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是指由多個人組成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社會經濟組織,它是社會經濟活動的基本單位之一,如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等。在這里,我們為大家準備了一些優秀的單位總結案例,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一
員工因公負傷可寫工傷證明,讓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那么要為員工的工傷事實寫一個證明該如何寫呢?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員工工傷的證明范文,僅供大家參考。
證明。
我公司員工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月__________號__________左右,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路經__________的地方,過一陰井時被下陷的陰井蓋絆倒,從自行車上摔下致使鎖骨、肋骨骨折,臉部重傷,特此證明。
xx有限公司。
證明。
xxx,性別,xx歲(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系xxxxxxxxx有限公司員工。在崗期間,于20xx年x月xx日在辦公樓內消防通道檢修設備時,不慎滑落跌倒,于當日x時x份送往臨沂市人民醫院治療,確診為顱骨骨折。
特此證明。
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
茲有我司促銷員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員工為我司新員工,入職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
我司已按照國家規定給該員工辦理保險,其中包括工傷保險,在此期間,促銷員若在貴商場發生工傷情況,一切責任由我司負責,特此證明!
供應商(蓋章)。
年月日員工工傷管理規定。
的
為了規范工傷申報及費用報銷程序,控制工傷事故率,降低公司成本,并使工傷管理有依可循,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與公司簽到勞動用工合同的每位員工。
企業工傷是指企業員工在工作中造成職業病、負傷、致殘和死亡的。
董事長負責全面領導公司工傷管理工作。
理工作。
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傷事故率。
\"出差申批表\"或者能證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證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間工作原因證明材料。
屬于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傷害的,需提交單位或者縣級政府民政部門、xxx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舊傷復發后醫院的診斷證明和勞動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8、工傷事故報銷管理人力資源部負責將工傷報銷材料提報給工傷保險部門。
分由公司承擔。
共2頁,當前第1頁12。
xx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茲有我公司伐木工人張xx,男,身份證號碼:53272619900202xxxx,于20xx年2月20日18時40分左右在我公司鎮沅縣恩樂鎮民江村民委員會上中坡組等色丫口伐區伐木時,一根已經被砍倒的樹突然從背后滑下,不慎打在其腰背。事故發生后其工友熊安華、王安華、魯永等人立即叫了伐木運輸將其送往鎮沅縣人民醫院進行救治。后經診斷為l4椎體棘突開放性骨折。由于該工人在我公司伐區正常上班時間內進行伐木作業而受到傷害,我公司認為該事故屬于工傷。
特此證明。
xx木業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三月十八日。
本人***和工友***在*年*月*日上午*點多,親眼看到當事人***在*********作業時,不慎被掉下來的鋼筋戳傷頭部,安全帽被戳穿,造成腦部損傷,隨即被我們兩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特此證明!
證明人:
日期:
本人陸xx和工友xx,是當事人劉培培的工友,在20xx年10月12日晚上八點多,劉xx在公司繞城廣告設施建設工程現場倉庫進行裝卸作業時,我們看見劉xx不慎被物資壓傷他的左手食指,造成裂傷,我們親自去幫扶,13號和劉偉一起把他送到黨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包扎,由于傷情有些嚴重,14號又一起將他送往蕭山區第二人民醫院進行治療。
特此證明!
