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執行需要得到組織領導層的重視和全體員工的共同遵守。違反規章制度會帶來相應的法律和道德責任,要時刻牢記并遵守相關規定。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一
一、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醒督促暫住人口及時辦理暫住人口申報注銷手續。
二、從事勞務工、經商、修理、服務及單位聘請的臨時工、做雜工或家庭保姆的暫住人口,暫住時間擬定2個月以內的',應在到達暫住地3日內向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擬定暫住超過2個月的,年齡滿16歲的,應申領的《暫住證》。
三、責任區民警要加強對私人出租屋及暫住人口的管理,對來歷不明的人,責任區民警要認真調查了解,重點控防。
四、責任區民警要與暫住人口所在的廠、店、外來的建筑隊、特種行業及房屋租戶簽訂治安責任書,落實暫住人口管理責任制,做好暫住人口的登記、審查和教育工作,防止發生違法犯罪活動。
五、責任區民警要經常深入責任區開展了解,摸清重點對象,對暫住人口中的成年人口應及時查清其身份和來歷。情節可疑、符合重點人口條件的,應列入重點人口進行管理。發現違法犯罪,要依法處理。
七、責任區民警要在暫住人口中注意物建治安信息員和治安耳目,準確及時地掌握社會動態。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二
居民自覺維護樓道及公用場地衛生,不隨意丟棄雜物。
合理控制電視、音響音量,自家聚會、娛樂等不應影響他人正常生活,不制造其它妨礙他人的噪音。l為保證學生正常上課及休息,營業性大廳不得大音量播放音樂、廣告。
大廳進行餐飲營業的,煙氣排放必須有符合有關規定的專門管道,不得破壞樓體外觀和影響其他住戶生活。
營業大廳懸掛牌匾、廣告不得超出一樓上沿。
不應在樓道存放自行車、摩托車及各類雜物,各類車輛定點有序擺放。
造訪的外來車輛按物業管理人員指定位置停放,重載車輛不得進入硬化地段。
禁止在公共場地擺攤設點進行經營活動。
垃圾按類裝袋,干濕分開,定點投放。(垃圾點暫定為東墻處或醫院垃圾點,每天9:00前投放)。
不得隨意改變供水、排水、供電、供暖設施結構。
各類廢水在排放過程中如有造成管道阻塞可能,應進行過濾或用其它可行方式予以避免。
自覺保護樓房外墻壁、臺階、樓梯、硬化地面等公共設施,避免人為損毀。搬運物品不得損壞單元門、樓梯、墻壁。
不得在樓房內外墻體書寫文字、張貼廣告。
不得隨地吐痰、便溺。
單元門隨時落鎖,不得用石塊等物支門或頂門。
不得進行影響整體結構安全的各種裝修和改造。
做好用電、用水、用火及燃氣的安全防范工作,按要求使用煤氣、家電,控制用電負荷,經常檢查,及時發現并排除隱患。
營業大廳不得經營易燃、易爆、有毒且易揮發泄露物品。
對單元門、進戶門、配房門、車輛隨時落鎖,嚴防盜竊現象發生。
節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必須到戶外距離樓房、鍋爐房30米外場地進行。
嚴禁從樓上向外傾倒、丟棄雜物。
維護小區秩序,嚴禁流動商販及閑雜人員進入院內。
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配合物業管理人員開展各項工作。
及時足額交納物業管理、公用設施、專項維修、物業服務等各種費用。即使取暖期不入住,也必須交納取暖費。各種公共設施,即使自己不使用,也必須承擔建設和維護費用。
保護小區設施設備,維護小區整體利益。
積極主動參加小區在衛生保潔、美化綠化、排水掃雪等方面的公益勞動。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三
為保證小區內車輛的安全,各車主單位和個應自覺遵守停車場的管理規定。
一、一切車輛進出住宅小區的崗亭、門衛室,應自覺停車,接受檢查和登記。違者不予進出小區。
二、凡機動車必須整齊地停放在停車場指定的位置。
三、居民住戶的單車不得停放在樓梯口、走廊,必須整齊地排放在各棟門口統一單車棚里。
四、任何車輛不得停放在小區的消防通道上。
五、車輛進出小區必須憑出入卡,方可放行。晚上12時后駛出小區的車輛,一定要憑出入卡和該車的.《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及居民身份證,經查驗后方可放行。
凡違反以上規定,一律不予進出本小區。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四
確保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
1、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提高警惕,熟悉小區的'地理環境。
2、值班人員一定要熟悉小區安全防范的監控設備及措施,能夠熟練掌握及操作。
3、接班后一定要仔細檢查小區的每一個角落,包括門窗鎖,看是否有可疑情況。
4、建立交接班制度,詳細記錄工作情況,如有情況必須清楚時間、地點及如何處置等。
5、定期對各設備進行保養、檢查,發現故障或問題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轉。
6、嚴格遵守公司安全防范制度,不得隨意將公司的工作機密及當班情況泄露。
7、小區大廈嚴禁違規明火作業,若需必須經管理處同意有并專人在現場監管操作。
8、嚴禁在小區內燒香拜神或亂燒垃圾。
9、嚴禁在小區內亂接、亂拉、供配電線路。
10、嚴禁在消防通道作業或堵塞消防通道。
11、嚴禁私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及時進行設備的保養工作,確保正常使用。
12、嚴禁三無人員進入小區。
13、嚴格執行,人防、技防的安全防范措施。
落實制度要嚴格,不出現人防失誤造成安全事故。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五
明施工管理規定,利用經濟杠桿,激勵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xxxxxxxx集團有限公司各項目部及各施工分包商。
3引用文件。
3.1原電力工業部1995年《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
3.2國家電網公司20xx年《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3.3dl5009.1—20xx《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一部分:火力發電廠)。
4工作程序。
4.1總則。
4.1.1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實行重獎重罰原則。對于及時發現和處理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的施工人員給予重獎;對于工作失職、“三違”造成事故的人員給予重罰。獎懲拉開檔距,嚴禁平均分配。
4.2.1獎勵分單位獎勵和個人獎勵。
4.2.1.1單位獎勵分為:通報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
4.2.1.2個人獎勵分為:通報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
4.2.2獎勵實施。
4.2.2.1對單位的獎勵由施工單位提出意見,經現場經理審核和總包工程部復核,報項目經理批準。
4.2.2.2對個人的獎勵由施工單位推薦。經現場經理審核和總包工程部復核,報項目經理批準。
4.2.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4.2.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有關上級文件精神。在認真開展安全教育,普及、宣傳安全文明施工常識,杜絕“三違”、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者,一次性獎勵500元。4.2.3.2長期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生產、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實可行整改意見者,一次性獎勵500元。
4.2.3.3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成績顯著者,一次性獎勵500元。
4.2.3.4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一次性獎勵1000元。
4.2.3.5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事故責任者不在此例),一次性獎勵1000元。4.2.3.6安全文明施工活動中成績突出者給予一定獎勵。
4.3懲罰。
4.3.1安全、健康、環保規章制度不健全,給予該單位處罰2000元。
4.3.2違反《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管理規程》中有關條款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每次處罰1000元—5000元(視違章情節而定)。
4.3.3施工單位未履行總包單位工程安全協議中有關條款的,處罰2000元。
4.3.4發現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制不落實者,處罰2000元。
4.3.5重大施工項目、危險作業和特殊作業,檢查無安全技術措施和無安全技術施工交底的或雖有安全技術措施,但未完全落實就強行進行施工者,處罰2000元。4.3.6施工單位未按安全協議規定配置專職安全員,處罰2000元。
4.3.7同一施工區域發現三人及以上群體違章的,對該責任單位按罰金總和加倍處罰。
4.3.8對違章罰款說情者給予同額罰款。
4.3.9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必須按總包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整改完畢并報驗合格,不按時整改,每延遲一天處1000元罰款。
4.3.10罰款由安全監察人員開具違章違紀處罰單,以上處罰只對單位(條款已明確的除外),不對個人。
4.3.11責任單位收到處罰通知單三日內到總包財務交罰款,若逾期不交,總包單位將從本月進度款中雙倍扣除。
5.違章處罰標準。
5.1.3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5.1.4隨意移動、損壞、拆除安全設施或移作他用;5.1.5非電工私拉亂接電源;
5.1.6將電源線鉤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或一閘多用;
5.1.9用氧氣作為通風的'風源或吹掃衣著;
5.1.10將點燃的焊、割炬掛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
5.1.20在不合格的腳手架或不牢固的構件上工作;
5.1.21不按規程、規定拆除腳手架,拆除時上下同時作業或將腳手架整體推倒;
5.1.31起重工作無統一明確的指揮信號,盲目指揮;
5.1.40鋼線繩在已安裝好的設備、構件上拋錨;
5.1.41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無安全施工作業票起吊;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六
為了創造一個文明施工環境,保證安全施工,特制定以下制度:。
1、工程部、監理公司、施工單位三方成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保證體系。文明施工管理的具體工作由施工單位組織實施,工程部對其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2、要求施工單位根據施工現場人員的具體情況,每周組織一場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并采用多種形式加強安全和文明施工的`宣傳工作。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一律戴安全帽和胸卡,現場施工人員不準穿拖鞋,不準在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
4、現場施工人員要具有施工人員的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不說臟話,文明禮貌語言美、行為美。
5、要求施工單位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體系,并有專職人負責管理。
6、建立建全施工現場崗位責任制及各項管理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和職能部門明確文明施工責任制,從思想上、行動上、組織上、管理上、計劃上和技術上重視起來,確實提高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7、施工現場工作面應保持干凈整潔,不留垃圾和雜物,及時調整設備、機具和材料的位置,保持工作面寬敞,為下道工序的順利進行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七
一、宣傳教育群眾學法、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
二、配合公安機關和其他治安保衛組織,制止各種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三、協助公安派出所在特定區域、重要場所和要害部位監視看護,值勤巡邏,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四、協助公安機關參加大型活動和重要事項的安全警衛,維護治安秩序工作。
五、協助民警在指定的治安崗亭、交通要道設卡堵截,在復雜場所、重點部位和重點區域清查各類犯罪分子。
六、協助公安機關清理收容在城市流浪、乞討人員和精神病人。
七、參加搶險救災,維護社會秩序、保護群眾安全。
八、發現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負責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八、幫助群眾排憂解難,幫助遇險群眾脫離險境,幫助有困難的'群眾擺脫困維。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八
1)xx花園監控系統共有92個鏡頭,其中門崗出入口和平臺花園9個,架空層10個,大堂10個,電梯口20個,會所4個,通道8個,車庫31個。
2)花園內室內車庫及地下車庫、各設備房主要采用溫感監控,煙感主要用于樓層及夾層1、2、3期車庫,總共為4100多個感應探頭。
3)中控室南墻二臺費加羅煤氣報警系統(天津產),功率為40w。
4)停車場管理系統共有三套,分別位于一、二、三組團,電腦收費系統每套功率約400w。車庫及門崗設有11部捷順公司產道閘,每部功率為400w。
5)中控室主要有以下主機:
ab監控主機1套,100w。
松下監視器17臺,約1000w,每臺約50w。
松下錄像機11臺,約200w,每臺約17w。
畫面分割器13臺,約500w,每臺35w。
背景音樂系統1套,約1000w,每臺800w。
火災報警主機1套,100w。
紅外對射主機1套,70w。
6)閉路監控系統運行狀況:目前有3個監控鏡頭無法錄像,2個鏡頭成像模糊,分別是t5棟客梯鏡頭無圖像,t9棟客梯鏡頭無圖像,二號消防通道鏡頭無圖像;二期大堂前47號鏡頭模糊,三期大堂前48號鏡頭模糊;分割器缺兩臺:一臺壞掉未修復,一臺無備用;錄像機缺兩部。
7)、消防系統運行狀況:a、滅火器備用數量不夠b、現有14個離子探頭故障,分布于各樓層及車庫c、t1棟大堂內火災報警器已壞,現處于失控狀態,例如:1棟火警不能及時報警。
8)、大門及大堂門禁對講系統運行狀況:a、主要表現為時好時壞,不能正常運行b、t6棟大堂內對講已壞,未修復。
9)、紅外線系統運行狀況,第3防區故障。
10)煤氣報警系統正常。
11)電梯對講系統運行狀況:t7棟兩部對講已壞多日,未修復。
上述所有出現故障的設施設備均已報工程部或供應商維修,但整改情況不理想。但根據實際情況,管理處對眾多故障都采取了人防措施,注意人員巡邏、監控、跟隨進,對管理處的管理工作本身并未造成大的影響。
12)現有消防器材配備情況:
滅火器75個分布于各車庫、崗亭、設備房。
消防桶(2個)消防錘(1個)消防鑿子(1個)防煙罩(2個)。
頭盔(1個)消防服(1個)防火鞋(1個)消防鋸(2個)板手(3個)消防腰帶(2個)消防斧(1個)消防鍬(2個)消防池(2個)。
以上物品放于消防中心,消防物品柜內,擬變運情況,消心演習用4瓶,需及時補充。
xx花園小區采取全封閉式管理,小區共有2個車出口(一個單行,即東門,一個雙行,即南門)。小區有人行口4個,分別為南門(307崗)、東門(306崗)、北門(308崗、西北門(309崗)。小區住戶內沒有自動報警系統。小區大門、樓層門、車庫進入樓層門及平臺進入樓層的門都采用門禁系統,憑卡進入或憑密碼進入。小區中控室位于6棟與7棟之間半地下室。
