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報告的編寫需要準確搜集、整理和分析大量的研究數據和實際情況。以下是一份關于消費者行為調研的報告,通過大量的數據和案例分析,揭示了市場趨勢和消費心理。
經費保障調研報告(熱門13篇)篇一
要構建和諧社會,必須下大力氣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直言之,就是要逐步消除城鄉差別,將基本公共服務覆蓋于農村。我市要實現“314”總體部署,加快城鄉統籌實驗區建設,破解農村公共服務嚴重不足的問題十分迫切。
按照市局機關黨委的統一安排,我于10月22日至28日深入xx區鐵鋒鄉的邊遠農村,開展了為期一周的“三進三同”黨性作風實踐鍛煉活動。通過與基層干部群眾共同生活、共同勞作、共謀發展思路,深切地感到廣大農民對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欠缺的無奈和迫切需要。
自xx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取消農業稅后,各地也相繼取消了“三提五統”,基層組織運行經費問題隨之凸顯,成為制約農村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首要問題。
我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全面規定了村民委員會的職能職責,但沒有明確確保其正常運轉的經費來源。根據第八條“村民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和第三十七條“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開展工作應當提供必要的條件;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委托村民委員會開展工作需要經費的,由委托部門承擔”,“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公益事業所需的經費,由村民會議通過籌資籌勞解決;經費確有困難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給予適當支持”等規定,法律允許的資金渠道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是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收益的提留,二是政府補助,三是接受政府委托而獲得的經費資助,四是籌資。但是,在絕大部分地區,除鄉鎮政府可能給予有限的資助(鐵鋒鄉每年給予每個村資助3000元)外,其他三個方面的規定基本屬于虛設。
首先,絕大多數村社沒有集體企業。由于效率和管理問題,曾經存在的集體企業要么通過摘“紅帽子”而還原為私營企業,要么因為管理不善、破壞環境而改制或關閉。如我所駐的桐元村,先前曾經有一家小煤窯,在市政府關閉整頓小煤窯的過程中第一批被關閉。至于集體土地,牽涉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在拆遷中矛盾十分突出,村委會如要“染指”,勢必導致穩定問題;其次除了大型公共工程外,一般的村社難以獲得政府委托。即便獲得委托,也只能是“一過性”的,難以持續。第三,《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所規定的籌資籌勞,只限于特定的公益事業,不能用于日常運作。
基層組織運行經費缺乏,首先導致基層組織公共服務。
功能弱化。我們在鐵鋒鄉看到,一些先富起來的村雖然建起了居民新村,戶戶別墅,寬大敞亮,但周邊垃圾遍地,水電氣基礎設施薄弱。據鐵鋒鄉陶榮鄉長介紹,鐵鋒民風淳樸,治安尚好。但在周邊鄉鎮,相當一部分基層組織軟弱渙散,黑惡勢力和宗族勢力強大,“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風頭一過,又有抬頭的趨向。正氣不昌,老百姓意見大。而導致基層組織軟弱渙散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日常經費欠缺,基層組織可支配資源少。
運行經費缺乏,也迫使部分基層組織在國家的“三農”扶持資金上打主意,使國家轉移支付的政策效應大打折扣。為了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國家每年安排了巨額資金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改水改廁、水利設施和道橋建設、種養殖業扶持、扶貧濟困等。這些資金在項目審批過程中不僅不會考慮基層組織的運行成本,并且往往需要各級政府和村民拿出配套資金。而區鄉財力有限,基層組織向村民籌資極為困難,只能在國家撥付的資金上做文章。因此,這些資金普遍在使用過程中被不同程度的擠占。據陶鄉長估計,相當一部分資金根本沒有用于項目,直接變成了基層組織的運行經費。
運行經費缺乏,也導致部分基層組織公共性弱化甚至異化。村民委員會是村民的.自治組織,本屬公權機構,應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向全體村民提供公共服務。而由于缺乏運行經費,村委會往往仰仗本村的“大戶”、“望族”。如“新農合”制度規定村民參加“農合”,需每年繳費20元。由于醫療定價不合理,農民對“新農合”認同度不高,催繳成為村干部十分頭疼的事。為了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只好想法籌款墊付。長此以往,村委會在發生糾紛或利益沖突時難以秉持公正,壓抑弱勢群體,成為鄉村治安惡化、惡性案件上升重要原因。
如何破解農村基層組織經費匱缺的問題,關鍵在于完善制度。
我市于xx年7月1日實施的《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保留了“村提留”的表述,但隨著“三提五統”被取消,這一制度名存實亡。解決基層組織運行經費問題,不能走回頭路,不能恢復提留制度,但可以作必要的修改。
經費保障調研報告(熱門13篇)篇二
以黨的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財政改革的總體要求,保證行政政法經費是財政預算優先考慮的主要內容,也是今后財政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問題。為此,我們于近期對區本級行政政法單位及兩個鄉鎮行政政法經費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
幾年來,全區上下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堅持“生財有道、聚財有方、用財有規”的原則,依法理財,制度創新,確保財政收入穩定、有效增長。
20xx年我區一般預算收入完成3682萬元,其中:增值稅173萬元,營業稅546萬元,企業所得稅238萬元,個人所得稅186萬元,房產稅82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422萬元,專項收入242萬元,罰沒收入226萬元,行政性收入321萬元。扣除專項收入等后的經常性上級補助收入為2693萬元,上解支出687萬元,地區可支配財力5688萬元。
一般預算支出完成10902萬元,其中:
1、工資性支出3960萬元。
2、公用經費支出2570萬元,人均公用經費0.7萬元。
3、社會保障和撫恤支出269萬元。
4、離休干部醫藥費129萬元。
5、上級專項配套333萬元。
6、其他專項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上級專項支出3641萬元。
全區剛性支出需求情況:最低剛性支出需求6530萬元,占地區可支配財力5688萬元的114.8%,缺口842萬元。
財政供養人口情況:全區財政供養人口3609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員948人,其中公檢法司人員313人,教育人員1169人。
我區行政政法共設職能機構55個,實有人數948人(其中離退休176人),占同級財政供養人口的26%。
一直以來,我區以“從優待警”、“科技強警”為重點,本著優先保證行政政法機關經費的原則,努力保證行政政法機關經費及時足額到位。我區一般單位日常公用經費1300元/人,公務用車按車輛編制13000元/車。五大班子和公檢法司部門日常公用經費高于一般單位,達到1500元/人,公務用車按車輛編制15000元/車。20xx年我區用于行政政法經費支出1902萬元,占同級財政支出的22%,同比增長18.4%,增幅明顯高于收入增幅12.5個百分點。用于人員經費支出794萬元,公用經費支出1108萬元,其中“人、車、會、話、招待”等方面支出388萬元,占公用經費總支出的35%。20xx年行政政法經費支出1906萬元,占同級財政支出的20%,同比增長0.2%。用于人員經費支出902萬元,公用經費支出1004萬元,其中“人、車、會、話、招待”等方面支出447萬元,占公用經費總支出的45%。20xx年行政政法經費支出2092萬元,占同級財政支出的21%,同比增長9.7%,略高于收入增幅。用于人員經費支出971萬元,公用經費支出1121萬元,其中“人、車、會、話、招待”等方面支出503萬元,占公用經費總支出的45%。20xx年行政政法經費支出2750萬元,占同級財政支出的23.5%,同比增長11.4%,明顯高于收入增幅4.8個百分點。用于人員經費支出1468萬元,公用經費支出1282萬元,其中“人、車、會、話、招待”等方面支出517萬元,占公用經費總支出的40%。20xx年行政政法經費支出3007萬元,占同級財政支出的27.6%,同比增長29%,高于收入增幅16.5個百分點。用于人員經費支出1197萬元,公用經費支出1810萬元,其中“人、車、會、話、招待”等方面支出533萬元,占公用經費總支出的30%。從20xx年至20xx年的情況看,特別是20xx年以來,對于行政政法經費的投入呈明顯增加趨勢,而且經費增幅明顯高于地方收入的增長幅度,最高增幅已超過收入增幅近17個百分點。充分體現出地方財政在財力增幅有限的情況下對行政政法支出的傾斜。
此次重點調查的六個行政政法單位和兩個鄉鎮在經費投入上也有明顯增長。其中***從20xx年至20xx年公用經費平均增長9%;***公用經費平均增長40%;***公用經費平均增長35%;***公用經費平均增長16%;***公用經費平均增長22%;***公用經費平均增長8%。**鎮和**鄉近五年來在經費投入上也有所增長,平均達到4%和12%。
幾年來,我區財政在努力保證行政政法機關經費的同時,也確保了人員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并盡財力可能為公檢法司部門配備辦公設備及各種必要的辦案設施,提高了政法部門的`裝備水平。20xx年還為公安局和檢察院新建了辦公樓,改善了辦公條件,極大的調動了廣大公安干警的積極性,為保障我區社會穩定,維護社會治安,促進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有效的作用。
經過多年的發展,***經濟有了長足的進步,與此同時,財政支持行政政法工作的力量也不斷增強。但面對較大的資金需求,區財政還是顯得有些力不從心。
20xx年至20xx年末,行政政法單位累計負債1194萬元,其中:
1、***累計欠款28.5萬元,其中車輛維修10萬元,工程款及管道維修6.5萬元,其他欠款12萬元。
2、***累計欠款20萬元,其中車輛維修及燃油15萬元,會議費3萬元,其他2萬元。
3、***車輛維修及燃油等累計欠款9.7萬元。
4、***截止到20xx年末共欠外債374萬元。其中建辦公樓工程款及房屋維修欠款143萬元,車輛維修、燃油等其他支出累計欠款231萬元。
5、***截止到20xx年末累計欠款127.35萬元。其中車輛購置及維修欠款14.35萬元,新建辦公樓欠工程及材料款50萬元。其余欠款63萬元。
我區涵蓋五個鄉鎮(街),這次主要對***和***進行了重點調研。
***鄉累計欠款41萬元,其中人員工資29萬元,公用經費9萬元,其余欠款3萬元。
***鎮累計欠款110萬元,其中建辦公樓欠工程款50萬元,車輛維修等其他欠款60萬元。
1、經濟規模小,可支配財力少,滿足不了事業發展需要。
2、政策性及體制性因素影響,財政收入減收嚴重。
一是分稅制體制的實行,導致地方可支配財力增長緩慢。二是我區受電廠改制影響,財政減收嚴重。三是國家為了減輕農民負擔,取消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和屠宰稅,以及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增點和國家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等政策。直接影響財政收入增長,加劇了財政收支矛盾。
3、財政風險逐漸加大且明顯顯露,地方財政難以承擔。
由于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換的過程中,企業關停并轉,債務無法償還,轉嫁到財政負擔,加之農民基金會借款、世行貸款等政府債務行為財政化,以及財政為保證政府機關正常運轉所借債務到期需要償還。所欠債務8733萬元,地方財政難以承擔,加劇了財政風險。
1、思想高度重視,突出保障重點。
按照財政改革的總體要求,保障行政政法單位經費是財政預算優先考慮的主要內容,我們不能只停留在講在會上、寫在紙上、說在嘴上,而必須要牢記在大腦里、付諸于行動中、體現在成果上。
今后一個時期,我區行政政法經費保障重點應該體現在二個傾斜上:一是向重點單位傾斜,即財政要重點保障行政執法單位履行職能的需要。二是向重點支出項目傾斜,要堅持“一是吃飯,二要建設”的原則,首先保人員工資正常發放和行政政法單位正常運轉需要,在此前提下,集中財力重點保障行政政法單位重點業務開支需要,提高裝備水平,提高技術手段,進而提高行政政法單位的整體工作能力。
2、強化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完善收支兩條線管理工作。
目前我區財力有限,在行政政法單位經費保障程度總體水平不高的情況下,加強管理意義更大。我們財政部門更應該勤儉節約,率先垂范,運用預算分配、財務監督檢查等手段,督促行政政法單位求真務實,節約不必要的支出,堅決剎住公款吃喝、公款出差出國旅游等不正之風,加強公務接待管理,嚴禁鋪張浪費。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制度和開支標準,完善財務監督機制,強化支出監管,把工作重心從注重資金分配轉向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管上來,做到財政資金延伸到哪里,我們的監管工作就要跟到哪里。
完善收支兩條線管理,將各部門的非稅收入(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其他財政性資金等)全部通過財政實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門不得“坐收”、“坐支”。強化預算外資金管理,注重抓票據管理,以票管理費,實行源頭控制,防止預算外收入游離于財政專戶之外。在工作中,凡需要保證的支出要千方百計保證,凡能夠壓縮的支出,竭盡全力壓下來,把錢花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益。