證明人:
日期: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蓋章:
負責人:
年月日共2頁,當前第2頁12。
文檔為doc格式。
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二
1、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2、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生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企業主管部門或者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企業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在傷亡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由其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應當在九十日內結案,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一百八十日。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后,應當公開宣布處理結果。
工傷申請證明-證明范文。
第一篇:工傷申請證明。
工傷申請證明證人證明一定要寫清證人姓名與申請人的關系。還要寫清楚事故發生的經過,發生的時間地點。這些是一定要填的內容。建議你一定要收羅與自己有利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資單,以備不時之需。
術記錄、住院記錄等;3、傷殘鑒定書;4、申請書,提交當地勞動。
1工傷事故處理辦理程序:1、工傷事故的報告。
1本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內的企業包括國有、集體、鄉鎮、私營個體、三資企業單位發生工傷事故,應由工傷事故單位在當日、最遲第二個工作日快報。
2事故快報,可用電話、來人口頭或書面送達等形式報告。3事故單位應向勞動保障已投工傷保險的主管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報告,死亡事故還需同時向區總工會、區公安分局報告。
4屬個人因工傷事故采反映的,來人應提供書面報告,寫明事故單位的名稱、地址、法人代表、企業經濟類型、當事人雙方的聯絡電話及事故發生的詳細經過和有關證人、證據。
5接報人接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并要求事故單位來人領榷工傷事故報告表》3份,未投保險的領l份。《工傷事故報告表》最遲不得超過15天送達保險退休和勞動社保公司,并由收件人簽收。
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三
申請事項:請求依法認定申請人于____年__月__日下班路途中受傷為工傷。
受傷經過:
____年__月__日晚下班,乘坐出租車回家,行至____與____交匯路口遇紅燈信號,出租車按照交通規則正常等待時,被后方車輛追尾,撞擊嚴重,致使申請人撞到頭部昏迷,經120救護車送往醫院,診斷為____(腦震蕩)。
根據《工傷保險條路》中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
特此申請。
申請人:
____年__月__日。
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四
工傷事故:本規定所稱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未遂事件:是指發生事故的條件已經具備,或雖然發生了,但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
包扎/急救事故:經過醫藥箱藥物或在醫務室簡單處理,不需要進一步去醫院處理即可繼續工作的傷害事故。
可記錄事故:指所發生的傷害經醫院處理后暫時難以繼續原工作內容,但不損失第二個工作日的傷害事故。
職業病: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在國家政府主管部門明文規定的法定職業病范疇內,并經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疾病。
事故處理“四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有關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五
由于工傷事故發生在一個多種社會關系交錯的領域,工傷事故本身可能存在民事侵權責任與工傷保險責任的競合,如何處理二者之間的關系,在《工傷保險條例》中并無明確規定,學術界和司法實務部門的認識和做法也多有分歧。筆者認為,界定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的法律性質是解決上述問題的基本前提,為此筆者不揣淺陋試對其進行分析,以就教于同行。
