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簽署即表明雙方對約定內容的認可和承諾。合同協議是在法律框架下,以書面形式約定各方在特定事項上的權益、義務、責任等內容的文件,它在商業和法律領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們需要了解一下合同協議的相關知識了。那么我們該如何撰寫一份清晰、具體的合同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協議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匯總16篇)篇一
第一條 為切實保護女職工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生產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發揮廣大女職工在企業生產經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勞動法》、《工會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湖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依照“平等協商、共謀發展”的原則,結合企(事)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由單位工會與行政經雙方集體協商后簽訂。
第三條 本合同適用于**(單位名稱),合同中統稱為企(事)業簡稱
本合同所稱女職工包括:單位內所有在職的女性職工。
本合同有關照顧孕婦、產婦的條款,不適用于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女職工。
第二章 女職工的勞動權益保護
第四條 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單位在發展生產的同時,要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
第五條 建立健全女職工勞動安全保健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及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規,對女職工進行勞動衛生安全教育,減少職業危害。
第六條 女職工與男職工同工同酬,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第七條 由于正常工作調動,女職工到新的適合女性從事的勞動崗位時,任何車間、部門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接收。
第八條 不得以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與女職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第九條 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女職工。
第十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章 女職工的特殊利益保護
第十一條 女職工在懷孕和哺乳期間內,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
懷孕的女職工,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檢查時間視為勞動時間(整個孕期檢查次數約為8次,高危孕婦檢查次數由醫生掌握)。
第十二條 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十三條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應給予產假。懷孕不滿兩個月流產的,給予產假十五天;滿兩個月不滿四個月流產的,給予產假三十天;滿四個月不滿七個月流產的,給予產假四十二天;滿七個月分娩,按正常產假對待。
第十四條 女職工正常生育者,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十五天(產假期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滿24歲晚育年齡,享受晚育假的,增加3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 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 5天。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其福利待遇和參加晉級、評獎。
第十五條 女職工懷孕滿七個月(含七個月),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或延長其勞動時間。
第十六條 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嬰兒在一周歲之前,其所在單位應在每班勞動時間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在哺乳期內請長假,直至嬰兒滿一周歲;有條件的單位可適當延長請假期,但累計時間不得超過十八個月。經批準在哺乳期休假的女職工,其工資由所在單位按其標準工資的75%左右發給,若發給的工資低于本市最低生活費的,按最低生活費發給。
第十七條 經批準照顧生育二胎的女職工,除享受產假90天外,不再休雙保假。懷孕七個月后由所在部門安排,不再上夜班。
第十八條 按月發給女職工衛生用品(或折發人民幣*元),此項開支,企業在職工福利經費或企業留利中列支;事業單位在事業費中列支。
第十九條 女職工懷孕、分娩時所用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參加的由單位支付。
第二十條 每兩年對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疾病及乳腺疾病的檢查,有條件的企業,可為女職工購買特種疾病保險(《女職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險》)。
第四章 合作與監督
第二十一條 單位支持工會女職工組織參與民主管理,在工會代表大會、職代會中,女職工代表的比例應與女會員(或女職工)總數的比例相適應。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代表參加單位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全過程。
第二十二條 為實施對單位和女職工的有效維護,單位與工會實行有效的密切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聯席會議或座談會議,就企(事)業女職工權益保護情況相互通報和協商,共同探討新形勢下單位女職工權益保護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
第二十三條 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雙方成立對等人數的監督小組,每半年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一次聯合檢查,并向聯席會議通報檢查結果。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四條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變更本合同:
(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補充、完善和變更部分條款的。
第二十五條 在企業發生關、停、并、轉等情況時,本合同內容不適應時,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終止本合同:
(一)合同期滿;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經營,合同難以履行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合同文本,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的首席代表發生變更,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本合同期滿六個月,經雙方協商擬定新的集體合同,新合同未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六章 合同的爭議及處理
第二十八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九條 簽約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的諸項條款,因一方的過錯造成集體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安全履行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由甲方(企業或事業)和乙方(企業女職工代表或事業女職工代表)協商達成一致,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由甲方代表(企業或事業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與乙方代表(工會主席)簽訂,由甲方將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作為本單位集體合同的附件,報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乙方將生效的合同文本報上級工會備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以廠報、公開欄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為止。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工會名稱(章)
法人代表(簽字) 工會主席(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匯總16篇)篇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維護女職工的特殊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集體協商,共同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方應保障女職工享有與男職工平等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工會及女職工組織協助行政做好女職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導女職工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提高女職工技能水平,共謀企業健康發展。
第三條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合法權益,建立平等和諧、未定的勞動關系,充分發揮和最大限度地保護女職工參與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企業與工會女職工組織共同發展。
第四條本合同是甲乙雙方在企業發展、科學管理、建立和諧勞動關系方面應遵守的行為規范和共同準則。
第五條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和女職工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二章女職工勞動保護
第六條甲方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有關規定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婦女已婚、懷孕、哺乳等為借口拒絕招收女職工或提高錄用條件。嚴禁招收和使用女童工(16歲以下)。
第七條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應幫助、指導女職工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保障女職工應享受的權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八條晚婚的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嫁3天外,增加10天,共計13天。
第九條甲方必須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對在月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職工,給與特殊保護,并確定相應的職能機構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條甲方不得在女職工懷孕、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其勞動合同。企業進行承包、租賃、轉讓、兼并的,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原企業的女職工,不得無故拒絕使用或拒絕聘用。
第十一條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按國務院頒發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從事高空、低溫、冷水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十三條女職工妊娠期間不得從事勞動部頒布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第六條所規定的作業。
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定期進行產前檢查,應作為勞動時間,甲方不得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第十五條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產假、節育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
(一)單胎順產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二)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三)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四)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15天至3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非醫療需要中止妊娠除外),摻假42天。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五)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晚育女職工,在產假期間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0天產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共計120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90天外,增加90天,共計180天。同時享受獨子獎勵和保健費。在女方生育期間,男方享受護理假7天。
(六)女職工落實計劃生育節育措施的,根據《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享受節育手術假。
(七)女職工在享受以上產假期間,生活補貼不得低于本人的`基本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第十六條女職工生育后,滿法定假期立即上班的,原則上安排原崗位工作。
第十七條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甲方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第十八條女職工在哺乳期內,甲方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一般不安排從事夜班勞動。
