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關系中,勞動合同起著保護勞動者權益和維護勞動秩序的重要作用。為了更好地理解勞動合同的相關事項,下面給出一些勞動合同樣本。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一
一、應調查清楚似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不是合法并有權簽訂合同的用人單位。
1、用人單位要合法成立。不要只看它有個“辦公室”就以為它是合法的單位,進而跟它簽訂合同,也許它只是個公公司。最重要的是看它有沒有真實的營業執照。可以到工商局查詢、(反正查詢也不要錢),或到工商局相關網站上去查詢。
2、或許它只是一個公司的辦事處或分公司,與你簽訂的合同就沒有效(或是效力待定)。你應該要求與總公司簽訂,一定要在合同上蓋有公司的公章。
二、勞動者不要提供虛假的身份及學歷等材料。
勞動合同法規定,以欺詐……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無效;如果勞動合同無效的,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以,不要聰明反被聰明誤。
三、不要輕易把身份等證件或押金等財物交給單位。
1、法律禁止用人單位收取上述證件和財物。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2、如果有單位提出收取上述財物,一是該單位很可能是個皮包公司、假公司,交了證件或財物后,最后的結果可能是“人財兩空”;二是該單位很可能不懂法律或不愿意依法辦事,以后也經常出現違法損害勞動者的種種行為,進了這樣的`公司,可能就是痛苦的開始。
四、細心關注單位的制度是不是“合法不合理”。
如果單位提供的合同中約定有“勞動者已知悉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的,一定要先了解該制度的具體內容,不可聽信單位的口頭承諾或答復。因為單位的制度在某種程度上說,也是規范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在勞動仲裁或審判中,符合法定條件的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是可以被采信用作裁決或判決的依據。所謂“符合法定條件的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一是內容合法,二是規定程序合法,三是公示程序合法。雖然不合法的制度沒有法律效力,但為什么筆者還要強調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前一定要“先了解該制度的具體內容”?主要原因是,用人單位的制度往往不是不合法,而是合法不合理。如果你粗心大意,被不合理的制度套牢,只能吃啞巴虧了。
五、不要在“試用期”中吃大虧。
1、不要多約定試用期。
現在很多單位為了降低用人成本,亂定試用期,給勞動者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實際上,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如果合同中約定的試用期超過了上述期限的,超過部分無效,應自動轉化為合同的正式期限。
2、不要少拿工資。
有的單位只給試用期內的勞動者50%的工資,勞動者也自認為在試用期內完全合情合理。實際上,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如果單位給少了,勞動者完全可以要求補發。當然,最好在你不想干了,決定辭職的時候,再提出這一合法要求。
3、不要不管社會保險。
六、沒有必要擔心所簽訂的“合同期限太長”。
不少單位為了留住有用之才,往往要求把合同期簽訂得比較長,一般都是三、五年。很多有志之士,只想短暫落腳,借助平臺成長,不愿意簽訂這類“長期合同”。總想把期限壓短一點,但單位就是不愿意讓步,或勞動者想壓期又不敢提,提了怕單位對自己“有想法”。最后的結果是,白白讓機會難得的工作擦肩而過。
實際上,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勞動者不想干工作了,要辭職,根據法律規定是不需要附加任何條件的。所以,你簽訂的合同期長一點也無所謂,哪天想走,主要權都在你手里。不過,如果跟單位簽訂了“專業培訓及服務合同”,就沒有那么自由了。
七、合同中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盡量要求詳細。
單位安排你在哪個市、縣工作,就應在合同中寫明哪個市、縣。不要讓單位寫成“某省”、“中國”、“西南區域”等,以防單位任意調整工作區域,對你個人的起居生活造成不便影響。
工作崗位,是人事主管就寫“人事主管”,是銷售經理就寫“銷售經理”,不要寫成“從事管理工作”等,以防單位任意調整工作崗位,影響了你個人的執業規劃。
八、工資一定要在簽訂合同中明確約定。
勞動報酬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勞動者在簽訂合同時,都不好意思跟單位“討價還價”,只是聽信單位“按單位的制度下發工資”就簽訂了合同。這是很不理智的,尤其是有的單位把勞動者簽好名字的空白合同收走后合同一事就不了了之的情況,對勞動者相當不利。
有些用人單位為了避保險費,故意把合同中的工資寫成實發工資的百分之幾等。在此情況下,勞動者領取工資時,一定要注意保留好實發工資的證據。一旦發生糾紛了,追討賠償來才有勝算。
九、社會保險應該是“五險一金”。
依法而定,勞動者享有的社會保障有“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五險和“住房公積金”一金。但現實中,很多單位都以各種理由拒絕為勞動者繳納保險,或只繳納部分保險。不過,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勞動者應該靈活處理,可以先簽訂合同,如果工作定下來后,就可以依法要求單位補繳保險。如果單位不補繳,你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單位就得給付你補償金和賠償金。
十、單位不同意簽訂合同就要求勞動者上班,勞動者可以考慮立即上崗。
有的單位是不懂法,不知道簽訂合同的重要性。有的單位是認為勞動者不懂法,想不簽訂合同就蒙勞動者。不簽訂合同,對勞動者而言是有好處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另外,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十一、盡量不要兼職上崗。
兼職,是勞動者賺取外款的方法之一。但為了保障用人單位的利益,法律規定,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果單位招用了兼職的勞動者,被要求承擔了連帶賠償責任后,往往會依法向有過錯的勞動者追償。如果有能力兼職,最好先征得雙邊單位的書面同意,否則,不要輕易為之,尤其是現單位發出糾正警告之后。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1)簽訂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書要在雙方介紹各自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簽訂。用人單位應如實介紹本單位生產、工作環境和條件以及具體生產任務。勞動者應如實介紹自己的專長和身體健康狀況。雙方經協商,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取得一致意見后,簽名、蓋章。用人單位要蓋法人章。勞動者須本人簽名或蓋本人名章。
(2)鑒證勞動合同。根據勞動部頒發的《勞動合同鑒證實施辦法》(勞力字[1992]54號)的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由勞動行政部門為當事人提供鑒證,依法審查,證明勞動合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以利于勞動合同的認真履行,而且一旦發生勞動爭議時也便于調解和仲裁。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同上一期,續訂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注:續訂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鑒證機關各一份。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四
甲方: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1、本合同為勞動合同。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試用期限為: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市路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在國家標準工時原則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4、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合法比例五險一金。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并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五
住所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根據國家、省市和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科學合理地安排工作任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及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____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元/周);。
3、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四)甲方為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執行。
1、每月____日(或周____)支付工資。