3、積極推進部門預算改革,強化預算約束機制。
實行部門預算是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應該本著“人員經費按實際、公用經費按定額、專項經費按財力”的原則,通盤考慮預算內、外資金,形成涵蓋部門所有收支的細化的完整預算,以達到硬化預算的目的。要對實行部門預算的單位財政供養人員認真界定,并與編制部門認真核實單位編制,確定實有人數,對虛報和超編人員予以清理。要結合資產管理,積極實行政府采購,并按標準定額合理安排公用經費。對于有預算外資金的單位,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在年初給予核定項目支出,保證預算外資金按時、準確上繳,這樣在有些單位的收入中既包括了一般預算收入也包括了預算外資金收入,充分體現出部門預算編制的完整性。
4、加強對財政干部的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自身政治和業務素質,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提高工作效率,以適應財政改革的要求。
經費保障調研報告(熱門13篇)篇三
政法單位經費保障情況的調研報告按照財政改革的總體要求,保證行政政法經費是財政預算優先考慮的主要內容,也是今后財政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問題。為此,我們于近期對區本級行政政法單位及兩個鄉鎮行政政法經費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
幾年來,全區上下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堅持“生財有道、聚財有方、用財有規”的原則,依法理財,制度創新,確保財政收入穩定、有效增長。
xx年我區一般預算收入完成3682萬元,其中:增值稅173萬元,營業稅546萬元,企業所得稅238萬元,個人所得稅186萬元,房產稅82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422萬元,專項收入242萬元,罰沒收入226萬元,行政性收入321萬元。扣除專項收入等后的經常性上級補助收入為2693萬元,上解支出687萬元,地區可支配財力5688萬元。
一般預算支出完成10902萬元,其中:
1、工資性支出3960萬元。
2、公用經費支出2570萬元,人均公用經費0.7萬元。
3、社會保障和撫恤支出269萬元。
4、離休干部醫藥費129萬元。
5、上級專項配套333萬元。
6、其他專項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上級專項支出3641萬元。
全區剛性支出需求情況:最低剛性支出需求6530萬元,占地區可支配財力5688萬元的'114.8,缺口842萬元。
財政供養人口情況:全區財政供養人口3609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員948人,其中公檢法司人員313人,教育人員1169人。
我區行政政法共設職能機構55個,實有人數948人(其中離退休176人),占同級財政供養人口的26。
xx年行政政法經費支出2750萬元,占同級財政支出的23.5,同比增長11.4,明顯高于收入增幅4.8個百分點用于人員經費支出1468萬元,公用經費支出1282萬元,其中“人、車、會、話、招待”等方面支出517萬元,占公用經費總支出的40xx年行政政法經費支出3007萬元,占同級財政支出的27.6,同比增長29,高于收入增幅16.5個百分點用于人員經費支出1197萬元,公用經費支出1810萬元,其中“人、車、會、話、招待”等方面支出533萬元,占公用經費總支出的30從xx年至xx年的情況看,特別是xx年以來,對于行政政法經費的投入呈明顯增加趨勢,而且經費增幅明顯高于地方收入的增長幅度,最高增幅已超過收入增幅近17個百分點充分體現出地方財政在財力增幅有限的情況下對行政政法支出的傾斜。
經費保障調研報告(熱門13篇)篇四
按照公共財政的內在要求,保證行政政法經費是財政預算優先考慮的主要內容。根據大興區的實際情況,我們將從加大投入和強化管理兩方面來提高行政政法經費的保障水平。
一、加大投入1.預算予以優先保證。以“從優待警”、“科技強警”、“科技強檢”為重點,貫徹優先保證行政政法機關秘書網網址:經費的要求。一是保證行政政法機關政策性增資經費及時足額到位。二是足額安排公用經費,保證行政政法機關正常運轉。一方面,日常公用經費高于一般單位,特別是政法機關超出一般單位一倍;另一方面,對交通費(車輛數×單車費用標準)的核定,打破了原有編制車輛的概念,采取了按編制內實有人數確定編制車輛的做法,五套班子和公檢法司部門車輛編制(5人/輛)低于一般單位(10人/輛);三是足額安排公安加班工資、公安民警人身意外傷害險、清商補助等各種政策性補貼;四是盡財力可能安排“科技強警”、“科技強檢”資金,2003年安排570萬元,提高政法部門的裝備水平。
和審判樓)和公安指揮中心,大力改善政法機關辦公條件。
二、強化管理。
1.完善收支兩條線管理工作。
主要是根據市財政局、市高院印發的《北京市人民法院訴訟費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大興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實行《大興區人民法院訴訟費管理暫行辦法》,以加強訴訟費管理,確保人民法院正常的經費需要。
2.深化部門預算改革。
一是不斷細化公用經費定額標準。主要是針對公用經費定額標準過“粗”,辦公用房取暖費標準不一等情況,通過細化公用經費預算,規范辦公用房面積及平衡不同供暖方式確定各部門辦公用房取暖費來促進公用經費預算的標準化、規范化。
制和執行極不嚴肅。在編制部門預算專項資金計劃時,我們要求各單位以事業發展規劃和預算年度重點工作為根據;從財務、社會效益等方面加強項目的前期論證工作;按項目輕重緩急順序上報。第二、加強專項資金執行中的監督。適應部門預算改革的需要,轉變業務科室以往“分錢”職能,將日常監督寓于服務之中,以糾正部門隨意改變支出用途和挪用專款等錯誤行為,確保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第三,逐步推行項目績效考評辦法,建立健全專項資金的追蹤問效和反饋機制,為編制下年度預算提供有力參考。
應者。行政政法部門今年預算中納入政府采購項目資金達670萬元,比去年實際執行增長2倍,預計節約資金60萬元。二是借鑒市局和兄弟區縣工資統發經驗,開展工資統發試點工作。整體推進支出預算改革,有利于從制度上遏制腐敗現象,節約財政資金,減少中間環節,避免沉淀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1.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培訓。了解財政干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動態,注意加強工作作風建設,抓好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以適應財政改革的要求。首先是加強政治理論學習,要以“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財政干部政治理論學習的切入點,從政治方面嚴格要求自己,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提高工作效率,積極做好財政工作。其次要加強業務素質的提高,熟知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財政方針政策,積極參加市、區組織的各項業務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
2.加強財務制度建設,規范資金使用范圍,努力實現依法行政,依法理財,依法監督。凡是有財政資金運行的部門、單位,都要有財務制度規范約束,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大力推行陽光理財,杜絕違規操作。
經費保障調研報告(熱門13篇)篇五
1、村級組織經費籌集情況。**鄉地處**縣北部,界于**、**、**諸縣邊陲,與嵐下鄉、埔上鎮、**鎮毗鄰。全鄉土地面積129.9平方公里,總人口10967人(其中:農業人口9964人),下轄10個行政村,28個自然村,57個村民小組,一個鄉綜合林場,一個國有林場。全鄉有黨員532人。2012年全鄉村級組織總收入391.97萬元。
2、村級組織經費支出情況。2012年,全鄉村級總支出605萬元。支出主要用于:(1)經營支出420.79萬元;(2)管理支出101.3萬元,包括辦公費用33.7萬元,村干部報酬13.8萬元;(3)其他支出82.91萬元。
二、存在的問題。
1、經費自籌困難。農業稅減免后,上級財政轉移支付,主要用于五保戶供養、村干部報酬、村級辦公經費支出。但有限的資金遠遠滿足不了目前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的需要。隨著支付標準的提高;各項專項工程配套資金的支出;計劃生育、特困救助、債務利息、達標整治、支農費用等項開支,村級組織必須通過自籌方式予以解決。而“一事一議”籌款,每人每年有數量限制,且要通過村民大會表決,很難實行。
2、村干部誤工報酬不平衡。據調查,一是享受面大于轉移支付范圍。二是發放標準不一。三是誤工報酬兌現難。村干部誤工報酬打白條,高的欠款幾萬余元。
3、非生產性支出較大。基層反映較為集中的意見;一是計劃生育工作的檢查、培訓、考試、宣傳資料、檔案建立等要求高、費用大,加之四項手術的手術外費用,計劃生育的各項開支較大。二是報刊征訂攤派較多,有的村征訂種類多達十幾種。三是村級組織難以實行“零招待”。現在,雖然賬面看不到招待費支出項目,但已經隨使用目的進入項目費用支出,無法做到“零招待”。
4、債務困擾運轉。一是收入來源少。大部分村幾乎沒有什么集體經濟收入,即使租賃發包耕地等,往往10年的承包費,不到兩年就用完了。二是政策不配套。專項建設工程項目一旦開工,配套資金不落實,集體經濟再困難,借款搞建設,工程完成了,債務上升了。三是貼錢做工作。如抗旱提水、放水、衛生創建等,工作要做好,費用收不上來,村里要貼錢。五保戶補助錢自己花,生病住院、房屋修繕村里貼錢。四是引導農民致富,支持協會啟動,也得投入資金,不求回報。
5、村干部信心不足。從調查情況看,不少村干部一方面感到工作壓力明顯加重,既要按時完成上級組織下達的任務,又要為全體村民辦好實事,即使經濟實力較強的村,也感覺“如履薄冰”,經濟實力較差的村更是感覺“苦不堪言”,缺乏加快集體經濟發展的內在動力。
三、對策建議。
1、制定優化合理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村級組織建設資金的投入力度,著力解善村級辦公條件,增加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確保村級組織正常運轉。
2、積極清收債權、化解債務。研究出臺債權清收辦法,積極落實中央化解農村債務的政策,認真開展資產清理和債權債務核定工作。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化解農村債務。特別是政府性債務,應研究切實可行的辦法,制定年度化解計劃,政府要將化解政府性債務作為一項硬指標來考核黨政一把手,做村級債務化解的典范和榜樣,促進全面完成村級化債工作。
3、減輕村組集體負擔,完善配套政策。鄉政府到農村開展各項工作,應盡量減輕村負擔,高效率高質量地指導各村完成中心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解決工作經費。特別是黨在農村重大政策的落實,比如各項中心工作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應給予專項經費補助,多方籌資解決難題。
4、充分利用優勢,招商引資共謀發展,增收節支。根據實際情況,揚長避短,投資開發本地資源,發展特色種養殖業,引資辦企業,增加集體積累,壯大集體經濟,緩解收支矛盾。積極抓好產業結構調整和項目發展,爭取扶助資金,發展老百姓受益的產業和項目,引導農民走產業化道路,增加農民收入。村級開支堅持公平、公正、量入為出原則,歷行節約,不舉新債,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在確保干部工資發放的基礎上,壓縮管理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做到收支平衡,力爭略有節余。
經費保障調研報告(熱門13篇)篇六
××幼兒園是××小學附屬幼兒園,園地處于××,屬××新開發地段。近年來,我幼兒園在教育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精神,強化幼兒園管理,在硬件投入、軟件提升、社會認可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一、基本情況。
1、幼兒園規模:我園占地10000平方米,建筑面積5546平方米,幼兒園的建筑有服務樓1棟、教學樓2棟,另外建有音樂室、晨檢室、醫務室、隔離室、值班室。園內設施配備基本完善,各類大中型玩具配備比較齊全。幼兒園擁有一支敬業愛崗具有奉獻精神的教師隊伍,在崗教職工37人,其中7人在編,另外30人是學校臨時聘用。教師學歷達標率為100%。現有15個教學班,在園幼兒661人,學前一年轄區入園率達100%。
2、經費來源及使用管理:我園是公辦縣級一類幼兒園,7名在編人員經費為一般預算財政全額撥款,其他臨時聘用人員經費為自籌。學校經費收入主要來源于幼兒保教費,每生每學期680元。經費由××第一小學統一管理,經費支出實行報賬制,經費支出主要用于幼兒園聘用教師工資費用以及日常辦公、專用設備購置和維護等。
二、經費預算編制。
1、預算收入情況:幼兒園在編7名教師的經費收入預算按照財政一般預算標準編制,預算外收入按照每生每學期680元標準,我園661名學生,全年收入近90萬元。
2、預算支出情況:7名在編人員經費按照預算編制實際支出,30名臨時聘用教師按聘用合同每人每月2200元編制標準支出。其他日常經費、辦公設備購置、維修費、培訓費、差旅費、專用材料、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以量入為出為原則進行編制。
3、經費運轉情況:由于我校堅持實行量入為出的支出原則,幼兒園經費運轉基本能夠得到保障,即使稍有差額,學校會從小學部公用經費里予以補充,基本能夠保證幼兒園經費運轉正常。
三、突出困難和問題。
1、師資不足:我園僅有7名在編教師,其余30名教師均為臨時聘用,雖然他們學歷資格符合要求,但由于幼兒園一直依靠保育費來支付臨時聘用教師工資和其他必須的支出,對于教師的福利待遇的保障問題等一直是有心無力,和在編教師相比收入差距較大,出現同工不同酬現象,致使部分教師工作熱情不高,有些優秀的教師留不住,教師隊伍不穩定。