xx花園小區周邊治安狀況較為復雜,西、北、東三面分別環繞上沙村、下沙村、沙咀村,均為出租集中區域,另外緊鄰還有金地及沙咀兩個工業區也是人口集中,結構復雜,尤其是出租屋集中的幾個村落,聚集了大批社會閑散人員,是造成周邊治安、刑事案件高發及各類犯罪活動的主要原因,也是目前小區安全工作最大的隱患,稍有松懈,就有可能造成難以預料的后果。
小區南邊是福榮路和廣深高速兩條交通干道,車輛來往頻繁,福榮路兩旁綠化帶植物茂密,小區南邊圍墻延伸較長,沿墻綠化帶高大茂盛,如有人藏匿,非常難以發現,由于交通便利,也非常易于逃逸。西邊圍墻外主要是商鋪、車輛維修點及農貿市場。商鋪及汽修點背對小區,中間有約三米寬空閑地帶,是商鋪后門,平時很少有人出入,圍墻與網球場接角處因紅外線報警系統及監控探頭無法安裝,形成小區唯一死角,是小區安防重點區域。
目前管理處針對周邊情況及安防設施、設備尚存在的不足與問題做了相應安排及布署,為保小區安全萬無一失,對業主及公司負責,安全管理工作要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高度的.責任心,嚴謹、細致將工作落到實處。
封閉式管理執行情況及完善措施。
xx花園小區實行封閉區管理目的是為了提高安防效果更有地維護物業區域內業主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小區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封閉式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治(消)結合,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具體體現:
(1)建立了完善的出入登記制度,對來往出入人員、訪客、施工人員、車輛等進行有效控制,對可疑人員及時盤查,跟進落實,有效避免推銷、閑雜人員干擾業主正常生活,防止犯罪分子混入作案。
(2)建立了大件物品放行制度,對進出的大件物品進行控制,保證用戶的財產安全,建立了物品放行制度,物品放行條制度。
(3)建立完善小區安防措施,通過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紅外線報警系統,門禁系統、停車場刷卡收費系統、消防聯動報警系統、對講系統以及業主家里的煤氣泄漏報警系統及家庭自動報警系統等設施,對小區進行監控管理,消防監控中心24小時值班,保障及時發現處理問題。
(4)根據小區自身特點,合理布署保安崗位,定崗定編,完善保安管理各項制度及各崗位職責,規范了操作程序,制定了xx封閉式管理執行標準及保安員工作績效檢查評比標準,完善獎懲制度,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監督檢查機制,保障保安工作的正常進行。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九
1、宿舍內要定人定鋪,名單上墻并明確室長、安排宿舍衛生值日、遵守宿舍衛生值日制度。
2、宿舍內:a、不得酗酒b、賭博c、打鬧d、不得亂拉亂接電線e、禁止發生明火f、不準使用電爐、熱得快、電飯鍋、電水壺等大功率電器,保證宿舍區內安全用電,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如有發現違反其中一條例,處罰直接責任人1000元/次,負責人1500元/次。收繳違規東西,不聽者清除工地。
3、建立食堂制度,菜飯由施工承包班組集體解決供應,不得在宿舍內自開小灶,發現一次處罰1000元。開水由項目部組織集體供應,發現宿舍內自燒開水處罰300元/次。
4、宿舍內禁止男女混居,非本工地人員不得進入和留住宿舍,有人來訪必須在門衛處做好登記手續。
5、施工工地原則上不準帶小孩居住在生活區內,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帶小孩入住的,應嚴格帶好小孩,不準帶入施工現場。如有違規者罰款500元/次。
6、污水、廢水、垃圾等應集中在指定場所傾倒,嚴禁隨地大小便,廁所淋浴房內有專人管理。違反者處罰100元/次。
7、宿舍區規定統一晾曬衣服處所,不得亂晾亂曬,不得破壞綠化。
8、注意宿舍內衛生,勤開窗、勤洗衣被、床上用品及個人生活品要擺放整齊。保持室內窗明地凈、通風良好無異味。如不按要求做到者,將處理代班負責人,罰款100元/次。
9、愛護公物公共設施、節約用水、節約電資源、保持宿舍內環境衛生良好狀態。
10、要提高警惕,注意觀察外來不明真相人的動態,發現可疑行為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報告(生活后勤管理)以便控制和查明情況,必要時向當地公安機關聯系報告。
11、各班組負責人要天天檢查并督促落實,工地負責人每周檢查不少于2次,項目部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
x花園是位于l區k村旁邊的多層小區,小區的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難度大、要求高的特點。對此,我們已有充分的認識,并務必通過我們的努力,確保小區的安全。
我們在嚴把保安人員招聘關,對人員的自身素質、形象等提出較高要求的`基礎上,實行系統,更新保安人員的服務理念,樹立依法管理,竭誠服務的宗旨,使我們的保安員成為'保安員、迎賓員、服務員'的有機統一體。同時,我們對保安人員實行'五統一',即統一作息,統一出操,統一上崗,統一著裝,統一裝備,確保隊伍的高素質。
在防范策略上,強調與周邊小區聯防聯治,同時與轄區治安辦保持緊密聯系,發揮治安的規模優勢。
在小區內設立治安責任人,對重點責任區責任到人,同時建立應急小分隊,制定應急事故處理流程,做到快速反應,快速支援。
在巡邏上,我們將利用現有的封閉式管理方法,使人防與技防有機的結合起來,同時將彩用固定崗和機動巡邏崗相結合的方式對小區進行安全管理,機動巡邏崗重點對小區死角的巡視,確保管理不出現盲點。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一
1.1為確保xx風電項目的安全、經濟、高效施工,確保人、機、環境的和諧與安、健、環的統一,公司特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1.2施工單位和業主單位的所有成員認真執行本規定中的條款。在施工過程中安生部將對公司管理部門、施工單位、責任人檢查考核。
2.1發包方(業主單位)和承包方(施工單位)在施工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嚴格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2.2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安全施工許可證及必要的資質證明,并將復印件交安生部存檔。
2.3業主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進行檢查。施工單位要建立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管理專責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
2.4承包單位項目部承擔起對生產現場人員、設備、原材料及施工場所的安全管理責任。
2.5施工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與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簽訂安全協議。
2.6施工單位隨時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監督。承包方和發包方的職責及管理按《中國xx集團公司電力生產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xx有限公司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2.7施工單位項目部做好危險點預測分析,制定妥全措施,并確保有效實施。安生部對其進行審核、補充,對安全措施執行情況經常進行檢查、指導,必要時給予相應的處罰。
2.8施工單位項目部做好防寒、防凍、消防、防汛及放暑降溫工作,確保設施和施工人員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節期間的草原防火工作。
以上八項條款在施工前未按規定執行,工程項目禁止開工。
3.1施工單位項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學物品、危險品的.運輸、存放、使用和保管工作。
3.2所有施工臨時電源必須加裝漏電保安器;行燈電壓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
3.3正在施工的建筑設備要有明顯的警示標志,特殊作業場所(如:卷揚機操作棚、鋼筋棚等)應有防護棚,當防護棚距離建筑物較近時,防護棚頂部要使用3—5公分后的硬質木板做棚頂;在高壓電源附近區域作業時,應搭設隔離欄或采取其他的隔離措施。
3.4施工場地應平整無雜物,施工材料應存放在指定的區域,做到物品擺放有序,臨時打的孔洞應及時封堵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3.5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對汽、水、電源等系統進行接引時,必須由施工單位向業主單位提出申請,經安全生產部審柱批準后方可實施。在申請中應注明使用負荷、容量、使用時間等內容,嚴禁在使用中隨意增加負荷。如必須增加負荷才能進行施工時,須經運行管理部重新核實容量批準后方可實施。
3.6大件設備吊裝前,應先對起重設備鋼絲繩或吊帶進行載荷試驗且合格。汽車吊的支撐腳必須墊上合格的枕木,起重物底部嚴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3.7起重設備應經有關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在起吊重物前應做好防止機械傾覆的事故預想。
3.8使用的機械設備應有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與證件相符),還應安排專人負責檢修及維護工作。
3.9嚴禁使用有缺陷的施工機械和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絕緣必須定期檢驗,并確保絕緣良好。
3.10電動機械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三火線、一零線、一地線),每一個設備必須重復接地,并具備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
3.11業主單位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措施、組織措施、技術措施是否完各,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條件下,不允許承包方開始施工。
3.12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
3.13施工使用的絕緣工器具應定期檢驗合格;工作人員要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14在出現上下交叉作業時,施工單位應做好妥全措施,防止高空落物傷人。
3.15做基礎坑挖掘或坑內施工時,應做好防止坍塌的安全措施。
3.16使用電火焊作業時,做好火災預防措施,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的距離大于8米。向室外傾倒燃料爐灰時,必須先用水湮滅,只有確認沒有火星后方可傾倒。
以上十六項條款在施工中未按規定執行,對相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4.1所有進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特殊工種的施工人員(電工、起重工等)必須經有關管理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4.2患有電力生產禁忌癥的人員不得從事本施工作業。嚴禁酒后上崗作業,嚴禁在施工場所戲耍、打鬧。
4.3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電氣工作人員應穿絕緣鞋。對高壓帶電設備進行操作時,還應戴絕緣手套。
4.4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必要時還應使用防墜器。作業人員嚴禁上下拋擲物件;嚴防發生高空落物。
4.5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登高作業人員不得穿易滑鞋。
以上五項條款在施工中未按規定執行,對相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處以1000—5000元罰款。
5.1任何人都有權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并對違章作業人員其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業主單位要對施工單位給予處罰。
5.2施工單位必須接受發包方的安全檢查、監督,在檢查監督中如個別人發生出言不遜的現象,安生部有權終止施工。
5.3在風場室外發生一人次吸煙給子施工單位500元罰款,責任區發現一個煙蒂給予責任單位100元罰款。
5.4發生一次習慣性違章,對一責任人給予100元罰款,對施工單位給子1000元罰款。
5.5發生一次人身傷害未遂,對責任單位給予500—1000元罰款。
5.6發生一次人身輕傷或火險事故對責任單位給予1000—5000元罰款。
5.7發生一次重傷或火災事故,對責任單位給子5000—10000元罰款。
5.8發生一人死亡、群傷或重大火災爭故,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0—50000元。
5.9制止一次違章對當事人給子100元獎勵。
5.10避免一次人身傷害或火險事故對當事人給子500元獎勵。
5.11避免一次重大火災、重大設備損壞或重傷以上人身事故,公司將對有功人員給予通報嘉獎。
5.12對不能認真落實安全責任,不服從安全管理的施工單位,應立即清除施工現場。
6.1推廣標準化作業,作業程序有條不紊、物品擺放有序,實施文明施工,保護生態環境。
6.2施工場所和生活場所必須干凈整潔,車輛停放整齊,臨時電源線敷設規范。
6.3施工單位在施工結束后,必須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6.4文明生產不合格一次給予責任單位100—1000元罰款。
7.1本管理規定由xx有限公司負責實施,對風場施工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進行檢查考核。
7.2被處罰單位和個人在接到處罰通知單當天內將罰款現金交到工程管理部。
7.3本管理規定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二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住宅物業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消防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已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物業(含商住樓、綜合樓的住宅部分)。未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物業,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的消防部門及其委托的公安派出所具體負責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各級房地管理部門應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開展住宅物業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應在合同中約定消防安全管理服務的內容。制定業主公約或業主臨時公約時,應明確住宅物業消防安全事項,要求全體業主和住宅使用人自覺遵守。
第五條? 居民委員會應組織社區居民制定防火安全公約,定期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并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第六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督促業主或住宅使用人遵守消防法規和規章;?
