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們經常需要發送通知來告知他人有關事項或安排。通知是以書面形式發布的消息,用于告知受眾有關特定事件或安排的信息。如何寫一份有效的通知呢?以下是幾點建議供參考。這里有幾篇備受好評的通知范文,希望對你的通知寫作能有所幫助。
違紀違規處分通知書范文(13篇)篇一
茲公司材料部部長×××同志,由于工作失誤導致原材料供應不及時,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營運。為嚴肅員工手冊的相關要求,加強公司的規章制度,經公司決定給予×××同志扣除當月工資的.處罰決定。望×××同志以此為契機改進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能力。
公司對×××同志的處罰是為了懲前毖后,希望大家能引以為戒,端正工作態度,提升工作責任心,為公司的美好明天努力奮斗!
甘肅×××有限公司。
××年×月××日。
違紀違規處分通知書范文(13篇)篇二
無規矩不成方圓,不管在學校還是公司都是一樣。違反紀律的話,是受到相應的懲罰,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違紀違規處分。
通知書。
范文,供大家參考!
員工姓名:,現任公司外聯部專員,20xx年x月x日14時,經公司領導發現在公司占用工作時間瀏覽開心網網站,并在此網中做與公司業務無關之事,嚴重違反了公司紀律。
為加強公司職業道德建設,嚴肅公司規范,根據公司制度及員工守則規定,將給予該名員工罰款處分,(罰款金額1元從當月工資扣除)以茲警告。
希望全體員工能引以為戒,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遵循公司。
規章制度。
堅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作作風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
特此通知。
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各部門、車間:
關于201x年x月x日晚11:40左右車間員工趙、陳、司與郭。
在宿舍發生爭執、打架事件的調查和處理通告如下:
一、事件調查。
201x年x月x日晚,員工郭未經行政部同意私自將外面朋友帶進公司宿舍并喝酒,同樓層劉、薛等也在宿舍喝酒,約11:30分左右雙方因言語產生糾紛,在外來人員的挑釁下,劉、薛等人沖進郭義剛宿舍歐打外來人員,郭維護外來人員進行幫架,后經人勸架拉開。
二、處理結果。
根據公司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對造事責任人處理如下如下:
2.劉、薛在宿舍喝酒鬧事帶頭動手打人,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給予每人罰款1000元,留廠查看一個月后再處理。
3.劉、司在宿舍喝酒后鬧事協助打架,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給予每人罰款800元,留廠查看一個月后再處理。
4.當班保安劉未盡到。
崗位職責。
遇事不能及時匯報處置罰款200元后勤主管楊立志對宿舍管理監管不力罰款200元。
5.即日起,公司內不準賣酒、員工不準帶酒進公司、宿舍內不允許任何人喝酒,一經發現給予罰款500元處罰。
6.即日起,凡私自帶人進廠者,查證屬實后給予當事人罰款1000元并開除出廠的處罰,同時將非廠人員以擾亂公司管理送派出所處置!
希望全廠人員以此為戒,切實遵守公司相關規定,特此通報!
行政部。
201x年x月x日。
xx部門員工xxx,于**年*月*日在上班時間內玩電腦游戲,違反公司紀律規定。公司在多次紀律要求中,一直強調上班紀律、服裝要求,但該員工一直無視公司規定,自身紀律散漫。為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根據公司的上班紀律規定,經部門領導研究決定,現暫對xx部門員工xxx的違紀行為予以通報批評并警告。希望全體同事以此為戒!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規定,如再發生類似現象,公司將給予從重處理!特此通報!
行政人事部。
20xx年*月*日。
違紀違規處分通知書范文(13篇)篇三
員工姓名:xx,現任公司外聯部專員,20xx年x月x日14時,經公司領導發現在公司占用工作時間瀏覽開心網網站,并在此網中做與公司業務無關之事,嚴重違反了公司紀律。
為加強公司職業道德建設,嚴肅公司規范,根據公司制度及員工守則規定,將給予該名員工罰款處分,(罰款金額1元從當月工資扣除)以茲警告。
希望全體員工能引以為戒,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遵循公司規章制度,堅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作作風,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
特此通知
北京藥歷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違紀違規處分通知書范文(13篇)篇四
通知是我們經??梢钥吹降?在學校、單位、還有公共場所都可以看到。通知的類型也很多,上級對下級的某項工作的要求和安排叫指示性通知。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違紀處分。
通知書。
供大家參考!