2、投入有限:幼兒園辦學成本應由國家、社會、家長三部分組成,實際上,我校辦園至今,從來沒有社會團體或者個人對幼兒園進行過資助,政府也沒有建立對學前教育公用經費撥付的制度,學校基本上全部依賴家長交的保育費來維持經費的運轉是遠遠不夠的。在資金缺乏的情況下存在各種發展困難,如很難購置新的玩教具,改善幼兒園的環境等問題。
3、收費標準相對偏低:隨著經濟的發展,物價的上漲,促使教育成本增加,而農村幼兒園收費相對運行成本還是偏低,僅靠家長繳納的保育費不能滿足幼兒園經費的需求,在長期經費缺乏的情況下,幼兒園的辦學條件和辦學水平得不到改善,不能滿足社會對幼兒教育優質資源的需求。而幼兒園在追求合理的效益下,不得不降低對教職工的福利待遇和對教育的投入,極力縮減公用支出,影響幼兒教育的發展。
四、思考與建議。
從幼兒園的經費收支狀況可以看出,幼兒園之所以出現各種困境,歸根結底是由于政府對我國幼兒教育的財政投入不足,為了有效促進幼兒園的良性發展,解決幼兒園的發展困境,應該落實政府責任,加大政府投入,同時幼兒園自身也應根據自身的情況積極應對問題,以解決困難:
1、增加幼兒教師編制,加大教師培訓力度。若想吸引更多的教師參與幼教工作,政府應該擴大教師編制,使得其覆蓋大部分幼兒園教師。加強對幼兒園的經費管理以及提高資源的有效利用等措施提高公辦園的質量,解決經費緊張的現狀。政府制定相應的管理和監督機制,以保障教師合法權益,使其安心在崗位上工作。同時,政府應免費為教師提供培訓機會,以提高幼兒教師的職業素養和促進幼兒教師的專業發展,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教師工作熱情的提高。
2、加大政府財政投入。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幼兒園的發展缺乏了必要的財政支持和物力保障,其自身發展是舉步維艱的。由于要保證幼兒園的普惠性,加大政府的投入才能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學質量,改變幼兒園教師的同工不同酬現象,使得幼兒園教師雖有無編制之別,但在工資待遇上卻可保持同等水平,以穩定幼兒教師的隊伍,提高幼兒園的保教質量。同時政府應該加強對公辦幼兒園的經費管理,以確保有限的資源發揮最大的功效。
3、提高資源的有效利用。幼兒園自身也應注意資源的有效利用,避免資源的浪費,使得資源發揮其自身最大的使用價值,以減少不必要的經費開支。如為避免浪費,可在幼兒園建立教具室,某班教師制作的教具在課程結束之后可供其他班教師使用,使得資源循環利用,既環保又節約。
4、根據幼兒教育成本分擔原則和能力支付原則,制定合理的幼兒教育收費標準。如果沒有其他主體來分擔辦園成本,為了保證幼兒園良好的運作,就應該根據幼兒教育的分擔原則和能力支付原則,合理制定收費標準。研究托幼機構收費應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合理比例,以改變幼兒園的低收費、低收入狀況。在制定標準時,又要充分考慮整個社會的承受能力,因為絕大多數家長是剛參加工作不久的年輕人,家庭經濟收入比較低。幼兒園根據成本來收費,以保證幼兒園良性發展。
5、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根據成本分擔機制,幼兒教育成本由國家,社會,受教育者各自承擔起一部分,共同對教育成本進行補償。因此,幼兒園可以努力多方籌集教育經費,加大自身宣傳力度,擴大教育影響,使得社會各界都意識到幼兒教育的重要性,提高社會參與幼兒教育的積極性,使社會團體和個人愿意以各種方式支持幼兒園辦園。如日常消費品商家以低于市場價格的價格提供給幼兒園,來降低幼兒園經費的開支等。
總之,幼兒園發展現狀有幼兒園自身的許多無奈和苦衷。但我們也看到,近幾年政府在不斷擴大對幼兒教育的投入。相信,在加強政府投入,同時有效利用社會力量,家長合理分擔辦園成本的前提下,一定能共同促進學前教育的發展。
××幼兒園。
2017年11月16日。
經費保障調研報告(熱門13篇)篇七
住房是重要的民生問題。2007年8月,《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頒布,緊接著《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和落實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實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若干意見》(蘇發[2007]14號)和《蘇州市市區保障性住房供應管理實施細則》(蘇房改[2009]19號)文件相繼下發。為落實上述文件精神,我街道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為工作重點,大力展開我縣住房保障情況調研工作。視察和調研的情況如下:
一、我街道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基本狀況。
(一)是完善住房保障政策。《關于調整住房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確定了基本的保障思路就是以發放購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公租房為輔,進一步完善經濟適用房建設,多渠道、多方式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對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主要以實物配租形式予以保障;對無購房能力的困難家庭主要以發放租賃補貼的方式予以保障;對具有一定購房能力的家庭主要以供應購房補貼的方式予以保障。
(二)是明確任務目標。我街道開始開展這項工作,以張貼公告、下發文件等方式下發到9個社區進行大力宣傳。近年來我市又擴大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范圍,為此我們把保障對象應具備的條件放寬。由享受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0元放寬到1600元以下。2014年內申請住房保障居民22戶,保障廉租住房2套。截止去年底,完成了申請171戶。
(三)是規范經濟適用房建設。做好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銜接工作。
二、問題及建議。
住房保障工作剛剛起步,保障制度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在我街道住房保障工作中,我充分認識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具體操作中能夠結合本街道實情,積極探索住房保障的新思路、新模式,科學決策,周密安排,超前部署制定運作的步驟,盡力讓住房保障惠民政策惠及到最需要的困難群體。但在調研中發現我街道的住房保障工作也存在一定的困難和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住房保障工作的開展。
(一)是公共財政支出嚴重缺位的問題。調整完善城市住房保障體系,健全以廉租住房為重點、購房補貼和經濟租賃住房為輔助的多層次城市住房保障體系是住房保障工作今后的發展方向,這就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資金。而目前住房保障資金短缺,周轉不開,將會影響著住房保障的下步發展。
(二)是在構建住房保障體系過程中,一些細節還需要進一步明確。我街道低收入家庭中需要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家庭底數要大力宣傳盡快摸清,并要盡快建立起有效的信息系統,要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做到應保盡保;經濟適用房建設過程中的補貼、開發、分配等問題還要不斷地完善操作標準;廉租房的進入與退出機制如何確定問題要盡快探索完成。
(三)是政府在住房保障工作中,對相關配套的優惠政策在條件允許的范圍內應及時予以兌現。讓它們盡快成為發展住房保障工作的推動力。
(四)是住房保障機構隊伍有待加強。,住房保障工作是新的行業、新的工作運行機制,需要高水平高技能專業人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擴大宣傳,完成年度保障目標,做到應保盡保;繼續做好入戶核查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家庭早日公示;做好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發放工作;做好檔案管理工作,對審批合格的保障對象建立紙質和電子檔案,做到一戶一檔,資料完整;做好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的前期準備工作,出臺實施意見。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提出了“住有所居”的基本奮斗目標,并且把住房的基本社會保障確立為“健全廉租房制度,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民生的關注和對民意的尊重。所以進一步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客觀要求,是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必然要求。建議政府在今后的住房保障工作中,要繼續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調整出臺更為實用的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管理實施細則;嚴格規范操作程序。摸清底數、實行定期審核動態管理,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政策宣傳,主動接受群眾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要合理確定廉租住房建設規模,穩步擴大廉租住房覆蓋面。繼續加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力度,認真落實有關優惠政策,加強住房保障機構隊伍建設,培養造就一支懂技術、會管理的專業隊伍,強化協調相關部門職能,形成齊抓共管合力,保證我市住房保障工作順利進展。
經費保障調研報告(熱門13篇)篇八
四項主要工作實績。
一、策劃實施“雙進”、“千百萬”活動。
近年來,市勞動保障局牽頭分別開展了“社會保險服務進園區,和諧勞動關系進企業”和“服務千家企業、創建百企和諧、穩定三十萬人就業”活動,在服務開發區企業過程中推進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在兩項活動中,從方案制定、工作推進到到措施落實,本人都是主要參與者和積極推動者。在具體推進過程中,能夠找準業務工作與服務大局的結合點,通過深入企業開展細致的服務工作,使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開發區企業建立了融洽的工作關系,幫助企業提高了用工管理水平,和諧了勞資關系,穩定了職工隊伍。通過幫扶企業,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也取得了新的進展。目前企業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項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22萬人、29萬人、14萬人、12萬人,已提前完成了20xx年度社會保險擴面征繳目標任務。
二、實行“五險合一”,提升社保經辦機構公共服務能力。
20xx年3月按市領導的批示,組建“五險合一”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組織安排由我牽頭負責籌建。首先整合人員,建立健全管理機制。根據社會保險工作業務需求,規范業務流程,調整中心內部機構職能,科學定崗,做到業務、人員、職責的協調統一,實現了新、老經辦體制過渡平穩。其次制定并規范社會保險登記、申報、稽核、征繳、支付、關系轉移等業務流程,規范單位和個人的參保、繳費行為。第三業務經辦實行一個窗口對外。改變了過去多頭管理、重復申報繳費的工作局面。五項社會保險的公共業務部分實行“柜員制”辦理,減化了辦事手續,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辦好民生實事,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
組織業務部門及時調整和補發了20xx和20xx年度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20xx年5月份組織舉辦了全市企業離退休人員書畫展;開展企業退休人員免費健康體檢工作,全市已有4萬多名退休老人進行了體檢;20xx年10月舉辦了首屆“社保情”退休人員文藝調演。
四、整改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
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為參保對象“記錄一生、服務一生、管理一生、收益一生”的理念,在社保中心提出并倡導所有社保涉外業務進服務大廳,真正做到“進一扇門,辦全部事”。對涉及政行風建設和群眾利益的熱點問題,能夠一一落實,堅決整改。規范服務標準,堅持建章立制,力爭使各項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據可查,減少工作隨意性。在社保中心建立了崗位目標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等制度規定,并跟蹤落實。力爭做到讓老百姓在社保大廳都能辦成事、愉快地辦事。
理論學習和廉政建設表現。
(一)理論學習情況。
首先加強政治理論學習。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做到理論和實踐相結合,把握與時俱進的深刻內涵,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政策水平。其次在政治上、思想上和黨中央保持一致,和市委保持一致。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時刻用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服從黨的各項指令,服從黨組織的安排,堅定思想信念,謙虛謹慎、克已奉公。第三是堅持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并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不斷提高勞動保障業務知識水平,及時了解掌握社會保險方面的政策法規,使自己成為社會保障業務方面的行家里手。
