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執行需要全員參與,形成全員知曉、遵守的良好氛圍。下面是一些規章制度的實踐經驗和教訓,值得我們深入研究和思考。
社區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篇一
一、檔案庫房的檔案資料,要按門類載體進行科學排列、編號,框架排列要科學有序。
二、庫房內嚴禁明火裝置和使用電爐。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擺放電腦等電器設備。庫房應配備滅火器,并經常檢查。
三、非檔案室的工作人員不能進入檔案庫房,庫房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食品和寄存任何與檔案無關的雜物,保持庫房內清潔衛生,定期清掃整理,以防蟲、鼠害。
四、維護檔案的安全,庫房做到“八防”,即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發現檔案災情時應及時處理,并在檔案箱、柜里放置防蟲藥,定期檢查使用情況。
五、每年定期對檔案進行檢查,檢查現存檔案與帳目是否相符,檔案是否損毀,檔案的收進、移出是否準確,并及時做好記錄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存在問題。
六、每天應對庫內的溫度、濕度進行登記,對溫度超過14℃-24℃,相對濕度超出45%-60%,要采取措施,使之保持在控制要求范圍。
社區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篇二
1、社區矯正組織應加強對社區矯正工作者的培訓,全面提高社區矯正工作者的教育管理能力和執法水平,培訓應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用一致、講求實效的原則。
2、培訓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社會學、心理學、教育學等相關知識,學習培訓可采取集中、以會帶訓,參觀考核等多種形式。
3、培訓工作由各級社區矯正培訓組織分級實行。社區矯正工作者每年接受培訓的時間不少于40學時,培訓情況作為社區矯正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據。
監督制度
1、社區矯正工作監督主要有法律監督、矯正組織內部監督、社會監督等形式。
2、檢察機關予以對社區矯正工作予以監督,發現矯正工作中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應及時提出糾正意見。
提出申訴。
4、上級社區矯正組織應定期檢查、指導、監督下級社區矯正組織的工作,同級社區矯正組織內部應加強相互監督,發現有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的,督促其改正。
5、社區矯正組織應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開其職責范圍、工作程序、有關制度等,接受社會監督。
6、社區矯正組織可從有關部門、知名人士、離退人員和矯正對象親屬等聘請執法監督員。
7、社區矯正組織應及時處理矯正對象或群眾的舉報、投訴,并反饋處理結果。
8、舉報、投訴和處理結果應登記歸檔,并報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社會志愿者聘用制度
1、基層社區矯正組織應建立社會志愿者隊伍,社區矯正工作志愿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
(2)熱心社區矯正工作;
(3)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質和專業知識;
社會志愿者應主要從專家學者、知名人士、離退休干部、村(居)委會人員、矯正對象的近-親屬和原所在單位人員中聘用。
2、自愿參與和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社會志愿者,向居住地的街道(鄉鎮)司法所報名,符合條件的,由司法所報請縣級司法行政機關頒發聘書。
3、社區志愿者主要從事以下工作
(1)參與制定矯正對象矯正方案;
(2)為矯正對象提供法律及心理咨詢;
(3)與矯正對象結成對子,幫助教育矯正對象;
(4)對社區矯正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5)承辦社區矯正組織指派的其他工作。
4、街道(鄉鎮)司法所負責本轄區社區矯正工作志愿者的聯絡和活動。
社區矯正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1、社區矯正工作人員服務態度不好,對矯正對象提出、反映的問題不及時解答和處理。推諉、懈怠的給予警告,屢次發生上述現象的,對其進行通報批評、戒免談話,直到調離工作崗位;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法律法規處理。
2、報送信息不及時、不準確,影響全區工作進度;或者遇有特殊情況、問題及重大事宜不及時反映和上報,瞞報、遲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3、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侵害
矯正對象基本權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停職檢查、給予行政處分,建議調離工作崗位。
4、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致使矯正對象脫管失控,不積極查找,不主動上報,一經發現,通報批評;導致矯正對象重新犯罪,影響惡劣的,給予行政處分,直到調離工作崗位。
5、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因失職或者違反社區矯正其它規章制度,不按程序辦事,不能在指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任務,給工作造成一定危害或損失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戒免談話,直到調離工作崗位;后果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6、凡出現上述問題的,不得在本年度內評優、評先、入黨、提拔。
矯正個案制度
1、針對每名矯正對象成立專門的矯正小組,指定責任人,實施矯正方案,矯正其犯罪意識。
2、根據矯正對象的需求,結合犯罪類型、心理特征、家庭背景、現實表現等找準癥結,制定矯正個案。
3、司法所、派出所和社區居委會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對矯正對象個案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
學習教育制度
1、司法所根據實際情況,每月至少組織矯正對象進行一次集體學習或活動,要有學習內容、學習計劃或活動資料。
2、要運用各種有效教育手段,促使社區服刑人員認罪悔罪,增強法律意識和道德修養,成為遵紀守法的公民。
3、應當根據社區服刑人員的犯罪類型、犯罪原因、惡習程度及其思想、行為、心理特征,因人施教、注重實效。
4、社區矯正教育工作主要包括:入矯教育;個案矯正;思想文化及職業技術教育;心理矯正;解矯教育等。
公益勞動制度
1、有勞動能力的矯正對象必須參加社區公益勞動,每人每月參加社區公益勞動時間不得少于12小時。
2、公益勞動內容為無償參加非營利性機構、社團的服務活動或者社會(社區)公共服務,具體項目由社區服刑人員所在地司法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設臵。設臵原則為:符合公共利益,矯正對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強、便于監督檢查。
3、司法所應當與公益勞動基地簽訂公益勞動協議,并在每個基地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對社區服刑人員公益勞動情況進行記載考核。
4、公益勞動可以由司法所組織集中進行,也可由社區服刑人員自行前往公益勞動地點勞動。
外出請銷假制度
1、矯正對象外出的,本人必須向司法所寫出書面申請。
2、經司法所和公安機關審核批準后,司法所應發給外出證明。矯正對象返回時,必須立即報告并銷假,同時將證明交回司法所。
3、未按時銷假或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所在區域的,按矯正對象考核及有關規定處理。
考核制度
1、矯正對象自到司法所報到登記之日起,即開始納入考核范圍。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登記的,自規定期限屆滿第二日起司法所即開始對其考核。
2、矯正對象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日常主要考核:遵守基本制度(如遷居、外出請假銷假等制度)、報到、思想匯報、公益勞動及學習等內容。
3、司法所每周召開一次會議對矯正對象進行考核小結。每月月底司法所依據當月的考核結果,結合矯正對象各方面的綜合表現,按一定比例擇優評出表揚和積極分子。
4、對社區矯正對象實行考核獎懲的批準權限為:
青羊區司法局、青羊公安分局批準。
減刑、收監、撤銷假釋、撤銷緩刑,由司法所、派出所調查核實后提出意見,經街道社區矯正領導小組身審查,報青羊區司法局、青羊公安分局審核。由公安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報請相關人民法院或監獄、看守所、拘役所審核裁定。
治安處罰由公安機關批準。
解矯制度
1、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裁定假釋和剝奪政治權利的矯正對象,司法所要在矯正期滿前15日,根據矯正對象的實際表現,寫出書面鑒定材料,報區社區矯正辦審議批準后,在矯正對象矯正期滿當日,以一定的形式宣布對矯正對象解除矯正。