(一)我國立法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法律性質的認定。
我國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的制度規定,經歷了從民事賠償與工傷保險賠償不重復到并行的變化,與此相應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性質的認識,也經過了從單純保險責任到認可社會保障與侵權責任雙重性質的過程。雖然在早期的立法中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的屬性,并無法律上的明確規定,但從《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規定中可以推導出處理工傷賠償關系兼有民事賠償關系的原則—不同責任的不重復負擔即互相抵免原則;對并行立法思想的體現,最早見于2002年我國頒布實施的《xxx職業病防治法》第52條的規定: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同年頒布的《安全生產法》第48條也規定:因生產安全受到損失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但令人遺憾的是,在其后出臺的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此卻未作相應明確具體的規定。
(二)對工傷賠償責任性質認識上的理論分歧。
對工傷賠償責任性質的認識,集中表現在如何處理工傷保險賠償與民事侵權賠償之間的關系問題上。鑒于我國工傷保險立法的現狀,學者們對工傷保險賠償與侵權賠償關系認識上的分歧,主要集中于企業是否應當承擔保險賠償之外的侵權責任,承擔的標準是什么。而對于因第三人過錯造成工事故的,應允許勞動者分別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和侵權損害賠償的權利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對于兩種賠償之間是否需要采用共同項目抵扣的辦法進行協調,即是否允許勞動者雙重受益仍有分歧。對于工傷賠償與民事賠償的順序以及是否允許社保經辦機構代位工傷職工求償等問題也存在不同的觀點。筆者贊同工傷事故具有社會保障和侵權賠償責任雙重屬性的看法。
(一)工傷事故賠償責任首先屬于由社會分擔的保障責任。
界定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性質的目的,并不僅僅是為了對工傷事故這一現象給出處理方案,更為重要的是要考察哪一種處理方案更具有正當性。從工傷事故賠償制度的發展過程可以看出,為勞動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平等保護的追求,一直是該制度發展的主要推動力。實行工傷保險,正是由雇主承擔勞動關系中法定的安全注意義務要求的必然結果。現代社會的工傷保險賠償制度是對雇主過失責任的補充和完善。從這個意義上說,作為社會發展選擇的結果,對工傷事故責任的處理首先應當強調其社會保障屬性,讓工傷職工能夠“傷有所養、死有所賠、遺有所慰”,使工傷職工及其親屬及時得到妥善的救治和普遍救濟。工傷保險賠償標準的法定化以及由保險基金支付保險賠償金的做法,使得賠償結果與具體用人單位的償付能力之間不再有關聯,從而能夠為所有受害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工傷待遇。同時,由社會分擔了原本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防范和化解意外風險的責任,有助于推動社會經濟的發展,保證基本的社會公正。而工傷表現賠償作為一種社會保障,具有一種較為直接的效應,它可以快速地使受害人渡過難關。舍棄工傷保險賠償不用,反而首先追究可能存在的民事責任,則是一種制度浪費,更是一種低效率的救濟選擇。
然而,首先由工傷保險承擔對工傷事故的賠償責任,在于強調在對工傷事故賠償糾紛的處理過程中,受害勞動者不享有對賠償責任順序上的選擇權。這一點是由工傷保險的強制屬性所決定的。工傷保險賠償權是勞動者享有的法定的具有類似“公法”性質的權利,不存在可處分性,不能以協商等方式放棄或讓與。
強調責任分擔的順序,意味著不排斥其他賠償責任的存在。工傷保險制度的本質不僅為損失填補,更具有生存權的保障理念。其中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而補償功能是次要的,其補償標準的整齊劃一決定了它并不能等同于賠償。可以說,保險“賠償”掩蓋了受害勞動者所受損害的個體差異,在保障標準相對較低的情況下,其救濟能力的不足則更加突出。禁止可能存在的其他賠償責任的介入,不利于對勞動者利益的保護,與我國勞動法的立法宗旨也是相悖的。
(二)工傷事故產生原因的多樣性,決定了侵權賠償責任存在的可能。