(二)廉政建設情況。
本人堅持老老實實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原則,嚴格自律言行,做到不該拿的堅決不拿,不該吃的堅決不吃,不該做的'堅決不做。沒有違反廉政方面各項規定的行為,具體事項就不一一贅述。
最不滿意的一項工作。
社會保險經辦能力較弱,不能滿足社會需求。目前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經辦能力和服務水平相對滯后于省先進水平和xx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社保經辦機構作為重要的民生部門,應通過高效便捷的服務將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實到每一個參保人員。但在實際工作中,許多老百姓感覺到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比較難,辦事手續繁瑣,對政策不知道、不了解。社保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還存在服務不到位、效率不高的問題。總體而言是經辦機構的執行力不強。存在的問題就是下步努力的提高目標。作為xx社保經辦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將從思想、制度、作風、隊伍建設等各方面入手,全面提升xx建設社保的經辦能力。
經費保障調研報告(熱門13篇)篇九
為進一步推動社會保障工作,根據市政協安排,第二調研小組一行10人,于6至7月份,深入淇縣和淇濱區,進行調查、研究。調研組通過聽取匯報、走訪座談、實地查看等方式,重點對城鎮企業職工養老、醫療、失業保險,淇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縣區城市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此次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社會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為實現“兩個確保”,我市積極爭取上級資金,彌補了保險基金的缺口,維護了全市改革發展大局;進一步完善了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12項救助制度,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災民救濟為基礎,醫療、教育、司法、住房等專項救助為輔助的新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進展順利,運行平穩,社會效果明顯。
養老保險淇縣應參保單位286個,實參保單位247個,占86.4%,應參保職工17653人,能正常繳費職工11661人,占66.1%;淇濱區應參保單位36個,實參保單位28個,占77.8%,應參保1800人,能正常繳費職工1286人,占71.1%。失業保險淇縣應參保單位295個,實參保單位281個,占95.3%,應參保職工18000人,能正常繳費職工9100人,占50.6%;淇濱區應參保單位36個,實參保單位16個,占44.4%,應參保x人,能正常繳費職工639人,占56.1%。醫療保險淇縣應參保單位295個,實參保單位191個,占64.7%,應參保職工220人,正常繳費職工120人,占54.5%;淇濱區應參保單位36個,實參保單位9個,占25%,應參保1100人,正常繳費職工516人,占46.9%。淇縣共有城鎮居民低保對象7108人,農村低保對象3069人;全縣農民“參合”19萬人,“參合”率92.67,為全省“參合”率最高縣份。淇濱區城鎮居民低保對象5254人,農村低保對象3213人,沒有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淇縣和淇濱區采取了多項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促進了社會保障工作的開展。
1、加強領導,建立完善了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為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淇濱區推行目標責任制,將目標完成情況列入區政府目標考核體系,與有關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對完不成任務的責任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年度評先資格。推行目標責任制以后,淇濱區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進展順利,20xx—20xx年連續3年在全市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中排名第一。兩縣區都成立了由主要領導牽頭,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有關部門參與的領導小組,經常深入基層,調查了解社會保障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召開現場辦公會解決存在的問題;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機制,有力地促進了社保工作的開展。
2、廣泛宣傳發動,增強社保意識。縣區充分利用電視、墻體標語、公示欄和宣傳資料等形式廣泛宣傳政策法規、工作程序及流程,增強社會和群眾對社會保障工作的認識。淇縣在新農合工作中,印發合作醫療“明白卡”12萬份,編制“合作醫療就是好,農民看病能報銷”等“順口溜”萬余冊,發放到農民群眾手中。淇濱區每年都舉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月活動,廣為宣傳社保知識;邀請市有關領導、市勞動保障部門業務骨干到區大中型企業舉辦政策業務知識講座,并采取致企業負責人一封信的形式,向法人代表講解有關企業職工參保的責任和義務,提高用人單位的參保意識,引導廣大職工樹立自我保護和維權意識,大大激發了用人單位和職工參保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大學醫學院和新鄉醫專進行合作,每年在全鄉舉行2次義診,為群眾、特別是特困群眾提供醫療服務。今年,大河澗鄉繳請30多名專家來鄉里進行為期6天的義診,并準備與鄭州大學共建實驗、教學基地,為群眾提供長期質優價廉的醫療服務。
4、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資金運作是社保工作的核心和關鍵。兩縣區把社保資金全部納入財政專戶,建立專賬,由財政監督執行;嚴格資金發放手續,低保資金全部實現了銀行發放,為低保對象建立專戶,保證每一筆資金都用到低保對象身上;嚴格審計監督,每年均要組織審計、財政等部門,對有關社保資金進行嚴格的審計。
5、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進展順利。淇縣按照“政府組織引導,農民自愿參加”原則,初步建立起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為保證新農合的有序運轉,強化經辦機構建設,在縣鄉兩級建立了辦事機構,固定人員專門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制定了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合醫辦工作制度、公示制度、審計監察制度等26項規章制度,并對縣、鄉合醫辦人員進行了集中學習培訓,確保新農合試點工作有章可循,有案可查;確定了定點醫療機構,5個縣直醫療衛生單位、7所鄉鎮衛生院和3所大型民營醫療機構已被確定為淇縣第一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村級定點醫療機構正在按甲級衛生室標準進行評定。新農合已全面啟動運行,截止5月份,淇縣農民享受補助7056人次,補助資金98.96萬元,其中門診小額補助13.41萬元,住院大額補助85.55萬元。
1、應保未保和不能正常繳費現象比較突出。根據淇縣和淇濱區提供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數字顯示,應保未保和中斷保險費繳納現象普遍存在,各項社保費欠費比較嚴重。養老保險正常繳費率淇縣為66.1%、淇濱區為71.1%,失業保險正常繳費率淇縣為50.6%、淇濱區為56.1%,醫療保險正常繳費率淇縣為54.5%,淇濱區為46.9%,兩縣區在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中還有較大差距。出現這種情況有的是企業有繳納能力,也惡意欠費,拒不繳納;有的是企業由于生產經營不景氣、改制、破產等原因,無力或中斷繳納。原淇縣電廠由于破產,正在對原職工的社會保險費進行清算,就無法正常繳費,廠方表示將在清算完成后,盡快把所欠職工的社會保險費足額繳納;一些新建企業,由于還處在起步階段,目前也沒有參保。
2、社會保險覆蓋面小,民營企業參保率低。兩縣區參保單位多數是原來的國有、集體企業,大部分事業單位、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都沒有參加社會保險。許多民營企業主沒有認識到參加社會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追求“利益最大化”,把為職工投保視為負擔,認為參保是從我口袋里往外掏錢,會增加管理成本,卻沒有意識到繳納社會保險費是一種法律義務,所以對保險費能欠就欠,能拖就拖。民營企業員工流動性大,企業不愿意為他們參加社會保險,一些企業參保,也只是為企業較為固定的職工參保。河南大用公司作為我市一家具有相當規模的民營企業,現有員工3000多人,只為130多名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參加了養老和失業保險。鶴壁市綠色環保生產有限公司有職工72個,只為36人辦理了養老保險,為46人辦理了醫療保險。由于我國社會保險費征繳缺乏強制性執法手段,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拖欠保險費問題顯得無能為力。
3、宣傳不到位,影響社會保障工作的開展。有關部門雖然對社會保障工作進行了大量的宣傳,但仍然缺乏細致的、有針對性的宣傳,部分企業和職工對社會保險政策和具體操作程序并不十分了解。有部分從業人員認為企業普遍不景氣,如果中斷交費致使累計交費不滿15年,那么以前的交費就等于白白丟掉了,因此不愿交;淇縣民營企業用的農民工較多,許多人認為參加社會等保險沒有用,不如現在多拿些工資,因此不愿參保;原來在國有或集體企業工作過的職工,對社會保險有所了解,有比較強的參加社會保險意識,但由于當前就業困難,大部分人認為能保住現在的“飯碗”就已經不容易了,雖然有這方面的要求,也不愿或不敢爭取;有的企業雖然參加了社會保險,但對具體政策不了解,使自己本應享受到的保障無法實現。鶴壁市綠色環保生產有限公司參加了社會保險,一個職工因看病花費732元,但企業和職工本人不知道只有去定點醫院看病才給報銷的規定,結果在非定點醫院看病花費的425元不能報銷,對社保政策產生誤解,認為參加社會保險也得不到補償,影響了參保的積極性;一些參合農民不知道報銷程序和補助辦法。淇縣北陽鎮王莊村一個參加了新農合的農民,可以使用新農合醫療證免費在村級定點醫療機構看病,但他卻不知道這個規定,看病時依然付的是現金。
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水平偏低,難以解決農民看病需要。目前的新農合醫療制度基本目標定位還是以“大病為主”。淇縣的新農合每人每年50元,納入新農合醫療基金專帳,分為基本醫療服務基金、大病統籌醫療基金和風險基金三部分。基本醫療服務基金,即農民個人帳戶中的金額太少,每人每年只有10元,如果不住院,在門診看病,只能使用個人賬戶的錢,一年10元,根本解決不了大多數農民的基本醫療需求。由于大病統籌基金有限,抗風險能力較弱,補償比例及補償能力也就較低,造成慢性病補償的病種較少,僅限于門診治療腫瘤的放療、化療、腎病的透析等慢性病,對其他需長期門診治療且費用較高的慢性病均未納入,農民患大病后的醫療負擔仍然較重。淇縣北陽鎮王莊村一農民因患類風濕病,由于經濟等原因不能住院治療,只好長期門診服藥,每年治療花費3000多元,但這個病又不需要住院,除了花個人帳戶的10元錢外,其余的無法報銷,只能自己負擔,對于一個長期有慢性病患者的家庭,幾年下來已是家貧如洗。這類人大多因病部分或全部喪失了勞動能力,收入很少,因病返貧、因病致病現象非常嚴重。大病補償比例、報銷封頂線偏低,農民看病難問題依然存在。農民在鄉鎮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用補助起付線是100元,在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用補助起付線是500元,大額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以上部分的可享受大額分段補助,補助封頂線每人每年累計不超過1萬元。淇縣北陽鎮南口村一農民因病住院,花醫療費1.5萬元,報銷了4038元,報銷比例只有27.22%,自己負擔10962元,農民認為難以承受。
5、低保救助資金緊張,補助標準低。縣區財政困難,上級資金有時也難以及時到位,導致救助能力不足。淇濱區反映,由于城市失業人員、農村因病因災返貧人員增多,救助資金需求量不斷增大,但區財力有限,省市匹配資金都沒有及時到位,低保資金缺口較大,僅有能力保障喪失勞動能力的鰥寡孤獨人員、殘疾居民及無勞動能力且未納入五保范圍的居民。低保金補助標準過低,只能解決低保對象最基本的吃飯問題,而低保對象在就業、就醫、子女上學、住房等方面的困難仍然十分突出。淇縣一個城市低保戶,大人沒有工作,2個孩子上大學,1個孩子上高中,每月312元低保金只能解決基本生活,孩子上學等其它花費只能另想辦法。淇濱區一個農村低保對象因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有一個孩子正在上學,每月低保救助金20元,只能保證基本生活。
6、準確界定低保對象困難。在對貧困人員進行核查界定時,個別家庭不如實申報收入,特別是隱性收入難以了解,干擾了低保工作人員對低保對象家庭收入的核查和確定,給救助對象的確認帶來很大困難。
1、加大力度,有針對性地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保障的主要思想障礙是利益矛盾,是局部與全局、個人與整體、眼前與長遠的利益關系。要采取多種形式、多種途徑、多種辦法,組織學習條例和細則,使企業和職工掌握政策法規,認清社會保險的重要性、強制性和共濟性,增強社保意識和法制觀念。要將宣傳工作重心下沉,組織專門力量深入企業特別是到民營企業中去,耐心細致地宣講法規,解惑釋疑,推動企業和職工參保;制作通俗易懂的電教片,在企業播放,使廣大員工了解社會保險的性質、意義和政策法規,提高參保的自覺性;要充分發揮企業工會組織以及各種商會、協會的作用,開展宣傳活動;新聞媒體應加強社保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大張旗鼓宣揚先進典型單位。