第二十條女職工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的紀律及相關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秘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為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和女職工的特殊利益,甲乙雙方應實行有效的密切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聯席會議,就企業女職工勞動保護情況進行通報和協商,共同探索新形勢下企業職工權益保護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
第二十二條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雙方應成立人數對等的監督小組每年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一次聯合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依法參加生育保險,并履行繳納生育保險費義務;符合參保人員條件的女職工,應依照該辦法履行其應盡義務,并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第二十四條女職工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事宜的,以本合同的約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上級工會審批、備案后,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依法履行。
第二十六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當協商解決;雙方不能就爭議事宜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按司法程序進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依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無明確規定的,由雙方代表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并報勞動保障部門審查無異議后,即公布實施。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經甲乙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生效。有效期1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解釋權歸簽約雙方。
第三十條本合同不因人事變動而變動。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企業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
工會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匯總16篇)篇三
第一條 企業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各級政府關于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
第二條 企業在招聘職工、職工培訓、晉級、晉升時,堅持男女職工機會平等;
第三條 企業堅持男女職工同工同酬;
第四條 企業把女職工勞動安全與健康保護納入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同步實施;
第五條 企業嚴格執行勞動部頒發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規定》。
第二章 女職工保護實施條款
第六條 女職工經期保護
1、對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作業的女職工,在月經期間,企業應暫時減少工作量或調整適合工作。
2、患有痛經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在月經期間,可以休息一天,算作勞動時間。
第七條 女職工孕期保護
1、對懷孕的女職工,企業不得以懷孕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降低職務,降低工資;
2、企業不得延長懷孕女職工勞動時間;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給予適當工間休息,并相應減少工作量。
3、懷孕女職工在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計算在工作時間內,有定額的扣減相應的工作量。
第八條 女職工產期保護
1、正常分娩的,給予產假90天(含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以內(含)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
3、產假期滿,企業應恢復女職工原崗位工作。
5、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期間的經濟待遇;
第九條 女職工哺乳期保護
1.哺乳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給予每個工作日1小時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并扣減相應的工作量。
2、對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期間的乳母,不得安排其上夜班、加班加點及從事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十條 企業參加《職工生育保險》。
女職工由于計劃生育手術、生育或流產,經本人申請并提供相關的醫療證明后,企業按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生育津貼以及報銷產前檢查、計劃生育手術門診醫療費用。
企業在收到撥付的生育津貼及相關保險費用后,及時按規定發給職工。(對女職工超出生育保險撥付的費用,企業根據有關規定制定統一的報銷辦法。)
第十一條 對不屬于參加《職工生育保險》范圍的女職工,其生育期間費用由企業負擔。
1、不屬于參保范圍的女職工懷孕,在本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檢查和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所在單位負擔。
2、產假期間,產假工資按照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約定,且產假工資不得低于本縣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 企業每年出資為女職工做一次婦科體檢;并確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女職工健康檢查檔案。
第十三條 其他特殊保護。
·集體合同的意義 ·什么是集體合同 ·集體合同爭議的處理 ·集體合同的期限
1、三八婦女節,如在工作時間,女職工放假半天。如因單位原因必須上班的,應給予適當補償。
2、企業為女職工提供更衣室、浴室和衛生間,并確保環境干凈衛生。
第三章 女職工保護與工會女職工組織
第十四條 企業制定和修改涉及女職工權益的規章制度,聽取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意見。
第十五條 企業支持工會女職工組織結合女職工需求開展素質教育流動課堂活動;
第十六條 企業支持工會女職工組織參與民主管理,職代會女職工代表比例與企業女職工比例相當,女職工代表參與企業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和工資協議的全過程。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工會勞動保護監督委員會、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檢查委員會中有女職工代表。
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月日
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匯總16篇)篇四
當前,隨著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和非公企業的迅速發展,女職工權益保護面臨的問題日益突出。為了更好地維權女職工的合法利益和特殊利益,推動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的深入開展,**市女職工委員會選擇了60家企業采取調查問卷,聽、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對全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工作情況進行了一次專題調研。
**市有基層工會組織4465家,已建立工會組織的女職工組織2116家,職工432651人,女職工159620人。20xx—20xx年我們在全市推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全市共簽訂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1605份,覆蓋女職工59874人。其中簽訂區域性合同33家,共覆蓋378個單位。
隨著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和非公企業的迅速發展,女職工權益保護面臨的問題日顯突出。全總和省總推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制度為女職工維權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級女職工組織要充分認識到簽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是新時期女職工工作的一項特色工作,是貫徹落實“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的重要體現,是提高女職工、幫助女職工、服務女職工、聯系女職工、落實女職工特殊保護法律、法規的有效載體。榜樣是推行這項工作的有效動力。女職工的權益保護要從各行各業的龍頭企業抓起,抓好一個,輻射一片;成功一個,帶動一批。對于已簽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和執行得好的企業特別是非公企業我們要加大宣傳力度,總結推介典型企業的成功經驗以及簽訂此合同給企業帶來的良好效益,改變部分非公企業老板的偏執、極端思想,讓他們充分認識到這是一項企業和女職工雙贏的工作。我們認為通過廣泛宣傳力度,既有利于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有利于廣大女職工維權自覺性的提高,還有利于維權資源的整合,維權力度的加大,從而增強工會女職工組織的影響力,使女職工權益保護能逐步走上法制化、規范化、人性化的軌道。
專項合同的推行雖然有一段時間了,但由于種種原因,專項合同的簽訂長期以來存在著重數量輕質量的傾向,很多企業的合同形同虛設,缺乏嚴肅性,真正能夠依據法律維權的企業不是很多。指導是推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的航標。建議各級女工組織依據不同行業、不同性質的企業,培訓工會女干部,規范合同樣本,使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的簽訂走向制度化,規范化,當然履約更是推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的關鍵。公有制與非公有制之間由于企業的性質不同,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是否履約成為關鍵。如煙草、電信、電力、郵政等部門吃的“專家”飯,所以,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能如實履行。而大多數企業特別是非公企業的女職工,由于種種特定的原因,不能如實履約。如何使這項工作在今后發揮其作用,我們必須爭取有關部門的重視,逐步建立起一支由執法部門參與的長效監督機制。各級女職工組織要積極爭取人大及勞動、公安、安全、環保等部門的支持與配合,通過經常性的執法檢查,普及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查處勞動用工中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督促企業老板履行法定義務。
(3)加大職業培訓,加強素質教育,確保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工作全面推行
進一步推進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必須要加強女職工對合同的關切度和參與度,加強女職工特別是非公企業女職工的素質教育。非公企業的女職工大多來自農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和加強素質教育就成了各級女工組織的工作重心。一是要加強女職工法制教育,提高女職工的法律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二是要加強科學技術、文化知識教育,不斷學習新技術,學習新知識,不斷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三是要積極與勞動部門聯合開展一些適合女職工就業的技能培訓,提高她們的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要加強女職工的思想素質教育。要幫助她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自強自立,人人爭做知識型女職工,爭當企業創新能手,成為合格的時代新女性。
當前,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越演越烈,我國經濟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各級工會女職工組織要進一步創新工作理念,在落實上下功夫,在精細上做文章,積極探討建立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長效機制的有效途徑,團結和發動廣大女職工忠于職守,愛崗敬業,發揚堅韌、隱忍、吃苦耐勞的精神,主動與企業共克時艱,共謀發展,實現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企業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贏的工作目標。
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匯總16篇)篇五
第一條企業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各級政府關于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
第二條企業在招聘職工、職工培訓、晉級、晉升時,堅持男女職工機會平等;
第三條企業堅持男女職工同工同酬;
第四條企業把女職工勞動安全與健康保護納入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同步實施;
第五條企業嚴格執行勞動部頒發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規定》。
第二章女職工保護實施條款。
第六條女職工經期保護。
1、對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作業的女職工,在月經期間,企業應暫時減少工作量或調整適合工作。
2、患有痛經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在月經期間,可以休息一天,算作勞動時間。
第七條女職工孕期保護。
1、對懷孕的女職工,企業不得以懷孕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降低職務,降低工資;
2、企業不得延長懷孕女職工勞動時間;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給予適當工間休息,并相應減少工作量。
3、懷孕女職工在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計算在工作時間內,有定額的扣減相應的工作量。
第八條女職工產期保護。
1、正常分娩的,給予產假90天(含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以內(含)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
3、產假期滿,企業應恢復女職工原崗位工作。
5、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期間的經濟待遇;
第九條女職工哺乳期保護。