2、暫予監外執行的矯正對象,暫予監外執行期滿,司法所應在其暫予監外執行期滿前30日,寫出書面鑒定材料(暫予監外執行保外就醫的矯正對象,需附省政府指定醫院的病情證明),經區社區矯正辦審核后,報原批準機關。原批準機關在矯正對象暫予監外執行期滿7日前,將是否繼續暫予監外執行的審批決定通知送達司法所。做出收監決定的,司法所應在矯正對象收監當日,在矯正對象所在社區內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對其解除矯正。
司法所應在矯正對象死亡后7日內,將矯正對象死亡情況書面通知原關押單位,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4、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矯正對象被撤銷假釋、撤銷緩刑、因重新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懲處的,司法所應在矯正對象收監當日,在矯正對象所在社區內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對其解除矯正。
社會保障制度
矯正對象家庭經濟困難符合條件的,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社區居委會要向民政部門提供有關材料,經民政部門審核批準,納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檢舉申訴制度
矯正對象受到非法待遇或社區矯正組織未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刑罰的,可以要求社區矯正組織糾正或向檢-察-院檢舉、反映,還可以向司法機關申訴。
“安全社區”建設工作制度
一、xxx安全社區促進委員會工作制度
1、制定安全社區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2、制定安全社區管理規章制度。
3、組織協調一切可以整合、利用的資源和力量。
4、解決安全社區建設過程中遇到的難題,推動安全社區建設工作順利開展。
5、協調、指導各工作組有效執行年度工作計劃。
6、檢查安全社區建設計劃執行情況及績效評估。
7、協助各工作組獲得政府及民間資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提供必要的資金、物資和人力保障。
8、根據社區發展和居民需求變化,不斷完善安全社區建設內容。
9、組織參加安全社區各類交流活動。
10、 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社區促進委員會全體會議,落實安全社區建設計劃。
二、xxx安全社區建設辦公室工作制度
1、協調、檢查、督導安全促進項目工作組工作開展。
2、負責社區內外各單位的聯絡和協調。
3、負責安全社區建設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社區建設進度及相關檔案管理等。
4、為維護推動安全社區建設提供組織保障和必要的人、財、物、技術等資源保障。
5、負責媒體發布以及同縣安監局、市安監局和成都安全社區支持中心等聯絡溝通。
6、建立評估考核制度,對安全社區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細化評
估。
7、建立轄區傷害監測制度,對各監測點采集的事故與傷害數據進行統計分析。
8、結合安全社區工作開展情況與傷害監測結果,對社區安全進行綜合評估。
9、定期上報綜合評估考核結果及建議改進方案。
10、完成縣和xxx安全社區促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安全項目組工作制度
1、組織協調十二個安全項目組開展交通安全、家居安全、社會治安、“九小場所”消防安全、老年人殘疾人安全、學校幼兒園安全、生產安全、涉水安全、工作場所安全、老舊院落安全、城市污水治理、防犬、馬蜂等傷害預防工作,并做好工作記錄。
2、定期收集、整理、上報與項目相關的事故與傷害數據以及社區人群的安全訴求。
3、根據評估考核工作組上報評估考核結果及建議改進方案,制定或調整項目工作方案,保證安全工作的持續改進。
4、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項目組交流會議,總結工作經驗,明確下一步工作目標及計劃。
5、制定和落實安全健康宣傳教育培訓計劃。
四、xxx安全檢查制度
為了解社區安全狀況,發現不安全因素,獲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隱患,交流經驗,推動安全工作,促進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 檢查要求
(1)安全檢查的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的原則,檢查包
括職工自查、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夜間抽查和日常檢查。
(3)安全檢查必須有具體計劃、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制訂《安全檢查表》。做到邊檢查、邊整改,并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2、檢查形式與內容
(1)日常檢查分崗位包區自查和責任人、相關負責人巡回檢查。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操作規范,進行巡回檢查。責任人、相關負責人應該定時抽查。
(2)專項檢查由街道組織,社區負責協助相關行動于每年定期進行。內容主要是對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安全裝置、特種防護用品、運輸車輛及消防設施、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工作。
(3)各種檢查均應編制相應的安全檢查表,按檢查表的內容逐項檢查。內容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的項目、檢查人、查出的問題或無問題的記錄、被檢查企業或人員的簽字等。
五、xxx傷害監測制度
1、建立并保持事故與傷害風險辨識及其評價制度,開展危險源辨識,事故與傷害隱患排查等工作,為制定安全目標和計劃提供依據。
2、社區企事業單位、居委設有一名社會安全信息監督員,負責對本企業、居民區的安全檢查及信息收集,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鎮安全部門反饋。
3、各居民區設安全志愿者二名,主要職責是協助監督員在地區進行社會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監測。同時建立社區內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行政監督,企事業單位、群眾組織和居民的公眾監督以及媒體監督機制,形成共建社區和共管社區的氛圍。
4、加強安全社區建設宣傳工作,鼓勵社區居民舉報社區安全隱
患。建立社區內信息交流與信息反饋渠道,及時處理、反饋公眾的意見、建議和需求信息,確保事故與傷害預防信息的有效溝通。
5、建立事故與傷害記錄制度,明確事故與傷害信息收集渠道,為實現持續改進提供依據。
六、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組工作制度
1、參加安全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會議;
2、有符合事故與傷害預防目標和計劃的培訓計劃,能夠滿足不同文化層次、不同需求與不同能力要求的需要。
3、有固定的安全宣傳欄、櫥窗、安全提示牌等。
4、通過宣傳橫幅、黑板報、宣傳欄傳播安全知識。
5、結合社區實際情況,以課堂培訓、文體、互動、演練、知識競賽、張貼、發放宣傳品等形式對居民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七、安全社區協商議事制度
1、各安全工作組協商議事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必須有2/3以上的成員到會方可召開,特殊情況下可隨時召開。
2、協商議事會由各項目組組長主持。
3、會上應提出本次會議的主要議題,會議議題由各項目組成員在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反映,收集整理后提出,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為安全建設工作出謀劃策。本著“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原則,實現資源共享,各工作組要做好記錄。
八、安全社區信息交流制度
1、各項目工作組定期參加促進委員會組織的會議。
2、各組向促進委員會上報工作開展情況。
3、各項目小組成員交換工作經驗、開展方法。
4、完善安全教育設施;利用多種媒體廣泛開展安全教育與培訓
活動,營造安全文化氛圍;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6、完成安全工作組賦予的其它有助于安全建設的工作。
九、社區事故與傷害記錄和安全社區建設檔案保存制度
1、安全社區建設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社區事故與傷害記錄和安全社區建設檔案。
2、記錄和檔案裝具必須符合檔案保管的要求。
3、定期對記錄和檔案進行檢查,并記錄在案,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妥善處理;對破損、褪變檔案要及時修補復制。
4、記錄和檔案應依檔號順序排放,各柜、各文件夾均應有檔案資料存放標志圖,方便查找。
5、聲像等特殊載體的記錄和檔案應妥善存放,以免遺失。