(三)監督、協助物業管理企業落實消防安全服務工作;
(四)依據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維修更新消防設施。
第七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并落實管理的住宅物業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落實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實行防火安全崗位責任制。
(二)負責落實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消防安全事項,落實專(兼)職消防安全員,并使員工掌握必備的消防知識和技能。
(三)配合居民委員會開展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在住宅入戶使用前應當對業主及住宅使用人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告知其注意事項,指導、督促其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四)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部位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同時,根據公安部門下達的整改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定期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的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其完好有效。需動用房屋維修資金對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應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并及時修復。
(六)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人員疏散、逃生等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七)發現業主或住宅使用人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應及時進行勸阻、制止,并填發《告知單》(見附件一)。對逾期不整改的,應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公安部門。
(八)發現火災應及時報警,積極組織撲救,并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第八條 業主或住宅使用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配合物業管理企業做好住宅物業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做好自住部位、自用設備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對孤寡老人、殘疾人、精神病患者、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及未成年人等被監護人員進行防火教育,并落實必要的防火安全保護措施。
(三)裝飾、裝修房屋時,按照國家或本市的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范安裝、使用電器產品、燃氣用具,以及設計、敷設管路。
(四)在安全地點停放燃氣、燃油助動車和摩托車,并落實消防安全措施,防止氣、油泄漏。需在家中存放少量危險化學品的,應存放在安全地點,并選擇合適的容器和配置必要的滅火器。
(五)在規定區域、路段和規定時間內安全燃放煙花爆竹,不非法儲存、銷售或燃放煙花爆竹。
(六)根據物業管理企業發出的《告知書》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七)發生火災后,應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火災原因調查,不得擅自清除火災事故現場。
(八)按規定承擔住宅物業消防設施的維修、更新、添置的相關費用。
第九條? 業主或住宅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一)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消防安全事項;?
(二)對住宅物業所屬消防設施有關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三)舉報住宅物業中存在的火災隱患和非法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情況;?
(四)發現公安、房地等部門工作人員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違法行為的,可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十條? 物業管理單位和業主、住宅使用人應當保障住宅物業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下列行為:
(一)挪用、拆除、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
(二)埋壓、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間距;
(三)堵塞、占用消防車通道,影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第十一條? 租賃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實施,出租人應當確保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并在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 居民住宅經批準改變用途的,應當符合《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和《上海市消防條例》的規定,并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同意。
第十三條? 消防設施的維修、更新、添置應按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或添置的有關規定執行。設立專項維修資金的,應在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被列入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的消防設施,其維修項目應納入急修項目,實行“先維修,后向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報告”的程序,維修費用由相關所有人承擔。
消防設施因人為因素損壞的,其維修、更新費用由行為人承擔。
第十四條? 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保養應當符合《消防設施管理、維護、保養技術要求》(見附件二)。
第十五條? 公安消防部門、公安派出所應當依法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責,對住宅物業實施消防監督檢查,發現火災隱患的應當責令改正,并依法實施處罰。
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履行職責,并將消防安全作為物業管理行業評比考核的主要內容之一。
公安機關和房地產管理部門應將消防安全工作列為安全小區、安全大樓評比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
第十六條? 對違反本規定的,由公安消防部門依據《上海市消防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其中,對埋壓、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行為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對逾期不恢復原狀的,應當強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費用由行為人承擔。
第十七條? 公安、房地等部門工作人員在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本規定由市公安局、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告 知 單
___________居民
我單位于_____年___月__日,在進行日常防火安全巡查時,發現存在以下消防隱患:
建議你在____天內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逾期不整改的,我們將向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報告,一切法律后果由你自己承擔。
年?? 月?? 日
附件二:
消防設施管理、維護、保養的技術要求
一、消防設施是指用于防火和滅火的器材、設施和設備,包括水帶、水槍、水喉、水泵接合器、滅火器、防火門、自救逃生器、逃生繩、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消防電梯、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含簡易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等。
三、維護管理人員應當熟悉消防設施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規程,并建立值班記錄和設施運行、檢查記錄。
四、對以下消防設施,應當每日進行檢查:
(一)檢查火災報警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指示燈有無損壞;
(二)檢查消防泵房內的閥門、報警閥組、管道壓力、供電是否正常;
(三)檢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防火門是否完好,常閉防火門是否處于正常狀態。
五、對以下消防設施,應當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或試驗:
(二)檢查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是否完好,有無滲漏、悶蓋是否齊全;
(三)檢查屋頂供水水箱的儲水水位和保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
(四)檢查消防泵房間的防火門是否完好。
六、對以下消防設施,應當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或試驗:
(二)進行消防電梯強制停于首層試驗;
(四)檢查噴頭外觀,發現有不正常的噴頭應及時更換,當噴頭上有異物時應及時清除;
(七)檢查防排煙系統是否處于正常狀態。
七、對以下消防設施,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或試驗:
(二)檢查安裝在公共部位的自救逃生器、逃生繩是否正常、是否有效、是否破損;
(三)檢查滅火器的壓力是否達到要求、是否過期失效、是否生銹、是否無法啟用。
八、對安裝的探測器,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試驗,并對全部報警控制裝置進行一次試驗;火災探測器投入運行2年后,應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次,不合格的應當調換。
九、消防設施發生故障,需停水、停電進行修理前,應當取得物業管理企業負責人的同意,并臨場監督,加強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修理結束后,應及時恢復供水、供電。
十、當消火栓箱門用玻璃門時,可以采取加鎖措施,防止水帶、水槍被盜。
為了加強小區的消防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和廣大業主、住戶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唐山市有關消防規定,制訂管理規定如下:
一、 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保安組長為消防責任人,保安人員為義務消防員。消防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的職責是:
1、??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 ? 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情隱患;
4、 ? ?各住宅樓的具體情況,制訂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5、 ? ?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二、 ? 樓道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設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三、 ? 不得損失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板、走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
四、?? 社區內嚴禁經營或儲存煙花爆竹、炸藥、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不得在住宅旁燃放煙花、爆竹。
五、 ? 安全使用汽油、明火,要經常保持燃具清潔,切勿留有油漬,煙頭及火柴余灰要隨時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六、?? 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七、 ? 各住戶進行室內裝修,須向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工。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應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須經消防機關批準,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
八、 ? 發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部門并撥打火警電話119,及時關閉電閘,迅速離開住所。
九、 ? 根據市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根據情況,經報請有關部門批準處理,情節嚴重造成后果的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1、 ? ? 占用或封堵樓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 ? ??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設施或消防栓的;
3、 ? ? 不按規定使用煤氣的;
4、 ? ? 擅自挪動用滅火工具、器材和消防設備水源的。
十、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止作業:
1、 ? ? 未辦理申請報批手續進行室內裝修的;
2、 ? ? 室內裝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進行防火處理的;
3、 ? ? 燒焊、用火、用電作業,防火安全保障設施不落實的。
十一、 各住戶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有關防火方面的管理,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消防監督工作人員者,送交有關執法部門依法處理。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三
為規范電梯機房的管理,確保電梯的正常運行,特定此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接管的各類物業中電梯機房的管理。
3職責
3.1電梯工負責對電梯機房及機房內所有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及發現故障的報修。
3.2本物業(大廈或小區)維修班長負責對電梯機房的管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管理制度
4.1崗位責任制
4.1.1電梯工
電梯工的崗位職責應:
c)作好日常各項設備的保養工作,保證電梯正常運行;
d)按規定的路線認真巡查設備,發現設備缺陷按情況進行處理,正確做好設備缺陷記錄;
h)加強器具管理,作好交接-班工作;
i)認真搞好設備的日常保養工作。
4.1.2維修班長對電梯機房的管理職責
維修班長應每周不少1次對電梯機房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組織人員予以糾正。
4.2巡回檢查制度
4.2.1巡回檢查制度是及時發現設備缺陷,掌握設備技術狀況,及時排除隱患,確保安全運行的一項重要制度。
4.2.2巡回檢查應嚴格按規定的路線和運行規程所規定的檢查項目逐項進行檢
查。
4.2.3值班人員正常的巡回檢查除交接-班檢查外,每班至少檢查一次。
4.2.4特殊巡視
如遇有下列情況時,應對設備進行特殊巡視:
a)有大缺陷的設備;
b)新安裝和檢修后投入運行的設備;
c)設備采取特殊運行方式時。
4.2.5每次巡回檢查是發現的問題,應在《電梯日常巡檢項目表》上作好記錄,重大缺陷應立即匯報工程部。
4.2.6單獨巡視時,不準攀登電梯設備,不準搬動開關操作把手。
4.2.7巡回檢查是應思想集中、嚴肅認真,采用看、聽、摸、聞,比較和分析的方法,判定設備狀況,認真作好記錄。
4.3電梯機房崗位防火責任制
4.3.1主管是所管轄范圍內的崗位防火負責人。值班人員是當日崗位防火責任
人。
4.3.2嚴格遵守操作規范,不違章作業。
4.3.3嚴格按《消防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作好消防安全工作。
4.3.4發現故障或煙、焦味,應立即停機,并查明原因后,再投入運行。
4.3.5電梯機房內不亂拉亂接電線和臨時電氣設備,禁止煙火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品,保持機房內整潔。
4.3.6電梯停駛時應關掉電門,拔出鑰匙,鎖好電梯門。
4.3.7維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時,應特別小心,要與明火種隔離,并準備消防滅火器材。易燃材料應單獨放置。
4.3.8需要動火作業時,要到保安部辦妥動火證后方能施工,施工前盡可能排除易燃物品,并配備消防滅火器材。施工時應有安全部人員監督,施工后應認真檢查,確認沒有火種時才能離開。
4.3.9定期檢查消防滅火器材,事故應急燈具,以備緊急時使用。
4.3.10會使用消防滅火器材,不得隨意挪用消防設施,發現消防設施損壞或泄漏及時報告安全部。
4.3.11當接到火災通知后,立即將電梯停到低層,切斷電源,停止使用。
4.3.12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并立即通知管理處。對電氣設備和注油設備應使用清水滅火器、防高泡滅火器進行撲救(注油設備還可用干燥的沙子滅火)。電氣設備嚴禁帶電滅火。在撲救中所有人員必須服從所在現場最高負責人的指揮,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先控制,后消滅”。
4.3.13嚴禁閑人進入電梯機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梯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電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日常維護保養、使用、檢驗檢測以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個人和單個家庭自用的電梯的安全管理,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是本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區、縣(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轄區內電梯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財政、規劃、城鄉建設、房產、公安、工商、安全生產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電梯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電梯安全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電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配合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做好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鼓勵電梯的制造、安裝、改造、維修、日常維護保養單位、參加電梯責任保險。
相關行業協會應當通過協助會員單位與保險公司協商保險費率等形式,推動會員單位購買電梯責任保險。
第二章 電梯的安裝、改造與維修
第六條? 電梯安裝、改造、維修施工開始5個工作日前,施工單位應當將擬進行的施工地點、施工內容、電梯參數以及電梯使用管理者等情況書面告知所在的區、縣(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新安裝電梯的,施工單位應當在告知時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備案證明。
第八條? 電梯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應當經電梯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驗合格后,方可交付或者投入使用。
第九條? 電梯改造時,原制造單位已經注銷無法取得其委托、同意的,電梯改造單位應當在電梯改造完成后補充或者更新該電梯的產品標牌,并在產品標牌、質量證明書上標明改造單位的名稱、許可證件編號、改造日期等信息。
電梯改造單位應當對改造后電梯的質量以及安全運行涉及的質量問題負責。?