員工姓名:黃哲,現任公司外聯部專員,20xx年x月x日14時,經公司領導發現在公司占用工作時間瀏覽開心網網站,并在此網中做與公司業務無關之事,嚴重違反了公司紀律。
為加強公司職業道德建設,嚴肅公司規范,根據公司制度及員工守則規定,將給予該名員工罰款處分,(罰款金額1元從當月工資扣除)以茲警告。
希望全體員工能引以為戒,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遵循公司。
規章制度。
堅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作作風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
北京藥歷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xx部門員工xxx,于**年*月*日在上班時間內玩電腦游戲,違反公司紀律規定。公司在多次紀律要求中,一直強調上班紀律、服裝要求,但該員工一直無視公司規定,自身紀律散漫。為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根據公司的上班紀律規定,經部門領導研究決定,現暫對xx部門員工xxx的違紀行為予以通報批評并警告。希望全體同事以此為戒!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規定,如再發生類似現象,公司將給予從重處理!特此通報!
行政人事部。
20xx年*月*日。
處罰部門:_______處罰時間:____年____月_____日。
經查:_______在工作中違反員工手冊或其他處罰條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條之規定______________決定給予_______元樂捐處罰,或______________處理。
違紀違規處分通知書范文(13篇)篇五
第一段:引子(200字)。
違反規章制度、違紀違法行為的出現在任何單位和組織中都是不可忽視的問題。作為警告處分的當事人,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錯誤的嚴重性和影響的惡劣程度。經歷這一次違規違紀警告處分,讓我明白了紀律和規范的重要性,亦激發了我新的人生動力。
第二段:錯誤反思(300字)。
接受違規違紀警告處分后,我反思了自己的錯誤行為,我意識到自己對規章制度的了解不夠深入,監督意識不夠,從而導致了違規違紀的發生。同時,我也認識到我個人的道德與職業心態出現了偏差,以至于對工作的重要性和其對他人和社會的意義有了模糊和漠視。這個反思使我對自身存在的不足有了更加清晰的認識,也更加有了改正錯誤的決心。
第三段:警示教育(300字)。
接受違規違紀警告處分后,我主動接受了組織對我的警示教育。這個階段,我參加了組織組織的學習培訓和紀律教育活動,通過與相關人員的交流、討論,我深刻理解了紀律與規范的重要性,明白了違規違紀行為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對個人與集體的巨大傷害。同時,我也認識到,組織的警示教育不僅僅是對錯誤的懲罰,更是對我個人成長的重要機會,是一次自我認知和人生觀的矯正之旅。
第四段:行動整改(300字)。
受到違規違紀警告處分后,我立即開始整改自己的行動。首先,我加強了規章制度的學習,明確了自己的職責與義務,在工作中遵守規則,嚴格執行各項制度。其次,我主動改變自己的工作態度,提高了對工作的重視程度,認真履行職責、努力做好每一項工作。同時,我還積極參與組織的志愿者活動,通過實際行動展示出自己積極向上、為他人著想的一面。這樣的行動整改不僅是對自己的表達,也是對組織和社會的回饋。
第五段:收獲與展望(200字)。
通過一段時間的警示教育和自我反省與整改,我深刻感受到了內心的成長和積極的變化。我從違規違紀中領悟到了紀律的價值,學會了理解和遵守規章制度,并通過自己的行動展示出了積極向上的一面。今后,我將更加堅定地投入到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與質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到對組織、對他人、對社會負責,為組織的事業發展和社會的進步貢獻自己的力量。
結尾(100字)。
經歷過違規違紀警告處分的我,深刻認識到了紀律的重要性,并通過警示教育、行動整改等方式進行了積極的轉變。我將以此次教訓為契機,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與職業道德,為實現個人與組織的共同目標而努力。我相信,在未來的工作與生活中,我將能夠以更加飽滿的熱情和高度的責任心,展現出自己的才華與價值。
違紀違規處分通知書范文(13篇)篇六
在工作和學習生活中,人們往往難免會出現各種違規違紀問題,而一旦被發現,可能會面臨警告處分。然而,這亦是對我們提出自身要求的一種方式,我們應該以正確的態度去看待警告處分,從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不斷提高自己。本文將從個人反思、職業道德、團隊合作、問題解決和自我管理五個方面,談談我對違規違紀警告處分的心得體會。
首先,違規違紀警告處分促使我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深刻的反思。警告處分有時候是對我們行為不當的懲罰,但更重要的是給我們一個迫使去審視自己的機會。通過對自己行為的反思,我意識到自己在某些時候,因為個人目標或者是其他因素,犯了錯誤。這讓我深刻認識到,在工作和學習的過程中,要始終堅守職業道德和法律規定,提高自身的素質和修養。只有從自身出發,深刻反思自己的錯誤,才能不再重蹈覆轍。
其次,違規違紀警告處分使我更加關注職業道德。在違規違紀中,往往會涉及到一些職業道德問題,這正是我們應該引起重視的地方。通過整個違規違紀過程,我發現自己有時候在工作中對職業道德的要求沒有形成一個很好的意識。例如,對同事的尊重、對客戶的關心、對公司的忠誠等,這些都是職業道德的具體體現。而違規違紀往往會讓我們陷入到一些道德、倫理以及法律的博弈中,因此提高自身的職業道德意識,對我們的工作和學習生活具有重要的意義。
此外,違規違紀警告處分也讓我認識到團隊合作的重要性。團隊合作是我們在工作和學習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旦違反規定,就很容易影響整個團隊的氛圍和實際工作效果。通過違規警告處分的經歷,我意識到只有與團隊緊密合作,互相幫助,共同實現目標,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果。同時,我也意識到了自己在團隊合作中的不足之處,比如缺乏溝通、合作能力等。因此,我會更加注重團隊合作,主動與他人進行溝通協作,提升自己在團隊中的價值。
另外,違規違紀警告處分也促使我學會了更好的問題解決方法。在工作學習中,問題和困難難免會出現,關鍵是我們應該如何面對和解決問題。通過經歷違規違紀處分,我學會了正視問題,主動尋找解決方案,而不是抱怨或逃避責任。在處理問題過程中,我會更加務實和冷靜,主動與相關人員進行溝通,尋求解決方案,使自己在工作和學習中不斷進步。
最后,違規違紀警告處分也要求我不斷加強自我管理能力。自我管理是一個綜合素質的體現,包括時間管理、情緒管理、壓力管理等。在違規違紀過程中,我發現自己對自我管理方面的不足,比如工作上缺乏計劃性,容易陷入緊迫感;情緒上處理不好壓力,容易產生消極情緒等。因此,我會加強自我管理能力的學習和實踐,培養自己的自控能力和紀律性,提高自己在工作和學習中的效率。
總之,違規違紀警告處分是一次對自己行為的警示和教育,它提醒我們時刻注意職業道德、法律規定以及團隊合作等方面的要求。通過反思自己的錯誤,從中吸取教訓,不斷完善自己,我們可以成長為一個更加優秀的個體,并為團隊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做出更大的貢獻。因此,對于違規違紀警告處分,我們要以正確的態度去對待,從中汲取經驗,不斷提高自身。
違紀違規處分通知書范文(13篇)篇七
__,男,湖北仙桃人,__教育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__01班學生,國際教育學院旗手兼安全聯絡員,__年國家助學金一等獲得者。
該生__-__學年度第二學期因放松對自身要求,自開學以來至5月6日止,無故曠課20節,經學院多次教育,該生意識到自己的過錯,并確有改之,然為嚴肅校紀,以正學風院風,經研究決定撤銷易作齊國際教育學院旗手兼安全聯絡員職務告處分,暫緩發國家助學金一等__元,待本學期期末考試后表現進步后發之,特此通告。
學生本人自接到處分決定后,對此有異議,可在7個工作日之內向國際教育學院申訴委員會申訴。
__學校教育部。
違紀違規處分通知書范文(13篇)篇八