2、加大清欠社會保險費和擴面征繳工作力度。在社會保險法未出臺前,建立相應的制約機制,加大社會保險費清欠催收力度。對拖欠養老保險費的企業分清原因,屬惡意欠費的企業要加大處罰力度。一是通過法院強制征收,二是通過媒體曝光,實行輿論監督。對效益差、經濟困難的企業,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應先到位,單位繳納的部分暫時掛帳,待企業走出困境后再予以補繳。對企業繳費應建立目標責任制度,企業與政府簽定繳費目標責任書,年終完不成繳費的,追究企業經濟責任等等。協調稅務、工商、衛生、工會等部門,加強與勞動保障部門的配合,共同建立社會保險征繳聯動機制,對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有關部門不得為其出具有關證明和證件,如對安全監察重點企業,沒有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參保證明,安監部門不予辦理許可證。對民營企業、特別是一些新建企業可以區別分類,先易后難,逐步納入。對那些有一定規模、經營正常的民營企業要按照與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同樣的政策,盡快納入,一步到位。
3、積極探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慢性病門診醫療補償模式。建議按照“大病統籌,兼顧門診”的原則,在不影響基金運行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擴大慢性病補償種類,提高慢性病門診治療報銷標準。
4、把農村醫療救助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銜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農村醫療救助分屬衛生和民政兩個部門管理,但其資金的來源渠道、用途、目的和宗旨具有一致性,建議把農村醫療救助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結合在一起,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特別是農村五保戶和農村特困(低保)戶,因患大病經合作醫療補助后,個人負擔醫療費用仍然過高,難以承受,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由醫療救助專項基金給予一定數額的醫療費用補助。民政部門應根據醫療診斷書、已支付的醫療費用原始收據、已領取的醫療保險補助憑證等有關情況證明,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農民給予救助。
5、在三個區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調研中了解到,淇濱區希望盡快建立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并已經做了準備。在國家未能批準我市城區納入新農合試點范圍的情況下,建議由市政府出臺政策,在我市三區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由市、區、鄉、農民個人分別按比例籌集新農合基金。條件成熟時,可考慮在全市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市級統籌,在市級層面上建立醫療基金,增強基金保障的能力,給農民看病提供更好的服務。
6、完善社會救助措施,為低保對象排憂解難。積極探索對低保對象開展社會救助的方式和途徑,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對低保對象中出現的上學、就醫、就業等困難,采取多種方式給予補充救助。就業是低保對象生活得以保障的根本途徑,要使社會保障體系和城市扶貧及社會救助工作變被動為主動,尤其在低保對象的扶持上實現從輸血型向造血型的轉變。因此,各級政府應把社會保障體系與再就業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完善就業和再就業服務體系,開展再就業援助活動,不斷探索建立政府就業崗位儲備制度,將安排下崗職工、失業人員等低保對象就業的任務納入政府目標考核內容,增強各級各部門對就業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零就業”低保戶家庭中有勞動能力、有一技之長的人員,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應廣開就業渠道,想方設法提供就業崗位,幫助他們實現再就業;對有勞動能力但無一技之長的人員,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采取各種方式,集中組織技能培訓,使其就業;由政府提供扶貧開發項目和政策性資金貸款,幫助農村低保人員發展生產,脫貧致富;對無勞動能力,無法實現再就業的低保對象,政府應加強救助。
7、健全與完善監督機制,合理確定低保人員。要不斷提高低保工作人員自身素質與法律意識,強化責任機制,全面推行工作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嚴格規范低保管理制度,促進低保工作依法、公正、公開、廉正地進行。借鑒淇縣的經驗,建議在鄉鎮、街道辦事處成立低保工作站,確定專人負責低保工作。加大普查力度,確保低保金的公平、公正發放,排查“假低保”戶,防止有勞動能力的部分居民以吃“低保”為生等情況的發生,對符合條件、可以就業,甚至安排了崗位拒絕就業的,應取消其低保資格。民政部門在加大低保執法力度與提高自身監督效力同時,還要積極主動地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增強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開性,促進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地發展。
經費保障調研報告(熱門13篇)篇十
農村社會保障是關系農民切身利益的社會熱點問題。黨的報告中提出了努力使全體人民“老有所養”,“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目標任務。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社會保障問題,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加大公共財政投入,讓所有農民都能夠享受到公共財政的陽光,確保改革發展成果能夠惠及農民,充分發揮了社會保障體系的“安全網”、“平衡器”和“穩定器”作用,解決了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后顧之憂。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情況。我市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從1992年起開展,由民政部門組織實施,1999年移交勞動保障部門管理。經過十六年的積極探索,已建立了市、鎮(街)、村三級工作網絡,形成了一支專(兼)職農保工作隊伍。截止xx年底全市共有27萬人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適齡參保率100%,積累基金6896萬元,現有36899人領取養老金,最高領取金額1115元/月,最低領取金額2元/月。全市經批準征用土地面積19785畝,涉及魯城、陵城、時莊等8個鄉鎮(街道),其中城市規劃區內經批準征用土地面積10368畝,涉及村民12996人,其他鄉鎮因修建高速公路等被批準征用土地面積9417畝。采煤塌陷地22020畝,涉及2個鄉鎮,16個村。調查顯示,全市失地農民中,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50歲)以上人口占失地農民總數21%,遠遠高于全市人口老齡化平均水平,大部分老年人沒有正常收入,只能靠有限的土地補償費勉強維持生活,養老沒有保障。我市現有鄉鎮企業217戶,共有職工10200人。但由于鄉鎮企業主大多法律意識淡薄,認識不到位,目前參加養老保險登記和繳納保險的有31戶,涉及參保人員1745人。
2、農村合作醫療情況。作為全省首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市之一,我市自xx年以來,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愿、穩步推進、逐步提高的原則,積極探索形成了籌資、取消轉診、就診報銷一卡通、無線上網報銷等一系列良好工作機制,初步建立起符合實際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今年1-8月份已累計報銷補償農民合作醫療費1965.12萬元,受益人口43.65萬人次,參合率、受益率均居全省前列。
3、農村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工作情況。xx年,我市共審批農村低保對象4381戶、10905人,1-6月份月人均補助42元,月均發放農村低保金51.3萬元,年發放農村低保資金將達到615.6萬元。截至今年8月份,已發放低保金366.4萬元。全部實現了社會化發放,一戶一存折,確保了資金的安全、有效。同去年相比,保障覆蓋面、保障標準、保障資金都有了大幅度提高,其中,保障人員增加2140戶、6534人,月人均補助增加27元,年發放低保金增加482.6萬元。
(一)認識不到位。部分領導干部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還未能把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資金投入不足,推動力度不大。部分基層干部缺乏積極性,有畏難情緒,有的認為要辦的大事急事很多,沒有時間、精力解決社會保障問題;有的認為社會保障工作投入太大,等有了經濟實力再去解決;還有一種是將適當的收費和減輕農民負擔簡單地對立起來,認為去向農民收取費用不合時宜。從保障對象農民來看,也存在種種模糊的認識。有的擔心國家政策多變,對參保后是否能拿到養老金心存疑慮;有的甚至認為繳納保費是政府的亂收費行為,存在抵觸情緒。反映在農村合作醫療上,農民對合作醫療制度信心不足,認為合作醫療統籌力度太小,解決不了看病的大問題,參與的積極性不高;有的只注重溫飽,健康投入意識差;還有相當比例的農民存在投機心理,認為自己身體好,參加合作醫療的錢互助給他人,自己吃虧了,不愿參加等,這些問題都直接影響了合作醫療的參加率。
(二)進展不平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面:一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困難較大。按照現行參保辦法,農民20歲開始參保,若60歲時要領取300元養老金,必須每年繳納1020元,連續繳納40年。雖然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4800元,具備了建立農村養老保險的條件,但很多農民收入在平均數以下,如果扣除生活消費支出后,其可支配收入有限。尤其40歲以上的群體參保困難更大,他們的子女教育開支較大,而他們參保繳費時間短,繳費標準高,成為參保的弱勢群體。市、鄉兩級財政每年給每個參保農民的補貼較少,大部分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實力較弱,補助能力有限。調查發現,許多農民認為,由于政府補貼和集體補助較少,目前的繳費機制基本等同于“自己吃自己”,還不如自己存銀行,參保積極性不高。此外,農村養老保險沒有社會統籌基金,缺乏社會保險資金的共濟。二是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不完善。省政府115號文件對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籌集渠道和比例已做出規定,但由于沒有強制性要求,在我市財政相對困難,大多數鄉村經濟基礎薄弱,被征地農民缺乏社會保障意識的情況下,保障資金籌集很難落實到位。三是鄉鎮企業養老保險擴面難度大。鄉鎮企業中勞動密集型企業和農副產品加工型企業多,中小型企業多,原始積累少,經濟實力差。目前企業普遍不景氣,職工收入比較低,要普遍建立鄉鎮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困難較大。鄉鎮企業有著靈活機制,企業職工有活就上班,沒活就回家種地。哪家企業效益好,工資高,職工就往哪流動,增加了保險的管理成本,也給鄉鎮企業職工參保帶來了較大困難。
農村合作醫療方面:由于籌資額度仍較低,加之我市經濟增幅不快,農民收入增幅趨緩,而藥品價格及醫療費用不斷增高,農民抵御大病風險的能力相對較低。由于大病醫療救助制度還沒很好地建立起來,救助基金沒有穩定的來源渠道,基金數量少,弱勢群體的醫療保障問題未能徹底得到解決。特別是一些偏遠山區和經濟貧困鄉鎮,農民低薄的收入只能維持養家糊口,遇到疾病只能“小病磨、大病拖”,實在堅持不下去則靠東借西湊,變賣糧食或牲畜來支付醫藥費,以致債臺高筑。“一人得病,全家返貧”。調研中一些群眾深有感觸地說:“不怕貧窮,只怕生病,窮可以致富,病特別是大病,足以傾家蕩產。”鄉鎮合作醫療機構管理體制不理順,工作人員從衛生院臨時抽調,無編制和預算經費,難以保證長期運轉。
農村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工作方面:一是低保戶“進來容易出去難”問題。按照上級要求,我市已兩次提高救助標準,由去年的月人均25元提高到目前的52元。一些有勞動能力的低保戶產生了“等、靠、要”的依賴思想,進來了就不想出去,容易產生“養懶漢”現象。加上審批過程中對低保戶家庭經常性收入核準難,隱性收入、金融性收入核查難,導致部分低保戶家庭實際收入雖然高于低保標準,但仍然被列入低保對象。二是低保工作機構不健全。鄉鎮無低保工作機構,由民政辦兼職,村(居)委會則由村(居)會計兼職,農村低保面廣、量大、要求高,又無專職人員,造成了低保工作被動,規范化程度不高。三是醫療救助費用報銷機制不合理。不管是合作醫療還是醫療救助費用報銷,目前實行的都是先墊再報的制度,即先由個人把醫療費用支付給醫療機構,再由個人向有關部門和組織進行申報,核實后補給個人。但部分困難家庭對墊資部分顯得力不從心,影響醫治效果,迫切要求個人在支付醫療費用時把報銷部分直接扣除。農村社會福利工作有待加強。特別是農村老年人的福利目前僅僅停留在對“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上,需進一步探索建立普惠式的老年人社會福利機制。