“工傷”是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受到的意外傷害”。所謂“意外”,是指發生工傷事故的勞動者本身對工傷結果的出現沒有主觀故意,但不排除其他人對工傷損害后果存在過錯。當然對于不可抗力或勞動者單方過錯(過失)造成的工傷事故,其賠償責任由工傷保險獨自承擔,這是工傷保險分散工業災害風險的體現。除此之外,因用人單位過錯或用人單位以外第三人的過錯造成工傷事故的,都可能發生侵權責任的負擔問題。如用人單位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表現為安全設備設施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等;或者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都存在過錯,如用人單位指揮勞動者冒險違章作業,勞動者為追求經濟效益,而勞動者為更多賺錢加班加點、疲勞作業;以及由第三人的過錯造成工作期間的勞動者的人身傷害,如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等。
在由第三人侵權導致工傷的情況下,若完全以保險責任的承擔來覆蓋侵權責任的補償,因不存在免除侵權人責任的法律和道德基礎而不具有可行性。而當同樣的過錯發生在用人單位身上導致工傷事故的,則可以免除其侵權責任,似有對同一事由因主體差別而有不公平對待的嫌疑。對于事實層面上存在著的保險責任和侵權責任兩種責任,如何在法律上進行處理,既取決于我們對勞動法與民法關系的認識和定位,也與工傷保險的范圍和保障程度有著密切的聯系。
(一)工傷事故侵權賠償的范圍不應限于精神損害賠償。
堅持雙重責任制度的情況下,對于勞動者的侵權賠償請求范圍應如何確定,涉及到勞動者獲得雙重補償是否構成不當得利的問題。目前比較一致看法和實踐,更多地傾向于侵權賠償應限于精神損害的范圍,這是值得商榷的。
作為一種一般規則,所有法律傳統都接受“差別原則”,即必須通過相關利益在侵害發生以前的狀態和侵害發生以后的狀態的比較計算侵害賠償。由于這種計算要求所得利益抵消所受損失,因而,雙重責任原則似乎與受害人不應該因遭受侵害而獲得意外收獲這一公認的準則相違背。但我們所討論問題是在兩個人有不同功能的法域內展開的,不同的責任負擔承載、實現著不同的價值,在立法上沒有將價值取向進行整合之前,不同法律制度之間的重疊適用,是立法都對調整對象之間利益平衡的結果,不應在執法中予以修正,否則可能帶來對法制統一的破壞。
僅允許勞動者就精神損害提出賠償,在勞動者實際訴訟能力有限,而精神損害賠償額度不高的情況下,除了其宣示意義外,并不具有太高的價值。而勞動者獲得雙重賠償,是以自身的生命、健康損害為代價的,對于這些無價之權利,賠償多少又為之過呢?我們的社會既然允許一個人通過彩票中獎而牟取巨額利益,為什么一個無辜受害者就不能因為自己遭受他人不法侵害而獲取一筆數額并不太驚人的賠償金呢?在讓勞動者獲得“意外收益”與讓侵權行為人逃避法律責任這間的權衡中,還是應當選擇前者。
(二)工傷事故侵權糾紛不應實行舉證責任倒置。
賦予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過錯導致工傷事故的侵權賠償請求權,是各種因素權衡的結果,在總體制度設計上的傾向性不應影響具體制度設計遵循一般規則。實行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是勞動者可以獲得工傷事故侵權賠償的前提,為此,在具體訴訟中,沒有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必要。在工傷保險賠償先行的情況下,勞動者就用人單位對工傷事故損害存在過錯進行舉證,是訴訟中可能存在的難點,但要求勞動者提出證據證明傷害事故是用人單位惡意行為,或者證明用人單位放任事故的發生和擴大,或惡意隱瞞事故、拖延救助而造成勞動者更為嚴重傷害的后果等,沒有超過一般損害賠償糾紛的證明難度。同時,對此類糾紛,還可以借助法律援助制度緩解勞動者的舉證困難,工會幫助作用的加強,也是不可低估的力量。
相反,如果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則可能引起濫訴等現象,加大糾紛解決的社會成本,更為嚴重的是將導致法律適用上的混亂,出現同類事物的不同處理的后果,有悖公正。畢竟,勞動者享有獲得雙重補償的權利與行使該權利并不是同一概念,堅持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的雙重屬性的目的,也不是要普遍性地擴張用人單位的義務。
綜上所述,工傷事故賠償責任制度的設計,應當與我國現代社會的經濟、社會、文化、倫理、環境相適應,體現現代社會對人的權利的全面關懷的價值觀。實行工傷事故賠償的社會保障和侵權賠償的雙重責任制度,輔之以對中小企業從業人員采取強制性安全培訓措施,讓有限的監管力量發揮最大作用,是符合我國安全生產實際的選擇。
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六
勞動局:
201*年*月*日早上*點左右,我公司*員工工作中不慎,將,造成。事故發生后我公司將其送往*醫院,入院進行一系列的檢查治療,于出院。按醫生建議現正休病假。傷情正在恢復當中。
特此報告!