第一條為嚴肅事業單位紀律,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為,保證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規定給予處分。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給予處分,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對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不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委托從事公共事務管理活動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給予處分,適用本規定;但監察機關對上述人員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的程序和作出處分決定的權限,以及作為監察對象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處分決定不服向監察機關提出申訴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及其實施條例辦理。
違紀違規處分通知書范文(13篇)篇九
第一條為規范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行為,保證《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的貫徹實施,正確處理違反《若干規定》的行為,加強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建設,制定本解釋。
第二條對違反《若干規定》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中的共產黨員,依照本解釋追究責任。
第三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違反決策原則和程序決定企業生產經營的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及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一條的規定處理。
第四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四條第二項的規定,違反規定辦理企業改制、兼并、重組、破產、資產評估、產權交易等事項的,區別不同情形分別給予處理:
(五)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處理。
第五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四條第三項的規定,違反規定投資、融資、擔保、拆借資金、委托理財、為他人代開信用證、購銷商品和服務、招標投標等的,區別不同情形分別給予處理:
(三)違反規定購銷商品和服務、招標投標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未經批準或者經批準后未辦理保全國有資產的法律手續,以個人或者其他名義用企業資產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投資入股、購買金融產品、購置不動產或者進行其他經營活動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七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四條第五項的規定,授意、指使、強令財會人員進行違反國家財經紀律、企業財務制度的活動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條文明確規定的,依照該規定處理;沒有條文明確規定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強令財會人員進行違反國家財經紀律、企業財務制度的活動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第八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四條第六項的規定,未經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和人事主管部門批準,決定本級領導人員的薪酬和住房補貼等福利待遇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第九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四條第七項的規定,未經企業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捐贈、贊助事項,或者雖經企業領導班子集體研究但未經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批準,決定大額捐贈、贊助事項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一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條違反《若干規定》第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個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和有償中介活動,或者在本企業的同類經營企業、關聯企業和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投資入股的,區別不同情形分別給予處理:
(三)在本企業的關聯企業和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投資入股或者參與經營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違反《若干規定》第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在職或者離職后接受、索取本企業的關聯企業、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以及管理和服務對象提供的物質性利益的,區別不同情形分別給予處理:
(二)利用職務便利或者影響,為本企業的關聯企業、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以及管理和服務對象謀取利益,在職或者離職后接受上述企業和對象提供的物質性利益,或者向上述企業和對象索取物質性利益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違反《若干規定》第五條第三項的規定,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向請托人購買或者以明顯高于市場的價格向請托人出售房屋、汽車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違反《若干規定》第五條第四項的規定,委托他人投資證券、期貨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財名義,未實際出資而獲取收益,或者雖然實際出資,但獲取收益明顯高于出資應得收益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違反《若干規定》第五條第五項的規定,利用企業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定向增發等過程中的內幕消息、商業秘密以及企業的知識產權、業務渠道等無形資產或者資源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的,區別不同情形分別給予處理:
(三)向他人提供企業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定向增發等過程中的內幕消息、商業秘密以及企業的知識產權、業務渠道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違反《若干規定》第五條第六項的規定,未經批準兼任本企業所出資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介機構的領導職務,或者經批準兼職的,擅自領取薪酬及其他收入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七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違反《若干規定》第五條第七項的規定,將企業經濟往來中的折扣費、中介費、傭金、禮金以及因企業行為受到有關部門和單位獎勵的財物等據為己有或者私分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六條第一項的規定,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在本企業的關聯企業、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投資入股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六條第二項的規定,將國有資產委托、租賃、承包給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經營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六條第三項的規定,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六條第四項的規定,利用職權相互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六條第五項的規定,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投資或者經營的企業與本企業或者有出資關系的企業發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業利益的經濟業務往來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六條第六項的規定,按照規定應當實行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而沒有回避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六條第七項的規定,離職或者退休后三年內,在與原任職企業有業務關系的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和中介機構擔任職務、投資入股,或者在上述企業或者機構從事、代理與原任職企業經營業務相關的經營活動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違反《若干規定》第七條第一項的規定,超出報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備案的預算進行職務消費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違反《若干規定》第七條第二項的規定,將履行工作職責以外的費用列入職務消費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將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列入職務消費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違反《若干規定》第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在特定關系人經營的場所進行職務消費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違反《若干規定》第七條第四項的規定,不按照規定公開職務消費情況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違反《若干規定》第七條第五項的規定,用公款旅游或者變相旅游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違反《若干規定》第七條第六項的規定,在企業發生非政策性虧損或者拖欠職工工資期間,購買或者更換小汽車、公務包機、裝修辦公室、添置高檔辦公設備等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條違反《若干規定》第七條第七項的規定,使用信用卡、簽單等形式進行職務消費,不提供原始憑證和相應的情況說明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八條第一項的規定,弄虛作假,騙取榮譽、職務、職稱、待遇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八條第二項的規定,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借機斂財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一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八條第三項的規定,默許、縱容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本人的職權和地位從事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活動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八條第四項的規定,用公款支付與公務無關的娛樂活動費用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八條第五項的規定,在有正常辦公和居住場所的情況下用公款長期包租賓館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八條第六項的規定,漠視職工正當要求,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區別不同情形分別給予處理:
(二)侵害職工合法權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條文明確規定的,依照該規定處理;沒有條文明確規定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七條違反《若干規定》第八條第七項的規定,從事有悖社會公德的活動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條文明確規定的,依照該規定處理;沒有條文明確規定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違紀違規處分通知書范文(13篇)篇十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員工管理,嚴肅企業勞動紀律,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確保企業各項指令的貫徹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管理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分規定》以及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紀律,自覺愛護公共財產和維護公司利益。認真履行勞動合同,認真學習和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三條對違紀違規的員工要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行政處罰為輔的原則進行處理;對嚴重違紀違規的員工應視其錯誤性質、造成經濟損失多少、影響大小及本人認識錯誤態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并輔以經濟處罰。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除由行政、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外,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規定給予處分。
第四條本規定適用于錦州石化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處分的種類和權限。
免予行政處分,給予通報批評。
第六條受處分的期間為:
(一)警告,6個月;
(二)記過,12個月;
(三)記大過,18個月;
(四)降級、降職、撤職,24個月。