第十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電梯安裝、改造、重大維修工程監督檢驗合格后30日內,將安全技術資料移交建設單位或者電梯管理者,辦理相關移交手續;建設單位在向電梯管理者移交電梯時,應當同時移交安全技術資料。
第十一條? 住宅電梯更換、改造、維修的,應由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相關機構或者專家進行鑒定評審,并出具評審報告。住宅電梯更換、改造、維修所需資金,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籌集:
(二)未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或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的,相關業主對費用的承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費用;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相關業主應按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承擔費用。
第三章 電梯的使用管理
第十二條? 電梯使用管理者,是指具有電梯管理權利和管理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電梯應確定使用管理者,未確定使用管理者的,不得投入使用。電梯使用管理者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一)新安裝電梯未移交業主的,項目建設單位為電梯使用管理者;
(四)出租、出借等方式轉移使用權的,應當書面約定電梯使用管理者;
第十三條? 電梯使用管理者是電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電梯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
(二)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能夠隨時與值班人員實現有效聯系;
(三)監督并且配合電梯的改造、維修、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五)將電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警示標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顯著位置;
(七)制定出現突發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措施與救援預案,并適時進行救援演練;
(八)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四條? 電梯使用管理者應當根據電梯使用狀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電梯安全管-理-員,至少有1名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承擔以下管理職責:
(一)負責電梯運行日常巡視,記錄日常使用狀況;
(二)負責保管和按照規定使用電梯專用鑰匙;
(三)檢查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確保齊全清晰;
(四)電梯使用管理者應當指定本單位專職電梯安全管理人員保管、使用電梯專用鑰匙;
(五)監督并且配合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簽字確認維護保養記錄;
(六)現場配合電梯檢驗檢測工作;
(七)發現電梯存在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報廢、停止使用1年以上的電梯或者拆除、轉讓電梯的,電梯管理者應當在30日內,在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相應的報停、注銷、變更手續。
第十七條? 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電梯以及住宅電梯,應當配備具有運行參數采集功能的電梯運行安全監控系統,并與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聯網; 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同時建立相應的電梯安全運行監控系統。
新安裝的住宅電梯應當配置安全運行監控系統并聯網。
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指導和規范本市電梯運行安全監控系統的建立和運行。?
第十八條? 住宅小區電梯安全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二)對于新建住宅小區,建設單位應當確保交付給業主的電梯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五)物業服務企業對接管后的電梯安全管理負責,按照住宅小區建筑區劃合理配置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并將相關信息向住宅小區業主公示。
第十九條? 乘客乘用電梯應當文明有序,按照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正確使用電梯,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拆除、毀壞電梯安全警示標志、報警裝置或者電梯零部件;
(二)采用非安全手段開啟電梯層門、轎門;
(三)超過電梯額定載荷;
(四)在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中逆行、玩耍打鬧;
(五)其他危及電梯安全運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為。?
第四章 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
第二十條?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的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將電梯日常保養業務轉包或分包。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的單位名稱、資質范圍、駐本市辦公地點等備案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更之日起的30日內向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信息變更備案。
第二十一條?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與電梯管理者簽訂的日常維護保養合同,應當使用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市工商管理部門聯合制定的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條?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保證其維護保養電梯的安全技術性能,并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職責:
(二)建立電梯日常維護保養檔案,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4年;
(六)協助電梯管理者制定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制度和電梯事故應急專項預案。
(七)設立固定電話作為值班電話,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值班通訊暢通。?
(八)接到困人故障報告后,30分鐘內趕到現場實施救援。
(九)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職責。?
第二十三條?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委派本單位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員工進行作業;對本單位的電梯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并記錄教育和培訓情況。
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記錄至少保存2年。?
第二十四條?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發現電梯使用管理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向電梯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
(一)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
(二)使用存在事故隱患、報停、報廢的電梯;
(三)違規進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維修、改造;
(四)其他危及電梯安全使用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 電梯行業協會應當對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時間、平均日常維護保養價格、人均日常維護保養臺數、主要零部件檢查更換周期、保險購買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在行業內和向社會公開通報,促進行業有序競爭和規范運作。
第二十六條? 在用電梯的定期安全檢驗周期為1年。?
第五章? 電梯的檢驗檢測和安全技術評價
第二十七條? 在用電梯定期檢驗周期為1年,電梯使用管理者應當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電梯當年延遲檢驗的,電梯的定期檢驗日期不變。
電梯經改造、重大維修和重新啟用后,電梯的定期檢驗日期重新確定。
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內的電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接到故障舉報3次或者3次以上,并且經確認故障影響安全運行的,可以要求電梯使用管理者提前進行定期檢驗。
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繼續使用。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發現電梯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應當先行通知電梯管理者暫停使用電梯,并向電梯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 為確認電梯安全狀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電梯使用管理者可以委托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或者原電梯制造單位進行安全技術評價:
(一)使用期限超過15年的;
(二)故障頻率高影響正常使用的;
(三)需要改變電梯的額定載重量、額定速度、轎廂尺寸、轎廂形式等主要參數的;
(四)曾遭遇水浸、火災、地震等災害影響的;
(五)管理者認為需要進行電梯更新、改造或重大維修的;
(六)其他需要進行安全技術評價的情形。
電梯移裝前,電梯管理者應當委托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或者原電梯制造單位進行安全技術評價。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以根據電梯的使用狀況,責令電梯管理者進行安全技術評價。?
第三十條?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或者原電梯制造單位進行安全技術評價時,應當組成不少于3人的專家評價組,綜合考慮電梯出廠說明書中的各零部件使用年限、實際使用頻率、日常維護保養工作質量等因素進行評價,并在30個工作日內出具評價意見。
電梯經安全技術評價,可以達到安全運行要求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或者原電梯制造單位應當出具可以繼續使用的評價意見;無法達到安全運行要求或者繼續使 用成本過高不符合能效指標要求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或者原電梯制造單位應當出具維修、改造或者予以更換的評價意見,并向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
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或者原電梯制造單位及其評價組成人員對評價意見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住宅電梯申請安全技術評價的,電梯使用管理者應當將評價意見張貼在電梯顯著位置。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根據本市電梯的分布特點對電梯實行分級分類管理,按照相應比例進行監督抽查,并對以下電梯實施重點安全監察:
(二)?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
(三)故障頻率較高或者投訴較多的;
(四)經過安全技術評價認定為需要維修、改造或者予以更換的;
(五)?其他需要實施重點監察的。
第三十三條?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實施電梯安全管理過程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向房產、工商、城鄉建設、安全生產監督、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通報,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依法查處:
(一)物業服務企業未落實電梯安全管理責任,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發出安全監察指令書;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改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告知房產主管部門,由房產主管部門將物業服務企業的行為記入其信用檔案;物業服務企業因管理不善致使電梯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除應追其法律則外,房管主管部門可以降低或建議有關 部門降低該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等級或吊銷其資質證書。
(二) 電梯制造、安裝、改造、維修、日常維護保養單位嚴重違法經營,質量技術監督部分應建議許可發放部門吊銷其許可,同時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由工商部門責令其辦理企業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
(三)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需要追究其責任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告知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職責對其作出相應處罰。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電梯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未經電梯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驗,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就交付使用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 令改正,處以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撤銷安裝、改造、或者維修單位已經取得的許可,并由工商 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已投入使用的,責令停止使用,并對電梯使用管理者處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 電梯改造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電梯改造后未更換產品標牌,標明相關信息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電梯使用管理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照以下規定處理: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電梯緊急報警裝置未能隨時與值班人員實現有效聯系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未在電梯顯著位置張貼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維保標識、未標明應急救援電話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建設單位未交付給業主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電梯;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開門運行、沖頂、蹲底、溜梯等異常情況時,物業服務企業 未組織電梯生產單位、日常維護保養單位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因特殊原因電梯故障或者隱患不能及時排除,需停止電梯運行時間超過48小時以上 時,物業服務企業未及時將停梯原因向小區業主公告;未合理配置電梯安全管理人員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在本市開展電梯日常維護保養業務的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將電梯日常維護保養業務分包、轉包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 20000元以下罰款;未備案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信息變更備案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 款;未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處1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罰款;外埠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未在本市設置固定辦公場所和配備相應的作業人員、儀器設備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并處5000元 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四)未設立固定電話作為值班電話或者值班電話不能保證通訊暢通的;
第四十一條?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委派未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的員工或者非本單位員工開展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作業的,由質量技術監 督部門責令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未對電梯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四
第一條:
1.編制目的: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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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五
為了加強對薛店項目部生活區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預防和查挖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民工人身和財物安全,特制訂薛店項目部生活區宿舍管理制度。
1、凡來工地參加施工作業的職工、臨時工,在生活區宿舍住宿的必須由項目部統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親訪友者確需留宿應當辦理登記手續后可留宿。