2、乙方工作任務完成后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時間為工作任務完成后第____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前,甲方應當于每月____日按照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的標準向乙方預付部分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同時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資支付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甲方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工資。
(五)非因乙方過錯,甲方部分或全部工程停工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
(六)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職業培訓。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能、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二)甲方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筑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三)甲方應依法加強對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四)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筑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乙方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乙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十、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依法設立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當事人不愿調解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七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受聘員工)姓名:性別:
出生年月:學歷:
身份證號碼: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結合中天五建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家庭地址:(地址變化請在一周內告知甲方)。
一、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從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工程本崗位職責內工作內容完為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并協助配合其他同事完成崗位相關工作及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對職務、崗位進行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安排。
3、工作地點,經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按甲方安排,在甲方所屬的各地下屬機構工作。
三、勞動報酬。
乙方享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一)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內的薪資為;試用期滿正式轉正錄用后薪資為。
(二)甲方可以根據企業實際經營狀況、公司規章制度,結合乙方的工作績效,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三)乙方薪資的具體發放參照以下第款確定:
1、乙方工作崗位在項目部。按所在項目部規定(或標準)每月發放固定工資______元,作日常生活支出,其他獎勵工資等在以下任一情況出現時,一次性結算支付:
a、春節b、解聘c、辭職d、調動。
2、乙方工作崗位在(分)公司以上各部、處、科、室從事管理工作,乙方薪資按甲方依法制訂的制度規定發放。在以下任一情況出現時,乙方薪資應一次性結算支付:
a、春節b、解聘c、辭職。
(四)各單位安排員工加班,應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不列入年薪,在年終核算發放。
(五)特殊情況下,薪資的支付方式可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休假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保護措施,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工作規范、安全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甲方的決定。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鑒于目前社保費用賬戶管理的現狀,保險費用繳納和報銷方式經雙方協商按下述第___款方式解決:
(一)由甲方在東陽市社保部門統一交納,乙方應承擔部分由乙方工資中扣除或乙方在規定時間內交納費用。
(二)因乙方原因,甲方無法為其辦理社保手續的,乙方自主選擇參保地點,繳納相關費用,憑有效憑證,按東陽市社保部門規定比例、標準報銷。
(三)因乙方原因,甲方無法為其辦理社保手續的,乙方要求個人社會保險關系維持現狀,不需要甲方重新或繼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
八、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隨時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作的。
(二)甲方可依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單方解除合同;乙方也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不得同時與第三方建立勞動關系。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無法變更。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1、2款的規定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以欺詐、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規定的;。
5、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7、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隨時解除。
(三)本合同期滿自動終止。由于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和繼續教育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可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計收賠償金,沒有簽訂專項培訓協議的,甲方可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十、商業秘密。
甲方把下列內容列為本企業的商業機密,乙方崗位涉及以下各款內容的,乙方應嚴守保密制度,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外傳:
(一)甲方人事信息、員工薪資;。
(二)甲方經營中發生的各項經濟技術參數和財務數據;。
(三)甲方工程招投標及施工經營管理中涉密資料和經濟指標;。
(四)甲方各項管理制度和涉密文件;。
(五)甲方尚未付諸實施和正在實施中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十一、其他約定:
1、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更新各項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乙方有責任隨時關注甲方在公司網站、辦公信息化平臺、布告欄(包括但不限于)等平臺、媒介發布的更新后的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并予以嚴格遵守。
2、乙方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的行為,經甲方相關部門確認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甲方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含15天)以上,累計曠工30天(含30天)以上,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凡發生未經公司允許擅自離崗及根據公司規定其它視同曠工處理的行為,勞動合同均自行終止,因乙方未正常履行工作移交、清理債權債務等其它應了未了事宜,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二、法律效力。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協商,可由當事人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保存兩份,乙方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八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
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
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