受到處分的人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評選先進,不得晉升職務(含技術職稱),不得提高級別和工資檔次。受降級、降職、撤職處分的,受處分期滿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第七條受到通報批評和各種處分的人員,根據相關規定給予??郯l工資、獎金等經濟處罰。其中,通報批評停發1個月獎金;警告停發2個月獎金;記過停發3個月獎金;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按新的級別或崗位計發工資,停發6個月獎金;留用察看期間停發工資、獎金,安排不敘職務的臨時工作,按有關規定每月發放生活費,具體標準為原崗位試崗工資的60%,低于錦州市生活費標準的,執行生活費標準。同時,受各種處分的人員其它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違紀違規員工的處理權限:黨員領導干部、一般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由紀委監察處負責處理;其他員工由人事處負責處理;重要事故事件需由公司組織進行聯合調查的,由聯合調查組負責提出處理建議,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由相關部門按管理權限進行處理。觸犯刑律的,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受留用察看處分期限為一至三年。在察看期間內對錯誤認識態度好,有悔改表現的,可由其所在單位向上級部門申請,按管理權限上報主管部門,經批準后恢復廠籍。并根據新分配的工作崗位,重新確定工資標準。
受開除處分的員工,要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通過,提交公司職工代表團組長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后,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并報公司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處分的規定。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
(二)經常遲到、早退,工作散漫、消極怠工的;如經一次警告后重犯者將加重處罰;
(三)帶煙帶火進廠的;
(四)當班前飲酒的;
(五)曠工1天或年累計曠工不足3天的;
(六)為隱瞞責任,或不認真巡檢,編造生產記錄及數據的;
(七)以生產原料、設備、備件及其它公物送人情、假公濟私的;
(九)違反工作紀律、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影響生產和工作未造成較重后果的。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
(二)當班飲酒的;
(三)不服從組織分配或因工作原因辱罵領導或施以報復的;
(四)曠工2天或年累計曠工不足7天的;
(五)為隱瞞責任,編造生產記錄及數據造成后果的;
(六)弄虛作假或以出假證等手段欺騙組織,但尚未觸犯法律造成偽證罪和造成其它嚴重后果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過或降級、降職、撤職處分:
(一)曠工3天或年累計曠工不足12天的;
(二)利用職權施以打擊報復尚未觸犯刑律的。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留用察看處分:
(一)在廠內用易燃溶劑擦洗衣物、吸煙或其它類似違規行為的;
(二)曠工4天或年累計曠工不足14天的。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開除處分:
(一)在廠內用易燃溶劑擦洗衣物、吸煙或其它類似違規行為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曠工15天或年累計曠工不足30天的;
(三)受留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悔改表現或又有新的違紀行為的;
(四)違反公司各項紀律及規定屢教不改,情節十分嚴重,影響極壞的。
第十五條因主觀故意,營私舞弊,牟取個人私利,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的,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并調離原崗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及以上的,給予撤職、留用察看直至開除處分,同時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對因工作嚴重不負責任,或違反操作規程、工作紀律、勞動紀律,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
(一)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下者給予警告處分;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及以上,不足30萬元者給予記過處分;
(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及以上,不足50萬元者給予記大過處分;
(四)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及以上者給予撤職、留用察看直至開除處分。
第十七條對于違反操作規程、工藝紀律、工作紀律、勞動紀律,或其他違章行為造成各類事故的,視情節給予行政警告直至開除處分。
第十八條員工違反保密規定,竊取或故意泄露國家秘密、公司商業秘密的,以及工作不負責任,不認真遵守保密制度和規定,導致失密、泄密事件發生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的員工在協議期內違反保密義務,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對于有貪污、受賄、行賄、挪用公款等違紀行為的員工的處分,參照《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管理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分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員工違反《員工行為準則》、《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職業道德規范》的,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違反《錦州石化公司勞動合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條款及《勞動合同書》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和公司其他單項規定的,按照相應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觸犯刑法,被人民法院宣判構成犯罪并處以刑罰的一律給予開除處分;觸犯刑法,被人民法院宣判構成犯罪但免于刑事處罰的,根據情節給予撤職、留用查看或者開除處分;違反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被行政、司法機關追究責任的,視違法情節輕重,參考行政、司法機關處罰力度,給予記過直至開除處分。