2、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謹防遺失和被盜。嚴禁把門鑰匙轉讓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窗。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放射物品、槍支彈藥、特種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房內存放。
3、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斗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像。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傷風敗俗的不法行為。
4、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煙,生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磁爐、電炒鍋、煤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源插座和電燈。節約用電,嚴禁長明燈,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5、講究文明禮貌,維護社會公德。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用設施,不得從室內從上往下隨意傾倒和投擲垃圾廢物和剩菜剩飯,不得隨地大小便,保持文明衛生整潔,要將生活垃圾帶出生活區外處理。
6、晚上十一時以后就寢時間必須保持安靜,不準高聲交談和播放音響及彈奏,不準到他人處找老鄉,不允許他人來自己住處。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觀察外來不明真相的動態,發現可疑行為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報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況,必要時同當地公安機關聯系報告。
8、嚴禁小孩到施工現場以及宿舍,公司規定每發現一個罰款伍仟。
9、各班組長要天天檢查,并督促落實.各勞務公司每周檢查不少于2次,項目部每月檢查不少于一次。
10、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項目部有權處理并根據違反情況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取消用工,清出宿舍生活區,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11、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實行。
為了保持宿舍清潔衛生,確保職工住宿安全舒適,有一個良好的休息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個宿舍必須選定(或班長指定)一名負責人,督促其管理室內的清潔衛生等有關事項,確保室內整潔。
2、遵守作息時間,不開長明燈。不大聲喧嘩和戲鬧,特別是夜間加班晚回宿舍時,不影響他人休息。不賭博或以娛樂為借口的變相賭博。
3、不隨意亂倒剩菜剩飯或亂潑廢水,自覺遵守項目部規定的“七不”規范。做好個人衛生,衣物整潔,擺放整齊。
4、不損壞公物,損壞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5、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實行。
為了進一步加強工地文明建設,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健全生活區治安綜合管理,使工地生產順利進行,使工地內的生活納入正常軌道,特制定此制度:
1、全體職工都必須遵守項目部規定的“七不”規范,及項目部職工守則,做一名合格職工。
2、每個職工必須熱愛自己所在單位,安心工作,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施工任務。
3、職工之間,班組之間要互敬互愛,團結友好,發生矛盾時,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讓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業為原則,解決不了時,要及時報請班組長或上級領導協調解決,嚴禁輕易發生罵人、打人等粗暴行為。
7、本工地內和生活區的任何臨時用電,必須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電工負責安裝,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亂拉電線及私裝燈頭或插座,如特殊情況需臨時裝用,須經工程部批準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裝,違者,視情處當事人罰款項20-200元,如出現任何問題,一切后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10、每個職工都要護工地和他人的財物,對偷竊工地和他人財物者,處以偷竊價值5-2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逐出工地。
13、本工地全體人員,應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盡心盡力,如和工地外社會上的流浪人員里應外合進行盜竊者,或給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條規定處理外,再視情處罰款300-1000元。情節嚴重者,呈報公安部門處理。
14、安全帽是職工用來防護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隨意借給外來人員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來人員,一經查實,視情處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當事人罰款50-100元。
15、全體人員都有責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如破壞已粉刷好的內墻、踏步、門窗及玻璃、已安裝好的各種管子,已穿好的各種電線及其它,一經查實,除損壞的材料和人工工資由其當事人承擔外,再視情況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19、要保護樓內的清潔衛生,嚴禁在樓內隨地大小便,違者小便每次罰款10-30元,大便每次罰款50元,并清掃所有大便。不聽勸阻,屢教不改,態度惡劣嚴加懲處。
22、每個職工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工地的作息時間,宿舍內無特殊情況必須關燈,否則,一經查實,每次處同室人罰款5-30元。
23、嚴禁翻大門或翻圍墻進入工地,違者每人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交治安部門處理。
24、非本工地施工人員嚴禁進入施工現場,不聽勸阻者視情論處。
25、未成年人,原則上不予進場,特殊情況要求進場者,必須由法定監護人上報安全監護書或保證書,經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進入本工地。
26、女工、家屬及未成年兒童,未經審批而班組長自行接收者,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組長承擔。職工自己擅自叫其進場者,視情處罰或責令其退場。
27、班組長應模范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在職工中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作用,積極支持,主動配合項目部的各項工作。
28、班組長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職責,在職工中特別是新收職工中及時傳達本工地各項規章制度和條例,使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人人皆知。
29、班組長如發現自己班組的職工有違法亂紀現象要及時制止或糾正。如有違紀事實,職工中不愿供出違紀人,則處違紀的有關人員、同組人員或同室人每人罰款50-500元,或視程度大小酌情處理。
30、各班組長必須按公安部門下達的社會治安綜合管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及時安全圓滿地完成工程部下達的各項施工指標及任務,否則,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1、班組長如觸犯本工地的有關規章制度,除按有關規定處外,再視認識態度好壞,另處罰款30-100元,事故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32、全體人員都必須積極支持,主動配合門衛、炊事員、固定值班電工、工程部清潔工的工作。干擾其正常工作或與其無理取鬧者,按本條例第三條規定處理外,再視情處理。
34、全體人員都要養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風氣,要有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的勇氣,對檢舉揭發或抓獲壞人壞事的有人員,工程部要按其功績大小,給予相應的經濟獎勵和精神獎勵。
35、獎勵細則:
(2)抓獲偷竊工地材料者,獎給被偷竊價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計發。
(3)抓獲偷竊私人財物者,獎給被偷價值的50%(以新品計價),不足20元的以20元計發。
36、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實行,項目部擁有對此制度的最終解釋權。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六
1、超市消防工作以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商場的特殊性,實行由店總經理到各班崗位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商場成立以店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場防損部設立消防督查組,協助消防第一責任人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場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規章制度,并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種防火規章制度。督促本部門員工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配合、協助防火督察組開展管理工作。
5、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商場消防安全,保護商場消防設施,報告火警,無條件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1、商場在營業時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門上鎖,通道堵塞。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商場內吸煙。
2、安全出口通道、樓梯口應設置符合消防法規要求的應急燈光照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3、按消防法規配置足夠滅火器材、設施、設備及報警電話,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不得圈占、埋壓、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裝貼、懸掛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不得亂用消防專用電源、消防水,噴淋頭下50厘米內不準堆放物品。防火卷簾門下面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由專人操作監控設施、設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當報警時,當值人員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確認火情后,立即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通知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并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5、配送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遵守《倉庫防火管理規定》,生鮮處加強液化氣灶、氣房的管理,嚴格遵守《液化氣灶管理規定》,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規操作。
6、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于次對商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大檢查,防火督察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本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檢查時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進行。
7、各部門必須遵照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需要更改或增設線路時,需由工程部正式電工操作,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營業時間結束后工作人員關閉所有必須關閉的電源。
8、專柜裝修必須按照《專柜裝修管理規定》執行,嚴禁在商場營業時動火作業,如必須動火時,須通知防火督察組,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管理規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動火。
9、商場出售氣體打火機、摩絲、甲烷等商品時,只準少量存放,最多進貨量不得超出兩天的售量,并且集中專人保管。禁止出售煙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防火宣傳,收集有關的消防信息,制定宣傳計劃,布置宣傳內容。
11、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接受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參加滅火技能訓練,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
12、商場必須成立義務消防隊,防損部所有的防損員為義務消防隊員,其余各部門的消防骨干為義務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必須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接受防火技能訓練,防火督察組負責義務消防的培訓、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消防學習,防火督察組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即《火災應急方案》、《人員疏散計劃》等,要求全員動員,責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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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七
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責任制,各部門嚴格遵照執行。項目和班組的分承包經濟合同中應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和處罰措施。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懸掛于各工種加工場和主要工作區域內。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設立專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安全生產。定期進行管理人員安全責任制考核。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切實做好施工安全的宣傳、教育、布置、檢查、整改、評比工作,做到三不傷害,堅持安全值日,誰負責施工,誰負責安全。項目經理為安全工作責任人;施工員負責按照審核批準的消防設計進行施工;安全監督員負責項目日常安全專業檢查。施工作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消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的消防技術規范的要求實施。施工組織設計有針對性的消防技術措施,并由相關責任部門會簽。
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對安全責任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各班組和工人。建立責任目標考核制度細則,并按考核制度定期進行考核。項目經理與分包單位、施工班組,在簽訂《施工分包協議》的`同時還須簽訂《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書》,逐級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分解消防安全責任。
針對工程分部(分項)部位有針對性的以書面形式對班組和個人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建立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檢查記錄是安全評價的依據,因此檢查記錄應詳細、認真,特別對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如隱患的部位、危險性程度和處理意見。事故隱患整改應落實到人,有明確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間限制。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單,派專人落實并按要求日期完成。電線不得亂拖、亂拉。材料運輸、堆放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好電線,防止碰砸電線,造成電線外皮破碎剝落,一經發現有電線露芯或電線外皮破損要及時修理,如果破損達到2處及以上時必須整條更換。雨季應加強電器設備的防雨和接地檢查,以防發生漏電事故。手持類電動工具必須嚴格遵守《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每月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現場使用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中的有關規定。電動機械及工具應嚴格按一機一閘制接線,并設漏電保護開關。現場施工用電設備均應有良好的二級防護裝置。
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三個方面的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內容為:安全基本知識、法規、法制,現場規章制度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制度、紀律。每個工人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管理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定期安全培訓。根據裝飾施工特點進行“五抓緊”安全教育:工程突出趕任務,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緊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時,容易忽視安全,要抓緊教育;施工條件好時,容易麻痹,要抓緊教育;季節氣候變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緊教育;節假日前后,思想不穩定,要抓緊教育;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同時結合工程進度及不同施工工藝,進行針對性的安全知識與遵章守紀教育。時刻關心安全、防火,不斷提高對防火施工的認識,進入施工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減低物材墜落對人員的傷害。溶劑、化工材料等易燃物品,特別加強管理,嚴格收發制度,對工人領用材料時應嚴格控制,對用剩的材料須隨時歸庫保管。