*有限公司。
201**年6月日。
????xx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年月日上午(下午)點分,我公司員工xxx同志在到崗(崗上)上班(工作)時,因,不慎在,發生了傷害事故,當即由同事送往xxx醫院進行檢查,經診斷,醫生認定為,并開據了休息天,天后再到醫院進行復查。我單位認為此事件,是員工在單位工作時間發生的傷害事故,應該屬于國家工傷認定范圍內,特此報告。
北京xxxxxx管理有限公司。
工傷事故報告的作用對于很多出現工傷的人來說很重要,因為在具體的發展過程中工傷的鑒定需要報告,這樣才能夠更好的進行分析和鑒定,整體的鑒定結果才是會準確,這也充分說明了工傷事故報告的作用。在具體寫報告的時候就需要詳細的進行描述和說明,這樣整體的價值和實際的作用才是會更好。
勞動保障相關部門受理工傷申請后,所有的工傷證據就此落實,不產生新的問題。有專門的工傷事故申報表,格式是固定的。
內容要求:
一、發生事故的日期、時間、地點(崗位);
二、證人;。
三、當日救治醫院及轉院(指定醫院)的出院小結、手術記錄、檢查報告等。才能進行工傷認定。傷殘鑒定也須具備上述材料。
切記:你的住院情況。也就是通常說的復印病歷只能到醫院復印一次,不能復印第二次,因此,各項病歷、檢查記錄、出院小結、手術記錄須自己進行復印留底。不過,這些事情是由你所在的單位負責的,不需你去辦理。
一般是由你所在的部門負責人填寫《工傷報告》,然后由公司填寫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的《//市單位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交予區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然后再到市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也就是傷殘鑒定。最后由公司代理申請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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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七
為做好各類工傷事故報告及調查處理,積極采取各項有效的防護措施,避免或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文件,特制訂本規定。
本文件適用于上海大眾汽車(含滬外工廠、上海上汽大眾銷售有限公司)工傷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管理。
3.1工傷事故:本規定所稱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1.1未遂事件:是指發生事故的條件已經具備,或雖然發生了,但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
3.1.2包扎/急救事故:經過醫藥箱藥物或在醫務室簡單處理,不需要進一步去醫院處理即可繼續工作的傷害事故。
3.1.3可記錄事故:指所發生的傷害經醫院處理后暫時難以繼續原工作內容,但不損失第二個工作日的傷害事故。
3.2職業病: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在國家政府主管部門明文規定的法定職業病范疇內,并經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疾病。
3.3事故處理“四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有關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4.1消防與安全(msf)是公司內工傷事故調查處理的主管部門,組織或參與公司內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整改跟蹤和管理工作。
4.2安全保障規劃與控制(msp)負責工傷的認定申請和工傷假期、工傷檔案的管理工作。
4.3職業健康(msh)是公司內職業病、工傷醫療救助的主管部門,負責公司內職業病、工傷醫療救助、工傷康復情況和勞動能力鑒定的管理工作。
4.4人事(mp)是工傷職工工傷待遇的主管部門,負責職工工傷待遇的管理工作。
4.5事發各級部門是事故處理的責任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搶救、事故的上報、組織或參與事故的調查、工傷材料的提交、工傷員工及家屬的安撫、整改措施的實施等工作。
4.6工會參與并監督各類職工傷害事故和職業病的調查、處理以及善后工作。
4.7滬外工廠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或配合)滬外工廠工傷事故的上報、調查、處理、整改落實、醫療救助、工傷認定申請、工傷假期管理、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待遇工傷員工及家屬的安撫等工作。
5.1.1發生工傷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所屬k2部門,涉及人員傷亡的還應報告msh/滬外工廠行政管理,并應當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5.1.2事發k2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所屬k1/r1部門,所屬部門工會,分工會,msf,mp或滬外工廠行政管理,并在工傷事故發生的12小時內將工傷快報發送公司msf。
5.1.3事發所屬k1/r1部門、msf、mp、分工會、滬外工廠行政管理部門接到重傷及以上工傷事故后,應分條線直接或逐級電話快報上級部門,直至公司總經理、工會主席。