1.哺乳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給予每個工作日1小時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并扣減相應的工作量。
2、對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期間的乳母,不得安排其上夜班、加班加點及從事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十條企業參加《職工生育保險》。
女職工由于計劃生育手術、生育或流產,經本人申請并提供相關的醫療證明后,企業按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生育津貼以及報銷產前檢查、計劃生育手術門診醫療費用。
企業在收到撥付的生育津貼及相關保險費用后,及時按規定發給職工。(對女職工超出生育保險撥付的費用,企業根據有關規定制定統一的報銷辦法。)。
第十一條對不屬于參加《職工生育保險》范圍的女職工,其生育期間費用由企業負擔。
1、不屬于參保范圍的女職工懷孕,在本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檢查和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所在單位負擔。
【(第一·范·文網)整理,。】。
2、產假期間,產假工資按照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約定,且產假工資不得低于本縣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企業每年出資為女職工做一次婦科體檢;并確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女職工健康檢查檔案。
第十三條其他特殊保護。
·集體合同的意義·什么是集體合同·集體合同爭議的處理·集體合同的期限。
1、三八婦女節,如在工作時間,女職工放假半天。如因單位原因必須上班的,應給予適當補償。
2、企業為女職工提供更衣室、浴室和衛生間,并確保環境干凈衛生。
第三章女職工保護與工會女職工組織。
第十四條企業制定和修改涉及女職工權益的規章制度,聽取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意見。
第十五條企業支持工會女職工組織結合女職工需求開展素質教育流動課堂活動;
第十六條企業支持工會女職工組織參與民主管理,職代會女職工代表比例與企業女職工比例相當,女職工代表參與企業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和工資協議的全過程。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工會勞動保護監督委員會、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檢查委員會中有女職工代表。
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匯總16篇)篇六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在是三八婦女節,首先,我代表供電公司領導班子及全體員工,向廣大女職工表示節日的問候,同時對市總工會及兄弟單位領導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
,我們感到非常榮幸。在此,對市總工會及兄弟單位多年來給予我們的關懷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
今年年初,我公司行政方代表、工會方代表和女職工代表經過平等協商和集體討論,正式簽訂了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這表明了公司對女職工工作的高度重視和保護女職工特殊利益的鮮明態度。此項工作雖然在我地區首開先河,但也是剛剛起步,談不上什么經驗,謹向各位領導和同志們匯報一下我們的思想認識和工作的開展情況。
我公司共有女職工1724名,占員工總數的27.40%,由于企業性質和女工特點所決定,我公司女工在營銷和經營管理崗位占有很大比例,在生產崗位也占有一定比例,無論在哪個崗位,她們都發揮了重要作用,有的甚至是男職工無法替代的。生產崗位的女工發揮了細膩、縝密的特點,為安全生產奉獻了聰明才智;營銷崗位的女工在加強營銷管理、堵塞營業漏洞方面發揮了專長,尤其是營業窗口的女工,她們以真誠的服務讓廣大客戶高興而來、滿意而去,為了企業贏得信譽,樹立了形象;經營管理崗位的女工當家理財,為企業依法經營做出了貢獻。因此說,女職工是我們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企業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為企業的.改革發展和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
我們通過深入調查研究認識到,我公司的工作性質是產供銷一條龍生產服務性企業,生產任務的繁重,工作壓力的增大,給女職工特殊利益的維護帶來了許多新的問題。雖然公司的集體合同已對女職工保護列出專章,公司對女職工保護已經按國家規定做到位了,但法律法規對女職工勞動保護滯后于形勢發展,在政策解答和解決問題方面顯得軟弱,許多女職工應該享受和保護的權力無法做到政策和制度的延續性;現有的集體合同中涉及女職工特殊保護方面的內容有些空泛籠統,加之受中國封建觀念的影響,有關方面對保障女職工特殊利益重視程度不夠,使女職工特殊利益保護工作受到一定影響,女職工的特殊利益難以得到更好的保護。
新形勢下如何有效保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我們認為,女職工的權益保護,是黨和國家為了維護女職工的勞動權利,保障女職工在勞動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對女職工的一種特殊保護,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是市場經濟條網件下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重要機制。那么,推進女職工特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就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途徑,是運用集體合同制度,有針對性地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載體。
推進簽訂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工作,是構建和諧社會、和諧企業的需要,是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的具體措施,是提升女職工組織維權能力的需要,也是廣大女職工的迫切要求。有利于提升集體合同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利于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有利于規范企業行為,以法律機制的形式約束各級行政領導,使維護女職工特殊利益契約化、法律化,增強針對性、連續性,不致因企業形勢變化和領導者的更迭,使女職工權益保護受到影響。從而達到有利于調動女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促進企業快速、健康發展的雙贏目的。因此,作為企業領導,我們有義務、有責任把這項工作開展好,這是企業責無旁貸的一項重要任務。
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是用人單位與本單位女職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方面的內容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專項協議。對于用人單位和本單位的全體女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作為集體合同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既具有集體合同的共性,又具有其特殊性。
簽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我們首先組織相關領導和人員認真學習研究了《勞動法》、《工會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和《集體合同規定》,從法律法規方面確立了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的理論依據。
其次,責成工會女工組織對全公司女職工生產勞動情況、權益保護現狀。
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匯總16篇)篇七
第一條?企業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各級政府關于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
第二條?企業在招聘職工、職工培訓、晉級、晉升時,堅持男女職工機會平等;
第三條?企業堅持男女職工同工同酬;
第四條?企業把女職工勞動安全與健康保護納入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同步實施;
第五條?企業嚴格執行勞動部頒發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規定》。
第二章??女職工保護實施條款。
第六條?女職工經期保護。
1、對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作業的女職工,在月經期間,企業應暫時減少工作量或調整適合工作。
2、患有痛經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在月經期間,可以休息一天,算作勞動時間。
第七條?女職工孕期保護。
2、企業不得延長懷孕女職工勞動時間;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給予適當工間休息,并相應減少工作量。
3、懷孕女職工在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計算在工作時間內,有定額的扣減相應的工作量。
第八條?女職工產期保護。
1、正常分娩的,給予產假90天(含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以內(含)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
3、產假期滿,企業應恢復女職工原崗位工作。
5、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期間的經濟待遇;
第九條?女職工哺乳期保護。
1.哺乳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給予每個工作日1小時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并扣減相應的工作量。
2、對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期間的乳母,不得安排其上夜班、加班加點及從事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十條?企業參加《職工生育保險》。
女職工由于計劃生育手術、生育或流產,經本人申請并提供相關的醫療證明后,企業按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生育津貼以及報銷產前檢查、計劃生育手術門診醫療費用。
企業在收到撥付的生育津貼及相關保險費用后,及時按規定發給職工。(對女職工超出生育保險撥付的費用,企業根據有關規定制定統一的報銷辦法。)。
第十一條?對不屬于參加《職工生育保險》范圍的女職工,其生育期間費用由企業負擔。
1、不屬于參保范圍的女職工懷孕,在本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檢查和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所在單位負擔。
2、產假期間,產假工資按照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約定,且產假工資不得低于本縣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企業每年出資為女職工做一次婦科體檢;并確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女職工健康檢查檔案。
第十三條?其他特殊保護。
1、三八婦女節,如在工作時間,女職工放假半天。如因單位原因必須上班的,應給予適當補償。
2、企業為女職工提供更衣室、浴室和衛生間,并確保環境干凈衛生。
第三章?女職工保護與工會女職工組織。
第十四條?企業制定和修改涉及女職工權益的。
規章制度。
聽取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意見。
第十五條?企業支持工會女職工組織結合女職工需求開展素質教育流動課堂活動;
第十六條?企業支持工會女職工組織參與民主管理,職代會女職工代表比例與企業女職工比例相當,女職工代表參與企業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和工資協議的全過程。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工會勞動保護監督委員會、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檢查委員會中有女職工代表。
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匯總16篇)篇八
所謂專項集體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集體協商的某項內容簽訂的專項書面協議。那么這個合同里面有什么內容呢?下面隨小編去看看這些合同的一些樣本吧!
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經行政方代表和員工方代表集體談判,取得一致協議,簽訂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第一條 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有關員工勞動報酬事宜商定如下:
1、基本工資制度:
2、工資標準:
3、工資分配形式:根據各類人員的工作崗位性質不同,工資分配形式的具體內容為:
4、員工工資目標為:
5、工資支付辦法:
6、加班加點工資支付辦法:
7、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員工在法定節假日、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探親假、年休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應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公司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8、員工在停工學習、下崗放假、病假、事假期間以及工傷醫療期滿后的工資支付辦法為:
9、新進、轉崗員工、內退人員的工資處理辦法為:
10、獎金、津貼、補貼的分配形式為:
11、各項福利待遇及補充保險的辦法和標準:
12、員工工資不得隨便克扣和無故拖欠發放,確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員工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剩余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400元。
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不發經濟補償金。若在公司工作期間使用過培訓教育費,則按5年服務年限平均,賠償未到服務期期間的培訓教育費。
第二條 根據權利、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經雙方代表談判,商定如下:
(一)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可以制定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章制度。
2、根據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核和獎懲。
3、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經與員工代表集體協商,科學合理制定生產(工作)定額標準。
4、根據對員工工作的考核情況,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不得無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員工工資待遇。