特種作業人員應經特種作業安全培訓教育,并持操作上崗證。上崗證應于特種作業人員進場時上報監理和建設單位審批。電焊工和監護人員動火作業前,必須接受防火安全交底,明確責任,相互監督,安全作業。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簽發動火證,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執行工程多機監護制度(操作證、動火證、滅火證、監護人)和1—3級動火界限審批手續。應當按照施工性質和部位確定動火等級,節假日應提高一個等級,并相應落實防護措施。嚴格執行動火證使用有效期限:一級動火證1天,二級動火證3天,三級動火證7天。電焊工動火作業時,必須隨身攜帶動火證和特殊工種操作證。施工現場使用切割機具作業時,視同明火作業,應開具動火證,并落實防護措施。施工區域動用明火作業時,應當清除周邊易燃物,并落實防護措施,嚴防火花、焊渣、切割溶塊墜落,監護人員要做好立體監護工作。施工進入裝飾階段,裝飾施工現場禁止吸煙,明火作業動火證簽發相應提高一個等級,并嚴格落實防范措施。施工現場木工操作間必須按規定設置禁火標志,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禁止將切割、打磨機具安裝在木工間內使用。
工傷事故的處理按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執行。重大事故發生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啟動事故緊急預案,組織人員搶救,保護好現場,并第一時間通知建設單位。工傷事故的分析按規定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堅持“三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現場建立工傷事故檔案。
應繪制施工現場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并按圖進行安全標志的設置。在施工現場的入口處,設置安全宣傳標語和警示牌。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八
在施工中貫徹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現代化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本工程將以建筑施工現場標準化工地的各項要求嚴格加以管理,創建筑現場標準化工地。
管理措施:
(1)貫徹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2)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3)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準文號等。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保護工作。
施工現場的主要管理要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4)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5)施工機械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占場內道路。
(6)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筑垃圾。在車輛,行人通行和地方施工,應當設置溝井坎穴覆蓋物和施工標志。
(7)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險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8)職工生活設施,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待應當符合衛生要求。
(9)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10)嚴格依照《中華從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1)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三)對于高空廢棄物必須使用密封式的容器裝好后用塔吊吊下,再運出現場;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在炎熱干燥的天氣時,由專人在現場及現場附近道路上灑水,以保持濕潤,防止塵土飛揚;對于現場的容易飛揚的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等,采用適當的覆蓋。
(五)為了降低施工中噪聲對環境的影響,采用如下措施:
通過統籌安排,合理計劃,限度地減少夜間施工的時間和次數;
在某些特殊時期內,如高考前夕,現場不安排施工;
砼施工采用商品砼,可降低砼攪拌而產生的噪聲;
樓面模板采用膠合板模板,可比采用鋼模板減少噪聲;
教育工人在砼振搗時不得用振動器長時間振動鋼筋;
車輛進出現場,專人指揮,減少或不鳴笛;
(12)搞好公共關系的協調工作。為限度地減少施工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我公司由專人負責公共關系的協調工程,隨時聽取有關方面對我施工的意見和建議,并在可能的情況下加以改正,滿足有關部門的要求,使工程能順利進行。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九
第一條?為加強市區城鎮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江蘇省工程建設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區范圍(崇川區、港閘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類城鎮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安全鑒定管理和危險房屋防治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房屋安全管理遵循合理使用、定期檢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確保安全的原則。
第四條?市房產管理局是市區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
市建設、規劃、公安、城-管、文化、教育、安監、南通工商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房屋安全監督與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第五條?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應當按照房屋的規劃設計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用途。因特殊情況需要改變用途的,應當符合城市規劃和房屋安全的要求,并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審批。
第六條?房屋裝飾裝修應當符合國家規劃、建設、抗震、消防等有關規定,確保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安全,并不得影響毗連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七條?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進行涉及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改造活動,應當在確保房屋原有安全性能基礎上提出改造設計方案,依法向有關部門申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從事下列住宅裝修及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非住宅改造活動,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當向市房產管理局申報:
(一)拆改房屋墻體、柱、梁、板等主體結構;
(二)在承重墻或樓面結構層上開鑿洞口或者擴大洞口尺寸;
(三)降低底層室內標高建造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四)超過設計標準,增加樓面荷載或者在屋頂上增設構筑物和大型廣告設施;
(五)對已建成房屋進行加層改造;
(六)拆改商場、賓館、飯店、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體功能的非承重結構。
前款行為涉及規劃、建設、消防等其他行政許可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非住宅改造工程投資額超過3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超過300平方米的,必須依法辦理施工許可證,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向市建設局申報。
第八條?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申請實施第七條所列裝修改造活動,向市房產管理局提出申報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裝修改造申請表;
(二)申報人身份證明;
(四)原設計單位或者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的房屋結構變動設計方案;
(五)需要審驗的相關行政許可等其它材料。
第九條?市房產管理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批準實施的決定;作出不予批準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條?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經批準實施第七條所列改造活動的,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實施,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或裝飾裝修企業承擔。
市房產管理局應當加強后續監管,對經批準實施的房屋裝修改造活動進行核查。
第十一條?住宅以及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非住宅房屋,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裝飾裝修開工前,應當向物業管理單位申報登記。申報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二)申報人身份證明;
(三)裝飾裝修方案;
(四)改動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應當提交市房產管理局的批準文件;
(五)按規定應當取得的其他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六)委托裝飾裝修企業施工的,應當提供該企業相關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物業管理單位收到房屋裝飾裝修人的申報材料后,應當及時予以登記,并將裝飾裝修工程的禁止行為和其他注意事項告知裝飾裝修人及其委托的裝飾裝修企業。
物業管理單位發現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擅自拆改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應當及時制止,并向市房產管理局報告。
第十二條?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影響毗鄰房屋結構安全的,建設單位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確保毗鄰房屋的結構安全。
第十三條?新建、改建、擴建房屋的,建設單位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白蟻防治機構進行白蟻預防處理。
建設單位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時,應當向市房產管理局出具該項目經過白蟻防治處理的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銷售商品房應當將房屋的主體結構、承重構件、抗震防火結構和房屋的設計使用年限等事項書面告知購房人,并按規定將房屋建筑資料移交給物業管理單位。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妥善保管房屋建筑資料。
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裝修、改造房屋前,有權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物業管理單位、出租人或者城建檔案機構查詢房屋的結構情況和房屋的設計使用年限,被查詢人有義務配合查詢。
第三章?房屋安全鑒定管理
第十五條?房屋安全鑒定是指對房屋的完好與損壞程度和使用狀況的安全性進行鑒別、評定,由依法設立的市房屋安全鑒定機構負責實施。
第十六條?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發現房屋有安全隱患的,可以申請市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第十七條?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向市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申請房屋安全鑒定:
(一)達到或者超過房屋合理使用年限需要繼續使用的;
(二)因遭受火災、水淹、臺風、撞擊等災害受損壞仍需繼續使用的房屋;
(三)改變房屋原設計使用功能,且明顯加大房屋荷載的;
(四)改變房屋原設計使用功能開辦娛樂、休閑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的;
(五)從事房屋租賃、買賣、抵押、交換等活動,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房屋安全有要求的;
(六)涉及本辦法第七條所列裝修改造行為的。
第十八條?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申請安全鑒定時,必須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或者房屋租賃合同,或者其他證明其具備相關民事權利的合法證件。
第十九條?房屋安全鑒定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受理委托申請;
(二)初始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狀;
(三)現場查勘、測試,記錄各種損壞數據和狀況;
(四)檢測驗算,整理技術資料;
(五)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提出處理建議;
(六)簽發鑒定文書。
第二十條?市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在受理鑒定委托申請后,一般項目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復雜項目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出具房屋安全鑒定文書;對有明顯險情的房屋,市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在接受委托后立即安排鑒定。對被鑒定房屋需要進行跟蹤監測的,可以適當延長鑒定期限。
第二十一條?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必須有2名以上鑒定人員參加。對特殊復雜的鑒定項目,市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可另外聘請有關專業人員或邀請有關部門派員參與鑒定。
第二十二條?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執行建設部《危險房屋鑒定標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和《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等規定,對工業建筑、公共建筑、高層建筑、文物保護建筑等的鑒定,還應當參照相關專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
第二十三條?市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和標準進行房屋查勘、檢測、鑒定,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書應當使用國家技術標準和規范的術語及法定計量單位,并加蓋南通市房屋安全鑒定專用章。
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應當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鑒定費。
第四章?危險房屋防治管理
第二十四條?市房產管理局應當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學校、幼兒園、敬老院、醫院、商場等重點單位以及文化、體育、娛樂等公共場所的房屋進行普查或抽查。發現有安全隱患的,應當依法責令及時采取安全治理措施。
第二十五條?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加強對校舍安全使用的監督管理。
學校、幼兒園應當按規定建立房屋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及時維修、改造危險房屋。
第二十六條?文化、工商、公安等行政部門應當共同做好公共娛樂場所及特種行業用房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共娛樂場所及特種行業用房應當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經鑒定符合結構安全標準和消防技術規范的,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七條?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當加強房屋安全使用的日常管理,人流密集場所應明確專人定期進行房屋安全檢查,做好房屋安全檢查記錄,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檔案。
第二十八條?市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依法出具鑒定文書。經鑒定確認屬于危險房屋的,必須及時通知申請鑒定人并抄告相關管理機構;屬于非危險房屋的,應當在鑒定文書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有效時限。
第二十九條?對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應當根據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按以下情形和方式進行處理:
(一)觀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觀察的房屋。
(二)處理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適用于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體拆除。適用于整幢危險且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三十條?對經鑒定的危險房屋,房屋所有人或行為人應當按照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處理建議,及時采取措施,解除危險;解危暫時有困難的,應當采取安全措施。
房屋所有權人或行為人拒不按照處理建議修繕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礙行為的,市房產管理局有權指定有關單位代修,或采取其他強制措施,發生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三十一條?對危險房屋進行搶險解危需要辦理各項手續時,有關部門應給予支持,及時辦理,以免延誤時間發生事故。
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并需拆除重建的,有關部門應按規定減、緩、免有關費用。