為加強對兒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的工作力度,不斷提高社區工作者政治、業務素質,努力把兒童培養成有文化、懂法律、守紀律的小公民,特制定兒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制度。
一、求真務實、積極創新。認真貫徹上級黨委、政府的決定,認真討論制定兒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活動方案,創出工作特色。
二、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認真聽取廣大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社區兒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要經集體討論研究,按照工作職責認真辦理。
三、挖掘資源加強共建單位、轄區單位聯系,充分發揮五老(老黨員、老干部、老戰士、老教師、老工人)的作用,建立一支實力雄厚的兒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隊伍,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加以宣傳。
四、以社區文明學校為教育陣地,利用學生暑、寒假期間,開設兒童思想道德教育內容,精心組織使更多兒童受教育。
五、社區工作人員必須努力加強相關知識學習,不斷增長兒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
社區工作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社區管理,促進社區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確保社區工作正常運轉,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社區工作制度。
1、 早8上班,11點下班,下午1.30上班,4點下班。
2、社區上班實行簽到制度,上班時間內實行跟蹤監督,因公務或意外情況無法按時簽到的應在當天向社區主要領導匯報并請假,無故不簽到視為缺勤。
3、除開會接待外,社區工作人員一律在服務大廳辦公,上班期間,使用文明用語,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和居民吵架,不得串崗閑聊等,做到辦公場所集中精力辦公,處理事務。
4、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 做勢端正,辦公用具擺放整齊、美觀,不得隨意擺放、懸掛物品。
5、不在公共區堆放辦公用品或廢棄物品;不隨地吐痰,丟煙頭、紙屑;不向窗外、走廊傾倒茶水、扔雜物;室內垃圾一律 裝袋倒入紙簍,不得隨意掃到走廊或直接向下水道傾倒雜物。
6、工作人員必須做到文明辦公,禮貌待人,想居民所想,急居民所急,耐心細致地為居民服務。
7、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誤和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8、水龍頭用后及時關閉,發現水管水箱有滴漏水現象, 及時報修。
9、工作人員下班或外出離開辦公室前必須仔細檢查室內飲水機、電腦、照明燈等的關閉情況,確認室內所有電器均處于關閉狀態后,方可關門離開,做到節約用電。
10、各辦公室衛生及服務大廳衛生必須每天清掃、整理,每周一次全面清潔。
11、凡是居民群眾來信來訪和外來人員調查,社區工作人員都要熱情接待,耐心聽取,認真記錄,詳細登記,及時匯報處理,反映問題實事求是,不弄虛作假。
社區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篇三
健全聯動機制,實現鄉村治理長效化。鄉村治理需要充分調動各方參與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凝聚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強大合力,推動實現鄉村治理長效化。要進一步優化縣鄉村三級職能定位,理順層級關系,搭建暢通縣鄉村及時呼應的管理平臺,構建鄉呼縣應、縣鄉村“三級聯動”機制。要充分吸納村民、志愿者、社會力量積極投身農村公共管理服務,同步加強村民自治組織、市場組織、社會組織等多元主體的建設和培育,實現社會調節、鄉村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動,構建多元共治的鄉村治理格局,優化整合各方資源,提高區域資源利用效率,不斷提高鄉村治理效能。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特征,在推進鄉村治理能力現代化過程中,要以完善的制度構建鄉村治理綜合保障體系。要著力打造新型鄉村治理信用體系,建立村民個人誠信檔案,注重把“信用”深度融入農村經濟社會各領域,構建鄉村信用服務場景,深化信用結果應用,建立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鄉村治理共同體。要完善鄉村治理法治保障體系,優化鄉村法律服務供給,完善鄉村振興法律服務團隊和鄉村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引導各類法律服務工作者為鄉村提供服務。要健全村級議事協商制度,堅持民事民議民決,做到辦事公正、處事公平,讓群眾由“旁觀者”變成“主人翁”。
社區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篇四
為了切實加強社居委日常管理,加強服務,提高效率,確保正常工作,推進社居委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社居委人員的出勤、缺勤,由專人負責記載,按月計結,作為月發工資的依據。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特殊情況應延長工作時間及周六、周日加班工作,季節變化根據街辦通知適當調整作息時間。
2、請事假應征得主任同意,請病假應及時告知。當月病事假三天以上,超過部分計扣工資、獎金。社居委正職外出三天以上的應向街道報批。
3、工作時間外出辦事應相互轉告去向,以便隨時取得聯系。
1、嚴格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蓋章應登記,辦公桌、凳、櫥等居委公用物品應登記造冊,愛惜使用,不得拖散遺失;工作變動時應及時移交清楚。
2、對電腦、打印機、電教設備要專人管理,室內健身器械要專人管理。
3、征訂的各類書報雜志要歸放整齊,便于閱覽、學習。
4、節約水、電,下班時關好門窗,關閉水、電源等。
1、辦公室衛生堅持每天一小掃,每月末一大掃,保持清潔衛生,窗明幾凈,物品堆放整齊,無蛛網灰塵。
2、會議室、活動室有專人負責保潔,臺凳物品歸放整齊,墻上圖表等規劃有序。
3、室外無雜亂臟物,自行車等車輛在指定地點停放。
1、每逢重大節假日,社居委干部應加強治安值班,并安排巡邏值勤人員,節前先應向街辦、派出所報值班名單;值班時間與上班作息時間相同。
2、值班期間認真負責,及時處理緊急事項,遇到重大事情,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值班記錄。
社區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篇五
1、社區的減災經費必須納入社區統一管理。
2、嚴格實行賬款分開管理原則,社區指定一人為會計,一切現金由會計負責管理,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管理現金。
3、對上級撥款資金、外來捐贈資金等其他一切減災資金都要及時足額進賬。
4、各項資金的票據,一律使用正規發票,禁止使用商店購買或自制的收款收據。開具的資金發票,應注明被收款單位(個人)名稱、收款內容、收款所屬時間及開票人,并及時入賬。
5、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現金收入,必須及時與出納結算,在結算時,不得以報銷票據抵扣現金,出納應將當日收入的現金及時解交開戶銀行,不得坐支。
6、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用現金支付,超過500元以上的支出,應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出納現金實行限額制度,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備用金限額在1000元以內,超出限額的應及時交存開戶銀行,確保集體資金安全。
7、出納人員要建立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賬,逐筆登記收付業務,要求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月末應進行現金盤點,同時與銀行進行對賬,若不一致,應查明原因。
8、減災資金一律不準外借。
社區減災資金工作要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要實行財務公開制度,定期在公開欄公布財務收支情況,接受廣大居民的監督,并報鄉政府備案。
1、向居民公開的內容按縣政府、縣財政局、縣民政局規定的內容公開。
2、向本社區工作者公開的內容減災資金來源:包括上級部門下撥的補助資金、社會捐贈資料等。減災資金支出:減災防災宣傳資料、設備購置、活動支出費、其他支出等。事業結余:收支結余。
社區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篇六
2、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用后必須消毒后毀形,進行無害化處理,禁止重復使用和回流市場。
3、運送傳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車輛、工具必須隨時進行消毒處理。
4、使用過的醫療器材和用品應先去污染,徹底清洗干凈,再消毒或滅菌,其中感染癥病人用過的`醫療器材和用品,應先消毒,徹底清洗干凈,再消毒或滅菌。