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
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
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本勞動合同(參考文本)供建筑施工企業與生產操作類崗位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主要適用于來自農村的務工人員等流動性較大的勞動者。
八、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雙方約定的增加事項填寫在第九條內,但雙方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雙方約定的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乙方工作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九、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負責人及乙方應親自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十、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潔、準確,不得涂改。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九
最高人民法院7月26日公布的《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期限應當如何起算問題的批復》(法釋【2004】8號,以下簡稱《批復》)規定:用人單位因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解除勞動合同并因此而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期限自勞動者收到解除勞動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計算。
《批復》明確了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解除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批復》特別強調了一點:解除勞動合同不能以口頭形式通知勞動者,而必須是以書面形式通知才能發生解除勞動合同的效力。
雖然《批復》僅是針對《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四)項的情形作出的規定,其精神也應當適用于用人單位依據該條前三項規定的情形。也就是說,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因勞動者的過錯而解除勞動合同時也應當履行程序性義務。這種義務包括兩個方面:
第一、用人單位應當有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當勞動者存在重大過錯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作出解除的意思表示,就難以判斷用人單位是否有解除合同的主張、是否行使了解除權。
第二、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書面通知勞動者。未經通知,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應當不對勞動者產生法律效力。勞動合同自勞動者收到通知時解除。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十
乙方(員工):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員工工號: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現乙方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_______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于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_______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于_______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_______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_______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_______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戶中。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
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后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空白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
乙方(簽字畫押):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因甲方有下列第____種情形的原因,乙方要提前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經雙方協商,勞動合同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條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的提前解除,甲方需要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工資、經濟補償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共計____元人民幣。
第三條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乙方自愿放棄協議以外的其他訴求。
第四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十二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賦予了的權利,但是,勞動者也應當履行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性和實體性義務。根據有關規定,應履行下列義務和權利:
除由于用人單位過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一般來說,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應根據規定履行提前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的義務。對于用人單位存在過錯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也建議勞動者采用書面通知的形式,以免因行使解除權不當而出現爭議。
應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與用人單位辦理交接手續并通過交接單等書面形式將交接情況作出記錄。
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是一個勞動者的無條件義務,由于泄密而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不僅可以依法追究勞動者的法律責任,而且還可以依據相關法律追究受密單位的法律責任。對于有競業限制約定的,勞動者還應當按照協議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據,也是勞動者辦理失業保險和再就業等相關手續所需的重要文件,所以,勞動者應當妥善保管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是用人單位的義務,但在辦理相關手續過程中,勞動者也應當履行告知和配合等義務,以免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失。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是合同的一種,受法律保護,當事人雙方應當履行。另外,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應當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這是與勞動法不同的規定。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十三
《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解除可以分為協商解除、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者單方解除以及勞動合同自行解除。本條規定的是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的情況。原勞動部《關于若干條文的說明》也將此解釋為勞動者的辭職權,并規定,除此條規定的程序外,為勞動者行使辭職權不附加任何條件,也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有的學者還把勞動者享有的這種權利稱為“跳槽自由權”。
勞動法賦予勞動者單方解除權具有重要意義。首先,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處于弱者地位。就我國目前的就業市場來說,勞動者一方相對于企業是弱勢的一方,在工資、待遇、福利等各方面受到用人單位的左右。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一般也是以用人單位一方的格式合同為準,對于勞動者的限制多于權利。因此,勞動法從充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的角度出發,規定勞動者的單方解除權,有力保護了勞動者的行使權利的現實性。其次,促進勞動力合理流通。以前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勞動者在一個單位一干就是一輩子,更換單位、更換職業,是極為少見的情況。原因是企業對人的約束過多,對于勞動者的流動規定了種種繁瑣的手續,有些用人單位甚至設置人為的障礙,對人員調動橫加干涉,導致地方勞動市場僵化,影響經濟的發展。因此,規定了勞動者的單方合同解除權,活躍了人才市場,促進了人才流通,也推動了地方經濟的發展。
