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規章制度是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維護每個人的基本權利和尊嚴。規章制度是為了維護組織的正常運轉而制定的一系列規范和準則。如何制定一套科學合理的規章制度是組織管理者需要認真思考和解決的問題。以下是一些關于規章制度的案例研究和分析,可供大家深入了解。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一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一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3)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8)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二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5)除在指定場所、時間外,不允許飲食、吸煙。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13)員工著裝應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為原則。男職員著裝要清潔整齊,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徑褲。女職員穿著要大方得體,不濃妝艷抹,不準單穿吊帶衫、涼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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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二
一、成立由校長為組長、副校長及總務處主任為副組長的膳管會領導機構,成員有食堂主任、廚師長、保健員、食堂管理人員組成。
二、由總務處主任全面負責,監督檢查食堂工作落實情況;不定期對炊管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教育,不斷增強職工食品衛生意識,指導和監督炊管人員規范操作,保證各項衛生制度實施。
三、食堂必須持有衛生許可證,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且具有食品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明。
四、配有專職食品管理人員,負責食品驗收把關、飯菜留樣;對購入及銷售菜留樣有登記并簽名。
五、衛生檢查分為抽查與定期檢查,抽查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六、造成食物中毒或經上級檢查衛生不合格者責任人按有關處罰規定執行。
七、建立食堂食品衛生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八、保持食堂內外環境整潔,各項設備運轉正常;各項衛生制度落實到位;確保飲食衛生、安全。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三
1.1了解公司下達的銷售任務指標,協助店長進行銷售任務分解。
1.2營業中應隨時保持貨架上擺放的商品充足和整齊,不得出現展示商品不足和擺放零亂的現象,如果發現商品不足應及時告知店長及時補貨。
1.3店面到貨須配合配貨員認真清點驗收,及時上柜, 店面營業員對其負責的貨區商品的盈虧負責,做好防盜工作。
1.4、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做到對所負責的每種商品的價格、產地、規格及特性都了如指掌。
1.5營業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無故串崗、離崗、不得聊天拉呱,有事離崗須向店長或值班店長請假并向其他員工做好委托。
1.6做好商品整理、保管、補充和盤點工作,做好交-班盤點。
1.7配合收銀員做好銷售收銀工作和顧客信息采集工作。
1.8顧客的退換貨必須嚴格按照《嬰氏婦嬰養護中心商品退貨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退貨操作。
1.9微笑服務,掌握所售商品的專業知識,要用規范專業的語言同顧客交談,避免同顧客產生沖突。
1.10積極響應、配合公司在各個店面進行的促銷活動。
2其他輔助職責
2.1營業前做好柜臺、貨架、商品及地面等環境衛生,達到干凈、整潔、玻璃明亮。
2.2隨時注意、保持適宜的儀容儀表,給顧客整潔、清新的形象。
2.3發現柜臺等設備損壞及時向店長或值班店長匯報。
2. 4聽從店長的安排,做好店長臨時交辦的工作。
為促使每個店員更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充分體現個人價值,特擬定以下工作標準。
一、?柜臺紀律及顧客投訴、店員儀容儀表?要求:1、上下班時間要準時,堅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曠工。有事情要提前請假,以便能讓店長及時做出工作安排。
2、店員上崗要穿統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佩帶上崗證于左胸上方,著裝效果達到“潔、齊、美”。
3、上崗時間不聚伙聊天、說笑打鬧、擅自離崗串崗,不與顧客發生爭辯、吵架、不能因任何原因冷落顧客。
4、因店員服務態度差引發顧客投訴,經查屬實,扣除整項獎金。
二、?工作日志表?
(按時填寫上班時間段內離開藥店的時間、去處、事由及返回時間) ?要求:1、每個人必須認真填寫工作日志表,做到完整、準確、及時,不能出現過后再補的現象。
2、如發現店員工作時間內離開藥店,工作日志表上沒有跟蹤記錄的,按脫崗處理。
三、?店面衛生?
(包括店門口、店內地面、貨架、柜臺、門窗玻璃、門簾) ??要求:1、藥品擺放要整齊(標簽一律沖外),藥品無倒置、無空擋、貨架、柜臺及藥品表面無灰塵。
2、衛生區內不能有雜物,紙屑、灰塵,做到干凈整潔。
3、各店衛生區要有直接負責人,分工要明確,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
4、衛生區內的分工明細要張貼在店內,以便檢查。
四、藥品實物帳的管理????????
(即每人負責的藥品進、銷、存保管卡)要求:1、每天賣出的藥品當天下班之前必須在帳頁上銷完,做到日清日畢,帳貨相符。
2、隨時抽查庫存情況,不能出現漏銷、未銷、錯銷等情況。
3、帳頁保持清晰、準確、字跡工整。
4、如實物負責人管轄范圍內的實物出現丟失短少情況;按以下辦法予以處理:
a、?時間確定在一天以上的,由責任人按零售價全額賠償,并去掉該項表現獎。
b、?時間段確定在當天內的,責任人在崗,由責任人按零售價全額承擔;責任人不在崗,由該店所有在崗人員共同承擔。
五、各種報表的填寫??????
(盤點表、銷售記錄表、發票、銷售計劃等)
1、盤點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為盤點日,盤點表提前抄寫)要求:(1)抄寫盤點表時字跡要清晰,數據要準確。寫請藥店名稱、柜組、盤點日期、標明進價;盤點人、抄寫人、實物負責人要實行簽名負責制。
(2)盤點表一式三份,上下聯數據要一致,各項內容要填全,各項數據做到準確無誤。
2、?銷售記錄表要求:(1)做到書寫整齊、數字規范、字跡清楚,認真記錄每種藥品的優惠,不能出現漏記、少記等情況。
3、?發票的填寫要求:(1)嚴格按照[衡水為民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發票管理制度]執行。
4、?銷售計劃的填寫要求:(1)各組實物負責人隨時掌握各自的庫存情況,有缺貨及時上報店長,寫清產地、規格、數量,不能出現漏報、重報等情況。
(2)常用品種不能出現斷貨情況。
(3)及時掌握顧客需求,做到顧客有需求,店員有記錄,藥店有回音。(尤其做好新、特藥的計劃,留下顧客的聯系電話,以便于聯系。)
(4)要不斷總結積累工作經驗,把握好藥品在庫數量,避免造成庫存積壓、過期等情況。
(5)每個人負責區域內的老批號品種、滯銷品種、量大的品種,要重點推薦,做到心中有數量,推薦有力度,銷售有成績。
六、店員的培訓??
(每月中旬組織培訓學習)?
學習內容:a藥品的專業知識 b藥品銷售技巧c企業文化要求:
1、各店店員積極參加,認真配合。
2、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3、認真做好學習筆記,充分發揮個人優勢,努力提高銷售業績。
4、隨時準備接受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此項內容的主要依據。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四
1.愛崗敬業。要求會計人員熱愛會計工作,安心本職崗位,忠于職守,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2.誠實守信。要求會計人員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執業謹慎,信譽至上,不為利益所誘惑,不弄虛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潔自律。要求會計人員公私分明、不貪不占、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4.客觀公正。要求會計人員端正態度,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應有的獨立性。
5.堅持準則。要求會計人員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始終堅持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
6.提高技能。要求會計人員增強提高專業技能的自覺性和緊迫感,勤學苦練,刻苦鉆研,不斷進取,提高業務水平。
7.參與管理。要求會計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努力鉆研相關業務,全面熟悉本單位經營活動和業務流程,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協助領導決策,積極參與管理。
8.強化服務。要求會計人員樹立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維護和提升會計職業的良好社會形象。
二、業務操作及會計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戶的委托1)到客戶公司的經營場所進行實地考查,與客戶的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進行座談,了解客戶的基本情況,評估此次業務的風險。
2)決定是否接受客戶的委托,若接受客戶的委托,則與客戶商討具體操作事宜,簽定約定書。
2.與公司財務會計人員辦理有關資料的交接手續。
1)雙方經辦人員應列明資料清單,資料編號,交接日期,交接雙方簽字蓋章。
2)交接雙方經核對無誤,雙方簽字蓋章,注明交接日期。3)依據企業特點,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必要的會計科目。4)了解企業的經營方式和生產流程,幫助企業建立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3.審核原始憑證。
審核原始憑證是會計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是國家賦予財會人員的監督權限,只有經審核無誤后的原始憑證,才能作為編制記帳憑證和登記明細分類帳的依據。會計人員主要應從以下的兩個方面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
1)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計劃合同等為依據,審核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合理合法,有無違反財經制度規定,是否按計劃預算辦事,是否按成本開支范圍辦事,是否貫徹專款專項原則,有無貪污盜竊虛報冒領偽造憑證等違紀行為。
2)審查原始憑證的完整性正確性。即審查原始憑證的內容和填制手續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首先應審核原始憑證是否具備作為合法憑證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內容,其次審核原始憑證上有關數量、單價、金額是否正確無誤。
3)對原始憑證內容記載含糊不清,或故意掩蓋事情真象,進行貪污作弊,單位抬頭不是本單位,無收款單位簽章,開具陰陽發票,進行貪污作弊,模仿領導筆跡簽字冒領。涂改原始憑證上的時間數量、單價、金額,或添加內容和金額等。不是很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客戶聯系,了解清楚原始憑證的真實情況。
4.對各種有問題的原始憑證的處理。
在審核原始憑證過程中,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所賦予的職責權限堅持制度、堅持原則。對違反國家規定的收支,超過計劃預算或者超過規定標準的各項支出,違反制度規定的預付款項,非法出售材料物資任意出借、變賣、報廢和處理財產物資,以及不按國家關于成本開支范圍和費用劃分的規定亂擠亂攤生產成本的憑證,會計人員應拒絕辦理,對于內容不完全手續不完備數字有差錯的憑證,會計人員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補辦手續或進行更正。對于偽造或涂改等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在拒絕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并及時向單位主管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填制記賬憑證。
會計人員填制記賬憑證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進行,除必須做到記錄真實,內容完整,填制及時,書寫清楚之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1)“摘要”欄是對經濟業務內容的簡要說明,要求文字說明要簡煉概括以滿號登記賬簿的要求。
2)應當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確定應借應貸的賬戶,賬戶使用必須正確,不得任意簡化會計賬戶的名稱,有關的二級或明細賬戶要填寫齊全。
3)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的賬戶必須保持清晰的對應關系。
4)一張記賬憑證填制完畢,應按所使用的記賬方法,加計合計數,以檢查對應賬戶的平衡關系。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五
五、廚房操作人員應當穿著整潔的工作服;戴工作帽,頭發應梳洗整齊并置于帽內。
六、需要熟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c;加工后的熟制品應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七、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放冷后再冷藏。
八、凡隔餐或隔夜的熟食制品必須經過充分加熱后方可食用。
九、上灶炒菜做到色、香、味具全,發現有變質、不新鮮的不得加工。
十、盛調味品的器皿,用后必須加蓋,各類用品按指定地點放齊;保持灶面清潔無油污。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六
第一條 (標的)
本法規訂定維護及促進精神衛生政策之一般原則,以及規范精神紊亂患者之強制性住院事宜。
第二條 (精神衛生之維護及促進)
一、維護及促進精神衛生政策旨在確保或恢復人之精神平衡、幫助其發展建立人格之能力及促使其融入社會及恢復經濟能力。
二、精神衛生之維護系透過采取一級、二級及三級預防精神紊亂措施,以及透過向澳門居民推廣精神衛生之活動而進行。
三、一級預防工作包括旨在減低精神紊亂發病率之措施。
四、二級預防工作包括旨在透過斷癥及盡早治療以減少精神紊亂之惡化情況之措施。
五、三級預防工作包括旨在預防精神紊亂所引致之并發癥之措施,以及旨在以積極開展康復計劃為基礎,使精神紊亂病人及患者重新融入社會之措施。
第三條 (一般原則)
本地區之維護及促進精神衛生政策須遵從下列原則:
b)逐步以盡量開放之途徑提供精神衛生護理;
c)為有心理社會康復需要之病人提供精神衛生護理時,應根據其自立程度,優先選擇在其住所、日間中心或公民社會開辦之再就業單位內提供有關護理。
第四條 (精神紊亂患者之權利)
一、使用衛生服務之精神紊亂患者享有下列特別權利:
a)被告知所建議之治療計劃及可預計之治療效果,以及其它可供選擇之治療方法;
b)在其個性及尊嚴獲得尊重之情況下,接受質素合適之監護及治療;
e)同意或拒絕參與研究、臨床實驗或培訓活動;
f)查閱臨床評估及醫生診斷之資料,包括斷定其危險程度之診斷資料;
g)不接受對其身體活動作出限制或入住隔離病房,但在限定之情況下除外;
h)在臨床卷宗內詳細記錄所接受之治療;
l)就所提供之勞務而收取合理之報酬;
m)獲協助行使聲明異議權及投訴權。
二、進行精神外科手術,須經精神紊亂患者之書面同意,以及經精神衛生委員會指定之兩名精神科醫生之書面意見贊成。
三、如精神紊亂患者為十四歲以下之未成年人,或對被要求給予同意之意義及范圍無判斷能力,則第一款c項、d項及e項所載之權利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
第五條 (行政當局之責任)
一、在精神衛生政策范疇內,行政當局負責:
c)在維護及促進精神衛生方面,開展、推動及維持所需之服務;
e)訂定活動之優先次序,以及評估其執行情況;
f)根據專有法規之規定,共同分擔第三條c項所指之心理社會康復之負擔;
g)未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之精神紊亂患者之財產管理出現緊急及不可延誤之情況時,對該等情況采取特別之管理措施。
二、在不影響上款規定之情況下,未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之精神紊亂患者之財產管理,由總督制定獨立規章予以規范。
第六條 (精神衛生委員會)
一、設立精神衛生委員會,以下稱為委員會。
二、在維護及促進精神衛生政策事宜上,委員會為總督之咨詢機關,以及為協調、培訓及科學研究活動方面之監察、推動及輔助機關。
三、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a)一名精神科醫生及一名基本衛生護理領域之醫生;
b)一名澳門社會工作司之代表;
c)一名公認杰出之法律專家;
d)一名家屬團體及使用者團體之代表;
e)一至三名被公認享有聲望之人士。
四、委員會之成員由總督以批示指定,且有權收取委任批示所規定之報酬。
五、d項所指之團體尚未適當成立時,應委任家屬及澳門衛生司之使用者。
六、總督亦得以批示委任代表工作范圍與精神衛生有關之公共行政當局之部門或機構之其它成員。
七、委員會由第三款a項所指之精神科醫生主持。
八、澳門衛生司負責向委員會提供輔助服務,并應提供使委員會有效運作所需之資源。
九、委員會應制定其運作規章,交由總督核準,并應編
制有關活動之年度報告,且最遲于翌年三月三十一日呈交。
第七條 (委員會之權限)
委員會之權限為:
a)就關于維護及促進精神衛生之問題,發表意見;
c)推動上項所指場所及部門之間之協調及合作;
e)推動及跟進國際機構通過之措施及提議之執行;
f)為維護精神衛生而提出立法建議;
i)促使編制關于維護及促進精神衛生之服務之統計數字;
j)就提供精神衛生護理之任何機構之樓宇之建造、擴大及重建計劃,發表意見;
l)協助開展科學研究項目,以及提供在精神衛生范疇內被要求給予之技術援助;
m)與其它部門及機構合作,協助進行屬精神衛生范疇之流行病研究或其它研究。
第二章 強制性住院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八條 (強制性住院之前提)
得對屬下列情況之嚴重精神紊亂患者采取強制性住院措施:
b)其對給予同意之意義及范圍無足夠之判斷能力,且缺乏治療會嚴重損害其健康狀況。
第九條 (待住院決定之人在訴訟上之權利)
待住院決定之精神紊亂患者特別享有下列權利:
a)被告知其權利;
b)出席與其有直接關系之訴訟行為,但其健康狀況不容許時除外;
d)提供證據及聲請采取認為必要之措施。
第十條 (住院人之權利及義務)
一、住院之精神紊亂患者享有澳門具醫院性質之場所之
其它住院人獲承認之所有權利,以及特別享有下列權利:
a)被告知或清楚了解其權利;
b)清楚了解被剝奪自由之原因;
c)由其委托或獲指定之辯護人輔助,且得與辯護人作私人聯絡;
d)就決定強制性住院之裁判或維持強制性住院之裁判,提起上訴;
e)自由收發函件;
f)根據選舉法之規定投票。
二、住院人特別有義務接受醫生指定之治療,但不影響第四條第二款之規定。
第十一條 (正當性)
一、下列者具有請求對精神紊亂患者采取強制性住院措施之正當性:
a)法定代理人;
b)具有正當性聲請精神紊亂患者之禁治產宣告之任何人;
c)澳門衛生司司長;
d)檢-察-院;
e)衛生場所之領導人,但以精神紊亂之情況于自愿住院期間發現為限。
二、為適用上款之規定,醫生在執行職務中發現第八條規定所指之精神紊亂之情況時,應通知澳門衛生司司長。
第二節 住院
第十二條 (住院之請求)
一、強制性住院之請求須向澳門衛生司司長提出。
二、屬以精神科醫生之報告為基礎請求于公共衛生場所住院者,澳門衛生司司長得允許臨時之強制性住院,并說明其決定之依據。
三、在上款所指之情況下,澳門衛生司司長應于七十二小時內,將其決定交由有權限之法院確認。
四、屬請求于私人衛生場所住院者,澳門衛生司司長應自收到請求時起七十二小時內,將卷宗送交有權限之法院,以便取得住院之許可。
第十三條 (緊急強制性住院)
一、當出現第八條所規定之前提,以及存在對該條所指之法益之迫在眉睫之危險,尤其嚴重精神紊亂患者健康狀況之急劇惡化所引致者,得向澳門衛生司司長請求對嚴重精神紊亂患者采取緊急強制性住院措施。