5、手部皮膚的清潔和消毒,要有專用洗手設備,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確操作。
6、地面應及時清掃,保持清潔,有血跡、糞便、體液等污染時,應及時用含氯消毒劑拖洗消毒。
7、使用消毒滅菌藥械應掌握使用范圍、方法、注意事項;消毒滅菌液的使用濃度、配制方法、更換時間、影響消毒滅菌效果的因素。
8、開展全員消毒知識和技能培訓,掌握消毒知識,嚴格執行消毒規范。
社區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篇七
為切實擔負起本社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本轄區的穩定與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一、信息報告制度。
社區要及時向綜治聯絡員、信息員收集情況,并采取針對性措施,要充分發揮其在群眾中優勢,多方收集情況,對本社區發生的重要情況,在做好工作的同時,要及時上報街道綜治辦及相關部門。
二、學習例會制度。
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工作會議,一是總結前期工作,組織學習上級文件、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等;二是分析治安動態、不安定因素,商討疑難糾紛的調處方案;三是布置下階段的工作任務。
社區調解委員會要認真落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做到“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明確上交街道有關部門調處的矛盾糾紛,必須具備三個條件:1、有當事人要求上級調處的.報告;2、有社區調解委員會的調查材料和初步意見;3、有確實解決不了的理由。
四、歸正人員幫教制度。
摸清本地區“歸正人員”和違法青少年的基本情況,因人而異,組織幫教力量,開展幫教工作并對他們進行法制教育;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為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力爭使每位幫教對象棄惡從善,走上正路。
五、依法治理、法制宣傳教育制度。
積極開展依法治理法制宣傳教育,建立法制宣傳欄,健全法制教育陣地;結合本地實際,利用宣傳窗等多種行式開展法制教育活動,增強全民的法制意識。
六、出租屋及流動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本轄區出租屋的分布情況,加強對出租屋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管理好流動人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并登記注冊。
七、安全防范制度。
加強群防群治組織建設,發揮好義務巡邏隊的作用,根據每階段治安形勢狀況,開展護村活動,作好執勤記錄。
八、突發性事件處置制度。
發生突發性事件,綜治干部必須及時趕到現場,采取果斷措施,妥善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同時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遇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和國家、集體受到損害時,要全力組織搶救,屬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規定保護現場,收集、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盡快偵破案件。
九、臺帳、檔案制度。
建立臺帳制度,對本社區的信息傳遞,矛盾糾紛化解、幫教工作、流動人口、出租屋等情況要手續完備,及時登記,及時歸檔,實行規范化管理。要及時上報各類月表,真正做到臺帳與報表相符,報表與實際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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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創造良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實施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城市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動和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
第四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處、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的主要領導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駐社區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本轄區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建立由居委會主任、居民小組長、社區巡邏隊、社會治安志愿者、樓院長組成的社區消防工作小組。
第七條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點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和社區居委會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內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條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三)負責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四)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負責社區消防宣傳陣地的建設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
(七)建立健全社區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八)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第十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檔案;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群眾,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后,應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七)為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維修更換提供經費保障。
第十一條公安派出所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轄區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消防業務指導;
(三)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對社區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專業培訓;
(四)幫助社區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完善消防業務檔案;
(五)指導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經驗;
(六)把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列為社區民-警職責,作為評比考核內容。
第十二條街道辦事處每季度應當對管理單位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單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配備和維護保養情況;
(六)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情況。
防火檢查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單位整改,較大火災隱患或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機構查處。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單位對轄區的消防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居民住宅的樓院、通道的消防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對居民家庭隨時進行防火提示。
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應當建立消防巡邏制度。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小區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區消防車道或住宅樓通道是否暢通;