5、公司在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故時,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可以調整員工工資發放標準,并報勞動部門備案。但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1、員工方集體談判代表有權參與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員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2、員工應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努力提高生產技術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產品質量,促進公司發展。
4、公司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員工應積極配合,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5、做到安全生產,遵守操作規程,防止責任事故。
第三條 除本合同外,雙方認為需要談判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它內容,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達成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第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公司停產、轉產、兼并、出現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并經員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在合同變更解除后應于七日內將變更后的合同文本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
第五條 違約責任處理:
1、由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的,由過錯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給一方造成損害的,無過錯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因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違約方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在十一月份要對本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履約兌現情況,要定期向職代會和股東大會匯報,確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七條 雙方因發行合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集體談判解決;集體談判不能解決的,按集體爭議的有關處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首席代表各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公司主管部門、勞動行政部門、上級工會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以上條款經集體談判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方首席代表簽名 職工方首席代表簽名
企業蓋章 工會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 公司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公司規章制度有關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三條 公司對各子(分)公司實行工資總額管理,子(分)公司在工資總額范圍內對所在單位職工實行二次分配的工資制度。
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在10%范圍內增長;效益指標完成預算目標且進步幅度在10%以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可超過10% ;效益指標超出預算目標,職工工資可繼續增長且不設上線。
第五條 公司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90元(高于省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以下情況的支付標準為:
(四)職工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執行;
(五)內部退養職工以及其他不在崗職工生活費執行公司有關規定;
(六)公司與職工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暫停支付職工工資和福利。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職工工資;安排職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另外支付職工工資。
第八條 公司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按照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乘以其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九條 為進一步提高生產一線職工收入水平,公司對實施輪班作業的'生產一線在崗職工實施中夜班津貼制。
第十條 公司每月19-21日(遇節假日、休息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法定貨幣形式通過銀行(或者直接)支付職工工資、生活費、病假工資等,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
公司要按月書面記錄職工工資的數額、項目、時間并由職工本人簽字,同時向職工提供個人工資清單。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予以變更或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公司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履行發生困難的;
(四)本地區或同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發生較大變化的;
(五)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公司職工實際工資較大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提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依據。雙方應在七日內進行協商。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解除的合同應在變更或解除后的七日內由公司報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查。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
第十三條 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雙方對公司2014年度生產經營狀況的分析及預測,一致認為:公司和全體職工從維護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利益出發,共同奮斗,確保實現2014年生產經營目標。
第十四條 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草案, 2014年1月13日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異議的事項,雙方協商代表應對有異議的事項進行協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審。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合同期滿前六十日內,雙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太原鋼鐵(集團) 太原鋼鐵(集團)
有限公司(章) 有限公司工會(章)
首席代表簽字: 首席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匯總16篇)篇九
根據《勞動法》、《工會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集體合同規定》、《山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辦法》、《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企業女職工委員會在工會領導下依法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企業必須對其工作予以支持,并將女職工工作納入企業年度考核目標。
第二條企業支持工會女職工組織參與民主管理:職代會中女代表比例與企業女職工比例相當、工會女職委的代表參加單位平等協商簽定集體合同全過程、工會女職委的代表參加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監事會、(女職工人數較多的)單位董事會中有女代表。
第三條企業女職工委員會必須在黨委、工會的領導和行政的支持下,圍繞企業發展、提高女職工隊伍素質,開展各種形式、豐富多彩的素質教育和自我達標活動,組織女職工在企業發展中充分發揮半邊天作用。
第四條企業與女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時,雙方必須訂立勞動合同,實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五條企業不得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終止、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六條企業在組織職工進修、業務學習、崗位培訓、出國考察、掛職鍛煉時必須安排一定比例的女職工參加。凡經企業培養(進修、培訓、出國考察)的女職工須與企業簽定培訓、出國的相關協議,必須認真履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七條廣大女職工要積極參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愛崗敬業、愛廠如家,鉆研技術、力求創新、遵紀守法,自覺執行企業規章制度,樹立良好形象,維護企業聲譽。
第八條企業依法保障女職工享受特殊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增強保健意識,不斷提高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和身心健康水平。
第九條企業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對處于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并確定專兼職人員負責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條單位不得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進行承包、租賃、轉讓、兼并時,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女職工,不得無故拒絕使用或聘用,不得轉為待聘或富余人員。
第十一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因生理特點禁忌從事勞動范圍的勞動。企業嚴格執行勞動部頒布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
第十二條女職工在月經期間,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高空、低溫、冷水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女職工因月經過多或痛經不能堅持工作的,經醫療機構證明,給予公假1至2天。
第十三條根據企業實際,可為女職工設立衛生室等保護設施,定期為女職工發放衛生用品或補貼。
第十四條女職工孕期保護。
(一)不得安排從事生產和使用危害生理機能的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和超過衛生防護要求的放射性作業以及經常攀高、彎腰、抬舉、下蹲等容易引起流產、早產、畸胎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適應原勞動的,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其勞動量或安排其他適宜的工作。
(二)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算作勞動時間,并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
(三)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不安排從事夜班和加班勞動,每天在勞動時間內給予工間休息1小時,并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上班確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提前休產前假。休假期間,其工資不得低于基本工資百分之八十。
第十五條女職工產期保護。
(一)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二)企業積極宣傳貫徹《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鼓勵女職工晚婚晚育、少生優育。符合《條例》晚育規定的女職工增加產假60天。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每月加發5元獎勵費,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
(三)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應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給予15至3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四)產假期滿上班,給予1至2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勞動定額。因身體原因不能勞動的,經醫療機構證明,按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女職工哺乳期保護。
(一)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二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為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勞動時間,應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女職工哺乳嬰兒滿1周歲后,如正值夏季的,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延長哺乳期1至3個月;經醫療機構診斷為體弱兒的,可適當延長哺乳時間,但最多不超過三個月。
(二)女職工在規定的哺乳期內,單位不安排國家規定的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上班確有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休六個月的哺乳假。其工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