二、緊急強制性住院之請求旨在使精神紊亂患者接受臨床精神病評估、對其進行臨床記錄及提供必需之醫療輔助。
三、如臨床精神病評估顯示有需要住院,而待住院決定
之人反對住院,具醫院性質之場所須將臨時住院決定通知有權限之法院,并送交評估報告。
四、如臨床精神病評估顯示無需住院,須實時釋放精神紊亂患者,并將有關卷宗送交檢-察-院之代表。
五、當情況緊急或延誤會造成危險,以致未能預先作出住院決定,任何警-察當局得立即將待住院決定之人移送至設有精神科之具醫院性質之場所,并繕立載有精神紊亂患者之身分資料,以及說明移送時間及地點之筆錄。
六、在自愿住院期間或在精神科急診部門出現第八條所規定之前提時,亦適用緊急強制性住院程序。
第十四條 (法院之確認)
緊急強制性住院之維持,取決于法院于七十二小時內作出確認須住院之裁判。
第十五條 (住院之代替)
一、如強制性門診治療可在自由狀況下維持,須以該種治療代替住院。
二、住院之代替,取決于住院人明確表示接受精神科主治醫生所訂定之門診治療條件。
三、住院之代替須通知有權限之法院。
四、如精神紊亂患者不遵守訂定之條件,精神科主治醫生須將不遵守之情況通知有權限之法院,以恢復采取住院措施。
五、必要時,提供住院之具醫院性質之場所須請求有權限之法院發出移送命令狀,并由警-察當局執行。
第十六條 (住院之終止)
一、導致住院之前提不復存在時,須終止住院。
二、住院之終止須透過由具醫院性質之場所之醫務主任簽署之出院文件或透過裁判而產生效力;出院文件須以提供住院之衛生部門之臨床精神病評估報告為依據。
三、出院一事須立即通知有權限之法院。
第十七條 (住院人情況之重新審查)
一、如提出存在終止住院之合理原因,有權限之法院應隨時審議終止住院之請求。
二、自開始住院或作出維持住院之裁判起滿兩個月,不論有無聲請,均須對住院人之情況進行強制性重新審查。
三、住院人、其辯護人及第十一條所指之人,均具有聲請重新審查之正當性。
四、為適用第二款之規定,具醫院性質之場所須于作出重新審查之前,最少提早十日送交一份臨床精神病評估報告。
五、進行強制性重新審查時,須聽取檢-察-院、辯護人及住院人之意見,但住院人之健康狀況使聽取其意見屬無作用或不可行時除外。
第三節 特別情況
第十八條 (不可歸責者之強制性住院)
一、裁判不對不可歸責者科處《刑法典》第八十三條所規定之保安處分之法院,得決定對其采取強制性住院措施。
二、為適用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之規定,如上款所指之法院不屬于有權限作出強制性住院決定之審級,須將上款所指裁判之證明送交有權限之法院。
第十九條 (待決之刑事訴訟程序)
一、精神紊亂患者作為嫌犯之刑事訴訟程序之待決,不妨礙有權限之實體根據本法規之規定而決定對其采取住院措施。
二、在住院之情況下,具醫院性質之場所須每隔兩個月向負責待決之刑事訴訟程序之法院,送交關于精神紊亂患者健康狀況進展之資料。
第三章 過渡及最后規定
第二十條 (補充法例)
決定強制性住院之制度未規定之情況,以適用經適當配合后之《刑事訴訟法典》中關于獨任庭審判之普通訴訟程序之規定作補充。
第二十一條 (住院之訴訟程序)
強制性住院及緊急強制性住院之訴訟程序步驟,由總督以法規規范,該法規自本法規開始生效起六十日內公布。
第二十二條 (對裁判之可上訴性)
一、就決定強制性住院之裁判、緊急強制性住院之確認,以及重新審查住院人情況之訴訟程序中作出之裁判,均得向有權限之法院提起上訴。
二、住院人、其辯護人、根據第十一條之規定聲請采取住院措施之人及檢-察-院,均具有上訴之正當性。
三、上訴僅具有移審之效力。
第二十三條 (訴訟程序之性質)
本法規所規定之訴訟程序屬秘密及緊急之訴訟程序。
第二十四條 (訴訟費用)
本法規所規范之訴訟程序免除訴訟費用。
第二十五條 (過渡規定)
一、住有強制性住院病人之具醫院性質之場所,自本法規開始生效起三個月內,須將住院病人之臨床情況及有關住院之依據通知有權限之法院。
二、法院在收到通知后,須根據第十七條之規定,重新審查住院人之情況,以決定是否維持住院。
第二十六條 (職業道德守則)
精神衛生及精神科部門及場所應具備經適當制定之職業道德守則。
第二十七條 (開始生效)
本法規于公布日之后滿六十日開始生效。
一、指導原則
(一)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江-澤-民有關精神衛生工作的指示精神,堅持衛生工作“為人民健康服務,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宗旨,使我國精神衛生服務能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二)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重點干預,廣泛覆蓋,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則,全面推進新世紀精神衛生工作的發展。
二、總目標
(一)基本建立政府領導、多部門合作和社會團體參與的精神衛生工作體制和組織管理、協調機制。
(二)加快制定精神衛生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初步建立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精神衛生工作保障體系。
(三)加強精神衛生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全社會對精神衛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人民群眾的精神健康水平。
(四)強化重點人群心理行為問題干預力度,改善重點精神疾病的醫療和康復服務,遏止精神疾病負擔上升趨勢,減少精神疾病致殘。
(五)建立健全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和網絡,完善現有精神衛生工作機構功能,提高精神衛生工作隊伍人員素質和服務能力,基本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衛生服務需要。
三、具體目標與指標
目標一:加強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群眾精神衛生知識水平。
指標1:廣泛宣傳,普及大眾精神衛生知識。到2015年,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和精神疾病預防知識知曉率達到30%;到2015年,達到50%。
目標二:開展重點人群心理行為問題干預,遏止精神疾病患病率上升趨勢。
指標2:加強兒童、青少年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干預,減緩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疾病上升趨勢。
到2015年,在校學生心理保健知識知曉率達到40%;到2015年,達到60%。
到2015年,遏止兒童、青少年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疾病總患病率上升趨勢;到2015年,兒童、青少年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疾病總患病率降低到12%。
指標3:開展孕產期婦女心理保健,提高孕產期婦女心理健康水平。到2015年,婦幼保健機構醫護人員的孕產婦常見心理行為問題識別率達到30%;到2015年,達到50%。
指標4:普及老年性癡呆、抑郁等老年期精神疾病知識,降低老年期精神疾病危害。到2015年,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員和照料者對于老年性癡呆、抑郁等精神疾病的常見癥狀和預防知識知曉率達到30%;到2015年,達到50%。
指標5:建立國家重大災害后精神衛生干預試點,開展受災人群心理應激救援工作。到2015年,重大災害后干預試點地區受災人群獲得心理救助服務的比例達20%;到2015年,重大災害后受災人群中50%獲得心理救助服務。
目標三:完善精神衛生服務和保障措施,作好重點精神疾病的醫療和康復。
指標6:提高精神分-裂癥治療率。到2015年,達到50%;到2015年,達到60%。
指標7:提高綜合性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抑郁癥識別率,提高抑郁癥患者接受治療的比例。
到2015年,地市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的抑郁癥識別率達到40%,縣級綜合性醫院達到30%;到2015年,分別達到60%、50%。
到2015年,抑郁癥患者接受治療的比例在現有基礎上提高60%;到2015年,提高120%。
指標8: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至少建立1個老年性癡呆防治試點,開展老年性癡呆防治工作。到2015年,試點地區老年性癡呆早期發現率達到50%,其中50%得到干預;到2015年,擴大試點,早期發現率達到60%,其中60%得到干預。
指標9:大力推廣“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疾病防治康復工作模式。到2015年,精神疾病防治康復工作覆蓋人口達到4億;到2015年,覆蓋人口達到8億。
目標四:建立、完善各級精神衛生工作體制和組織管理、協調機制,初步形成功能完善的全國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和網絡。
指標10:基本建立政府領導、多部門合作和社會團體參與的各級精神衛生工作體制和組織管理、協調機制。2002年,建立國家精神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協調辦公室;到2003年完成省級領導組織和協調機構建設;到2015年,完成地市級、縣級領導組織和協調機構建設。
指標11:明確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的精神衛生工作職責和任務,將精神衛生工作納入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部門年度工作計劃,落實相關工作經費,開展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到2003年,完成地方精神衛生工作規劃及實施方案的制定和頒布。
指標12:初步形成功能完善的全國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和網絡。2002年,建立國家級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和網絡;到2003年,完成各省級服務體系和網絡的建設;到2015年,完成地市級、縣級服務體系和網絡的建設。
目標五:加強精神衛生工作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和服務能力。
指標13:開展多層次、多方面精神衛生專業人員培訓。到2015年,完成50%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的培訓;到2015年,完成80%。
開展綜合性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精神衛生工作的專業人員知識、技能培訓,提高其服務能力。到2015年,完成50%相關人員的培訓;到2015年,完成80%。
指標14:拓展提供精神衛生服務渠道。到2015年,70%的直轄市和地級市至少有1所綜合性醫院能提供精神衛生服務;到2015年,50%的縣級及以上地區至少有1所綜合性醫院能提供精神衛生服務。
目標六:掌握精神疾病基本信息。
指標15:到2015年,完成全國精神疾病流行病學抽樣調查,基本掌握全國重點精神疾病患病率和疾病負擔情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府對精神衛生工作的領導,形成政府領導、多部門合作和社會團體參與的精神衛生工作體制。
各級政府要把精神衛生工作列入政府重大議事日程,明確目標責任,掌握精神疾病發展趨勢及其對社會、經濟、政治的影響。縣級以上政府成立精神衛生工作領導和協調組織,明確有關部門職責,統籌落實和安排精神衛生工作所需經費,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精神衛生工作和落實各項措施。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在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可持續發展戰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部門規劃、計劃時,必須將精神衛生工作列為必要內容。
各有關部門和社團(組織)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全面推行精神衛生工作的各項措施。
各級政府職能部門要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精神衛生工作的積極性,鼓勵并支持單位、團體、個人以多種形式提供資助和志愿服務。
(二)建立健全精神衛生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為精神衛生工作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政策保障。
衛生部門會同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門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草案)》立法調研、起草、論證,及時報請國務院審核并送全國人大審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進一步完善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資質審核與管理,規范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的準入制度;制定、完善精神衛生相關標準和工作制度;規范心理治療與咨詢;會同編制部門制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設置方案。
計劃部門要將精神衛生工作內容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合理配置衛生資源以滿足群眾的精神衛生需求。
宣傳部門要制定鼓勵新聞單位開展公益性、群眾性精神衛生知識宣傳的政策,積極發揮新聞單位在社會動員、傳播知識方面的優勢作用,倡導體質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
教育部門要結合素質教育的實施,將心理健康教育、預防心理行為問題工作納入學校日常工作計劃,并落實保障措施。
科技部門要積極組織和支持開展精神疾病和心理行為問題防治的研究。
勞動保障部門在全面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和逐步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時,要妥善解決參保的重點精神疾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問題;促進康復后有勞動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就業。
民政部門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人均收入的實際情況,及時收容和治療社會上無法定撫養人和贍養人、無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以下簡稱“三無人員”)的精神病人,研究制定對患有重點精神疾病有家無業且支付精神疾病基本醫療費用有困難的患者實行救助的政策。
公安部門要重點掌握轄區內可能肇事肇禍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情況,落實日常監管和控制措施;依法做好嚴重肇事肇禍精神疾病患者的強制收治工作。
司法行政部門應配合衛生部門制定和完善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政策;要結合監禁及強制性教育改造場所的醫療衛生工作,加強被監禁人群和強制性教育改造人群的精神衛生工作。
人事部門要會同衛生部門、民政部門建立和規范心理治療與咨詢、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技術資格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加強精神衛生專業人員隊伍建設的相關政策,擴大隊伍規模,調整專業結構。
財政部門要根據政府職責和工作需要,適當安排精神衛生工作經費,逐步增加對精神衛生工作的投入。
物價部門要根據各地經濟發展和精神衛生服務的實際情況,確定精神衛生服務的價格體系,適時調整服務收費結構和價格。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制定相應政策鼓勵各類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舉辦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康復服務、技能培訓、生活照顧的機構,對接受有勞動能力的精神殘疾者就業的企業實行優惠政策,倡導全社會消除對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視,使精神疾病患者在痊愈后擁有平等就學和就業的機會。
(三)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渠道、多方位、多層次籌資模式。
各級政府應根據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及精神衛生工作的需要,編制經費預算,用于精神疾病的預防、社區康復和健康教育等。多渠道、多方位、多層次籌措資金,建立和完善貧困精神疾病患者的醫療和救助制度;制定具體辦法,鼓勵單位、團體和個人資助貧困精神疾病患者和支持精神衛生事業發展。
完善有利于精神衛生的財稅支持政策和物價政策,引導社會資源投向精神衛生工作。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七
大家知道嗎?規章制度是指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體現權利與義務一致、獎勵與懲罰結合,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規范管理制度模板五篇,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各項事務的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采用橫向聯系、縱向整合、豎向協作等經營方式,真正實現個人經濟提高創收,公司經濟基礎不斷發展壯大,并使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化、標準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全體股東及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規定和決定、紀律。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各項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物業管理、勞資管理、工程項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四條、檔案管理:
1、歸檔范圍:公司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規范、標準圖集、財務審計、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會議紀錄、決議;聘任書、協議合同、項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2、檔案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總經理、副總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管理人員辦理手續,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借閱檔案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4、借閱的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用要摘錄或復制的,秘密檔案必須經總經理批準,一般檔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復制。
5、公司所聘員工的相關技術職稱及各類證書,屬公司無形資產,由公司統一管理,未經同意,任何個人或公司負責保管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經濟組織和團體使用,對已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離聘人員,向公司索要證書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由本人賠付公司為此證件支出的培訓費、工資等相關費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間領用的用具用品等,若當事人在工作期間曾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其進行經濟賠償,對拒不進行賠償,而又情節惡劣的,公司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當事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條、印鑒管理。