(三)資金壓力過大。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需要強有力的資金支撐,資金主要來源于三大塊,分別是農民個人、財政補助和村級集體資金的支持。從農民這個群體看,除困難戶外,大多數農民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投入到自己的社會保障。資金壓力主要是財政壓力和村級集體資金的壓力,如果財政和集體資金投入不足,不能發揮導向作用,則勢必影響農民投入的積極性,影響整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程。
(四)管理體制不理順。目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現狀是城鄉分割、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各自為政。條塊之間既無統一的管理機構,也無統一的管理辦法。從管理機構上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民工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主要歸勞動保障部門管理,醫療保障主要歸衛生部門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優撫安置、救災救濟、老年人社會福利歸民政部門管理。一些部門、鄉村也制定了社會保障辦法和規定,如人武部、計生委、組織部、教育局、殘聯和慈善總會等,對義務兵、獨生子女戶、村組干部、殘疾人、特困戶的社會保障都有相應的指導意見,各自為政,條線分割;部分商業保險公司也對部分農民搞了保險,形成了“多龍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這些部門所處地位和利益關系不同,在社會保障的管理和決策上經常發生矛盾。政府和農民雖然不斷增加合作醫療投入,醫療費用卻越漲越高,農民普遍感到“有病看不起、有病看不好”,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顯得越來越緊迫。同時,保險資金的監管力度也需要進一步加大,國內、省內涉及保險資金方面的違紀違法案件屢見不鮮,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汲取教訓,強化監管。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大的系統工程。只有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才能保證其健康順利發展。一是要健全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建立健全“統分結合、各負其責”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把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掛帥,由勞動保障、衛生、民政、財政、農業、國土資源等部門為成員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規劃實施和資金征收、管理、經營、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推進各部門、各條線優勢資源整合。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明確各項目標任務,并把任務逐年逐項分解落實到相關職責部門,定期檢查考核,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二是要加強宣傳引導和政策教育。采取多種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重要性、緊迫性的宣傳力度,加強農民保障意識教育,增強農民的自我保障意識,提高農民參與的自覺性,營造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的良好氛圍。三是要實行試點先行和典型引路。針對保障體系建設的薄弱環節,積極穩妥地開展試點,不斷探索和積累經驗。近期可先行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農村社會福利特別是老年人社會福利工作試點。同時,要認真總結推廣各地在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實踐中的新經驗、新途徑、新方法,樹好典型,建好樣板。
(二)積極探索創新,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積極創新,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地開展改革、探索和實踐,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是加大資金投入,采取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方式,政府出資的比例可以低起點,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逐步調整,增強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吸引力,鼓勵農民參保。二是認真解決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可納入城鎮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其基本生活。城市規劃區外被征地農民,凡已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和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相應的保障范圍。鄉鎮(街道)將被征收土地后留有的土地用于興辦集體經濟的,可將其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被征地農民生活補助。已就業的被征地農民,應依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尚未就業的,可引導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條件的地方,可引導被征地農民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三是妥善解決好歷史遺留問題。對省政府115號文件下發前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問題,應本著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則,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妥善解決其就業和保障問題。個人有能力全額承擔繳費的被征地農民,可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部分繳費能力的被征地農民,可引導其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生活困難且無工作能力的被征地農民,應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已由農民轉為城鎮居民的,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納入城鎮養老、醫療、低保等社會保障。四是調整現行城鄉養老保險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要求農村各類企業必須為其從業人員,尤其是已簽訂勞動合同、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繳納用工期間的養老保險金。為減輕企業負擔和增強經濟活力,可采取調節繳費基數的過渡辦法,低水平納入,逐步規范,增強企業的參保繳費意識,強化企業的繳費責任。五是建立農村無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規定60周歲以上的無子女村民,其承包田收歸集體,每月給予一定的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金,資金由市、鄉財政籌集,解決這個群體的養老問題。
(三)深化合作醫療,切實保障農民群眾健康。一是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建議出臺可操作性的農村衛生事業補助政策,明確市縣(市)及鄉鎮對衛生事業的具體財政補助標準或最低標準,保證衛生事業經費增長幅度不低于同期經常性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將鄉鎮衛生人員工資列入財政預算,實行全額撥款,解除后顧之憂,使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加強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基礎設施建設、著力解決醫療設備簡陋等問題。二是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醫療。在堅持做好大病統籌的基礎上,認真總結普及型合作醫療工作的經驗,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醫療,不斷擴大受益面。充分考慮資金可承受能力,合理增加門診報銷比例,適當提高封頂線,增強普及型合作醫療的吸引力。三是認真解決費用報銷和資金籌集等環節中的問題。抓緊實行實時報銷辦法,使參保群眾在與醫療機構結算時,只支付個人負擔費用,其余可報銷費用直接扣除,簡化報銷程序,方便參保群眾。針對籌資成本較高的問題,因地制宜改進繳費辦法,可在堅持居民自愿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與農民簽訂數年期的合同或協議,實行與電費或其他公用事業經費類似的扣繳、繳費卡代繳等方式,方便居民繳費。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深化醫務人員醫德醫風教育,加強對醫療費用的監督,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為合作醫療工作健康發展提供保障。也可在合作醫療工作中引入社會化管理機制,由商業保險公司負責業務管理和保險金發放,讓政府騰出更多精力解決更宏觀層面的問題,也確保了醫保基金的科學管理,杜絕了醫保問題上的腐敗行為,這一做法可以借鑒。
(四)堅持分類實施,提高農村社會救助和福利水平。一是堅持分層分類、標準有別的原則。根據困難群眾致貧、致困的不同程度和情況,實施分層分類救助。救助范圍要逐漸從絕對貧困向相對貧困拓展,在政策設計上體現“斜坡效應”,改變過去救助政策只聚焦低保群體的“高臺效應”。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以下的困難家庭,要確保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相應的各項幫扶優惠政策;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120%以內的困難家庭,應在就醫、就業、就學、住房、法律等方面給予援助;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內的困難家庭,應在醫療、法律方面給予救助和援助。對因家庭人員長期患病造成醫藥費支出已超出其家庭經濟收入并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群眾,政府也將其列入救助范圍,重點給予醫療救助。二是不斷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動態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機制。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都要及時給予救助,確保應保盡保。對低保家庭收入發生變化的,要按程序及時增發或減發保障金。對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救助對象,要按規定辦理退保手續,確保應退盡退。完善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機制。對新申報低保戶家庭必須實行公示,對無法確定其真實情況的,一種方法是推行村干部、鄰居和村民代表議事會議討論決定;另一種方法是通過法律程序對其存款等進行查證核實。要堅持救助和扶本相統一,在對救助對象實施救助的同時,挖掘他們的潛力,建立就業幫扶機制,鼓勵低保對象就業。也可對有勞動力的家庭實行限期救助,即根據勞動力的年齡、身體狀況,確定最長救助期限,超過期限的,實施減免,以切實解決好“養懶漢”現象。三是完善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和農村老年人福利制度。積極推進農村敬老院設施建設,改善文化、娛樂、健身等基礎設施,有條件的敬老院可適當安排生產生活用地,讓尚有一定勞動能力和勞動愿望的人員從事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給予必要的報酬,改善其生活。注重敬老院資源的合理利用,在滿足集中供養要求的前提下,開展低收費寄養活動,逐步實現以院養院,使其成為農村養老的重要場所和福利服務中心。探索建立普惠式高齡老人生活補助制度,對高齡農民,分段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使老年人真正分享到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四是加大對我市農村低保對象的資金補助力度。市財政對我市的.補助比例,低于經濟發展水平相當的其他縣市,需要省、市財政提高補助標準,緩解我市低保資金缺口大的現狀。
