基本情況,保證所提供個人有關證件等信息材料的真實性;如乙方從事的是特種工作崗位的,乙方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2、乙方必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有原單位允許自謀職業的證明。
3、乙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交繳納社會保險等所需資料(包括社保轉移單、身份證、戶口本、照片、醫療卡、學歷證書和健康證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滯納金全部由乙方承擔。
4、認真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
5、保質保量地完成所承擔的工作,盡職盡責,獲取用工單位的滿意。
6、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或以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7、遵守計劃生育政策,即時將婚育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8、乙方應對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個人行為負全責;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或用工單位受到其它第三方索賠的,乙方應對此應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9、乙方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乙方應在接到退回通知后7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乙方單方解除勞動關系,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或有以下嚴重違紀行為的:
(1)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受到一次書面警告后,再犯可受書面警告的錯誤的;
(2)乙方因行為不當而被行政拘留或觸犯刑律免予刑事處分的;
(3)乙方工作中有暴力、恐嚇、侮辱、誹謗、擾亂工作秩序等行為;
(5)乙方在與甲方維系勞動關系期間因多次遲到或早退受到書面警告又犯同樣錯誤的;
(6)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動關系的,
(8)乙方兼職或直營任何業務并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影響的;
(9)違反與甲方或用工單位簽訂的培訓、保密等協議的;
(10)乙方無法定理由拒絕履行用工單位指派的工作的;
(11)提供虛假休假證明的;
(12)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1000元人民幣以上經濟損失或者給甲方或用工單位名譽造成嚴重損害的。
4、乙方非因法定或本合同約定原因,主動提出不能為用工單位提供正常勞動的。
5、因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隱瞞重大疾病史,或隱瞞不適合到用工單位工作的背景及其他重要情況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的。
6、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7、因戰爭、地震、火災、重大疾病流行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因上述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或經濟補償責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鑒于勞務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質,用工單位因按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整頓或企業改制、分立、合并、解散或其他法定事由等原因將乙方退回的,本合同終止。
(四)鑒于勞務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質,因用工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等原因需將乙方退回的,本合同終止。
第七條、因乙方原因造成用工單位設備、設施、工具損壞及其他財產損失,乙方應賠償用工單位損失,甲方不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乙方遇工傷時,應在十二小時內通知甲方及用工單位,甲方按法律規定予以辦理工傷認定及賠償;乙方因未按生產操作規定進行操作導致事故發生的,甲方有權根據損失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并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應承擔保守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秘密的義務,維護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其他事項
1、如乙方結束或終止用工單位的工作,應在當天與甲方辦理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者,也應在當天與甲方取得聯系;因未及時辦理手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撤回或被用工單位退回,乙方應在撤回或退回的次日到甲方報到:
(1)乙方不能準時報到的,視為曠工;
(2)甲方指定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報到,乙方拒絕的,自甲方指派乙方到用工單位報到之日起視為曠工。
3、乙方因事或因病休假的,應提交書面請假單,并經甲方或用工單位書面批準、備案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
4、如果甲方或用工單位向乙方提供專業培訓費用,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服務期跨越本合同期限的,本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續到服務期結束時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中的“用工單位”是指與甲方形成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及其他組織。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應按照法律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期滿,勞動關系即行終止;雙方同意續簽的,應在本協議終止前一個月內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將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乙方(簽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模板19篇)篇十九
編號:。
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
簽署一份聲明。
一、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和勞動者(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應由雙方協商后填寫,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mark&ldquo不需要填寫的空白字段。/”。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工時和綜合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當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
5.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簡明準確,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包括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甲方不得為乙方保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采用以下方式(選擇一種)。
a、定期合同。期限為___個月,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到期后,如果雙方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將自到期日起自動延期30天。如果雙方在30天后未能就新合同達成協議,本合同的履行應終止。
b,沒有定期合同。來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在合同期限內完成一定的工作。具體:_______。乙方實際開工時間與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工時間為合同實際開工時間;同時,到期和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長。
二、試用期。
第二條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日/月)至(日/月)開始。(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無限期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第三條就業條件如下:。
a.文化知識:。b.身體狀況:。c.勞動技能:。d.工作能力:。e.團隊精神:。f.其他:。第四條試用期內,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場所。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本崗位(工種)。乙方的工作應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1.甲方業務需要;
2.乙方不稱職的;
3.乙方因長假被他人頂替;
4、其他確實需要調整崗位的原因。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工作地點:。
1.甲方營業場所發生變化;
2.因甲方業務需要,乙方工作地點需要變更的;
3.在上述情況下,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乙方健康的情況下,延長的工作時間每天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2.工時綜合計算。
3.時不時地工作。
第八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法定節假日、公休日、xx年休假、婚喪嫁娶、分娩等帶薪假期。
動詞(verb的縮寫)勞動報酬。
第九條根據按勞分配原則,甲方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基本工資為人民幣,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同崗位最低工資或本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的福利待遇和乙方的工作表現確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視為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拒發工資的日期。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加班費是有報酬的。
不及物動詞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應在入職時向甲方提交辦理社會保險的所有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可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員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防止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應履行告知乙方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的義務,做好勞動期間的職業危害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給予特殊保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女職工提供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甲方應按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規范和管理乙方。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和乙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當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發生變化。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支付乙方額外一個月的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可依據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1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甲方采取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違背真實意思訂立合同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解除合同:。
1.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終止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冒險,危及其人身安全。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到期;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被責令關閉、解散或被撤銷;
3.乙方退休、辭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上已經三個月沒有履行本合同;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同時本合同第二十二條未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0天(副經理級以上提前60天)書面通知甲方,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若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且無法移交,立即離職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不能臨時解除勞動合同;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尚未完全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審查中,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解除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到期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簽合同的,經對方同意,可以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連續訂立兩項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賠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因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應當依法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按照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下列費用:。
1.甲方招聘和聘用他們所支付的費用;
2.試用期滿,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期內的培訓費。具體支付方式為:約定服務期的,出資額按服務期平均分配,乙方履行服務期按降序支付;未約定服務期的,出資額按勞動合同期平均分配,并按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減少支付;合同期未約定的,出資額按照五年服務期平均分配,員工履行的服務期按降序支付;雙方約定減量計算方法的,以約定為準。
x.補充條款和特別協議。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能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已被甲方保密的技術秘密和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資料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商務函電等。
2.商業信息。業務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材料、定價政策、未披露的財務資料、采購渠道、產銷策略、投標目標和投標內容等。
3.公司應根據法律(如在承包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秘密)和有關協議(如技術合同等)的規定,對外界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十三條補充規定:(根據需要調整內容)。
1.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和地點按照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約定的解除權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應由兩名以上出席人員在書面通知上簽字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出席人員可以是公司其他員工)。
3.甲方采用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部網發布的所有通知和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崗位說明書》等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曉并認可。
xi。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人。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相關勞動標準內容與今后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相抵觸的,以有關規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如果之前簽署的其他相關協議(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事后雙方就有關事項達成補充或修改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修改協議確定。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