第三十二條?異產毗連危險房屋的各所有權人,應按照國家對異產毗連房屋的有關規定,共同履行治理責任。拒不承擔責任的,由房屋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調處;當事人不服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拆改或裝修行為損壞毗連房屋的,行為人應依法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危及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房屋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未經批準進行涉及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改造活動的,屬于投資額超過3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超過300平方米必須依法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非住宅改造工程的,由市建設局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屬于住宅裝修及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非住宅改造活動的,由市房產管理局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
房屋裝修人或裝飾裝修企業的裝飾裝修行為違反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規定的,依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處理。
第三十五條?違反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的,由市房產管理局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六條?違反危險房屋安全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由市房產管理局根據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未經批準、擅自拆改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行為進行舉報;市房產管理局應當及時受理并進行查處。拒絕、阻礙市房產管理局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第三十八條?房屋安全管理相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和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宗教房屋以及文物建筑的安全管理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鎮住宅小區管理,使其成為設施完好、環境優美、文明安定的微型社會,更好地為生產建設和群眾生活服務,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所有的城鎮住宅小區。
第三條 住宅小區是指人口在一千人以上,各種建筑面積達到一萬平方米以上,相對獨立的區域。小區內的公建房屋(包括配套的專業服務網點、幼托、學校、衛生設施等)、單位自建房屋和個人自建房屋,均由政府或企事業單位的房管部門統一管理。
第二章 住宅管理與綜合服務
第四條 新建住宅的驗收與接管:
(一)新建住宅竣工后,房管部門要會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按照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和有關規定,對建筑物、上下水、電器和場地環境等,逐項進行驗收。
(二)驗收中發現工程質量和設施有問題的,由建設單位責成施工單位予以返修。工程質量達不到規定標準的,房管部門不予接管。
(三)新建住宅的'屋面防水、陽臺和散水坡的工程質量,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負責保修一年。保修期滿,經房管部門檢驗出證,建設單位方可向施工單位結清緩付的施工費用。
(四)新建住宅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要向房管部門移交一大套完整、準確的土建、安裝設計圖紙和其它竣工資料。
第五條 住戶要在拿到住宅鑰匙之日起七日內,對室內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無問題后,與房管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履行規定的住房義務。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房管部門同意,不得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改裝墻壁開關、配電箱、室內外上下水管線、采暖管線、暖氣片和閥門等。
第七條 各住宅小區、均要建立以房管部門為主、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等有關單位參加的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共同管理好住宅小區。
第八條 住宅小區要開展多方面的服務工作。如開展清潔衛生服務、維修上門服務、治安保衛服務、家庭勞務服務、通訊聯絡服務和文明健康的文化娛樂服務等。
第九條 在住宅小區內設店擺攤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戶,必須持有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手續,并服從房管部門的統一管理,在指定地點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章 環境管理與安全保障
第十條 在住宅小區內興建任何建筑設施,必須先向房管部門申請,經同意后,再向其它部門申請辦理有關證件。否則,視為違章建筑。
第十一條 在住宅小區內堆放建筑材料(包括其它無害物質)或者進行混凝土預制加工時,須經房管部門同意,限期占用,并每月按每平方米兩元收取占用費。
第十二條 在住宅小區內使用廣播喇叭和其它音響設備,需符合《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在住宅小區叫買或者從事高聲音作業的流動經營者,不得妨礙居民休息。單位和家庭的娛樂活動,不得影響單位的工作和鄰居的休息。樓房內不得制作家具或者從事強噪音的操作。禁止夜間在住宅區使用電鉆、電鋸、電刨等產生噪音的工具。
第十三條 加強住宅小區的治安管理,發揮“四防員”的作用。樓房每棟設一名“四防員”,平房每五十戶設一名“四防”員。
第十四條 不準在住宅小區室內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各種污染環境的物品。不準在房屋頂部逗留、玩耍。不準在樓梯間、陽臺燃放焰火、爆竹。不準損壞樓房門燈、走廊燈和住戶電鈴。住戶的電視天線,不準超過房屋避雷裝置的高度。
第十五條 不準在樓房陽臺堆放超高、超寬、超重(每平方米二百四十公斤)的物品。在陽臺沿邊和窗外墻壁上,不準吊掛和拋灑危及樓下行人安全的物品;因此傷害他人或損壞他人財物的,戶主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 除執行任務的救護車、消防車、警車、清潔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外,其它各種機動貨車(兩噸以上)、畜力車,未經房管部門許可,不準進入住宅小區。同意駛入住宅小區的機動車輛,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只許在主干道行駛,不得進入棟間支道和宅前甬道;不得損壞路面、花草樹木、建筑小品、溝道蓋板等;要保持車身清潔,在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在小區內停留過夜。
第十七條 住宅小區住房的自行車,全部集中存放到自行車棚,設專人管理。禁止在樓梯間,道路口存放自行車。兼辦食雜、理發等服務項目的自行車棚,不準改變原設計,不準占用存車面積。
第四章 綠化管理與衛生管理
第十八條 住宅小區的綠化覆蓋率要達到25%以上,要種植好樹木、花草、綠籬、盡量設置園林小景、建筑小品,并嚴加管理。禁止在住宅小區的綠化用地、公共用地種植任何農作物。
第十九條 住宅小區的綠化費用,由建房單位從建房總造價中提取2%,支付給房管部門。
第二十條 住房不準在樓梯間堆放任何物品,不準往垃圾洞內扔倒紙箱、長木棒和草袋子等堵塞物品,不準向公用部位亂倒污水,亂扔果皮等廢棄物。
第二十一條 禁止在住宅樓飼養家畜家禽(含鵪鶉)信鴿協會成員飼養的鴿子,每戶不得超過十只,其它住戶不得超過五只。樓區的平房住戶,不準飼養家畜、家禽。
第二十二條 住宅小區的清潔工,必須按環衛部門規定,認真清掃住宅前后場地、道路和公共部位的衛生,及時清運垃圾,做到日產日清。
第二十三條 住宅小區范圍內的下水道和檢查井,每年必須清理兩次以上;如有污水溢流,要及時疏通。禁止往下水道、檢查井、化糞池扔倒磚頭、雜物等。
第五章 處罰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的,根據情節輕重,由房管部門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損壞房屋設施的,責令按價賠償。私自改裝房屋設施的,責令恢復原狀,并處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造成事故的,責任自負。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不如期如數交納場地占用費的,按應交額三倍加收。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夜間在住宅區使用電鉆、電鋸、電刨和任何時間在樓房內制作家具的,處以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在房頂逗留、玩耍,在樓梯間、陽臺燃放焰火、爆竹,損壞樓房門燈、走廊燈與住戶電鈴,和電視天線超過房屋避雷裝置高度的,處以三元以上,五元以下罰款;造成事故的以責論處。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擅自進入住宅區,不按規定行駛、停放,損壞路面、蓋板、建筑小品和花草樹木的,責令按價賠償,并處以二十元以下罰款。
(六)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兼辦食雜、理發等服務項目的自行車棚改變原設計、占用存車面積的,按工商用房租金標準收取租金,并限期退出所占存車面積。逾期不退出的,處以每日每平方米五元罰款。
(七)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
1.行人、車輛穿越、踐踏草坪、綠籬的,處以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罰款。
2.損壞樹木的,每株罰款五元以上,十元以下;采摘花果的,每支罰款三元以上,五元以下。
3.在花壇、草坪內取土和向其傾倒污水、扔倒雜物的,罰款五元以上,十元以下。
4.在綠化用地、公共用地種植農作物的,罰款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
5.損壞園林小影、建筑小品的,按園林部門規定處罰。
(八)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住宅樓飼養家畜、家禽和在樓區平房飼養家畜、家禽的,令其限期處理,并每只罰款兩元;超過規定數量飼養鴿子的,每月每只收污染費一元。
(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往下水道、檢查井、化糞池扔倒磚頭雜物的,罰款五元以上,十元以下;查不清責任的,對有關住戶每戶罰款兩元。
第二十五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進行罰款時,統一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票據。職工當場拒交的,通過所在單位,在其工資中增加一倍扣繳,其他居民和過往群眾當場拒交的,交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罰款全部交給財政部門,按規定管理、使用,主要用于獎勵執行本辦法成績突出的和小區的公益事業。
第二十六條 房管部門的工作人員要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要按規定辦事,盡職盡責。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直至送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大慶市房產管理局解釋,監督實施。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二十
學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場所,屬于重點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關系到學院的穩定和學生的生命財產的安全,是學院安全工作的重點。為了確保學生宿舍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規定
1、人身安全
(1)學生宿舍內嚴禁焚燒紙張、雜物;嚴禁使用蠟燭、蚊香、酒精爐等明火設施;嚴禁使用電吹風、電飯鍋、熱得快、電熱褥、取暖器等大功率電器(功率在200w以上);禁止在公寓(宿舍)內自炊。
(2)在學生公寓(宿舍)內,學生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拆移照明、供電、通訊等設施。
(3)學生不準在公寓(宿舍)內吸煙,學生公寓(宿舍)內不準存放管制刀具、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及放射性物質等有害、危險物品。
(4)學生十點半之前必須回到宿舍,不得在外過夜,如有特殊原因必必須向輔導員請假,將假條存放至宿管值班室。十一點半準時熄燈休息,不得影響他人休息。
(5)在晚上就寢、休息時間和寢室無人的情況下,養成鎖門關窗、切斷電源等良好習慣。學生的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寢室內不要存放過量現金(限額100元/人以下);對搬出公寓(宿舍)的一切物品要經值班室核對登記。
(7)學生需增強消防意識,熟知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破壞、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施)。發生火警、火災等災害事故時應及時采取報警、撤離現場、滅火等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點;發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時,在場學生應保護現場,配合調查,及時向宿管值班室、保衛處及宿管科匯報,必要時,及時拔打報警電話。
(8)學生進出公寓樓,必須刷卡進出,未帶一卡-通的需登記姓名、班級、宿舍,進出時間等。
(9)學生不得引帶校外人員進入公寓(宿舍),禁止私自留宿他人,嚴禁留宿異性。學院原則上不準學生家長、親朋在學生公寓留宿,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須向系部申請,經宿管科批準后方可留宿。留宿造成的安全事故等問題由申請人和留宿者本人承擔,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10)來訪客人須在宿管值班室登記,交押有效證件領取會客單后方可進入宿舍,會客結束取回所押證件。無特殊原因女性不允許進入男生宿舍樓,男性不得進入女生宿舍樓(經宿管批準的工作人員除外)。無特殊原因,晚上熄燈就寢后,各宿舍禁止人員進出互訪。
(11)為保證學生安全,維護學生利益及公寓的秩序,未經學生處批準,任何人不得在學生公寓樓內向學生提供有償服務、從事經營活動或進行宣傳活動。學生和公寓管理人員有權制止、拒絕,一經發現應立即向學生處和保衛處匯報。
2.財產安全
(1)學生在公寓(宿舍)內使用計算機,帶入帶出宿舍時,須到宿管處登記,并自覺遵守國家和我院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安全用電規范,因違規用電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
(2)學生的貴重物品和現金,本人必須妥善保管,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儲物柜及時上鎖,防止財物丟失。發現被盜時,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宿管、保衛部門。
(3)宿舍無人時,必須關窗鎖門;嚴禁踢門翻窗;不許隨便更換鎖,不得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
二、會計系宿舍安全違紀處理條例
1.宿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全系通報批評。
(1)在室內,走廊無端大聲喧嘩,打球.高聲放音響或進行其他娛樂活動。
(2)在宿舍樓內亂張貼.亂刻畫,污損宿舍或走廊墻面。
(3)私自調換門鎖,拆搬床位.門窗。
(4)向窗外和樓道上亂倒污水.垃圾.剩飯剩菜;亂扔果殼,紙屑等雜物。
(5)在宿舍內從事租賃.修理,代售.代銷等經營活動及其他收費性服務活動。
(6)宿舍夜間關門后,爬窗.翻門等進出宿舍。
(7)私自調換宿舍或將自己的床位轉讓或出租給他人使用。
(8) 宿舍臟亂,衛生檢查不合格并未及時整改。
(9)未經批準留宿外來人員。
(10)在宿舍樓內吸煙。
(11)在宿舍內飼養寵物。
(12)擅自搬遷.拆換家具或其它公用設施。
(13)不按時熄燈休息,影響他人休息。
(14)無故遲歸三次,一次遲歸后拒不登記或以假名字登記。
2、宿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沒收有關物品外,給予警告處分。
(1)故意破壞家具、宣傳欄等公共設施或挪公歸私。
(2)浪費水電資源,情節嚴重。
(3)夜不歸宿或遲歸后拒不登記或以假名字登記。
(4)包庇責任人或隱瞞事實真-相,影響工作人員調查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5)以上未列明事項參照學院學生手冊中相關規定。
3、宿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沒收有關物品外,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上報學院,視情節嚴重,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直至開除學籍。
(1)在室內存放劇毒易燃、易爆、易腐蝕、具有放射性等物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
(2)宿舍內存放、使用違章電器(如使用電爐、電鍋、電熱杯、電熱鍋、電吹風、熱得快、電熱褥、取暖器、電飯煲、飲水機、應急燈、電燙斗以及未經批準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電器設備等)。
(3)多次夜不歸宿或遲歸后拒不登記或以假名字登記。
(4)在宿舍內打麻將、賭博或變相賭博。
(5)其他未列事項參照學院學生手冊。
4、違反以上規定者,取消學生評選獎學金、先進個人、先進集體、文明寢室等榮譽稱號。
5、所有處分經確定將以文件形式在系部公示,通知相關人員,上報相關部門。
為加強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員工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申請住宿要求:
員工在工作地無適當住所者,可以申請住宿.但在以下情況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遵守本制度者;
住宿規定:
1、愛護公物,宿舍內一切物品不得惡意損壞;
2、離開宿舍時,檢查水、電是否關好,避免不必要的浪費和造成的危險性;
3、出入鎖好門,做好防盜工作;
4、晚間看電視、開關門等動作應盡量小聲,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5、宿舍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舍資格;
5.1在宿舍賭博,斗毆,酗酒;
5.2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
5.3將房間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
5.4擅自留宿異性者;
5.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5.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
5.7不按值日表打掃衛生或打掃衛生敷衍了事,屢教不改者;
5.8有偷竊等不良行為;
宿舍房內衛生管理:
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2、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
3、經常清理屋頂的蜘蛛網;
4、各人床鋪應擺放整齊;
消防安全管理:
1、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3、宿舍嚴禁吸煙;
7、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宿舍來訪出入規定:
1、未經批準的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宿舍;
2、帶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門的員工須自覺接受相關人員的檢查;
3、不得私自留宿外人,非住宿的公司其他員工不得在宿舍留宿。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二十一
