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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一
第一條為了加強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江蘇省工程建設管理條例》、《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建設部第4號令)等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市區范圍內城鎮各類房屋的安全管理。
本辦法所稱房屋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附屬設施。
本辦法所稱房屋改造系指對原有房屋進行加層、擴(搭)建、拆改房屋主體結構以及改變使用功能等改造活動。
本辦法所稱危險房屋,系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本辦法所稱房屋安全管理,系指對房屋結構安全進行管理,從而減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第三條房屋安全管理應當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房屋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
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中心具體負責房屋的安全鑒定和房屋改造的結構安全審定工作,統一使用“xx市房屋安全鑒定專用章”。
建設、規劃、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等部門應按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屋安全鑒定。
第五條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物業管理企業對房屋安全性能有疑慮時,可以向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提出房屋安全鑒定申請。
遭受火災、洪水、碰撞等自然、人為因素損害的和未按正常建設程序建造的房屋應當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第六條從事房屋租賃、買賣、抵押、交換等活動,法律、法規對房屋安全有要求的,當事人應申請房屋安全鑒定;房屋產權人出售危險房屋的,應當告知對方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對危險房屋的治理作出約定。
第七條房屋安全鑒定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受理申請,制訂鑒定方案;。
(二)初始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現狀和結構情況;。
(三)現場查勘,詳細檢查、測試、紀錄各種數據和狀況;。
(四)復核驗算,進行結構和構件計算、整理技術資料;。
(六)簽發文書,使用統一術語,簽發鑒定文書,整理匯總鑒定資料,歸檔備查。
第八條鑒定機構受理申請后,應及時派2名以上鑒定人員至現場查勘。一般項目在15個工作日內、復雜項目在30個工作日內提出鑒定意見及采取安全措施建議。
第九條經鑒定屬危險房屋的,鑒定機構必須及時發出危險房屋通知書;屬非危險房屋的,應在鑒定文書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有效時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第十條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配備相應專業技術人員,專門從事房屋安全鑒定工作。
第十一條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按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關費用。
第三章房屋改造的結構安全審批。
第十二條房屋改造應保證房屋的原有安全性能,并符合城市規劃、抗震、消防、市容環境衛生等有關方面的規定。
不得因改造房屋影響毗鄰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在住宅改造中,不得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房屋,不得進行改造:
(一)嚴重損壞未經維修處理的房屋;。
(二)有險情或存在危險隱患未經加固處理的房屋;。
(三)整幢危險房屋。
第十四條房屋改造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以下稱改造申請人)必須提出相關設計方案,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結構安全審批:
(一)在墻體上開門、開窗、開洞口,拆改墻體;。
(二)擴大原有門、窗洞口;。
(三)明顯增加樓面靜荷載,降低室內地面;。
(四)在樓面上開設洞口或擴大洞口尺寸;。
(五)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的;。
(六)改變使用功能的;。
(七)對原有房屋進行加層、擴(搭)建的;。
(八)其它涉及房屋結構安全的項目。
第十五條申請房屋改造的結構安全審批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屋改造結構安全審批申請表》;。
(二)房屋所有權證(非所有權人申請的,還應提交所有權人同意其改造的證明);。
(三)由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改造結構安全審定書》;。
(四)拆改異產毗連房屋相關連承重墻體的,應提供上、下住戶表示同意改造的書面證明。
第十六條房屋改造申請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必須嚴格按審定的改造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改變和損壞房屋結構。
第四章危險房屋治理。
第十七條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應定期對房屋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大型建筑物,應指定專人經常進行安全檢查。
在暴風、雨雪季節,或遇其他災害時,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應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作好排險解危的各項工作。
第十八條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對經鑒定的危險房屋或存在危險隱患的房屋,必須按照下列類別處理:
(一)觀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要繼續觀察的房屋;。
(二)處理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技術措施后,可達到解除危險的房屋;。
(四)整體拆除,適用于整幢危險且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十九條異產毗連危險房屋的各所有權人,應共同履行治理責任,所需費用按各自所占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
第二十條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發現白蟻蟻情,應按規定向白蟻防治機構報告,及時進行治理。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房屋改造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發現業主或者使用人有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等行為時,應當及時勸阻,并向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因故意把非危險房屋鑒定為危險房屋造成損失的;。
(二)因過失把危險房屋鑒定為非危險房屋,并在有效時限內發生事故的;。
(三)因拖延鑒定時間又不作出采取安全措施建議而發生事故的。
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工作人員不如實對房屋安全性能、改造方案的使用安全出具結論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物業管理企業、行為人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有險不查、不報或損壞不修的;。
(二)經鑒定為危險房屋或存在危險隱患而未采取有效解危措施繼續使用的;。