5.1.4公司總經理、工會主席接到重傷及以上工傷事故報告后,應根據事故性質分條線及時報告上汽集團安監中心,區安監、公安、檢察、工會等相關部門,并由上汽集團依法上報市局相關行政部門;滬外工廠負責人、工會主席接到重傷及以上工傷事故報告后,應根據事故性質分條線及時報告上海大眾汽車總部,并依法上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工會,當地公安部門和人民檢察院。
(a)事故發生部門概況;。
(b)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c)事故的簡要經過;。
(d)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
(e)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f)事故控制情況,已經采取的措施;。
(g)其它應報告的情況。
5.1.6事故出現新的情況,應當及時補報。新的情況主要指:
(a)事故發發生之日起30日內,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
(b)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
5.1.7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拍攝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5.1.8情況緊急的場合,各相關人員均可越級報告。
5.1.9msf收到事故快報后,應根據公司規定或領導要求快報兩辦,并責成督促工傷事故調查牽頭部門成立事故調查小組,開展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5.2.1工傷事故事發k2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相應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親自或指定人員趕到現場,保護好事故現場,做好標記,并迅速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總結。
事故教訓,并做好繼續生產的準備。
5.3.1未遂事件、包扎/急救事故、可記錄事故由事發k2部門牽頭,組織k2部門工會、生產、技術、安全的專業人員組成事故調查小組。
5.3.2輕傷事故由事發k1/r1部門牽頭,組織事發k2部門,事發k1/r1部門工會、分工會等相關的生產、技術、安全的專業人員組成事故調查小組。
5.3.3重傷、死亡事故由區人民政府牽頭,組織區安監局、區總工會、監察機關、檢察院、公安局等相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滬外工廠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牽頭,組織當地安監局、總工會、監察機關、檢察院、公安局等相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小組;公司負責人或其指定部門應牽頭,組織事發k1/r1部門、分工會和公司工會及相關生產、技術、安全的專業人員組成事故調查協助小組。
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八
xxx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我公司于x年x月x日早晨6:00左右發生一起工傷事故,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x年x月x日早晨6:00左右,我公司職工xxx在青島市開發區給客戶安裝機器時,被掉下的物件砸傷右腳,隨即被送往青島骨科醫院治療,14日下午被轉至xxx人民醫院繼續住院治療。經初步診斷,xxx右腳多根趾骨骨折,具體病情詳見住院病歷、診斷證明單等。
在事故發生后,公司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原因體現出以下幾個因素:首先,安全教育不足,加之其本人安全意識較低,對生產、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所以造成了這次事故。
公司管理層在召開事故原因調查分析會后,又立即組織召開了安裝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會,教育外出安裝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遵守安裝要求,杜絕三違現象,必須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再次發生。通過此次會議,進一步加強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員工的安全意識和素質。
xxx。
20xx年x月x日。
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九
2016年7月18日,下午5時許,連線車間帶班曲萬軍在車間換活過程中,車完卡頭,因卡具上有毛刺,使用左手戴著手套手持砂輪塊,打磨旋轉的卡具毛刺,被卡具卡住手套,由于卡刀器沒有完全退出,刀具距離夾頭較近,將手擠進卡具和刀具之間,將左手食指和中指末節擠傷骨折。
2、原因分析。
修磨旋轉夾頭過程,由于卡刀器沒有完全退出,刀具距離夾頭較近,卡頭帶著手套將手指擠入卡頭與刀具之間,造成手指骨折。
3、事故責任及處理。
3.1主任張鐵負這次事故現場管理責任,按《車工廠車間領導績效工資考核內容及考核辦法》扣罰張鐵績效工資200元。
3.2傷者曲萬軍安全意識差,違規作業,導致自己受傷按照相關規定罰款400元(分2個月從工資中扣除)。
3.3取消上述2人本年度評優資格。
4、事故防范措施。
4.1今后修磨夾頭,必須把卡刀器完全退出。使用砂輪修磨卡頭不允許旋轉。另可以把刀具固定在卡刀器上去除夾頭上毛刺。
4.2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必須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十