第十七條企業應積極參加生育保險,按時足額交納生育保險費,按生育保險辦法的規定支付女職工生育期間的費用。沒參加生育保險單位的女職工懷孕,在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檢查和分娩,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單位報銷,產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第十八條患有更年期綜合癥的女職工,經醫療機構證明不能勝任現勞動的,單位應減輕其勞動量或暫時安排其他適宜的勞動。
第十九條單位應切實做好女職工衛生保健工作。對女職工(含離退休女職工)至少每兩年普查一次婦女病,條件允許應每年普查一次婦女病。在勞動時間內進行檢查的算作勞動時間。
第二十條3月8日“三八”婦女節,可結合企業生產經營實際,為女職工放假半天。
第二十一條企業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要有女職工委員會的代表參加,對本合同履行情況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和監督,并將履行情況與集體合同履行情況同時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按勞動爭議規定程序處理。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如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報縣以上勞動部門和上級工會審批、備案后具備法律效力,雙方必須依法履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單位名稱(章)工會名稱(章)。
企業法人代表(簽字):_____工會法人代表(簽字):_____。
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匯總16篇)篇十
為維護女職工的特殊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集體協商,共同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方應保障女職工享有與男職工平等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工會及女職工組織協助行政做好女職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導女職工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提高女職工技能水平,共謀企業健康發展。
第三條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合法權益,建立平等和諧、未定的勞動關系,充分發揮和最大限度地保護女職工參與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企業與工會女職工組織共同發展。
第四條本合同是甲乙雙方在企業發展、科學管理、建立和諧勞動關系方面應遵守的行為規范和共同準則。
第五條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和女職工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二章女職工勞動保護。
第六條甲方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有關規定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婦女已婚、懷孕、哺乳等為借口拒絕招收女職工或提高錄用條件。嚴禁招收和使用女童工(16歲以下)。
第七條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應幫助、指導女職工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保障女職工應享受的權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八條晚婚的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嫁3天外,增加10天,共計13天。
第九條甲方必須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對在月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職工,給與特殊保護,并確定相應的職能機構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條甲方不得在女職工懷孕、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其勞動合同。企業進行承包、租賃、轉讓、兼并的,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原企業的女職工,不得無故拒絕使用或拒絕聘用。
第十一條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按國務院頒發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從事高空、低溫、冷水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十三條女職工妊娠期間不得從事勞動部頒布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第六條所規定的作業。
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定期進行產前檢查,應作為勞動時間,甲方不得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第十五條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產假、節育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
(一)單胎順產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二)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三)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四)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15天至3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非醫療需要中止妊娠除外),摻假42天。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五)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晚育女職工,在產假期間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0天產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共計120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90天外,增加90天,共計180天。同時享受獨子獎勵和保健費。在女方生育期間,男方享受護理假7天。
(六)女職工落實計劃生育節育措施的,根據《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享受節育手術假。
(七)女職工在享受以上產假期間,生活補貼不得低于本人的基本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第十六條女職工生育后,滿法定假期立即上班的,原則上安排原崗位工作。
第十七條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甲方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第十八條女職工在哺乳期內,甲方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一般不安排從事夜班勞動。
第二十條女職工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的紀律及相關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秘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為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和女職工的特殊利益,甲乙雙方應實行有效的密切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聯席會議,就企業女職工勞動保護情況進行通報和協商,共同探索新形勢下企業職工權益保護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
第二十二條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雙方應成立人數對等的監督小組每年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一次聯合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依法參加生育保險,并履行繳納生育保險費義務;符合參保人員條件的女職工,應依照該辦法履行其應盡義務,并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第二十四條女職工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事宜的,以本合同的約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上級工會審批、備案后,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依法履行。
第二十六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當協商解決;雙方不能就爭議事宜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按司法程序進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依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無明確規定的,由雙方代表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并報勞動保障部門審查無異議后,即公布實施。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經甲乙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生效。有效期1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解釋權歸簽約雙方。
第三十條本合同不因人事變動而變動。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企業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
工會首席代表(主席):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匯總16篇)篇十一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會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辦法》、《安徽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維護和保障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更好地發揮女職工在企業經濟建設中的作用,促進女職工與企業共同發展,依照平等協商、共謀發展、互利雙贏的原則,依法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由企業行政與工會經平等協商后簽訂。
第三條本合同對企業行政和全體女職工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四條企業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與工會組織同步建立,代表女職工參加企業民主管理和平等協商,參與涉及女職工特殊利益的勞動關系協調和勞動爭議的調解。
第二章女職工合法權益保護條款。
第五條提高女職工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及企業管理的程度和能力,擴大女職工民主參與的渠道。
第六條企業應加強對女干部的選拔、培養和使用。逐步提高企業職工代表大會中女代表的比例,使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第七條企業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主任作為企業董事、監事的候選人,依法經職工民主選舉后進入企業董事會、監事會,代表職工行使決策和監督權利。
第八條企業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負責人作為職工方代表參與平等協商和簽訂集體合同全過程,積極推動落實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
第九條企業在公開招聘崗位時,除不適合女職工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女職工或者提高對女職工的錄用標準。
第十條企業與女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時,雙方必須訂立勞動合同,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女職工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嚴禁招收和使用女童工。
第十一條企業在提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應當男女平等。企業應有計劃地對女職工實施職業教育及技術培訓。
第十二條女職工委員會組織女職工開展活動所需的經費,企業行政應予支持,工會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給予必要保證。
第十三條女職工委員會組織開展各種活動,如果占用工作(生產)時間,在不影響生產的前提下,行政應予保證,提供方便。
第三章女職工特殊利益保護條款。
第十四條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間,企業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終止、解除其勞動合同。企業進行承包、租賃、轉讓、兼并時,對能勝任本職工作(生產)的原單位的女職工,不得無故拒絕使用或聘用。
第十五條企業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對在月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并確定專(兼)職人員負責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六條企業嚴格執行勞動部頒發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
第十七條女職工經期保護。
(一)對從事高處、低溫、冷水、野外流動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作業的女職工,月經期間暫時調做其他工作,或給予經期假1至2天。
(二)對長久站立,行走勞動的女職工因月經過多或痛經不能堅持勞動的,也應酌情給予照顧。
(三)按月發給女職工5元—20元的衛生費或衛生用品。
第十八條女職工孕期保護。
(一)對懷孕的女職工,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根據醫療單位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
(二)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算作勞動時間,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應扣除或減少相應的勞動定額。
(三)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給予工間休息1小時,并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
第十九條女職工產期保護。
一、正常產假。
(一)正常生育者,給予產假90天;
(二)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
(三)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四)符合晚育年齡(女職工年滿24周歲)的延長產假30天。