1、公司印鑒由辦公室和業務、財務部門分別保管。
2、印鑒的使用一律經公司總經理許可,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允許后方可加蓋,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六條、文印管理。
1、文印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2、確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資料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由具體打印人員將原件、廢件全部收回交辦公室集中處理,嚴防泄密,如違反此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七條、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庫房由材料設備股負責管理。
2、庫存、入庫材料設備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銹蝕,并應統一編號、分類、排放。
3、公司各股室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統一采購。
4、各股室應按實際需用量領取,不得私用、浪費。
5、各股室配備的電腦等高檔辦公用品的采購、更換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指定專人負責。
6、辦公電腦使用人員要保持用品干凈、整潔;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如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
第八條、公司資質及職能股室。
1、公司所屬業務股、辦公室、資料室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2、公司所屬機械設備、場地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3、公司允許有信譽的單位或個人掛靠,但須收取1—3%的管理費用,所發生的稅金、人工工資、質量、安全保證金等相關費用均由掛靠人負擔。但介紹人或推薦人應對信譽戶進行詳細調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直接責任人負責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報刊及郵發管理報刊征訂、文件郵發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征訂,但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本財務管理內容屬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各股室、2項目部、廠及各職能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
第十二條、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降低風險、加速周轉、提高效益、減少壓占。
第十三條、為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屬各部門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一般不超過2000—5000元,備用金的支取必須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備用金的支取必須注明用途、金額。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營業收入款,否則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章程、制度的規定予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由公司提起訴訟,依法索賠。
第十五條、各項目部、廠應經常和客戶保持聯系,按期進行賬款催收,由主管副經理和財務部門監督。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應進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為固定資產的增減提供準確依據。
第十七條、支票管理嚴禁簽發空白支票;持票人應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支票印鑒應由專人分別保管。
第十八條、信貸管理由財務部門統一負責。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金及員工“兩金”、職工醫療保險等。
第二十條、參加工程的決算會議。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條、為加強公司內部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要求股東及員工極積學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
第二十二條、業務部門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分析、記錄、總結。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據。
第二十三條、業務部門對合同的文本應逐字逐句進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絕漏洞;杜絕含有模糊不清、模棱兩可的條款詞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施工合同由業務部門(預算股)統一負責保管。
第二十五條、公司內部項目承包合同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第二十六條、物業管理部門簽訂的合同,由物業部門負責保管,但應轉辦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檔。
第二十七條、材料設備部門簽訂的采購合同由材料設備部門負責保管,并轉財務股一份作為記賬憑證。
第二十八條、預制廠簽訂的供銷合同由預制廠設專人負責保管,并轉財務股一份以備查存。
第二十九條、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第三十、公司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
第三十一條、公司聘用的人員,凡實行年薪制的“兩金”按比例上繳,實行計件制、計時制人員,按考勤自然天數計繳。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獎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三十三條、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施的工資系列。
第三十四條、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第三十五條、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參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標準為員工的基本工資。
第三十六條、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必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三十七條、員工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四十一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一章:總則。
親愛的公司員工:
歡迎您加入本公司。
從今天起,您已成為公司的一員。請仔細閱讀本《公司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它將給您充分和簡潔的信息,使您能夠充分了解即將加入的這個集體。我們希望能在這里充分發揮你的聰明才智,在實現自身價值的同時,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
公司編制的《規定》是現代化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是全體員工共同遵守的工作規范和行為準則,具有嚴肅性、權威性、穩定性和強制性,是為了明確全體員工的服務職責、權利和義務,希望您對這本規定給與支持,同時公司也相信《規定》的頒布和實施一定會給我們每一位員工帶來寬松、和諧的工作環境和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圍。讓我們把今天作為起點,開拓進取、愛崗敬業、貢獻才智、繁榮公司。
第二章:公司簡介。
一、公司簡介:
東華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一家綜合性人力資源公司,響應省委省政府關于人力資源大省的精神,經江西省人力社會保障廳批準江西地區首家專業服務于勞務輸出專業人力資源機構之一。本機構將會一直致力于為求職朋友和用人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中介服務。隨著公司規模的不斷發展,業務范圍已延伸至江浙閩粵、中部地區的重要城市,東莞佛山汕頭中山珠海等,務實的經營作風更贏得了求職者和用人單位的肯定。
公司管理更趨科學化,人性化,業務流程日臻完善,服務質量穩步提高,并以領先的人力資源服務理念和不斷滿足客戶需求的專業服務精神,與客戶及合作伙伴共同成長,聯手共創美好前程!
服務項目:
現場招聘、專場招聘、委托招聘、普工專送、人才派遣、人才尋聘、職業指導和人才評估手段,為您提高方便快捷,專業的兼職招聘服務。
文化傳媒。
專注于大學生周末兼職,大學生就業安置,現場招聘,人才派遣等多項服務為一體的大型專業文化傳媒機構。我們將依托豐富的信息資源,通過廣泛的招聘渠道,充分利用先進的招聘和人才評估手段,為您提高方便快捷,專業的兼職招聘服務。
二、企業文化:
經營理念:
專業于事:服務標準化,個性化,體系化。通過創造性地運用現代管理服務理念,管理工具和科技手段,為客戶提供專業的人力資源服務。
公司精神:精益求精和諧共贏。
服務宗旨:專業熱誠高效滿意。
公司愿景:江西第一華南領先全國前列。
公司價值觀:為企業和人才架起高速便捷的金橋,打造中國誠信品牌服務機構,力創同行專業人力資源市場。
第三章:員工守則。
一、標準。
二、儀容儀表。
員工的儀容儀表關系到公司的形象和聲譽同時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體體現。
(一)員工必須以飽滿的工作熱情進入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內應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語。
言文明,舉止端莊。
班前不得飲酒及使用刺激性氣味食品)。
(三)員工工作時間必須講普通話;統一著裝要時刻保持清潔平整,男員工不得穿拖鞋、
布鞋、露腳趾涼鞋在辦公時間內進入辦公區。
(四)員工發型要梳理整齊,彰顯大方端莊,頭發要保持清潔不得留怪異發型。
三、行為規范。
為保證工作秩序,員工應遵守下列行為規范。
(一)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并簽到;。
(五)員工應絕對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經批準,不得將公司的技術、資料、計劃、決。
(六)員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到崗上班,須提前按公司規定的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七)員工下列個人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部門經理和辦公室;。
1、住址和電話。
2、發生事故和特殊情況時的任何聯系辦法。
(十)公司員工個人收入、各種報銷、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則公司予以除名處理;(十一)嚴禁員工在外兼職,如有發現公司保留隨時辭退的權利,且該員工不享有兼職期間的工資和獎金。
第四章:考勤規定。
一、總述。
(二)考勤內容包括出勤、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婚假、喪假、法定假日等。
(一)每周工作時間為:星期一-星期六。
(二)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9:00—12:00;9:00—9:30晨會。
(三)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者在征得領導批準的情況下,由部門經理簽字,交辦公室備案,否則視為曠工;如果部門經理領導出具虛假證明則將承擔連帶責任,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與處罰。同時曠工均按處罰打掃衛生一天,次日執行(下同)。
(五)遲到早退的獎勵規定。
1、遲到或早退,獎勵打掃衛生一天。
2、發現一次不簽到,獎勵打掃衛生一天。
3、凡每月遲到或早退超過五次者,依情節輕重給予提醒、警告、公示等處分并一次性再獎勵打掃衛生五天。
三、曠工的獎勵規定。
2、委托或代替他人簽到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處分。
3、不服從公司的崗位調配而拒絕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4、員工無故曠工一次獎勵打掃衛生一天,第二次獎勵打掃衛生兩天,連續曠工兩次以上,給予一次性獎勵打掃衛生五天,視情節輕重公司將予以開除。
5、凡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表”并報辦公室,特殊原因電話通知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
6、如需外出提前向辦公室說明外出原因,否則視為早退。
四、日常規定。
1、公司內部員工不允許用一次性水杯喝水。
3、業務部工作人員未寫意見、建議的,每次獎勵打掃衛生第一天。
五、請假規定。
除非特殊情況,員工請假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到辦公室領取《請假申請表》,并按人事權限給予審批后方為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1、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請假一天以內者,應補辦請假手續;。
2、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請假超過一天者,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辦理請假手續,
連續病假三天以內由直接部門經理審批,三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3、員工到醫院看病視為病假,以實際離崗時間填報病假申請表,辦理請假手續。
六、事假規定。
2、員工因特殊原因遲到,經補辦請假手續可作為事假處理;。
4、員工連續請事假兩天以內由部門經理審批,兩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5、病假、事假為無薪假。
第五章:辦公用品的購買。
一、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室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價格50元以內可直接訂購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價格50元以上須報辦公室批準。
三、支付:收到辦公用品后,對照訂貨單開具支付發票,經部門經理及總經理簽字后,轉交給出納負責人支付或結算。
四、辦公用品發放規定。
1、本公司為規范辦公用品的發放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2、公司各部門應本著節約的原則領取、使用辦公用品。
3、各部門須指定專人管理辦公用品。
五、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1、為使辦公用品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辦公用品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回收管理品及管理品四種。
第六章:衛生制度。
一、中午在公司用餐者,餐后應第一時間處理好自己就餐后留下的飯盒及食雜;。
三、公司內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垃圾;。
四、公司衛生實行每天晚上一小掃,每周一大掃。
二,正式員工因特殊原因離職者,必須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提出辭職申請否則公司將不予辦理工資結算等辭職手續。員工離職時,應將所有公司財物、硬件資料、設備以及鑰匙歸還公司。
第八章:假期制度。
一、享有國家公布的法定假期;。
三、喪假:員工遇有直系親屬的喪事,可有三天薪假期,外縣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
四、分娩假期:公司女性員工,可享有無薪分娩假期,假期為產后四星期,連續受雇兩年以上的第一胎分娩假期,則可以享有2/3底薪的基本工資的分娩假期。
五、工傷假期按照勞動法執行。
一、總則。
第一條、為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文件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文件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企業上報下發的各種文件、資料。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條、公文的簽收。
1、凡接收公文均由秘書登記簽收后分別轉交相關部門,在簽收和拆封時,秘書均需注意檢查封口和郵戳。對開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查明原因,對密件開口和國外信函郵票被撕應拒絕簽收。
2、對政府部門發來的文件,要進行信封、文件、文號、機要編號的“四對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登記差錯文件的文號。
第四條、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秘書根據文件內容和性質閱簽后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文件應呈送總經理親自閱批后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文件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文件要即閱即辦。
2、一般函、電單據等,由秘書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文件,應同主辦部門聯系后再分轉處理。
3、為加速文件運轉,秘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文件送到總經理辦公室,如關系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兩天。
第五條、文件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閱范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文件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文件轉借給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內容。
2、閱讀文件應抓緊時間,當天閱讀完后應在下班前將文件交秘書處,閱批文件一般不得超過兩天,閱后簽名以示負責。如有總經理“批示”、“擬辦意見”,秘書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文件所提要求和總經理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閱文時不得抄錄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夾內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確系工作需要,要辦理借閱手續,以防止丟失泄密。
4、文件閱完后應送交秘書,切忌橫傳。
5、行政秘書對文件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文件、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文件壓放或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并征得秘書同意予以復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周轉歸檔。