(三)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和用途的;。
(四)行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為危及房屋安全的。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改造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危及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住宅改造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罰款:
(二)未經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改造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因改造損壞毗連房屋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二十七條負責房屋安全管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當事人對行政管理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各轄市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xxx年1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24日xx市人民政府發布的第2號令《xx市市區危險房屋管理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二
經甲、乙雙發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其他有關安全規定,甲、乙雙發在房屋資產租賃期間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做好租賃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對租賃的房屋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排查安全隱患,保障其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乙方要制定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崗位安全責任人,配備滅火器,加強人員消防安全教育。
四、乙方要經常檢查,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屋內禁止使用明火。
五、乙方屋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易燃物周圍十米以內禁止明火作業和堆放可燃物,并設置“嚴禁煙火”標志,由相關責任人管理。
六、乙方要經常檢查所有電源、電路及其他設備、發現問題及時找專業人員維修。
七、乙方在出租房內嚴禁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電熱器等,以免使用不當發生火災。
八、乙方在承租期間,因使用管理不善引起火災或其它不安全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造成甲方房屋及其他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九、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或轉讓他人。
十、根據消防法規定,企業財產出租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所有出現的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發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三
一、本協議為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租賃合同的附件,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房屋使用條件的房屋,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租賃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一經發現視租賃合同終止,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租賃房屋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將立即視租賃合同終止,甲方不承擔毀約責任。
3.嚴禁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簡單裝修的需經甲方同意,未經同意私自裝修的一經查出將追究法律責任。
4.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5.租賃房屋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6.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7.凡經營性房屋和廠房的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配備消防用品,一經發現違反規定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四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有限責任公司。
經甲、乙雙發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其他有關安全規定,甲、乙雙發在房屋資產租賃期間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做好租賃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對租賃的房屋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排查安全隱患,保障其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乙方要制定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崗位安全責任人,配備滅火器,加強人員消防安全教育。
四、乙方要經常檢查,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屋內禁止使用明火。
五、乙方屋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易燃物周圍十米以內禁止明火作業和堆放可燃物,并設置“嚴禁煙火”標志,由相關責任人管理。
六、乙方要經常檢查所有電源、電路及其他設備、發現問題及時找專業人員維修。
七、乙方在出租房內嚴禁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電熱器等,以免使用不當發生火災。
八、乙方在承租期間,因使用管理不善引起火災或其它不安全事故。
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造成甲方房屋及其他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九、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或轉讓他人。
十、根據消防法規定,企業財產出租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所有出現的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發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十二、乙方房屋安全責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年_月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年_月_日
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五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發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其他有關安全規定,甲、乙雙發在房屋資產租賃期間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做好租賃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對租賃的房屋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排查安全隱患,保障其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乙方要制定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崗位安全責任人,配備滅火器,加強人員消防安全教育。