第二十三條公司所屬各單位要加強員工管理,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為構成行政處分的,應及時上報人事處或紀委監察處。逾期10個工作日沒有上報的,視情節給予單位主要負責人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視情節給予單位主要負責人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或撤職處分。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時,公司應通知員工本人,并且存入本人檔案。受處分人員對處分決定不服的,可自收到處分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第二十五條一人犯有本規定兩種及以上應當受到處分的違紀違規行為的,應當合并處理,按違紀違規行為中最高處分給予處分。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施行前已結案的案件需要進行復查復核的,適用處理時的規定;尚未結案的案件,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公司現有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時,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條令,以及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關規定抵觸時,按國家或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公司人事處負責解釋。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二〇-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違紀違規處分通知書范文(13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嚴肅紀律,防范和懲治以職、以權、以水謀私行為,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根據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職工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損害國家或公司利益,以職、以權、以水謀私,非法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依照本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條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留用察看、開除五種。
第四條損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財產、盜用水量折價、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費、私自承接供水業務或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損、嚴重影響公司聲譽等。
第五條本規定所指公司職工包括公司全體干部職工以及所屬集體所有制職工。
第二章行政違紀的調查和行政處分的權限。
第六條公司一般工作人員違反政紀由監察部門組織調查并會同其所在單位或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執行。對擬作出開除處分的,須提請公司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方可生效。
第七條公司中層干部違反政紀由公司紀檢監察部門會同組織部門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報公司黨委批準,紀委、組織部門負責監督執行。對擬作出開除處分的,須提請公司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方可生效。
第八條公司級領導違反政紀,按干部管理權限報上級部門處理。
第三章行政處分程序。
第九條公司職工違反政紀需追究行政責任的,由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取證并寫出書面調查報告。
第十條公司職工違反政紀,一經初步查實,根據辦案調查需要,可對違紀職工采取停職檢查措施,相關單位或部門應予積極支持和配合。
第十一條對違紀職工的調查和處理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第十二條調查人員應根據違紀職工的錯誤事實、責任以及認錯態度、退賠情況,會同所在單位或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進行討論,并聽取受處分人的申述,然后提出書面處理意見。
第十三條處分決定形成后,由監督執行部門呈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受處分對象是中共黨員的,還應將處分決定抄告其所在單位黨組織和集團公司紀委,需給予黨紀處分的,由公司紀檢監察部門及所在黨組織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按相關程序給予黨紀處分。
第十四條處分決定一般由受處分人所在單位或部門在職工大會上宣布,并書面通知受處分人。處分決定由勞動人事部門裝入受處分人人事檔案,同時由勞動人事部門依據公司《職工獎懲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受處分人如對處分決定不服,可在接到處分決定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向公司監察部門或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請求復議,也可向上級監察部門提出申訴,復議或申訴期間不停止行政處分的執行。
第十六條對受處分人提出的復議請求或申訴,一般應從受理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裁定。經審查認為處分決定正確的,應予維持;認為處分決定不當或錯誤應予變更或撤銷的,需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通過。維持、變更或撤銷處分決定均應書面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七條公司職工利用工作之便或借業務活動之機,收受或索要與工作和業務活動相關的禮品、有價證券和現金,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且索要金額在3000-5000元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5000元以上的,給予開除處分;對用戶吃、拿、卡、要,敲詐勒索不成,但給公司造成極其惡劣影響的,給予留用察看以上處分。
第十八條公司職工私自承接自來水安裝、管道改造、升遷表位業務或其它供水業務,從中謀取私利或造成公司損失,情節較輕的,給予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且給公司造成損失10000-20xx0元或謀取非法所得在3000-5000元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給公司造成損失20xx0元以上或謀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九條公司職工在社會冒充公司合法身份、騙取用戶信任或為用戶代辦用水手續,從中謀取非法所得,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且謀取非法所得在3000-5000元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謀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條公司職工參與或指使、介紹他人擅自改變自來水安裝、管道查勘設計或私自為單位和個人進行改管、增大水表口徑或為違章用水提供業務信息、技術幫助和便利條件,從中謀取私利或造成公司損失,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且給公司造成損失10000-20xx0元或謀取非法所得在3000-5000元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給公司造成損失20xx0元以上或謀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一條公司職工未辦理用水手續,私自為單位或個人安裝接水或為盜水提供業務(技術)幫助和便利條件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留用察看或開除處分。