(五)在產假期間鄰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
二、非正常產假。
(一)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根據醫療單位證明,給予產假20至30天;
(二)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根據醫療單位證明,給予42天產假;
(三)懷孕7個月以上流產的女職工,根據醫療單位證明,給予90天產假;
(五)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1至2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
第二十條女職工哺乳期保護。
(一)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2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
(二)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四)女職工在哺乳期間,上班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休長假1年。長假期間(產假、計劃生育假除外)的工資不得低于本人基本工資的80%。
第二十一條女職工更年期保護經市級所轄市(區)級醫療單位證明,患有嚴重更年期綜合癥的女職工,企業給予照顧,可暫時調做其它適當的工作或酌情減輕工作量。
第二十二條企業按照《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子女人托、入園、入學和醫療費用可根據企業情況給予補貼。
第二十三條企業按照計劃生育規定,對接受節育手術的女職工給予相關的假期,報銷手術費用。
第二十四條每年對女職工進行一次婦女病檢查,檢查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女職工普查婦女病時間按公假處理。
第四章合作與監督。
第二十五條為實施對企業和女職工的有效維護,企業行政與工會應實行有效的密切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或座談會,就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情況相互通報和協商,共同探索新形勢下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工作的新方法。
第二十六條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雙方成立人數對等的監督小組,每年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一次聯合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向職代會或聯席會議通報。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首先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按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相關條款如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企業方首席代表______工會方首席代表______。
(簽字、公章)______(簽字、公章)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匯總16篇)篇十二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山西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山西省勞動合同條例》、《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為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代表公司全體職工的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工會雙方代表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公司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公司規章制度有關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三條公司對各子(分)公司實行工資總額管理,子(分)公司在工資總額范圍內對所在單位職工實行二次分配的工資制度。
第四條按照我省發布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參考本地區、本行業相關經濟因素、各子(分)公司發展現狀及實現預算目標難易程度,在實現當年職工代表大會確定的公司生產經營目標和各單位完成20xx年工效掛鉤方案的前提下,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在10%范圍內增長;效益指標完成預算目標且進步幅度在10%以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可超過10%;效益指標超出預算目標,職工工資可繼續增長且不設上線。
第五條公司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90元(高于省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經雙方協商一致,以下情況的支付標準為:
(二)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在停工留薪期內,公司支付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四)職工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執行;。
(五)內部退養職工以及其他不在崗職工生活費執行公司有關規定;。
(六)公司與職工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暫停支付職工工資和福利。
第七條公司依法安排職工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的職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職工工資;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職工工資;安排職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另外支付職工工資。
第八條公司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按照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乘以其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九條為進一步提高生產一線職工收入水平,公司對實施輪班作業的生產一線在崗職工實施中夜班津貼制。
第十條公司每月19-21日(遇節假日、休息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法定貨幣形式通過銀行(或者直接)支付職工工資、生活費、病假工資等,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
公司要按月書面記錄職工工資的數額、項目、時間并由職工本人簽字,同時向職工提供個人工資清單。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予以變更或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公司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履行發生困難的;。
(四)本地區或同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發生較大變化的;。
(五)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公司職工實際工資較大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變更或解除合同提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依據。雙方應在七日內進行協商。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解除的合同應在變更或解除后的七日內由公司報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查。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
第十三條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雙方對公司20xx年度生產經營狀況的分析及預測,一致認為:公司和全體職工從維護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利益出發,共同奮斗,確保實現20xx年生產經營目標。
第十四條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草案,20xx年1月13日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七日內,公司將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送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自通過審查之日起生效;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異議的事項,雙方協商代表應對有異議的事項進行協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審。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期滿前六十日內,雙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太原鋼鐵(集團)太原鋼鐵(集團)。
有限公司(章)有限公司工會(章)。
首席代表簽字:首席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匯總16篇)篇十三
提示:工資集體協商代表人數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每方人數應不少于3人,企業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書面委托人擔任,職工方首席代表由工會主要負責人擔任;行業(區域)協商企業方首席代表應推舉產生。協商雙方也可委托本單位以外專業人員作為本方的協商代表,但人數不得超過本方代表的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____________市集體合同條例》、《集體合同規定》、《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1、____________年度工資調整幅度。
根據企業年度經營目標,參照本市發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確定?年度除經營者以外的職工平均工資在上年?萬元的基礎上,增長幅度為?%。(或者增幅在?%——?%之間)。
生產服務等一線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為?%。
提示:年度工資調整幅度應當作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雙方可根據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結合銷售額、利潤等年度經濟效益指標或經營目標等,參照本市工資增長指導線,協商確定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應當與企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同步,經濟效益下降的,職工平均工資可維持原水平或適當下浮。企業應根據所在行業和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界定生產服務等一線崗位范圍,生產服務一線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幅度應不低于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
行業(區域)可協商產生行業(區域)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最低增長幅度,各個企業在最低工資增長幅度基礎上,結合自身的經營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本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2、工資分配制度。
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特點,本企業實行?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
提示:企業應當制定覆蓋本企業全部從業人員的基本工資制度,包括使用的勞務派遣員工和其他從業人員等。結合實際情況,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特點和性質,對不同崗位實行不同形式的工資制度,如管理崗位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銷售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等。
3、工資分配形式。
根據崗位特點,采用不同的工資分配形式。?崗位采用?工資形式;。
提示:企業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特點,采用不同的工資分配形式。如管理崗位采用計時工資、生產服務崗位采用計件工資、銷售人員采用提成工資、技術崗位采用項目工資等。對于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可通過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標準,一般應使同崗位90%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實行提成工資的崗位,可通過協商確定提成比例。
4、工資分配結構。
基本工資從?月起提高____________元/月(或______%)。基本工資占全部工資的比例不低于______%。
提示:工資結構一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各類津補貼等組成,企業應當以確立的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分配形式為基礎,合理制定相應的薪酬管理辦法和績效考核辦法。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要求等因素,合理確定不同崗位的基本工資水平和所占比例。
5、最低工資。
企業的最低工資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有所提高,提高的幅度為(或不少于)______%。基本工資為最低工資標準的人數占全部勞動者的比例不超過____________%。
提示: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收入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同時,企業可以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協商確定本企業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協商確定不同崗位的最低工資標準。并且,基本工資為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人數應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內。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以及同類工種崗位的最低工資標準。同時,也可協商確定以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基本工資的勞動者人數的最高比例。
6、工資支付。
工資結算周期為自然月,工資支付日為每月___日。加班工資按___結算,在次月___日發放。