四、乙方要經常檢查,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屋內禁止使用明火。
五、乙方屋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易燃物周圍十米以內禁止明火作業和堆放可燃物,并設置“嚴禁煙火”標志,由相關責任人管理。
六、乙方要經常檢查所有電源、電路及其他設備、發現問題及時找專業人員維修。
七、乙方在出租房內嚴禁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電熱器等,以免使用不當發生火災。
八、乙方在承租期間,因使用管理不善引起火災或其它不安全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造成甲方房屋及其他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九、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或轉讓他人。
十、根據消防法規定,企業財產出租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所有出現的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發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六
一、根據《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平等、互利、合作的意愿,達成如下協議:
二、協議內容:
1.施工前,由乙方工作人員與甲方在現場設計翻漏方案。
2.乙方進場施工,須經甲方同意。甲方盡力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與學校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
3.施工人員進入現場須戴安全帽;
5.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
9.乙方保證所作的工程質量和進度,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意外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
10.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七
房屋安全鑒定書。
根據新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中關于“在辦理租賃合同登記或備案時,工商業出租或者改變出租房屋功能、結構的,應當提供具備資質的房屋安全檢測公司出具的房屋安全檢測報告”。
本公司業務范圍:
1、出租房屋租賃前安全鑒定。
3、房屋改變用途安全鑒定及改變使用功能鑒定。
4、工業廠房安全鑒定。
5、房屋結構加固。
6、災后危房檢測。
本公司已發展成為擁有檢測試驗設備四百余臺,試驗范圍涉及房屋安全性檢測、建筑原材料及半成品的檢驗試驗、建筑結構試驗、地基與樁基檢測等幾大類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綜合性實驗室及工程勘察與地基處理、結構加固等業務。
(深圳市建工質量檢測鑒定中心,資質證書齊全)。
(我司為更好的配合政府實施相關規定及政政策,)。
(科學公正準確誠信)。
我們將秉承“公正、服務、發展、共享”的經營理念,竭誠為廣大客戶提供更完善,更周到的服務。聯系我的時候請說是在《深圳跳蚤網》上看到的,謝謝。
根據房屋安全鑒定管理及工作方案,結合房屋安全鑒定工作的性質、特點和職責要求,制定本實施辦法,參照執行。
一、房屋安全鑒定法規、政策及要件。
1、法規政策依據。為了加強城市危險房屋的管理,保障國家、人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害,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及標準,執行房屋安全鑒定工作。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4號令《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129號《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
1.3襄政發158號文件《襄樊市危險房屋管理暫行辦法》。
1.4襄樊市政府令第5號《襄樊市市區中心城區村(居)民建房管理暫行辦法》。
1.5湖北省物價局、財政廳鄂價房服73號文件。
1.6襄樊市物價局、財政局襄價服字111號文件。
1.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
1.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抗震標準(gb50023--)。
2、鑒定范圍條件。對已建成使用并已超過保修期的房屋,不分權屬性質,有下列情況之一,可受理房屋安全鑒定。
2.1因自然、災難損壞的房屋。
2.2由于行為人(含單位)拆改或附加建(構)筑而可能導致構件、設施損壞的房屋。
2.3因毗鄰或鄰近興建、擴建、加層改造及樁基施工、樁基開挖等可能影響安全的房屋。
2.4擬改變或已改變用途的房屋。
2.5擬進行交易、抵押、保險等活動的'房屋。
2.6五年以上未作安全鑒定的公共場所用房。
2.7需要進行單棟或成片改造、加層的房屋以及超過設計規定、使用年限的房屋。
3、申報條件材料。申請房屋安全鑒定,須提供與房屋有關要件材料,資料齊全,符合以下條件,予以登記受理。
3.1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或委托證明)辦理登記手續。
3.2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房屋租賃合同。
3.3個人合法身份證或戶口簿。
3.4當地村委會、居委會、四鄰簽署意見證明。
3.5司法機關仲裁或審判出具委托書,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書或判決書。
3.6房屋原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資料。
3.7房屋變更有關的情況資料。
二、房屋安全鑒定工作流程。
1、初始調查。鑒定人員按照房屋安全鑒定初始調查備案表規定的內容,對房屋進行初始調查,并如實填寫初始調查備案表。
1.1房屋的基本情況和現狀情況:房屋座落位置、產權歸屬、證件編號、建成年份、用途、結構類型、承重方式、層數層高(建筑面積)、平面形式及屋面構造等。
1.2房屋的歷史變更和使用情況:有無高溫、潮濕、振動、腐蝕;有無添搭、擴建、折改、超載、改變用途;有無震害、水淹、火害、蟻害;有無鄰近建房、打樁、挖基坑等因素。
1.3查閱被鑒定房屋設計、施工、改擴建、加固圖紙說明、地質資料及其它有關技術資料,做好登記,重要資料要復印留存。
1.4調查被鑒定房屋應確定重點,按房屋現狀分層繪制平面圖,做好記錄,若需結構檢測,則及時告知。
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八
甲方:
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平等、互利、合作的意愿,達成如下協議:
二.協議內容:
施工前,由乙方工作人員與甲方在現場設計翻漏方案。
2.乙方進場施工,須經甲方同意。
甲方盡力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與學校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
3.施工人員進入現場須戴安全帽;。
4.學生上學期間,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警示學生遠離施工危險區域,并提醒學生課間不要在施工危險區域逗留或玩耍,以防發生危險。
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5.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
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9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對施工中發生的操作、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9.乙方保證所作的工程質量和進度,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意外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