(四)消除火災險情,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現有滅火器材,實施有效處置。
巡查要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要記錄巡查的內容、部位、頻次及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糾正,較大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責任區民-警查處。
第十四條街道辦事處建立社區消防宣傳陣地,通過在社區內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在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營造社區消防安全氛圍。
第十五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對有關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按照部署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第十六條社區應當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要針對轄區的老弱病殘人員,加強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的宣傳;學生放假期間,加強對轄區中小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增強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第十七條城市消防站應當定期向社區開放,流動消防宣傳車應當深入社區,開展流動消防宣傳工作。
第十八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組織群眾到消防站參觀,開展火場逃生演練,提高群眾的消防素質。
第十九條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轄區單位主要負責人及重要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培訓。
第二十條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內應當懸掛張貼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消防建設示意圖、社區消防組織網絡建設圖及社區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街道辦事處消防工作室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重點單位名冊和基本情況檔案;
(三)火災隱患檔案;
(四)火災統計檔案;
(五)防火檢查檔案;
(六)消防宣傳教育檔案;
(七)消防會議記錄;
(八)消防培訓檔案;
(九)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單位、社區委員會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檔案;
(十)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二條社區居委會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居委會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特護人員及家庭基本情況檔案;
(三)防火檢查檔案;
(四)消防巡查檔案;
(五)消防器材配備及維護檔案;
(六)居委會與各居民簽訂的《居民防火公約》檔案;
(七)消防宣傳活動檔案;
(八)消防會議記錄;
(九)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作為社區年度綜合檢查、考核、評比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對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轄區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失職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二、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并建立檢查記錄。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檢查、維護管理區域內公用部位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滅火和火災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居民進行演練。
六、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落實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承擔消防安全檢查、宣傳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的職責,做好義務消防消-防-隊的日常工作。
八、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滅初期火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
社區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篇九
根據區人民法院、區司法局《關于辦理民事糾紛委托人民調解的實施意見》的要求,為全面落實區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民事糾紛調解工作室(以下簡稱工作室)的各項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目的。
進一步加強對委托人民調解工作的管理,探索和實踐人民調解工作新方法,提高我區人民調解工作水平。
條性質工作室為區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下設的`工作機構。
第四條職責。
工作室主要承擔以下工作職責:
一、調解糾紛當事人申請或區法院委托的民事糾紛。
二、承擔委托人民調解的咨詢工作;
三、制作人民調解協議書;
四、協助對基層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
五、及時向區法院和區司法局提供人民調解的各類統計報表、分析報告和信息簡報等資料;
七、負責對已受理的人民調解民事糾紛的轉委托或協助調解工作。
一、例會制度:工作室每周召開一次工作人員會議,講評上周工作,開展業務學習和交流,對存在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尋找對策。區司法局和區人民法院可派員參加。
二、信息制度:按月向區司法局上報糾紛受理統計月度、年度報表,對重大或特殊的糾紛做到一事一報,及時反映相關情況。
三、回訪制度:糾紛解決后,工作室應及時對當事人進行回訪,或通過當事人所在居(村)委調委會進行回訪,并做好回訪記錄。
四、保密制度:嚴守工作秘密,不得泄漏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
五、檔案制度:調解結案后,應及時按規定立卷歸檔,做到糾紛調解一案一檔。此外還須建立調委會組織名冊、調解受理情況登記、培訓記錄、工作室月度、年度糾紛調解統計表等。
第六條紀律。
一、耐心接待,竭誠服務,舉止文明,禮貌待人。
二、認真鉆研業務知識,積極參加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
三、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落實工作職責。
四、舉止端莊,統一著裝,正確佩戴胸卡、徽章,不濃妝艷抹。
第七條保障。
一、工作室所需工作經費由區法院和區司法局協商,安排預算、各自承擔相應的份額。
二、區法院負責安排工作室外出調查所需用車。第八條附則。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由區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解。
社區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篇十
按照統籌工作需要與個人生活需要、考勤與工資獎金及年度考核掛鉤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工作日。
值班。
加班。
1、考勤由社區書記、主任負責,各社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具體辦法。
2、上下班遲到或早退15分鐘內(含15分鐘),每3次視作事假1天。
3、上下班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每1次視作事假半天。
4、曠工按事假的`兩倍計算。
5、公差視作出勤,以上級通知或書記、主任指派為準。
分為事假、病假、年休假、生育假,請假以書面形式逐級審批,病假、生育假需出具醫院病假條。書記、主任請事假、病假1天以上報街道聯系領導審批;其他人員請事假、病假3天以內,由社區書記、主任審批,3天以上(含3天)由社區辦審批。年休假、生育假報社區辦審批。