甲,男,漢族,19.。年,月,日,家住。。。
我與乙是同事關系,在某公司上班。*****年9月5日下午2點,甲在正常工作時,由于。。。。。。。。導致甲。。。。。。
以上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證明人: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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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十一
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伙食補助費第4款。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三)食宿交通費第4款。
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要求:(1)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
(四)康復治療費第6款。
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五)輔助器具費第30條。
1、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第31條。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七)生活護理費第31條。
1、標準: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八)工傷復發的費用第36條。
1、標準: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2、要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
二、傷殘保險待遇。
(一)傷殘補助金。
(二)傷殘津貼。
1、標準:一級本人工資的90%;二級本人工資的85%;三級本人工資的80%;四級本人工資的75%。
(三)傷殘補助金。
1、標準:五級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四)傷殘津貼。
1、標準:五級本人工資的70%;六級本人工資的60%。
(五)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
1、標準:五級、六級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六)傷殘補助金。
1、標準:七級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6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七)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
1、標準:七級、八級、九級、十級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八)傷殘津貼第43條。
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
三、工亡保險待遇第37條。
(一)喪葬補助金。
標準: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
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4、供養親屬范圍:
(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5、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十二
工程部。
2012年4月20日。
彩鍍車間。
機械傷害。
輕傷。
左大腿。
有安全教育,設備安全操作經驗。
2012年4月20日下午3點20分左右,鍍膜操作員梅長蘇和藺晨,兩人合力推拉彩鍍機轉架車,進行換轉架作業,在中途拐彎處,轉架滑出轉架車軌道,二人馬上合力頂住轉架,但沒來得及,轉架向前傾倒,在前面的梅長蘇躲閃不及,被轉架打到左大腿。事故發生后部門立即把傷者送至公明醫院治療。
經過急診醫生x光拍片分析,為大腿軟組織挫傷,開了些消炎消腫藥。但次日,梅長蘇自己發覺膝關節不能活動且疼痛,再就醫轉入骨科,并做ct分析,為膝關節輕挫傷,用石膏包扎,現病情好轉。需休養1周。
1、從事故現場發現,限位片掉落,是此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在推轉架前沒確認限位片是否放到位,推拉時沒注意轉架,
推拉速度過快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從事故發生經過來看,鍍膜操作員對安全防護意識不夠,管。
理人員對安全操作宣導不夠是此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事故發生后公司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安全培訓,當事人做檢討,吸取此次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1、鍍膜操作員沒有做好作業安全措施,對此事故負直接責任。
2、鍍膜操作員操作時安全意識淡薄,疏忽大意對此事故負主要直接責任。
3、設備安全人員對安全操作宣導監督不到位,負監督不力責任。
4、彩鍍車間負責人對此事故負領導責任。
十二、事故處理意見。
公司負責傷者全部醫療費用,部分可用工傷保險填補。傷者因傷缺勤,工資按相關條例發100%基本工資。
工程部。
20xx—4—23。
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十三