1、為了規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管理,杜絕不良行為,預防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提高施工隊伍的綜合素質,確保裝修施工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便施工順利安全。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
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6、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8、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10、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1、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2、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3、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開工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隱蔽工程須嚴格按照施工工藝,嚴禁偷、漏、減項。驗收合格后,方準覆蓋。
1、嚴禁將工具亂放在已經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磚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噴漆混油工程,均應在其上覆蓋塑料薄膜或其他紙、本質介質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預留口、地漏在進場前用防潮棉封口保護。
1、剩余油漆、膠類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膠桶必須分類放置和處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包括外來人員),工作期間禁止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等,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2、經常檢查機械設備運行情況,電路和電器設備安全情況;
3、電鋸、電刨轉動部分要設防護罩,無人操作要切斷電源;
2、每一種材料必須擺放在適當地點,整齊、干凈;嚴禁亂堆亂放;
1、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配備相應數量和種類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2、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易于看到。
3、各種安全標志設置后,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志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施工人員要遵守安全警示標志牌要求,愛護安全標志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1、現場必須設宣傳板一塊,張貼各種制度、圖紙和施工安排等。
2、施工人員及各班組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嚴禁在施工現場抽煙、喝酒、打牌、賭博。
3、現場及樓梯間過道必須每天及時清理垃圾,保持施工現場干凈整齊。
4、材料堆放整齊、合理并有明。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二十二
1、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安全工作要同于日常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
2、經常學習、宣傳安全生產、用電知識,嚴格執行各項安全工作的管理規定,認真履行自己職責,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3、重點部位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按區域設安全責任人,建立安全責任制,增強日常巡查力度,定期進行檢查、巡視。
4、加強對各使用部門、單位使用配電房、變壓器、水泵安全檢查和定期維護、保養、年檢等工作的管理。
5、杜絕違章用電及使用電器設施的現象,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必須盡快予以整改。
6、做好用電設備、照明燈、插頭開關等各種用電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電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7、凡因未進行安全檢查,造成隱患長期存在,或對隱患沒有進行整改的,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由此而造成事故的,按《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1、不得違章用電,不得使用嚴禁使用的(電熱杯、熱得快、電熱取暖等)電器設施。
2、嚴禁隨意亂扯、亂裝電源線、電源插座和更換電源,不準用銅絲或不合規格的保險絲替換開關的保險絲,如需要必須請電工(必須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作業。
3、工作時間以外沒有工作人員的情況下,必須切斷工作場地所有電器設施的電源。
4、電器設施或線路發生故障或老化,及時報11185請相關人員檢修或更換。
5、電器設施、電源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6、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必須報相關部門,經專業人員核準后方可使用,不準超負荷使用電源。
7、樓道應急燈插座嚴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發生意外時應急燈不能正常使用。
1、每周檢查一次用電安全工作,對重點部門或部位如墨子巷、集賢路、開發區郵政樞紐樓、紡織南路等配電房不定期抽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主要以查現場、查隱患為主,深人營業、生產現場、供電設備是否有超負荷和過熱等異常現象。
3、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責任是否落實,安全標識是否齊全。
4、有無違章用電、有無違章使用電器設施,用電設施是否完好,各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安全應急預案是否可行。
5、外露電閘箱、配電柜等帶電設備、設施是否鎖閉,是否在顯著位置粘貼“帶電危險”等警示標識。
6、用電線路及電氣設備絕緣是否良好,燈頭、插座、開關等帶電部份是否外露。
7、每一至二年按供電部門要求做好變壓器的年檢工作,并請供電公司專業人員、專用儀器對高壓進線電纜等進行測試、檢修。
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二十三
(1)乙方對甲方對現場提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甲方發放的局部停工令、隱患整改通知、違約金處罰單。對拒收或對安全隱患不采取處理措施或整改不及時的,將對其處以1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乙方在進行每道工序之前要對班組及工人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其內容要具體詳細,具有針對性,嚴禁代簽名現象,否則,每次對乙方處以100元/份的違約金處罰,甲方安全部門有權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資料。
(3)乙方配備的專兼職安全員,需應定時地對本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并作好巡視記錄。對本范圍內施工隱患要做到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時間、定整改措施及定整改復查人進行監督整改,否則將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10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或其它形式的處罰。
(4)對新進場施工從業人員,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的,乙方不得安排工作,違者,對乙方按照5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無操作證的人員,對乙方處以10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并勒令其換崗。
(6)現場施工從業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不清楚操作規程上崗的,對分包處以5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
(7)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不按照要求戴好安全帽的、人員形象不符合ci要求(胸卡、標識、編號、著裝)、高空作業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安全帶及穿硬底鞋、電工作業、電焊動火作業不按照要求穿戴防護用品,對乙方每人次100元違約金處罰,若超過3人以上5人以下對分包處以20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若超過6人以上對分包處以40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文明施工處罰規定。
(2)對進入施工現場衣衫不整、赤膊、赤腳或穿拖鞋的施工從業人員,對乙方處以5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3)建立保衛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對工作中脫崗或工作不負責的人員,如經發現,將處以5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4)作業班組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必須做到工完場清,材料(鋼材、木枋、模板等)以及半成品使用后必須分類堆放,堆碼整齊,違者,對分包50元/處違約金處罰。
(5)要注意成品與半成品的保護,對隨意堆放以及對成品、半成品造成損壞者,將處以5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并對損壞的成品半成品要根據價值加倍賠償。
(6)在施工現場內不準隨地大小便,違者,對分包違約金處罰100元/次;。
(7)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標語、ci設計標牌以及其它安全警示標志有損壞和未經允許擅自移動的,違約金處罰50元/次。
(8)在施工區域內嚴禁打鬧嬉戲,違者將對分包其處以50元/次違約金處罰。
(9)泥漿、污物、垃圾等嚴禁直接排入排水溝,違者一經發現,將違約金處罰200元/次。
(12)材料堆碼高度不得超過1.6米,每發現一處對分包違約金處罰50元。
(13)嚴禁損壞消防器材,一經發現,將處以50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并對損壞的消防器材加倍賠償。
(14)在施工現場亂寫亂畫者,給予乙方5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15)每天施工完必須工完場清,未做到工完場清每檢查發現一次50元~100元違約金處罰。
(16)嚴禁從高處往下拋物或倒垃圾,違者對乙方處以1000元/次違約金處罰。
(17)凡在施工現場打架斗毆者,視情節輕重給與乙方500元~5000元違約金處罰,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臨電管理處罰規定。
(1)線路架設應規范,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閘具、熔斷器參數與設備容量,應當匹配,否則,對乙方將處以100--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門、一鎖”制,箱內配電應有明確的標識。電箱必須標明用途、責任人、編號、每日巡視表及線路圖,對違反此規定乙方,將處以1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
(3)施工機具應作接地保護,工作接地與重復接地應符合相應的規范標準,線路破損時,應及時包扎。否則,將對乙方每處100元的違約金處罰。
(4)、潮濕處作業人員照明必須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電箱使用15ma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對違反這一規定的乙方將處以200~500元的違約金處罰。
(5)非專業人員擅自接線的乙方,每次違約金處罰200元。
(6)非專業人員擅自使用電動工具或操作時違反操作規程的乙方,將處以違約金處罰100元/次。
(7)擅自亂接電源或將電線直接接插座者,給予乙方10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8)圓盤鋸無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的,或鋸片有裂紋,無防護罩、分料器、防護擋板等裝置,仍繼續使用的,對乙方處以100元/處違約金處罰。
(9)鋼筋加工機械應有保護接零,冷拉作業區和對焊作業區應設防護措施,否則,對乙方處以500元的違約金處罰。
(10)鋼筋機械操作時,嚴禁在危險區域(如對焊機前方,張拉區前方,切斷機前方,切割機前方等)嚴禁站人,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以1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11)電焊機使用需專業人員進行,應有保護接零接地裝置,并設立漏電保護器、二次降壓保護器,露天作業時要設立防雨罩(棚)。否則,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同時勒令停止作業。
(12)潛水泵必須有保護接零、接地、使用15ma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否則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13)所有機械設備必須根據國家及地區要求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將對乙方處以200元/次違約金處罰。
(14)氧氣、乙炔瓶應由氧焊工領取,領取后應由氧焊工負責妥善保管。氣瓶嚴格按照規范要求分開使用和存放,并配置滅火器,作業時辦理動火證,專人監護,如若違反,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15)電焊作業必須進行動火申請、配備消防器材、專人監護,臨邊作業焊花必須用專用料斗接住,不得任其散落,以免造成火災事故,對違反規定并造成后果的將進行嚴懲。如若違反,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以500元違約金處罰,釀成后果造成損失的,按照損失金額雙倍違約金處罰。
(16)嚴禁使用地拖板和不符合要求的電線、電纜,違者,對乙方的電線、電纜沒收,并處以100元/次違約金處罰。
外架安全處罰規定。
(1)外腳手架搭設后要求及時辦理驗收手續,未經技術負責人、生產負責人、技術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一起驗收合格,乙方班組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凡未經驗收,擅自進行下一道工序的,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腳手架立桿應垂直穩放在堅固的基礎上,并加設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墊塊。立桿禁止采用搭接,立桿與大橫桿交點處應設置小橫桿,橫桿接頭應按規范要求相應錯開,并擰緊扣件螺栓,欄桿間應按規定設置剪刀撐。以上各條,違反其中任何一條,將對乙方處以2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
(3)施工層應設1.2米高防護欄桿和20㎝高的擋腳板,腳手架外側應用密式安全網進行防護,腳手板材質應符合要求。鋪設時應進行滿鋪,不允許出現探頭板。搭設卸料平臺時,平臺支撐系統不允許與外腳手架連接,如不按要求搭設將對對乙方處以200元/處違約金處罰。
(4)外架上不準有活動的鋼管、木枋等材料,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元。
(5)外架鋼管里面不準插有鋼筋等物,防止拆架時發生墜物傷人,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元。
(6)腳手架拆除時,拆除的鋼管、扣件等材料禁止往下拋擲,一經發現,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0元。
(7)卸料平臺的每次拆卸安裝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進行拆卸安裝,未經安全技術交底,擅自安裝,將每次給予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8)卸料平臺必須與外腳手架斷開分離,不能落于外腳手架上,出現違章擅自使用者,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9)卸料平臺使用必須掛設限載標牌,周邊搭設1.2米高防護欄桿,安裝20㎝的擋腳板,封閉嚴密,經驗收后方可使用。否則每次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10)卸料平臺轉層安裝時,必須保證平臺上無材料、雜物等,防止高空墜物,出現一次高空墜物行為,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高空墜物安全處罰規定。
(1)高空墜落物體,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給予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次。
(2)高空作業故意拋物,造成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將責任人移交當地刑事主管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臨邊、洞口防護安全處罰規定。
(1)臨邊、洞口處作業應進行防護,上下垂直作業應有隔離防護措施,對未設立防護或防護不到位的,將對乙方2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
(2)凡臨邊、洞口作業不系安全帶的,或安全帶系掛不符合要求的,對乙方違約金處罰每人次200元。
(3)樓梯口、電梯井口均應設置防護欄桿,預留洞口、坑井應進行防護處理,出入通道口應設置安全防護棚,陽臺臨邊設置防護欄桿,安全防護與工程施工同步及時設置,對未進行設置的,對乙方1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并責令其整改,情節嚴重者將加重處罰。
(4)對擅自拆除或損壞防護設施者,對乙方1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因施工需要臨時拆除防護設施時,須經甲方現場負責人允許,服從甲方施工員、安全員安排,并及時恢復原狀,否則,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元/處。對外腳手架連墻桿私自拆除的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元/處。
(5)作業面的電梯井口未進行水平封閉或封閉不嚴密的,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電梯井道內未按照要求每二層不超過10米設置一道水平安全兜網的,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0元。
支撐架體安全處罰規定。
(1)模板支設時,嚴禁在支模架上堆放過重物品及散料,違者,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處。
(2)基準面2米以上高處作業應有可靠立足點,對未設立足點的,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處。
(3)模板拆除時,應在該層掛設水平兜網進行防護,并應在拆除區域設置警戒線,掛設警示牌并派專人監護,對違反此規定,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處。
凡違反以上規定的違約金直接從乙方進場向總包交的安全保證金內扣除,余額不足的在乙方工程進度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