第二十二條公司職工在用水申報、查勘、安裝、維修、測漏、抄表、換表、稽查等業務活動中,對違章行為不報告或不照章處理的,給予警告處分;徇私隱匿、干擾或阻撓違章行為查處的,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第二十三條公司職工在用水申報、查勘、安裝、維修、測漏、抄表、換表、稽查等業務活動中,以水謀私,與違章單位或個人內外勾結,侵害公司利益,謀取非法所得,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且給公司造成損失10000-20xx0元或謀取非法所得在3000-5000元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給公司造成損失20xx0元以上或謀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四條公司職工在收費、催款或財會業務活動中,私自截留、挪用水費或公款3000-5000元、三個月未進帳或繳交的,給予記過處分;私自截留、挪用水費或公款5000-10000元、三個月未進帳或繳交的,給予記大過處分;私自截留、挪用水費或公款10000-20xx0元、三個月未進帳或繳交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私自截留、挪用水費或公款20xx0元以上、三個月未進帳或繳交,并將截留挪用的水費或公款用于個人經營牟利或從事其他非法活動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五條公司職工私自處置、變賣、私分公司資產,侵害公司利益,謀取非法所得,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且給公司造成損失10000-20xx0元或謀取非法所得在3000-5000元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給公司造成損失20xx0元以上或謀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六條公司職工在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業務活動中違反規定,利用職權或職務之便,收取廠商、施工單位或個人現金、有價證券、禮品以及報銷各種屬個人開支的消費票據金額在3000元以下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記大過處分;金額在3000-5000元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七條在本單位、本部門違規私設“小金庫”、“帳外帳”,視情節對單位或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給予相應的政紀處分。
第二十八條公司中層干部參與或擅自批準同意所在單位、部門和職工觸犯本規定,侵害公司利益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視情節依據本規定給予相應的政紀處分。對受到行政記大過(含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在給予其行政處分的同時,一并免職。屬公司領導,按干部管理權限報上級部門處理。
第二十九條謀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第三十條對侵害公司利益,謀取非法所得的違紀職工,在給予行政處分的同時,其非法所得予以全部收繳,并處其非法所得50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中沒有具體條款規定,但確屬侵害國家、公司和用戶利益的`行為,需追究行政責任的,應比照本規定中最相類似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三十二條違反政紀行為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
(一)主動交待問題,并有悔改表現的;。
(二)主動退回違紀違法所得的;。
(三)檢舉他人違反政紀行為,情況屬實的。
第三十三條違反政紀行為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從重、加重處分:
(一)屢教不改的;。
(二)拒不交待或不退回違紀違法所得的;。
(三)偽造、毀滅證據或阻撓他人交待的;。
(四)對檢舉人、控告人、證人、調查人員進行人身威脅和打擊報復的;。
(五)兼有其他違紀行為的;。
(六)在共同違紀中負主要責任的。
第三十四條觸犯本規定,屬屢犯者一律予以加重處分。
第三十五條違反政紀,受到行政處分的公司職工,兩個年度內不得參與公司任何評先,不得提拔使用。
第三十六條有外聘人員和使用臨時工的單位和部門,為防范和打擊以水謀私行為,應加強對外聘人員和臨時工的管理和使用,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處罰規定,并嚴格落實和執行,公司勞動人事和監察部門要加強檢查和監督。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中留用察看處分的期限為一年。察看期滿后,根據本人表現和申請,由所在單位或部門提出意見,并經公司紀檢監察和組織人事部門考察后,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是否恢復待遇或延長、變更處分;原屬中層干部的,還需報黨委備案。
第三十八條非法所得包括禮品、有價證券、實物折價。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中違章行為包括以謀取非法所得為目的、為用戶代辦用水手續,私自安裝或換改管道、閘閥、水表等供水設施和附件,私自升遷表位,偷盜用水,私自改變用水性質等行為。
第四十條本規定由公司監察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有關條例、規定和制度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違紀違規處分通知書范文(13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員工的行為,加強企業管理和制度建設,進一步提高員工素質,創建一流員工隊伍,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共同利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江西省電力公司員工違章違紀行為處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公司系統員工應牢固樹立組織紀律觀念和責任意識,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省公司和所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爭做一個愛崗敬業、遵章守紀、忠于職守、勤奮工作的表率;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積極完成各項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公司將員工違章違紀行為分為違反生產(工作)秩序、違反商業秩序和違反社會秩序三種類型。各種違章違紀類型根據程度不同分為一般違章違紀、較重違章違紀和嚴重違章違紀。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省公司系統各單位(含縣級供電公司)。
第二章違反生產(工作)秩序行為。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作為一般違章違紀處理:
1、違反考勤制度,上班遲到、早退、無故曠工的;。
2、違反省公司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情節較輕,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3、工作時間擅離職守、擅自調班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的;。
4、工作時間飲酒的;。
5、工作場所吵架、斗毆,干擾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或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的;。
6、值班人員、運行人員、窗口服務人員未按時到崗或不認真執行交接班規定的;。
7、攜帶違禁品進入工作、生產場所,尚未給公司造成損失或產生不良影響的;。
8、工作不負責任或失職,給單位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