10、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_____年__月____日。
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九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依法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訴訟權利,切實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司法公正和社會和-諧,根據司-法-部、財政部等國家九部(局)《關于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切實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問題的意見》和《深圳市法律援助條例》等有關規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司法鑒定援助辦法》?,F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十
為了加強房屋管理,規范房屋使用秩序,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創造整潔、文明、安全、方便的環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一下安全責任書。
1.x方無償提供房間給乙方使用,時間從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x方應定期檢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況,對使用房屋實施安全檢查,經檢查發現使用房屋存在須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時,應向乙方通知整改。
1.乙方負有使使用房屋的整體結構及原貌完好無損的責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負載、不得在承租屋內外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必須經x方書面批準后實施。
2.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盜設施,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工作。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
3.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內的配電、供水等設備設施進行改造或變更的,必須征得x方書面同意。
4.乙方應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圍環境的整潔;不得產生本市允許標準外的噪音;嚴禁在使用房屋內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xx等危險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為,造成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乙方未及時向x方提出維修請求;
(2)應由乙方承擔維修義務而乙方未予及時維修;
(3)乙方未經x方書面許可,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或對設備、設施改造;
(4)乙方未經x方書面許可,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責任書限制或禁止實施的行為。
2.乙方在接到x方發出的書面整改通知后,應即時進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x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現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傷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本責任書于雙方簽訂房屋使用合同同時簽訂,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騰空使用房屋并交還x方時止。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十一
為了確保村民自建房屋安全,減少和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根據《板橋鎮集鎮、村莊建設工程和農民建房安全生產責任狀》并結合本項目具體情況,特制定本附件。
一、自建戶自建房屋時,必須簽訂《板橋鎮集鎮、村莊建設工程和農民建房安全生產責任狀》、《[板橋小城]自建戶安全責任承諾書》,并遵守《[板橋小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嚴格按照上述約束條例進行安全文明施工。
二、自建戶建房時必須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隊,嚴格按照板橋鎮政府對[板橋小城]項目的統一規劃進行施工。
三、自建戶建房前應將開工時間、施工工期、建筑面積、建筑設計、施工隊伍、建房所使用符合標準材料等情況報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同時填寫《板橋鎮20xx年村民自建房用地審批表》、《建房申請書》并在與施工隊簽訂的建房協議中,明確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責任等事項,同時將《建房協議》報板橋鎮居民委員會備案。經板橋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及板橋鎮居民委員會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村民建房時,應在施工現場設置醒目的警示線,施工用水、電必須在[板橋小城]項目總承包單位指定的連接點連接,不得私自亂拉亂接,并按時交納相關費用,施工用水、電費用每月每戶按xx元/月直至工程竣工。
五、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設置防護網,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施工機械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
六、在施工期間自建戶必須按照板橋鎮鎮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規定,對建筑垃圾、建筑污水、施工材料等進行妥善處理。施工期間不影響周邊人員、生產和衛生、環境、安全以及政府對板橋小城項目內市政配套、城市綠化的施工,。
七、[板橋小城]項目總承包單位定期檢查督促施工安全,發現安全隱患,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建房戶和施工單位,并申報相關政府部門。
八、自建戶未按政府主管部門相關規定施工的,若發生安全事故的自行承擔責任。
九、村民建房時發生傷亡事故,應按照政府主管部門要求上報,不及時上報者,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十二
為保障居住安全,構建安全良好的居住環境,本人就所居住的四川才;學公房的使用和安全責任等事宜,自愿作出如下承諾:
第一條房屋信。
1.1房屋位置:
1.2房屋面積:
1.3和;金:
1.4其他費用:
1.5保證金(押金):
1.6使用期限:
第二條房屋使用權。
在使用期限內,未經四川大學書面同意,承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承諾書項下房屋轉租、分,租或放棄占用房屋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不得授權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合作等任何形式在房屋內進行任何經營或與經營相關的活動,不得以分租,借用、共用等以外的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承諾人(同住家屬除外)—在房屋使用期內取得使用或占用該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不論承諾人對該等使用或占用是否有收取房租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報酬。
第三條裝修和結構性改造。