三、文件借閱和清退。
第六條、各部門有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一般文件,需經本部門主管簽寫便條,對有密級的文件須秘書同意后方可借閱。
第七條、借閱文件應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就地閱看,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將文件帶走或全文抄錄,不允許拆卷和在文件上勾畫等。
第八條、各部門應具體指定責任心強的主管負責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辦檢查工作。
四、文件的立卷與歸檔。
第九條、文件的歸檔范圍。
凡下列文件統一由行政秘書歸檔:
1、企業領導發出的報告、指示、決定、決議、通報、紀要、重要通知、工作總結、領導發言和經營工作的各類計劃、統計、季度、年度報表等。
2、各種專業例會記錄。
3、企業召開重要會議所形成的報告、總結、決議、發言、簡報、會議記錄等。
4、有保存價值的客戶資料及處理結果。
5、企業日志和大事記。
第十條、立卷要求。
1、文件的立卷應按照內容、名稱、作者、時間順序,分門別類地進行整理歸檔。
2、立卷時,要求把文件的批復、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堅持平時立卷與年終立卷歸檔相結合的原則。重要工作、重要會議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五、文件的銷毀。
第十一條、對于多余、重復、過時和無保存價值的文件,秘書應定期清理造冊并按行政有關規定,辦理申請銷毀手續。
六、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我們知道,法律、法規、規章是整個社會層面的制度。而一個組織內部的規定、紀律、流程等是這個組織的管理制度。企業管理制度是要求企業成員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辦事的規程或行為準則,是用來規范企業員工行為的。制度要解決的問題是“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違反制度的后果如何”,又存在探索、形成、施行、完善和發展等階段。
美國哲學家霍布斯假設了人類的原初狀態是每個人對每個人的戰爭,每個人都想維護自己利益,都企圖侵占別人的利益,沒有正義,沒有規則,他認為這種“自然狀態”下人的生活是悲慘的,于是為擺脫此種境況,人們便建立契約,確立利維坦(權力團體)約定社會共同的行為規范,從而結束人類混戰。可以看出制度是人類從實踐和經驗中積累起來通過規制個體行為,從而使集體行為達到有序和理性的文明成果。正是由于制度是有穩定性、有序性、規范性的優勢和特點,因而借助制度,人類才能把相互間合理的行為固化下來,形成準則,從而使社會和群體逐漸進步,以致于高度文明。
因此好的制度是一種科學,是一種資源,是一種力量,能使群體朝著最有利群體的方向不斷前行。任何集體之中或集體之間,都有制度安排,否則整個社會、集體就會混亂、無序。
(一)宏觀上。
1、貫徹國家的有關法規和政策;。
2、使企業處于穩定、持續運行狀態;。
3、對法規和政策起到拾遺補缺作用。
(二)微觀上。
1、把企業員工、部門的目標、思想、行為,聚集到企業經營管理總目標上來;。
2、奠定員工、部門的自我約束機制;。
6、促使企業組織持續穩定的發展;。
7、增加了企業的可控性、權威性;。
8、促進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9、促使企業經濟民主化。
(一)要建立一套體系完善、內容合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1、最高管理層要制定完善的制度體系,覆蓋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兼顧制度間的協調性;明確效率優先,逐步完善。
2、制度建設者要了解相關的政策、法規、行業標準,了解企業文化,熟悉相關的經營、管理要求,要客觀、公正。
3、對于制度內容的要求是:所依據的資料必須要全面、準確,能夠反映經營管理活動的真實面貌;根據實際需要設計相應條款;要明確、翔實,便于理解;要以發揮激勵作用為目的;要充分考慮員工的意見,和員工達成共識。
(二)要保證各項管理制度得到嚴格、公正、持續的執行,這是發揮制度作用的關鍵。
(三)要做好制度實施推進的培訓、指導工作,以及執行狀況的檢查、監督和評估工作。
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1、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規定、紀律。
2、嚴禁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公司財產;嚴禁任何組織、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嚴禁任何組織、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3、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個人素質、服務意識,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努力學習業務技能,公司為員工提供培訓和鍛煉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業務過硬的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做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給予獎勵、表彰。
6、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進取。
7、公司提倡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團隊精神,不斷滿足客戶的需求,超越客戶的期望。
8、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為公司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做出貢獻者給予獎勵、表彰。
9、公司尊重員工的辛勤勞動,不斷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和聰明才智,為公司多做貢獻。
10、公司為員工提供收入和有關福利保障,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員工的各種待遇。
11、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12、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13、公司提倡勵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員工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向客戶索取錢財或為個人親友謀私利。
15、公司員工不得挪用公司財物,更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物化為己有或轉送他人。
16、職員除本職日常業務外,未經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17、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規范: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八
乙方:xx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并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并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前一周將推廣文字有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資質證明、網站地址、稿件、圖片提供給乙方,若因甲方原因延誤,由甲方負責承擔責任。
2.甲方應對所提供的有關文件和證明材料及廣告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責任。
3.由該業務推廣產生的一切效益和法律責任由甲方享有或承擔。
4.甲方須按月付清當月推廣費用。
5.若向甲方提供廣告服務時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或提供廣告服務時自身進行調整影響本合同,乙方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已發布的廣告服務費用照收。
6.若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時間支付費用,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本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7.甲方不得將本合同及所附帶的權利轉讓予第三方。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推廣位置的文字或圖片在合同期內能正常顯示,確保完整不被破壞。
2.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需要更改推廣內容時,乙方應及時安排更改。
3.乙方有權審查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內容和表現形式有權進行修改。
三、違約責任。
雙方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各自履行責任,違約方應負全部責任。
四、其他說明。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信息安全服務平臺。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代表人(簽字):年月日日。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九
一、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
二、餐具清洗、消毒做到:一刮渣、二粗洗、三沖洗、四消毒、五保潔。
三、洗刷餐飲具必須有專用水池,粗洗沖洗分池清洗;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其它水池混用。
四、面板上不準堆放其它物品;面粉等炊事用器械使用后立即沖洗擦凈。
五、伙房內架、箱等物品每天擦拭,及時清潔刀具、占板等用品,各類用品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
六、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儲存在餐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餐飲具分開存放,并有明顯標記,餐具保潔柜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七、每日餐飲具及時消毒、登記并簽名,責任到人。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
一、庫房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負責把握進庫貨物質量關。
二、嚴禁超過保質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進入庫房。
三、儲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倉庫應當通風良好。
四、倉庫須有“三防”設施,原料庫禁存殺蟲劑和亞硝酸鹽等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五、食品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并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六、進出貨須有記錄,領用物品要簽名發放,每月進行清底盤庫。
七、確保庫房的清潔衛生和安全。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一
4、生產人員請假要嚴格按照《員工請假管理制度》,審批方可生效。
5、單據填寫要清晰明了,數字書寫要整齊清楚;
6、不得在裱花間內剪腳指甲、挖耳朵、剃胡須、接、打手機,有礙觀感;
7、水果夾心,使用前要將其表面水分濾干,做到保質保味;
8、如本店蛋糕數量不夠,要及時向其他店進行調撥;
9、工具落地要及時清洗干凈后方可使用;
10、認真培訓新員工,嚴格把好考核關,及時向上級反映情況;
11、口罩、帽子要穿戴整齊,口罩以遮住口鼻為標準;
12、工作時間不戴夸張、昂貴和過多的首飾,女員工不得濃妝艷抹;
13、不得與同事爭執、打架等行為,如有不滿之處,可直接向上級反應及時解決;
14、不得讓非生產人員進入車間,特別是同行; 1
15、不允許在裱花間吃零食;
16、上班前必須做好原材料核對工作,有問題及時反映給上級;
17、下班后做好檢查,關燈、關空調等工作;
18、對上級指示的工作沒完成時,要虛心接受批評及是改正錯誤;
19、訂單的生產,要嚴格按照顧客的要求完成,不得馬虎對待;
20、做文明人,不用臟話、粗話辱罵他人,要與他人和諧相處,遇事理讓為先;
21、清洗東西時,洗完后要及時處理水槽,不得有雜物留槽現象,并隨時拖干地面;
22、調色后發泡鮮奶油不得直接用于蛋糕夾心,應加入適量咖啡濃度調制后方可使用;
24、如無特殊訂貨,不得在展示柜內擺放兩款同樣造型的生日蛋糕;
25、裝飾西點,要按標準裝飾花樣,不得私自改動或走樣;
26、垃圾桶每天至少清洗一次以上,以免發出異味;
28、每月換班時,必須和本店店長核對生產工具及原材料,做好交接工作;
29、犯錯誤后,不得隱瞞,要勇于承擔責任,虛心接受批評; 2
30、使用電磁爐燒開水,嚴禁無水空燒,燒壞按原價賠償;
31、西點裝飾要普及統一規范,不可胡亂更改;
32、下班后,不得在門市閑聊過夜,影響他人工作;
33、店與店之間原料或成品調撥,必須開上調撥單;
34、中午不允許外出用飯,可以買盒飯在店里后堂食用;
35、不可以私下議論工資,有意見直接向上級提出;
36、使用水果時,不得同時切開幾個,應用完第一個才能切開第二個;
37、力求技術上做到“虛心學習,精益求精”;
38、工作中互敬互愛,對同事不足之處,作出明確指出,幫助改正;
40、當顧客批評時,不得當面反駁,應當認真聽解,當面道歉并且立即更改;
42、在店堂里撿到顧客財物,要即時上交店長,做到拾金不昧;
43、切硬塊飲料時,不準用胚刀、雕刀、鋸刀等工具;
44、不能穿拖鞋上班;
45、要養成隨時關燈、關風扇的習慣;
46、下班后,應對角落進行殺蟲工作;
3
47、無論幫人什么事,都要愛護公司財物;
48、清洗打蛋桶球,不得用鋼絲球;
49、空調開啟時,進出裱花間門要隨手關門;
50、機器設備插頭拔掉后,不能亂甩亂扔,以免損壞;
51、假如有工作服、工作帽壞掉的,應及時修補或替換;
52、嚴禁私自處理壞的產品,若有品質問題應及時間向上級匯報;
53、發現品質不良的'原料被使用,要向上級請示,查明使用者,并追究其責任;
54、所有模具一律不允許當茶杯用;
55、手臟時,或用水是不許解摸產品;
56、任何人的工作交接時,一定要交接清楚,使對方完全明白,方可離開;
57、整理廢料時,一定要將可利用的廢料分類整理好,不得與其他廢料混放后一起倒掉;
58、在清理工作臺時,嚴禁用掃把直接在工作臺面上掃,以免影響產品的衛生及質量;
59、做剩下的原料應及時向上級匯報;
60、有任何突發事件,應及時匯報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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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二
兩周來,應學校號召和班級需要,本班開展了“規范行為,整頓紀律”的活動,本次活動制定了班級具體的紀律管理加扣分制度來規范班級同學的日常行為,本制度由班主任和班級干部共同制訂,通過全班學生討論同意后開始實施。本班的.個人量化考核加扣分制度如下:
1、遲到、無故早退—2分。
2、因事、病假不假未到校者—5分。
3、上學時或放學后,在路上玩耍、逗留、洗澡、進網吧游戲廳等不按時回家者—10分,并請家長到校共同教育;情節嚴重者由家長寫《保證書》負責接送。
4、各種校內、外集合、活動遲到—2分,缺勤—4分。
5、一月全勤、無遲到、早退者+2分。
1、預備鈴響后,若還發現遲到、吵鬧、走動,還未準備好上課用具者—2分。
2、上課做無關于課堂之事或因紀律被教師點名批評—2分。
3、作業遲交—1分(限期時間內),不交者扣—2分。
4、考試作弊—10分。
5、一月內作業無遲交、全交者+2分。
6、期中、期末考試,考入前10名者+5分;第10名5名者+3分。另:前三名再各+5分;單科第一名者+3分。
7、期中、期末考試,自身差量比較每進步1名+1分。
1、逃做值日一次—5分。
2、值日遲到、早走、不服從組長、衛生委員的分配—2分。
3、若班級大掃除扣分,則打掃的同學—3分。
4、在教室內亂扔果皮紙屑等物,影響課間保潔者—2分。
1、兩操不規范者—1分,逃操—3分。
2、未戴紅領巾或少先隊干部標志者—1分。
3、在教室內、走廊上或樓梯間游戲者—4分。
4、儀表不合格者—2分。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三
大家知道嗎?規章制度是指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業規范管理制度5篇,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2、環境衛生:公共環境衛生(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清運)。
3、小區公共秩序維護: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檢查消防隱患和消防設施、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小區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和管理宣傳工作。
4、物業管理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不包括戶內小修費用及路燈和樓道燈費用。
(二)代收公用事業費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公司接受委托按統一定價代收上述費用,不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三)特約服務費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如:委托上門清潔服務、上門維修服務、上門保安服務、照看病人、老人、兒童服務、委托裝潢監理服務等,收費由雙方約定。
公開、公平、公正。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1、合同的約定《物業服務合同》是一種有償的勞務合同,物業管理企業收取費用的基礎是其提供的管理服務所付出的成本和勞務。
2、法律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20__年1月1日發改委和建設部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物業管理收費是一種服務收費,根據所提供的管理及服務的性質、內容等不同情況實行政府指導價。
為確保小區電梯安全運行,延長電梯使用壽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區電梯維保工作由專業電梯公司負責,并接受管理服務中心的監督檢查。
二、電梯服務標準。
1、電梯公司維保人員依據《電梯維護養護標準》,對小區電梯實施維修保養。
2、轎廂內須張掛“電梯服務標準”、和“乘梯須知”;。
3、執行北京市房屋電梯運行標準:18小時運行,24小時有人值守;。
4、司機須持證上崗,統一工作服,禮貌待客,按時交接班,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5、維修保養及時,嚴格執行保養規程,認真填寫保養記錄。
6、轎箱環境整潔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機房干凈,整潔,各種應急設施,抱閘扳手,盤車輪,滅火器等齊全有效。
7、按計劃進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務中心,經同意方可實施。
三、安全質量管理。
1、電梯公司質管部門定期對小區電梯維保工作進行安全檢驗并填寫《年度電梯安全普查表》,電梯維修質量實行內檢,互檢,專職驗檢制度,填寫《電梯維修保養檢查驗收摘要》確保電梯維修質量,電梯運行安全可靠。
2、電梯公司定期對電梯進行檢查填寫《電梯運行維修(周)檢查表》。
3、維修、保養電梯時應在電梯基站張貼或掛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4、電梯設備出現停電、故障、火災、浸水等緊急情況時,啟用《電梯故障應急方案》。
四、電梯設備檔案管理。
1、電梯運行及保養、修理過程的記錄表應建檔,保存期為兩年。
2、建立電梯設備臺帳及設備清單,妥善保管電梯安裝,調試等原始資料。
五、質量監督檢查。
1、管理中心事務員每日對小區電梯運行情況進行抽查,填寫《電梯運行抽查記錄》。
2、每月3號前事務員將上月《電梯運行抽查、考核記錄》,交中心主任審核后,上報公司財務部,公司財務按照維保合同中相關約定,按電梯維保工作考核實際得分情況支付維保費用,電梯維保費用計算公式:月承包費×乙方實得分數%.