茲有縣中學職工,女,漢族,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53****227,年7月參加工作,中學一級教師,職務為副校長,分管教學,語文骨干教師,任初三年級143班、147班語文課,每周每班5節課。因xxxx年2月26日星期二早上6:30,副校長照常到教學區視察學生,招呼學生食用營養餐,坐班上課,開展一天的緊張工作。上午第一節課在辦公室坐班備課,第二節上147班語文課,第三、四節繼續到坐班;下午第一節上143班語文課,第二、三節坐班檢查指導教師備課;晚上自習課到143班輔導學生,20:50結束輔導后,劉副校長急匆匆的從三樓準備趕回宿舍照顧讀小學的女兒吃晚點睡覺。
可能是因為勞累了一天導致身體不支,當下到最后四級樓梯時不小心絆倒,后背著地,倒地后無法動彈,被后面下來的老師看到后,立即報告校長,聯系家屬,當晚送往縣人民醫院,醫院確診為第11胸椎骨折。經中學校委會3月18會議討論研究,認為副校長是在學校正常工作日的正常工作中因公負傷,屬于工傷事故,懇請相關部門給予認定為工傷為盼。
xx。
xx年x月x日。
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十四
2016年7月27日凌晨,鍛造五線操作工侯金明在操作擴孔機工作中,由于上工序毛坯從流料槽中意外蹦出,落入侯金明右腳勞保鞋中造成右腳腳部燒傷。
2、原因分析:
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沒有被及時處理,流料槽擋鐵過低,上工序毛坯意外從流料槽中蹦出;同時事故人員勞保鞋無鞋帶處于敞開狀態,不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造成熱毛坯掉入鞋內,造成腳部灼傷。
3、事故責任及處理。
3.1廠長助理韓小五、線長翟戰芳負這次事故現場管理責任,按《鍛造廠安全文明生產考核辦法》扣罰韓小五、翟占芳績效工資200元。
3.2傷者侯金明安全意識差,導致自己受傷按照相關規定罰款300元。
3.3取消上述3人本年度評優資格。
4、事故防范措施。
4.1檢查各生產線流料槽擋鐵高度,不合格進行更換。
4.2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正確穿戴好勞保用品,每天各線線長班前會對員工勞保穿戴進行檢查。
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十五
xx市xx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上午(下午)_______點_______分,我公司員工xxx同志在到崗(崗上)上班(工作)時,因_______,不慎在_______,發生了傷害事故,當即由同事送往xxx醫院進行檢查,經診斷,醫生認定為_______,并開據了休息_______天,_______天后再到醫院進行復查。我單位認為此事件,是員工在單位工作時間發生的傷害事故,應該屬于國家工傷認定范圍內,特此報告。
xxxxxx管理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十六
xx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我公司于xxxx年x月x日早晨6:00左右發生一起工傷事故,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xxxx年x月x日早晨6:00左右,我公司職工xxx在青島市開發區給客戶安裝機器時,被掉下的`物件砸傷右腳,隨即被送往青島骨科醫院治療,14日下午被轉至xxx人民醫院繼續住院治療。經初步診斷,xxx右腳多根趾骨骨折,具體病情詳見住院病歷、診斷證明單等。
在事故發生后,公司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原因體現出以下幾個因素:首先,安全教育不足,加之其本人安全意識較低,對生產、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所以造成了這次事故。
公司管理層在召開事故原因調查分析會后,又立即組織召開了安裝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會,教育外出安裝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遵守安裝要求,杜絕三違現象,必須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再次發生。通過此次會議,進一步加強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員工的安全意識和素質。
xxxx。
20xx年x月x日。
2024年單位工傷事故報告(通用17篇)篇十七
金工車間。
20xx年2月17日14:00到14:15。
一般安全事故。
x級。
沖床操作工泮雪琴在進行機殼鋼板下料作業時,由于忽視安全操作規程,嫌安全夾使用影響送料速度,私自不用安全夾,在左手取料未及時收回的瞬間被沖壓,后送醫院拍片檢查,醫生診斷,造成左手食指軟組織缺損的傷害。
這是一起由于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引起的事故,本次工傷事故是人的不安全因素所致。
1)員工操作時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
2)安全意識不強,不使用安全輔助工具操作沖壓設備;
3)未對泮某的行為進行制止,監護不到位;
4)該車間對安全工作監管不嚴、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
安全工作管理,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各車間各項安全防護設施;
3)加強車間安全防護巡查工作。杜絕各種安全隱患。
1)對車間副主任王杰,罰款50元;
2)對違反操作規程員工泮雪琴,罰款20元。
事故責任人:
負責人簽名:
制表人簽名:
制表日期
通用述職報告范文。
通用頂崗實習報告。
通用保安辭職報告。