9、故意損壞公物,情節較輕的;。
1、違反供電服務相關規定,情節較輕,造成客戶向本單位投訴的;。
12、其他違反生產秩序行為的。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作為較重違章違紀處理:
1、連續3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5個工作日無故曠工的`;。
2、違反省公司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造成后果較嚴重的;。
4、工作時間酗酒或賭博的;。
5、工作場所無理取鬧或吵架、斗毆,嚴重妨礙生產(工作)秩序的;。
6、對同事惡意攻擊、誹謗,造成惡劣影響的;。
7、工作不負責任或失職,給單位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9、攜帶違禁品進入工作、生產場所,給單位造成損失或產生不良影響的;。
1、擅自對單位互聯網防火墻、電子郵箱服務器及信息管理系統等實施侵入或修改的;。
11、盜竊單位和他人財物,或挪用公款金額較小的;。
12、查處竊電、違章用電后私了,給單位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
13、為竊電者說情的;。
14、對外泄露客戶資料等商業秘密的;。
15、對客戶的投訴和舉報推諉塞責、包庇違紀,或者泄露舉報人涉密信息的;。
16、違反供電服務相關規定,雖客戶僅向本單位投訴,但情節較重的;。
18、其他較重違反生產秩序行為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作為嚴重違章違紀處理:
1、連續5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1個工作日無故曠工的;。
2、違反省公司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給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工作不負責任,嚴重失職,給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5、故意損壞公物,給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6、故意損壞單位計算機網絡及外圍設備,造成網絡運行事故的;。
7、擅自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工作場所,造成重大事故的;。
8、盜竊單位和他人財物,或貪腐、挪用公款金額較大的;。
9、因違章指揮或玩忽職守給所在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11、內外勾結竊電的;。
12、其他嚴重違反生產秩序行為的。
第三章違反商業秩序行為。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作為較重違章違紀處理:
1、違反誠信原則,弄虛作假或提供虛假證明等不誠信行為的;。
3、其他較重違反商業秩序行為的。
第九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作為嚴重違章違紀處理:
2、在公司業務中,收受客戶禮品、禮金或有價證券金額較大的;。
3、其他嚴重違反商業秩序行為的。
第四章違反社會秩序行為。
第十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作為嚴重違章違紀處理:
1、有吸毒、賭博、賣淫、漂娼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被公安機關處行政拘留的;。
2、有嚴重違法行為,被司法行政機關勞動教養或收容教育的;。
3、構成犯罪,因情節輕微,不予起訴的。
第五章處理。
第十一條為規范員工違章違紀行為的處罰稱謂,在公司系統統一為:根據員工違章違紀行為情節的輕重,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處分、記過處分、記大過處分和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單位對員工的違章違紀行為可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理和紀律處分。一般違章違紀行為視情節可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較重違章違紀行為視情節可給予記過處分或記大過處分;嚴重違章違紀行為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在1年內累計2次及以上一般違章違紀并受警告處分2次者,應記一次記過處分;在2年內累計2次及以上較重違章違紀并受記過處分2次者應記一次記大過處分;在勞動合同期內累計2次較重違章違紀而記大過處分者,內外勾結竊電者,應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2、受通報批評:自通報批評之日起,停發績效獎金2個月;。
3、受警告處分:自處分之日起,停發績效獎金2個月,并工資下浮一崗;。
4、受記過處分:自處分之日起,停發績效獎金4個月,并工資下浮二崗;。
5、受記大過處分:自處分之日起,停發績效獎金6個月,并工資下浮三崗。
第十五條員工受違章違紀處分,兩年內不得參加本單位競聘、晉級和評先、評優工作(含參加上一級單位的招聘)。
第十六條員工被公安機關或司法行政機關處拘留、審查期間,停發其工資、獎金等薪酬,僅按所在地市(縣)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六章認定程序。
第十七條各單位對員工處以警告及以上處分的,由各職能部門提出意見,并填寫《員工處分審批表》,由本單位行政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對員工因嚴重違章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聽取工會的意見,并報省公司人力資源部事前備案。
第十八條員工對違章違紀行為處分有異議的,可在15天之內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對員工違章違紀有上級管理規定的,是中共黨員、干部的除按本《辦法》予以追究外,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條員工嚴重違法違紀,由司法部門予以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為省公司對員工違章違紀行為管理的規范性約束文件,各專業管理部門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具體的專項實施辦法。
第二十二條省公司系統各單位要結合企業自身的實際,依據本辦法,制定本單位《員工違章違紀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29年元月1日執行,本辦法解釋權歸江西省電力公司人力資源部。
違紀違規處分通知書范文(13篇)篇十三
以案為鑒警鐘常鳴,勤奮做事廉潔做人,我們在學習案例的同時,更加廉潔從業,我要堅持原則,耐得住艱苦、管得住小節,擋得住誘惑;要與時俱進,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勤政高效,為長江基礎做好本職工作。開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動,尤為及時,尤為必要,對于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嚴守黨紀國法,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時刻告誡自己: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放松世界觀的改造,都不能背離黨的宗旨,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勵,以自己的實際行動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樹立紀檢監察工作人員的良好形象。看到少數黨員干部放松了對世界觀、人生觀的改造,抵御不住誘-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淵,以致身陷囹圄,結果令人痛心,我對此感受頗深,啟發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