(五)加強監督管理,提高保障機構的組織效率和制度效率。一是搞好科學規劃。通過規劃的制定、實施來提高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層次。一方面,要明確整個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主要目標和任務要求,重點對近五年的工作任務作出規劃,提出目標。另一方面,要根據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分別制定出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合作醫療、農村社會救助體系、農村社會福利體系建設等實施辦法,努力形成配套聯動的政策體系。二是健全制度。通過科學管理增強體系建設的實效。建立健全適合實際工作需要的業務、財務、基金和檔案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強化約束和激勵機制。完善工作規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規范化操作。三是強化監督。嚴格監督和檢查,實行業務公開和信息定期發布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突出抓好重點領域的督查,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保證工作進度和資金安全,杜絕違紀違法現象發生。嚴肅查處違紀違法現象,切實保障群眾利益。四是重視設施建設。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計算機應用水平和網絡的覆蓋面,建設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和服務體系,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的現代化水平。
經費保障調研報告(熱門13篇)篇十一
——齊齊哈爾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的調查。
省委政策研究室(2011年9月)。
齊齊哈爾作為建城較早和國家老工業基地城市,由于經濟發展相對滯后,城市建設歷史欠賬較大,眾多居民尤其是弱勢群體長期居住在環境較差的棚戶區里,改善居住條件,住上新樓房,成為廣大百姓的熱切期盼。2008年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集中推進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戰略部署,齊齊哈爾市把保障房建設作為政治任務和民心工程,克服了改造面積大、拆遷壓力大、資金缺口大等諸多困難,動員一切力量,破解各種難題,舉全市之力推進,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可喜成果。三年來,累計拆遷362萬平米,建設回遷房374萬平方米,新建廉租房8828套、38.2萬平方米,超額完成1省委、省政府下達的任務,成為全省動手最早、效果最好的地市之一。齊齊哈爾抓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一些做法,具有一定的典型意義,值得各地學習借鑒。
以搞好規劃為先導,謀篇布局見高度齊齊哈爾市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打破“小改小造”、“不圖群眾夸、只要過得去”的習慣思維,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實施高起點規劃,高層次布局,走出了一條符合齊齊哈爾實際的“三個并重轉變”的保障房規劃建設之路。一是由單一平房換樓房向低層上高層并重轉變。針對那些條件一般、要求不高的棚戶區居民,重點規劃建設相當數量的多層住宅,滿足其從低矮潮濕的破草房、舊磚房住進相對較好的樓房的現實需求;針對條件尚可、基礎較好的棚戶區居民,統籌規劃配建一部分高層住宅,滿足其從簡陋平房、簡易樓房一步住進高樓大廈的良好愿望。如新合家園小區在規劃辟建79棟多層住宅的基礎上,同時配建了9棟高層住宅,既達到最大限度安置了棚戶區居民的目的,又滿足了不同層2次的住房需求,也形成了高低有別、錯落有致的樓房格局。二是由單一老宅變新區向偏址換要地并重轉變。齊齊哈爾市既充分尊重棚戶區居民留戀故居的生活習慣,利用拆遷老宅原址就地就近建設小區,又主動順應有的居民從偏僻區域遷居中心城區、繁華街路的更好愿景,選取規劃黃金地段用于建設安置棚戶區居民的高端樓盤。如依江傍水的望江地段是商品房開發的黃金位置,許多開發商緊盯不放、勢要必得,市政府最初也計劃出讓,但中央和省做出加強保障房建設工作部署后,市委、市政府決定在這里辟建麗灣閣回遷住宅小區,讓拆遷居民和弱勢群體也能享受到一流的居住環境。此外,在學校匯集的鑫名園地段規劃辟建了如意人家和喜樂人家回遷住宅樓。三是由單一集中安置向混合配建并重轉變。齊齊哈爾市積極吸取有些城市集中改造、統一安置、成片建設保障房,形成棚戶區居民扎堆“貧民窟”、高端人士獨享“富人區”差距懸殊的教訓,避免貧民的固化、集中化,消除貧民的自卑心態和3孩子的心理落差,提倡“混居型”的居住模式,實施改造和開發相結合,讓貧民既遷入新樓、住進新區,又接觸新人群、接受新事物,形成貧富階層共享優質服務和優良資源的格局,更好地促進社會和諧安定。如曙光新城小區規劃建設住宅樓1216套,其中配建廉租房達到400多套。
二、以資金籌集為突破,多元投入有跨度資金是困擾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最大難題,像齊齊哈爾這樣經濟欠發達的老工業基地城市,表現更為明顯。隨著保障性住房規模不斷擴大,由于地方財力捉襟見肘,加上國家規范地方融資平臺、貸款利率提高等金融形勢趨緊,致使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壓力越來越大。自2008年以來,齊齊哈爾市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7萬多套,完成投資**億元,而國家到位補貼只有**萬元,缺口達**億元。為此,齊齊哈爾堅持解放思想、開動腦筋、創新思路、多措并舉,想方設法解決“錢從哪里來”的問題。尤其是在棚戶區改造上創造了十二種籌資辦法。一是4借款。由市棚改辦向省市財政借款用于土地收儲和前期建設費用。二是貸款。積極向金融機構爭取貸款。三是現有土地變現。政府儲備的建設用地出售一部分。四是墊資。用政府收儲的土地或拆遷騰空的土地做抵押,由開發商、建筑商墊資。五是募集。按照法定程序發行債券募集社會資金。六是向拆遷居民收集。向有回遷意向的居民收取增加面積部分的資金。七是招商引資。引進外埠開發企業參與棚改。八是向上爭取。積極爭取國家和省財政支持。九是清欠。清理開發企業欠繳的土地出讓金。十是與企事業聯動。政府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資金,組織改造其自有棚戶區住房。十一是城鄉結合部改造土地出讓收益。十二是募捐。組織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干部職工為棚改捐款。通過實施多種融資模式,三年共籌集資金**億元,基本滿足了棚改資金需求,成為全省各市地破解城鄉建設“資金難”的成功范例。當前,齊齊哈爾市正在進一步探索市場化融資的路子,積極利用公積金結余資金用于保5障性住房建設,爭取省農發行貸款30億元,發行企業債券,通過一系列大手筆融資額度,全面破解資金難題,不斷為保障性住房建設輸入“新鮮血液”。
三、以和諧拆遷為目標,攻克難關掌尺度隨著國家新的房屋征收條例出臺和城市化進程加快,房屋征收成為制約城鄉建設的首要難題。一方面,物權法的出臺,群眾的維權意識提升,促使被征收群眾的期望值過高,以特困病患殘疾、無力投資或原地回遷為理由,要求突破政策規定的住戶增多,給房屋征收工作造成的阻力明顯增大。另一方面,房屋征收政策調整,取消了行政強遷,縣(區)級人民政府成為房屋征收主體走向前臺,面對困難群體比重較大的棚戶區,征收手段不斷弱化,而依法強制征收又極易引發社會矛盾。齊齊哈爾市經過多年棚戶區改造,面對剩下難啃的“硬骨頭”,不為條件所限,不為困難所懼,堅持“依法陽光、和諧民主、惠民有情”相統一,突破了拆遷6征收這個最大矛盾,有力地推動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一是把依法征收與陽光拆遷相統一。齊齊哈爾市在充分調查、廣泛論證的基礎上,今年3月25日率先出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和《中心城區城中村改造實施方案》、《征收(用)土地中部分地上附著物建筑物等確認和補償標準》等配套政策,為快速啟動房屋征收提供了政策保證。在征收中嚴格履行法定基本程序,做到了“執行政策公開、補償結果公開、確認補償標準公開、工作人員身份公開、照顧對象確認程序公開、舉報和上訪渠道公開”等“六個公開”,使征收拆遷工作置于陽光之下接受監督,消除被征收人晚遷得利的僥幸心理。對個別帶頭嚴重阻撓和妨礙征收的,申請司法部門提前介入,協同工作,依法進行強遷,震懾作用突出。市住建局在對滯留一年多的被征收人,反復宣講政策、思想動員無效后,依法啟動了強拆程序,20天內拔掉了81戶長期堅持的“硬釘子”,使該市重點濱水項目勞動湖南擴工程和回遷7安置房建設順利推進。二是把和諧征收與民主拆遷相統一。充分征求被征收居民意見,組織計劃征收居民表決,只對80%以上同意的地段實行征收。逐家逐戶宣講征收政策,送達征收補償方案,力求人人明白政策,戶戶了解安置辦法。對部分不愿搬遷的被征收人,固定征收工作人員,有針對性的開展思想動員工作,通過拉家常、處關系、講道理、談政策,反復入戶做工作,化解被征收人的抵觸情緒,逐漸爭得拆遷戶的理解和支持。對征收后期的滯留戶,實行領導干部包戶方式,一對一做工作,換位思考被征收人的顧慮難題,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市住建局、龍沙區、建華區先后選派500余名干部職工全力包保望江、農機五委、十七中、三合村、大市場等重點拆遷地段,為保障回遷房開工和重點項目建設贏得了時間。三是把惠民征收與有情拆遷相統一。堅持有證房“征一還一”、無證房“征二還一”的惠民利民征收政策不變,對回遷房不足40平方米的特困戶、殘疾戶,不收任何費用直接安置8到40平方米的保障性戶型;對確實上不起樓的,享受保底政策,確保住上廉租房;對上起樓住不起樓的,在物業費、取暖費、燃氣費等方面適當減免;對不符合低保條件但又確實交不起差價款的棚改居民,給予混合產權房,待居民有條件購買剩余產權時,仍可按現行建筑成本購買。市委副秘書長孫立凱同志在包保征收戶時,了解到參加抗美援朝負傷退伍的殘疾老軍人呂學山,因家庭困難無力購買安置房時,積極與該市民政局溝通協調,破例對老人進行民政救濟。呂學山老人感動萬分,放棄對安置地點的要求,同意集中統一安置,高興的簽訂了拆遷協議。為被征收人黃艷生臥病在床的82歲母親,邀請醫院專家入戶會診并捐款;為重度傷殘的范忠慧、為腦瘤患者劉鳳霞、為困難戶朱峰等捐款捐物;幫助孤寡老人王淑芳免費搬家等一幕幕感人畫面在包保拆遷中不斷上演,包保干部以對工作的責任心、以對人民群眾的關懷之心,通過親情方式感化了一個個被征收人,不僅征得了拆遷戶的理解9和支持,使房屋征收工作得以快速推進,更增強了黨員干部與人民群眾的感情,黨群干群關系悄然拉近,黨和政府的溫暖在征收拆遷中逐步得到群眾接受。
四、以創優提質為取向,群眾滿意增信度為保證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質量,齊齊哈爾市向棚戶區居民公開承諾“堅持既定標準,實行全程監控,把棚改樓建成廣大回遷居民的放心樓,建成全市的優質樣板工程和群眾滿意工程”。在工程質量上,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義務監督員全程監督制,并由承建單位、監理單位、規劃設計單位、回遷居民代表等共同組成的質量管理系統,對資質準入、施工工藝、材料選擇、質量驗收等關鍵環節嚴格把關,使保障性住房在結構、外觀、設施、質量等方面,與一般商品住宅樓沒有區別,98%以上被拆遷戶選擇了回遷安置形式。在環境建設上,推進了保障性住宅小區的道路、排水、供熱、供氣、廣場、綠化等基礎設施建設,還為小區安裝了運動10器械、音樂噴泉、修建了休閑廣場等服務設施。棚戶區居民經常在小區里組織周末大合唱、秧歌隊、健身操和鄰居節等喜聞樂見的活動,活躍了居民的文化生活。三年來,通過保障性住房建設,新建和拓寬改造主次干道156條、260萬平方米,鋪設供排水管線10.4公里、天然氣管線12.5公里,新建綠地公園游園14個,新增公共綠地56萬平方米,城市環境大為改觀。在棚戶區改造中建設的陽光文化公園,已成為居民休閑的好去處。在后續服務上,為確保百姓住得好,將保障性住房全部委托公開招聘的物業企業進行管理,減免低保困難家庭的水電氣熱和物業費用,解除回遷的困難家庭和廉租家庭的后顧之憂。對公共產權的廉租房實行檔案管理,采取定期走訪和承租人申報相結合的辦法,逐步建立起輪候退出機制,使廉租住房管理逐步規范化。同時,為滿足保障性住房百姓的需求,圍繞保障性住宅小區,建設了一批便民社區、高檔超市、商場、學校和醫院。其中,便民社區開展了電費、水費、11電話費和購買機票等收費項目“一卡通”服務、家政服務和免費為老年人提供跟蹤服務,深受百姓的擁護。2010年2月,溫家寶總理親臨齊齊哈爾視察新合家園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后,給予了充分肯定。
五、以提供保障為重點,強化支撐顯力度齊齊哈爾市委、市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建設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和貼心的民生工程,高度重視,強化保障,精心組織,高效推進。一是強化組織保障體系。成立了由市委書記、市長為組長、各區和36個市直部門為成員單位的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書記和市長辦公會等會議,聽取保障房建設推進情況,凡涉及保障房建設的事項隨時匯報、隨時研究、隨時解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綜合計劃、資金籌措等9個專項工作組,采取市級領導包區、區級領導包片、黨員干部包戶的辦法,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保證了工作的高效快速推進。二是強化政策保障體系。堅持為民、依法、科學、管用原則,制定并完12善了一系列保障性住房建設政策。在拆遷補償上,實行有證房“征一還一”,無證房“征二還一”,對回遷房不足40平方米的特困戶、殘疾戶,不收任何費用直接安置到40平方米的保障戶型。對享受低保政策,確實上不起樓的棚改居民,保證住上廉租房。對上得起樓住不起樓的棚改居民,在物業費、取暖費、用氣費等方面適當減免,保證住得久、住得好。對孤寡老人制定關愛幫扶政策,安排住進公寓,體現保障房建設的公平性。在回遷安置上,以就地就近回遷為原則,實行低保戶名單公開、戶口情況公開、回遷安置地點公開、搬遷順序號公開、交差價款號公開、選擇樓層號公開、房屋評估價格公開的“七公開”制度,優先照顧“孤、老、病、殘”家庭,采取公開搖號方式進行分配。在政策扶持上,對安置房、廉租房建設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全部免收。由政府建設的棚改安置房和廉租住房免收營業稅。對棚戶區居民因拆遷選擇貨幣補償重新購買的普通住房價款未超出拆遷補13償款的免征契稅。對參與棚改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償還原拆遷面積房屋部分,暫不征收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三是強化督導保障體系。注重督導的權威性,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組織部牽頭,市委宣傳部、監察局、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為成員的督查組,每周進行一次督查,及時掌握各項工作的推進效果。同時,由住建局牽頭與規劃、國土部門成立了政策督查組,及時檢查各項政策的執行情況。注重督導的公開性,廉租住房政策及《關于印發齊齊哈爾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規定的通知》在齊齊哈爾政府網公布,讓群眾監督,做到公開透明。對2010年廉租補貼對象和實物配租家庭實行了“三級”公示制度,即由社區、街道公示后,再由市住房保障部門通過《齊齊哈爾日報》進行全市公示。注重督導的嚴密性,建立了招投標價格評審制度,實行政府采購監理制,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大宗建筑材料登記備案制,義務監督員全程監督制,監察、質監、監理和回遷居民代表四14方聯合抽查制,嚴把企業資質準入、原材料采購和工程驗收關,保證了工程質量和安全建設。