日常考勤與獎金、年度考核掛鉤。當月事假累計在3天以內,按實際出勤天數支付考勤獎,5天以內(含5天),考勤獎按全月的70%支付,5天以上10天以內(含10天),考勤獎按全月的50%支付,10天以上不支付考勤獎。因病請假,按實際出勤天數支付考勤獎。全年事假累計達30天,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曠工累計達15天,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各社區每月初將社工上一月考勤情況上報社區辦,社區辦根據上述規定計算發放考勤獎。社區辦將不定期采取各種形式開展督查,如社區上報的情況經核查不符合實際,書記、主任當月的考勤獎按應發額減半發放。
社區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一
1,負責召集總支委員會,結合本社區實際,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決定,指示,研究安排總支委員會工作,將總支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總支委員會或聯席會討論決定.2,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切實調動黨員干部和居民的積極性.3,檢查總支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按時向總支委員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4,經常與下屬支部和社區自治組織,社區中介組織,社區群眾組織負責人交流情況,保持密切聯系,支持他們的工作,協調社區多方面的關系,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5,抓好總支委員會的學習和自身建設,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充分發揮總支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作用.總支副書記協助總支書記開展工作,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總支日常工作.社區黨總支組織委員職責:
1,了解掌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及時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出宣傳教育工作計劃和意見.2,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時事政策,組織黨課學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圍繞社區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活躍黨員和群眾的文化體育生活.4,搞好黨報,黨刊的發行工作,抓好社區的宣傳陣地建設.5,按照分工抓好社區的統戰工作.社區黨員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先創優”工作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第三章組織機構。
1,社區黨組織要組織社區黨員緊緊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當前形勢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堅持“三會一課”制度.2,社區黨組織每季度要組織全社區黨員集中進行一次學習.3,要認真組織好社區黨員學習和討論,并有學習記錄.社區黨員職責:
社區居委會副主任在社區居委會領導下,協助主任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務,主要職責是:。
為進一步加強我思想政治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密切聯系群眾,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特制定“五必談、五必訪”工作制度。
一、主要內容。
1、座談、定期分析制度。鴻強科技黨委每季專題分析干部職工思想狀況,結合機構改革、重大事件及時召開座談會征求群眾意見,傾聽群眾呼聲,專題研究解決干部職工的思想方面疑惑和家庭生活困難。
2、“五必談、五必訪”制度。即在改革政策出臺重大工作部署時必談,黨員、干部、職工思想有情緒時必談,干部、職工崗位職務變動退休時必談,黨員干部職工受到處分時必談,部門或干部職工間出現不團結現象時必談;在黨員、干部、職工遭遇天災人禍時必訪,親人去逝時必訪,本人家屬重病住院時必訪,家庭生活困難時必訪,家庭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必訪。
3、慰問制度。對特困家庭、軍屬、傷殘軍人等每年定期進行慰問,對在職及離退休干部實行生日祝賀。
二、有關要求。
1、責任領導和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2、領導和各責任部門要注重掌握干部職工的思想動。
態,傾聽群眾的呼聲,關心干部職工疾苦冷暖,及時為干部職工解決實際困難,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一、每月第一個周六為黨員活動日。討論本地區需要解決的熱難點問題,研究部署黨組織工作,開展黨內各項活動。
二、組織黨員開展“三會一課”活動。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按時上好黨課。
三、召開組織生活會。按照上級黨組織確定的生活會內容,認真組織準備,開好民主生活會,并做好記錄。
四、開展有教育意義的活動。組織黨員參觀學習,收看電教片、紀錄片、電視節目,開展各類技能競賽活動。
五、開展形式多樣的黨員服務活動。組織黨員參加醫療服務、治安巡邏、綠色環保、家電修理、扶貧幫困、政策宣傳、民事調解等志愿服務活動。
六、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組織開展文藝演出、書法攝影作品展、節日慶典、趣味文體競賽、征文和演講比賽等黨員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
七、做好黨員活動影像、圖片、文字等資料的整理存檔工作。
1、黨員外出務工經商或從事其他正當職業,應事先向原所在黨支部報告。
2、黨員外出時間在6個月以上,且有固定地點的,將其組織關系轉至所在地區或單位黨組織。
3、黨員臨時或季節性外出且無固定地點的,組織關系仍由原黨組織管理,并需申請核發《流動黨員活動證》。
4、正式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且地點相對集中的,建立臨時黨小組。黨組織可通過網絡、電話等形式對流動黨員進行管理,如談心、學習教育、信息交流、意見反饋等。
5、外出黨員和臨時黨小組負責人應主動經常與原黨支部保持聯系,定期向黨員聯系人匯報本人近期的思想、工作、生活與學習情況,外出黨員接到原黨支部有重要活動通知后,應按時返回。
6、黨員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在外出所在地或單位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但不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7、對外來務工經商的黨員,積極接受他們的黨組織關系和黨員身份證明件,安排他們參加黨的活動和過組織生活。
一、社區無職黨員設崗定責是指未擔任社區干部,具有履職能力的社區黨員設置崗位,明確職責,發揮作用的制度。
二、社區黨組織本著“按需設崗、因事設崗、以崗定責、責任到人”的原則,按照一人一崗或一崗多人進行設置。根據居民的需求可設“提供就業信息崗”、“民事糾紛調解崗”、“治安防范巡邏崗”、“環保衛生監督崗”、“居務公開監督崗”、“社區文化宣傳崗”、“未成年人教育崗”、“法制宣傳崗”和“文體活動崗”等崗位。
三、由社區黨組織在黨員大會上公布崗位名稱、工作職責,再由黨員結合自身實際選擇崗位,黨組織根據申報情況進行討論審定,確定上崗人選,頒發上崗證書。
四、社區黨組織要與上崗黨員簽訂責任書,并把上崗黨員的姓名、職責、聯系方式等情況通過公開欄或召開會議等形式向社區群眾公布,接受監督。
五、社區黨組織要結合黨員民主評議,采取個人述職、群眾測評和支部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對無職黨員上崗履職情況進行考核并通報。
社區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二
第一條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教育法規,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把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作為學校的根本任務。
第二條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切實領導學校的改革與發展。改革思路清晰,奮斗目標明確,有切實可行的改革和發展規劃。主動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規律,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
第三條不斷深化和完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建立了精干、高效的機構,運行機制有利于加強教師隊伍、黨政管理隊伍和職工隊伍建設,有利于吸引優秀人才、穩定骨干和有效地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有利于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在提高教師隊伍、黨政管理隊伍和職工隊伍政治、業務素質,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新的進展。第四條能夠駕馭復雜形勢和正確處理突發事件,努力維護學校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二、領導班子建設。