提示: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做好各項必要的臺帳記錄,并向勞動者提供本人的工資單。工資一般應通過銀行發放,并按時足額存入勞動者個人銀行帳戶。加班工資一般應按月結算,并在次月發放;執行綜合計時工時制度的,按批準的周期進行結算。
7、津貼補貼。
(1)企業的中夜班津貼標準為(或不低于):?。
提示:中班為工作至22點以后下班,夜班包括工作至24點以后下班或夜間連續工作12個小時兩種情況,早班為凌晨5點以前上班。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中夜班津貼標準。
(2)高溫季節津貼適用的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高溫季節津貼的發放對象。
(3)工作餐補貼標準為(或不低于):?元/餐。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職工提供免費工作餐或者發放工作餐補貼。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工作餐標準或補貼標準。
(4)上下班交通費補貼標準為(或不低于):?元/月。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職工上下班提供班車或者發放上下班交通費補貼。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上下班交通費補貼標準。
8、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設立?、?保險福利項目。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參加除法定社會保險以外的其它保險項目,如企業年金、補充住房公積金、補充醫療保險、市總工會的各項保障計劃、商業保險等。以及設立體檢、療休養、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等福利項目,并協商確定相關福利項目的費用標準。
行業(區域)可協商設定本行業(本區域)的保險福利項目,以及相應的最低費用標準。
9、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審議通過,由雙方首席代表正式簽字,并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后生效。
提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收到送審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應由協商代表以適當的形式向本方全體人員公布。
行業(區域)協商應列明覆蓋的企業以及覆蓋的勞動者人數。
10、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企業經營狀況出現重大變化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11、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事項,以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12、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一式三份,企業方和職工方各執一份,審查部門存檔一份。
提示:行業(區域)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所覆蓋的企業和工會都應持有本合同文本。
提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原則上應適用于企業的全體勞動者。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可以納入用工單位的工資集體協商范圍,建立勞務派遣員工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實行內部統一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實同工同酬。
14、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合同終止前3個月內,雙方可提出次年的工資集體協商方案。
提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涉及職工年度工資調整方案,并與企業的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密切相關,有效期一般應為一年。
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匯總16篇)篇十四
本合同由(簡稱企業)與工會代表職工(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企業與職工雙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行為,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維護職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的穩步發展。依據《勞動法》、《工會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集體合同規定》等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及標準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把安全工作做為一項硬性的政治任務,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觀念,始終把企業和職工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三條:企業在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凡集團所屬各分廠、分公司、生產基地、處室、廠區等均須遵守本協議:
1、企業必須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積極改善生產環境和作業條件,保證安全生產。
2、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3、企業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事項告知和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負有認真遵守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義務。
第四條:本協議所指的勞動安全衛生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勞動條件和安全技術措施。
3、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使用安全管理。
4、安全操作規程。
5、職業安全培訓及“三級安全教育”。
6、職業衛生與勞動保護。
7、工傷事故調查處理。
8、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制度及定期演練。
9、特殊設備的使用管理。
第五條:本協議由企業方與職工方代表集體協商達成一致,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由企業方(企業法人代表)與職工方代表(企業工會主席)簽訂。本協議簽訂后,對企業和職工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的規定。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
第六條:企業應當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責任心強具有專業知識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七條: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組織編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崗位操作法,組織制定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企業應不斷改善勞動條件(生產設備、設施、生產工具、作業環境)。有計劃地進行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企業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及時提供資金保證,確保專款專用。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并代表職工監督實施情況。
第九條:企業應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認真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職工轉崗教育制度和臺帳,結合企業實際對職工進行國家政策法規、條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及其防護教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教育;職業病防治和各種生產工傷事故案例教育;化學危險品應用等基礎知識教育;企業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殊作業。
第十條:企業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危險品臺帳,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的管理,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職工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應急措施。
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要嚴格落實生產、儲存、使用場所動火審批制度。
第十一條:企業加強安全生產檢查,行政方領導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基建、消防、保衛、工會等部門進行綜合檢查;各職能部門要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專業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下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第十二條:企業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尤其是分公司生產新產品涉及的原材料,必須向安全環保處提供全面的數據和理化特性,必須掌握其安全技術性能,采取有效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職工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條:企業對鍋爐、壓力容器等設備安全,按照規定定期進行檢測、檢驗,以確保正常安全運行。
第十四條:企業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時,依照國家規定對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工會參與“三同時”驗收,有權提出意見并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企業根據各工種的崗位需要,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對不按規定穿戴和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行政有權拒絕其上崗操作。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行政有權查處。
企業對直接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職工每月發放有毒有害津貼,對特殊崗位提供保健補助食品。
第十六條:企業要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高度重視勞動保護工作,在接觸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崗位和較大危險工作場所設置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危險源點警示卡。積極搞好在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的推廣應用、培訓工作,并列入企業現場管理檢查內容,做到每季對車間、班組定期檢查,嚴格考核。
對粉塵等有害物質超標的作業點,要采取積極的治理措施,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第十七條:企業對直接從事有毒有害崗位的職工,要進行上崗前、離崗時的健康檢查,同時按市職防所的要求每年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職工職業衛生和健康檔案。對有職業禁忌的職工,應及時給予治療休息;對不適應在原崗位工作的職工,調離原崗位。
對其他崗位的職工,企業也應定期進行體檢,確保職工身體健康。行政方應及時向工會通報職業病檢查情況。
職工因患職業病或因工受傷的工資和醫療費,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企業依法按國家、省市規定要求和時限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
第十九條: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時,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的同時報告工會。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調查處理必須有企業工會和職工代表參加。
第二十條:企業按《女工勞動保護規定》,做好女工特殊權益維護,不得安排女職工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六個月以上(含六個月)的女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它勞動,企業在女工懷孕期、哺乳期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章工會與職工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企業在研究制定和修改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時,工會應參加,涉及職工勞動安全健康的重大問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通過。
第二十二條: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企業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責任者給予懲處。
第二十三條: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認真履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職責,每季定期檢查、監督勞動保護的執行。
工會有權糾正違章指揮,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為或當發現明顯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時,有權停止作業并提出解決的建議,采取防護措施,行政方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組織職工撤離危險場所,企業行政方面應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企業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職業病危害事故或其它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工會積極協助行政落實企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監督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的執行,通過開展群眾性的“安康杯競賽”、“安全生產月”、常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培訓等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自我防護意識。