通過齊齊哈爾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實踐,從中獲得了一些有益啟示。
第一,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必須領導重視,高效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是重大民生問題,實現困難群體住有其屋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實際舉措。市委、市政府把障性住房建設列為全市第一民心工程和“天字號”工程,各個層面當做重中之重的中心工作,精心組織,全力推進。正是由于這種統一的認識與行動,使得全市上下一條心、擰成一股繩,真心實意獻真情,齊心協力抓落實,有效保證了保障性住房建設高效推進。
第二,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必須以人為本,受惠于民。保障性住房建設是為群眾謀好事、辦實事、解難事的民生工程。齊齊哈爾市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始終以造福人民群眾為出發點,設身處地為居民群眾著想,規劃設計充分考慮民眾所愿,房屋拆遷15堅持依法辦事,回遷安置竭力給予政策傾斜,各個環節堅持公平公正,盡最大努力滿足困難居民所思、所需、所盼。特別是想問題、做決策、定政策,始終從困難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尊重民意、體恤民情、傾聽民聲,綜合考慮現實需求、承受能力等各種因素,盡最大努力惠民,贏得了群眾的理解和社會的支持。
第三,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必須科學規劃,統籌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要把規劃放在首位,充分發揮規劃的引導和調控作用。齊齊哈爾市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堅持高標準規劃,把保障性住房建設與城市總體規劃、城市未來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環境整治相結合,使保障性住房建設既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要求,又避免困難居民再度“邊緣化”和出現“貧民窟”,使公共服務資源得以公平、有效分配,為城市和諧發展備足空間。
第四,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必須注重質量、提升品位。保障性住房建設必須把質量和環境二者統16一起來,才能體現其應有的價值。齊齊哈爾市保障性住房堅持高質量建設,除了戶型小以外,其他標準完全和普通商品房一樣,得到了廣大群眾的認可;既搞好水電路氣訊、商飲服務等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又抓好住宅小區綠化、美化、亮化、凈化,真正做到了不干則已,干就一流。
第五,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必須迎難而上,開拓創新。保障性住房建設涉及萬千困難群體,矛盾多、任務重、困難大。但面對困難群眾的熱切期盼,看到肩負的歷史責任,齊齊哈爾市把執政為民視為最重,把自身困難看得最小,堅持有條件要干、沒條件創造條件也要干,解放思想,開動腦筋,創新思維,提出了破解資金、拆遷等難題的超常規思路和舉措,憑借敢于碰硬、善于攻堅的迎難而上精神,依靠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工作勁頭,以蓬勃向上的朝氣、開拓進取的銳氣、不畏艱險的勇氣,堅定信心,鼓足干勁,真抓實干,確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設順利推進。
經費保障調研報告(熱門13篇)篇十二
正文:暑假伊始,我開始了我這個假期為期25天的短暫的社會實踐-走進沙區社會保障局。因為在學校中的專業就是勞動與社會保障,而實踐就是把我們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客觀實際中去,使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有用武之地。只學不實踐,那么所學的就等于零,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另一方面,實踐可為以后找工作打基礎,通過這段時間的實習,學到一些在學校里學不到的東西。因為環境的不同,接觸的人與事不同,從中所學的東西自然就不一樣了,要學會從實踐中學習,從學習中實踐。而且在中國的經濟飛速發展,又加入了世貿,國內外經濟日趨變化,每天都不斷有新的東西涌現,在擁有了越來越多的機會的同時,也有了更多的挑戰。前天才剛學到的知識可能在今天就已經被淘汰掉了。中國的經濟和外面接軌,對于人才的需求就會越來越高,我們不只要學好學校里所學到的知識,還要不斷從生活中,實踐中學其他知識,不斷地從各方面武裝自己,才能在競爭中突出自己,表現自己。
在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前輩交辦的工作,得到領導好評。“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同時也發現了自己在實際工作中的不足之處。譬如理論知識了解不夠全面化,導致事件解釋不清,相關法律法規不夠了解,失業保險方面靠書本不能套入實際的尷尬。本人針對這些在實際中才能發現的弱項制定了開學后的學習計劃及重點學習方向,加強對自身業務能力及工作能力的提高。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前輩求教,認真學習社保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社保工作流程,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上了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短短的實習生活已經過去,我感覺到社保工作人員的壓力和神圣的使命感。首先是嚴格的上下班時間,嚴謹的工作作風。在沙區社保局的長輩們工作的時候,我仔細的觀察,詳細的了解,遇到不懂及時的去問,在這里也謝謝沙區社保局的每一位工作人員,一次次不厭其煩的為我解釋,并拿出一些實際案例和我共同分析,讓我明白在現實社會中,人民對社會保障的認識和了解還不夠,在一些現實問題的解決中顯得很乏力,他們反復詳細的為我演示工作處理流程,處理一些實際事件,我總是緊跟其后,將所有的工作流程及處理方法記錄下來,為我以后踏上社保工作奠定了異常堅實的基礎,除了在處理事件中學習處理方法,還明白了萬事不會千篇一律,強行套用書本知識只會讓你束手無策,不但要學以致用,而且要用的好,用的巧。
經費保障調研報告(熱門13篇)篇十三
根據區政協的部署,民盟區委成立課題調研小組,對城區社會保障與就業管理進行了專題調研。此次調研,以構建和諧社會精神為指導,以國家相關法規、政策為依據,以進一步增強社會保障和就業能力為目的,全面了解我區社會保障和就業現狀、社保和就業機制建設情況。課題組圍繞近100項重點調研問題,先后走訪了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民政局、衛生局、財政局等工作部門,部分街道、社區等基層組織,部分國有企業和重點用工單位。現就調研所獲信息提出如下報告:
一、主要成效。
(一)指導思想清晰,工作目標明確。
政府工作部門和鎮街均能正確認識社會保障與就業管理對社會安定與和諧發展的特殊意義,并能將此認識切實體現在業務實踐中。具體反映出工作思路有前瞻性、工作內容有針對性、工作流程有可靠性。
(二)體系健全,機構完善。
目前,區政府設有專事社會保障與就業管理的工作機構、18個鎮街設有相應的專項服務機構,為我區社會保障和就業管理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基本的組織保證。
(三)信息公開,業務透明。
各工作機構和服務機構,都能根據服務型政府建立的宗旨和具體工作目標的要求,公開制度規范和業務流程,努力踐行“陽光行政”。
(四)政策有“面向”,活動有“對象”
區政府始終把創業扶持、弱勢群體扶助等社會經濟發展中的重點問題和難點問題作為政策制定的優先目標,政府工作部門和基層組織始終把“4050”人員、農民工和征地轉非人員的社會保障作為重點工作內容,效果顯著。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體制性障礙突出,管理績效較差。
比如就業管理方面,存在人事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分設就業市場(人才市場、人力資源市場)的情況;在基本醫療保險方面,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社會醫療救助等實施多頭管理。既浪費社會資源,增大行政成本,又不能使服務對象最大化受益。
(二)服務資源的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尖銳。
雖然建立了從區政府到社區的社會保障與就業服務機構,但是,作為直接提供“面對面”服務的基層社會保障服務機構的人員結構與職能配置嚴重不相協調。存在領導變動頻繁、人員流動性大、人員配備不完整、服務項目多、服務對象廣等問題。
(三)正確處理嚴格執法與吸引投資之間關系的'觀念混亂。
僅從我區參保人數只占應參保人數的40%左右這一事例可知,我區用人單位在社會保險方面的違法情況是比較嚴重的。但是,執法機構囿于嚴格執法可能引起投資者流失的顧慮,不能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四)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比率低,選擇性參保現象突出。
據統計,全區參保人數只占應參保人數的40%左右。我區事業單位和民營企業不參保或者參保不繳費的問題非常嚴重。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員工在補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方面問題較多,特別是衛生系統所屬醫療單位,改制前街、鎮畜牧獸醫站等情況最為突出。環衛工人、警察人員、等約有3000人未落實社會基本保險。此外,用人單位選擇性參保較為普遍。主要表現在:效益好的用人單位愿參加養老保險,而不愿參加失業保險,或少申報失業保險的工資基數;風險高的用人單位愿參加工傷保險,而不愿參加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部分私營企業把參加社會保險作為挽留重要崗位職工的一種福利制度,對重要崗位的人員參保,一般人員則不予參保。在生育保險方面,參保企業多次反映生育保險費率偏高,增大了企業用工成本。生育保險費征收難度大。因工傷保險參保率低,致使工傷保險基金虧損無法扭轉。
(五)農民工參加基本社會保險的推行難度大,效果不佳。
據不完全統計,常年在我區務工的農民工近10萬人,但截止底,全區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只有22000人,占22%,生育保險23000人,占23%,失業保險8000人,占8%,養老保險4687人,約占4.7%,醫療保險4000人,占4%。究其原因,既有用人單位基于經營成本考慮不投保的問題,也有農民工出于現實收入的考慮不愿參保的問題,還有農民工社會保險存在結轉技術障礙的問題。
(六)征地轉非人員的養老保險政策難以落實。
調研得知,自1982年征地開始,全區因征地轉非的人員約6.4萬人。因人數眾多且時間跨度長,情況十分復雜。一是征地轉非的身份難以確定;二是安置時間難以確定;三是少數已通過其他形式參保的被征地轉非超齡繳費人員要求退出城保,進入被征地轉非人員養老保險,從而與現行政策發生沖突。
(七)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不能完全擔負化解糾紛的職能。
三、具體建議。
(一)區里盡快研究組建居間中立的統一勞動仲裁院,落實爭議仲裁的實體機構建設。
(二)盡量充實勞動監察行政執法隊伍力量,強化勞動執法效果。
(三)探索勞動執法下放街道(社保所)的有效途徑,就近就地處理一些一般性的舉報投訴,同時能夠增強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宣傳效果,有利于和諧勞動關系的共建。
(四)配齊鎮街社保所人員,并逐步落實社保所人員的“參公”問題,有利于保持社保所人員穩定和個體素質的提高。
(五)研究和探索一條既讓勞資雙方誠信守法,又不影響地區經濟發展環境的有效途徑,找到一個“平衡點”。
1、農民工養老保險,只要農民工愿意參保,用人單位就必須無條件給農民工辦理養老保險,且繳納相關費用。
2、農民工養老保險應允許跨省際轉移。因農民工來自不同的省區,且流動性大,如果不允許轉移,很多農民工可能因變換工作地點后無法享受養老保險政策,變換前繳納的費用就等于白繳。
3、對高危行業必須強制實行工傷保險,標準應和城鎮人口一致。一旦發生工傷事故,勞動部門應全力維護農民工利益,若遇工傷事故等官司,司法部門應無償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六)完善提高勞動力就業素質機制,加大對成人教育(含成人培訓)、職業教育的經費投入,加強成人教育工作隊伍建設和培訓基地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