3、在維保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物業管理部根據服務中心每月的《電梯維修保養考核表》,對電梯公司進行評定,以此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一、每周一徹底清掃小區內路面、公共場地、車棚、綠地、排水溝等,平時要堅持小區環境衛生整潔。
二、每隔一天拖、掃樓道一次。(包括樓梯扶手、塔灰、電表箱、單元門、樓道燈、窗臺等)。
三、樓道玻璃堅持清潔、透明。
四、小區內墻、柱、門等無廣告紙。
五、樓后空中要堅持清潔(不能有磚頭、糞便等),責任區內如有修建渣滓要及時清算。
六、小區內有其它休息也要參與,同時要保證本職任務及時完成。
七、推灰人員必需堅持渣滓車清潔,每周必需徹底洗刷一次。
八、渣滓車停放點周圍要堅持潔凈,空中有污垢或油漬要及時洗刷。
九、以上制度保潔員必需嚴厲遵守,如有業主反映衛生狀況不好,經核實,業主反映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累計3次,自動離崗。
公用部位運用和衛生制度。
小區公用部位即樓道、樓區公共路途、花壇空地等,是歸居民公共一切的,同時也是小區樹立的一項重要內容,為了堅持公用部位在公共運用中的整潔、完整,為小區居民發明良好的外部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公共樓道的清潔。
1、不得在樓道內亂堆、亂放物品。
2、樓道走廊內堅持清潔、無廢紙、廢物、痰跡等。
二、樓區內公共路途、公共設備的運用。
1、不得在公共路途等公共運用部位違章私搭亂建。
2、不得在公共運用部位亂貼亂畫。
3、不得在渣滓箱外、果皮箱外等處亂扔亂掉。
4、不得對公共配套設備停止破壞。
三、公共部位的花壇、綠地等的運用。
1、不得破壞花壇、蹂躪草坪。
2、不得亂砍亂伐,攀折樹木、花草。
3、堅持花壇、綠地的整潔,不得亂扔、亂倒物品入公共綠地,
四、小區居民要共同保護公用運用的部位,堅持公用部位的整潔,如有違犯公共運用制度的,小區管理處將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置。
一、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嚴格遵守和自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執行衛生包干區域的清潔管理制度。
二、認真執行上級領導交待的各項任務,負責完成好物業部經理安排、布置的各項工作。
三、負責做好水泵房、空調機房及各樓層風機房、電器設備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四、負責做好電梯、空調、冷凍、安保中心、電話機房、常備電源的電器設備保養及故障檢修。
五、負責做好廚房、餐廳各樓層辦公用房、動力照明電器設備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六、負責做好主樓、裙樓所有照明設備的保養和故障檢修。
七、負責做好公共區域,包括大廳內外照明燈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維修保養。
八、堅守工作崗位,自覺執行勞動紀律,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維修及計劃維修任務外,還應有計劃的盡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務。
十、積極協調好班次與員工相互間的工作關系,及時正確處理好突發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樓點檢工作,并對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如實記錄在冊。
十二、當班時如發生電器故障應盡可能在本班次內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經征得領導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決;交接班時發生的故障原則上兩班共同解決。
十三、及時做好報修工作的登記、復查、驗收工作,包括維修內容、維修工時、維修時所耗用的材料,報修人所在部門的領導或報修人的驗收簽名。
十四、對任何設備的維修非經工程部經理的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原接線方式或損傷原裝飾格調,維修后均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十五、正確使用、及時清點維修所用的各種工具,做到沒有遺留工具在現場,愛護使用、保管好、清潔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檢修材料的消耗登記造冊工作,及時向物業管理部申購常用、備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燈管燈泡、插座、開關、啟輝器、絕緣膠帶等,做到既不影響正常使用,又不過多儲存備品件。
十七、由于維修電工、值班電工工作不負責任,粗心大意或違反以上各項工作制度,給商鋪、租戶或其它部門造成不良影響或擴大事故損失的,或由于違紀違規給物業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責任自負,同時將受到相應處罰。
為了強化物業保潔員的各項工作行為管理,提高物業保潔人員的工作效率,為業主提供優質的服務,給大家一個干凈、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特制定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
一、物業保潔員工作職責、工作守則及工作時間:
1、嚴格遵守企業管理制度、服從督辦人員指揮、服裝整潔、禮貌待人、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一絲不茍。
2、保潔人員需每日全面、細致的對衛生區域進行打掃、除塵。衛生區域包括:大廈(休閑區)、小樓(辦公室、走廊、衛生間、玻璃、百葉窗、暖氣片等)衛生。其中玻璃、暖氣片、百葉窗,每月擦拭兩次。
3、休息日為周六(每月休二天)。
4、物業保潔員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二、物業保潔員工作制度及標準細則:
1、物業保潔員上崗期間保持個人儀容儀表及個人衛生,維護公司良好形象;不大聲喧嘩,嚴禁與公司同事閑聊,工作期間不影響員工正常工作;穿工裝上崗,保持工裝整潔、干凈,工裝每周滌一次;不濃妝艷抹及佩帶不適宜的飾物;不留長指甲;不穿拖鞋上崗。
2、工作時間內保證按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不得私自使用辦公用品(如電腦、電話等)。
3、按要求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須立即行動。
4、愛惜工作用具及公司辦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損壞,可以舊換新。
5、按工作職責每日全面清掃。環境衛生包括辦公室、前臺、走廊(掛畫),小樓衛生。其中辦公室衛生包括:辦公桌椅、公共辦公柜、電腦、電話、室內玻璃、欄桿、地面吸塵、門框擦拭、辦公室內植物澆灌、擦拭魚缸、換水等。走廊衛生包括:掛畫、公司牌匾等。
前臺衛生包括:前臺桌椅、飲水機、小柜子、白板等。
衛生間包括:洗手液、空氣清新劑(盒)、衛生紙等用品的及時更換。
小樓衛生包括:辦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線)、門窗、玻璃、百葉窗、衛生間(及時更換用品)、飲水間等。
三、物業保潔員處罰規定。
1、凡查出衛生包干區不衛生的,每次扣物業保潔員獎金50元,并責令其立即打掃。
2、衛生管理人員(包括打掃衛生,打掃公共廁所人員)工作不負責任,造成臟、亂、差的每查出一次罰款100元。
1、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解釋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2、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四
為使公司員工行為規范,辦公室管理有章可循,加快公司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之進程,提高大家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1、僅限辦公桌面擺放的物品:電腦顯示器(可以附帶鍵盤和鼠標;若無顯示器,可以放置筆記本電腦一臺),書架或者文件架,文具盒一個,筆記簿一個,水杯一個。
2、如果申領了辦公室綠色植物,桌面可以擺放一盆植物。
3、除了僅限辦公桌面擺放的物品以外,員工可以臨時存放與自己工作相關的資料和產品,但是當天下班后必須將臨時存放于桌面的物品收歸他處,不得留存于桌面之上。
是指擺放于辦公室內的物品、它包括辦公用品、項目文件和產品(例如報批資料,完工資料、產品樣品等),員工的私人物品、員工辦公用桌等。
放置物品的要求。
1、各部門對項目產生的文件,可以暫時存放在辦公室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的,應一周之內將該文件收歸處理,不得占用辦公室公用空間超過一周。
2、辦公室嚴禁堆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員工私人物品和辦公桌椅擺放不得妨礙他人工作,辦公桌椅未經人事行政部批準,不得私自隨意擺放、移動。倘若是特殊情況,必須報備給行政部門登記備案,并放置到合理位置。
3、辦公室擺放文件柜、五節柜、辦公桌、飲水機等設施,應規范、整齊并隨時保持清潔。
4、文件柜、五節柜、保險柜的頂部嚴禁堆放舊書籍、舊文件、舊資料及雜物。
5、木質玻璃門文件柜擺放的書籍、文件等辦公用品應整齊、合理。
6、新進設備的包裝和報廢設備以及不用的雜物應按規定的程序及時予以清除。
(一)職工區域衛生。
2、不在辦公室墻壁亂懸掛、張貼雜物。
(二)公共衛生維護。
1、辦公室內不得隨地亂扔紙屑,地面隨時保持無積塵、污物、煙頭、痰漬、口香糖渣等渣滓。
2、墻面、門窗嚴禁張貼與工作、學習無關的紙張及印刷品。
3、請自覺保持辦公區內環境衛生,桌面、窗臺、地面、墻壁不能有污跡,時刻保持空氣清新。
4、辦公室及窗外不得丟棄廢紙、煙頭、傾倒剩茶和吐痰。
1、公司統一實行“辦公室門戶開放政策”,即在辦公時間,任何辦公室均須開門辦公,請勿在辦公時間將辦公室房間門關閉或虛掩;特殊情況(如有時需要保密)才可以關門辦公。
2、請勿在辦公場所講不文明用語,在辦公室和走廊不能嘻笑、打鬧;工作時間請勿聊天、開低級玩笑。
3、請勿破壞性地使用和對待公司物品;借用他人或公司的東西,使用后應及時送還或歸放原處。
4、工作時間無事請勿串辦公室;未經同意不得隨意開同事的抽屜、柜子、使用他人的電腦等物品,不得隨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資料等。
5、辦公室內未經允許,請勿進行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嚴禁上班時間在電腦上玩游戲。
6、不允許公司員工在辦公室內吸煙;如果吸煙,請到衛生間內吸煙。
1、工作時間全體職員著正裝,保持工裝干凈,不得穿脫鞋上班工作;。
3、儀容儀表:女士宜化淡妝,不得濃妝艷抹;男士不宜留怪異頭發或過長頭發,刮凈胡須。
1、在接聽電話時,最好在電話鈴響第二聲或第三聲的時候接起,以給對方最為適宜的心理準備時間,同時體現公司高效的辦公效率。
2、接聽電話要主動報出自己的公司名稱或部門名稱,在接聽時請說“您好,xxxx”;接聽電話要使用文明用語,語速適中,態度親切、溫和、耐心,同時要簡明扼要,體現公司的工作效率;對方講述時要留心聽,并記下要點;未聽清時,應及時告訴對方,請其重復;結束時禮貌道別,待對方切斷電話后,自己再放話筒。
3、接聽公司外部人員打給公司其他同事的電話時,同樣要耐心禮貌,可以在說過“請您稍等”之后以最快速度找到相關的同事或者將電話轉到相關的部門;當同事不在時,應禮貌地請對方稍后再打,并主動表示可以幫助對方轉達緊要的信息。
4、當接聽到不指名的電話,而自己不能處理時,可坦白告訴對方,并馬上將電話交給能夠處理的人;在轉交前,應先把對方所談內容簡明扼要地告訴接收人。
5、所有員工在工作時間撥打與工作無關的私人電話嚴謹超過30分鐘;如果確有重要或緊急的私人事情需要處理,注意節約時間,長話短說。
6、不論遇到何種情況,均應避免在電話中與對方發生爭執或使用過激的語言,宜耐心、冷靜、有修養地解決問題。
適用會議:周會、項目會議、臨時會議、會見業主、臨時辦公等均屬于此范圍。
內容。
1、會議室由行政部負責管理。
哈爾濱菱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2、會議室只限本公司相關職能部門使用,外單位借用會議室須經行政人事部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辦理借用手續。各部門無權將會議室借給外單位使用。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行政部同意不得將會議室的各種設施拿出會議室或轉做他用。
3、會議舉行必須到人事行政部登記簽名,登記后方可使用;會見客戶時,需要會客員工到行政部登記;臨時辦公人員必須到人事行政部登記簽名使用,倘若遇到特殊情況,需要緊急使用會議室,可以事后到行政部補簽登記。
4、凡是在人事行政部登記簽名后,簽字登記人對如下事宜承擔責任:
(1)會議前對投影儀、電腦等會議設備的試用與布置;
(2)會議后會議室的'清掃、會議桌的清潔衛生;
(3)會議后對所使用的設備復原到會議前的放置狀態;
(4)會議桌、會議椅的整齊擺放與歸置。
(5)關好窗、門、電器,并向辦公室及時說明并在申請登記表上簽署使用意見。
簽字人可以自行處理上述事宜,也可以安排其他人代辦處理。使用會議室期間,使用部門和與會人員要愛護室內公物,保持室內清潔,不得隨意將會議室用品帶走或挪作他用。損害公物由簽字登記人負責。
辦公用品的申請購買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各部門經理將需求細化到規格和型號填寫進《月采購計劃表》于每月20號上報給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匯總交于財務審批,將審批后的表遞交給人事行政部審批采購。
具體內容。
1、為了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用品的購買,都由行政部統一負責。
2、員工填寫申請表,必須明確、詳細、以避免采購物品與需求出入過大,無法滿足使用;因員工填寫錯誤而引起的采購物品無法使用,部門經理承擔相應責任。
3、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公司行政部統一采購、分發給各個部門。如有特殊情況,允許各部門提“加急采購表”進行采購。在這種情況下,必須經總經理、財務審批同意方可購買。
4、公司各部門應按公司核定的辦公用品費用定額標準嚴格把好申購和領用關。保管人不得超標發放辦公用品,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人事行政部經理同意。
5、各部門及各使用人的辦公用品使用標準;每人每月最多領用1支簽字筆,如果保管不好丟失自行負責購買。每月15日至20日為辦公用品領用時間,其他時間嚴禁領用辦公用品。
6、各部門要控制和合理使用辦公用品,杜絕浪費現象。筆記本、簽字筆芯、固體膠棒、涂改液、計算器、訂書器等辦公用品重新領用時以舊換新。
7、凡調出或離職人員在辦理離職或交接手續時,應將所領用的辦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數歸還。有缺失的應照價賠償,否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8、對決定報廢的辦公用品(資產類),要按報廢流程填寫《資產報廢單》經總經理、人事行政部審批方可報廢;同樣如有辦公物品(資產類)按調轉流程填寫《資產調拔單》經總經理、人事行政部審批方可進行調拔。
打印紙為辦公室常用a4打印紙,打印紙分成可使用的單面及新紙兩種,可使用的單面紙是指已經使用過一面,還剩一面可用,且用過一面的內容已無效的紙張。新紙是指兩面均未經使用是紙張。
1、在打印及收傳真的時候,如果是不重要的、非正規的、對內的文件或資料一律使用單面紙。在打印及收傳真的時候,如果是重要的、正規的、對外的文件或資料須使用新紙。
2、凡是經裝訂過的單面紙,留有裝訂的孔洞或者訂書釘痕跡的單面紙,均為不可使用的單面紙,一律作廢紙處理,不得放入打印機內重復使用,以免損壞硒鼓和打印機。
3、打印機和傳真機送紙的地方只放可以使用的單面紙,如有需要用新紙時,請自行手動更換,打印或傳真完成后請務必將紙換回單面紙,若復印資料數量較多時,應先選擇復印1件,確認質量合格,再輸入余數,以免浪費紙張。
4、如果打印、復印資料超過100頁,即為大規模打印。大規模打印的使用者可以帶著打印紙到人事行政部用大型打復印機打印(人事行政部不備有打印紙),以免自己部門的小型打印機硒鼓墨粉不足,耽誤后期工作使用。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五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為此制定此請假管理制度。其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本規范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員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制員工以及處于試用
期內的員工。
第二條 公司員工請假,需要向所在車隊隊長遞交書面申請,如實填寫《請假條》,
車隊隊長應及時把員工《請假條》交給辦公室進行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第三條 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及其請假相關手續
的規范性,否則相關審批人員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 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并將《請假條》遞
交給各車隊隊長。如因身體不適等緊急狀況需要臨時請假的',應該在上班前電話聯系車隊隊長,并同時將請假原因、時間等具體情況以短信方式轉告給隊長以作備案使用。返崗后應立即補辦請假手續,逾期仍沒有補辦好請假手續的,一律當曠工處理。
第五條 員工請假期限屆滿時,如出現緊急狀況而需要繼續請假的,同樣應該在
上班前電話聯系車隊隊長,并同時將請假原因、時間等具體情況以短信方式轉告隊長以作備案使用。返崗后應立即補辦請假手續,逾期仍沒有補辦好請假手續的,一律當曠工處理。
第六條 員工請假2天以內的需經車隊隊長批準;請假4天以上的車隊隊長批準
后,還需公司上級領導審批。審批通過后,請假員工持《請假條》到辦公室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第七條 車隊隊長請假,需要經過總經理批準,并將《請假條》交給辦公室備案。
第八條 員工確實是因為生病不能堅持工作的,請病假3天以上的,應提交醫院
出具的病歷或病假證明,病假期限屆滿時,員工應返崗。
第九條 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超過請假期限仍沒有返崗的,一律當曠工處理。
第十條 本規范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 本規范制度的解釋、修訂權歸總經理所有。
第十二條 本規范制度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實施期限為1年即2015年9月13日
起至2015年9月13日止。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六
1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事檔案工作的歸口管理,指導監督各分公司、直屬部門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2 人事檔案管理實行公司領導下的分級管理負責制。
3 人事檔案管理必須嚴格確保材料保密。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各級干部和各分支機構經理室成員、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稽核審計部負責人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4 各分支機構人力資源部負責本機構經理以下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
5 同級組織部門有權查閱本級人事檔案。
6 各單位專職檔案管理人員的本人檔案由同級組織部門與人力資源部交叉管理,其它人員不得代管。
二.人事檔案的內容:
員工人事檔案是關于員工個人及有關方面的情況材料的記載和敘述員工本人經歷的基本情況。
三.員工檔案的保密規定
1. 公司人事課對接受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認識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毀,并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四.確立兩級檔案管理制度
7 一級檔案為本辦法所指人事檔案,是員工入司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
五.人事檔案分類:
第一類:履歷和自傳材料;
第二類:鑒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三類:學歷和評聘材料;
第四類:政治歷史情況的審查材料;
第五類:政治面貌材料;
第六類:獎懲資料;
第八類:其他可供組織上參考的材料。
六. 般文檔管理
1.人力資源部文件:
a 人力資源本部正式形成發出的文件、傳真、通知等,除保密薪資文件外,均應保存一份原件或復印件歸檔,年終按內容類型、依成文時間編號裝訂成冊。
b 人力資源工作中形成的臺帳、報告,以及搜集到的業務資料等,由各處歸口管理,各經辦人保存。年終根據內容價值酌情歸檔。
c 薪資福利類保密文件由薪酬福利處自行建檔保存。
9 公司文件:
2.外部文件:
包括國家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勞動人事部門)的發文,社會公開資訊等,應作為公開業務資料共享。
七.員工人事檔案管理
1.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建立、接轉、保存、整理)本機構內員工的人事檔案。
2.人力資源部一般情況在員工試用期滿,向其人事檔案關系所在單位開出" 調函" ,交員工或其委托人,在規定時間內將檔案轉入公司。檔案管理人員應在接到調入檔案時當場拆封核查,如有缺漏或疑點,應將檔案密封交員工本人退回原單位補齊或作出書面解釋。
3.員工合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由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 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手續清單" 上簽字,確認無遺留問題;員工出具調入單位的調函后,人力資源部核對檔案材料,密封人事檔案,連同開具的" 檔案材料轉移單" 、" 干部介紹信" 、" 調出人員工資轉移單" 及其它有關材料,轉至調入單位。
4.人事檔案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查閱員工人事檔案應經人力資源部總監(或經理)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八.員工管理檔案的管理
1.“員工管理檔案”是公司為每個員工建立的內部管理檔案。包括該員工的有關招聘、錄用、合同、考核、薪資、福利、獎懲、培訓等材料。建立此檔案旨在方便內部管理。
2.員工管理檔案自員工到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歸類。員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歸進員工人事檔案的材料歸入人事檔案,員工管理檔案封存。
3.員工管理檔案中保存應聘錄用、勞動合同、薪酬福利(休假、醫療、工傷、教育培訓等)、獎懲、考核、體檢等所有材料的原件,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4.員工管理檔案中不應包含秘密內容,人力資源部員工、各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工作需要查閱有關員工的管理檔案。任何人員不得私自更改管理檔案內容。
5.員工管理檔案僅供公司內部使用。
九.員工個人情況變更
1. 員工進入公司后,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登記表》,其內容包括員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個人愛好、學歷、工作經歷、特長及專業技能,獎懲記錄等項目。
2. 項目內容如有變化,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地向人事課報告,以便使員工個人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確保人事課掌握正確無誤的資料。
十.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第一章 人事檔案管理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維護人事檔案的真實性、嚴肅性,完善人才流動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人才合理流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是指:
1、辭職或被辭職的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2、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3、待業的大中專畢業生的人事檔案;
4、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人事檔案;
6、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的人事檔案;
7、其它流動人員人事檔案。
第三條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http://遵循:“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原則,接受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
第四條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為縣以上(含縣)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素數的人才流動服務就(以下簡稱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其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嚴禁個人保管他人人事檔案。
第五條跨地區流動的人員人事檔案,可由其戶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管理,也可由其現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管理。
第六條尚未建立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的地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仍由原人事檔案管理單位管理。
第七條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認真做好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轉遞等管理工作,人證做好與流動人員身份認定、檔案工資記載、出國(出境)政審工作,經授權做好相關的職稱資格考評、合同鑒證、社會保險等社會化服務工作。
第三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轉遞
第八條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憑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人員流動的有效文書,向流動人員原單位開具調檔函,原單位接到調檔函十五天內,將流動人員人事檔案隨檔案轉遞通知單轉交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轉遞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必須完整齊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經審核無誤后,及時將檔案轉遞通知單回執退回原單位。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發現轉來的檔案材料不齊全或不清楚,應要求原單位補齊或查清楚。
第九條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應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得郵寄或交流動人員本人自帶。對流動人員本人自帶的`人事檔案,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不得接受。
第十條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接管人員人事檔案,須由流動人員或其現所在單位辦理委托存檔手續。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與流動人員或其現所在單位簽定檔案管理合同書,合同書須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內容。
第十一條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開具的轉檔手續,與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開具的轉檔手續具有相同的效力。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必須憑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開具的轉檔手續,方可接收流動人員人事檔案。
第四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與利用
第十二條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加強與流動人員及其現在工作單位的聯系做好流動人員檔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斷充實流動人員認識檔案的內容。收集的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鑒別。需經單位蓋章或本人簽字的,簽字蓋章后方能歸入檔案。
第十三條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按照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流動人員檔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檔案過程中,要防止丟失檔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檔案內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銷毀或偽造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材料。
第十四條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按照《干部檔案工作條例》中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查閱、借閱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項。
(一)查閱流動人員檔案應辦理審批手續。查閱單位應申名查閱理由,管檔單位根據規定和需要確定需提供的檔案材料。
(二)查閱單位應派中共-黨員到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查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向查閱單位介紹被查閱人的有關情況。
(三)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對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和涉及國家秘密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要嚴格保管,嚴格查閱手續。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
(五)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閱檔規定,嚴禁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材料,查閱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
第五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保管
第十五條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具備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物質條件,建立堅固的防火、防潮的專用檔案庫房,配備鐵制的檔案柜;經常檢查庫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防高溫等設施和安全措施;檔案庫房、閱檔室和檔案人員辦公室應三室分開。要不斷研究和改進檔案的保管方法和保護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第十六條建立健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內部規章制度,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論研究,實行目標管理,不斷提高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的效率和質量。
第十七條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是黨性強、作風正、忠于職守、具有一定的檔案管理專業知識的共-產-黨員。
第六章 人事檔案管理監督與處罰
第十八條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的,由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擅自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單位或個人;
2、擅自涂改檔案內容或偽造檔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檔案材料的;
4、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轉遞等管理工作中,出現違反本規定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
對前款所列情形負有責任的單位或直接責任者,要視情節的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餐飲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雇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初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 有關生產各項設備的操作,運轉、制造及裝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產品的制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 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本業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 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第四條 為配合工作及人事調度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雇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條 雇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采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簽請負責人核定。
第六條 雇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第七條 雇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后依據試用成績,簽請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條 雇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并具有初中畢業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 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1. 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 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務于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者。
第十一條 經雇用的工人應親至勞務主管單位報到,并填繳下列書表,由雇用單位存查或核驗發還。
a) 公立醫院出具的肺部透視健康證明,及醫務室健康診斷書各一份。 b) 員工調查表二份。
c) 學歷證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證。
d) 保證書一份。
1. 聯保切結及個人基本資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張。
勞務主管單位對于新雇員工應行填繳的前項各種書表須嚴加審核,其不合規定者應拒絕其到工。
第十二條 解雇員工,除依法發給預告期間工資外,并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工作每滿一年者給一個月工資。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適用前項規定,即時解雇:
1. 有犯罪行為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準易科罰金者。
2. 無故連續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3. 一年內受記大過處分達三次經主管官署核準者。
4. 保證人退保或通知調換保人后,經二個月仍不能覓人繼續為之保證者。
5. 犯有過失情節重大經會議通過者。
第十三條 員工辭雇或解雇時,應將經管及借用公物交還有關單位,并向勞務主管單位辦理離工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
第十四條 各業務主管單位將人事變動或工作種類變更,均應送交勞務主管單位統一登記及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五條 各單位應按月造具員工動態月報表二份呈報本公司核備。
第三章 保證
第十六條 員工的保證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區有固定住所、或服務機關便于查對,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限。
(一)經當地政府登記并給有營業執照工廠或商號。
(二)現任公教人員或有正當職業之人士二人。
經辦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工人,以按前項第一款的規定取具保證人為原則,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第十七條 被保證人不得以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為保證人。
第十八條 員工如有盜竊財物、虧欠款項、或其他不法行為致公司蒙受損失者,保證人應負完全連帶賠償責任。保證書格式另定。
第十九條 凡對經管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員工,應每半年辦理對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辦理對保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對保。
第二十條 保證人職業、住址或服務所在地有變更時,被保證人應即報告主管單位,如保證人死亡或保證人的工廠商號改組或有其他情事時,被保證人應即自動按規定另行更換保證。
有以上情節的保證人,被保證人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故須更換保證人者,應聲明理由并另行覓妥新保證人填具保證書經繳呈核準后方予發還原保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保證人認為有不當時,應即通知被保證人更換保證。 第二十三條 被保證人自離工日起六個月內經查明已無未了事項時,其保證書得予注銷。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加工
第二十四條 每日工作時間均以八小時為原則,晝夜輪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換一次,工作起止時間輪流辦法,由各單位視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條 員工不按時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上班時間三分鐘后至十五分鐘以內始行到班者為遲到,超過十五分鐘后到工者,除請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偶發事件呈請準予補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擅自離工者為早退,超出十五分鐘以前離工