第二十五條:企業職工有權了解其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采取的防護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向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第二十六條:職工依據有關法規有權拒絕企業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行為。對危害職工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企業不得因此降低職工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職工在崗位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企業不得因職工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職工應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的培訓,掌握本崗位操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消防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二十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遇初期火災,要積極進行滅火并報警,當火災有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人身傷害時,應采取緊急措施撤離作業現場,同時千方百計盡快報警。報警電話:
第三十條:職工在崗位生產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以文字形式(緊急情況可口頭報告)向上級報告,并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處理。
第三十一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守企業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第四章監督檢查與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簽約雙方成立安全衛生協議履行檢查組(由企業行政方代表和工會方代表組成),依法對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每季一次,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應限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首席代表。
第三十三條:企業職代會對安全衛生專項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民主監督,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向職代會報告勞動安全衛生專項合同履行的檢查情況。
第三十四條: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存在事故隱患的部門,對事故隱患沒有按規定限期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由行政方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并責令再次限期整改,直至綜合檢查組驗收合格。
第三十五條:由于管理不嚴,而造成人身傷亡、火災、消防、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和部門,企業將根據事故的大小、情節的輕重分別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紀律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職工在工作中由于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根據情節的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經濟處罰、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經企業與職工雙方代表協商一致的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草案,應在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生效,同時上報上級工會、市勞動行政部門、市安全監察部門備案。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以廠報、公開欄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第三十九條: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簽或續簽的要求。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達成的意見可作為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企業法人代表簽字????????????企業工會主席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匯總16篇)篇十五
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經行政方代表和員工方代表集體談判,取得一致協議,簽訂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第一條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有關員工勞動報酬事宜商定如下:
1、基本工資制度:
2、工資標準:
3、工資分配形式:根據各類人員的工作崗位性質不同,工資分配形式的具體內容為:
4、員工工資目標為:
5、工資支付辦法:
6、加班加點工資支付辦法:
7、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員工在法定節假日、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探親假、年休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應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公司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8、員工在停工學習、下崗放假、病假、事假期間以及工傷醫療期滿后的工資支付辦法為:
9、新進、轉崗員工、內退人員的工資處理辦法為:
10、獎金、津貼、補貼的分配形式為:
11、各項福利待遇及補充保險的辦法和標準:
12、員工工資不得隨便克扣和無故拖欠發放,確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員工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剩余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400元。
13、由于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員工的經濟補償金計發標準按員工本人履行正常勞動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執行。由于員工本人原因中止解除勞動關系或因違反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不發經濟補償金。若在公司工作期間使用過培訓教育費,則按5年服務年限平均,賠償未到服務期期間的培訓教育費。
第二條根據權利、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經雙方代表談判,商定如下:
(一)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可以制定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章制度。
2、根據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核和獎懲。
3、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經與員工代表集體協商,科學合理制定生產(工作)定額標準。
4、根據對員工工作的考核情況,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不得無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員工工資待遇。
5、公司在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故時,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可以調整員工工資發放標準,并報勞動部門備案。但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1、員工方集體談判代表有權參與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員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2、員工應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努力提高生產技術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產品質量,促進公司發展。
4、公司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員工應積極配合,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5、做到安全生產,遵守操作規程,防止責任事故。
第三條除本合同外,雙方認為需要談判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它內容,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達成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第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公司停產、轉產、兼并、出現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并經員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變更解除后應于七日內將變更后的合同文本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
第五條違約責任處理:
1、由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的,由過錯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給一方造成損害的,無過錯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因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違約方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在十一月份要對本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履約兌現情況,要定期向職代會和股東大會匯報,確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七條雙方因發行合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集體談判解決;集體談判不能解決的,按集體爭議的有關處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首席代表各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公司主管部門、勞動行政部門、上級工會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以上條款經集體談判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方首席代表簽名職工方首席代表簽名。
企業蓋章工會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女工專項集體合同(匯總16篇)篇十六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集體合同條例》、《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合同的內容。
1、企業基本工資制度:
2、工資標準:
3、企業根據各類人員不同崗位性質,工資分配的具體形式為:
4、企業年工資總額達到萬元,年增長%,員工年平均工資達到元,年增長%。
5、企業以法定貨幣(人民幣)形式,于每月日前支付全體職工的工資。如遇節假日、休息日可提前或推后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6、加班加點工資的支付辦法為:
7、職工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等假期間,應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按照不低于其本人基本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8、職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支付辦法為:
9、獎金、津貼、補貼的分配形式為:
10、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辦法和標準為:
11、各項福利待遇為:
第三條企業的權利和義務是: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制訂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章制度;根據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考核和獎懲;根據對職工的考核情況,必須按時足額支付職工的工資。
第四條職工的權利和義務是:通過職工民主管理形式參與企業規章制度的制訂;積極負責地按時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完成任務后,按時足額領取勞動報酬。
第五條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
1、國家法律、規定有重大變化,如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等;。
2、企業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工資合同中的部分條款難以履行時;。
3、本地區或同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發生較大變化;。
4、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發生重大變化,影響企業職工實際工資收入較大。
第六條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企業破產或瀕臨破產;。
2、雙方發生重大對抗,致使企業生產經營不能正常運行;。
3、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協議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按國家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給雙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和省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當地勞動部門和企業上級工會組織各一份。
企業首席代表職工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