而在現實中,很大比例的勞動者在行使單方解除權時,說走就走,不按法律規定,以書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使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處于極不穩定的狀態。由于有些勞動者的履行意識和法律意識淡薄,已經養成做事十分隨意的習慣,不少勞動者的就業觀就是先找一個工作,有了穩定的落腳點就立即辭職,以尋求更好的工作,獲得更豐厚的薪水或更大的發揮自己的才能。有些勞動者受過用人單位的出資培訓,或分得用人單位的住房。可現實生活中,往往基于“跳槽”的目的,要解除勞動合同,但又不情愿退還培訓費和住房,因此,他們常常不辭而別,來達到解除合同的目的。更有甚者,直接帶著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投奔新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在合同期限內,可以隨意解除合同,這將使用人單位始終面臨著勞動者走人的缺員威脅。極大地損害了用人單位的利益。
三、完善勞動合同單方解除權的構想。
(一)、規范和限制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等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當事人雙方主客觀情況的變化或某種法定事由的出現,經雙方協商或由當事人一方依法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行為。
勞動力是特殊商品,它與人的思想和身體密不可分,如:勞動者不想在用人單位工作,任何人都不能采取強制手段讓其留下來,反之,如果通過一些手段把勞動者留下來,也不能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對大多數勞動者來說,如果離開了原來的用人單位,可以更好的發揮作用,這無論是對勞動者本人,還是對整個社會的發展,都是十分有利的。如果制定較為合理的制度就可以很好地規范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的行為,解決好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解除合同帶來的損害。
(二)、賠償責任和違約責任并舉,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
《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中第四條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它賠償費用。筆者認為,企業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同時,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并約定一方違約應給付另一方違約金及約定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用以補償一方違約給另一方帶來的損害。這樣對勞動者或用人單位起到一個約束作用。因為勞動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種,這樣約定也符合《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這樣既可以使勞動者享有真正意義上的選擇職業的權利,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又可以使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得以補償。對雙方當事人來說既公平又合理。
(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以保證勞動合同的相對穩定性。
為了保證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相對長的勞動期間,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一定的勞動期間。這個期間可以根據工作性質來確定。針對技術性比較強的工作,可以約定比較長的工作期間。這樣,對用人單位人才的流動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十四
務工人員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務工人員家住________________縣(市)_____________鎮(鄉)________________街(村),(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自愿到甲方工作。按照合法、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違反。
一、合同期限。
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計個月,在甲方做工作。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工作需要,在甲方擔工作任務。合同期內如一方要求變更工作或中途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
三、工作條件、雙方的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為使乙方順利完成工作任務,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加強對乙方的勞動紀律、規程和法制教育。尊重乙方的合法權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應享有的政治、經濟待遇。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對臨時工的管理規定,接受勞動部門的監督、檢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期內,接受甲方的領導,服從甲方工作安排,遵守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產,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十五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其他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解除雙方勞動合同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勞動合同的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在簽訂本協議后即予以解除,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在本協議生效后全部予以終止。
第二條、薪酬、社保及經濟補償金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甲方已履行用人單位全部義務,依法向乙方足額發放薪酬、辦理社保及支付各種經濟補償金。
在簽訂本協議之后,乙方不得因勞動關系再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三條、工作交接及離職手續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甲乙雙方已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乙方的社保由乙方自行接續辦理。
第四條、保密義務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條、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六條:其他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文二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確認勞動關系于年月日解除;。
二、乙方工資發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為止,在本協議生效日一次結清。
甲方確認乙方已完成所有工作交接。
四、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再無任何糾葛。
五、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勞動合同》(《試用期合同》)同時解除。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年月(簽字或簽章):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十六
勞動法》第102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部《關于發布〈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5]223號)
第4條 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 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 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 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5條 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的規定支付用人單位賠償費用。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264號)