者,以曠工半日論。
(三)、遲到或早退積計達三次者按曠工半日論。
第二十六條 各主管單位,對于所屬員工出勤、請假務須嚴密考核,并隨時與勞務或警衛主管單位聯系。
第二十七條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當理由經核準者外,夜間未到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進入工作場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滯留。
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者,得由所屬業務主管經工會或勞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每月加工總時間最多不得超過46小時。
第二十九條 如遇臨時緊要事故,得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先令員工加工,事后呈報所屬主管備查。
第三十條 員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無法進行時,應即報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縮短加工時間,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條 員工加工由工作場地之值班職員或領班負責監督進行。工作完畢后,由監督人員于加班命令單證明工作時間后,加班員工應于下工時交由稽查人員,加注出公司時間,轉送勞務主管單位查核登記。
第三十二條 例假日、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員工出勤加工時,得商經產業工會同意后由所屬主管通知員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員工名單送勞務主管單位登記。
第三十三條 員工加工時間至40小時時,勞務主管單位應即通知其所屬單位調節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條 員工出差,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出差簽派單,呈經主管核準后,交勞務主管單位登記。工人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得于原簽派單位注理由呈請補準。
第三十五條 員工于星期例假日、國定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第三十六條 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醫務室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假期內除予醫療外并給予半數工資,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
超過規定病假20日數不再給予病假津貼。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八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8日,子女得喪假
6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8星期,流產并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四星期,其不足三個月者每少一月遞減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內工資照給但到工不足六個月者,工資減半發給。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第三十七條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所屬業務主管核準后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業務主管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勞務主管單位辦理。
第三十八條 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簽請主管核準。
第三十九條 因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或各醫務室證明必須休養者,得呈請主管給予公傷假。
前項休假期間前三日照給工資,第四日起給30%撫恤津貼,休假治療超過六個月者,超過期間給50%撫恤津貼。
第四十條 員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給予公假,但應于事前呈經主管核準:
(一)參加政府舉行的考試或訓練。
(二)參加兵役體格檢查身家調查、或后備軍人教育、動員演習、點名等召集。
(三)擔任村里鄰長民-意代表的員工參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機關召開的會議或訓練。
(四)產業工會理干事辦理會務或參加依法召開的會議。
(五)參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機關或民防機構的活動。
(六)應召入營服役常備兵報到前二日。
前項第一至第五款給假期間應由主管視實際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第四十二條 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為原則,工人離工前應將經管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條 因私事必須外出經業務主管核準給有出公司許可證者,在十分鐘以內不予記錄。其因病至醫務室求診經醫師證明呈請主管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條 因病逾限呈請特準給假或停薪留職期間,除房租津貼外工資一律不發,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無法復工者,得依第十二條規定核給資遣費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條 年中到工的員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比例核給。 第四十六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違者從重議處。
第四十七條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四十八條 員工特別休假,由業務主管擬訂交由勞務主管商同所屬產業工會排定。
前項特別休假,如員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產需要中途通知銷假者,應加給該未休假期內的工資。
第四十九條 員工特別休假時效應繼續累計,凡排定特別休假日程內,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規定的紀念日均不補假。
第五十條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學校及幼兒園的員工不予特別休假。
第六章 工 資
第五十二條 員工工資均按日給制支給,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新進員工工資,由所屬主管單位按教育、經驗、智識、責任、技能、體能、環境、危害、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前項工資不得高于同一單位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第五十四條 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第五十五條 員工加工,得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第七章 獎懲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嘉獎:
(一)全年請假(包括與公司無直接關系的公假)積計未超過三日而工作勤奮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優良而有具體事實者。
(三)調解較大糾紛因而寧人息事,或勸同仁守法堪為表率者。
第五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計功:
(一)全年從未遲到、早退、及請假而工作勤奮者。
(二)技術精進對本位工作有良好貢獻者。
(三)愛護公物,卓有成績者。
(四)盡忠職守、工作努力、有事實舉證者。
(五)遇有重大災害,救護出力者。
(六)檢舉員工舞弊盜竊,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其價值相當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功:
(一)消滅臨時的重大災害,減少公司損失者。
(二)防杜未發生的重大災害,減免公司損失者。
(三)愛護公物,顯著效果者。
(四)對于增產及技術的改進有重大貢獻者。
(五)檢舉員工舞弊盜竊,因而減少重大損失,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從優晉級,優先轉類并報本公司敘獎:
(一)記大功積計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條各項情形之一并經會議評議,認為特具功勞者。 第六十條 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申誡: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二)因過失損壞公物,情節輕微其價值在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閑、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過:
(一)在公司內斗毆者。
(二)因過失致損壞公物,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時間者。
(四)工作疏忽貽誤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五)不愛惜公物,浪費原物料者。
(六)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七)在指定吸煙處以外之處所吸煙者。
(八)不注重環境衛生隨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過:
(一)在公司內毆人、賭博、或飲酒者。
(二)不服從指揮情節重大者。
(三)發現機件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者。
(四)侮辱主管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五)疏忽職務致損壞公物,或傷害他人身體者。
(六)破壞團體名譽或散布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誣控同事者。
(九)疏于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第六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會議推派代表調查屬實者應予開革:
(一)借端聚眾罷工、怠工煽動工潮者。
(二)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三)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四)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五)竊取公物者。
(六)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七)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八)在公司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九)威脅主管及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第六十四條 未經列舉而與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三條各條情節相當者,比照予以獎勵或懲罰,但比照第六十三條規定應予開革者,應提經會議通過。
第六十五條 員工獎懲應由業務主管或警衛主管單位簽擬意見,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條 員工犯有過失情節重大者,在未確定懲罰前得先行予以停職。 第六十七條 檢舉舞弊及盜竊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組長為之。并負責為檢舉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條 員工功過的積計,均以同一年度者為限,在同一年度內功過相當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績
第六十九條 員工考績應于每年年終舉行一次,其在當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參加。
第七十條 年終考績應由所屬主管單位按員工工作、品行、學識三項秉公考評,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考評項目內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學識15分、合計100分為滿分。
第七十一條 員工年終考績等第、分數,規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滿60分者。
(六)戊等:未滿50分者。
前項列特等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2%,列甲等以上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30%。
列特等時,得晉一級,列其余等級者均不得晉級。
第七十三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曠工半日以上者,每滿半日減考績總分數二分。超過二日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四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獎懲者,依下列規定加減其考績總分數,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按其功過事實加減分數者,不在此限:
(一)記大功一次加15分,記大過一次減15分。
(二)記功一次加5分,記過一次減5分。
(三)嘉獎一次加2分,申誡一次減2分。
第七十五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懲誡處分而經獎勵抵消后,仍留存記過一次以上的處分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六條 員工年終考績獎懲標準規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應予限制獎勵者,從其規定。
(一)特等:晉三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之一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二)甲等:晉二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計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的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三)乙等:晉一級,但已支最高年功級者,改發相當晉一級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四)丙等:仍支原級。
(五)丁等:降一級。
(六)戊等:降二級或提工廠會議通過予以開革。
第七十七條 員工考績列甲等以上,其晉級后已達最高年功級,或現任領班職務,已達一等一級工資者,遇高一類有缺得舉辦轉類考試,就考試成績70分上者,按成績依序錄取轉類至額滿為止。
第七十八條 前條所列員工至當年年終考績連續三年成績列特等者,得免參加轉類考試,并優先予以轉類。
第七十九條 員工經轉類后,依照原支工資改敘轉升工類的等級。
第八十條 員工年終考績分數,轉類考試成績分數,或免除參加轉類的考試之資格條件相等,而編制工級不敷分配時,以年資較深者為優先。
第八十一條 轉類考試于每年年終考績完畢后,視實際需要舉辦。
第八十二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為委員,組織員工轉類 考選委員會,負責辦理。
第八十三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應將考試日期、參加考試員工姓名、考試科目及有關規定事項于考試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條 員工參加轉類考試的順序另訂。
第八十五條 員工轉類考試科目如下:
(一)一般學科30分:分為1.國文。2.數學。3.常識(各占10分)。
(二)本業智能70分。
前項考試程度,職員按高中畢業,其余按畢業程度為準,但遇有特殊情形時
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條 轉類考試試題,由員工轉類考試委員會確定。
第八十七條 轉類考試成績,由員工轉類考選委員會評定呈經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條 員工應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終考績俟退伍返公司復職后補行辦理。
第八十九條 員工年終考績與轉類考試成績以及其獎懲情形,最遲應于次年3月15日前呈報本公司核備,并于當(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衛生
第九十條 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得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講習及教育,員工無故不得拒絕參加。
第九十一條 為增進員工福利及提倡員工正當娛樂,公司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福利設施及康樂活動。
第九十二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衛生設施,以維護員工健康。
第九十三條 為增進員工健康,公司應設醫務室為員工治療疾病。
第九十四條 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愈后方準復職。
第十章 撫恤退休及保險
第九十五條 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六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員工保險,依勞工保險條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為適應實際需要各部門得另訂單行補充辦法,呈報本公司及主管機構核準后施行。
第九十九條 本規則自呈奉核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七
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我院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與《政府采購法》等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和修訂了一系列醫院采購制度,推行政府采購,積極參加省衛生廳組織的藥品、醫用耗材等專用物資部門集中采購,加強院內分散采購的管理和監督,不斷拓展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努力規范采購行為,防止和預防腐敗行為發生,實現依法采購、陽光采購。根據《福建省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實施方案》要求,現將我院開展政府采購執行工作自查自糾情況作簡要匯報。
一、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依法采購。
為加強醫院管理,促進醫院反腐倡廉建設,我院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福建省省級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福建省招投標條例》等規范性文件,結合實際,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并根據具體情況和上級新的精神對文件及時進行了更新和修訂。主要規章如下:
1、各項貨物、服務、工程類的采購制度有《醫院院內招標試行辦法》、《加強基本建設和修繕工程管理的暫行規定》、《醫院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制度》等。
2、藥品采購制度有《關于加強藥品采購管理的實施意見》、《藥品備案采購管理制度》、《協和醫院新藥引進管理辦法》等。
3、關于設備、醫用耗材及試劑采購等制度有《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設備采購的規定》、《關于醫用耗材、檢驗試劑備案采購管理的暫行規定》、《關于醫療器械耗材特殊采購的規定》等。這些文件參與的職能部門多,涉及的采購范圍廣,既有關于政府采購的規定,也有院內公開招標采購制度,初步建立起了規范醫院采購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
各采購科室依據要求,按照政府采購的`目錄范圍和有關金額限定的規定,依據不同情況分別選擇政府集中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委托代理機構公開招標、院內公開招標等方式進行采購,做到凡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均選擇政府采購方式,依政府采購程序進行采購;符合定點采購、協議采購的均按規定執行;凡沒有達到政府采購金額起點或在政府采購范圍外低于20萬元的,執行院內采購有關規定,小額零星采購則由采購科室依據規定直接采購。院內公開招標參照政府采購程序制定,有張貼招標公告、制定招標文件、開標評標、發出中標通知、簽訂協議等采購程序。
二、構建互補的采購格局,規范采購行為。
經過幾年的實踐和總結,目前我院凡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基建工程、物資、設備采購均做好采購預算,按照規定上報省政府采購辦或建設主管部門審批后委托具備資質的代理機構依法定程序進行公開招標。各采購部門的依法行政、依法采購意識不斷提高,對有關法律法規更加熟悉,操作進一步規范,進入政府采購和委托代理機構公開招標采購的范圍進一步拓寬,集中采購規范化和科學化程度不斷提升,已經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三種形式并行的采購格局。
各部門采購情況如下:
1、藥品類,藥學部參加省衛生廳部門集中采購,合計采購金額為元,實際采購總金額為元,參加政府部門集中招標采購占總采購額的百分比達93.31%。參加部門集中采購金額為元,實際采購總金額為3元,參加政府采購金額占總采購額的百分比達93.73%。
2、貨物、服務、修繕類,總務后勤部門按照規定,凡納入省級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采購預算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貨物類物資及專用設備均進行政府集中采購,在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網上競價范圍內的均進入政府采購,政府采購范圍外的20萬元以上也委托代理機構進行公開招標,參加政府采購金額為元,參加政府采購金額為元。
3、醫療器械、醫用耗材、設備類,設備科依照規定預算金額20萬元以上的醫療器械、設備采購均委托代理機構公開招標,醫用耗材在省衛生廳組織的部門集中招標范圍內的參加部門集中招標,范圍外的部分委托代理機構公開招標,參加部門集中采購金額為元,參加政府集中采購金額為元,參加部門集中采購金額為元,參加政府集中采購金額為元。
4、基建工程類,目前我院基建工程項目為外科病房綜合樓工程,-以來外科病房綜合樓工程建設過程中委托有資質的代理機構進行網上公開招標10次,院內公開招標4次,其中通過網上公開招標形式政府采購金額為元,政府采購金額為元。5、專項資金凡達到政府采購金額的均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共委托代理機構公開招標政府采購元。
三、加強采購監督和管理,促進廉政建設。
在政府采購法律框架下,結合醫院工作實際,以建立健全采購制度為重點,加強采購監督和管理,醫院財務、紀檢監察、審計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參與采購活動的監督,醫院紀檢監察人員參加院外公開招標采購監督工作,在院內招標采購過程中,紀檢監察、審計工作人員參與開標、評標,財務部門把住付款關、審核關,合力形成事先、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的機制,從源頭上防止公共資金濫用、預防腐敗行為的發生,努力保障參與采購各方合法權益,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采購機制,維護醫院資金使用效益和安全,促進醫院廉政建設,建立醫院采購與廉政建設的良性互動機制。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了促進依法行政,使本辦起草制定規范性文件的工作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辦起草制定規范性文件的工作。
規范性文件是指本辦制定或聯合其他部門制定的在全市范圍內進行行政管理,規范人民防空工作的文件。
第三條規范性文件應當以'××××××辦公室關于。。。。。。'的字樣發布,根據內容使用'規定'、'辦法'、'細則'、'規則'、'通告'、'命令'、'決定'等規范的名稱。
第四條制定規范性文件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規定,適應人防管理工作的客觀需要,符合法定權限和程序。
第五條本局規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由人事秘書科負責,主要內容包括:
(一)組織起草調整規范性文件;
(二)負責本辦規范性文件的公布工作;
(三)負責本辦規范性文件的`解釋;
(四)負責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第六條下列事項,本辦可制定規范性文件:
(一)實施人防法規、規章的具體措施和方案,需要制定規范性文件組織實施的;
(二)實施人防法規、規章的程序,需要制定規范性文件確定的;
(三)調整本辦機關對外的行政行為需要制定規范性文件的。
第七條規范性文件制定項目,由相關責任科室擬定項目建議書后提交主任辦公會集體討論批準。
第八條規范性文件,按各部門職責分工,由相關科室或單位負責起草,人事秘書科統一審查把關。
第九條制定規范性文件,應當深入調查研究,總結實踐經驗,廣泛聽取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的意見,注重本市的實際情況,借鑒吸收國內外的先進成功經驗。具體工作由相關科室負責。
第十條起草的規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有關機關、組織或者公民對其有重大意見分歧的,應當向社會公布,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也可以舉行聽證會。
起草專業性強的規范性文件,應當征求有關機構及專家的意見。
規范性文件的內容與其他部門工作關系緊密的,規范性文件草案應當進行會簽,或者與有關部門聯合起草。
第十一條起草規范性文件的責任科室應對征集的意見進行歸納整理,作為審查、修改的參考。
第十二條規范性文件草案經人事秘書科審查后報主任辦公會議討論決定。人事秘書科和規范性文件的起草人員,列席有關文件審議的辦公會議。
報審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規(草案);
(二)審查意見;
(三)起草說明;
(四)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三條規范性文件草案在主任辦公會議通過后,上報市政府法制辦,由市政府法制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審查。與其他部門聯合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會簽后由主辦部門負責報送。
送審規范性文件草案應當向市政府法制辦提交下列材料:
(一)規范性文件審查表;
(二)規范性文件草案正式文本;
(四)制定規范性文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本。
第十四條市政府法制辦機構審查規范性文件時,需要本局進一步說明情況的,本辦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說明。
第十五條經審查準予公布實施的規范性文件,市政府法制機構通知本局后,由主任簽署,以本辦文件的形式發布與施行,并自發布之日起2日內在網站上登載規范性文件全文。具體工作由人事秘書科負責。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九
1.從事電焊、氣割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操作,徒工學習期間,不能單獨操作。
2.嚴格執行用火審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申請手續,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和消防保衛部門檢查審批,領取用火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操作。
3.用火部位變動或仍需繼續操作,應事先更換用火證,用火證只限當日本人使用,要隨身攜帶,以備消防保衛人員檢查。
4.進行電、氣焊操作前,應有工長或班組長向操作人員、看火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任何人不許以任何借口縱容電、氣焊工進行違章操作。
5.電、氣焊作業不準與油漆、噴漆、脫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
6.電、氣焊操作結束或離開操作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赤熱的焊嘴、焊鉗以及焊條頭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7.看火人員職責:
(1)清理現場周圍的易燃、可燃物品,對不清除的要用水澆濕或蓋非燃材料,以隔絕火星的濺落。
(2)看火人員不能兼顧其他工作,隨時注意用火點周圍情況,一旦起火及時撲救和報警。
(3)要根據用火點的情況備好適用的滅火器材。
(4)高空焊接時,要用非燃材料做成火盤和風擋,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濺落。
(5)操作結束后,要對焊割部位周圍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在隱蔽場地操作完要反復檢查,以防引燃起火。
1.操作間建筑應采用阻燃材料搭建。
2.取暖和熬火爐應設置在安全地點,四面采取擋火措施,周圍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3.電氣設備安裝應符合要求、刨花、鋸木較多部位的電動機,應安裝防塵罩,并由電工經常檢查。
4.碎料、刨花、鋸末等易燃物每天清掃干凈,倒在指定地點,操作間只能存放當天的用料,成品、半成品及時運出。
5.配電盤、刀閘下方不能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廢料。
6.工作完畢后應拉閘斷電,并經常檢查確無火險后方可離開。
7.操作間內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
1.熬瀝青灶應設在工程的下風方向,不得設在電線下,距離新建工程、庫房、臨時建筑等25m以外。
2.用火前必須辦理用火審批手續,經消防人員批準后方能點火。
3.鍋內瀝青一般不應超過鍋容量的.四分之三,不準向鍋內投入有水分的瀝青,嚴格控制溫度。
4.降雨、雪或刮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露天熬制瀝青。
5.瀝青鍋處要備有鐵質鍋蓋或鐵板,并配備相適應的消防器材或設備。
6.工作完畢時或下班時將蓋蓋好,檢查滅火后方能離去,不準封火。
7.油氈工施工區域內禁止一切火源,不準與電氣焊同時間、同部位上交叉作業。
8.施工區域內應配備消防器材。
1.噴漆、涂漆的場所要有良好的通風,防止形成爆炸濃度引起火災或爆炸。
2.工作場所內禁止一切電源,應采用防爆的電器設備。
3.禁止與電、氣焊工同時間、同部位交叉工作。
4.施工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
5.油漆工不能穿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接觸涂料、稀釋劑的工具應采用防火型的。
6.維修工程中使用脫漆劑,量不宜過大。
7.調漆應在單獨的房間進行,車間里不得做漆料倉庫,應專庫專放。
8.調料間、粉刷車間應有良好通風,采用防爆電器設備,禁止一切火源,調料間內不應存放超過當日加工所有的原料。
1.電工應經過專門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單獨操作。
2.施工現場暫設線路、電氣設備的安裝與維修應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3.各種電氣設備或線路不應超過安全負荷,且要牢靠、絕緣良好和安裝合格的保險設備,嚴禁用鋼絲、鐵絲代替保險絲。
4.變(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變電室要有良好通風,配電室內禁止吸煙、生火及保存與配電室無關的物品。
5.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的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6.臨時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干燥處,各種電氣設備應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設施。
7.每年雨季前要檢查避雷針,接點要牢固,電阻不應大于10ω。
8.施工現場嚴禁私自使用電爐、電熱器具。
9.不可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無骨架的燈罩,燈泡距可燃物應保持一定距離。
10.電線穿過墻壁,葦席或其他物體時,應當在電線上套有磁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絕。
1.行車與檢修車輛時不準吸煙。
2.檢修車輛時要切斷電源,不得用草簾當墊子。
3.車輛進庫存放時,車頭向外,露天存放時,必須存放整齊、按號就位、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堵塞通道。
4.每輛汽車都應設置滅火器材。
5.汽車進入加油站加油時,必須滅火,免除火花引起爆炸式著火。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二十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 m2,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沙等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3)臨時木工間、油漆間和木、機具間等每25 m2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應設置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設備和實施。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配備的消防器材,應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換粉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作業人員和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11)冬季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采用鋸末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方比,并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方可使用。
3)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2)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衛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及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二十一
保證管理處部門規章運行,加強部門規章的編制、更改和管理,確保部門規章制度的有效性。
適用于xx物業管理處各類規章制度的管理和控制。
3.1所有部門規章制度由相應責任人負責編制,管理處部門經理在3個工作日內審批后執行。
3.2部門規章的編制、更改、審核和審批權限。
編制相關責任人。
更改管理處任一員工。
審核管理處相關業務負責人/部門經理。
審批管理處部門經理體系文件有規定則報相關職能部門。
4.1部門規章制度的版本控制。
4.1.1未經修改的部門規章制度的版本號為a/0,修改一次版本號升為a/1,當版本號從a/9升級時,則升為b/0,依次類推。當對部門規章制度全面修改時,即使修改次數未達到9次,版本也要全面升級。
4.1.2制度頁數超過1頁以上時,則文件修改時只更改修訂頁的版本號;但如制度某一頁的版本號升至a/9,則該頁再次修改升級時,制度全部頁的版本號升為b/0。
4.1.3若制度更改后增加或減少頁數,則各頁均按照原最高版本號的頁統一升級為相同的版本號。
4.1.4為進一步明確部門規章制度的受控狀態,管理處公章蓋在制度的右上角。
4.2部門規章制度的`編制、更改。
4.2.1.1制度的編制和更改參照職能管理類體系文件gzwy4.2.3-z01《體系文件控制程序》的格式進行編制和更改。
4.2.1.2頁面設置。頁眉2.5厘米,頁腳2厘米,左右邊距2.5厘米;正文文字為宋體小四,行距23磅。
4.2.1.3正文格式參照本文件:。
一、目的。
二、適用范圍。
三、職責(可省略)。
四、方法與過程控制。
五、支持性文件(可省略)。
六、質量記錄表格(可省略)。
4.2.2更改部門規章制度,須采用電子文檔編輯,并啟用電腦'修訂'功能標注修改文字,然后按照程序報批,經部門經理或相關職能部門審批后方可執行。
4.2.3部門規章制度經過審批后,最遲自文件標明的生效日期開始生效執行。
4.3.1新增/更改部門規章制度獲部門經理或相關職能部門審批后,部門經理負責將規章制度電子文檔定稿發送資料管理員,由資料管理員統一打印,送部門經理簽章后存檔和下發;同時資料管理員應更換資料室存儲資料內的失效文件。
4.3.2管理處各業務塊領用部門規章制度,資料管理員須在《文件領用登記表》上登記。相應規章制度更改或失效時,各業務塊必須交回領用的失效文件。
4.3.3失效的規章制度按照公司體系文件要求進行處理。
4.4.1部門規章制度獲部門經理/相關職能部門審批后,相關業務負責人必須在規章制度生效三日內組織培訓。
4.5新增/更改部門規章制度與《管理處內部品質檢查操作細則》不吻合的,由客服負責人及時修改《管理處內部品質檢查操作細則》。
五、支持性文件。
gzwy4.2.3-z01《體系文件控制程序》。
六、質量記錄表格。
《文件領用登記表》。
工作規范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二十二
1、規范財務管理,關鍵在校長。實行民主理財,堅持財務公開、透明,校長是第一責任人。校長對學校經費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平衡性負責。
2、規范經費收支預算管理。每期初,各校(園)根據學校收入情況認真制定經費使用計劃,報中心學校批準。計劃的制定要確保收支基本平衡,并略有結余,同時要強化預算執行的力度,堅持無預算無支出的原則。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計劃,須書面向中心學校申請,經批準方可執行。
3、堅持錢、賬分開管理,管錢不管帳,管帳不管錢。校長不得留存單位現金,不得單獨一人公費開支。
4、規范經費使用管理,開支500元以上必須經學校審賬小組審核通過,千元以上必須書面報中心學校批準后方可開支使用。
5、報銷票據必須合法、合情、合理,并要做到手續齊全。招待費、交通費報銷票據的附注說明必須清晰、真實、完整(同時附招待費、交通費支出登記表)。招待費支出控制在經費總支出的2﹪以內,一般教學活動半天以內原則上不得招待開支,不得借期終(中)考試、結束會、加班等名義進行會餐。
6、各校(園)確因教育、教學活動需要,在周邊商店、飯店、菜店等購物、用餐需及時由指定人員(或經辦人)簽名并注明事由。
7、每次中途報賬前需對學校前一階段的對外欠賬進行統計并及時上報,如因此次報賬超支,需書面報中心學校財務室,以備下次中心學校合理安排。
8、代管經費據實收取,按期結清,代管經費收支情況在每期民主生活會上向全體教師予以公示,并作詳細會議記錄。
9、每學期結束時,各校(園)審帳小組對本單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自查,并在全體教師會上公布。每學期中心學校對轄屬各小學、幼兒園進行財務審查。
10、本著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科學規范使用好學校經費,每學期不留欠債。嚴格控制學校不合理開支,誰舉債誰負責。因學校經費管理不善或支出控制不嚴,造成經費赤字過大,中心學校將書面報請區教育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