第五條重視領導班子的組織建設。按期召開黨員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審議工作,選舉學校黨委領導班子。黨政領導成員思想政治和業務素質較高,年齡、知識、專業結構合理。
第六條重視領導班子思想理論建設。認真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特別是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有計劃,有考勤,效果好。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理論培訓。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優良學風,不斷提高領導成員的理論水平和政治素養,學會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觀察、分析和處理問題。
第七條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有健全的議事規則。黨委領導成員正確處理個人與組織、少數與多數、下級與上級的關系。設常務委員會的黨的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委員會全體會議。對學校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人事、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以及大額度資金使用等,堅持集體討論決定。
第八條重視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有勤政廉潔、監督制約的嚴格規定和措施。領導成員敬業愛崗,艱苦奮斗;作風正派,嚴于律已;堅持原則,勇于負責;深入實際,聯系群眾;敢于抵制不正之風,堅決同各種腐敗現象作斗爭。黨政領導團結協調、勤奮努力、開拓進取。
第九條重視領導班子制度建設。領導班子學習、議事、監督、管理等各項制度健全,堅持領導班子成員過雙重組織生活和定期(一年一次)民主評議領導干部的制度,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第十條重視干部隊伍建設。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按照干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選拔任用干部。在干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方面職責明確,制度健全,程序規范,措施落實。校、系(處)級后備干部建設符合上級規定和要求。
三、黨的總支、支部建設。
第十一條黨委重視總支、支部建設,責任明確。黨委把總支、支部建設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有明確的工作思路和具體的工作條規;建立了切實加強總支、支部建設的目標責任制;實行了分類指導,考核、檢查措施得力。
第十二條重視系(處)級單位黨組織建設。系(處)級單位黨總支(黨委、直屬黨支部)能按時換屆選舉,特別是認真選配好黨總支(黨委、直屬黨支部)書記。系(處)總支(黨委、直屬黨支部)能在本單位各項工作中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積極參與討論和決定本單位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支持行政負責人在其職責范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第十三條定期進行黨支部改選,特別是選配好黨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政治素質要好,群眾威信高,熱心于黨的'工作。支委會團結、協調,認真做好黨支部工作。注意抓好對黨支部書記的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條黨支部委員會正確履行職責,黨支部書記參與討論決定本單位、本部門的重要問題,保證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在本單位、本部門的貫徹執行;積極開展群眾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
第十五條加強和改進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以提高素質和增強黨性為目標,緊緊圍繞學校根本任務和中心工作,結合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實際,認真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堅持黨支部學習制度、組織生活制度和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積極探索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辦法。共產黨員能夠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在黨內正確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表彰先進,弘揚正氣,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
關心離退休教職工黨員的思想和生活,經常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
第十六條積極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要求和“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加強對申請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考察工作;發展工作有計劃,重點突出,特別重視在優秀學生和青年教師中發展黨員。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七條學校黨委統一領導思想政治工作。同時,積極發揮行政領導和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八條堅持對師生員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開展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教育,黨的基本路線教育,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幫助他們堅定走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第十九條結合國內外形勢,圍繞學校根本任務和中心工作,針對師生員工思想實際,利用多種形式、多種渠道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注意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不斷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實效。有穩定、精干的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隊伍。特別注意加強對青年教師和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條學校德育體制、機構、隊伍健全,適應工作需要,符合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求。積極進行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和思想品德課的改革和建設,教學效果好。重視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工作,有制度,有要求,有措施。積極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列入教學計劃,在人力、財力、場所上有保證,長期堅持,效果良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經常、及時。
第二十一條重視校園文化建設,積極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建設活動。在校內形成健康向上的環境氣氛,輿論導向正確,核內秩序良好。
第二十二條重視德育工作隊伍建設,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各項政策落實。建立了一支以專職人員為骨干、兼職人員為主體、專兼職相結合的德育工作隊伍。這支隊伍具有干部、教師雙重身份,具有教育管理等功能。
五、組織機構和黨務干部隊伍建設。
第二十三條黨委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學生工作部、統戰部等工作部門健全,職能作用發揮好。黨的紀律檢查機構健全,認真做好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重視黨校建設。組織健全,辦學,方向明確,并有人員、設施和經費保證。
第二十五條本著精干、高效原則,按規定和條件配備黨務工作干部;落實黨務干部的各項政策。
六、對工會、共胃團、教代會、學生會和統戰工作的領導。