浙江省勞動廳:
關于解除勞動合同涉及的培訓費用問題
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合同期滿,職工要求終止合同,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如果是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的職工,職工在合同期內(包括試用期)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則該用人單位可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第4條第(一)項規定向職工索賠。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職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法》第99條 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勞動部《關于發布〈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5]223號)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
(一)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或訂立部分無效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侵害女職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四)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條 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賠償,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二)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三)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四)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
(五)勞動合同約定的其它賠償費用。
第六條 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除該勞動者承擔直接賠償責任外,該用人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其連帶賠償的份額應不低于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總額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單位賠償下列損失:
(一)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二)因獲取商業秘密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本條第(二)項規定的損失,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的規定執行。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1993年9月2日公布)
第20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人的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并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被侵害的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后注:對于違約金責任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地方法規規定。
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十七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勞動合同的條款和簽署必須合乎我國勞動法的規定,新員工在簽訂時一定要仔細閱讀條款,公平簽訂就業合同,以免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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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范文(18篇)篇十八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有效成立以后,當具備一定條件時,因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關系消滅的法律行為。
勞動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協商解除和約定解除。勞動者可以通過這3種方式解除勞動合同,但在實際操作中應當注意不同解除方式的條件和程序,避免因此引發勞動爭議。本文就對勞動者解除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一些問題進行分析、介紹。
一、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辭職權:我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324號)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的權利,是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通常稱之為“辭職權”。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時,只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即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經過用人單位同意30天期滿勞動合同正式解除。
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時應當注意兩點:一是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違約金,或用人單位支付了培訓費等,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約定承擔賠償責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規定,否則用人單位可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2、特別解除權:《勞動法》第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五)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以上是法律規定的勞動者特別解除權,勞動者可以無條件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以外,其它幾種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后,還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行使特別解除權時應當注意兩點:一是法律雖然沒有明確勞動者在此情況下要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但為了避免對勞動者是否有提出解除發生爭議,最好還是像行使辭職權一樣,采用書面通知的形式;二是試用期內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沒有交接造成損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3、不可抗力解除權:《勞動法》沒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權,但我國《合同法》對不可抗力解除勞動合同卻有明確規定。所謂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或客觀事件,例如水災、火災、地震、火山爆發、水災等自然事件,或戰爭、罷工等社會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變化等等,導致合同繼續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筆者認為,不可抗力也是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之一。
勞動者行使不可抗力解除權時應當注意:并非一旦出現不可抗力均可解除勞動合同,只有在不可抗力已影響到勞動合同目的的實現時,才能導致合同的解除。
二、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事項,待約定的事由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我國《合同法》第93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發生了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以后,享有解除權一方的勞動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勞動合同的權利義務即告終止,無須獲得用人單位同意。
勞動者行使約定解除權時應當注意:必須事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并且只有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以后,勞動者才能依照約定解除。
三、協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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