承諾人承諾根據法律規定并在預先提交方案的前提下裝修使用房屋,并在未取得四川大學事先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對所使用的房屋在結構—上作任何改造,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承諾人承擔,如對使用房屋造成損害,四川大學有權要求承諾人在日內將房屋恢復原狀,如不能如期恢復原狀的除必須恢復原狀外,校方還有權要求賠償。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承諾人承擔。
第四條日常維護。
承諾人承諾做好所使用房屋的日常維護工作定期檢查房屋的門窗、電線線路、天然氣管道、排水管道等設施,如果出現損壞保證房屋的各項設施處于良好、可用的狀態,確保房屋居住安全。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承諾人自行承擔。
第五條承諾人的保證。
在房屋使用期限內,承諾人保證按照房屋原有用途使用房屋,房屋移交后,由于承諾人的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屋內原有設備、設施損壞的,承諾人應當恢復原狀,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承諾人承擔。
(1)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燃氣具、熱水器,使用時注意保持室內通風;
(2)房屋的居住間內不可設置灶間(廚房);
(3)不封閉、封堵、占用安全通道和出口:
(4)配電線路穿管保護,電氣設備安裝在不燃體上:
(5)不在房屋內使用易燃材料用作間墻和搭建,磚木結構的老式房屋按要求配置滅火器。
(6)不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
(7)室內不存放易燃及危險物品;
(8)外出或突然停電時,及時切斷電源;
(9)不亂接亂拉電線,電路熔斷器不用銅;
(10)不利用電器或灶火塘取暖、烘烤衣物;
(11)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弄電器設備;
(12)火柴、打火機等引火、點火器具放到未成年人拿不到的地方;
第六條監督、檢查。
義務的情況,承諾人應當予以配合。監督、檢查中,校方若發現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或任何承諾人有違反本承諾書之情形,經校方指出,承諾人須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履行承諾書確定的義務。
第七條不可抗力。
本承諾所述之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風災、暴雨、旱災、雷電、火災(非因承諾人或者校方原因導致)、戰爭、嚴重的.動亂等自然災害與社會事件,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之調整。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一方應在事件發生后立即用傳真或其他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因不可抗力而致使本承諾當事人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承諾相關義務的,或者因不可抗力導致校方不能將本承諾所述房屋繼續提供給承諾人使用的,遭受不可抗力并履行前述通知義務的一方或者雙方可免除責任。
第八條承諾人在占用使用房屋時,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損失和損害的,四川大學不承擔任何責任:
(1)任何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害;
(2)任何蟲害、盜竊、搶劫及其他刑事案件造成的損失和損害;
(3)非四川大學校方或校方人員過錯造成的損失和損害;
(4)其他相鄰房屋使用人造成的損失和損害;
(5)房屋因市政建設需要或因外界的原因,其水、電、謀氣、天然氣等供應的合理中斷;
(8)其他非校方原因造成的承諾人以及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
第九條為了持續維護房屋使用、居住安全,承諾人承諾遵照執行《四川大學公有住房理辦法(暫行)》和學校其他房屋日常維護及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
第十條在房屋使用期限內,承諾人違反本承諾書所述條款的,四川大學保衛(部)處有權會同學校有關部門無條件收回本承諾書所述房屋;如承諾人的行為造成四川大學損失和損害的,四川大學保衛(部)處有權就損失和損害追究承諾人的責任,要求損害賠償。
第十一條房屋使用期限屆滿而未被允許續期,承諾人須在屆滿日起日內騰空所使用的房屋,并將房屋交還給四川大學,并辦理完畢相關檢驗交接手續。如逾期未騰空并交還房屋的,則視為承諾人放棄對房屋內物品的所有權,四川大學保衛(部)處有權自行處理屋內物品并騰空房屋。
第十二條本承諾書一式兩份,承諾人與四川大學保衛(部)處各持一份。本承諾書自承諾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承諾人簽字(蓋章):
承諾人信息:
姓名:性別: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同住家屬一信息:
姓名:性別:與承諾人關系: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同住家屬二信息:
姓名:性別:與承諾人關系: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十三
(重大火災隱患單位)。
為確保全區重大火災隱患在規定限期內整改完畢,確保隱患單位在整改期限內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特簽訂本責任狀:
一、建立一把手領導具體負責的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制度,成立隱患整改領導小組,及時研究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
二、采取一切措施,保證在20__年12月30日前將重大火災隱患全部整改完畢。
三、存在重大火災隱患部位嚴格按照定人、定崗、定責、定時“四定”的工作要求,單位制定周密、詳細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方案;明確責任人,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確保火災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
四、在營業期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消防車道暢通,現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整改火災隱患要保證施工現場監管到位,嚴防火災事故發生。
五、認真落實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具體要求,建立健全單位和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并落實防火檢查和每日防火巡查、隱患整改、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等制度,強化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提高員工撲救初起火災、引導人員疏散等自防自救能力,切實履行“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消防安全法定職責。
六、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要抓住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人民群眾高度關注、大力支持火災隱患整改的難得機遇,對專項行動期間未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特別是政府掛牌還未銷案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必須落實死看死守措施,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按期整改。
七、12月10日前,未整改銷案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全部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作出整改承諾,明確整改計劃、資金、責任和時限,逾期不改的,堅決依法采取查封或關停措施。
此責任狀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備查,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市##區人民政府責任單位:
___年12月9日。
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十四
本人自愿租用***位于****的鋪面2間及樓上房屋(詳見租房合同),用于經營“沙縣小吃”餐館。
2014年2月15日,在本人對房屋建造結構不是十分了解的情況下,向房東提出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要求在房屋原有墻面上開一道寬1.5米,高2米的門。此改造若導致房屋開裂、垮塌以及一系列人身財產安全責任事故,均由本人自愿承擔一切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房東***不承擔任何責任。
承諾人(簽章):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2014年xx月xx日。
文檔為doc格式。
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房屋管理,規范房屋使用秩序,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創造整潔、文明、安全、方便的環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一下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無償提供房間給乙方使用,時間從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甲方應定期檢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況,對使用房屋實施安全檢查,經檢查發現使用房屋存在須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時,應向乙方通知整改。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有使使用房屋的整體結構及原貌完好無損的責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負載、不得在承租屋內外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必須經甲方書面批準后實施。
2.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盜設施,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工作。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
3.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內的配電、供水等設備設施進行改造或變更的,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4.乙方應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圍環境的整潔;不得產生本市允許標準外的噪音;嚴禁在使用房屋內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三、乙方的責任。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為,造成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
(2)應由乙方承擔維修義務而乙方未予及時維修;。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或對設備、設施改造;。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責任書限制或禁止實施的行為。
2.乙方在接到甲方發出的書面整改通知后,應即時進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現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傷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責任書于雙方簽訂房屋使用合同同時簽訂,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騰空使用房屋并交還甲方時止。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十六
xx醫院住房使用戶,棟號房:
為了保障住房安全和住房戶的生命財產安全,單位同戶主簽訂住房使用安全責任書。
按自治區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進行評定。你所使用房屋評為危險房屋,隨時有倒塌可能,不能確保使用安全,立即停止使用,限期內搬出拆遷。拒不執行,造成一切后果,團場和連隊不承擔任何責任。
單位簽約人:
住戶簽約人:
房屋安全司法鑒定(模板17篇)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該采取安全措施,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杜絕重大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政策,就舊辦公樓房屋拆除的安全施工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及時傳達和通報相關職能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督促乙方安全施工工作的落實。
(二)對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范的,及時報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查處。
(三)如發生安全事故,除及時報警外,務必在第一時間內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不得拖延或瞞報事故。同時保護好現場,維護秩序,組織力量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四)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督促乙方要拆除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檢查。
(五)拆除房屋和清理建筑垃圾費用共計元(人民幣:),由甲方籌集資金到位后支付給乙方。
(一)乙方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政策。
(二)乙方負責房屋拆除,實施建筑物拆除、清運垃圾等。
(三)乙方在負責拆除的過程中,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四)拆除舊房前,應先截斷電源、關閉天然氣,拆除樓房應當搭設防護架、設立防護網,施工人員應當按規定佩戴安全帽、掛設保險繩,應有效的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噪聲和震動,按有關規定運輸建筑材料、處置建筑渣土和各種廢物。
(五)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時不得有下列行為:高空拋撒廢料;將有毒有害廢物作土方回填;泥漿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或河道;無符合規定裝置而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不得在應拆除建筑物內辦公、生活或非作業性滯留;其它應當禁止的行為。
(六)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完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若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絕人員傷亡,及時上報事故情況,不得拖延或瞞報事故。安全事故發生后,要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按照責任及相關規定做好善后處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乙方在進行房屋拆除前必須給作業人員購買保險。
(一)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將舊房屋拆除下。
來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凈后自行廢除。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和蓋手?。?/p>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