第二十六條黨委重視研究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支持并指導它們依照國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二十七條建立了教代會制度,支持教代會正確發揮其職能作用。工會組織健全,干部素質與能力適應工作需要,在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開展教書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活動,開展有利于教職工自我教育和身心健康的活動等方面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第二十八條重視共青團工作。指導、幫助共青團搞好思想政治建設和組織建設,發揮共青團團結教育青年的作用和黨的助手作用,積極創造條件支持共青團組織開展有利于青年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的活動。
第二十九條關心學生會、研究生會建設,黨委領導成員支持并經常參加學生會、研究生會組織的重大活動。
第三十條加強對統戰工作的領導,積極做好民主黨派和黨外知識分子的工作。
社區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三
一、在村民委員會領導和鎮司法所指導下,調解各類民間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二、通過調解工作,大力宣傳法律、法規、政策,使公民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
三、及時反映民間糾紛和調解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提出可行性意見和建議。
四、按上級要求建立各類臺帳,并準確地進行登記造冊,及時上報各類報表。
調解主任職責:
一、認真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帶頭履行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帶領全體同志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負責調解委員會全面工作,組織、協調各有關單位開展工作,充分發揮“調解委員會”的職能作用。
三、經常組織人員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學習法律法規,刻苦鉆研業務知識,努力提高“兩個”素質。
四、組織制訂調委會崗位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并抓好落實、檢查和督促。
五、不斷實踐,努力探索,及時總結經驗,完善工作機制,勇于開拓進取。
調解委員會紀律:
一、不得私立章法。
二、不得限制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三、不得對當事人施行和變相施行處罰。四、不得吃請受禮,徇私舞弊。
五、不得對當事人采取冷漠、生硬、蠻橫、推諉的態度。
六、不得接受當事人去營業性歌舞廳等娛樂場所活動。
七、不得利用職權打擊報復。
社區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篇十四
為夯實社區管理的基礎工作,按照責任分工“線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社工在負責分管線工作的同時,認真抓好責任區塊內的各項日常工作。
區塊。
責任。
走訪。
走訪要有書面記錄,詳細記錄每戶走訪對象的具體情況,并有走訪對象的簽署意見。走訪記錄要長期保管積累,形成社區民情檔案。
各個社區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走訪碰頭會,溝通交流,互換信息,共同研究解決走訪中發現的問題。
社區書記、主任(副書記、副主任)定期對每位社工的走訪情況和走訪記錄進行評議,簽署建議意見。
每周走訪住戶未達5戶,或走訪記錄不完整、走訪對象未簽署意見的,認定該周走訪未完成。
根據全年的走訪記錄和反饋意見等各方面情況,由書記、主任(副書記、副主任)和街道駐社區干部對每位社工年度走訪工作作出評價,作為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
全年3周以上走訪未完成,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12周以上走訪未完成,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社區辦不定期采取各種形式,對各社區網格化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查,督查結果作為日常考核的依據。各社區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社區網格化管理的落實。
弄虛作假達3次,日常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社區內全年平均每人2周以上走訪未完成(副書記、副主任)日常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社區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五
通過“雙評”工作考核黨組織、黨員在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的實踐中發揮黨組織的核心、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情況,表彰先進,處置不合格黨員,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根據中組部和市委組織部關于評議內容的要求,結合實際確定“雙評”工作具體內容。
評議時間。
分五個步驟:
1.學習教育動員,對黨員普遍進行在新形勢下堅持黨員標準的教育,并要同形勢教育結合起來,在此基礎上進行動員,以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增強參加“雙評”活動的自覺性。
2.自我評價,在學習教育的基礎上,對照黨員標準,認真總結個人在思想、學習等方面,特別是在新形勢下發揮黨員模范作用方面,要肯定成績、找出不足、確定努力方向。
3、民主“雙評”。召開黨小組會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召開黨支部大會,評議黨委、黨支部發揮領導核心、戰斗堡壘作用。
4.組織考察。黨支部對民主評議的意見進行分析,綜合形成組織意見,轉告本人,并向大會報告。對黨委及支部的評議意見,除向大會報告外,要上報街工委。
5.表彰和處理。對表現好、作用突出的黨員及時表彰,授予光榮稱號;對表現差的不合格黨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幫助教育和嚴肅處理。對政績突出,具有凝聚力、戰斗力的黨委、支部由街工委進行表彰,對問題比較多的黨委及支部,要制定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社區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篇十六
一、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和流動人口管理辦法,凡是以營利為目的,公民私有和單位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都必須到方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二、出租房屋的條件: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都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規定;危房和違章建筑的房屋,不準出租。
三、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程序:出租人持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房產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或單位介紹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登記備案經審核符合出租條件的,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同時,出租人、承租人與村(居)委會簽訂治安責任書。
六、有關處罰:
未向公安機關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出租房屋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出租人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的,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
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明承租人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并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
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發現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報告的,處2000以上3000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